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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汇总17篇)篇一
xx年已在不知不觉中从指缝溜走,这一年,酸甜苦辣环绕在我身旁。但是不得不承认,“独立自主”当之无愧地成为我的年度热词。
我被迫报名参加了一个绘画比赛,我恳求姐姐帮我完成,偶尔帮忙上色。几天后,一幅惟妙惟肖的画诞生啦。我开心极了,因为我在姐姐的帮助下完成了这个任务。不过,老天爷好像故意刁难我:我收到一份通知说,参赛作品送到赛场后,作者应在现场通过随机抽取绘画作品的一部分,认证此作品是原创。
此刻,我觉得头上顶着一桶泉水,摇摇晃晃,下一秒,或许就垮下来啦。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我会成为全场的笑话吗?我能躲过这个“突然袭击”吗?
冰冷的空气在四周横冲直撞,股股寒流涌进我的心房,让我不禁发抖。我努力给自己打气,告诉自己不要慌,一定有办法的。
在我绞尽脑汁之后,突然一个新奇的`想法浮现在我的脑海——我可以将原图“复制”下来。按照原图的尺寸,一个位置一个位置地确认,然后再勾勒一下线条,让它看起来不显得突兀,就可以啦。我真为我的想法感到骄傲。我独立完成了这个小考验,在场的评委老师满面春风地夸赞我画得很好,很用心。
虽然评委给了我一个奖励,但这场比赛也给了我一个深刻的教训,让我明白了:凡事都要靠自己,在非能力范围内的事情要勤于向别人请教,一定要独立自主;同时也时刻提醒着我,不能强烈依靠他人,自己的事情应自己承担。
在种种体验中,我觉得一个人的成长就如同一棵树的生长,这棵树只有学会独立自主,才会把极少的养分转化为巨大的力量,深深扎根,茁壮成长,才能经得起风雨的考验。
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汇总17篇)篇二
摘要:独立性是孩子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是幼儿良好心理素质和健康个性的重要组成部分,独立性的培养是时代对幼儿教育的要求。幼儿教育应该给予孩子终身有用的基础素质即独立性。
关键词:幼儿教育独立性依赖挫折自我抉择。
幼儿教育是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教育的起始环节,对人的发展和国民素质的提高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化,有关幼儿教育的研究也在逐步加深。实践证明,独立性是孩子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是幼儿良好心理素质和健康个性的重要组成部分,独立性的培养是时代对儿童的要求。
所谓独立性,是指一个人敢于和善于自我抉择,能独立地寻找实施、解决问题能力的个性品质。大家都知道,幼儿出生后第一年,几乎完全依赖于成人,一岁后,独立性开始萌芽,三四岁时,独立性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时幼儿逐渐有了自己的愿望、主意,渴望依靠自己的力量独立进行活动。这在幼儿的心理发展上是极为可贵的,对于幼儿能力的发展、性格的形成都有重要意义。那么,怎样在幼儿园教育、家庭教育中对幼儿进行独立性的培养呢?现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
一、独立性是孩子自我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
我们知道,孩子的成长要经过从依赖走向独立这样一种过程,这个时期是培养孩子独立性的最佳时期。意大利教育专家蒙太俊利说“教育首先要引导孩子走向独立的道路”,这足以说明孩子自身有很大的潜力。观察和研究都表明,独立性与成长紧密相关,在家对父母依赖大,在幼儿园和学校对老师依赖性强的孩子,一般难以成才。相反从小对父母、老师较少依赖的孩子,则能较早地“自立”。我们不要把孩子总看成是无力、无能的,认为他们什么都做不好,处处包办代替。其实,任何一种学习能力都是从“不会”到“会”的,而孩子的能力又是在动手操作的过程中获得发展的,如果剥夺了孩子的锻炼机会,那“不会”也便成了自然。因此我们应当在行动上解放孩子的手脚,为他们创造多种实践机会,放手并鼓励孩子力所能及地做一些应该做的事情,让他们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得到发展。
二、要给孩子活动的自由。
孩子的独立性是在实践活动中培养起来的,孩子到了两三岁就有了强烈的“我自己来的”要求,当孩子表现出这种强烈的愿望时,我们千万不能压制,而要根据孩子的兴趣和能力因势利导,给他们创造宽松的环境,要看到他们产生的新愿望、新要求,并且要像尊重成人的愿望、要求那样尊重孩子的愿望与要求,作为老师或家长,应该是一个观察者、引导者、援助者、表扬者,要充分认识到孩子的独立性,让他们独立成长,我们所给予他们的应当是环境、条件而不是代替。代替是对孩子积极性的最大打击,更为重要的是,让他们失去了锻炼的机会,剥夺了他们发展的动力,助长了他们的依赖性。比如孩子在大人的帮助下自己学会吃饭、穿脱衣服、入厕、收拾玩具、擦鼻涕、饭前便后洗手、饲养小动物、自己选择和组织游戏等等,让他们独立地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真正成为活动的'主人,而不是“旁观者”或“指示的执行者”。
三、创造机会,感受挫折,培养孩子自我决择、解决问题的能力。
有的家长经常说孩子的主意不好,应该听大人的,实际上孩子有主意是件好事,我们不能一味地要求孩子对自己高度服从、高度依赖,而应当给孩子创造机会培养他自己拿主意,让他在尝试的过程中感受失败,碰钉子,这样孩子就会从失败中记取教训而成长起来。当今有些家长常常只注意培养孩子顺从听话,不大注意去倾听孩子的需要,从生活小事一直到孩子的发展方向都由家长一手包办,这样孩子就缺乏自己做决定的机会和权利,很难培养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独立性差的孩子依赖性强,缺乏进取心和毅力,遇事容易打退堂鼓或把任务转给成人,这大多是成人娇惯、包办代替的结果。常采纳孩子的意见,多倾听孩子的需要、想法,以平等的心态去接纳他们,让孩子学会自我观察、自我体验、自我批评、自我控制。
总之,教育应该给予孩子终身有用的基础素质即独立性。独立性的培养无疑是一块重要的基石,是孩子全面发展的基点。给孩子一方天地让他们自己往前走!
参与文献:。
1.侯爱民.国内儿童同伴关系的相关研究综述.滨州师专学报,(9).
2.覃玉宇.儿童同伴关系的影响因素研究述评.柳州师专学报,,(3).
3.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4).
4.幼儿教育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87,(11).
