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项目方案(汇总18篇)

时间:2023-11-10 作者:笔尘残疾儿童项目方案(汇总18篇)

计划书还需要有具体的实施步骤和相应的评估指标,以便于后续的跟踪和评估。阅读计划书的范文可以扩大我们的思维和视野,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其中的方法和技巧。

残疾儿童项目方案(汇总18篇)篇一

全国农村地区。

实施对象由县级残联组织认定并收集相关证明信息,需符合如下相关条件:

(一)对象范围。

1.农村享受低保残疾人、原建档立卡残疾人、特困救助供养残疾人等。

2.经认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左右的农村低收入残疾人。

3.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

4.经当地相关部门认定或村委会推荐的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

5.以上情况中的重度残疾人家庭的一位成员。

(二)对象条件。

1.接受培训的残疾人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接受培训的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需为残疾人的直系亲属或监护人。

3.年满16周岁以上。

4.有劳动能力和意愿且具备接受培训的条件和能力。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资助50万人次农村困难残疾人(或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平均每人补贴标准1500元,主要用于培训人员食宿、交通、培训课程费用等,以及购买培训使用的生产学习资料(如猪仔、鸡仔、种苗等)费用。

各地要结合实际给予项目资金补贴,扩大培训任务目标,也可根据培训课程内容、培训难度、培训时间和培训对象的接受能力等,对接受培训人员予以补贴,增加的培训数量和补贴标准自行确定。

(一)确保培训质量和培训任务的完成。各地要依托现有数据信息摸清具有接受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条件和能力的残疾人数量和状况,本着自愿参加与引导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确定培训对象。要根据残疾人的自身特点需求和当地优势产业、就业形势等,组织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各类培训机构开展针对性强、见效快的实用技术培训,突出实用性、实效性,切实提高培训质量。要加强培训的组织领导,为参加培训的残疾人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确保培训目标的完成,确保参加培训的残疾人能学会、能掌握相应的劳动生产技能。

(二)加强培训后的就业创业帮扶。在组织培训前要充分考虑培训的内容是否能与直接发展生产和实现就业相衔接,培训后要向参加培训的人员提供相关就业信息,推荐和帮助残疾人选择适合就业的岗位。要在资金、设备、场地、技术和市场信息等方面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帮助和服务。要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原残疾人扶贫基地)的产业带动优势,促进残疾人培训与就业相结合。

(三)加强档案管理和信息录入工作。各地要做好参加培训人员认定材料、培训内容和培训效果等方面的信息采集工作,登记造册后由县级残联统一保管并录入中国残联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年度统计台账。

(四)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培训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向参加培训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培训结束后,要开展满意度测评,培训人员满意度要达到80%以上。各地要及时下达预算,不断改进结算方式,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要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定,加强资金监管,不得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和截留,不得用于除培训外的其他开支。培训项目资金要重点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落实好《关于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

(五)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各地应根据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通过中期评估、定期抽查和进度通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年度结束后开展绩效自评,并将自评结果与统计台账、统计年报进行核实比对,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有条件的地方可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自评和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残疾儿童项目方案(汇总18篇)篇二

年度内帮助全市940人(次)有需求的农村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每个农村残疾人掌握1-2门农村实用技术,切实提高自我发展和增收能力。

(二)有培训意愿且有就业意向;

(三)退出户、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残疾人优先。

(一)项目资金来源及标准。目前中央财政下达我市项目专项补助资金47万元,补助标准按人均0.05万元标准下拨(具体培训任务及补助资金详见桂残联计财字〔20xx〕31号文件)。各县(市、区)可根据培训内容、培训天数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每位残疾人的培训补助标准。在完成年度培训任务的基础上,有当地配套项目资金的县(市、区)可适当增加培训残疾人数。

(二)资金使用范围。补助资金要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项目资金,资金专项用于授课费、场地费、资料费、印刷费、食宿费、交通费、学员补助等与培训有关的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资金要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规定执行,及时拨付到位,严禁挪用、挤占和截留,不得用于除培训之外的其他开支。实行公示制度,做好公开透明,接受审计监督。

(一)摸底报名。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摸底调查工作,积极组织动员有培训意愿且有就业意向的残疾人填写《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班学员报名表》(附件1)。

(二)审核审批。乡(镇、街道)残联对报名申请培训的残疾人身份进行审核,各县(市、区)残联对报名申请培训的残疾人进行审批,筛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作为培训对象。

(三)拟培训人员公示。对拟培训对象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在乡(镇、街道)政府进行公示,避免暗箱操作,增加透明度。

(四)委托培训机构。各县(市、区)残联要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通过恰当的政府采购方式来确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五)开班培训。各县(市、区)残联要根据当地残疾人的自身需求,结合贫困残疾人的自身状况、培训需求和当地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就业形势,切实有效地开展针对性强、见效快的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培训机构要注重知识传授和实际操作相结合,切实让残疾人能掌握实用技能。

(六)考核发证。培训机构在培训结束后,要依据培训课程内容、培训难度和培训对象的接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结业考试,对考试合格学员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一)制定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残联工作要求,制定市级项目实施方案,并下发至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当地项目实施方案。

(二)确保培训质量。各县(市、区)残联要和培训机构签订协议,明确责任,并严格履行协议的权利义务。切实做好机构的监督、指导、培训效果验收等工作,做到培训工作全程跟踪,建立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

(三)做好档案管理和统计汇总。承担项目培训任务的机构要做好培训方案、培训申请表、培训通知、培训现场照片、学员补助签领表、学员培训签到表、课酬发放表、培训资料、开支明细列表及凭证等档案资料整理,汇总后送县(市、区)残联一套以备查。县(市、区)残联要将培训人员的信息录入中国残联年度统计台账系统和实名制系统。并于当年度12月底前将项目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百色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以便汇总上报自治区残联。

(四)加强监督管理。市残联将加强对各县(市、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将项目工作纳入绩效评价考核,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条件的县(市、区)要逐步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增强约束力和工作透明度。对因工作不力影响项目实施的,市残联将给予通报批评。

残疾儿童项目方案(汇总18篇)篇三

1、让孩子通过游戏体验残疾人生活中的不便与困难,学习他们的自强不息。

2、教育幼儿学会尊重、照顾残疾人。激发幼儿的同情心、爱心,并且学会关注自己周围需要帮助的人。

光盘、眼罩、小球、筐子、图片、盲文书、铃鼓、磁带、录音机。

1、小朋友蒙眼依次进入教室,寻找小球。体验看不到光明的人的感觉,听声音寻找老师。

2、提问:你蒙着眼睛走路有什么感觉?你觉得这样方便吗?

