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总结是发现学习方法的途径,通过总结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以下是一些成功人士的学习总结,他们的经验对我们的学习很有借鉴意义。
学习新党章大全(14篇)篇一
在党的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提出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加入了十八大以来全党最新的理论成果和新时期全党的奋斗目标。学习新党章是学习党的最新政治纲领,明确行动指南的必修课。
党章是我们党的根本,是全党及全体党员活动的总章程,是统一全党思想的基本指针,凝聚了全党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检验,集中体现了全党的智慧结晶。
新党章加入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结晶。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前人的基础上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新境界,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又一次飞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揭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发展规律和建设路径,开辟了具有新时代性质的治国理政新境界,指导党和国家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继往开来、继续奋斗。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们党员明确历史使命,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有效途径,是担负历史使命的不然要求。
新党章明确了新时代全党的奋斗目标,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新党章将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共梦纳入了总纲。这就标志着我们党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为自己的行动目标。作为一名党员都必须以党的目标作为自己的行动方向,勇于担当。按照党章描述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我们要细化工作目标,按照时间截点完成任务。在加快体制机制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实现深化改革,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过程中贡献自己的力量,实现在建党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新党章为我们指明了新时代的行动方向,作为一名党员必须朝着这个宏伟目标攻坚克难、奋力拼搏,担负起历史和民族赋予我们的伟大使命,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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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党章大全(14篇)篇二
[授课目的]:通过学习,使大家对党的章程的制定、修改以及党的指导思想等内容有一个清晰的、深刻的认识,提高党员的行动自觉性,使党章真正成为每一位党员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新的最高行为规范。
[授课重点]:1、制定和修改党章的意义。
2、总纲的地位和内容。
[授课过程]:
一、党的章程是中国共产党最高意志的体现。
为什么要制定党章?
党章是约束党员的最高行为规范,它集中体现我们中国共产党这么一个组织的纪律性、严肃性、权威性。简而言之,党章是党内的一部根本大法。根本大法是什么意思呢?所谓根本大法,就是指它在党的各级各类规章制度中居于最高地位。党内的规定、决定、规章制度,从效力来讲是有一定的层次的,比如说中央有关职能部门的一些规定,无论是从内容还是精神都不能跟党章规定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和抵触,否则的话就是无效的。我们可以做类似的比喻,党章在党组织中的地位和作用就相当于国家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正因为如此,一个组织的章程对于一个组织来说就显得至关重要了。而中国共产党从她建立的那一天开始,就庄严宣告,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先进分子组成的集体。所以,对于这样一个先进组织来说,制定一部具有根本大法意义的党章是很有必要的。
那么,中国共产党制定好了党章以后是不是就一劳永逸、万事大吉了呢?
当然不是。为什么呢?因为世界在变化,时代在进步,日新月异的社会,要求我们党的指导思想也要与之相适应。
党章为什么要修改?――时代的发展要求党章与时俱进。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由先进分子组成的组织,它的章程科学完善与否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正因为党章对于中国共产党组织来说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所以党章的修改就不得不慎重。世界在变化,时代在前进,我们中国共产党如何应对并在党章中加以体现,就成为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我们党在过去的八十二年里,经历了风风雨雨,艰难坎坷,这里面有成绩,也有教训,如果从党章的变迁角度来看的话,我总结了八个字――那就是“与时俱进,与世俱进”。这八个字非常生动形象地概括了我们党在过去的岁月里之所以能奋勇前进的原因――那就是在时代风云变幻之际,我们党的指导思想能够及时地作出相应的重大的战略调整。
回顾党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每到关系民族危亡、国家发展的关键时刻,我们党总是能力挽狂澜,发挥砥柱中流的作用。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党始终站在时代前列,不断总结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经验教训,与时俱进,与世俱进,及时地总结经验、发展理论、修改党章,为每一位党员提供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新的最高行为规范。
二、十六大党章修改的背景及总纲的修改。
(一)十六大的召开和党章修改的时代背景(国际国内环境发生了变化)。
11月8日上午9时,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大会的重要议程之一就是审议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这意味着,中国共产党有史以来的第十五部党章、同时也是进入新世纪后的第一部党章诞生了。
那么我们党是在一个什么样的背景下进行党章的第十四次修改的呢?我认为主要在两方面:
1、新阶段――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阶段。
国内背景: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三步走”的战略目标的前面两步已经基本实现。在对内改革由经济领域(由农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到城市的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推向政治领域(政企分开、政府的角色的回归、政府要做服务型政府)的同时,整个社会构成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种变化又要求经济、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问题、社保基金问题、银行坏帐问题、三农问题、私营业主到底可不可以入党等),因为在旧的问题解决之后,又有新的问题产生。因此,今天我们的改革已经进入到一个攻坚阶段,它关系到我们是否能顺利在二十一世纪实现我们的三步走战略的关键性的第三步,是否能在二十一世纪真正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2、新世纪――国际局势日趋复杂化(9・11事件,美伊战争)。
国际背景:进入新的世纪,人类社会发展已经跨入一个新的千年,和平与发展仍是当今世界两大主题。但是在新的世纪,不仅和平问题没有解决,发展问题也更趋严重。我们所面临的国际环境呈现新的复杂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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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党章大全(14篇)篇三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面对的是全体党员,层级多、范围广,不仅要依靠各级党组织带领贯彻,更要全体党员自觉践行落实,这就要求我们在新形势下精准持久发力、发扬优良作风、讲究方式方法,切实做到守纪律、敢作为、作表率。
