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一个有组织的集体,它具有明确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无论是初创公司还是传统企业,这些范文都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管理模式提供了借鉴意义。
最新公司入离职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一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编号:tc-zh-037一、总则11、目的1.1完善员工的离职管理,明确公司与员工之间的雇佣关系终止。
2、范围12.1适用全体员工。
22.2内容:离职包括:辞职、合同结束、自动离职、辞退和违纪开除。
1.1辞职1.1.1员工辞职应提前给予公司书面通知,劳动合同未到期限的员工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即填写《辞职申请书》(由申请辞职的员工到综合办公室领取)。
1.1.2《辞职申请书》经部门经理、综合办公室等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离职清还及离职工作移交等手续(手续办理情况详见“5、离职清还”及“6、离职工作移交”)。
1.1.3离职手续办理齐全后,方可正式离岗。凡不按规定履行调离手续者,为擅自离职。公司将此行为视为自动离职处理。
1.2合同结束1.2.1劳动合同到期,雇佣关系将终止。双方可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双方有任何一方解除或续签雇佣关系都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1.2.2双方均意向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同样须办理辞职手续。
1.3自动离职1.3.1员工无故缺席连续超过四天,或没有办理任何书面申请手续,或手续未办理齐全的均将视作自动离职。
1.3.2用人部门应及时书面通知综合办公室,以便综合办公室做出相应安排。
理人事调转手续,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协议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请求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1.4辞退1.4.1如由于工作能力或表现不能符合公司要求而不适合继续工作,公司可提前给予书面通知,作辞退处理。
1.4.2员工如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公司随时予以辞退,并保留追索权。
1.4.3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其他辞退事由发生时,公司有权辞退员工。
1.5辞退程序:
1.5.1辞退员工时,部门经理应到综合办公室领取《人员辞退申请表》。
1.5.2经部门领导批准后附相关记录报综合办公室。
1.5.3综合办公室经调查了解情况后签署意见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1.5.4经公司领导批准辞退后,由综合办公室通知被辞退的员工。
1.5.5被辞退的员工,接到通知后按离岗前交接程序进行工作交接,在资料、物品交接并结清财务后,由财务部结算工资。
1.5.6在调离公司后一个月内,公司为其办理人事调离手续。
1.5.7由于公司方面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额(不含奖金部分、工龄补贴部分)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1.5.8违纪开除:如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做出开除决定,并立即生效。对此,部门应按员工“奖罚条例”处理,经核准后由综合办公室执行。
22、离职清还:
2.1有离职人员均需办理清还及交接手续,并按《离岗前工作清还单》的流程办理手续。
2.2分别与本部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进行工作交接和资料物品交接、结算财务后再予核算工资;原则上工资核算后,统一于每月的薪资发放日予以发放。特殊情况者经总经理审批发放。
2.3凡借用公款者及所借用的办公用品,必须于离职日办理归还手续。
2.4按协议赔偿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
2.5按协议约定赔偿因其辞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及声誉等损失。
33、离职工作移交:
3.1员工离职申请得到批准后,即开始按《工作交接清单》程序办理移交事项,移交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3.1.1所负责事务之书面流程、规章及所应用的文件表格等。
3.1.2目标及工作安排应办末了事宜。
3.1.3重要的客户、往来关系及联系方式。
3.1.4其他任何与职位有关的重要事项。
3.2辞职员工应向接替(外部新录用或内部转职)员工办理工作移交手续,部门经理作最终审核。在新员工未报到情况下,直接向部门主管或经理办理工作移交,部门经理以上员工向新任经理及上级主管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44、离职人员办理完《离岗前工作清还单》及《工作交接清单》上的所有手续方可正式离职。
55、转职//转岗人员的《人事变动申请表》经部门领导、综合办公室等签署意见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必须办理完《工作交接清单》上的所有手续后方可就职新的岗位。
66、无论以何种原因调离(辞职、辞退、到期终止劳动合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公司将不再保管档案和承担任何费用。
77、不论办理何种原因的调离所有离职资料、表单均保存在综合办公室以便日后查询。
88、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99、本制度经总经理审核签发后执行,修订亦同。
最新公司入离职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二
大家看法:。
1从一个律师的角度,我认为有一个问题要非常清楚地同各个股东约定:
各方的双重身份及因此双重身份所导致的不同关系和利益取向,
简单说,每个股东依据出资可以享受股东的相应权利,这是公司章程里是有约定的。如果该股东同时又是公司员工,依据其在公司中的岗位,一定要有一份清楚的报酬、奖金的领取方式和标准。这是依据其工作原因所得,与股东身份无关。
很多小公司开始创业时大家努力合作,甚至不计报酬,一旦有收益就很容易产生这样那样的纠纷,出力大的觉得没有得到应得的,出力小的觉得大家都是股东,凭什么你要多拿?然后公司就惨,所以这个问题一定要在最初阶段明确。我认为是最重要的。
因为是律师,所以从法律角度讲了一个问题。如果在北京有这方面的相关需要,可以联系我提供帮助,联系方式在资料里有。
其它的管理方面的事情还是同你的管理同业去沟通吧。
第二个例子:小企业应该怎样管理我在一家私营小企业干销售多年,老板今年让我负责全面工作。但因为这么多年来厂里一直没有什么制度,都是老板娘像开杂货店一样管理着。我也没有什么管理经验,特向有经验的老师请教。
公司概况:生产注塑产品,主要是方向盘。有员工50人,技术人员3人,车间主任兼保管3人。有3个生产车间,仓库若干。上3班。
1、第1车间加工方向盘骨架,方向盘里面是一个铁制的骨架,骨架由中心头,连接柱,连接板,外圈等组成。所有这些都在这个车间加工。有冲床,车床,拉床,缠圈机,电焊机等。工作流程是:冲床下各种料供给缠圈者和最后焊接者。拉床供给焊接者。由焊接者最后完成整个骨架。问题:都在一个车间,有随干随用,仓库有限,只有成品骨架入库保管,其他没有入库,又太杂,不知怎么管理。也不知道班产量是多少,只是按天计算工资,干多干少也不知道。反而伤了员工的积极性。
2、第2车间是注塑车间。负责方向盘的注塑,和各种附件及其他注塑产品的加工。从第1个车间领骨架,加工后部分入库部分给第3车间。因为是3个车间的中间环节,我又不知道怎么和其他车间衔接。问题:领骨架,退骨架,及出现问题两个车间主任怎么管理。发给第3车间的产品出现问题怎么追究生产者的责任。
3、第3车间组装车间,负责组装方向盘,及其他组装件。问题:组装计划变化大,所需的零件太多,物资难管理。人员调动太大,难记工。
大家看法:。
1在大多数的小企业是普遍存在的.我们公司也是.我想我也没能力回答好你的问题.但我可以给你提几个建议:。
(1)关于制定个人产量.可以举行个劳动技能大赛,根据最后优秀工人的产量来指定员工的定额,当然,一定要制定得合理,不能过低,也不能太高.把握住度.
(2)关于东西的乱摆放.其实这是个大问题,一是直接影响公司形象,二是很容易造成零件误用,造成生产事故,其次员工在这样的环境下很容易产生工作消极状态,怠工浪费原材料等.其实现场管理是个大问题,日本的.5s现场管理法你可以学习一下.
(3)关于零件的存储领用摆置最好你亲自到车间深入一下,发现问题所在,然后想办法解决,可听取老员工老师傅或者你认为合理的建议.
制度。
其实很多规章制度很多是从实际工作中一点点总结出来的.相信你通过实际工作,会做得很好.
我觉得你上任后首要工作应该是:。
(1)以稳定为主,尽量不要调整领导班子,待稳定后再根据自己的观察进行任免。
(2)严抓现场管理,仓库保管领用制度。
(3)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你点出问题所在,可让各项工作的负责人进行制定,你再评审,只要你分工明确了,出了问题就找主要负责人)。
(4)给员工制定定额,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好了,就说到这,都是自己的见解,希望共同学习.
