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发现并分析问题的根源,进而提升自己的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阅读他人的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反思和提高自己的见识。
法律社工心得体会(专业15篇)篇一
正是如花一样的少应去学知识,学文化的时期,但却有那么多的少年们成了“抢劫犯、xx犯、杀人犯”。莫让悔恨伴青春,电影中的这一个标题说的多么透啊。但是世上有后悔药吗?没有!所以才会说:“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是百世身。”
对于每个在校学习的学生来说,除却家庭的影响,最多的是周围同学们的言谈举止以及老师在教育中的影响。但这些都是外因,真正起决定作用的还是每个人自身的原因。
古人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都是教育我们要注意生活中的小细节,不要认为那些事没什么,须知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以学生的学习为例。可能刚开始时有一次不交作业,如果不引起重视,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在这个时候如果仍然不把老师的要求当回事,自我也没有警觉起来,只是认为不交作业挺简单的,那么就会渐渐地不写作业,进而成绩逐步下降,最后什么也不会。再想学习想把成绩提高那可真是难上加难了。此时就产生了一个质变的过程。即:本来你可能是一个中等程度的学生,慢慢就变成了一个“学差生”,最终成了老师们所说的那种“破罐子”,只好破摔下去了。
怎样样才能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呢?我想一个词语就能够说明了,那就是“防微杜渐”。对于第一次发生的事情,切不可掉以轻心,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因为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要想让这些事不出现第二次,那么就必须不要有第一次。这个道理很简单,但是做起来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第一次不交作业?不要给自我找什么借口,必须要强迫自我,牢记这次不交作业的可怕,今后绝对不能够发生再一次的状况。许多老师(包括我在内)对于学生犯的第一次错误都很紧张,正是这个原因。因为如果第一次犯错时轻轻放过,那么就可能会有第二次第n次,以至最终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所以“防微杜渐”是我们需时时提醒自我的重要环节。
那么如何做到“防微杜渐”呢?我想孔子说的一句话就能够的了:“吾日三省吾身。”每一天对自我的所作所为做一个检讨式的反观自省,看看这一天有哪些事做的不太适宜,今后要多加注意,倘能经常这样作,那么虽不敢说离圣人不远,但至少你会成为一个正直、善良、品德高尚、得到大家认同与尊敬的人。
当然这样做很不容易,但世上有哪些事是容易的呢?或许象一位哲人说的那件事是最容易的:世上唯一不用花费力气就能做到的事,就是慢慢变老。
法律社工心得体会(专业15篇)篇二
上星期上午,学校举办了“法制大会”,讲了许多有关青少年犯法的不良行为,从而教育我们作为一个中学生要懂得遵守学校的纪律,国家的法律,将来做一个为他人,为社会做出贡献的有用之人。遵守学校法则,是我们作为中学生必须遵守的原则。
我们的社会属于文明社会,可是却总有不少的青少年做出一些违反学校纪律,国家法律所不容忍的事情,如:抽烟,斗殴,喝酒等,偷窃,抢劫,害人等等,这些都是属于违法行为,这些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这些行为却会成为他们一生中无法抹灭的污点,会一生伴随着他们。
现在有许多不良青少年总是诱惑未成年人犯罪,如:吸毒,抢劫,偷窃等。当这些事出现在我们面前时,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如:报警等,面对这些不良行为时,我们要理智的拒绝。远离这些不良行为,,从而做一个遵守法律的好公民。我们在学校读书,要好好努力的学习,锁定自己读书的目标,不让自己对未来迷茫,将来在社会做一个有用的人。
自“法制大会”后,我们要学会学法,守法,用法,创造文明的'社会,从小事做起,从学校做起,形成一种文明的行为:思沉学习,目标,好好学习,将来做国家未来的栋梁。
“一失足成千古恨。”人往往因为一件小事,而导致铸成大错。今天,我从一位法院阿姨那儿听到这么一个案例:有一位学生,付他父母教育方法不当,整天打骂他。一次,他又和父母吵架,因忍受不了,他就带了几十元,带气离家出走。不久,他的钱便花完了。于是,他找了一家店去干活。与他一同干活的小李,工作十分勤快,老板也喜欢,让小李与他一起住。他干活几天,觉得工作十分累,又没拿到薪水。他没有回家路费,便萌发了偷的念头。一日,他趁小李不注意,抡起棒就朝小李打,小李顿时被打倒在地。他又怕小李醒来,便拿刀砍了小李几刀。随后,他拿了桌上的5元钱逃回老家。后来,他因为良心过不去,告诉了老师。老师又通知公安机关,这起盗窃案终于告破。为了那小小的5元钱,他换来的是什么?是15年阴暗的监狱和3年的政治权利被剥夺。
他多傻呀!许多人知道这个案例后定会这么说。但是这起案件也反映了一连串的现实问题。就拿那位学生来说吧,是什么让他被金钱冲昏了头脑?是法律知识的缺乏。这就说明我国的法律普及还不够,我们青少年的素质教育还有很大的缺陷。再拿这位学生的父母来讲,父母的教育方法也有很大的问题。我想,如果他的父母不用“棍棒下出孝子”的老观念来教育孩子的话,事情也不会到这种地步。
凡事要从小事做起。我们从小就要学法、懂法、守法,从小做一个好少年,长大去建设祖国。
法律是一门值得终生学习的学问,其一,在于其趣味性,其二,在于其哲理性。其三,则在于其综合性。
学习法律,刚开始,看了很多案例,觉得很有趣,但学到最后,却发现,所有的案例都在反应一定的理念。所有的案例,都是知识和法学理论的结合。于是,又重新看法学体系结构,重新看外文原著,经历了循环后,才进一步感触法律的魅力所在。
法学体系、法理学的内容不是枯燥的,而是在灵感中生存。外文法律原著不是枯燥的,对于我们更加深入的理解中国法律,对于我们在合同中进一步完善条款,都有着莫大的作用。
法律也是综合的,尤其当法律结合经济知识应用的时候,可以出现巨大的经济效益,比如,和财务税务知识相结合,可以发挥和财务一样的降低成本作用,并且比财务本身的能力可能还要广阔,这无疑将拓展法律的应用空间。
如果你相信智慧,相信知识,那你可以相信法律的无穷能量!
法律社工心得体会(专业15篇)篇三
我于6月13日参加由智联招聘hr学院举办、徐义成老师主讲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培训课程。《劳动合同法》虽从一审到四审经过激烈的争论,在社会上产生强烈的反响,颁布后也出现一些反对的声音,但最终还是于20xx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生效。该法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合同短期化、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的出现,最终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从其立法思路上看,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结合所讲内容、学院实际情况及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现从人才引进、入职培训、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解除、档案及社会保险的转移等几个方面做一总结汇报。