学党章党规——坚守政治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来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坚守党规党章之底线是我们党保持和发展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重要保证,也是党员干部健康成长、提高素质、增强本领、不断进步的重要途径。在当今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和知识更新不断加速的背景下,认认真真地学党章党规、与时俱进地学党章党规、持之以恒地学党章党规,才能更好地推动“两学一做”入脑入心,才能始终跟上时代进步的潮流,才能保证始终坚守政治纪律,敢于担当重任、提升工作水平和领导水平。
学系列讲话——敢于担当作为。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红线、底线不能碰,但这不是畏首畏尾,不敢担当作为的理由,恰恰相反,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守住法律底线的前提下,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系列讲话,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各级党员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这样就有了敢于担当作为的底气、自信,一心为公,就无所畏惧,就能做到用权为民,干出实实在在的业绩。
做合格党员——作道德表率。“目失镜,则无以正须眉;身失道,则无以知迷惑。”中华民族崇德尚道。做官先做人,做人先立德;“为官先修身,律人先律己”,德乃官之本,为官先修德。《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提出,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党员要“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坚守伦理道德底线是干部为人行事的原则。人无德不立,要树立干部形象,践行“两学一做”就要坚守道德底线,做到以德服人,以德执政。国之昌盛富强,重在文明建设,干部为表率,百姓紧跟上,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引领社会形成良好风气,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
学习新党章大全(14篇)篇四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通过参加此次“学党章、学条例、严纪律、严规矩”党纪条规警示教育月活动,让我更深刻地体会到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作为一名基层税务干部,学党章、守纪律、守规矩是多么的重要。
改革开放的浪潮带来了经济改革、税收改革的新局面,推动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使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新的飞跃,但是同时也带来各色各样的生活方式,这就需要我们党员干部在“潮头”上站稳脚跟,端正党性,提高思想觉悟性和警惕性,以免“翻船落水”。
作为一名国税系统的干部,通过这次学习,我深深感受到加强思想纪律教育的重要性,认识到只有坚持“依纪履职、依法行政”才能抓住整个国税工作的生命线,才能在形形色色的物欲、色欲、利欲面前不动摇,才能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勇立潮头,成为时代的弄潮儿。
税务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行政行为的实施都是由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操作的,能否做到依法行政,操作者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税务干部作为“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践行者,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这就要求我们全体税务干部,特别是其中的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依纪履职,依法行政,坚持守纪律是底线,守规矩靠自觉,守小节、明底线、知敬畏,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规矩是根本,清廉是关键,作风是保障,发展是目的。四者相互联系,其根本目的就是促进发展。规矩是人们应该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他既包括国家法律和各种规章制度,也包括道德规范和礼仪要求。指出,要“让大家都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
办事要守规矩,就是遇到事情,首先要想到政策法规是怎么规定的,然后严格依法行使职责,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做到按原则、按规矩办事,就要熟知规矩要求,准确理解把握规矩执行的标准和尺度,让规矩了然于胸,内化于心;强化规矩意识,时刻紧绷规矩这根弦,不以领导交办而盲从、不以情况特殊而越线、不以事情紧急而破例,始终不逾越雷池半步;认清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约束没有例外,摒弃“权大于法”的特权思想,培养依法用权的习惯,确保时时事事都在规矩之内合理有序运行。
为此,我作为一名长期战斗在税务工作岗位上的共产党员,深刻认识到必须时刻提高思想认识,形成敬畏规矩、遵守规则的自觉。
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坚决抵制在税务工作中存在的脱离群众、以权牟私、吃拿卡要、办事拖拉、态度恶劣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践行和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增强廉洁从税的自觉性,严格依法行政,严守政治纪律、恪守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保持高度一致,情系民所想,权为民所用,做好人民大众心中信赖的税务官。
学习新党章大全(14篇)篇五
党章是党的最基本性的纲领文件,代表了全党的根本利益和意志,集中体现了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是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异常是我们入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
党章篇幅不长,但每段资料、每个观点都是以科学的理论为基础,都是宝贵的实践经验的结晶,其内涵丰富,寓意深刻。认真学习和履行党章,是对每个党员的毕生要求。在先进性教育学习阶段经过多次学习党章和支部会议的讨论交流,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章资料的理解。学习的目的全在于应用。学习好党章,目的是贯彻好党章。增强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基本经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学习党章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八荣八耻”重要思想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我认为学习党章,坚持党员先进性就要树立党员意识。党员必须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深刻理解...员是一个崇高的称号。这个称号凝聚了无数革命先烈鲜血和梦想。要牢记党员要求,履行党员义务,享有党员权利。时刻牢记...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树立党员意识,在坚持...员先进性中是个最普遍、最基本的要求,仅有自觉增强党员意识,才能坚持...员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一、努力把干好工作和提升自身素质统一齐来。要在干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努力经过深化认识,思考归纳,概括升华,使自我在工作中获得的经验思想,心得体会等成为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从而推动自身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为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景,新工作。
二、坚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善于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同行学习),主动理解先进的知识和经验。高做群众工作的本事。学习,仅有不断的学习,才能提高我们的本事,这是时代的要求,是党对我们的要求。
