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将书中的精华提炼出来,用自己的话语进行表达和交流。以下是一些精选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激发大家对阅读和写作的兴趣。
典范读后感(精选15篇)篇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活着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但是对于我们的生命而言,这有更多的意义,让我们一起走进《活着》,品味《活着》吧。下面是小编整合的小说活着读后感经典范文,一起来看看吧。
周末宿友又回家了,晚上依旧只有我一人,有些孤单,却成全了我想要的宁静。这样没有其他人干扰的夜晚才适合阅读。我从晚上六点半开始一口气读到晚上十二点左右把它读完了。作者的语言朴素真实,感觉似曾相识。不知是因为作者的语言感人,还是因为我从这本书中找到自己身边亲人的影子,写出了我心底里深埋的感情,一晚上我边读边流泪。我很久都没有这样让自己自由地流泪了。前段时间眼睛还感觉痒痒的,过了这一晚的肆意泪流,竟然不痒了,看来我是欠哭啊。通过阅读和流泪,我浑身都感觉很轻松。确实,一个人不能太压抑自己,找个机会发泄一下,也是一种解脱。
《活着》通过第一人称讲诉了一个人的一生,主人公福贵应该出生于民国末年,书中叙述了他从国共抗战时期到解放战争时期、五八年、大跃进、_以及从人民公社到包产到户的历史背景下的人生经历。年轻时是他是地主少爷,不务正业,爱到青楼去_赌,结果赌输掉了整个家产,气死了他爹。他妻子是米行老板的女儿,不管他怎么胡来,还是不会跟丈夫争吵,只是暗示劝导,败家后不顾她爹的劝归仍然留下来和他一起勤劳节俭过苦日子。他娘也在他们家落魄后不久就病死了。他娘得病期间,他到城里去买药时被国民党抓去当了壮丁,家人不知,他失信两年后,死里逃生回到家时他娘早已命归了。他和妻子有一双儿女,女儿又聋又哑,但勤劳贤惠;儿子不爱学习,却聪明懂事。福贵的妻子得了软骨病后家里家外全靠女儿撑着,吃了很多苦。由于聋哑给他女儿提亲的很少,最后终于找到了一个在城里做搬运工的偏头女婿,女婿实在心眼好,他女儿跟着他过了大概一年幸福日子,后来怀孕了因出生时大出血死了,留下一个儿子。福贵的儿子也在给县长的女人他学校的校长出生时大出血输血时医生抽血过多死了。他的一双儿女都去世后他妻子病情加重也离开了人世。他女婿也在一次搬运事故中死亡了。只有他养自己的小外甥了,当时全国闹饥荒,孩子吃不饱,一次孩子生病给他吃的太多了,见到好吃了吃了太多竟撑死了。最后他孑然一身,只有和自己的老耕牛为伴,他和他的耕牛却是村里最长寿的。
小时候,姥姥姥爷是我最亲近的人,当时我就想着自己活着的目的就是长大后让二老享我的福过好日子,我把这样的想法告诉给他们时,他们总是满脸的幸福,而后又说我们哪能享上你的福啊。我当时也只是觉得他们的话不是真的。当二老病危时,我看到当时的他们时自己痛苦得像是在做梦,这样的感受已经在我心底尘封了七八年了,《活着》似乎又让我带回了过去,似乎我又回到了田地围绕着的农家,似乎听到了他们以前经常说的话,似乎又重新感受了即将失去他们时的痛苦……家,像梦一样遥远,像魂一样附属。逝去的亲人,我已用平静表达悲伤,用回忆诠释怀念。
我的感受似乎偏离作者的主旨了,作者的目的是想向我们说明我们是为了活着才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事情而活着,活着的本身就是一种幸福;幸福是个人的感受,跟其他人的评价没有关系;时间能稀释一切,经历了一切后总归于宁静。读之前作者的主旨我本身已经领会了,作者描写的苦难没有惊动我,我读后只是感觉很亲切,像是姥姥姥爷在讲他们的往事。
这样的文章能使浮躁的心宁静下来,我本不再浮躁,所以也没有读后应该出现的心态转变,看来心态上面我已经调整得很好了。不过它写出了我心底一些最想听到的以前经常听到现在却很难寻找到的原汁原味的话,很珍惜。
我很少读小说,但最近,却开始读小说了。因为,我发现,儿子虽然很喜欢读书,但对抽象的作品,还是不太感兴趣,比如读《君主论》,儿子只读了一半,就放下了,对我说,太枯燥。相反,对故事性比较强的小说却很喜欢,我想,这也许是年龄的关系,孩子的抽象思维能力还不够,于是,我就决定帮儿子选几本经典小说。作为审查,我一般要先看一看这些书的内容,如果不适合孩子,那就放下。
考虑到暑假就要到了,孩子可以有更多的阅读时间,我最近就去书店买了几本,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本是《活着》,我之所以买这本书,是因为我以前看过电影《活着》,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感到特别的震撼。一读起来,发现这本书很有魅力。我以前,读思想深刻的书,读一会就会有困倦感,但读这本书却没有任何疲倦,随时拿起,随时就能读下去。
读了一半,我就去书店,又买了作者的两本杂文集和一本小说,读了其中几篇文章,对作者余华有了更多了解。余华高中毕业,没有考上大学,在农村当了5年的牙医,后来感觉,不能这样活下去,用他的话说:"我们卫生院就在大街上,空闲的时候,我就站在窗口,看着外面的大街,有时候会呆呆地看上一两个小时,后来有一天,我在看着大街的时候,心里突然涌上了一股悲凉,我想到自己将会一辈子看着这条大街,我突然感到没有了前途,就在这一刻,我开始考虑起自己的一生应该怎么办,我决定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于是,我开始写小说了".这种感觉,我也曾经历过。当年在一个计算机厂实习,很多同学都在那里,工作特别的枯燥,我就这么想过,所以,后来一有机会,我就离开了那里。
余华决定开始写作以后,就锲而不舍,终于被《北京文学》发现,还被请到北京去改稿,这件事情轰动县城,不久,他被调到县文化馆工作,这是他期盼已久的地方,从此,他渐渐走上专业作家的道路。
《活着》是余华1993年的作品,使他一举成名,随后,他又写出了《许三观卖血记》等多部优秀作品。被翻译成很多国家的文字,还获得许多国际大奖。
《活着》是受美国民歌《老黑奴》的启发,讲的是一个叫福贵的农民,他曾经是地主家的少爷,但因为赌博,输掉了全部家产,然后,经历了解放战争、土地改革、人民公社、大炼钢铁、自然灾害、文化_等一系列的历史事件,家庭的命运也是一波三折,艰难坎坷,一个个亲人先后离他而去,最后,只有一头老牛陪伴着他。作者通过一个人自述自己苦难的一生,反映出人活着的艰辛与无奈,也反映出一种面对人生的豁达与乐观。
尼采在《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说:"在世人中间不愿渴死的人,必须学会从一切杯子里痛饮;在世人中间要保持清洁的人,必须懂得用脏水也可以洗身。"既然脏水都可以洗身,那苦难又何尝不是生命的源泉。正如汤因比在《历史研究》中所强调的,正是外部环境的挑战,创造了人类的文明。
读这样一本书,经常会被书中的人物所感染,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水,每次放下书,都会为书中人物的命运而感慨,同时,也会感觉到自己现在的生活是如此的美好。我想,古希腊人之所以创造了"悲剧"的形式,也许正是让人通过体验故事中人物的苦难,来释放人内心中压抑的伤感,并对现实的生活更加充满希望和热爱。
回想世界上许多伟大的艺术作品,也都是如此,它们通过一个很小的切入点,折射出时代的变迁与人生的坎坷。它们不只让我们在精神上获得一次次洗礼,更让我们对身边的现实生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反思,甚至对人生有了一种更豁达的宽容与同情。
我今天能再次阅读这些伟大的作品,其实要感谢我儿子,要不是因为教育他,我是不会读这些书的,也不会主动去找来那么多古典作品来试读。反思起来,为儿子而读书确实是一种非常奇怪的动力,我也在这种动力的驱使下,获得了许多意外的收获。
在陪儿子读书的过程中,我在不断地观察他的成长,看到他每个阶段的变化,我都会情不自禁的联想起自己当年的一些类似经历。年轻时一些古怪的行为和冲动,现在看来,就是上帝在不同时期,打开了我们身上不同的开关,我们自己甚至都不清楚为什么。但是多年以后,当我们看自己孩子身上的行为,听他们讲他身边同学的一些怪异事件时,我们好象突然明白了,理解了,宽容了,淡定了。