2雀虽小五脏俱全,不论企业大小,基本管理方法大同小异.既是管全面,必须要了解:原料(储备质量后期预测);设备(检修运转);动力(风水电气);安全;大致的成本构成;资金运转状况;熟知工艺流程;熟知各岗位操作要领;规章制度和定额要求必须建立健全;产品各等级标准和产品销售形势.总之,你要当一个没有副厂长的正厂长.真是个锻炼的好机会.
既然是领导,就要有凝聚力,知人善任必不可少.至于用什么方式?有身先士卒型的,有恩威并施型的,则要根据你自己的特点选择.但不管什么型,没有规章制度给你撑腰也不行.
顺便说一句,既然老板让你管,你得和老板把丑话说在前头:为了企业,六亲不认(这是民企最大的毛病).
按道理说,不在几个主要岗位上干过几年,抓好全面工作很难,既然把你放在这儿,祝你成功.
3看板管理对于三个车间的生产连接是很有用的,对于第一个车间杂乱现象,首先要把生产设备的位置合理布局,那么各种物料就可以就近原则摆放,只是第一步改进,然后在可以参考5s管理,三车间的职责可以在输入和输出两个节点控制,通过控制点的输入和输出,职责也就转移。个人成绩的衡量是个灵活的考察因素,比较复杂。
小企业信息传递链条短,受市场环境影响大,信息收集处理能力弱,绩效考核相应要突出人性化、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适当的绩效考核是企业运营的催化剂,能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让员工的个人目标最大程度地配合公司整体目标,从而使公司的目标得到实现。让我们从小企业的特点出发,看看它们的绩效考核该如何开展。
独特的绩效考核特征相比大型企业,小企业有自己的特点:首先,人数相对较少,信息传递链条较短,不容易失真;其次,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企业业绩受市场环境的影响大;再次,没有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收集处理能力相对较弱。
这三大特点决定了小企业绩效考核的特征:人性化、灵活性、可操作性。
小企业信息传递链较短,不容易失真,所以员工对公司整体目标的理解相对较强,员工个人目标容易统一到公司的目标体系中。另外,由于信息传递链短,员工之间相互了解的机会较多,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可以较多地采用人性化的解决办法。小企业的业绩受市场的影响比较大,因此,用于绩效考核的业绩考核不应该过于苛刻,否则不能起到良好的激励作用,只会打击员工的积极性。小企业的业绩考核要体现出灵活性,特别是在设计有关业务方面的绩效考核指标时。
小企业的数据收集和分析能力相对较弱,绩效考核不能过于细致,否则非但不能成为公司运营的催化剂,反而成为绊脚石。数据收集和分析工作,要和公司实际挂钩,尽量使用目前可操作的,或者适当努力之后就可以得到的数据。
1,先抓人,把各车间技术骨干抓好由他们各负好各自环节的则。
2,核定工时。
3,按技术含金量和体力消耗量核定工时的含金量。
最新公司入离职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三
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订定本办法。
适用于xx有限公司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3.1辞职
(1)员工因故辞职,应于x个月前向其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请。
(2)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辞职员工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及《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递交行政人事部。
(4)辞职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辞职答复函》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5)辞职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结算薪资。
(6)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劳动合同者离职申请应于二日前提出。
3.2辞退、除名
(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其部门经理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呈准后,作辞退处理。
(2)辞退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函》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3)辞退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结算薪资。
(4)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公司者,视为自动离职,作除名处理。除名员工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方可结算薪资。
3.3离职面谈
员工辞职、辞退时,该部门负责人与该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1)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2)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3)审查其掌握工作、进度和角色;
(4)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5)《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交行政人事部存入员工档案。
4.1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由行政人事部发给《离职通知书》依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4.2离职员工应填写《移交清单》x式x份后,并由移交人及监交人签名盖章。移交清册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x份,x份送行政人事部备查。
4.3移交事项
(1)现款、有价证券、帐表凭证。
(2)原物料、财产设备、器具、公章。
(3)规章、技术文件、业务等有关资料。
(4)其他应交办事项。
4.4监交
(1)经理级以上员工由总(副)经理监交,但情况特殊者,仍由在握董事长指派专人协助监交。
(2)主管级以下员工由直属经理监交。
5.1除名员工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方可结算薪资。
5.2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由行政人事部依《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终止、退保及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
5.3主管级以下员工,行政人事部当日结算薪资后,财务部予以发放。
5.4经理级以上员工,行政人事部将结算的薪资仍做在当月的薪资表中,财务部于次月8日予以发放。
6.1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6.2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6.3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6.4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除应负担赔偿责任外,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需受连带处分。
7.1公司员工的离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7.2辞职员工的'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受理在x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8、本制度解释权归于xx行政人事部。
9、本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开始试行。
公司所有员工自请辞职者,应按下列期限预先提出辞呈并交书面的申请。
1、经理(含)以上人员,应于离职二月前提出。
2、主任(含)以下人员,应于离职一月前提出。
凡经理以上人员自辞职申请上交起未满二月擅自离开公司的或主任以下人员自辞职申请上交起未满一月擅自离开公司的,一律按违约处理,公司有权扣留其工资和风险金。
所有离职者经部门主管和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按照员工离职办理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手续办理,待完善各项手续后方可离职。
因故被公司解聘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提前一月书面通知,待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经批准离职人员,应在离职前办妥业务移交手续,并经由部门主管监督交接完成后,可发给当月工资,未办妥各项离职手续者,工资延发。
工作移交时,接任员工对于移交事项查有遗漏或手续欠妥者,应会同主管、离职人员核对,自移交日起三日内补办清楚。
凡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永不录用。
1、不服从公司管理和安排,经劝告仍不改正的。
2、安全意识较差,不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累计3次无故不参加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培训的。
3、一年内发生事故三次以上,累计事故损失4万元以上的。
4、不遵守管理制度,工作不认真负责,服务态度极差,造成机械损失或重大投诉。
5、有严重经济问题,搞徇私 舞弊的。
6、擅自停运、堵站、堵路、聚众闹事、干扰他人正常经营,不服从公司安排管理或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
7、发生甩客、宰客,有重大服务质量投诉,侮辱、谩骂、殴打乘客,情节严重的。
8、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以上的。
9、一年内有三次或三次以上劣迹记录的。
10、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
11、被行业主管部门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或从业资格证的。
12、严重违规经营的。
13、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14、造成重伤伤人事故的。
最新公司入离职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四
xx科技有限公司离职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完整公司与离职员工的工作交接手续,确保工作的延续性,保证公司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信息资料的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试用期内员工须提前3天通知公司。员工如不能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应赔偿公司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并不限于下述损失:
(1)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招收录用费;
(2)公司临时安排替代人员的加班费和额外管理费用;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其它直接经济损失。
2.依据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辞退员工,一律不予补偿,并根据相关协议处理。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胜任岗位要求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3)入职时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公司误用的;
(4)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改造的。
3.依据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辞退员工,按国家相关规定支付相应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一个月计算。)。
(2)员工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公司因歇业或转让或业务紧缩等原因,裁减员工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2)辞职员工如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3)谈话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填写离职谈话记录,存入员工档案。
2.离职流程(详细内容请查看员工离职流程图)。
(1)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后逐级批准,经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会同其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通知辞职员工部门负责人安排工作交接。
(2)离职员工在核准离职的日期,要按照公司规定填写《离职移交表》,办理离职手续。表单内容依次交接,每项必须移交完毕后,由经办人和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交人力资源部最后评审确定,方视为移交完毕。
(3)离职移交需提供下列资料:
a、交还任何代表公司职员身份的证明文件(如名片、工作证、门卡、考勤卡)。
b、交还自己使用和保管的物品(办公用品、工具、工作服、钥匙、网络权限)。
c、移交工作中应办未办及已办未了的事项d、移交所经办业务项目之办事细则e、移交所经办文件资料(客户、经销商、供应商及其他业务伙伴之类)。
f、结算预支款及备用金g、交还其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传真件、文档、邮件、存储器、样品等。
