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精选19篇)

时间:2025-09-09 作者:雅蕊

规划计划不只局限于工作和学习,还包括健康、财务、家庭和个人发展等方面。以下是一些经典的规划计划范文,通过学习这些案例,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规划计划的编写要点。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精选19篇)篇一

总体规划内容要点如下:

前言。

前言是关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简明阐述,包括该自然保护区基本特征、历史沿革、法律地位及编制和实施该总体规划的目的、意义等要素。

1.基本概况。

基本概况是依据该自然保护区科学考察资料和现有信息进行的基本描述和分析评价,资料信息不够的应予补充完善。评价应重科学依据,使结论客观、公正。

1.1区域自然生态/生物地理特征及人文社会环境状况。

1.2自然保护区的位置、边界、面积、土地权属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状况。

1.3自然保护区保护功能和主要保护对象的定位及评价。

1.4自然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社会发展功能的定位及评价。

1.5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的划分、适应性管理措施及评价。

对自然保护区划分功能区以适应科学管理的需要,既是自然保护区保护目标的体现,也是为了更好实现保护目标。按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自然保护区可划分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核心区应是最具保护价值或在生态进化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保护地区,所占面积不得低于该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1/3,实验区所占面积不得超过总面积的1/3。三区的划分不应人为割断自然生态的连续性,可尽量利用山脊、河流、道路等地形地物作为区划界线。

保护目标是建立该自然保护区根本目的的简明描述,是保护区永远的价值观表达与不变的追求。

3.影响保护目标的主要制约因素。

3.1内部的自然因素:如土地沙化、生物多样性指数下降等。

3.2内部的人为因素:如过度开发、城市化倾向等。

3.3外部的自然因素:如区域生态系统劣变、孤岛效应等。

3.4外部的人为因素:如公路穿越、截留水源、偷猎等。

3.5政策、社会因素:如未受到足够重视、处境被动等。

3.6社区/经济因素:如社区对资源依赖性大或存在污染等。

3.7可获得资源因素:如管理运行经费少、人员缺乏培训等。

4.规划期目标。

规划期目标是该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目标的具体描述,是保护目标的阶段性目标。

4.1规划期:一般可确定为10年,并应有明确的起止年限。

4.2确定规划目标的原则。

确定规划目标要紧紧围绕自然保护区保护功能和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管理需要,坚持从严控制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坚持基础设施建设简约、实用并与当地景观相协调,坚持社区参与管理和促进社区可持续发展。

4.3规划目标内容。

4.3.1自然生态/主要保护对象状态目标。

4.3.2人类活动干扰控制目标。

4.3.3工作条件/管护设施完善目标。

4.3.4科研/社区工作目标。

5.总体规划主要内容。

5.1管护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5.2工作条件/巡护工作规划。

5.3人力资源/内部管理规划。

5.4社区工作/宣教工作规划。

5.5科研/监测工作规划。

5.6生态修复规划(非必需时不得规划)。

5.7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规划(如生态旅游等)。

5.8保护区周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建议。

6.重点项目建设规划。

重点项目为实施主要规划内容和实现规划期目标提供支持,并将作为编报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重点项目建设规划中基础设施如房产、道路等,应以在原有基础上完善为主,尽量简约、节能、多功能;条件装备应实用高效;软件建设应给予足够重视。

重点项目可分别列出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工作/工程量、投资估算及来源、执行等,并列表汇总。

7.实施总体规划的保障措施。

7.1政策/法规需求。

7.2资金(项目经费/运行经费)需求。

7.3管理机构/人员编制。

7.4部门协调/社区共管。

7.5重点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8.效益评价。

效益评价是对规划期内主要规划事项实施完成后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评估和分析,如所形成的管护能力,保护区的变化及对社区发展的影响等。

包括自然保护区位置图、功能区划分图、建筑/构筑物分布图。

本附录只适用于已经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总体规划,申报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总体规划附录事项按现行要求不变。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导则。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的各种功能,制订本导则。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参照执行。

一、目标。

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目标明确,资源本底清楚,管护设施完备,管理队伍专业,管理制度健全,规划科学合理,社区协调发展,资源管护、科学研究、环境教育等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保护成效显著。

二、规范化建设。

(一)总体要求。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各项建设应符合本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要求,有利于生物多样性和自然遗迹的保护和管理。

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应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

建设内容和规模应与自然保护区的类型、面积大小、保护对象特征以及管理目标相适应,与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相协调,不得盲目求大、求全、求高档。

自然保护区各项建设应同当地的自然景观和谐一致,并体现地方风格和民族特色,尽量采用太阳能、风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区内的供电等线路应尽量地下铺设。

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各项设施设备,不得重复建设。管护、科研、宣教、办公设施尽可能集中建设,并兼顾各项功能。

自然保护区内建设动物救护站(中心、点)、珍稀植物繁育场圃、涉及地质遗迹保护的建设项目以及开展生态恢复工程的,应进行科学论证。

自然保护区各项建设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保护区应在办公用房、保护管理站(点)、界碑界桩、宣传牌等位置尽可能使用自然保护区区徽。

(二)管护设施建设。

1、保护管理站(点)。

自然保护区应设立保护管理站(点)。

保护管理站(点)数量及其管理范围应该确保工作人员能够迅速控制进出自然保护区的主要交通路口,到达保护区内主要人为活动区域。

保护管理站(点)的设置应根据自然保护区的类型、主要保护对象的分布、保护管理任务、自然地理条件、交通条件、人为活动特别是居民点的分布状况确定。

保护管理站(点)应当建立在居民点、人为活动频繁地区及人员和车(船)经常进出自然保护区的道路路口或其他要塞处。

单个保护管理站的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300m2,配备办公、消防、野外调查、日常巡护、执法、通讯、交通及必要的生活设施设备。

在进出保护区的重要路口和要塞处可设立保护管理点(哨卡、检查站等),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80m2。

保护管理站(点)的设置应考虑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

2、界碑界桩。

自然保护区应在人为活动频繁地区以及主要道路相交处、转向点设置界碑界桩,充分发挥指示、警告、宣传的作用。

自然保护区应设置完善的边界范围及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范围的界桩、界碑。具体制作按照《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执行。

自然保护区及不同功能区的四周边界上必须树立界桩,标明“核心区界”、“缓冲区界”和“保护区界”。

水域应通过在地图、海图、航道图等标注,条件成熟的可在边界设立浮标或永久性标志。

3、交通设施。

自然保护区应建设路网、码头等必要的交通设施,能够满足保护区巡护、防火、监测和日常管理的需要。不得以管护为名铺设旅游道路,破坏生态环境。

路网包括干道、便道和巡护步道。干道用于连结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或地方交通干线,路面等级应满足晴雨通车要求。便道用于连接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处)、保护管理站(点)、瞭望塔(台)、监测点和居民点等,标准应达到通车或人员便利通行要求。自然保护区还可根据巡护需要,依自然地势设置自然道路或人工修筑阶梯式道路作为巡护步道。

海洋和内陆水域自然保护区,可根据需要设立码头。

4、巡护执法设备。

自然保护区应配备必要的巡护、执法、取证设备,主要包括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执法装备等。

巡护和执法设备应能够满足巡护、执法和应急反应的需要。

5、防火设施设备。

自然保护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瞭望塔(台)、防火道和防火隔离带,配备灭火设备,以满足预防和及时扑灭火灾的需要。

在自然保护区内制高点及易发生火灾地区,应设置瞭望塔(台),瞭望半径应覆盖高火险地区,数量能够满足防火需要。

瞭望塔内应配备瞭望、监控、报警和通讯设备。

自然保护区内森林或草原植被较多、人为活动频繁、火险等级较高的区域,宜设置防火隔离带,阻止火灾蔓延。

6、野生生物保护设施。

因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的需要,自然保护区可以建设生态廊道、动物通道、人工洞穴、巢箱、人工鱼礁等设施,配备动物救护、病虫害检疫防治等设备。

(三)科研监测设施建设。

1、科研中心(站)。

具有一定科学研究与监测基础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可建科研中心(站)。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应尽量与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合作开展。

科研中心(站)建筑面积以100-500m2为宜,可包括实验室、科技资料室,并配备各种调查、试验、科研辅助设备。

2、定位监测站(点)。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可根据需要设置定位监测站(点),以监测自然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种群、生态环境及自然遗迹的动态变化。

自然保护区内生态、资源、环境等定位监测站(点)的布设,应根据监测、研究的对象、目的及其技术要求选址,应与保护管理站(点)的选址统筹安排。

定位监测站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配备相应的定位观测设备。

3、固定样地样线及站位断面。

自然保护区必须建设适当数量的固定样地、固定样线或站位断面,配备相应的野外调查设备及动物监控设备,满足保护区常规监测的需要。

样地样线及站位断面应根据主要保护对象调查和监测的需要设置。

(四)宣传教育设施建设。

1、宣教场馆。

自然保护区可根据参观人数、宣教需要建立宣教场馆,满足环境教育和生态旅游活动要求。

年实际接待参观人次在5万以上的自然保护区,可设置宣教中心,建筑面积以500-2000m2为宜。

年实际接待参观人次在1万以上的自然保护区可设置宣教馆,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

其他自然保护区可在管理局内设置宣教室,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2。

宣教场馆可设置陈列展览室、多媒体放映室、图书资料室等,并配备宣教、通风、除湿、防火防盗等设施设备。

2、宣传牌。

自然保护区应在道路出入口、居民点等人为活动频繁处,或根据管理需要,设立宣传牌,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注意事项,介绍自然保护区的名称、范围、主要保护对象、保护意义、保护要求等内容。

(五)办公及附属设施建设。

自然保护区应建设适当的办公及附属设施,满足开展办公、管理等需要。

保护区的办公用房应按照便于保护和管理及后勤保障社会化的原则,将建设地点选择在自然保护区附近的中心城镇。

办公用房应尽量与科研和宣教设施集中建设,并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

办公用房的建设规模,应根据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编制定员确定。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不大于18m2(不含会议室等共用设施)。

办公用房的附属设施,应尽量利用当地已有的基础设施。

三、规范化管理。

(一)行政管理。

1、管理机构。

自然保护区应设置独立的管理机构。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尽可能由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直接管理。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内部科室设置应满足各项工作需要,可设保护科、科研科、宣教科、社区科、办公室、管理站等,并有明确的职能和责任。

2、管理人员。

保护区人员数量能够满足保护和管理需要,可以聘用临时用工人员开展管护工作。

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分为行政人员、技术人员(含科研、监测、宣教培训)、直接管护人员和其他。其中,行政管理人员一般不超过20%;技术人员(具有与自然保护区管理业务相适应的大专以上学历)不低于30%;其他人员不能超过20%。

自然保护区至少20%的人员从事资源管护工作,长期驻守保护管理站,每个保护管理站至少配备2人;至少有2人专门从事科研监测工作,对保护区自然地理、地质环境、生物多样性和人文资源等背景情况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且至少30%工作时间在保护区内开展工作;至少有2人专门从事宣教培训及社区共管工作,且至少30%工作时间在保护区内开展工作。

3、专业培训。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高度重视培训和学习,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管理机构主要领导应有自然保护区相关的专业背景。

自然保护区所有工作人员及季节性临时工在上岗前均需进行培训。

所有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内部技术培训和教育;自然保护区正式人员每4年至少轮流接受外部培训一次,管理局中层以上领导每2年至少外部培训一次。

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政策、动植物知识、资源管护、执法检查、防火灭火、科研监测、宣传教育、项目建设、资源开发管理、社区共管、3s技术、电脑应用和装备设备使用等。

