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读后感有助于培养我们的文字表达和批判思维能力,提升自身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养。以下是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提高写作水平和思维方法。
童年主要情节读后感(优秀20篇)篇一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受戒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7岁,一个多么完美的年龄,也正是一个对于人生、感情有了慒懂的认识和向往的年龄,难怪,只在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小脚印后,便会心乱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表白,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完美的。他虽始终只是在被动地等待和理解初恋的到来,但他坚定地相信自我对小英子的爱的小英子对自我的爱。于是,在他等到了爱狂风暴雨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鼓动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复苏的人性让他把幸福紧紧攥在了自我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胆。她毫无顾忌地坦露心迹,但她并不鲁莽。她是在确定了明海的心后才以身相许的。她很直白,但很真诚;她很大胆,但很谨慎。她深信自我的可爱灵巧必须能够打动明海,她也清楚自我早已对那个漂亮温顺的少年暗暗倾心,于是她把这种爱表达出来,释放出来。正是这种主动的交流和呼唤,才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齐。有时候,人与人心灵的交汇就在那么一刹那,错过了那一刹那,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也不会牵在一齐。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赢得了属于自我的那份真爱,她身上蕴含着的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让她获得了生命中最珍贵、最完美的幸福。
小说虽是描述一派纯美宁静和谐舒淡的乡野风情,但其中也隐藏着淡淡的忧伤,如明海为什么出家,明海与小英子之间似爱非爱的纯美情感能持续多久。这些都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闲适,自由灵畅,可见作者自然通脱的生活追求,平淡的结尾往往蕴含着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让人有一种隐隐的悸动。
初闻汪曾祺,是在郭沫若的《白鹭》中,有这么个评价:恬谈纯净。再识汪曾祺,便是读了《受戒》。
《受戒》就像是蒙蒙的薄雾,给人以不可触及的朦胧之感。但它却又显得那么真实,芦苇荡漾着的清香,两个少年青涩却又温馨的情感,使人变得纯粹起来。
有句话说,艺术是最大限度地接近生活,而《受戒》却似乎把一切都推翻了。
寺庙是清规重地,但和尚们的生活是充满着人间的世俗气。荸荠庵里的和尚不用做早课、晚课,吃喝玩乐一样不耽误,甚至连二师父仁海都有一个老婆。如此看来,这些和尚是与常人无异了。更有甚的是善因寺的方丈绣花功夫讲究,还有个19岁的小老婆。作者用一种不以为然的笔调叙述了这些有悖常理的事,给人的心理创造了不大不小的冲击,在潜移默化中让人融入这个背景中去,随后便是男女主人公的故事了。小明子天生的羞涩,如同一杯淡雅的清茶,氤氲下咽,口留余香;小英子则像是一撙香醇的米酒,直入心脾,畅快不已。他们一同玩耍,一同作画,一同划过芦苇荡,在17岁这个懵懂的年龄,对一切都有着美好的向往。春去秋来,他们的爱情日铸走向成熟。这本是世间一对普通少年的情愫,却被作者描述得异常纯朴,本是有悖常理、该被世俗摒弃的事,读来却让人想要祝福它。
也许是因为汪曾祺把它描绘得太美好了吧。在那种和谐温婉的环境中,小明子和小英子身上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显得太美好、太过真实。
汪曾祺的妙笔不仅表现在他对故事情节的结构上,更表现在他在描写上的鬼斧神工。当小明子最终敞开心扉,大声喊出“要”时,作者便把情景设置在了芦花荡中:“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这样的结尾洋溢着自然、纯朴的民俗气息。这种地域风情能够让人释放压抑的人性,放松紧绷已久的神经。不仅如此,作者用他清丽的笔触塑造了鲜活生动的人物形象。比如作者介绍小英子姐妹的外貌:“两个女儿,长得跟她娘像一个模子里托出来的。眼睛长得尤其像,白眼珠鸭蛋青,黑眼珠棋子黑,定神时如清水,闪动时像星星。浑身上下,头是头,脚是脚。头发滑溜溜的,衣服格挣挣的。——这里的风俗,十五六岁的姑娘就都梳上头了。这两上丫头,这一头的好头发!通红的发根,雪白的簪子!娘女三个去赶集,一集的人都朝她们望。”只是几个简洁的短句,使热情活泼、纯真质朴的农家女跃然纸上,疏朗清淡,耐人回味。
就是在这种平淡和谐的氛围中,纯朴善良的人们构成了一幅脱离物质和伦理道德束缚的净化画面。对于那些习惯了城市灯红酒绿的人们来说,每天拖着疲惫的身躯,带着不同的面具,厌倦了糜烂空虚的生活,被琐碎围绕着,就像是被罩在笼子里的金丝雀,不停做着困兽之斗,只有面对澄澈的天空时,才会唱出最动听的自由之歌。人也是一样,只有置身于最淳朴的乡野,摆脱一切物质的层次,才能激发出最原始的人性,重新拥有追求幸福的勇气。这就是对人性的净化。读汪曾祺的《受戒》就是如此,他的文字似乎就有这种魔力,让人在不觉中得到沐浴。
正如作者所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是的,我们所呼唤的就是健康的、美丽的、诗意的人性。
我们读书也是一样,汲取健康的性灵才是最真的。
书,就是一把钥匙,让我们打开文学之门;书,就是一叶小舟,载着我在知识海洋里遨游;书,就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告诉我做人的道理。
最近,我读了《叶森格伦受戒》一文。课文主要讲了:雄狼叶森格伦(朋友都叫它老狼)到了列那狐家门口,闻见鱼肉味、喝奶酪的味道。老狼很想走到列那狐家里去,这样就可以直接偷鱼肉和奶酪了。老狼把鼻子贴在门上,那鱼味和奶酪味使它如痴如醉。狡猾的列那狐识破了老狼的计划。见老狼可怜巴巴,就给了它一块最小的。可老狼吃得太快连鱼腥味都没尝出来。
老狼不甘心,想在列那家要点奶酪。饿得饥肠辘辘的老狼,被列那家的奶酪香围得团团转。老狼把头伸进门窗,列那拿了一盆热气腾腾的开水泼到了老狼头上。列那一边笑一边鼓励老狼修成道士。可怜的老狼到了这般地步还没有识破列那的鬼把戏。
读了这篇课文后使我深深地懂得:做人不能太愚蠢,知道人家聪明,千万不要任意让别人摆布。这个故事与《安拿生和傻子的故事》差不多。安拿生本来很聪明,傻子也不傻。只是安拿生的贪心,让自己无家可归。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人要做有用的人,善于识别真假,不断提高自己。
读完汪曾祺的《受戒》,我的心竟有一丝颤抖,一些形象化的激动凸起在我的皮肤上,虽然我知道天气并不冷——那是内心的震动造成的。
“是有路的地方,我都要走遍。”初见这样的豪言,我感动了,想到自己仅为刚刚迈出的一小步而沾沾自喜,却空抱着一腔愿望,便在心里暗暗责备自己的浅薄。我不想将自己封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里,我知道自己的天地应该很大,也一定会很大,但立足于此,我却发现自己的双腿并不强壮,就算是心,也没有伟岸到可以俯视天下的地步。那么,我的路在哪里呢?我的方向呢?我不知道,我没有明确的目标,虽然我渴望流浪的洒脱,但我也明白,自己并不会洒脱地自我放逐。但是此时,我确是失去方向了。
故事临近结束,我又看到了“走遍没有路的地方”的言语,我在觉得自己悟性太低的同时,也体味到一丝禅机。走遍有路的地方固然了不起,但那毕竟是是沿袭别人的老路,并不是在创造自己,而走没有路的地方,则完全是在走自己的路,并且用自己的手去打拼、去开创。如果说,走别人的路是在图纸上加深一道划痕的话,那么,走自己的路便是增加一道划痕了,勿用赘言,后者才称得上是真正伟大的选择。
鲁迅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一直引以为箴言。然而,一直以来,我想到的却只有别人是怎样开路的,而自己,只是在做一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此时,我终于感觉到了自己的存在,然而我惶惑了,一直以来只会纵向切苹果的我,面对横向放置的苹果束手无策,即使我知道那里面一定有另一方天地。
《受戒》的故事中,本是仇敌的青年人和头陀共同开辟了“没有路的路”,即使青年人“很快似乎忘记身边有个头陀”,“正如头陀忘记身边有一个带剑的年轻人”,但是起码“丁丁的声音有了和应”。而我,注定只能一个人走,走自己的路,即使唱歌,也只能听到自己的回音。
但是,谁又不是如此呢?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写,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非常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可以自给自足,靠着自己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可以偶尔吃肉,甚至可以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应该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爱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近,到后来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直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高潮。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留下空白,给人留下无限想象空间,却也让故事更加精彩。
童年主要情节读后感(优秀20篇)篇二
这本书记叙了油麻地小学孩子们上学的故事,桑桑是一个坚强的小孩子,他得了一种病如果在不医治那就会死,这时,他的爸爸毫不犹豫的把桑桑带去医院看病,但是,在这县里没一个会医治这病,桑桑一点也不怕,他没有哭,也没有不高兴,而是快乐的面对这病,而爸爸很着急,也很伤心,因为他知道桑桑活不久了。一个消息把桑桑一家人从忧愁中救了出来:在油麻地的一户人家口中找到了治疗这病的方法,最后桑桑的病医治好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们可以感受到油麻地小学同学们的快乐,在下课时可以在操场上玩耍,还可以在校园里帮老奶奶种蔬菜,放学时还可以去河里游泳。我们可以感受到那里有多么的欢快。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只要坚强,什么事情都难不倒我们,所以我们大家要坚强。
我感觉这本书很适合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学生阅读,所以我极力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希望大家好好阅读。
童年主要情节读后感(优秀20篇)篇三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叫《童年》的书,当时我看到这本书的题目时便被吸引了,让我想起童年的时光。
而当我再深入地看时,我才知道这本书并不是讲述童年的快乐时光,而是陈述了一个悲惨的小孩在童年时过着那种惨无人道的生活。
本书的主人公名叫阿廖沙,很小的时候便失去了父亲,于是便跟随母亲来到了外祖父的家里生活。可是他们却没想到这里就像地狱一样,舅舅们总因为家产而互相争吵甚至殴打对方吗,家中的大人总是殴打女人和小孩。在阿廖沙的眼里,成人的世界是多么地丑陋。幸亏家里还有一个真正爱他的人,那就是他的外祖母,他的外祖母总是很慈祥地给他讲故事,给了他生存下去的希望,外祖母的形象在阿廖沙的悲惨童年中散发着耀眼的光辉,笼罩着阿廖沙。
这本书中的故事,其实也是作者高尔基小时候的真实遭遇,他也同样是在那种惨无人道的环境下慢慢成长。作者写本文正是为了反映出当时那种社会的黑暗与对妇女及儿童的歧视,揭露了各种庸俗的行为。而正是因为当时社会中还是有向外祖母一样的人影响着阿廖沙,使他不陷入这种庸俗的情趣生活中!
