税务政策是国家针对税收领域的经济、社会等方面问题所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涉及税收争议解决的常见问题和建议,希望对您有所启发。
某市国家税务局工作探索总结(专业16篇)篇一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基础管理,促进纳税人自觉、如实、全面申报纳税,提高税收遵从度,加强国税机关对纳税申报的监控力度,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纳税评估是指国税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及其他征管信息,按照一定的程序,运用一定的手段和方法,进行审核、比对、分析、核查,对纳税人一定时期内申报纳税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综合评估的工作。包括行业评估和个案评估。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国税机关管辖范围内各税种的纳税评估。
第四条市、县级国家税务局应指定一个业务部门负责本地区纳税评估的组织、协调、计划安排、考核等工作,相关业务部门要密切配合。
第五条纳税评估属于税务机关日常性税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在纳税评估中,要将案头资料分析与必要的实地核查结合起来,对纳税评估发现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问题,评估人员可进行实地核查。
第六条纳税评估分为对象确定、评估分析、约谈说明、实地核查、评估处理和评估复核等六个步骤。纳税评估的结果应并入“一户式”纳税信息资料管理系统。
第七条纳税评估业务管理部门应建立与稽查部门的信息交换制度和与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联系制度,加强部门配合,减少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第八条各级国税机关应加强纳税评估工作的考核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考核机制。要加强对评估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和责任意识的教育,不断提高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第二章对象确定。
第九条纳税评估对象确定是指纳税评估业务管理部门,按照一定的方法,对纳税人进行筛选并确定纳税评估对象的过程。
纳税评估对象确定的方法分为利用资料稽核的结果确定和根据其他信息来源直接确定两种。
第十条资料稽核是市、县级国税机关按设置的参数利用计算机进行分析、筛选,并产生结果的过程。利用资料稽核结果确定对象是指国税机关利用资料稽核结果按异常程度从高到低确定或按特定要求确定评估对象。资料稽核参数的设置由省、市、县国税机关根据规定的权限确定和修改。
第十一条直接确定对象是指各级国税机关根据日常管理所掌握的信息、资料,认为需要进行纳税评估而直接确定评估对象的方法。直接确定对象包括上级交办、责任区管理部门和税源监控分析部门等其他职能部门认为需要进行评估的纳税人或项目。
第十二条纳税评估对象的确定,一定时期内可以省辖市国税机关确定为主,并在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的基础上,逐步过渡到以区(县)级国税机关确定为主。
省局也可以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确定不同时期的纳税评估重点及评估方法,由省辖市国税机关确定具体评估对象。
县(市、区)税源管理部门可以结合上级下达的评估任务和本地实际情况,除上级下达的必评任务外,在保证税源管理质量的前提下,可结合工作量和实际税情自行调整并确定当前的重点评估对象。
第十三条省辖市及县(市、区)国税机关的纳税评估业务管理部门在确定纳税评估对象时,应与本级稽查部门进行信息交换,对已纳入稽查对象或拟列入稽查对象的纳税人不作为纳税评估对象,但必须将有关疑点告知稽查部门。对已确定的纳税评估对象应分税种制作《纳税评估对象清册》和《纳税评估项目建议书》,并下达给具体纳税评估工作单位或部门。
第三章评估分析。
第十四条评估分析是指评估人员采取人机结合方式,利用所掌握的信息对纳税评估对象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综合分析,查找并初步确定申报中存在问题的过程。
第十五条在评税分析过程中,评税人员对发现的疑点问题,应利用“一户式”系统所提供的相关信息,以及日常管理所掌握的信息逐一进行审核分析,并将审核分析的详细情况列入《纳税评估工作底稿》。
第十六条评估分析过程中,评估部门因信息不全,需要补充收集评估对象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信息的,应将所需信息列出清单,交相关责任区管理部门调查了解。责任区管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了解的情况反馈给纳税评估部门。
第十七条纳税评估岗位人员在对评估对象评估分析后,应根据评估分析结果,区别不同情况分别按如下原则处理:
(一)疑点全部被排除,未发现新的疑点的.,直接转评估处理环节;
(二)发现评估对象明显存在虚开或接受虚开发票现象的,应直接转入评估处理环节;
(三)明显存在不符合税前扣除条件及减免税条件事项的,应直接转入评估处理环节;
(五)其他情形的,应转入约谈说明环节处理。
第四章约谈说明。
第十八条约谈说明是评估人员在评估分析的基础上,就需要纳税人说明的疑点问题,约请纳税人进行说明的过程。
第十九条评估部门可采取信函、电话两种方式向纳税人提出约谈建议。采用信函方式提出约谈建议的,应统一采用《纳税评估约谈说明建议书》;采用电话联系方式提出约谈建议的,应及时做好电话记录,内容包括接电人姓名、电话号码、通话内容和时间等。约谈对象应为纳税人的代表人或其授权的财务负责人.
为保证约谈说明的效果,主管税务机关在向纳税人提出约谈建议时,可将要求说明的主要问题一并告知纳税人,但不得涉及发现疑点的具体评估方法。
第二十条约谈说明可以采用当面说明、电话说明、书面说明、电子邮件说明等多种形式。当采用当面说明形式的,原则上要有二名评估人员同时参加,并做好《纳税评估约谈说明记录》;当采用电话说明形式的,可由一名评估人员负责交流,并做好《纳税评估约谈说明记录》。如约谈后纳税人愿意自查补税的,应将此意见作为约谈说明内容,在《纳税评估约谈说明记录》上进行记录。对通过当面说明或电话说明等形式仍不能说明问题的,可要求纳税人提供书面说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因某种合理原因不能按税务机关建议的时间说明情况,需要延期的,可在税务机关建议的时间到期前1日向税务机关的联系人说明情况,重新约定说明时间。重新约定的说明时间到期后,纳税人未能履约的,视同纳税人拒绝约谈。
第二十二条为减少约谈工作量,税务机关在向纳税人提出约谈建议时,如纳税人主动选择以自查补报代替约谈说明的,应在约定的约谈日到期的前1天提出,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纳税评估部门反馈自查补税资料(包括自查补税的项目内容、纳税申报表、完税凭证的复印件)。
第二十三条在完成与纳税人的约谈说明后,评估人员应就疑点问题的评估结果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及时转入评估处理环节。
第二十四条在实施约谈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应转入实地核查环节:
(一)纳税人拒绝主管国税机关约谈建议或不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约谈承诺的。
(二)纳税人在约谈说明中拒不解释评估人员提出的问题,或对评估人员提出的问题未能说明清楚的。
(三)约谈后同意自查补税,或者选择以自查补税代替约谈说明,但未在约定的期限内自查补税且无正当理由的。
(四)省辖市国税局确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实地核查。
第二十五条实地核查是指评估人员根据纳税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日常检查的要求,对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及纳税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的过程。
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的有关问题进行实地核查时,可根据需要会同责任区管理员参与核查,责任区管理员应积极配合评估人员开展核查工作。
第二十六条实地核查完成后,评估人员应将核查的有关情况及处理建议书面记载,与相关证据材料一道转入评估处理环节。
第二十七条纳税人拒绝评估人员实地核查,或者以各种方式阻挠、刁难评估人员核查的,评估人员不得强行核查,应以书面形式说明未能实施实地核查的原因,直接将该纳税人转入评估处理环节。
第六章评估处理。
第二十八条评估处理是指评估处理岗位人员根据评估分析和约谈说明、实地核查过程中所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对评估对象存在的疑点问题做出相应处理意见的过程。
第二十九条评估处理应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疑点全部被排除,未发现新的疑点,由评估分析环节的评估人员制作《纳税评估拟办意见书》,并注明“未发现违法行为,审定后归档”的建议。
(二)税务机关发出约谈建议后,凡纳税人已按期进行约谈说明,而且对税务机关提出的疑点问题已说明清楚,并同意自查补税的,由评估人员制作《纳税评估拟办意见书》,并注明“由纳税人自查后补税”的意见和少缴税款的项目内容以及估计应补交的税额。
(三)税务机关发出约谈建议后,凡纳税人选择以自查申报代替约谈说明,并已按期自查补税,而且自查结果与税务机关的评估结果基本一致的,由评估人员制作《纳税评估拟办意见书》,并注明“纳税人自查后已补税”的意见和纳税人少缴税款的项目内容以及实际补交的税额。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估人员制作《纳税评估拟办意见书》,并注明“转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的意见。
1、明显存在虚开或接受虚开发票现象的;
2、纳税人拒绝评估人员实地核查,或者以各种方式阻挠、刁难评估人员核查的;
4、纳税评估过程中发现纳税人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行为;
5、在一个年度内,发现评估对象在以前纳税评估时已被发现并得以纠正的问题再次发生的。
第三十条纳税评估部门在评估处理中,如发现税收征管中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应将存在的问题和管理建议填写《管理建议书》,并提交管理部门。
第七章评估复核。
第三十一条评估复核是指对评估处理环节已提出处理意见的评估资料进行审查复核的过程。评估复核岗位的人员不得兼职同一评估对象的评估分析、约谈说明、实地核查和评估处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纳税评估复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纳税评估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规程要求,评估所涉文书资料是否齐全并按规定制作;
(三)评估处理环节提出的拟办意见是否符合规定,有无不恰当之处;
(四)省辖市国税局确定的其他复核内容。
第三十三条、复核人员对规定的复核内容必须认真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提出复核意见。
(一)对评估工作程序不符合要求,或者工作程序虽符合规程要求,但评估资料不全的,应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退回相关资料,限期补正。
(二)发现评估分析和约谈说明环节对疑点问题未分析、说明不清楚的,以及分析、说明时将疑点问题遗漏的,应指出存在的问题,并退回相关资料,限期补充分析、说明材料。
(三)对《纳税评估拟办意见书》的拟办意见有疑义的,应在复核人员意见栏签注自己的意见后,报分局领导审定。
(四)对拟办意见中包含“自查补税”意见的,如未说明应补税的项目内容,退回评估处理环节补充。
(五)对《纳税评估拟办意见书》的拟办意见无疑义的,应在复核人员意见栏签“同意拟办意见”后,报分局领导审定。
第三十四条复核岗位人员还应完成下列工作:
(一)根据纳税评估工作情况登记《纳税评估处理情况登记表》,并向上级机关反馈。
(二)对纳税评估后需转交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的纳税人,制作《纳税评估转办单》,经分局领导审定后,向稽查局办理移交手续。
(三)对已完结的纳税评估户的评估资料整理归档。其中,自查补税纳税人的纳税评估档案资料,应有纳税人自查补税的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和税收缴款凭证(复印件);移送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纳税户的纳税评估档案资料,应有稽查局接收的有关资料。
(四)向相关管理部门发出《管理建议书》。
(五)完成纳税评估中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工作。
(六)上级机关要求报送的各项资料。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纳税评估工作所涉文书,除发给纳税人或其他部门以外,均可用电子文档形式进行保存,并及时做好备份工作。
第三十六条各级国税机关及从事纳税评估工作的人员要加强对纳税评估中所涉指标和指标运用方法的保密,不得外泄。
第三十七条各省辖市国税机关应建立纳税评估工作的复查制度,定期开展对所属县(市、区)国税机关纳税评估工作的检查,复查面不低于5%。并将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
第三十八条国税机关对纳税评估过程中发现评估对象存在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应予以处罚的,应按法定程序给予处罚。
第三十九条各税种的具体评估方法、评估工作考核指标及考核方法等,由省局相关业务部门另行制定具体的指导意见。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可根据本规程及各税种纳税评估指导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第四十条本规程自1月1日起执行。
某市国家税务局工作探索总结(专业16篇)篇二
