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计划九篇(精选)

时间:2023-04-12 作者:储xy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计划篇一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计划篇二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计划篇三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鄂民宗发[20xx]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沔城回族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谐沔城,创建旅游名镇。

二、创建范围与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三、考核验收与奖励

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凡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桂峰 沔城回族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魏国权 镇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蔡宜良 镇工会主席

成 员:郑学文 镇党政办主任

周 洁 镇纪检、宣传干事

冯兰枝 镇经委主任

潘万军 镇农委主任

唐万柏 镇财办主任

蒋习富 沔城回族镇回管会主任

蒋海堂 沔城回族镇中心学校、回民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负责人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五、工作要求

1、搞好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3、明确责任,强化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镇政府将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办,并进行通报,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重点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创建湖北省旅游名镇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村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计划篇四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计划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凝聚全市各族人民的磅礴力量,为加快建设壮美xx、共圆复兴梦想而努力奋斗,根据xx区的统一部署,“xxxx”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xxxx·和谐在八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战疫情、奔小康、奋进新时代

2021年x月xx日至x月xx日。

(一)开展“xx在践行—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工作纪实”系列报道活动。围绕全市各县区、新区、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亮点进行系统报道。(牵头单位:市民宗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民族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区民宗局、各县区委宣传部、xx新区、xx生态新区(xx工业新区)党群工作部)

(二)推送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片。播放xx区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片,通过xx市广播电视台、xx日报、“学习强国”、各级各部门微信公众号,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交通要道路口大型显示屏等载体播放xx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片、“双语双向民族团结进步标语视频”、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及我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事迹,充分展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丰硕成果。(单位:牵头单位:市民宗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大数据发展,各县区委宣传部、统战部,各县区、xx新区、xx生态新区(xx工业新区)大数据行业主管部门)

(三)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征集全市各族群众守望相助、手足相亲、共建美好家园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征集,宣传各岗位各战线,促进民族团结、助力民族发展的时代先锋人物。x月份开始在报纸、网站开辟专栏刊登部分优秀征文,征文结束时择优刊印成书。(牵头单位:市民宗委、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各县区民宗局、各县区总工会)

(四)举办民族文化宣传周活动。采用网络课堂的方式,向全市广大妇女儿童和家庭,广泛宣传xxx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xx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辉煌成就,宣传xxxx民俗文化,凝聚共同建设壮美xx的强大精神力量。(牵头单位:市妇联;责任单位:各县区妇联)

(五)举办“xxxx”山歌擂台赛(网上山歌擂台赛)。组织以xx山歌为基础的xx山歌擂台赛,邀请国内外人士根据大赛主题进行创编,利用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媒体,让参赛山歌手通过视频录制的方式参赛,并根据选手在网络上的影响力,比如阅读量、转发量、投票量、专家评审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奖。(牵头单位:市民宗委、鱼峰区委统战部)

(六)组织参加民族团结知识网络竞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xx法》《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xxxxxx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应知应会知识为内容,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网络媒体等平台,面向全市各地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开展民族团结知识竞赛。(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团市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民宗委,各县区、xx新区、xx生态新区(xx工业新区)大数据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委宣传部、统战部,各县区民宗局)

(七)开展“法治xx”宣传活动。

1.“普法山歌dou来唱”抖音山歌赛活动。积极参与xx广播电视台、xx普法云平台联合开展的抖音山歌比赛,上线《大家来唱普法歌》普法山歌集(首卷共xx类xxxx首,免费下载使用电子书,向社会大众提供);结合“紫荆花城醉美xx”主题,在xx标志性场景牵头组织创作普法山歌抖音精品短视频,持续面向各级普法机构和文艺团体、社会大众线上征集法治山歌、散文、诗歌、摄影、视频、音频、曲谱等法治文化作品。(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民宗委)

2.“全民普法挑战赛”活动。以“法治xx”为主题,x月xx日-xx日在“xx普法”微信公众号上连续5天开展普法答题。答题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xx法》、《xx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及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如《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民宗委)

3.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组织制作关于疫情防控的法治动画和法治漫画各1部,向各单位、各县区广泛征集法治动漫微视频等文艺作品,择优向xx区网信办、司法厅推荐参选;推广使用xx普法云平台、“山歌普法”小程序、“普法我最强”小游戏,向大众提供普法山歌短视频等内容创作、上传、展示、排行工具,实时进行线上展播(映)。(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民宗委)