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汇总17篇)篇三
生活中,我们就是从懵懂到成熟的成长着,从内向到开朗的变化着,从任性到体谅的懂事着,从陌生到熟悉的相处着,从依赖到独立的长大着。
记得小升初的那一年,可以说真的是一切都变了。我考进了一所全封闭式的学校的重点班。
收拾好行李,报道那天找到了自己的教室,报完名之后就去找宿舍。学校挺大,找了一圈才找到宿舍楼,来到了自己的宿舍,已经有一两个人先到的,我们互相打着招呼,尽量熟识。父母帮我们收拾好后就离校了,我拉上一个人,尽量放开好好相处。
开学第一周要军训,开学第一天的晚修课,我们的教官突然走进来喊住了吵吵嚷嚷的我们。当时他给我们留下的第一印象就是凶。我们只好安静下来找事做,我当时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周围都是舍友,虽然都还不熟。我望着窗外,忽然想家了,那个我曾心灵依赖的家。洗衣服有洗衣机,做饭洗碗有父母房间有父母收拾,学习有父母陪伴,可自从来到这个学校后,这一切都没了,唯一能依赖的只有自己了。
晚修课下课后,回到宿舍,换好了睡衣,躺在床在,盯着上铺的床板,不禁又想家了。但是我又告诉自己,我要独立,我不能做温室里的花朵,父母也不能一直陪着自己,自己迟早还是要独立面对很多东西的。
第二天一大早,自己起了床,迅速的收拾了起来。内务卫生检查的很严,东西都有自己的摆放位置。我们努力地收拾好,急急忙忙的去集合了。太阳很大,顶着烈日站军姿,汗流到眼睛里了也不能擦,教官没说动就不可以动。全班同学靠坚强的意志力坚持到了最后。
第一个星期终于过了,周五了,终于可以回家了。走进家门,还是那种一如既往熟悉的感觉。
和以往不同的是,我主动帮母亲分担起家务来了,母亲拍着我的肩膀说:“孩子,你长大了!”
这次我变了,变得不再依赖了,慢慢地学会独立生活了,那时候,我觉得我真的长大了。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汇总17篇)篇四
爸爸妈妈,是我们温馨的避风港;爸爸妈妈,是我们撒娇时的依靠;爸爸妈妈,是我们物质上的来源,精神上的支柱。但是,我们是否想过,有一天,爸爸妈妈会离我们远去,或许是我们离开爸爸妈妈远行,我们总有一天要学会自立。
培养健全的人格和自立的意识,是我们学会自立的基本要求。当代大学生,吃好的买名牌根本不用顾及钱不够,花钱如流水,钱不够就伸手向爸爸妈妈要。他们认为向爸爸妈妈拿钱是天经地义的,就是从不想一想爸爸妈妈赚钱的辛苦,也很少抱着感恩之心去利用爸爸妈妈给的钱,而是一味地攀比挥霍。他们名义上已成年,自立,但是从本质、人格、心理上的自立却十分幼稚。这就需要当今大学生重新对自己进行思考。
培养社会集体责任感,懂得回报,是自立的表现。当你自己对着爸爸妈妈说“不用你们管,我已经自立了”时,你是否想过离开了爸爸妈妈,你真的能自立吗?虽然,现在的家庭独生子女很多,但我觉得应多让他们去社会集体体验体验,每逢暑假有许多学生就会去打工,参加夏令营,他们在不断地学会自立,在体会自立的这个过程中,王子龙的爸爸妈妈,之所以对儿子签订了一份数额1.6万元的借款协议,目的也是为了培养他的勤俭节约,懂得感恩,懂得报答社会集体的一种表现。
爸爸妈妈的正确做法对培养孩童自立意识有着指导作用。曾经听过这样一个故事,美国家庭里面,孩童到了一定的年龄,爸爸妈妈就会让他们自己去经营自己的事业,爸爸妈妈只是适当的时候给予帮助,孩童们刚开始什么都不懂,他们只有通过自己查阅、上网、自学等方式经营自己的事业,他们钱不够,也不会向爸爸妈妈要钱,他们会通过自己的方式去解决,最终他们事业有成。是的,或许在传统的我们看来,他们的爸爸妈妈有点残忍,但是这却是对子女的一份最真挚最实用最有意义的爱。
当我们对爸爸妈妈的唠叨觉得厌烦时,我们想想,我们该自立了。爸爸妈妈的唠叨也是一种教诲,说明爸爸妈妈对你的担心,说明你还不是十分自立。自立是培养健全人格的前提,自立是培养社会集体责任感,懂得回报社会集体的表现。当我们在向爸爸妈妈要钱时,能主动打一张借条,也许我们就有了较强的自立意识了。当我们有一天离开爸爸妈妈独自去闯世界时,你就能真正体会什么叫做“自立”了。
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汇总17篇)篇五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生活的环境变得越来越好,物质上也得到了极大满足。过去出一趟远门,只能依靠马车等交通工具,而如今坐上飞机,几小时便能到达千里之外;过去衣食简单,只能吃野菜喝稀饭,而如今如种各样的美食小吃层出不穷;过去联络亲友,只能依靠信差,而如今一个电话便能同千里外的朋友交流谈话……然而,在物质条件变好了的如今,我们却失去了更重要的事情――独立自主。在条件恶劣的过去,人们为生存担忧,极小的孩子也能干活为父母分忧。而如今,人们把重心放在孩子的学习上,各种课程各种辅导班压得孩子喘不过气来,却忘了让孩子们学会比学习更重要的独立。
学会独立,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现在的中国家长为了让自己的孩子上高校,拿到好的文凭,为孩子报了各种辅导班,却忘了让孩子们学会独立。“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情况在国内屡见不鲜。别让孩子成为学习的机器,别用学习压得孩子喘不过气来。让孩子自己穿衣服,自己叠被子,自己盛饭,自己做自己能够做到的点滴小事。父母是孩子人生的引导者,而不是孩子的奴隶;孩子是父母最珍贵的宝物,而不是学习的机器。别让自己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态捆绑住你的孩子,教他们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学会独立自主。学会独立,并不意味着在学习上松懈。中国父母让学习成为孩子的家务这样的做法的确不妥,但学会独立并不意味着除了做家务,学习上闲得慌。学会独立,在生活中独立,在学习上也要独立。独立完成自己的作业,独立收拾自己的'课本书包,独立答完自己的试卷……明白自己想要的和不想要的,告诉父母自己想学什么和不想学什么,做自己喜欢的事,在学习上真正的独立。别让父母的要求束缚了自己,从自己的兴趣出发,学会在学习上也能够独立。
学会独立,不仅要在学习和生活中独立起来,更要让自己的思想独立。父母及亲人只是你人生道路上的一盏为你照亮道路的明灯,他们在你失意时给你安慰,在你生产时给你陪伴,在你无助时给你建议……你不能够一切都依赖于父母,不光要在生活中独立,更要在思想上独立。自己为自己的人生做好规划,自己为自己的命运做出决定,切莫让他人的话语淹没了你内心的声音,在思想上学会独立,为自己的人生做决定,对自己负责。
记住这是你自己的人生路,他人的帮助只能让你走一段极短的路程,要想走出属于自己的康庄大道,要想在这条人生路上越走越顺利,能够独立是最基本的要求。学会独立,你的人生才能变得真正的精彩纷呈!
