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协作性,促进组织的发展。规章制度的完善和落实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以下是一些建议和样本供大家参考。
相关方管理制度土建(通用17篇)篇一
为了对相关方提出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并对其施加影响,以改进其环境行为,减少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贵航特钢有限公司的相关方的管理。
3.1相关方:本厂以外的供方、承包方、服务方等。
3.2供方:原燃料、材料、设备、备品备件的供应商;货物的运输方。
3.3承包方:设备检修方,协力方,废旧材料、设备处理方,基建技改项目的合同乙方。
3.4安措:安全专项技术措施的简称。
3.5施加影响:宣传教育、文件传达、签订协议、现场监控等。
4.1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与检查各单位对相关方的管理控制情况,负责对安措相关方的相关方施加职业健康安全的影响;负责对承担特种作业的相关方资质进行审查.
4.2生产设备部负责对设备、备品备件供应商及设备检修、维护作业的承包方,对废旧设备、备件处理的相关方,协力检修的相关方施加职业健康安全的影响。
4.3采购部门负责对进行提货、产品运输、钢坯、煤炭原料供应及运输的相关方施加职业健康安全的影响。
4.4办公室负责对生活垃圾运输中的相关方施加安全的影响。
4.5各单位负责对其相关方施加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的影响。
各单位及时识别出本单位的相关方并进行分类,填写《相关方登记表》,如有变动,应及时对相关方进行更新识别,报相关部门备案,安全环保部进行汇总。
5.2相关方资质查验。
5.2.1生产设备部在按公司合格承包方名单推荐设备、备品备件的供应商,设备检修、维护作业的承包方时,应对其资质进行查验,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许可证等;对承担特种设备作业的相关方,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对其资质进行查验;负责对协力检修相关方资质进行查验。
5.2.2安全环保部对安措的承包方资质进行查验;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等相关方,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其资质进行查验。
5.2.3采购部门负责对材料供应及运输的供应商,原料供应及运输的相关方的资质进行查验。
5.2.4基建、技改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承包方的资质进行查验;在基建、技改期间,每年将承担特种设备作业的相关方报安全环保部,对新增加的承担特种设备作业相关方资质进行审查。
5.3相关方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
各单位识别出相关方在其生产、活动、服务过程中对职业健康安全造成影响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具体按《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5.4控制方式及内容。
5.4.1各主管单位与相关方通过合同或协议,对识别出的危险源进行控制。
5.4.2生产设备部对设备、备品备件的供应方,设备检修、维护作业的承包方施加影响。在设备检修及废旧设备、备件处理的过程中,要求相关方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对协力检修的相关方施加影响,要求其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同时严格遵守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等有关规定。
5.4.3安全环保部将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明确写进安措合同或协议中,以约束相关方在厂内从事各种生产、活动时所产生的职业健康安全危害,在合同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安全协议。
5.4.4采购部门对原材料供应及运输的相关方施加影响。在废旧材料的回收处理过程中,要求相关方严格遵守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对运输的相关方施加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影响,将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明确告知相关方;对原料供应及运输的相关方施加职业健康安全影响,将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明确告知相关方。
5.4.5基建技改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承包方施加影响,将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明确写入合同,对施工现场的水、气、建筑垃圾、噪声及周围的环境强化管理。
5.5检查与评价。
5.5.1各单位监督控制与本单位有关的相关方遵守公司规定情况,对于不遵守公司有关规定的相关方,应及时制止、纠正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公司职能部门,同时按按《安全绩效监测与测量管理办法》执行。
5.5.2安全环保部每季度组织检查各单位对相关方的控制管理情况,对不符合项按《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规定》执行。
相关方管理制度土建(通用17篇)篇二
为了永丰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更为了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加强内部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生产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厂区内全体人员。
为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和财产安全,创建一个管理有序、安全文明的工作、生活场所,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进入厂区内人员,要遵守永鑫能源的一切规章制度,确保生产范围内的良好治安秩序和正常生产秩序,否则扣200元,交监察部处理,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2、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上下班,普煅在车间北至成达仓库北进出上下班,焙烧在焙烧北至机加车间北,到电厂西马路进出上下班。违者扣100元,交监察部处理。
3、上班期间人员不得随意进出非属地车间,不得随意使用永丰废料堆等处材料,更不得拆用其他车间设备零件,违反者扣罚500元,交监察部处理。
4、乙方人员要无条件接受和执行永丰公司规定和永丰管理人员的.正常指令,违反者扣罚200元,交监察部处理。
5、乙方对现场配电室、控制室等更改线路时和接临时线路时,要通知到永丰公司经理,违反者扣罚500元,交监察部处理。
6、乙方人员不能随意改变设备原貌,更不能随意更改生产工艺,要通知永丰公司管理人员,协商后,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才能执行,违反者扣罚1000元,交监察部处理。
7、现场计量器具和线路仪表,不能随意设置和更改,三方协商后,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才能执行,违者罚款1000元,交监察部处理。
8、承包方所属区域内卫生、草地清理以及马路卫生,(马路两侧草地向内延伸5米为负责区域)区域内消防器材要按时维护保养,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要求执行,甲方不定期检查,如有清理、维护保养不到位者,扣罚500元,交监察部处理。因上级检查没做到位者,承担全部行政和经济处罚。