4、内部规章制度。

自然保护区应有健全的内部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岗位责任、人事聘用、财务、宣教、培训、巡护、监察执法、社区共管、信息管理制度等。

5、档案管理。

自然保护区应建立资源管护、监察执法、防火灭火、科研监测、宣传教育、社区共管、项目建设、培训学习、资源开发管理等工作的记录制度,形成完整的人事、科研、宣教、培训、资源管护、监察执法、资源开发和建设项目等系列档案。

档案管理应当符合有关要求,并尽量实现数字化。

(二)规划和计划。

1、规划。

自然保护区至少每十年编制一次总体规划,科学分析目前保护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提出阶段性规划目标和任务。

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经批准后实施。

自然保护区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应符合总体规划要求。

2、计划。

自然保护区应根据保护区总体规划及目前保护区面临的紧迫问题,制订工作计划。

保护区每年应根据当工作计划编制工作总结报告,评估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经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三)边界划定与土地权属。

1、边界划定。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在批准建立后的一年时间内,完成边界勘定和功能区划工作。

自然保护区应具有准确经纬度坐标网格的功能区划图、土地利用结构图、海域使用现状图等图件。

保护区管理人员必须准确掌握自然保护区的边界和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的界限范围。

2、土地权属。

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应明确清晰,没有纠纷。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尽可能拥有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土地或水域使用权。

未取得土地或水域使用权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与使用权人签有协议,规定土地或水域使用方向以及有利于保护的生产方式。

(四)资源管护。

1、日常巡护。

自然保护区应根据保护和科研工作的需要,配备专职巡护人员,定期不定期开展日常巡护工作。

日常巡护范围应该覆盖大部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以及人为频繁活动区域。

日常巡护以定期巡护为主,可根据管理要求、交通条件、地形特点等因素合理确定巡护周期。

巡护过程中,工作人员在资源察看的同时,还应结合科研监测、执法、防火等工作开展巡护。

日常巡护工作应建立巡护责任制和巡护报告制度,巡护人员每次巡护结束应填写巡护情况记录或日志,保护管理站每月应填写巡护月报,保护区管理机构每年应填写巡护年报。

保护区每年将巡护年报及监测结果上报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

2、执法检查。

保护区管理机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自然保护区内的生态旅游、开发建设、参观考察等活动进行执法检查。

保护区应对出入保护区的人员及其携带的动植物资源(包括动植物材料、标本、活体、制品等)实施检查,防止保护区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受到非法破坏以及外来物种的引入。

自然保护区应积极配合或建立公安、海监、渔政机构,及时处理违法案件。

3、外来入侵物种控制。

自然保护区应重视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可采取以下措施预防和控制:

(1)定期开展外来物种调查;

(2)制定并实施外来入侵物种防治方案及监控方案;

(3)生态恢复时引入的物种应采用本地物种;

(4)加强关于外来入侵物种的宣传教育。

(五)建设项目和资源开发活动管理。

严禁在自然保护区从事采矿、采石、采砂、烧窑、冶炼、拌洒毒药等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活动,禁止非法开垦、围填海等改变保护区自然属性的开发活动;禁止捕捞以及乱砍滥伐森林、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和乱采滥挖药材等掠夺性的自然资源开发活动。

自然保护区内不得违法违规开展建设项目。

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

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

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和资源开发活动应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项目,在环评审批之前,应当征求环境保护部的意见。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有权并且应当参与涉及保护区建设项目的全过程。

因保护和管理工作及国家重大工程建设,确需对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按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申报审批。

(六)科研监测。

1、资源调查。

自然保护区应经常性开展科学考察和专项调查,尤其是对主要保护对象的调查,要对区内的生物多样性进行编目和详细记录,做到资源本底清楚。

每十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科学考察,编制科考及分析报告。

2、定期监测。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期开展生态、资源、环境等各项监测活动。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当地社区社会经济状况调查。

根据主要保护对象特点,对固定样方、样线、站位或断面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调查。监测结果应进行详细记录和分析。

3、科研管理。

自然保护区应编制主要保护对象、野生动植物或自然资源的数据库、地理信息系统(gis)及相关软件。

自然保护区应编制有准确经纬度坐标网格的主要保护对象分布图、植被图、地形图等图件。

自然保护区应积极推进数字化建设,逐步实现自然保护区科研数据与信息共享。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加强与相关高校或科研机构合作,积极参与和支持有关自然保护区科学研究工作,成为我国自然保护区科学研究与教学实习的基地。

保护区应鼓励保护区人员在国内外期刊杂志上发表科学研究论文、参加各类学术会议。

(七)宣传教育。

1、宣传资料。

自然保护区应编制具有自身特点的科普宣传书籍、音像、文字及图片资料、环境教育材料等,分发给周边社区居民、游客和访问者。

2、宣教活动。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学生、当地社区居民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教育活动。

自然保护区对当地社区所在行政村每年开展至少一次集中性宣传教育活动。

来自然保护区的访问者(含游客)60%以上接受环境教育。

自然保护区应编制并定期维护自己的网站或网页,及时发布和更新自然保护区的相关信息。

4、交流与合作。

自然保护区通过建立姊妹保护区、参加国际或区域保护网络、参加国际国内培训和研讨会等形式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八)旅游活动管理。

有条件的自然保护区可以开展生态旅游活动,应让游人感受自然环境、欣赏自然景观、了解野生动植物和地学等科普知识。

所有旅游项目都必须在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统一监督下开展。

开展旅游活动的自然保护区,必须严格科学地进行环境容量测算,编制保护区旅游专项规划并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经批准后实施。

旅游区域的范围界限应根据保护对象特点,在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的基础上确定。其范围界限必须明确,并严格限制在实验区范围内,不得在核心区和缓冲区开展旅游。

旅游活动不得对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和保护对象构成威胁。应采取“区内游、区外住”的旅游方式,不得在区内建设索道、宾馆和餐饮等设施。不得建设污染自然环境、破坏自然资源或自然景观的人工景点和设施。旅游区域应设置垃圾收集等环保设施。旅游人数不得超过规划的旅游容量。

自然保护区旅游活动30%以上收入应该用于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

保护区开展旅游活动应当吸引当地社区居民参与,实现保护区与社区的惠益共享。

(九)社区共管。

自然保护区应与所在地政府、有关单位及当地社区的关系协调融洽,可以通过建立共管机制、签订共管协议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地方社区和居民参与保护区管理。

自然保护区与保护区所在乡村每年开展至少一次社区共管活动。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积极争取资金,用于生态补偿,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四、生态恢复工程。

自然保护区内退化生态系统应尽可能采取封禁方式进行自然恢复。确需人工辅助恢复的自然保护区,应分类指导,开展生态恢复工程。

人工恢复植被应当种植当地的乡土植物。

野生动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可根据主要保护对象的生活习性和活动规律采取必要的人工控制手段,优化主要保护物种栖息地。

荒漠区域的自然保护区可建必要的防沙治沙设施。

湿地和海域的自然保护区可以采取湿地水源保护、蓄水和引水工程、湿地生态恢复、红树林和珊瑚礁人工恢复等工程。

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可以采取人工恢复野生种群工程,人工增殖放流应当使用当地物种。

自然遗迹类型自然保护区对重要自然遗迹等可进行围栏(网)保护。

五、经费保障。

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管理运行费用、人员工资有固定来源,能够基本保证日常管护工作需要。

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收入稳定,达到或超过当地事业单位人员平均生活水平。

自然保护区财务管理规范,各项资金的使用合法、合理,无挪用、滥用资金状况。

六、应急能力建设。

自然保护区应具备处理突发性事件的能力。

自然保护区应根据自身特点以及潜在的自然灾害,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

自然保护区应组建训练有素的防火等应急队伍。

出现重大环境污染、违规开发建设和生态破坏等紧急事件时,能够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精选19篇)篇二

西鄂尔多斯自然保护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西部和乌海市境内,主要保护对象为四合木、半日花等古老残遗濒危植物和荒漠生态系统。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内蒙古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导游词。

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欢迎大家来到这里,下面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西鄂尔多斯自然保护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西部和乌海市境内,面积555849公顷,1995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1997年晋升为国家级,主要保护对象为四合木、半日花等古老残遗濒危植物和荒漠生态系统。

本区地处亚非荒漠东部边缘,为西鄂尔多斯荒漠化草原和东阿拉善草原化荒漠的过渡地区,是古地中海孑遗植物四合木、半日花、绵刺、沙冬青、革包菊、蒙古扁桃、胡杨等集中分布的地方。区内现已查明高等植物335种,其中特有古老残遗种及其它濒危植物有72种,占全部植物种数21.79%,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有7种。特别是四合木和半日花仅分布于保护区的小面积范围之内,具有极高的保护和科学研究价值。此外,保护区还保存着极高的保护和科学研究价值。

此外,保护区还保存着极其珍贵的古地理环境,古生物化古十分丰富,山地地层剖面明显,是非常珍贵的天然史书。因此,该区的建立,不仅在生物多样性的就地保护方面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而且对研究生物的起源、发展演变以及地质构造和古地理环境均有着深远的意义,同时,对于保护和改善我国荒漠地区的生活环境和探索荒漠地区可持续发展途径也具有重要的价值。

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西部和乌海市境内,面积555849公顷,1995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1997年晋升为国家级,主要保护对象为四合木、半日花等古老残遗濒危植物和荒漠生态系统。

本区地处亚非荒漠东部边缘,为西鄂尔多斯荒漠化草原和东阿拉善草原化荒漠的过渡地区,是古地中海孑遗植物四合木、半日花、绵刺、沙冬青、革包菊、蒙古扁桃、胡杨等集中分布的地方。区内现已查明高等植物335种,其中特有古老残遗种及其它濒危植物有72种,占全部植物种数21.79%,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有7种。特别是四合木和半日花仅分布于保护区的小面积范围之内,具有极高的保护和科学研究价值。此外,保护区还保存着极高的保护和科学研究价值。此外,保护区还保存着极其珍贵的古地理环境,古生物化古十分丰富,山地地层剖面明显,是非常珍贵的天然史书。因此,该区的建立,不仅在生物多样性的就地保护方面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而且对研究生物的起源、发展演变以及地质构造和古地理环境均有着深远的意义,同时,对于保护和改善我国荒漠地区的生活环境和探索荒漠地区可持续发展途径也具有重要的价值。

内蒙古鄂尔多斯遗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简称鄂尔多斯保护区)位于内蒙古东胜市和伊金霍洛旗境内,距东胜市50km,距伊金霍洛旗政府40km。属于野生动物类型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是遗鸥繁殖地及内陆湖泊。保护区属内陆湿地,主要湿地类型包括盐湖、淡水湖泊和人工湿地等,符合《湿地公约》国际重要湿地指定标准的1、2、3、5、6。1998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鄂尔多斯遗鸥自然保护区,20xx年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鄂尔多斯保护区内记录到的湿地鸟类共计83种,主要有天鹅、白琵鹭、赤麻鸭、蓑羽鹤等。遗鸥数量最多时达到16000只,约占自然界遗鸥数量的60%,繁殖巢数最多达到3600余个,承载了繁殖种群中90%以上的个体。保护区位于鄂尔多斯高原由典型高原向荒漠化草原过渡地带,植被稀疏,多为沙生植物。草原上以长芒草、糙隐子草、萎蒿、百里香、冷蒿等为主;沙地上以油蒿、中间锦鸡儿作为建群种;流沙上以沙米、沙竹、白沙蒿等为先锋群落;滩地植被类型有以寸草苔为建群种的湿滩地,以沙柳、乌柳等为主要建种的柳湾林地,以芨芨草、碱蓬、红柳等为建群种的盐化滩地等。湖中的水生植物主要有眼子菜、刚毛藻、转板藻、绿藻以及蒲、苇类等。

