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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完整大全(17篇)篇一
各村(社区):
按照省、市、区关于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结合老顶山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8.29”襄汾县饭店坍塌事故教训,持续扎实开展“三零”单位创建,聚焦本质抓安全。按照“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总体要求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辖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用2-3年时间,消除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完善城乡房屋建设常态化管理制度,实现城乡房屋数据化管理,坚决守住房屋安全底线红线,为辖区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对辖区城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完善辖区房屋建筑基本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标准规范。
到2020年底,在老顶山镇重点完成对经营场所(特别是住宅改门店,城中村、学校周边的经营性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老旧小区(含各类棚户区、危旧直管公房)等四类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此四类重点房屋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查立改,建立健全房屋建设相关制度、标准。
到2021年6月底,完成四类重点房屋的安全隐患整治,完成对四类重点房屋之外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城乡房屋基本情况,建立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完善城市数字房产数据库。
到2022年底,基本完成辖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城乡房屋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建成城乡房屋数据平台,实现辖区房屋数据化管理,加快推动基于bim(建筑信息化模型)、cim(通用信息模型)的智慧城市建设。
组长:梁爱国(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效民(镇副镇长)。
成员:各村村书记、主任、物业公司负责人。
各村、小区要认真履行属地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城乡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按照“两清单一台账”(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和重点整治台账),督促整治,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镇领导组报告。
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职责。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要履行首要责任,自觉接受乡镇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真实房屋建设资料,对照整治清单,按要求完成整治。
(一)全面开展排查。各村、小区要统筹安排组织专人,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全面开展城乡房屋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重点加大对违法建筑、危险建筑的排查力度,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1.排查内容:
(1)房屋基本情况。全面排查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设地点、产权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筑层数及面积、土地性质、房屋用途等。
(2)违法违规建筑情况。以违法建设和违法加建、改建、扩建,特别是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为重点,全面排查各类房屋用地、规划、建设、消防、设施设备等相关手续办理和私搭乱建、违规改变房屋用途等情况。
(3)危险建筑情况。房屋结构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和预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变承重结构装修,各类外装修及外装饰线条、广告牌匾、贴面是否有脱落危险,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消防用电燃气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燃气设备安装使用及线路管路敷设维护是否符合要求,餐饮场所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等。房屋选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场地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边坡是否稳定等。建筑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装饰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各类临时用房的场地、消防、用电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违规使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和保温材料等。
3.建立房屋档案和数据平台:排查人员逐房填写信息采集表,建立城乡房屋信息档案。农村房屋信息录入国家管理平台,实行分类编号登记。城市房屋信息录入“山西数字房产”平台。
(二)实施精准整治。
1.集中研判。各村、物业公司要组织排查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集中研判,区分安全、一般安全隐患和严重安全隐患。对研判结果为安全的房屋、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已经鉴定为安全的住房,可直接建立房屋安全档案。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住房,依据隐患清单,分类提出整治清单。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提出鉴定建议。对研判结果为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应当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2、安全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住房以及无法确定隐患等级的房屋,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对加建、改建、扩建以及结构形式复杂、6米以上跨度的房屋和钢网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的,全部进行技术复核,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进行安全鉴定,提出整治要求;无相应资质单位设计施工的,直接进行安全鉴定。
3、分类整治。根据研判和鉴定结果,列出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对照清单开展整治,对隐患立查立改,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对照清单,按要求限期整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鉴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无法加固修缮的'予以拆除。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以及违法违规加建、改建、扩建造成安全隐患的违建部分,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4、整治验收。规范验收程序,实施分级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整治,由区领导组组织验收;其他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由街道组织验收。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一)重点排查(2020年10月-2020年12月)。对四类重点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和完善城乡房屋建设相关制度、标准。
(二)重点整治(2020年10月-2021年6月)。对四类重点房屋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完成整治。
(三)全面排查(2021年1月-2021年6月)。全面排查四类重点房屋之外的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建立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管理平台,完善城市数字房产数据库。
(四)全面整治(2021年1月-2022年12月)。基本完成辖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城乡房屋建设地方性法规、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加快bim、cim应用,建成辖区城乡房屋数据平台。
