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记录下自己在读书过程中的思考和感受,从而形成一份属于自己的阅读记录。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学生写的读后感,读完这些范文,或许能给大家写读后感带来一些灵感和启发。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热门21篇)篇一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也有了许多收获。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家南派三叔的作品《盗墓笔记》。
有很多人认为,盗墓笔记是一本难以登上大雅之堂的闲书,但只有你将它真真正正仔仔细细地读完之后,你才会知道它并非你想象中那么不堪。
故事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主人公吴邪在杭州开了一家名为吴山居的古董店,一直守护着爷爷五十年前得来的一份珍贵的战国锦书。直到一个外号大金牙的人带着一份古怪的鲁国字画登门拜访,他本该平淡无奇的人生彻底发生了变化。
山东瓜子庙的鲁王宫,西沙诡异的海底墓,秦岭中神迹般的青铜神树;长白山上永远的云顶天宫,塔木陀之中的神秘蛇沼,广西巴乃的张家古楼。一路走来,吴邪经历了很多,也因此和诙谐可爱的王胖子、沉默寡言的张起灵成了过命的兄弟﹝俗称铁三角﹞。
本以为故事到这会有个美好的结局,但作者的笔锋一转,写下了吴邪千里跟随张起灵又来到了长白山,并与其定下十年后到青铜门前替换张起灵守门的约定﹝人称十年之约﹞以结尾。
看到这本书的最后,相信有不少人会因为吴邪在结尾的一句:“我必须走下去,因为我还有下一个十年要走下去”所感动。从这句话中,我们似乎可以真实的感受到吴邪的无奈和疲倦。
所幸,继《盗墓笔记》之后,还有《藏海花》和《沙海》等书来延续这个未完的故事。
今年的8月17号,我与十多万稻米一起等来的一个平淡却又在情理之中的结局:十年之约到来,经过无数次蜕变的吴邪与发小解雨臣、王胖子一起上了长白山。在青铜门前,吴邪与胖子终于等到了张起灵。张起灵依旧是那副年轻的面孔,而吴邪和胖子的脸上已然出现了岁月的沧桑。
盗墓笔记出版六年,有了上万的粉丝,这一路走来,很不容易。但在这一刻,至少这一切都是值得的,不是吗?如同结尾的那句话:“张起灵,我们只是,好久不见。”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热门21篇)篇二
我最感动的或许不是铁三角真挚的友谊,不是潘子对三叔至死不渝的忠诚,不是胖子愿放弃一切留守孤村只为他心中的云彩,也不是花儿爷和吴小佛爷必须担负家族责任背后的孤独;于我而言,感触最深的,是小哥自我的追寻。
我还记得胖子说的那句话:“如果你身边的亲人有一个去世了,其他人都健在,你会觉得这一次的去世,是一次巨大的浩劫。而如果你身边的亲人,在一年内一个接一个地去世了,你会慢慢地麻木。而小哥离开时的眼神,似乎就是后者。”
“在很长的岁月里,看着自己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以各种方式死去,你发现任何人都无法在你身边留下来,这个时候,对于死亡,你就会有另一种看法。比麻木更深的一层,就是淡然,对于死亡的淡然。”
小哥对死亡的态度从麻木变成淡然,当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离开,而他却挽留不住什么。只因为,他姓张,是起灵人。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去享受朋友和爱人,你人生中的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
只因为他是张家族长,张家唯一的起灵,所以宿命剥夺了他沿途看风景的权利,他要承担一个家族的责任,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没有意义。正如闷油瓶所说:“意义这个词,本身,就是没有意义的。”
世人皆说张家族长强大如神佛,淡漠如冬夜,却不曾想到;西藏墨脱那哭泣的石雕,却不曾想到,那三日静寂里,他无法挽回的悲痛和内心的脆弱。人们说他高傲冷淡,我却不尽然。
张起灵说:“如果你一心想死,我是不会阻拦的”,他只救求生的人,所以他从来没有让他队里的人有过牺牲。小哥的魅力不是高冷的人设和酷炫的身手,而是对于生命的尊重和对众生平等的爱,是慈悲!闷油瓶对所有生灵都给予尊重,却唯独忘了自己。
张起灵,我从不求你君临天下,只愿你此生安稳,能被世界温柔相待,也好好爱自己。
令我心疼的还有失去天真的吴邪和一生戏台如梦的解雨臣。他们都是老九门的后代,肩负着自己的家族。于吴邪,经历了太多的匪夷所思,他已经学了戴上面具伪装自己;但正如三叔所说:“这个面具戴的太久,就摘不下来了”。吴邪在风口浪尖中已然褪去天真,再也找不回曾经的单纯。如今他是道上叱咤风云的吴小佛爷,只等待十年后他的归来,还他无邪。
于花儿爷,从小学戏,台上的他好似梦中仙,那一出《霸王别姬》唱尽霓裳笙调;台下的他是解家当家,有着逃不开的与生俱来的责任。甚至不是他可以选择接不接受的,要么成为花爷,要么就是死,他比谁都清楚。
这是我了解的解语花,孤傲而执拗,冷酷而强硬。内心的柔软从未被现实堙没,正如哪怕吴邪已不再天真,但他骨子里的东西还在。午夜梦回,从噩梦中陡然惊醒的时候,卸下所有的伪装与防备,独自面对血淋淋的伤口和现实时,解雨臣只是个从未长大的孩子,将自己抱紧,再紧一点,抵挡那些伤害。解雨臣不是吴邪,他只是披上了一个解语花的假面,便自以为成熟了不再受伤了,却依旧是伤痕累累。
责任,束缚了他们,也成就了他们。或许这是他们人生的一个重要阶段吧;或许年少轻狂的他们需要时间的磨砺来锻炼自己;或许这些危险重重的考验能让他们得到真正的朋友。
尽管闷油瓶依然带着鬼玺进入了青铜门代替吴邪赴十年之约,尽管吴邪活着从长白山下来失了天真成为手段狠辣的吴小佛爷,尽管胖子承受不住云彩的死从而巴乃村平凡生活,但铁三角的友谊永远都在。
它不会因为解连环的欺骗、汪藏海的计谋破碎;它不会因为齐羽的挑拨离间、吴三省的质疑冲淡;它不会因为潘子的去世、陈皮阿四的执念改变。这就是铁三角,这种友谊,无懈可击!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热门21篇)篇三
《盗墓笔记》它确确实实就是一部网络小说,难登大雅之堂,但他在我心目中却占据了不可替代的位置。