老师,之前电脑中病毒了,用不了,所以迟了几天才交……。
童年主要情节读后感(优秀20篇)篇四
我读高中的时候有个同学说,生活就是生下来活下去。当时就觉得这个说法虽然听起来很颓废,缺乏理想,但是却也很有道理。在经历过一些事之后,又回想起了余华所写的那一部著名的长篇小说《活着》,就更加觉得这话说的十分有道理,而且与生活很相符。
《活着》描写了一个在乡下采集民歌的编辑偶遇一个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那悲剧的一生,以及他在经历了痛苦一生之后,在年老时面对生活时的那种从容,平淡的态度。表达了生的艰难和生命的坚韧,通过一次次的死亡经历所带来的痛苦,而体现出了生的价值和意义。
文中的主人公徐富贵,绝对算不上是一个伟人,也不是一个有所作为的人,甚至都不算是一个好人。他在年轻时是地主家的少爷,行为放浪,最后还败光了自己的家产,才在生活的压力下被迫亲自劳动,但是他却是个连种田也不会的人。然后就这样开始了他人生中的种种不幸与痛苦。但是我们可以说,他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所以他是你是我是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因为他的身上有我们这些普通人的影子。总是在生活顺畅的时候及时地享受,不想过去也不想将来。但是这样总会导致未来的悲剧,当悲剧来临,我们总是感到无可奈何,只能被动地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不幸。这也许就决定了徐富贵在艺术上是一个不朽的人。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热衷于探讨生命的意义或者生活的意义。说什么为人类解放,为民族国家的富强,或者小一点的是为了自己的理想,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让自己得到社会的认可。我不敢说这有什么不对,更不能否认这一种价值观,相反,也许我自己就有这样的价值观,也正在追求着这样的价值观。但是就如罗马哲学家所说的“人只是一堆原子的聚合,死亡则是原子的解散。”人不过是大自然在无意识中因为偶然的因素才进化产生的一种对大自然来说是可有可无的生物而已。对大多数普通人来说,我们对于整个人类社会也正与人类对于整个大自然。我们所能做的仅仅是做好自己,管理好自己的生活,很可能在生活的不确定性面前,我们连自己的生活都无法控制。死亡也许是对抗苦难的没有希望没有意义的生活的好方法。但是死亡却也是比没有希望的生活更加地没有意义,而仅仅会加重生者的苦难。所以在生活的苦难面前,我们被苦难所劫持,除了忍受生活所加在我们身上的苦难,我们别无选择。我们所能选择的是如何对待苦难。落花生在《空山灵雨》中有一句话很有道理:“河蚌何曾想要创造珍珠,只不过是因为沙子无意间进入了身体,为了保护自己,就不得不花费些力气分泌些液体来将它包裹。”我想,人生中的各种苦难也算是无意间掉进我们的身体的沙子吧!
在徐富贵的身上,我们似乎看到人所能承受的苦难是没有极限的。先是被人设下赌局骗光了家产,然后被抓之后亲人又一个一个地先后失去,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这在我们看来是无法承受的痛苦,但是徐富贵却一一承受了下来,而且还在这一次次的悲剧、苦难中变得平淡,坦然地面对生活了。所谓的无法承受的生活的痛苦,也许仅仅是因为那种痛苦没有降临在我们身上而已。
童年主要情节读后感(优秀20篇)篇五
《草房子》是一本很值得回味的书籍,已经看似很厚的,无谓咀嚼的书。
在书中,当我得知秃鹤(人名)为了补偿之前的差错、重新找回和同窗之间的友谊,在一年一度《草房子》里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是杜小康和细马。
杜小康家开端是油麻地里家庭条件最好的一家。
正由于如此,杜小康和其他同窗不一样。
我读过一本书名叫《草房子》我觉得这本书十分趣味,它的资料是一个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度过了六年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学校生活,辛眼目睹或直接演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纯洁无瑕的情意,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枪与忧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重暮老人在人生的最终瞬间闪耀出的人格光辉,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清楚而朦胧地展此刻少年桑桑的世界里。
童年主要情节读后感(优秀20篇)篇六
周末,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它讲的是高尔基怎么在苦难的生活中坚强长大的故事。
高尔基不像我现在的生活那么幸福,他的童年苦难远比欢笑多。他三岁时,父亲死于霍乱,母亲带着他到外公家生活。在这个家庭里,吵架斗殴是家常便饭,父子、兄弟之间为了争夺财产而勾心斗角。外公喜怒无常,脾气暴躁,好几次把小高尔基打得昏死过去。
再想想我的生活,是多么幸福,每当我生病时,父母都会无微不至的照顾我;每当我难过时,父母都会想办法哄我开心;每当我需要什么东西时,父母会尽量满足我……而我有时却不会替父母着想,让他们时刻为我操心。
记得有一天早上,我上学起床晚了,却埋怨妈妈没有及时叫醒我,向妈妈发了好一通脾气,现在想想真是后悔。而高尔基在那个阴暗的家庭里,只有慈祥的外婆是小高尔基唯一的温暖,使他最终能够成为一个坚强善良的人。所以,我要下定决心向高尔基学习,改掉娇气、任性的毛病,让自己成为一个孝敬父母、为他人着想、对社会有用的人!
文档为doc格式。
童年主要情节读后感(优秀20篇)篇七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我们需要见多识广一点,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草房子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草房子》这是一本非常好的少儿文学长篇小说,作品写了小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
桑桑和他的家人是开学不久才调过来的,桑桑的父亲原来是一位猎人,打猎直到25岁。虽然只上过一年学,可他一直坚持读书,才当上了油麻地学校的校长。
在这六年小学生活中,桑桑亲眼目睹了一件件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纯洁的友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在他的世界里有笑语,有哭泣,有悲伤,也有快乐!这就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精彩六年。
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许多东西,在富有时不要浪费,在贫穷时不要卑微,尽自己的力量,克服种种困难。只有刻苦,努力,对生活充满信心,才能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幸福。
暑假里我按照学校推荐的课外阅读篇目,利用假期的时间认真地阅读,其中曹文轩写的《草房子》给我留下了特别深的印象。《草房子》描述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经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述,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可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
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父子师生间脉脉的真爱,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陆鹤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所以,大家都叫他"秃鹤",他充满无助与孤单。被叫"秃鹤"的他常常在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可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仅有自己相信自己才是最好的"解药"。
这本书魔力般的吸引了我,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病时,我哭了,第一次为书中的主人公而哭,我怕,怕桑桑会死掉,我还悄悄得对着天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人生无处不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令人落泪的真情。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草房子》,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草房子》里最令我难忘的人物是杜小康和细马。杜小康家开始是油麻地里家庭条件最好的一家。正因为如此,杜小康和其他的孩子不一样,杜小康有别的孩子没有的东西。杜小康的生活让他的同学很羡慕。最后,一心想发财的杜雍和拿了他们家几代人攒下的积蓄买了一批货,结果在回家的路上发生了不幸!杜小康一家从此破产了,杜小康为了赚钱,不得不退学了。
而细马是邱二爷和邱二妈从江南领回来的一个孩子。因为种种原因,细马没上学。于是就开始了放羊的生活。因为细马总惹邱二妈不高兴,于是邱二爷要送细马回家。一天晚上,暴雨如注,摧毁了邱二爷的家……可是更大的不幸有降临到这个贫穷的家庭,这一年的冬天,邱二爷身患重病无钱医治不幸去世了。家庭的重任一下子落到还未成年的细马身上。他没有选择逃避,而是勇敢的承担起了家庭的重任,最后,细马凭借自己的努力盖起了一座大房子。
同学们,好好想想,当我们遇到困难时,有多少人选择放弃、逃避;又有多少人选择面对?其实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如果我们都去勇敢面对困难,困难就会迎刃而解。我就有一次亲身感受。
有一次,我到大山中去玩,在走吊起来的桩子时,刚走几步就觉得自己体力不支,腿发软了。看着下面的湖水,我不禁打了个寒战。此时,有两条路摆在我面前:一是马上往回走,二是继续向前走。经过一段时间的思想斗争后,我选择了第二者。我打起勇气,冷静的向前走,可是桩子摇摇晃晃,令我掌握不了平衡,可是我还是没有选择放弃,又坚定地走了两步,最后,我赢了!那时我才发现,原来困难在有决心的人面前是那么不堪一击!