**市社区党建和民营企业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民营企业和社区党建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组成了由市委办牵头,组织部、机关党委、工商联(商会)参与的调研工作小组,通过深入基层,发放调查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针对我市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和社区党建开展调研。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街道社区党建和民营企业基本情况。
(一)街道社区党建情况。
1、**市街道居委会基本情况。
2、村居委会所辖党员队伍情况。
在已建的27个乡镇办街居中,有22个建立了党支部,有2个街道居委会没有党员(**家属委、华一家属委),有3个居委会因党员人数不够,没有建立党支部。在已建有党支部的各居委会中党员所占比例都比较大。支部活动开展都比较正常,没有活动室的居委会党支部都充分利用居委会办公室开展活动。
3、村居干报酬情况。
在职居委会干部都采用财政补贴方式给予了一定酬劳,其中三个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干部酬劳平均都在150元/月左右,乡镇街居干部平均在50元/月左右,城乡差距比较明显。每个街道居委会都有办公地点,但只有13个街道居委会有党员活动室。
(二)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建设情况。
我市现有民营非公有制企业7653个,年完成工业总产值95192.38万元,年上缴税利.55万元,从业人员2.86万人。其中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11个,年产值8380万元,年上缴税金55万元,利润76万元。党员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所占比例不高,大部分非公有制企业都没有党员或有极个别党员,只有27个非公有制企业成立了党支部。
二、建议和意见。
1、将街道办事处党委改党工委。
我市设立的三个街道办事处党委是我市的经济文化中心,集中了我市的`全部大型企业和大部分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辖区内既有办事处管的单位企业和部门,也有市委市府下属的单位企业和**市、省管的单位、企业和部门,办事处党委只作为市委的一个基层党委,协调工作难度大,效果不佳。如果改为街道党工委,明确作为市委的派出机构,按照市委的决定决议行使职权,在本辖区内将能更好地开展工作。
2、适当提高街居干报酬。
我市现所有的街居干报酬的来源都是乡镇财政自筹补贴。街道工业发展趋于瘫痪,只有少居委会由于还存有少量集体积累资金(均未超过5千元)。乡镇街居干报酬还未达到国家低保金额水准,普遍反应报酬偏低,工作积极性不高。为更好地推动街居工作开展,可采取市、乡镇财政专项划拨方式适当提高居干报酬。
3、建立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对党建工作的要求,积极探索社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路子,形成良好的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格局,密切党委与辖区内的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协调与联系,成立党委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由各级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明确一名书记或分管副书记作为委员,并指派一名同志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和年终的执行情况通报会。
4、有条件的街居委设立社区中心。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在人口集中居住条件符合的地区设立社区服务中心,便于集中管理、服务,方便人民生活。
某市国家税务局工作探索总结(专业16篇)篇三
药品抽验作为药品技术监督,是药品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的一项重要手段。xx年年我局认真贯彻全省药品检验暨稽查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年的药品抽验工作周密安排,精心部署。一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监检联动理念;二是完善组织分工,成立全市稽查药械联合抽样小组,保证抽验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和责任感;三是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全年抽验计划、阶段抽验计划,做到抽验指标分阶段下达,保证药品抽样在时间上连续、在地域覆盖上全面和在抽验品种上分布合理;四是理论结合实践,按每月、每季度和半年召开抽验例会,分析总结前期联合抽验好的经验、做法,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进行解决,不断改进抽验的方式方法;五是以药品检测车为抓手,充分发挥检测车的快速筛选、靶向抽样作用,切实提高抽验的命中率。现已全面达成年初制定的药品抽验工作计划目标。现将全市药品抽验工作分析总结如下:
一、药品抽验基本情况。
年初省局下达我市药品监督抽验指标600批次,实际完成606批次,其中化学药229批次,抗生素114批次,中成药229批次,中药饮片34批次。检出不合格药品159批次,其中化学药23批次,抗生素6批次,中成药104批次,中药饮片26批次。除中药饮片外,不合格药品抽验命中率23.3%。
表1xx年年我市抽验主体抽验药品分布统计。
抽验主体抽验批次不合格批次命中率(%)(含饮片)。
黄山市局1613521.7。
歙县局1194033.6。
祁门县局842631.0。
黄山区局862427.9。
黟县局631422.2。
休宁县局932021.5。
合计60615926.2。
表2xx年年抽验不合格药品类别统计。
类别检品批次不合格批次命中率(%)。
药材及饮片342676.5。
中成药22910445.4。
抗生素11465.3。
化学药品2292310.0。
表3不合格药品检验项目分析表。
检验项目批次占不合格项目批次百分比(%)。
重(装)量差异3018.9。
性状8654.1。
鉴别31.9。
ph值10.6。
崩解时限74.4。
含量测定31.9。
可见异物106.3。
水分3924.5。
灰分63.8。
溶液颜色21.3。
显微特征21.3。
溶散时限10.6。
杂质10.6。
表4不合格药品查处情况。
抽验主体不合格品种数查处数查处率%案值数(万元)。
黄山市局35351003.06。
歙县局40401002.40。
祁门县局26261002.22。
黄山区局24241000.42。
黟县局14141000.55。
休宁县局20201001.07。
合计1591591009.72。
二、分析与思考。
1、药品抽验总体情况分析:
从表1看出,一方面我市坚持以“快速筛查、靶向抽样、目标检验”为主线,充分发挥药品快检车的技术优势,强化管理,提高抽验科学性,强调假劣药品检出命中率,以较低的成本取得了较大的监督效能。另一方面说明随着gmp和gsp的实施,以及监督检查力度的加大,我市药品市场已逐步规范,药品质量总体有所提高。建议:继续充分发挥药品快检车的技术优势,不断加大药品市场监管力度,既要最大限度的查出假劣药品,又要确保我市药品质量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
从表1还可以看出,局与局之间药品抽验命中率存在一些差距,说明各局抽验人员对假劣药品嫌疑锁定的强弱、综合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存在着一定差距。建议:各局建立健全培训机制,针对抽验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和自我学习相结合,还可安排抽验人员到市药检所实验操作一段时间,提高抽验人员快速识别药品真伪优劣的能力。
2、不合格药品类别分析。
从表2看出:
(1)中成药:中成药抽验命中率为45.4%。中成药不合格率高于化学和抗生素药品,原因是中成药的质量相对化学和抗生素药品不稳定,与生产工艺、地域湿度、运输、储存养护有很大关系。其中一部分不合格中成药为中小企业生产,厂房设施陈旧,管理不符合gmp要求,选用中药材原料品质差;另有一部分不合格中成药与运输、储存养护不当有关。
(2)化学药品和抗生素药品:化学药抽验命中率为10.0%,抗生素抽验命中率为5.3%。该两类药品相对质量稳定可控,尽管不合格率偏低,仍需确保抽验的覆盖面和抽验数量。
(3)中药材及饮片:中药材及饮片抽验命中率为76.5%。目前,中药材及饮片的质量标准尚不完善,检测项目多为性状、显微特征、薄层色谱。仅限于鉴别真伪,不能判定其优劣,所以出现以次充好,掺杂掺假。在直接影响中药材及饮片质量的同时,也间接影响了中成药的药品质量。建议:一是严格规范中药材市场和饮片市场的加工管理,从源头上把好药品质量关;二是不断完善中药材及饮片的质量标准,将药品质量置于有效控制之中。
3、不合格药品检验项目分析。
从表3看出,不合格药品检验项目中,性状不合格率占全部不合格项的54.1%,位居所有不合格项的前列;水分不合格率占24.5%,位居第二;重(装)量差异不合格率位居第三;其次是可见异物、崩解时限、灰分等。
一方面,不合格药品检验项目中,其中相当一部分药品质量判断可以从外观性状入手。药品的性状是“对药品的色泽和外表感官的判定”,能直观地反映出药品的'质量。而水分和重量差异可以从地域、品种归纳分析入手。因此,通过勤看、勤记、勤比较、勤总结都有可能在这方面成为行家;另一方面,对药品内在的质量问题,需要药品检验技术人员不断开发、完善适应基层的药品快速检验方法,充分利用药品检测车的初筛功能,有的放矢、最大限度的发现质量存在问题的药品。
在不合格药品检验项目中,可见异物的判定存在一些争议。注射剂被检出可见异物不合格的概率在省与省之间,市与市之间均存在差异。其原因主要是该项检验的新方法比原方法的标准有所提高,建议药品抽验人员进一步规范药品抽样行为,药品检验结果判定应当客观明确。由于对“可见异物”或“其它可见异物”存在与否的判定存在主观差异,药品检验所对“可见异物”不合格判定应当经过多人核对,确定明确存有“可见异物”或“其它可见异物”时,才予以判定。
4、不合格药品查处情况分析。
某市国家税务局工作探索总结(专业16篇)篇四
今年以来,我局以全州国税工作会议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围绕“服务大局、改革创新、依法行政、从严治队”战略布局,以绩效管理为抓手,以组织收入为中心,提升队伍素质,优化纳税服务,着力改进作风,扎实推进了各项工作。
一、20xx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力以赴抓收入,半年任务如期完成。
今年上半年,我局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形势和税收现状,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比对各行业和重点税源的收入变化,剖析收入结构、变动成因和发展趋势,科学分析我县经济发展、结构性减税政策影响等诸多因素,切实把握税源结构变化规律,克服各种困难,提前一个月实现了税收收入时间、任务“双过半”。
截至6月15日,我局实现税收收入21972万元,同比增长18.06%,增收3361万元,其中:增值税完成7588万元,同比增长19.91%,增收1260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1861万元,同比增长13.75%,增收225万元;消费税完成11492万元,同比增长20.02%,增收1917万元;车辆购置税完成1031万元,同比下降3.82%,减收41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156万元,占年初计划的61.61%,同比增长27.77%,增收686万元。
科学分解税收计划。年初根据下达的收入目标任务,在广泛调研、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迅速科学分解落实到各税源管理单位,各税务分局紧密结合经济税源状况,对下层层分解落实,将收入目标任务分解到股、责任到人。
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强化收入措施,严格监督考核,确保实现国税收入质量和规模同步提高,经济与税收良性循环。
加大纳税评估力度。认真落实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良性互动机制,建立了纳税评估联动机制,坚持案头评估与实地查验相结合、综合评估与分行业、分税种评估相结合,提高了评估效果。上半年共开展纳税评估20户次,共补缴税款575381.66万元,调增利润5495428.65万元,加收滞纳金23890.5元。
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加强对资源开采及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一是实质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纳税指标系数的性质;二是深入了解大企业在实际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积极寻求多方帮助。通过巡查及巡查后的纳税服务,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重点税源上半年共完成19668万元,同比增长17.22%,增收2889万元,为全局的各项税收任务指标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落实优惠政策,助力县域经济发展。积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上半年对35028户次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690.38万元,对907户次小微企业依法减免企业所得税181.75万元,办理出口退税97.71万元,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和动力。
(二)多措并举抓征管,征管质效稳步提高。
一是夯实征管基础。全面推行《税收征管规范》,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
二是推行金税三期。金税三期是推进税收现代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税制改革等工作,都需要金税三期来支撑。今年上半年我们按照省州局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紧扣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积极做好培训推广落实工作,确保综合征管软件和金税三期实时同步双轨运行。
