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的制定是为了明确工作目标、确定工作内容、安排工作步骤,从而为项目的成功提供指导和支持。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一些在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和挑战,并提供一些解决方案和建议。
土地收储工作方案(专业16篇)篇一
各村(居)党支部、镇属各单位党组织:
今年国务院、中央军委把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对于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落实省、市、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开展好2014年度征兵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胜军。
副组长:王柏玉、王熙华(常务)、陈书琴。
成员:王富贵、马益斌、阮运虎、罗建光、黄民丰。
肖勇池、文晓峰、石有能、刘渡桥、刘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武装部办公室,由罗建光兼办公室主任,张衡同志任副主任。
二、工作部署。
(一)征集任务。根据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征兵办的通知,我镇送检任务为80名,我镇按村(居)系列分配任务,一系列村(居)3人,二系列村(居)2人,三系列村1人。对分配的送检任务,各单位要坚决服从,高标准完成。
(二)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应届高中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2014年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三)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4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时间安排。
7月5日至7月20日,开展征兵宣传发动,镇、村(居)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各村(居)书写张贴标语20条以上。
7月20日至7月25日,各村(居)按分配任务数上报征兵名单,完成报名工作,填写花名册。
7月24日至7月25日,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目测、初审、初检等工作。(要求应征青年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并报qq号。)。
7月26日至8月5日制作体检表、准检证等。
8月6日,组织进站体验。
8月7日至9月4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走访调查,对边沿兵进行复查,征兵领导小组集体审批定兵。
9月5日至9月30日,组织新兵入伍,进行征兵工作总结。
四、责任考核。
各村(居)必须按要求完成送检任务,送检任务每少1人扣1分;弄虚作假随意找人凑数,送检不应征的发现1人扣1分;走访调查不认真,()掌握情况不准确出现思想退兵每例扣3分。
注重送检兵源的质量,新兵入伍奖所在村(居)1分/人,提高高学历青年的入伍率,大学生(含大专,毕业生或在校生均可)新兵入伍另奖所在村(居)1分/人,高中(含在校生)新兵入伍另奖所在村0.5分/人,对片的奖励加分按所属村(居)的一半计算。
附件:征兵宣传标语。
中共三阁司镇委员会。
2014年7月7日。
附件:
征兵宣传标语。
1、积极响应祖国召唤,踊跃报名参军。
2、广大青年要把祖国利益放在首位,无条件听从祖国的征召和挑选。
3、参军卫国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4、中国人民解放军是锻炼人、培养人的大学校。
5、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责任。
6、少小立志报国,长大踊跃从军。
7、有为青年立志从军固国防,热血男儿精诚报国铸长城。
8、保家卫国守国门,一生从军终不悔。
9、保家卫国终无悔,驰骋疆场献青春。
10、参军光荣,保家卫国。
11、贯彻实施国防法规,自觉履行国防义务。
12、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寓兵于民。
13、老前辈打江山功垂史册,当代人卫祖国继往开来。
14、党管武装建设国防,军民携手共筑长城。
15、增强民族忧患意识,维护祖国和平统一。
16、好男儿,去部队,去边疆,去祖国最需要的地方。
17、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
18、居安思危,有备无患。
19、位卑未敢忘忧国。
20、莫忘历史屈辱,铸就现代国防。
21、国防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
22、国防连着你我他,安宁维系千万家。
23、国防关系人人,人人心系国防。
24、国防关系千万家,安全责任重如山。
25、国防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存在于民众之中。
26、没有国防固金汤,哪能致富奔小康。
27、没有稳固的`国防,便没有人民的安宁。
28、国防责任重,祖国在心中。
29、家事国事天下事,国防建设是大事。
30、国防建设要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31、改革开放不忘固国防,科学发展不忘兴武装。
32、关心国防就是关心自己,建设国防就是建设家园。
33、全党同心人民江山千秋固,举国合力华夏儿女系国防。
34、党政军民思国防,陆海空天筑长城。
35、军民同心奔小康,举国合力铸国防。
36、筑钢铁长城,保华夏平安。
37、没有强大的国防,便没有民族的尊严。
38、维护祖国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39、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
40、开放不忘固国防,发展不忘兴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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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储工作方案(专业16篇)篇二
今年20__年,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为统揽,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务真求实,开拓创新,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20__年工作回顾。
(一)城建融资工作(金融部牵头,计财部、投资部配合)。
(二)城建投资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部牵头,计财部、总工办、投资部配合)。
(三)土地储备与开发工作(投资部牵头,城建土地分中心、新区土地分中心配合)。
(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企管部牵头,综合部配合)。
(五)不停车电子收费改革(投资部牵头,综合部、路桥管理中心配合)。
(六)和谐社会构建(综合部牵头,党委工作部、工会、企管部配合)。
(七)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委工作部)。
(八)党风廉政建设(纪审室)。
二、主要做法综合部负责完成。
三、20__年工作安排。
(一)20__年工作指导思想(综合部)。
(二)20__年主要任务。
1、投融资工作任务(计财部牵头,金融部、项目部、投资部配合)。
2、主要生产经营指标(企管部牵头,计财部、项目部配合)。
3、重点工程建设和形象进度(项目部牵头,计财部、总工办、投资部配合)。
(三)主要工作措施计财部主要从投融资计划安排等方面提出x条措施;金融部主要从融资、债务风险防范等方面提出x条措施;投资部主要从城投经营运作模式、重大项目策划、实行战略转型、土地开发利用等方面提出__条措施;项目部主要从加强项目管理方面提出x条措施;总工办主要从项目前期工作方面提出x条措施;企管部主要从资产经营、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等方面提出__条措施;党委工作部主要从党建和治庸问责方面提出__条措施;纪审室主要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提出x条工作措施。
土地收储工作方案(专业16篇)篇三
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新农村建设,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就城区土地收储项目有关问题决定通知: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号)精神,县人民政府对全县融资平台公司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现保留九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城投公司”)为政府融资平台。
二、城区土地收储项目,是我县推进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点项目,项目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由项目土地出让收入偿还债务性资金的本息。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决定由县城投公司作为投融资建设的主体,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实施和贷款偿还等工作,并授权县城投公司负责对本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实施开发整理和征地补偿。
三、项目总投资12678.25万元,资金筹措来源为:项目自有资本金2678.25万元,向银行融资10000万元。县城投公司要确保项目资金的及时投入和工程的顺利完工。
四、项目包括土地征用费、土地报批费、拆迁补偿及安置补助费、预备费用等全部建设投资以及贷款利息等费用纳入项目可出让1020亩土地的土地储备开发成本,本次项目整理出的1020亩土地出让收益连同土地储备开发成本扣除15%四项提留基金后一并返还城投公司,用于平衡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并作为贷款偿还的资金来源,不得挪作他用。
五、县财政局要切实做好该项目的资金拨付工作,将1020亩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四项提留基金后返还至城投公司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土地出让金归集账户。
六、同意县城投公司将其名下所有的`150亩商住出让性质土地使用权证为该项目提供抵押担保。
七、同意县城投公司制定的土地出让计划,县国土局负责协调分年度对整理出的具备条件的地块合理安排上市交易。
八、县城投公司对建设资金要严格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进行管理和使用,项目的建设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履行招投标手续和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九、为保证项目资金合理合规使用,由县政府与县财政局、贷款银行、县城投公司签订《城区土地收储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协议》,明确项目建设资金的具体管理方法。
十、县财政局、县城投公司要与贷款银行等有关单位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规范管理。项目建设、管理和偿还项目建设资金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县政府协调解决。
土地收储工作方案(专业16篇)篇四
201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疑似违法用地的图斑。
本次执法检查以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及省、市《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为依据。
二、工作目标。
追究。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整改。国土资源部卫片执法检查数据下发前,各镇(处)、县直有关部门要对土地变更调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进行全面整改,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要及时调度督促,对违法用地占耕地面积比例高的地方要重点督导,做到及时消除违法用地状态,严控违法用地占耕地面积比例。
(二)督导整改。部卫片执法检查数据下发后,根据全省排名和约谈情况,对违法用地占耕地面积比例仍高于15%的镇(处),县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直接约谈,限期整改;组织相关部门对卫片执法检查下发数据中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进行重点核查、整改,严格判定图斑性质,严格整改到位。
查处工作;5月20日,完成卫片数据成果审核,做好数据初报准备。
(四)6月19日前,做好迎接市级督查准备,并按审核意见整改纠正后上报数据。8月5日前,根据省、部督查情况和审核意见整改纠正后,通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再报数据成果。
(五)迎接省、部两级验收和上报最终数据。8月13日前,迎接省级验收;9月15日前,准备部级验收工作,同时做好卫片数据的终报工作。
四、政策界限。