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汇总17篇)篇六
你一定和父母一起出去散过步吧,灯光下,你的影子是否已经快超过父母了,但无论怎么看,你的影子始终都像个孩子。这就是父母眼中的你,无论长到多大,都还是个孩子,需要父母的呵护。俗话说“可怜天下父母心”,子女对父母的爱,永远都及不上父母对子女的爱。下雨了,父母一定会把伞往你那里挪,然后自己湿了半边肩;生病了,父母一定会不离开半步的守在你身边。
有时候,你一定会抱怨父母为什么要给自己报那么多的兴趣班吧?这是因为他们想让你以后有出息,不那么辛苦。你的父母一定打过你吧?那是因为你做的太过分了,可其实,他们打完你就后悔了,你痛,他们更痛!有没有那么几次?父母看过你不及格的试卷后,沉默了,这不是因为他们对你失去了信心,而是他们在责怪自己,没有给你创造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有没有那么几次?你讨厌你的容貌,你不该这样想!母亲怀胎十月才生下了你,那过程是多么的艰辛!在世界上,你的容貌是独一无二的,你该为你的容貌而感到骄傲,那是你父母心中,最美丽、帅气的容颜。
或许,你该独立了,父母不会永远都陪伴着你,他们也会累的。
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汇总17篇)篇七
凡事都要独立、自主。
还记得,在刚上小学时,妈妈每天晚上陪我写作业,写完一项就检查一项,出错了,妈妈就指出来,我再慢吞吞的改……一般都要搞到晚上快八点。而,妈妈检查过的作业,也会时不时地“出状况”。
后来,妈妈生了弟弟,没有再像以前那样天天围着我转,没有再像以前那样把全部精力放在我身上,没有再像以前那样每天晚上给我检查作业。
刚开始,我把它看作一种坏的现象,没有妈妈检查作业,作业就会错得很多,尤其数学;没有妈妈检查作业,数学作业的全部正确率几乎为零;没有妈妈检查作业……果不其所然,前一天数学老师布置的一页练习册,一共八道题,我错了三分之一。一回家,我就埋怨妈妈,说是怨妈妈没有检查作业,才会错这么多。其实错的题很平常,平时写作业时,妈妈检查出来的错题也是这么多。妈妈每天晚上一而再再而三地给我讲题,一遍又一遍的问我“懂了吗”。可那似乎没有一点作用,只是死板硬套的把答案写上去,妈妈如果继续讲,我还会不耐烦。
可后来,渐渐适应了,学会了自己检查作业,自己来饰演“妈妈”的角色。一遍又一遍的检查,是我在作业上获取了很大的进步,遇到题不会就请爸爸妈妈讲解。不再像以前那样死板硬套,只听答案。这样,以后遇到类似的题,也学会了举一反三。是我在数学上获得了很大的进步,前一天还被老师批评,后一天就让老师点名表扬。
其实,妈妈检查过的作业,也有错题,只不过把部分检查了出来。后来,我学会了自主学习。所谓自主学习,就是自己检查,自己订正。这样一来,正确率就高了很多。甚至有时候,还会跟妈妈出现“分歧”。一人说一种答案,结果是,我的答案是正确的。通过一段时间,妈妈发现我完全由自主学习的能力,就彻底“撒手不管”了。让我学会独立思考。其实有的题,我不是不会,而是不愿意思考,经历了妈妈“撒手不管”后,变得自主多了。我为此感到高兴,妈妈也打心眼里替我高兴。
看来啊!自主学习,收获多多呢!还是要学会独立思考,耐心检查。才能在学习上成功,不止这样,自主、独立在以后的人生中也很重要。还是要学会“自立自强”啊!
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汇总17篇)篇八
摘要: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问题是近年来我国中央银行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关系到健全中央银行制度的核心问题。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常常受到政府的干涉或影响,因此加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赋予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决策权,使其在隶属于国务院的情况下真正独立已势在必行。
所谓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其实是指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一国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时,既不能完全独立于政府的控制之外不受政府的约束,同时也不能凌驾于政府机构之上,而应接受政府的一定监督和指导,并在国家总体经济政策的指导下,独立地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并且与其他政府机构相互协作和配合。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开始了独立性的争议。为战争筹措军费而放弃中央银行的自由原则和独立性,以至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大多数国家都发生了严重的通货膨胀,1920年在布鲁塞尔和1922年在日内瓦召开的两次国际金融会议,一再强调中央银行应脱离政府控制而独立。战后各国纷纷组织独立的中央银行,有的中央银行法中列有维持独立性的条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独立性思潮再起。中央银行既要按照宏观经济目标满足财政筹措资金的要求,又要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理应受到政府的控制和监督。20世纪七十年代,西方国家的“滞胀”再次提出中央银行独立性问题。其理由主要有:政治家缺乏经济远见,干扰货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贯性。政府为满足短期利益的需要,推行通货膨胀政策。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工作侧重点的不一致,致使相互的措施矛盾对立。中央银行作为社会化的服务机构,也需要相当的独立性。
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情况不同,立法与惯例不同,西方主要国家中央银行与政府关系的模式比较典型的有:独立性较强的如德国、美国;独立性居中的有英国、日本;独立性较弱的有意大利。
在独立性问题上,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的我国央行的特点是:既有独立的一面,同时又缺乏充分的独立性,属于“相对独立”。
我国央行在法律和组织上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并且独立性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及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加强的。1983年国务院就授予了央行履行其职责所必须的权利和相对独立性。1995年通过《人行法》确立了央行的地位、权限和职责,并明确规定央行独立于财政,独立于地方政府,并且不允许对财政透支,不允许直接认购和包销政府债券,不允许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1988年国务院对央行实行管理体制改革,撤销省级分行,改按经济区设置九大分行,以上措施从法律及组织上逐步加强了我国央行的独立性。2003年4月,十届全国人大会议通过了成立银监会的决议。银监会的职责是将原来由央行承担的金融监管分担出去,这样就使央行不需要分心考虑银行的安全及自身监管责任,得以专门履行货币政策职能,根据整个宏观经济的需要来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决定利率和货币供应量,央行的独立性得到进一步加强。
由于各种历史、现实的原因及条件限制,我国央行的独立性仍然不足,没有达到独立行使货币职能所需的独立性,央行在政府面前的独立性较小,表现在:(1)组织独立性不足。央行的法律地位低,在组织上隶属于国务院,仅“在国务院的领导下相对独立”。(2)人事独立性不足。政府部门、金融机关在央行政策机构的人事渗透过多,使之产生行政依赖性和缺少广泛的代表性。(3)职能独立性不足。货币政策的决策权集中于国务院,央行缺乏应有的决策自主权,实际只有执行权。(4)经济独立性不足。虽然人行法规定央行的财务和资金独立,不对财政、级政府部门融资,不受地方政府干预,却没有具体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实际中不可能切断央行与他们的资金关系,其独立性常常受到来自财政、地方政府甚至商业银行的干涉或影响,因此,客观上存在尽快加强央行独立性的紧迫要求。
我国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曾经由于货币发行“软着陆”,但经济的大起大落给宏观经济的稳定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央行不能自主灵活地运用货币政策,根据经济发展需要适时、灵活地调节利率和货币供应量。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不足对经济产生了一定的危害,客观上存在尽快增强中央银行独立性的紧迫要求。
1、赋予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决策权。
适应经济发展要求,我国政府对中央银行的职能进行了不断的调整,为提高央行独立性,从而为促进经济快速、持续、稳定发展做出了不懈的努力。目前,制约我国央行独立性提高的主要瓶颈是中国人民银行没有货币政策决策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只有部分决策权,一般事项自行决定,重大事项需报国务院批准。货币政策委员会仅是咨询议事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目标,讨论货币政策的制定和调整、一定时期内的货币政策控制目标、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有关货币政策的重要措施、货币政策与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等涉及货币政策的重大事项,提出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建议。目前,解决货币政策决策权一个比较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是,对已存在的货币政策委员会进行调整,重新界定货币政策委员会职能,赋予其货币政策决策权。
2、成立统一的监管机构。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的金融发展模式,现今的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业监管是适合这一模式的管理体制。混业经营是金融业发展的未来趋势,为了迎合这一趋势,适应“入世”后银行业开放及竞争的需要,未来应将金融业的监管权利集中统一起来,成立统一的监管机构,为金融业向混业经营转变提供有力的保障,并解决跨行业金融产品监管权限模糊不清的'难题。
3、处理好与财政部的关系。
人民银行与财政部的关系已经划分的很清楚,无论在行政上还是资金上,人民银行都不受财政部的制约,并且《人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但在具体实施中,还需要人民银行顶住压力,依法办事,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决杜绝向财政透支和无条件借款。另外,《人行法》也应相应增加有关财政部向人民银行的借款额度、借款方式、借款期限等相关条款以及违反者的法律责任。人行要做到既要与财政部密切合作,又要依法保持资金的独立性。
4、增强政府的财政能力,强化中央银行独立性的经济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宏观调控的实施是依靠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来实现的,由于当前的财政规模小,在财政政策不能完全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就需要货币政策的配合。如果政府财力雄厚,就不需货币政策的配合,中央银行就可依据经济的现实状况独立地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
5、增强中央银行的政治地位,提高政治独立性。
增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最终目标是组织上独立于政府,隶属于全国人大,使其免受政府短期政策的左右,在人事上使人民银行领导任期与政府首脑任期错开,摆脱政府短期政治压力影响,保证货币政策的连续性。
参考文献:
[1]梁毅.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现状及其改革趋势的思考[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02).