三、努力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齐来。党章第一章第三条要求全体党员还应履行以下义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从中能够看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每一个党员所必须坚守的信念意识。可是我们为人民服务的手段,却必须善于变化,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需要做具体的改革,调整,变化和创新。我们必须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齐来,既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更要有联系实际,开拓创新的具体行动。作为从事政法工作的党员同志,就是要在认真扎实地做好自我本分的同时,不断动脑筋,想办法,进取开拓工作新思路,全面提高。
我决心进一步加强党的理论和知识的学习,提高党性修养法工作实际,不断提高自我的政治思想觉悟,更加勤奋扎实学习科学文化基础。
学习新党章大全(14篇)篇六
最近一段时间,作为一名党员教师,经过认真学习了《.....党章》,对党章有了更新更高的认识,对我们党的性质、梦想目标、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党员义务权益有了更深刻地理解,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的政治理论和基础知识教育,从而也更加坚定了自我的革命梦想信念和永葆...员先进性的崇高职责感。党章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经过党的最基本性的纲领文件,代表了全党的根本利益和意志,集中体现了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是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
经过对新党章的学习,结合国家重大事件和对党的重大决策的学习、领会,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新党章的涵义以及对我们...员的职责要求,更加透彻领会到.....是工人阶级的政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组成,它由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组成。中国工人阶级是中国最先进和最提高的阶级,因而成为中国革命的领导力量和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集中体现了中国工人阶级的阶级性质,结合了中国工人阶级和各族人民的优秀分子,是中国工人阶级中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我们党历来重视经过党章以条文形式明确规定,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新党章立足于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和党员队伍发生深刻变化,对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增加了一些新的表述,对领导干部提出了新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坚持...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为我们党与时俱进加强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
十七大关于党员的八项义务规定增加了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资料。将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并列在一齐,作为党员必须履行的重要义务写入党章。是新党章对党员义务的重要规定。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新形势下强化党员的意识,增强党的观念、履行党员职责,坚持...员先进性的前提条件和根本保证。
在党的干部一章中,对领导干部提出了新要求,虽然仅增添了六句话,却使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更加贴合时代的要求。新党章提出了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正气、讲政治。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的政治要求,并且提出了具有共产主义远大梦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时代要求。
大力加强党的执政本事建设,是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三大历史任务的现实需要。l。进入新世纪新时代,应对新形势和新的任务,我们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又面临严峻的挑战和考验。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条件下,大力加强党的执政本事建设,是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的现实需要。
从国际局势看,政局正发生新的深刻变化。和平与发展仍是当今时代的主题:维护和平、谋求发展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但整个世界处在大变动之中,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在增加,天下并不安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我们党必须以宽广的眼界观察世界,不断提高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本事,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做到审时度势、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牢牢掌握主动权。
人生在世,都肩负着必须的职责。工人要做好工,农民要种好地,学生要读好书,军人要卫好国,这是天经地义之理,是人之良心所在。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将以什么样的精神风貌引领学生乘风破浪作为党员教师我们又该怎样和教师们一齐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也许每个人都有自我的答案,也许每个人的答案不一样,可是我坚信...的炽热之心是一样的,对教育事业的忠诚之心是一样的,为党旗增辉的决心是一样的。我们决不应当把自我等同于一般的老百姓,应当坚持党员的先进性。
总之,作为一个党员教师,要具有开拓进取的精神,拥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崇高的精神境界,有自我的教育梦想和信念追求;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工作中要以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为追求,以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追求;要在工作中进取培养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民主意识,依法执教,师生平等,成为教师中的一面旗帜,率先垂范、敢为人先;时时审视自我,衡量自我,评价自我,始终坚持...员先进性,始终坚持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
一个人的力量也许微不足道,可是整个...的形象和威信就是靠我们在座的每一位党员来维护的,人民群众就是靠他们身边党员的一言一行来认识党的。这不仅仅使我想起两个人来,一个是张思德,一名普通的...员,他不计个人得失默默奉献,最终献出了自我年轻的生命;雷锋,短暂的一生也没有做过惊天动地的大事,可是就连美国西点军校也悬挂着他的巨幅画像,这说明了什么他们都不是身居要位,可是他们的名字却久远流传,就是因为他们时刻把为人民服务放在心中,立足岗位,踏实工作,把简单的工作做到完美,把平凡的事情做到不平凡,真正展现了一名优秀党员的风采。应对党旗,我们都应当时刻牢记:...员,不仅仅是一种荣誉,一种骄傲,更代表了一种职责,一种将我们的一切献给伟大的共产主义事业的职责。
让我们每个党员都行动起来吧,将这次先进性教育的意义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入党,从行动上入党,始终坚持党员先进性,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道路上贡献我们毕生的力量!
学习新党章大全(14篇)篇七
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召集全体党员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新党章。会议由支队长李风同志主持,会上两名执法人员对新党章进行了领学,全体党员认认真真、原原本本的学习了新《党章》全文。