三是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强化风险管理意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对涉税事项进行实时监控,重点识别日常税收管理中发现的风险、数据比对发现的风险等。加大纳税评估力度,建立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纳税评估团队,完善评估发现的问题移交稽查处理的体制机制。
四是积极深化税收改革。
目前我局已经与地税部门在推进服务一体、征管互助、执法协同、信息共享等方面实现了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合作,并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我们还在联合优化纳税服务、联合开展干部培训、联合落实税收改革任务等方面开展了深度合作。
2.积极深化税制改革。税制改革方面,我局高度重视,科学部署,及早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和责任,做细做实税户基础信息移交等工作,提前谋划好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等方面的资源配置,全面推开“营改增”这场“重头戏”。认真开展对内对外培训,对内实行全员培训,对外组织相关行业的法人代表和财务人员培训200余人次,邀请航天信息工作人员对已进控的108户试点纳税人进行了税控设备的安装及发票开具培训。
对132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营改增主行业、主征收品目、四大行业的身份界定,组织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深入四大行业开展税源调查和税收分析,掌握纳税人实际税负变化情况,为改革后税负明显偏高的纳税人进行指导,确保营改增纳税人整体税负只减不增,经测算,我局四大行业将减收1559万元。配备pc服务器、备份服务器各1台,ups两组,云端工作站5台,办税厅增设移动公司数据专线,确保营改增期间设备运行平稳。
通过各部门的精心准,相关单位的通力合作,5月1日零时,我县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与全国同步顺利启动运行。
五是强化税收宣传。以全国第25个税收宣传月和“六五”普法活动为载体,集中开展税收宣传活动。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举办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培训”、“营改增税收政策培训”等多种形式的税收宣传和纳税辅导,得到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以办税服务厅、税企qq群、新闻网站等为依托,加强对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措施的宣传解读。
六是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充分发挥税收执法信息管理系统的监控作用,切实加强疑点信息核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有效遏制执法随意性,上半年执法正确率达100%。贯彻依法行政制度,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落实新出台的行政审批、税收权力清单、重大税收执法决策事项集体审理等制度。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及税收宣传活动,提高了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三)纲举目张抓服务,纳税服务持续优化。
深化和巩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成果。认真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1版,确保各项业务流转畅通、服务规范、运行高效;公开行政审批和执法权力清单,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延时服务制,提速减负,降低纳税成本。
优化政策环境。全县国税系统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全面准确了解和把握纳税人合理需求,坚持效能优先,有的放矢地完善制度、机制和措施,全面提升服务品质,真正体现征税与纳税的良性互动,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服务,在强化日常宣传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和个性化的政策宣传。建立纳税风险提示制度,妥善处理政策争议。
(四)以人为本抓管理,队伍素质明显提升。
以激发活力、提高能力、打造合力、深化管理为重点,积极搭建干部发展平台,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局面,为国税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智力支持。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发挥班子的龙头带动作用,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半年组织专题学习5次,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理论水平;坚持政治与业务并举、活力与能力并重的育人思路,利用“周五课堂”平台,半年举办集中学习15期,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
关心关爱干部职工,用好政策、做好测算、足额兑现,确保基本工资调标稳步推进,让干部职工有更多的获得感。发挥工青妇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积极开展干部职工住院看望、生日慰问和重大疾病帮扶救助活动,开展春游等文娱活动,增强了凝聚力和向心力。
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在总结去年绩效工作的基础上,分析不足、查找盲点,进一步强化绩效意识,凝聚共识,确保绩效管理落地有声。认真掌握绩效管理4.0版指标体系,完善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及考评办法,做好系统指标承接和制定工作,“督”“考”结合,实现与日常工作的无缝对接。
积极探索绩效管理办法,建立“日常监控指标填报、月度通报绩效成绩、季度分析绩效成果”制度,每月召开绩效专题会议,正视问题,总结成绩;每季度召开绩效讲评会议,通报情况,鞭策后进。完善激励机制,实行“前排奖励、后排问责”的严格考核制度,最大限度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确保绩效考核结果得到可靠运用,借助绩效管理“助推器”,促进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分解与落实。成立以县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xx县国家税务局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落实全局中心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拟定《20xx年党组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每半年对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年末由局党组对各科室和分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职务晋升挂钩。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积极组织全局人员参与培训和各项警示教育活动,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廉政电影1次,观看廉政宣教片2次,开展家庭助廉活动1次。
积极开展“两学一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扎实开展好“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我局采取“集中学习+自学”模式,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学习3次,为每名党员发放《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条例》、《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笔记本》等学习资料;采用“互联网+”学习思维,通过qq群、微信群等方式,将时政新闻、学习主要内容等以图文和网址链接的形式发送。
同时有计划地开展“不忘初心•永跟党走”主题实践活动,全局83名在职党员纷纷到家乡或扶贫村回乡走访,用真心,动真情,在比较和回望中感受初心,围绕家乡和扶贫村发展的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办力所能及的实事具体事,让群众得到切切实实的实惠。
狠抓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我局把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履职尽责工作相关事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印发了《全县国税系统20xx年度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xx县国家税务局工作人员履职问责办法(试行)》,把各分局、直属单位和机关全部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将加强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分为4个阶段,从3个具体内容入手,确保责任明确、任务具体、问责有依据。
召开全县国税系统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动员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更严的纪律、更实的作风、更优的服务,赢得群众更好的口碑。开设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工作专栏,充分利用垂幅、宣传窗、led电子显示屏和网络信息宣传履职尽责工作举措和进展,积极开展各项公开承诺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单位职能、服务标准、优质承诺,形成了浓厚的活动氛围。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公布了投诉电话及电子信箱,方便群众查询了解。
印制2100余份《履职尽责情况调查问卷表》《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情况调查问卷表》《办税服务厅涉税服务情况调查问卷表》《履职尽责“五结合五对照五查找”情况表》,由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基层开展满意度调查。局机关聘请5名“两代表、一委员”和服务对象为本系统特邀监察员,于6月8日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邀请部分“营改增”纳税人进行座谈,发放问卷调查测评表,请群众参与,靠群众监督。积极开展驻厅访、进户访、电话访、问卷访、集中访、网络访等“六访”活动,广泛征求纳税人关于纳税服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开门“纳谏”、上门“求诊”,加强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在查找问题阶段,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有什么问题就查摆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重点抓好“五结合五对照五查找”,采取“自己查、互相提、领导点、群众评”等方式,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对各科室、各分局履职尽责情况不定期检查,对群众举报和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突出问题,主动曝光、严肃处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全年税收形势依然严峻。今年县委、县政府分配给我局的税收收入任务为38135万元,同比增长1.4%,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为5120万元,同比增长2.9%。虽然上半年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但下半年随着“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全面推进,预计全年税收形势依然严峻。
(二)“营改增”试点初期部分企业出现税负增加情况。根据我局前期到企业实地调研测算情况,有可能出现一小部分企业因生产经营、进项税发票难以取得造成抵扣少等原因形成的税负暂时上升问题,主要体现在建筑行业。如金凤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只能取得3%的商品混凝土和17%的钢材专用发票,其“营改增”后税负将比原来的上升20%左右。
(三)税收经费严重短缺。由于我局人员多经费少,难以满足税收日常工作需要和兑现干部职工各项工资福利待遇。
三、20xx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大力组织税收收入。严格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继续完善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完成全年税收收入任务。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围绕支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支持县域经济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办税公开,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改进税收执法方式,积极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不断提高税收法制水平。以门户网站、办税厅、媒体为平台,搞好政务公开、政策解读,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三)探索推进绩效管理。按照省、州局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建立科学完善、操作性强、内外结合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把绩效管理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一体化运行,切实防止“两张皮”现象,积极构建“大服务”工作格局。