整个故事的开端源于五十年前的血尸墓,随着故事的发展,一连串的谜团显现出来。老九门巨大的圈套,是一场无声的硝烟,一切的一切,只源于人心的贪欲。贪欲让人什么事都干的出来,如梦游者一般敏感快速地做出各种反应,近乎疯狂地做出丧尽天良的事。阴谋,伎俩,交织在人与人的交往之间。主人公吴邪的爷爷在他的笔记里写道: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吴邪,他有着各种各样的缺点,他不像另外一位主人公张起灵一样,如神明一般。他普通得和我们没什么两样,起初我对他是有厌恶之感的,讨厌他的敏感,讨厌他的犹豫,讨厌他的怯弱,但随着阅读的进展,我渐渐发现,正是这种种的缺点,使得他这个角色更真实。当风雨来临时,他的毅力着实让我吃了一惊,尽管他之后被环境所迫,不得不戴上不属于他的面具,不得不卷入一场阴险的角逐,但他仍然保持着他的良知,面具之下,仍然是那个“天真无邪”。
有人欺骗他,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而有人欺骗他,则是为了保护他。巨大的谜团对吴邪的吸引力很大,也正是他的这种好奇心,使得他一步一步地走进这个深渊。吴邪的三叔——吴三省,深知这水太深,不是吴邪能淌的,为了让他远离这团黑雾,只能编出一个个故事,虽然最后还是让吴邪识破了,但也让人感慨:谎言背后,不一定全是阴险,也有可能是善意。
在这种环境之下,很多人一路行走一路怀疑,吴邪比书中的很多其他人物幸运就幸运在他找到了值得信任的人。吴邪,张起灵,王胖子——他们有着不同的身世背景,不同的目标,不同的灵魂色彩,却成了铁三角,他们肯为朋友而放弃自己的追求,他们互相猜疑着,揣摩着,但当朋友遇险时却能义无反顾地挡在其身前。铁三角是什么?是张起灵屡次在吴邪和胖子命悬一线的时候将他们解救出来,是吴邪千里规劝张起灵,是胖子不惜金钱帮吴邪涉险。
真正的友情是无所求的,它能使人们解读到自己存在的意义,张起灵也曾说过自己是一个没有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人,但他却从吴邪那里找到了和世界唯一的联系。故事以张起灵替吴邪走进了青铜门结尾,十年之约,我相信吴邪不会忘记,只因为,他们是朋友。
故事的最后,仍然保留着很多谜团,我们很想推开青铜门,去看看“终极”是何物,解开这些谜团。交错的时间和事件,被迷雾隔着的真相,几股力量的博弈,无一让人读得直呼过瘾;人心险恶,世态炎凉,与人性的真善美交织在一起,又让人陷入沉思。
在我看来,人情冷暖和人之本性,是本书的经典之处,值得我们去好好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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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热门21篇)篇四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题材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于我而言,这本书带给我的震撼和感悟却是前所未有的。这里有沉淀千年的历史,有勾心斗角的阴谋,还有弥足珍贵的情感。
这也许不是你看过最华丽、最翔实的有关盗墓的感受,但我只想把我读这本书的所思所想呈现出来。
说起盗墓笔记,它原本确实就是一部网路小说,后来随着读者的增加而出版,固然是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名家名篇相提并论,但它在我和所有盗迷心中却有着无可替代的地位和无与伦比的价值。
初读完《盗墓笔记》,内心必定充斥着两种极为矛盾的情感——历经凶险的旅途后的疲惫以及对故事的意犹未尽。可以说,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本书的经典之处,而本书的“铁三角”——吴邪(天真)、张起灵(闷油瓶)、王胖子作为本书的主角,则很好地诠释了友情、信任、希望、坚持......可很奇怪的是,我无法将他们之间的联系简单地用一个“友情”来概括。“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感情是什么,是朋友吗?我觉得他们已经超越了朋友的关系;他们有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各自放弃了自己的目的;是亲人么?我觉得也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所有的一切,好像都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二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只那一句“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道尽了三人的情感,任何言语都无法超越。
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三人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也向着更大的阴谋靠近。
其实,故事的最后,谜题并没有完全解开,对于“终极”我们仍是一头雾水。三叔一开始就埋下了极深的伏笔,让人一直认为是两股力量的博弈。但越是深挖,就越来越发现这是三、四股力量的对决。神秘的青铜门埋藏了太多的秘密,让人情不自禁地将其具象化,仿佛一伸手就能推开这道门,解开这重重谜团。当然,门后面也可能什么都没有——也许,这才是所谓的“终极”。
三叔说:人长大,就是一种失去幸福的过程。吴邪说:有些面具戴了太久,就摘不下来了。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盗墓笔记》不仅仅记录了吴邪的探险解密之旅,更映射出了人心的险恶——一切的一切就是一个由贪欲引发的圈套。而在层层揭而未露的丑恶中,“铁三角”的友情是那样珍贵。我很庆幸,在另一个与我们平行的时空里,有这样一群有灵魂的人,让我时刻在这个世态炎凉、人心冷淡的社会中,好好珍惜我身边每一个真心的朋友。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热门21篇)篇五
2,文锦去了哪里。
3,在西王母宫里的陨石的秘密。
4,在格尔木疗养院为什么有很多人在地上爬。
5,那一张天真的脸究竟是怎么回事。
6,为啥小哥不会老?