最近读法国作家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就有很多感受。也许,人只有在回忆与现实的穿梭之中,才能更深刻的理解过去与现实。我们都从年轻时走过来,但是,回头看,我们并非完全理解当年自己的所做所为,也许,只有在回忆与现实的交织中,我们才真正认识了自己和人生的本质。
小说这种文学形式,虽然看上去似乎通俗肤浅,但却有着其他文艺作品不能替代的作用。讲故事和讲道理不一样,专门讲道理的作品往往确定性很强,而故事则能给人更多的想象空间,每个人都可以从一个故事中,读出不同的味道和内涵。而且,伟大的作品一旦产生,就不再完全属于作者本人。好象一个孩子一旦出生,就已经不完全是父母所给予的内涵,他将渐渐成为他自己,并拥有自己的生命。
读完《活着》,让我更加深刻的感到,人只有经历人生的一些苦难,才能真正理解和珍惜现实生活中的幸福与美好。伴随孩子一起成长,使我明白,人必须经历几次不同方式的"重生",才能真正读懂人生这部经典所蕴涵的真谛。
一、读余华的《活着》让我回忆起童年,想起老一辈的苦涩人生。虽然他的文字写的是那样的平淡,但是却感到那样的真实,那样的亲切。让你读着,想笑却笑不出,只想哭。我们这一代人没有经过那些动荡不安,但是我们这些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出生的人却是听着那些故事长大的一代人,所以看《活着》就感到很熟悉,不陌生,甚至就像回到小时奶奶讲的事情一样亲切。
曾记得小时候总是吃不饱,玉米和红薯是我们的主要粮食。难得吃一顿白面馍,吃得连手中的馍渣都舔净,如果吃一次白面条,饭后那碗干净得就不用洗了。但是必竟那时我们的社会已经稳定,日子一天天好起来。后来就又过起了天天吃白面,经常吃些鸡蛋和肉的生活,所以以前的生活离我们是越来越远。远得我们有些忘本。只有在我们有时把剩馍头扔了,剩饭倒掉了,才会听到老年人对我们的吵嚷"现在的年轻人越来越不像话,还是在前些年让你们吃没有的吃,饿得吃树皮,才不这样乱糟蹋粮食啊!"依稀记得那时的我们总是顶嘴说:"啊呀!现在可是不一样了,都改革开放了,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时候了,还忆苦思甜呢".渐渐的,就是父母他们也不再吵我们了,因为我们的生活确实是好起来了。以前离我们更远了,远得很少有人再想起来!
我们不愿意回忆往事,是因为有些苦我们经历过。我们想把那些不高兴的事情忘掉,但历史是不可以抹杀的,我们越想忘怀的事情,越会发现那些事情在眼前直晃。怎么能够记不得整年没有新衣服穿的岁月啊,一年到头的捡姨妈们穿下的衣服,又肥又大的,只看见衣服看不见人,整个的一个大水桶似的,哪里有什么少女身材啊!虽然如此,但是我们觉得那时的人还是满纯真热情的,邻里乡里的觉得很亲,现在却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一种陌生。那远远的过去就使我们有种淡淡的怀念。不过谁也不愿意再过以前的生活却是真的。
"做人不能忘记四条,话不要说错,床不要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这是福贵老人说的话。也是对整个社会做人的一个总结。真是简明扼要。可是现在社会上就是这样的人多,你看看到时处说的是什么?谁谁是骗子,谁又挪用了公款,真是大偷小偷,偷了公家偷个人;还有的就是什么情人了,二奶三奶之类的,不都是这样的人吗?不过现在人人都见怪不怪了,这种事情就成了一种现象。成了一种现象啊!真值得人深思。
社会进步过程中,看来是免不了要出现一些不良现象的。浪费成风的现象就像古人所说:乍富不知新受用,乍贫不改旧家风。人人都是从俭入奢易,从奢入俭难啊!不过好在这只是一阵风,刮过去就平息了。现在不是到处提倡节俭吗?我想那些不良现象也会渐渐平息,成为一阵风很快的刮过去。在物质充实的今天,让我们的精神也充实起来。让我们的社会更加美好,人们生活更加幸福!
得宠思辱,居安思危。《活着》给了我这样一种启迪。
这是一本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书,讲述的也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故事,但简单的故事在没有任何华丽词藻的修饰下向人们展现了一个深邃的哲理。朴实的语言中流露着真挚的感情。往往让人在不知不觉中泪流满面。抑或是陷入深深的思考。
作者余华为大陆先锋派小说代表人物,与叶兆言、苏童等人齐名。1960年出生于浙江省杭州市,因父母都为医生,所以他从事过五年牙医。后弃医从文,正因为他有过医生的经历,所以他的作品也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俄残酷本质从虚假人道中剥离出来一样,而《活着》正是他众多代表作品中的经典之一。
本书以独特的写作特点,以第一人称的独特视角向读者展现了本书主人公福贵平凡而又坎坷的一生。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贫困之中的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后回到家乡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子女,女儿不幸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读一页都让我们止不住泪湿双眼。因为生命里难得的温情一次次被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下老了的福贵和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每一个读过此书的人都会思考的问题,也许大家的回答都是不一样的,但作者却给出了一个统一的答案: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其意义,那么可以作为意义的只有活着本身。正如书中所写:人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作者将一个个希望展现给读者却又一次次无情地将其打破。这就是本书的一个特点,其实人生也正是如此。上帝就像一个精明的生意人,给你一份快乐就搭配几倍于快乐的苦难。所谓的幸福与生命存在的价值也在快乐与苦难不断交替中有所体现。
寒假时拿到了一本书,黑色的封面上映着更加乌黑的大字:活着。我很少看到一本书的题目就如此深沉,怀着巨大的好奇心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是作者听了美国民歌后写下的小说,作者余华不动声色的让我们跟随着他冰冷的笔调,亲眼目睹人们在这个叫活着的故事里接二连三的死去。
大致阅览了这本小说,主要是讲了“我”在乡下听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讲述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我的心情跌宕起伏,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他年轻时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当时的他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坚强地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这样,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典范读后感(精选15篇)篇二
之所以我会去读《昆虫记》,是因为老师的要求。刚开始读这一本书的时候,感到有点乏味。但到后来我开始很认真地去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这里面包含了多少关于昆虫的有趣实验!原来昆虫的世界是那么多姿多彩!