[2]周仲飞.论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法律保障机制[j].政治与法律,2005,(01).
[3]张靓.对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的现状分析及对策探讨[j].江苏商论,2006,(11).
[4]孙纲.关于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的思考[j].消费导刊,2007,(09).
[5]吴锡琴,季红艳.试论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j].商业经济2008年(01).
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汇总17篇)篇九
很显然,动物们懂得长大后学会自立自主,它们不再依靠自己的爸爸妈妈,而是独自去外面的世界闯荡一番,即使外面的世界很危险。
年长的大人们总会对小孩童们说到――外面的世界很复杂也很危险。正因为如此,一些家长们总是对自己的孩童关心疼爱有加,恐怕孩童出什么问题。一些家长更是将自己的孩童视为掌上明珠,恨不得什么事都能够帮孩童全权操办,可谓是“捧在手里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却不知这样已渐渐对孩童形成了一种溺爱。幼小的孩童尚可依偎在长辈的怀里撒撒娇,然而随着自己的年龄日益增大,我们应该懂得学会自立。
以前在书上看到这样一个小故事――一位大学生在进入大学后,什么都不会做,就连自己的`衣服也不会洗,每一次都只有让自己的姐姐到学校来替他做这些原本应该自己做好的小事,就因为这位大学生如此地不自立,其他同学们都对其避而远之,最终学校校长只好让他的家属将其接回家中。理由则是――一位不懂得自立自主的人宛如行尸走肉,这样的人不被大家所需要。
当然,这只是诸多大学生中一个特殊的例子,但这个例子却让人们深思。正是因为大人们对孩童从小的溺爱,导致孩童无法独自适应一个新的环境,这样的人仿佛一条从水中跳上岸的鱼,当鱼儿失去了水的“保护”它将无法长久在世间生存下去。
摆脱了童年时光的我们该是渐渐学会自立的时候了,当自己的爸爸妈妈离开自己的那一天,我们将独自面对着这个人世间所发生的一切,将自立思考一些事情,将独自面对自己的人生,亦是学会了自立,正如鸟儿们一样终有一天会挣脱爸爸妈妈那庞大坚实的臂膀,通过自己的努力建造一个个属于自己的小巢。
自立吧,现在的社会集体不需要一群类似于行尸走肉的人,需要的则是一个完全学会自立的智者。
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汇总17篇)篇十
鲁迅说过一句话:“成功地生活,少年人必须学习自强,铲除埋伏各处的障碍,在家庭要教养他,使他具有为人所认可的自立人格。”我们可以看出一个人有没有成功的资本,就要看他是否会自己自立做好一切事情。
现在的孩童都被自己的爸爸妈妈视为“掌上明珠”一样溺爱着,丝毫不懂得自立的概念。孙云晓有一部作品是《夏令营中的较量》,主要记录了20xx年8月中日少年在内蒙古举行的一次草原探险夏令营,活动中充分暴露出中国孩童在生存能力方面和中国青少年教育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为什么中国的孩童就输给了日本的孩童?难道中国的孩童真的不如日本的孩童吗?孙云晓这篇文章意在警醒国民从培养“小皇帝”、“小公主”的溺爱教育的怪圈中摆脱出来,让人们真正学会自强自强。
有一位具有传奇色彩的创业者,或许你们都知道他的名字,他就是巨人集团的董事长史玉柱。他的爸爸是公安局局长,给史玉柱安排了一份在统计局的工作,让他过着安稳的生活。可是史玉柱不甘心让他的生活太过平淡,所以辞去了在统计局的工作,带着他编写的软件和仅有的七八千元钱来到了深圳创业。史玉柱为了把他编写的软件推广出去,准备到报纸上登一则广告,可是登广告需要一万元钱,史玉柱只好欠债登上了广告。广告登上去后史玉柱就赚了一百多万。史玉柱一步又一步地努力,才会让他成为全中国知名的企业家。如果当初他没有来到深圳自立的去闯,他或许早已经结婚生子,过着平淡的生活吧。
这一次的小成功,却成就了未来这个巨人的大成功。史玉柱后来的成功,都是因为他的自立精神。由史玉柱的故事,我们可以看出自立是多么的重要。我们已经长大了,不需要再依靠其他人的帮助。因为总有一天我们都要自己解决许多的事情。如果你还是依靠在爸爸妈妈的怀抱不肯自立,那么即使你步入社会集体,也绝对会被社会集体所淘汰。
学会自立,我们才能为自己取得成功,让国家更加的繁荣富强。青少年们啊,你们快从爸爸妈妈的温室里出来吧,在温室中永远也长不大,学会自立,懂得自立,才会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
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汇总17篇)篇十一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论文吧,论文是对某些学术问题进行研究的手段。你写论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独立而相依议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叔本华曾言:“人,就像寒冬里的刺猬,靠的太近会痛,离得太远会冷。”
在平衡互相伤害与互相依存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的便是人际边界—人与人之间基于人性与规则而形成的界限。
但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中,这样的概念是缺失的。古时生活艰难,匮乏的物质条件逼迫着人们抱团生活,无论亲疏的互相帮助深埋于我们的血脉当中。皇帝以“家天下”治国,儒家思想倡导的“三纲五常”更是突出以亲密关系维系社会的.传统。由此,中国的社会关系如费孝通先生所言,像石头掷在水面上的波纹,每个人都是涟漪中心,涟漪之间互相干涉,一圈套着一圈,无法分开。在这样的情况下,强调人际边界仿佛成了一种对族群的“背叛”。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人际边界绝不是隔阂,而是衡量合适人际距离的一把尺。我们总会本能地在一段亲密关系中寻求安全感,向对方提出“非分”的要求并希望得到回应,越过对方正常社交中的底线却希望不受到排斥。这些行为本意虽无错,但却时常令人感到恼怒却无可奈何。如果有人际边界存在,亲友间的交往会更舒适,更温馨,自然无“背叛”一说。
此外,人际边界意识的缺失,在父母与子女这类具有控制与被控制的双边性质的关系里,将造成严重的后果。皮克斯最新的动画电影《包宝宝》就反映了“中国式家长”的典型例子。一个母亲替孩子做出所有的决定,将孩子塑造成自己心目中的样子,缺没有注意到孩子的成长与逆反心。当孩子日益表现出与自己心目中不相符的样子时,惶恐愤怒的母亲终于失控了,一口吞下了代表了孩子的包子—她选择了毁灭。
我们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理应有自己的道路,自己的选择。树立人际边界意识不但不代表与他人的割裂,而且能够更好地增进人与人之间积极、有效的交往。有利于个人的成长,人格的完善,更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有序,进步发展。
在这方面,西方国家所崇尚的个体主义,个性主义就是最好的榜样。儿女在成年后,父母就很少再给予大笔的经济资助,完全放任,并支持子女做出自己的人生抉择;他们提出“一碗汤的距离”,即父母与子女住宅的距离最好是端一碗汤过去刚好温热的距离。同事,朋友等相对陌生的人际间更是如此,当意识到自己的言语批判了对方的人生选择时,西方人会毫不犹豫地为此道歉。人际边界清晰,成长环境独立,相信只有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人才能成长为盛开的、大写的人。
此时的独立,是为了彼时的相依。刺猬带刺的拥抱似也预示着,戴着名为人际边界的镣铐起舞,定将迎来真正的和煦温暖的人情。
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汇总17篇)篇十二
2、刍议民商法之发展演进。
3、试论如何协调商法的公法性色彩和私法自治理念。
4、民商法的目的价值探析。
5、我国商事登记制度公法属性之证立。
6、浅谈商事登记的对抗效力。
7、论商法的商人自治理念。
8、契约权利下古代商事法律思想分析。
9、商事登记制度的属性反思及制度重构。
10、商事代理概念重构:法经济分析的视角。
11、商法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性。
12、商法中加重责任理念的司法应用及立法构想研究。
13、我国商事登记制度问题研究。
14、商法形成过程对今天我国建立商事制度的启示。
15、商法学研究必须重视国际化与中国经验。
16、民法典之外制定商法通则应为科学选择。
17、电子可转移记录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18、独立学院经济管理类专业国际商法课程教学。
19、商事仲裁与商法思维。
20、商行为立法问题研究。
21、商法思维法律适用性微观辨析。
22、商事审判组织的专业化及其模式。