(一)检查(监测)时段。201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相衔接,疑似违法图斑全国检查(监测)时段统一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消除违法状态地块。2015年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做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状态,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2014年度卫片检查中发现的尚未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四)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计入所在市、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
(五)试点地区有关用地适用政策。对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城乡建设增减挂钩试点,在判定试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时,按相应的试点政策判定。
(六)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2014年度卫片检查疑似违法图斑是经变更调查已经认定的新增建设用地,核查后不得认定为实地伪变化。
五、数据报送要求。
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县政府审核同意,由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上报。
国土资源局联系人:王永军,电话:8188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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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储工作方案(专业16篇)篇五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管理学、经济学及资源学的基本理论,掌握土地管理及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的基础知识,具有测量、制图、计算机等基本技能,能在国土、城建、农业、房地产以及相关领域从事土地调查、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整治、地籍管理、不动产估价、土地管理政策法规研究与实施以及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主要学习土地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土地调查、土地评价、土地规划、土地整治、测量、计算机、地籍管理、不动产估价的'基本训练,突出特点是把学生培养成既具有现代管理理论又具有土地科学与管理领域专业技术才能的专门人才。该专业学生具有突出的土地资源管理和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的技术专长,同时具备遥感和gis技术等现代专业技术特长。
土地收储工作方案(专业16篇)篇六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和《黑龙江省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土地督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违法用地情况,进一步规范土地开发利用秩序,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执法检查具体协调工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执法检查工作,监察机关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县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落实“问责”的相关人事任免。执法检查采取各相关单位自查、县政府抽查和国土资源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内容。
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全覆盖。卫片监测时段为2009年5月至2009年11月。重点检查卫片监测时段内新增建设用地是否经过审批,是否擅自突破土地利用计划、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批准用地。经批准使用的土地是否存在骗取批准、超越批准范围占地和擅自改变用途问题。违法用地行为是否已被发现、制止和调查处理等。
五、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0年3月8日前)。布署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执法检查工作。3月8日前完成方案制定、动员部署等启动工作。
(二)调查核实阶段(2010年3月8日至2010年6月5日)。积极组织人员业务培训、做好内外业核查准备,并组织实施内外业检查工作。6月1日前,上报本单位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要求有实例、有原因分析)及相关数据(《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查处整改阶段(2010年6月6日至2010年9月5日)。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整改,做好接受部、省检查准备。根据自查情况,对本辖区内存在严重违法问题的,监察、国土资源、人事部门要按照职责权限,根据违法及整改查处情况,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启动问责。对复杂、疑难案件且本级难以处理的,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小组报告。对涉及占用基本农田、非法批地等性质严重违法案件,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查处。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9月6日至2010年9月30日)。完成本县的案件查处工作,将《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和案件查处工作情况逐级汇总后,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同时上报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总结。
六、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第一次实现全国所有县(市)的全面覆盖,也是以卫片监测数据作为主要依据,对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实施土地违法问责的第一年。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发挥主导作用,成立以本单位、本部门主要领导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协调组织各部门统一行动,扎实推进,保证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
(二)确保核查结果真实可靠。县国土资源局要与外业测量单位签订责任状,确保测量核查的真实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测量单位的测量资质。要强化落实责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要对上报数据情况的真实性负总责。县政府对发生谎报、瞒报问题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落实必要的措施保障。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要作到及早谋划,统筹安排,为执法检查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落实必需的执法车辆等装备设施。
(四)把握好政策界限。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依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相关规定,对责任人依法问责,并区分违法用地性质和情节,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土地收储工作方案(专业16篇)篇七
专业:建筑工程。
学校:沈阳大学。
求职意向。
到岗时间:一周之内。
工作性质:全职。
希望行业:建筑/建材/工程。
目标地点:沈阳。
期望月薪:面议/月。
工作经验。
2014/11—2015/8:xx有限公司[9个月]。
所属行业:建筑/建材/工程。
1.负责与安置公司、评估公司对接;签订安置协议及被拆户准确情况的监督工作。
2.协同拆迁公司开展建筑物测绘、拆迁谈判、房屋拆除事宜,各类合同款项支付跟踪。
3.拟定拆迁事务流程、拆迁实施计划、拆迁资金预算,项目各类合同、拆迁补偿协议呈报。
2013/5—2014/8:xx有限公司[1年3个月]。
所属行业:建筑/建材/工程。
1.负责调查基地有关情况,了解基地环境,理顺各方面关系,访问一些周围有关单位。
2.在规划局发出确定用地范围文件后,项目工作人员及时与乙方城建单位接洽相应工作。
3.参与核查动迁土地上原财产补偿项目,参加财产补偿的.谈判,提出用款的数量和时间。
教育经历。
2009/9—2013/6沈阳大学建筑工程本科。
证书。
2010/12大学英语四级。
语言能力。
英语(良好)听说(良好),读写(良好)。
自我评价。
有较好的专业知识,较强动手能力和适应能力,思维敏捷,自学能力较强。对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善于创新、敢于迎接挑战、敢于承担责任。富有工作激情,乐业敬业,具有良好的组织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土地收储工作方案(专业16篇)篇八
为了更加真实地了解“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以下简称“降消”项目)实施情况,确保“降消项目”目标的基本实现和各项指标的真实性,哈尔滨市卫生局组织、市妇幼保健院有关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组成哈尔滨市“降消”项目监督指导小组,于201x年5月25日—6月1日对我项目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已于4月初经过省级督导)。
一、督导目的:
了解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了解项目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评价项目实施的效果及项目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提供技术指导。
二、督导内容有:
1、项目管理,组织与实施,如项目方案和有关配套文件,项目相关活动,项目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组开展工作情况;2、项目的经费和设备管理,即项目经费使用及管理情况,配套经费落实情况,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资金使用及运转情况,设备管理及使用等。
3、人员培训:培训、方案,培训实施情况,培训效果考核。
4、县产科急救中心建设及“绿色通道”运转及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建设、技术水平等情况。
5、健康教育:查看健康教育方式、方法,乡村妇联参与健康活动情况,群众对“降消”项目内容知晓率。
6、妇幼卫生年报监测、孕产妇死亡评审情况等。
1、组织管理。
按照《黑龙江省201x年“降消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各项目县结合实际都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县政府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县卫生局成立了技术指导小组,5月中旬都相继召开了由妇联、财政、计生、卫生局、县直医疗保健等单位领导及乡镇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卫生院院长、保健医生、产科医生等参加的“降消”项目工作启动会,并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
各乡镇也相继签订了乡村责任书,明确了各级各有关单位的职责,实行了目标管理。
2、健教宣传。
各县借助电视、广播、报刊、专栏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以“降消”和母婴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利用“三、八”、“六、一”节日之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发放给孕产妇的一封信,各县分别在公路主干线刷写固定性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通过这些形式丰富多彩,内容通俗易懂的宣传教育活动,既为项目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又普及了卫生保健知识,有效的提高了广大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
3、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与高危筛查,提高住院分娩。
各县、乡、村均使用孕产妇保健手册(卡),建立了孕产妇产前检查登记本,高危孕产妇登记本,大多数县统一制定了“孕产妇一览表”,“孕产妇管理图示”,“高危孕妇筛查管理一览表”,“乡联系村人员分布名单”等牌子上墙;各县在两个系统管理基础上,坚持对高危孕产妇实行筛查和分级管理,确定分娩地点,对保健人员转诊的高危孕产妇,报销往返路费和20—50元不等的补助。