这本书主要是讲各种各样的昆虫的习性、制作巢的方法、产卵的时间、地点、方法和捕食的过程。《昆虫记》使我懂得了我从未懂得过的昆虫的生活方式。就比如: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凌晨,蝉是怎样脱壳的。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因此我很乐意得到这样从未有过的感觉。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法布尔的勇敢实验使我感到敬佩!他甚至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一次又一次的为人类去实验。这一次失败了,还有下次,法布尔坚持不懈的精神使我感到无比的敬佩!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又使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法布尔这种对科学的向往的精神,把我引进了科学的殿堂。我认为我们把法布尔对科学探讨的精神和向往用在学习的方面,那样我们也会因为学习中的一道道难题而去探索。
典范读后感(精选15篇)篇三
《大学》是儒家的经典。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中的“学”就是指“大学之道”。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是这本书的中心。何为“大学之道?”“大学之道”在于改掉自己不好的习惯,在于养成美好的品德,在于达到善的最高境界。’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这句话是我读整本书最受益匪浅的一句话。它告诉我们的含意远远不止“各司其职”那么简单,它表达的意思还有:做什么事,就做好。作为孩子,孝很重要,只有做到了孝,以后才能学到忠、学到义。身为人父,不仅要爱自己的孩子,还要仁慈。作为国家领导人,也是如此。
《大学》中有这么一段话,“一家仁,一国兴仁,一人贪戾,一国作乱,其机如此。”带领一个国家,到了一个团体没有想象中的复杂,一定是从自己修身,家庭文家做起,自然而然治国,平天下。作为领导的人不仅要做到勤,还要做到仁慈。在我们国家,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党和政府的关系。2008年汶川地震后,温家宝总理第一时间来到灾区,只会全国人民和灾难做不屈的斗争。我想,正因为哪里有困难,哪里就会有党和政府的关怀,我们国家才能长盛不衰。
典范读后感(精选15篇)篇四
初次看《怪兽电力公司》的时候,我就被它的画面所折服,我实在无法想象这是2001年的作品,一个电脑没有普及,硬件配置极低,技术并不先进的年代。
《怪兽大学》是《怪兽电力公司》的前传,毛怪苏利文和大眼仔麦克是怪兽电力公司的传奇组合,但却没人知道他们的奋斗史。
故事里,麦克是一个学习极好,被人们称为大眼仔的独眼怪。而苏利文呢,他是一个有着优良血统的怪兽。
在ok社这个小团队里,麦克凭借宽广的知识面和乐观向上的态度,运筹帷幄,充分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挖掘每个人身上的闪光点,将所有人拧成一股绳,斩关夺隘,最终杀到惊吓杯总决赛。他可爱的外表决定了他从生下来就不可能是一个惊吓专员,无论他再怎么努力,但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领导者,他可以调动团队,激励团队,拉近团队,指引团队向着一个方向前进,获得胜利。苏利文是一个实践者,他不愿意花时间在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他不会把事情搞砸,他能够通过自身的先天优势把工作做完整,但他不会费心力思考、不可能创造性地完成工作。老唐、泰瑞、泰锐、史乖宝、阿拱,他们也有梦想,他们踏实肯干,但他们缺少一个领导者,给他们提供方案,指引方向。他们习惯了ok社没头苍蝇般无忧无虑的懒散日子,但经过一番砺练,在夺旗比赛中,他们也开窍了,在充分理解了规则的基础上,兵行险招,夺得胜利。
上帝是公平的,他创造了世界,就要给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安排守护者。各行各业都需要专业的人才来维持它的稳定运转,来保持社会的平衡。每个人的角色不同,但对于眼前的工作岗位却是不可缺少的,对于世界的意义也是同等重要的。
典范读后感(精选15篇)篇五
我从小生活在农村,家庭生活并不富裕,反而有些拮据,不但如此,从小我个子就总是比别人矮半头,而且脸上还锦上添花长了一些小雀斑,还被人戏称为“满天星”,所以,好多时候我都被一些不怀善意的人轻视并在暗地里嘲笑。一直以来,我的心里总隐隐约约地被一种叫“自卑”的东西困扰着。
刚由小学进入初中时,我的内心更是忐忑不安,唯恐发生心里最怕发生的事,可随着时光悄悄地划过,我发现老师和同学们对我都很好,我的心渐渐被温暖的阳光融化了。可我仍然不敢在课堂上大声地讲话,更不敢象其他同学那样谈笑自如。只能任由其他同学的笑语欢声回荡在自已的耳畔。
进入初三,我的生活节奏更加紧促了,因为中考在即,为了背水一战,每天都在挥毫奋笔。这一天在老师的引导下,让我接触了也许,不,应该说改变我一生的一个人,她就是一颗红星,照亮我并让我重拾自信的一个人——“简爱”。
我如获至宝般地不停地翻阅着,是啊,一个人不能决定自已的出生,样貌等外在的东西,但每个人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不应凭一个人的地位的高低、财富多少、相貌美羞等来决定一个人的贵贱。每个人都有自已的人生追求。命运是掌握在自已手中的,选择什么样的人生由自已决定。书中的简爱就是凭着这样的信念,不因自已贫苦的出身,普通的样貌而抱怨不已,而是通过自已的努力和奋头斗,获得了她渴望的平等和真诚的爱情。过上了自已想要的平静与安定的生活。这样一个个子不高,相貌平平,在人群中一抓一大把的女孩儿,却以自已独特的人格魅力与自强不息的人生感动、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
在她平凡而又历尽坎坷的一生中,她敢于抗争,追求正义、平等,心地善良,自尊自重,追求独力人格。在她身上,我看到了一颗美丽真挚的心灵,也意识到了什么是真正的女性美,不依附任何人生存,靠自已的努力与能力也能拥有一片属于自已的蓝天。美貌只是一时的,只有拥有一颗真挚的心灵才会迎得他人对你的尊重和友情。
“她”在我心里深深地扎下了根,并以最快的速度发展状大,我感觉我终于找到了人生前进的方向,其实我心里一直有一个明确的方向那就是考上一所好的高中,只是在这一路上,自卑曾经一度占据了我心里的大部分空间,现在我终于清醒了,自信了。感谢老师带我找到了她,就是这颗闪烁的红星让我摆脱了心里的阴霾,让阳光洒满了我的心扉。
典范读后感(精选15篇)篇六
曾经无数次在心里描摹过那个带着兔唇圆脸男孩的哈桑式微笑,一直以来,都是那个纯净的微笑救赎了全篇的罪恶。“为你,千千万万遍”的誓言温情,曾经让我在无数个梦中与少年和他的风筝相遇。
“儿时的美好和友情,因为一个懦弱的疏忽而毁于一旦,如果再给你一次机会,你愿意不顾一切地去重新找回那个曾经的自己吗?男主阿米尔,过于懦弱,欲望更甚,在他的成长中,哈桑总是在他被欺负的时候挺身而出的那个人,也是在他受伤的时候最自责心疼的人。他人生的第一句话是喊“爸爸”,而哈桑的第一句话,却是那个想要倾尽一生去保护的人的名字。阿米尔的出现,对于哈桑,无疑是一个劫。哈桑真诚,忠实,待他如真兄弟,一起爬山,一起恶作剧,一起放风筝,在树干上刻下彼此的名字,在阳光和石榴叶的阴影下念故事……他们有着一样的童年,却是相反的命运。他的“兄弟”用一个谎言绞断了微薄的友谊:
“我打你,你会还手吗?”