9、运输车辆严格按照公司制度执行进出厂,属地区域的进出车辆,属地车间有监管责任,监管不到位或不负责,和外来车辆同责,外来车辆并按照公司规定路线行驶、车辆在厂区内损坏公司设备设施的,违者处罚500元,并修复好。
10、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不能随意倾倒,自行解决,违反者扣罚200元,交监察部处理。
11、涉及安全环保事项时,要无条件服从永鑫集团公司调剂,违者扣罚1000元,交监察部处理。
12、进入厂区内的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制度穿戴劳保用品,不准带烟火入厂、不准在罐区内接打手机,违者罚款1000元,交监察部处理。
13、厂区内消防水不能随意使用,如有特殊情况时,要按集团公司审批流程审批,违者罚款1000元,交监察部处理。
14、永丰公司厂区外围围墙不得靠近,发现有无事靠近者,按违章处理,并扣罚500元,交监察部处理。
15、普煅车间原有记录和资料,需保存好,发现有破坏和随意处理的,扣罚200元,交监察部处理。
16、现场有大型检维修,涉及动火安全时,要通知永丰管理人员,如没有安全措施和告知,将责令其停业整顿,并处罚3000元,交监察部处理。
17、烟气在线上传要保证实时、合格上传,并检查到位,有异常及时上报,有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者,扣罚500元,交监察部处理。
18、保证区域内的水、汽、风无跑冒滴漏,发现后及时处理,做不到者,扣罚500元,交监察部处理。
19、永丰公司每月组织一次综合性检查,所属车间对检查项要及时整改,做不到者,扣罚100元/项,交监察部处理。
20、加强设备保养维护,区域卫生清理,设备隐患不及时处理,区域卫生不及时清理者,扣罚50元/项,交监察部处理。
相关方管理制度土建(通用17篇)篇三
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确保相关方生活、经营活动符合本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适用于在公司生产、生活过程中联系单位以及其他管理活动的部门和人员。
3.1办公室为相关方的归口管理部门,由生产部和营销部配合实施;
3.2办公室负责与邻居、政府和员工联系并施加影响;
3.3物资部负责与采购单位、货物运输单位联系并施加影响;
3.4营销部负责与业务单位联系,必要时施加影响;
4.1由办公室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使员工了解公司环境管理要求。在日常生活中注意生活细节,避免制造噪声,以免影响其他人的生活,垃圾要分类装入垃圾桶。
4.2由生产部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强化安全环保意识。
4.3由办公室利用各种机会,向四邻宣传公司环境管理要求。
4.4物资部定期对供方进行评审,优先采用节能环保原材料供应厂家,电器产品应印有3c标志。供方送货车辆要求资质齐全,噪声尾气达标,出现漏油等不正常情况,门卫和库房有权制止进入厂区。
4.5营销部及时与业务单位联系,介绍公司环境管理的情况,增强关系单位的环保意识。
4.6公司需要建筑施工时,必须对建筑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内容应包括施工过程中水气声渣的控制管理要求,建筑垃圾单独处置。
保护环境倡议书
6.1《文件发放登记表》
6.2《供方保证能力调查表》
相关方管理制度土建(通用17篇)篇四
为加强外来劳务、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各类伤害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相关部门,适用于在我公司内从事生产活动的劳务人员及项目、工程承包单位。
3.1公司与相关方签订合同的责任单位是相关方归口管理部门。
3.1.1负责组织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对相关方各类证件和资格进行审查。
3.1.2负责对相关方及其作业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
3.1.3负责督促相关方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并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传达到相关方。
3.2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本单位范围内的相关方的安全监督管理。
3.2.1负责对相关方的安全资质进行鉴定审核。
3.2.2负责监督责任部门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2.3负责监督检查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2.4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1工程发包管理规定。
4.1.1公司因基建、设备安装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工程项目,发包部门必须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及安全资质,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4.1.2对符合条件的承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还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门各一份。
4.1.3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后,发包方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向承包方介绍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1.4发包方生产技术部门、工程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应负责对对口的承包方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流,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落实安全措施。
4.1.5发包方责任部门督促承包方在施工和作业中达到发包方的安全管理要求。
4.1.6承包方负责对作业人员开工前的三级安全教育。
4.1.7承包方开工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安全措施。
4.1.8未签订承包合同的其它施工作业等项目,发包部门与承包单位也必须签订由公司统一印制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手续,严禁口头安排。
4.1.9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包部门要对承包方的安全施工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4.1.10承包方在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1.11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发包方和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违章人员或妨碍企业安全生产的作业,企业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
4.1.12承包单位在我公司范围内,违反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一经发现,除对其进行教育外,并按我公司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同时追究发包方单位相关责任。
4.1.13承包单位须提供以下安全资质资料:。