会上,支队长李风同志强调,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每名党员必须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特别是年初党中央提出在全体党员范围内开展“两学一做”以后,我们每一个党员都必须更加清醒的认识到学习党章党规的重要现实意义,学习党章党规对提高党性修养的重要基础性作用;必须更加清醒的认识到我们共产党员对党章党规的学习一刻也不能松懈,对党性修养的追求永远在路上。李风同志还要求,全体党员会后要对照党章,结合自身实际,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要把对党章党规的学习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
通过学习,全体党员一致认为新党章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大家纷纷表示,会后还要认真的自学,一定要深刻理解和领会新的历史条件下学习贯彻党章的重要意义,努力做到熟悉党章、掌握党章、理解党章、牢记党章、执行党章,并把学习和实践党章结合到本职工作中,用实际行动推动工作的开展。
学习新党章大全(14篇)篇八
第二十九条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第三十条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一条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三十二条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学习新党章大全(14篇)篇九
党章作为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总规矩,在政党政治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马克思主义政党始终高度重视党章建设,把党章视为无产阶级政党组织上统一和行动上一致的重要保证,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和准则。党的十九大通过了关于《中国*章程(修正案)》的决议,把党的十九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写入党章,使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体现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国有国法,党有党章。党章是一个政党的根本*,是每名党员的行为准则。中国*自成立以来,始终如灯塔一般,照亮着中华民族的前进道路。而中国*党章则如同灯塔中那盏明灯,引领着每名*员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自强不息、努力奋斗。正如任何事物都不能一成不变。10月24日,中国*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并一致通过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提出的《中国*章程(修正案)》,新的党章就此诞生。坚持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是党中央确定的这次党章修改的一条重要原则,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的发展变化,应征各位代表的意见,集体同意对党章做出新的修改。新的党章中体现党的十九大报告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更好地把学习党章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有机结合起来,扎实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这次党章的修改适应了不断变化的潮流、走在时代前头,中国*历次代表大会先后对党章作了十余次不同程度的修改,通过对党章的修改使党不断自我革新、自我完善、走向强大,始终符合时代的要求。“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众所周知,物质世界是永恒变化的,时移世异,在不同的历史关头,面临着不同的任务形势。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执政党,就要不断自我革新,增强生命力,带领干部群众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增强党的执政能力,为党注入更加强大的生命力,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党章的修改体现了中国*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反映了全党的共同意志和人民的共同心声,顺应了新时代党的理论创新和党的建设实践发展要求,党章修正案符合世情国情党情,顺应党心军心民心,对于动员广大党员开拓进取、团结奋进,向着“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作为一名党员,更要认真深入学习和践行党章,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章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上来,自觉遵守、切实贯彻、坚决维护党章,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章上来,自觉按照党章行动,努力成为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模范。新党章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对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迫切需要新的理论指导全党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四个全面”到“四个自信”,等等方面,立足世情国情党情,作出了一系列重大理论概括、重大战略部署,深刻回答了当前我国面临的重大时代课题。及时将这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最新理论成果体现在党章之中,必将指导全党更好地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
这次党章修改的亮点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并明确为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这充分体现了全党意志,是党心所向、民心所向,必将为全党各项工作提供坚强指导和根本遵循,对于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具有重大意义。要更好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奋力开创多彩新未来,书写新时代发展新篇章。
十九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
规定,纪委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高度的凝练和科学的定位,使纪委履职方向标更加明晰,聚焦点更加集中。福建省各级纪委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懂弄通做实十九大精神,把握党章新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以严实深细的作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抓日常监督,重在落实抓早抓小,维护良好政治生态。营造、维护良好政治生态,绝非一朝一夕之功。政治生态受到污染和破坏,往往也是日积月累的结果。激浊扬清、净化生态,纪委责无旁贷。要把握关键、突出重点,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对执行政治路线、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政令畅通。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早发现、早处置,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综合分析信访、监督、审查、巡视等方面信息,建立重要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全面掌握“树木”“森林”状况。通过治“病树”、正“歪树”、拔“烂树”,使政治生态不断优化。
抓执纪审查,重在加强自办案件,形成持续的强力震慑。反对*,惩治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各级纪委要强化执纪审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加强问题线索集中管理,使问题线索台账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处置及时规范。要突出重点,重点查处高压态势下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反映集中,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特别是要坚决清除政治*与经济*相互交织的利益集团。要加强县乡执纪审查,加大整治群众身边*问题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抓责任追究,重在做到失责必问,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必须激发担当精神,强化责任担当。要贯彻党章要求,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纪委要用好问责这个撒手锏,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要推进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实现全程留痕、不可更改。定期开展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检查,以问题为导向,列出“问题清单”“问责清单”,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强化“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案件、“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相关领导责任。要对焦问责、精准问责、终身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的局面。