看书时想法蛮多,都写在了想法里,真正看完了去写缭乱的书评,倒是因为看的太急,没有整理大致的框架,反而不知道写什么好。
小哥为了自己背负着的使命,胖子因为自己想要的金钱,潘子则是因为身上的血性和对三爷的敬重踏进墓里,天真是为了满足自己强烈的好奇心,而且如果是对他的保护,一开始三叔就应该阻止他走进鲁殇王墓,因为下去意味着暴利和死亡,无论粘上哪个,都难以摆脱,所以后来三叔对他的一次次欺骗强说成是保护,个人觉得很是虚伪。
天真只是一个普通人,他和我们一样,很茫然地卷入一个巨大而危险的局里,他的犹豫和很多我们普通人身上都有的情绪让我觉得很有人情味,而他身上带着的人类美好品质让人觉得踏实,不是小哥那种遇到危险就像神明一样降临解决所有难题的那种踏实,是更像一个可以把后背留给他的朋友,遇到危险他可能也束手无策,但你知道他会陪你战斗到最后,不会出卖,也不会逃跑。这是天真身上的美好,可能因为这样,所以他的人缘也很好,值得作为被保护的那一个,就像守护着我们美好的童年。
可能这也是潘子和胖子一次次愿意陪他舍命寻找答案的原因。
其实我一直都不太懂,可能是作者没交代清楚也可能是我没留意,为什么潘子对三爷如此忠心。
我一直忍着没看结局,想着一般小说的狗血剧情,还以为潘子是最后的boss,看到文尾,不由替他难过,潘子只身一人,了无牵挂,想着他这样经常把脑袋栓在裤腰带上的生活他对钱财,权利,也没什么留恋。其实他和小哥一般,一直为别人而活,流血最多的,受伤最多的总是他,好像他从来不会疼痛一样。只要他在,他就会陪无邪一起战斗。在三爷失踪时,无邪穷途末路想要寻求帮助时首先会想到他,当他卡在山洞里,还在护送无邪最后一程。和很多肌肉大汉一样,他的耿直,他的血性,他的狠辣,他的江湖道义,他的细腻让人泪流满面。
我一直觉得小哥和潘子差不多。了无牵挂,茕然孑立。
我可能比较直,所以在很多危险的地方,小哥在无邪身边犹如天神降临的时刻,我觉得是一种巧合,毕竟俩人目的地相同。所以也就忽略了蛮多基情四射的细节。和潘子一样的悲情角色,只是小哥身上带着神秘的使命倒让读者觉得比较心疼,因为杨洋演的小哥太特么帅了,所以看到原型时也就诸多关注,倒是忽略了作者笔下小哥应有的风采。
还有一部分原因就是王胖子抢了小哥诸多戏,我一直觉得胖邪cp会更好一些。。。
在遇到危险时有胖子在就不会特别紧张,,,甚至在黑暗中笑出声。。。
胖子虽然贪财好色各种毛病,但本性善良,人也很开朗健谈,好像有他在就不会冷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笑出声。
当看到云彩死的时候觉得很难过,喜欢一个人尤其是他们这些人是件蛮困难的事,我还想着以后他和云彩在巴乃终老一生。没想到竟如此坎坷。
昂,作者还是很坑,,,
为什么不来个he结局,就是他们风烛残年,白发苍苍这种结局也好呀,活着就有希望嘛。
人心或许复杂,但我觉得人的本性还存善良。
我见过自私自利的小人,也见过他传递给我过什么。
人嘛,总是复杂。
还是要心存感激。
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热门21篇)篇六
首先借用三叔的一段话话,5年啦,笔记走了5年得时光,我终于看完了,我很难形容这个时候的心情,不算好,不算差,不算淡定,也不算激动。
真的很难形容,其实我在很久以前就一直在想,如果走到这一刻我的心情会是怎样的。我想过各种可能性,唯独没有想过这样的。
当我看到那封信出现的时候,我以为事情就这样完结,是不是有点失望,还好后面还有,导致了我的心情和三叔一样,如果是我想的那样,那封信一出来,谜底也接着出来,那之前我发那些解释给兄弟姐妹们看不是跑题了,我不是丢很大脸?还好接下来三叔还给我们一个安慰,就是关于小哥的结局。
对于小哥,我相信大部分人都是倾向比较喜欢他的,也只有这种结果才对得起小哥,毕竟小哥在我们心里走的是闷.骚.型路线,一闷就闷到底,一.骚,就无比风..骚。(只是一个比喻)哈哈,所以相对来说比较多人喜欢他,包括我自己,总是感觉小哥背负着恨大的使命,所以最后小哥的去处很和我的胃口。
我最遗憾的是臧海花没有写完。很遗憾真的很遗憾。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热门21篇)篇七
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
