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土地托管调研报告范文(12篇)

时间:2023-10-27 作者:字海最优土地托管调研报告范文(12篇)

调研报告的撰写过程中,我们需要充分了解调研对象、选择适当的调研方法,并进行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在这里分享一些调研报告的写作经验和技巧,供大家参考。

最优土地托管调研报告范文(12篇)篇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下面是精心整理的农村土地确权调研报告,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内容的重点任务,对顺利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如何让群众放大土地的经营效益,如何把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立下来,是当前农村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课题。中央和省、市对土地确权工作出台了大量的政策和方案,非常及时,非常必要。我县按照中央和省、市出台的政策,制定了《**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力求三年内完成全县农村土地的确权颁证工作。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我局对土地确权工作有以下几点感触:

1、农村土地确权是当前加快农业发展的需要。当前,农业产量已达到最高值,传统模式下增产增收的空间越来越小,投入与产出越来越不成正比,如何减少投入、增加产出是今后农业发展的一大问题。现阶段,国家倡导通过农村土地确权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发展规模经营,为农业的快速发展指出了一条新的道路,有效突破了制约农业增产增收的瓶颈,满足了农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2、农村土地确权是实现农民期盼的需要。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农民对流转土地的前景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流转土地的热情有了进一步提高,农村土地确权对实现农民土地流转的愿望提供了严格的法律程序上的保障。同时,农民也希望通过确权来明确自己承包土地的权属。

3、农村土地确权是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需要。农业要发展,成方连片的规模化经营是重要举措。要实现规模化经营,就必须要将农民手中现有的土地征集到一起,发展农场式耕作。而实现了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确权颁证,才能进一步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更好的发展规模经营。

4、农村土地确权是实现两区同建的需要。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和新型农业产区,需要土地流转的支持;而土地流转更离不开土地确权的强力支撑。

5、农村土地确权是整合农业资源的需要。整合农业资源,扩大种植规模,有利于减少水、肥、土地的浪费,降低种植成本,有利于农业的规模化、机械化发展。而整合农业资源,其前提就必须要对农村土地进行确权,对农民的土地权益进一步明确,让农民积极支持土地流转,给农民吃一颗定心丸。

一、主要工作措施。

我局作为农口职能部门,担负着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的重要任务。全局上下高度重视,不断强化措施、细化责任,下大力度确保确权工作的落实:

1、加强领导,印发方案。印发了《**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田理明同志担任,农牧局、财政局、审计局、农委、国土资源局、政府法制办、档案局、信访局、司法局等单位主管负责同志和各乡镇镇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农牧局,负责日常工作。

2、开展培训,广泛宣传。一是召开动员会,**年11月4日在加会镇与王均乡分别召开了动员会;2015年4月9日—10日在王常、马屯、唐林、恩察4个乡镇召开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动员。二是组织乡村干部进行集中培训,举办培训班15次,培训人数600余人次。三是通过广播、发放明白纸、墙壁大字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家庭承包地确权的重大意义,争取做到家晓户喻,发放土地确权宣传资料5万余份。

3、做好土地确权前期工作。农业局购买10台复印机,抽调20名精干力量,分成两个小组,由两位副局长带队对加会镇、王均乡各村原二轮承包档案资料进行清理并对户主身份证和家庭成员户口页进行复印。

4、确保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及国家和省关于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要求规范进行。认真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法律、法规、政策有明确规定的,坚持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办。法律、法规、政策尚未明确规定的,按照民主决策程序,由村组农民集体组织成员讨论决定。

5、加强督导。农业局成立了两个督导小组,分别负责对加会镇与王均乡土地确权工作的指导与督查。

总的来说,这项工作得到了群众的支持,进展顺利。

二、工作进展。

通过不断努力,我县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工作进展位居全市第二:

**年土地确权:加会镇与王均乡土地确权已完成了前两阶段工作,进入了第三阶段即清查阶段工作。已将两乡镇53个村二轮土地承包台账、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土地承包方案等相关原始资料档案进行整理,填制了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已制作基础工作底图村数53个,已开展外业村数53个,已绘制地块分布图村数48个,第一次公示42个村,公示确认签字完成42个村。

20**年土地确权:王常、马屯、唐林、恩察4个乡镇现已完成前期准备阶段工作,进入了地块清查阶段。王常乡已实测16个村小地块。

三、

存在的问题。

通过。

总结。

归纳,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局也发现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村干部对确权登记工作重要性认识程度不高,工作缺乏积极性。