抓标本兼治,重在推动建章立制,扎紧防治*的笼子。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都离不开制度建设。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全过程,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要创新纪律教育制度,对新提任领导干部开展集中纪律教育,用忏悔录开展警示教育,着力固本培元。要在容易滋生*的领域,运用“科技+制度”,推行权力运行公开,实现透明运行,接受监督。对党规党纪落实情况,要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不落实就要追究责任,不断提升制度执行力和刚性约束。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既是组织创新、也是制度创新,是深化标本兼治的重大举措。当前,要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积极借鉴试点省市先行先试的经验做法,谋划路线图、倒排时间表,确保在今年底明年初按要求组建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要准确把握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反*机构的政治定位,全面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抓自身建设,重在坚持严管厚爱,锻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铁军。打铁必须自身硬。“必须”体现责任担当和庄严承诺。各级纪委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党中央的旗帜立场、决策部署、担当精神为标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绝对忠诚。要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的能力,把人民是否满意作为检验队伍建设和工作成效的标准。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完善配套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制约,有效管控风险,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要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党章作为党的纲领,是每一名*员行动的准则。作为*员,要时刻不忘自己的第一身份,始终把学习党章作为自己的必修课,始终把党章中的各项规定作为自己生活、工作、交往的底线,更好地在社会生活中当好表率,用实际行动贯彻党章、维护党章、遵守党章。学习党章要做到“六个牢记”。
一要牢记党的历史。习近平同志说:“在9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我们党总是认真总结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及时把党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体现到党章中,从而使党章在推进党的事业、加强党的建设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学习党章,深刻认识*建党90多年来走过的艰辛历程,党员要永远记住在革命时期*人坚定信念、不怕牺牲、一心忠诚于党的英雄气概;永远记住在建设时期党所确定的把我国建设成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进一步指引党和国家前进方向;永远记住在改革时期*人带领全国人民进行的伟大改革,让中国这个古老的东方文明古国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我们必须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继续奋力前行,续写新时代新篇章。
二要牢记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党章誓词虽短,却内涵丰富,她是对全体党员要求的集中体现。党的十九大闭幕后,习近平同志带领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到上海、浙江嘉兴,瞻仰一大会址、南湖红船,回顾历史,重温誓词,坚定信念。每一名党员要牢记入党誓词,做到经常温习、时刻对标,切实将誓词烂熟于心、付诸于行。要在生活、工作和交往中时刻以誓词明确的标准要求自己,时刻不忘党员第一身份,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要牢记信念信仰。习近平同志强调:“理想信念是*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或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中国*成立90多年来,我们的无数英雄壮士正是凭着坚定的信念信仰才取得了革命、建设和改革时期的伟大胜利。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学习党章,我们必须坚定信念信仰,坚信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永不叛党;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人应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坚定中国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我们必须在重大问题上保持头脑清醒,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始终保持政治定力跟党走。
四要不忘初心使命。*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习近平同志强调:“全党同志一定要永远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继续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要回答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要在工作中用实际行动践行好*人的初心和使命,深入群众,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忧群众所忧,切实回答好新时代交给*人的使命。
五要牢记纪律规矩。党章规定,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习近平同志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是要靠严明纪律,就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落马的无数官员中,绝大多数就是因为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放松了对纪律规矩的学习,甚至无视党的纪律规矩,才走上了不归路,成为了群众眼中可恨的“老虎”“苍蝇”。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过学习党章,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敬畏法纪,忠诚组织,做干净廉洁的*员。
六要牢记政治本色。政治本色是*人的政治生命。牢记政治本色,是*人的不懈追求。*人的政治本色,源于党的性质、宗旨和奋斗目标。古语云:水有源,故其流之不穷;木有根,故其生之不穷。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党的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这从根本上规定了*人政治本色的内涵。90多年来,我们党在领导革命、建设、改革的过程中,在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中,铸就了坚定理想、服务人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艰苦奋斗等马克思主义政党鲜明的政治本色。这些政治本色,是*人政治生命的基因,是党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本源,是党的事业枝繁叶茂的根系。