我院每年都参加全国各地组织的大型招聘会,从中选拔一批优秀的人员充实学院教职工队伍。在人才的引进与选拔上,应从其“才、学、识、德”四个方面综合考察,决定录用与否。录用时应对其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专业技能、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档案及保险情况做一属实了解。以上内容在学院现有的职工登记表已有体现。若能在职工登记表加上有本人签字申明的“本人所填内容若与事实不符,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为最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就有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的规定。根据劳动者所填带有本人申明的职工登记表,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现该劳动者对其情况有所隐瞒或者是所填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那么单位就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劳动者以欺诈的方式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之订立合同的,合同无效,从而单位可解除与之所签劳动合同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新员工报到后,学院依照惯例组织岗前培训。对学院现有规章制度的培训也为其中应有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我院情况,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培训时,就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等内容设置签名簿,使其签字认可已对所培训内容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签名簿留存,以备后期使用(仲裁时的依据)。或者对已有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决定汇编成册,人手一册,使新员工知晓其内容(签字领取)。对于新制定并决定实施的规章制度,以部门为单位,由部门负责人在适当的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签字后留存该文件。单位依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也是管理劳动者的重要依据。劳动者若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依此为据,解除与之所签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订立时间的选择
签订劳动合同或是提前签订合同,或是报到之日签订,但最迟应为劳动者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现有部分入院工作已超过一个月的工作人员,单位尚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存在一定的风险。这部分人员如在入院一年内离开本单位,向学院主张两倍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将处于不利地位。08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仲裁时效为期一年,仲裁不再收费,个别情况之下一裁终审,这都有利于劳动者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这种情况曾在学院发生过,为避免这种情况的重复出现,最好在近期与这部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的约定
试用期时间的确定主要依据的是合同期限的长短。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我院的实际情况也是这样,一般的合同期限都是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下浮一定额度的约定也符合《劳动合同法》二十条不低于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在试用期期间也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在试用期期间,只有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之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时应向劳动者说明理由,除此之外的其他理由都不可以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合同期限的约定
我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情况下都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对于08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的人才,应合理确定合同期限。在该合同期限之内,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如果综合考评不合格或是不理想,合同期满后坚决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当然,单位会为此而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确立依据是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及本人解除、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即每满一年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为半个月工资)。如继续与之续订合同的话,续订合同期满后,单位就会丧失不与之续订合同的主动权,那么单位必须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而将处于被动地位。