2、二轮土地承包原始资料缺失。部分村二轮土地承包原始资料全部丢失,还原二轮土地延包实施情况比较困难,需耗费较多人力。

3、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部分农户举家外出,难以联系,给调查摸底、指界确认签字等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4、人、地因素变化大,积累了大量人地关系矛盾。

四、下一步措施。

为及时补正上述问题,更好的推进确权颁证工作的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增强乡镇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工作责任感,利用各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发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土地确权颁证工作。

2、严把质量关,做到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地块调查表、地籍图、公示表相统一。

3、加大纠纷调处力度,落实乡镇、村组责任,及时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4、加大协调督导力度。强化督导检查,稳步推进实施,县乡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我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时完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对维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顺利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按照泰州市、兴化市统一部署要求,大垛镇从今年3月份开始,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全镇共有23个行政村,39个自然村,225个小组,总农户11112户,承包耕地面积46664.5亩。今年以来,大垛镇全面启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23个行政村组织召开会议45次,推选村级调查员、审核员共343人,收集土地承包原始资料164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294份,以组绘制农户承包地示意图204组,全镇在3月底全面完成准备阶段工作,并转入第二阶段入户权属调查阶段。截止目前,全镇23个行政村,有21个行政村已完成入户权属调查,涉及到36个自然村,204个小组,调查总农户9929户,农户签字确认的户数8042户,农户签字确认率达81%,所有入户调查表格已全部上报镇经管站进行集体审核。还有安民、吴杨等两个村,自大包干分田之后,一直未调整过土地,分田的原始资料已丢失,目前正在完善第二轮承包资料,制定工作方案,待夏收结束后,开展入户权属调查。

二、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和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农经、财政、国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

2、广泛宣传发动。镇党委、政府召开了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并组织村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搞好业务培训,掌握具体操作规程,确保工作熟练开展。各村也分别召开各种形式的会议,让群众明白,这次确权发证,不是重新调整土地,更不是打乱重分,而是在二轮延包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

3、规范工作程序。按照整体工作五大目标任务、六个阶段部署的安排,稳步推进,规范操作,分步实施。坚持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地块、地块不漏项。对登记过程中在土地面积、地块、四至、家庭成员信息等方面有异议的,由村干部、群众代表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三、工作中存在问题。

1、原始资料保管不善。安民村、吴杨村自大包干分田之后,一直未调整过土地,部分农户将田退回村,村落实给有关户承包,现在有的家庭没有田,有的农户几十亩田。目前,一轮承包分田清册已丢失,二轮承包清册当时是按农户土地承包现状填写的,不够准确,登记工作难开展。

2、土地征用与租用界定不准。镇工业园区用地,以租代征农户承包地,每年发放补偿费,这些地是否确权。

3、土地权属不清。有些农户在二轮承包调查土地时,将自己应分土地委托给他人代分,并由他一直代种;有些农户,在当时调田时,不想要田,然后由村调到需田的农户,且一直在该农户种植;还有东刘村在分田时,要求农户必须将原欠集体经济上缴,缴上来才可分田,当时有的农户不想要田,所欠的上缴也没有缴纳,其他农户就替欠款户缴了上缴,原农户的田就分给了其他农户,且一直在该农户种植。上面三种情况,近几年,由于土地流转,加之种粮食补贴的增加,部分农户也与分田户要过,分田户以各种理由不给,在这次土地确权中有争议。

四、几点建议。

1、思想认真要统一。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好宣传工作,特别是做好村干部、党员和重点户的思想工作,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方针政策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赢得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要让农民群众认识到,开展这项工作的核心是把农民的权利还给农民,维护农民自身的土地合法权益,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2、矛盾化解要稳妥。对工作中遇到的土地权属纠纷问题,要在依照相关法律精神的基础上,采取村内民主协商、村民议决的办法,让绝大多数群众说了算,依靠群众的智慧积极稳妥地加以处理。

3、方式方法要细化。对个性问题采取先易后难的办法,不搞“大跃进”,加以认真落实处置。对共性矛盾则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过细解决。

最优土地托管调研报告范文(12篇)篇二

当前,在我国土地资源稀缺、供需矛盾突出的严峻形势下,土地闲置已经成为土地资源利用和管理中被广泛关注的问题,同时也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致力于解决的重点课题之一。土地闲置不但加剧了土地市场的混乱无序和农用地非农化的趋势,造成了资源和资产的浪费,而且严重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甚至还会影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因此,清理闲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势在必行。本文首先对我国的土地闲置总体情况做以简要介绍,对引发此类问题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对策建议。

