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考虑实际情况和目标需求,要合理公正、明确具体、易于执行和监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制度范本,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一
1、学生应按时到校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学生在上课、课间休息、文体活动、集会、出外参观访问等学校统一规定的活动中,都执行考勤,未经请假一律不准缺席。
2、学生请假,均应由家长出具请假条,病假一周以上,另附医院证明。
3、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经班主任查实,签注意见后,由教导处批准,十五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未办好请假手续(病假及特殊情况例外)一律不得缺席,否则以旷课论。
4、学生一学期内请假缺课,累计时间超过两个月,教导处认为跟班学习有困难并经校长批准,可令休学。对无故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调查了解,进行教育。旷课累计达100节(每天按六节计),学校视情节给予适当的处分,并通知家长。
5、每学期班主任应将学生出缺勤情况通过书面或家访,告知家长。对一学期出满勤、不迟到、不早退的'学生,给予表扬。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二
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序开展,营造学生学习、成长的优良环境,学校将加强学生出勤管理。经研究,特规定如下:。
学生上课、社会实践活动、寄宿生的'晚寝以及学校、班级、班级组织(经学校批准的)的各种活动,都纳入考勤范围。
1.学生上课和各种活动出勤,由班主任负责。请假的学生应有班主任批准的书面请假条,如发现无故缺勤学生,班主任在第一时间与其家长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同时做好记录。班主任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学校。
2.寄宿生在校期间,不允许私自离开学校。因病或其他原因确需出校的,事前必须向宿舍管理人员或班主任请假。凭出入卡由教师或家长陪同离校,返校后及时交出入卡。
3.寄宿生晚寝期间,由宿舍管理人员负责。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与班主任及家长联系。
4.课堂出勤管理:。
(1)、每一个课堂,由课代表和科任教师负责学生的上课出勤考核工作。
(2)、任课教师应对不按规定上课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上课后首先检查学生人数并问询缺勤原因,发现无故缺课的要及时和班主任联系。
1、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到学校正常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学生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学,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学生如因病因事等原因无法上课或上课期间需离校,事前应由家长向班主任请假,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生效,班主任要和家长联系通报情况,最好让学生家长到校接走学生,以免中途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3、学生因病因事请假的,请假一周以内由班主任核实批准;请假一周以上由班主任核实上报,教务处批准。
4、学生因病因事请假不能按时到校,必须由家长来校或打电话请假,学生在上课期间因病因事请假回家,班主任须主动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学校。
5、班级学生因不明原因不在校,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联系家长,了解情况,同时把处理情况做好记录。若情况异常应立即向学校汇报。
6、如果班级学生离家出走,无论什么原因,班主任都要及时向学校汇报,并主动调查该学生有关情况,协助家长寻找学生,将相关情况做好记录。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三
一、学生必须按要求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天到校报到,自开学第一天起开始考勤。
二、学生上课、自习、实验及规定参加的会议和校内外活动均进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超过假期未续假者,均视为旷课。迟到或早退四次以旷课一课时计。
三、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因故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经班主任同意并报政教处批准;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均视为旷课。
四、对旷课学生,班主任要负责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在一定范围进行检查。每学期旷课累计达12课时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达24课时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达48课时以上者,给予留校查看处分;达两周以上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对旷课学生的处分,要按规定报批,并在校内张榜公布,同时通知其家长。
五、学生因故需请假者,通过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3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由政教处批准;请假7天以上,由主管校长批准。请假期满,应向班主任履行销假手续。
六、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除急病或紧急要事,
一般不得事后补假。
七、学生请病假,须有校医务室或校外医院的休假证明;学生请事假,须有家长签署的请假条。
八、各教学班必须坚持每天考勤,政教处要定期公布各班出勤情况。
九、各教学班的出勤和考勤情况,是班级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
20xx年3月5日。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四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即进入教室,否则作迟到处理,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作早退处理,下课铃响前5分钟离开教室者作旷课处理。
3、学生请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在离校前来不及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学生请事假应在事前持家长证明或由家长来校请班主任办理。
