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法律约束力强的文件,转让合同规定了双方交易的具体内容和条件。范文中的转让合同案例可以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转让合同的运用场景。
电动汽车转让合同范文(14篇)篇一
第一部分公司概述。
第二部分研究与开发。
第三部分行业及市场情况。
第四部分营销策略。
第五部分融资说明。
第六部分风险控制与防范手段。
第七部分财务分析。
第八部分其他。
第一部分公司概述。
培育、研发等为核心的电动汽车装车制造公司,公司知识产权自主,公司以超前的眼光,大胆决策,率先开发太阳能风能惯性能车轮马达智能互补发电电动汽车及和微型发电机智能互补自发电电动汽车。
公司目标:公司目标是充分组合各种资源,在各级政府的扶持下,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保持持续、长远的发展。建立国内最大甚至国际做大的太阳能风能惯性能车轮马达智能互补发电电动汽车及和微型发电机智能互补自发电电动汽车整车生产基地,生产出节能环保.平时不用天天充电的永远续航的.世界上最先进的电动汽车,建立国内甚至国际最大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和核心部件生产研发生产基地。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及新能源汽车,在世界范围内刚刚起步,阳光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在技术方面已经领先,并且掌握了国内外全套的最先进的电动汽车生产技术与相关专利。因此,在国际国内新能源产业形势一片大好的机遇来临之时,整合优势资源,抓住发展机遇,把企业做大做强。目前,新能源车辆行业正处于萌芽阶段,在全球环境问题突出,能源问题紧张的大势下,因此新能源车辆行业及关联行业产品潜在市场巨大,作为一个新兴的、具有战略投资价值的产业,值得天使投资人和产业资本、银行界来关注、投资和扶持。
第二部分研究与开发。
来人员3名,高级技术人员8人,及给予相关技术指导的国内著名高校教授数名。
二、核心技术:采用太阳能发电装置、风力发电装置、惯性能回收装置、车轮马达发电装置智能互补自发电技术及电超级电容和磷酸铁锂锂离子动力电池相混合的技术(超级电容具有充电快、无记忆充放电、充放电循环次数高、无二次污染等优异特性,但有放电快的缺点;磷酸铁锂锂离子动力电池具有储存时间长的优点,但充电时间比较长。太阳能风能惯性能车轮马达智能互补发电电动汽车及和微型发电机智能互补自发电电动汽车正是取了二者之长)。
三、专利技术:本企业知识产权自主,向国家专利局申请了五份专利:1.太阳能风能惯性能车轮马达和微型发电机互补智能发电电动汽车【(专利号:20485252.3(1月9日,国家专利局已经正式授权);2/.申请号:0425303.8】;2.太阳能风能惯性能车轮马达互补发电电动汽车(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同时申请:1/.申请号:20110419172.2;2/.申请号:20110419172.2)。
上述生产项目已经被国家相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推广项目。
四、项目的生产工艺及工况原理:
21世纪利用太阳能发电转换为行走机械,这是在高科技领域里超前的发展目标,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已经是人类改善自身生存条件的最洁净、最廉价的、可以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天然绿色能源。
2、我们筹备生产的太阳能风能惯性能车轮马达和微型发电机互补智能互补发电的电动汽车,新型一次充电后可以无限续航,时速可达120公里至220公里。
电动汽车永远续航,达到最最理想的节能环保效果。到底之前生产普通民用电动轿车10万辆、警用电动轿车10万辆、高级电动轿车10辆、豪华电动轿车10万辆、电动公交车3万辆,建成年销售产值达1450亿元以上,利税290亿元以上的特大型综合性企业.
第三部分行业及市场情况。
讲,都在拼命的寻找替代石油和天然气的新能源。石油的形成,需要5000年。随着现代化工业的高速发展,石油的生成和用量存在不平衡的关系。据专家预测,世界范围内石油,根据现代工业发展速度,只够用80年的。不管怎么讲,石油供应与现代化工业发展,已经存在严重的不平衡性。石油的短缺已是不争的事实。寻找替代石油和天然气的新能源,已是世界范围内的头等大事。在此问题上,内紧外松.表面上石油的供应,没有给社会造成紧张的局面。但各国政府和专家,已预测石油短缺的严重性。
(二)环保的需求:近年以来,随着现代化工业的高速发展,带来一系列新问题。以牺牲环境来换取经济高速发展的现象,已被各国政府高度重视。各国政府从长远发展,提出了节能环保减排的新概念。对新能源产业提出具体要求,必须是环保的、清洁的。社会需求替代石油、天然气等的'新能源:环保、节能、清洁。
电动汽车转让合同范文(14篇)篇二
出租方和承租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车辆、租期及租金、租赁保证金、电池保证金。
1、承租方因需要向出租方承租的车辆型号、数量、颜色、车牌号及租赁期限、租金、租赁保证金等详见《汽车租赁登记单》。租赁车辆的使用范围仅于成都行政区域范围。
2、租赁车辆交付前,承租方需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车辆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
3、合同签订时承租方应预付租金。租期不足一年的按《电动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金额支付;租期1年以上的于每年到期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年的租金。租赁车辆保证金和租金由承租方在车辆交付前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
承租方归还租赁车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如符合以下所列情况,租赁车辆保证金、备用电池保证金由出租方全额退还:
(1)承租方归还租赁车辆时经出租方检验车况正常;。
(2)租赁期内无交通违法记录或有交通违法已及时自行处理的;。
(3)租赁期内无交通事故或有交通事故已处理了结;。
(4)租赁期内没有造成出租方承担任何连带赔偿责任;。
(5)承租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义务的。
4、承租方不得自行将租赁保证金抵作租金或其他应付款项。如果承租方给出租方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出租方有权从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中扣除,并对扣除后的剩余损失向承租人追索。
5、承租方使用信用卡结算方式结算租金、租赁保证金等款项的,承租方授权出租方在租赁合同期内或租赁合同期满后均可在承租方信用卡内扣划其应付给出租方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交通违法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承租方同意无条件支付。
二、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提供设施齐全、性能状况良好的租赁车辆,配备齐全有效的随车证件(行驶证、保险卡、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等),并承担取得随车证件的费用。
2、出租方无偿提供租赁车辆合理使用过程中在成都市行政区三环路内(含)24小时的救援服务;成都市行政区三环路以外非出租方责任引起的抢修救援,承租方应负担相应施救费用。
3、出租方负责为合理使用租赁车辆所发生的车辆故障不能在96小时之内修复的,提供替换车辆(不保证提供原租车型);如无替换车辆,减免承租方修车期间的租金或顺延用车时间。原租赁车辆修复后,承租方应在出租方发出调换原始车辆通知的二日内,将替换车辆开到规定地点调换原租赁车辆,如承租方逾期调换原租赁车辆,从逾期日起按《电动汽车租赁登记表》中的超时收费价格额外计收替换车辆租金。
4、除租赁车辆质量问题外,出租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或赔偿不足的损失费用及造成的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其他经济损失。
5、当发生承租方将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投资、赠与、典当、寄卖、营运等任何有损出租方合法权益的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提前收回车辆,已收取的保证金等款项不予退还且作为承租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并有权向承租方追偿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