4、强化技术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为了提高县、乡妇产科及保健人员的业务技能,201x年各项目县结合“降消”项目启动会议,以会代训,相继对医疗保健机构妇产科人员,保健医生组织了培训,复训,对产科医生重点培训正常产处理,产科急救能力,高危筛查及难产处理的能力和高危转诊能力;对保健人员重点培训孕产妇系统管理,高危因素筛查及管理技能,孕产妇系统保健手册及乡级资料册的填写,各乡镇也采用多种形式对村级保健员进行了培训。
5、实行贫困救助。
各项目县均制定了“孕产妇住院分娩贫困救助方案”,明确了救助目的、对象、范围、标准,并摸清各县救助对象,大部分县严格按照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资金运转方案,完成了贫困救助任务。
6、加强产科建设,开通绿色通道。
各项目县都成立了以市保健院、市医院120为中心的孕产妇抢救急救中心,对外公布急救电话,专车接送孕产妇。
各项目县降消项目配备的产科设备已分发到各乡镇。
7、业务督导。
按照各项目县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卫生局、妇幼保健院组织了项目技术指导小组人员对全县各乡镇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两次以上督导检查,各乡镇对村实行包村负责制,摸清孕妇基本情况,指导孕产妇系统管理和高危筛查。
县、乡“降消”项目资料收集、整理的比较规范。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县乡级产科建设不规范,房屋布局和工作流程不合理,设备简陋,有些乡镇卫生院产科人员业务素质低,产科质量不高。
2、少数县贫困救助面不宽,受惠率不高。
3、健康教育有待进一步深入、广泛,在走访的部分村中,有些村医或孕产妇及家属对“降消”项目或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实行救助政策不太了解。
在监督指导“降消”项目的过程中,对各县、乡、村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达到了现场教育、指导的目的,促进了全市“降消”项目平衡发展。
土地收储工作方案(专业16篇)篇九
1237。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新要求,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协调、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依据庄河市土地调查和规划评估结果,重点调整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进一步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在庄河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原则上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重点是调整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按照耕地保护优先的要求,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根据大连市调整完善后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落实庄河市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根据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严格保护庄河市生态用地,合理安排生态退耕,保障重要生态屏障建设用地。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在保持庄河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变的前提下,严格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庄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要与大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衔接,确保上下级规划之间的协调。本次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应主动做好与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为了能顺利完成。
“三线”划定工作,应加强国土、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及时协商解决“三线”划定中的矛盾和问题。
本次规划调整重点更新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层,县乡两级数据库同步更新。
做好质量检查工作,严把数量和质量关口,确保庄河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建设用地规模等符合上级规划要求,做到图、数和实地相一致,保持土地规划数据库的现势性。
按照突出重点、远近结合的要求,明确调整完善的目标任务,着重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优化等工作,坚持开门做规划,认真听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建议,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使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013。
年的土地数据为基础,遵循统一的标准、分类和要求,完善土地规划中期评估成果,进一步摸清状况、分析趋势、找准问题、查明原因、提出措施。同时,坚持底线思维,开展庄河市国土资源环境承载力潜力评价研究,明确庄河市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承载潜力和方向,为规划目标确定、指标规模调整、空间布局和结构优化等提供科学依据。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重点是调整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而建设用地调整要以庄河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原则上保持不变为前提。
(
1
)耕地和基本农田指标。
对于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调整,要完全落实上级调整后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要在数量上落实实用耕地面积基本稳定的要求,切实做好庄河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合理确定不稳定耕地面积和生态退耕面积等。对于二次调查增加的耕地,除纳入国家相关规划确定的生态退耕面积等因素外,其他耕地都应予以保护。要在质量上落实耕地质量不下降的要求,坚持耕地数量质量并重,确保把优质耕地和经过土地整治的其他耕地优先保护起来。
(
2
)建设用地规模。
对于建设用地的调整,应在保持庄河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原则不变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庄河市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综合考虑庄河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规划剩余空间情况,统筹安排各乡镇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优化建设用地比例结构。
在坚持统筹安排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庄河市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优化。
(
1
)基本农田布局调整。
庄河市规划基本农田面积为。
98,639。
公顷,其中林地面积为。
437。
公顷,园地面积为。
2,674。
128。
号)要求,梳理城市周边、道路沿线未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现有耕地数量、质量和分布状况,根据实地核查情况,结合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在已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的基础上,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
2
)建设用地布局调整。
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应体现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要求,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在评价庄河市资源环境承载潜力的基础上,保证庄河市中心城区原则上不增加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加强与城市规划和生态环境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合理调整产业用地结构,保障水利、交通、能源等重点基础设施用地,优先安排社会民生、扶贫开发、战略性新型产业、国家扶持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业、文化产业、旅游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用地等,严禁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提供用地。在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时,最好少占耕地,尤其是优质耕地。布局的调整要与相关规划相协调,减少规划布局的随意性。此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也要与本次规划调整相结合。
“三条线”,在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和用地布局后,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应以规划调整完善为前提,根据《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128。
号)要求,通过规划调整完善,统筹耕地保护、城乡发展和生态建设,与各类各业用地做好协调,确定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任务和空间布局。按照有关技术要求和规定,把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到具体地块,明确保护责任,设立保护标志,编制保护图册,严格监督管理。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通过规划调整完善,以调整完善后的禁止建设区为基础,通过开展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在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最核心的生态保护空间,将庄河四大水库水源地、仙人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门山国家森林公园和黑岛湿地、海王九岛等核心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用地管制。
城市开发边界划定要通过规划调整完善,以调整完善后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划充分协调,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结果,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充分利用线性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
4
部委《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
1971。
号)要求,探索有条件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形成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国土部门应结合“三线”划定,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底盘”,推进“多规合一”。
2015。
年
3
月
25。
日前,根据上级部门相关会议要求,做好庄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资料收集和指标论证等各项准备工作。
2015。
年
3
月
31。
2015。
年
5
月底前,初步形成庄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土地用途区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层。同步更新庄河市及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做到图、数和实地相一致。
2015。
年
6
月底前,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后,对调整方案进行社会公示。根据各方面意见,深化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并报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审查。根据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并形成最终成果。