23、论商法理念的时代动因。
24、论商行为在相对商事法律关系中的不对等性。
25、商事留置权及其扩张适用研究。
26、商法的双向运动与现代商法的生成逻辑。
27、日本法上的提单效力问题研究。
28、组织机构数字证书在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的应用。
29、案例教学在商法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30、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反思与完善。
31、对当代民商法调整对象的探讨。
32、商事行纪制度比较研究。
33、我国商事失信惩戒法律制度的构建。
34、商事登记效力问题研究。
35、基于商法理念下营业转让的法律规制。
36、从全球经济危机反思现代商法的制度价值。
37、外观主义思维模式与商事裁判方法。
38、浅析我国商主体的划分--试论个体工商户制度。
39、商法解释理论的基点与法则分析。
40、商法理念及其在商事立法与司法中的适用情况探讨。
41、论商事裁判的代理成本分析进路。
42、工商登记改革后商事司法权的定位及价值功能。
43、我国商事登记的功能回归与制度完善。
44、商事代理制度的比较法研究--基于两大法系理论和立法的分析。
45、论我国商事登记审查模式。
46、浅析现代民商法树立系统调整观念的必要性。
47、民商法与健全个人信用体系的现实融合。
48、商主体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探析。
49、依法治国语境下的商法建设。
50、有关商事审判中的商法理念与审判思路探讨。
51、我国商事登记法律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制度的影响与完善。
52、我国商事法律制度的'体系构建。
53、商事仲裁裁决法律适用方法研究。
54、论商事代理商制度与完善构想。
55、由“囚徒困境”引发的对商法互惠互利原则的思考。
56、论中国商事立法法典化--以商人习惯法为视角。
57、商法理念及其在商事立法和司法中的适用。
58、商法总论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探讨。
59、关于“一带一路”背景下商事登记制度的几点思考。
60、民法总则法律行为无效制度的商法思考。
61、权利外观理论视角下的现代商法价值。
62、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的商事登记统一立法研究。
63、论我国商法的发展和民商合一体例下商法的独立性。
64、论信息失衡的商事法律回应。
65、我国商法立法模式探讨。
66、论生态文明视域下的商主体--生态人法律模式建构。
67、浅析民商法信用体系的构建。
68、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
69、民商法价值取向与构建和谐社会。
70、越南商事登记的法律效力。
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汇总17篇)篇十三
独立,大多数人对它都有一种误解,纯粹认为独立就是一个人在没有外人的帮助下完成了一件事,而我接下来要讲的却远不止这些。
首先,最基础也是众所周知的——独立做事。其中就包括自己做饭、自己在家……而这些都需要一个重要的因素——勇气。凡是你第一次独自做某件事,都需要勇气。那么如何才能获取它呢?那就得克服困难。然而,在这整个过程中,这一部分是最难也是最重要的。你就得经过心理和现实的阻挡。
心理上的阻挡大多是人们自己想象出来的,就像你一个人待在家,害怕会有什么妖魔鬼怪蹦出来把你一口给吞下肚,又或者害怕会有谁来刺杀你,但所有这些都是大脑给你“出的点子”。所以第一个问题就轻松愉快地解决了;那么第二个问题,现实阻挡有如何“清除”掉呢?现实阻挡顾名思义就是现实中的阻挡,当你心里本想着一个人在家没什么可怕的,可楼上总传来“魔性”的嚎叫声,令你刚建立好还并不稳定的“大楼”轰然倒塌,而这座大楼就是一个人在家的决心。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个“微习惯”,只要你每天尝试一点,最后你就会进一步想试探,以此类推,总有一天你会接受并且不再讨厌它。
前面说了那么多,讲的都是独立做,独立抉择,相信许多家长在给孩子买书时都会提成一些建议,比如说“多买名家的书、多买老师推荐的书”……而这些建议都是以学习为中心发散开去,但是孩子多数情况下都不愿意,因为孩子提出要去买书时是想拥有选择图书的主动权,当你选择了一大堆图书,家长们就会逐一进行“检查”,感觉购书就不是一件快乐的事了。从而会失去对阅读的兴趣,那么一切就将变得麻烦,比如:会失去对学习的兴趣、语言表达能力减弱、课外知识匮乏……反之,如果给予孩子购书自由,那带来的好处可想而知。
最后一点是独立思考,在上数学课时,经常会听到这句话,以前一直在想为什么,这一次我终于得到了答案。受教育者分为两类,“勤”与“懒”,在问题出现时,“勤”者会率先思考并得出答案;“懒”者会后发制人,传承“勤”者的答案,那如果全班只有一个“勤”者,其余都是“懒”者,那么,一直这么“传承”下去,答案便会一模一样。课堂本就是为不同“火花”的出现而生的,老师才会要求“勤”者与“懒”者都要独自思考,而正是这样,那些不同的观点才能碰撞出新的火花。
关于独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点:“独立做、独立抉择、独立思考”,这些事情看起来难以做到,但只要迈出了第一步,它将带给你无穷无尽的益处。
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汇总17篇)篇十四
摘要:高分子科学既是一门基础学科,又是一门应用学科,因此在独立学院学生基础较薄弱、课时数较少情况下,开展高分子导论教学,需在明确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前提下,选择合适的教材,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的侧重,并采用与一本、二本院校不同的教学过程,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并改革考核体系,以期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和培养目的。
关键字:高分子导论独立学院教学。
nger提出大分子概念以来,高分子科学迅猛发展,现已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它是塑料、合成纤维、合成橡胶三大合成材料生产的理论基础,在国民经济建设与科学技术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高分子科学既是一门基础学科,又是一门应用学科,其内容包括高分子物理、高分子化学、高分子加工和高分子材料;课程知识点多,概念多,理论性强,比较抽象,学习难度较大。在独立学院应用化学专业开设高分子导论课程有很重要的意义,但是教学学时数较少(本校为34学时),而且在大学期间只有这一门高分子相关课程。所以如何用较少的时间,引导学生掌握基本的专业知识,为其今后工作或继续深造打下基础,是每个教师都应该思考的问题。
1、独立学院的学生培养目标及特点。
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具备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1],在我国的高等教育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独立学院也称三本院校,既不同于普通高等教育、又不同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线主要介于二者之间。
1.1培养目标。
独立学院的学生属于本科层次,通过大学期间的学习应该成长为既有一定理论基础,又具备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与一本、二本院校培养的研究型人才有着明显区别。
1.2学生特点。
独立学院作为普通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既有一般大学生的通性,也有自身比较突出的特点[2]。分析我校应用化学专业学生情况,发现存在以下几个特点:
a.入学时对专业知识掌握较少,甚至有部分江苏考生在高中阶段都没有选修化学;
b.对本专业缺乏归属感,很多学生是调剂生,部分学生认为所学知识用处不大;
c.自控能力不强,无故旷课、不交作业、考试突击等现象较多;
d.学习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课程知识掌握较差,甚至有同学出现挂科现象;
e.动手能力较强,对社会实践的要求比较强烈。
2、教学建议。
根据本校应用化学专业开设高分子导论课程几年的情况,结合同行经验[3-4]、自身教学体会和学生意见,对独立学院高分子导论课程的教学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2.1教师观念转变。