三、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委托书、介绍信、公章或合同章、身份证和驾驶证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或超过有效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在出租方登记的指定驾驶租赁车辆的驾驶员须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承租方需更换指定驾驶员的,应事先书面通知出租方进行登记。非本合同上载明的驾驶员无权驾驶出租方车辆,因此所产生的不利于出租方的任何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有权按合同约定享有租赁车辆合法使用权,并承担租赁车辆引发的对第三者的民事责任。
4、承租方在提取车辆前,应自行注意检查车辆的性能状况和设备状况是否一切正常,并掌握车辆的各项性能和操作方法,清点车辆的各种证件和必备工具,发现问题应当场解决,车辆一旦离场,车况即以离场时《车辆交接单》为准。
5、承租方应正确操作和合理使用租赁车辆,不得对租赁车辆进行超负荷运作或破坏性试验,不得将租赁车辆用于赛车等用途。因交通事故或其他非出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故障、损坏的,出租方不提供替换车,且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停驶期间的费用,停驶费用按80元/天计算)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无权私自拆换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和设备设施,违者按所拆换原部件价格的2倍赔偿。
7、承租方应严格根据《车辆保修保养手册》的规定对租赁车辆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并承担因不按《车辆保修保养手册》规定保养所造成的所有损失费用。除三包规定免费保养范围外,其他维修保养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为保证维修保养质量,承租方同意到出租方维修站维修保养车辆。
8、承租方承担所租车辆的日常例行检查保养。使用前必须检查车辆的soc表、轮胎气压、路码表、灯光信号,如发现任何问题,应立即停止行驶,及时与出租方联系,否则承租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包括经济损失等全部责任。
9、租赁车辆的能耗费、通行费、停车费等由承租方自理。承租方须按《电动汽车充电须知》对车辆电池进行充电,如未按《电动汽车充电须知》对车辆进行充电和日常维护,导致电池馈电或其他损失的,所有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10、租赁期间租赁车辆的车身及底盘的刮、蹭、磕、碰、轮胎损坏,车内设施、附件、工具等遗失、损坏(不属于保险赔偿范围的损失)的,应由承租方按出租方规定的价格赔偿。
11、承租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承担交通违法、肇事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并赔偿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未在10日内办理违章处理,承租方按照200元/次承担违约金。
12、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妥善保管租赁车辆。如发生车辆被诈骗及非出租方原因出现毁损、灭失、扣押、罚没等,承租方须在10日内向出租方赔偿车辆原值价款(包括车辆购置成本、各项税费、车辆装潢费、保险费及上牌杂费等)。承租方未在10日内支付的,每日按车辆原值价款的0.5%加付滞纳金。若承租方将租赁车辆返还的,出租方按实际搁置时间以本合同租金标准扣除搁车费等,余款退还承租方。
13、承租方在租车期间遗失车辆牌照或其他有关车辆证件,应承担补办费用及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赁费用。停驶期间的租赁费用按80元/天计算。
14、承租方应维护车辆的机件设备和特征标志,不得擅自摘除车辆零部件、设备和涂改特征标志,不得私配租赁车辆的钥匙,违者将追究赔偿责任。若承租车辆钥匙丢失,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并赔偿所租车辆门锁和点火开关的整套费用;如果承租车辆的路码表损坏,承租方应当日报修,否则按逾期报修时间100元/日承担违约金。
在租赁期间,出租方有权召回租赁车辆做车身广告,承租方应当积极配合。
15、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因承租车辆发生交通违法行为除按规定承担交警部门行政罚款外,如发生2起(含)以上的交通事故保险赔偿的,应按250元/次承担上浮的保险费。
16、为保证车辆安全行使和保养质量,承租方同意按照《车辆保修保养手册》规定的保养公里数、保养时间和保养范围将车辆送到出租方指定地点进行保养检测。如承租方不按规定保养造成车辆脱保的,按300元/次赔偿车辆脱保损失,每超过500公里或逾期3天的,赔偿费增加100元,以此类推。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投保险种及额度包括: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50万元)、车上人员险(1万元/座)。若承租方认为上述投保险种与额度不足,可向出租方要求追加,加保手续由出租方办理,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非出租方原因引发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或赔偿不足的损失费用,出租方不负连带责任;因承租方怠于赔偿致使出租方向他人承担责任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并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诉讼支出的律师费用和交通费用等。
3、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承租方应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保护现场,并在第一时间向出租方报告。承租方须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单,事故处理结束后5天内将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交出租方,出租方据此办理保险索赔事宜。承租方逾期通报、逾期提供或不能提供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材料而致使出租方丧失向保险公司索赔权利的,全部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4、租赁车辆发生事故时,承租方须先期垫付车辆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赔偿费用。
5、为保证车辆修理质量,承租方同意事故或故障车辆在出租方定点的修理厂修复。如因特殊情况在异地修理的,应事先告知出租方,修理费用由承租方垫付,然后持正式修理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等有效单据交由出租方向保险公司理赔;承租方自行送外厂修理发生车辆修理质量低劣、更换不符合标准的零部件等情况需重新修复的,承租方须承担修复费用和相应责任。
6、驶出成都市行政区三环路以外的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出租方前往处理事故车辆发生的施救费用按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7、所租出的车辆发生盗、抢导致车辆丢失的,乙方凭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记录或凭证提供给甲方,则乙方不承担由此带来的车辆损失责任。若因盗、抢现象导致的车辆门锁、车窗损坏的,承租方须承担维修费用。
8、非出租方原因出现的租赁车辆故障或损坏,承租方应向出租方赔偿租赁车辆在停驶(含修理)期间的租金及车辆资产贬值费。车辆资产贬值费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15%计算。
五、交通违法处理。
1、承租方有义务和责任负责适时查询租赁车辆的交通违法信息,并及时自行接受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2、出租方查询租赁车辆有交通违法信息时,直接以传真、短信、qq、电子邮件或微信等任一途径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接到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必须自行处理完毕违章并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如果经通知,承租方在期限内累计未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在3起(含)以上的,出租方有权收回车辆并终止合同,已收取的保证金等款项一律不予以退还。送达通知以出租方留存的记录依据为准。
