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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工作计划(优秀18篇)篇一
作为一个检测机构的检验员,我经过多年的工作,不仅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还深深感受到了这个行业的重要性。每当客户把样品交到我们手上时,我感到自己肩上的责任和使命。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谈谈在检测过程中的一些重要经验和感悟。
第二段:仔细学习和熟悉检测标准。
作为一名检验员,首先要熟悉并全面掌握相关的检测标准和规定。这是我们进行准确检测的基础。只有真正理解了标准的每个细节和要求,才能在检测过程中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操作,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因此,在进入工作岗位之前,我花了大量的时间学习和研究相关的检测知识,不仅读专业书籍,还参加了培训课程,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
第三段:严格操作和精细技术。
在进行实际检测前,我会仔细检查实验室设备和仪器的运行状态,确保其正常和准确。检测过程中,我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步骤进行操作,保证样品的采集、处理、分析等每个环节都符合要求。尤其是在一些对检测影响较大的关键环节,如样品的保存与运输、仪器的校准与调试等,我会更加认真和细致地执行,确保结果的可靠性。同时,我也不断学习新的先进技术和方法,以提高检测的精度和效率。
第四段:严格遵守检测的伦理和规范。
作为检验员,我们要遵守严格的伦理和规范,保证检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我们不能被任何利益驱使,不能为了某些公司或机构的利益而做违反规定的事情。我们要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偏不倚地完成工作。同时,我们还要保护样品的完整性和机密性,确保客户的隐私和权益得到充分的尊重。这是我们作为检验员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我们与其他行业的区别之一。
第五段:不断学习和改进。
在这个行业,我深深意识到自己必须不断学习和改进。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标准的更新,我们需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以适应变化的需求。我经常参加行业的研讨会和学术交流活动,通过与同行的交流和讨论,我不仅提高了自己的专业水平,还拓宽了自己的视野。同时,我也会虚心接受客户和同事的反馈和建议,以不断完善自己的工作方式和态度。
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体会。我深刻理解并珍视自身的责任和使命,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能。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坚持这些原则,不断追求卓越,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检验检测机构工作计划(优秀18篇)篇二
1、所有仪器设备按规定手续验收、登记、建档,并按要求经计量部门检定或自检自校合格后才能使用,并建立仪器台帐。
2、凡新到仪器、设备必须由有关专业人员、采购人员、仪器设备保管员共同开箱,检查设备是否完好,若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向供货单位提出质询和索赔。有关手续由采购人员负责办理,经检查完好合格、试运行正常后办理登记手续存档。
6、计量仪器、设备必须按周期进行检定,经计量检定合格的设备方可投入试验检测工作。所有设备应按管理要求分别贴合格、准用、停用封存等专用标志。
7、精度较高的仪器、设备应按其技术要求的环境条件存放。8、仪器、设备发现故障后,经修理后的仪器应办理验收手续,经有关专业人员验收后许方可投入运行,凡计量仪器、仪表不得擅自拆修,修理后必须经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一、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及必要的维护清洁工作。
二、负责按仪器、设备的管理要求对计量仪器、仪表根据检定周期提出检定申请报告。
三、具体办理计量检定手续及有关工作。
四、根据国家计量法有关规定监督计量工作的执行情况,不发放不合计量规定的仪器、设备。
五、负责执行和办理计量仪器设备的标准化管理工作。六、负责仪器、设备的帐务管理,填报上级下达的有关报表。七、对《仪器、设备管理制定》负责。八、负责组织新购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九、负责仪器设备的三色标识的管理工作。十、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场检测工作管理制度。
(1)现场检测项目实施前,应组织检测项目有关人员共同研究设计文件、图纸、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通知被检单位,以便于配合。(2)现场检测的方法、布点、抽样值必须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国家、行业和地方技术标准与规程。
(3)检测所用仪器、设备必须是通过计量检定合格的设备。计量精度与量程必须满足项目允许公差要求。
(4)参加现场检测的人员必须在检测过程中严格按各岗位的有关操作程序和规定进行,认真负责、一丝不苟、踏踏实实工作。(5)检测仪器的安装、调试必须严格按仪器技术说明要求进行。检测过程中若发现仪器、设备、被检工程构造物有异常应立即向技术负责人报告,并及时作出处理。
(6)现场检测工作应有指定安全员负责安全,凡登高作业、架设临时电源线等必须两人以上方可进行。持续时间长的工作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现场仪器、设备物资的保卫工作。
(7)检测工作应按规定记录表格认真填写完整、不得随意更改,现场数据应在现场完成审核工作,各种检测记录要有检测、计算、复核、负责人签名。
(8)检测过程中发生停电、电压不稳、电磁干扰等三角形故障情况,应立即停止试验、可重复性试验项目,应重新检测,不可重复的应重新取样制作试件。需要温度稳定的现场检测项目宜在晚上进行。(9)试验检测技术数据、图表经试验室主任审核后签发试验检测报告。
1)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4)对检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正确性和报告所给出信息的完整性负责;
5)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允许外单位人员察看原始记录和检验检测报告;
6)不准私自为外单位和他人做试验;7)试验场所保持清洁、整齐,做到工完场清;
8)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外界干扰,对客户的技术资料、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
试验室管理制度。
现场取样制度。
一、现场取样人员应熟悉各种相关产品的验收规则,并熟悉各种相关产品的取样工具、部位、数量及步骤以及材料的分批规定。二、取样人应根据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取样,对样品的大小、数量、取样部位、是否有代表性进行确认。
三、现场取样须在监理人员旁站或经监理同意的条件下进行。取样应严肃认真,不受行政干预,也不受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及各种关系的影响,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准确性。四、必须按规定频率、规定方法取样。
五、样品的包装和运输应能避免散失和防止污染,并避免试样性能产生变化,并附卡片标明试样编号、产地、规格、等级或标号、重量、要求检验项目和取样方法(施工日期)等。六、应按要求和上述内容详细填写试验委托单。
中心试验室材料试验流程框图。
中心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检验检测机构工作计划(优秀18篇)篇三
第一段:引言(100字)。
作为一名检测机构的检验员,我有幸参与了许多检验工作。这些年来,我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深感作为一名检验员的责任和使命。在这个职业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检验的重要性,也积累了许多宝贵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专业知识与技能(250字)。
作为一名检验员,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是至关重要的。我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从最基础的检验方法到高级的仪器操作,我都要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才能胜任工作。只有熟练掌握各项技能,才能为客户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结果。同时,不断学习也是必要的,科技的进步带来了新的检验方法和仪器,作为一名检验员,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第三段:严谨认真的态度(300字)。
除了专业知识和技能,严谨认真的态度也是我一直以来坚持的原则。在检验工作中,任何一点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我时刻保持警惕,将工作当作使命来对待,绝不马虎或敷衍塞责。每一项检验工作都需要严格按照标准操作,严防个人主观因素的干扰。我时刻提醒自己要保持冷静、细心,不仅关注细节,还要审慎思考,确保每一个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第四段:团队合作与沟通能力(300字)。
在检验机构工作,良好的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也非常重要。我们每天与各个部门和同事密切合作,需要互相配合、相互支持。只有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合作,才能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我积极参与团队会议和讨论,分享自己的经验和观点。同时,我也善于倾听和接受他人的建议,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团队合作和良好的人际关系,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增强了整个机构的竞争力。
第五段:持续学习与自我提升(250字)。
作为一名检验员,学习是一辈子的事业。我深知需要不断学习和自我提升,才能在这个快速发展的社会中立足并成长。除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我还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和研讨会,学习一些管理和领导力方面的知识,为未来的晋升和发展做好准备。我相信只有不断地学习和成长,才能更好地适应未来的挑战和变化。
结语(之前写了1125字)。
作为一名检测机构的检验员,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通过严谨认真的态度、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的提升,以及持续学习和自我提升,我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为客户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结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为检验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检验检测机构工作计划(优秀18篇)篇四
今年上半年,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等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全所上下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指导,以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为目的,以技术机构整合为契机,齐心协力,努力拼搏,积极开拓进取,全方位高质量的开展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工作,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计划,达到了既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现将我所上半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抓机构建设,提高综合实力。
今年上半年,按照国家局、省局关于技术机构整合的有关要求,市局决定原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与市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站整合为菏泽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整合后的特检所,在机构及人员,管理与服务,仪器环境和检验质量等方面狠下功夫,严格管理,优化配置,取得良好的开端,为下一步检验检测机构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我们把检验工作和日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真正做到了分工明确、相互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人员上下班严格考勤,奖勤罚懒,以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组织纪律性;对检验人员日常学习进行定期考核,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档案并和奖励挂钩,以促进检验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完善环境卫生轮流值日制度,树立良好形象的意识;对检验工作质量跟踪走访、信息反馈,以促进服本文来自文秘之音,]务意识的提高和服务质量的提升;对检验报告书进行考核,以促进检验工作改进和质量上的提高;对检验人员加强日常安全教育,以杜绝检验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的内部管理和考核,使我所精神面貌明显改善。于此同时我们着手修订机构合并后《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系列的质量管理文件,并且在具体工作中按照新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进行试运行,通过运行不断修订和完善,现在,新的质保和安全体系已基本成熟。
坚持以人为本,通过业务学习、外出培训等方式全面提高检验检测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今年上半年,我所先后派出人参加了国家、省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和检验员资格培训班期,通过培训考核,先后有人通过了、探伤资格,人通过了锅炉检验员资格,人参加了全国电站锅炉高级培训班,检验工作质量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
加大检验仪器设备等资源建设的投入,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可靠。上半年,我所投入万元购置了空气压缩机,投入万余元装修了新的办公场所,预算投入的万余元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和电教化设备也在陆续到位。先进的仪器设备为我所的检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整洁的办公环境、热情的服务为前来我所联系业务的客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狠抓定检率,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事关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局,为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我们从提高定检率入手,通过突重点、攻难点等方式,加大检验检测力度,把检验检测工作覆盖到每个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确保安全生产。
我们把人员密集区的锅炉、电梯、易燃易爆介质和剧毒介质的压力容器作为重点特种设备,把电厂、商场、学校、化工生产企业和药厂等使用单位作为重点监控目标,动态管理,确保在检验周期内及时检验,严把检验质量关。对检验中发现的设备隐患及时发检验意见通知书,督促其进行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格及不认真落实整改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时报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处理。同时,我们还定期不定期的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其安全运行。
我们把那些领导安全意识差、不认真落实检验工作、人为检验与不检验无所谓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作为工作的难点,通过发催检通知单,积极宣传特种设备监督与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检查、稽查机构配合等方式,让使用单位真正体会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必要性,领略到国家队特种设备监督与管理的严肃性。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绝大多数对检验工作有抵触情绪的使用单位落实了检验工作,确保了再用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针对特种设备定检率不高的问题,我们在月份组织专门力量对未检的特种设备进行突击检验。我们的检验人员根据检验工作的种类,按南四县一区和北四县一区兵分八个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所里组织专人及时从特种设备金质管理系统列出未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的具体数量,合理调度检验工作。同时,把检验数据及时录入金质管理系统,确保定检率的提高。
今年上半年,我所和交通部门联合,开展了对危化品车的专项检验工作,通过检验消除了事故隐患,确保了安全运行。同时我们还积极把检验工作往外地拓展,我所受理了济宁有关部门委托的无缝钢瓶的检验,容器一室受理了江苏丰县压力容器的检验工作,不仅增加了业务收入,而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往往与操作原创文秘网站:文秘知音人员的违章操作存有很大的关系,有些甚至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为提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安全操作技能,我们认真开展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上半年,我们共培训各类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余人,有效地减少了特种设备的违章作业。