由于独立学院的办学及专业建设年限较短,目前师资力量主要依附母体院校。一部分教师是从母体院校外聘的兼职教师,教学经验丰富,但是自身在母体院校已承担较重的教学或科研任务,精力有限,而且多年来形成了一本、二本的教学定势,惯于按照研究型大学或教学科研并重型高校的培养目标进行教学,往往会把内容讲的过深,理论性太强,常常使学生感到学习困难,甚至发出“想把我们培养成科学家”的感慨。另一部分教师是学校自有年轻教师,他们教学经验不足,容易受到自己学习体会或老教师教学经验的影响,短时间内难以很好的根据独立学院“三本”的生源特点进行教学。教师应该明确独立学院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并且贯彻在整个教学过程中。
2.2合理选择教材。
独立学院的学生学习主动性不够,课后主动复习和预习的情况很少,寻找相关书本文献学习的更少,所得知识大都依赖于课本和课堂,所以参考教材的选用很重要。
高分子导论教材版本较多,主要章节包括概论、链式聚合反应、逐步聚合反应、聚合物的化学反应、聚合物的结构、聚合物的性质、高分子材料、聚合物的成型加工等。这些教材主要是面对普通高等教育,整体内容理论性较强,对学生的学习基础及学习能力有一定的`要求。鉴于目前还没有一本专门适用于独立学院的教材,本校目前选用董炎明编著的《高分子科学简明教程》(科学出版社),该教材内容通俗易懂,而且书中有很多小故事,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师要随时关注教材信息,寻找更为适合的教材。
2.3明确教学内容侧重点。
应用化学专业开设高分子导论课程的目的,是为了引导学生进入高分子的世界,理解和掌握高分子科学的基本框架、概念和原理,为以后进一步学习或从事相关行业工作提供知识储备,所以在教学的深度上要求相对偏低,但是作为仅有的一门高分子课程,课程内容要有代表性。
高分子科学四个知识板块中,高分子化学和高分子物理是讲解重点,安排28学时左右,而高分子材料和高分子加工则重在与实践结合,以讲座或参观的形式学习。
在高分子化学的学习中,紧紧围绕“如何合成聚合物”这条主线,重点介绍自由基聚合和逐步聚合,离子聚合和聚合物的化学反应作为次重点,而配位聚合则可以安排学生自学。其中涉及到很多公式,比如自由基聚合反应动力学部分,有引发速率方程、链增长速率方程、稳态假设下的自由基浓度方式、聚合总速率方程等[5],弱化公式的推导,而将关注度放在公式的理解应用上。
高分子物理则围绕着“聚合物结构和性能关系”这条主线,重在二者的对应关系。此部分涉及到较多的曲线,比如线性非晶态聚合物的形变-温度曲线,聚合物的应力-应变曲线,重点介绍曲线各段所代表的意义、对应的结构要求、相互的异同之点,而对精确的曲线函数推导完全忽略,所涉及到的比较前沿的结构模型也适当弱化。
2.4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独立学院的学生中课前不预习、上课不听讲或旷课、课后不复习、作业抄袭、考试突击等的现象比较多,反映出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习惯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教学效果的实现。
针对这些现象,可以采取以下这些引导性的措施:
a.课前布置预习题,并在上课时提问,培养学生的预习习惯;
d.将学生分成若干个小组,选取某种实用的高分子材料,课后查阅相关知识,相互讨论,并选取代表以讲课的形式在课堂上进行十分钟左右的成果展示,培养学生协作精神,锻炼学生的演讲能力。
2.4.2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
现今多媒体技术非常发达,对其有效利用可以大大提高教学的效果,这方面已经有很多教师进行了探索[6-7]。多媒体教学的重要部分是多媒体课件,课件并不是教材的简单重复,而要突出教学重点和难点,图文并茂、形象生动。充分利用多媒体资源的同时,也不能完全摒弃板书教学,比如对于某些特别重要的理论公式的学习和推导,学生难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完全理解,这时就应该采用传统的板书教学方式。
多媒体教学中可以利用各种化学软件实现分子结构的模拟、构型的转变等,直观形象,对高分子的链结构、构型转变等抽象知识点的学习很有帮助,还可以将简单高分子实验制作成视频,比如学生在学习自由基聚合中的自动加速效应时,由于没有感官印象而难以掌握,可以通过视频将这一过程直观的展示出来,让学生通过观察去分析理解。
2.4.3紧密联系生活。
教学内容与生产生活紧密联系,能很大程度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高分子科学支撑着庞大的高分子工业,与生活联系密切,在教学中要将理论与实际结合,提高学生的兴趣。生活中到处都是高分子制品,在讲述高聚物名称和结构时,展示此种聚合物的制品,引导学生通过制品的特点来推断聚合物的特点,加深印象,还可以简单介绍行业内代表性的生产及加工单位。独立学院多有产学研共建平台、学生实训基地,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学生参观高分子生产加工基地,了解比较成熟的高分子合成工艺,高分子材料的加工成型过程等。
2.5改革考核体系。
考核是教学成果的主要检测手段之一,传统的考核方式是一张试卷定生死,存在诸多弊端,建议将课程考核方式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平时的课堂表现,包括出勤率、作业完成情况等,这部分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从而使学生更加注重课堂的互动环节;另一部分是期中和期末理论考试,采取开卷与闭卷相结合的形式。
高分子导论的主要理论考核内容是高分子化学和高分子物理,这是两个虽有联系但相互独立的方向,可以分别考试,同比重计入总分。考试可以采取开卷闭卷相结合的方式,高分子化学中反应动力学部分有很多的公式,学生记忆上存在困难,可以适当采取开卷或半开卷的形式,而高分子物理中多是对规律的解释和应用,采取闭卷的形式。
3、结语。
高分子导论作为一门知识点多、理论性强、学习难度大的课程,在独立学院学生基础薄弱、课时数少的情况下进行教学,目前尚在探索阶段,还存在不少问题。教师需要不断的改进教学方法,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这样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2]于丽波,本三院校学生特点分析,科技信息,20xx,8:69。
[5]董炎明张海良,高分子科学简明教程,科学出版社,20xx。
[7]石爽封禄田,多媒体在高分子科学教学中的应用,科技教育,20xx,3:195。
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汇总17篇)篇十五
易卜生先生曾经说过:“世界上最坚强的人就是独立的人。”是的,因为自立的个人才会有所作为,自立的国家才会不受欺负,实现繁荣富强。陶行知先生也说过:“滴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靠人,靠天靠祖上,不算好汉。”这些无疑说明了人要学会自立,更要懂得自立。因为总有一天我们会长大,许多事情都要自己解决,自己面对。我们不能事事都依赖于他人,因为不懂的自立的就会被社会所淘汰。据报道:山东济南市的一位母亲,因为有一次她的儿子上街迷了路,这位母亲找了很久才找到。她看着儿子说:“妈在也不让你出门了。”从此以后,她的儿子不能上学,就连吃饭、洗脸也只能在床上,所有的事都不让儿子干。现在她的儿子有30多岁了,但是智力还相当于7岁的孩子一样,根本无法自立。这则报告无疑说明了一个问题,人要学会自立。
自立,使个人成功。曾被马克思誉为:“人类最伟大的戏剧天才“著名作家莎士比亚。他出生于一个富人之家,但在16岁时就离开了家外出独自谋生,曾担任过不少职务。为了自立,他四处闯荡。在寻找自立的过程中,他的人生经历更加丰富了,为他后来的创作出《威尼斯商人》等优秀作品打下了坚定的基础,也使他成为世界戏剧的伟人。我想,莎士比亚之所以有如此大的成就,是因为他离开寻找自立。试想一下,如果莎士比亚未曾去寻找过自立,他还能成功吗?莎士比亚走出的是属于自己的人生之路。
人应该自立,绝不沾染社会的碴尘。人应该自强,决不让自己作他人的笑谈。我们唯有自强自立,才能成为真正的完善的人。
晋武帝的太傅何曾,位显才溢。他死后,其子孙依靠祖荫,照样过着奢靡的生活,到了晋怀帝末年,何曾的儿孙非盗即抢。北宋名相寇准的子孙,不能自立,不过三十年,就沦为庶民了。三国名将周渝的儿子周胤,无功受禄,不理政事,最终触犯律条被流放。他们的悲剧说明:不能自立的人生,是绝对不会有什么作为的。
自立是坚强的后盾,青少年们快从温室中出来吧,因为在温室中永远也长不大,学会自立,懂得自立,才会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居里夫人说过:“路要自己走,才能越走越宽。”是的,自立于人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有了自立,个人才会成功,民族才会振兴,人类才会发展。
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汇总17篇)篇十六