(4)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不辞而别或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不予工资结算,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要给予赔偿。
(5)员工离职后,仍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将保留追诉法律的权利。
3.离职员工欢送活动(详细内容请查看离职员工欢送制度)。
附则1.人力资源部对本制度及其他未尽事宜保留最终解释权。
2.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执行。
xx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最新公司入离职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五
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和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保护员工和公司免于离职纠纷;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
3关键词。
3.1辞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自动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3.2擅自离职:合同期内,员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3.3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员工或公司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合同。
3.4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因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5开除: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4离职审批权限。
4.1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由其直接上司签署意见并报送分管副总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会签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4.2总监级以下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司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提出意见,报送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复核,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在2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4.3会签人对手续办理的合规性和合理性负责,不具有决定权,但具有否决权。
5离职申请。
5.1辞职。
5.1.1试用期内;员工提前7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
5.1.2合同期内;员工提前30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
5.2擅自离职。
由部门负责人在发现后当日,至财务部、行政部查清该员工是否存在拖欠财务等遗留问题,向人力资源部门书面递交员工离职情况报告,由人力资源部按开除处理。
5.3劳动合同到期。
5.3.1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员工应提前30天将《离职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
5.4辞退。
5.4.1试用期内:人力资源专员在试用期满前3天通知员工,员工收到通知后按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5.4.2合同期内:部门负责人提前2个月将《辞退员工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监察部在1个半月前将该员工的处罚资料和工作过失行为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提前30天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员工收到通知书后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5.5开除。
对于符合开除条件的员工,公司可随时进行开除,无需提前通知。由其直接上司其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有权向其追偿相应的补偿金。
6离职面谈。
6.1面谈准备工作。
6.1.1在得到员工离职信息的第一时间内,与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及时进行沟通、确认。
6.1.2员工信息收集整理:主要内容为与所属离职员工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职位信息、心理状况信息、阅历与经验信息、家庭背景信息、生活状况信息;与员工有关的绩效和薪酬信息,包括所获得的荣誉和奖励信息、薪酬福利信息、绩效表现等内容;员工离职信息,包括离职原因、离职后的目标单位、目标岗位等。
6.1.3准备面谈主题。
6.2离职面谈注意事项。
6.2.1注意平衡维护企业、部门主管和员工三方的利益。
6.2.2面谈场所和时间选择:场所一般选择轻松明亮的空间,面谈时间一般控制在20分钟——40分钟。
6.2.3不要过分安慰,不提员工表现。
6.2.4不承诺做不到的事,不谈及他人。
6.3面谈人的选择。
6.3.1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由人力资源分管副总或总经理负责离职面谈。
6.3.2主管级及其以上员工:由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离职面谈。
6.3.3主管级认下员工:由人力资源专员负责离职面谈。
6.4挽留原则。
6.4.1看该员工是否是公司的骨干力量。
6.4.2看该员工现阶段的工作是否处于关键阶段,离开后是否会导致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6.4.3看该员工是否认同公司的文化。
6.5面谈结束后,将员工面谈结果与部门负责人意见和离职员工信息对比,与同岗位在职员工交流,核实面谈信息的准确性。考整理分析面谈结果,提出分析观点和建议,报送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并进行归档管理。
7.2离职通知。
7.2.1人力资源部在收到人力资源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意见的2个工作日内,由人力资源专员以邮件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确定交接时间。
7.2.2人力资源专员负责整个离职手续办理工作的监督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向离职员工发放《员工工作交接清单》,交接工作严格根据《员工工作交接清单》进行。
7.3离职手续办理。
7.3.1用人部门。
a确认员工离职日期及薪资结算日期。
b协助离职员工办理工作交接事宜。
c资料交接:工作文件、客户资料、合同等,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d工作交接: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进度、代办事项、工作联系人等。
7.3.2行政部。
a考勤卡或门禁权限的解除;电脑(笔记本)、名片及办公用品的回收。
b本月考勤情况说明。
c邮箱等账号的禁封,通讯录删除。
d其它事项。
7.3.3人力资源部。
a合同解除。
b离职证明的出具。
c五险一金终止日期及其减员。
d确定档案、户口和福利关系的'转出日期。
e其它事项。
7.3.4财务部。
a借款支票。
b借款现金。
c工资结算:包括应发工资、经济补偿金(发送)、赔偿金(扣除)及其发放时间和方式。
7.3.5《员工工作交接清单》一式二份,由离职员工(移交人)、接收人和监交人三方分别签字确认后,移交人保留一份,另一份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7.3.6移交人员: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指定接收人。如暂时如合适的接收人,原则上由移交人的直接上司作为接收人。
7.3.7普通员工由其直属主管监交。
7.3.8主管级及其以上员工由其直接上司监交或由人力资源部指定人员监交。
8.1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工资及相应补偿金等只有在办妥离职手续后才予以发放。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8.2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需要进行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8.3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8.4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应负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须受连带处分。
8.5正常工作任务需要跨期执行的(应收账款回收,客户追踪),由移交人协助接收人熟悉工作各种工作关系,交接后由接收人继续处理。如造成损失,由接收人全责承担。
9经济补偿。
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离职行为,由公司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10经济追偿。
凡员工在离职时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经济追偿:
10.1擅自离职者。
10.2工作交接未清,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10.3违背国家法律与公司保密协议,泄露公司业务秘密情节者。
10.4挪用公款、收贿赂者。
10.5其它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者。
11离职薪资结算。
离职员工按照离职流程办妥离职手续,将《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清单》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工作交接清单》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复印件报送财务部,财务部根据上面的资料进行离职员工的薪资结算,并于次月的发薪日发放。
12离职后续工作。
12.1人力资源部。
12.1.1检查提交的离职手续是否完备。
12.1.2向行政部提供离职人员名单。
12.1.4离职手续归档。
12.2行政部。
12.2.1调整公司通讯录。
12.2.2办公用品的归档或销毁。
13制度修订。
13.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xx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最新公司入离职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六
第一条:公司员工必须遵纪守法、做维护社会公德的模范,公司绝对不允许违背社会公德、作奸犯科的现象存在。
二、爱岗敬业。
第一条:爱岗敬业:热爱生活、热爱自己的工作,勤奋努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二条:尽职尽责:要求员工必须做到“三负责”即对社会负责、对公司负责、对自己负责。全力以赴的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责,对自己的失误勇于承担责任。
第三条:服从领导: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交代的工作要积极完成,与领导保持一致,把工作做好,不得与领导背道行事。
第四条:逐级上报:员工有事应向所属直接领导汇报,除直接领导有重大失误或特别情形下,不得越级汇报。
三、团结合作。
第一条:员工之间要紧密团结,精诚合作,工作中要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建立融洽的人际关系。
第二条: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相互关心,相互尊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三条:不搞小团体、小帮派,倡导同事之间密切和谐的关系。
第四条:不搬弄是非,无中生有,挑破离间,说一些不利于公司员工团结的话。
第五条: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以积极包容的心态对待公司管理中的问题,主动提出改进性的建议和意见,已成熟的方法解决问题。
四、遵守纪律。
第一条:下级服从上级是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员工应自觉服从领导的安排和工作调动,不得公开顶撞领导,不得无故拒绝、拖延、敷衍或擅自终止领导安排的工作。
第二条: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上下班要打考勤卡。
第三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不串岗及私自外出、不的聊天、大声喧哗、吃零食、大声喧哗。
第四条:工作期间要专心工作、精神振作、紧张有序,不得在上班期间接待亲友、不办理个人私事、不在办公区、公共区吸烟,不得看一些与工作无关的杂志书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诚实自律。
第一条:遵守职业道德,不贪污受贿,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正之风。
第二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索取财物或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第三条:不得挪用公司财务,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务占为己有或转用他人。
六、安全保密。