你是怎样找到小球的?又是怎样找到老师的?

我们生活中有这样的人吗?(他们属于残疾人)。

3、出示盲文书,盲杖、盲道、图片幼儿认识。(丰富知识)。

4、我们可以怎样帮助他们?

重点:从语言上尊重他们,不再盲道上设置障碍。

1、我们的小手都能干什么?没有手该怎样做这些事情呢?现在请小朋友看一段录像。

2、把你的手藏起来,先碰碰肩膀、再拍拍腿。

3、用你身体的来运球。你会怎样做?

4、小结:不用手有什么感觉?保护好自己,不触摸危险的东西。

1、认识残疾人标志,坐在轮椅上的人一般是那里残疾。

2、用腿走路很正常,可是不用腿能走路吗?小朋友试试。

3、游戏“用手走路”,小朋友有什么感觉?

4、游戏“运粮食”

5、小结:没有腿很不方便,他们整天只能坐在轮椅上,需要照顾,我们小朋友注意安全保护好自己。

知道如何帮助残疾人、学习他们的勇敢坚强、我们都是健康的人,好好保护自己,多多关心别人,尊重残疾人、谦让残疾人。这样你会在快乐中长大。

残疾儿童项目方案(汇总18篇)篇四

我们xx有七千多婚姻适龄的残疾人,他们身体的缺陷带来的生活不便,无法正常的参与各类社交活动,残疾人的社交圈受到很大限制,交友渠道十分狭窄,虽然现在有了网络,电脑为残疾人打开了宽阔的窗,提供了一个全新的交流平台,但绝大多数残疾人恋爱还停留在传统亲友介绍这一途径,可选择的面非常小,交友难仍然是残疾人恋爱婚姻中一个现实的难题,残疾人结婚难的另一个关卡则来之于残疾人本身,调查表明,多数残疾人对婚姻存在恐惧心理,总觉得对方不可能真正接受自己的缺陷,担心长期的相同会使对方失去耐心,或是担心自己不能给对方带来幸福,承担不了责任,因此,残疾人往往对爱情既渴望,又排斥,基于这种情况,我们举办了首届xx残疾人相亲交友活动。

努力缩小残疾人与社会的距离,提供残疾人参与社交活动,改善残疾人交友婚恋难,树立残疾人自信,自强,勇敢追求爱情的观念和态度,增强残疾人对幸福生活的向往和信心,关注残疾人,创建和谐的残疾人婚姻家庭,作为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献爱心,都应该去力所能及的去给予关爱和帮助!

活动主题:"让爱盛开最美的花"20xx年市残疾人交友联谊大会

活动时间:20xx年11月11日

活动地点:残联会议室

主办单位:xx市残联

承办单位:创世纪情缘婚恋

活动对象:xx市的残疾单身青年(未婚,离婚,丧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年龄。(20岁-45岁)

本次xx残疾青年交友联谊大会,以八分钟约会为主题,打造一场服务残疾人、关怀残疾人的相亲盛宴。

1、考虑到残疾人的特殊情况,全程将借助八分钟约会这一形式,并以此为主导,让所有参与者都能感受到活动本质,提升所有人的活动参与度,同时降低活动的互动风险。

2、活动现场独创的设置进一步交流区——约会私聊区,在约会过程中如果需要更进一步交流的,可以在八分钟约会进行中随时邀请对方进入私聊区进行更进一步的交流,促进相亲现场的活动成效。

3、在八分钟约会为主贯彻活动进程的同时,保留相亲大会经典优质的互动环节,同时考虑到残疾人的身体情况,增加相适应的互动环节,提高活动现场的参与度与可看性,将相亲者的风采通过互动的形式表现出来。

4、特别活动现场设置红娘服务区,提高婚恋专业人士在相亲会现场的作用与数量,提升活动的品味与专业性。

残疾儿童项目方案(汇总18篇)篇五

村(社区)残疾人协会(以下简称残协)是在镇(街)残联指导下,在村(社区)“两委”领导下,有村(社区)内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扶残助残人士等组成的残疾人组织,是残联的最基层组织,承担着直接联系和服务残疾人的重要任务。为认真落实残联改革方案,推动改革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提升,根据《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残联发〔20xx〕8号),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党的群团会议精神,按照《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残联发〔20xx〕8号)和《枣庄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等要求,坚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全面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协建设,切实保持和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方位提高联系、凝聚、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把残联组织建设得更接地气、更加充满活力,团结引领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

(一)坚持党建引领,确保村(社区)残协的正确方向。村(社区)残协要始终坚持党的群团组织的政治定位,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履职尽责、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各项建设。加强残协活动与村(社区)党组织活动的有效联动,通过开展结对帮扶、项目认领等方式,推动扶残助残工作融入党建活动之中。深化“学听跟”专项活动,充分发挥村(社区)内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残疾人的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残疾人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二)规范村(社区)残协组织建设,完善村(社区)残协的人员设置。进一步规范村(社区)残协组织建设,在村(社区)残协一般设主席1名,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根据村(社区)人口情况设副主席1至2名,由残疾人及亲友代表、扶残助残人士等担任;设委员2至3名,由残疾人及亲友和各方面热心服务残疾人的代表担任,其中明确1名为专职委员,负责协助残协主席处理残协的日常工作。

(三)明确村(社区)残协职责,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村(社区)残协要经常联系辖区内各类残疾人,上门入户,走访探视,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和相关惠残政策,把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传递到残疾人中。

要积极主动向村(社区)“两委”和镇(街)残联反映残疾人的需求和愿望,协调帮助残疾人解决困难和问题,组织残疾人群众参与民主协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要增强服务能力,依托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残疾人活动和服务阵地,协助村(社区)“两委”和镇(街)残联等部门落实各项惠残助残项目,多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服务,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助残服务活动,探索吸纳社工人才和助残社会组织参与残协工作,提供专业化服务。

(四)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村(社区)残协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需求调查制度,村(社区)残协要在动态了解持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的基础上,逐步掌握尚未持证但有服务需求的疑似残疾人基本情况。