4.1.13.1施工企业相关安全资质证。
4.1.13.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1.13.3现场负责人安全职责及授权书。
4.1.13.4有关承包劳务合同(协议)。
4.1.13.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4.1.13.6施工、服务人员劳动合同书或授权委托书。
4.1.13.8施工设备、设施台账。
相关方管理制度土建(通用17篇)篇五
为向进入天钢作业场所内的相关方宣传、传达公司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管理体系要求,对相关方施加影响,达到确保不危及人员安全与健康以及保护环境的目的,特制定本程序。
适用于对公司建筑及装修施工、运输、固废处置、设备安装与维修等所有进入生产区域的可对其施加影响的相关方人员。
相关方:关注组织的环境绩效、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有关的或受其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影响的个人和团体。包括:培训、实习人员;政府公务人员、外来参访者;生产临时用工;外施工人员;保驾人员;设备、原料供应商;运输承包方;其他不隶属天钢与天钢有业务关系的`人员。
4.1安全管理部是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方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各部门对相关方的控制和管理。
4.2能源环保部是公司环境相关方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监督各部门对相关方的控制和管理。
4.3.行政卫生部负责通勤班车、绿化公司、食堂、固废处置单位等相关方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
4.4销售部负责对顾客和产品运输承包方的管理。
4.5规划建设部负责工程项目外来施工单位、外来设计勘察、工程监理等相关业务单位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
4.6原料部和材料部负责外来销货方(供方)、相关方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
4.7设备部负责设备检修工程项目外来施工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监督管理。
4.8生产技术部负责固体废物运输承包方的管理。
4.9保卫部负责外来人员在厂区内的治安管理;负责检查办理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的相关手续。
4.10人力资源部负责外用劳务单位、外来培训实习人员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
4.1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辖范围内的建筑承包方、设备安装与维修承包方、运输承包方、生产生活固废承包方和参观者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的管理工作。各部门在科研、技术交流工作中做好相应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的管理工作。
5.1各联系部门应对相关外来人员的资格、身份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后给予接洽安排。
5.2接待单位负责向外来人员介绍天钢有关安全、环保要求,内容应包括:。
5.2.1工作现场的危险因素;。
5.2.2本公司安全操作规程;。
5.2.3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
5.2.4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5.2.5工作现场的环境因素;。
5.3接待单位应对进入现场的外来人员安全健康负责,安排熟悉现场的人员陪同和监护。
5.4各单位与相关方业务往来签订合同时,合同或协议内容必须有关于公司职业安全健康条款及环境保护条款。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对合同方人员进行培训并记录。
5.5对关注公司环境与安全健康绩效的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来访人员,通过宣传安全健康方针、环境方针,汇报工作等方式宣传本公司对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承诺,以促进持续改进。
5.6.1承包方确定之前,负责施工的各部门应要求承包方提供相应资料,如资质证明、公司简介、经营范围、施工方案等。
5.6.2负责施工的各部门承包方签订合约时,应先签定安全协议和环保协议,并在相关条款中规定承包方应遵守公司环保及职业健康安全规范。
5.6.3负责施工的各部门向为本公司施工的承包方宣传本公司方针,并对其施加影响,鼓励其建立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5.6.4承包方入厂施工前,负责施工的各部门向其传达公司环境和安全方面的要求,需传达的主要内容有:固废管理、化学品管理、噪声管理、用电管理、用水管理、消防管理和施工过程安全和环保管理等,承包方制定相应管理规定。
5.6.5承包方作业人员进入公司施工作业时,应遵守公司相关法律法规。
5.6.6施工现场要洒水抑尘、禁止焚烧废弃物;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防止环境污染,具体按《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程序》、《水污染防治管理程序》、《噪声污染防治管理程序》和《固体废弃物管理程序》执行。
5.6.7承包方入厂进行特种作业之前,承包方应有相应的特种作业资质,相关单位方可与其签订合同,其作业人员要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5.6.8在公司内动火施工前必须办理相应级别的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5.7.1承包方的运输车辆在厂区内要按规定的道路行驶,禁止鸣笛,必须遵守公路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车辆行至路口、转弯时要减速行驶。
5.7.2运输车辆在运输散流体时要苫盖,不准遗洒。
5.7.3进入厂区内的运输车辆尾气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运输货物时车高、车宽和载重要符合国家要求。
5.7.4运输车辆在厂区发生故障时,检修后的废物应进行收集带走,不能随意遗弃,严禁往排水管网倾倒废油。
5.7.5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有相应的资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槽罐以及其它容器,必须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装卸管理员、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具体按《危险化学品管理程序》执行。
固废处置承包方必须具有环保局认可的处置资质。到公司回收固废时要具备相关的运输资质,并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环保规定。
5.9设备安装与维修承包方的管理。
5.9.1设备部和各部门要选择有资质的承包方和人员进行设备安装与维修,特种设备的维修要选择有特种作业资质的承包方和人员进行维修,其作业人员要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5.9.2负责与设备保驾队签订承包合同的部门必须将环保要求、安全要求作为合同附件向承包方传达公司环境和安全方面的要求,需传达的主要内容有固废管理、噪声管理、用电管理等,并要求承包方依照相应规定作业。附件中提出的环保要求内容应经能源环保部认可并签字盖章。
5.9.3环保工程承包方及特种设备、危险气体管道和压力容器承包方的评价,必须有安全管理部、能源环保部、保卫部和设备部参加。