“我让你吃泥,你吃吗?”
“爸爸,你有没有想过请新的仆人?”
“是他偷了我的东西,父亲……”
一个是受万千瞩目的少爷,一个是受人欺凌鄙视的仆人,他们的感情从未对等过。他只在无聊的时候才会想起他,他背叛他,在他受到侮辱时袖手旁观,用不光彩的手段造谣他偷东西,直到赶走这对异族父子。正如阿米尔所说:他是草丛里面的毒蛇,湖底的鬼怪。
当然,日后阿米尔时常想起自己的作为,心里也会涌起难耐的自责和罪孽的不安。可回忆终究只是回忆,再鲜明,也没有多少力量。他可以尽情的自卑自责,因为他知道,哈桑永远不会回来了。他的恐惧,他的愧疚,伴随着没有任何战乱的美国别墅和美丽的妻子渐渐风淡云轻。
哈桑呢,在枪林弹雨中颠沛流离,他从未伤害过任何人,却因为一些人受伤,他心甘情愿为阿米尔做任何事情,如此大爱,他是高空中最明亮干净的一个风筝。
“一个不能保护自己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父子俩之间有一种很微妙的关系,父亲对儿子的性情不满,儿子总认为父亲因为母亲的去世恨着自己,因而嫉妒着被父亲关心着的哈桑,这是导致二人友情破裂的主因。事实上,父亲对哈桑的关心也是出自于血脉,并有一种愧疚的情感在里面,对阿米尔的是一种期待,他在人们口中真正意义上的儿子应该如他勇敢,坚韧,而不是一味退缩,懦弱,需要别人的保护成事。正是因为这样,父亲也承载着一种罪,渴望从哈桑身上得到救赎,对自己的怒气转化为对阿米尔的严厉。无奈于政治的战乱以及阿米尔对他偏执的爱,他终于是逝去了,带着不能说出的欺骗和安定在死亡里救赎自己。
“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己爬上来”。做事情可以失败,但不能在没有第二次机会的时候失败。很幸运在阿米尔抛弃哈桑以后,还会有这样一个让他成为好人的机会,人生中的如此的机会并不多。我想,当阿米尔见到和他父亲那样相像的圆脸和笑容时,痛彻心扉长达二十年来不停歇被煎熬拷问的懦弱灵魂得以救赎。“为你,千千万万遍”,终于,承载着哈桑和他的希望,阿米尔真正追上了他的风筝,挣扎了那么多年了,当恶行导致善行,或许这是最好的结局。
哈桑心中的风筝是与阿米尔少爷的友情,所以他追寻;阿米尔心中的风筝是对哈桑的愧疚,所以他弥补。
是的,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追。
典范读后感(精选15篇)篇七
读过《大学》,印象最深的是《大学》中经一章里面的一段,”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意思就是说《大学》的根本,在于使人们的美德得以彰显,使天下的人革旧图新,使人们达到最好的理想境界。这是它的宗旨,也就是《大学》的宗旨,但更深一步来讲大学的宗旨在于彰明人类天赋的美好的纯洁的心灵,以及光明正大的德行,以身作则,树立能够带领大家从善的榜样,启发人们的自觉性,去除人本身对外界事物的占有欲,历经各种困苦,最后才达到”至善“的完美境界。
其实只要看过简介,就知道《大学》其实是《四书五经》之中最短的一篇,不过2000字左右,可是正是这么短的一篇文章,却揭示了人生的真理,一个人由凡人转为圣人的必要途径,要是我们能按照《大学》中所说的去做的话,一定能有所作为,受益无穷。只觉得惭愧的是,《四书五经》买回来这么久,碰都没有碰,要是早些看的话,就可以早些领悟其中的意义了。
我想说,每个人出生时都没有善恶之分的,只是因为家庭环境的`不同,所以受到的教育也不同,造成每个人的文化程度也不同,再加上走进社会时受到的熏染,才变成了各种各样的人。如今的学校已经不实行教《四书五经》的教育了,所以现在的人们也接触不到这种叫人修身养性,意义深刻的书了。一个人要是不会做人,即使有再多的学问也没有用,因为他心胸狭窄。教育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让我们这些年轻一辈拥有良好的品德、悲天悯人的情怀。教育不只是教我们知识,更是为了叫我们做一个合格的人。
现在的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隔膜越来越深,抵触与不信任越来越多,在外面的每个人几乎都戴着面具在生活着,同时也保持着自己的外在形象。我想问,这样生活不累吗?造成这样的原因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我们虽然不能改变社会的这种现状,但可以改变自己,试着去相信别人,让浮躁的心平静下来,静而后能安,这一点在经文章里面也提过。我相信,只要严格按照《大学》中所说的去做,这个社会会改变的,变得温馨而不是险恶。
《大学》是一本光辉璀璨的人生之书,只是读,我便感受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我想说自己所做的还远远不够。需要努力的去学习,革旧图新,才能更加深刻的去了解《大学》这本书。
典范读后感(精选15篇)篇八
她留了一封邮件给他,告诉他自己要去给有钱人当情妇了,邮件发送完毕后,她写好了辞职信,收拾好了行李,搬进了南给她准备的新居?他说您就来吧,小宝说他想奶奶。庄家睦喜欢我吗。为你的难过而快乐的是敌人,为你的快乐而快乐的是朋友,为你的难过而难过的才是你的知己!