相信大家都听过一句话: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你强它就弱。我们一定要勇于面对困难,战胜困难。
这本书记叙了油麻地小学孩子们上学的故事,桑桑是一个坚强的小孩子,他得了一种病如果在不医治那就会死,这时,他的爸爸毫不犹豫的把桑桑带去医院看病,但是,在这县里没一个会医治这病,桑桑一点也不怕,他没有哭,也没有不高兴,而是快乐的面对这病,而爸爸很着急,也很伤心,因为他知道桑桑活不久了。一个消息把桑桑一家人从忧愁中救了出来:在油麻地的一户人家口中找到了治疗这病的方法,最后桑桑的病医治好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们可以感受到油麻地小学同学们的快乐,在下课时可以在操场上玩耍,还可以在校园里帮老奶奶种蔬菜,放学时还可以去河里游泳。我们可以感受到那里有多么的欢快。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只要坚强,什么事情都难不倒我们,所以我们大家要坚强。
我感觉这本书很适合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学生阅读,所以我极力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希望大家好好阅读。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北京大学教授曹文轩作品《草房子》它使我的内心就像大海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
整本书按九个章节来写,主要写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桑桑是一个每天只知道玩,弄得一身乌黑,浑身脏兮兮的小学生,在小学六年时光里,他结识了善良执着的陆鹤,文静水灵的纸月,为爱执着的白雀,还有一群值得信任的小伙伴,他们在桑桑的生命中演绎着一段又一段感人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
曹文轩笔下的《草房子》是一个充满温馨、浪漫的童话世界描写了离我们已远去的小学快乐生活,这种看似普通实则并不简单的小学生活,始终弥漫着一种悲悯的情怀,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日趋疏远、情感日趋淡漠的当今世界中,也显得弥足珍贵、格外感人。
《草房子》在我的记忆中成了永久的定格,我将永远记得它。
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
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这些男女无瑕的真情,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陆鹰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因此,大家都叫他”秃鹰”,他充满无助与孤单。被叫”秃鹰”的他常常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但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只有自己相信自己是最好的”解药”纸月是个内向、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她没有爸爸妈妈。只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妈的慈祥的奶奶。
为了不让奶奶为自己担心,当板仓小学的男生欺负她时,她没有告诉奶奶,只是自己默默流泪。直到桑桑帮助她把板仓小学的男生打跑后,默默无闻的她才露出一丝微笑。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能帮助别人。不要认为内向是一个缺点,有时,默默无闻却是最可爱的。白雀是一个十分漂良的姑娘,她有一副好嗓子,不洪亮,不宽阔,但银铃般清脆。她不仅外表美,而且心灵美,这就是真正的美,初次看到细马这个名字我还以为是只马的名字,但后来才知道他是岳二爷与岳二妈从岳大爷家带来的岳大爷最小的儿子。他长的很精神,喜欢笑,十分爱说话。在油麻地小学,他变了,变的孤单,无助,没有人听的懂他满口的江南口音,他感到一个哑巴才有的压抑。他是那样的可怜。
这使他不想再上学,他去放羊,以此来填空他最脆弱的地方。几次交谈,使桑桑和他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他那顽强的品质十分另人敬佩。
童年主要情节读后感(优秀20篇)篇八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背影主要情节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这篇文章我读了之后,非常感动。
主要讲了就是:那年,祖母去世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父亲说,“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回家变卖典质,父亲还了亏空;又借钱办了丧事。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惨淡,一半为了丧事,一半为了父亲赋闲。丧事完毕,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北京念书,我们便同行。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我买票,他忙着照看行李。行李太多了,得向脚夫行些小费,才可过去。他便又忙着和他们讲价钱。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坐位。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直是白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爸爸,你走吧。”他望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橘子望回走了。过铁道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橘子走。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他和我走到车上,将橘子一股脑儿放在我的皮大衣上。于是扑扑衣上的泥土,心里很轻松似的,过一会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我望着他走出去。他走了几步,回过头看见我,说,“进去吧,里边没人。”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流了下来。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力支持,做了许多大事。那知老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已。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近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我北来后,他写了一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利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
读到此时,我的眼泪也在眼眶里不停的转动。在晶莹的泪光中,我感受到——爱。
清朝,一个逝去的年代。在这个没落朝代的背后,有多少人赞扬它,有多少人唾弃它。想起它。我会倾刻泪流满面,也许是欣喜,亦或是忧伤。
初中上历史课,老师每每讲到清朝中期都是神采飞扬,激扬澎湃。时间往后退,尽是血泪。老师哭,学生也跟着哭。在单纯的孩子眼里,不仅有悲哀,还有怜悯。而老师,或许还隐藏了丝丝痛恨吧!
清朝,是个功过无数的朝代。后来的人定位为:一个让所以中国人为之骄傲的朝代,亦是一个让所有中国人视为耻辱的朝代。
文章的作者是余秋雨,选自《山居笔记》。大约有30来页的字,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就是这不长不短的文章让我对清朝又爱又恨。首先作者的知识底蕴让我这骨灰级的清史迷十分佩服,其次他的文章笔墨更让我为之震撼。仅仅只是一座很凄凉的皇家园林,四面叠嶂,雾云笼罩的承德避暑山庄在余秋雨眼里竟会变成一个端坐在眼前受万人睹目的九龙榻。这九龙榻既是九五之尊的象征,也是让皇帝在孤独脆弱的时候可以休息的.靠背椅。
看到这里也会想象皇帝累了、倦了,想念着承德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仿佛可以化作灵魂的寄托。虽然没能有缘迈进承德避暑山庄的大门,但踏上紫禁城的第一块青砖起就能感受到庄严肃穆的皇宫的压抑感。皇帝久居深宫,难怪想抽身逃离那些惹人头痛的烦琐事物,携来百侣,泛舟于庄内碧湖之上,微风拂面,煮酒论天下,引吭高歌,好不惬意!
清末,是在旧社会时期生活过的人们都不愿回顾的历史,一条条像生死契约一般的卖国协议,巨额赔款让百姓叫苦连天,政府不想自己掏腰包,想尽一切招数剥削榨尽老百姓,哪怕是一枚铜钱。
清朝的存在,或许在汉人心中是一个根本不允许存在的东西。中华民族要汉人统治才算天经地义,即使是篡谋夺位。满人,汉人眼中的蛮夷,这外来异族人统治的国家很是让人反感。特别是在清末,汉人们更是觉得满人天生卑奴血统,不懂得抵抗,不知道拼搏,只一枪一炮就能让他们跪地求饶,舍去自己比生命还重要的东西——尊严,不只是个人的,还是国家的、民族的。偌大的中国转眼之间在风雨中飘摇,破落不堪,如何让人甘心。尽管康乾盛世让大清在世界上辉煌了那么一瞬间,而人们更愿意把那段苦不堪言的历史铭记在心间,片面的全盘否定这个让人琢磨不定的朝代以及把掌它的每个孤家寡人。
末了,想大声读出文章的最后一句经典语句——一个风云数百年的朝代,总是以一群强者英武的雄姿开头,而打下最后一个句点的,却常常是一些文质彬彬的凄怨灵魂。
读罢荡气回肠!
29岁再读朱自清的《背影》,我的眼角湿润了,再听筷子兄弟的《父亲》,悲伤的情绪难以自拔,对父亲这个名词我仿佛多了一层理解。父亲寥寥数语,却牵动了我心中那根弦。尤其是那三个感叹号,就像是一根锋利的钉子一样钉入了我的心头。
“事已至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这是父亲第一次出现的话,面对丧母之痛、事业之痛,父亲简短的话掩盖了自己内心的悲伤,尤其最后那个感叹号,更是让我感受到了作为一个父亲的力量,作为家里顶梁柱的责任担当。
当时朱自清的父亲时任徐州榷运局长,因为纳了几房小妾,被徐州的姨太太知道了,来大闹一场,导致父亲丢失了官职,祖母也不堪承受如此变故而逝世。此时的父亲早已悲痛难以自已,但是面对“我”,他依然轻描淡写地说:“好在天无绝人之路!”这句话是对朱自清说的,仿佛也是对他自己说的。一个感叹号,四两拨千斤,痛不欲生却还要宽慰儿子,这是一个多么坚强的男人!这是一个如山一般的父亲,男儿有泪不轻弹,纵使再多的苦难,也要为孩子们撑起一片天。这是一个充满责任感的感叹号,萦绕在我心头,久久难以散去。
“不要紧,他们去不好!”这是父亲对“我”说的第二句话,依然以感叹号收尾。当时的朱自清已经是二十岁的青年了,但是在父亲的眼中,他依然是个需要人照顾得小孩子。我们经常说:“在父母眼中,我们可以是永远长不大的孩子”,的确如此。父亲嘱咐茶房送“我”,但是依然不放心,非要亲自去送,而年轻的“我”总觉得父亲的“迂”,“我”觉得父亲唠叨,殊不知那是父亲对儿子一生的牵挂。这是一个充满父爱的感叹号,仿佛是命令式的语气,却又有一份温情在里面。
在《背影》中最令人感动的莫过于“望父买橘”的画面了,面对高1.8米的月台,只有1.6米高的父亲,拖着他肥胖的身体爬过月台为“我”买橘子,除了父爱,我想没有什么能解释的。在父子惜别时,父亲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又一次出现了感叹号,我感受到了父亲内心的不舍。但是父亲不像母亲那样的絮絮叨叨,男人的爱大多是婉约而深沉的,这个感叹号是沉甸甸的,它仿佛在说:你到了北京后赶紧告诉我平安的消息;你到了北京后我们要常联系;你到了北京后要照顾好自己……万千的关怀,都蕴含在这个感叹号里。一句嘱托,一个感叹号,父子情深跃然纸上。
叶圣陶曾将《背影》选入教科书,并说道:“篇中的人物语言,看来很平常,可是都带着感情。”确实如此,哪怕是一个简简单单的感叹号,都值得我细细品味,语言的力量是可以穿越时空的。父亲何尝不像这个感叹号一样,笔直地挺立在大地之上,荫庇着家人的幸福。父爱无言,一字一句沉甸甸。
初次读到朱自清先生的《背影》是在初中的课本中,那时老师说这是一篇脍炙人口的文章,我当然也深信不疑,不过并未有老师说的父子情深到海枯石烂的感觉,记得当时还曾怀疑过自己是否是“冷血动物”。
再次读到《背影》是六年后的今天,大概真的是离家在外求学的缘故,此次的拜读不再是“冷血动物”而是“泪花闪闪”了。也许那时小小的我并不是第一次经历了。于是,我不由的产生遗憾,为什么,这样的绝唱不是出自我的灵感。
纵观全文,文章写得非常朴实,但字里行间流露出一种动人的情感。人都说,千古情最深是母爱。我要讲,父爱更深沉。本文以情动人,父子深厚感情洋溢于纸上,然而像“关心”,“爱护”,“感激”这一类抽象现成的字眼,文章中却一个也没有用,更没有什么华丽的辞藻,文章只是用不加粉饰装点的平常话语,用平铺直率来打动读者!
文章多用白描的手法,如中间写父亲的背影时: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顷。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眼泪很快的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过铁道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橘子走。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作者写父亲为‘我’买橘子是的情景,写了父亲怎样写出去,怎样探下身去,怎样爬上月台,攀上爬下,这些都是真实的写照,不带任何修饰不加任何雕琢,至真至朴,将人,将事,原生态地呈现在了我们的面前,给我们身临其境的感觉,这种白描的手法,达到了再现实景的艺术效果,同使读者感情上达到共鸣。
文章的另一个特色就是文白夹杂,就朱自清本人来讲有很深的文学功底,就他所出的时代来讲,当时文章也大多文白夹杂,再者,就是时代赋予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以一种特殊的自尊。例如,不说失业或丢了差事。而说赋闲在家。而最后引用父亲的书信全是文言文,除了真实之外,更能表达家庭的困境和苍凉之感。
用朴实的语言去描写,纯朴之中见真情,这正《是背影》成功之处。因此好的文章并不一定要华丽的辞藻,而是要善于观察,善于体会,用真心写真情。就一定会写出好的文章来。现在的我正处于令人羡慕的灿烂年华,于是,更不敢懈怠,要用我至真至纯的心来留心生活,观察生活,用我至诚至朴的情感来谱写生活!