各村、物业公司要成立领导小组,建立统一的排查整治台账清单,定期研究解决城乡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制定分类处置的具体措施,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定期分析研判,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社区、企业、物业公司要按照“两清单一台账”,立查立改、压茬推进、分类实施。各村、物业公司要广泛宣传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增强房屋安全意识,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工作,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完整大全(17篇)篇二
为认真吸取杭州钱塘门诊“5.11”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区卫生健康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市两级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区卫生健康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如下:
即日起至6月30日。
全区所有医疗卫生单位。
消防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隐患整改、消防培训教育、消防应急预案等。
(一)全面开展排查。本次排查以单位自查和区相关部门检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0xx年5月25日前辖区所有医疗卫生单位对照《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表》完成自查,并进行整改。各基层医疗机构卫生网格员协同区消防救援大队辖区分管参谋对片区内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工作,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医疗卫生单位自查基础上,将进行不打招呼的随机抽查,医共体总院要加强对分院及服务站的.全面排查。各类检查、抽查填写《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针对自查、检查、抽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逐一造册登记,形成隐患清单,对账销号。
(二)隐患限期整改。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自查排查的隐患和问题,及时制定隐患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间表、整改任务书和整改责任人,确保6月30日前完成隐患整改。区卫生健康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将针对各医疗卫生单位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
(三)开展消防培训。在检查过程中督促指导医疗卫生单位使用全省统一的单位消防自主管理“蓝码”平台和人员消防培训“蓝码”平台,推进消防安全风险数字化管控。以自查自改和“蓝码”平台使用为契机,消除医疗卫生单位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逐步解决主体责任难落实、员工素质不托底问题。指导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疗机构按照标准建强微型消防站,6月30日前完成对所有微型消防站队员的消防业务技能标准化轮训工作。提倡医疗卫生单位员工加入消防志愿者队伍。
(四)分类开展约谈。排查结束后,区卫生健康局将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对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管理责任不落实的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分类分级约谈,确保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完整大全(17篇)篇三
为加强农村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农民群众居住及公共活动安全。按照《平顶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农村的通知》(平建办〔2020〕100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以村(社区)为主体,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农村房屋安全问题导向,有力有效排查整治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农村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通过开展为期5个月的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摸底排查、处置整治;2个月内整治、化解一批重大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5个月内基本消除重点区域的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
(一)动员部署(2020年10月9日前完成)。
各村(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安全建房和安全用房意识。
(二)摸底排查(2020年10月10日-11月10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各村排查,对全镇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
1.排查重点。
排查重点是农家乐、宾馆、饭店、酒店、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型集会、庆典、展览、展销等密集场所。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于经营的自建房。
在排查过程中,坚持九个重点“不放过”。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房屋;
(2)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三层及以上房屋;
(3)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7)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8)处于地震断裂带上未按照抗震要求设计建造的房屋;
(9)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2.排查步骤。
(1)业主自查。业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村委会要组织业主对照排查标准(可参照农村危房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自查,填报相关信息,整改自查发现的隐患,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和自查表报告乡镇。
(2)各村(社区)排查。排查与业主自查自纠工作同步开展,要逐幢对房屋是否经过专业的设计、施工,是否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一房。
(三)处置整治(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1月31日)。
1.按照有安全隐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各地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抓紧彻底整治。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悬挂相应标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的、砖混的、大跨度建筑物(构筑物)和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要边查边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的,要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及时排除隐患。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村(社区)要责令业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对业主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各村(社区)要耐心细致的做好思想工作,引导群众提高安全意识,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导疏导撤离。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工作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监督检查各村(社区)工作落实情况;组长由潘延杰担任,副组长李会彬担任,成员由姚浩彬、刘宗武、郭灵灵、王园园、王旻昊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郭灵灵兼任。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村(社区)要做好人员和经费保障,及时研究解决排查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督促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检查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可以聘请专家、有经验的退休干部参加。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和进展缓慢的村(社区)由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行挂牌督办,对重点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
(四)强化长效管理坚持疏堵结合,建立健全网格化巡查、规划设计引导、建材管控、工匠培训等制度,加强源头防范。加强农村建筑包括建筑风貌进行引导管控,严格执行无规划不建设、无许可不建设。