在昆虫记书中,作者深刻地描绘一种或几种昆虫,比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昆虫习性。作者介绍了昆虫的本能、习性、婚恋、繁衍、死亡。
读了《昆虫记》,我知道了大自然的奇妙,昆虫界里还有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读了《昆虫记》这本书,我知道了关于昆虫的很多不为人知的事情,比如在田野里经常闪烁着亮光,大家都知道是萤火虫的杰作吧!以前,我以为萤火虫只吃树叶、草,读了《昆虫记》后,我大吃一惊——萤火虫竟然是肉食性动物,主要猎物是蜗牛。萤火虫先用嘴里的两颗獠牙向蜗牛注射毒素,再用一种特殊消化液把肉汤液化,蜗牛就这样成了萤火虫的美食。
萤火虫会发光是因为发光带上面有层白色涂层,是有一种非常细腻的颗粒构成的。然后由白色涂层供了可氧化物质,导管则输进了气流,当可氧化物质与气流相遇,变产生了光。
昆虫记真的是一本写得非常细致的小说,它带着我进入昆虫的世界,让我知道昆虫的世界原来也可以这么精彩。
典范读后感(精选15篇)篇九
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明代作家罗贯中创作的。它讲述的是东汉末年,朝廷腐败,民不聊生,诸侯混战,逐渐形成魏、蜀、吴三国。经过数十年的征战,终被司马家统一,改为晋朝的`故事。
我和很多人一样,对三国那么感兴趣,是因为里面众多栩栩如生的人物!从小的我就爱看三国动画片,梦想成为一个大英雄,象擅使青龙偃月刀的关羽,擅使亮银枪的赵云,擅使丈八蛇矛的张飞,擅使方天画戢的吕布。还有火烧赤壁、舌战群儒、空城计、七擒孟获等足智多谋的一代军师诸葛亮。就是这样的一本书让我深深着迷。
但我现在再读三国,却有了许多新的认识,而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刘关张三兄弟的死。想当初关羽八面威风,温酒斩华雄、诛颜良、杀文丑、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但后来却大意失荆州,败走麦城,死于吴国大都督陆逊手中。所以,我认为关羽死于“骄”。再说张飞,因为关羽的死,他借酒浇愁,喝醉酒就暴打手下的士兵,后来几个士兵见他喝醉,把他杀了。我认为,张飞死于“躁”。刘备基于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因为关羽之死,他领兵不管诸葛亮的反对讨伐吴国,一意孤行,最后被吴国陆逊火烧联营八百里,逃到白帝城,病逝于此。我认为,刘惫死于“迂腐意气”。
看到他们的结果,我明白人应该戒骄戒躁,遇事应深思熟虑,更不应当意气用事,这样我们才能在人生道路上取得成功。
典范读后感(精选15篇)篇十
跟许多自然科学一样,社会心理学至今还是没有一个为所有的心理学家普遍接受的定义。但是首先,我想谈谈我对这个学科的兴趣之源。社会工作的对象是人,是人和环境的互动,无论何时何地,人的心态和行为总是受到其他人的存在以及群体和整个社会的影响。学习这门学科,有助于我们更好的了解自己,提高行为的自觉性,增强社会的适应能力,还可以帮助我们用新的方法去观测人和理解人,从而更加准确的理解人们行为的意义、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周围世界的关系。这种观测里和理解力对于我们即将踏上社会指路的青年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社会心理学是从社会相互作用的观点出发,对人的社会心理和社会行为规律进行研究的学科,有着极其旺盛的生命力,它的主要研究对象为社会心理和社会行为、社会交往心理和行为、群体心理和社会心理学。它又属于自己的方法论,主要有:一般方法论和专门方法论和特定学科的具体研究方法,比如说观察法,心理测试很档案研究等等。
看到这儿,我心里不觉得想起了一些经典的心理电影,《沉默的羔羊》,《美丽心灵》这些名噪一时的电影直到现在也是心理学电影的经典之作。《沉默的羔羊》中的变态心理学家,食人魔汉尼拔通过心理学方面的知识帮助女警探办案;《美丽心灵》中疯狂的数学家因为不堪忍受别人对自己和学术上的歧视而产生幻觉。
这些电影的精彩之处,就是运用了一些心理专业知识,充分的将错觉,唤醒,情绪等元素发挥到极致····现在我甚至有那么一点感觉,研究心理学有的时候是透过别人对自己的一个更加清醒的认识。
在这本书中,还出现了社会人格一词。在心理学中,人格又被称为个性,但是依旧是没有确切的定义。奥尔波特认为:人格是个体内在的心理物理系统的动态组织,他/她决定一个人的思想和行为的独特性。而我国著名人格心理学家陈忠庚对人格进行了这样一个界定:人格是个体内在的行为倾向性,它表现在不断变化中的全体和综合,是具有动力一致性和连续性的持久的自我,是人在社会化过程中的形成的给予人的特色的身心组织。这些概念读完一遍是真的令人脑袋大了,但是隐隐约约的,我们是真的感受到了人格的一些特性。比如可塑性,自主性和受动性,还有部分的相对独立性。看到这儿,我想起了我现在在做的很多事情似乎都跟这些特性有关。人之初,性本善。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这些古典的著作不就跟人格的可塑性,受动性和独立性相关吗?读书学知识就是为了是自己能与众不同,打破人的自然性,从而塑造自己的社会性。同样,人心不同,如其面焉,没有相貌完全相同的两个人,更没有人格完全相同的两个人。我们现在所说的自我,大概就死所说的人格。坚持自己的人格,才是最真实的自我。
说到心理活动,不得不说的一点就是态度,这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态度不仅决定着人的内心活动的方向与强度,而且也支配着外在行动。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了解一个人的态度就可以预测他的行动;改变一个人的态度就可以改变他的社会行为。这心理学中至关重要的一点。现在在我们的社会中,存在的偏见越来越多,所谓的偏见其实也就是社会态度中的一个小部分。比如城市居民对待农民工的偏见,记者在采访时对被访者的偏见,是对人对事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消极否定的态度,常常具有刻板性,具有过度化的以偏概全的特性,而且常常是先入为主,具有很强的主观性,所以——偏见很可怕!我们应该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消除刻板印象,消除偏见,建立一种良好的社会态度。
典范读后感(精选15篇)篇十一
书中的主人公阿穆莎在喀山的生活的经历。阿穆莎16岁那年,在好友的劝说下,一个人背井离乡的去喀山上大学。可是,事与愿违,他并没有进入真正大学,而是进入了很破旧的社会大学。在这里,他遇到了很多困难,住大杂院、出卖体力……他受到的排挤与困难不计其数,可他却依旧想着自由,毫不放弃,所以我明白了一些道理。
人是不可能不面对困难的,所以一定要坚持自己的信念与梦想,不要放弃,总会成功的!