2015。
年
9
月底前,将成果报市政府审批。
为保质保量完成庄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国土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港口口岸局、市农发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林水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庄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工作方案,检验调整成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联系电话:
89812320。
),市国土局胡彬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相关资料的搜集及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工作,并做好规划调整结果协调论证等。
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联络工作,于。
4
月
5
各成员单位要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下,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搞好分工,落实任务,明确责任,保证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顺利进行。
年)》(以下简称《规划》)调整完善及申报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及各经济区管委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申报工作。
市发展改革局:协助分析《规划》实施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变化,提供主体功能区划相关资料,核实、补充完善规划中重点建设项目表的铁路及能源项目等。
市环保局:提供我市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资料。
市规划建设局:核实、补充完善《规划》中重点建设项目表中的项目,提供城市总体规划,协同市国土局划定我市中心城区城市开发边界,核实并调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布局等。
市交通局:提供交通用地的布局及规模,协助核实、补充完善《规划》中重点建设项目表中的项目等。
市港口口岸局:提供港口用地的布局及规模,协助核实、补充完善《规划》中重点建设项目表中的项目等。
市农发局:提供我市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及布局等相关资料,提出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和设施农业发展区意见。
市海洋渔业局:提供海洋规划及《规划》实施以来的填海区域以及未来几年内重点填海的区域,协助核实、补充完善《规划》中重点建设项目表中的项目等。
市林水局:提供我市不得占用的林地范围以及未来几年内需退耕还林的规模和范围等,协助核实、补充完善《规划》中重点建设项目表中的项目等。
市统计局:提供。
年我市相关人口数据等。
市旅游局:提供旅游用地的布局及规模,协助核实、补充完善《规划》中重点建设项目表中的项目等。
各乡镇(街道)、各经济区管委会:提供本辖区规划调整完善所需的相关资料;新增建设用地调整地块落图;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调整地块落图;基本农田地块调整落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调整地块落图等。
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成为当前土地规划管理的中心任务,各部门单位应高度重视,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本次规划调整不是一次全面系统的规划修编,而是对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相关部门单位不可借机大规模调规,防止规划调整完善演变成规划修编或重编,市国土局应加大技术指导,严格把好质量关,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调整规划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土地收储工作方案(专业16篇)篇十
2015。
对违法用地严格按照三个
“凡是”实施拆除,即凡是既不符合规划又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一律拆除,凡是占用基本农田的一律拆除,凡是不接受处罚的一律拆除。为确保拆除工作快速推进,涉县局将机关全体人员划分为七个违法占地拆除工作小组随时待命,局领导班子和各基层国所人员全部到拆除现场实施拆除,上下齐心,全力奋战,确保拆除到位复耕到位。
对既符合规划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加大进市跑厅力度,抓紧办理违法查处、调规、占补平衡、组卷报批等手续,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将手续补办到位。对工程项目建设需临时占用的土地和用于农业生产的建设用地,安排专人逐地块组织核实,对符合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手续的,按规定程序,尽快完善用地手续。
总之,全县国土系统将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当成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以消除违法状态为最终目标,全力以赴,排除万难,调动各方积极性,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打赢这场卫片执法检查整改攻坚战。
土地收储工作方案(专业16篇)篇十一
为规范、指导各地开展2012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为充分发挥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警示震慑作用,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的良好秩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在继续坚持全国全覆盖、坚持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一查多用”、坚持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等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管理遥感监测全国“一张图”和“批、供、用、补、查”用地管理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的作用,保持工作连续性,按照“简化程序,突出重点,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原则,在全国部署开展2012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二、检查对象。
息监管平台建设用地审批信息仍不一致的新增建设用地,作为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纳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
三、工作步骤。
部下发通知,部署开展2012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部的统一部署,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成立省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所辖市(州、盟,以下简称市)、县(市、区、旗,以下简称县)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二)制作下发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部根据2012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和地方用地管理信息补充举证审查结果,提取审查未通过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套合卫星遥感监测影像图,制作并下发2012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同时抄送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似违法图斑,形成2012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交由部下发各地开展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三)各地开展核查。
各地按照部的统一部署,依据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和开展土地变更调查时下发的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图、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核查部下发的土地疑似违法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有关情况,逐一判定图斑性质。对日常工作中尚未查处到位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整改查处。根据核查和案件查处结果,填写有关表格(具体表格样式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为准)并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逐级上报。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根据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实地督查,指导地方开展工作,督促整改查处。同时要加强宣传和业务培训,通过适当方式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好做法、好经验。及时研究解答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汇总,向部汇报请示。
(四)数据填报。
1.填报单元。2012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填报、统计、排序的县级行政单元与土地变更调查县级行政单元一致,并将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予以设定。
2.填报数据。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调查核实和整改查处情况,利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填写有关表格,并根据本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具体时间要求及时上报。
(五)督查和省级警示约谈。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适时开展督查,指导市、县开展工作,督促整改;部将根据需要采取调研或实地抽查等方式,对地方土地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调研、督查,指导工作,督促整改。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工作实际,依据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和整改查处等方面的情况,确定本辖区警示约谈对象,在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工作,并在约谈后一周内,将约谈情况报部。
(六)省级验收。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所辖市、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省级验收。验收采取书面数据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书面数据审核时,要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对市、县上报数据进行全面审核。实地抽查要结合日常工作情况和数据审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实地验收。对数据审核和实地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相关市、县整改纠正。经整改纠正后,仍未达到验收标准的市、县,不得通过验收。
省级验收完成后,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部报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和验收报告,同时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和验收报告抄报相关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七)部级验收。