通过以上做法,收到了显著的效果。今年上半年,我所共完成锅炉定期检验台,产品监检台,安装监检台;完成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台,产品监检台,安装监检台;检验液化汽罐车辆;检验危险化学品车辆部;检验无缝钢瓶、液化气钢瓶只;检验压力管道米;校验安全阀只;评审充装机构个;电梯定期检验台,验收检验台;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台,验收检验台;厂内机动车辆检验辆。特种设备的定检率为,其中重要特种设备的定检率为。截至月日,上半年总计收入万元,是去年同期的倍。有力的确保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平安菏泽”的建设。
三、以热情服务促行风建设,树立特检机构新形象。
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深入开展行风建设年活动,我所人员清醒地认识到,特检机构只有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广大使用单位,才能一步步发展壮大。为此,我们开展了广泛的为使用单位服务活动,是热情服务渗透到检验工作的各个环节。
锻造铁的作风,规范服务行为。特检技术人员通过特检工作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的大小,靠是否树立了亲和力的特检形象来规范检验工作行为。积极开展“微笑服务、高效服务、主动服务”彻底摈弃过去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现象。
苦练内功,提升服务经济的能力和手段。我们以“科技强检、人才兴检”为目标,在强化特检人员专业知识充实,提升人力资源素质;改善设备,提升特检机构的资质和设备仪器现代化水平,扩大检测项目覆盖率,提供人力资源支撑上下功夫,为服务地方经济提供支撑平台。
检验检测机构工作计划(优秀18篇)篇五
门检定或自检自校合格后才能使用,并建立仪器台帐。
2、凡新到仪器、设备必须由有关专业人员、采购人员、仪器设备保。
管员共同开箱,检查设备是否完好,若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向供货。
单位提出质询和索赔。有关手续由采购人员负责办理,经检查完好。
合格、试运行正常后办理登记手续存档。
3、仪器、设备的管理由仪器保管员管理,进行保养管和维护。
4、使用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使用仪器的使用方法,使用仪器前先检查仪器是否完好正常,按操作规程使用后进行使用登记,使用完后做好仪器的清洁工作,并按要求定期进行仪器保养及维护。
5、仪器、设备的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是本室经培训考核取证后的检测。
人员,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使用试验检测设备。试验检测。
设备不得随意挪作它用;
6、计量仪器、设备必须按周期进行检定,经计量检定合格的设备方。
可投入试验检测工作。所有设备应按管理要求分别贴合格、准用、停用封存等专用标志。
关专业人员验收后许方可投入运行,凡计量仪器、仪表不得擅自拆。
修,修理后必须经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仪器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及必要的维护清洁工作。
二、负责按仪器、设备的管理要求对计量仪器、仪表根据检定周期。
提出检定申请报告。
三、具体办理计量检定手续及有关工作。
四、根据国家计量法有关规定监督计量工作的执行情况,不发放不。
合计量规定的仪器、设备。
五、负责执行和办理计量仪器设备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六、负责仪器、设备的帐务管理,填报上级下达的有关报表。
七、对《仪器、设备管理制定》负责。
八、负责组织新购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
九、负责仪器设备的三色标识的管理工作。
十、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现场检测工作管理制度。
(1)现场检测项目实施前,应组织检测项目有关人员共同研究设计文件、图纸、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通知被检单位,以便于配合。
(2)现场检测的方法、布点、抽样值必须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国家、行业和地方技术标准与规程。
(3)检测所用仪器、设备必须是通过计量检定合格的设备。计量精度与量程必须满足项目允许公差要求。
(4)参加现场检测的人员必须在检测过程中严格按各岗位的有关操作程序和规定进行,认真负责、一丝不苟、踏踏实实工作。
(5)检测仪器的安装、调试必须严格按仪器技术说明要求进行。检测过程中若发现仪器、设备、被检工程构造物有异常应立即向技术负责人报告,并及时作出处理。
(6)现场检测工作应有指定安全员负责安全,凡登高作业、架设临时电源线等必须两人以上方可进行。持续时间长的工作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现场仪器、设备物资的保卫工作。
(7)检测工作应按规定记录表格认真填写完整、不得随意更改,现场数据应在现场完成审核工作,各种检测记录要有检测、计算、复核、负责人签名。
(8)检测过程中发生停电、电压不稳、电磁干扰等三角形故障情况,应立即停止试验、可重复性试验项目,应重新检测,不可重复的应重新取样制作试件。需要温度稳定的现场检测项目宜在晚上进行。
(9)试验检测技术数据、图表经试验室主任审核后签发试验检测报告。
1)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
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严格依据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认真执行检验检测任务。正确使。
用、维护和保管本岗位用于检验检测的设备,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
性能和现时有效的受控状况;
4)对检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正确性和报告所给出信息的完整性负。
责;
5)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允许外单位人员察看原始记录和检验检测。
报告;
6)不准私自为外单位和他人做试验;
7)试验场所保持清洁、整齐,做到工完场清;
8)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外界干扰,对客户的技术资料、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
一、现场取样人员应熟悉各种相关产品的验收规则,并熟悉各种相。
关产品的取样工具、部位、数量及步骤以及材料的分批规定。
二、取样人应根据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取样,对样品的大小、数量、取样部位、是否有代表性进行确认。
三、现场取样须在监理人员旁站或经监理同意的条件下进行。取样。
应严肃认真,不受行政干预,也不受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及各种关。
系的影响,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四、必须按规定频率、规定方法取样。
五、样品的包装和运输应能避免散失和防止污染,并避免试样性能。
产生变化,并附卡片标明试样编号、产地、规格、等级或标号、重。
量、要求检验项目和取样方法(施工日期)等。
检验检测机构工作计划(优秀18篇)篇六
春去冬来,寒暑更替,转眼之间,2021年已经悄然走到尽头,我们又将迈入一个暂新的年头,回首即将成为过去的__年,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质量部全体工作人员,团结一致,奋发拼搏,克服了种种困难,确保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及后续的发展,一年来质量部在困境中谋发展,在挑战中寻找机遇,各项工作中实现了新的突破,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__年质量部主要工作回顾。
__年是公司非常不平凡的一年,是难忘的一年,也是质量部面临工作任务最为繁重和艰巨的一年,在公司领导正确的领导下,质量部全体工作人员围绕着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和产品质量为中心,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积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职责,努力提高监管和技术服务能力,为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和生产质量管理制度的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生产质量监管和服务明显取得了名显的成效。
二、当前质量部存在的问题。
质量管理部门是公司的核心部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赋予其独立的质量否决权,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由于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影响了其职能的充分发挥,总体表现如下:
(一)机构改革和能力建设人处于发展和完善的初步阶段。
公司刚刚通过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但要真正从思想上更新传统管理的旧观念、接受和领会并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新观念,依然是今后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因为工作的标准化、程序化一方面需要员工主动自觉的完成,另一方面需要外在管理制度的约束,以规范其行为。目前质量监管能力、技术服务水平、研发创新能力都与同行业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体制机制改革和能力建设人处于不断摸索和完善的初级阶段。
(二)管理全限的微弱,缺乏活力。
质量管理是公司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监管责任重大,是公司职能发挥和技术支撑的关键部门,但担当的责任与赋予的权力不对等,重义务、轻权利的管理模式,明显影响了工作效率。
(三)人员整体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
公司对检验员的操作技能和整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们的检验员还需进一步提高操作技能和自身素质。工作人员实战经验不足,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独立判断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工作创新能力缺乏。
(四)独立履行质量否决权不到位。
公司对质量管理部的监管工作支持不够,偶有只考虑公司眼前经济效益而放弃质量原则,使质量管理部的日常监管中存在漏洞而倾与形式。
三、__年的重点工作。
(一)提高质量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
一是建立定期学习培训机制,提高检验员的;二是继续稳定质量检验人员的队伍,使其严把产品及物料检验质量关,杜绝不合格物料投入生产和不合格中间产品流入下道工序,防止不合格产品出厂销售。
(二)加强监督管理。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法》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加大对生产过程中的日常监督检查的力度,督促和监督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组织生产,加强各采购、生产、检验和销售环节的质量控制,把质量管理落实到实处,确保产品质量。
(三)坚持gmp的培训,为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提高员工素质发挥作用。
质量管理工作使命关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公司正确领导和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进一步振奋精神,团结一致,以更加良好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更加快捷的工作效率,把好产品质量关,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和推动公司的创业发挥更大的作用和作出新贡献。
检验检测机构工作计划(优秀18篇)篇七
年度质量控制计划。
1、实验室全体人员认真系统学习《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等体系文件,做好新增工作的岗前培训,严格按照质量手册和程序规定要求完成检测任务;集中举办国家新颁布有关实验室检验标准的宣贯和地方实验室检测规范等业务培训学习;聘请有关仪器厂家技术人员讲解仪器使用方法,并进行现场操作演示,进一步提高检测人员技术操作水平。
2、按照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维护规定和计划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并做好记录,对实验室环境进行监控并记录。
3、质量监督员对实验室的日常检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督仪器设备、试剂药品、检测过程、报告记录等是否符合要求,对不符合工作进行控制并及时予以纠正。
系和技术活动进行管理评审,对管理体系进行必要的改进完善,以确保其持续适用和有效。
5、仪器管理员按计划于对仪器设备进行送检,并定期自校和做好期间核查。
积极参加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上级单位举办的能力验证、比对试验和考核活动。
三、
结果质量控制。
1、定期采用下列方式监控检测结果的有效性:
(1)进行盲样考核:当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盲样考核时,检测结果在证书标示值及其不确定度范围内为合格。
(2)参加一至两次实验室间的比对或能力验证:当实验室之间或能力比对时,2个同等条件实验室各自测定的平均值间的绝对差值不得大于方法规定的2次重复测定结果间的值,否则为不合格。(3)使用相同或不同方法进行具体项目的重复检测:当进行仪器比对时,对2/多台仪器测定的2/多组结果进行统计学分析,当2/多组结果间无显著性差异,为合格。
(4)进行留样检测或再校准:当进行留样再测时,前后2次测定结果绝对差值不得大于方法规定的2次重复测定结果间的值,否则为不合格最新实验室质量控制计划工作计划。实验室在12月对全年内质量控制情况作出评审,评审结论及资料由质量管理部归档。(5)做好同一样品的人员比对:当进行人员比对时,2人各自测定的平均值间的绝对差值不得大于方法规定的2次重复测定结果间的值,否则为不合格。
(6)定期采用标准物质对仪器进行标定和校验。(7)分析一个样品不同特性的相关性。
2、运用统计技术对测量结果进行分析,对异常值进行判断和处理。当发现质量控制数据将要超出预先确定的判断依据时,应采取有计划的纠正措施,防止报告错误的结果。
编制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检验检测机构工作计划(优秀18篇)篇八
12098份,抽检报告共2048。
52018年工作情况简份,总计32583份检测报告。本人作为技术中心主任,现将。
12098份,抽检报告共20485份,总。
1倍。在技术中心整体人员数量变化不大的情况下,这无疑是我们工作效率提高的表现。这一年,由于人员任务的合理配置,在保证报告质量的基础上,大大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二、个人学习方面1、继续加强自身学习2018年,有公司安排先后参加了“白酒品酒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评茶员国家职业技能培训”、“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及抽样人员培训班”、“食品标签不合格经典案例解析及恶意投诉应对技巧”、“服务员认证培训”。
300余份,其中有一部分是在审核报告不严谨导致的,也有是因为和客户沟通不及时,标准理解不透彻等原因引起的,这或多或少的给客户造成了一定的麻烦,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形象。例如,我们出具的面包中双乙酸钠不合格的检测报告,就是因为我没有考虑到带入原则,导致了客户的质疑;还例如出具的速冻食品中微生物不合格的报告中,抽检样品数量不足,无法满足微生物检测的问题,这也是我们报告审核中没有发现这个问题,导致了比较严重的后果,等等,但在发现问题后我们也积极配合公司其它部门的工作,积极与客户沟通,最终给了客户满意的解决方案。虽然最终也得到了客户的理解,但今后的工作中必须加强管理,杜绝因不细心,标准理解不足、审核不到位等自身原因,导致的报告错误。
2019年,随着公司整体结构的变化,技术中心将会并入检测室,这也公司更好发展的一个选择,虽然技术中心不复存在,但在技术中心工作的这段工作经历,会对我今后的职业生涯有重要的正面影响,我本人的工作也将会做出较大的调整,这对我来说是一个机遇,同时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面对一个不熟悉工作内容,更要去我要去不断的去学习,去挑战我会一步一个脚印,踏实的面对挑战。
3。
等
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检验检测机构工作计划(优秀18篇)篇九
检验检测认证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质量安全、促进产业发展、维护群众利益等具有重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检验检测认证的需求日益增长,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但我国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尚处于发展初期,缺乏政府统一有效的监管,规模普遍偏小,布局结构分散,重复建设严重,体制机制僵化,行业壁垒较多,条块分割明显,服务品牌匮乏,国际化程度不高,难以适应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迫切需要通过整合做强做大,提升核心竞争力,激发市场活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业快速发展,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提质增效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科学界定国有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功能定位,大力推进整合,优化布局结构,创新体制机制,转变发展方式,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推动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业做强做大。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充分整合资源,减少重复建设,努力实现信息共享、结果互认。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政府部门要强化制订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引导职责,逐步与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脱钩。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转企改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条件成熟的先行整合,暂不具备条件的逐步推进,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平稳过渡。