鄂尔多斯保护区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主要受西北环流与极地冷空气的影响,春季、夏季温热,秋季凉爽,冬季寒冷。季度更替明显,冬长夏短,四季分明。光照资源丰富,年日照时数3200h,年日照率大于70%。年太阳辐射能量平均686.83kj/cm2。太阳辐射能量最高值在5月份,最低值在12月份。年平均气温5.2℃,最热的7月份平均气温21.3℃,最低的12月份平均气温-12.9℃,10℃的年积温为2580.3℃。平均地面温度8.1℃。土壤冻结日数达7个月左右。无霜期多年平均116天。降水一般集中在每年7~8月份,占全年降水量的65%,年平均降水量325.8mm,蒸发量为2501mm,春夏两季蒸发量很大。

鄂尔多斯保护区境内主要湖泊有桃-阿海子、侯家海子和苏家圪卜海子。其中最大的湖泊桃-阿海子位于泊江海子乡南部与伊金霍洛旗交界处,呈驼峰状,湖面开阔,景色迷人。水质偏碱性,ph8.4~8.6,常水位水域面积10km2,湖水平均水深2.5m,最深处超过9m。桃-阿海子是东胜唯一不干涸的内陆湖,山泉水及局部深水区为桃-阿海子提供水源,保证湖水不干涸,但水面面积很不稳定。雨季到来,扎日格沟河(鸡沟河)、乌尔图河、活页乌素河、根皮沟和孟家河等季节性河流雨水大量涌入湖内,使其水质、水量得以充分保证。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精选19篇)篇三

亲爱的朋友,鄂尔多斯,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人类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河套人”在萨拉乌素河流域繁衍生息,创造了著名的“河套文化”。属于旧石器时代的“河套文化”,是华夏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商、周时期,在鄂尔多斯地区就有土方、鬼方、犭严狁、戎狄、林胡、楼烦、匈奴等古代游牧部落活动。

春秋、战国时期,秦昭襄王在此修筑长城,现伊金霍洛旗境内的战国秦长城遗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秦统一全国后,在鄂尔多斯地区置上郡、北地郡和云中郡、九原郡的属县。其时,鄂尔多斯地区的农业非常发达,史称“新秦中”。秦始皇修筑的南起陕西甘泉山,北至包头九原郡的纵贯鄂尔多斯的秦直道,从榆溪河入鄂尔多斯境内,经伊金霍洛旗红庆河、东胜区二顷半、漫赖、城梁、达拉特旗解放滩过黄河北去,是中国古代第一条高速公路。

西汉初年,北方游牧民族匈奴占据鄂尔多斯地区。到汉武帝时,汉匈之间经过几十年战争,最终汉朝在鄂尔多斯设立上郡、西河郡、五原郡属县,管理鄂尔多斯地区。到汉元帝时,汉匈之间关系和好,汉朝选送宫女王昭君嫁与匈奴呼韩邪单于,王昭君随呼韩邪单于经陕北、鄂尔多斯渡黄河北行,现达拉特旗昭君坟乡境内黄河渡口旁边有传说中的昭君坟。汉朝时期,鄂尔多斯的农业经济迅速发展,汉匈杂居,农耕与畜牧并存,北方游牧文化和中原农耕文化不断在此融合。

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北方各民族纷纷南下入居中原的民族大迁徙与大融合的局面。公元407年,匈奴铁弗部赫连勃勃在鄂尔多斯西南部建立了“十六国”之一的大夏国,其都城统万城遗址位于今乌审旗和陕西靖边县交界处靖边县境内。

隋朝时期,在鄂尔多斯设置榆林郡、五原郡、朔方郡等。唐王朝视鄂尔多斯为“国之北方”、“边之要地”。在鄂尔多斯地区及周边设胜州、丰州、夏州、宿州、灵州和盐州等六州。五代十国和宋、辽、金时期,中原政权和各少数民族政权群雄并立,相互征战,鄂尔多斯地区成为各政权纷争逐鹿的地方。

元朝时期,鄂尔多斯地区作为蒙古皇室封地,归察罕脑儿管辖。元朝先后在此设立宣尉司与行枢密院。明朝建立,鄂尔多斯地区属东胜左卫所辖。十五世纪中叶,明朝天顺年间,守护成吉思汗陵寝(即“八白室”)的蒙古鄂尔多斯部从蒙古高原进驻河套地区,“八白室”也随之迁入。鄂尔多斯部源自成吉思汗时的“斡耳朵”,即成吉思汗时的宫殿。成吉思汗去世后,立“八白室”为成吉思汗陵寝,由鄂尔多斯部达尔扈特人专司祭祀。五百年来,鄂尔多斯部一直没有离开过鄂尔多斯地区。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精选19篇)篇四

早在1983-1985年,内蒙古环境保护办公室、内蒙古师范大学、赤峰市环境保护办公室等单位,对这里的鸟类资源进行了考察研究,确定了达里诺尔在候鸟迁徙中的地位,并提出建立达里诺尔自然保护区的建议。1985年,内蒙古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的《内蒙古草地类自然保护区规划》将达里诺尔地区列入到拟建自然保护区规划之中。1986年,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了达里诺尔自然保护区。保护区的管理工作由达里诺尔渔场负责。随着社会进步和人们的环境意识的提高,达里诺尔这一块宝地被越来越多的人所重视,她的科学价值、保护价值和将带来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已越来越清楚的展示在世人面前。

1995年,内蒙古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和赤峰市环境保护办公室委托内蒙古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达里诺尔自然保护区做了进一步的考察研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达里诺尔自然保护区规划》。1996年,赤峰市人民政府向内蒙古人民政府提出了将达里诺尔自然保护区晋升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的申请,199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达里诺尔自然保护区晋升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同年5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了达里诺尔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申请。1996年12月,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了达里诺尔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有关材料和提出的申请。1997年12月,国务院批准达里诺尔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精选19篇)篇五

西鄂尔多斯自然保护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西部和乌海市境内,面积555849公顷,1995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晋升为国家级,主要保护对象为四合木、半日花等古老残遗濒危植物和荒漠生态系统。

本区地处亚非荒漠东部边缘,为西鄂尔多斯荒漠化草原和东阿拉善草原化荒漠的过渡地区,是古地中海孑遗植物四合木、半日花、绵刺、沙冬青、革包菊、蒙古扁桃、胡杨等集中分布的地方。区内现已查明高等植物335种,其中特有古老残遗种及其它濒危植物有72种,占全部植物种数21.79%,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有7种。特别是四合木和半日花仅分布于保护区的小面积范围之内,具有极高的保护和科学研究价值。此外,保护区还保存着极高的.保护和科学研究价值。此外,保护区还保存着极其珍贵的古地理环境,古生物化古十分丰富,山地地层剖面明显,是非常珍贵的天然史书。因此,该区的建立,不仅在生物多样性的就地保护方面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而且对研究生物的起源、发展演变以及地质构造和古地理环境均有着深远的意义,同时,对于保护和改善我国荒漠地区的生活环境和探索荒漠地区可持续发展途径也具有重要的价值。

・德王府导游词。

・锡林郭勒导游词。

・通辽市导游词・阴山岩画导游词。

・麻池古城导游词。

・昭君墓旅游区导游词。

・清真大寺导游词。

・柴河旅游区导游词。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精选19篇)篇六

海王九岛风景区是庄河市王家镇所属的国家级海岛森林公园、国家4a级风景旅游区、省级风景名胜区、省级海洋景观自然保护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位于祖国东部边陲,黄海北部,与朝鲜、韩国、日本隔海相望,距庄河12海里。全镇由大海王岛、寿龙岛、小海王岛、双狮岛、元宝岛、井蛙岛、海龟岛、观象岛、团圆岛等9个岛屿组成,陆域面积6.93平方公里。

神力的雕塑博物馆:海王九岛的美景自然天成,观光资源绚丽独特,岛礁分布疏密相间,海蚀地貌和海岸景观随处可见。亿万年的大海波涛,岁月长河的风霜雨雪,使海王九岛形成了蜿蜒34.2公里的风景海岸线,3个较大的岛屿分列外围,6个小岛如珍珠项链串在中央,景区内黑白奇石、大象嬉水、骆驼奇峰、神龟探海等60多个奇礁异石形态逼真、惟妙惟肖,在国内沿海均属罕见。奇妙的自然风光,渊远的古朴民风,使王家镇集海洋、陆地、景观于一体,是盛夏避暑、度假观光、猎险探密的圣地。享有“黄海娇子”、“海上盆景”等美誉。宋庆龄、郭沫若、胡风、丁玲、田汉等知名人士都曾驻足过这里。大文豪郭沫若曾在这里留下了“汪洋万顷青于靛,小屿珊瑚列画屏”的赞美诗句;我国著名风景专家、原国家建筑科学研究院院长汪之力先生曾赞誉“海王九岛的风光在国际国内是第一流的”。

天然的海上公园:海王九岛环境优美,风光秀丽,植被葱笼,自然景观随处可见,丰富多彩,宛如天然的海上公园。海王九岛瑰丽的海蚀地貌,壮美的奇礁异石,俊秀的碧海青山,吸引着众多游客来此览胜探奇,觅仙寻幽,成为人们游览的胜地。

海鸟栖息的王国:海王九岛也是黑脸琵鹭、海鸥、海鸭和白鹭等珍奇鸟类集中繁殖栖息的地方,是闻名遐迩的“鸟岛”。

渊源的历史遗迹:由于本域东临朝鲜、韩国和日本,是我国重要的国防要地。早在嘉庆年间,岛上望海楼山为观察倭寇入侵的烽火台,至今,山上烽火台遗址和几百斤重的报警铁钟仍然保存完好。著名的中日甲午海战也是发生在海王九岛的东部海面,目前,小海王岛仍保存当时海战日寇船舶在此靠泊的铁锚桩。海王九岛还有日本侵略者1938年建造的国际灯塔、1942年在岛上修筑的船泊大坝。有1945年9月八路军从山东渡海第一次挺进东北的第一站。

特色旅游丰富多彩:绵延的海王九岛孕育着大自然的精华,海蚀神境、奇礁异石随处可见。海王九岛具有大海、岛屿、奇礁、海鲜等地域特色,不但有观光形态,而且更具互动性、参与性和体验性。主要旅游活动项目有:海岛风光游、渔家风情游、海上垂钓游、观赏渔业游、小岛野炊游。

美味海鲜回味无穷:海王九岛座落在著名的东岛渔场中心地带,周围海域各种贝类和经济鱼类资源十分丰富,贝、藻、参、蟹等海珍品资源蕴量大,资源量都属长山列岛首位。主要海洋物产有刺参、赤贝、海胆、海螺、扇贝、褶牡蛎、贻贝等海珍品,还有黑裙鱼、六线鱼、黄条狮、鲅鱼、对虾等各种经济鱼类。是重要的水产品生产基地,是品尝海鲜的最佳去处。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精选19篇)篇七