(四)深化税收专业团队建设。加强岗位培训,实施人才强税、建设学习型国税机关,培养出更多业务能手和专业人才;培养团队精神,发挥团队作用,推进税源管理;强化教育培训,以岗位需求为导向,有针对性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尤其是在网络发票推行及“营改增”、“金税三期”等方面加强相关业务培训,提高干部业务能力。
(五)继续深化国地税合作。下半年,我局将与地税局密切协作,总结经验、创新发展,不断拓展合作范围、挖掘合作深度、提升合作质效,在贯彻落实好4大类44个合作项目的基础上,立足于规范,又不局限于规范,努力探索更多具有特色的合作项目,明确合作方案的时间表、责任书和路线图,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岗位,并纳入绩效考评,确保每个合作项目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每项任务都有部署,有督查,有考核。
推进国地税合作领域上更“广”,层次上更“深”,方式上更“活”,创造更多的国地税合作经验,聚力打造国地税合作升级版,建设国地税合作的“亮点工程”,共同提升税务部门形象,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社会美誉度。
(六)坚持不懈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在前期开展学党章、重温入党誓词、走访慰问老党员、回乡走访等活动的基础上,下半年我局将开展争做“四讲四有”党员专题讨论、“多读书、读好书”活动,不断丰富活动载体,确保活动出效果。
某市国家税务局工作探索总结(专业16篇)篇五
根据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工作规则的通知》(桂国税党组[]100号)文精神,为使党组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推动党组工作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局党组、市局党组、县委的决议、决策在全县国税系统贯彻落实,全面推动我县国税工作的顺利开展,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中共xx县国家税务局党组在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国家税党组和中共xx县委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并认真负责向市国家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报告工作。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中共凌云县国家税务局党组行使以下职权:
(一)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税收政策法规。
(二)研究贯彻落实市国家税务局、县委、县政府的.决定和指示。
(三)研究决定加强和改进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四)研究通过加强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决定;研究处理职权范围内的违纪案件。
(五)研究讨论需要向市国家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六)研究决定县国家税务局职权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和人员调动。
(七)指导县局机关党支部和各分局(所)党支部工作。
三、会议制度。
(一)党组会议包括党组会和党组扩大会。
(二)党组会和党组扩大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日期和会议议程由党组书记确定。
(三)党组会和党组扩大会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也可由党组书记委托一名党组成员参加主持。召集人可根据会议内容决定吸收有关股室的主要负责人列席参加会议。
(四)党组会和党组扩大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成员。
到会才能召开。党组成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如果对会议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出,党组会议决定要向未能出席会议的党组成员通报。
(五)党组会和党组扩大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应在与会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决议。决议事项需要表决时,表决方式由党组书记或受党组书记委托的会议主持人决定,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重大问题的决定,如与会党组成员有近半数表示不同意见的,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外,一般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定。
(六)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事项需要发布的,由办公室负责记录(或指定人员记录),并编印会议记要。会议纪要由党组书记签发,也可以由受党组书记委托的会议主持人签发。
四、党组学习制度。
(一)成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建立健全党组学习制度,制定明确的学习计划。县局党组成员为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必要时可以吸收各股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
(二)学习中心组组长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学习内容、研讨题目,提出学习要求,并检查学习效果。
(三)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的重要讲话。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和市国家税务局以及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议,决定和文件、指示。
3、政治、经济理论知识和经济管理知识、现代化科学技术知识。
4、讨论有关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探讨税收工作改革的大局和xx县国税事业发展方向。
5、学习关于近期国家重大的时事政治理论。
(四)中心组理论学习每个月不少于一次,学习方式分为集中学习和自学两种,具体学习时间由组长或副组长决定。
(五)党组成员学习情况以讲党课、作报告、撰写心得体会或写理论文章等方式,每年交流一次。
五、健全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讨论研究重大问题必须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党组成员个人无权改变党组集体做出的决定。
(二)党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发现新的情况,可以向党组提出以至要求重新讨论。在没有重新做出决定前,不允许有任何违反决定的言行。
(三)党组会议的内容,除经党组决定可在一定范围内传达或公开发表外,与会人员不得私自对外传达透露。
(四)党组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工作,总结经验,交流思想,统一认识。
六、文件审批。
凡以中共xx县国家税务局党组名义发出的文件,必须经过党组会议讨论通过或经党组成员传批同意,并由党组书记或由党组书记委托一名党组成员签发。
党组会议的原始记录、会议纪要、会议重要议题的附件等材料为永久保存的档案材料,由办公室统一整理、装卷、专柜保存。
某市国家税务局工作探索总结(专业16篇)篇六
基层安监工作在平安创建、和谐构建中,发挥了战斗堡垒的作用,但新形势下基层安监管理也面临着新的问题,有的问题还相当突出。构筑坚固的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是各级党委、政府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安全生产监管现状。
1、完善规章制度,密织“安全网”。姜堰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去年将安全生产列入各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今年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严格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自去年以来,姜堰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讨论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姜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姜堰市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姜堰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姜堰市安全生产行政领导责任规定》等7个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的相继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各级领导在安全监管中应负的责任和应当履行的义务。市、镇两级政府每年年初将安全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印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实行事故指标控制。全市形成了市、镇、村三级安全监管网络,安全生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已经形成。
2、着力安全防范,筑牢“防火墙”。一抓安监“正规军”建设。2005年3月安监局升格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工作人员由组建时的6名,扩大到现有在岗人员32名,成立了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实现了机构、经费、人员、车辆、场所、装备“六到位”。基层各镇均配备了1名安全助理,专司其职抓安全工作,娄庄、白米、沈高等镇根据经济总量,还配备了2-3名专职安全监管人员,一支安全监管“正规军”队伍越来越壮大。二抓专项整治活动。近年来,姜堰市持续开展了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等8个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整治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实行“谁家的孩子谁家抱”,重大问题齐协调,明确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时间和责任人员,确保在限期内整改到位。安全生产状态有了明显好转,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明显下降。三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围绕主体抓“落实”,围绕业主抓“意识”,去年以来,姜堰市在部分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非煤矿山企业、烟花爆竹销售单位等高危行业推行了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制度。此外,定期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充电”,使他们了解、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违章指挥。
3、夯实“三基”工作,推进“落实年”。围绕国家安监局“落实年”活动的要求,今年该市组织开展“三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安监队伍基本素质)建设推进年活动,其目的是落实三个“推进”,即: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的到位,推进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的提升,推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基本素质的提高。(1)抓准入“门槛”。对化工生产企业等高危行业逐一对照省政府安全生产达标的要求,逐一检查,首批26家因不达标全部关闭。同时,市政府划定专门区域,建立化工集中区,实行项目审批“三同时”,提高准入门槛,严防事故的发生。(2)抓“双基”工作。乡镇安全达标在近几年工作的基础上,突出在现场管理、规章制度落实、监管手段创新上做文章,夯实安全监管基础;创建企业星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内功”,达到压降生产安全事故的`目的。(3)抓宣传“喉舌”。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主阵地的宣传“喉舌”作用,突出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活动,让“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凸现的几个问题。