4、工作时间的约定
根据相关规章规定{劳部发(1994)503号文},工作时间分三种工作制,即标准工作制、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在一般企事业单位都实行标准工作制。该规章第五条对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单位有一定约定。如果对我院部分行政管理岗位的职工实行综合工作制的话,尚需取得劳动行政部门对实行该工作制的同意,并取得相关批件。
5、违约金的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只有在“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两种情况下方可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对于新签订的不存在以上两种情况的工作人员,不再约定违约金。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可能会将在机电工程系的实验室、研发中心、实习工厂工作的部分专业人员输送到外地进行专项培训,对这部门人员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并签订有关培训协议。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订立且在该法实施之后继续存续的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理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第二十六条的立法倾向,属无效条款。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单位两份,劳动者一份。劳动者本人在领取合同书时,需有本人签字,以视为送达。未送达者,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两次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没有法律规定的九种情形(见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外,在第三次签订时,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本人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本人几乎不会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提出,应使其出具书面申请,单位保留其材料,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我院08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部分劳动合同在今年7月份到期,明年也将有一部分人员的(主要是06年接收的在系部承担教学任务的研究生)合同到期。经考查了解后,单位如果同意与其续订劳动合同(该同志已在学院工作一定时间,工作表现好、工作能力强、人品较好),在续订时,合同期限的约定最好能长一些。因为这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单位还可以在续订后的合同期限内对这部分同志进行充分的考察和了解,然后决定在续订合同期满后是否与之继续签订合同。
如果考核结果不满意,那就可以和08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合同一样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其续订。经了解后,如果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部分职工不很满意,因各方面原因不便于在合同到期之时解除合同,那么可以与之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以观后效。
合同到期后,如部门负责人不能实际确定具体人员的去向,应制做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上应明确在什么时间之前去人事处办理续订合同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不同意续订合同,单位也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劳动者来说,只需提前三十天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之一的(与单位关联比较大的主要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为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单位来说,以下情况可以解除: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若单位向劳动者提出,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拘留、监视居住、逮捕、劳动教养除外)。解除时,单位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3)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
(4)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本条不适用于我院实际情况。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另外,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还包括: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该规定,在今年合同到期人员当中,单位不同意与之续签的部分人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应依法送达,送达方式有当面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未经邮寄送达,直接公告送达,该送达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法律并没有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调入档案,对于学院非主要工作岗位尤其是户口不再本地的员工,不宜调入本人档案。不调入本人人事档案,不属于劳动争议。
法律社工心得体会(专业15篇)篇四
作为一名法律社工,我深深地体会到了社工工作的复杂性。此外,法律社工将法律与社工相结合,使得工作更具挑战性。在反思和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时,我从中收获了很多,以下是我的心得体会。