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地方土地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一并开展验收,验收采取书面数据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反馈验收意见。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根据部验收意见,督促有关市、县对数据成果进行整改纠正,重新上报数据。在报经省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向部报送工作报告和最终数据成果,同时抄报相关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经整改纠正后,仍未达到验收标准的市、县,不得通过部级验收。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票否决,不予通过验收,并纳入警示约谈建议对象。符合责任追究条件的,要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部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部根据2012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和2012土地变更调查结果,进行分类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启动责任追究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
类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工作。
四、工作分工。
(一)部、省分工。
部统一部署2012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部的统一部署,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宣传、培训,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对所辖各市、县进行检查指导和验收,按要求上报检查成果、验收报告和工作报告等。
(二)部有关单位的分工。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会同执法监察局组织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开展警示约谈工作。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受国家土地总督察委托,对督察区域有关市、县开展委托约谈工作。
部开展数据审核验收时,法规司参与对是否违法情况进行审核,负责对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适用问题进行审核;规划司负责组织对各地上报的用地预审、城乡增减挂钩、低丘缓坡利用试点项目用地批准文件进行审核;耕地司配合执法监察局对各地上报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进行审核。
地籍管理司负责提供2012土地变更调查和遥感监。
测相关数据成果。
执法监察局负责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督促地方组织整改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利用2012全国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和全国规划矿区、重点矿区、重点矿种等高分辨率遥感监测成果,提取矿产疑似违法图斑,进行野外验证、专家抽检,组织制作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
信息中心负责利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进行套合分析工作,提取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对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维护。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负责利用疑似违法用地矢量图斑,套合遥感正射影像图,组织制作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并移交部执法监察局,并向中国地质调查局提供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
(三)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业务部门的分工。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实地核查、案件查处、内业资料举证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规划业务部门对疑似违法图斑是否符合规划情况、用地预审、城乡增减挂钩、低丘缓坡利用试点项目用地批准手续办理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规划情况”栏目的内容。
耕地保护、土地利用业务部门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的农用地转用、先行用地、紧急用地、供地和采矿用地试点等批准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用地手续办理情况”栏目的内容。
地籍管理业务部门配合执法监察部门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进行核查,提供相关资料,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权属及地类情况”栏目的内容,并对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矿产勘查、开发、储量管理业务部门对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矿业权审批以及是否违法勘查开采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审批情况”栏目的内容。
法制工作业务部门参与对是否违法情况进行审核,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适用问题进行审核。
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的内容,上报检查结果。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属的规划院、地调院、测绘院、信息中心等单位,积极配合,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五、政策界限。
2011卫片执法检查相关政策界限中,“在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状态,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的政策(即“6〃30”政策)停止执行;其他有关政策界限,如“检查(监测)时段”、“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违法用地符合规划认定”、“试点地区有关用地适用试点政策”、“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即“取消非新增建设用地填报选项”)以及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合法、违法、伪变化图斑的判定标准”和“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处理方式”延续不变。
对符合“一户一宅”等条件的农村宅基地和已经依法取得采矿权但尚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采矿用地涉及的违法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六、成果上报。
(一)纸质报送内容。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部的2012土地矿产卫。
片执法检查成果包括验收报告、工作报告及以下附表。
1.《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2.《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3.《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4.《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分类统计汇总表》。5.《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
6.《矿产卫片图斑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
7.《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相关情况亦不得在工作报告中说明)。
(二)填报要求。
各地必须使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填报2012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类数据(军用土地除外)。纸质文件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本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后上报的验收报告,应说明验收工作组织情况、数据审核和实地抽查验收结果以及地方纠正情况,总结本省(区、市)验收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发现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10月31日前,完成部级验收。在通过部级验收后15日内,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报经省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向部报送工作报告及相关附表,同时抄报相关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附表内容必须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报部的最终数据汇总结果保持一致。最终数据正式上报后,不得再修改。
报部的验收报告、工作报告及相关附表须同时以纸质和电子文件形式上报(纸质报告及相关附表一式三份,电子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部执法监察局邮箱)。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部联系。属于矿产资源遥感监测工作方面的,与中国地质调查局联系,联系人:林健、杨金中,电话:(010)58584521、62060309;属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使用方面的,与部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李磊,电话:(010)66558656;其他方面的问题,与部执法监察局联系,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宾洪超、董林,电话:(010)66558332、66558341;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潘辉、刘德光,电话:(010)66558327。
部执法监察局邮箱:zfjzdc@。
土地收储工作方案(专业16篇)篇十二
“预防为主、全程监督、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精神,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土地巡查方案,具体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坚持城乡土地统一管理,建立土地巡查机制,扎实开展土地巡查。通过开展土地巡查工作,广泛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增强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国土资源法制观念,严格执法,自觉守法,确保国土资源规范管理,依法合理使用,为促进我区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
通过开展土地巡查工作,使全区国土资源管理基础业务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络进一步健全,国土资源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国土资源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实现国土资源违法预防机制健全、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规范,国土资源信访办理工作有序的总目标,为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土地巡查工作任务由国土局监察大队五同志负责,巡查范围包括全区。
19。
个乡镇的土地(矿产)。具体土地巡查工作任务分工如下:
1
巡查人员要树立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巡查职责,认真做好自己所负责乡镇区域内的土地(矿山)巡查工作,督促依法用地,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土地(矿山)违法行为,同时宣传国土管理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国土资源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土地管理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