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让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为了盗墓集中不朽的传奇。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热门21篇)篇八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所发生的故事。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那些精彩、那些回忆,我相信,是任何书都比不上的。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
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让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为了盗墓集中不朽的传奇。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
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k遇文锦。
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
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
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
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热门21篇)篇九
刚开始看的时候,我很期待看到结局时候的心情。这一天终于来了,或喜悦,或悲伤,或难过,或不舍。这种感觉很奇怪,我自己都不知该怎么去形容,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认真去当一个读者,第一次看得到最后竟然泪流满面。就这样看完了九本,很认真,很细致,没有匆匆而过,我珍惜它的每一个字,也融入了自己的喜怒哀乐,感受到了人物心情的酸甜苦辣。这种心情,这种感受,是前所未有的。不管结局再怎么让人不满,我依然要说一声谢谢。谢谢你,三叔,谢谢你给我无限幻想,无限期待。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热门21篇)篇十
1977.3.5,你诞生于世,吴邪,生日快乐!
愿麒麟从此年年常在,吴邪无忧岁岁平安。
心中有这么一个人,曾经天真无邪,笑意明灭,后来刚强得像是另一个人,冷静,果断,甚至是决绝。他逐渐成长为另一副模样,去赴他的十年之约,而你只希望他能一直好好的,希望自己能给他一个结实的拥抱,告诉他,生日快乐,你是吴邪。哪怕是隔着书页,自语着。
吴邪,你知道吗?
我喜欢你。喜欢你狡诈小商人谈生意的样子,喜欢你做撒手掌柜欺负王盟的样子,喜欢你无比害怕却依然迎难而上的样子,喜欢你沿着蛛丝马迹认真推理的样子。我心疼你。心疼你戴上面具扮演三爷的样子,心疼你生离死别泪水滂沱的样子,心疼你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样子我爱你,爱你的所有。
吴邪,你知道吗?
我从不觉得你是不存在的人,唯心主义也好,唯物主义也罢,我一直认为只要我肯相信,你就存在这个世界上真实且温热地存在着,与身边的人与我平行时间里,或喜或悲地认真活着。而如今哪怕只见吴邪不见天真,你也是温暖的存在。
吴邪,你知道吗?
吴邪,你知道吗?
看着你从柔弱的水变成坚硬的冰,从七星鲁王走到长白天雪茫茫,从峻岭西藏走到沙海杀机暗藏,我看着你身上的伤痕慢慢越积越多,你不再天真,但亦无邪。你说变化的不是自己,是别人的眼光;可知书外人只恨无法护你,篇外徒留痴惘。十年生死这一场,可叹你仍是那温暖不炽的光。愿时间终抚平创伤,荆棘中依旧坚定方向;来年月斜江上,仍期与君共忆这年岁漫长!
吴邪,你知道吗?
最遗憾的,是没能亲眼见证悠悠风雪长白之颠;没能陪你走过婉转情长西湖之畔;没能帮你分担跌宕前路世间冷暖;没能寻你身影百转千回踏遍河川;没能相伴度险人心难测苍海桑田。世间千般万种遗憾,只怪我听书入戏太深。不求有缘来生一日相见,只愿君天真仍在一世长安!
有人曾对我说对别人善良就是对自己残忍。无论走过多少墓葬,经历过多少生死,猜度过多少人心,受到过多少伤害,从鲁王宫到青铜门,从墨脱到沙海,遇见和错过,我知道你心中还是最初那个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吴邪。
8.17,我们陪你一起跨越千山万水,去到他的身边。
我想,未来的故事,一定是用我一生,还你昔日天真无邪。38岁生日快乐呐,小三爷!