我的大学我已经读完了,让我给你讲讲吧:
这部分说了高尔基到了喀山,带着去大学读书的愿望去了大学,可高尔基没钱,所以高尔基只能流浪,和小偷、乞丐在一起。社会上的腐朽使他想自杀,可是没有成功又受了伤。伤好以后,他离开喀山,重新走向回乡流浪的道路。高尔基饱经了人间的辛酸,高尔基面临的环境相当恶劣,在重重困难面前,他始终坚持读书,坚持追求真理和知识,不放弃,希望就在前方。而且他不论在码头当搬运工还是在面包房做学徒,只要一有空,就会抽时间看书,并且要将自己所学到的一切用到生活中去,这让我敬佩。
我最喜欢高尔基的是渴望读书的那种精神,这让我震撼。所以我喜欢高尔基。
这部分很好看,我推荐大家看。
《我的大学》是高尔基自传的其中一部,主要讲述了俄国作家马克西姆·高尔基在喀山时期的生活。16岁那年他背井离乡,想到喀山去上大学,但那时的大学对穷苦的孩子是关着大门的。梦想破灭后,他依然热爱读书,但不得不为生存而劳碌奔波。住“大杂院”、卖苦力、同流浪汉接触。他和形形色色的市民、知识渊博的人士交往,进了一所天地广阔的“社会大学”。在这里,他经历了思想发展的复杂道路,对人生的意义和世界的复杂性进行了最初的探索。
读了这本书,我感觉受益匪浅。高尔基的那种执著、高于他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知道了:世界是复杂的,是多变的,生活不可能永远都很安逸。人生的意义就在于体会这些酸甜苦辣。高尔基自己也说过:“只有对人类的最强烈的爱,才能激发出一种必要的力量来探求和领会生活的意义。”“人如果没有良心,哪怕有天大的聪明也活不下去!”刘向说得好:“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当我读完这本书,高尔基那坚定、顽强、倔强、执著的精神就已经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另外他热爱读书、善于思考的好习惯尤其值得我学习。
我又想到:在我家中有很多书,可是有的书本我甚至都没有翻看过,让它们闲置在我的书橱里,真是惭愧!难道自己知识已经很丰富了?不是说“学无止境”吗?比起高尔基那顽强、执著的精神,我还差得很远呢!读了高尔基的故事,我才真正体会到:只有勤奋学习、积极思考,长大后才能有所作为,才能对人民、对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的大学》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之一,是一部有着深刻教育意义和巨大艺术魅力的作品,也是世界无产阶级的宝贵财富。
本书描述了主人公怀着上大学的愿望来到喀山,梦想破灭之后。不得不为生存而劳碌奔波,住大杂院,卖苦力,与小市民和大学生交朋友,从此喀山的贫民窟和码头成了他的社会大学。他无处栖身,与人共用一张床板,在码头,杂货店等四处做工。后来,因接触大学生和秘密团体的成员以及西伯利亚流放回来的革命者,思想也发生了变化。他阅读革命民主主义和马克思民主主义著作,甚至参加革命活动,在革命者的引导下,摆脱了自杀的精神危机。十年他在思想;学识;社会经验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
看完这本书,不禁使我想起上高中以来所遇到的困境,无数的压力使我的心情曾一度陷入焦虑中。无奈之下,只能硬着头皮死撑着说:‘自己选的路,爬着也要走完’。现在想想,我的经历是那么的微不足道,我们都是平凡人,而他却能在那个不平凡的年代,表现的那般不平凡,他树立了坚定的信念,他学会了正视自己,学习了他人之长,磨砺了不可摧毁的意志。
对未来,他有清晰的打算,对当下,他脚踏实地的勤奋学习;勤于思考;持之以恒。对过去,他无怨无悔,因为他曾全力以赴。面对艰难的生活,他在书中写到:‘苦难的日子里我变得更加坚强,我并不奢望他人的施舍,也不渴求偶然的好运降临,生活环境越艰苦,越能磨练人的意志,增加人的智慧,这个道理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对话。的确如此,这本书让我知道;在任何时候都不要放弃,放弃就等于失去。
昨天晚上,我看了一个叫《我的苦难,我的大学》,我为文中赵美萍的童年感到悲哀与同情。她的童年时灰暗的,灰暗而又那么的遥遥无期。故事发生在七十年代,一个贫苦,无知的年代。
他家里和她一起生活的有母亲,父亲,和一个比她小4岁的妹妹。小学那年,他的父亲由于麻疯病,被遣送到了医院。儿时的玩伴说她是麻疯病的女儿,故意的疏远她,更可怕的是,他们就因为这个欺负,甚至是欺打她们。弱小的心灵倍受践踏。但是她要坚强,弱小的她知道不能在这个时候软弱下去。爸爸的病很严重,加上母亲也是一身子病痛,妹妹的幼小,家里的贫困,不的不逼她坚强而且成熟起来。是的,成熟。于是她一个小学4年纪的女孩子担当了家里的劳务,早上起床,给家里做饭,然后捡牛粪,拱猪,等等一些本该是大人担当的活,然后去学校。晚上回来又要重复着早上的动作,夜里她就拿着书看,因为看书已经成了她在家里的唯一娱乐。
终于在几个月后听到了她父亲要出院的消息。这一消息便成了她精神上的支柱,因为疼爱她的爸爸出院,就代表着她可以和其他孩子一样,过做个年龄段应该做的事情。而不是像现在已样。暑假妈妈把去医院里照顾爸爸的事情交给了她,她很高兴的去了,就在去了不久的一天,也就是爸爸应该出院的那天早上一个断绝了他期望的噩耗传来,由于护士打错了药剂,她爸爸迅速的死亡,她靠在全身盖着白布的父亲身上,哭的是那么的伤痛欲绝,外人的声音渐渐的模糊。爸爸的死在她受创的心灵上又划上了一道口子,一道血淋淋的口子。妈妈闻讯赶来,直接晕倒在了医院门口。后来医院给了20块钱的安葬费,带着爸爸的尸体回到了家里。从此她的生活越来越黑暗。
妈妈的病是属于那种很突然的病,一秒钟前好好的,但是一秒钟后或许她会晕倒。后来她得知爸爸并不是妈妈的原配。妈妈年轻的时候,外公给妈妈定的娃娃亲,嫁给了一个五毒俱全的男人,男人三番两次的殴打母亲,母亲过着连狗都不如的生活。后来那男的被抓去坐牢了,妈妈才获得了重生,后来才和爸爸在一起。
就在几天后那男的居然再次的找到了母亲。由于父亲的死,她们显得是那么的无助。那男的要求母亲继续和他在一起生活,但母亲死都不从。母亲招到了一次一次的威胁和殴打。又一次他居然扬言要杀掉她们,无奈之下,一家3口决定逃出那男人的视线,在出逃的那段时间,她懂得了亲戚的虚伪。她们逃到了一个远方的姨家里,姨收留了她们,后来母亲走了,带着妹妹去了一个遥远的城市——安徽。把她一个人丢在了家乡。然后叫一个陌生的男人收留了她,条件的她得当男人儿子的童养媳而且得供她上学。妈妈的作为让幼小的她开始怨恨母亲。