——坚持分业推进、分级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所属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工作,提出本行业相关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此基础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工作。
到2015年,基本完成事业单位性质的机构整合,转企改制工作基本到位,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相关政策法规比较完善,进一步做强做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到2020年,建立起定位明晰、治理完善、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布局合理、实力雄厚、公正可信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体系,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检验检测认证集团。
各地区、各部门要摸清底数,认真清理现有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对职能萎缩、规模较小、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机构予以撤销。在此基础上,从三个方面推进整合工作。一是结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明确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功能定位,推进部门或行业内部整合;二是推进具备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行政部门脱钩、转企改制;三是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整合,支持、鼓励并购重组,做强做大。
(一)推进部门和系统内整合。
1.整合质检总局所属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及直属检验检疫局所属31个评审中心,整体转企改制,并入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质检总局负责。2014年3月底前提出方案,2014年6月底前完成)。
2.整合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相关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对同一地域内的机构实行综合设置。(质检总局负责。2014年3月底前提出方案,2014年6月底前完成)。
3.开展特种设备行业检验检测机构纵向整合试点,推进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以资产为纽带的纵向整合,建立专业检验检测集团;鼓励以资产为纽带的省内整合、跨省整合。(质检总局负责。2014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2017年底前完成)。
4.按电子信息、通信、软件等产品类别分步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整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2014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2015年底前完成)。
5.按公路、水路行业专业领域类别分步推进交通运输部所属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整合。(交通运输部负责。2014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2015年底前完成)。
6.整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归口指导的国家级建筑工程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2014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2015年底前完成)。
7.按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农业机械、转基因安全、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投入品等业务门类整合农业部所属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农业部负责。2014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2015年底前完成)。
8.统筹研究国资委联系的行业协会所属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问题,结合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稳步推进。推动行业协会所属认证机构转企改制。(国资委负责。2014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2015年底前完成)。
9.整合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认证资源,组建国家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2014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2015年底前完成)。
10.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要求,指导地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工作。(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2014年底前完成)。
11.按电力、石油、煤炭等类别,分类研究推进能源行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整合,推动组建专业覆盖面广、竞争能力强、公正独立的检验检测认证企业。(能源局、国资委负责。2014年8月底前提出方案,2015年底前完成)。
12.整合烟草系统检验检测认证资源。(烟草局负责。2014年底前提出方案,2016年6月底前完成)。
13.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粮食局分别负责研究提出本行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指导意见。(2014年底前完成)。
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林业局、中科院、地震局、气象局、国防科工局、海洋局、测绘地信局、铁路局、供销合作总社等其他部门和行业,有业务相同或相近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研究提出本部门、本系统所属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意见。(各相关部门分别负责。2014年8月底前完成)。
(二)推进跨部门、跨行业整合。
对事关国计民生、分属于不同部门的相同产品的检验检测认证职能进行整合。鼓励条件成熟的领域或产品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的整合。(中央编办、质检总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三)推进跨地区整合。
加强地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布局规划,省级政府部门所属相关机构加大整合力度,整合同城同类机构,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组建大型综合性混合所有制检验检测集团。整合不同市(地)相关机构,整合市和市辖区同类机构,逐步发展区域性综合检验检测机构。县(市)检验检测机构原则上整合为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重复建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四)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体制。
要科学规划机构设置,完善标准体系,加大监督力度,逐步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今后,除特别需要外,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再直接举办一般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创新整合后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管理体制。推动建立外部评价、约束机制,建立和完善理事会、董事会等多种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人自主权。(中央编办、质检总局会同相关行业部门负责)。
(五)清理相关政策法规,有序开放市场。
清理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不利于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健康发展的规定,减少检验检测认证项目的行政许可,有序开放检验检测认证市场,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认证业务,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营造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资质认定办法,避免重复资质认定,科学设置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资质审批事项。(质检总局、法制办、中央编办会同相关行业部门负责)。
(六)研究完善产业、财税、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等配套政策。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及配套文件,对事业单位转企在财税、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等方面政策已作了明确规定,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整合工作涉及的共性问题,妥善提出处理意见,为加强人才培养、做强做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提供政策支撑。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有关要求,在实施国家高技术服务业研发及产业化专项中,推动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鼓励同一专业领域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组建技术联盟,组建综合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提升重点领域检验检测认证能力。鼓励开展试点探索,加强对整合试点单位的政策扶持。(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质检总局等部门负责)。
四、组织实施。
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是国务院明确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定方案,确保落到实处。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法制办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指导协调,督促工作进展。中央部门间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由中央编办统筹协调。检验检测认证业务的整合和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做强做大,由质检总局统筹协调。
各主管部门及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保证人员队伍稳定。要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好清产核资、资产审计、产权移交等工作,严禁弄虚作假、瞒报漏报,严禁转移、转卖、转借、私分或以其他方式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确保整合工作稳妥有序进行。
检验检测机构工作计划(优秀18篇)篇十
还在找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吗,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1.1为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本准则。
1.3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本评审准则基础上,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评审准则一并作为评审依据。
gb/t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
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
gb/t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gb/t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gb19489《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gb/t22576《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
jjf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3.1资质认定。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4.1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1.1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4.1.2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
4.1.3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4.1.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单位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4.1.5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4.2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2.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或录用关系,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
4.2.2检验检测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中的领导作用和承诺: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管理体系要求融入检验检测的全过程;确保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提升客户满意度;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4.2.3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全面负责技术运作;质量负责人应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4.2.4检验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并经资质认定部门批准。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4.2.5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抽样、操作设备、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以及提出意见和解释的人员,依据相应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进行能力确认并持证上岗。应由熟悉检验检测目的、程序、方法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实习员工进行监督。
4.2.6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培训程序,确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并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培训计划应适应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
4.2.7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技术人员的相关资格、能力确认、授权、教育、培训和监督的记录,并包含授权和能力确认的日期。
4.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4.3.1检验检测机构应具有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场所,包括固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或多个地点的场所。
4.3.2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其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在固定场所以外进行检验检测或抽样时,应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以确保环境条件满足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要求。
4.3.3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或环境条件影响检验检测结果时,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当环境条件不利于检验检测的开展时,应停止检验检测活动。
4.3.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场所的内务管理程序,该程序应考虑安全和环境的因素。检验检测机构应将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应采取措施以防止干扰或者交叉污染,对影响检验检测质量的区域的使用和进入加以控制,并根据特定情况确定控制的范围。
4.4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4.4.1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满足检验检测(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要求的设备和设施。用于检验检测的设施,应有利于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检验检测机构使用非本机构的设备时,应确保满足本准则要求。