法律和社工是两个看似不同的领域,但是将二者结合起来,却可以创造出更多的可能性。在我所在的社工机构里,我们将法律的专业优势和社工的服务心态相结合,通过专业的法律援助和温暖的社工康复,帮助社会上最脆弱的人群。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需要考虑到法律的正确性,还需要注意心理需求和社会心理学的应用,解决更深层次的问题。同时,我们还需要注重创新,从而获得更好的成果。
第二段:社工的情感处理。
与常规的法律援助不同,社工需要更像一个朋友一样与客户相处,与之建立更亲切的关系,建立起信任关系。在这个过程中,社工还需要注重情感处理,处理客户的情绪反应。尤其是在维权和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客户的情感反应可能更加激烈,这就需要社工具备丰富的情感管理技能,让客户平静下来,重新审视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
第三段:意识形态立场的把握。
法律社工的工作也不能脱离社会的最新潮流和政治立场的影响,因此社工在处理问题的时候,需要注重意识形态立场的把握。在工作过程中,不仅需要注重客观公正,还需要关注立场的正义。社工工作一旦涉及到政治敏感话题,就会不可避免地涉及到意识形态,社工需要坚持中立,达到公正公平的结果。
第四段:创造性解决问题。
法律社工工作是在不完全信息的情况下取得结果,客户提出的问题可能存在多种原因。社工需要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从多方面出发,识别问题,发掘问题的根源和影响因素,探讨可能的解决方案,尽可能地让客户获得更好的结果,同时也能够让社工机构的工作有所创新,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段:职业素养的提升。
最后,法律社工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客户。除了必备的专业技能外,社工还需要注重人际沟通、情感管理和团队协作等方面的提升,这才是更好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在实践中,社工应该学会聆听、理解和尊重客户,不断提高敏感度、同理心和自我意识,寻找帮助客户的各种途径和方法,打造更有效的帮助方式。
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经验积累与总结,我发现法律社工的确是一项充满挑战的工作,这需要我们继续学习和探索,不断丰富自己的经验和知识,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更好地服务于客户。希望我们的工作能够得到更广泛的认可和支持。
法律社工心得体会(专业15篇)篇五
近年来,社会上各种问题层出不穷,人们对法律社工的重视也愈发明显。作为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社工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我的学习与实践中,我深刻认识到,法律社工的工作虽然不像医生那样救死扶伤,但是它体现的人道主义精神却同样不可忽视。以下是我对于法律社工工作的一些体会和心得。
作为一名法律社工,我们首先需要明确自己的定位,认识到自己的工作任务真正是为人服务,解决社会矛盾,改善社会风气。我们不同于律师,不同于法官。我们更像是为民间纠纷提供调解服务的“中间人”。因此,在我们工作中,重点在于如何与当事人沟通交流,寻求最优解决方案,达成和解协议。
第三段:落实法律社工服务的核心要素。
如果说法律社工工作有一个最要紧的要素,那么它一定是个性化服务。因为每个案件的情况不同,所以我们需要及时根据实际情况为当事人提供具有针对性的专业服务。我们需要为受害人或当事人提供一对一的咨询服务,了解他们的具体情况、困惑与诉求,让他们获得专业的辅导和指导,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第四段:社工工作中的难点与挑战。
法律社工的工作也并不总是十分顺利的。因为我们需要面对的换不仅仅是常规的案件,更多的时候是一些极具挑战性的案件,面临的问题身份复杂、利益多元、态度互异。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充分展现出我们的专业知识和协调沟通能力,设法在多元利益中寻找平衡点,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五段:结语。
总得来说,法律社工工作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件充满意义和挑战的工作。通过我们对于法律社工的认知和实践,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社会的运作机制和人民群众的期待。我们更能感受到这种真实的人文关怀,是我们成为一名出色的法律社工的必备条件。希望我们在不断实践中,能够发掘出自己最大的潜力,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法律社工心得体会(专业15篇)篇六
人生如同一张白纸,我们成长的过程就是在给这张白纸着色的过程,我们走的每一步都会留在这张人生的纸上。 有的人留下的是一张色彩斑斓的纸,上面满是绚丽的图案;有的人留下的则是灰暗一片;更有的是还没来得及在这张纸上添满色彩,这张纸就早早飘零!
法律仿佛是一张无形的网,看似虚若无物,无声无影,但却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当一个邪恶的念头刚刚闪过,法律无形的双手便悄悄地靠近,当法律有大网在你身后展开,这就说明你触碰了法律的底线。
为了帮助我们增强法制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近日,我们学校聘请了胡集镇派出所主任赵国勇组织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讲座》,赵主任深入浅出的分析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如何维权》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举证了大量的案例,充分说明了少年儿童如何正确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全校师生受益匪浅。
现在,青少年的犯罪情况越来越多,现在中国一年就有两万多个。听到这儿,我不禁感叹了,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呀!如果青少年就不把“法”看在眼里,那中国的未来会是什么样子?少年强则中国强啊!更让我感到惊讶的是,青少年犯罪年龄越来越低,初中生较多,这是为什么?因为初中生一般是住读,没有了家长的监督,老师也不可能时时刻刻看着你,所以,自觉性就松懈了,再加上有的坏学生还影响了一些意志不坚定的学生,所以,犯罪的可能性更大了,其次,初中生的压力没有高中生大,有时间玩,有时间上网吧,网络也有些不健康的东西,好奇心使劲促使自己去看,可换来的,却是犯罪之路。更让人心寒的是青少年犯罪的手段越来越残忍,从小偷小摸,到拿刀恐吓,最后还杀人放火!这些孩子走上犯罪道路,80%与网络游戏有关!是啊,现在的游戏大多是打打杀杀,一不留神,就会沉入“泥潭”之中。我想这也是为什么老师要求大家远离“网游”的原因吧。