第一条:要随时随地的注意防火安全,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处理。每个员工都要熟知防火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二条:注意公司现金和贵重物品、财务的安全存放。
第三条:公司一切未经公开披露的业务信息、财务资料、人事信息、招投标资料、合同文件、客户资料、设计方案、营销方案、管理文件、会议记录和内容、公司资质等,均属公司机密,员工有保守机密的义务。当不确定某些具体内容是否为公司机密时,应由公司鉴定其实质。
七、仪表大方。
第一条:员工必须仪表端庄、整洁。
第二条:上班期间不能饮酒。
第三条:服装要求:男、女必须着黑色正装,例如:
男士:白衬衫黑西裤黑皮鞋。
女士:白衬衫黑西裤黑色皮鞋。
第四条:不准打口哨。
八、环境要求。
第一条:不得随地吐痰、丢纸屑、果皮、烟头。
第二条:保持肃静,不要工作区域内大声喧哗、聊天或随意制造噪音,接打手机尽量轻声细语,不得影响到其他人员工作。
第三条:保持自己工作区卫生干净整洁。
第四条:所使用品实行定位管理,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九、爱惜财务。
第一:不浪费水、电、等资源和办公易耗品。
第二:按照相关要求使用办公用品和公司各种设施,下班后要关好设备在离开公司。
第三条:爱护公司财务,不得损坏公司财务,不得随意挪用公司财务。
十、bp(奖罚)制度。
第一条:员工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等,根据事情的严重性对其进行10—200元不等的罚款。
第二条: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及绩效考核,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现金奖励或职位晋升。
第一条:实习期间提出离职,须提前15天以书面上报公司,否则以15天薪水相抵,补偿公司损失。
第二条:已转正后若须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上报公司,否则以一个月薪水相抵,补偿公司损失。
第三条:工作在一年以上的员工提出离职时,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上报公司核准,未经核准而自行离职者,自愿放弃上月薪资及任何工作奖金。
第四条:员工办理任何请辞时,须先行填写“书面辞职报告”,经核准后,方可离职。
第五条:员工在自动离职或请辞期间内,因职务交接不清,或手续不全而导致公司资金及财物上有所损失,须负赔偿责任,公司将依法解决。
第一条:公司全员请假必须事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取消全勤奖。
第二条:非有重大事故,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二天,扣除当日薪资(同时取消全勤奖)。
第三条:一般事假应于两天前请妥(急事经核准则例外),请假时必须填写请假条,由部门主管签字上交办公室。
第四条、请假未准而私自休假者,以旷工论处,每旷职一日扣除当日薪资外,并取消全勤奖。
第五条:公司上班时间内,非有重要事故,不得临时请假超过2小时以上,否则扣全日薪资。
第六条:公司会议不定期举行,一定会提前公告通知,全员参加。旷会按旷工论处,迟到按正常上班迟到条例处罚。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企业职工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劳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第六条职工失踪、逃亡、合理流动或出国不归者,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也可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代为保管。
第七条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五年后,移交企业综合档案部门保存。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企业综合档案部门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八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保管职工档案;。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职工档案材料;。
(三)办理职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四)登记职工工作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职工情况;。
(六)做好职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定期向企业档案室(馆)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三章档案的内容。
第九条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一)履历材料;。
(二)自传材料;。
(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五)政审材料;。
(六)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七)奖励材料;。
(八)处分材料;。
(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第四章档案的收集、保管和销毁。
第十条职工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对职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第十一条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第十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材料统一使用16开规格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第十三条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经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实行统一的制作标准(见附件一)(附件略)。
第十五条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对违反规定者,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的,要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职工档案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盗等工作。
第五章档案的提供利用。
第十七条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查阅档案应凭盖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章的介绍信。
(二)查阅、使用企业职工档案的单位,应派可靠人员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
(三)档案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事先提交报告,说明理由,经企业或企业授权的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五)各单位应制定查阅档案的制度。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六)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须请示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才能复制办理。
第六章档案的转递。
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附件略)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1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最新公司入离职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七
1、领导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领导,尤其是直接主管,如处理事情不公平公正、带头破坏制度和流程、颠倒黑白是非、高高在上、心胸狭窄等。,会导致员工离职。
2、注重员工的思想动态,以预防为主。
hr及直接管理人员应关注员工的思想动态,发现有离职迹象,及时与员工沟通,做到有条不紊。职员常常请假,抱怨增多,不愿意接受新工作,在招聘网站更新简历,工作风格与平时有些出入等等,这些都是员工离职前的表现,hr和直接主管要定期或不定期与员工交流,善于发现员工离职现象,做好预防工作。
3、重视核心员工的保密管理。
对重要岗位人员签订竞业协议,对公司机密资料要加强保密。保密信息应采取严格保密措施,以防止泄漏。
4、如果有员工要辞职,可以诚恳进行辞职面谈。
对于提出辞职的员工,直接主管和人力资源部要进行辞职面谈。
挽留原则:看该员工是否是公司的中坚力量,看该员工现阶段的工作是否处于关键性阶段,离职后是否会导致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看员工是否同意公司的文化。面谈结束后,将面谈结果与部门领导及离职人员的意见进行对照,与同岗位在职人员沟通,核实面谈信息的准确性。整理分析面谈结果,提出分析意见和建议,提交人力资源分管副总经理,并进行归档整理管理。
5、人性化办理离职手续。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辞职手续,不得因各种原因扣除或者拖延工资。人事部门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明材料,避免出现劳资纠纷的风险,例如,员工辞职申请表、劳动合同终止书、离职通知书、考勤表等。
员工离职的原因一般为:工资不满意、领导不满意、人际关系不满意、绩效不合格、绩效考核结果不尽合理、工作错误、个人原因等,人力资源部门总结分类,找到规则,对人力资源政策、流程体系提出改进建议,实现企业管理的持续改进。
1、辞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自动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1)试用期;员工应提前7天向直接主管递交离职申请单。
(2)合同期间;员工应提前30天向他的直接主管递交离职申请表格。
2、擅自离职:在合同期间,雇员擅自离职或者该雇员已经递交了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1)发现后当天,部门负责人到财务部、行政部查明员工是否存在拖欠财务等遗留问题,并向人力资源部门书面递交员工离职情况报告,由人力资源部按开除处理。
3、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满后,雇员或公司一方不再续约。
(1)员工提出不续签:员工应提前30天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辞职申请表。
(2)公司提出不续签:部门负责人提前2个月填写解雇员工申请表,并提供具体反映员工不称职,监督部门提供具体工作过失和处罚材料,提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应提前30天发送《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书》通知员工,并办理相关手续。
4、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因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而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1)试用期:人力资源专员在试用期满前3天通知该员工,并按规定按规定进行离职手续。
(2)合同期:部门主管应提前2个月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辞退申请表》,并于1个半月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有关员工的处罚材料及工作上的过失行为。人事部提前30天发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员工,该员工在接到通知书后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5、开除: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的,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1)对符合解聘条件的员工,公司可以在任何时候不通知解聘。由其直接上司其办理离职手续。企业有权向其追索相应的赔偿金。
最新公司入离职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八
为了规范管理,强化内部责任,确保公司工作顺利开展和信息资料资产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员工离职需提前十五天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在办公室领取《员工离职申请表》,待部门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能通知辞职员工部门主管安排工作交接。
三、离职人员离职前必须主动到财务部结清一切销售及个人财务往来,离职人员销售的所有业务,不管什么情况(包括辞职、外调、系统内调动、辞退、兼职业务员),一律归离职人员负责收回,不得转让他人代收。
四、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伙的业务,只能归一人为主,再由为主的人分配到另几个人。离职前必须征得其他合伙人同意,但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如账务未及时收回或造成的损失,应一起承担经济责任。
五、离职员工交接的业务单位,由相关部门主管重新分配给其他业务员,离职员工在离职前与新接手的业务员进行相关工作情况的衔接。
六、离职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将本人负责的欠款全额收回,一般在15—30天内,如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收回的,最长不能超过4个月。
七、账务实行终身负责制,谁负责谁收回,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欠款,则必须把货物收回公司仓库入库,再由接受人重新铺货,概不履行的,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八、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韶山故里红酒业销售公司2012年10月7日。