大海如果失去了巨浪的翻滚,就会失去雄浑;沙漠如果失去巨沙的狂舞,就会失去壮观;人生如果失去了自立,生命也就没有了意义。
在我小时候,妈妈给我讲了一个故事。一阵风将叶子吹上了天空,洋洋得意。可好景不长,又一阵风吹来,叶子却掉进了泥潭。母亲语重心长的告诉我“风将叶子吹上天空,又吹进泥潭。”
小小年纪的我单纯的认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故事而已,不以为然。时光一天天流逝,我一天天长大了,有了许多好朋友,我总喜欢依赖她们,她们总会在我回答不了问题的时候,偷偷告诉我答案。可有一天,她们却没有帮我,我站在座位上,丢脸至极。但我突然明白了,她们可以让我得到夸奖,也可以让我得到批评,是因为我的过度依赖。
回到家,我跟母亲说了此事,母亲只是笑而不语。我不明所以,却突然想到母亲在我小时候告诉我的故事——想得到什么必须靠自身的力量。
但我依然很迷茫,浑然不知该怎么做,不知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现在的我很焦虑,站在十字路口,四周黑漆漆的,只有路旁的路灯时不时的闪烁。似是说不出的静谧,也没有一个人。我蹲下来,紧紧地抱住自己,从自己身上汲取力量。
脑海里突然闪过杜甫的“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我读出了他心胸之宽阔,襟怀之豁达,志向之远大。我读懂了站在山顶的身姿才是潇洒,将众山饱览于眼底才是快乐。于是我心里便有了凌云的志向。从此以后,我心里充满了自信的豪爽。
我站了起来,眼神坚定地朝着那条路走。
人应当自立,则要有目标,志向,方向。
我不靠任何人,就靠自己,走出一条特别的人生成长之路。
我每天练习习题,不懂的题也要花几个小时去弄明白。今日事今日毕。让自己集中注意力在课堂,一分一秒都不放过。
用自己的勤奋让他们刮目相看。不久后,进行了月考,我用成绩啪啪打脸他们。
想要取得成功,就得自立,就得努力,靠别人始终是靠不住的。
在二十一这个世纪,科技发达,竞争之大。我们只有靠自己,才能有出路。
一个普通人说,我们注定要终身吃苦,我们注定要活的不轻松,但我们应该自立。
商法的独立和独立的商法论文(汇总17篇)篇十七
b:见证人。
c:背书人。
d:承兑人。
参考答案: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票据法》第68条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2、单选题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当事人在从事证券买卖的民事活动中应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进行等价交换,这是证券法中的_____。
a:自愿原则。
b:有偿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公正原则。
参考答案:b。
本题解释:[解析]《证券法》第4条规定:“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这就从法律上确定了证券法的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有偿原则也称等价有偿原则,是指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当事人在从事证券买卖的民事活动中应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进行等价交换。由此可知,题干所述内容为有偿原则的内涵。b项为正确答案。自愿原则是指商事主体在从事证券的发行和交易时,根据自己的意思来设立。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时,应当诚实不欺、讲究信用,在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3、单选题对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资本制度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在合营期间可以增加注册资本,但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b: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必须以人民币表示。
c:经合营他方同意,合营一方可以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参考答案: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9条规定,合营企业在合营期限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实需要减少的,须经审批机构批准,a项说法错误。第18条规定,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一般应当以人民币表示,也可以用合营各方约定的外币表示。b项错误。第20条规定,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c项错误。第22条规定,合营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其作价由合营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者聘请合营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评定,d项正确。
4、多选题在一份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就合同所规定的“意外伤害”条款的含义产生了不同理解,投保人认为其所受伤害应属于赔付范围,保险公司则认为投保人所受伤害不属于赔付范围,两种理解各有其理。在此情形下,法官对该条款的解释,做法不正确的是_____。
a:按照通常含义进行解释。
b:按照公平原则进行解释。
c:按照法理进行解释。
d:按照对保险公司不利的原则进行解释。
参考答案:abc。
本题解释:[解析]《保险法》第30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因此,本案例中,法官应当按照对保险公司不利,而对投保人有利的原则进行解释,即认为投保人所受伤害属于赔付范围。a、b、c三项所述的解释原则是不正确的。
5、多选题以下关于人身保险,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
a:法人可以成为投保人。
b:法人可以成为被保险人。
c:未出生的胎儿可以成为被保险人。
参考答案:bcd。
本题解释:【答案】bcd。解析:《保险法》第12条规定,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第33条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6、多选题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某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规定,其董事会人数为10人。
b: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中应当有职工代表。
c: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其他公司中兼职。
d:国有独资公司的公司章程可以授权董事会制定,但应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参考答案:abcd。
本题解释:【答案】abcd。
7、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合伙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b:上市公司不能向普通合伙企业转投资。
c:上市公司不能向有限合伙企业转投资。
d:事业单位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
参考答案:b。
本题解释:【答案】b。
a:免责条款无效。
b:保险合同无效。
c: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按照有利于保险公司的利益解释条款。
d: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按照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利益解释条款。
参考答案:a。
本题解释:【答案】a。
9、多选题关于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以下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_____。