建立入户访视制度,特别是要深入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现场了解残疾人真实情况,及时反映困难诉求,协调推动解决。建立规范化建设制度,达到“五个有”建设标准,即:做到有一名优秀的残疾人专职委员、有一个规范的协会标志牌、有一个固定的活动场所、有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有一套详细的工作档案,规范化开展工作。

(五)明确岗位职责,加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岗位是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岗位,主要职责是协助残协主席、副主席做好辖区内的残疾人工作,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各项惠残举措,掌握残疾人基本情况,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做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配合残联、卫健、民政、教育、人社、医保、住建等部门做好残疾人康复训练、教育培训、就业服务、养老医疗、低保救助、无障碍改造等社会保障服务;落实残疾预防报告制度,保持与家庭签约医生的紧密联系,向其提供辖区内残疾人名单,配合家庭医生做好与残疾人的对接、签约和转介服务工作,并将残疾人相关信息反馈给家庭医生,发现疑似残疾人及时上报镇(街)残联。

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应热爱残疾人事业,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奉献精神,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要配强配齐专职委员,规范选聘办法,在胜任工作的前提下,要优先选聘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担任。

加强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管理,镇(街)残联会同村(社区)两委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坚持绩效评估和残疾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实行能进能出的动态化管理,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公益性岗位就业、提高补贴标准等途径,解决好专职委员的待遇问题。

(六)加强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者教育培训,增强服务残疾人的工作能力。将村(社区)残协组织的教育培训纳入残联系统教育培训计划,对残协主席、副主席、专职委员、残协骨干等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深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素质,增进工作交流,加强残疾人工作政策业务培训,掌握残疾人工作基本知识和技能,学习运用社会工作方法,提高履行职责、整合资源、服务残疾人的能力。

鼓励、支持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公务员考试和学历教育等。发挥“专职委员在线培训平台”作用,加强专职委员教育培训。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加强村(社区)残协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大局,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按照中国残联、民政部关于村(社区)残协建设的有关要求,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村(社区)残协建设。

(二)统筹推进,融合发展。推动残疾人工作和残协工作纳入村(社区)“两委”工作,统筹推进。各镇(街)要积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引导扶残助残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实现残疾人事业与村(社区)各项事业融合发展。

(三)多措并举,做好保障。要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为村(社区)残协开展工作和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各镇(街)要将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经费纳入政府的财政经费预算。积极探索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村(社区)残协参与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承接助残服务项目。

(四)探索创新,抓好落实。各镇(街)要结合本地实际,勇于探索创新,注重示范推动,在推进过程中,要积极抓好村(社区)残协的组织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典型培育,总结经验做法并加以推广,推动整体提升。要注重分类指导,围绕加强村(社区)残协建设的主要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逐级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工作,逐步形成具有本地特点的残协建设和治理机制。

残疾儿童项目方案(汇总18篇)篇六

发展。

本次全省残疾人文化月活动的主题是:参与。共享。快乐。和谐。

在6—7月份集中一月左右的时间组织残疾人开展各种文化活动。

残疾人文化月以开展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残疾人文化活动为主要形式,由各级残联和文化部门共同组织,在残疾人相对集中的社区、残疾人服务机构、特教学校、福利企业以及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因地制宜组织残疾人开展活动。

(一)广泛开展社区、乡镇残疾人文体活动。充分利用社区、乡镇文化站点、农家书屋,举办科学文化知识讲座、读书演讲比赛、康复知识咨询、健身技能辅导、趣味运动会等适合各类残疾人参与、深受残疾人欢迎的文体娱乐活动。在残疾人中开展各种棋类比赛以及乒乓球、羽毛球、轮椅太极拳、轮椅柔力珠、钓鱼等适合残疾人特点的群众体育活动,组成较为固定的活动团队,定期举行活动,使残疾人体育康复健身活动成为残疾人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

(二)开展残疾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xx周年主题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党的阳光照我心”、“我与祖国共成长”等主题征文和演讲比赛,歌颂伟大的党和残疾人生活的改变;组织参观展览和各种游览活动,感受祖国的发展变化和社会的文明进步;组织开展评选“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比学习、做标兵”等主题教育活动,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

(三)开展各种文艺演出活动。组织本地残疾人艺术团体走进社区和乡村,走进残疾人福利企业、特教学校,开展文艺演出活动;鼓励和吸收在文艺方面有一技之长的残疾人参与各项公共文艺演出活动;各类文化艺术团体可组织艺术表演、文艺作品创作与鉴赏等讲座,加强对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的.培养。

(四)组织各种展览展示活动。充分利用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公园和社区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场所,组织举办残疾人书法、绘画、摄影、集邮、手工艺品(如剪纸、编织、雕刻等)展览或现场才艺展示活动;在各地举办的各种艺术展览、展示活动中,要吸收残疾人创作的艺术作品,要鼓励残疾人积极参与各种公共文化艺术展示活动。

(五)组织电影展映活动。针对残疾人看电影难的实际情况,协调电影发行和放映机构举办残疾人电影专场,或协调当地电视台,举办残疾人题材电影展映活动。针对盲人看电影难的问题,组织盲人电影专场,开展讲电影活动。

(六)推进文化助残志愿活动。组织大中学校的学生以班级或小组为单位,与残疾人家庭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协调公共图书馆为残疾人或残疾人子女提供送书上门等文化服务,努力满足残疾人多读书、读好书的文化需求。

残疾儿童项目方案(汇总18篇)篇七

为进一步促进我社区扶残助残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改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生存发展条件、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目标,以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需求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托养服务功能,健全完善以社区为基础、家庭邻里互相帮助残疾人的体系,推动社区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

以人为本解决急需,着力改善处于就业年龄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状况;注重帮助特困残疾人家庭。

通过实施方案,利用项目资金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提供资助和志愿者服务,对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给予补贴。

1、依法建立,手续完备;

2、服务对象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

3、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符合规定标准的困难残疾人家庭;

4、家庭成员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处于就业年龄且无业,长期需要人照顾。

残疾儿童项目方案(汇总18篇)篇八

举办助残志愿服务是良心使然,道义使然,责任使然!“心灵护航”工作站是仰天湖社区关爱残疾人心灵健康的专业机构,目前已经打造了良好的硬件环境,拥有了专业的助残队伍,具备了较好的帮扶能力和效果。