4.4.2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设备和设施管理程序,以确保设备和设施的配置、维护和使用满足检验检测工作要求。
4.4.3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检验检测结果、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等辅助测量设备有计划地实施检定或校准。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采用检定或校准等方式,以确认其是否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并标识其状态。
针对校准结果产生的修正信息,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在其检测结果及相关记录中加以利用并备份和更新。检验检测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应得到保护,以避免出现致使检验检测结果失效的调整。检验检测机构的参考标准应满足溯源要求。无法溯源到国家或国际测量标准时,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检验检测结果相关性或准确性的证据。
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检定或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
4.4.4检验检测机构应保存对检验检测具有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的记录。用于检验检测并对结果有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如可能,应加以唯一性标识。检验检测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并对其进行正常维护。若设备脱离了检验检测机构的直接控制,应确保该设备返回后,在使用前对其功能和检定、校准状态进行核查。
4.4.5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异常时,检验检测机构应采取相应措施,如停止使用、隔离或加贴停用标签、标记,直至修复并通过检定、校准或核查表明设备能正常工作为止。应核查这些缺陷或超出规定限度对以前检验检测结果的影响。
4.4.6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标准物质管理程序。可能时,标准物质应溯源到si单位或有证标准物质。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程序对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
4.5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4.5.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应将其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指导书制订成文件,管理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获取、理解、执行。
4.5.3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控制其管理体系的内部和外部文件的程序,明确文件的批准、发布、标识、变更和废止,防止使用无效、作废的文件。
4.5.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评审客户要求、标书、
合同。
的程序。对要求、标书、合同的偏离、变更应征得客户同意并通知相关人员。
4.5.5检验检测机构需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分包给依法取得资质认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体现分包项目,并予以标注。
4.5.6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选择和购买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的程序。明确服务、供应品、试剂、消耗材料的购买、验收、存储的要求,并保存对供应商的评价记录和合格供应商名单。
4.5.7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服务客户的程序。保持与客户沟通,跟踪对客户需求的满足,以及允许客户或其代表合理进入为其检验检测的相关区域观察。
4.5.8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处理投诉的程序。明确对投诉的接收、确认、调查和处理职责,并采取回避措施。
4.5.9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出现不符合的处理程序,明确对不符合的评价、决定不符合是否可接受、纠正不符合、批准恢复被停止的工作的责任和权力。必要时,通知客户并取消工作。该程序包含检验检测前中后全过程。
4.5.10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在识别出不符合时,采取纠正措施的程序;当发现潜在不符合时,应采取预防措施。检验检测机构应通过实施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应用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措施、预防措施、管理评审来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4.5.1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记录管理程序,确保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留和处置符合要求。
4.5.12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程序,以便验证其运作是否符合管理体系和本准则的要求,管理体系是否得到有效的实施和保持。内部审核通常每年一次,由质量负责人策划内审并制定审核方案。内审员须经过培训,具备相应资格,内审员应独立于被审核的活动。检验检测机构应:
b)规定每次审核的审核准则和范围;。
c)选择审核员并实施审核;。
d)确保将审核结果报告给相关管理者;。
e)及时采取适当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f)保留形成文件的信息,作为实施审核方案以及做出审核结果的证据。
4.5.13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管理评审的程序。管理评审通常12个月一次,由最高管理者负责。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管理评审后,得出的相应变更或改进措施予以实施,确保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应保留管理评审的记录。管理评审输入应包括以下信息:
a)以往管理评审所采取措施的情况;。
b)与管理体系相关的内外部因素的变化;。
c)客户满意度、投诉和相关方的反馈;。
d)质量目标实现程度;。
e)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
f)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
g)内外部审核的结果;。
h)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j)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
k)资源的充分性;。
l)应对风险和机遇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m)改进建议;。
n)其他相关因素,如质量控制活动、员工培训。
管理评审输出应包括以下内容:
a)改进措施;。
b)管理体系所需的变更;。
c)资源需求。
4.5.1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方法控制程序。检验检测方法包括标准方法、非标准方法(含自制方法)。应优先使用标准方法,并确保使用标准的有效版本。在使用标准方法前,应进行证实。在使用非标准方法(含自制方法)前,应进行确认。检验检测机构应跟踪方法的变化,并重新进行证实或确认。必要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制定作业指导书。如确需方法偏离,应有文件规定,经技术判断和批准,并征得客户同意。当客户建议的方法不适合或已过期时,应通知客户。
非标准方法(含自制方法)的使用,应事先征得客户同意,并告知客户相关方法可能存在的风险。需要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开发自制方法控制程序,自制方法应经确认。
4.5.15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需要建立和保持应用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程序。
4.5.16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媒介上的数据予以保护,应对计算和数据转移进行系统和适当地检查。当利用计算机或自动化设备对检验检测数据进行采集、处理、记录、报告、存储或检索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数据完整性和安全性的程序。自行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应形成文件,使用前确认其适用性,并进行定期、改变或升级后的再确认。维护计算机和自动设备以确保其功能正常。
4.5.17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抽样控制程序。抽样计划应根据适当的统计方法制定,抽样应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当客户对抽样程序有偏离的要求时,应予以详细记录,同时告知相关人员。
4.5.18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样品管理程序,以保护样品的完整性并为客户保密。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样品的标识系统,并在检验检测整个期间保留该标识。在接收样品时,应记录样品的异常情况或记录对检验检测方法的偏离。样品在运输、接收、制备、处置、存储过程中应予以控制和记录。当样品需要存放或养护时,应保持、监控和记录环境条件。
4.5.19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质量控制程序,定期参加能力验证或机构之间比对。通过分析质量控制的数据,当发现偏离预先判据时,应采取有计划的措施来纠正出现的问题,防止出现错误的结果。质量控制应有适当的方法和计划并加以评价。
4.5.20检验检测机构应准确、清晰、明确、客观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并符合检验检测方法的规定。结果通常应以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形式发出。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a)标题;。
b)标注资质认定标志,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适用时);。
c)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和地址,检验检测的地点(如果与检验检测机构的地址不同);。
e)客户的名称和地址(适用时);。
g)检验检测样品的状态描述和标识;。
k)检验检测结果的测量单位(适用时);。
l)检验检测机构接受委托送检的,其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仅证明所检验检测样品的符合性情况。
4.5.21当需对检验检测结果进行说明时,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a)对检验检测方法的偏离、增加或删减,以及特定检验检测条件的信息,如环境条件;。
b)适用时,给出符合(或不符合)要求或规范的声明;。
d)适用且需要时,提出意见和解释;。
e)特定检验检测方法或客户所要求的附加信息。
4.5.22当检验检测机构从事抽样检验检测时,应有完整、充分的信息支撑其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4.5.23当需要对报告或证书做出意见和解释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将意见和解释的依据形成文件。意见和解释应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清晰标注。
4.5.24当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包含了由分包方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时,这些结果应予以清晰标明。
4.5.25当用电话、传真或其他电子或电磁方式传送检验检测结果时,应满足本准则对数据控制的要求。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格式应设计为适用于所进行的各种检验检测类型,并尽量减小产生误解或误用的可能性。
4.5.26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签发后,若有更正或增补应予以记录。修订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标明所代替的报告或证书,并注以唯一性标识。
4.5.27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或证书归档留存,保证其具有可追溯性。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或证书的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
4.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特定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符合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技术规范,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的评审补充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工作计划(优秀18篇)篇十一
内审检查表内审员负责内审范围内审时间准则条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1组织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1)机构建立的文件。
(2)是否有公正性声明(3)是否有承诺。
4.1.1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检验检测机构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查(1)本中心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以及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检测设施情况;
4.1.3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查(1)机构地位、通讯。
(2)是否有不在一地的工作场所。
4.1.4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和管理结构、所在法人单位中的地位,以及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查本所的人员配备情况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人数是否适应(专业和管理)。
准则条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1.5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单位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潜在的利益冲突查(1)检查手册中公正性声明和承诺的内容是否响应规定。
(2)检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遵守和履行声明和承诺的情况。
(3)查客户的投诉和申诉记录。
4.1.6检验检测机构为其工作开展需要,可在其内部设立专门的技术委员会查(1)手册是否有保密的内容。
(2)是否有相应的程序文件规定。
(3)从样品接受、登记管理查客户的保密要求(4)检查检测活动中保密控制措施和实际情况。
准则条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2管理体系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查(1)管理层是否组织建立了本所质量管理体系。从组织机构、职责和过程和资源等方面。
(2)本所是否制定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等文件,文件的完整性如何,是否缺项。
(3)机构负责人是否组织学习,宣贯了体系文件,各负责人员是否熟悉、理解文件,实施情况如何,审核时查,相应学习、宣贯记录和现场提问有关人员。
4.2.1文件控制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确保人员的录用、培训、管理等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人员理解他们工作的重要性和相关性,明确实现管理体系质量目标的职责查(1)是否建立文件控制程序文件。
(2文件是否按规定有编制、审核、批准。
(3)文件的受控标识。
(4)文件的发放、保管等是否按规定去做了。对本所的所有文件,包括外来文件全部进行检查。
4.2.2检测分包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
查(1)本中心手册等文件是否有份报的内容和描述。
(2)分包的文件内容是否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3)本中心是否有分包项目、分包协议等。
准则条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2.3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检验检测机构有措施确保其管理层和员工,不受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查(1)是否有服务和供应品控制的程序文件。
(2)是否建立合格服务和供应商名单。
(3)是否保存合格服务、供应商评价,资质证明材料。从办公室处查询。
4.2.4合同评审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者应建立和保持相应程序,以确定其检验检测人员教育、培训和技能的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培训计划应与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并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应经与其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教育、培训,并有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验,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要求工作。应由熟悉检验检测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在培员工,进行监督。
查(1)手册中是否有评审客户要求的描述。
(2)是否有相应的程序文件规定。
(3)业务室接受客户委托等方面查看实施的实际情况。