按照国务院20xx年十号文件的要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清理治理整顿力度,打击囤积土地行为,于今年3月至7月开展了全国房地产市场专项治理整顿,并将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向社会进行通报。同时,对发现的典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以促进房地产市场治理整顿下一步的规范运行。

20xx年08月09日,国土资源部披露了全国1457宗闲置土地名单,闲置面积达14.66万亩,其中,70%以上为住宅用地。20xx年8月19日,国土资源部又公布了全国违法违规土地清理的最新数据: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上报房地产违法违规用地宗数3070宗,面积约18.84万亩,其中,闲置土地2815宗,面积16.95万亩,分别占上报总宗数和面积的91.69%和90%。从清理数据来看,在各类房地产违法违规用地中,闲置土地成为房地产用地违法违规的主要问题。目前,土地闲置大体分为两类,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占46%,其余54%的闲置土地主要是由政府原因造成,而因毛地出让拆迁难、调整规划等政府和客观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占六成以上。

引发土地闲置问题的原因复杂,涉及面广,归结有如下几点:

(一)政府依法征收、收回的土地未能及时处理或者处理不完全造成的土地闲置。各级政府依法征收、收回土地后,由于地理位置、规划用途、基础设施配套、土地限制条件或土地出让底价过高等因素,部分土地与土地开发利用计划脱节,加上没有政策支持,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导致土地利用率较低。一是地方政府对土地利用缺乏统筹规划,为片面追求招商引资进度,极力满足用地单位的需求,乱铺摊子、乱上项目、大面积占用土地,但由于论证不到位、规划不合理,没有考虑土地管理规定、城市规划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在进行总体规划修编后,一些既定土地原有规划可能面临调整,同时,一些企业着眼于自身利益而申请调整规划,造成用地性质或土地容积率发生变化,开发商和地方政府要进行重新协调和沟通,从而造成土地批而未建,大量土地闲置;二是土地权属、审批流程或交易流程等环节存在纠纷,导致土地不能如期开发;三是土地的一级开发推进困难,导致规划土地不能实现最后开发;四是虽然通过土地招拍挂制度向开发商转让了土地,但由于更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致使土地转让作废,无法按原计划开发;五是由于一些地区市况不好,规划开发土地往往流拍。

(二)地方财政资金紧张。我国目前实行的分税制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分配做出了向中央政府倾斜的切割,在中央财政收入急剧增加的同时,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急剧减少,财政资金分配制度不够合理,使其不得不寻找其他资金来源。同时,中央政府为保证地方政府的正常运转,不得不允许地方政府举债,放任日趋严重的“土地财政”现象。在现有的财税体制下,地方政府在财政资金运筹方面困难重重,对于土地财政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强,过度出售所掌控之中的城市土地,对于开发商的囤地行为监管不严,打击囤地的政策执行力度不够,对闲置土地行为未能及时处理。大量城市土地闲置,加剧了房地产市场的混乱,成为了中央政府与地方财政资金分配不合理所衍生出的严重问题。

开发商的囤地行为,对闲置土地的重视程度不够,在监管力度方面执行能力偏弱,清理摸底不够全面深入,查处力度声势不够大,工作比较滞后。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透明度也不高,对于发现的问题以遮盖为原则,未及时上报,导致大量闲置土地未能依法处理。土地政策执行不到位,闲置土地处理办法未能落实,让囤积土地的违法成本过低,给开发商造成侥幸心理,从而形成恶性循环。由于政府违约而造成的土地闲置中,仅单方面地要求开发商完全依法、依合同而执行合约,却未要求政府也应严格地履行合约,并向因违约而给开发商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因此,由于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比例大,协商查处难度大,加之较早出让的毛地拆迁难,导致以闲置土地为主的房地产违法违规用地查处结案率比较低。

(四)由国有大中型企业造成的土地闲置。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许多国有大中型企业停产、停业、转产或破产,从而造成大量土地闲置。由于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或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部分企业将原国家无偿划拨的国有土地长期处于闲置或低效利用状态。某些企业原来使用国有土地的方式是无偿划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处置国有企业划拨土地的出让金应首先用于安置企业职工,但为了节省资金,对于盈利部分生产部门的土地和便于变现的土地资产,以作为企业职工安置的名义直接坐扣土地出让金,将大量不便使用的土地长期搁置或长期租赁给其他单位使用,既不将闲置土地交给政府处理,也不上缴出租的土地收益;一些企业直接将房产转让,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将划拨土地直接出租,收取高额土地收益;有的企业甚至将房产转让,以土地所有者身份签订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不仅影响了土地管理的正常秩序,而且严重损害了国家和购房者的利益。