1、编制太少,监管力量不足。基层乡镇除分管领导外,一般仅有1个安全助理,也就是一个乡镇的安全监管工作主要依靠安全助理一个人包打天下。以某镇为例,全镇有486家企业,如果安全助理一天检查2个企业,检查一遍就需要半年时间。安全助理既要做到上传下达,又要开展宣传教育,抓好隐患督查整改,面对面广量大的安全监管工作,凸现编制太少,监管力量不足的软肋。
2、财力紧张,监管手段落后。基层乡镇普遍财力有限,装备十分缺乏,安全助理在检查过程中,监管手段主要靠眼眼看、靠鼻子去闻、靠用手去摸。特别是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由于无专用车辆,无法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到了事故现场由于没有防护装备和专业知识,无法靠前指挥,极易成为次生事故的受害者。
某市国家税务局工作探索总结(专业16篇)篇七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基础管理,促进纳税人自觉、如实、全面申报纳税,提高税收遵从度,加强国税机关对纳税申报的监控力度,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纳税评估是指国税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及其他征管信息,按照一定的程序,运用一定的手段和方法,进行审核、比对、分析、核查,对纳税人一定时期内申报纳税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综合评估的工作。包括行业评估和个案评估。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国税机关管辖范围内各税种的纳税评估。
第四条市、县级国家税务局应指定一个业务部门负责本地区纳税评估的组织、协调、计划安排、考核等工作,相关业务部门要密切配合。
第五条纳税评估属于税务机关日常性税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在纳税评估中,要将案头资料分析与必要的实地核查结合起来,对纳税评估发现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问题,评估人员可进行实地核查。
第六条纳税评估分为对象确定、评估分析、约谈说明、实地核查、评估处理和评估复核等六个步骤。纳税评估的结果应并入“一户式”纳税信息资料管理系统。
第七条纳税评估业务管理部门应建立与稽查部门的信息交换制度和与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联系制度,加强部门配合,减少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第八条各级国税机关应加强纳税评估工作的考核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考核机制。要加强对评估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和责任意识的教育,不断提高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第二章对象确定。
第九条纳税评估对象确定是指纳税评估业务管理部门,按照一定的方法,对纳税人进行筛选并确定纳税评估对象的过程。
纳税评估对象确定的方法分为利用资料稽核的结果确定和根据其他信息来源直接确定两种。
第十条资料稽核是市、县级国税机关按设置的参数利用计算机进行分析、筛选,并产生结果的过程。利用资料稽核结果确定对象是指国税机关利用资料稽核结果按异常程度从高到低确定或按特定要求确定评估对象。资料稽核参数的设置由省、市、县国税机关根据规定的权限确定和修改。
第十一条直接确定对象是指各级国税机关根据日常管理所掌握的信息、资料,认为需要进行纳税评估而直接确定评估对象的方法。直接确定对象包括上级交办、责任区管理部门和税源监控分析部门等其他职能部门认为需要进行评估的纳税人或项目。
第十二条纳税评估对象的确定,一定时期内可以省辖市国税机关确定为主,并在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的基础上,逐步过渡到以区(县)级国税机关确定为主。
省局也可以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确定不同时期的纳税评估重点及评估方法,由省辖市国税机关确定具体评估对象。
县(市、区)税源管理部门可以结合上级下达的评估任务和本地实际情况,除上级下达的必评任务外,在保证税源管理质量的前提下,可结合工作量和实际税情自行调整并确定当前的重点评估对象。
第十三条省辖市及县(市、区)国税机关的纳税评估业务管理部门在确定纳税评估对象时,应与本级稽查部门进行信息交换,对已纳入稽查对象或拟列入稽查对象的纳税人不作为纳税评估对象,但必须将有关疑点告知稽查部门。对已确定的纳税评估对象应分税种制作《纳税评估对象清册》和《纳税评估项目建议书》,并下达给具体纳税评估工作单位或部门。
某市国家税务局工作探索总结(专业16篇)篇八
一、向管理脱节开刀。
基于此,湘乡市国税局相继推出了《全员责任追究计分办法》和《业绩联酬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措施,其目的就是要在全局系统内彻底根治在税务机关中由来已久的“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弊端,从而真正促进税务干部转变思想观念,打破“平均主义”,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促进专业化管理和规范化管理。
二、倾力打造“新岗责体系”
湘乡市国税局在实践中,按照新的要求,调整税收管理的着力点,其意图很明显,即最终是为了解决“疏于管理与淡化责任”的“痼疾”。在此过程中,湘乡市国税局创造性地提出了“工作职能责任化,业绩考核利益化、税收管理规范化”为基本特征的新型岗责体系的模式。
工作职能责任化。就是推出《全员责任追究记分办法》,本办法由全员共同责任追究考核规定,科室的正副职责任追究考核规定,专业局及税务所正副职、机关工作人员、征收、管理、稽查人员责任追究考核规定及责任追究奖惩规定、责任追究执行和附则等组成,纳入责任追究的内容以税收管理环节和各个岗位责任为基础,涉及到劳动纪律规定、政策执行情况、岗位职责履行及临时性工作任务等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该办法经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多次讨论修改酝酿后在全局系统内实施。
业绩考核利益化。就是依据岗责体系和责任追究考核办法,根据税务人员所负责任大小、工作量轻重、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劳动纪律优劣等原则,做到按责定级、按岗设分、按绩计酬,以实现责任、岗位、业绩、利益基本对称的目标而制订的《业绩联酬实施办法》。具体规定为:以税务管理岗位职责体系中所规范的岗位为依据,在各岗位中按岗设人、一人一岗或一人多岗,按工作量轻重和所负责任大小,实行岗位底分制,底分制基分为10分,最高为15分,每一档的差距分为0.5分,岗位底分一经确立,原则上一年之内不变动,将每个人的出勤考评费作为业绩联酬的计算依据。
税务管理规范化。就是通过一系列规范的管理措施、制度、办法来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干部作风和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文明的服务,如对基层单位考核记分办法,简化办事程序事项规定,开展纳税人评选“满意税官”及特邀监察员工作制度等等。目的在于通过建立健全监督力度强透明度高约束性大的辅助性管理体系,全方位地促进管理的规范化进程。
三、以“铁的手腕”保证实施。
湘乡市国税局在岗责体系的实施中,着力抓好了考核的.落实。一是采取二级考核方式,市局成立以局领导、科室负责人为首的考核领导小组。原则上负责对专业局、税务所、科室正副职的考核记分及负责对科室、专业局、税务所的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和监督,也可直接对税务干部个人进行考核记分,局机关各科室负责对基层各单位工作考核,这是第一级。第二级是科室、专业局、税务所现任考核领导小组分别负责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记分,明确规定:对未按照规定组织考核或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将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记分,以确保考核不走过场。二是推行重点稽查办法。在抓好每月的日常考核的同时,市局考核领导小组每月均根据各专业局、税务所的工作性质和工作重点的不同,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稽查,如对稽查局重点检查稽查结案率、差错率、执行情况等执法责任制问题,对管理局和农村税务所重点检查漏征漏管情况等,对征收局重点检查申报准确率、滞纳金加收率等。三是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市局考核领导小组在每月初召开专题会议,对上月岗责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分析、研究、汇总,并将考核结果及记分理由下发督查通报,或在市局内部网站上进行公告。同时规定了申诉办法,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局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四是严格奖惩规定。岗责考核情况与末位淘汰、待岗制挂钩,年度内累计记分分值最高的中层干部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原则上淘汰1人,各专业局、税务所以专业局、税务所为单位,干部年度内累计分值最高的各待岗1人,机关人员年度累计记分值最高的被待岗1人。
湘乡市国税局自去年9月份推行责任追究记分办法以来,共记分214次,累计记分450分。纳入业绩联酬考核的300元出勤考评费,个个实得差距平均为60元,最多的相差115元。新的岗责体系推行以来,呈现出令人欣喜的优势。
一是操作性强。这也是建立岗责体系中所遵循的一个主要原则。在责任追究记分制中明确了责任追究的范围、标准,对“为什么追究、如何追究”的问题,规定得一清二楚,没有模棱两可的现象,便于考核操作。在业绩联酬的办法中则确定了按岗设分的基本档次,明确了计酬依据和统一考核的尺度。
二是重点突出。新的岗责体系虽然覆盖面广,但重点突出。体现在:对责任较大、影响较大、性质重要的工作采取记高分的办法。
三是管理动态化。新的岗责体系考核记分的总原则是对主观过错记分,因而动态性管理的特征明显。在工作中,一旦发现工作人员(基层被考核单位)有主观过错,即可随时考核记分,加强了对日常工作中的动态监控,有效克服了以往考核中弄虚作假,突击应付了事及一次性考核作定论中存在的以偏概全和以点侧面的做法,更为重要的是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促进工作的开展。
四是考核持续性。实行按月组织考核,建立干部个人和单位考核档案,专表逐实登记考核情况,与出勤考评费及奖金发放挂钩,个人的年度责任追究情况与公务员考核相结合,单位的工作考核情况作为当年度评选先进工作单位的重要依据。
五是内容衔接性。新的岗责体系以强化责任为主线贯穿始终,责任追究呈幅射状对应各岗责体系的各项规定。
某市国家税务局工作探索总结(专业16篇)篇九
**年,余江县国税局在鹰潭市国税局和余江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以组织税收收入和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中心,以“税收管理年”和“发展提升年”活动为抓手,狠抓税收收入、强化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了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今年的工作总结及明年的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抓收入、促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大力组织税收收入。**年,我局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收入原则,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千方百计挖潜力,一心一意抓收入,尽量减少再生资源行业税收严重下滑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实现税收应收尽收。全年共组织各项税收收入73662万元,同比减收18167万元,下降19.79%,完成市局全年收入计划的75.5%。其中:增值税70825万元,同比减收18702万元,下降20.89%,所得税2668万元,同比增收579万元,增长27.72%。虽然收入完成情况与计划存在一定缺口,但收入质量比较高。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入库税收收入57829万元,同比减收23319万元,下降28.74%,占各项税收收入总量由的88.3%下降为78.5%,减少了近10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对特定行业的'依赖逐步弱化,收入结构呈良性向好趋势。
(二)认真落实税收政策。一是不定期对全县11户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备案情况、残疾人上岗情况、残疾人工资发放情况、四项保险支付以及退税情况进行了核查,确保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1-12月共办理福利企业退税998.6万元。二是继续落实结构性政策减税及其他减免税政策。今年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1068万元,为74户企业按规定办理了免税手续,增值税征前减免1297万元,个体户未达起征点减免52万元,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384万元,累计落实税收优惠政策2801万元。三是按期审核出口退税申报资料,及时报送办理退、免税。新认定出口退税企业9户,累计41户,审核出口额34221万元,实现免、抵、调税额2824.7万元,退税1955万元。四是全年再生资源企业财政退税28523万元。通过落实税收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三)积极开展税法宣传。为了进一步宣传国家税收政策,提高人民的纳税意识,宣传好国家税收在促进社会发展,改善民生方面的作用,我局广泛开展了各项宣传活动。一是集中开展全国第二十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与县地税局、县财政局联合举办税收宣传月一系列活动,发放税收宣传资料,解答纳税人咨询,开展“发票知识进万家”专项宣传,在余江电视台开展“税收・发展・民生”热线专访,解答纳税人关心、关注的各类税收问题。二是日常宣传常抓不懈。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这个税法宣传前沿阵地,用电子显示屏滚动发布最新税收政策,在宣传栏放置各种宣传小册子供纳税人取用。三是宣传方式多样。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种纳税人专题培训、座谈20余次;发挥税收管理员一线宣传的作用,送服务上门、送政策上门。通过广泛开展的税法宣传,有力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二、抓征管、夯基础,税收征管工作进一步强化。