4、因病或因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者,须持医院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办理免上体育课证明,否则按旷课论处。
5、请假在三日内(【】含三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处批准,请假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办理。
6、各班设立考勤簿,选派认真负责的同学担任考勤员,严格考勤,及时填写。
7、各班每周小结一次考勤情况,每月向政教处报告一次,期末总结评比,对全勤的同学和作负责的考勤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学生的出勤情况要记入学生手册,并纳入操行评定内容。
学生请假考勤制度严格按照学校暂行作息时间执行,凡上课铃声响完进入教室的学生为迟到,下课铃声响完之前离开教室为早退,完全没有到教室上课为旷课。学生考勤实施细则:
一、各班出勤总分为10分,全部没有迟到、早退或旷课现象得10分,若该班迟到一人扣0、5分,早退一人扣0、5分,旷课一人扣2分。
二、不论迟到、早退、旷课一律按纪检人员检查时为准。
三、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擅自离校,否则,按自动旷课论。学生每学期累计旷课72学时,学校以学生自动退学论。
四、学生请假在纪检人员检查时,必须出示假条,两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经班主任同意,由校长批准方可有效。五、班级应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由各班班长负责掌握考勤。
六、纪检人员由值周教师、值周学生干部、值周学生担任,并由值周教师填写学生出勤公布栏。
七、值周领导和团队负责人无定期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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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五
第一条: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为加强内部管理,保持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学生会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由组织部具体执行。
二、例会、活动考勤。
第三条:凡参加集体会议、活动的,必须准时签到。
第四条:不能按时签到的,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去。
第五条:会议、活动开始后未逾总时长的四分之一签到的,记为迟到,其后均为缺勤。
三、请假规定。
第六条:因故不能参加团委、学生会各项会议、活动的,均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去。(请假条由组织部提供和管理)。
第七条:请假条一律使用a4纸(方便存档),格式正确(参照请假模板)、字迹工整,理由真实且充分。请假条统一交由组织部备案。
第八条:若事后发现违规请假的,当次请假作废,记为缺勤。
第九条:原则上不接受事后补假;若确有特殊原因,经上级领导证实和批准后,可进行补假,但每学期不得超过三次(含三次),否则记为缺勤。
第十条:禁止以短信、电话等非书面形式请假。
四、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六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即进入教室,否则作迟到处理,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作早退处理,下课铃响前5分钟离开教室者作旷课处理。
3、学生请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在离校前来不及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学生请事假应在事前持家长证明或由家长来校请班主任办理。
4、因病或因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者,须持医院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办理免上体育课证明,否则按旷课论处。
5、请假在三日内(含三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处批准,请假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办理。
6、各班设立考勤簿,选派认真负责的`同学担任考勤员,严格考勤,及时填写。
7、各班每周小结一次考勤情况,每月向政教处报告一次,期末总结评比,对全勤的同学和作负责的考勤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学生的出勤情况要记入学生手册,并纳入操行评定内容。
8、迟到、早退较多的班不能评为“文明班级”和“优秀班集体”,严重旷课的学生应按违纪学生处分条例进行纪律处分。
学生请假考勤制度严格按照学校暂行作息时间执行,凡上课铃声响完进入教室的学生为迟到,下课铃声响完之前离开教室为早退,完全没有到教室上课为旷课。学生考勤实施细则:
一、各班出勤总分为10分,全部没有迟到、早退或旷课现象得10分,若该班迟到一人扣0、5分,早退一人扣0、5分,旷课一人扣2分。
二、不论迟到、早退、旷课一律按纪检人员检查时为准。
三、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擅自离校,否则,按自动旷课论。学生每学期累计旷课72学时,学校以学生自动退学论。
四、学生请假在纪检人员检查时,必须出示假条,两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经班主任同意,由校长批准方可有效。
五、班级应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由各班班长负责掌握考勤。
六、纪检人员由值周教师、值周学生干部、值周学生担任,并由值周教师填写学生出勤公布栏。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七
为了加强对学生出勤管理,本着对学生生命健康、对广大家长和自身高度负责的精神,为确保我校不出现因管理不到位方面的安全事故,杜绝无故缺课,及时准确了解未出勤学生的原因、去向等,学校决定在原午休、晚休检查签字的基础上,增加班主任早、午、晚三次对学生检查和在教室公布出勤人数的措施。
一、检查时间早:在晨读、早操时段;午:下午第一节课时;晚:晚自习第一节课时。检查公布班上出勤人数和缺勤学生姓名(动态变更),对于缺勤的'学生必须查明详细原因、去向及所采取的措施;对于去向不明确的学生必须在第一时间与家长联系,并把填写完整的“学生出勤检查跟踪表”交给带班领导。
二、为保证责任的落实,一次不公布学生出勤人数或一次不登记签字者,在月量化中扣5分,同时在班主任当月津贴中扣5元。凡因抱侥幸心理不检查或对缺勤学生不调查的,一经查实,加倍扣分,如果出现不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或发现学生缺勤而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如对有病学生不督促其就医,对去向不明的学生没有在第一时间与家长联系及查找的),出现不安全事故的负全部责任。