1、积极响应和落实天心区有关“大力开展扶残助残”的指示精神。

2、让更多需要帮助的。残疾居民了解“心灵护航”工作站。同时呼唤社会力量和爱心人士胸怀天下苍生、心系残疾朋友,让关爱的阳关照亮每一个残疾儿童的心灵。

3、打造一个具有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的社区助残品牌,为残疾朋友提供切实的帮助。

用爱心和耐心为残疾朋友的心灵保驾护航,满足困难残疾朋友精神援助和生活需求。

天心区残联、裕南街街道残联。

天心区裕南街仰天湖社区、湖南李丽心灵教育中心。

20xx年5月18日上午9点到11点。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仰天湖社区多功能活动室(天恒超市三楼)。

残疾儿童项目方案(汇总18篇)篇九

生科院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将武汉爱心残疾儿童帮扶中心(简称中心)作为定期服务对象之一,每月定期组织志愿者去陪孩子一起看书,玩耍,让他们感受到我们的热心与关爱,不再孤单,快乐成长。

中心的孩子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是孤单的,我们希望通过我们的陪伴可以留下我们的祝福,留住他们的欢笑,让他们不再感到孤单。当寒冬到来,他们面临着缺少御寒物品的困境。我们将收集一些废旧衣物和以前活动义卖剩余冬季御寒物品或选购一些冬季必需物品,捐献给爱康,希望给孩子们带来些许温暖。当夏季来临时我们同样会筹集一些衣物及生活用品给孩子们。

1.奉献爱心,尽最大努力为中心的孩子们打造一个温馨愉悦的生活氛围;

2.希望能够给孩子们带来快乐和温暖,让他们不再感到孤单,帮助他们快乐康复;

3.为同学们提供一个公益平台,加强同学之间的相互交流,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激发公益热情。

20xx年3月12日。

1.通过网络媒体等方式提前宣传每次的爱康之旅;

4.制作活动视频或照片通过qq平台、微博、宣传板等媒介展出,得到更大的影响效果。

(一)前期宣传。

活动开展之前,通过各种网络途径宣传本次活动,强调本次活动的意义与亮点,达到进一步的宣传效果。

(二)后期宣传。

1.上传活动视频和照片到人人网、微博等网页上;

2.认真写新闻稿,争取上新闻网;

3.联系新闻部和宣传部,加大宣传力度。

(一)前期准备。

1.做好活动前期宣传活动,在人人网、微博、微信等处及时宣传;

2.部门人员提前招募好活动志愿者,做好活动安排;

3.联系中心负责人,协商好具体活动时间(提前三天了解情况);。

4.部门人员提前准备好有要送给爱康孩子们的物品,包括衣物,礼物,卡纸等;

6.活动前一天清点物品,做好检查,有备无患。

(二)具体活动进程。

1.提前两天招募志愿者;

2.由部门带领志愿者前往中心;

3.成果展示(展板、微博、人人等)。

(三)后期工作。

2.与新闻部考核人员交流,汲取教训,总结经验,今后改进;

3.后期宣传。

(一)人员安排。

活动总负责:陈婷。

物品管理与采购:方灿。

活动策划:谭银霜。

活动宣传:冯浩。

志愿者招募和管理:饶文婷。

中心联系人员:刘嘉乐。

2.公共场合注意自身素质,维护好华农学子形象;

3.做好志愿者的健康保障,比如准备晕车药等;

4.在和同学、志愿者交流时注意说明活动背景和活动意义,以获得支持;

5.维持好活动的正常秩序,活动中保护好租借物品,及时归还,避免出现损坏。

1、意义性。

本活动旨在让中心的孩子不在感到孤单,他们是残缺的不幸的,但我们可以让他们同样感到社会的温情,在爱心人士的帮助下无忧无虑的生活下去。

2、可操作性。

2)活动所需物品为青志部门统一购买,需购买物品不多,经济上更为可行;

3)有过前期活动,准备充分,后期活动只需志愿者的全力支持与配合。

残疾儿童项目方案(汇总18篇)篇十

为深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全面提升我省“十四五”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根据省政府残工委秘书处《关于印发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创建考核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浙残工委〔20xx〕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镇(街道)申报、社区创建、社会支持”的原则,通过加大无障碍设施集中建设和改造力度,完善无障碍设施配套建设及功能,提高永康市无障碍社区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安全、舒适、便利地参与社会活动,推动社会文明程度提高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全方位提升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根据省残工委下达的任务目标,每年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不少于1个。

无障碍社区创建重点:完善社区内无障碍公共服务设施;推进社区道路、绿化地、活动场所和残疾人、老年人家庭无障碍化。

主要工作内容:规范创建工作组织管理;加大无障碍环境理念与宣传;推进社区道路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公共建筑、广场、绿地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专门服务建筑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居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残疾人、老年人家庭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加快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提升无障碍环境公众参与度评价(具体见附表)。

(一)申报阶段:每年2-3月份

各镇(街道)每年各提出1个创建社区,经永康市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后确定创建社区1个。

(二)实施阶段:每年4-8月份

2.加强无障碍建设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增强无障碍环境法治意识;在创建镇(街道)、社区设置宣传栏(窗),普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知识和意义。

(三)考核评估阶段:每年9月份

1.全面总结创建工作,整理相关资料,建立完善台账,迎接省、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考核评估组的考核评估。

2.根据评估组考核要求进行完善。

3.加强已创建社区管理提升工作,确保通过每年复核评估。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永康市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各有关单位根据创建内容和责任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将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落实创建任务,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二)切实加大投入。无障碍社区建设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市残联、相关镇(街道)根据市政府投资项目做好资金使用监管。整合残疾人无障碍家庭创建、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社区福利设施建设等资金和项目,集中力量整片推进无障碍化工作建设,确保建一个、成一个,造福一片。

(三)营造创建氛围。通过新闻媒体等各种形式,积极宣传创建无障碍社区的重要意义,展示残疾人无障碍发展成就,加强残疾人无障碍公益性宣传。通过舆论宣传,提高广大市民尤其是残疾人群体对创建活动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支持度,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

残疾儿童项目方案(汇总18篇)篇十一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曲靖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儿童福利机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功能定位,全面推进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扎实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坚持政府主导。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作为政府重要工作内容,落实县、街道(乡镇)属地责任,强化民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