在我们的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
法律是冷酷无情的,它决不会因为你后悔了,或者是你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而不惩罚你,谁触犯了法律谁就必须要接受处罚。所以说要使人生走得辉煌灿烂就必须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不要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犯法的事情令自己悔恨终生!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学好法律知识,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好学生吧。
法律社工心得体会(专业15篇)篇七
法律是人类社会的基石,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工具。而法律是由大量的法规和实践经验组成的,对于每一个公民来说,了解法律是一项必要的素养。读了敖德萨的《法律》一书,让我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下面我将从法律的定义、法律的作用、法律的执行、法律的适用以及对法律的尊重等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法律是对人们社会行为规范的总称。《法律》一书中,敖德萨将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与观点作了详细的阐述,他认为法律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和普遍性。法律作为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确保人们的合法权益。通过了解和遵守法律,每个人都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法律的作用是保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法律的存在和实施,能够起到维护公民权益、保护社会安定和预防犯罪等作用。在法律的指引下,人们的行为会受到约束和规范,从而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保护社会和谐稳定。例如,道路交通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有效地维护了交通秩序并保护了行人和驾驶人的安全。
然后,法律的执行是法律生效的重要环节。法律只有在得到有效执行的情况下,才能实现其价值和作用。而法律的执行需要依靠法律机关和公民的共同努力。法律机关负责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审理和处罚。而公民则要积极参与到法律的执行中,保护自己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只有在法律的严格执行下,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才能真正得到维护。
此外,法律的适用是保证公平正义的关键。法律具有普遍性和适用性,它要适用于所有的公民,不论其身份、职业、社会地位等。法律在适用过程中需注意平等原则,不得歧视和偏袒任何一方,并提供公正的裁决。只有在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下,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的威严。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了解和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并将其视为一种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工具。
最后,对法律的尊重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法律不仅仅是对人们行为的规范,更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纽带。法律的尊重不仅体现了对法律的尊重,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的尊重。只有在尊重法律的前提下,社会秩序才能得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护。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始终遵守法律,用自己的行动传递对法律的尊重,并共同建设一个公平、和谐的社会。
综上所述,通过阅读《法律》这本书,我对法律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法律是社会基石,是保障公平正义的工具。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了解、尊重和遵守法律,将法律作为维护自己权益的武器,积极参与到法律的执行中,共同建设一个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
法律社工心得体会(专业15篇)篇八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工具。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是每个公民都应该了解和遵守的一本法律教科书。通过学习《法律》,我深刻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并对法律的含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下面是我对《法律》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与大家分享。
首先,在我读过的书籍中,《法律》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它的权威性和全面性。法律确立了社会的规则和制度,规范了人们的行为和活动。法律的权威性使得其成为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任何人都不能违背和无视它的存在。法律的全面性包括了社会各个方面的内容,如刑法、民法、劳动法等,确保了社会的秩序和公平正义。
其次,《法律》让我深刻认识到正义的重要性。法律是为保障公民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而存在的。只有当法律得到了充分地实施和贯彻,才能使得每个人得到公正和平等的对待。法律不仅仅是为了惩罚犯罪,更是为了保护人们的权益和利益,让每个人都能够在法律的保护下生活得更加安心和幸福。