三、课任教师对本节课的学生出勤情况负责,在课堂上发现学生有病或缺勤的,与小黑板公布出勤人数不符的,要立即调查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或向班主任、带班领导反映,否则,酿成不安全事故的,由该课任教师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四、带班领导要天天督促、提醒班主任、值日教师及相关教师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及午休、晚休情况,对于老师反映的去向不明的学生或重病学生,必须一查到底。带班领导负责将本周各班主任、值日教师查岗查人履行职责、签字等情况详细通报,杜绝怕麻烦、图省事,不检查就签字或代签字等应付现象。由于带班领导不负责任而出现的安全事故,负连带责任。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八
本考勤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学生的校内外一切教学活动:学生开学注册、上课、实验、集体劳动、军训、政治学习、生产学习、课间实习、考试、早操锻炼,以及其他要求学必须参加的活动。
学生因病、因事请假,要办理审批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审批手续的,应通过电话等方式先行请假,事后补办审批手续。请假制度做如下规定:
1、一日以内的病事假,须有本人病事假条,班主任签字批准。
2、三日以内的病假,必须持有校医院或市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事假必须持请假条及其他相关证明,由班主任签字,院、部、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
3、三日以上,一周以内的病假,必须持有校医院和市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事假必须持请假条及其他相关证明,由班主任签字,部、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学生处分管处长批准。
4、一周以上的病事假,由班主任、部院系领导和学生处分管处长签署意见,报分管校长批准。5、如有特殊情况,夜间不能回校住宿者必须按照以上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6、生产实习的学生,请病假须有医院诊断证明,事假需持有相关证明,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按以上办法办理请假手续。
7、毕业生因联系工作请事假,一次不得超过10天,由院、部、系审批;超过10天的由部、院、系核准报学生工作处审批;一次请假超过20天的由院、部、系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此类请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
请假期满,必须在当日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请假期满后,及时按照审批程序销假备案。
1、考勤记录由各班班长完成,各院、部、系指定学管科负责人统筹管理学生考勤工作。各班应在次周星期一将上周考勤情况统计汇总报院、部、系考勤负责人。每学期结束后由班长做出全班学期考勤分析,将考勤记录册交回院、部、系存档。各院、部、系每月月底通报各班考勤情况。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学生,应给予相应的批评和纪律处分。
2、实行考勤预警制度和抽查制度
各院、部、系应督促各班自觉做好考勤工作,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做到任课教师点名和班长点名相结合,提高学生到课率。学生处将对考勤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累计汇总后,作为对部院系目标考核的依据之一。当学生旷课达到学籍管理规定时限边缘,应及时提醒学生引起注意,经提示仍不改过者,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九
一、保持教室清洁。每天清扫1-2次,清洁工具使用后,应整齐地放置在工具箱里。
二、保持教室整齐。各类设施要按规范要求放好;通知、功课表等应按要求贴好;桌子要调在同一高度,安装坚固,排列整齐,非经有关部门或班主任同意,不得搬出教室,不得作其它用途;窗帘要按规定拉好扎好。
三、值日下课后应马上把黑板、讲台擦洁净,不要等到打预备铃时才擦黑板;值日生应常常做好教室内外及走廊的保洁工作,做到无纸屑、无灰尘、无杂物。
四、讲台上面、里面要保持清洁,不能放置与教学无关的杂物。
五、爱护室内外一切公物设施,损坏要准时报告,并负责赔偿。
六、教室内电教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同学不得任凭使用或移动。
七、节省用电。不需要使用电灯或风扇时应马上关掉开关;不在教室上课时,值日生或最终离开的人要关好电器开关、关好门窗。
八、本《制度》实施状况,作为班风评比和对班主任工作考核的'参考。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十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未进入教室实验室的,作迟到处理。下课铃响前,离开教室或实验室的作早退处理。课外活动课下课前离开学校的作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须有有关证明,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当面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4、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应由家长写出休学申请并持医院证明到班主任处登记,然后到教导处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为半年或一年,休学期满须到教导处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痊俞不宜复学者,可保留学籍继续休学一年。
5、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课者,须向班主任和体育老师讲清原因,免上体育课,否则按旷课处理。
6、请假在两日内(含两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两日以上至五日由年级组长审批;请假在五日以上由教导处审批;两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请假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批准。
7、凡需假的学生,必须认真填表写请假条。
8、各班设立考勤点名册,按学校规定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9、各班考勤情况按学校规定,及时做好汇总、公布、小结等工作。对全勤的学生和认真考勤的'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学生每学期出勤情况应记入学生成绩报告表和有关档案。
10、迟到、早退、电讯稿果较多的班主不能评为先进。严重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要受学校纪律处分。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十一