巡查人员要根据土地(矿山)违法行为在地域时段上的规律性,实行动态巡查,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制止。对重点区域(区块)要进行重点巡查,确保掌握情况,防范各类土地(矿山)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的产生。
3
巡查人员在自己所负责乡镇区域内的土地(矿山)巡查工作中,要与所在镇国土资源所及村组土地协管员紧密配合,建立巡查档案,设立举报联络电话,确保土地(矿产)巡查全覆盖,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置。
4
100%。
5
巡查人员要建立规范的巡查台账,对每次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每月向区国土局监察大队报送巡查报表。对在巡查中处理的问题应登记完整,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对巡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汇总上报区国土局监察大队,在巡查中发现有违法行为时,要立即制止,责令停工,并在两个小时内查清基本情况,向区国土局监察大队汇报。
6
巡查人员在制止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时,要及时向当事人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说明其违法行为将产生的严重后果和要为此承担的法律责任,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终止和纠正其违法行为。
1
巡查人员要加强学习,掌握《土地管理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明确土地(矿产)巡查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全面做好土地(矿产)巡查工作,取得优良成绩。
2
巡查人员要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做到刻苦勤奋兢兢业业工作,提高土地(矿产)巡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全面完成土地(矿产)巡查工作任务,获得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满意。
3
巡查人员于每周一早晨九时召开例会,汇报总结上周情况,安排好下周工作,确保土地(矿产)巡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取得巡查工作的实际成效。
全体巡查人员要认真学习本土地巡查方案,提高对土地(矿产)巡查工作的认识,强化落实意识,制订巡查工作计划,全面做好和完成巡查工作任务,力争取得优异成绩。全体巡查人员要根据本土地巡查方案要求,明确目标,完善责任,提高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紧迫感,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地做好土地(矿产)巡查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区国土局监察大队要加强对巡查人员土地(矿产)巡查工作的检查,落实巡查人员的工作责任,增强巡查人员的执行力,确保土地(矿产)巡查工作做到位,实现开展土地(矿产)巡查工作的目的。
土地收储工作方案(专业16篇)篇十三
为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促进各地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国土资源部在全国统一部署开展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内容和依据。
1.“本年未批先建”地块。xxxx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主要对象是xxxx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库中标注为“w”)。各地要在变更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本地区“本年未批先建”地块进行合法性审查;确属违法用地的,依法进行查处。
2.“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手续办理情况。对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本年批准本年建设”的地块,各地要组织核查该类地块的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审批和供地审批文件,判定用地性质,填写相应表格。对其中没有依法取得审批文件的,要作为违法用地依法进行查处。
3.土地变更调查中的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xxxx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中提出的新增建设用地疑问图斑,地方在限定的时间期限内没有改正,又不能合理说明原因的,由部下发后,在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进行核查;对确属违法用地的,依法进行查处。
4.“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中的耕地面积。对二次调查统一时点数据库中作为建设用地的“批而未用”地块,xxxx年当年实地已建设,在xxxx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标注为“pj”的地块,即“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填报该类地块实地已建设部分所占用的耕地面积。
部利用xxxx全国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和163个全国重点矿区遥感监测成果,制作并下发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成果,由地方组织核查、整改和查处。
(三)检查依据。
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关于开展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依据,《规范》与《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二、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动员部署。xxxx年3月,部统一部署开展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和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二)下发数据。
5月1日前,部下发xxxx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本年未批先建”、“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数据、土地变更调查中的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数据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各地据此开展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在有关数据下发前,各地对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确认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以及163个全国重点矿区遥感监测工作成果中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先行开展核查、整改和查处工作。
(三)组织核查。
各地对部下发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逐一开展核查。
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表1)中选择“违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确有个别特殊情况,属于合法用地的,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表1)中选择“合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属于军用土地的,填写《军用土地登记表》(表12)。对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中确有个别属于实地伪变化的,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表1)中选择“实地伪变化”,填写相应栏目。
对“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要根据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审批和供地手续办理情况,判定用地性质。对其中的合法用地,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表1)中选择“合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对其中的违法用地,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表1)中选择“违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属于军用土地的,填写《军用土地登记表》(表12)。
对核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其中立案查处的,填写《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表2)。
各地可采用套合“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时使用的勘测定界图(或土地利用现状图)等方法,查清该类地块实际已建设部分所占用的耕地面积,填写《“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占用耕地面积情况登记表》(表3)中的“占用的耕地面积”栏目。
各地对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逐一开展实地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填写《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表7)。对立案查处的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填写《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表8)。
(四)督查验收。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通过编发简报等方式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好做法、好经验;要根据本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所辖各市、县全面开展督查和验收工作,切实加强对地方上报成果的审核把关。
部机关有关司局、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组成联合督查、验收组,根据各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查、验收工作。
部利用“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将有关审批信息与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未批先建”、“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的相关信息进行套合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核验地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警示约谈,启动问责。
部根据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结果、各省(区、市)图斑核查和整改查处结果、xxxx全国土地变更调查结果,对各地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况分别进行综合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启动问责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启动问责工作。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根据本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际,确定本辖区警示约谈、启动问责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启动问责工作,并报部备案。
三、工作分工。
(一)部、省分工。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所辖各市、县核查和整改查处工作进行指导,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开展督查、验收,提请省级人民政府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地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并依据15号令,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实施问责,并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审核和报送相关数据。