5.10参观者的管理。
5.10.6参观者主要包括外来技术交流人员;培训、实习人员;政府公务人员、外来参访者和其他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人员。
5.10.7接待单位负责向外来人员介绍公司有关安全、环保要求,告知生产区域安全环境危险、有害因素及安全环境控制措施,为外来人员配备所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5.10.8接待部门应安排熟悉现场的人员陪同和监护参观者,并对进入现场的外来人员健康安全负责,直至参观结束。
5.11劳务人员的管理。
5.11.1劳务单位应备齐作业方案、作业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环境污染防护措施文件及施工协议。用工部门负责人根据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的具体情况,审查作业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环境污染防护措施文件的适宜性和可行性,提出具体意见并签章。协议办理须经协议方单位法人签章。
5.11.2用人部门在劳务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及作业现场环境保护要求和危险、有害因素告知,并在实施书面安全交底后,劳务单位人员才能进入作业现场作业。用人部门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对作业人员的违约行为进行处理。
5.11.3用人部门对劳务单位作业现场实行过程安全管理,并对劳务单位的安全绩效测评,结果反馈到安全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
5.12.1禁止外来闲杂人员擅自进入生产区域,保卫部负责监督管理。
5.12.2机电公司、绿化公司、医用气体厂等相关方的人员由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环境告知、培训和监督检查。
5.13相关方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按合同和协议条款执行,未签订合同和协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14相关方造成环境污染事件,遵循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处理。
5.15接待单位接洽完毕后,方可解除对相关外来人员的安全/环保管理责任。
5.16各部门应建立并保持告知、培训、监督检查及处置等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的记录。
tg/cx-4.2.4-01《记录控制管理程序》。
tg/cx-7.7-02《建设项目安全和环保管理程序》。
tg/cx-7.7-04《危险化学品管理程序》。
tg/cx-8.3.2-01《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程序》。
tg/cx-8.3.2-02《水污染防治管理程序》。
tg/cx-8.3.2-03《噪声污染防治管理程序》。
tg/cx-8.3.2-04《固体废物管理程序》。
相关方管理制度土建(通用17篇)篇六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外来施工、承包和租聘方以及外来施工和服务人员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1、负责组织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对相关方各类证件和资格进行审查。
2、负责对相关方及其作业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
3、负责督促相关方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并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传达到相关方。
1、负责对相关方的安全资质进行鉴定审核。
2、负责监督责任部门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负责监督检查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公司因基建、设备安装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工程项目,发包单位必须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及安全资质,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2、对符合条件的承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还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门各一份。
3、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后,发包方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向承包方介绍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发包方生产技术部门、工程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应负责对对口的承包方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流,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落实安全措施。
5、发包方责任部门督促承包方在施工和作业中达到发包方的安全管理要求。
6、承包方负责对作业人员开工前的三级安全教育。
7、承包方开工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安全措施。
8、未签订承包合同的其它施工作业等项目,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也必须签订由公司统一印制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手续,严禁口头安排。
9、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包单位要对承包方的安全施工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10、承包方在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发包方和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违章人员或妨碍企业安全生产的作业,企业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
12、承包单位在我公司范围内,违反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一经发现,除对其进行教育外,并按我公司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同时追究发包方单位相关责任。
1、施工企业相关安全资质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现场负责人安全职责及授权书。
4、有关承包劳务合同(协议)。
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6、施工、服务人员劳动合同书或授权委托书。
8、施工设备、设施台账。
相关方管理制度土建(通用17篇)篇七
本制度规定了与xx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在公司范围内从事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时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其目的是贯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规范其行为,避免事故发生。