一、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上课,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进教室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离教室者作早退处理;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25分钟者作旷课一节处理。
二、每个班设立考勤记录薄,每节课均应由任课教师点名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班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须将学生出勤情况填入家庭报告书,向家长汇报,并存入学生档案。
三、学生请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三天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提出意见,德育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和德育处提出意见后由校长审批。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单交德育处备案。学生因急事或困病来不及请假,应在回校后两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四、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后应回校办理入学手续,经医生证明病未愈不宜复学者,可继续休学一年。请事假超过一个学期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应予休学,并取消参加学期考试的资格。
五、班主任应每天掌握本班学生缺勤情况。对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与家长配合进行教育。
六、发现学生非正常缺勤(不明学生缺勤原因和去向),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必须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将情况上报到综治安全办公室。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十二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学校人事管理,保障教学、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进一步修订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望全体教职工自觉执行。
教职工考勤情况与绩效工资挂钩,从每位教职工绩效工资(特岗教师工资)中划拨200元进入“学校考勤管理专帐,”学期末按本规定统一分配,结余资金用于奖励出全勤的教职工。
请假说明:
1.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均系考勤对象,教务处负责考勤请假的组织、登记工作,校长负责审批。
2. 教职工考勤具体如下:
(1) 教师上课情况由教务处组织考勤。
(2) 后勤工作人员由总务处负责考勤。
(3) 教研组活动由教研组长负责考勤。
(4)政治学习、教师例会由值周领导负责考勤。
(5) 其它会议由牵头人负责考勤。
(各种会议请假的教职工每次扣绩效工资1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的,按旷会处理,旷会一次,扣绩效工资30元)
(6)提倡全体教职工周日到校,值周领导、安全值班教师、值班生活老师必须周日到校,每星期一7:40全体教职工准时签到,如超过7:40(含7:40)到校,按事假半天对待。
(7)生活老师在值班时间不按时到岗或擅自离校,视为旷工。
3.考勤情况每周由值周领导统计报校长审阅,并在次周教师例会公布。
4.教职工因事、因病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特殊情况的除外),准假后方可离岗。应遵循先请假后离岗原则,否则视为旷工(旷工包括请假未准、未办理请假手续即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超假不归)论处。
5.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
6.事假满后确需续假的,应重新申请。前后时间连接的,按连续时间计算;对不履行续假手续而超假不归的,其超假时间视为旷工。
7. 全年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不得参加当年评优评先和职称晋升。其绩效工资和其它津补贴的发放按上级机关规定执行。
1、产假
(1)产假假期
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90天计算。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15天。
(2)产假待遇
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岗位补贴等津补贴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3)女教师若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超过上述假期的超假部分按病假处理,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说明:产假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而且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经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后报中心校备案审批,经中心校批准,可给一定的哺乳假。
2、妊娠假期
妊娠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产假10~15天;
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人工)流产的,产假15~30天;
妊娠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3、男方护理假
条件:男女双方均晚婚晚育。
假期:男方可享受3~5天的护理假,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3天。
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照发。
短期病假,学校每天绩效工资扣15元,超过10天扣除200元。
长期病假期间,办理相应请假审批手续后,绩效工资等其他津补贴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1.事假
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另请事假的,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校长批准后方可离岗。
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旷工期间,绩效工资每天扣100元。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报请上级行政部门处理。