从此,她便在这男人家里生活,但是生活的是那么的低贱,她是多么的期盼母亲能够回来带她一起去安徽生活。
后来母亲过来看望她,并且哀求安徽男人带她一起去安徽,后来经过母亲的哀求,终于答应下来。同时还得哀求现在照顾她的男人放她走。后来他如愿以偿的和她们来到了安徽。
但是继父家里并不像她所想象的那样,依然是一贫如洗。一间只有3室的房子,住着继父的弟弟一家人,以及她们一家人,狭小的空间拥挤的犹如一道狭缝。她知道她并没有摆脱命运。
小学毕业那年,她凭优秀的成绩被重点初中录取,但是继父却没有多余的钱供她上初中。只好辍学在家。后来12岁的她去砸石料。悲恶的生活一直持续到了她18岁,18岁那年母亲病重了,恶性胆囊炎,家里负起了沉重的债务。1100多元,对那时候来说已经是一笔巨额。
同村的男孩子在上海打工回来,她便和他一起去了上海。几经波折,最后在一家服装厂做功。在她心里,她再也不想回到那个对于她来说,每天都是噩梦的家。所以让她深知,她必须要做的比别人出色,过的比别人更好。于是她便在上海人的歧视,和冷嘲热讽下坚强的工作下去,通过总总的努力,获得了日本老板的认可。同时她的文笔也被部分人所熟知。但是她从小的经历使他更加的不安于现状,她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离开了那个她工作了6年的工厂。
一路的艰辛,一路的努力,她最后终于完成了一个,小学文凭,当上《知音》编辑的奇迹。
一个小学文凭的人,尚能做出这番业绩,是在是不容易。更是让所谓的大学生感到汗颜,她之所以能够成功,我想这便是验证了古人所说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胫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幸福乱其所为"吧,人的一生不可能的事情很多,但是只要你认真的对待,乐观的对待所有问题,把所有的不幸当成你成功的动力,那么,成功之路便在脚下。最后她说,“我很庆幸我能够有这么苦难的人身,如果没有这些,我不知道我现在是怎么样的”是的,我的苦难,我的大学。一所叫做苦难的大学,它究竟能够培养多少成功之人呢。苦难,他孕育的是那份不甘,逆流向上的精神。
有志者,事竟成,那无志者呢?今天,我读了《我的苦难,我的大学》这篇小说,使我对“志”的理解更近了一步。
这篇小说主要写了:主人公赵丽萍从一个农村小丫头,立志要打拼,结果步步高升,成为打工妹,技术员,编辑最后小有名气。
到这里,我不由想起了模范共青团员刘玲。刘玲是北京五十五中的学生,七年前,她患了骨癌,左腿胫骨被烤成“木炭”,钻心的疼痛是她夜不成寐,但她仍乐观向上。她趁同学们不在时为大家做贡献。老师同学心疼她,但她仍然这样去做。住院时,她碰到一个病友,因无药可救而乱叫。她走过去,为那阿姨唱了支歌,歌声感动了不少的人,其中就包括那位阿姨。她自知自己已无法扭转病势,但仍手不离书,生怕丢了功课。
刘玲的事给我们大家都点亮了思维,难道穷人,乡下人。相貌不好的人就干不得大事业吗?比如我,脸上有粉刺,相貌不佳,可相貌不佳又怎样?我还不是活了14年,何况学习成绩也不错。从我小时候,心中就埋下了这样一颗种子:提升实力,让别人看得起自己,用实力挽回自己丢失的尊严。而如今,我实现了,我在初一(2)班立足了,也成功挽回了自己在以前丢失的尊严。可见,人有了志向,无论在哪,努力去做,就能成功。
强者,可以忍辱负重,但就对不能忘记。你在苦难中前进,就是在磨砺中前行。难怪,作者会把苦难比作大学!
典范读后感(精选15篇)篇十二
我的大学我已经读完了,让我给你讲讲吧:
这部分说了高尔基到了喀山,带着去大学读书的愿望去了大学,可高尔基没钱,所以高尔基只能流浪,和小偷、乞丐在一起。社会上的腐朽使他想自杀,可是没有成功又受了伤。伤好以后,他离开喀山,重新走向回乡流浪的道路。高尔基饱经了人间的辛酸,高尔基面临的环境相当恶劣,在重重困难面前,他始终坚持读书,坚持追求真理和知识,不放弃,希望就在前方。而且他不论在码头当搬运工还是在面包房做学徒,只要一有空,就会抽时间看书,并且要将自己所学到的一切用到生活中去,这让我敬佩。
我最喜欢高尔基的是渴望读书的那种精神,这让我震撼。所以我喜欢高尔基。
这部分很好看,我推荐大家看。
典范读后感(精选15篇)篇十三
我读了《哈佛心理课》的第三章——善待自己,靠近幸福之门,之后,我的感触很大。
里面讲了一个盲人作家,后天性失明。由朋友扶进饭店时,就因为服务员说了一句:醉成这样可不能再喝了,而因此感到高兴。盲人作家坚持不使用盲文,因为和正常人一样写作可以令他快乐。有一次他还因为笔里没了墨水而空写一个晚上的稿子,第二天把朋友叫来整理时才知道,之后他提起这件事来还一笑了之。
作为正常人的我们,不仅要庆幸我们没有这个盲人作家倒霉,还要珍惜我们现在所拥有的,而不是拿到手了又去奢求另一个,等到我们真正失去了我们所拥有的东西时,才知道珍惜并且狠狠地责骂自己。
春天来了,我们讨厌春天的雨水和潮湿,苦盼着秋天快点到来,秋天到来之后,我们讨厌秋天的干燥,又盼着春天到来;夏天来了,我们讨厌夏天的炎热,苦盼着冬天快点到来,冬天到来之后,我们讨厌冬天的寒风袭袭,又盼着夏天的到来……世界上又有谁不会这样呢?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我们的生活,就在哀怨和责骂声中度过,显然不知道,我们所盼的已经来了,憎恨的已经去了。
幸福不是没有得到的和失去的,而是你现在拥有的和正在发生的。现在我们周围有亲人环绕,学校里有同学和伙伴陪同,我们却还不满足。我们认为亲人?嗦、老师暴力、同学不讲理,这些都是由于我们的不满足所导致的。如果我们像山里孩子那样不能读书、不能温饱,如果我们远在他乡,我们定会想起以前我们所拥有的,再去珍惜它。
有人说生活很残酷,我不这样认为,我认为生活很完美。我有家人的陪伴,有同学和朋友在学业上共同进步、在校园里共同玩耍,有老师授予我知识,教会我怎样做人。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知足常乐,我不与别人攀比,不与别人斤斤计较,我跟他们就已经是天壤之别。
当你认为这个世界是地狱时,它便是地狱;当你认为这个世界是天堂时,它便是天堂!我们可以把自己推向地狱的边缘,也可以步入天堂,一切都取决于心理,你心里怎么想,这个世界便是什么样。
明智的人,选择的是天堂;愚蠢的人,选择的是地狱。我们生活的是否幸福,取决于我们的思想!