最新公司入离职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九
一、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本部员工。
二、集团人力资源部为集团本部员工入职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
三、员工入职包括招聘入职和调动入职。
1、招聘入职:指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选拔入职于集团本部的员工;
2、调动入职:指因工作需要,由集团辖属各控股公司调入集团本部任职的员工。
四、员工入职程序。
1、人力资源部制作《入职通知书》(见附件一),于员工入职报到前一个工作日发至总裁办及员工所在部门,以便有关部门做好工作安排。
2、员工入职当日,人力资源部根据《入职通知书》所列事项,向员工收取相关材料,之后引领其至总裁办及员工所在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或事项。
3、招聘入职的部门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入职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人力资源部对其进行入职培训;调动入职的部门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调动后岗位职责不变的员工除外),入职后第二个工作日起,员工所在部门对其进行上岗培训。
以上培训实施办法参照集团公司《员工培训管理规定》执行。
4、员工入职后三个工作日内,人力资源部与其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属调动入职的员工,如其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则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人力资源部将《人事登记表》(见附件二)以电子文件形式发给招聘入职的新员工,员工填写完整并将表格打印签名后,连同电子文件提交人力资源部。
5、员工入职后一周之内,人力资源部将员工资料录入集团本部员工信息库,并为入职员工建立培训档案及人事档案,具体建档办法参照集团公司《员工档案管理规定》执行(对调动入职的员工,则由人力资源部与调出单位接洽人事档案移交事宜)。
6、人力资源部按照《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于每季度首月3日前,为调动入职的员工和招聘入职并已通过试用期考核准予转正的员工(以上均不含副总裁及以上员工)申请制作工作服。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入职的员工如未能在规定时间报到,人力资源部须了解原因,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推迟其报到日期(最多可推迟15天)。对超过15天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人力资源部须电话通知其本人。特殊情况需延期15天以上报到的,须报集团总裁批准。
2、集团本部对外推荐人员推荐中止或期满返回集团本部,其入职办法参照上述入职程序中有关调动的规定办理。
六、本规定经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七、本规定修改权归集团运营发展部,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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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司入离职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十
1、目的: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订定本制度。
3.1离职。
辞职:员工因个人原因辞去工作,应提前一个月向其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试用期员工应提前十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离职申请。
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
开除、除名: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或有违法犯罪行为者。
自离:连续旷工两天或累计旷工达到两次,作自动离职处理。
3.2离职手续。
(1)辞职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递交行政部;
(2)辞职员工填写《离职交接表》,部门应安排指定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由部门领导审查签字,如有未移交事项,不予签字,如有遗失或赔偿物品,需立即书面通知财务部,要求在薪金中扣除。各部门领导在《离职交接表》上审查签字后再送行政部审核后交财务部。
(3)辞职员工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交行政部。
(4)辞退、除名员工收到行政部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指定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辞退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离职交接表》交财务部。
3.3薪金结算。
移交不清者,不予结算。即辞即走者,扣除离职当月绩效奖金即绩效工资部分及给公司带来了严重的损失;给客户带来了诸多不便的赔偿;未办理手续擅自离职者,扣除最后一个月薪金。
3.4其他。
在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随时有权终止雇佣关系,终止试用。正式员工在工作中不执行管理规定,不服从上级管理,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经教育培训处罚没有较大改变者,可予立即辞退,不作任何补偿。
正式员工因工作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既没违反规章制度,也不愿离职的员工,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作为通知期。
申请辞职的员工在已获申请批准但未到正式离职日期,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操守,一如继往,继续上班,服从管理,不得违反规章制度,否则公司有权立即辞退。
对开除、辞退的员工,各部门主管必须有详细文字资料,阐明具体理由和事实,按照程序逐层报批。合同到期员工,按工作需要或员工自愿可续签或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办理离职手续,逐层报批。
全体在职员工签字:
最新公司入离职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十一
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员工离职的相关程序,依据《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和有关地方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外派员工。
2.各子公司参照本管理制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公司的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1.离职
指公司与员工双方因某种原因终止聘任关系,根据不同的原因,离职可分为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开除等七类情况。
1.1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指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试用期内,公司与员工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1.2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指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合约期满后,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合同,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1.3辞职: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员工因自身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1.4辞退: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某种原因,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1.5自动离职:指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的情况。
1.6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1.7开除:指员工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制度规定中予以开除的条款,经查实后,公司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1.综合服务部负责离职面谈、离职手续的办理工作;
2.各职能部门配合综合服务部进行离职面谈、离职手续办理工作。
(一)试用期员工离职处理办法
1.试用期内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方法
1.2员工的直接上级应与综合服务部一同对其进行离职面谈,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并听取员工的意见,包括试用期内的工作意见。
1.3由综合服务部指导员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2.试用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方法
2.3如员工坚持离职,则由综合服务部指导员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二)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
1.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处理方法
1.4由综合服务部指导员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2.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处理方法
2.1同'试用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方法'
(三)辞职
1.辞职条件
1.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享有在劳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应至少在离职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申请。
2.辞职的处理方法
2.1同'试用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方法'
(四)辞退
1.辞退处理方法
1.6由综合服务部指导员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五)自动离职
2.对于因员工在任职期间的行为或由于工作交接不完整给公司经济或声誉带来损害的,公司有权利向该员工追索因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必要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经员工和所在部门、综合服务部的平等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并按正常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七)开除
因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制度规定中予以开除的条款,经查实后,公司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限期办理离职手续。对于违法违纪情节严重者,公司将送交执法机关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
1.员工正式离职前必须按照《员工离职交接单》内的各项内容,逐项办理交接。
1.1工作移交
1.11员工离职前应提前准备工作移交文档,并与指定的工作移交人办理工作移交。员工离职前应准备的工作移交文档包括:
1.111员工执行的主要工作任务事项说明,主要工作流程、对外联络协调关系说明等,其明细程度以便于工作接手人据此迅速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为准。
1.112员工保管的书面公司文件、合同、商务资料、业务资料、技术文档及移交清单。
1.113相关电子文件及存放说明。
1.12员工完成工作移交文档并办理工作事项交接及工作文件交接事宜后,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其《员工离职交接单》工作移交项目下,书面签署交接完毕证明意见。
1.2资产移交
1.23员工领用资产移交核对无误,则由综合服务部在《员工离职交接单》资产移交项目下,书面签署交接完毕证明意见。如员工领用资产出现缺损,则综合服务部应先与员工依据公司资产清核管理办法,办理资产缺损申报登记,如确定资产缺损责任由员工承担,则应由综合服务部出具资产缺损赔偿通知,发给员工和财务部,由财务部在财务结算时进行扣缴。
1.3财务结算
1.33担任公司重要岗位或承担公司重要工作的员工,应公司财务经理要求,可以对其执行的财务事项进行离职内部财务审计,审计无异议后经财务经理签署财务结算完成证明意见。
1.4薪资及补偿金结算
1.43员工未办理完毕离职交接事项不得发放薪资及补偿金;
1.45员工离职时应在《员工离职交接单》上填报真实有效的离职后联络方法,以便公司就员工原负责工作或交接事项与员工联络。
1.本制度自起施行。
2.各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关员工离职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审批后执行。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总公司综合管理部。