再次,《法律》让我深刻认识到法治的重要性。法治是一个国家和社会的基础,没有法治就没有秩序和稳定。法治不仅仅是对个人的约束和规范,更是对整个社会的管理和治理。法治是建立在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上的,它超越了个人的私利,为整个社会的利益服务。
然后,《法律》让我深刻认识到自己作为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作为一个公民,我们有责任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到法律制定和实施过程中,通过自己的努力为社会做出贡献。同时,我们也要学会依法维权,保护自己的权益和利益。
最后,《法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反思。在法律的学习中,我认识到法律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不断演进的过程。法律需要与时俱进,既要保持其权威性和全面性,又要能够适应社会的变化和需求。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为法律的完善做出自己的贡献,通过参与社会事务和表达自己的声音,为法律发展提供建议和意见。
综上所述,《法律》是一部重要的法律教科书,它让我深刻认识到法律的权威性和全面性,正义的重要性,法治的重要性,自己作为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法律的发展和完善。通过学习《法律》,我明白了法律对于社会的重要性和影响,这使得我更加珍惜和尊重法律。我相信在未来的生活中,我会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做出自己的努力。
法律社工心得体会(专业15篇)篇九
第一段:
在当今社会,法律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对于我们每一个普通人来说,习惯遵守法律不仅能够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是践行公民责任的重要体现。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我也逐渐认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在实践中,我深深感受到了法律对于社会治理与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同时也不断反思自己是否在法律框架内行事,并尝试从中获得心得体会。
第二段:
法律意识的培养需要始于儿童时期,它关乎到未来的成长与发展。我们可以从小事做起,例如小学时期的“小卫士”志愿服务,邀请警察来校开展讲座等,让孩子们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与实际应用,激发他们对于法律的兴趣,同时也有利于塑造健全的人格与思维模式。在我的学生时代,我也参加了不少法律知识普及活动,并与同学一同开展社会实践,通过具体案例掌握法律的基本精神,懂得如何维护自己与他人的权益。
第三段:
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也并非难事。有些问题可以通过自我学习来解决,例如懂得如何处理租房合同、如何应对债权债务纠纷等等。我们可以通过自行查询相关法律条款、案例解决方法、公共服务团队教育等渠道来增强自己的法律素养,同时也培养了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正确的价值体系和行为规范。
第四段:
尽管我们在生活中可能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但对于法律意义的深层次理解,却需要通过更高级别的学习和实践来获得。例如,在高中阶段,我们应注重学习有关法律的基本原理和法治思想,提高自身素养和意识,并加强参与法律实践、法律援助、公正合理的审判等相应实践活动的能力。在进行大学学习时,我们可以通过选修法律课程、参加模拟法庭、司法实习等活动,深化对法律的认识与理解。
第五段:
总之,法律心得体会需要从实践中不断积累。在家庭、社区、工作单位等不同领域的实践中锻炼自身的法律素养,力求“做到最好,做到最好”,努力践行公民责任,从而推进法治建设的全面发展,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虽然这个过程可能并不容易,需要付出不少心血和精力,但每一份努力都会让我们更接近完善的法治社会,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法律社工心得体会(专业15篇)篇十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未来。教育和培养青少年是中华民族永恒活力和活力的基本计划,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和全社会的.共同社会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和教育,为青少年的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的青少年健康成长。一切为了孩子,为青少年营造和谐安全的学习氛围,一直是我们学校的重点,也是我们教师德育的重点。
学校将中小学交通消防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财产安全教育等内容列为教育重点,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合适的法律教育内容,法律教育与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学生假日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提高学校法律教育的针对性,使法律教育深入各方面,努力全面无遗漏。
当然,法律教育不仅要向青少年宣传遵纪守法的意义,还要让他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也是捍卫尊严和权利的有力武器。法律教育应该传达这样一个信息:法律,我们的学校、家庭、社会有强大的法律保护网络,始终规范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调整各种社会关系,只有自觉遵守法律,健康成长,有良性发展。
法律社工心得体会(专业15篇)篇十一
作为学生,尤其是中学生,他们心中有许多美好的愿望和梦想。但试问有多少人实现了自己年少时的梦想?很少!那是为什么呢?因为在我们对学生进行理想教育时,往往流于空泛,简单的让学生想象或讲出自己以后的理想是什么?那么至于怎样实现自己的理想,我们却没有告诉学生。
不是因为孩子们没有梦想,而是他们只拥有梦想而没有目标。有人说:“成功的第一法则就是把梦想变成目标,”
由此可见,梦想与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区别。梦想就像写在沙滩上的字,被海浪一冲就变得无影无踪,而目标如同刻在岩石上的字,即便历经风雨依然清晰可见,因此我们想让学生实现梦想,就要让学生吧梦想变成目标。
怎样把梦想变成目标呢?