大力开展“税收管理年”活动,认真贯彻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的税收征管理念,不断健全税源管理制度,加强税收管理,夯实征管基础。
(一)加强行业税收管理。强化粮食行业税收管理。经深入调研,修订调整了该行业税收征税预警值标准,将该行业以电控税预警标准从0.05元/度提升到最低0.10元/度,规范了粮食加工行业的税收管理。1-12月共征收增值税款26.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强化木竹加工行业税收管理。对木竹加工行业确定最底税负预警值,实施专项稽查与评估,规范农副产品收购凭证的使用管理。全年共征收增值税款219万元,平均税负率为3.69%。
(二)加大普通发票管理力度。严格票种核定及发票发售、代开、缴销工作,对超定额使用普通发票的一律按规定补缴税款。建立部门协作机制,由大厅发票缴销岗及时制作《税收征管建议书》提交至税源管理部门,作为调整定额的依据,进一步规范了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实行执法监察提前介入制度,每季度由监察部门组织人员对发票补税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补税或未按规定代开和销售发票情况予以通报。全年普通发票以票补税税款870万元,与去年相比大幅度增长,查出各类违规发票44份,共计罚款7800元。
某市国家税务局工作探索总结(专业16篇)篇十
2020年税收改革任务特别繁重,我们开拓进取,连续闯关夺隘,圆满完成了各项改革任务。
(一)“放管服”向纵深推进。拓展“互联网+税务”,推广应用移动办税app,实现网上申领、二维码开票,开启线上缴税功能,做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进一步拓展办税途径,优化办税流程,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最大限度提高办税效率。深入推广税银互动,有力促进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与县农村信用社合作,设立全市首个税银合作自助办税服务点,给园区及周边2000余户纳税人就近及双休日领票提供便利。
(二)征管基础进一步夯实。严格落实征管规范,加强督导检查,畅通问题反馈。加强与地税联动,开展异常数据清理,大幅压缩单管户数量,提高户管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强市场个体户管理,推行市场协开,在丹城、石浦分局所辖的两个主要市场推进市场协开方式,应对手工发票取消后不达起征点纳税人的开票问题。
(三)风险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建立健全风险应对任务扎口管理机制,统一通过金税三期风险管理平台集中推送风险应对任务,实施立体化、全程化、实时化监控。
(四)管理创新精准发力。首创国际税收服务品牌“外税通”,现已在全国推广,该服务机制还被《中国税务报》重点报道,xx县委书记、县长同时为此举做批示点赞。创新“办税窗口集成管理系统”,实现办税服务厅办税情况远程实时查看,强化资源调度和现场管理,提高窗口运转效率、服务水平和应急能力。
某市国家税务局工作探索总结(专业16篇)篇十一
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首要前提,2020年,县局始终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脚踏实地推动国税事业发展。
(一)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县国税系统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十九大召开前,积极部署开展“迎接十九大、全力保平安”专项行动,十九大召开后,第一时间制定学习方案,以示范学堂、骨干学堂、基础学堂、网络学堂“四大学堂”为抓手,迅速在全局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指导税收工作。市局张良科副局长来我局开展十九大精神宣讲,县局领导班子带头上党课,各党支部、党小组也纷纷以多种形式学习十九大精神,读报告、谈体会、写心得,推动十九大精神在每一个国税人心中落地生根。
(二)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落实“一把手”抓党建第一责任人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党员组织生活日、民主评议等制度,规范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党建工作质效。积极打造“丽亚劳模创新工作室”,开展“春蕾跟班”行动,把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示范和导向作用作为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切入点。
(三)自觉主动推进巡视巡察。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意识,通过建立整改领导小组、开展全局自查,强化责任担当,压实整改措施,逐笔对账销号。通过监督检查,全体党员干部政治自觉切实提高,“四个意识”更加牢固。
某市国家税务局工作探索总结(专业16篇)篇十二
我局在市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市局十项工作措施,坚持做好减税促发展和增收保财政两篇文章,以组织收入为中心,落实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税收服务,深化依法行政,加强队伍建设,实现了各项税收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征管,挖潜增收,税收收入实现了高增长。
我局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的组织收入原则,依法组织税收收入,积极探索新的税收增长点,全年完成市局税收任务37760万元,完成年计划148.08%,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收14324万元,增长61.1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税收任务2800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收5500万元,增长24.45%;税收收入在受国家扩张性财政政策和全球经济危机双重影响下取得税收收入的高增长。
(一)加强组织收入力度。一是实行领导包片、科室挂点责任制,局领导分组挂片,挂点各征管单位,每月定期走访重点税源企业、挂点单位,每周定期汇总收入进度;二是加强收入考核力度,每月将收入计划落实在税收管理员、征管单位、局班子成员、机关挂点科室,每月按收入进度和征管质量对相关单位进行考核,严格奖惩;三是建立税源分析季、月、旬、周分析报告制度,及时统计税收收入,及时下发各税种计划指标。
(二)积极贯彻执行各项税收政策。一是贯彻落实增值税转型政策,增值税全面转型发生固定资产进项税2414万元,影响税收收入2414万元;矿产品税率的恢复17%总体减少增值税约674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减低至3%而减少增值税207万元。二是落实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通过强化再生资源税收政策辅导,加强税务管理、优化税收服务,主动与政府、财政、银行等部门协调,使再生资源税收成为税收收入新的增长极。三是进一步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1-3季度残疾人就业企业先征后返增值税476万元,1户综合资源利用企业先征后返退增值税472万元,下岗再就业者减免增值税万元。
(三)规范税收秩序。一是加强税收稽查。以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为重点,开展了近三年以来未实施稽查的重点税源企业、建材行业、服装加工及纺织行业的专项检查,全年共检查29户,有问题27户,结案27户,查补收入总额120.00万元,提高了纳税人纳税遵从意识。二是加强纳税评估。对供电企业、纺织企业、武山铜矿等4户重点企业及其他行业41户企业进行了评估,共评估入库增值税160.39元,入库滞纳金7676.27元。评估补缴企业所得税5.1万元,加收滞纳金4912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59.23元。有4篇评估案例被市局评为优秀案例,纳税评估收益率(增值税)达到1.1%,评估成案率达2%。
二、规范执法,依法行政,税收执法水平实现了新提高。
(一)加强税收执法管理。一是积极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税收执法预警监控管理,在强化内部考核的同时,积极做好税收执法外部评议工作,对全局人进行了外部评议,发放评议卡1500余份,树立了国税工作的良好执法形象。二是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对下辖三个征管分局开展了税收执法检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三是做好行政许可。共受理行政许可件,准予行政许可83件,其中,增值税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许可件,企业印制衔头卷筒发票行政许可件。
(二)加强增值税管理。一是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工作。严把增值税认定关、审核关,暂认定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3户,商业的辅导期一般纳税人31户,依法注消了8户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现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共243户。二是加强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分析,对50户企业进行了增值税纳税评估,共补缴增值税138万元,加收滞纳金1万元,促进了税收管理人员税源管理水平提高,增强了企业依法纳税意识。
(三)加强车辆税收管理。依托新上的车辆税收管理系统,深入落实一条龙具体的征管措施,通过采取以票控税,加强与公安车管、交通、农机、车辆经销商等建立协作机制等有效措施,我局共征车购税27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29万元,增长111.74%。
(四)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一是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实地解决纳税人疑难问题,督促企业做好纳税项目调整,提高自核自缴的能力等措施,对所管辖的内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为163户进行了汇算清缴,汇算清缴面达到了100%。二是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制定了《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操作规程》,促进企业完善财务核算、建帐建制。三是切实加强企业所得税税源管理。做到三个结合,即坚持税源管理与税基管理相结合,坚持分类管理与纳税评估相结合,坚持依法征管与优化服务相结合,实现了企业所得税征管的科学化、精细化,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共组织企业所得税收入为2537.5万元。
(五)强化涉外税收管理。一是强化反避税工作,推行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管理制度,做好涉外企业所得税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亏损企业的税收管理。二是加强退税申报审核,提高工作效率,严防骗税案件的发生。配合做好出口供货企业的协查、函调工作。共组织涉外税收收入7522万元,占全局税收收入的19.92%。
三、夯实基础,精细控管,税源管理水平持续优化。
(一)强化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监控与管理。一是加强重点税源管理。我局按照重点税源预警分析机制要求,做好重点税源企业一厂一策管理,每月至少一次深入企业解剖式分析企业生产、销售、资金及税收收入等增减变化涉税基础信息,加强涉税信息各个节点控制管理,牢牢把握了组织税收收入主动权。二是强化工业园区税源监控与管理。建立健全了园区税源管理办法,着重管理园区企业资金经营活动、生产规模及其效益、营运能力分析、主要产品及经济效益,及时了解和掌握不同类别经济税源的生产经营特点和涉税信息变动规律,促进税源管理质量。重点税源实现税收收入18297万元,占全局税收收入的48.46%。
(二)加强个体税源管理。一是全面推行了计算机定额系统,开展了全市个体工商户定额执行期满定额重新核定工作,重新核定1085户,其中定额调整户(上调定额户)1085,调整面100%。二是组织开展漏征漏管户清理检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了二次力度较大的漏征漏管户专项清查。重点对街道、车站、商场内租赁柜台,市场内租赁业户,写字楼和住宅楼内经营业户等薄弱环节进行清理;对假注销、假停业、假失踪纳税人进行清查,防止漏征漏管。共清理出应办而未办税务登记的经营户76户。三是强化税务登记管理。加强与工商、地税、技术监督、供电及行政服务中心的协作配合,推动各方信息的交换与共享。我市国税系统税务登记总户数达到1835户,比上年同期增加户341户,增长19.87%。
(三)提升税收服务水平。一是深入推进两个减负。再次梳理简并涉税资料,主动与市行政服务中心联系,对审批办证和行政许可事项办结时限进行提速,其中办理税务登记时间由3天缩减至1天,发票的行政许可由20天缩短至10天,平均提速55%,从而减轻了基层税务人员和纳税人的负担,提高了办税效率。二是抓好办税服务厅建设。完善办税服务厅服务功能,合理调配各类窗口的数量,重点解决办税排队拥挤的问题,优化办税环境。三是推进电子办税。积极拓展网上办税、信息查询、业务咨询、公众互动等网上办税服务。大力推进电子申报纳税,进一步提升多元化电子申报缴税比例。