a:投保人应当仔细阅读该条款,对其意义不能理解的后果自负。
b:无论投保人是否仔细阅读该条款,保险人都有向投保人明确说明的义务。
c:保险人对免责条款作出明确说明的,投保人不得于事后以不理解为由否认其效力。
d:保险人未对免责条款加以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发生效力。
参考答案:bcd。
本题解释:[解析]《保险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据此可以看出,提供格式合同的保险人依法应当就免责条款向被保险人作出明确说明。除了在保险单上提示投保人注意外,还应当对有关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或其代理人作出解释,以使投保人明了该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未能尽到明确说明义务的,该条款应归于无效。保险人对免责条款作出明确说明的,投保人不得于事后以不理解为由否认其效力。故a项说法错误,b、c、d三项说法正确,本题答案为bcd。
a: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是100万元,其中外方占22%,中方占78%。
c:中方出资中的30万美元为现金,由中方向银行借贷,合作企业以设备提供担保。
d:合作企业头5年的利润分配,中外双方各按50%比例进行分配。
参考答案:bd。
本题解释:【答案】bd。解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8条规定,在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国合作者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对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具体要求,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规定。第19条规定,合作各方应当以其自有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投资或者合作条件,对该投资或者合作条件不得设置抵押权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第20条规定,合作各方应当根据合作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期限。
11、单选题下列有关基金募集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基金募集经核准后,方可发售基金份额。
b:基金份额的发售,可由基金托管人进行。
c:基金募集期限由核准之日起起算。
d: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在期限届满之日起60内返还投资人已交纳款项。
参考答案: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证券投资基金法》第40条规定:“基金募集申请经核准后,方可发售基金份额。”所以a正确。第41条规定:“基金份额的发售,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办理;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在我国基金托管人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第29条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并不涉及基金份额的发售,所以b错误。第43条第2款规定:“基金募集不得超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基金募集期限。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计算。”所以c错误。第46条第2款规定:“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二)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所以d错误。
12、单选题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比较,哪个是正确的_____。
a: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取红利可以不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进行。
b:股份有限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必须按照股东持股比例进行。
c: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必须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参考答案: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因此,a项的说法并无错误,应选。《公司法》第167条第4款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35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因此,b项说法不正确,不当选。《公司法》第43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c项的说法也不正确,不当选。《公司法》第104条第1款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所以,d项的说法是不正确的,不选。
a:违反公司章程处置公司资产,其行为无效。
b:违反公司章程从事非经营性交易,其行为无效。
c:并未违反公司章程,其行为有效。
d:无论是否违反公司章程,只要王某无恶意,该行为有效。
参考答案:d。
本题解释:【答案】d。
14、多选题有关我国证券交易所的以下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_____。
a:证券交易所是公司制的企业法人。
b:证券交易所是会员制的法人。
c:证券交易所的设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d:证券交易所的总经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任免。
参考答案:bd。
本题解释:[解析]《证券法》第102条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因此a、c项说法错误。该法第105条第2款规定:“实行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的财产积累归会员所有,其权益由会员共同享有,在其存续期间,不得将其财产积累分配给会员。”由此可知b项正确。该法第107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设总经理一人,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任免。”d项正确。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bd。
a:该公司依合同将于3个月后获得的一笔投资收益。
b:该公司提交某银行质押的一辆轿车。
c:该公司对某大桥上的未来20年的收费权。
d:该公司一栋在建的办公楼。
参考答案:acd。
本题解释:[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财产包括:第一,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第二,破产债务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如管理人依法进行必要民事活动所取得的财产、管理人行使追回权所追回的财产。破产财产是破产企业享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及财产权利,包括有形财产,也包括无形财产,还包括财产权利。a项属于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c项属于已有的财产权利;d项属于既有财产。a、c、d项均属于破产财产的范围。按照法律规定,已经设立了担保物权的财产,除非担保物权人放弃行使优先受偿权,否则不应作为破产财产处理。因此b项不属于破产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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