坚持家庭尽责。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监护人要依法尽责,在家庭发展中首先考虑儿童利益;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确保困境儿童得到生活救助保障。

坚持社会关爱。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积极作用,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爱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健全全市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和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等突出问题,加强部门联动与协作配合,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一)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能力。

1、明确两类机构功能定位。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根据需要设立的,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协助民政部门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等工作的专门机构,包括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设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科(室)的救助管理站(具体职责见附件1)。儿童福利机构是指民政部门设立的,主要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未满18周岁儿童的机构,包括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儿童福利院、设有儿童部的社会福利院等。各地要采取工作试点、业务培训、定点帮扶、结对互学等多种方式,支持贫困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提升服务能力。

2、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要对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职责,健全服务功能,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关爱服务能力。各县(市、区)已设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要完成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尚未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要整合现有资源,明确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具体机构承担相关工作,要加快筹备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县级民政部门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抚养照料儿童能力不足的,可就近委托儿童福利机构代为养育并签订委托协议。

3、拓展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服务功能。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区域布局,加大市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力度,将孤儿数量少、机构设施差、专业力量弱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向市儿童福利机构移交。已经将孤儿转出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应当设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或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探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社会残疾儿童及其家庭的临时照料、康复指导、特殊教育、精神慰藉、定期探访、宣传培训等工作。推进市儿童福利机构不断拓展集养、治、教、康于一体的社会服务功能,力争将儿童福利机构纳入定点康复机构,积极向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开放。

(二)加强儿童关爱服务队伍建设。

1、加强基层儿童工作力量。坚持选优配强,确保有能力、有爱心、有责任心的人员从事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做到事有人干、责有人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备1名“儿童督导员”,负责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村(居)配备1名“儿童主任”,由村(居)委会委员、村级民政事务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大学生村官等有固定劳动报酬的基层工作人员中,选取1名思想素质好、文化程度高、责任心强、熟悉当地情况且愿意长期从事儿童工作的女性担任,优先安排村(居)民委员会女性委员担任。依托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及时录入、更新人员信息。完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工作跟踪抽查制度,对认真履职、工作落实到位、成绩突出的予以奖励和表扬,并纳入有关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推荐范围,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要及时作出调整。

2、提升基层儿童工作水平。按照“分层级、多样化、可操作、全覆盖”的要求,建立健全儿童福利工作分级培训体系。市级民政部门负责培训到儿童督导员;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培训到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每年至少轮训一次,培训内容要突出儿童督导员职责(见附件2)、儿童主任职责(见附件3),突出家庭走访、信息更新、强制报告、政策链接、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及家庭教育等重点。初任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经培训合格方可开展工作。要从培训资金、培训对象、培训层级、培训地点等方面加大对贫困地区培训工作支持力度。

3、落实基层属地管理责任。各地要提升基层服务供给能力,充分利用现有服务平台,以学校、家庭、村(社区)为支点,构建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联动的基层儿童服务模式。在学校放假期间,要充分发挥“儿童之家”等服务平台的作用,组织公益性农村留守儿童假期活动。民政部门要指导村(居)委会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核实等方式对辖区儿童开展排查,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委托监护人监护能力不足或者履职不到位、失学辍学、残疾患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每次排查必须100%走访,走访排查情况要记录到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巡查,重点巡查核实村(居)委会每季度走访排查情况、重点对象定期随访情况、村(居)儿童主任履职情况、儿童之家作用发挥情况、系统数据时效性情况等。

(三)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1、大力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通过政府委托、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的培育和发展一批儿童服务类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成立孵化平台,为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孵化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持。积极培育支持相关社会组织加强专业化、精细化、精准化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关爱保护服务水平,为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等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要在场地提供、水电优惠、食宿保障、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电话等方面提供优惠便利条件。

2、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细化并做好购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等服务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做好资金保障,按照政府采购法,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重点购买走访核查、热线运行、监护评估、精准帮扶、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家庭探访督导检查等关爱服务。要加大政府购买具备心理健康辅导能力的社会组织力度,有针对性地为精神关怀缺失、遭受家庭创伤等儿童提供人际调适、精神慰藉、心理疏导、人格健康成长等专业性关爱服务,促进身心健康。引导承接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优先聘请村(居)儿童主任协助开展上述工作,并适当帮助解决交通、通信等必要费用开支。

3、积极倡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工作者等专业人员,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不同特点,提供心理疏导、亲情关爱、权益维护等服务。动员引导广大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力量深入贫困地区、深入贫困服务对象中,开展关爱服务。积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一对一帮扶、慈善捐赠、实施公益项目等多种方式,重点加强贫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救助帮扶,引导企业督促员工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

(四)加强部门协作。

市级已建立曲靖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县也要相应地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部门间沟通与协作。

1、完善救助保护机制。各地民政部门要会同公安、教育等部门,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重点,推动建立闭环运行的救助保护机制,建立完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的关爱服务体系,加大对强制报告主体的指导和培训力度,推动建立以评估帮扶为重点的个案会商机制,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并向困境儿童延伸,合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无人监护或监护情况较差、辍学等问题。司法行政部门要依法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共青团组织要会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开通12355未成年人保护专线,探索“一门受理、协同处置”个案帮扶模式,联动相关部门提供线上线下服务。

2、保障儿童基本生活。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抓好孤儿等特困儿童重点群体的基本生活兜底保障,统筹孤儿保障、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加强对不同类型儿童生活兜底保障需求的研究,分类施保、分类施策,实施更有针对性、更适合儿童身心发展需要的基本生活兜底保障政策。强化相关资金的监督管理,严禁将中央、省提高的孤儿基本生活资金用于冲抵地方财政支出,对于截留、套取、冒领、虚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3、推动落实家庭主体监护责任。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系列政策措施,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妇联组织要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将倡导家庭文明、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纳入家庭教育工作内容,引导家长特别是新生代父母依法履责。公安部门要依法追究失职父母或侵害人的法律责任,加大对失职父母的批评教育、训诫、处罚力度,严厉惩处各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犯罪行为。民政部门要指导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依法接收公安机关护送来的受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超过1年仍无法查明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或监护人拒不履行监护责任6个月以上的,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权。

4、强化学校教育保障措施。各地教育部门要强化适龄儿童控辍保学、心理教育等工作措施,为儿童福利机构内的儿童就近入学提供支持。做好对重点群体的常态监控,因地、因家、因人精准施策。加强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素质和能力培训。指导流入地政府全面落实“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随迁子女就学政策,认真执行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和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简化入学流程,为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入学提供便利,从源头减少留守儿童现象。