生活中的我们常常这样或那样的背影,但我们却常常忽略它,背影究竟包含着些什么呢,我们或许也不曾想过。但我们的心必定曾为某些熟悉的背影泛起过涟漪,波澜不惊的,却又是难以忘怀的。
慈母严父似乎是一个经年不变的定理模式:更多的时候我们是活在母亲的呵护下的,对于父亲的爱却没有多少印象。但朱自清先生笔下的平凡父亲的背影,却给我们带来了太多太多的思考……朱自清先生以敏感的心灵捕捉到了让人心酸的父亲的背影,从小的出口喷发出来的情感往往让人心神激荡。内心深处的情感往往是由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虚假不了也掩饰不住。这篇散文读下来就给人一种自然而然的感觉,发生的一切都是那么理所应当。生活的小片段背后总是有深沉的情谊。就像文中的父亲,对儿子满腔的爱却不知如何表达,只是执意要为儿子买些橘子。父亲想买的并不是橘子,而是儿子的健康舒适,是为自己的满满的爱找到一个出口,却又不想让儿子看穿。这样深沉的爱又有多少人能懂呢!只有懂得爱人的人才能感觉到爱。
从“黑色小帽”到“蹒跚地走到铁道旁边买橘子”整个过程中没有一点华丽的辞藻,也没有任何的矫情,有的只是深深的父爱,浓浓的情意。不需要过多的言语,不需要过多的表达,只是一句“但他最后不放心”便将这份最深沉的爱熔铸在两人的心中。作者在文章中并没有直接说明父亲有多关心自己或者自己有多疼惜父亲,只是将这些难以用语言表达的情感浸透在朴素的文字中。作者选取了静态的背影,却表达了复杂波动的感情。这种感觉还真应了那句话“情到深处总无言”。人不必须要经过多大的情感波折才会得到历练,只要能用心感受,平凡生活中也有大爱。这或许就是普通人的幸福吧!
父爱是伟大的,但它又是深沉的,用心感受才是最真的!
童年主要情节读后感(优秀20篇)篇九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女巫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女巫》这本书是罗尔德。达尔写的。
这本书讲的是:主角(书里介绍的我不是真实的我)每个圣诞节和暑假都从英国到挪威去。有一次过圣诞节的时候我和爸爸妈妈开车去挪威和姥姥一起过圣诞节,可是在奥斯陆以北时,我的气车因滑出大路,掉到岩石深谷里去了······自然我被姥姥抱回家。而父母丧生了。姥姥和我回到了英国。在英国我碰到两次女巫,第一次我很幸运,但第二次我就一点都不幸运。第一次:在树上给蒂米(我最好的朋友。)造木屋,忽然,我看见一个女人站在树底下,她带着手套,我马上爬到我再也怕不到的地方,应为姥姥跟我说过女巫的特点,像猫一样的手,蓝色口水,秃头和正方形的脚。但她们把特点掩盖住。第二次:我和姥姥住在英国南部海滨馆里,我每天去会议事室里的大屏风后面训练小白鼠,突然,一群女人(所谓的女巫。)来到会议室后,把门锁上,来开会,只所以能认出她们是因为她们最后显出了她们的特点会议马上结束后,有一个女巫说她闻到狗屎的气味,因为姥姥给我说过你越干净女巫就闻你越臭。最后我变成老鼠了还大败所有的女巫,女巫给我和了女巫大王的药,所以我变成了老鼠,但我变成老鼠的那一天我把偷来的药放到她们的汤里,所以她们变成老鼠=我打败了女巫。
这本书告诉我们世界上最强大的东西都有她们的弱点。
今天,我读完了《女巫》这本书。《女巫》主要描写了主人公被女巫变成了老鼠后,又如何把女巫们变成老鼠的故事。
主人公从小听姥姥讲女巫的故事。一天,他真的在一个旅馆里遇见了一大群女巫。结果,女巫们给他喝了整整一瓶“86号慢性变鼠药”,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最后,他想办法把变鼠药放进了女巫喝的汤里,女巫们全部变成了老鼠。
这本书主要告诉我们,即使你被变成一只老鼠,也要学会勇敢地面对,这样你才有机会消灭他们。正是因为有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还是能够消灭全世界最强大的女巫。
7月5日的公交车纵火案众人皆知,但是有一个人,差点从我们的视线中遗漏,他就是闵光荣。在事情发生的那天,他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为了尽到人民警察的责任,帮助周围的人砸开车窗,冒着滚滚浓烟,扶着乘客从车窗跳出。他永远忘不了当时惨烈的场面,他忘了自己身上已经湿透,还有一股焦味。到最后,面对采访时,他只是说:“我是一个人民警察,救人是我的职责。”
我觉得他就像本书的主人公一样,都拥有爱和勇气,用自己平凡的力量,战胜强大的困难。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希望我也能拥有强大的爱和勇气,来面对我的挑战。
一开始小女巫想去布劳克山跳舞,可是他的年龄太小了,不给去,他想去就偷偷的去了,结果一高兴跑到雷雨女巫那去了,结果被他发现,他到最高首领哪儿去说小女巫的罪状,他们都要求最高首领惩罚小女巫,最高首领的惩罚是把他的扫帚烧了让他走回去,他走了三天三夜才回家,他准备明天早上去买扫帚的,第二天它步行去了买扫帚还买了打火机,他坐着扫帚飞了回去,大家惊人的看着他,他在一路上飞的很快,扫帚不听他的命令还是被他屈服了,以后小女巫不是学习六小时而是七小时,他还帮助了老太太度过了冬天,因为她对守林人施了魔法,然他帮小女巫自己砍柴,从此以后守林人再也不敢阻止老婆婆砍柴了。
我看完这本书觉得做女巫真惨,做了好事就说是坏女巫,做了坏事就是好女巫,为什么女巫做了坏事还算是好女巫呢?做了好事又成了坏女巫呢?真搞不懂,要是我是小女巫我还是男人作风不跳舞就和乌鸦在家里玩,就玩赛尔号,用魔法升到一百级,去打爆谱尼封印,先交乌鸦下围棋,在跟家里的乌鸦下围棋,然后让乌鸦赢几盘。我觉得小女巫是做事坚持真理的一个女巫,他没有被大女巫说做坏事的女巫是好女巫迷惑住,还是一直很认真的学习魔法,只做还是不做坏事,他又是怎么超过大女巫的呢因为他把魔法书里的知识背了一遍?所以才超过其他女巫的。
我们的学习态度和小女巫如果一样也会超过比你强的人让他们听你的,小女巫就是这样超过其他女巫实现自己的梦想的。
这一阵子我读了许多的书,有《鲁滨逊漂流记》、《海底两万里》、《80天环游地球记》、《钢铁是怎么样炼成的》等等……但其中令我感受着最深的还是《女巫》。里面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小男孩,在父母双亡后跟姥姥在一起,姥姥给他讲了许多关于女巫的故事,使他知道了女巫的样子——秃头、长着尖尖的爪子、脚是方的、唾液是蓝色的。他两次遇到了女巫,第一次安然脱险,第二次就没那么幸运了。他在一家旅馆里碰上了全挪威的女巫开大会,被女巫大王发现并变成了老鼠。但是他凭自己的勇敢和智慧,偷到了老鼠药,把女巫变成了老鼠。后来,这个小男孩和他的姥姥决定自己制作变鼠药,打败全世界的女巫。
读完这本书后,我仍然在细细回味其中的故事情节,故事中的那位小男孩乐观的心情令我敬佩。他被女巫变成了老鼠,但他没有哭,没有埋怨命运的不公,而是勇敢的面对这一切,并最终凭借勇气和智慧打败了女巫。现在还有多少人有这种品质呢?现在的人只要遭遇一丁点挫折或失败,就会自暴自弃、不思进取,这样是永远不会成功的!我们绝不能这样,要勇敢面对它。
在生活中,困难就像是故事中的女巫一样,如果对他置之不理,他便会妨碍你,但如果我们勇敢地用智慧与它“抗衡”,便能够“消灭它”,排除他对你的干扰。
从书中,我明白了:不管你现在的处境如何,都要学会勇敢的`面对,这样你才有机会胜利。只要有爱、勇气、及自信心,即使我真的只是一只小小的老鼠,也会消灭全世界最强的女巫,获得成功。
最近,我读了罗尔德·达尔写的《女巫》,感觉这本书既非常有趣又有点可怕。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世界上到处都有女巫,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女巫。女巫十分可怕,不仅样子长得难看,而且还非常凶狠。她们有这样几个特点:
二、女巫全是秃头,平时都戴着假发;
三、女巫都有大鼻孔,是用来嗅孩子的气味的;
四、女巫的眼睛里有火和冰在跳动;
五、女巫的脚是方头的,没有脚趾;
六、女巫的口水是蓝色的。最为可怕的是,女巫平常都伪装得和正常人一样,很难被人发现。一次,女巫们在开年度大会。有一个小男孩被困在满是女巫的大厅里,偷听到了女巫们的行动计划。不幸的是,女巫们发现了这个男孩,并用新发明的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把他变成了一只小老鼠。然而,他正视现实,机智勇敢,从女巫大王那儿偷了一瓶变鼠药水,倒进了女巫们喝的汤里,把那些可恶的英国女巫连同女巫大王,都变成了老鼠。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即使你被变成了一只老鼠,也不能自暴自弃,要学会勇敢地面对现实,相信自己仍有机会消灭强大的敌人。只要心里有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了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最强大的女巫。
一听到《女巫》这两个字我心里就发颤,但是当我看完罗尔德。达尔写的《女巫》后,我才知道女巫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可怕。
当我看到作者是罗尔德。达尔的时候,听着这名字我还以为这位作者是位女士,但我又仔细看了看,也不像个女士的名字,我认为,也许我是个女生,所以我以为作者是位女士。
本书主人公是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和他的姥姥。本书主要讲了小男孩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了,他的姥姥负责照顾他,他的姥姥在他小时候就教他怎样识别女巫。在小男孩八岁前遇见过两次女巫,第一次安然脱险,第二次就没那么幸运了,第二次他被女巫抓到,并且被女巫变成了一只小老鼠。小男孩并没有为变成一只小老鼠而伤心,最终他打败了女巫大王和其它83个女巫们,而小男孩和他的姥姥不仅仅想消灭这84个女巫们,他们还想消灭全世界的女巫们。
文中的小男孩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一直有个梦想:就是消灭全世界的女巫。小男孩就算被女巫变成一只不起眼的小老鼠也要坚持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小男孩为了实现梦想尾巴也被砍断了。我认为人最好的性格应该是开朗、乐观、乐于助人、活泼,而文中的小男孩的性格也是这样的。大人们常说性格决定命运,我认为这话很有道理,因为小男孩性格好最后的命运也好,小男孩消灭女巫为自己想一想,也为别人想一想,做事出以公心,真是难得呀!