第一,目标要量化比如应让学生树立学好英语的目标,那就让他们多记单词,怎么个多法呢?应该达到多少?这就是量化。
第二,目标要有时间的限制 比如在七年级第一学期的词汇量要达到500多,那么再进一步细化,每天记多少个,实现了就达到了目标。其他科目也一样。
第三,我们要对学生制定科学目标就应该考虑一下几点,首先为学生描绘出发展前景,有了榜样就有了希望和动力,学生才肯心甘情愿的学习,因此在制定目标时因给出相应的榜样和发展前景。其次,目标要容易理解和操作。
只有在一个个既明确又易于操作的目标的指引之下,循序渐进,我们的梦想就会在不远的将来变成现实。
中学生学习法律心得(2):
闻名教育家陶行知说:“从生活与教育的关系上说,是生活决定教育。从效力上说,教育更通过生活才能发出力量而成为真正的教育。” 教育承担了使每一个社会成员社会化的重任,对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其中的意义更是毋庸置疑。
人生在世,难免遇到难以抉择的时候,但,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应试教育的阴影仍然存在,不少学生成了应试教育条件下的失败者。他们年龄还小,心理压力大,心理发展很不稳定。
在他们身上,容易养成不良习惯,发生违法行为,加上一些学校应试当先,忽视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极易导致上述学生造成或轻或重的法律后果,使得青少年犯罪率越来越高。因此当前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充实和完善学校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尤为重要。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不过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
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收集你失去辨别善恶的能力。渐渐地,你就会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
人之初,性本善。但由于后天所处的环境不同,性格也会变得迥然不同。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正是学习知识,树立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时候。我们更应该学法,用法。学习法律是为了防止自己由于无知而触犯了法律,用法则是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不让自己受到伤害。 多数中学生都希望获得相关法律知识,对法律问题感爱好,但却对法制教育感到困惑。我对本班级的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发现所有学生都希望学法、懂法、用法,但普遍对法制教育存在不同程度的困惑。所以我们应该主动地,自觉地去学习法律。其实学习法律的方式很多:可以看法制节目,可以听法律讲座,也可以阅读相关书籍。
总之,只要我们肯去学,就不会不懂法。同学们,作为新时代的接班人,作为祖国的希望,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学法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当代中学生吧!
法律社工心得体会(专业15篇)篇十二
法制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是走上到的殿堂的梯子。能让人该过自新。要是盗贼、人犯,从小接受过法制教育,有着满心道德,那他们还会成为罪犯吗?由此说明,法制教育是不可忽视的所以,我觉得学好法制教育就是学会做人,就像‘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它教会我们遵守守则,小学生要遵守《小学是守则》,员工要遵守公司条例,而每个公民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它教会我们不要迷恋电子游戏机,不吸烟,不喝酒,不打人和小偷小摸玩电子游戏会让我们成绩下降,也浪费金钱;吸烟喝酒有害身体,打人和小偷小摸是不良行为它还教我们怎样防火与自救,城市不能随便放鞭炮等等我们班经常开展班队活动,我印象最深的一次队会的题目是:‘告别依赖,学会独立’,在这次班会,讲了一个人,都快20岁了还整天依赖他爸爸,又不好好读书,连个碗也不会洗一天,他找了个算命的帮他爸爸算命,得知爸爸能活到70岁时,当场大哭,旁人不解,后来他边哭边说,他爸爸大他30岁,他爸爸死后,他才40岁,那谁来养他?这虽然只是一个故事,刚开始你也会感到可笑,可经过反思,你还笑得出来吗?都40岁了还想要死的爸爸养他,那么做父亲的不就是太可怜了?所以,我们要认真学好法制教育,做个有文化、讲文明的'国之栋梁法制教育——迫在眉睫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增多,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前不久,学校组织我们观看了剧本《法庭内处》,故事内容曲折,感人至深,发人深省一位十四岁少年因家中贫困被迫缀学,整天闲在家中无所事事,渐渐地就染上了赌的恶习,最后为了还赌债,竟失手杀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看了这部影剧,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是啊,现在青少年犯罪记录高得吓人,在21世纪的今天,我们伟大的祖国日益繁荣,航天载人飞船刚刚飞入太空,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怎么不让人忧心如焚呢?在我的身边也发生了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我的一位堂哥刚满十六岁,学习成绩很不错,但一批毒贩子却盯上了他,假装和他接近,逼他吃毒药,结果害他染上了毒瘾,从此再也没有心思去读书了,犯瘾时,他要用钱去毒贩那儿买毒品,渐渐地一发不可拾钱始终会用完,于是他向父亲要钱,父亲知道他是个好孩子,所以每次都给他慢慢地父亲开始怀疑,直至最后不给他钱,他只好一直欠着毒贩的钱,有一次,毒贩对他说:没钱别担心,你如果愿意,我帮你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实显示,青少年犯罪已越来越成为全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学校在这方面狠抓宣传力度,专门请一些法律专家来为同学们开座谈会,每星期上一节法律课,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组织学习出一些专题手抄报,写有奖征文,开展主题班会;学校广播也向大家介绍法律知识;老师也带我们去参观了监狱。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更是在某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中、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律社工心得体会(专业15篇)篇十三
第一段:引入法律的重要性和影响力(200字)。
法律是人类社会的基石,它以其普遍性和权威性保障着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作为法律从业者,我深深感受到法律对个人和整个社会的重要性和影响力。通过多年的切身经历,我逐渐认识到法律对于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保护人民权益的重要作用。同时,我也深刻体会到法律领域的挑战和责任,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第二段:培养法律意识的重要性(200字)。