学习新党章大全(14篇)篇十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2年11月14日通过)。
详见: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的制定及修正简况(一大至十八大)。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第一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三条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第四条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第五条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第六条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第七条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八条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九条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十条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第十一条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十二条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三条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
第十四条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对同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行使他们的职权。凡属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上级领导机关不要干预。
第十五条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
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
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第十六条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必须提交所在的党组织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第十七条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注意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
第十八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十九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
(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条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二十一条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第二十二条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
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每届中央委员会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在下届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党的经常工作,直到下届中央委员会产生新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为止。
第二十三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党组织,根据中央委员会的指示进行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政治工作机关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总政治部负责管理军队中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军队中党的组织体制和机构,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作出规定。
第二十四条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五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四)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由它选举的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分别由上一级委员会决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出缺,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七条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第二十八条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是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它根据省、自治区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
第二十九条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第三十条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一条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三十二条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第三十三条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党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党重视教育、培训、选拔和考核干部,特别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
党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第三十四条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三十五条党员干部要善于同党外干部合作共事,尊重他们,虚心学习他们的长处。
党的各级组织要善于发现和推荐有真才实学的党外干部担任领导工作,保证他们有职有权,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三十六条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
年龄和健康状况不适宜于继续担任工作的干部,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退、离休。
第三十七条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第三十八条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第三十九条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第四十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过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其党籍;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
第四十一条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
第四十二条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追究。
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第四十三条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它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纪律检查员。纪律检查组组长或纪律检查员可以列席该机关党的领导组织的有关会议。他们的工作必须受到该机关党的领导组织的支持。
第四十四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