4.2.5申诉和投诉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所有从事抽样、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提出意见和解释以及操作设备等工作的人员,按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经验、技能进行资格确认并持证上岗。
查(1)手册是否制定了申诉和投诉控制程序文件。
(2)受理客户申诉和投诉的职责是否明确。
(3)办公室是否保存好申诉和投诉记录,处理结果是否合理及时,客户是否满意。
准则条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2.6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实施、保持、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应规定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所有技术人员的相关授权、能力、教育、资格、培训、技能、经验和监督的记录,并包含授权、能力确认的日期。
查(1)手册中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描述内容是否清楚。
(2)是否制定了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和相应程序文件。
(3)查看对发现不符合工作是否按文件去实施。
4.2.7内部审核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工作人员建立劳动关系、聘用关系、录用关系。对与检验检测有关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关键支持人员,应保留其当前工作的描述。
查(1)是否有内审管理程序文件。
(2)是否制定了年度内审计划。
(3)是否对所有要素和质量活动进行了审核。
(4)内审员是否经审核具有内审员资格证书。
(5)内审员审核范围是否独立于被审核的工作。
4.2.8评审管理检验检测机构相关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关键支持人员的工作描述可用多种方式规定查(1)是否制定了管理评审的程序文件。
(2)是否制定了评审管理的计划。
(3)上一次评审的质量记录是否完整,符合要求。
应授权发布质量方针声明;
应提供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以及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的承诺和证据;
应将满足客户要求和法定要求的重要性传达给检验检测机构全体员工;
应确保管理体系变更时,能有效运行。
查(1)按本所检测工作项目查看本所技术、管理人员的专业和工作、经历是否适应(从文化程度、学历等方面)。
(2)是否有合同制人员和其他性质人员,是否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对关键支持人员,合同制人员是否实施监督,查看监督记录。
4.2.10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运作和提供检验检测所需的资源,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检验检测机构应有质量主管,应赋予其在任何时候使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遵循的责任和权力。质量主管应有直接渠道接触决定政策或资源的最高管理者。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查(1)从事检测人员、抽样、报告批准等人员是否有相应资格证书。
(2)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特殊产品检测的人员。
4.2.11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并经考核合格。
查(1)是否有人员培训程序文件,文件内容是否适宜。
(2)查是否有年度人员培训计划。
(3)查看人员培训实施情况记录。
4.2.12从事国家规定的特定检验检测的人员应具有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资格。
查(1)是否有培训中的人员(2)检查是否有监督记录;
抽查培训人员的检测工作记录是否符合程序规定。
准则条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查(1)所有管理人员、技术检测人员等是否建立个人技术档案。
(2)抽查技术、质量负责人及服务人员技术档案,档案项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3.1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应覆盖检验检测机构的固定设施内的场所、离开其固定设施的场所,以及在相关的临时或移动设施中进行的检验检测工作。
查(1)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的个人技术档案。
(2)是否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需经省级资质认定评审组考核)。
4.3.2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其环境条件不会使检验检测结果无效,或不会对所要求的检验检测质量产生不良影响。在检验检测机构固定设施以外的场所进行抽样、检验检测时,应予特别注意。对影响检验检测结果的设施和环境的技术要求应制定成文件。
查(1)是否是授权和依法设置的检验机构。
(2)授权签字人是否是中级职称,三年以上本专业领域。
4.3.3依据相关的规范、方法和程序要求,当影响检验检测结果质量情况时,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对诸如生物消毒、灰尘、电磁干扰、辐射、湿度、供电、温度、声级和振级等应予重视,使其适应于相关的技术活动要求。当环境条件危及到检验检测的结果时,应停止检验检测活动。
根据本所申请资质认定的检测项目,按照国家、部门标准检测依据,按产品大类,抽部分重要参数,查看设施和环境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4.3.4检验检测机构应对影响检验检测质量的区域的进入和使用加以控制,可根据其特定情况确定控制的范围。应将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采取措施以防止交叉污染。应采取措施确保实验室的良好内务,必要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
查(1)有温度等要求的检测室是否有温度等记录。
(2)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中和检测原始记录中是否有温度等记录,抽1~10份进行查看、核对(3)对照国家标准查看检测时温度等准则条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条件是否符合要求4.4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查(1)本中心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安全作业管理程序。
(2)检查分析室对可能危及安全的因素,水,电,气、高温、危险品等。
(3)检查应急的具体方案、措施是否制定了。
4.4.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安全处置、运输、存放、使用、有计划维护测量设备的程序,以确保其功能正常并防止污染或性能退化。用于检验检测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能源、照明等,应有利于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查(1)本所是否制定了保护环境的程序文件或有关规定。
(2)检查化学分析室检测过程有毒或废液的处理方法和记录。
(3)对涉及环境和健康是否制定了应急的具体措施和方案。
4.4.2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检验检测(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要求的所有抽样、测量、检验、检测的设备。对检验检测结果有重要影响的仪器的关键量或值,应制定校准计划。设备(包括用于抽样的设备)在投入服务前应进行校准或核查,以证实其能够满足检验检测的规范要求和相应标准的要求。
查(1)根据本所检测具体项目检查检测工作室场所,仪器的分布安排是否合理。
(2)对分析室进行实地观察。
4.4.3检验检测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和维护的最新版说明书(包括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有关手册)应便于检验检测有关人员取用。用于检验检测并对结果有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如可能,均应加以唯一性标识。
查(1)外人进出检测室是否有登记。
(2)是否有外人不得随意进检测室内的公示标牌。
(3)是否有安全防火、防水的设施和措施,灭火器材是否有效等。
准则条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4.4检验检测机构应保存对检验检测具有重要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的记录。
查(1)本所资质认定的检测项目是否按标准进行检测。
(2)是否制定和建立本中心检测项目所使用标准、规范的目录。
(3)是否制定了检测细则等。作业指导书(必要时)。
4.4.5曾经过载或处置不当、给出可疑结果、已显示出缺陷、超出规定限度的设备,均应停止使用。这些设备应予隔离以防误用,或加贴标签、标记以清晰表明该设备已停用,直至修复并通过校准或核查表明能正常工作为止。检验检测机构应核查这些缺陷或偏离规定极限,对先前检验检测的影响,并执行“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
查(1)对新方法的使用是否有文件规定。
(2)方法变化后,是否经过确认,查阅确认记录。
(3)对使用的标准是否经过查询,查新记录是否有。
(4)对外来文件(国家标准、部门标准、地方标准)是否有登记、发放等记录。
(5)标准、技术规范等是否有受控标识。
4.4.6检验检测机构需校准的所有设备,只要可行,应使用标签、编码或其他标识,表明其校准状态,包括上次校准的日期、再校准或失效日期。无论什么原因,若设备脱离了检验检测机构的直接控制,应确保该设备返回后,在使用前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核查,并得到满意结果。
查本中心是否在采用国际标准进行委托检测项目。一般不适用。
4.4.7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当校准产生了一组修正因子时,检验检测机构应有程序确保其所有备份(例如计算机软件中的备份)得到正确更新。检验检测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应得到保护,以避免发生致使检验检测结果失效的调整。
查本中心是否存在自制非标方法的情况。一般不适用。
准则条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4.8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对检验检测结果、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设备,包括辅助测量设备(例如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进行设备校准的计划和程序。当无法溯源到国家或国际测量标准时,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检验检测结果相关性或准确性的证据。
查(1)本中心手册和程序文件等体系文件中是否有方法偏离的描述和内容。
(2)查检测室是否有使用方法偏离的情况,可抽查10份检测报告或检测原始记录查证情况。
4.4.9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标准物质的溯源程序。可能时,标准物质应溯源到si测量单位或有证标准物质。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程序对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以维持其可信度。同时按照程序要求,安全处置、运输、存储和使用标准物质,以防止污染或损坏,确保其完整性。
查(1)本所体系文件是否有计算和数据处理的规定。
(2)是否有计算机等采集处理数据报告的程序文件。
(3)对检测室涉及计算机采集,处理数据等是否准确、完整,是否有核对记录,如用人工计算和计算机计算进行核对,或用其他方法进行核对。
4.5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查(1)仪器设备一览表的目录和检测室现场的仪器设备进行对照查实是否有缺失或不实。
(2)分类随机抽查6~10个项目,按标准的要求查实仪器设备的配备情况及标准物质的配备。
(3)对抽样和样品制备的设备进行查实。
(4)仪器设备维护计划和记录。
准则条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5.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应将其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指导书制订成文件,并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获取、理解、执行。
查(1)对仪器出现问题和情况的处置,体现文件中是否有规定。
(2)到检测室进行检查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是否有情况和问题,是否按规定处理文件。
4.5.2质量手册应包括质量方针声明、检验检测机构描述、人员职责、支持性程序、手册管理等。检验检测机构质量手册中应阐明质量方针声明,应制定管理体系总体目标,并在管理评审时予以评审。
查(1)查看本所体系文件是否有有关规定和要求。
(2)从技术负责人、检测负责人处查问是否有租用借用设备等情况。
(3)如有租用等情况,是否经批准,是否按相关程序,是否有记录等。
4.5.3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避免卷入降低其能力、公正性、判断力或运作诚信等方面的可信度的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的要求。
查(1)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上机证)是否经过相关培训。重要和大型仪器实验室是否有书面授权。
(2)上检测室现场查看检测工作。室内是否有仪器操作规程,维护的资料,文件是否受控。
4.5.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控制其管理体系的内部和外部文件的程序,包括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检验检测方法,以及通知、计划、图纸、图表、软件、规范、手册、指导书。这些文件可承载在各种载体上,可是硬拷贝或是电子媒体,也可是数字的、模拟的、摄影的或书面的形式。应明确文件的批准、发布、变更,防止使用无效、作废的文件。
查(1)查体系文件对设备档案管理是否符合准则。
(2)抽查5份大型或者重要设备检查其档案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准则条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5.5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合同的程序。对要求、标书、合同的变更、偏离应通知客户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相关人员。
(3)对小型的仪器是否也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4.5.6检验检测机构因工作量大,以及关键人员、设备设施、技术能力等原因,需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分包给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并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标注分包情况,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
查(1)对本所所有仪器设备进行查看是否“三”标志(包括标准物质)。
(2)仪器设备“三色标识”使用是否正确,逐台查看。
(3)标识的填写和黏贴是否规范一致、正确。
4.5.7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选择和购买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的程序。程序应包含有关服务、供应品、试剂、消耗材料的购买、接收、存储的要求,并保存对重要服务、供应品、试剂、消耗材料供应商的评价记录和名单。
查(1)查体系文件中是否有规定。
(2)如有脱离本所的仪器设备是否有记录;
返回时是否有检查记录。
4.5.8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服务客户的程序,应保持与客户沟通,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对客户进行检验检测服务的满意度调查。在保密的前提下,允许客户或其代表,合理进入为其检验检测的相关区域观察。
查(1)本中心是否制定了仪器设备期间核查的程序文件,内容是否合适。
(2)是否制定了年度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计划。
(3)已经期间核查的仪器设备是否有作业指导书;
是否有相应的记录,期间核查的仪器设备是否进行了合理处置。
4.5.9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处理投诉和申诉的程序。明确对投诉和申诉的接收、确认、调查和处理职责,并采取回避措施。
查本中心的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证书。对有修正因素的仪器抽取检测原始记录,核对是否使用了修正因素。
准则条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5.10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出现不符合工作的处理程序。明确对不符合工作的评价、决定不符合工作是否可接受、纠正不符合工作、批准恢复被停止的不符合工作的责任和权力。必要时,通知客户并取消不符合工作。
查(1)检查检测本所是否使用未定型的专用设备。
(2)如有专用检测设备,检查是否经验证和记录。
4.5.1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在识别出不符合工作时、在管理体系或技术运作中出现对政策和程序偏离时,采取纠正措施的程序。应分析原因,确定纠正措施,对纠正措施予以监控。必要时,可进行内部审核。
查(1)是否制定了年度仪器设备总体要求;
实施情况如何。
(2)是否绘制了仪器设备量值传递框图,是否绘制正确。
4.5.12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识别潜在的不符合原因和改进,所采取预防措施的程序。应制定、执行和监控这些措施计划,以减少类似不符合情况的发生并借机改进,预防措施程序应包括措施的启动和控制。
查(1)检查本所仪器设备是否存在不能溯源的。
(2)不能溯源的仪器设备是否进行了相应的比对、能力验证,是否有记录等。
4.5.13检验检测机构应通过实施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应用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内部审核、管理评审来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查(1)是否制定了年度仪器设备周期检定计划,不应有漏失。
(2)使用仪器设备之前,是否进行了检定、校准,可抽5台仪器进行查证。