西双版纳原始森林公园位于景洪以东、澜沧江以北,距州府8公里,是全州离景洪城最近的一块原始森林,也是我国目前保存最为完好的热带雨林之一。

森林公园里的景象与野象谷类似,不过这里更大一些,而且在山上,所以一般会乘景区电瓶车一一游览,徒步会比较累。

坐电瓶车游览,主要看三个站,第一站是孔雀山庄附近的孔雀放飞,每天七场,每场约10分钟。森林公园让人印象最深的就要数孔雀放飞了,大多数游客是从未看到过孔雀展翅飞翔样子的。当驯养员一声哨响,上百只孔雀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越过波光粼粼的湖面,降落在岸边,场面非常震撼。在这里,游人还可以与这些孔雀一起嬉戏、拍照,非常有趣。

沿着蜿蜒的盘山小道继续前行,不远处就是第二站爱伲山寨。这里游客非常多,平日来这里得排上好一会儿队。在排队的间隙,不时会有身着民族服装的工作人员对着你就拍照。不要理会他们,如果你要这些照片的话,价格不菲。寨子里可以观看爱伲民族歌曲、竹竿夹脚舞、冬巴嚓等等,挺有民族风情的。

第三站是民族风情演艺场,这里也是民族歌舞表演,还有小型的泼水节活动可以参加。这边最值得一看的是附近是原始森林,因为已经人为开发过,所以不太会有危险。徒步走在竹栈道上,四周郁郁葱葱的树木遮天蔽日,好像走进了一座天然氧吧,深呼吸的感觉非常好。林中还可以见到各种奇珍异树,有能使味蕾失去分辨功能麻木不堪的“割舌树”、有两棵树缠在一起的“绞杀树”、能防止毒液蔓延“上不沾天,下不沾地的吸血鬼”爬树龙等等,树林里还常常能看到猴子在藤蔓间荡来荡去。

原始森林的步道分大圈和小圈,一般都会走小圈,大约20分钟可以走完。大圈游人更少,风景更好,走下来大约需要1小时,时间充裕的话可以尝试。

森林公园内用餐只能在孔雀山庄,另有一些小店出售零食,可自带些水和食物。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精选19篇)篇八

内蒙古鄂尔多斯遗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简称鄂尔多斯保护区)位于内蒙古东胜市和伊金霍洛旗境内,距东胜市50km,距伊金霍洛旗政府40km。属于野生动物类型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是遗鸥繁殖地及内陆湖泊。保护区属内陆湿地,主要湿地类型包括盐湖、淡水湖泊和人工湿地等,符合《湿地公约》国际重要湿地指定标准的1、2、3、5、6。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鄂尔多斯遗鸥自然保护区,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鄂尔多斯保护区内记录到的湿地鸟类共计83种,主要有天鹅、白琵鹭、赤麻鸭、蓑羽鹤等。遗鸥数量最多时达到16000只,约占自然界遗鸥数量的60%,繁殖巢数最多达到3600余个,承载了繁殖种群中90%以上的个体。保护区位于鄂尔多斯高原由典型高原向荒漠化草原过渡地带,植被稀疏,多为沙生植物。草原上以长芒草、糙隐子草、萎蒿、百里香、冷蒿等为主;沙地上以油蒿、中间锦鸡儿作为建群种;流沙上以沙米、沙竹、白沙蒿等为先锋群落;滩地植被类型有以寸草苔为建群种的湿滩地,以沙柳、乌柳等为主要建种的柳湾林地,以芨芨草、碱蓬、红柳等为建群种的盐化滩地等。湖中的水生植物主要有眼子菜、刚毛藻、转板藻、绿藻以及蒲、苇类等。

鄂尔多斯保护区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主要受西北环流与极地冷空气的影响,春季、夏季温热,秋季凉爽,冬季寒冷。季度更替明显,冬长夏短,四季分明。光照资源丰富,年日照时数3200h,年日照率大于70%。年太阳辐射能量平均686.83kj/cm2。太阳辐射能量最高值在5月份,最低值在12月份。年平均气温5.2℃,最热的7月份平均气温21.3℃,最低的12月份平均气温-12.9℃,10℃的年积温为2580.3℃。平均地面温度8.1℃。土壤冻结日数达7个月左右。无霜期多年平均116天。降水一般集中在每年7~8月份,占全年降水量的65%,年平均降水量325.8mm,蒸发量为2501mm,春夏两季蒸发量很大。

鄂尔多斯保护区境内主要湖泊有桃-阿海子、侯家海子和苏家圪卜海子。其中最大的湖泊桃-阿海子位于泊江海子乡南部与伊金霍洛旗交界处,呈驼峰状,湖面开阔,景色迷人。水质偏碱性,ph8.4~8.6,常水位水域面积10km2,湖水平均水深2.5m,最深处超过9m。桃-阿海子是东胜唯一不干涸的内陆湖,山泉水及局部深水区为桃-阿海子提供水源,保证湖水不干涸,但水面面积很不稳定。雨季到来,扎日格沟河(鸡沟河)、乌尔图河、活页乌素河、根皮沟和孟家河等季节性河流雨水大量涌入湖内,使其水质、水量得以充分保证。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精选19篇)篇九

本文从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本质与内涵出发,分析了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的资源基础,提出了草原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的'生态安全性、社区参与、产品多样化、多渠道筹资等原则,并对锡林郭勒草原自然保护区进行生态旅游开发提出了科学的生态旅游发展规划、建设具有专业知识的旅游从业人员队伍,提高服务质量与加强保护区生态旅游管理等建议.

作者:郝晓兰作者单位:内蒙古财经学院旅游管理系,呼和浩特,010000刊名:前沿pku英文刊名:forwardposition年,卷(期):“”(10)分类号:f59关键词: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精选19篇)篇十

罗山管理局2009年森林防火工作总结及。

2010年工作要点。

2009年,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在自治区防火办的正确。

引导下、在管理局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以及各科室、各管理站的通力协助下,在气候异常干燥、全区森林火灾多发、保护区森林资源管护压力较大的形势下再次经受住了考验,保持了连续59年无一般森林火灾发生的成绩。现将上半年防火工作的主要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防火值班工作,落实责任,坚持做好信息报送。

值班制度。同时,要求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当日值班记录,防火办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按照上级指示,认真落实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实行值班情况日报制(森林防火戒严期内每天17时前通过森林防火网向自治区防火办报告当天值班情况)和火灾信息统计月报制。通过公安金盾网、自治区防火网等平台实现了防火信息准确、及时的接受与报送工作。

(二)积极广泛的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自治区林业局防火办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年初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协调各单位和部门,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报道、制作宣传展版、发放宣传材料和宣传挂历防火虎“崴崴”、悬挂彩旗和横幅、设立防火警示牌、出动防火宣传车、播放森林火灾记录片、举办防火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到车站、学校、集市、保护区周边的乡村镇进行全方位的森林防火宣传。

墓数量及分布情况,与坟主和上坟人员签订责任书的同时做好坟墓的定位看守工作,严禁在保护区内烧纸并提倡植树献花等文明祭祀方式。积极主动的做好“云清寺”庙会的防火与宣传工作,根据地形因地制宜的开展防控工作,设立入山防火检查站,对入山上寺和旅游观光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引导他们遵守法律法规爱护森林资源.防火戒严期内,认真组织人员对保护区内存在隐患的部位和可能出现问题的地方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及时消除并及时报告,确保通信畅通,形成一套完整有效的森林防火防控体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退耕还林(草)地的防火工作和草原防火工作还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目前退耕林地已环绕到天然林区边缘地带,如果管理不善发生火灾,极易烧入天然林区引发森林火灾。二是防扑火应急预案在实践的基础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受认识水平和现有条件的局限,火灾隐患还难以完全消除。三是由于多年来未发生森林火灾,致使一些干部群众,对防火工作产生了松懈麻痹思想和厌倦情绪。

三、2010年工作要点。

一、认真执行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严格按照防火责任制的相关内容开展各项工作,形成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防火局面。

二、严格执行各项防火制度。执行带班值班、巡护了望、火源管理、隐患排查、扑火器械维修和专业扑火队管理等制度,用制度保障安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防火宣传,突出宣传实效;戒严期内执行领导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加大巡护了望力度,消除盲区盲点;加强火源管理,重点监管痴呆傻人员,杜绝闲散人员入山,尤其对偷牧、偷猎人员要严肃处理,必要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积极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创建平安沟、平安路、平安点、平安站;对扑火工具进行定期检查,及时维修和补充,保证能用够用好用;加强专业扑火队伍演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能力,努力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三、完善扑火预案。学习借鉴区内外森林防火工作的先进经验,结合保护区实际,修改完善防扑火预案,让预案更科学、更实用、更具有可操作性,同时组织职工反复学习、讨论和熟悉预案,做到有备无患。

四、定期召开护林防火联防会议,有针对性地制定联防公约,进一步明确和规定各联防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互通有无、加强合作,全面构筑扎实的森林防火体系。

五、严格按照自治区防火办的考核标准开展工作,没有开展的工作要积极开展,已经开展的工作力求完善和创新。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精选19篇)篇十一

第一条为了加强福建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拯救濒危生物物种,保护中亚热带森林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保护区位于本省武夷山市、建阳区、光泽县、邵武市行政区域内,属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17°27′-117°51′,北纬27°33′-27°54′,具体界线和面积以国务院确定的为准。

第四条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全面规划、严格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利用、永续发展的原则,并妥善处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将保护区的保护管理纳入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项目建设和保护管理所需经费。

保护区所在地的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保护区的有关保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保护管理工作由保护区管理机构承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民政、工商、安全生产监督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工作。

第七条保护区的森林防火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保护区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按照行政区划各自承担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

保护区内的村(居)民委员会,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管辖或者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

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保护区内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对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义务,有权制止、检举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资源的行为。

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志愿服务、捐赠等形式参与保护区的保护工作。

对在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第九条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编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近期、中期建设发展规划,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经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由保护区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经批准的保护区规划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更改的,应当经原批准机关同意。

第十条保护区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实行分区管理。

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所在地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划定。

保护区以及外围保护地带范围和界线经批准后,依照有关规定设置界标。

第十一条保护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应当符合保护区总体规划和当地人民政府的土地利用规划和乡村建设规划,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保护区内严格控制外来人口迁入。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保护区总体规划的要求,有计划安排区内居民逐步迁出;对外迁的居民依法给予补偿或者安置;对区内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林木和个人所有的林木以及使用的林地,采取依法征收、赎买或者其他方式予以解决。

第十三条在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和从事任何生产经营活动。

在保护区实验区内,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进行商品房开发以及建设或者设置会所、疗养院、户外广告、指示牌等与保护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

在保护区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或者景观的其他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的,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已经建成的,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依法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四条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生产设施和其他项目。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应当与保护区规划相协调;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和建筑物的造型、风格、色调、高度、体量等应当与周围景观和生态环境相协调。

第十五条在保护区核心区内,除经依法批准可以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外,禁止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

第十六条在保护区缓冲区内,除经依法批准可以进入从事观测、调查、教学实习、标本采集等科学研究活动外,禁止开展任何开发利用活动。

第十七条在保护区实验区内,经依法批准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或者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但是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组织单位、人员、日期、区域、路线、项目进行。

第十八条在保护区实验区内,除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外,应当严格控制使用除草剂等化学制剂,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生物多样性造成破坏。

第十九条禁止携带、引进外来物种、转基因生物、疫原体进入保护区;不得在保护区内擅自培植、饲养、繁殖各类外来物种和转基因生物。

不得在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擅自引进外来物种和转基因生物。

进入保护区的植物种子、苗木或者其他繁殖材料、植物产品、原材料以及上述物品的包装材料、运载工具等应当持有植物检疫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在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禁止野外用火。