(五)落实整治责任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排查整治责任;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到排查整治机构人员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完整大全(17篇)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努力提高全县非煤矿山“五化”水平,全面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张家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张安监【2015】11号)精神,结合我县非煤矿山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中介机构查隐患、矿山企业抓整改、安全监管部门督落实”的总体思路,围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全面提升全县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
组织河北汇正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五家中介服务机构对全县所有非煤矿山进行全面排查,分类汇总隐患,提出整治意见和建议。通过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使生产矿山全部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齐全,“三项制度”完善,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安全隐患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基建矿山实现施工单位依法承包建设工程,按照批复的设计进行建设,坚决杜绝以采代建;停产、停工矿山严格落实停产、停工安全措施和复工、复产各项工作要求,停止运行尾矿库确保防洪设施有效可靠,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遏制一般事故,促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县局成立武玉军副主任科员任组长,刘建国、邵怀海任副组长,非煤矿管一股、非煤矿管二股全体人员为成员的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支持、配合、监督中介机构搞好隐患排查、矿山企业安全隐患整改等工作。小组办公室分设在矿管股一、二股,任晓明、刘志阳任各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督导、协调、调度、统计等工作。
根据省、市局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县非煤矿山实际,制定我局行动方案;组织召开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部署会,对全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根据排查矿山名单,与河北汇正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5家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协议,结合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制定排查工作计划,明确监督企业隐患整改责任人。
受委托的中介服务机构根据县局的统一安排,按照排查计划有序的对我县非煤矿山逐矿进行检查及复工、复产矿山验收,并认真填写《赤城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检查表》(附件3、4、5、6、7),逐一填写存在的问题,总结编写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报告,提出具体整顿措施。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要填写《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单》(附件1),并及时报告市、县两级安监局,矿山企业和县安监局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隐患整治与隐患排查同步进行,受委托的中介机构在排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及时与矿山企业交换意见,县安监局根据中介机构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及整治措施建议,下达相关文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督促企业严格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取得实效。同时县局将根据企业复查申请组织专家进行复查。
各中介服务机构要对排查情况进行系统总结,对所查矿山隐患进行分类汇总,找出规律特点,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总结报告于9月20日前报送县安监局;县局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针对全县非煤矿山现状对本次隐患排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指出隐患多发类型,明确监管监察重点,科学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根据属地监管原则,县安监局组织中介机构对全县非煤矿山进行隐患排查、复查及复工复产前的验收,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和复查意见书,需要行政处罚的下达相关法律文书。
全县在生产的金属非金属矿山、运行尾矿库;基建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停工停建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进行硐探的地质勘查工程。采选一体的矿山企业矿山与尾矿库一同排查。
记录所查非煤矿山基本情况,检查企业标准化创建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岗位种类、数量及持证情况,相关证照情况,日常隐患排查开展情况,承诺制签订与践行情况,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情况,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存情况,领导带班下井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
1.金属非金属矿山方面。
(1)对于在生产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排查提升系统、运输系统、排水系统、通风系统、供配电及信号系统、采掘系统、“六大系统”建设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程要求;防治水、防火灾、露天边坡整治、采空区处理及排土场边坡治理等各项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2)对于基建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排查依法办矿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施工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矿山企业与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协议是否规范,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人员是否配备齐全,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有无以采代建现象,水文基础资料是否齐全,防治水措施是否到位,老采空区治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等。
(3)对于停产停建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排查停产停建状态是否真实;停产停建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停产停建的金属非金属矿山是否在安监局进行登记。
2.尾矿库方面。
(1)对于运行的尾矿库。重点排查排洪系统、排渗系统、在线监测和各类观测设施、坝体、库区是否符合设计和规程相关要求;包库领导落实情况;汛期物资准备情况;应急演练情况等。
(2)对于基建的尾矿库。重点排查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施工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监理单位是否有技术人员在现场认真监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协议是否规范,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是否配备齐全,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存在超期建设问题等。
(3)对于停产停建尾矿库。重点排查停产停建状态是否真实;停产停建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停产停建的尾矿库是否在县安监局进行登记;值守、看护人员是否落实到位。
重点排查地质勘查单位编写的设计(安全专篇)是否经安监部门审批通过;硐探施工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施工单位与探矿权人的安全管理协议是否规范;是否按设计进行施工;是否存在非法采矿行为等。
包括在企业从事外包作业的队伍资质,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情况,井下作业统一协调情况,领导带班下井情况,与发包方签订协议情况,外包队伍设备及检测检验情况,外包施工方特种作业岗位、数量及持证情况。
重点排查总局“双十条”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总局70号令)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隐患排查以生产系统为单位,具体工作程序为:
1.向企业介绍工作目的和工作内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有关制度、台帐;
2.查阅企业相关技术资料;
4.对照检查表逐项填写检查情况,汇总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5.与企业管理人员交换意见;
6.县安监局下达有关法律文书。