本制度适用于xx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与之签订合同的相关方在公司区域内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的领导工作。
2.2采购人员、安技员负责建立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3各有关部门在与相关方开展具体业务(如:再生产区域内进行施工、修理、配套件服务等)时,应按照本制度开展工作。
2.4各有关部门应执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对其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
2.5各有关部门应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与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
4.1因采购、维修、运输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时,各相关人员必须对承包方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对其发包。
4.2审核确认的内容为:。
4.2.1验证承包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4.2.3承包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3确认符合要求后,由发包单位填写《资质及安全资格验证审核表》经项目负责人和主管领导批准后建立档案。
4.4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合同中,必须注明安全条款(或单独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责任和义务。
4.5签订协议后,发包方应向承包方介绍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承包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落实安全措施。
4.6在与承包单位签订协议前,应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应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4.7.1是否具有承担安全生产风险的经济能力,是否具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有成熟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经验。
4.8在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4.9应为承包单位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经双方验收、签字后存档。
4.10未签订承包合同的其它维修项目,也必须与承包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进行约定。
4.11现场作业中,承包方临时用电工程,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由其编制用电设计方案;经审批、安装后每月应不少于一次进行现场检查和确认,具体参见《电气临时线安全管理制度》(q/pgg19g.018-20xx)的要求。且必须严格执行发包方的动火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4.12外来人员的管理。
外来人员主要指在厂区内临时作业的人员,如外来服务人员、实习人员、参观人员等。
4.12.1外来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和安全培训。
4.12.2外来人员的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的范围标志。
4.12.3所用的施工工具、材料、设备均不得占道,要保持交通道的畅通整洁。因施工形成的坑、壕、绊脚物等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12.4在作业过程中需动用企业的设备设施,必须经企业设备设施的主管人员审批后方可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年6月29日主席令第七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x12月26日主席令第二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xx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六十号)。
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相关方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xx]28号)。
相关方管理制度土建(通用17篇)篇八
为强化监督管理,明确和落实各自的安全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加强相关方的安全管理,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外来施工、承包和租赁方(以下简称相关方)的安全管理。
3.1、外来施工(作业)方在进入厂区施工前签订安全协议,施工现场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外来施工(作业)队伍进入企业,在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书的同时,签订安全管理承包协议书,应明确双方的责任,以及安全管理、防火管理、设备使用、人员教育与培训、安全检查与监督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且必须符合“合同法”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不能侵犯双方的合法权益。
承包工程项目有新增或削减项目内容时,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外来施工(作业)方应有相应的安全资质、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且建立了各级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具备安全生产的保障条件。企业和发包方应对外来施工(作业)方的上述资质进行审查。
进出我厂的施工单位材料、物品,须接受我公司管理人员管理。
3.2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发包或出租必须符合安全管理的规定企业内部实施的.经营承包和财产租赁活动应考评承包或租赁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条件,不得与不具备安全生产保障条件的企业或个人签定承包或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书和承包或租赁合同同时签订,且有效期一致。租赁项目有变更、新增或削减内容时,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出租方和发包方应加强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采取多种措施施加影响。
3.3、相关方提供服务,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并随时接受监管部门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正确使用、穿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消除事故隐患。