最新公司入离职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十二
一、目的: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订定本办法。
1、辞职。
(1)员工因故辞职,应于1个月前向其部门主管及经理提出书面申请。
(2)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辞职员工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及《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递交行政人事部。
(4)辞职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辞职答复函》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5)辞职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结算薪资。
(6)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劳动合同者离职申请应于二日前提出。
2、辞退、除名。
(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其部门经理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呈准后,作辞退处理。
(2)辞退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函》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3)辞退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结算薪资。
(4)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公司者,视为自动离职,作除名处理。除名员工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方可结算薪资。
3、离职面谈。
员工辞职、辞退时,该部门负责人与该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1)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2)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3)审查其掌握工作、进度和角色;
(5)《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交行政人事部存入员工档案。
四、移交、监交。
1、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由行政人事部发给《离职通知书》依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2、离职员工应填写《移交清单》*式*份后,并由移交人及监交人签名盖章。移交清册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份,*份送行政人事部备查。
3、移交事项。
(1)现款、有价证券、帐表凭证。
(2)原物料、财产设备、器具、公章。
(3)规章、技术文件、业务等有关资料。
(4)其他应交办事项。
4、监交。
(1)经理级以上员工由总(副)经理监交,但情况特殊者,仍由在握董事长指派专人协助监交。
(2)主管级以下员工由直属经理监交。
五、薪资。
1、除名员工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方可结算薪资。
2、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由行政人事部依《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终止、退保及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
3、主管级以下员工,行政人事部当日结算薪资后,财务部予以发放。
4、经理级以上员工,行政人事部将结算的薪资仍做在当月的薪资表中,财务部于次月8日予以发放。
六、管理。
1、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2、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3、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4、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除应负担赔偿责任外,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需受连带处分。
七、附则。
1、公司员工的离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2、辞职员工的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受理在3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本办法自2011年5月30日起开始试行。
最新公司入离职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十三
为规范本单位计算机信息安全工作,更好的服务于本单位信息化建设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作人员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本单位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本单位承诺或负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的义务,直至该秘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而无论离职人员因何种原因离职。
第三条离职人员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本单位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本单位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四条离职人员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本单位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本单位的财物,包括记载着本单位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离职人员自备的,则视为离职人员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本单位,本单位应当在离职人员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离职人员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但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本单位将秘密信息复制到本单位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下离职人员无须将载体返还,本单位也无须给予离职人员经济补偿。
第五条离职人员离职时,应将工作时使用的电脑、u盘及其他一切存储设备中关于工作相关或与本单位有利益关系的信息、文件等内容交接给本单位相关人员,不得在离职后以任何形式带走相关信息。
xxx。
xxxx年xx月xx日。
最新公司入离职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十四
根据公司法各项规定,示酒吧实际情况,制订本酒吧辞职制度:
一、自动离职:自动离职的员工,不退服装押金,没有工资,住宿舍的必须马上搬离宿舍。
二、员工辞职。
1、应于半个月前提出书面申请,试用期工作人员或未签定合同者应于一周前提出书面申请。
2、员工辞职批准的'工作日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员工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直属主管申报核准作辞退处理。
三、开除、除名:
1、员工犯有重大过失而开除或除名的,没有服装押金,没有工资,酒吧不作任何经济上的补偿,工衣,工具马上收回,当晚必须离开宿舍。公司有权保留追究其经济上的责任。
2、一个月内员工有三天旷工的,作开除处理,酒吧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最新公司入离职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十五
1、请假必须向领班以上管理人员申请,经上报店长批准后方可。未经批准不得先行离岗,未办请假手续不在岗者视为旷工。
2、请假期满,不按时到岗者,除确因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旷工论处。
3、考勤指纹机和考勤记录为请假证明。
4、所有员工请病、事假均100%扣除相应天数工资。
5、病事假当月不发全勤奖。
1、员工休假采用轮休制,时间由店长根据店铺需要的排班表决定。
2、根据学校放假实际情况,店铺员工休假原则上实行倒休制,即店铺营业期间每月休假一天,其它三天及相应月份法定节日公休倒休到寒暑假,薪资每学期开学后第一次发工资时一并发放(无全勤奖及社保补贴,因为已经在各月份中发放)。
3、部门负责人公休需店长同意,店长公休必须提前告知投资人。
4、暑假期间:
1、三、四、五、六月为店铺全月正常运营月份,店铺员工每月休假一天,其它应休天数共计12天;二月、七月共计应休3天,总计应休15天。
2、法定公共假日:清明节一天,端午节一天,
劳动节一天,除去假日当月已实发3天工资外,剩余6天,连同以上六个月共计应休15天公假,总计21天。
5、寒假期间。
八月公休1天,九、十、十一、十二共计13天应休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元旦1天,法定节假日5天,除去假日当月已实发5天工资外,共计10天,总计23天应休。各店应按报到实际时间计算。
6、寒暑假工资计算:
全勤奖、社保补贴因为已经分摊到各月中,所以寒暑假工资只发放基础工资。
寒暑假整月工资:对每学期按时报到,按时放假的员工并且全勤,发放整月工资,相当于寒假奖励7天、暑假奖励9天的基础工资。
寒暑假非整月工资:是指报到以后或没到放假时间离职的工资,按每月实际天数累计计算。
最新公司入离职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十六
为了规范离职操作流程,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主要职责。
3.1。
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离职面谈、离职的审批与离职手续的办理。
3.2各部门行政助理负责监办部门内交接工作。
4.制度内容。
4.1辞职。
4.1.1正式员工应提前三十日向上级主管及人事行政部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辞职原因;试用期内员工提前三天向上级主管及人事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辞职原因。
4.1.2主管与员工沟通,了解离职原因,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经部门主管/经理签署意见后(如有辞职报告可附后),交人事行政部。
4.1.3人事行政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后,了解离职原因签署批准意见。
4.1.4员工的辞职申请均需按照审批权限批准签字后交人事行政部确认备案。
4.1.5通过审批后,人事行政部通知离职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4.2辞退。
4.2.1辞退正式员工须由该员工上级主管提前三十日以上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辞退原因(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
4.2.2人事行政部须核实辞退原因是否属实,签署审批意见。
4.2.3员工的辞退申请均需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签字后交由人事行政部确认备案。
4.2.4通过审批后,主管告知员工辞退理由和离职时间,安排员工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离职。
4.3.1离职人员在本部门工作移交完毕后,凭部门主管/经理及部门助理签字的《离职交接清单》至相关部门移交工作、物品。各部门接待交接的人员应认真检查相关记录,确保离职人员各项款项、物品及工作移交清楚、完毕。
4.3.2离职人员将完成的《离职交接清单》交至人事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人事行政部发放离职证明,办理养老保险等停止或转移手续,在一个月内,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日期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负责咨询、办理等相关事项。
4.3.3离职人员的薪资,应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结算。离职薪资发放日期为公司发薪日期,不可提前发放。
4.4离职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进行赔偿。对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4.1员工违反《保密承诺书》和《竞业限制协议》等有关规定的。
4.4.2转正后员工提出离职申请不满三十天且未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擅自离职的,或试用期员工提出离职申请不满三天且未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擅自离职的。
4.4.3员工未完成交接手续即离开公司的。
4.4.4员工拒不归还重要工作资料、钥匙及其他重要物品。
4.4.5其他一切有损公司形象与利益的行为。
5.相关记录表单:
最新公司入离职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十七
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和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保护员工和公司免于离职纠纷;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离职工作。
3关键词