(五)国有商业银行处理不良资产过程中造成的土地闲置。国有商业银行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的作用是不容置疑的,各个金融机构都收回了大量土地,然而在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由于取得土地成本过高、变现损耗过大,或者看到土地有增值前景则待价而沽,或者没有完全取得处置权利等原因,未能及时处置抵债资产而造成了土地闲置。还有一部分不良资产在金融机构和资产公司之间进行了资产转移,由于这部分抵债资产往往还牵连着其他利益冲突,金融机构和资产公司并未履行任何过户、更名手续,在资产公司又再次将其打包出售后,连同其他债权最终一起被第三方购得,当取得这部分资产的权利人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时,因手续不完备、权利不明确而不能办理相应手续,土地不得不闲置。由于前些年银行业管理不善,贷款发放程序不完善,一些企业贷款过高,银行在收回抵押物后发现处置抵押物后的损耗过大,处置不如闲置,至少闲置情况下有抵押物存在可以少报损耗。还有部分地理位置好、容易变现的土地资产没有处置,主要是由于银行的一些高级管理人员看到了这些土地具有升值的潜力,稍迟处理会取得更高的回报,因此暂缓处置。

(六)开发商囤地现象严重。土地作为一种稀缺资产,具有保值和增值作用,从长远来看是有很好的增长预期,囤积和炒卖土地比正常的开发房地产要周期短、利润高,因此,开发商为抬高房价牟取暴利,将购置的土地长期闲置,囤积居奇,造成房地产市场长期以来的供给不足,市场中的土地投机机构的圈地、囤地造成了土地闲置。另外,部分企业由于自身资金周转或经济实力发生变化,大部分资金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无法消化前期土地储备,或者随行就市放缓开发节奏,也导致了囤地现象的出现。有的项目土地开发手续早已完善,但开发企业之间相互转让,造成开发时间延误,从而造成土地闲置。

(七)拆迁难造成土地闲置。因现有拆迁制度的弊端导致政府部门没有兑现土地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拆迁交地时间。这些土地并非“熟地”而是“生地”,开发商得地之后,还需要和住户谈判拆迁事宜。如果拆迁没谈拢,土地便要闲置。从土地角度看,是“闲置”的,但从社会角度看,并不是“闲置”的。从社会整体角度看,土地闲置当然是巨大的浪费。解决土地闲置既需要地方政府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更需要从非市场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入手去寻找根治之策。

(八)农村土地闲置。一是村里级差排基过高,部分建房户承受不了,造成农转用后土地闲置。如果适当降低级差排基,让一部分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建房农户能够承受,那么闲置土地的矛盾就可以得到有效缓解。二是征地费过低,对比悬殊、反差强烈的农村级差排基收费过高和征地费过低的矛盾,造成年年延续比较多的闲置土地。三是目前农民的就业门路拓宽,收入渠道增多,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更加广阔,农民对土地的生存依赖性逐渐降低,尤其是在工业化进程中,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集中向城市转移,而其名下的土地没有实现合理流转,这些缘由导致了农村中大量可耕土地的闲置现象。

(九)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导致闲置土地处置难度大。虽然《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了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土地应收取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土地无偿收回,但同时又规定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的动工开发延迟除外。这个规定弹性很大,许多用地项目的土地闲置在土地管理部门查处时都能找到规避处置的种种借口。而且法律法规对收回土地使用权和收取土地闲置费都没有明确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款,这就造成了闲置土地调查容易,执行难的现象。

(十)制度层面法律法规缺陷。一是制度安排中土地存在着法定“刚性闲置”事实。由于现有法律对闲置土地处置作出了满两年后方可收回重新安排使用的规定,从而形成了现实中土地一旦闲置在时间上需两年以上的法定“刚性闲置”的事实,不利于土地的高效利用。二是对闲置土地缺乏有效的市场引导机制。由于土地转让条件的法律限制性规定,土地闲置而又未达到法律转让条件的,土地使用者只有被动地接受缴纳闲置费及收回土地的局面。三是对土地闲置的责任主体未作界定。土地开发利用过程多数是涉及出让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履约过程,在现行法律只对闲置结果作出认定而未界定闲置责任主体的情况下,单一对使用者作出缴纳闲置费或收回土地的决定,在法理上有失公平。因而在非土地使用者自身因素造成土地闲置的情况下,强制征收闲置费或收回土地显然是无法执行的。四是对闲置土地收回程序性未作细化规定。现行土地管理法和房地产管理法只对收回情形作出了规定,而未明确收回闲置土地使用权的执行程序,在依法行政前提下,程序的合法性是十分必要的。