延安育才红军小学六年级刘雨轩。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热门21篇)篇十一
这不是读后感,这是读后感动我的那三段话,以及关于未来的憧憬。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收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他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关于盗八。”闷油瓶淡淡地说出了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form张起灵。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感觉到指骨碎裂时的剧烈痛苦。
———————form吴邪。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一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我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form王胖子。
潘子死了,云彩死了,小哥进了青铜门,定下那个十年之约······。
看正文我没哭,看后记我是忍住没哭,希望在少年篇的小哥和天真能有幸福的结局。
文档为doc格式。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热门21篇)篇十二
“张起灵”这个问题名字就是像是人生一串解不开的密码,从我打开书那一刻起,就一直缠绕在我的脑海。三个部分普通的字,牵起了社会我们国家之间具有不可进行言说的缘分。每当学生轻声念出你的名字,我都泪盈于睫。
你是国王。那把厚重的黑金刀是你的象征,也是不可战胜的标志。从旅程的开始到结束,你用一种像上帝一样的冷酷和强硬的姿势来阻止所有致命的危险,保护你的伴侣。你的手沾满了你自己和你的敌人的鲜血,但你眼中似乎与整个世界无关的样子从未改变过。记住你的一句话:“如果你敢伤害我的朋友,我就杀了你。即使你跑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找到你。”这是一个守护神,面对敌人时最简单却最有力的誓言,掷地有声。就在这时,你在我心中的位置上升到了一个遥不可及的高度。
你也是个失败者。太多的执着使你不顾一切地想完成使命,却得不到天堂的眷顾。痛苦的记忆消失,抹去了你和这个世界仅存的联系。我看着你不停地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我为你感到难过,为你感到难过,为什么你不能放下它?你就不能做个正常人吗?为什么要在一盘已经衰落的棋局中挣扎呢?我不能回答我自己,我想你也不能回答我。因为我没有一个你被所有人孤立的童年,我没有一个我无法理解的过去,我没有那么多你冒着生命危险的冒险经历。但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我会一直在你身边,即使你被大家遗忘了。
你多传奇。从西藏来了,到长白山路程,漫漫长路独自完成。家庭千百年来一个神秘的血液延续让你承受的悲痛重于泰山。而你从来没有抱怨过,去与世界上所有的终极守护。是的,你有损失,迷失方向,但在你的胸部,只有蓝色的独角兽见证你一直以来的努力。你看看这个,我由衷地敬佩:它似乎比你的肩膀上压薄了世界的任务更重,但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你有一丝感情,即使有,也只是短暂的挫折。命运似乎是他此行的在没有最终目的,你是不是没有合作伙伴:吴邪,脂肪,杰宇晨......但最终,你放弃了涵盖所有,义无反顾进了门代表最终的巨型青铜门。留给我们的,是一个孤傲回来,和无限希望的等待......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热门21篇)篇十三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在盗墓过程总所发生的光怪陆离故事。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譬如潘子对三叔的忠诚,天真、小哥和胖子之间的铁三角关系,还有天真和小哥之间深深浅浅的羁绊……我相信,这是任何一部小说都比不上的。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热门21篇)篇十四
自从看完《盗墓之王》后,这是我第二次如此挚着地,接近疯狂地,不知肉味地看一本书了。
《盗墓笔记》一部长篇小说,本来我现在已经很少看小说了,特别是长篇的,很浪费时间。另外我现在觉得长篇小说已经不具备时尚可读性,为什么这么说,是因为长篇小说都是以特定时间段的真实事情做蓝本而润饰成的作品。当作者花一年半载的写完的时候,那本书的可读性就过时了。大打折扣了。而那种纯粹的胡思乱想的,内容粗制滥造的就更加是不知所谓了,用余秋雨的话说就是在浪费生命啊。
我这个人,对于新奇的东西,玄疑的东西,历史方面的东西是很感兴趣的。人有了求知欲才能进步,有了创造欲才能够发展。而那本书的确是能够把人带入到这两个境界里去。且不说这本书的时尚可读性,就其拥有的畅销书的特性就可以引来大批的读者。
那么这本书究竟是怎么个样子呢?事情发生在什么年代它也没有交代。总之这种盗墓的事情是古有今有。以后也还会有,对于咱们这种生活在地面上的人来说是很难想像地下工作者的遭遇的。而我们今人更多关心的是他们这种盗墓人所带上来的东西。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世界之大之无奇不有,人类到底是进步还是后退本身就是一个迷。我们用有限的生命也没有办法去了解这无限的知识。
就让我们在这无限的知识世界里过把瘾吧!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热门21篇)篇十五
最近几天,我迷上了一本由南派三叔写的盗墓冒险小说——《盗墓笔记》,其在畅销排名榜上名列前茅,是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经典之作。
这套书讲述了一群盗墓高手在盗墓的时候发生的许多诡异的事,阴森的光线,恐怖的古尸,离奇的失踪……现在想起来还让人感到后怕,古墓里面机关重重,稍有不慎性命难保,可越迷惑越想看,我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不可自拔。同时也被作者渊博的知识所折服,从文物鉴赏到历史事迹再到医学知识,作者无不信手拈来,可以想像作者肯定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积累构思素材,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完成了这部畅销小说。
这其中还发生了一件让人毛骨悚然的小故事,一天晚上,我看到妈妈已经入睡了,于是我就在被窝里偷偷的打开手电筒翻起书津津有味的“品尝”起来,“水底古墓里发现了一缕头发,而且还能动,一般人马上想到有鬼,幸亏中间隔着一块石块,它也冲不过来……”突然,门打开了,吓得我猛得一合书,“奇奇,天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觉呀?”妈妈的话一下子把我拉回了现实中,害得我出了一身冷汗,还真是虚惊一场!