六、违约责任处理。
1、承租方须遵守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支付租金,承租方逾期付款的,出租方将按日租价收取逾期租金,并每日收取逾期总金额0.5%的滞纳金。
2、承租方应按约定的还车时间交还车辆。逾期归还车辆的,承租方应继续支付租金,并缴纳租赁期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如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并额外向出租方支付未履行期间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3、承租方的违约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修理费、停驶期间租金、车辆资产贬值费、牌证补办费、差旅费、诉讼费、律师费及出租方被第三方索赔损失等。
七、担保。
本合同承租方保证人为承租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且不可撤消;保证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滞纳金、违约赔偿金及出租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用、诉讼费等;保证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日起至合同期满日后二年。
八、合同附件。
与本《电动汽车租赁合同》有关的:(1)电动汽车租赁登记表、(2)车辆交接单、(3)电动汽车充电须知、(4)各项通知单及双方认为必要时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承租方若要求延长租期的,须在合同到期前3天提出申请并经出租方同意后到出租方所在地办理续租手续。
2、承租方不履行合同或危及出租方合法利益的,出租方有权单方提前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合同并收取赔偿金、滞纳金和追究承租方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合同或对合同进行变更调整。
十、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租赁双方及承租方保证人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同意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
本合同经租赁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各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已认真阅读了以上合同全部条款,并对合同内容完全理解,承诺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
出租方:左中右电动汽车服务成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签字):
承租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年月日。
电动汽车转让合同范文(14篇)篇三
摘要:。
汽车4s店的宣传因其所处的社会背景的变化而显示出新的特点和要求,宣传渠道的多元化、信息量的激增,对企业的个性特色要求更高,因之策划应运而生。宣传策划是企业与媒体实现双赢的重要手段,它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包括策划者、对象、内容等,要有完整的链条、合适的形式并按照相应的步骤来操作,为实现汽车企业发展的战略服务。
关键词:。
汽车;4s店;宣传策划。
一、研究背景。
汽车4s店是以后才逐步由欧洲传入中国的舶来品,4s店即,sale销售)、sparepart、service维修服务)、survey(信息反馈),4s专卖店具有整车销售、配件供应、维修服务、技术信息咨询等功能,从而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完善的服务,集中体现了以消费者为中心的营销理念。更重要的是,厂家通过发展4s专卖店,实现了营销网络的扁平化,厂家的营销战略和策略不需经过任何的中间环节,即可迅速通过4s店得到贯彻。
4s店一般采取一个品牌在一个地区分布一个或相对等距离的几个专卖店的形式,按照生产厂家要求统一店内外设计建造,投资巨大,动辄几千万元,豪华气派。由于它与各个厂家之间建立了紧密的产销关系,具有购物环境优美、品牌意识强等优势,一度被国内诸多厂家效仿。4s店的核心含义是“汽车终身服务解决方案,”其模式其实和其他“以方案和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行业销售服务模式殊途同归。然而,今天“四位一体”的出现解决了以往售后服务、备件供应与销售分离的局面,促成了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一体化的扁平式构架的形成“,是市场经济、市场竞争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也是现今国际较流行的汽车营销模式。汽车4s店宣传策划是指运用传播媒介向公众有意识、有日的地传播汽车4s店的有关信息以影响和改变公众的态度、意见和行为,扩大汽车4s店的影响,形成对汽车销售有利的舆论环境的一种活动方式。
简单地说,就是运用新的思维、新的点子、新的形式,发现和表达一个选题或理念,影响受众的过程。宣传的核心就是成功的策划,依靠富有创意的可操作的策划,可以确定宣传的角度、时机、内容,选择合适的媒体,运用新的思维。同时,选择最合适的的宣传点,力求把汽车4s店最好包装出去,吸引顾客的眼球。这样,宣传的日的就有了达成的可能和基础,这就是宣传策划应当并能够发挥的作用。
中国汽车市场格局由卖方市场逐步向买方市场转变,汽车产业价值链由制造业向销售及售后服务方面延伸。在国外,汽车营销及服务的利润,甚至超过了汽车生产的利润而成为汽车业的第一大市场,但国内的汽车营销及服务市场却远没有发育完全,让国内汽车营销模式与世界接轨己经显得刻不容缓。
在我国,汽车4s店是随着与全球经济接轨而引入的“舶来品”,国内大多数轿车企业己实行此种模式,并迅速被汽车业界接受。专卖店在为客户提供良好售后服务的同时,也提高了自身的服务功能和盈利能力。特别是在车市兴旺的近几年初都出现了超常规的快速发展势头,不少人甚至把筹建汽车4s店作为一种投资,众多资金潮水般涌入汽车品牌专卖,北京现代准备建造100多家4s店的计划一出,报名竞标者达到了2300多家。即便一季度,在车市己经出现下滑苗头的情况下,东风标致全国建造80家“蓝盒子”的构想也招来了800家的竞标者。经过几年实践,几乎所有的轿车生产厂家都采用了这种营销模式,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汽车4s店是当务之急,怎样提高销售业绩也是值得我们研究的。
(一)宣传策划内容具有科学性的特点。
普通宣传之所以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一般化、概念化、图解化,离生活远,离听众远。相反,经策划的宣传就会让顾客对汽车销售更乐于接受,产生更好的广告效应,从而潜移默化的影响到更多人。如我们对“雷克萨斯”宣传的策划,从开始阶段的无人问津,经过我们调查研究,强化了宣传,精心策划,针对不同群体,采取应对的销售模式,逐渐的顾客开始从询问到购买,一直到畅销,这体现的宣传策划对汽车销售的的巨大影响。
(二)宣传策划具有内涵深和外延广的特点。
一些汽车4s店不尽人意的宣传活动,大都与零打碎敲、看不出宣传策划的思想以及缺乏深度力度。经策划的宣传大多采用连续宣传、限踪宣传的方式.由点到面、由浅入深、由此及彼、多角度、多侧面地反映汽车4s店的肢体.犹如连发的枪炮,效力强威方大,给顾客留下较深刻的印象。
(三)表现形式上具有多样化的特点。
为充分反映策划主题,我们采用的形式有消息、通讯、故事、特写;有来信、调查报告、答记者问和言论;在重大主题的宣传上,坚持销售统筹,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保持相当的宣传规模和舆论力度。在纪念开业5周年的宣传中,我们在宣传策划书中开设了专栏,通过和媒体的合作,提高宣传的多样化和延伸化,仅一个月我们就收到了100多辆的客户订单。同时.我们积极举办以汽车为主题的各种户外活动,如唱歌比赛,汽车比赛等等,呈现出以汽车销售为主体、以宣传活动为延伸、以策划为供托的立体宣传格局,充分体现了宣传策划的优势。
来自中华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to月,全国有汽车经销商3万余家,其中4s店多达1万家。即从19第一家广州本田4s店建立,8年的时间诞生了1万家4s店,即平均每个月建成使用的4s店为104家。国内主要汽车生产商以及国外汽车生产商基本也都采用4s营销模式。
三、扬州市汽车4s店宣传策划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投资过大,成本高。