4.5.1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识别、收集、索引、存取、存档、存放、维护和清理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的程序。质量记录应包括内部审核报告和管理评审报告以及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记录。技术记录应包括原始观察、导出数据和建立审核路径有关信息的记录、校准记录、员工记录、发出的每份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副本。
查(1)检查本中心是否有参考标准。
(2)如有参考标准,测量标准是否经过校准,同时不能用作他用。
准则条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5.15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程序,以便验证其运作是否符合管理体系和本准则的要求。内部审核通常每年一次,由质量主管负责策划内审并制定审核方案,审核应涉及全部要素,包括检验检测活动。审核员须经过培训,具备相应资格,审核员通常应独立于被审核的活动。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应采取纠正措施,并验证其有效性。
查(1)检查本中心应使用的标准物质目录台账。
(2)本所自制标定的标准溶液目录及其配制,标定记录。
(3)对无证标准物质是否进行了比对,是否存记录。
4.5.16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管理评审的程序。管理评审通常12个月一次,由最高管理者负责。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管理评审后,得出的相应变更或改进措施予以实施。应保留管理评审的记录,确保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查(1)年度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计划是否包括了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
(2)检查参考标准、标准物质核查的方法、记录及处理。
4.5.17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使用适合的检验检测方法和方法确认的程序,包括被检验检测物品的抽样、处理、运输、存储和准备。适当时,还应包括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和分析检验检测数据的统计技术。检验检测方法包括标准方法、非标准方法和检验检测机构制定的方法。
查(1)检查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的来源是否存在损坏和污染情况。
(2)检查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的领用、使用记录等;
保存的情况,是否有污染或者其他情况发生;
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4.5.17.1如果缺少指导书可能影响检验检测结果,检验检测机构应制定指导书。对检验检测方法的偏离,须在该偏离已有文件规定、经技术判断、经批准和客户接受的情况下才允许发生。
检查本中心是否制定了样品管理控制程序文件、内容是否有缺失等情况。
准则条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5.17.2检验检测机构应采用满足客户需求,并满足检验检测要求的方法,包括抽样的方法。应优先使用以国际、区域或国家标准形式发布的方法,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使用标准的有效版本。必要时,应采用附加细则对标准加以说明,以确保应用的一致性。
样品的传递、处置管理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
(2)对抽样标准无规定的,是否有抽样计划。
(3)在抽样过程中要对有关因素进行控制(包括场所环境、抽取方法等)查实抽样记录。
4.5.17.3检验检测机构为其需要,自己制定检验检测方法的过程应有计划性,并应指定资深的、有资格的人员进行。提出的计划应随着制定方法工作的推进予以更新,并确保有关人员之间能有效沟通。当使用非标准方法时,应遵守与客户达成的协议,且应包括对客户要求的清晰说明及检验检测的目的,所制定的非标准方法在使用前应经确认。
查(1)本所体系文件关于抽样的有关文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2)在业务室抽查5份由本所抽样人员进行抽样的记录,是否符合准则和本所文件要求;
记录是否完整。
4.5.17.4无规定的方法和程序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开发特定的检验检测方法的程序。如果检验检测机构认为客户建议的检验检测方法不适当时,应通知客户。
查(1)本所抽样人员是否存在客户要求的抽样偏离,是否有记录。
(2)对抽样计划的偏离查问样品的受理人员和检测人员是否清楚和了解。
4.5.17.5方法确认是通过检查并提供客观证据,判定检验检测方法是否满足预定用途或所用领域的需要。检验检测机构应记录确认的过程、确认的结果、该方法是否适合预期用途的结论。
上办公室随机抽取和检查不同类型5种产品的样品接收记录,是否有记录,记录是否完整、具体、并对照样品实物查看。
准则条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5.18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应用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程序。应对计算和数据转移进行系统和适当地检查。
查(1)查阅本所文件是否有样品唯一性标识和状态标识的规定,规定是否实用、合适。
(2)在样品存放室和检测室各抽取6种样品,查看样品的登记台帐和样品唯一编号和状态标识是否符合文件规定,是否符合样品目前的实际情况。
4.5.19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需要对物质、材料、产品进行抽样时,抽样的计划和程序。抽样计划和程序在抽样的地点应能够得到,抽样计划应根据适当的统计方法制定。抽样过程应注意需要控制的因素,以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当客户对文件规定的抽样程序有偏离、添加或删节的要求时,这些要求应与相关抽样资料予以详细记录,并纳入包含检验检测结果的所有文件中,同时告知相关人员。当抽样作为检验检测工作的一部分时,应有程序记录与抽样有关的资料和操作。
查(1)检查样品是否有存放场所。是否有却保养品不受损坏的设施、设备、贮存条件,如通风、防潮、恒温、清洁、拖动、防火、防水等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2)是否有样品贮存条件的有关记录。
(3)样品是否规定了保存期限。
(4)检查5种样品在本所检测过程中的流转记录,记录是否完整、正确。
4.5.20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对用于检验检测样品的运输、接收、处置、保护、存储、保留、清理的程序,包括保护样品的完整性、保护检验检测机构与客户利益的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样品的标识系统。样品在检验检测的整个期间应保留该标识。标识系统的设计和使用,应确保样品不会在实物上或记录中和其他文件混淆。如果合适,标识系统应包含样品群组的细分和样品在检验检测机构内外部的传递。在接收样品时,应记录样品的异常情况或记录对检验检测方法的偏离。应避免样品在存储、处置、准备过程中出现退化、丢失、损坏,应遵守随样品提供的处理说明。当样品需要存放或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养护时,应保持、监控和记录这些条件。当样品或其一部分需要安全保护时,应对存放和环境的安全作出安排,以保护该样品或样品有关部分处于安全状态和完整性。
查(1)本所是否有质量控制的程序文件,内容是否适宜。
(2)是否制定了年度质量控制计划。从业务室检查计划的完整和可行性,计划是否已实施,实施状况如何。
准则条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5.21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区分检验前过程、检验过程、检验后过程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监控检验检测有效性的质量控制程序。通过分析质量控制的数据,当发现偏离预先判据时,应采取有计划的措施来纠正出现的问题,并防止出现错误的结果。
抽取质量控制的报告记录。
查(1)是否进行了质量控制的分析,是否有分析报告。
(2)查实对出现超出和将要超出的数据是否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是否重新实施质量控制。
4.5.22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能力验证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资质认定部门的要求,参加其组织开展的能力验证或者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以保证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参加有关政府部门、国际组织、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开展的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或者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并将相关结果报送资质认定部门。
抽取10份报告及原始记录。
查(1)所使用的标准是否现行有效。
(2)检测过程是否符合标准规定的方法(包括结果、判断)。
(3)是否及时出具了数据和报告,从按时到出具报告是否符合规定时限。
(4)报告和原始记录中是否按要求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4.5.23检验检测机构应准确、清晰、明确、客观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并符合检验检测方法的规定。结果通常应以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形式发出。
随机抽查10份报告查(1)标题(2)名称和地址(3)报告的编号是否唯一;
报告的页码;
是否有以下空白。
(4)客户的名称和地址。
(5)所采取的标准是否正确。
准则条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5.24当需对检验检测结果进行解释时,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还应包括下列内容查(1)从业务和检测室查询是否有检测方法的偏离、增添和删节的报告。
(2)样品接受时的记录、客户要求是否有不确定度的评价问题。
(3)采用的检测标准是否采用特定方法的问题(4)是否有客户要求的其他信息。
4.5.25当需对检验检测结果作解释时,对含抽样结果在内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随机抽查1份抽样的检测报告查(1)是否有抽样日期(2)是否有抽样方法或标准,是否有偏离。
(3)是否有抽样位置图。(草图、简图)。
(4)是否有抽样人(应两人)。
(5)是否有抽样计划。
(6)抽样时环境条件是否有记录。
4.5.26当需要对报告或证书做出意见和解释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将意见和解释的依据形成文件。意见和解释应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清晰标注。
4.5.27当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包含了由分包方所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时,这些结果应予清晰标明。分包方应以书面或电子方式报告结果。
4.5.28当用电话、电传、传真或其他电子或电磁方式传送检验检测结果时,应满足本准则对数据控制的要求。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格式应设计为适用于所进行的各种检验检验类型,并尽量减小产生误解或误用的可能性。若有要求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结果发布的程序4.5.29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签发后,若有更正或增补应予以记录。修订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标明所代替的报告或证书,并注以唯一性标识。
4.5.30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证书归档留存,保证其具有可追溯性。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证书的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
4.5.31检验检测机构的活动涉及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领域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应识别、评估、实施的程序。应制定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并提出对风险分级、安全计划、安全检查、设施设备要求和管理、危险材料运输、废物处置、应急措施、消防安全、事故报告的管理要求,予以实施。
4.5.32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定期向资质认定部门上报包括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遵守从业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等内容的年度报告,以及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或者以其他公开方式,公布其遵守法律法规、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的自我声明,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检验检测机构工作计划(优秀18篇)篇十二
8、负责贵金属的成色检测,负责中心贵金属检测仪器的日常维护工作;9、完成领导安排的检测任务。
1、处理相关产品分批分类工作;2、相关产品进行进行模号维护;
6、将列印出来的证书进行插膜、过胶、盖钢印的工作;
8、修理及客单货品的整理工作,包括分各检测类别,贴证书号,制作资料,送检完毕后的出货工作。
3、前台区域的清洁卫生打扫和检测客户的接待工作;
6、办公用品的申请、发放管理等工作,固定资产的管理。
5、负责接收客户的投诉,及时上报相关负责人;6、负责客户的满意度调查。
检验检测机构工作计划(优秀18篇)篇十三
(8月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1号公布,根据6月1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是指依法对食品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实施的评价和认定活动。
第三条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食品检验机构开展资质认定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所辖区域内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公开透明、高效便利的原则,并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认定和评审。
第六条食品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从事食品检验活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检验规范的规定,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并保证向社会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果客观、公正和准确。
第二章资质认定条件与程序。
第七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依法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
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数据和结果。
第八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符合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资质认定条件。
第九条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所属和经其批准设立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由国家认监委负责实施;除上述机构外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由省级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实施。
(四)资质认定部门应当自技术评审完结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技术评审结果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自批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认定证书,并准许其使用资质认定标志;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国家认监委和省级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公布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名录及其检验范围、技术能力等信息,并向公众提供查询渠道。
食品检验机构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资质认定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资质认定部门提出复查换证申请。
第十三条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式样、编号规则和资质认定标志式样由国家认监委统一制定。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在其对外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正确使用资质认定标志和证书,用以证明其取得资质认定。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依法向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二)食品检验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人以及技术管理者发生变化的;。
(三)食品检验机构发生其他重大事项变化的。
食品检验机构申请增加资质认定检验项目的,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参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予以办理。
第十五条因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食品安全紧急情况,需要食品检验机构临时增加检验项目的,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符合资质要求的食品检验机构名录。
第三章技术评审。