2.事假待遇
准事假的,在规定期限内的,每天扣除绩效工资20元,事假累计超过七天(含七天)但在十天以下的,共扣除绩效工资200元。一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0天但在20天以下(含20天)的,绩效工资每天扣发50元(从第十天开始扣),20天以上每天扣发80元绩效工资(10到20天扣五十元,从第21天起每天扣80元)。如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岳父母、公婆、子女、兄弟姐妹)生命垂危或因手术住院,确需教职工本人护理的,由医院出具证明,酌情给予不超过15天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自行调课,教务处备案并监督上课情况。护理假期间每天扣除绩效工资15元。
1.婚假假期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 25周岁)的,以女方年龄为准增假,女方23周岁以上者增假20天,婚假提倡在寒暑假进行。
2.工资待遇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绩效工资的发放。
3.婚假说明
再婚的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1.丧事对象
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祖父母、亲兄弟姐妹。
2.丧假假期
根据具体情况,由校长审批,酌情给予2—5天的丧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工资待遇
工资照发,车船费自理,不影响绩效工资的发放。
1. 教职工参加教育部门按计划下达的各类进修、培训学习,由学校根据教学需要进行安排,所需经费按有关规定执行,报销时附进修或学习通知单。
2. 教职工个人参加学历提高函授考试的,酌情给予一定的函授考试假,请假时需附函授考试通知,所需学杂费、差旅费、考试费等经费均由教职工自负,函授学习假不扣绩效工资,一学期函授学习假不超过3天。
4.教职工需办理职称晋升各项事宜的,给予1~2天的职称晋升假,职称晋升假不扣绩效工资,各项费用自理。
教职工请假:7天(含七天)以内由校长审批,报值周领导备案,请假条上交教务处。未经批准私自调课并离校,作旷工论处。七天以上学校签署意见,报中心校审批。
1.公假:须持有关文件或复印件填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2. 病假:1-5天,填写请假条请假;5天(含5天)以上,需持县(区)医院证明和病历,填写请假条(证明附后),经批准方可离岗(特殊情况,先电话通知,后补上手续)。没有上述有关证明,按事假处理,病假五天以内,本人自行调课,并报教务处备案,中心校审批的长病假由教务处安排调课。
3.事假:填写请假条,经批准,本人自行调课,报教务处备案,办好移交手续。
4.婚假:填写请假条,附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由教务处安排调课。
5.产假:填写请假条,上报中心校审批,由教务处安排调课。
6.丧假:填写请假条,由教务处安排调课。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十三
一、学生必须按要求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天到校报到,自开学第一天起开始考勤。
二、学生上课、自习、实验及规定参加的会议和校内外活动均进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超过假期未续假者,均视为旷课。迟到或早退四次以旷课一课时计。
三、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因故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经班主任同意并报政教处批准;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均视为旷课。
四、对旷课学生,班主任要负责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在一定范围进行检查。每学期旷课累计达12课时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达24课时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达48课时以上者,给予留校查看处分;达两周以上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对旷课学生的.处分,要按规定报批,并在校内张榜公布,同时通知其家长。
五、学生因故需请假者,通过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3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由政教处批准;请假7天以上,由主管校长批准。请假期满,应向班主任履行销假手续。
六、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除急病或紧急要事,
一般不得事后补假。
七、学生请病假,须有校医务室或校外医院的休假证明;学生请事假,须有家长签署的请假条。
八、各教学班必须坚持每天考勤,政教处要定期公布各班出勤情况。
九、各教学班的出勤和考勤情况,是班级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十四
本考勤管理方法适用于全部同学的校内外一切教学活动:同学开学注册、上课、试验、集体劳动、军训、政治学习、生产学习、课间实习、考试、早操熬炼,以及其他要求学必需参与的活动。
同学因病、因事请假,要办理审批手续,因特别缘由不能准时办理审批手续的,应通过电话等方式先行请假,事后补办审批手续。请假制度做如下规定:。
1、一日以内的病事假,须有本人病事假条,班主任签字批准。
2、三日以内的病假,必需持有校医院或市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事假必需持请假条及其他相关证明,由班主任签字,院、部、系分管同学工作领导批准。
3、三日以上,一周以内的病假,必需持有校医院和市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事假必需持请假条及其他相关证明,由班主任签字,部、院、系分管同学工作领导签署看法,同学处分管处长批准。
4、一周以上的病事假,由班主任、部院系领导和同学处分管处长签署看法,报分管校长批准。
5、如有特别状况,夜间不能回校住宿者必需根据以上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6、生产实习的同学,请病假须有医院诊断证明,事假需持有相关证明,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按以上方法办理请假手续。
7、毕业生因联系工作请事假,一次不得超过10天,由院、部、系审批;超过10天的由部、院、系核准报同学工作处审批;一次请假超过20天的'由院、部、系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此类请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
请假期满,必需在当日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请假期满后,准时根据审批程序销假备案。