扬州市汽车4s店还存在不分经销的汽车品牌档次强弱,不管其投资何时能收回,于是过份追求豪华宣传、大肆盲目做汽车4s店的宣传现象。年产20万辆以上厂家要求建立汽车4s店,年产5万辆以下的厂家也要求建立汽车4s店;30万以上品牌建10000平方米的汽车4s店,10万以下品牌也要建10000平方米的汽车4s店。比如一汽丰田年产刚过10万辆,全国已建266家汽车4s店,仅扬州就4家。而广本已年产超过25万辆,在扬州不过3家汽车4s店,上海通用年产近30万辆在扬州只有2家汽车4s店;再如奥迪、宝马、奔驰这样的高档品牌建10000平方米以上的汽车4s店,而像辽宁路鑫、辽宁微型这样走中低档路线的品牌竟也建10000平方米以上的汽车4s店。
由此可看出一些经销商和厂家不计成本,投资大、盲目建店现象。出现供大于求的状况,于是各家汽车4s店就加大投资在宣传策划方面,反而不注意产品质量,这有悖于市场规律,其结果是除了社会资源的大量浪费外,对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也将背上沉重的包袱。一旦遇到老百姓持币待购、汽车增长放缓,经销商的苦日子就来临了,几千万的投资无法收回。过去建得早的,靠售后维修赚钱;过去赚了钱的,花点功夫练内功。最苦的就是那些新建店的、管理不善的、生产厂家网络管理混乱的。经销商对此怨声载道,甚至不少经销商怀疑生产厂家刻意让大多数经销商亏损。还有一些生产厂家变本加厉,转嫁经营危机。
(二)宣传策划高级人才紧缺。
要提高宣传策划质量,首先要提高汽车4s店宣传人员的自身素质和技术水平。从理论上讲,对汽车销售宣传人员素质的要求是较高的,可事实上却恰恰相反,这一行起步阶段时都是一些文化层次较低的人在做,大多是“街边修理工”起家的,对汽车销售宣传更是一无所知。
从调查情况来看,汽车4s店从业人员学历层次偏低,大专及以上人员只占50%,硕士及以上人员稀少;技术等级偏低,高级工只占16.5%,技师及以上的从业人员寥寥无几。维修服务人员对汽车新技术、新装备的认知和掌握缺乏所需的理论基础,真正具有汽车零部件故障诊断能力的优秀技工不足,购置的现代检测维修设备的利用率低。营销人员缺乏汽车结构、汽车技术知识,大多数从业人员没有进行过系统的汽车营销、汽车新技术的学习,营销方式缺乏创新。20-30岁人员的比例偏高,高级营销人才紧缺。
(三)宣传策划培训力度不够。
汽车的新状况、市场的新形式不断更新和变化,对汽车4s店宣传人员的技术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虽然每年都有人员进行培训,但去培训的只是技术负责人和营销主管。而一般宣传人员很少有机会到主厂培训,也没有机会到学校或社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他们的能力不能得到定期的培训、提高,而不能适应现代汽车营销的需要。加上各企业互相之间过度竞争,互相挖墙角,导致人才流动频繁,团队及其不稳定。
四、针对宣传策划出现的问题采取的解决措施。
(一)导向正确是保证。
我们策划的思虑点不能脱离实际。目前,我国正处在体制转轨的运作阶段,各种思想观念彼此碰撞,市场不同主体的多样化形成不同的利益格局,汽车销售难度越来越难为宣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我们用创新理论作指导.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本,宣传策划为辅的汽车销售模式。
我们只有在大局下思考,以大局为依托搞策划,才能保汽车销售趋势的正确,汽车4s店宣传策划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坚持宣传为主,坚持用丰富的宣传形式引导客户、引导顾客。我们还将配合公司销售目标,结合汽车4s店销售实际、重点搞好宣传策划,进一步在提高引导顾客水平上下功夫。
(二)加强宣传策划的保证。
选题是提高宣传效果的关键,是搞好宣传策划的前提条件。这就要求我们深刻理解市场的需求,推出符合市场的宣传策划,摸清顾客的消费需求,在“两头”结合点上选题策划,这不仅包括销售工作中重点、新点、难点,还应包括节假日的销售旺点。不论什么“点”,都不要忽视典型宣传的策划。
典型宣传策划既是一种工作方法,也是一种销售方法。为配合“文明之车队”的宣传,应着手策划“文明之行”的系列报道,加大了典型的宣传力度,使典型的宣传策划的示范、激励作用辐射到汽车4s店销售的各个领域。
(三)充分发挥集体宣传智慧。
汽车4s店每个人都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强烈的事业心和宝贵的敬业精神参与到宣传策划中来。当然,搞好策划、抓好活动当作大事来抓,积极地拿主意、出点子,当宣传策划的总导演、总设计和总指挥。
但只靠个人力量策划还远远不够,我们的每个品种,每个型号都需要策划,汽车4s店负责人、销售人员都要成为策划人,都要主动地根据汽车4s店的总体要求,结合媒体特点,群策群力搞好策划。对策划方案进行充分论证。
电动汽车转让合同范文(14篇)篇四
出租方和承租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车辆、租期及租金、租赁保证金、电池保证金。
1、承租方因需要向出租方承租的车辆型号、数量、颜色、车牌号及租赁期限、租金、租赁保证金等详见《汽车租赁登记单》。租赁车辆的使用范围仅于成都行政区域范围。
2、租赁车辆交付前,承租方需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车辆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
3、合同签订时承租方应预付租金。租期不足一年的按《电动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金额支付;租期1年以上的于每年到期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年的租金。租赁车辆保证金和租金由承租方在车辆交付前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
承租方归还租赁车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如符合以下所列情况,租赁车辆保证金、备用电池保证金由出租方全额退还:
(1)承租方归还租赁车辆时经出租方检验车况正常;。
(2)租赁期内无交通违法记录或有交通违法已及时自行处理的;。
(3)租赁期内无交通事故或有交通事故已处理了结;。
(4)租赁期内没有造成出租方承担任何连带赔偿责任;。
(5)承租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义务的。
4、承租方不得自行将租赁保证金抵作租金或其他应付款项。如果承租方给出租方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出租方有权从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中扣除,并对扣除后的剩余损失向承租人追索。
5、承租方使用信用卡结算方式结算租金、租赁保证金等款项的,承租方授权出租方在租赁合同期内或租赁合同期满后均可在承租方信用卡内扣划其应付给出租方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交通违法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承租方同意无条件支付。
二、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提供设施齐全、性能状况良好的租赁车辆,配备齐全有效的随车证件(行驶证、保险卡、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等),并承担取得随车证件的费用。
2、出租方无偿提供租赁车辆合理使用过程中在成都市行政区三环路内(含)24小时的救援服务;成都市行政区三环路以外非出租方责任引起的抢修救援,承租方应负担相应施救费用。
电动汽车转让合同范文(14篇)篇五
甲方:
乙方:身份证:联系电话:
租赁时间:起租月日还月日。
一、甲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向乙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并对承租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进行合理审查。
2、车辆租赁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需有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不承担乙方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及车辆外部零件损坏任何责任。
4、甲方提供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费用。
5、甲方不承担由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及任何经济责任。
6、甲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二、乙方的责任义务。
1、安全使用租赁车辆,自觉承担租赁后车辆不合理使用造成的相关费用支出(例如:车辆外观损坏、车架﹑轮圈碰撞变型等)。