3.1 辞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自动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3.2 擅自离职:合同期内,员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3.3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员工或公司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合同。
3.4 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因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5 开除: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4 离职审批权限
4.1 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由其直接上司签署意见并报送分管副总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会签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4.2 总监级以下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司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提出意见,报送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复核,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在2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4.3 会签人对手续办理的合规性和合理性负责,不具有决定权,但具有否决权。
5离职申请
5.1 辞职
5.1.1 试用期内;员工提前7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
5.1.2 合同期内;员工提前30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
5.2擅自离职
由部门负责人在发现后当日,至财务部、行政部查清该员工是否存在拖欠财务等遗留问题,向人力资源部门书面递交员工离职情况报告,由人力资源部按开除处理。
5.3劳动合同到期
5.3.1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员工应提前30天将《离职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
5.4 辞退
5.4.1试用期内:人力资源专员在试用期满前3天通知员工,员工收到通知后按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5.4.2合同期内:部门负责人提前2个月将《辞退员工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监察部在1个半月前将该员工的处罚资料和工作过失行为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提前30天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员工收到通知书后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5.5开除
对于符合开除条件的员工,公司可随时进行开除,无需提前通知。由其直接上司其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有权向其追偿相应的补偿金。
6 离职面谈
6.1 面谈准备工作
6.1.1 在得到员工离职信息的第一时间内,与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及时进行沟通、确认。
6.1.2 员工信息收集整理:主要内容为与所属离职员工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职位信息、心理状况信息、阅历与经验信息、家庭背景信息、生活 状况信息;与员工有关的绩效和薪酬信息,包括所获得的荣誉和奖励信息、薪酬福利信息、绩效表现等内容;员工离职信息,包括离职原因、离职后的目标单位、目标岗位等。
6.1.3 准备面谈主题。
6.2 离职面谈注意事项
6.2.1 注意平衡维护企业、部门主管和员工三方的利益。
6.2.2 面谈场所和时间选择:场所一般选择轻松明亮的空间,面谈时间一般控制在20分钟――40分钟。
6.2.3 不要过分安慰,不提员工表现。
6.2.4 不承诺做不到的事,不谈及他人。
6.3 面谈人的选择
6.3.1 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由人力资源分管副总或总经理负责离职面谈。
6.3.2 主管级及其以上员工:由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离职面谈。
6.3.3 主管级认下员工:由人力资源专员负责离职面谈。
6.4 挽留原则
6.4.1 看该员工是否是公司的骨干力量。
6.4.2 看该员工现阶段的工作是否处于关键阶段,离开后是否会导致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6.4.3 看该员工是否认同公司的文化。
6.5 面谈结束后,将员工面谈结果与部门负责人意见和离职员工信息对比,与同岗位在职员工交流,核实面谈信息的准确性。考整理分析面谈结果,提出分析观点和建议,报送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并进行归档管理。
7 离职手续办理
7.2 离职通知
7.2.1人力资源部在收到人力资源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意见的2个工作日内,由人力资源专员以邮件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确定交接时间。
7.2.2人力资源专员负责整个离职手续办理工作的监督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向离职员工发放《员工工作交接清单》,交接工作严格根据《员工工作交接清单》进行。
7.3离职手续办理
7.3.1用人部门
a 确认员工离职日期及薪资结算日期。
b 协助离职员工办理工作交接事宜。
c资料交接:工作文件、客户资料、合同等,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d工作交接: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进度、代办事项、工作联系人等。
7.3.2行政部
a考勤卡或门禁权限的解除;电脑(笔记本)、名片及办公用品的回收。
b 本月考勤情况说明。
c 邮箱等账号的禁封,通讯录删除。
d 其它事项。
7.3.3人力资源部
a 合同解除。
b 离职证明的出具。
c 五险一金终止日期及其减员。
d确定档案、户口和福利关系的转出日期。
e其它事项。
7.3.4财务部
a 借款支票。
b 借款现金。
c 工资结算:包括应发工资、经济补偿金(发送)、赔偿金(扣除)及其发放时间和方式。
7.3.5 《员工工作交接清单》一式二份,由离职员工(移交人)、接收人和监交人三方分别签字确认后,移交人保留一份,另一份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7.3.6 移交人员: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指定接收人。如暂时如合适的接收人,原则上由移交人的直接上司作为接收人。
7.3.7 普通员工由其直属主管监交。
7.3.8 主管级及其以上员工由其直接上司监交或由人力资源部指定人员监交。
8 离职管理
8.1 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工资及相应补偿金等只有在办妥离职手续后才予以发放。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8.2 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需要进行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8.3 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8.4 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应负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须受连带处分。
8.5 正常工作任务需要跨期执行的(应收账款回收,客户追踪),由移交人协助接收人熟悉工作各种工作关系,交接后由接收人继续处理。如造成损失,由接收人全责承担。
9 经济补偿
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离职行为,由公司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10经济追偿
凡员工在离职时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经济追偿:
10.1 擅自离职者。
10.2 工作交接未清,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10.3 违背国家法律与公司保密协议,泄露公司业务秘密情节者。
10.4 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10.5 其它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者。
11 离职薪资结算
离职员工按照离职流程办妥离职手续,将《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清单》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工作交接清单》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复印件报送财务部,财务部根据上面的资料进行离职员工的薪资结算,并于次月的发薪日发放。
12 离职后续工作
12.1 人力资源部
12.1.1 检查提交的离职手续是否完备。
12.1.2 向行政部提供离职人员名单。
12.1.3 调整公司员工花名册。
12.1.4 离职手续归档。
12.2 行政部
12.2.1 调整公司通讯录。
12.2.2 办公用品的归档或销毁。
13制度修订
13.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xxx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每个正在运作中的公司,都有员工入职或离职,这都要定出相应的正规制度才能更有效的管理,以下提供的是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1.0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2.0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照本制度办理。若有特例,须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3.0内容
3.1离职类别与定义
3.1.1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3.1.1.1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
3.1.1.2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终止与员工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辞退员工:
a、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
b、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c、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d、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且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e、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
f、公司因生产经营状况确需裁减人员的。
g、试用期满后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无法满足工作需求者。
h、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3开除: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开除员工:
a、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b、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它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c、对公司有严重欺骗行为的。
d、因触犯法律而被羁押拘留、劳教、逮捕、判刑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e、泄漏公司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f、年度内被处以大过处罚达3次的。
g、其它违反公司制度中有关开除类规定者。
h、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4自动离职: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将按员工自动离职处理,并暂时冻结其工资:
a、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在1年内累计旷工达7个工作日,经劝诫无效者。
b、未按正规手续申请离职而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
c、已申请离职但未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公司者。
3.1.2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3.1.2.1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公司根据情况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并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行为。
3.1.2.2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并提前30天通知公司的行为。
3.2辞职程序
3.2.1辞职申请的提出