第十六条国家认监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质认定条件、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制定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第十七条资质认定部门应当按照评审准则的要求,组成技术评审组,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管理体系和检验能力等资质条件的符合性情况进行技术评审。技术评审组应当由2名以上评审员组成,必要时,可以聘请技术专家参加评审。
第十八条从事技术评审的人员应当具有食品检验、科研或者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经历和与评审工作相适应的能力,并经资质认定部门考核合格。
第十九条技术评审组对申请人的检验能力进行评审时,应当审查确认申请人具备相关能力验证、比对试验、测量审核的证明;需要进行现场试验的,应当按照评审准则的要求进行考核。
第二十条技术评审组应当按照评审准则规定的时限组织评审,评审发现有不符合项的,技术评审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判定为评审不合格。
技术评审组完成评审后,应当提出评审意见并制作评审报告,及时报送资质认定部门。
第二十一条技术评审组实施评审中发现申请人存在重大问题的,应当及时向资质认定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对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组以及评审人员的评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评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提高评审人员的评审能力和水平。
第二十三条评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认定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作出暂停或者停止从事评审的'处理决定:
(二)同时对同一申请人既实施评审又提供咨询的;。
(三)与申请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评审可能对公正性产生影响,未进行回避的;。
(四)透露工作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
(五)收受当事人礼金、有价证券以及谋取其他不当利益的;。
(六)出具虚假或者不实评审结论的;。
(七)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监督管理食品检验机构的相关检验活动。
国家认监委负责组织对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食品检验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予以查处,涉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的,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协调处理。
第二十五条国家认监委应当对省级质量监督部门实施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省级质量监督部门应当组织地(市)、县级质量监督部门对所辖区域内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或者专项监督检查,地(市)、县级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对所辖区域内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日常监督,发现违法行为的,及时查处。省级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将所辖区域内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应当对所属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违规行为的,及时整改处理,重大事项及时上报。
第二十六条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省级质量监督部门应当组织食品检验机构开展能力验证或者实验室间比对,以保证食品检验机构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并鼓励食品检验机构参与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国际组织、合格评定机构等机构开展的能力验证或者实验室间比对,不断提高检验水平和能力。
第二十七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独立于食品检验活动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并确保检验数据和结果不受其他组织或者人员的影响。
食品检验机构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第二十八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指定检验人独立进行食品检验,与检验业务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检验人应当予以回避。
食品检验人不得与其食品检验活动所涉及的检验业务委托人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影响其检验判断独立性和公正性的活动。
食品检验人应当具备与食品检验活动相适应的检验能力和水平,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检验人员资质要求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检验规范的相关规定及委托检验合同的约定出具食品检验报告。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授权签字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
第三十条食品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认定部门应当依法办理资质认定证书注销手续:
(一)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二)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届满,经复查不符合延续批准决定的;。
(三)食品检验机构依法终止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建立申诉和投诉机制,处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行业协会等组织或者消费者提出的委托检验结论争议。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向资质认定部门举报,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二条申请人在申请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或者复查换证时,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资质认定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第三十三条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资质认定部门应当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第三十四条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食品检验数据和结果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处3万元罚款,并予以公布。
第三十五条食品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整改,暂停资质认定证书3个月,证书暂停期间不得对外出具食品检验报告:
(一)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继续从事食品检验活动的;。
(三)接受影响检验公正性的资助或者存在影响检验公正性行为的;。
(四)未依照食品安全标准、检验规范的规定进行食品检验,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利用承担行政机关指定检验任务,进行其他违规行为的。
第三十六条食品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认定部门应当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
(一)出具虚假食品检验报告或者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聘用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从事食品检验工作人员的;。
(三)资质认定证书暂停期间对外出具食品检验报告的;。
(四)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资质认定要求的;。
(五)依法撤销资质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八条食品检验机构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从事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以及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对于食品检验机构的其他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资质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月1日起施行。
检验检测机构工作计划(优秀18篇)篇十四
1、在业务副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检验科的行政、业务和。
教学。
工作。
2、全面负责科内行政事务,主持本科室各种会议,对科室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有效管理,组织完成各项指令性任务。
3、参加医院规定的相关会议,负责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并督促落实。
4、认真贯彻落实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医疗操作规程,及时进行检查督促反馈。
5、为常见的操作尤其是高风险的操作建立工作规范或临床路径,并组织实施。
6、制定本科室工作计划和业务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7、在行政、业务对外工作中全权代表科室。做好科内、科间各种关系的协调。
8、负责组织本科室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
9、负责科室的考勤和假期审批。统一安排本科人员、进修、轮转、实习生的工作。
10、对科室新药使用、仪器设施添置等提出申请。11、支配使用科室基金。
12、参加部分检验工作,并检查科内人员的检验质量,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13、正确使用菌种、毒株、剧毒药品和器材,审签药品器材的请领、报销,经常检查安全措施,严防差错事故。
14、经常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积极配合临床科室工作。15、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实践,不断开展技术革新和科学研究工作。
16、定期组织全科进行业务学习、继续教育,并在工作和教学中起模范作用。
17、组织协调科研和新技术、新方法的开展与应用。18、组织科研实施,审查科内人员论文投稿。
19、妥善安排进修、学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教学工作。20、掌握国内外检验医学发展的最新动态,指导和培养年轻检验专业技术人才。
检验检测机构工作计划(优秀18篇)篇十五
职能职责: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负责本辖区内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食品质量的技术监督和业务指导。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负责本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配制、使用单位药品质量的技术监督和业务指导。
(三)执行食品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等食品检验标准。
(四)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国家药品标准》、《卫生部药品标准》各分册等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检验标准。
(五)负责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突发事件调查处理中的技术鉴定。
(六)承担本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食品、药品监督抽样检验、委托检验和咨询服务等工作。
(七)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相关检验任务,承担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快速检测、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八)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
(九)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检验检测机构工作计划(优秀18篇)篇十六
3、组织全检测中心试验室人员,积极有效地完成各项检测试验任务。
8、负责试验报告的审签工作。
质量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质量负责人是检测公司质量保证体系的最高负责人,代表主任对检测质量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
2、全面负责本检测公司的检测工作质量,定期向主任报告检测工程质量情况。
3、负责检查各类业务人员的检测质量和工作质量,解决质保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负责处理检测工程质量事故、申诉和反馈意见。
5、提出开展质保工作计划,制定质保规定的措施。
6、每年总结一次检测公司的质保工作,写出书面报告给主任,并拟写次年全部质保工作计划。
1、凡参加检测操作人员(包括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试验员)必须持有经考核后统一制发的合格证书者,方可参加工程的检测工作;未经考核的人员,不能参加检测操作。
2、严格遵守政策、法令及检测制度,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试验方法,服从工作分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接受技术负责人指导,熟悉检测设备和操作方法,检测工作中,要认真作好原始记录,字迹清楚,数据准确可靠,检测试验完毕,要认真填写检测报告并签名,对原始记录的可靠性、准确性负责。
4、在检测试验中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凡因责任心不强,造成责任事故,在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5、爱护仪器设备,努力学习技术业务,提高业务能力和检测技术水平。
6、定期参加岗位培训和有关法律、法令的学习。
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对整个中心的技术资料(包括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出厂证书、装箱单、检定证书、自校证书以及检测报告、原始记录、图纸资料等)的管理工作。
2、负责对所有技术资料进行分类管理,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查阅方便、快捷。
3、负责对技术资料的收集和借阅工作。对新购进的仪器设备应开箱检查资料是否齐全,然后收集进行分类存档。资料的借阅一定要坚持原则,注意保密,资料内部借阅一定要实行技术负责人签字,外部借阅须经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借阅。
4、定期对资料进行整理,以确保资料不受虫蛀霉烂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5、不得以档案资料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不得向外泄露本单位的秘级资料和技术秘密。对档案管理人员违反规定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设备货源调查,搜集设备的技术,经济信息,制定购制计划;
3、负责外购仪器设备的订货合同管理,到货后的开箱检验和办理入库手续;
4、负责提供确定安装位置及基础设计的所需的设备技术资料。
5、参加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交接验收工作;
6、负责仪器设备分类、编号和重点仪器的划分;
7、负责建立设备台帐、卡,做到帐、卡、物一致建立仪器设备仪器管理档案;
8、按有关制度规定,负责办理设备的封存、调拨、改造、报废、更新等工作;
10、按时编报上级管理部门规定的设备统计报告;
11、及时向领导汇报设备管理情况,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样品、药品、标准物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接受检测委托书,检查送样数量和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2、对送检和抽样样品进行编号并建立台帐,然后将样品分送有关试验操作人员检测试验。
3、各种样品应按相关的要求妥善保管,严禁样品丢失、变质、损坏或被调换。
4、对有毒样品要有相应的保管措施。
5、样品过期或检测报告审核无误,在申诉期用户未提出申诉,样品可处理、销毁。
6、对药品应严加管理,特别是对有毒、有害药品应建立严格的档案。领用药品必须经室主任审批,领用有毒、有害药品必须经室主任审核,交由技术负责人审批。
7、对药品的存放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注意按相应环境要求存放。对过期失效药品要报技术负责人后按规定处理,对药品的入库、发放、处理均要建立档案。
8、对标准物质要分类存放,建立相应档案,实行挂牌管理。要负责对标准物质的存放、发放、处理等工作,并对标准物的需求向技术负责人提出计划。
1、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熟悉业务工作,熟练掌握试验的操作步骤和操作规程,熟悉掌握各种检测基础理论和分析方法,注重积累和总结检测经验,不断提高业务。
2、充分掌握施工现场使用原材料材质及物理力学、化学性能的第一手资料,根据工作情况,选择合适的试验方法,提高检测成果的准确性。
3、负责各种测试资料的整理、分析、检测报告必须依据充分,字迹清楚,结论正确,原始记录应完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4、负责管理,操作、保养好检测仪器设备。
5、按规定进行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对受监工程的工程进行随机抽查、抽验。
6、检测人员不能接受受检单位的钱、物,廉洁自律,保证数据的公正性。
7、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负责对砼、砂浆所用原材料进行检验和鉴定工作。
2、根据砼、砂浆所用原材料,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砼、砂浆的配合比设计和试验预配,对重大试验项目和重要工程结构由中心试验负责人或办公室技术人员负责有关工作。