(四)抓好综合征管软件运维。一是认真落实省、市局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加强部门协调和配合。强化操作培训和指导工作,继续做好软件日常运维和补丁升级,为税源管理部门提供方便快捷的运行维护服务。二是加强税收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应用。积极调研系统运行效果,确保系统平稳运行;切实抓好数据信息采集工作,把好电子数据源采集关,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提高数据源的质量。三是抓好总局版个体工商户计算机定税系统应用。进一步推行总局版《个体工商户计算机定额核定系统》,完善系统各类参数和系数的设置,提高系统运行质量,规范个体定税流程,努力提高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透明度。
四、突出特色,积极行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一)宣传交流及时到位。结合春训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科学发展观相关理论知识,召开了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统一了全体干部的思想认识,并充分利用税务内、外网站、电子显示屏等信息媒介等开展了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开辟了学习实践活动简报16期,宣传、交流教育活动情况,全体党员参学率达到100%。
(二)学习形式活泼多样。一是创新学习培训方法。在学习载体上实施三集中,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学习、支部点题研讨等三种方式,召开全体干部动员大会,集中局领导班子、中层干部、普通党员干部群体学。二是开展高标准的调研。采取走出去、沉下去、请过来等调研方式,局领导分片带队深入基层单位,走访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相关领导部门,召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恳谈会、小企业代表座谈会,征求社会各界对国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深入开展思想讨论。结合市委解放思想讨论提纲,结合当前经济税收发展形势和国税部门工作实际,局领导带头参与,以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会议等形式,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四问四想解放思想讨论活动。
(三)积极开展扶贫捐赠及新农村建设活动。一是积极开展下乡扶贫及文明帮建等活动,先后投入资金及物资近18000元到扶贫点;二是开展各项创建及文体活动,积极参与市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积极参与市开展新中国成立60周年及撤县建市20周年各项文体活动,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
(四)结合实际,创新方法。把完成税收工作任务作为检验国税部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效,充分发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动力,创新国税工作方法,抓紧抓好组织收入工作,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和税源变化的实际情况,认认真真算细帐、补缺口,夯实税收工作基础,促进税收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五、监督制约,净化环境,提升税收工作效能。
(一)稳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召开全体干部职工机关效能年活动动员大会,会上局领导部署了机关效能活动工作。下发了《市国家税务局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机关效能年责任分工表》和《机关效能建设问责制度》。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投资审批事项和单项审批时间较以前缩减30%的三减目标,并进行跟踪问效。采取悬挂永久性横幅,利用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张贴标语、建立网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机关效能年活动。成立了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投诉中心,设立了意见箱,并向社会公开了省局、市局、市局三级效能投诉电话及电子信箱。设定每周三下午为局长接待日,接待群众来访,认真解答和处理群众提出的问题,并在征收期内推行领导带班制度,方便纳税人,提高办税效率。
(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一是征求社会意见。发放了《关于国税人员工作中廉洁行为的调查表》48份,收回48份,没有发现问题。全局95名干部职工签订了市国税局机关效能年活动承诺书,并就自身对执纪情况、廉洁情况、损害情况、服务情况进行了自查,收回自查表95份。全年对局内各部门单位就上下班制度、工作纪律情况等进行了12次明查暗访,规范了机关工作秩序。二是参加内设机构测评。发放《征求意见表》110份,收回110份,均对我局工作总体评价是满意,无意见或建议。在全市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活动中,我局四个部门(纳税评估科、办税大厅、税源管理科、稽查局)参与测评,在全市124名测评对象中,排名分别为第7、9、15、17名,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某市国家税务局工作探索总结(专业16篇)篇十三
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精心部署、强化执行,为税收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证。
(一)全面推进“两个责任”。严格打造两个责任“任务书”工程,统筹梳理100项责任内容,制定目标任务与责任分工,突出责任担当。上线使用“党风廉政两个责任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责任落实的动态监控和跟踪督促。同时根据县纪委“打通中梗阻、提升执行力”专项工作要求,加强重点督查,切实防范“中梗阻”问题,确保政令绝对畅通。
(二)不断深化廉政建设。完善“廉政雨露”宣教平台,开展“知纪·守纪·崇纪”廉政专题活动,筑牢干部职工反腐思想防线。认真执行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等制度,积极开展廉政谈话、廉政预警和廉情走访。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作用,聘请24位社会各界及纳税人代表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督员,组织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助推国税系统党风廉政、政风行风和作风效能建设。
(三)长效坚持从严监督执纪。坚持挺纪在前,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开展“一案双查”,通过外查廉洁履职,内查规范执法,以查促管、以查促廉。
某市国家税务局工作探索总结(专业16篇)篇十四
在局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我认真学习,勤奋工作,使自己在思想上、业务上和能力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我始终把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并持之以恒地坚持学习。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党的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牢记“四个坚定不移”,以树立马克思主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科学发展观为根本,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意识。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增强执法为民的自觉性。牢固树立大局、法治、创新、效率、服务、责任观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做到税收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全面提高税收工作质量和效率,通过不断学习,使自身的思想理论素养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思想上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价值观,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政治上成熟、思想上坚定、纪律上严明、作风上正派。
人生在世,要安身立命,惟有学习最重要,我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点,也时时刻刻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头等大事来抓。我不但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业务学习,认真记好笔记,而且还能够自觉学习国家的税收政策、法律、法令和法规,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财会、金融、计算机以及企业生产管理等知识,刻苦钻研现代化科学技术,使自己的知识结构得到优化。随着时代的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只有不断拓宽视野、丰富积累知识,拼搏进取,不断提高奠定自己坚实的综合业务素质基础,才能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不被时代所淘汰,也才能胜任本职工作。
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宗旨,坚持“三禁”、“六项承诺”、“八公开”制度,遵守“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税务干部“十五不准”之规定。发扬党的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牢固树立做人民群众公仆意识,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以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一生自重,事事自省,不忘自勉,处处自警,做一名合格的税务干部、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我时刻提醒和告诫自己,要注重工作和生活上的小节,不论是八小时以内,还是八小时以外,一言一行严格要求自己,该作的'事带头作,不该作的事不要作,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不该说的话不要说,坚持"诚心"待人、"诚恳"感人、"诚实"做人,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2、今年6-11月份被抽调市局从事企业所得税专家汇诊工作:共检查45户企业,调减亏损额:75.16万元,查补入库税款及滞纳金:77.71万元。
3、今年11月份由于工作上的需要,由xx分局调到稽查局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从税收征管法、稽查操作规程、税收政策、财务会计和执法程序、应用软件的操作等方面入手,精学稽查本领、深学税收业务、广学相关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办案能力。坚持依法稽查、文明执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税种查全、环节查到、项目查清、问题查透,达到权限合法、程序无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总结成功经验,借鉴有益做法,紧密结合工作实践,不断创新思路,改进方法,使税收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巩固中深入,在创新中提高。
今后要加强学习,完善自我,近快适应新的岗位和工作环境,克服急躁情绪,调整工作方法,增强自己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成绩的取得,主要归功于上级的正确领导,同时也是与大家的共同努力分不开的,实践证明,只要不断地总结经验、共同研究、科学合理地制定计划,完成税收任务不是太难的。今后,我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响应局里的各项号召,克服困难、团结一心,以坚忍不拔的精神,百折不挠的毅力,卓绝不懈的努力,信心百倍地工作,争取早日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用辛勤和汗水,做一个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踏实、爱岗敬业高素质复合型的国税干部。
某市国家税务局工作探索总结(专业16篇)篇十五
我局2016年的平安创建工作,在xx县政法委综治办指导下,将平安创建工作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平安创建各项指标,创建了一个平安的内部与和谐的税收环境。
一、健全综治维稳工作机制。
(一)我局的创建“平安家庭、平安科室”活动,确定县局一把手和分管局长分别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第一、第二责任人,同时将各科室、各分局、稽查局负责人规定为本单位责任人,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平安创建网络。