在保护区实验区内,因生产经营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并严格落实防火措施。

不得在保护区实验区内的禁火区域生火烧烤、焚烧香烛、燃放烟花爆竹。

第二十一条保护区管理机构可以在保护区实验区内划定固定的生产区域,合理安排保护区内村民开展毛竹采伐和茶叶生产等活动。

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将保护区实验区内的茶叶、毛竹加工等产业迁移至保护区外的产业园区。

禁止扩大保护区实验区内现有的耕地、茶园和毛竹林经营面积。

第二十二条在保护区实验区内从事旅游、食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应当符合保护区总体规划要求,并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服从保护区管理机构统一管理。

第二十三条在保护区内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开矿、采石、挖沙、取土、爆破、修建坟墓以及其他侵占、毁坏林地的活动;。

(二)擅自新开、拓宽各类林区道路以及生产便道;。

(三)擅自围、填、堵、截自然水系;。

(四)猎捕、伤害野生动物或者其他破坏妨碍野生动物栖息繁衍的活动;。

(五)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倾倒建筑垃圾、弃土等固体废物;。

(六)钓鱼、电鱼、毒鱼、炸鱼以及捕捞其他水生动植物;。

(八)在文物、树木、岩石或者保护管理设施、设备上刻划;。

(九)野外露营、漂流、攀岩、探险等活动;。

(十)移动或者毁坏保护管理设施、设备;。

(十一)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在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非法开矿、采石、取土或者修筑设施;。

(二)违法放牧、烧荒、砍伐林木;。

(三)擅自开垦、填埋、占用林地或者改变林地用途;。

(四)擅自猎捕、采集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五)超标排放废水、废气,倾倒垃圾或者其他污染物;。

(六)移动或者毁坏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界标;。

(七)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保护区管理机构依法报经批准,可以在出入保护区的主要路口设立林业检查站或者检查哨卡,依法对出入保护区的车辆、人员和动植物及其产品等进行检查登记。

在森林高火险期、野生动物繁殖期等特殊时期,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限制保护区内车辆和人员的通行。

第二十六条外国人进入保护区的,接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进入保护区的外国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保护区的有关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保护区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生产需要雇请外来劳动力的,应当服从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保护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保护区管理机构和所在地人民政府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民政、工商、安全生产监督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部门分工合作,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推进综合执法监管。

保护区管理机构发现属于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第二十九条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保护区所在地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保护区管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建立健全联合保护机制。

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制订保护区的联合保护公约和章程,组织辖区内村(居)民共同参与保护工作,协调解决保护管理中的有关问题。

第三十条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依法查处辖区内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行政违法案件。

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护林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护林员,开展护林防火工作,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对法律责任已有具体规定的,由保护区管理机构或者保护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有处罚规定的,依法从重处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责令赔偿损失;对保护区生态环境资源造成破坏的,由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擅自移动、毁坏保护区或者外围保护地带界标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进入保护区的;。

(三)在保护区实验区内从事旅游、食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不服从保护区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扩大保护区实验区内现有的耕地、茶园和毛竹林经营面积的,由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生产活动,并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对生物多样性等生态环境资源造成破坏的,并处20xx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保护区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对保护区生态环境资源造成破坏的,处20xx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责令赔偿损失:

(一)采挖树兜、采挖花草、箍树等破坏野生植物资源的;。

(二)在树木、岩石或者保护管理设施、设备上刻划的;。

(三)开展野外露营、漂流、攀岩、探险等活动的。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保护区实验区内未严格控制使用除草剂等化学制剂并采取有效措施,对生物多样性造成破坏的,由保护区管理机构或者保护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0xx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携带、引进外来物种、转基因生物、疫原体进入保护区或者在保护区内培植、饲养、繁殖各类外来物种和转基因生物,或者擅自在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引进外来物种和转基因生物的,由保护区管理机构或者保护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保护区的保护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精选19篇)篇十二

(9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将第二条修改为:“保护区属国家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位于东经97°23′34″-103°45′49″,北纬36°29′57″-39°43′39″范围内,其总面积为198720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504067.3公顷,缓冲区面积387371.4公顷,实验区面积1095761.3公顷。”

二、将第三十六条修改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然保护区划定的外围保护地带,由当地人民政府和有权属的单位保护和管理。”

附: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精选19篇)篇十三

(3月16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5月27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年8月2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促进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保护区的保护管理范围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保护管理范围分为保护范围和管理范围。

(一)保护范围为: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包括文山市老君山片区和西畴县小桥沟片区),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

(二)管理范围为:西畴县董棕槽州级禁伐林区和发源于文山市老君山片区并流经文山市范围内的那么果河、盘龙河。

保护管理范围的界限由文山市和西畴县人民政府依据批准的保护区规划和本条例规定划定,设立标志,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应当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保护管理范围内的主要保护对象:

(三)水工程、河流和水源点。

第六条自治州和文山市、西畴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保护区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的领导,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七条自治州和文山市、西畴县人民政府设立保护区保护管理专项资金。资金主要来源:

(一)上级扶持资金;。

(三)生态补偿资金;。

(四)社会捐赠和资源有偿使用等其他资金。

保护管理专项资金应当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具体办法由自治州人民政府制定。

第八条自治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保护区的统一保护和管理。文山市和西畴县的管理机构承担各自区域内的保护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本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

(二)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三)编制并组织实施保护区的总体规划,制定保护区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和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

(六)协助做好保护区内生态移民的规划工作;。

(七)行使本条例赋予的行政执法权。

第九条自治州和文山市、西畴县人民政府的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水务、旅游、扶贫、公安、安监等部门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应当协助做好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条自治州应当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具体办法由自治州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一条文山市、西畴县人民政府和所涉及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森林防火工作措施,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第十二条在保护管理范围内的河道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采砂、开发水上旅游资源和水能资源的,有关部门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应当征求保护区管理机构的意见。

第十三条保护管理范围内的河段,自河岸向外50米至100米的区域为河段控制区,具体范围由文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报经文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自治州和文山市、西畴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保护区内居民生产生活的扶持力度,推广使用太阳能、以电代柴(燃料)等替代能源。

对核心区、缓冲区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居住的居民有计划地迁移,对集体所有的林地、林木按公益林管理进行补偿,由保护区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对个人所有的林木和集体所有的林地可以依法流转为国有。

自治州和文山市、西畴县人民政府积极支持实验区及周边村(组)人工造林、退耕还林,进行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项目开发。

第十五条实验区内个人所有的人工用材林,在不影响保护区整体功能的前提下,由所有人申请,保护区管理机构提出具体方案,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后,对火灾隐患增多等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林木,可以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更新。

第十六条自治州、文山市和西畴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保护宣传,提高公民的保护意识。每年12月30日为“老君山保护日”、“小桥沟保护日”。

第十七条保护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猎捕、采集列入国家和省保护名录的野生动物、植物;。

(二)乱砍滥伐、毁林开垦;。

(三)向河流、水源点倾倒废弃物、污染物,排放有毒废水和污水;。

(四)野外用火;。

(五)兴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设施;。

(六)侵占、损毁水工程设施;。

(七)经营性采石、采砂、取土;。

(八)探矿、采矿;。

(九)侵占、移动、损坏保护设施、界标。

第十八条在保护管理范围内进行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保护管理范围内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除外。

核心区内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因科研等确需进入核心区的,应当经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

缓冲区内因工作需要进入的,应当向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经批准后可以进行教学实习、标本采集、生物繁殖、珍稀濒危植物人工繁殖、种群复壮、生态恢复等活动。

实验区内经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可以进行科学试验、参观考察、生态旅游和有利于生态保护的水资源开发、林下资源开发等。

在缓冲区内进行科学试验和在实验区内开展经营活动时,保护区及周边居民具有优先参与权。

第十九条经批准进入保护区范围内从事科研、教学、影视拍摄等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保护区管理机构交纳保护管理费,并提交相关资料。

第二十条保护管理范围内的`居民自用建房等,需要少量采石、采砂、取土的,应当经保护区管理机构同意,并到其指定的区域开采。

第二十一条自治州和文山市、西畴县人民政府对在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保护区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违反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对个人处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保护区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条例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由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7月1日颁布实施的《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老君山保护区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由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精选19篇)篇十四

跟随着内心的一抹绿色。

一路颠簸而来的--在锡林郭勒草原。

你学一朵白云把澄澈的蓝带往天边。

学一只羔羊去体会青草的芬芳。

学一只蝴蝶放弃了蛹的孤独。

翩翩于成吉思汗执鞭凝望的草海。

皮鞭下一曲辽阔苍凉的蒙古长调。

惊动了苍穹。

悠扬激越的马头琴述说着。

这个马背上民族的灵魂。

而随时可以邂逅的歌舞。

蒙古女子的彩裙和黝黑的肌肤。

让你第一次惭愧于自己的白皙。

在名不经传的扎格斯台湖。

天鹅在湖水里自由游弋。

牛羊在湖堤上肆意奔跑。

天空湛蓝如洗草原辽阔。

哦这一切让你忘了赞美。

风吹着---。

吹着一个女子内心的感动和柔软。

风中长发如丝绸飘扬——。

你已经爱上了这里的.一切。

你还差点爱上了那个策马而歌的牧羊人。

他教你骑马。

讲他六岁就在马背上。

讲草原上的传奇....

脚下格桑花遍地开放。

蒙古包里飘出奶香。

有一棵树静静地立在远处的山岗。

西天残阳如血。

看过太多的美景。

你突然忘记了自己的来路。

一瞬有在这里终老一身的打算…。

翩翩于成吉思汗策马狂奔的草海。

她想把这神的恩赐深藏--。

于谁也无法触摸的遥远…。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精选19篇)篇十五

(20xx年9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将第二条修改为:“保护区属国家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位于东经97°23′34″-103°45′49″,北纬36°29′57″-39°43′39″范围内,其总面积为198720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504067.3公顷,缓冲区面积387371.4公顷,实验区面积1095761.3公顷。”

二、将第三十六条修改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然保护区划定的外围保护地带,由当地人民政府和有权属的单位保护和管理。”

附:

(1997年9月29日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xx年3月30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xx年9月29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xx年9月29日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次修正)。

为了加强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水源涵养林及其他自然资源的保护管理,保护自然环境,保持生物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保护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保护区属国家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位于东经97°23′34″-103°45′49″,北纬36°29′57″-39°43′39″范围内,其总面积为198720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504067.3公顷,缓冲区面积387371.4公顷,实验区面积1095761.3公顷。

凡在保护区内从事各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保护区必须以管护为主,积极造林,封山育林,不断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坚持实行统一规划,科学管理,依法监督,协调发展的原则。

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站(以下简称保护站)负责对本辖区内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管理,由管理局和所在地市(甘肃中牧山丹马场总场)、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双重领导,以市、县为主。

保护区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保护工作的领导,做好保护区的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

保护区所在地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各级护林联防责任制,加强对保护区内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管理。

保护区内的居民,应当遵守保护区的有关规定,在不破坏自然资源的前提下,可以从事正常的农牧业生产,也可以有偿承担市、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局组织的劳务或者保护管理任务。

(三)负责专项投资和基建投资的管理和监督;。

(四)调查自然资源,组织环境监测,建立资源档案;。

(六)开展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七)对保护区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

(八)依法查处破坏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二)依法保护和管理森林、野生动植物、冰川等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

(三)负责总体规划和计划的具体实施;。

(五)组织区内有关单位制定森林防火、防盗公约;。

(六)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扩大森林面积;。

(七)制止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依法处理各类林政案件。

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改变保护区的性质和范围。

禁止在保护区内进行狩猎、垦荒、烧荒等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护区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树立标志,并予以公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保护区的界标。