当前,矿山经济形势持续低迷,我县停产停建企业数量众多,管理技术人员出现流失现象,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力度呈现降低趋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面临新的问题。这次集中隐患排查是在去年排查的基础上的再深入,是针对矿山隐患易出现反复这一特点的再次检查,也是对去年隐患治理成果的一次检验,更是2015年非煤矿山工作的重点,安监局监管股室要集中精力,迅速行动,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各企业要认真组织,扎实开展,充分依靠中介机构力量,不留死角全面排查,找问题查隐患,彻底消除非煤矿山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
受委托的中介机构要配备高素质专业技术人员,要深入企业,深入生产现场,详细查阅有关资料,全面排查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意见。要严格按照隐患排查表逐项排查,并及时出具安全隐患排查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安全防范措施。县安监局职能股室全程参与排查工作,下达有关法律文书,掌握工作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
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一级隐患),排查人员要立即告知被排查企业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同时向市、县两级安监局报告,由县安监局根据隐患情况下达整改指令书。需要停产、停建的,县安监局将书面告知电力、公安等有关部门,并在5日内将重大安全隐患及处置情况报送省、市安监局(见附件1)。对于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县安监局要强力督促整改,落实责任,应整改一定要督促整改、应关闭的一定提请政府实施关闭。企业完成整改后,要及时向县安监局提出复查申请,县安监局要按照“谁排查、谁复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排查中介机构进行复查验收,并由中介机构出具验收复查报告,县安监局下达整改复查意见书。对拒不整改安全隐患、未按时组织整改、整改不全面的一律提请市局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法从重给予其经济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未及时消除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因隐患整改不力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坚决提请县政府依法关闭。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在安全隐患未整改完成前,一律不予受理延续审批。本次隐患排查出的各类隐患,涉及限期整改的原则上应在汛期前完成整改,严禁在汛期“带病”生产、建设。
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群众路线活动有关要求,不收费、不摊派,严禁“吃、拿、卡、要”等违法乱纪行为。各中介机构不得在排查工作中拉业务、揽生意,坚决杜绝发现隐患不如实上报,与企业串通隐瞒真相。对走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等极端不负责任的中介机构,将上报省、市局严肃处理。
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完整大全(17篇)篇五
1、关于科室回收药品的处理:由于科室节余药品在管理时存在以下问题:如遮光、保存温度、批号混乱等。整改措施:不再回收科室节余药品,科室节余药品,可根据医嘱先用节余药品,中心药房电脑登记,月底告知科室数量。
2、房屋漏雨问题:由于本药房一直都存在漏雨问题,每逢雨天,雨水都渗入,导致天花板渗水掉落。整改措施:请后勤保障部处理。
3、2号发药窗口大厅天花漏水严重,造成大厅led屏幕漏电、烧坏及造成病人取药不便。整改措施:请后勤保障部及网中心处理。
4、药房空调经常漏水,可能造成药品质量问题(如外包装破损霉变)。整改措施:请后勤保障部处理。
药库根据医院的'安全排查指示,对药库的医疗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1、电器:电脑、冰箱、照明设施都运作正常,没发现有安全隐患。但阴凉库当高温天气时仍然达不到要求,从而会影响药品的质量。请后勤保障部处理。
2、药库门口灯的开关坏了,透析液室木门锁芯坏了,耗材仓吊扇1台坏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请后勤保障部处理。
3、防虫防鼠:防鼠措施有老鼠胶和老鼠夹,没发现有老鼠,防虫措施由于药库面积大,门窗密闭性能也不是十全十美,所以只能在下班时注意锁好门窗。
4、要求科室人员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上下班检查药库的冰箱、水、点情况。并关好门窗。
5、药品出入库注意按照先入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做到账物相符,避免出现过期药品流向各药房。
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完整大全(17篇)篇六
(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各村委、乡直各机关、各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村委“一把手”要全面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各村委、乡直各机关、各企业要成立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领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各项责任,严守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底线,以铁的担当尽贵、以铁的手腕治患、以铁的心肠问责、以铁的办法治本,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县政府将每个月召开一次小结会议,对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点评、排队。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各村委、乡直各机关、各企业要进一步明确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完善细化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针对近期事故教训,突出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冶金煤气、粉尘作业、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检查,着重检查安全生产责任、法规标准和制度措施是否在基层和企业得到贯彻落实,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得到真正整改。各类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并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上报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
(三)严格执法,确保整改。各村委、乡直各机关、各企业要按照职责,对辖区内进入工商注册登记名录的所有企业,组织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实现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覆盖。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实行“零容忍”,切实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过程作为大整改、大落实和化解风险、消除隐患的过程,按照防患于未然、化之于未萌、治之于未有的思路,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督促企业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彻底消除隐患,确保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并责令相关企业负责严盯死守,坚决防止发生事故。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无望的企业,一律予以关闭。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一律依法严厉打击、关闭取缔。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企业,要在依法严厉处罚的同时纳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强化社会监督。
(四)加大督查,严肃追责。各村委、乡直各机关、各企业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全程督导,要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加强督查检查。县政府将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方案另行通知)。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集中曝光,严肃问责。对大排查大整治不彻底、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同时依法倒查追究相关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责任。