(八)在xx市中小学“七彩大课堂”开展“xx”民族团结进步线上教育。通过网络面向师生介绍“xxxx”民族传统节日、文化习俗,讲述各族人民互帮互助、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故事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让“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各族师生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宗委)

(一)精心组织,协调联动。各县区、新区、各单位要按照xx市实施方案,把开展“xxxx·和谐在八桂”活动作为贯彻落实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围绕活动主题和要求,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加强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活动顺利、成效显著。

(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在市本级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各县区、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注意突出活动主题,体现地方特色,打造地方品牌。同时要做好活动期间民族语文使用工作,市、县区民宗委(局)要主动提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特别是壮文翻译服务。

(三)手段多样,务求实效。各地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抖音、“学习强国”等平台,播放少数民族文艺作品、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片、民族团结宣传标语、公益宣传广告等,广泛传播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好声音、好故事。在公园、广场、街道、学校、景区、游客中心等公共场所,以播放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报、出版宣传板报、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开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使用的宣传标语、宣传海报、民族团结主题宣传片、民族团结故事等的电子版,请各县区、新区、各部门登录公共邮箱下载,公共邮箱地址:xx区宣传资料:,密码:;xx市宣传资料:,密码:。

(四)及时总结,提炼经验。要及时报送各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信息和报道,认真总结提炼开展“xxxx·和谐在八桂”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出进一步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和建议。xx市相关牵头、责任单位组织开展活动的总结材料和各县区民宗局、xx新区、xx生态新区(xx工业新区)党群工作部总结本地开展活动的文字总结、图片、视频等相关资料,请于x月xx日前报送市民宗委。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计划篇六

一、确定目标

一是在发改系统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典型人物事迹的学习、宣传、教育;二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是推进各民族群众共学、共事、共乐,实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模范的社会氛围。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发改局全体职工学习的全过程。

(二)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尊重差异、尊重风俗习惯。解决好执法领域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大力推进各民族互学语言。形成互帮、互学、团结和谐的氛围。

(三)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增强中华文化认同。在发改系统大力传播现代文化理念,引导各民族同志在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坚持到人、管用、有效原则,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加强团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民族在生活和工作学习中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进感情,形成各族群众感情相融、心灵相通、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良好社会环境。正确处理差异性和共同性的关系,一致性与多样性的关系,尊重规律,把握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方向,既不能无视共性而放弃引导,也不能超越历史阶段,忽视民族差异用行政手段强行推进。

(五)贯彻落实好《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依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作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发改局全体职工对贯彻执行《条例》重要性的认识,把遵守和执行《条例》变成各族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六)以民族团结进机关为抓手,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结合发改工作实际,突出行业特点,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引导各族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创建,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进机关”重点处理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本职业务工作的关系,以创建活动促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带动创建活动,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凝聚各族群众的向心力,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七)引导各族干部职工自觉远离宗教极端,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威胁,也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要结合近年来的典型案例,讲清楚宗教极端思想的本质和危害,引导各族干部职工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宣讲,每月至少一次,结合区情、州情、本单位实际,宣讲要言之有物。要加强对用好“五把钥匙”,坚持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科学普及“四管齐下”,切实增强各族群众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对宗教极端思想的辨别力和免疫力。

(八)精准脱贫攻坚,保障和改善民生,奠定民族团结进步的民心基础。继续开展好民生建设年活动,科学规划民生建设项目,把精准扶贫、脱贫与争取和凝聚人心相结合,要从群众呼声高、与百姓生活密切的具体事入手,从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做起,多办一些顺民意、惠民生的事,重点向基层倾斜,向“访惠聚”倾斜,向促进民族团结倾斜,在凝聚人心上更加见到实效。

三、重点工作

(一)发挥民生发改的功能,配合有关单位,部门,落实好自治区提出解决突出问题的27项举措和自治州提出的23项举措。要逐项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全面落实到位。