还有我认为小男孩的姥姥真了不起,他的姥姥用火柴杆和用来刷头的刷子上的刷毛给变成小老鼠的他做了一把牙刷,用糖盒给他做浴缸,还在地上装上了小按钮,一按灯就亮了……姥姥即心灵手巧,又开朗,真好。小男孩和她的姥姥都充满了智慧,我也想做个有智慧的女孩。
童年主要情节读后感(优秀20篇)篇十
我读过许多有趣的书,例如《西游记》、《格林童话》、《窗边的小豆豆》、《时代广场上的蟋蟀》等等。但最有趣的还得数《海蒂》这本书了。
书中的主人公海蒂是一个天真烂漫、心地善良的一个可爱的小女孩。海蒂出生在风光旖旎的阿尔卑斯山脚下的一个小山村里,可怜的小海蒂从小就失去了父母,所以只好由阿姨带到了五岁。但是后来阿姨为了维持自己的生计,把她送到了爷爷家去。而这个爷爷性格比较特殊,不过自从小海蒂的到来带给了他很多欢声笑语,同时爷爷冷冷的性格被小海蒂温暖的心融化了。在爷爷家度过的期间,海蒂每天都和彼得一起上山放羊。还认识了一位令人怜悯的瞎奶奶,在爷爷和瞎奶奶的关爱下,小海蒂成长着。小海蒂曾经还去过法兰克福的赛曼曼先生家里,在那里,小海蒂和一个瘫痪的小女孩克拉拉成为了好朋友。
读了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作者细致的笔法,生动形象地写出了高山牧场多姿多彩的自然风景。让我最感动的则是小海蒂为了使克拉拉的病情有好转,特意把她接到高山牧场上来,因为那儿的空气有助于克拉拉恢复,可见得她们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情谊呀!通过一段时间的疗养,克拉拉渐渐的改掉了不爱吃饭的坏习惯。
更重要的是小海蒂那直爽的性格就像时间似的催促着我快点改掉扭扭捏捏的坏性格。天真无邪的小海蒂常常抚摸着她的“小熊”和“天鹅”,羊儿们都很喜欢海蒂,一见到她就会摇摇摆摆欢快地涌来。
最后听完这个让人陶醉在其中的书,脑海里还存在着那朴实的风土名情,还有此书告诉我们的道理:不管是什么,东西也好,人也好,都要有一颗尊重和爱护的心,因为只有尊重别人了,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每个人的生活都如一颗种子,关键在于你自己怎么去种。小海蒂对生活就是抱着热爱去面对。还有许许多多的趣味,看了之后,书中的小海蒂会告诉你。
童年主要情节读后感(优秀20篇)篇十一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读一读《茶花女》,会发现大有不同。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茶花女》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由19世纪法国著名小说家、戏剧家小仲马写的小说《茶花女》一经出版即引起轰动,人们都为书中的女主人公玛格丽特及男主人公的遭遇而感伤。随后,这部小说成为世界名著。
前几天阅读了这部小说,我为书中真切感人的故事所感动,茶花女玛格丽特是当时巴黎炙手可热的名妓,但她的内心和白茶花那样纯洁。她误入歧途,但在爱情面前,她很坚贞也很执着。即便如此,她最终因肺病过早的离开了人世。玛格丽特总随身带着茶花,人们便称她为“茶花女”,她善良、聪明,对什么事都充满了热情,在与男主人公阿尔芒相爱中,她对自己的爱情执着坚贞。
但是,阿尔芒的父亲因为世俗阻止他们相爱,玛格丽特为了阿尔芒选择了放弃。等阿尔芒回来,他们已生死两别了。玛格丽特的死揭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茶花女无疑是这种社会的`受害者。在那样的背景下,一个美丽善良、释放自己本性的弱女子无依无靠,最终只能像那茶花一样慢慢的凋谢。这是向那无情的社会的控诉。
通过读《茶花女》,让我坚信无私的付出、默默的奉献,哪怕是被误解也应该坚守自己的幸福。
《茶花女》的成功在于它完美地塑造了主人公玛格丽特这一聪明美丽而善良的人物形象。虽然沦落风尘,她却依然保持着一颗纯洁而高尚的心灵。她充满希望和热情地去追求真爱,然而当这一切破灭后,她又心甘情愿地去牺牲自己,成全他人。玛格丽特是位貌美的女子,她也正是靠着这点姿色去讨好那些贵族以维持生计。但她的内心世界其实是很空虚的,没有人能给她真爱,没有人能去理解像她那样的人,为此使我想到了女人这个讨人厌、而且又是很可怕的名词。
在小仲马那个时代,占有大量的生产资料,贫富分化严重,不少人为了生存只好走向极端,而当时的一些女人就是这样情非得已,但生活所迫只有出卖身体才有一丝希望。这样的生活可能是寝食无忧,但是这些女人们还是要尽量力摆脱这种生活,她们依然是向往那种平淡自由的生活毕竟只有那样的生活才有可能幸福,那样的生活才有可能做到真实的自己,那样的生活才有可能摆脱世俗的偏见,就像普通的百姓一样。
玛格丽特正是为了这样的生活,宁愿舍去一切和心爱的人一起过上平淡幸福的生活。但世俗的偏见的力量就是那样的强大,男主角甬迪的父亲因为她有损于他们家的名誉,毅然要求玛格丽特离开他的儿子。人都是自私的,但那位遭人贱视的女人用自己的幸福无私的换取了一个家族的名誉。
玛格丽特使一贯为人们所唾弃的风尘女子的形象闪烁着圣洁的光辉。小说深刻地揭露了社会如何对一个追求真爱的女子进行迫害的过程,也不无惋惜地表明,再相爱的人也可能因为自身的过失和局限而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最近读了法国著名作家小仲马的代表作:《茶花女》,连读两遍,意悠未尽。我被书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故事而感动,读到伤心之处,未免掉泪。
现代人都想得到真挚的爱情,都想得到异性的真爱,也时刻在讨论什么是爱?是否有真正的爱情?《茶花女》给了我们一个正确的答案:男女之间的情爱,是一种奉献、是一种给予、是一种忠诚,是牺牲、是无私,不是索取,更不是骗取;真心实意的为对方着想,为对方去做事任可牺牲自己的一切,能使对方幸福做为自己最大的快乐和满足。
茶花女——人格的魅力,高尚的灵魂,只不过是无奈的躯体...…。
拿到《茶花女》这本书很久了,装版不错,很喜欢,却一直没空看。清明节放假了,窝在被窝里,本只是随便翻翻,后来看了就不想放下了,想看个究竟,可能是因为开端介绍的玄妙和对茶花女这个具有特殊魅力的人物的期待吧。
这个故事是以人物自述的形式由作者记录下的,真实感人,触人深思...…茶花女,对,她是妓女,但它独特的灵魂分明在辩解什么——她不是妓女,她的人格魅力令人倾倒,你看不到她被不幸的命运出卖的躯体,看不到她豪华奢侈糜烂的生活,而会完全被她美丽的心灵拽住——茶花女,一个崇高的形象,一个不朽的灵魂......!
一口气看完,内心很不平静,内心为茶花女——玛格丽特,哭泣,欢笑,赞叹...其实还是很值得看看的,薄薄一本,两个小时左右可解决,不过看完后,可想的就是一辈子的时间也想不完的!
这本书的作者小仲马也是一位与男主人公十分相像的、喜欢追逐声色犬马的浪荡子弟。此书正是仿照他与一位女郎的风流韵事所写。
书中我最欣赏的角色是女主人公玛格丽特.戈蒂耶。小仲马在创作时,在这个角色身上寄托了自己对烟花女子的同情与怜惜,她是一个塑造的很完美的角色。她显得聪明、美丽又善良,虽然沦落风尘,但依旧保持着一颗纯洁而高尚的心灵。
她渴望真正的爱情,而当这种希望破灭后,又甘愿牺牲去成全他人。这一切都使这个为人所不齿的烟花女子的形象笼罩着一层圣洁的光辉。
而阿芒对玛格丽特一见倾心。他强烈的嫉妒心也是爱之弥深的表现,情人死后天各一方,被深埋于地下,他也仍要将她挖出来,见上最后一面。这样的爱情怎能不令人撕心裂肺!