在看这套书的过程中,就连五岁的小表弟也来凑热闹,拿起一本书也学我的样子读了起来,“宝宝,你大字不识几个,能看懂吗?”舅妈风趣的说。“这不是龙……是屎………”表弟嘟着小嘴喃喃的念到,大家顿时哄堂大笑,原来他把“这不是龙虱,是尸蹩”读成上面这样笑料百出的句子。
盗墓笔记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更增添了生活的乐趣,它真是我的“开心果”呀!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热门21篇)篇十六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所发生的故事。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热门21篇)篇十七
今天,我终于把南派三叔的9本《盗墓笔记》听完青雪版的一遍,看完坑爹版的电子书一遍,读完图书馆借的实体书一遍。
当然,读后感、观后感什么的我自小学以来就一直不太会写,但这次看了《盗墓笔记》,真的有所感触,信笔而作。
第一部分对比阅读。
在读《盗墓笔记》之前,我还读完了《鬼吹灯》8本,但是同样是听了一遍读了两遍,所得出的结论只有:天下霸唱的易学真的很好,以至于写出来我们看不太懂。《鬼吹灯》描写的主要是上世纪80年代的盗墓贼,所以人物的语言多带有毛泽东时代的红卫兵口气。同样,根据《盗墓笔记》大事年表,这一系列书更加接近我们生活的年代,所以读起来我认为感觉更好。
从笔法上来说,《鬼吹灯》注重于营造一种诡异的气氛,《盗墓笔记》自然也有,但《盗墓笔记》着重于对主人公吴邪的心理描写。两书虽都是以盗墓为题材,都是以先人留下的笔记作为引子,但只有《鬼吹灯》依旧忠实于盗墓这个过程,并且主要是描写人物的动作,而对于人物的外貌却十分的草率,让我在读的时候老师在想,胡八一到底长得像个痞子还是个文艺小青年,shirly扬到底漂亮到什么地步?鹧鸪哨的鹰钩鼻是不是可以挂抹布??这些无疑不得求解了。不过好的一点,《鬼吹灯》里对于怪物的描写倒是很详细,看到的时候还是能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而《盗墓笔记》,文笔显然没有天下霸唱的好,不过也达到了令人身临其境的效果。但书中对人的外貌和神态的描写很详细,这也是让我最初喜欢上小哥的原因。但三叔的语言过于单一,比如描写无邪紧张的时候,只有“脸色大变”、“直冒冷汗”、“头皮发炸”等等。
对比两书,《鬼吹灯》有个好处,悬念不会持续太久,总是才挖了坑立刻就填上了,读起来也十分顺畅,但这样也造成了书与书之间是相互独立的,这样我读的时候会看了上一本就不想读下一本的腻味。而《盗墓笔记》三叔太喜欢挖坑了,而且挖完了又不及时填上,到后面的时候疑问越来愈大,越来越多,最后有的坑干脆不填了,我很纠结啊有些还要自己去推理才算填上。不过书与书之间衔接的很好,所以对于我来说,“爱不释手”。但疑问太多,又让我有些不耐烦,可是有放不下。三叔写的时候,开头奉献灵异小说,中段又有点像哈利波特,最后简直是名侦探柯南了。
总的来说,《鬼吹灯》主要是重写情节发展,反而显得有些没有人情味,尤其是shirly杨几次和胡八一明说,胡八一都没心没肺的没反应。所以我个人更喜欢《盗墓笔记》,因为里面有各种各样的情感,很多桥段我都感同身受。我个人觉得,这就是《盗墓笔记》比《鬼吹灯》成功的原因。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热门21篇)篇十八
老实说我也是因为被铺天盖地的20xx静候灵归才决定去看盗笔的。
是跟风也好,还是早就耳闻也罢,我就这么把这几本书给看掉了。
很早之前,我一直觉得这种类型的书籍不适合我去看,或许是被这打着盗墓旗号的小说给震慑到了,以为里面是什么鬼怪云集的恐怖故事。可是三叔的作品超出了我的想象,他所描绘出的世界是那么真实,让我不由得去相信书中人物是存在的。他们有着光辉的时候,黑暗的时期,生离死别,好似你我。三叔赋予这本小说的不仅仅是惊险刺激的冒险,还有着人性,社会,抉择,让我觉得这其实是本披着盗墓外皮的情感小说。
正如三叔的后记中写道,吴邪是个正常人,但他又是注定不平凡的。试想让一个正常人去作出不平凡的决定,这当中所需要的是多大的勇气与决心。吴邪的成长是可见的,连他自己都明显的察觉到,当初的天真无邪现如今经历了几次的死亡与历练,凭自身力量脱去了那个标签。
有些面具戴久了,就摘不下来了。
这是我个人很喜欢的一句话,它说的也许不只是解连环一个人,还有我们。我们都带着面具,我们无法赤裸地在这个社会生存,我们需要伪装,需要改变,需要适应。适者生存,就这样失去了自我。
作为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要多传承青少年积极向上的精神,不只是去为赋新词强说愁。
盗笔带给我更多的,是感动。
在闷油瓶说着你不懂,就算我消失了你们也不会在意的话时,吴邪毅然说出了“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这类言语无疑是最能击中人心的。闷油瓶作为张起灵,封闭了情感,舍弃了过去,直至遇见吴邪他们之前长远的时光中都是一个人。吴邪对他说出的话,他恐怕是第一次听到。