2、承担车辆租赁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处理费用及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乙方违反交通规则自行承担交通处罚。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另:因新车没有上牌,甲方提供电车发票已证明电车的正规来源,租借结束时退还。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电动汽车转让合同范文(14篇)篇六
本协议系甲、乙双方自愿签订,甲方愿意将自己购买于年月日的电动车转让给乙方。
产地: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购买并接管上述产品并达成以下协议,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4、乙方一经接管该车辆后,应该对自身安全及车辆安全负全部责任,比如:车辆及零部件的损坏、车辆被盗或者交通事故等。
5、甲、乙双方除了交接车辆以外,甲方应该将当初购车时的原始票据、车辆三包凭证、使用说明书、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全部交接给乙方。
6、以上协议达成共识,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任何不尽之处,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注:由于电动车属于自行车系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有设立自行车、电动车行驶证过户手续办理项目。因此,该过户车辆的行驶证件依然是原拥有者的记录。但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并签定此协议后,在交管部门同样生效。)。
电动汽车转让合同范文(14篇)篇七
3、出租方负责为合理使用租赁车辆所发生的车辆故障不能在96小时之内修复的,提供替换车辆(不保证提供原租车型);如无替换车辆,减免承租方修车期间的租金或顺延用车时间。原租赁车辆修复后,承租方应在出租方发出调换原始车辆通知的二日内,将替换车辆开到规定地点调换原租赁车辆,如承租方逾期调换原租赁车辆,从逾期日起按《电动汽车租赁登记表》中的超时收费价格额外计收替换车辆租金。
4、除租赁车辆质量问题外,出租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或赔偿不足的损失费用及造成的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其他经济损失。
5、当发生承租方将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投资、赠与、典当、寄卖、营运等任何有损出租方合法权益的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提前收回车辆,已收取的保证金等款项不予退还且作为承租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并有权向承租方追偿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委托书、介绍信、公章或合同章、身份证和驾驶证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或超过有效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在出租方登记的指定驾驶租赁车辆的驾驶员须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承租方需更换指定驾驶员的,应事先书面通知出租方进行登记。非本合同上载明的驾驶员无权驾驶出租方车辆,因此所产生的不利于出租方的任何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有权按合同约定享有租赁车辆合法使用权,并承担租赁车辆引发的对第三者的民事责任。
4、承租方在提取车辆前,应自行注意检查车辆的性能状况和设备状况是否一切正常,并掌握车辆的各项性能和操作方法,清点车辆的各种证件和必备工具,发现问题应当场解决,车辆一旦离场,车况即以离场时《车辆交接单》为准。
5、承租方应正确操作和合理使用租赁车辆,不得对租赁车辆进行超负荷运作或破坏性试验,不得将租赁车辆用于赛车等用途。因交通事故或其他非出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故障、损坏的,出租方不提供替换车,且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停驶期间的费用,停驶费用按80元/天计算)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无权私自拆换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和设备设施,违者按所拆换原部件价格的2倍赔偿。
7、承租方应严格根据《车辆保修保养手册》的规定对租赁车辆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并承担因不按《车辆保修保养手册》规定保养所造成的所有损失费用。除三包规定免费保养范围外,其他维修保养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为保证维修保养质量,承租方同意到出租方维修站维修保养车辆。
8、承租方承担所租车辆的日常例行检查保养。使用前必须检查车辆的soc表、轮胎气压、路码表、灯光信号,如发现任何问题,应立即停止行驶,及时与出租方联系,否则承租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包括经济损失等全部责任。
9、租赁车辆的能耗费、通行费、停车费等由承租方自理。承租方须按《电动汽车充电须知》对车辆电池进行充电,如未按《电动汽车充电须知》对车辆进行充电和日常维护,导致电池馈电或其他损失的,所有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10、租赁期间租赁车辆的车身及底盘的刮、蹭、磕、碰、轮胎损坏,车内设施、附件、工具等遗失、损坏(不属于保险赔偿范围的损失)的,应由承租方按出租方规定的价格赔偿。
11、承租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承担交通违法、肇事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并赔偿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未在10日内办理违章处理,承租方按照200元/次承担违约金。
12、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妥善保管租赁车辆。如发生车辆被诈骗及非出租方原因出现毁损、灭失、扣押、罚没等,承租方须在10日内向出租方赔偿车辆原值价款(包括车辆购置成本、各项税费、车辆装潢费、保险费及上牌杂费等)。承租方未在10日内支付的,每日按车辆原值价款的0.5%加付滞纳金。若承租方将租赁车辆返还的,出租方按实际搁置时间以本合同租金标准扣除搁车费等,余款退还承租方。
13、承租方在租车期间遗失车辆牌照或其他有关车辆证件,应承担补办费用及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赁费用。停驶期间的租赁费用按80元/天计算。
14、承租方应维护车辆的机件设备和特征标志,不得擅自摘除车辆零部件、设备和涂改特征标志,不得私配租赁车辆的钥匙,违者将追究赔偿责任。若承租车辆钥匙丢失,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并赔偿所租车辆门锁和点火开关的整套费用;如果承租车辆的路码表损坏,承租方应当日报修,否则按逾期报修时间100元/日承担违约金。
在租赁期间,出租方有权召回租赁车辆做车身广告,承租方应当积极配合。
15、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因承租车辆发生交通违法行为除按规定承担交警部门行政罚款外,如发生2起(含)以上的交通事故保险赔偿的,应按250元/次承担上浮的保险费。
16、为保证车辆安全行使和保养质量,承租方同意按照《车辆保修保养手册》规定的保养公里数、保养时间和保养范围将车辆送到出租方指定地点进行保养检测。如承租方不按规定保养造成车辆脱保的,按300元/次赔偿车辆脱保损失,每超过500公里或逾期3天的,赔偿费增加100元,以此类推。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投保险种及额度包括: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50万元)、车上人员险(1万元/座)。若承租方认为上述投保险种与额度不足,可向出租方要求追加,加保手续由出租方办理,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非出租方原因引发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或赔偿不足的损失费用,出租方不负连带责任;因承租方怠于赔偿致使出租方向他人承担责任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并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诉讼支出的律师费用和交通费用等。