玛格丽特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就是她高尚的心灵。可以说,她虽然是一个步入红尘的女人,但内心是纯净而透明的。
这本书揭露了社会的残酷和不平,正是这种压抑人性、摧残爱情的虚伪而又残酷的道德观念,把这些因命运不公而沦落风尘,但冰清玉洁的可怜人们送入了坟墓。而这也是小仲马一惯的风格,他把完善道德、追求理想作为文学创作的原则,文字里常常透露出他的批判与鞭挞,能听到他内心深处的痛苦呐喊。
对于小仲马的了解来自于他的父亲大仲马,小仲马的代表作就是《茶花女》也是奠定他在文坛上重要地位的作品,《茶花女》不仅是两个人的爱情故事,更可以说是小仲马的自传。
大仲马是一个有才学却得不到发挥的人,在他最困难的时候小仲马的妈妈一直陪着他,但当他的作品成名时却对小仲马和他的母亲不管不问,开始接触上流社会,小仲马的母亲靠着她那点微薄的收入支撑着整个家,之后并将小仲马的抚养权夺了过去,从此以后小仲马开始讨厌妓女,反感法国社会的腐朽与黑暗,可是,当他与名妓相爱时就改变了这种看法,并将两个人的爱情故事写成了《茶花女》。
《茶花女》写的主要是阿尔芒与名妓玛格丽特的爱情曲折故事,故事悲凉而又凄美。自古以来人们对妓女就有不好的印象,古人都说是红颜祸水,但是人们好像全部否定了他们的优点与价值,她们也是人,又人的感情,也有自己的思想。
本来很不喜欢类与电视剧中的俗套情节:相爱的人因误会而错过而悔憾终身,可对于茶花女我又没有妄自地为给自己安慰而设想一个美好一点的结局。美好?也许以西方观念来看,其实,她得救了,得到了宽恕,她在天堂将是幸福的,上帝会赐福给她,因她那无畏的牺牲,无私的爱,高贵的灵魂。
童年主要情节读后感(优秀20篇)篇十二
《金银岛》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和我差不多的孩子吉姆,跟着大人们除海去寻宝的故事。
可是一群海盗早就盯着他们,他们装成水手混进大船里,和我们一起寻找宝藏。一路上吉姆历经了千辛万苦,用勇气和智慧战胜了海盗,并得到了许多金银珠宝和宝藏的故事。
从这个故事中我领悟到了我们只要拿出智慧和勇气就一定能战胜所有的困难,能够有信心做好任何事情。
这个学期读了一本书《金银岛》,令我受益匪浅。现在回味起仍觉得既惊险又离奇,十分新颖别致。
这本书写的是离奇的海上冒险故事。小主人公吉姆,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得到了金银岛的藏宝图。吉姆召集了几个人,其中有钱的乡绅屈利劳尼买了一条叫伊斯班袅号的帆船。但以西尔弗为首的一伙海盗也装扮成水手前往金银岛,在船上小主人公吉姆在苹果桶里偶然听到了他们的阴谋,他告诉了几个他信任的人,大家齐心协力想办法对付他们。到达金银岛后,他们和海盗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最后胜利地找到了宝藏。最惊险的一段是吉姆在苹果桶里正偷听着海盗们的密谋时,西尔弗的手下想伸手把桶里最后一个苹果吃了,吉姆在苹果桶里十分害怕,如果那样肯定会被发现了,自己一定会被杀死的。可西尔弗说不要吃了!吉姆才有惊无险。最离奇的是,在小说的最后,他们听到了一个奇怪的声音,后才发现是葛恩为了吓唬最后三个海盗而装的。最感人的是乡绅的老仆在他们和海盗作战时,为了不让乡绅受伤,不顾一切的帮乡绅挡了子弹,结果牺牲了。乡绅十分悲痛,把国旗铺在老仆的身上,帮他祈祷。
《金银岛》就是这样一本离奇、充满幻想的小说,加上人物形象生动,让我浮想联篇,更加喜欢这本书了。
童年主要情节读后感(优秀20篇)篇十三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牛虻》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你还能指望有什么别的说法呢,夫人?‘心脏动脉瘤突然破裂’,这样的措辞是再恰当也没有的了”,用西萨尔的一句话,作者伏尼契结束了《牛虻》,可这戛然而止却令我沉思良久,感触颇深。这部传世百年的革命经典自始至终都透出革命者的英勇斗争和不畏牺牲的精神,主人公牛虻在因被骗而受到同党人的冤枉、知晓自己是善良的蒙泰尼里主教的私生子后,一气之下从意大利远走南美洲,过上了生不如死的生活。辗转回国后,他带头反对神学,在一次执行青年党任务时被捕,在教主蒙泰尼里的同意之下被枪毙,英勇牺牲。处于和平年代重读这本浸透着革命英雄主义的作品,我仍禁不住热血沸腾。养尊处优的牛虻逃到南美后,落入了真正的地狱,而且一陷就是五年:他给甘蔗种植园里的黑奴搬过东西,他在采银矿当过工,他给人补过锅、打扫过猪圈,他在粗俗杂耍班子中受人折磨……从一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少爷,堕落为腿瘸手残的流浪者,牛虻受尽了非人的折磨。可他没有放弃过,没有屈服过。正如他所说的:“我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
疾病发作时,任凭疼痛践踏他的身体;直面欺骗自己的父亲,硬是抑制住自己的感情;明知执行任务的最终结果是死亡,却勇往直前;在监狱中疼痛发作,还撑着用锉刀磨断四根结实的铁栏杆,为求生努力着……牛虻是一个真正的英雄,被意大利宗教势力和神权至上的社会压迫而奋起反抗的不折不扣的英雄。在奥地利的摧残下,意大利忍受着屈辱和践踏,有进步意识的青年成立了意大利青年党,开始反抗这个黑暗腐朽的社会。牛虻身为党内的一员,展现出了革命者应有的坚强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他带领党内同志秘密运输物资;公开写文章批判教会,毫不留情;生死攸关他掩护同志,却置自己于危险之中……海明威说,一个人可以被摧毁,但是他不能被打败。牛虻死了,他的肉体陨灭了,但那个躯壳曾经承载过的灵魂却永垂不朽,它的光芒照耀世世代代革命者,使其能够谨记他的使命。
还记得牛虻死前给幼时挚友琼玛的最后一封信中的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就是牛虻,直面死亡毫不畏惧的牛虻;他是英雄,光芒永垂不朽!
说起读后感,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有《牛虻》这本书。它是我在初二上学期读到的。
主人公亚瑟甚是让我钦佩。十八岁的亚瑟自小缺乏父母的关爱,与哥哥生活在一起。但是一次事件彻底颠覆了他平凡的生活,他被一个伪君子——共产党人的一个败类,所诬蔑,又因神父的调职而痛苦地偷渡到南美洲,在外地到处游荡,磨炼自己顽强不屈的意志,满身的伤疾成为了他经历的见证,唯独他那双眼睛所绽放出的光芒,在他陨落时都不曾暗淡!
亚瑟,他身上顽强不屈的精神;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无私奉献的英雄气概深深的吸引了我!十八岁的他,一个阳光,开朗的少年,经历了非人般的困难,但他都一个一个克服了,他改名为“里瓦雷士”成为了一名讽刺现实的小说家——牛虻。左臂扭曲,伤痛都没使他放弃倒下,反而愈战愈勇。
看看他,又想了想现在的我,我红了脸,自愧不如。主人公亚瑟经历那些挫折,都没使他放弃。而我,一个小小的挫折——一次小月考。都把自己弄得萎靡不振,甚至有想要放弃的想法,我为何不学学他那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呢?为何不学学他那顽强不屈的精神呢?自己为何会考试失利,那还不是和自己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认真学习有直接关系吗?一定奥改掉这臭毛病!
这又让我想起那句“无论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
初识这本书名,是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看到的。那是保尔念给别人听的,由此,我对这本书有着不同寻常的好奇,也希望在哪里看到这本书。但渐渐淡忘了,这个暑假,我不经意之间,看到了这本书。
我怀着好奇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一打开,就有一股清人心脾的书香扑面而来。它打动着我,感染着我。文中景色描写极为优美,对人物神态掌握恰当,使人物栩栩如生的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些并非是这本书最打动我之处,然而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地方是故事情节。主人公的悲惨命运和经历,惊胆战,一次又一次的为他流下泪。
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泰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
他的爱是至死不渝的,他终生只爱一人。
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爱情也从此暗淡下来。
书的结尾是这样写道“明天日出的时候,我就要被枪毙了。我答应过要把这一切都告诉你,所以如果我履行我的诺言,就必须现在动手。但是,话又说回来,你我之间没有必要做过多的解释。我们小时候就不用太多的话语,就总是能互相理解对方的,不是吗?所以,你瞧,我亲爱的,你完全不必为了一记耳光这样的旧事而伤心欲绝。当然,那一次真的打的很重,我知道就因为那一记耳光,你的心也随之碎了。
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爱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多么感人的爱情,多么悲苦的故事,多么伟大的人物!我们应该去歌颂他,这个坚强而勇敢;睿智而幽默;伟大而无私的英雄!
信的末尾没有署名,只有一首短暂的小诗。
无论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就这样的一封信,把牛虻的内心淋漓尽致的表达出来了。他伟大,把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全部献给了国家。他乐观,笑着看着自己悲惨的人生。他睿智,成为了文学界的一代伟人。就这样,只要是内心燃烧着正义的火花的人都崇拜他,尊敬他。他慢慢的渗入了我的内心,侵入了我的血液,成为了我的榜样。他让我懂得了如何勇敢、如何忍受、如何坚强、如何付出、如何无私……他!犹如一颗行星,闪烁着那样亮的正义光芒!
这本书的最后堪称精彩!蒙泰尼里因为具有莫名其妙的良好品质,使他成为了红衣主教,受万人爱戴,也因为蒙泰尼里,牛虻在一次袭击中被捕,看样子亚瑟还是下不了手!他是他的父亲,他最爱的人啊!
接着,蒙泰尼里赶来了,亚瑟却说:“padre——您的——上帝——满意了?”我真是被他的性格所吓坏了。
————牛虻!!
在给琼玛的遗书中,他开头便写道:
亲爱的吉姆(琼玛的昵称):
这时,我是真正的流了眼泪,我是为琼玛惋惜啊!她,再一次失去了亚瑟!接着就是我最为熟悉的一段话:“我就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的人团结起来,给他们予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见到宏业之实现。至于我嘛,我将走进院子,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看着已经死去的亚瑟写的信,让人觉得真的非常难受!
她也流下了久违的眼泪。“是的,水很深,很冷”刚摆脱阴影的她,再一次陷了进去!
这段话引自《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人来说只有一次,因此,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一个人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他临死的时候,能够说,我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人生最宝贵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
亚瑟做到了!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后的字迹,写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艰难,因为给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在颤抖,他们的泪在脸上淌,可他们还是必须杀死他,那是工作。在无数发子弹声后,牛虻还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坚强,那么灿烂。蒙泰尼里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注定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疯,最后,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哭了,哭得很伤心,可是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童年主要情节读后感(优秀20篇)篇十四
读完了《牛虻》这本书,似乎看见小说的主人公这微笑中倒下。
《牛虻》讲述了主人公亚瑟从加入意大利党到走上成熟的革命道路以致最后牺牲的经过,这是一部以意大利民族解放运动为背景的著名小说。
小说中有两个情节深深打动了我:一是牛虻牺牲,二是牛虻在外流浪的经历。其中一段牛虻和他的战友琼玛的对话,牛虻告诉她自己在最初五年受到的残酷打击。他在小店里当伙计被印度水手打成瘸子;他扮成驼背,做马戏团的小丑,遭观众的睡骂;他做矿工的下人,忍受矿工的无息打骂......他经历的苦难,令身边的琼玛不忍听下去,禁不住问:你为什么不自杀呢?”
是啊,自杀可以逃离这水深水热的也切,但是牛虻,他选择了的道路是顽强地生存。记得不就看过一则新闻:一位高中生因受不了父母离异和学业的双重压力而走上绝路。高中生也有十七八岁吧,牛虻牛虻离家开始流浪也不过十九岁。但他们选择了的却是截然不同的道路。挫折面前,站起来的是强者,倒下的是懦夫。
古往今来,多少名人成才的道路都是不一样的一帆风顺的。贝多芬在双耳失聪的打击下成为世界著名的音乐家,奥斯特洛夫斯也是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完成了惊世之作《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们要想在今后激烈的社会竞争上获得成功,又怎能不经历风雨呢?只要我们像牛虻那样挑战命运.自强不息的精神,总会有迎来彩虹的一天!