(二)根据xx县2016年度县直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把平安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执行“八个一票否决制”。
(三)根据平安创建工作要求,县局平安创建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切实做到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总结,尤其重视将税收征管综合绩效考核结果与与综治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形成行之有效的平安创建机制。
二、落实综治维稳工作目标。
(一)跟据县政府要求改进工作作风是“全面建设生态经济示范县关键年”中的头等大事,今年2月在“国地税联合办税”活动中,我局以以此为中心,结合实际,为xx县国税局平安创建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根据政法系统要求,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制度,其中,在稽查和税源评估业务上的案卷评查中,取得领先的成绩。执法行为越规范,纳税人申诉、复议、上访的可能性就越小,保证了上半年所有的影响征纳关系的因素都化解在萌芽阶段。我局的办税服务厅是对社会的一个主要窗口,工作人员经常面临争议的状况,国税系统的具体化解措施就是开展本年度“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三)今年年初在总结历年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评选“八个一票否决制”,即:没有完成年度各项收入任务者;在分局以上曝光台曝光者;有旷工行为者;事假一次超过5天(含)或年度累计超过10天(含)者;请病假一次超过15天(含),年度累计病假超过30天(含)者;有不廉洁行为被举报或被查处属实者;执法责任制考核违章信息年度累计被通报20户次(含)以上者;征管质量考核,被通报2次(含)以上者。此项举措迅速在该局上下形成了争优创先的浓厚氛围,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加强。
(四)根据去年增加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相关的运行和实施机制,一年来未发生信息泄密事件。今年我局严格按照综治维稳工作要求每月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分管局长陈天鹏主持会议,县局平安创建、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综治联络员参加会议,认真传达贯彻了会议精神宣读了罗综治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提升“一感两度两率”工作的通知》,着重传达了县委领导的讲话要点。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吃透精神,每一个人要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用清醒头脑认识到当前平安xx创建和反恐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三、提高干部职工平安创建积极性。
(一)结合国税工作实际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确实做到“管好自己的人”。按照省、市局要求,结合主体当日活动,制定本单位活动措施。即“抓学习、抓宣传、抓制度、抓作风,抓监督;自评、纳税人评、人大政协评、特邀监察员评、社会各界评”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讨论,检查、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测评。县局纪检组组长、监察室主任方金从、纳税服务科科长汪似书及相关人员深入乡镇,走访纳税人,了解纳税人需求,引导纳税遵从。
同时请纳税人对税务执法人员执法服务情况进行评议,调查税务执法人员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和效率低下等问题;是否存在以罚代管、重复执法、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乱收费、乱拉赞助等行业不正之风,是否存在向所管纳税户“吃、拿、卡、要、报”和接受纳税人赠送的礼品、礼金等违法违纪的问题,向他们征求优化服务环境、促进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守住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底线,认真做到“看好自己的门”。
一是强化安全监管,牢固树立“平安第一”的综合治理理念,健全《综合治理责任制》,完善休息日、节假日轮流上班制度,形成有内保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安全保卫、应急预案、制度措施落实。我局制定了反恐怖突出事件应急预案,全面覆盖火灾、水灾、恐怖活动、盗窃、抢劫、信访群体事件等各个方面;同时与当地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密切了联系,将反恐安全防范工作做实。
二是检查了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在税收征管方面,检查了税务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稽查、税源管理、税款征收、纳税服务等六个方面进行了检查,同时要求24小时轮流值班,防止放生恶性事件;在内部行政管理方面,重点各部门办公室、县局大院、住宿楼、库房、以及保卫科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在后勤工作方面,对食堂、车辆、办公楼及周围环境和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做了重点检查。在行政管理方面,主要是督促各分局随时随地掌控综合治理局面,严格执行社情报告制度,按规定进行矛盾纠纷排查,严防事故苗头,保持国税系统及其管辖范围多年以来的稳定局面。
三是加强领导,浓厚宣传氛围情况。我局成立了以黄家海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通过充分利用滚动显示屏、悬挂条幅、制作展牌等方式,大力宣传反恐怖知识,增强全体人员反恐意识。成立了以保卫科为主的安全巡逻队,并制定了节假日领导值班制度。
(三)落实“平安单位”创建与纳税人之间的互动,亲历亲为“做好自己的事”。四是将平安创建工作与反恐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向县综治委申请创建市级平安单位,认真配合相关检查验收工作,努力争创2016年市级平安单位。同时,与之相对应的是,积极开展“税银互动”和开办“纳税人学校”进行“营改增”培训。
县局党组一班人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将“纳税人学校”的开办与“县级纳税服务规范”的开展有机结合起来,利用开办纳税人学校助推“县级纳税服务规范”的开展,以“县级纳税服务规范”为契机,提升办校质量,从而既提高了服务质量又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分工负责制,分别带领自己分管的工作团队到帮扶重点项目单位开展一对一涉税培训活动。
(四)积极开展“六五”普法工作。
一是认真部署了2016年度的的依法行政工作。年初,根据《十二五期间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制订和印发了《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16年度六五普法工作重点》,明确了全年依法行政工作思路。二是深入开展年度普法工作。以一季一学、一季一考普法学习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税收违法违纪处分规定》、《税收执法督察规则》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和考试。三是继续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省政府法制办、省局检查组对我局创建工作的检查验收终于有了结果——“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五)联系点工作保持经常。根据县政府统一安排,由分管局长挂帅的农村工作队积极赴挂点村开展帮扶促产活动,并由党办主任专门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精神和物质上的支援,以此作为综合治理辅助工作,并保持经常。
四、抓好综合平安创建基础工作。
(一)强化对干部的法制教育,并将其纳入教育培训的内容,引导广大国税干部守法护法,崇尚科学,自觉抵制各种邪教组织,杜绝有毒政治“垃圾’’的侵蚀,多年来,全局无一人参加非法组织和宗教迷信活动。通过开办周末课堂、开展“一看二听三思”活动,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教育、警示教育,让干部职工从思想上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
(二)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严把减免税审批关,打击骗取税收优惠等各种违法行为,充分利用xx电视台等媒体和“xx国税网站”,积极向党报党刊、税务期刊、投送宣传稿件,扩大宣传范围,树立平安国税形象。
(三)积极参与xx县政府组织的“精准扶贫”工作。配合做好城区社会管理“三化三全”工程,随时我局从去年起,选派三名干部常驻联系点左家沟村,专职负责跟进县直各部门的信息联通,对接联动工作,为地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尽了自己的一份力。今年,我局根据全国推广的宜昌市社会管理工作的成功经验(社区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流程扁平化。最终实现社情全掌握、矛盾全化解、服务全方位),始终将xx国税系统综治工作置于平安xx创建的大局之中,恪尽职守。
(四)针对社会治安的新形势、新特点,建立“防、控’’一体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治安的防范控制能力。
一是节假日期间实行公车入库、公共安全和个人安全警示、领导带班巡视制度,要求值班人员严密注意管辖范围内社会动态,遭遇突发事件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上级。
二是在局机关及时添置和更新了摄像监控等现代化信息设备,并经常检查和维护,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了技术保障。
三是县局综治办专门组织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了xx国税系统不出问题。
四是加强档案、票证、设备的安全保密工作,严格按照保管和销毁、传递、移交涉密文件,保证国家秘密安全。
五是严格执行《湖北省国税系统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并采用技术手段进行全程监管。
六是针对国税系统工作性质,各征管单位领导乃至一线管理员,都能自觉地习惯性地特别注意妥善处理征、纳双方的矛盾,及时疏导、调解内部纠纷、防止矛盾激化,随时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从未出现过纳税人上访的现象。
县局领导班子的措施得力,使我局2016年国税的中心工作的各项指标综合绩效考核也处于上游,税收收入任务已经在去年完成2.5亿元的基础上,又能确保完成。平安创建局面比较好,但离省级平安单位的标准有着不小的差距。通过多年的综合治理工作实践,我们充分地认识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是渗透性很强的工作,它贯穿于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影响到每一个人的生活,每一个单位的工作,每一个地方的安宁。
做好综治工作,功在国家,利在社会,福在个人,是一项需要持之以恒的工程。我们保证,xx县国家税务局将进一步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立足税收征管的本职,积极营造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环境。同时,进一步参与到整个xx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来,以实际行动为平安xx建设作出更多的贡献。
某市国家税务局工作探索总结(专业16篇)篇十六
我们坚持将队伍建设作为强税之本,倾情带队,善待严管,有效激发了队伍活力。
(一)数字人事全面推广。干部电子档案完备、工作记实完整,数字人事与个人绩效管理衔接有序,考评成绩成为干部任用、交流轮岗、选拔人才的重要依据,日常化、累计化、可比化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基本建立,向上向善、争先创优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干部选拔任用规范有序。制定《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xx国税铁军的实施意见》,推出干部“回炉”机制,以倒逼机制精准整治干部“为官不为”。建立国地税干部交流机制,制定《xx县国地税跨系统干部交流实施意见》,互派干部进行挂职锻炼。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2020年通过选拔任用3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和4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充实领导队伍。
(三)干部培养初现成效。建立健全基层领导干部学习教育机制,进一步重视青年干部培养,持续推进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常态化制度化。2020年,我局有4名同志在全市国税系统五大类“业务大比武”中进入前十,其中有1名干部获宁波国税系统专业骨干称号,3名干部获宁波国税系统岗位能手称号。目前,县局共有22名干部入选市局各专业人才库,2名干部入选市局兼职教师,7名干部入选市局erp高端人才。
(四)文化建设氛围浓厚。组织开展税务精神大讨论、家风家训征集、“好团队、好干部”评选等系列活动,1名干部荣获全县“好干部”荣誉称号。加大对“知行”品牌及“允法允礼,追求卓越”宁波国税精神的宣传力度,在全局掀起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