第四十五条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并且有权批准和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如果所要改变的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批准,这种改变必须经过它的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请求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复查;如果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或它的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情况,在同级党的委员会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的时候,有权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协助处理。
第四十六条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第四十七条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第四十八条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可以建立党委,党委的产生办法、职权和工作任务,由中央另行规定。
第四十九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受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共青团的地方各级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共青团上级组织领导。
第五十条党的各级委员会要加强对共青团的领导,注意团的干部的选拔和培训。党要坚决支持共青团根据广大青年的特点和需要,生动活泼地、富于创造性地进行工作,充分发挥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业事业单位的团委员会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
第五十一条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
第五十二条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
第五十三条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党徽党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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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党章大全(14篇)篇十一
党章的第一章提出了我们党对于党员的要求和定义,身为党员需要履行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首先第一条是对于党员资格的陈述,“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才可能成为共产党员。
读到这里我不禁产生一个疑问:作为一名大学生,怎样才算“先进”呢?我的初步理解是,学生的先进性体现在思想和学业两个方面。思想的先进性又可以从不同角度来评述,我所能想到的只有两个,就是思想品德的正直高尚和思想的社会时代关怀。
我觉得,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我们绝不能仅仅以道德法律的最低标准要求自己,而应朝更高处迈进,事事想在前,走在前,这不仅是个人对党员身份的承诺和巩固,也是对身边人、对社会的一种责任感。对于这一点我一直在努力,真诚友好地对待身边的同学,热心为陷入困难的人提供力所能力的帮助;我本身对公益也很有热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帮助他人后我总会有种奉献的快乐和满足。
可是这里有一个冲突的点,也是我前段时间读一本书时才发现并产生怀疑的。书里一位哲学家说,人的所有行为都是自私的,包括助人这种看似无私的行为,其实也是为了获得个人内心的愉悦体验而做出的。我个人觉得,书里的这个观点有些极端,但确实提供了一个让人警醒的角度。我开始反思自己助人动机的“纯洁”性,我在帮助别人时,更大程度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但我没能想清楚,感觉这两者混乱地缠在一起而无法清楚区分。
或许在今后的志愿服务中,我应该更加切实关注受助者的需求和反馈。思想先进性的另一个表现是思想的社会时代关怀,即关心国家社会大事,敏锐捕捉社会思潮风向并做出有价值的思考。在这点上我应该做出检讨,我对国家、社会重大事件关注地太少了;即使有时候在“快餐”文化的浪潮中读到几条重要新闻,也很难静下心来认真思考。归根到底还是意志不够坚定,目标不够明确的原因,今后我一定在这方面努力提升自己。
学习新党章大全(14篇)篇十二
第三十七条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第三十八条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第三十九条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第四十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过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其党籍;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
第四十一条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
第四十二条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追究。
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学习新党章大全(14篇)篇十三
很荣幸自己可以被推选为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此次党课培训。自是怀着一份慎重却又激动的心情来的,甚至还有几分按捺不住的敬仰与喜悦。今天晚上,我是第一次在老师的带领下,站在理性的高度,对党的一些基本知识加以学习的。我们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的条件、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以及用党员的条件要求自己,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我就从者三方面谈谈自己的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的条件包括申请入党条件、党员基本条件和党员的具体条件。对照自己而言,我觉得自己需要改进的还很多。就从党员基本条件来说,包括:党员要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党员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员要永远做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党员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这些要求规定了一个共产党员应该做什么和怎么做。从做什么来说,它规定了党员应该怎样自我要求和全心全意服务于人民。或许我可以凭自己现在的满腔热情说我可以,虽然我不一定可以一步做到,但我可以学习。但从怎么做这方面来说,自己就有很大欠缺。首先,大家都可以为人民做事,为人民服务,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怎么做可以让群众满意,赢得群众的支持。为人民服务并不是盲目苦干就有效果的,必须有策略、有方法。结合自己的实际,生活在班级这个大家庭中,首先要为同学着想,真正的为他们服务。但要真正让同学们满意,就必须有方法、有策略地做事,提高做事的效率,也要提高大家的满意度。这就要求我们不断的实践,从实践中获取经验。其次,践行党员要求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一个坚持不懈的过程,是终身的奋斗与承诺。我再次感受到了党的庄严,也知道自己应该不断锻炼,端正思想,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践行党的要求。
正确的入党动机是建立在对党的深入理解与支持的基础上的,是一个人价值观的体现。所谓入党动机,就是只一个人要求入党的内在原因和真实目的。对于一个入党积极分子来说,能否加入中国共产党,首先要看入党动机,关键是看行动。所以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就显得尤为重要。大学生在入党动机方面存在的不正确或不完全正确的表现主要有:
功利型动机、虚荣型动机、盲从型动机、被动型动机、成才型动机和情感型动机。很庆幸自己并没有受这些不良动机的影响。我想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主动的、积极的,是对党的一种信任与信仰,愿意跟随党。真的希望在这个桂子山最神圣的殿堂中,更多的了解党,学习党,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走访各个寝室,加强与大家的联系,了解大家的要求,全心全意为大家服务,想大家之所想,急大家之所急。
第一次的党课学习使我感受颇多,最明显的就是,我发现党课的课堂就像是火把,点燃了我的心灯,让我少了几分彷徨,多了几分坚定。希望在这个桂子山最神圣的殿堂中学习到更多的关于党的知识,加强对党的认识和了解,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入党!