童年主要情节读后感(优秀20篇)篇十五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我们要去多想想,我们可以从中获得一些什么有益的?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在人间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我先前只读过《童年》,《童年》还是爷爷在我过生日时送给我作为生日礼物的。我看了《童年》后就一直想看《在人间》,我今天有机会了。这本书是高尔基遗产中最优秀的部分之一。描写了作家从生活底层攀上文化高峰,走向革命的道路。同时也反映了俄国一代劳动堵在黑暗中寻找真理、追求光明的艰难曲折历程。我对这本书印象比较深,因为这本书它像富有魔力一样,我只要一打开这本书我就会一直不停地翻下去。这是因为它写得太好了。我对其中印象最深的有两件事,就是我要说的第一件事,它说的是他们的厨娘在一次烧饭中死去,可这时,作者和他的朋友就在旁边,萨沙因为这件事吓的晚上不敢一个人睡觉,只好找高尔基陪他,才得以平静。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很多,也有很多感想,我觉得高尔基的身世背景很可怜,还有生活环境恶劣,但是他一个不成熟的小孩,竟在这样黑暗的社会立了足,而且从小爸爸妈妈都死了,只跟他的外公外婆在一起生活,像他这样社会底层的人可以成为世界上有名气的大作家,我真得很佩服他。他在人间什么活都干过:烧水、煮饭、洗碗、扫地、带孩子、跑堂、学徒、洗衣、搬运还挨过打,往过医院。总之他饱尝了"人间"的辛酸。但他很顽强,很自信、能吃苦耐劳,学习异常刻苦。为了学习,他承受了一切,被人凌辱,受过饥饿。但他从书本中汲取了力量,因此他看到了光明,看到希望。没有书本就没有高尔基自己这样的精神,他今天就不可能成为伟大的高尔基了。他自学成才的曲折历程让我对自己有了一个目标:向他学习。
我很喜欢看《在人间》,如果不是它,我就体验不到这么多生动感人的故事了。
为了生存,他不得不和外祖母去一起摘野果来度日,他还在船上做一个洗碗工,如此艰苦的环境,却并没有磨灭他学习的欲望。
阿廖沙历尽坎坷,却仍然决定“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要为环境所屈服”。书籍是神奇的物品,他令人在穷苦的时候,依然有着坚定的理想。即便身处漏风寒屋,也不能被环境屈服,从而放弃自己的理想。正如书中所说“命运不能阻止我们快乐!即使它把我们折磨,我们活着,将只图欢乐。”
下层社会严峻的生活考验不仅未使阿廖沙放弃理想,反而让他构成了自己的世界观。尝遍了人间冷暖的他,怀着上大学的希望,去了r山。尽管未能够实现自己的理想,但是阿廖沙却并不是在希望之后的绝望,而是仍旧努力学习。
尽管在生活中,我并不会过上像阿廖沙那样的穷苦日子。但是,阿廖沙的精神对于我也是同样很是重要。
到了初中,学习生活一下子变的艰苦了起来。每天晚上总是要学到九点半,作业也是多了不少。每次在自习课上赶作业的时候,总是不由得觉得很是郁闷。看着眼前一本一本的书,也不由得哀怨学习的艰苦。
正因如此,我才是更应该去学习阿廖沙的精神,不为环境而屈服。
在学校,有时候也会遇到一些突发状况,比如说前一段时间,在上晚自习的时候,因为一场暴风雨,我们学校突然停电。大家听着外面轰隆隆的雷声,都无心学习。
不过,我们正在上课的老师却是十分的淡定,拿出手机照亮了黑板,仍然照旧给我们上课。在老师的讲课声中,同学们也平静了下来,开始继续上课。
现在想想,这不就是不为环境而屈服的精神么。
不为环境而屈服,我相信,我会努力去做。
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思维,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表达自己内心情感。当然,这当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高尔基的勤奋、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也撑起一个天堂吗?天堂虽与人间只一线之隔,但却大不相同。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不能灵活应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学习,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高尔基的第二部自传体小说《在人间》让我感受到了阿廖沙走上社会的艰辛经历,让我感受到了旧社会底层人民的痛苦,同时反衬了阿廖沙的坚强。《在人间》是本永不落架的好书。
这学期,老师向我们推荐了一份丰盛的文化大餐——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这本书文字虽朴实却温馨的一个沁人心脾的纯美境界。
城市七岁女孩葵花,随爸爸到农村工作,孤单寂寞的她认识了一个叫青铜的善良男孩,青铜是一个哑巴不会说话。爸爸的意外死亡,使葵花变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心地善良的青铜家领养了她,葵花和青铜便成了以兄妹相称的伙伴。青铜家为了让葵花生活得更加快乐……,不惜一切代价。
《青铜葵花》是一首谱写爱的诗篇。是青铜自己不上学,变戏法使葵花上了学。为了让葵花照相,他冒着凛冽的寒风站在街头卖芦花鞋;为了让葵花夜里读书不再跑到别人家借光,他亲手捕捉萤火虫制作点亮了南瓜灯;为了让葵花好好地看一场马戏表演,青铜牺牲了自己的时间,把妹妹顶在肩膀上,而自己什么都没有看见;为了让妹妹葵花添补营养,他在水泊里整天蹲守捕野鸭;为了让葵花在舞台上更加绚丽,更加夺目,更加漂亮,他制作了能发出美丽、纯净、神秘而华贵光亮的冰项链。
在饥荒的最危急时刻,村长让村民集合唱雄壮的歌曲,忘掉饥饿。面对这种饥饿的苦难青铜一家尤其坚韧,就在这天,奶奶为了葵花,又卖掉金戒指换大米。她操劳终身,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
作品描述这一户两少年经受苦难的历程,将苦难写到深处。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痛苦。少年时,就有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岁月维艰,爱弥珍贵,正是至爱成为支撑人们战胜苦难的力量。拥有爱心,再苦再累也是幸福的。
这次,我读完了《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的第二部——《在人间》。
图师人也不错,有时会为阿廖沙打抱不平,他教阿廖沙绘图(画画),他做事很耐心,很讨厌妻子天天向他“撒娇”(为一点小事打抱不平)。在这部曲中,外祖母有时会出现,她没有变,依旧是关心人的,呵护人的,但是我最不喜欢的地方就是老婆子是外祖母妹妹,她总是当着阿廖沙的面大声训斥、奚落外祖母,她凭什么呀,说难听点,就是缺德。
这部曲总体来讲也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等着大家去阅读哦!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去黄埔书店买书,忽然,我看书的时候被一本书吸引住了,就是《在人间》这本书。
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
“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而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童年主要情节读后感(优秀20篇)篇十六
最近读了法国著名作家小仲马的代表作:《茶花女》,连读两遍,意悠未尽。我被书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故事而感动,读到伤心之处,未免掉泪。
现代人都想得到真挚的爱情,都想得到异性的真爱,也时刻在讨论什么是爱?是否有真正的爱情?《茶花女》给了我们一个正确的答案:男女之间的情爱,是一种奉献、是一种给予、是一种忠诚,是牺牲、是无私,不是索取,更不是骗取;真心实意的为对方着想,为对方去做事任可牺牲自己的一切,能使对方幸福做为自己最大的快乐和满足。
茶花女——人格的魅力,高尚的灵魂,只不过是无奈的躯体...…。
拿到《茶花女》这本书很久了,装版不错,很喜欢,却一直没空看。清明节放假了,窝在被窝里,本只是随便翻翻,后来看了就不想放下了,想看个究竟,可能是因为开端介绍的玄妙和对茶花女这个具有特殊魅力的人物的期待吧。
这个故事是以人物自述的形式由作者记录下的,真实感人,触人深思...…茶花女,对,她是妓女,但它独特的灵魂分明在辩解什么——她不是妓女,她的人格魅力令人倾倒,你看不到她被不幸的命运出卖的躯体,看不到她豪华奢侈糜烂的生活,而会完全被她美丽的心灵拽住——茶花女,一个崇高的形象,一个不朽的灵魂......!
一口气看完,内心很不平静,内心为茶花女——玛格丽特,哭泣,欢笑,赞叹...其实还是很值得看看的,薄薄一本,两个小时左右可解决,不过看完后,可想的就是一辈子的时间也想不完的!
童年主要情节读后感(优秀20篇)篇十七
最近我读了一本英语书,叫《金银岛》。说的是少年吉姆意外得到一张宝藏图,就和地方乡绅启程前往金银岛。为了抢夺岛上的秘密财宝,无论是奸诈,强悍,杀人越货无数的海盗,还是乡绅和地方官员都摩拳擦掌,夺宝大战一触即发!
我觉得当时金钱对人们太重要了甚至有人说:“金钱就是权利的象征!”我认为,金钱只是个小小的娱乐工具,但可以有很多用处。换了我我也要去抢的,就像书中独脚大盗的一句名言:“如果全世界都是黄金做的,人们将会为一把泥土而奋斗。”金钱可以改变现实,东山再起,好处很多。
我觉得这本书讲得很生动,主要讲了吉姆和希尔佛去寻宝。
希尔弗表面善良,其实是一个阴森,诡异的人。吉姆是个机灵,勇敢的人。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三章,吉姆和他的母亲从海盗船里找到了钱,还进行了自救,机智地吉姆发出了求救信号,得到的救援。最后,寻到了宝藏。
当我读完了这本生动有趣又激动人心的书,让我觉得最珍贵的不是金银珠宝,而是人要有正义感。
我最敬佩的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吉姆,因为他机智勇敢不怕危险,不怕困难,而且还能识破希尔弗的重重阴谋。经过吉姆的努力终于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宝藏。
我以后一定要多读类似的这样的书,我觉得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的书了!
在前几天我读了《金银岛》这本书我觉得很好看。
读完后我觉得书里面的海盗黑狗太坏了,他们想夺取老船长的藏宝图然后自己去挖出来分享,太坏了!还有那个瘸子表面善良其实非常险毒,真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我还非常佩服客栈家的孩子他很勇敢还很善良遇到困难危险不慌张,不害怕,总是用智慧打败海盗们。
我也要像那孩子那样勇敢镇定!