核心区是指保存完好的天然状态的生态系统以及珍稀、濒危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区内现有居民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地逐步迁出。

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于三十日前向管理局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按程序报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禁止在缓冲区开展旅游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管理局批准,可以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拍摄影片和标本采集等活动。但不得损害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

实验区内经管理局批准,可以进行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地质勘测、参观考察、旅游等活动;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展驯化培育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并按有关规定向保护站交纳资源保护管理费。在不破坏植被的前提下,可以有计划地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可实行轮封轮牧,轮封周期由县级人民政府决定。

在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将其活动成果的副本提交管理局和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在保护区内开展旅游活动必须坚持保护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原则。

旅游项目由地方人民政府规划征得管理局同意,并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批准。旅游活动应当在划定的旅游地点和路线内进行。

进入保护区内旅游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所在地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保护站的管理。

保护区林地属国家所有。确因需要,必须征收、征用林地的,经管理局同意,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向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森林经营单位交纳林地、林木补偿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

禁止毁林毁草垦荒。严禁在25度以上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开垦的,应当限期退耕还林还草。

保护区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要在乔木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封山育林地的外围,划出不少于十五米的森林保护带,以利于水源涵养林的保护和发展。

禁止采伐保护区各种林木。确因需要进行灾害木清理的,必须按程序上报,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市、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管理局监督执行。

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需要猎捕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管理局申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禁止在保护区散放、野放从区外引种的野生动物。

在保护区内携运林木产品和珍稀野生动物及其副产品的,必须经过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携运林副产品的,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做好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工作,禁止放火烧荒。每年十月一日至次年五月三十一日为保护区森林防火期。在此期间,严禁野外用火;确需用火的,必须经保护站批准。

建立保护区水源涵养林补偿制度。从祁连山水源涵养林受益地区征收的水资源费总额中提取3%;从保护区内进行科学研究、灾害木清理、旅游等收入中提取2%-5%,用于保护区水源涵养林的保护和发展,专款专用。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省人民政府和保护区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多方筹集资金,逐步加大对水源涵养林的投入。

在保护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构,负责管理保护区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维护区内社会治安,依法查处破坏自然保护区的案件。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局、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一)认真执行本条例,全面完成自然保护任务,成绩显著的;。

(二)长期坚持在基层从事自然保护工作成绩优异的;。

(三)在自然保护科学研究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四)同破坏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行为作坚决斗争,有功绩的。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造成破坏的,处以3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条规定的,责令其改正,并根据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活动,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保护区管理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主管部门对单位领导人和直接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保护区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政处罚,按照管理权限,由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及其委托的组织依法决定。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然保护区划定的外围保护地带,由当地人民政府和有权属的单位保护和管理。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精选19篇)篇十六

(1997年9月29日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xx年3月30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xx年9月29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xx年9月29日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次修正)。

为了加强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水源涵养林及其他自然资源的保护管理,保护自然环境,保持生物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保护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保护区属国家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位于东经97°23′34″-103°45′49″,北纬36°29′57″-39°43′39″范围内,其总面积为198720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504067.3公顷,缓冲区面积387371.4公顷,实验区面积1095761.3公顷。

凡在保护区内从事各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保护区必须以管护为主,积极造林,封山育林,不断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坚持实行统一规划,科学管理,依法监督,协调发展的原则。

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保护区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具体负责管理保护区内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

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站(以下简称保护站)负责对本辖区内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管理,由管理局和所在地市(甘肃中牧山丹马场总场)、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双重领导,以市、县为主。

保护区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保护工作的领导,做好保护区的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

保护区所在地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各级护林联防责任制,加强对保护区内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管理。

保护区内的居民,应当遵守保护区的有关规定,在不破坏自然资源的前提下,可以从事正常的农牧业生产,也可以有偿承担市、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局组织的劳务或者保护管理任务。

(三)负责专项投资和基建投资的管理和监督;。

(四)调查自然资源,组织环境监测,建立资源档案;。

(六)开展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七)对保护区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

(八)依法查处破坏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二)依法保护和管理森林、野生动植物、冰川等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

(三)负责总体规划和计划的具体实施;。

(五)组织区内有关单位制定森林防火、防盗公约;。

(六)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扩大森林面积;。

(七)制止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依法处理各类林政案件。

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改变保护区的性质和范围。

禁止在保护区内进行狩猎、垦荒、烧荒等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护区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树立标志,并予以公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保护区的界标。

核心区是指保存完好的天然状态的生态系统以及珍稀、濒危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区内现有居民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地逐步迁出。

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于三十日前向管理局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按程序报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禁止在缓冲区开展旅游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管理局批准,可以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拍摄影片和标本采集等活动。但不得损害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

实验区内经管理局批准,可以进行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地质勘测、参观考察、旅游等活动;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展驯化培育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并按有关规定向保护站交纳资源保护管理费。在不破坏植被的前提下,可以有计划地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可实行轮封轮牧,轮封周期由县级人民政府决定。

在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将其活动成果的副本提交管理局和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在保护区内开展旅游活动必须坚持保护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原则。

旅游项目由地方人民政府规划征得管理局同意,并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批准。旅游活动应当在划定的旅游地点和路线内进行。

进入保护区内旅游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所在地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保护站的管理。

保护区林地属国家所有。确因需要,必须征收、征用林地的,经管理局同意,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向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森林经营单位交纳林地、林木补偿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

禁止毁林毁草垦荒。严禁在25度以上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开垦的,应当限期退耕还林还草。

保护区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要在乔木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封山育林地的外围,划出不少于十五米的森林保护带,以利于水源涵养林的保护和发展。

禁止采伐保护区各种林木。确因需要进行灾害木清理的,必须按程序上报,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市、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管理局监督执行。

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需要猎捕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管理局申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禁止在保护区散放、野放从区外引种的野生动物。

在保护区内携运林木产品和珍稀野生动物及其副产品的,必须经过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携运林副产品的,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做好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工作,禁止放火烧荒。每年十月一日至次年五月三十一日为保护区森林防火期。在此期间,严禁野外用火;确需用火的,必须经保护站批准。

建立保护区水源涵养林补偿制度。从祁连山水源涵养林受益地区征收的水资源费总额中提取3%;从保护区内进行科学研究、灾害木清理、旅游等收入中提取2%-5%,用于保护区水源涵养林的保护和发展,专款专用。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省人民政府和保护区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多方筹集资金,逐步加大对水源涵养林的投入。

在保护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构,负责管理保护区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维护区内社会治安,依法查处破坏自然保护区的案件。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局、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一)认真执行本条例,全面完成自然保护任务,成绩显著的;。

(二)长期坚持在基层从事自然保护工作成绩优异的;。

(三)在自然保护科学研究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四)同破坏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行为作坚决斗争,有功绩的。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造成破坏的,处以3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条规定的,责令其改正,并根据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活动,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保护区管理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主管部门对单位领导人和直接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保护区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政处罚,按照管理权限,由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及其委托的组织依法决定。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然保护区划定的外围保护地带,由当地人民政府和有权属的单位保护和管理。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精选19篇)篇十七

(9月29日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3月30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次修正9月29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9月29日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次修正)。

第一条为了加强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水源涵养林及其他自然资源的保护管理,保护自然环境,保持生物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保护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保护区属国家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位于东经97°23′34″-103°45′49″,北纬36°29′57″-39°43′39″范围内,其总面积为198720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504067.3公顷,缓冲区面积387371.4公顷,实验区面积1095761.3公顷。

第三条凡在保护区内从事各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保护区必须以管护为主,积极造林,封山育林,不断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坚持实行统一规划,科学管理,依法监督,协调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保护区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具体负责管理保护区内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

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站(以下简称保护站)负责对本辖区内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管理,由管理局和所在地市(甘肃中牧山丹马场总场)、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双重领导,以市、县为主。

第六条保护区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保护工作的领导,做好保护区的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

保护区所在地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各级护林联防责任制,加强对保护区内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管理。

第七条保护区内的居民,应当遵守保护区的有关规定,在不破坏自然资源的前提下,可以从事正常的农牧业生产,也可以有偿承担市、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局组织的劳务或者保护管理任务。

(三)负责专项投资和基建投资的管理和监督;。

(四)调查自然资源,组织环境监测,建立资源档案;。

(六)开展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七)对保护区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

(八)依法查处破坏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第九条保护站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依法保护和管理森林、野生动植物、冰川等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

(三)负责总体规划和计划的具体实施;。

(五)组织区内有关单位制定森林防火、防盗公约;。

(六)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扩大森林面积;。

(七)制止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依法处理各类林政案件。

第十条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改变保护区的性质和范围。

禁止在保护区内进行狩猎、垦荒、烧荒等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保护区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树立标志,并予以公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保护区的界标。

第十二条核心区是指保存完好的天然状态的生态系统以及珍稀、濒危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区内现有居民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地逐步迁出。

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于三十日前向管理局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按程序报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禁止在缓冲区开展旅游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管理局批准,可以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拍摄影片和标本采集等活动。但不得损害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

第十四条实验区内经管理局批准,可以进行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地质勘测、参观考察、旅游等活动;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展驯化培育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并按有关规定向保护站交纳资源保护管理费。在不破坏植被的前提下,可以有计划地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可实行轮封轮牧,轮封周期由县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五条在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将其活动成果的副本提交管理局和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在保护区内开展旅游活动必须坚持保护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原则。

旅游项目由地方人民政府规划征得管理局同意,并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批准。旅游活动应当在划定的旅游地点和路线内进行。

进入保护区内旅游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所在地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保护站的管理。

第十七条保护区林地属国家所有。确因需要,必须征收、征用林地的,经管理局同意,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向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森林经营单位交纳林地、林木补偿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

第十八条禁止毁林毁草垦荒。严禁在25度以上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开垦的,应当限期退耕还林还草。

保护区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要在乔木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封山育林地的外围,划出不少于十五米的森林保护带,以利于水源涵养林的保护和发展。

第十九条禁止采伐保护区各种林木。确因需要进行灾害木清理的,必须按程序上报,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市、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管理局监督执行。

第二十条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需要猎捕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管理局申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禁止在保护区散放、野放从区外引种的野生动物。

第二十二条在保护区内携运林木产品和珍稀野生动物及其副产品的,必须经过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携运林副产品的,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做好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工作,禁止放火烧荒。每年十月一日至次年五月三十一日为保护区森林防火期。在此期间,严禁野外用火;确需用火的,必须经保护站批准。

第二十四条建立保护区水源涵养林补偿制度。从祁连山水源涵养林受益地区征收的水资源费总额中提取3%;从保护区内进行科学研究、灾害木清理、旅游等收入中提取2%-5%,用于保护区水源涵养林的保护和发展,专款专用。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省人民政府和保护区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多方筹集资金,逐步加大对水源涵养林的投入。

第二十五条在保护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构,负责管理保护区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维护区内社会治安,依法查处破坏自然保护区的案件。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局、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一)认真执行本条例,全面完成自然保护任务,成绩显著的;。

(二)长期坚持在基层从事自然保护工作成绩优异的;。

(三)在自然保护科学研究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四)同破坏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行为作坚决斗争,有功绩的。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造成破坏的,处以3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条规定的,责令其改正,并根据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活动,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十二条保护区管理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主管部门对单位领导人和直接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保护区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对违反本条例的行政处罚,按照管理权限,由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及其委托的组织依法决定。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然保护区划定的外围保护地带,由当地人民政府和有权属的单位保护和管理。

第三十七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精选19篇)篇十八

(20xx年3月16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xx年5月27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20xx年8月2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促进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在保护区的保护管理范围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保护管理范围分为保护范围和管理范围。