5、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心理健康关爱,在学校安装视频设备,设立亲情电话。卫健部门要强化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建立由省级定点医院牵头,各级定点医院共同参与的儿童血液病诊疗服务网络,实行定点集中救治管理,实施肿瘤患儿化疗、手术、放疗等多学科协作诊疗,构建罕见病诊疗协作网络。卫健部门要会同民政、妇联等部门和单位做好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残联组织要积极维护残疾儿童权益,大力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服务,提高康复、教育保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积极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政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经济社会发展等规划,纳入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明确建设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要切实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民政部门要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和部门内部沟通协调机制。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力度,帮助深度贫困地区解决特殊困难和薄弱环节,尽快补齐短板,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资金投入。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需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经费保障,在现行民生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心关爱资金保障措施,明确支出范围,强化绩效管理。加大对贫困地区儿童工作的支持力度,将“贫困发生率”和财政困难系数作为重要因素,向贫困地区倾斜并重点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开展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三)严格督查落实。妇儿工委办公室要督促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落实儿童发展纲要要求。民政部门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动态跟踪机制,了解工作进度,总结推广经验,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评估重要内容强化落实。

(四)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宣传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救助保障政策,引导社会大众自觉履行法定责任、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报道先进典型,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残疾儿童项目方案(汇总18篇)篇十二

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是提高残疾人整体素质、使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和前提。我校一直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坚持普及与提高并重,形成以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到家”为补充的比较完善的特殊教育体系。为了加大工作力度,把我学区内适龄残疾儿童的教育搞好,进一步推进并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的高度,我们结合学校自身实际,特拟写现阶段“送教到家”工作实施方案。

我校共有1名适龄残疾儿童。肢体三级残疾的王鑫同学是我校初一年级(2)班一名学生。

王鑫同学在今年年初又做了一次手术,因此本学期不能到校接受系统的教学,为此我们开展了“送教到家”的活动,希望能帮助他们快速成长。

组长:陈步锦(学校校长)。

副组长:王驯(学校副校长)。

翟展强(教务主任)。

王智俊(德育主任)。

成员:

初一二班班主任以及科任老师。

1、送教前,送教老师要写好了个别化计划,针对学生残障情况写好教案,对学生进行学科知识教授、康复训练和心理辅导等。

2、经常与家长联系,了解孩子的成长情况,做到活动有跟踪。

3、整理并收集关于家庭特殊教育系列系统知识,帮助家长掌握辅导孩子的具体方法。

4、鼓励家长认真学习教育残疾子女的信心,让他们有信心、有干劲参与对子女的教育中来,做到不放弃、不遗弃。

1、每月由教务处负责对送教教师的送教内容进行审批后再到学生家送教。

2、送教教师请认真填写好送教记录表。

每学期期末学校通过参看送教资料或访谈等对送教教师工作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内容。学校根据送教得失整理送教工作总结上交教育管理中心。

xx中学。

残疾儿童项目方案(汇总18篇)篇十三

为了关爱我县残疾儿童,拟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基础上,面向残疾儿童扩大补贴范围和标准。

向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是各级政府关注民生,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措施。我县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全县“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发放和管理工作。

全县0-18周岁的持证残疾人。

(一)补贴标准。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残疾儿童,由原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每人每月10元;未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持证残疾儿童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

(二)资金筹集。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残疾儿童提标资金统筹困难群众资金解决;未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持证残疾儿童关爱补贴由县本级财政负担。

(三)足额编制预算。我县各级财政在编制财政预算时应足额编制预算,确保资金发放。

(三)补助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县民政局按月将补贴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补贴对象指定账户。

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残联配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要求,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工作机制。县民政局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工作进程,做好相关制度衔接。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经费。县残联要发挥“代表、服务、管理”作用,及时掌握残疾人需求,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协同做好相关审核工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建立“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发放公示制度。由申请人所在的村或社区按月公示补贴对象姓名、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基本信息,公示期为7天,接受群众监督。县民政局会同县残联建立“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定期复核机制和不定期复核机制,实行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形成“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工作信访和投诉举报核查机制,及时处理残疾人及其他群众的投诉建议。加强“残疾儿童关爱补贴”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防止出现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现象。

(三)做好政策解读和新闻宣传。负责“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工作的民政局、残联、乡镇等相关部门要组织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全面掌握“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制度内容及相关工作职责,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有效实施。县民政局、县残联要采用灵活多样形式宣传解读“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制度,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使残疾人及其家属了解政策内容和基本申领要求。

残疾儿童项目方案(汇总18篇)篇十四

xx年度内帮助全市940人(次)有需求的农村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每个农村残疾人掌握1-2门农村实用技术,切实提高自我发展和增收能力。

(二)有培训意愿且有就业意向;

(三)退出户、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残疾人优先。

(一)项目资金来源及标准。目前中央财政下达我市项目专项补助资金47万元,补助标准按人均0.05万元标准下拨(具体培训任务及补助资金详见桂残联计财字〔20xx〕31号文件)。各县(市、区)可根据培训内容、培训天数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每位残疾人的培训补助标准。在完成年度培训任务的基础上,有当地配套项目资金的县(市、区)可适当增加培训残疾人数。

(二)资金使用范围。补助资金要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项目资金,资金专项用于授课费、场地费、资料费、印刷费、食宿费、交通费、学员补助等与培训有关的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资金要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规定执行,及时拨付到位,严禁挪用、挤占和截留,不得用于除培训之外的其他开支。实行公示制度,做好公开透明,接受审计监督。

(一)摸底报名。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摸底调查工作,积极组织动员有培训意愿且有就业意向的残疾人填写《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班学员报名表》(附件1)。

(二)审核审批。乡(镇、街道)残联对报名申请培训的残疾人身份进行审核,各县(市、区)残联对报名申请培训的残疾人进行审批,筛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作为培训对象。

(三)拟培训人员公示。对拟培训对象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在乡(镇、街道)政府进行公示,避免暗箱操作,增加透明度。