1、考勤记录由各班班长完成,各院、部、系指定学管科负责人统筹管理同学考勤工作。各班应在次周星期一将上周考勤状况统计汇总报院、部、系考勤负责人。每学期结束后由班长做出全班学期考勤分析,将考勤记录册交回院、部、系存档。各院、部、系每月月底通报各班考勤状况。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同学,应赐予相应的批判和纪律处分。
2、实行考勤预警制度和抽查制度。
各院、部、系应督促各班自觉做好考勤工作,切实实行有效的措施,做到任课老师点名和班长点名相结合,提高同学到课率。同学处将对考勤状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累计汇总后,作为对部院系目标考核的依据之一。当同学旷课达到学籍管理规定时限边缘,应准时提示同学引起留意,经提示仍不改过者,根据相关规定,准时提出处理看法。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十五
为了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和我院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经管系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学生考勤制度。通过考勤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及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纪律性教育,培养学生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
一、考勤办法
学生必须积极参加教育计划的一切学习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学生上课、自习、实验、实习、军训及学校规定的一切集体活动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超过请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3、军训、集体活动、社会实践,一天按8学时计算;
4、假期、节日回家应按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无故提前离校或不按时回校者,作旷课论处。
二、请假制度学生因故不能参加上课以及学校安排的集体活动必须请假时,病假要有学院校医室证明,凡请病假、事假、公假须向系办公室领取《学生请假单》,填写清楚后,按以下原则办理,然后送本班考勤员登记,紧急情况事后请假的须在假期后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1、请假一天以内且回学院住宿的,由班主任或辅导员批准;
2、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或辅导员签署意见呈交系学工办主任批准;
3、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经班主任或辅导员签署意见后,呈送系主任批准;
4、请假一周以上,班主任或辅导员签署意见后再由系主任出具意见,最后报学院审批;
5、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超过准假期限,或先自行离校后请假,一律以旷课论处。
三、旷课处理原则
学生出勤情况与个人思想品德评定和各类个人评选挂钩,并做为助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学生旷课为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对旷课的学生,按以下原则处理(学时数以一学期累计):
(一)旷课5学时以上,取消该学期评奖资格;旷课超10课时,取消助学金评选资格;
(二)旷课10-19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三)旷课20-2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四)旷课30-39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五)旷课40-59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六)旷课累积达60学时,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应予退学。
四、其他规定
(一)考勤员:每个班设考勤员一名。原则上由班长兼任,班长不在,由团支书或学习委员负责。考勤员要秉公办事,如实登记考勤情况,否则,视为故意违反考勤制度。每次上课结束时将考勤表给任课教师签名。
(二)任课教师要履行职责,自觉考勤。每周结束时,考勤员把本班考勤情况作小结公布,并记录在《班级日志》上,将考勤结果统计好,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汇报,并于每周星期五下午交系学管办公室存底。各系每月一次汇总并公布学生考勤情况,同时送教务处存底和送学生处备案。
(三)学生请假,一学期累计超过全学期规定学时三分之一者,作休学处理。
(四)学生无故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四分之一者,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试及成绩评定,并视情况决定是否给予第二学期补考机会。
(五)学生实习期间未经请假擅自缺席达实习时数四分之一或实习教学时数四分之一者,不予评定实习成绩。实习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十六
1、同学必需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同学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未进入教室试验室的,作迟处处理。下课铃响前,离开教室或试验室的作早退处理。课外活动课下课前离开学校的作旷课处理。
3、同学请假须有有关证明,因特别状况来不及当面请假者,返校后应马上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4、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同学,应由家长写出休学申请并持医院证明到班主任处登记,然后到教育处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为半年或一年,休学期满须到教育处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痊俞不宜复学者,可保留学籍连续休学一年。
5、因病或特别状况不能上体育课者,须向班主任和体育老师讲清缘由,免上体育课,否则按旷课处理。
6、请假在两日内(含两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两日以上至五日由班级组长审批;请假在五日以上由教育处审批;两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请假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否则不予批准。
7、凡需假的'同学,必需仔细填表写请假条。
8、各班设立考勤点名册,按学校规定仔细做好考勤记录。
9、各班考勤状况按学校规定,准时做好汇总、公布、小结等工作。对全勤的同学和仔细考勤的人员赐予表扬或嘉奖。同学每学期出勤状况应记入同学成果报告表和有关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