(一)保护范围为: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包括文山市老君山片区和西畴县小桥沟片区),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

(二)管理范围为:西畴县董棕槽州级禁伐林区和发源于文山市老君山片区并流经文山市范围内的那么果河、盘龙河。

保护管理范围的界限由文山市和西畴县人民政府依据批准的保护区规划和本条例规定划定,设立标志,并向社会公布。

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应当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

保护管理范围内的主要保护对象:

(三)水工程、河流和水源点。

自治州和文山市、西畴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保护区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的领导,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自治州和文山市、西畴县人民政府设立保护区保护管理专项资金。资金主要来源:

(一)上级扶持资金;。

(三)生态补偿资金;。

(四)社会捐赠和资源有偿使用等其他资金。

保护管理专项资金应当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具体办法由自治州人民政府制定。

自治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保护区的统一保护和管理。文山市和西畴县的管理机构承担各自区域内的保护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本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

(二)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三)编制并组织实施保护区的总体规划,制定保护区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和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

(六)协助做好保护区内生态移民的规划工作;。

(七)行使本条例赋予的行政执法权。

自治州和文山市、西畴县人民政府的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水务、旅游、扶贫、公安、安监等部门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应当协助做好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

自治州应当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具体办法由自治州人民政府制定。

文山市、西畴县人民政府和所涉及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森林防火工作措施,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在保护管理范围内的河道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采砂、开发水上旅游资源和水能资源的,有关部门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应当征求保护区管理机构的意见。

保护管理范围内的河段,自河岸向外50米至100米的区域为河段控制区,具体范围由文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报经文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自治州和文山市、西畴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保护区内居民生产生活的扶持力度,推广使用太阳能、以电代柴(燃料)等替代能源。

对核心区、缓冲区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居住的居民有计划地迁移,对集体所有的林地、林木按公益林管理进行补偿,由保护区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对个人所有的林木和集体所有的林地可以依法流转为国有。

自治州和文山市、西畴县人民政府积极支持实验区及周边村(组)人工造林、退耕还林,进行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项目开发。

实验区内个人所有的人工用材林,在不影响保护区整体功能的前提下,由所有人申请,保护区管理机构提出具体方案,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后,对火灾隐患增多等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林木,可以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更新。

自治州、文山市和西畴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保护宣传,提高公民的保护意识。每年12月30日为“老君山保护日”、“小桥沟保护日”。

保护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猎捕、采集列入国家和省保护名录的野生动物、植物;。

(二)乱砍滥伐、毁林开垦;。

(三)向河流、水源点倾倒废弃物、污染物,排放有毒废水和污水;。

(四)野外用火;。

(五)兴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设施;。

(六)侵占、损毁水工程设施;。

(七)经营性采石、采砂、取土;。

(八)探矿、采矿;。

(九)侵占、移动、损坏保护设施、界标。

在保护管理范围内进行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保护管理范围内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除外。

核心区内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因科研等确需进入核心区的,应当经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

缓冲区内因工作需要进入的,应当向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经批准后可以进行教学实习、标本采集、生物繁殖、珍稀濒危植物人工繁殖、种群复壮、生态恢复等活动。

实验区内经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可以进行科学试验、参观考察、生态旅游和有利于生态保护的水资源开发、林下资源开发等。

在缓冲区内进行科学试验和在实验区内开展经营活动时,保护区及周边居民具有优先参与权。

经批准进入保护区范围内从事科研、教学、影视拍摄等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保护区管理机构交纳保护管理费,并提交相关资料。

保护管理范围内的居民自用建房等,需要少量采石、采砂、取土的,应当经保护区管理机构同意,并到其指定的区域开采。

自治州和文山市、西畴县人民政府对在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保护区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违反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对个人处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0xx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保护区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条例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由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20xx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老君山保护区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本条例由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精选19篇)篇十九

巴音布鲁克天鹅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尤尔都斯山间盆地,开都河上游,巴州xx县西部。平均海拔2400米,面积1000多平方公里,地势平坦,水草丰盛,湖沼星罗棋布。“巴音布鲁克”蒙语意为“丰富的山泉”。天鹅湖由众多互通的小湖组成的湖沼地。

每年4月前后,大天鹅、小天鹅、疣鼻天鹅、雁鸥等珍禽鸟类,70多种、1万多只,群飞于此,繁衍生息。区内建有天鹅了望塔,供游人登高观赏。天鹅湖水潆回如带,清澈见底;湖中水生植物丛生,四周群山环抱,绿草如茵,高山雪岭倒映湖中;天鹅、雁鸥成群结队,时而欢腾湖中,时而击水而起,腾飞高空。阳光下天鹅、湖水、山峰、云影融成一片,极为壮观。

风景区内还有阿尔夏和巩乃斯沟景区,阿尔夏为蒙语,意为“治病的泉”。温泉区位于阿尔夏河北岸,12个泉眼犹如颗颗珍珠,镶嵌在400米长的'谷地上,有垫泉、冷泉、眼睛泉等。区内设有旅游招待所和温泉浴室。有“雪山动物园”之誉的沟景区,密林中雪鸡、雪豹、马鹿、鹅喉羚等20多种珍稀动物珍藏,区内云杉葱密,依山起伏;沟谷两旁,牧草丰富,百花争妍。

每年3~4月,以大天鹅、小天鹅和疣鼻天鹅为主的一万多只珍禽飞来此地繁衍生息,至10-11月再迁离,居留期长达半年以上。

天鹅湖有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和爱鸟如子的当地居民的保护。天鹅一带,清泉密布,河网交错,水草繁茂,气候凉爽,环境幽静,饵料丰富,这里便成了中外闻名的天鹅以及灰鹤、白鹭、斑头雁、金雕、雁鸥、棕尾鸟、各种野鸭等众多水禽的乐园。巴音布鲁克草原人烟稀少,当地蒙古族牧民视天鹅为天使和幸福鸟,自古以来一直加以精心地保护。有些天鹅得到牧民的精心照顾和喂养,它们早出晚归,犹如家禽,但一到深秋就随大群南迁。次年春天,又回到主人家中。

天鹅保护区建于1980年,是全国鸟类环志点(即给鸟类戴上环形科学仪器进行科学考察的中心点)之一,具有重要科研价值,在国际上也具有一定的影响。1986年被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据统计,保护区内的鸟类至少有128种,其中候鸟占74%,留鸟占26%;兽类20余种,两栖类3种,鱼类5种。由于寒冷和冻土作用,保护区内缺乏高大树木,植被以草本为主,约50个科160属260多种。