3、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承租方应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保护现场,并在第一时间向出租方报告。承租方须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单,事故处理结束后5天内将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交出租方,出租方据此办理保险索赔事宜。承租方逾期通报、逾期提供或不能提供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材料而致使出租方丧失向保险公司索赔权利的,全部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4、租赁车辆发生事故时,承租方须先期垫付车辆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赔偿费用。
5、为保证车辆修理质量,承租方同意事故或故障车辆在出租方定点的修理厂修复。如因特殊情况在异地修理的,应事先告知出租方,修理费用由承租方垫付,然后持正式修理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等有效单据交由出租方向保险公司理赔;承租方自行送外厂修理发生车辆修理质量低劣、更换不符合标准的零部件等情况需重新修复的,承租方须承担修复费用和相应责任。
6、驶出成都市行政区三环路以外的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出租方前往处理事故车辆发生的施救费用按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7、所租出的车辆发生盗、抢导致车辆丢失的,乙方凭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记录或凭证提供给甲方,则乙方不承担由此带来的车辆损失责任。若因盗、抢现象导致的车辆门锁、车窗损坏的,承租方须承担维修费用。
8、非出租方原因出现的租赁车辆故障或损坏,承租方应向出租方赔偿租赁车辆在停驶(含修理)期间的租金及车辆资产贬值费。车辆资产贬值费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15%计算。
五、交通违法处理。
1、承租方有义务和责任负责适时查询租赁车辆的交通违法信息,并及时自行接受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2、出租方查询租赁车辆有交通违法信息时,直接以传真、短信、qq、电子邮件或微信等任一途径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接到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必须自行处理完毕违章并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如果经通知,承租方在期限内累计未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在3起(含)以上的,出租方有权收回车辆并终止合同,已收取的保证金等款项一律不予以退还。送达通知以出租方留存的记录依据为准。
六、违约责任处理。
1、承租方须遵守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支付租金,承租方逾期付款的,出租方将按日租价收取逾期租金,并每日收取逾期总金额0.5%的滞纳金。
2、承租方应按约定的还车时间交还车辆。逾期归还车辆的,承租方应继续支付租金,并缴纳租赁期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如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并额外向出租方支付未履行期间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3、承租方的违约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修理费、停驶期间租金、车辆资产贬值费、牌证补办费、差旅费、诉讼费、律师费及出租方被第三方索赔损失等。
七、担保。
本合同承租方保证人为承租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且不可撤消;保证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滞纳金、违约赔偿金及出租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用、诉讼费等;保证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日起至合同期满日后二年。
八、合同附件。
与本《电动汽车租赁合同》有关的:(1)电动汽车租赁登记表、(2)车辆交接单、(3)电动汽车充电须知、(4)各项通知单及双方认为必要时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承租方若要求延长租期的,须在合同到期前3天提出申请并经出租方同意后到出租方所在地办理续租手续。
2、承租方不履行合同或危及出租方合法利益的,出租方有权单方提前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合同并收取赔偿金、滞纳金和追究承租方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合同或对合同进行变更调整。
十、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租赁双方及承租方保证人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同意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
本合同经租赁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各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已认真阅读了以上合同全部条款,并对合同内容完全理解,承诺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
出租方:左中右电动汽车服务成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签字):
承租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年月日。
电动汽车转让合同范文(14篇)篇八
级别:微型轿车。
如果你买车讲究那种说走就走、见缝就停、小巧可爱的话,一辆优秀的城市代步工具奇瑞eq1值得你好好了解一下,经过升级改款的它有很多讨喜的地方,但更为实用的配置和贴心舒适的设计使其能够在同级对手中再次拉开差距。
级别:紧凑型轿车。
aions外观内饰设计上,有着足够高的原创度,传祺的家族式设计风格很好的结合了传统与创新,用料、做工、人机工学等处理都比较完善,符合这个级别车型应有的水准。总的来说,aions是一款十分适合于家用的纯电动轿车,各方面的表现也都十分均衡。
级别:小型suv。
比亚迪元ev算是该级别领头羊的地位了,各方面的表现中规中矩,但这辆车最大的劣势在于整体的尺寸偏小,因此元ev的空间表现以及整体实用性均受到较大的影响,再加上作为一辆纯电动车的身份,显然在许多场景的使用上会有限制性,所以比亚迪元ev更适合作为家庭第二辆车的角色存在。
级别:微型轿车。
欧拉黑猫外形略显复古,让我想起张国荣的歌“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使用长城专门研发的me纯电动*台与优质三电成就欧拉黑猫匠心品质,超过400公里的长续航,玩遍市内毫无问题,欧拉黑猫诠释了当代年轻的青春活力。如今要想收获年轻消费者的认可是一件很难的事,欧拉黑猫就是其中成功的案例。
电动汽车转让合同范文(14篇)篇九
级别:小型轿车。
按照欧拉好猫这款车能够了解到,该品牌这次打造的是一款更趋近于完美的电动车,不再只是仅能简单代步的新能源车,不过这款车的定价事实上要应对的竞争也挺大的,就像哪吒v、思铭x-nv等等,因此就看这辆车属不属于只换了一身外衣、涨价的黑猫白猫了,如果事实真如此那就不能说是一辆值得买的车了。
级别:微型轿车。
零跑t03是一款微型纯电代步车,拥有403公里的工信部续航里程,还拥有比同级别更好的动力表现。行驶中的质感紧凑,方向灵活精准,具有非常好的驾驶体验。此外,零跑t03的车内空间表现还很不赖,有足够的后排空间之余也有一个容积还不错的后备箱,一堆朋友到城市周边郊游也能轻松无压力。
级别:微型轿车。
欧拉黑猫外形略显复古,令不少人脑海回荡着60年代的车子,用上独有的me纯电动*台和优异的电动车三大件成就欧拉黑猫较高的销量,超过400公里的长续航,可以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欧拉黑猫完全体现出z世代青春活力。当今想要得到年轻人的欢迎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欧拉黑猫就是其中成功的案例。
级别:紧凑型轿车。
纵观目前电动车市场上的车型,缺的不再是新的车型,而是精品的电动车型,aions则是广汽新能源主打精品电动车型,aions外观内饰设计上,有着足够高的原创度,传祺的家族式设计风格很好的.结合了传统与创新,用料、做工、人机工学等处理都比较完善,符合这个级别车型应有的水准。对于全家出行等需求的消费者来说,广汽新能源aions或将是个不错的选择。