3.4、由于相关方安全及防护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人身安全、生物安全)方面的一切损失、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相关方自行承担。
相关方管理制度土建(通用17篇)篇九
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工程发包、劳务发包、外用工、技术咨询服务、物流服务、外来培训、参观考察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我厂工程发包、劳务发包、外用工、技术咨询服务、物流服务、外来培训、参观考察等业务活动的安全管理。
相关方:参与我厂的工程发包、劳务发包、技术咨询服务、物流服务、外来培训、参观考察等相关业务,在全厂范围内进行活动或作业的个人或团体。
外用工:是指直接与劳务派遣单位或工程项目承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通过劳务派遣或者工程项目承包方式到用工单位、发包单位从事生产、检修、工程建设、服务作业的人员。
4.1、相关方安全管理落实“谁接待、谁负责”的归口管理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4.2、接待(牵头接待)单位应根据业务情况,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管理合同或协议,组织审核相关方各类证件、证照、资格、合同、安全措施(或安全注意事项、安全要求)等,负责相关方及其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落实执行。
4.3、相关方业务活动所在单位(小甲方)负责本单位区域内相关方作业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
4.4、生产行政部负责相关方的综合安全监督管理。
5.1、工程、劳务发包安全管理。
因技改、设备设施安装调试检修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工程项目、使用劳务人员时,必须建立《相关方(承包商和供应商)档案》(附件1),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及安全资质,并填写《相关方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风险评价表》(附件2),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或劳务。具体管理要求按照《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条款执行。
5.2、技术咨询服务安全管理。
5.2.1、技术咨询服务主要指中介机构或各类承包商、供应商等来厂从事的中介评价、检测检验服务、设备设施使用培训等技术、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活动。
5.2.2、技术咨询服务联系或接待单位是技术咨询服务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主体,负责相关方的安全资质、资格审核,负责相关方在厂区的交通、消防、应急协调,负责相关方在厂区内的活动、作业安全管理。
5.2.3、技术咨询服务发包单位必须配合接待单位做好活动、作业场所的危险源辨识,安排现场安全监管,全程跟踪指导相关方安全作业。
5.2.4、技术咨询服务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按照合同(协议)要求,对本单位在公司的各类活动、行为全面负责,严格执行公司、厂部相关管理制度,接受相关单位(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隐患整改,确保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实施。
5.3、外用工安全管理。
5.3.1、综合管理科应牵头与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与条件进行审核,对不具备合法资质和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不得与之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5.3.2、设备能源科负责对参与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与条件进行审核。工程正式施工前,对参与施工的有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附件3)。
5.3.3、综合管理科依据合同或协议开具用人通知,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从事任何作业。
5.3.4、外用工必须遵守标准工艺和施工规范,必须遵守我厂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接受安全监督检查。
5.3.5、用工单位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外用工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未排除的生产经营场所或岗位作业。
5.3.6、外用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5.3.6.3、违章作业或指挥,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3.6.4、《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退回的情形。
5.3.7、外用工享有《安全生产法》第三章四十四条至五十一条中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5.4、物流服务安全管理。
5.4.1、物流服务是指在厂区内从事的主料、原辅料、产成品、钢铁渣、工业垃圾等非公司内部运输单位的运输服务。
5.4.2、生产行政部必须与物流服务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必须明确交通、消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罚。
5.4.3、物流服务单位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对各类交通、消防及工伤事故按照政府规定和公司、厂部管理制度执行,并必须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接受处罚。
5.5、外来培训、参观考察安全管理。
5.5.1、外来培训是指公司或厂部接受的中职、高校、科研院所、兄弟单位等业务相关单位在厂区内从事的学习、实习、培训、科研论证、经验交流等学习培训事务。参观考察是指股东、合作者、媒体、政府机关、行业协会、民间团体等组织在厂区内从事的各类访问、考察、调研和检查事务。
5.5.2、综合管理科负责牵头联系公司有关部室,对外来培训和参观考察视情况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合同或安全注意事项、要求,并经生产行政部进行培训后方可进入厂区。
5.5.3、综合管理科负责牵头协调其它科室对相关方在厂区内的安全全面负责,对应职能科室必须安排专职专人陪同。
5.5.4、外来培训、参观考察单位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培训、参观考察人员的安全全面负责,并必须信守合同、协议约定事项,必须遵守公司规定,听从接待人员的安排,不得擅自操作各类设备设施,不得从事违反协议、合同要求的事项。
6.1、工程发包、劳务发包、外用工、技术咨询服务、物流服务、外来培训、参观考察等相关方,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必须按照政府规定和合同、协议约定、公司及厂部管理制度对各类人身伤害事故,进行处罚。
6.2、相关方主管单位对其相关方的安全负有归口管理责任,相关方业务活动所在单位对其相关方的安全负有属地管理责任,必须履行规定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对相关方的各类事故依据合同、协议、公司及厂部管理制度予以考核。