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利用xxxx全国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163个全国重点矿区遥感监测成果制作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成果。
(二)内部分工。
地籍管理业务部门负责提供xxxx土地变更调查中建设用地变化调查结果;配合执法监察部门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进行内外业核查,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权属及地类情况”栏目以及《“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占用耕地面积情况登记表》中“占用的耕地面积”栏目的内容,对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耕地保护、土地利用业务部门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的农用地转用、先行用地、紧急用地、临时用地手续办理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用地手续办理情况”栏目。
矿产勘查、开发、储量管理业务部门对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矿业权审批以及是否非法勘查、开采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审批情况”栏目的内容。
规划业务部门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符合规划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规划情况”栏目的内容。
执法监察业务部门负责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清违法事实,认定违法性质,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并核实《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和7《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违法情况”栏目,以及《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和《违法勘察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的内容。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属的规划院、地调院、测绘院、信息中心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四、政策界限。
(一)整改查处和拆除复耕到位地块。
xxxx年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实施问责,核算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时不予计入。
拆除复耕到位情况,由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认定,并出具证明文件。
(二)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
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必须计入所在市、县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在实施问责时,根据市、县政府在用地监管和报批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区别对待。同时,要根据个案情况,依法追究违法用地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三)违法用地符合规划认定。
各地在认定违法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具体实施行政处罚时,要考虑规划修编因素,做好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批准的,以新规划为依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批准,省、市(地)级规划大纲已审核通过,建设项目已纳入大纲的,以审核通过的规划大纲为依据。除以上两种情况外,以违法用地发生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
(四)特殊类型地块的处理。
对于xxxx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中可能存在的xxxx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违法用地、不能提供相应用地批准文件的临时用地、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的紧急用地等类型的地块,都必须作为违法用地填报。
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中的临时用地,已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的,判定为实地伪变化。
五、成果上报。
(一)纸质报送内容。
1.《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表4)。2.《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表5)。
3.《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表6)。
4.《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分类统计汇总表》(表9)。5.《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表10)。
6.《军用土地登记表》(表12,以机要件单独上报)。
(二)填报要求。
各地必须使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填报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类数据。各地上报的各类统计数据报表,纸质文件必须与电子数据一致。纸质文件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
在本次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前,已按照部的要求开展了对163个全国重点矿区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处理工作的,也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填报相关表格和数据。需要补充开展相关工作的,要及时补充开展。尚未对163个全国重点矿区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开展核查、处理工作的,要按本《通知》的要求及时开展并填报相关表格和数据。
8月31日前,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部上报核查情况报告及相关统计报表。报部的核查情况报告须同时以纸质和电子文件形式上报(纸质报告一式三份,报告电子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部执法监察局邮箱,相关统计报表电子文件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上报)。
各地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部联系。属于土地变更调查方面的,与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和部地籍管理司联系,联系人:xxx,电话:。属于矿产资源遥感监测工作方面的,与中国地质调查局联系,联系人:xxx,电话:。属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使用方面的,与部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xx,电话:。其他方面的问题,与部执法监察局联系,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xx,电话:;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xxx,电话:。
部执法监察局邮箱:xxx@。
附表:1.《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
2.《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3.《“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占用耕地面积情况登记表》。
4.《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5.《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6.《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
7.《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
8.《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土地收储工作方案(专业16篇)篇十四
耕地保护、土地利用业务部门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的农用地转用、先行用地、紧急用地手续办理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用地手续办理情况”栏目。
规划业务部门对疑似违法图斑是否符合规划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规划情况”栏目的内容。
矿产勘查、开发、储量管理业务部门对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矿业权审批以及是否非法勘查、开采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审批情况”栏目的内容。
执法监察业务部门负责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清违法事实,认定违法性质,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违法情况”栏目以及《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的内容。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属的规划院、地调院、测绘院、信息中心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五、政策界限。
土地收储工作方案(专业16篇)篇十五
为扎实做好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节约集约用好土地资源,结合津南区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根据天津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
“美丽天津”的总体要求,合理确定优质耕地保护空间、生态保护格局和国土开发格局,推进津南区“十三五”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规”衔接,优化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用地布局;完成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三线”划定,为“十三五”期间全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民计民生、生态建设提供坚实的土地资源保障。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严格保护林地、湿地等生态用地,合理安排生态退耕,保障重要生态屏障建设用地。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规划剩余空间情况,统筹安排全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优化建设用地比例结构,注重存量建设用地挖潜,用好用足现有新增规模。
完善津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完成津南区规划修改需求梳理汇总工作。梳理可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充分挖潜存量建设用地潜力,为实施新增建设用地使用和存量建设用地消减相挂钩奠定基础。
开展存量建设用地摸底调查,梳理各类用地需求,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目标任务,深化和完善土地利用安排。在规划目标、主要调控指标、总体布局、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等方面,与上级规划充分衔接,统筹各类各业用地需求,合理安排各类指标。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应保障水利、交通、能源等重点基础设施用地,优先安排社会民生、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国家扶持的产业用地。
红
“十三五”植树造林空间布局,保障重要生态屏障建设用地。
1