整治土地闲置必须从改革土地制度、规范地方政府行为、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等多方面入手。下面就针对土地闲置问题提出以下几点措施建议。

(一)加大土地利用监管力度。一是加强土地利用监管力度,对于没能力继续开发的用地单位,可以通过政府收购方式来完成土地一级开发,以尽早入市;对于有能力开发的企业,则应督促其加快土地开发利用进度。例如,在土地出让合同中规定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二是建立信息平台,利用舆论监督,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时更新土地出让及开发利用信息,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发布,利用公众舆论的监督力量,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三是加强跟踪管理,健全建设用地动态监管制度。充分运用在线监测信息,建立以基层国土资源部门为主的日常督查制度,对建设项目用地开发利用全过程的检查跟踪,主动预防和及时查处土地闲置行为。四是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加强沟通协作,构建共同责任体系,形成预防闲置土地的强大合力,同时,实行房地产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对房地产开发进行全程监管。五是鉴于由于政府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占大多数,建议建立针对政府部门的问责制度和机制。如规定,一个城市闲置多大比例的商品用地就要直接展开对当地领导的问责;对于查处、没收闲置土地不力的地方政府,除了给予经济处罚之外,还应与主要领导任免相挂钩。闲置土地的相关政策是否能够得到严格执行,关键在于地方政府能否摆脱“土地财政”的痼疾,退出房地产利益链条。

(二)完善制度建设,做好统筹规划。一是相关部门应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土地规划的科学性,增强规划的执行力,维护其权威性。二是摸清闲置土地底数,根据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闲置土地处置方案,使得闲置土地早日得到利用。三是各项政策向闲置土地倾斜。处置闲置土地应该由规划、土地、环保等部门分工协作,政府统一协调,各个部门在招商引资中要优先考虑闲置土地,将商业银行收回的土地纳入到统一处置之中,对于使用闲置土地的企业或个人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在闲置土地未处理之前停止新的占用农用土地审批工作。

(三)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闲置土地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将处理过程和结果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行纪检、监察、审计等多部门联合办案,相互监督的管理机制,确保严格执法。同时,对圈占土地未达到投资要求或者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也要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闲置土地和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土地都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土地使用状况的监督力度,防止一些用地单位以没有闲置为名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土地。

(四)采取多项措施解决农村土地闲置问题。一是盘活闲置的土地。对农转用两年后还未安排的或无法安排的土地,在不违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xx】28号)及“国八条”,且符合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对闲置的土地进行跨村等量调剂。这样急需建房的村的建设用地指标欠缺问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并且村与村之间的经济收入不平衡、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不同也为闲置土地等量调剂提供了客观条件。二是办好选址意见书,即分间落实到建房户。为了使农转用后的建房用地尽快供地,规划必须先行,即在农转用之前,村委会必须依据村居民点规划实施计划落实到建房户,上报规划部门办理好选址意见书,再由建房户先交纳一部分级差排基款,用于前期征地和报批启动资金。三是适当提高征地费。合理提高土地征用费,保证土地被征用后被征用的农户的生活水平不低于被征地前,并配合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制度》实施工作,这样土地被征用的农户将得到实惠。四是进一步完善统一征地制度,规范征地程序,有效防止征地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五是村镇规划必须适时调整。村镇规划必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有所调整,允许农民有选择跨村建房居住的权利。六是采取优惠政策,加大加快山区村民的迁居力度和速度,让闲置的土地发挥效用。

(五)通过金融手段减少企业囤地行为。对于开发商自身原因造成的闲置,除了收回闲置土地,取消有严重闲置土地行为的发展商在土地一级市场上投标的资格外,还可以通过限制贷款和融资、收取税费等措施提高闲置土地的财务成本,从而加大开发商的财务风险、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国土部与银监会联手清查闲置土地,通过银行对房地产企业贷款加以控制,不仅将对土地存量市场带来明显改善,督促开发商早日动工,政策趋紧也将给新增土地市场带来威慑作用,开发商拿地前不得不考虑今后不能按时开发而带来的风险。最后,国土部应联手银监会、证监会坚决贯彻执行“对于囤地企业不得发放贷款,不得上市、再融资”的指示,遏制上市房企的囤地行为。