相关方管理制度土建(通用17篇)篇十
一、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刻苦钻研业务技术,树立'为上帝服务'的公仆意识,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二、工程维修项目,要精打细算,修旧利废,对市场行情反复调研,多快好省地编制维修预算。
三、维修中精心作业,不粗制滥造,节约原材料,节省工时,保证维修的质量和按期完成,不准擅用公司材料干私活。
四、爱护工具和机械设备,正确使用各种机具,平时注意机具的保养和维修,故意损坏机具和丢失要折价赔偿。
五、严格按照《维修服务工作规程》作业,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六、树立强烈的.企业意识,文明施工,顾客至上,作业时尽力不影响他人;公共场所作业必须设置标示牌,必要时加围栏或护绳;自觉做好施工场地收尾工作,达到下工活底清,以保持小区优美整洁的环境。
七、对日常报修的维修工作要做到及时,迅速完成各项修理加工任务,遇有故障必须彻底处理,不得马虎、敷衍,不得损坏原有的功能和格调。
八、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安全制度,把'安全第一'放在作业首位。
九、不准私接任务,不干私活,认真填写《维修派工单》。
相关方管理制度土建(通用17篇)篇十一
2、每月十号之前收集完各办公电话上月话费帐单(来源:电信客服)。
3、每月20号对上月各办公电话进行清查有无打私话或无按规定打电话的现象。核查时注意以下几点:。
(1)、通话时间较长的现象;
(2)、午休或者下班后打电话的;
(3)、公司内部电话没有拔打短号,直播的现象;
(1)、各办公室内能打内线的,一律要求打内线。
(2)、能使用手机短号的,尽量使用手机短号互打电话。
(3)、拔打长途请在号码前加拔17909。
(4)、拔打国际长途请在号码前加11808。
5、责任条款。
(1)、没有按照以上要求打电话的,所造成的费用由本人承担。
(2)、严禁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若打私人电话费用由本人承担。
相关方管理制度土建(通用17篇)篇十二
1、电脑是重要的办公设备,列入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电脑采购须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2、严禁将电脑用于个人私事或玩游戏,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行政处分,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3、电脑内存各种信息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将信息外泄,违者将严肃处理。
4、电脑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5、电脑应由专人负责操作、使用和管理,如有必要操作人员可设置电脑密码。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不得操作、使用,否则,按违规论处,造成设备损坏的应负赔偿责任。
6、办公电话是公司为加强对外联系,提高工作效率而使用的专用工具,严禁个人使用公司电话办私事;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行政处分,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7、办公电话由公司行政部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公司文员)接听,一般情况下,铃声响后不超过三声接听。
8、接听电话提倡文明礼貌用语,使用普通话。
9、公司员工实行话费补贴据实报销制,依据不同岗位,补贴标准不同,一月集中报销一次。在工作期间必须确保联系畅通;否则,取消补贴。
相关方管理制度土建(通用17篇)篇十三
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市场从事生产活动的劳务人员及项目、工程承包单位。
1、负责招用和项目工程发包部门应对劳务人员、承包和施工单位在市场内的生产、生活活动进行安全管理。
2、承包、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全体人员在市场内的生产、生活安全情况负总责。
3、安全办负责对外来劳务和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控制过程。
(1)城内用工的管理。
用工部门根据生产需要招工时,在签订用工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劳动保护方面的责任,并对录用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新录用的劳动者,招工部门必须组织进行劳动技能教育培训、场纪场规教育及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接受安全管理及检查、监督、考核。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人员要进行安全资格审查;未经有关劳动部门认可的,不准与其签订相关项目的承包施工合同。
(2)工程项目发包的管理。
工程项目的发包部门在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在合同里明确双方在劳动保护方面的责任,并对承包施工单位进行必须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指导。
发包部门在与承包、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必须组织承包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和施工人员接受入厂前的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并与市场签订《安全协议书》,否则不准入场施工。
承包、施工单位,只有在获得有效安全资格认可的前提下,方可参加相关项目的投标。
承包施工的法人代表,要对自己单位及其人员在市场内的`施工安全负责,要设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中日常的安全管理及与其它施工单位或市场相关部门的安全协调工作,并服从市场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承包施工单位及其全体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无条件遵守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场规、场纪、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为保证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的正常秩序,单项工程一般不准多单位承包,总承包单位若将工程二次发包时,要对二次承包单位的安全负责。二次承包单位同样要进行安全资格审查与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否则不准开工,违者严肃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
承包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生与其它施工单位在同一处交叉作业时,必须事先报告发包部门和安全办,并由发包部门组织协调,与相关单位签订同时作业安全、环保协议书,制定安全保证措施,负责安全保证措施的贯彻落实,并在作业现场指派专人负责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施工,否则不准施工。
承包施工单位因违反国家或市场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等而受到经济处罚,其罚款金额将由市场财务部门从承包工程经费中扣除。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将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