不知道他听后,那淡漠的眼神中是否会起一丝涟漪。
我想他会的,因为他之后的言行印证了一切。
在巴乃的张家古楼,闷油瓶保护了吴邪。“还好我没有害死你”说明了他对于盘马的话是在意的,他和吴邪一样,都怕会害死对方,所以他会去努力,为了别人而努力。他本该对生死置之事外,他的确是这样的人,到最后也没变过,但他是关心他人的。说闷油瓶舍己为人总觉得措辞不当,他或许与夏洛克福尔摩斯(bbc)有些相像,虽然强大,不带着丝毫英雄色彩。他们都有名为吴邪和华生的挚友陪伴,并且为他们着想。
不过他们显然不会轻易说出挚友二字,要想让一个生活能力九级伤残者和一个觉得爱情只是化学物质失衡的人变得如此直白,他们身边的人一定会觉得是出了什么事,届时太阳从四个方位同时升起也不会觉得为过。
最后一幕,吴邪送张起灵往长白山。
从吴邪对闷油瓶专程来告别而明白其中的意义来看,吴邪明显已经非常了解这位专业失踪人员。于是他不顾一切,形象也好店铺也罢,死皮赖脸地跟上了闷油瓶。而闷油瓶同样也知晓吴邪的脾性,并没有阻止他执意前来。
“明天再走”吴邪在最后一晚说道,他不希望闷油瓶就这么进入深山,他在不舍,对于在帐篷外那个曾经与他出生入死的人。对方点点头,却还是不告而别。这一举动完全可以理解,果断地离开对两人来说都是最好的,就算吴邪再怎么不爽,他已经就这么走了。
本以为故事就这样结束,说好诀别的家伙又回来了。他来将吴邪带到安全的地方,他来将一个鬼玺交付给吴邪,这是否意味着他终于愿意让吴邪承担一点责任呢,那本来该由吴家承担的责任。
再怎么不舍,千言万语汇成一个打晕对方的举动,这是最适合闷油瓶的告别。
“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记得我。”
怎么可能会忘记呢。
“用鬼玺打开青铜门,来接替我。”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热门21篇)篇十九
探险小说《盗墓笔记》,讲述了一个小老板吴邪和几个朋友、他的三叔盗墓的经历。他们进皇陵,入秦岭,爬长白,进蛇沼,至西沙,探广西,最后吴邪(主人公“我”)送张起灵进青铜门,开始了一个十年之约——十年后,也就是今年8月17日,张起灵出门,《盗墓笔记》全剧终。
读这本书时,我经常会想:如果当年南派三叔走哲学路线,可能都是教授了。听听他写也的句子吧:“有些面具戴的太久,就摘不下来了。”“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有时候总觉得,人的成长是一个失去幸福的过程,而非相反。”是啊,当一个面具掩盖你的本性太久,那么你怎么能摘下它?人心难测,谁能知他人是忠心赤胆,抑或是暗藏杀机?人的成长,从刚出生到一、两岁时,逍遥自在;幼儿园到小学,十年天真无邪;中学六年,中高考苦不堪言。谁说人成长是得到幸福的过程?当你读完原著和续集后,再读这些话时,一股难言的苦楚便会盘上心头:对弈一场,为了这几句话死了多少人,伤了多少人,让多少人不复天真,让多少人背负一切。
读完原著,我发现一曲红高粱悲哀绵长,在张家楼里盘绕,和着那一声撕裂人心的枪声,让多少人泪如雨下!
洒一杯,敬你张起灵无伤无泪,无爱无恨,无喜无悲,路过几坊烟火吹,无人陪。
洒两杯,敬你小三爷十年憔悴,十年不悔,十年相追,长白山无故人味,两行泪。
洒三杯,敬你解雨臣长发长垂,长安不愧,长歌为谁,对弈一场空败北,两行泪。
洒四杯,敬你潘子忠诚不悔,忠心一生,忠魂永垂,张家古楼歌嘹亮,不言悔!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热门21篇)篇二十
老实说我也是因为被铺天盖地才决定去看盗笔的。
是跟风也好,还是早就耳闻也罢,我就这么把这几本书给看掉了。
很早之前,我一直觉得这种类型的书籍不适合我去看,或许是被这打着盗墓旗号的小说给震慑到了,以为里面是什么鬼怪云集的恐怖故事。可是三叔的作品超出了我的想象,他所描绘出的世界是那么真实,让我不由得去相信书中人物是存在的。他们有着光辉的时候,黑暗的时期,生离死别,好似你我。三叔赋予这本小说的不仅仅是惊险刺激的冒险,还有着人性,社会,抉择,让我觉得这其实是本披着盗墓外皮的情感小说。
正如三叔的后记中写道,吴邪是个正常人,但他又是注定不平凡的。试想让一个正常人去作出不平凡的决定,这当中所需要的是多大的勇气与决心。吴邪的成长是可见的,连他自己都明显的察觉到,当初的天真无邪现如今经历了几次的死亡与历练,凭自身力量脱去了那个标签。
有些面具戴久了,就摘不下来了。
这是我个人很喜欢的一句话,它说的也许不只是解连环一个人,还有我们。我们都带着面具,我们无法赤裸地在这个社会生存,我们需要伪装,需要改变,需要适应。适者生存,就这样失去了自我。
作为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要多传承青少年积极向上的精神,不只是去为赋新词强说愁。
盗笔带给我更多的,是感动。
在闷油瓶说着你不懂,就算我消失了你们也不会在意的话时,吴邪毅然说出了“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这类言语无疑是最能击中人心的。闷油瓶作为张起灵,封闭了情感,舍弃了过去,直至遇见吴邪他们之前长远的时光中都是一个人。吴邪对他说出的话,他恐怕是第一次听到。