电动汽车转让合同范文(14篇)篇十
出让方(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______有限公司是根据《公司法》登记设立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______万元,实收资本______万元。现甲方决定将所持有的公司______%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______万元,实缴注册资本______万元)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人民币_____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百分之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甲方在其公司拥有的百分之_____的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转让费______万元人民币以(现金或转帐)方式分______次支付给甲方。
二、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具有完全的处分权。该股权未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受让方利益的瑕疵,并且在上述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前,甲方将不以转让、赠与、抵押、质押等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方式处置该股权。公司不存在转让方未向受让方披露的现存或潜在的重大债务、诉讼、索赔和责任。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公司的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3、乙方受让甲方所持有的股权后,即按______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
4、乙方承认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三、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转让的`股权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并拥有完整的处分权,乙方有尽职核查的义务。
2、甲方转让股权后,与股权有关的一切权利义务即由乙方承继。
3、甲方退出公司股东会后,对获知的公司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加以利用。
4、在对公司资产、债权债务及项目的核算过程中,甲方应如实提供相关数据及凭证,不得故意隐瞒。
5、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付款。
6、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前对公司资产、财务状况、项目情况进行充分地调查了解。
7、在甲方未向乙方移交公司证照、印件、帐册、项目批文等资料前,乙方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进行活动。
8、乙方接手公司经营后,应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如确需对公司进行人事调整,应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
四、税费承担。
双方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涉及税费的按税务规定由各自承担,双方也可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仅用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时,以本协议为准。
五、协议变更与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在股权转让变更完成前,任何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都可解除本协议: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根本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履约能力。
3、在股权转让变更完成前,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1)转让的股权被有关机关或部门查封或被强制执行。
(2)乙方按本协议约定付清前两笔款后甲方拒不配合乙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超过15日。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1)乙方未按时或未足额支付转让款。
(2)乙方可能利用公司进行违法活动。
(3)乙方怠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经甲方电话或书面催告后仍不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4)在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前,乙方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进行经营活动。
(5)股权转让变更未完成前,乙方有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按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按乙方已付款金额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应补足损失差额。
3、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乙方按股权转让款总金额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应补足损失差额。
4、乙方逾期付款或未按约定足额付款,甲方选择不解除合同而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按股权转让款总金额每日______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某一条款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4、本协议______式______份,转让人和受让人各执______份,工商管理部门备案______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xx年xx月xx日。
电动汽车转让合同范文(14篇)篇十一
1、特斯拉电动汽车(全球顶级的纯电动汽车制造商,总部位于美国的加利福尼亚洲)。
2、蔚来电动汽车(两款车型是中型suv“蔚来es6”、中大型suv“蔚来es8”)。
3、小鹏电动汽车(中国纯电动汽车先驱者)。
4、理想电动汽车(国内的电动汽车品牌)。
5、比亚迪电动汽车(比亚迪汽车作为纯电动汽车的引领者之一,在纯电动汽车领域可以说是中国最好的牌子)。
6、广汽新能源(广汽集团旗下的纯电动汽车品牌)。
7、欧拉电动汽车(长城汽车旗下的纯电动汽车品牌)。
8、吉利电动汽车。
9、北汽新能源。
电动汽车转让合同范文(14篇)篇十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置房转让合同-转让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转让方: (甲方)
受让方: (乙方)
甲方现将位于xx和小区的一套安置房房产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一事签订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安置房属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由县政府统一安置分配给甲方在县城庙门祥和小区的房产,房号为2#楼一单元402室,主房屋面积为120.66平方米(含公摊面积),配储藏室23.95平方米(含公摊面积),现尚未办理产权证。
二、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县政府分配给甲方的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转让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甲方上述房产的交易,主房和储藏室一起共计人民币270000元整(大写:贰拾柒万元整)。不含上交房产局百分之一的建房维修基金、小区物业管理费、装潢保证金和装潢垃圾清理费等,此费用由乙方另付。