培养良好的法律意识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法律意识是指个人对法律规范的认知和尊重,以及在行为上与法律保持一致。在日常生活中,遵守法律规定成为了我不可或缺的准则。只有当公民普遍具备法律意识的时候,才能够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保障社会的稳定和谐。对于法律从业者而言,更需要具备高度的法律意识,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上法,非法即法。
第三段:法治社会中的法律途径(200字)。
在一个法治社会中,法律是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作为法律从业者,我经常应用法律知识和技能,帮助客户解决纷争和争议。通过专业咨询、起草法律文件、代理诉讼等手段,我积极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然而,我也经常面临着法律途径的局限性和不足之处。有时法律不能完全解决问题,需要和其他领域的专业人才进行合作,共同找到最佳解决方案。
第四段:法律从业者的责任和挑战(200字)。
作为法律从业者,除了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外,还需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我们承担着维护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任务,需要随时准备应对复杂的法律问题和挑战。在法律职业中,我们经常面临各种冲突和压力,需要冷静、客观和公正地处理。同时,法律职业也要求我们不断学习、自我提升,与时俱进,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第五段:个人的法律心得和未来展望(300字)。
通过多年的实践和学习,我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法律心得。首先,要善于思考和分析问题,深入理解法律的本质和目的,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解决问题。其次,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关注法律最新动态和变化,保持与时俱进。最重要的是,要以公正和道义为准则,坚守法律职业的底线和纪律。只有如此,才能够真正发挥法律的作用,为社会和人民的福祉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未来,我希望能够继续投身法律事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我也将继续努力学习和提升自己,不断完善自己的法律素养,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奉献,能够为法治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总结:法律对于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保护人民权益起着重要的作用。作为法律从业者,我们理应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遵守法律规范。同时,我们需要认识到法律途径的局限性和不足,与其他领域合作,共同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法律从业者的责任和挑战需要我们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通过不断的实践和学习,我们可以形成自己的法律心得,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并为法治社会的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法律社工心得体会(专业15篇)篇十四
法律是一个重要的社会制度,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基石。作为普通公民,我们需要对法律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在日常生活中,不仅需要遵守法律规定,也需要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对于我个人而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也有所体验和感触。
第二段:法律的约束力。
在了解法律的同时,我们也需要认识到法律的约束力。法律对每一个公民都有约束力,无论是财产权利、人身安全、隐私权利等,都有由法律来保障和维护。而我在生活中遇到类似的问题,比如有人侵犯了我的隐私权,我通过了解法律的相关条文,向有关部门投诉,并最终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正是因为有了法律的保障,我们才能够更为自信、有力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三段:法律的限制与权利。
当然,法律的规定不仅有约束力,还有相应的权利和限制。比如,我们在享有自由权利的同时,也要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自由。同时,我们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需注意把握度,不可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在这一点上,我深深地感受到,法律的规定一定程度上也需要我们自觉地履行和遵守,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在社会中安稳、和谐地发展。
第四段:法律的适用。
法律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而法律的适用也是相对而言来说比较复杂的。在生活中,我们也需要针对具体情况作出具体应对的措施。比如,如果在某些情况下法律的规定比较模糊,或者有些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在适用上不够一致,那么我们需要通过更好的了解和研究,为自己的行为做出更为科学和合理的选择。
第五段:总结。
通过上述的阐述,我相信大家也已经对法律有了一定的了解和认识。对于我们普通公民而言,只有更好地理解和遵守法律的规定,才能够在日常生活中更为顺畅和愉悦。因此,我们也应该积极地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为自己的生活保驾护航。最后要说明的是,千万不要因为自己的某些行为可能涉及到一些法律和规章,而对法律和法规抱有恐惧心理。只有在正确地处理好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上,才能够走在一个健康、积极向上的道路上。
法律社工心得体会(专业15篇)篇十五
法制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是走上到的殿堂的梯子。
法制教育是不可忽视的。所以,学好法制教育就是学会做人,就像“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样,它教会我们遵守守则;它教会我们不要迷恋电子游戏机;它教会我们不吸烟;它教会我们不喝酒;它教会我们不打人;它教会我们不小偷小摸。
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实显示,青少年犯罪已越来越成为全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学校在这方面狠抓宣传力度,专门请一些法律专家来为同学们开座谈会,每星期上一节法律课,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组织学习出一些专题手抄报,写有奖征文,开展主题班会;学校广播也向大家介绍法律知识。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中、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