相关方管理制度土建(通用17篇)篇十四
坚持落实各项安全保证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在施工中做到时时、处处有章可循,用安全生产保证制度来预防事故的发生。
在上岗前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国家、天津市和业主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对参加教育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只有考试合格者,才能持证上岗。对于特殊作业人员,参加天津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实习、学习人员不能进入现场。
在施工中通过板报、安全警示牌、安全手册等各种安全教育活动形式,通过班前交底、班中检查、班后讲评等各种安全控制手段,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和遵章守制的自觉性,消除人为的不安全因素。
结合工程特点,施工技术部门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易检查的安全技术规程、操作细则,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预防事故发生。
在施工的全过程中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评安全。通过定期、不定期、抽查三种安全检查方式和定期、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研讨会,检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工作情况,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消除事故隐患。项目经理部每个月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定出对策,限期解决。作业负责人和安质人员经常深入工地,及时纠正违章作业,消灭不安全因素。
通过对安全生产进行讲评,对评比出的施工生产安全工作优胜的部门、班组和个人,进行奖励;对施工生产中存在不安全因素、隐患的部门、班组和个人,责令限期整改,并做通报批评和一定的经济处罚。
在施工过程中,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出现安全事故,按照安全事故处理办法逐级上报。对一般安全事故由项目副经理负责组织施工技术、安质等有关人员进行评审,提出处置方案,并及时组织实施,安质人员进行跟踪验证并记录。对大、重大安全事故,项目经理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并按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工程师,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置方案,对安全事故责任有关人员按照公司有关奖惩办法进行处罚。同时对安全事故总结教训制定措施。
设置安全生产记录牌和安全警示标志牌,以增强各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感和责任心。
相关方管理制度土建(通用17篇)篇十五
1为避免土建工程的新开孔洞,改变基础及埋件对施工和生产产生不利影响,并对施工中发现的此类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及时处理,满足施工质量进度的要求,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此类事故发生,特作此规定。
2新开孔洞的划分与实施。
2.1凡施工图设计中的孔洞,或有变更的孔洞,而土建在施工中没有预留,已预留孔洞修复,均由土建单位负责处理。
2.2土建施工图中设计未注明的孔洞,而安装中确实需要的孔洞,首先需出设计出变更单,由土建负责处理,否则均由安装单位自己开孔。
2.3凡土建预留的孔洞与土建设计有误差,影响安装则该孔洞由土建负责处理,直到满足安装要求为止。
2.4土建按设计要求预留的孔洞,而安装单位在安装中确实不需要,则该孔洞由土建单位封堵。
2.5所有新开孔洞需要封堵和恢复的,必须达到“基建文明施工管理”中的有关规定。
2.6所有新开孔洞坚决不许用2.5磅以上大锤凿,100mm以内的'薄壁孔洞,在凿孔前应先用“无齿锯”将周边切割整齐,楼板凿孔洞必须在板上板下同时切割整齐。开凿圆孔时必须用冲击钻先钻周边。
2.7土建、安装单位在施工中所需新开孔洞必须办理申请单,经监理公司和工程部同意,重要的需经设计部门认可,方可实施。
3新增设或减掉的基础、支墩及埋件的实施。
3.1新增设或减掉的设备基础和其它基础,必须按设计部门签字认可的变更手续执行。
3.2所有的设备基础标高和螺栓孔洞的偏差不能超过规范规定的偏差,如果高低超出允许偏差值均由土建负责处理。
4加大文明施工管理力度,尽量避免或减少新开孔洞,改变基础,增减埋件等项目的发生。
4.1每个专业人员必须熟读图纸,理解设计意图,与有关专业人员紧密配合,认真核对图纸,使图纸上的问题出现在施工之前。
4.2如果发现能在专业之间解决的就在专业之间解决,专业之间解决不了的必须立即上报主任或总工。
4.3对新开孔洞的管理,必须高标准严要求,新开的孔洞就像预留的一样,位置准确,孔洞齐整。
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方管理制度土建(通用17篇)篇十六
第一条公司的固定电话主要是作为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挂私人电话。
第二条员工挂电话、用语要礼貌,同时应尽量简洁、明确,以节省通话时间。
第三条不允许员工在公司挂私人长途电话,各部、室因工作需要挂长途电话的,应事先经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挂拔。
第四条各办公司应备置电话记录表,并记录使用人、受话人、起止联络事项等。
第五条员工未经同意挂拔国内长途电话或以公事为由骗挂国内长途电话的,每次罚款50元;私挂香港或澳门的,每次罚款100元;私挂国际长途电话的,每次罚款500元。屡教不改的,视情节给予扣发奖金。
第六条利用固定电话上网的部门,绝不允许以工作为由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宜,如上网聊天、打游戏等。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第七条电话的管理由综合部总筹负责,使用则由各部、办主任负责督导与控制。
相关方管理制度土建(通用17篇)篇十七
(1)凡在公司内承包各种工程项目、技改项目、协作项目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关安全资质证明。
(2)承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双方的安全责任及安全措施,并将合同约定的安全责任及具体安全措施复印件报安全环保部审查备案。
(1)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发包呈出租单位应首先审查承包或租赁单位是否具有相关安全生产资质或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2)承包或租赁合同要明确约定安全管理责任,发现承包或租赁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有权解除合同,并对发包或出租单位进行处理。
(1)进入生产区域内的临时作业人员,见习人员必须经公司、车间(分厂)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岗作业。
(2)进入生产区域内的.临时作业人员、见习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合理佩带劳动保护用品,服从所在单位的安全管理。
(1)进入生产区域内的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由接待单位负责。
(2)进入生产区域内的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必须服从公司安全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