(五)及时总结、报送信息。各村委、乡直各机关、各企业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于6月15日前报乡政府安监站。同时要建立信息简报制度,每周五报送工作简报,每半个月报送一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书面材料及电子版,其他行业和重点行业要分别于7月13日和9月13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乡政府安监站收集汇总各阶段工作情况后,及时上乡党委政府。对不按时报送工作简报、工作推进情况和工作总结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完整大全(17篇)篇七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排查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统一领导和区安委会组织协调下,辖区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自查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自查预案和自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区政府为主,实行单位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排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完整大全(17篇)篇八
安全生产工作是我院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把6月(5月30日-6月30日)定为“安全生产活动月”,我们将紧密围绕着“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这一主题,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消除隐患、防范事故”为重点,构建和谐医院、平安医院。现将我院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如下:
无各类人员伤亡事故,无火灾、设备事故。杜绝重特大医疗事故。
成立由医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月”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成员:
1、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医院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2、制定活动方案:按照市计生委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为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到全院每一个职工中去,医院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3、广泛宣传:组织全院职工学习、培训、利用电子屏、条幅、会议、内部网站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氛围,使大家认识到安全就是效益,抓医疗工作就必须抓安全,安全生产才能保证医疗工作稳定、有序地开展。
医院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完善医院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堵塞安全生产管理漏洞,细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围绕着“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这一主题,结合上级部门安全生产的部署,落实好医院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坚持边自查自纠,边建立长效机制;医院领导班子把安全保卫工作作为院长查房的重要内容之一,有针对性的把安全保卫工作提高到医院日常管理中去;同时完善和建安全生产网络组织,以科主任、科长为本科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科护士长协助科主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职责分工明确,进一步提高了科室的安全生产意识。
1、根据医院“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医院有针对性的要求各科室对重点部门,重点(要害)部位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以整改;同时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对各科室的自查结果进行抽查,并现场纠正隐患。
2、组织水、电维修人员对全院用电、用火、线路及消防通道、重点防火部门逐个排查,找出隐患,加以整改。
3、医院保卫科与后勤科对全院重点部门和要害科室进行现场消防及安全演习一次,重点体现在应急疏散人员及灭火器的使用和突发事件的处置上,确保发生安全事故时大家能够迅速反应;同时医院购买更新干粉灭火器,对部分科室压力不足的灭火器进行更换。
4、医院对院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麻毒药品、药库进行24小时监控;对来院车辆的异常情况进行登记;对医院职工饭堂,供氧房,药房等要害部门进行严格巡查,查找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医院医疗工作的安全高效运行。
医院领导班子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我院把安全生产工作控制在“六个零”即:“重大医疗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重大事物中毒事故为零、重大爆炸事故为零、重伤以上事故为零。医院将继续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发展的重要位置,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为构建和谐医院、和谐xx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完整大全(17篇)篇九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排查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有排查分队人员,各村,居委会安全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爱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及时上情下达,互相沟通。对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要从解决问题入手,认真研究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治责任。把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抓紧、抓细、抓到位。
(二)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各牵头及配合部门在整治工作中要相互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沟通信息、通报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企业内部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安全生产从集中整治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转变,逐步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加强全员的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区安委会的排查整治时间安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各项措施要具体可行,切实将我办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推向深入,确保xxxx年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的实现。
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完整大全(17篇)篇十
(一)排查整治共性内容。
1、各村委、乡直各机关、各企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和柳政发〔20xx〕7号文件情况。
2、各村委、乡直各机关、各企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情况;对辖区内进入工商注册登记名录的所有企业,逐一落实具体监管人员,明确监管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监管责任台账情况;开展安全生产“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和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五个全覆盖”情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情况;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制定防范措施情况。
3、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按照新修订的《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全员岗位安全责任清单、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情况;建立安全风险预防机制,组织全面开展风险点排查和评估,做好风险等级确定工作情况;严格落实“班组日查、车间周查、厂矿月查、集团公司季查”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情况;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广泛开展“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活动情况。
4、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
(二)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整治主要内容。
1、道路交通:
(3)严格落实城市公共汽车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城市客运服务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4)严把客运船舶市场准入,加强重点水域客运安全监管,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情况;
(5)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安全管理,积极稳妥推进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情况;