猜你喜欢 网友关注 本周热点 精品推荐
计划书是一种对未来工作进行预见与规划的重要手段,有助于提高工作的效率与质量。在下面的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各种不同类型的计划书,希望能够对大家的编写提供帮助。
幼儿园工作计划是幼儿园教师根据幼儿园教学大纲和教育目标制定的一份计划,旨在规划和安排幼儿园各项工作的方向和内容。幼儿园工作计划范文7:以培养幼儿的科学探究和实验
无论是工作成果还是工作态度,月工作总结都能够帮助我们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反思,为下一个月的工作做好准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
通过写检讨书,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的过错,反思自己的行为,并找到改进的方向。这些检讨书范文涵盖了不同的行业和领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专业性的检讨书写作要求
教学工作总结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可以促进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提高他们的学习成绩。以下是一些精选的教学工作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写作有所启发和帮助。1.经学校考核
社会实践报告需要经过多次修改和完善,以确保表达准确、恰当,并体现自己的独特思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社会实践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年7月我校团委组织了为
职业规划不仅仅局限于工作,还涉及到个人生活、学习和个人成长等方面的综合考虑。以下是一些职业规划的面试技巧和求职经验分享,希望能帮助大家在职场中取得更好的表现。
工作汇报还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与团队成员进行沟通和协作,共同提高工作效率。在下面的工作汇报范文中,你可以看到一些成功的工作经验分享和反思,希望能给你提供一些启示。
培训心得体会是对培训过程中的收获和困惑进行梳理和整理,有助于个人的学习和成长。经过整理和总结,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关于培训心得体会的参考,希望能够对大家学习和工
月工作总结是一个自我约束和自我激励的过程,它能够让我们更好地规划和执行下一个月的工作计划。以下总结范文旨在为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和参考,希望能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启
阅读范文有助于我们发现别人优秀的写作之处,从而更好地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范文范本,希望能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回顾大学三年,通过良师的教
培训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发现自身的优势和劣势,为个人发展提供指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培训心得体会分享,希望对大家的学习和工作有所启发。xx年7月26日下
调研报告需要对被调研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包括了解其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消费者需求等多个方面。在撰写调研报告时,可以参考以下范文,提高论文质量和学术水平
教研是教师们在工作中进行集体研讨和反思的一种学术活动,有助于提升教学质量。我们选取了一些典型的教研课题和研究内容,展示了教师的研究成果和创新实践。备课组成员:英
自我评价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坦诚面对自己的问题和不足,同时也要看到自己的优势和长处。自我评价是一个主观和客观结合的过程,需要我们用理性的眼光看待自己。
随着工作的不断积累,我们应该及时反思和总结自己的工作心得体会,以便更好地认识自己并提升自己。欢迎大家了解以下工作心得体会范文,相信会给大家的工作带来一些启示和思
在制定实施方案时,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充分利用资源,做到尽善尽美。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施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1.扩大面积,增加蔬菜生产总
工作汇报是一个自我推销的机会,我们要用积极的态度和专业的语言来展示自己的能力和成果。在以下范文中,您可以学习到如何编写清晰明了的工作汇报,如何突出重点和完整呈现
有效的学期计划可以促进学习动力的提升,增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下面是小编从网上搜集到的一些学期计划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学习规划有所帮助。这个学期我又踏入了一个新
总结是思考的过程,可以帮助我们思维更加清晰,提高自己的学习和创新能力。借鉴他人的总结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总结的写作规范和技巧。今年短途旅游由公司员工委员
计划书不仅是对自己的规划,也是对他人和组织的承诺和约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大家可以借鉴其中的经验和思路。在编写计划书时,我们可以根据实
中班教案的编写需要教师对幼儿个体发展的了解,根据他们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应的教育方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班教案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
借款合同是一种信用文件,用于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以下是一些写作借款合同时的常见陷阱和避免方法,请务必注意。11月17日,吴某就其所有的汽车向某保险公
好的活动方案可以帮助我们达到预期的目标,提高工作质量。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创新的活动方案,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思考和启示。作为“6・5世界环境保护日”系列活动的
通过月工作总结,我们可以及时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以便进行及时的调整和提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清自己的思路和表达。
工作计划书是一种有效的管理工具,可以帮助我们合理分配时间和资源,避免工作的重复与浪费。接下来是一些工作计划书的实战案例,以帮助大家更好地应对实际工作中的挑战。
月工作总结是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对工作表现、成果和问题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够帮助我们回顾过去的工作,发现不足之处,制定改进方案,提高工作效率。以下是小
心得体会是一种对个人在某个时间段内经历、思考和成长的总结和概括,它可以帮助我们回顾和反思自己的经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在个人总结中,我们应该客观、深入地分析自己的经验和教训,以便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素质。以下是小编搜集的一些优秀的个人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回顾2018年
在社会实践中,我们能够亲身感受到社会的运行规律和实际问题,因此撰写一份报告来总结这次实践非常有必要。小编从众多社会实践报告中选取了一些优秀的范文供大家阅读,希望
一个好的提纲应该具备明确的结构、简洁的语言和全面的内容,能够引导读者了解文章的主旨和要点。如果你对写作或演讲的提纲不太了解,不妨参考以下小编为你准备的一些范文,
发言稿的应对变化要灵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即兴发挥,与听众进行互动。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演讲发言稿,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创作思路和灵感。尊敬的各位领导、教官、老师们,
教学工作计划应该注重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以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教师们可以通过研读这些范文,提升自己的教学工作计划编写能力。课后小结是体育教学一个十分
通过阅读范文,我们可以学习到一些优秀的写作技巧和表达方式。推荐给大家一些经典的范文范本,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启发和帮助。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
实践报告是对实践经验的归纳和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在下面的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实践报告的结构和内容,以及作者对实践的思考和分析。
助学金申请书可以提供个人背景和经历的详细信息,以向评委展示自己的优势和资格。以下是一些成功申请助学金的案例,供申请者了解不同类型的申请书写作风格和结构。
编写述职报告可以促使我们思考工作中的不足和不足之处,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和提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述职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仁:大家
合作可以促进个体的成长和进步,通过与他人的合作,我们可以学会更好地与人相处和沟通。以下是一些关于合作的经典名言,希望能给大家启发和思考。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
进行月工作总结有助于我们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和挑战。接下来是一些优秀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写月工作总结提供一些思路和借鉴。××年,是我市全面实施
活动方案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目标或解决问题而制定的一套具体行动步骤和安排。活动方案的设计和实施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目标要求,以下是一些成功案例中的经验总结。
在每个周期结束时写一份工作汇报,可以帮助我们对自己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反思和回顾。这里有一些案例工作汇报,通过阅读这些范文可以更好地理解如何撰写工作汇报。
爱岗敬业需要我们坚持不懈,即使面对困难和挫折也能坚持下去。请注意以下爱岗敬业的案例,从中我们可以学到许多成功之道。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远道而来的朋友们
通知的格式可以根据不同的场合和需求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改。在撰写通知时,可以参考这些范文来避免一些常见的错误和问题。1、本周五下午关于岗位聘用的会议取消。2、会议
报告范文的撰写需要注重语法准确、用词恰当、语言流畅,以确保读者的理解和接受。请大家注意,这些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和学习之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目的。时间;2012年1
心得体会是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获得的经验和感悟的总结,有助于我们深刻理解和总结经验。接下来,让我们欣赏一些写得极好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上的
通知能够有效地传达信息,提醒人们注意事项或做出相应的行动。不同的通知都有其特定的目的和需求,通过阅读这些范文,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通知的写作要求和技巧。
事迹材料是通过具体的案例和实例,展示人物的努力、毅力和奉献精神,以及其对社会和他人的影响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事迹材料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启示
发言稿的撰写需要考虑到听众的需求和背景,以便更好地与他们沟通和交流。下面是一些经典案例的发言稿,这些范文涵盖了不同主题和场合,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借鉴和思考。
范文是一面镜子,我们可以通过参考范文来审视自己的写作水平和不足之处。希望这些范本能够为大家提供灵感和启迪,激发我们的写作激情。谈话时间:谈话地点:谈话人员:李x
通知的编写需要注意语言的规范和准确性,以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亲爱的学生,教师节即将来临,记得向辛勤的老师们表达感激之情。尊敬的租户:您好!按照我们双方签订的《房
教学工作计划的执行需要教师与学生、家长等多方面的配合和支持。在教学工作计划中,我将注重对学生个体差异的重视,通过因材施教的方式,促进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
食品可以代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文化和传统,通过品尝当地特色食品,我们可以了解和感受不同文化背后的故事。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推荐一些适合各种场合的食品搭配方法,希望
读后感是对书籍内在精神和价值的理解和评价,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领悟书中蕴含的智慧和哲理。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推荐了一些精彩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的写作带来一
写述职报告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发现自己在工作中的优势和不足,并为以后的工作定位和职业发展做好准备。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写述职报告,小编整理了一些经典案例,希
走过这段时间,我意识到写一份详实的述职报告对于我的职业发展非常关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述职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希望可以给大家撰写述职报告提供有益的启
销售工作总结有助于提高销售团队的整体业绩和工作效率。这里收集了一些经典的销售工作总结案例,供大家查阅和借鉴。我于2017年01月份任职于××公司,在任职期间,我
活动方案的制定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确保各项活动的协调和衔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成功活动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为更好地贯彻中央、省推进学雷锋志愿
月工作总结是在每个月结束时对过去一个月的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阅读这些月工作总结范文可以开拓我
通知的内容要具备明确性和针对性,避免造成误解或产生困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通知的写作范例,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发和参考。xx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我们双方于xx
月工作总结的写作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并通过制定计划和目标来不断提升自己。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一些月工作总结写作素材,供大家参考借鉴。
月工作总结是我们与领导、同事、团队成员之间交流和协作的重要方式之一。随着工作的进行,我们经常需要写一篇月工作总结,大家可以参考下面的范文来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
统计数据的发布和使用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和规定,保护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接下来是一些关于统计方法的应用案例,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具体的操作指导和思路。
范文范本的阅读和分析可以帮助我们提升对文本的理解和解读能力。7.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些范文范本,这些范文在结构、语言和内容方面都有着独到之处,希望对大家有所
一个成功的策划方案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员和物质资源的作用。制定策划方案时,参考一些成功的案例是非常有帮助的,以下是一些实用的范文供您参考。为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
心得体会是在一段时间内对于自己的学习、工作或者生活经历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篇文字,有助于提升自我认知和促进个人成长。接下来是一些对于心得体会写作有很好启发的范文,
心得体会不仅是对过去学习和经历的回顾,更是对未来发展和提高的指导。下面是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人民法院司法警察
教案模板是教师根据教学目标和学生情况设计出的一份具体教学步骤和内容的规划文档,它是进行教学活动不可或缺的指导工具。在这些教案模板中,您可以看到不同学段和学科的教
发言稿是在会议、演讲或公开场合中用来表达观点和宣传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够帮助我们清晰地传达信息和表达意见。在下方提供了一些不同主题和风格的发言稿范本,希望能够满
活动总结可以促使我们对参与的活动进行思考,提高对活动的认识和理解。接下来是一些详细的活动总结样例,希望能对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
在商业领域中,合同协议是保障各方权益的基础,非常必要。以下是一些案例中常用的合同协议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为提高乙方的基本素质及职业技能,甲方鼓励并支持乙方参
一个好的策划方案是成功的关键,它能够为我们指明前进的方向和达成目标的步骤。阅读这些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提高策划方案的质量和可行性,使我们的工作更加高效和有成效。
通知的撰写需要注意语言简洁、准确、明确,以确保信息的有效传递。这些通知范文涵盖了各个领域的不同种类的通知,适用于不同的情况和场合。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小朋友们
通过撰写个人简历,我们可以全面展示自己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和技能专长,给招聘方留下深刻的印象。如果你不知道如何开始写个人简历,可以参考以下的范文,找到一种适合自
工作汇报是对工作内容和成果进行概括和总结的文书,对于工作进展的评估和改进至关重要。以下是一份经过精心编写的工作汇报,其中包括了详细的工作进展和具体的成果展示。
月工作总结是每个月结束时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表现进行概括和总结的一种方式。以下是一份简短而精彩的月工作总结范文,相信会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做任何工作都是有得有失
感谢各位不辞辛劳地前来参加我们的活动,我们将为大家带来一场精彩的体验。接下来,我将向大家介绍一些优秀的主持人,以及他们在主持中的精彩表现。尊敬的各位。女:亲爱的
教学工作总结可以反思和总结过去的教学经验,为今后的教学活动提供更好的指导。小编整理了一些教学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示和借鉴的思路。1、在熟悉的生活情境
工作汇报的内容应该客观真实,避免夸大和虚假,体现出自己的工作态度和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汇报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长凝镇西长凝学校始建于1947年,
个人总结是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和职业发展的必要环节,是衡量个人能力和价值的重要参考。个人总结是对自己在一段时间内的学习和成长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重要方式,我们该如何
活动方案的编写可以使活动策划者在活动前有一个清晰的思路,而不至于盲目进行活动。如果你正在寻找一份完善的活动方案范文,那么不妨看看以下精选的活动方案案例。
活动总结是对活动策划、执行和评估的综合概括,对于今后的活动规划有着重要指导意义。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小编为大家精选的活动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有益的
月工作总结是对过去一个月内自己在工作方面的表现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重要材料。这些月工作总结范文涵盖了不同行业和岗位的工作情境,可以让你从多个角度思考和撰写自己的
通过撰写述职报告,可以向领导和同事展示自己在工作中的能力和才华。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述职报告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各位老师:上午好!我作为分
3.学校是一个连接过去和未来的桥梁,它传承着人类文明的火炬。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一些学校学习总结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写出更加出色的总结。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
在年度总结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自己的进步和不足,为未来的成长制定更好的计划。年度总结让我对过去一年的工作和学习进行了全面地回顾和总结,有助于我更清晰地认识自己
发言稿是我们展现自己才华和实力的桥梁,可以提升我们在职场和学术界的形象和声誉。通过阅读优秀的发言稿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发言稿的特点和结构。各位领导:首先
总结能够帮助我们理清思路,找到问题的症结和解决方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月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编写说明】描述工程整体概况和本施工监理标段的具体工
在四年级教案中,教师需要根据学生的学习特点和能力水平进行合理的教学安排。四年级教案的编写需要教师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才能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工作计划书可以帮助我们提前预判和解决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挑战。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典型的工作计划书案例,这些案例涵盖了不同职业领域和工作目标,希望能够为大家提
小班教案的编写需要结合幼儿的实际情况,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创新性。在编写小班教案时,不妨参考一下下面列举的几个范例,或许能对你有所帮助。1、理解儿歌内容,能边念儿
范本可以提供不同类型和主题的写作例子,满足不同需求。范文一:关于友情的范文,让我们重新思考什么是真正的友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把“口语交际”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在编制工作方案时,我们要遵循科学规范,确保各项工作都能够顺利进行和完成。下面是一份关于工作方案的实际案例,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工作方案的编制方法。
施工需要有良好的协调能力,因为它涉及到多个工种的合作和协作。请大家看看下面这些施工案例,相信对大家的施工过程会有所帮助。能够保证工程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对位置正确
在这个重要的场合上,我非常荣幸能够为大家主持这次活动。在这里,我收集了一些主持人的专业技巧和实战经验,供大家参考学习。合:大家下午好!甲:当我们每天背上书包要走
通知通常包含了标题、正文、签发单位、签发日期等要素,具有明确的目的和要求。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通知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思路。说起儿子张良伟,曾经一直
亲爱的各位,大家上午好!我是今天的主持人,感谢您们的光临。接下来,我将为大家分享一些主持人的技巧和经验,供大家参考。各位领导、同志们: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廉洁风险防
质量月活动的目标是提高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小编为大家精选了一些质量月活动成功的秘诀,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启示。1、合作社使用的农药必须统一采购,
教学工作计划是教学过程中的指导,为教师提供了目标和方向。教学工作计划范文4:初中数学教学工作计划,注重学生问题解决能力的培养。1、发展幼儿平衡能力。2、感受丰收
工作报告是工作过程中的一种自我管理方式,可以提醒自己保持工作目标的清晰与明确。以下是一些关于工作报告的书籍和资料推荐,希望对大家深入了解和提升写作能力有所帮助。
实施方案的成功需要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和坚定信心,相信我们能够顺利达成目标。在实施方案的过程中,我们也要注重自身的学习和提高,不断积累经验和改进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