员工申请辞职,须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提前30天通知公司(试用期须提前7天通知公司),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否则,每提前1天离职,均需在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作为违约金。
3.2.2辞职申请的审批
3.2.2.1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就员工提出的辞职申请,需与员工进行积极的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并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2.2.2经沟通无效,由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将员工辞职申请初步审批后,报行政部审核。
3.2.2.3行政部有责任与辞职员工进行沟通,沟通无效后,由行政部签字同意离职。
3.2.2.4《员工离职申请表》经最终批准后,由行政部保存,并告知该辞职员工的直属主管批准结果。由其直属主管根据批准结果安排工作交接事项,并安排该员工于离职日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3.3辞退程序
3.3.1辞退申请的'提出
3.3.1.1公司辞退员工,原则上由其直属部门主管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非员工过失性辞退,应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辞退员工。但必要时,须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3.3.1.2在辞退员工时,其直属部门主管须与被辞退员工面谈,明确清晰地告知其被辞退原因,并负责解答其与被辞退有关问题,行政部可陪同提供必要的支持。
3.3.2辞退申请的审批先由部门主管提出申请,再由部门经理签字、行政部签字、副总签字、总经理签字。
3.4开除程序
3.4.1开除申请的提出
公司开除员工时,由其直属单位主管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通知被开除员工。
3.4.2开除申请的审批先由部门主管提出申请,再由部门经理签字、行政部签字、副总签字、总经理签字。
3.5自动离职程序
3.5.1对于未经预告而自动离职的员工,所属单位须于当天及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报行政部。
3.5.2属于员工主动提出自动离职者,须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经直属单位主管签署后,到行政部办妥离职手续后方可放行出厂。
3.6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3.6.1属于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行政部应在合同到期2个月前将合同到期需续签合同人员名单提交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及公司发展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并在15天内反馈给行政部,由行政部安排合同续签事宜,或提前一个月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通知员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相关离职手续按辞退程序办理。
3.6.2属于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通知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否则,每提前1天离职,均需在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作为违约金。相关离职手续按辞职程序办理。
3.7离职谈话
3.7.1员工离职时,该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需与离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a、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及核实管控情形;
b、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c、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d、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e、有权代表公司根据其工作的进展情况确定具体的离开公司日期。
f、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分别保存于公司和员工档案。
3.7.2员工离职时,行政部应与离职人进行谈话,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a、了解员工进职以来的工作业绩;
b、解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c、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3.7.3工作期间内,离职员工不得拒尽接受公司所要求的会谈,否则将予以处分。
3.8离职移交
3.8.1工作交接:指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工作性资料等移交至直接上级所指定的人员,并要求接交人在《员工离职申请表》交接部分签字确认,具体内容如下:
3.8.1.1公司的各项内部文件;
3.8.1.2经管工作详细说明;
3.8.1.3《客户信息表》、《供销关系信息表》(含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其它相关信息)
3.8.1.4培训资料原件;
3.8.1.6项目工作情况说明,包括:
a、项目计划书;
b、项目实施进度说明;
c、项目相关技术资料;
d、其它项目相关情况详细说明。
3.8.1.7目前工作的进展程度。
3.8.1.8任职期间的工作记录资料。
3.8.2事物移交:员工在公司就职期间所有领用物品的移交,并应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3.8.2.1所领用的办公用品交还行政部;
3.8.2.2公司配置的通讯工具;
3.8.2.3各类钥匙;
3.8.2.4借阅的图书资料;
3.8.2.5各类工具(如维修用品、移动存储、保管工具等)。
3.8.3款项移交
3.8.3.1将经手各类项目、业务、个人借款等款项事宜移交至财务。
3.8.3.2经手办理的业务合同(协议)移交至总经理或行政部。
3.8.4以上各项交接均应由交接人、接交人签字确认,并经行政部审核备案后方可认定为交接完成。
3.8.5在离职手续办理中,出现部分文件或资料遗失时,采取以下措施:
3.8.5.1出现文件遗失,相关部门有备案的,可以拷贝一份。
3.8.5.2出现文件遗失,其它部门没有备案的,由移交人回忆文件内容,并将回忆的内容,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审核通过,方可将遗失的文件交接。否则,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文件遗失无法追回的,后果由个人承担,视文件的重要性,由部门负责人联合公司高层确定应由移交人承担的经济补偿额度。
3.8.5.3出现物品、图书遗失,依据物品、图书记录的价格,按本制度规定的赔偿标准赔偿。无记录价格的物品和图书,按市场现行价格最高价赔偿。
3.8.6相关部门签字
3.8.6.1相关部门负责人需要做好本部门与离职员工涉及的工作、物品、文件审核。
3.8.6.2办理交接手续时,如遇相关部门负责人不在岗,可由相关部门人员打电话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获得批准后,方可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定代理人代签。
3.8.6.3员工离职交接,涉及各部门相关交接手续,各部门负责人需本着对公司负责、对个人负责的原则,认真检查与审查离职员工与本部门涉及的工作事宜;如发现相关部门不负责任,敷衍了事,出现问题,公司将根据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加倍赔偿。
3.8.7离职人员必须亲自办理离职手续,并在双方确定的离职日期办理完交接手续。
3.8.8离职员工若在未办理或未办完移交手续而擅自离开公司者,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
3.9离职结算
3.9.1结算条件:当交接事项全部完成,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对离职人员进行相关结算。
3.9.2结算部门:离职人员的工资、违约金等款项的结算由财务部和行政部共同进行。
3.9.3结算项目
3.9.3.1违约金:因开除、辞退、自动离职和违约性辞职产生的违约金,由行政部按照合同违约条款进行核算:
a、《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违约金;
b、其它违约金。
3.9.3.2赔偿金
a、物品损失赔偿金:1000元以下按物品购进原价赔偿;1000元以上按物品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额赔偿。
b、培训损失赔偿金:培训费×合同未满月数/合同期限月数,或依相关规定办理。
3.9.3.3工资
3.9.3.3.1属于辞退和开除类别的离职员工,在其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扣除欠款、行政罚款、水电费、或因员工员工过失造成的经济赔偿等后,即可结算支付其全部应得薪资。
3.9.3.3.2属于辞职类别的离职员工,在其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扣除欠款、行政罚款、水电费、或因员工员工过失造成的经济赔偿等后,可结算支付其离职当月上月尚未结算的薪资,而离职当月薪资及其它项目金额,统一于离职后的第一个工资结算日结算支付。若不能亲自结算者,可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填写《工资结算委托书》委托公司在职员工代理结算。
3.9.3.3.3未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者,公司有权冻结其工资,直到办妥各项手续为止。
3.9.3.3.4辞职违约金:员工若未按要求提前提出辞职申请,则扣以相应应出勤工作日的基本工资作为辞职违约金,其计算公式如下:
辞职违约金=应提前提出辞职申请日历天数内的工作日数×日基本工资
3.9.3.3.5若员工提前提出辞职申请后,继而提出要求提前办理离职手续,经部门(单位)主管与行政部批准后,对于提前日期内所包含的工作日可不扣相应的代通知金,其应扣辞职违约金计算公式如下:
3.9.3.3.6若员工提前提出辞职申请后,部门主管根据客观情况,主动提出同意让该员工提前办理离职手续,报行政部批准后,即可不扣辞职违约金。
3.9.3.3.7离职员工所应扣辞职违约金的基本工资天数,由行政部在《员工离职申请表》内明确标注,财务部据此天数在结算时扣除相应基本工资。
3.9.3.4项目损失补偿金:项目开发人员违约性离职,其负责的开发任务未能完成和移交,应付公司项目损失补偿金。
3.9.3.5公司应付员工的其他款项。
3.9.3.6员工应付的公司借款、扣款。
3.9.4如员工应付、扣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3.10其它事项
3.10.2宿舍管-理-员在员工办妥住宿清退手续后,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相应内容,财务部方能结算工资,再通知大门值班保安检查行李放行。
3.10.3离职人员离厂时间:原则上所有离职员工,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办妥全部离厂手续,并于当天离厂。特殊情况需继续在公司食宿者,须在办理手续时,向行政部提出,由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批准,但以一个晚上为限,且必须于次日13:00前离厂。特殊情况需延长食宿时间者,需报行政副总经理批准。
3.11本制度自公司批准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
最新公司入离职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十八
1.离职种类(开除、辞退、辞工)。
1.1开除/辞退:员工严重违反员工手册规定及岗位责任纪律或不能胜任工作,达到开除/辞退级别。
1.2辞工:由员工本人提出,正常辞工申请要提前十五天与书面形式提出。
1.3自动离职:连续旷工3天者或月累计旷工达3天、年累计旷工4天者,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离职手续之离职,作自离处理。
1.4急辞:个人发生紧急事件当天提出辞职需当天离开公司的离职行为。
2.离职申请规定:。
2.1开除/辞退:限离职当日办妥移交手续,当天立即离开公司。
2.2正常辞职:。
2.2.3其它人员辞职需提前10天提出申请(以行政部收到的离职申请书为准)。
2.3急辞工:当天提出申请当天结算离开公司。
2.4对于雇员辞职之申请,本公司有权不准或根据需要核定其离职生效日期。
3.离职审批权限规定:。
初审(提报)。
复审。
审核。
核准。
部门主管。
部门最高主管。
行政主管。
总经理。
4.薪资。
4.1薪资计算到离职生效日期前一天为止;
4.2未休之累积有薪假期以薪资付给;。
4.3个人提出急辞申请视为单方违反合约,必须扣除30%的工资。以作为违约责任。
4.4辞退时公司不另作辞退补偿或生活补助等。
4.5离职人员其薪资离职时即时发放。
5.离职交接。
员工离职时,部门主管负责回收离职人员之领用物品(参考总办之领用物品登记表)并作好交接,若有应缴而未缴回之公司的资产、文件、物品将给予原价扣款,拒交或遗失有关证件者,每证罚款30元。
6.1当事人提出离职申请并填写《离职申请书》交各级主管及总办审批。
6.2生效日由部门主管/行政主管在场进行物品及工作交接,完后由保安队长/行政主管一起到宿舍清点物品等,并开具《物品放行条》,经同宿舍人员签名后当事人将物品提至四期大门口,当班保安在《物品放行条》上签名确认,当事人再将其返交到总办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及结算工资。
6.3结算完工资后,保安监督当事人离开公司,不得逗留。
7.离职注意事项。
7.1未签准离职以前或已签准生效日前,必须在本岗位正常上班,如旷工、不服工作调动或工作散慢者,主管可申请作相关处罚。
7.2离职生效期内,当事人不得请任何事假。
7.3任何离职办理手续后当天18:00前必须离开公司,不得在公司借宿。
7.4辞退或开除之员工不得再进入公司范围,包括会所、办公室及宿舍,如发现在职人员在以上区域接待被辞退、开除之员工,当事人处中过处罚。
8.应用表单。
8.1《离职申请/结算单》。
8.2《物品放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