(9)开展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排查治理情况。
2、化工和危险化学品:
(2)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4)对检测监控系统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面整改情况。
3、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
(1)露天采石场集中整治方案落实情况;
(2)露天矿山开采作业、爆破作业、排放渣土和汛期安全管理情况;
(3)地下矿山通风、顶板、提升、防治水、采空区和汛期安全管理情况;
(4)尾矿库防排洪系统、坝坡比、干滩长度、调洪库容、浸润线埋深、上库道路、库上值班室、在线监测系统安装使用、库区警示标识标志、应急救援和土壤污染防治、汛期安全管理等情况。
4、建筑施工和市政运营:
(2)对未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或未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等行为进行整治;
(3)切实抓好城镇燃气和市政运营安全整治情况。
5、特种设备:以人员密集场所、人们广泛使用以及盛装输送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集中开展电梯、油气管道、锅炉、气瓶、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治理情况。
6、冶金工矿:
(1)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情况;
(2)涉爆粉尘企业专项治理情况;
(3)工矿企业内部配套的危化装置专家会诊检查情况;
(4)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安全条件现场确认等制度执行情况;
(5)熔融金属吊运专项治理情况。
7、消防安全:
(3)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管理单位严格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8、民爆:
(1)民爆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生产情况;
(2)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情况;
(4)安全距离不足企业搬迁推进、隐患整改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6)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运输、储存、使用行为,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安全隐患情况;
(7)严密排查私制、私存、私用爆炸物品行为,坚决打击非法制贩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情况。
9、水利:
(1)各类水库安全责任制和防洪防汛措施落实情况;
(2)闸门及启闭设备、防汛道路,抢险物料准备情况;
(3)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和通信预警设施的建没与完善情况;
(4)在建水利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
10、电力:
(1)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
(2)落实企业生产现场的领导责任情况;
(3)生产现场安全督导检查情况;
(4)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监管情况;
(6)电力企业应急管理情况;
(7)电力安全标准化达标评级情况;
(8)完善电力安全规章制度情况。
11、农机:
(1)农业机械证照申领情况,规范牌证核发措施和落实情况;
(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参加年度检验情况,驾驶员参加审验和安全学习情况;
(4)农机监理人员、工作经费投入及装备建设情况。
12、油气管网: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情况;
(2)管网建设符合有关安全规划和符合安全标准情况;
(5)管道企业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
13、国土资源:
(1)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情况;
(2)查处超层越界违法采矿行为情况;
(3)落实关闭矿(井)标准,关实关死,杜绝盗采资源行为情况;
(4)严厉打击违法挖沙采石,开展砂石粘土专项整治情况;
(5)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政府主体责任、部门联控联防责任落实情况;
(6)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和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情况。
其他行业领域根据各行业特点和实际,制定检查内容,分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各村委、乡直各机关、各企业要参照专项行动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内容,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完整大全(17篇)篇十一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村、各行业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2、道路交通等行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集镇基础设施等;
3、农业、农机、水利等行业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5、锅炉、压力容器、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6、易受暴雨、洪水、暴雪、雷电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7、近年来发生事故的村及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20xx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村及镇直各单位落实监管责任,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4、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完整大全(17篇)篇十二
(一)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特种设备、冶金工贸、国土资源等重点行业领域。从20xx年6月10日至9月10日,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二)其他行业领域。从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开展为期1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完整大全(17篇)篇十三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预防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完整大全(17篇)篇十四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排查。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治理。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排查。加大整治力度,凡达不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报上级部门,坚决予以关闭。
(三)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排查。重点整治烟花爆竹销售单位的现场安全距离和火灾隐患,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排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未经安全审查获取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建设的建设工程进行集中整治。
(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排查。重点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锅炉等特种设备的检测情况和存在隐患进行集中治理。
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完整大全(17篇)篇十五
为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上级《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xx]17号、阜政办传[20xx]78号、太安办[20xx]23号)文件精神,深入落实20xx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工作方案。
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完整大全(17篇)篇十六
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及设施设备、技术工艺、行为规范、安全管理、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逐级建立隐患台帐,并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我镇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
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完整大全(17篇)篇十七
在20xx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辖区各村、各行业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全镇安全生产态势持续好转和到20xx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