(四)委托培训机构。各县(市、区)残联要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通过恰当的政府采购方式来确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五)开班培训。各县(市、区)残联要根据当地残疾人的.自身需求,结合贫困残疾人的自身状况、培训需求和当地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就业形势,切实有效地开展针对性强、见效快的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培训机构要注重知识传授和实际操作相结合,切实让残疾人能掌握实用技能。

(六)考核发证。培训机构在培训结束后,要依据培训课程内容、培训难度和培训对象的接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结业考试,对考试合格学员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一)制定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残联工作要求,制定市级项目实施方案,并下发至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当地项目实施方案。

(二)确保培训质量。各县(市、区)残联要和培训机构签订协议,明确责任,并严格履行协议的权利义务。切实做好机构的监督、指导、培训效果验收等工作,做到培训工作全程跟踪,建立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

(三)做好档案管理和统计汇总。承担项目培训任务的机构要做好培训方案、培训申请表、培训通知、培训现场照片、学员补助签领表、学员培训签到表、课酬发放表、培训资料、开支明细列表及凭证等档案资料整理,汇总后送县(市、区)残联一套以备查。县(市、区)残联要将培训人员的信息录入中国残联年度统计台账系统和实名制系统。并于当年度12月底前将项目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百色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以便汇总上报自治区残联。

(四)加强监督管理。市残联将加强对各县(市、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将项目工作纳入绩效评价考核,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条件的县(市、区)要逐步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增强约束力和工作透明度。对因工作不力影响项目实施的,市残联将给予通报批评。

残疾儿童项目方案(汇总18篇)篇十五

为了让每一位同学都能够好好学习,所以有一部分残疾儿童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接受正常的学校教育,为了让这些孩子感受温暖,同时也为能让这部分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我校特制定此方案。

1、在课堂上应该及时对他们与以关注,基础知识部分一定要想方设法让他们掌握.他们能掌握的知识,尽可能的提问。一方面可以促进其知识的'吸收,另一方面可以培养其自信心.使其取得进步。把随班生安排在教室前三排的位置,便于老师随时随地帮助。

2、尽量给他们分层次留作业,留有针对性的作业。既不能因为作业太难而达不到效果,也不能因为知识不掌握而放弃对他们的作业要求。老师能够面批,及时加以鼓励。

3、掌控他们的家庭情况,在心理上多与他们交流,消除他们的自卑感,尽量使他们认为自己与其他学生是一样的.自己并不比别人差,有上进心和上进的愿望。在本学期,我们将配合大队部的工作,让随班生积极地参与我们的大活动,老师为他们搭建成功的舞台,让他们也品尝快乐的滋味。

4、对他们提出稍高层次的要求,使他们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每天进步一点,每天有收获。

希望在我们的努力下,我校的特殊生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残疾儿童项目方案(汇总18篇)篇十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xx年xx省十项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我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帮助残疾儿童更好地融入社会,根据省、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弱有所扶,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以不断满足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需求为目的,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衔接、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设,加强康复人才培养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促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面发展,让残疾儿童及其家庭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一)任务目标。

具有xx县户籍(包括常驻户口、临时户口和居住证)有康复需求的0-7岁肢体(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年龄提高到17岁);0—14岁视力、听力(人工耳蜗手术6岁)、智力、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全年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不少于270名,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

(二)救助内容、标准和工作流程。

1.救助内容。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服务,为早期干预的残疾儿童提供早期干预服务。

2.救助标准。

(1)手术。通过多重医疗保险政策按规定报销后,对配置基本型人工耳蜗手术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2000元(含人工耳蜗术后调机费)。对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7200元(针对住院期间费用,含手术、康复训练及矫形器费用)。

(2)康复训练。视力残疾儿童平均救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平均救助标准为17000元/人/年。残疾儿童在机构康复训练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个月。康复训练不足10个月的,按照每月不超过1700元的救助标准给予救助。

早期干预救助标准为24000元/人/年,早期干预康复训练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个月,不足10个月的,按照每月不超过2400元的标准给予救助。

(3)辅助器具适配。助听器平均补助标准为4800元/人(2台全数字助听器,含适配服务费),假肢、矫形器平均补助标准为5000元/人,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平均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残疾儿童辅助器具由县残联等免费配发后,不再享受相应补助。

3.工作流程。

(1)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持残疾儿童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以及医疗、康复机构出具的诊断评估证明,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服务机构等代为申请。

(2)审核转介:县残联针对残疾儿童家长或其他代办人所提交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书面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或儿童监护人所选择的定点机构,将残疾儿童转介至相应的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并将儿童基本信息录入至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管理系统。

(3)康复(手术或训练):定点康复机构与监护人签订协议。对残疾儿童功能状况进行评估,制定康复计划,实施康复手术或训练等,建立康复档案,将救助对象的康复信息录入管理系统。救助对象中途自行放弃康复训练的,定点康复机构要及时向县残联进行报告,并做好系统处理。

实施残疾儿童早期干预的定点机构,为残疾儿童提供早期干预服务。

(4)结算:残疾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手术治疗、康复训练发生的费用先按规定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解决,剩余部分费用超过补助标准的按照补助标准补助,低于补助标准的据实补助。

具体实施步骤:一是定点机构先自行审核。二是县残联审核或结算工作组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转交财政部门。三是财政部门与定点机构直接结算。结算周期由县残联同县财政部门确定。残疾儿童在辖区外定点机构康复,其救助资金结算原则上同步进行,结算办法由县自定。

省结算办法出台之后,按照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结算办法执行。

(一)做好残疾儿童康复需求筛查、转介和康复工作。

加强与卫健体委对接,做好残疾儿童康复需求筛查工作,针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帮助家长做好申请转介工作,定点机构做好评估、医疗康复或训练、辅具适配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衔接。

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政策。首先将残疾儿童康复费用进行各类保险的报销,报销后的自负部分再由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在救助标准内给予补助,超出部分由残疾儿童家长自行负担。

(三)做好康复救助资金的保障。

切实承担起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的保障责任,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纳入本级政府预算,确保实现动态意义上的应救尽救。同时,应当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保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按照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监督管理。县残联会同县卫健体委等相关部门公开择优确定定点机构,并实行动态管理。定点康复机构对在训儿童定期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康复措施方案,精准施策,确保残疾儿童康复质量和效果。

(五)加强技术人才培训培养。

发挥各级专家技术指导小组作用,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检查指导、评估、培训等工作。加强康复人才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康复服务从业人员康复服务能力素质和能力。