典范读后感(精选15篇)篇十四
昨天晚上,我看了一个叫《我的苦难,我的大学》,我为文中赵美萍的童年感到悲哀与同情。她的童年时灰暗的,灰暗而又那么的遥遥无期。故事发生在七十年代,一个贫苦,无知的年代。
他家里和她一起生活的有母亲,父亲,和一个比她小4岁的妹妹。小学那年,他的父亲由于麻疯病,被遣送到了医院。儿时的玩伴说她是麻疯病的女儿,故意的疏远她,更可怕的是,他们就因为这个欺负,甚至是欺打她们。弱小的心灵倍受践踏。但是她要坚强,弱小的她知道不能在这个时候软弱下去。爸爸的病很严重,加上母亲也是一身子病痛,妹妹的幼小,家里的贫困,不的不逼她坚强而且成熟起来。是的,成熟。于是她一个小学4年纪的女孩子担当了家里的劳务,早上起床,给家里做饭,然后捡牛粪,拱猪,等等一些本该是大人担当的活,然后去学校。晚上回来又要重复着早上的动作,夜里她就拿着书看,因为看书已经成了她在家里的唯一娱乐。
终于在几个月后听到了她父亲要出院的消息。这一消息便成了她精神上的支柱,因为疼爱她的爸爸出院,就代表着她可以和其他孩子一样,过做个年龄段应该做的事情。而不是像现在已样。暑假妈妈把去医院里照顾爸爸的事情交给了她,她很高兴的去了,就在去了不久的一天,也就是爸爸应该出院的那天早上一个断绝了他期望的噩耗传来,由于护士打错了药剂,她爸爸迅速的死亡,她靠在全身盖着白布的父亲身上,哭的是那么的伤痛欲绝,外人的声音渐渐的模糊。爸爸的死在她受创的心灵上又划上了一道口子,一道血淋淋的口子。妈妈闻讯赶来,直接晕倒在了医院门口。后来医院给了20块钱的安葬费,带着爸爸的尸体回到了家里。从此她的生活越来越黑暗。
妈妈的病是属于那种很突然的病,一秒钟前好好的,但是一秒钟后或许她会晕倒。后来她得知爸爸并不是妈妈的原配。妈妈年轻的时候,外公给妈妈定的娃娃亲,嫁给了一个五毒俱全的男人,男人三番两次的殴打母亲,母亲过着连狗都不如的生活。后来那男的被抓去坐牢了,妈妈才获得了重生,后来才和爸爸在一起。
就在几天后那男的居然再次的找到了母亲。由于父亲的死,她们显得是那么的无助。那男的要求母亲继续和他在一起生活,但母亲死都不从。母亲招到了一次一次的威胁和殴打。又一次他居然扬言要杀掉她们,无奈之下,一家3口决定逃出那男人的视线,在出逃的那段时间,她懂得了亲戚的虚伪。她们逃到了一个远方的姨家里,姨收留了她们,后来母亲走了,带着妹妹去了一个遥远的城市——安徽。把她一个人丢在了家乡。然后叫一个陌生的男人收留了她,条件的她得当男人儿子的童养媳而且得供她上学。妈妈的作为让幼小的她开始怨恨母亲。
从此,她便在这男人家里生活,但是生活的是那么的低贱,她是多么的期盼母亲能够回来带她一起去安徽生活。
后来母亲过来看望她,并且哀求安徽男人带她一起去安徽,后来经过母亲的哀求,终于答应下来。同时还得哀求现在照顾她的男人放她走。后来他如愿以偿的和她们来到了安徽。
但是继父家里并不像她所想象的那样,依然是一贫如洗。一间只有3室的房子,住着继父的弟弟一家人,以及她们一家人,狭小的空间拥挤的犹如一道狭缝。她知道她并没有摆脱命运。
小学毕业那年,她凭优秀的成绩被重点初中录取,但是继父却没有多余的钱供她上初中。只好辍学在家。后来12岁的她去砸石料。悲恶的生活一直持续到了她18岁,18岁那年母亲病重了,恶性胆囊炎,家里负起了沉重的债务。1100多元,对那时候来说已经是一笔巨额。
同村的男孩子在上海打工回来,她便和他一起去了上海。几经波折,最后在一家服装厂做功。在她心里,她再也不想回到那个对于她来说,每天都是噩梦的家。所以让她深知,她必须要做的比别人出色,过的比别人更好。于是她便在上海人的歧视,和冷嘲热讽下坚强的工作下去,通过总总的努力,获得了日本老板的认可。同时她的文笔也被部分人所熟知。但是她从小的经历使他更加的不安于现状,她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离开了那个她工作了6年的工厂。
一路的艰辛,一路的努力,她最后终于完成了一个,小学文凭,当上《知音》编辑的奇迹。
一个小学文凭的人,尚能做出这番业绩,是在是不容易。更是让所谓的大学生感到汗颜,她之所以能够成功,我想这便是验证了古人所说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胫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幸福乱其所为"吧,人的一生不可能的事情很多,但是只要你认真的对待,乐观的对待所有问题,把所有的不幸当成你成功的动力,那么,成功之路便在脚下。最后她说,“我很庆幸我能够有这么苦难的人身,如果没有这些,我不知道我现在是怎么样的”是的,我的苦难,我的大学。一所叫做苦难的大学,它究竟能够培养多少成功之人呢。苦难,他孕育的是那份不甘,逆流向上的精神。
典范读后感(精选15篇)篇十五
我很崇拜毕淑敏,特别爱读她的散文集。有人这样评价她:在热闹而浮躁的文坛,毕淑敏似乎自立门户,不能把她归属于任何一个派别;她不以学问见长,也不以前卫的语言标榜;她不是江南的清山秀水,也不是草原上的黑骏马,她似乎是从五千年的文化传统中走来,但又不全是传统文化的回归。她把日常生活中极为平常的事物作为审美客体,把人人都经历的事情写得妙趣横生。这种朴实无华的文风,很有一点平淡而山高水深的境界。
在暑假里,再次读了《毕淑敏散文》,和她一起分享了心灵的颤动,毕淑敏以散文的形式,以诗一般的文字告诉我们爱是世界上最有记忆的金属,她是那么具有夺目的光泽,是那么具有多艳的色彩。爱是人世间最最具有情感,最最具魅力的,是任何物品所替代不了的。《爱怕什么》是毕淑敏的散文名篇,被现代人称为心理散文。在读的过程中,我对文章产生了特有的激动,或许是毕淑敏在字里行间对我的打动,第一次,我真真地对爱有那样的按捺不住的冲动,肯定地说,正是毕淑敏对爱的深刻理解打动了我。
爱一桩事业,就奋不顾身地投入。爱一个人,就斩钉截铁地追求。爱一个民族,就挫骨扬灰地献身。爱一种信仰,就至死不悔。从毕淑敏对爱的诠释中,不难看出她对爱那种独有释怀。
阅读这篇散文,感觉毕淑敏对爱的解释特别具有生活的气息,特别具有人性的舒漫,使爱更具有人性之魂。在她的笔下,爱怕撒谎,爱怕沉默,爱怕犹豫,爱怕模棱两可,爱怕沙上建塔,爱怕无源之水,爱怕假冒伪劣,爱怕刻意求工。说了爱的许多毛病,爱岂不一无是处?其实不然,毕淑敏在散文中用了大量的爱是什么从广泛的多视角诠释了爱的博大、爱的坚固、爱的力量和宏大。文中对爱的强调,足以保有一份人世间的真爱真情,能使孕育万物之生活的草原生长出能力、勇气、智慧、才干、友谊、关怀……保有一份真爱,就是照耀人生长明的温暖的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