3、所作各项试验工作,均应有委托证明,填写有关内容要求,由委托签字,提出完成该工作日期。
4、各项试验均应建立原始记录,各项原始记录严禁涂改,一律采用钢笔字填写清楚,注明试验日期,试验人员,室负责人签字,重要项目由中心负责人及办公室同意,不行由其它人翻阅、抄录。
5、按期对所作试件进行力学检验,并负责对其试件进行保养和提交力学检验室进行有关力学检验项目。
6、对试验设备、仪器应随时保洁、清洁、定期维修保养,按期提出应属计量检验的设备、仪器报告交办公室安排有关计检i作。
7、负责提出砼、砂浆配合比报告及原材料检测报告送办公室审核签发。
8、所有试验设备、仪器未经主任及办公室同意不得外借他用。
9、对损坏器具等应及时上报办公室并作记录负责提出本宣所需设备仪器吏办公室统一安排。
质量体系保证制度。
1、为全面保证本检测公司的检测工作质量,检测公司内设立质量负责人,负责主管检测公司质量保证工作,各室设一名兼职的质量保证员,具体负责本室的工作。
2、质保机构具有相对的独立,不受行政干预,直接对领导负责。
3、质量负责人,每年初制订当年的质量保证工作计划以及技术培训工作计划,年终对全年质量保证工作以及技术培训情况进行总结。
4、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和及时,在日常检测工作中,按本检测公司制订的《管理制度》进行质量控制,全体检测、抽样人员应自觉遵守执行。对不按程序执行者,质保人员有权利和义务进行干预和纠正,对不服从者应报请领导进行处理。
5、各检测要素的质量保证,除按各试验《规程》执行外,还应执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6、各室质量保证人员,每月按时向检测公司质保负责人进行汇报一月的质量情况。
7、检测用仪器设备和计量器具,按检定时间定期送检和自检,标准溶液使用前均应经过核定。
8、接受上级机构的质量保证检查和质量控制考核。
不合格项目上报制度。
l、所有检验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的试验人员共同进行。
2、所检测项目结果不符合标准、规范、设计要求时,试验人员必须报办公室。
3、办公室负责人立即将不合格项目报主任,主任在24小时内通知上级有关部门及相当单位。
4、建立不合格项目原始台帐,年底交办公室归档。
试验室管理制度。
1、试验室是进行检测分析、保存计量器具和出据试验资料的重要场所,应保持严肃、安静。非本单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试验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按指定的位置安放试验台、试剂架、药品、玻璃器皿及其他仪器,并经常保持清洁、无尘。
3、试验室内不得从事与试验无关的活动,室内玻璃器皿、试剂柜内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4、试验室内的仪器设备要正确使用和维护,经常保持其干燥、清洁,不用时要拨去电源插头或扳下电源开关。
卫生保洁制度。
1、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周围,包括走道,每日必须清扫地面,无死角。
2、各间办公室每日必须清扫:桌、凳,每日擦洗,办公用品,试验室器材摆放整齐,清洁大方。
3、各间办公室每天一上班就必须用托帕拖地,工作台,仪器架抹擦干净使其一尘不染,清爽干净。
4、压力机试验室,做到每周五下午清扫、抹擦,如有试压件废料,及时清扫,做到无垃圾,整齐清洁,窗明干净。
检验检测机构工作计划(优秀18篇)篇十七
(1)严格按照现行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进行试验检测工作,对试验检测数据的客观性、诚实性、准确性负责。
(2)按规定填写试验检测原始记录,确保原始记录的准确性、客观性、完整性、溯源性。
(3)熟练掌握仪器设备操作规范和安全防护措施,负责本岗位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认真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4)负责本岗位试验检测工作环境的调控,填写环境监测记录。负责保持所居场所清洁卫生及安全保卫工作。
(5)负责管理“在检状态”的样品,防止样品非试验检测性损坏和污染。(6)严格遵守《员工守则》,保护客户和公司试验室的技术加密。自觉自律,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
(7)有权拒绝不恰当的行政干预,有权越级向上级领导反映违规操作及对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
(8)禁止使用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仪器设备,保护好仪器设备的校准状态标识。
(9)认真钻研业务技术,参加各种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试验检测技能水平,提高处理试验检测过程中异常现象的能力,确保试验检测数据准确。
(10)在本室负责人领导下,除出色完成本职范围内的工作外,还要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质量负责人。
(1)在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对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改进负主要责任,负责管理体系初评、监督检查、到期复查的对外联络及新增扩项目的申报工作。
(2)负责建立并领导本公司的质量监督组织制定年度质量检定计划并组织实施。发现不合格工作,责任到各部门采取措施,验证其纠正效果。
(3)负责组织编写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并负责它们的宣贯或必要的修改工作。(4)负责对综合办公室受理的客户申诉或投诉事件,组织调查、分析、处置并给客户满意的答复。
(5)负责制定年度内部审核计划并组织督促相关人员实施内审计划。(6)负责管理体系中必要时应采取纠正预防措施活动的管理工作。
(7)负责制定管理评审计划并协助主任实施,编写管理评审报告及管理评审会议决策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8)参与特殊合同评审,监督综合办公室在合同评审、签署及中途变更过程中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9)负责本公司试验室保密及保护所有权工作。
(10)若在特殊情况下,检修工作出现“分包”需求时,负责对检测分包方资质。及实际能力予以调查管理,确保分包质量。
技术负责人。
(1)在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试验室检测的技术工作,当为授权签字人时,应对检测报告质量负全责。
(2)参加特殊合同的评审,确保检测人员能力、检测方法、仪器设备状态满足合同的要求。
(3)负责协助综合办公室实施检测人员的培训计划,评价培训效果,授权精密仪器的操作人员,为计算机操作人员设置密码。
(4)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司试验室参加国家或行业上组织的试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计划。
(5)负责确定有效的科学方法对检测结果质量进行监控,制定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
(6)检查、指导、督促检测人员、严格执行检测标准、技术规范。确保各种技术标准现行有效。
(7)负责在管理体系中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人员培训计划、物资采购计划进行审核,批准技术作业指导书和针对特定委托方时国际标准的使用。(8)负责对检测过程中出现“允许偏差”“异常情况”或“检测事故”提出处置意见。
(9)负责对开展新检测项目和非标准方法确认过程的管理工作。
(10)对因领导不利或责任心不强导致检测工作出现的重大技术事故而造成严重损失负责。
行政负责人的职责。
(1)负责和主持公司试验室的工作,对上级和委托单位负责。
(2)负责对国家质量检测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标准的贯砌执行,确定公司的质量方针和目标,批准发布《质量手册》。
(3)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给序其覆行职责所需的权利和资源,任命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个试验检测室负责人,推拵授权签字人。(4)负责检查各部门、各岗位职责执行情况,考核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质量。(5)负责员工素质教育,提高员工质量意识、客户至上的服务意识及公正独立诚实开展试验检测工作的法律意识,建立内部激励机制,让员工自觉为实现本公司试验室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而努力工作。
(6)负责在管理体系中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培训计划,物质采购计划,重大检测合实行批准权。
(7)负责为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充足的人力、物力、信息等方面的资源,不断完善环境和工作条件,对检测工作质量和检测安全负全责。(8)主持管理评审,为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提供资源。
(9)负责重大工程质量检测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检测结果质量重大失误或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行为负法律责任。
(1)在经理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全面管理工作,对管理体系在本部门有效运行负全责。
(2)组织试验检测人员严格按照现行有效检测标准、技术规范、完成日常检测工作。
(3)组织人员编写影响试验检测结果的必要技术性作业文件,如主要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检验细则、抽样规范、样品制备作业指导书。
(4)指导并监督试验检测人员的操作程序,检测的环境条件,原始记录的填写,数据的计算及修约的处置。负责复核原始记录及审核检测报告。(5)组织试验检测人员完成技术负责人下达的实验室比对和能力验证计划,期间核查计划。
(6)协助综合办公室完成试验检测人员培训计划,仪器设备周期检测计划,期间核查计划。
(7)参与特殊合同的评审,确保本部门人员技能水平、试验检测方法现行有效、仪器设备完好、环境条件等关键条件满足检测合同要求。
(8)拒绝不恰当的商业、行政对试验检测工作的干预,同时也不做强迫试验检测人员做违背职业道德规范的事,对本部门试验检测工作判断的独立性,试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诚实性负全责。
(9)负责对试验检测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如允许偏离、质量事故、异常现象等,迅速反馈给技术负责人,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合格的扩大。(10)组织人员完成对仪器设备的使用,定期维护保养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完好,满足试验检测工作要求。
样品管理员。
(1)在综合办公室主任领导下,负责样品的接受(检查、编号、登记、标识)发放,保证样品识别的唯一性。
(4)负责常规性试验检测委托单的受理工作并下达试验检测任务通知单。
仪器设备管理员。
(1)负责本公司所有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执行综合办公室下达的仪器设备周检计划和期间核查计划,确保试验检测仪器均在法定的有效期内且状况良好。
(2)负责建立本公司设备仪器台账,主要仪器设备技术档案(交综合办公室管理),仪器设备校准状态标识齐全,正确。(3)熟练掌握各种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构造原理、操作规程及维修常识,编制主要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指导并监督试验检测人员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定期对测量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填写定期维护保养记录。
(4)负责非试验检测仪器如水电设施、通风管道、恒温设备、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工作。对安全设备的功能进行定期确定,确保辅助设施满足检测工作需求。
(5)参与新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办理交验手续。
质量监督员。
(1)负责监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试验检测标准及本公司质量手册在公司的执行情况。
(2)质量监督员在行政上属部门领导管理,但在监督业务上属质量负责人垂直管理,执行质量负责人下达的质量监督计划。(3)技术活动方面的质量监督员由熟练各项检测方案、程序、结果评价的人员担任,重点对检测现场的操作过程,对影响检测结果的因素:人、机、料、法、环、抽样、样品制备环节进行充分的监督,新上岗人员应重点监督。
(4)负责管理评审委员会议递交监督工作报告,以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档案管理员(资料员)。
(1)在综合办公室主任领导下负责本公司试验室各种技术标准、检测记录、各种档案及管理体系文件管理工作。
(2)负责按《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管理本公司试验室管理体系文件。收集最新检测标准、规范,分类登记备案并发放到相关部门,确保检测标准和技术规范现行有效。
(3)负责建立如下档案:人员档案、检测仪器设备档案、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档案、外部支持服务和供方档案、管理体系文件档案、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客观证据(内审、管理评审、合同评审、投诉处理、监督工作记录、设备管理等等)档案,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对泄密责任负责。
(4)负责档案鉴定工作,提出销毁过期档案的建议并按规定予以置。(5)负责各种技术标准,技术书籍的保管和借阅工作,负责文件及资料的复印工作(必须得到领导的同意)。
(6)档案资料要存放在有防潮湿、虫害、防失窃、防火灾的环境内,要有编目,便于存取。
安全员。
(1)公司试验室设置安全员岗位,对员工人身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包括客户的财产)负责。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系统安全》的安全工作原则。
(3)负责协助识别本公司的危险源,针对危险因素向领导提出预防措施,并督促落实这些措施。
(4)负责定期检查安全措施实施情况,做好工作记录,确保检测工作安全。
内审员。
(1)经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取得内审员资格证书。
(2)负责按《内部审核程序》的规定参加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工作,编制内审检查表,填写审核记录.出具不符合项报告,验证纠正结果的有效性。
(3)完成质量负责人交给的其他与审核有关的工作。
检验检测机构工作计划(优秀18篇)篇十八
1、所有仪器设备按规定手续验收、登记、建档,并按要求经计量部门检定或自检自校合格后才能使用,并建立仪器台帐。
2、凡新到仪器、设备必须由有关专业人员、采购人员、仪器设备保管员共同开箱,检查设备是否完好,若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向供货单位提出质询和索赔。有关手续由采购人员负责办理,经检查完好合格、试运行正常后办理登记手续存档。
6、计量仪器、设备必须按周期进行检定,经计量检定合格的设备方可投入试验检测工作。所有设备应按管理要求分别贴合格、准用、停用封存等专用标志。
7、精度较高的仪器、设备应按其技术要求的环境条件存放。8、仪器、设备发现故障后,经修理后的仪器应办理验收手续,经有关专业人员验收后许方可投入运行,凡计量仪器、仪表不得擅自拆修,修理后必须经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仪器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及必要的维护清洁工作。
二、负责按仪器、设备的管理要求对计量仪器、仪表根据检定周期提出检定申请报告。
三、具体办理计量检定手续及有关工作。
四、根据国家计量法有关规定监督计量工作的执行情况,不发放不合计量规定的仪器、设备。
五、负责执行和办理计量仪器设备的标准化管理工作。六、负责仪器、设备的帐务管理,填报上级下达的有关报表。七、对《仪器、设备管理制定》负责。八、负责组织新购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九、负责仪器设备的三色标识的管理工作。十、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场检测工作管理制度。
(1)现场检测项目实施前,应组织检测项目有关人员共同研究设计文件、图纸、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通知被检单位,以便于配合。(2)现场检测的方法、布点、抽样值必须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国家、行业和地方技术标准与规程。
(3)检测所用仪器、设备必须是通过计量检定合格的设备。计量精度与量程必须满足项目允许公差要求。
(4)参加现场检测的人员必须在检测过程中严格按各岗位的有关操作程序和规定进行,认真负责、一丝不苟、踏踏实实工作。(5)检测仪器的安装、调试必须严格按仪器技术说明要求进行。检测过程中若发现仪器、设备、被检工程构造物有异常应立即向技术负责人报告,并及时作出处理。
(6)现场检测工作应有指定安全员负责安全,凡登高作业、架设临时电源线等必须两人以上方可进行。持续时间长的工作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现场仪器、设备物资的保卫工作。
(7)检测工作应按规定记录表格认真填写完整、不得随意更改,现场数据应在现场完成审核工作,各种检测记录要有检测、计算、复核、负责人签名。
(8)检测过程中发生停电、电压不稳、电磁干扰等三角形故障情况,应立即停止试验、可重复性试验项目,应重新检测,不可重复的应重新取样制作试件。需要温度稳定的现场检测项目宜在晚上进行。(9)试验检测技术数据、图表经试验室主任审核后签发试验检测报告。
1)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4)对检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正确性和报告所给出信息的完整性负责;
5)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允许外单位人员察看原始记录和检验检测报告;
6)不准私自为外单位和他人做试验;7)试验场所保持清洁、整齐,做到工完场清;
8)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外界干扰,对客户的技术资料、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
试验室主任岗位职。
试验室管理制度。
现场取样制度。
一、现场取样人员应熟悉各种相关产品的验收规则,并熟悉各种相关产品的取样工具、部位、数量及步骤以及材料的分批规定。二、取样人应根据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取样,对样品的大小、数量、取样部位、是否有代表性进行确认。
三、现场取样须在监理人员旁站或经监理同意的条件下进行。取样应严肃认真,不受行政干预,也不受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及各种关系的影响,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准确性。四、必须按规定频率、规定方法取样。
五、样品的包装和运输应能避免散失和防止污染,并避免试样性能产生变化,并附卡片标明试样编号、产地、规格、等级或标号、重量、要求检验项目和取样方法(施工日期)等。六、应按要求和上述内容详细填写试验委托单。
中心试验室材料试验流程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