(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活动。以《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以及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事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等为主要内容,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的专题辅导,加强对领导干部学习掌握《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讲透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和带来的巨大变化,讲明博州各族干部群众发挥主体作用取得的成绩,讲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讲清宗教极端思想的危害和现代文化的引领方向,讲好民族团结的动人故事。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计划篇七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员工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员工的合法权益,培育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构建魅力双马奠定建设的基础。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一)开展“巩固民族团结、推进科学发展、建设魅力双马”教育实践活动。要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始终把巩固民族团结、推进科学发展、建设魅力双马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把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员工的风俗习惯,维护少数民族员工的合法权益,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作为创建活动的出发点,通过专题座谈、征文、网络征集等形式,广泛地动员广大员工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献计献策,多做贡献,着力形成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模范个人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增强维护民族团结、加快发展的自觉性。

(二)围绕“同心同行”的民族工作主题,利用“三会一课”、各科室晨会等形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民族团结好的主旋律。

(三)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9月是民族团结月,围绕创建活动这一主题,组织开展“三个离不开”“回汉一家亲”等群众性活动,促进各民族员工和睦相处。

(四)提前做好两节慰问活动少数民族员工摸底工作。

(五)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行自查,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正常开展,防止发生违反民族政策、伤害民族感情、影响民族团结等情况。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计划篇八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鄂民宗发[20xx]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沔城回族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谐沔城,创建旅游名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凡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组长:王桂峰沔城回族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魏国权镇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蔡宜良镇工会主席

成员:郑学文镇党政办主任

周洁镇纪检、宣传干事

冯兰枝镇经委主任

潘万军镇农委主任

唐万柏镇财办主任

蒋习富沔城回族镇回管会主任

蒋海堂沔城回族镇中心学校、回民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负责人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1、搞好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3、明确责任,强化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镇政府将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办,并进行通报,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重点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创建湖北省旅游名镇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村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鄂民宗发[2010]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沔城回族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谐沔城,创建旅游名镇。

二、创建范围与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三、考核验收与奖励

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凡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组织领导

组 长:王桂峰 沔城回族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魏国权 镇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蔡宜良 镇工会主席

成 员:郑学文 镇党政办主任

周 洁 镇纪检、宣传干事

冯兰枝 镇经委主任

潘万军 镇农委主任

唐万柏 镇财办主任

蒋习富 沔城回族镇回管会主任

蒋海堂 沔城回族镇中心学校、回民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负责人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五、工作要求

1、搞好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3、明确责任,强化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镇政府将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办,并进行通报,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重点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创建湖北省旅游名镇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村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计划篇九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活动,切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新常态”,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关于开展全州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以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示范为统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爱国守法、重商敬业、讲信包容、团结和睦”的临夏精神,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思想,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州各级地税机关要通过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关于民族工作的新判断、新思想、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团结群众、凝聚人心,强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帮助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改善民生。要结合地税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方法,运用法制思维、法制方式保障宏伟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宣传和创建活动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按照州委关于“工作落实年”的要求,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层面,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着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覆盖,奋力开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三、活动主题

坚持民族团结正确导向,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力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四、主要任务

1、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地税局要结合各自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州委“工作落实年活动”、“六五”普法活动和干部教育培训结合起来,突出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内容的宣传,组织收看“富民兴陇”专题辅导讲座,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各项民族政策落到实处。并通过开展主题宣讲、知识竞赛、书画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知识,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和“四个认同”(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的思想,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强化广大地税干部的国家意识、团结意识和发展意识,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各级班子的凝聚力和党员干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利用地税信息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进步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宣传月动态等,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氛围。

2、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各县市局要严格按照州上《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学校寺庙、企业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地税特点,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积极开展示范机关创评活动,形成和推进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同时,努力为临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发挥积极作用。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有侧重点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结合“六五”普法等活动,学习宣传《中华民族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临夏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二是要结合双联行动组织干部进村入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等活动。

4、积极开展多形式帮扶活动。各县市局要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把宣传月活动与双联行动开展的“双百双联”、宗教工作“145”制度和“1114”对口支援结合起来,组织干部深入联系户,面对面宣讲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各项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从各族群众解决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出发,竭尽全力为他们增收致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献计出力,办实事、办好事,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地税局要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领导,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具体行动,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创新思路,创新形式,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提高宣传教育的号召力和影响力,积极为我州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造有利条件。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州局上报活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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