.结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将已经实施和正在实施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的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区内的耕地首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明确保护责任。
2
.落实全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模。按照“从中心城区周边开始,由大到小、由近及远,将城镇、村庄周边和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的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落实基本农田布局。
3
.结合林业部门提供的植树造林方案,落实基本农田布局和规模。
4
.区国土资源分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农经委、规划分局部门,研究确定永久基本农田地块,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津南区城市开发边界,应根据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衔接一致的开发边界成果,进行细化落实。
1
.与津南区资源承载力和发展阶段相匹配,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明确各类需要重点保护和限建开发建设的因素,充分考虑城市发展规模和发展方向,留足空间保发展。
2
.结合城市发展方向,避开优质耕地,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布局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
3
.城市开发边界的划定应充分考虑各类区划和地物的法定边界线、地理边界线、行政区界等,做到清晰可辨,便于管理。
津南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要与“十三五”规划编制相衔接,重点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重大举措等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保障“十三五”期间调结构、转型升级和大项目用地需求。要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在用地规模、总体布局等方面协调一致。
收集并汇总全区各类各业用地需求,完善津南区实施评估报告。根据相关研究结果和全区未来发展战略、定位,落实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解下达的各类控制性指标,形成津南区修改初步方案。结合“十三五”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成果,完成津南区修改方案编制,形成初步成果。各镇修改工作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同步进行。组织专家对修改方案进行评审,征求各镇及相关单位意见,深化完善修改方案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同步完善镇级修改成果。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区、镇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成果按要求报送市人民政府审批。
土地收储工作方案(专业16篇)篇十六
各镇人民政府,农林牧场,街道办事处,各派出机构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和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各项要求,为使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按时开展并顺利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如下:
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是落实好以下四方面要求:
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
“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国务院在研究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时要求:“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要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尽快完成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完善工作”。落实上述要求,必须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完善,加快永久基本农田以及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强化规划管控,严格用途管制。
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是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的战略部署,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在关注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前提下,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科学发展。做好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对进一步从严保护耕地,大力推进全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切实维护群众土地权益,全面落实我县国土资源工作新定位,深入推进土地管理改革和发展具有全局意义。新型城镇化是党中央、国务院基于我国特殊国情、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和阶段性特征,提出的重大发展战略。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健全规划评估调整机制,是保障我县城乡建设合理用地需求,促进城镇化转型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的迫切要求,也是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强化依法依规管地用地,加快建设法治国土的客观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新要求,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协调、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依据土地调查和规划评估结果,重点调整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进一步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地。
在已经形成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基础上,完善规划中期评估成果,进一步摸清状况、分析趋势、找准问题、查明原因、提出措施。
对于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调整,在数量上落实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的要求,在质量上落实耕地质量不下降的要求。坚持耕地数量质量并重,确保把优质耕地和经过土地整治的其他耕地优先保护起来。对于建设用地的调整,要根据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为我县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合理确定我县新增建设用地布局。
坚持统筹安排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优化。基本农田布局确需调整的,必须依据二次调查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按照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对现有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空间布局做适当调整,将应当划入而尚未划入的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要体现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要求,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结合规划调整完善,统一部署,根据调整后的规划主要指标和用地布局,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
按照耕地保护优先的要求,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根据二次调查成果,调整增加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严格保护林地、草地、湖泊、湿地等生态用地,合理安排生态退耕,保障重要生态屏障建设用地。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我县城市开发边界。
严格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各项指标,同时做好与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保障国家和省的发展战略、政策措施落地,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1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以规划调整完善为前提,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通过规划调整完善,统筹耕地保护、城乡发展和生态建设,与各类各业用地做好协调,确定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任务和空间布局,保证基本农田数量足、质量好、能保住。在规划调整完善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把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到具体地块,明确保护责任,设立保护标志,编制保护图册,严格监督管理。
2
.城市开发边界划定。
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划充分协调,做好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建设用地适宜性、限制性评价,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避开蓄滞洪区、地质灾害高危险地区等,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
3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禁止建设区为基础,通过开展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在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最核心的生态保护空间,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的边界,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用地管控。
做好规划数据库同步更新工作,重点更新规划用途层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层,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建设用地规模等符合要求,做到图、数和实地相一致,保持土地规划数据库的现势性。加强对县乡级规划调整完善的质量核查和数据库审查,确保符合相关要求和技术标准。
按照突出重点、远近结合的要求,明确调整完善的目标任务,着重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优化等工作,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坚持开门做规划,认真听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充分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使规划调整完善真正成为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促进依法规划、民主规划、科学规划。
为保障我县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决定成立台安县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详见附件),领导小组负责对规划调整完善的工作方案、技术方案、调整成果等进行审定,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国土局要积极向县政府及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汇报工作,落实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经费和编制单位;组织开展工作技术指导与素质培训工作,收集整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