(六)强化基层基础。

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办队伍建设。县残联、各定点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救助申请、审核、信息录入、统计汇总等工作,确保事有人做、责由人负。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建立联动机制,确保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助,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要履职尽责、协作配合,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残联组织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发动、残疾儿童康复需求摸底、定点机构确定、监管、康复人才培养培训等工作;做好救助对象申请审核,按照“最多跑一趟”原则做好申请接办工作;按照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的原则,妥善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服务;组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检查、指导、评估、培训等工作;做好数据统计与汇总工作,并按照统一要求每月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前报告全年工作落实情况。

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重点民生实事跟踪考核。

民政部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儿童纳入低保、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等救助范围,组织儿童福利机构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及康复救助工作;做好本部门定点康复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加强社会办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的注册登记审核和监督管理;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残疾儿童康复。

教育部门实施残疾儿童学前融合教育支持项目,扩大残疾儿童教育康复服务供给,为康复后的残疾儿童入学或入园提供支持保障;对具有教育资质的定点机构加强管理和指导;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

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包括残疾儿童康复专业人员在内的特殊教育教师、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按规定做好职称评定工作,促进残疾儿童康复人才队伍建设。

卫生健康部门配合残联部门指导医疗、妇幼保健等机构开展残疾儿童的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和转介等工作;加强对本辖区定点机构确定和医疗康复机构医疗服务监督管理、业务指导及康复专业人员技术培训等工作。

审计部门要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防止发生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康复服务价格监督,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对依法登记注册的康复机构,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牵头做好有关康复机构的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综合执法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医疗保障部门按照规定落实残疾儿童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政策,并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

乡村振兴部门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政策,对“三类人群”中的残疾儿童家庭进行动态监测,并给予扶持。

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及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使用上级拨付的残疾儿童康复经费和本级经费;会同残联完善结算办法,做好资金结算工作,对康复资金使用进行检查、监督;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加大残疾预防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公益短信、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解读和宣传教育,帮助残疾儿童监护人准确知晓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相关内容,积极引导全社会强化残疾预防和康复意识,传递党和政府的爱民之心、惠民之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导考核。通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动态监测工作进展情况,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期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本地康复救助工作的督查考核,总结推广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救助工作取得圆满成效。

残疾儿童项目方案(汇总18篇)篇十七

为确保省政府、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在我市的顺利实施,保障全市14310名贫困残疾人真正有效地得到康复与服务,根据省残联、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20xx年省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残联字〔20xx〕69 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20xx年度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计划的批复》(洪府厅字〔20xx〕20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xx年南昌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省残联、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赣残联字〔20xx〕69号)指标构成及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20xx年度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计划的批复》(洪府厅字〔20xx〕207号)目标任务要求,20xx年为全市14310名贫困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与服务。其中:为10000名残疾人提供社区康复服务;为22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服药补助;为80名肢体缺失者安装假肢;为230名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为各类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辅助器具1200件,为贫困听障患者免费发放助听器600台。

20xx年市政府安排571万专项经费用于残疾人康复救助与服务。各县区财政按要求落实配套经费。市财政补助具体标准如下:

1、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每人每年补助250元。

2、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聋儿、脑瘫、孤独症儿童每名平均补助12000元。

3、贫困肢体残疾缺失者安装大、小腿假肢,配套省民生工程假肢安装项目经费,提升假肢的品质。其中:大腿每条9000元、小腿每条6000元。

4、助听器每台补助3000元。

成立市、县级人民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对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成员单位由残联、卫计委、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县级残联。

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下达任务指标,督促指导项目的实施,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估。

各县(区)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级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的实施方案,落实项目配套经费和工作经费以及做好项目实施的相关组织协调与督促检查工作。

1、建立目标责任制。为使我市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真正落到实处,确保14310名残疾人得到康复救助与服务,各级残联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建立目标责任制。

2、做好救助对象的摸底筛查和资格审核工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救助对象必须是贫困残疾人,各级残联组织要切实做好各类残疾人康复需求的摸底调查与评估工作,尽可能使那些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得到康复救助。原则上各类残疾人救助对象只能享受一次补助经费,不得重复享受项目救助,要把有限的经费真正用到贫困残疾人身上。

3、严格项目经费管理。各县(区)财政、残联要严格按照项目经费管理规定,组织管理好、用好项目经费(器材),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要建立公示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地使用项目补助经费,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在阳光下运行,为残疾人谋福祉。

4、做好项目的月报、年报与总结工作。根据省政府、市政府民生工程督查办的要求,各县(区)应于每月5日前上报本县(区)民生工程进展情况(详见附表12),并于12月5日前汇总全年数据,认真做好项目的总结上报工作。

5、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县(区)残联要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党和政府对广大残疾人的关爱,宣传受助残疾人的典型事例,争取党委政府、动员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给予更多的重视与支持,努力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和改善民生。

省残联在江西残联网站“办公系统”专设了省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数据录入系统,请各地登陆江西残联网站(网址:)进行统计、录入与上报工作。在网上录入同时做好纸质审核登记、文档资料的归档整理及汇总上报工作。

残疾儿童项目方案(汇总18篇)篇十八

5月20日是法定“全国助残日”,根据有关通知要求,为了做好我校第二十三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送到残疾人心中,按照《关于开展第xx次“全国助残日”活动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就今年的“全国助残日”活动提出如下安排:

加强残疾人文化服务,保障残疾人文化权益。

残疾人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组成部分,是弘扬人道主义思想、讴歌自强精神的励志文化;是倡导平等友爱、包容互助的`和谐文化;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道德文化;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人文文化。

(一)、举行助残日捐款活动。

1、活动时间:5月15日——5月20日。

2、5月15日,大队委向全校队员发出助残捐款活动倡议。

3、5月16日——5月17日各班举行捐款活动。(负责人:各班主任)。

4、5月18日课间操在学校国旗下举行捐款仪式,要求全体同学到场,各班把捐款钱数、名单汇总装于信封内,派一名代表上台捐款。

(二)、各班开展“扶残救困献爱心”班队主题活动。

内容:各班队布置学生通过网络、报刊杂志、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残疾人的学习、生活等情况,利用班队会时间举行“扶残救困献爱心”主题班会或队会,对了解情况进行交流,引导学生学习残疾人身残志坚,不畏生理缺陷,顽强学习和生活的精神,学习他们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可贵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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