学习新党章大全(14篇)篇十四
按照“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通过近一段时间的理论学习,结合工作和生活实际对照检查,我对个人进行了认真的剖析,切实感觉到自身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现针对自身存在的不足进行自我剖析。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1)自身素质能力有差距。作为基层领导,感觉自身的综合能力还比较欠缺,与办公室的其他同事还有一些差距。一是工作经验比较缺乏。我进入县委办的时间不长,对我而言,各项工作尚处在熟悉和入门阶段,工作的角色刚刚定位,工作思路还比较局限,工作经验还不足……二是理性思考的能力不够。村委和妇女工作繁杂、人手少,很多时候思考问题、工作经验等方面的积累还不够,有力不从心的感觉。
(2)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没有做到经常深入基层熟悉与了解情况,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的'意识还不强,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导致工作时会在一些细节的问题上出错。
(3)缺乏开拓创新精神。虽然工作责任心和进取心较强,但工作作风还不够大胆。大多数时候还仅立足于传统的工作方式,面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自己的视野不够宽广,思维较为局限。面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产生的新矛盾,还缺乏有效的办法,有时面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有畏惧和泄气的情绪。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没有做到经常深入基层熟悉与了解情况,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的意识还不强,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导致工作时会在一些细节的问题上出错。平时疏于学习,自身积累还需增强。对于自己的工作已经逐步了解和熟悉,但是,对于整体工作而言,自己所理解和掌握的还很有限,还需要自己不断学习和提高。
(2)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没有做到经常深入基层熟悉与了解情况,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的意识还不强,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导致工作时会在一些细节的问题上出错。无私奉献意识不强,工作作风还需务实。工作中经常接触的问题很多,但是依靠自身很难解决,致使自己常常感觉很矛盾,很多问题靠自身的力量无法解决,经常会产生畏难情绪,急躁心理。在工作的敬业精神,务实作风方面,自己还有很大差距。
三、今后努力整改的方向。
坚持把学习放在第一位,切实提高自身素质。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系统地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重要文献,深入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自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其次,加强业务学习。(自查报告)作为办公室的一员,要不断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工作能力,确保工作操作的程序性、规范性、严肃性,以便更好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没有做到经常深入基层熟悉与了解情况,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的意识还不强,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导致工作时会在一些细节的问题上出错。一要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反省自己,勇于正视错误,真正做到“理想常在,信念常驻,宗旨不变,本色不褪”;二要从小节做起,严于律己,自觉保持廉洁情操,做到干干净净办事。古人云:“惟先自律,方能律人;惟贤惟德,方能服人。”我将继续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自觉接受监督,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更严格的要求,更投入的精神,更踏实的作风投入到今后的工作中去。三要提高自身素质,树立办公室的良好形象。从加强经济知识、历史知识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入手,增强理论修养和政治敏锐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理清思路,看准目标,培养坚定和执着的信念。同时作为办公室一员,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受得住委屈,要与奉献相伴,准备做出更大的努力和牺牲。要注意时刻正已正身,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塑造自身的良好形象。
(3)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没有做到经常深入基层熟悉与了解情况,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的意识还不强,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导致工作时会在一些细节的问题上出错。坚持务实作风,强化宗旨观念,做服务人民的表率。
一是踏踏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今后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立足本职,刻苦钻研,提高业务能力,使自己能够更加准确地把握办公室工作的发展方向,更好地找准工作定位,创新工作思路,尽心尽力完成督查室和办公室的各项工作。二是树立务实形象。在工作作风上,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知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要矫正思想偏差,把工作作为乐趣看待,不断充实工作内容,要敬业、奉献、求实、开拓、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