这本书充满冒险乐趣,读来让人感到惊心动魄。读完这本书我的感受很深,吉姆凭借过人的勇气、毅力和智慧才到达了金银岛,这使我明白,为实现目标就要付出艰辛的努力,要不怕吃苦、不必牺牲。同时通过这本书也让我看到了世界上还有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人,要学会与人交往,要学会辨别好人和坏人,要敢于同邪恶行为做斗争。
童年主要情节读后感(优秀20篇)篇十八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吊儿郎当地应付,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西游记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一本好书如茫茫大海中的一只小船,一本好书如同黑暗夜夜晚的一缕光,一好书如同炎热沙漠中的一碗水,在我的眼中《西游记》就是这样一好书,我在这本书中认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我读到了各种生动有趣的故事。我还认识了一个神通广大的“泼猴”——孙悟空。
在《西游记》中,孙悟空是一个懂得感恩,知恩图报的人,只因唐僧把他从五指山里救出来,他便一路上为唐僧保驾护航,遇到困难一马当先,他还一个机智勇敢,忠心耿耿的人,在三打白骨精中,虽然师父多次赶他走,但听到师父有危险,立刻路回来保护师父。
《西游记》中,原本遥不可及的西天取经,在师陡四人的相互扶持之下,由不可能变成了可能,一路的困难也被他们用坚定的信心踏了去。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像师徒四人那样用勇于攀登的精神将重重困难踏过去。
这篇故事里,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孙悟空善于勇赶一路上是他帮助了师父,斩妖除魔才能让师傅取经在这本故事中,我最不喜欢的便是猪八戒,他好吃懒做,只是扛着一个耙子,还天天嚷着说我是天蓬元帅所以我最讨厌的就是她了但是他没有害过任何一个人。
如果大家都讲唐三藏沙和尚和孙悟空一样,对学习有坚定的心,就会像他们一样取得真经,而唐僧四人也不是完美无缺的,他们都有缺点,孙悟空毛躁猪悟能的懒惰,沙悟净的沉默唐三藏的懦弱,可他们却带着各自的缺点取得真经,并修成了正果,这一点说明任何事都不是完美的,取长补短,团结他人就能学习上在生活上取经修成正果。
我相信大家都读过西游记这本书吧,它是四大名著之一,其余的四大名著分别是《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
西游记这本书里主要人物有五个人,他们分别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白龙马,唐僧。这五个人中,武力最高强的就是孙悟空了,他神通广大,除妖降魔,但是他有时也会打伤好人,有时也会被唐僧冤枉。第二个任务就是猪八戒了,他好吃懒做,平时就知道偷懒,可是他也牵着白龙马走。第三个人就是沙和尚了,他每次最吃苦的就是他,他每次都是挑着单子在后面走,如果猪八戒牵不动白龙马了,那就是他去牵。第四个人就是唐僧了,他虽然打不过妖精,能力单薄,可是他也是善解人意,怀着一颗善良的心。
最近,我对读四大名著感了兴趣。其中,最让我流连忘返的是人人熟知的《西游记》。
《西游记》里讲的是孙悟空一行人去西天取经的故事。故事里主要人物有: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他们一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每一难都写得非常精彩。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那最为精彩的“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只见孙悟空用火眼金睛一看,就知道了妖怪的计谋,一棍打跑了妖怪。唐僧以为孙悟空在伤害生命,所以把他赶回花果山。但是等孙悟空走后,妖怪又乘机将唐僧抓走了,猪八戒想去就唐僧但又无能为力,只好去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当跟孙悟空讲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悟空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最后唐僧被救出了。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习孙悟空不斤斤计较、知恩图报的品德。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悟是:无论在学习还是生活中,要像他们师徒四人那样,齐心协力、团结一致的将事情做好。一个团队要互相取长补短、扬长避短才会走向成功!
你知道吗,一只石猴竟能上天入地,一只猪竟会三十六变。如果你想知道这是为什么,那一定要来《西游记》中寻找答案!
《西游记》讲述了唐玄奘受唐朝皇帝的委托,带着三个徒弟从东土大唐出发,一路降妖除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的故事。
本书人物性格特点鲜明,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孙悟空。孙悟空是唐僧的大徒弟,机智勇敢,神通广大,能腾云驾雾,会七十二变,一路对师傅忠心耿耿。记得在“三打白骨精”中,肉眼凡胎的唐僧认为孙悟空滥杀无辜,可是,孙悟空在紧箍咒的疼痛下依然要保护唐僧。或许,有一种保护,是任劳任怨。
除了孙悟空,还有心地善良的猪八戒,默默无闻的沙和尚……。
虽然四人的性格特点不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执着。
如果你还想知道发生了哪些精彩的故事,那么,一定要来吴承恩的《西游记》中寻找答案。
西游记你一定读过,里面有很多经典桥段。如三打白骨精、猴王出世、三借芭蕉扇……。
今天绘本里读的是猪八戒吃西瓜,里面的猪八戒非常的贪吃,孙悟空则是非常的机灵。孙悟空用巧妙的方法让猪八戒承认自己偷吃了西瓜。唐僧一直都是很有君子之风,但不知危机和风险意识的。沙和尚忠厚老实,不像猪八戒那样调皮捣蛋,却也不像悟空那样聪明伶俐,就是鉴于他们俩之间的。虽然她在遇到危险时,不能像孙悟空和猪八戒那样冲上前去,打倒很多妖精,但是有时他会保护到师傅的安全。
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他最厉害的就是七十二变和筋斗云。用七十二变时他随便想变成什么就变成什么。而且他一个筋斗就是一万八千里。他最大的几个成就就是:带群猴们进入水帘洞、被称为美猴王、被玉帝封为齐天大圣、取得真经。
如今西游记早已列入四大名著,颇有成就。明代的吴承恩那时能写出这么好的故事,真是厉害。
我九岁生日那天,我爸爸送给我的是一支钢笔,我妈妈送给我的是一本《西游记》的书,我接过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西游记》里面,有一个师傅和他四个徒弟,分别是唐僧,猪八戒,沙和尚,孙悟空和白龙马。
猪八戒不仅非常懒,他还耍小聪明,而且很自私。
沙和尚最老实,非常忠诚唐僧。
唐僧非常爱说话,可是他心地善善良,特点是喜欢助人为乐,可是有时候有点笨,妖怪变成人喊救命,唐僧救了他,最后就被妖怪抓了。
还有一个孙悟空,不怕困难打跑了很多妖怪,如果师傅被抓,孙悟空想尽办法,也要把师傅救回来。
《西游记》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很大的启示,做什么事都不要怕困难。就像我们上学一样,也会遇到困难,结果难题也解开了,就像《西游记》里的孙悟空一样,不要怕困难。
读一本好书,就像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我完全相信理解这句话,我应该用全部精力努力学习,多读书。
做人要诚信敦厚忠心耿耿。
一放暑假,我就嚷嚷着让我妈带我去新华书城买几本书。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拿起一本著名的古籍《西游记》抬头。
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很久很久以前,一只石猴从石头里跳了出来。它来到郭华山水帘洞,在猴子面前展示它高超的技艺,成为一群猴子的国王。然后来到山上,跟一个法术进阶的师傅学了很多法术,去东海龙王那里拿了个金箍棒,一路回来杀了妖怪,取名孙悟空。后来他以毕的身份来到天宫,激怒了玉帝,把它放在炉子里成为批判的目光。如来大师把它压下山。唐僧救了它,收它为徒。他认出了高老庄和流沙河的两个弟弟,猪八戒和沙僧。就这样,四位师徒在八十一难中历尽艰辛险阻,却没有退缩,终于得到了真经。
看了《西游记》这个故事,受益匪浅,明白了以后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持之以恒,努力克服,尤其是在学习上,争取最后的胜利。
童年主要情节读后感(优秀20篇)篇十九
感动、艳羡又心疼,但是却继续想读下去。
原本应该只是家庭琐事的流水细账,却在先生平实简朴的记述中,完全不见琐碎,只感一家三口间相互的爱意、理解和体贴。即使历经苦难,一家人在一起依然自享其乐。对于苦难风雨,都是一笔带过云淡风轻,倒是别人的帮助和善意、我们仨的小趣事记录详细。这份达观淡然,实在是大修为。
先生和钱老的感情一直是文坛佳话。一段感情也许始于一眼之缘,而历久弥新最重要的基础是志趣相投和互相欣赏,而后是彼此尊重和理解。和但不求同,两老给当代年轻人树立了教科书般的榜样。先生对钱老去蓝田任教一事的态度,无疑彰显了大智慧。钱老生活中的憨气与呆气,先生也不强求改变,而是保留尊重彼此的不同。而钱老在先生分娩、自己下乡交代阿瑗照看妈妈的种种细节之中,对妻子的爱意体贴,也看得心里温暖。及至后期动荡之中,两老淡泊离群索居,逛动物园、探险,也是自得其乐。
一边看书一边心疼先生。从我们仨,到阿瑗病逝,钱老离去,只留下先生孑然一身回忆记录往昔。想到一字一字重新写下爱女和丈夫离去的细节,浅浅数语,却无异于重揭伤口。同时也心疼阿瑗。那么聪慧那么懂事那么乖巧,病入骨髓到无法坐起,书信之中依然幽默风趣,尤其看到那句“牛儿不吃草”,潸然泪下。
真好,他们仨又团聚了。
童年主要情节读后感(优秀20篇)篇二十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所著的《牛虻》,蒙泰尼里把亲生儿子送上断头台的事实,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叙述的是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一意大利的火热生活,从而引起了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
平时,孤独寂寞的亚瑟最信赖自己的教父猛太尼里。’‘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因母亲早逝而悲伤时,教父给他安慰;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己参加革命的志愿告诉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帮助,而教父一反往日慈祥的神态,不容反驳他要打这个念头。这是第一次使年轻的亚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机会,亚瑟得知蒙太尼里就是自己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愤恨,因为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欺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地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
十三年后,亚瑟带这满是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的土地上又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十三年中无时不忍受这痛失爱子的煎熬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骑兵的袭击,他勇感地接受了掩护任务。当他拿起枪,准备突围时,忽然听见蒙泰尼里的声音,拿着枪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就在那一刹那间,骑兵包围了他。
看到这里我被书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亲情深深地感动了。我既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以为蒙泰尼里会设法就出他惟一的儿子,使得父子团圆。不料,这个上帝的卫道士并没有手下留情:是他’‘让’’牛虻再度入狱。在监牢中,一心只想保住自己所谓的‘’清白‘’,‘地位‘’,在牛虻的死亡书上签上了名字,把自己心爱的儿子送上刑场……蒙泰尼里很爱孩子,可是,作为一个反动主教,在关键时刻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上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侯,他选择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这时,人们才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他是上帝忠实的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统治阶级,他之所以献出儿子是为了保住这个反动阶级的利益。
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得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反动的父亲送上刑场。
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是留给人们的一笔可观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