不知道他听后,那淡漠的眼神中是否会起一丝涟漪。
我想他会的,因为他之后的言行印证了一切。
在巴乃的张家古楼,闷油瓶保护了吴邪。“还好我没有害死你”说明了他对于盘马的话是在意的,他和吴邪一样,都怕会害死对方,所以他会去努力,为了别人而努力。他本该对生死置之事外,他的确是这样的人,到最后也没变过,但他是关心他人的。说闷油瓶舍己为人总觉得措辞不当,他或许与夏洛克福尔摩斯(bbc)有些相像,虽然强大,不带着丝毫英雄色彩。他们都有名为吴邪和华生的挚友陪伴,并且为他们着想。
不过他们显然不会轻易说出挚友二字,要想让一个生活能力九级伤残者和一个觉得爱情只是化学物质失衡的人变得如此直白,他们身边的人一定会觉得是出了什么事,届时太阳从四个方位同时升起也不会觉得为过。
最后一幕,吴邪送张起灵往长白山。
从吴邪对闷油瓶专程来告别而明白其中的意义来看,吴邪明显已经非常了解这位专业失踪人员。于是他不顾一切,形象也好店铺也罢,死皮赖脸地跟上了闷油瓶。而闷油瓶同样也知晓吴邪的脾性,并没有阻止他执意前来。
“明天再走”吴邪在最后一晚说道,他不希望闷油瓶就这么进入深山,他在不舍,对于在帐篷外那个曾经与他出生入死的人。对方点点头,却还是不告而别。这一举动完全可以理解,果断地离开对两人来说都是最好的,就算吴邪再怎么不爽,他已经就这么走了。
本以为故事就这样结束,说好诀别的家伙又回来了。他来将吴邪带到安全的地方,他来将一个鬼玺交付给吴邪,这是否意味着他终于愿意让吴邪承担一点责任呢,那本来该由吴家承担的责任。
再怎么不舍,千言万语汇成一个打晕对方的举动,这是最适合闷油瓶的告别。
“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记得我。”
怎么可能会忘记呢。
“用鬼玺打开青铜门,来接替我。”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热门21篇)篇二十一
《盗墓笔记》是我看过的第一部盗墓类悬疑小说,感触颇深。在高中时就有耳闻三叔的《盗墓笔记》,但一直没深入接触,一来自己对恐怖的东西恐惧感往往比好奇来的更胜,二来手里也没实体书,一直到大学,偶有看到关于瓶邪的同人文,作为一个骨灰级腐女,自然兴趣不在话下,却并不知道文中所说的闷油瓶和天真是出自三叔的《盗墓笔记》,直到偶然的机会在刷微博时看到一名腐女的原博,具体写了什么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楚,印象中有这么一句话——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盗墓笔记》,之后也在网上看到一些关于小哥张起灵的传说,那是一个神的存在,大大地激发了我去拜读《盗墓笔记》去接触小哥的决心。
刚开始看《盗墓笔记》,我潜意识里只想着寻找小哥的影子,寻找所谓的腐点,以致有关盗墓的很多场景我都很模糊,具体七星鲁王里面发生了什么我都说不出来,只知道每次天真遇到危险时,我总能第一个想到小哥会立马出现搭救天真,以此来满足自己的腐化思想。但可悲的是小哥的出场机会真的很少很少,也没说上几句话,更不论和天真有什么接触的机会,我也曾因此小小的失望了很久。
从七星鲁王宫到怒海潜沙到脱险到分别,第一、二部完结,我一直是处于混沌的状态,不知所谓,同时内心溢满了失落感,直到秦岭神树,老痒的物质化,铜铃的迷幻,无邪的分析,让我感到恐惧的同时,也陷入了思维的困境,最重要的是我不再执着于瓶邪之间的基情(因为第二部小哥压根就没出场过),而是重新正视这部小说,虽是不同的活动场景,但似乎都有一条主线在串联着,之间充满了悬念。与其说《盗墓笔记》是一部探险恐怖小说,不如说它是一部故事性的悬疑小说,能够凝聚人思维去揪出疑点,寻找答案,所以后期我看《盗墓笔记》都像是在看侦探小说。
随着剧情的发展,疑点越来越多,看似情节要达到瓶颈,答案即将浮出水面,而一切却也只是水面上的一些铺垫,故事越陷越深,坑越来越多,直到盗八结束三叔封笔,我至今脑子里仍然是一片困惑。
虽然答案无从知晓,但看到后面,竟然也不怎么纠结了。潘子的死一直是我心里的一块疙瘩,无邪去整理潘子生前的一些事情时,看到桌子上那碗腐烂的面条,看到这我突然就哭了,眼泪噼里啪啦的。
《盗墓笔记》之所以吸引我,除了它本身故事的架构性,还有就是鲜明的人物个性。里面有很多经典的对话,都很触动人心,尤其是那铁三角之间的感情。印象最深的是无邪说的如果有一天你消失了,至少我会发现;我能想到的我与这个世界的联系就只有你了;我是来跟你告别的;还好我没害了你;你胖爷我也有自己对待朋友的原则……也许这些都是看似很平常的话,但用在他们身上总能让我们感受到无比的震撼。
最后,关于终极的事,我自个替三叔找了个说法---能够让世界上部分人苦命追求只为执着于一个答案,而部分人舍命隐藏只为让答案石沉大海,关于世界终止与永生的东西,那不是能用语言能解释清楚的(所以三叔想疯了),它是一种想象,是一种智慧,只能靠我们的联想去构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