四、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将转让款一次性交付给甲方,或现金一次性打入甲方的`银行帐户: 开户行建行,户名:汪耀辉,账号xxxx或农村合作银行卡:xxxx。
五、乙方付清所有房款后,甲方将所持有的《安置协议书》原件及相关资料一并交由乙方保管,并将安置房、储藏室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由乙方所有。
六、关于该安置房的产权登记及过户,待以后政策能够办理的情况下,甲方将积极主动协助乙方办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条款:协议签订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反悔,必须征得乙方同意,甲方返还乙方房款并处以房款总额的100﹪的违约金;如乙方反悔,甲方将扣除房款总额的100﹪违约金。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电动汽车转让合同范文(14篇)篇十三
二、阻碍一方根据市场需求,按合理的方式实施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就技术实施的期限、地域、方式进行约定,但是,不得限制当事人一方运用合同标的的技术按市场的需求在约定的期限、地域和按约定的方式限制其生产规模、产量、价格、销售渠道等方式限制当事人一方根据市场需求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实施技术。
三、不允许合同当事人一方从其他渠道取得技术,如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当事人一方在接受了另一方的技术并得到指导后,一方不得从其他渠道取得技术的限制性规定。
四、不得有阻止国家指定推广、使用的技术约定。国家指定推广、应用的技术,是国家依据产业政策的规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决定的,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只能使用转让的技术,不能使用国家决定推广、应用的技术,是明显的不合法条款,是不利于社会进步,不利于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的。
技术转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主要指让与人),应当在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时遵循法定原则,以免产生无效内容和无效条款。
电动汽车转让合同范文(14篇)篇十四
居间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就指定土地转让合同项目签订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参与甲方购买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黎托乡土地(以下简称“指定土地”)签约的各项事宜,并由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
第二条指定土地慨况。
土地座落: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转让合同签约成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使用权人所需文件资料、资信证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转让费、以及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合理条件等。
3.2、甲方应于年月日前提供由本合同甲乙双方指定银行共管双控的人民币5,000万元信誉保证资金。
3.3、甲方应于年月日前提供不低于人民币元的银行资信证明。
3.4、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4.1、乙方应尽全力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为此,乙方有权代表甲方直接与土地使用权人就土地转让事宜进行各种商务谈判,但谈判内容的最后决定权归属于甲方。
4.2、乙方应如实、及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情况,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4.3、在同等条件下,除非甲方明确表示放弃,或者有其他行为表明甲方拒绝签约的,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事项促成其他第三方签订该合同。
4.4、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居间报酬及报酬支付时间。
5.1、居间报酬。
甲乙双方确定指定土地的转让成交价格为160万元/亩,土地转让所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转让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另行缴纳。如乙方促成甲方低于此价格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的,转让价格差额部分作为乙方的居间报酬,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
5.2、居间报酬的支付时间为:
5.2.2甲方领取指定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剩余50%的居间报酬。
5.3、如土地转让价格高于此价格甲方仍愿意购买的,双方另行约定居间报酬。
第六条居间活动的费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七条共管双控资金的处理。
乙方促成甲方签订指定土地转让合同后,双方结算出居间报酬的数额,居间报酬超过双方共管双控资金的,超过部分在三日内解除共管。剩余部分继续共管双控,并按居间报酬约定支付时间同期解款。共管双控资金约定解款条件成立时,资金解款权利、义务人必须无条件配合。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履行后,因乙方原因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签约成立,且双方共管双控资金在银行帐户超过25日的,需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300万元。
8.2、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履行后,因甲方原因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签约成立的,需赔偿乙方损失人民币300万元。
8.3、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项日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8.4、如指定土地转让成交价格高于甲乙双方确定的成交价格导致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签约成立的,乙方需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300万元。
第九条其他约定条款。
9.1、乙方未促成甲方签约合同成立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间报酬,亦不承担乙方任何费用。
9.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指定土地转让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代办的费用包含在居间报酬之内,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但土地过户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等,仍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
9.3、甲方从应付乙方的居间报酬中,按居间报酬支付时间同时代为扣除8%的税费。甲方代扣税费后,乙方因收取居间报酬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甲方代为缴纳。
9.4、指定土地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履行合同情况、违约行为等,与乙方无任何法律关系,由该合同的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9.5、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