在当前保护18亿亩耕地红线的前提下,国家也要放松地根,加大供应,从而减少土地囤积。今年4月份,国土资源部公布了年度土地供应计划,20xx年全国住宅用地供应面积为18.5万公顷。从今年上半年的完成情况看,全国住房用地的实际供应量为5.6万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棚改房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供应量为4.2万公顷。就此计算,上半年完成的供地数量仅占全年计划量的三成左右。加上近几年土地市场迅速升温,土地价格在快速攀升的过程中也增加了囤地的利润空间,在资本逐利的驱动下,开发商通过不断买地——改规划——囤地来坐等升值。因此,增加土地市场的有效供应应成为目前地产调控的重心之一。此外,作为土地管理部门,在审批土地时必须精打细算,避免粗放式用地,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着力盘活土地存量,新上建设项目首先要利用存量土地,同时,制定和实施新的土地使用标准,完善相关税制,促进土地利用集约化,防止土地闲置。

(七)加大宣传力度,完善闲置土地相关法律法规。国土资源部和各地国土部门应当每年公布一次所有土地闲置和开发情况,将每一幅用地都置于公众监督之下,以借助社会和舆论的压力来监督和打击开发商的囤地行为。同时,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土地政策宣传,如对房地产项目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完成土地开发面积不足1/3或投资总额不足1/4的企业,应审慎贷款和核准融资,对违法用地项目不得提供贷款和上市融资。此外,现行的相关法律制度建设仍不完善,对闲置土地处理的相关法律过于刚性,对闲置土地的退还机制及途径未进行设置,缺乏完善的市场退出机制。为此,建议国土资源部加强对闲置土地处理的具体指导,出台具体的操作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地方相关部门在处置闲置土地过程中的职、权、责。

发商相应的补偿。四是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用地监管,明确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比例,城市规划区工业用地改为商业性用地的,要优先安排给安居工程建设,对原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用于商品房开发的,要从严审批,由政府统筹安排使用,要切实加强监管,在供地时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按国务院要求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对土地使用效果进行评估。五是公开土地招拍挂信息,包括历史协议转让或已过期地块(超过两年期限未开发地块)的详细资料,如报建、实施、运作等。在实施招拍挂前,严格审查参与公司的有关资料、资金实力、开发计划等,并将开发计划列入合同条款。

(九)建立综合档案,强化合同管理,改革登记机制。建议对存量闲置土地逐宗登记造册,逐个调查梳理和依法核定,进行详细分类,建立地块的综合信息档案,在充分了解闲置原因的基础上,对多批少用、缺乏资金投入、人为圈地等不同类型采取“一地一策”的处置办法。定期发布存量闲置土地的信息,为需转让的单位和用地单位提供平台,增加交易机会,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提高土地的综合效益。同时,建议强化合同管理,严格项目竣工验收和审查土地出让合同,严格约定建设项目投资额、开竣工时间、规划条件、价款、违约责任等内容。为提高土地部门对土地监管的效率,创新土地登记机制,建议改变以往一律按照土地用途颁发相对应年期土地证的做法(如经营性用地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新出让的土地颁发临时的土地权证。临时的土地权证的有效期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开发周期来定,一般为两年。临时土地权证只可以在金融机构抵押一次,这样既让开发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用以完成土地开发,又解决了开发企业数次抵押土地而不开发或延期开发的问题。临时土地权证因有效期短,一旦需要换证,就必须接受土地部门的审核检查。这样将改变土地部门目前被动监管的局面,提高监管效率。

(十)制定优惠措施,调整创新闲置土地利用方向。制定利用存量闲置土地的优惠政策,积极鼓励企业通过内部挖潜,提高单位面积投资强度;积极鼓励企业利用存量土地,采取联营、嫁接等方式进行合资合作经营;积极鼓励企业建设标准厂房,用于吸纳投资规模小、对厂房无特殊要求的项目,为中小企业成长提供环境,提高存量土地利用率。这样,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既鼓励提高土地利用率,又让集约用地工作到位的土地使用者得到实惠,同时也为更好地盘活存量闲置土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十一)加大处置力度,建立健全闲置土地查处体系。对核准的闲置土地应加大处置力度,进行分类处理。对闲置土地不满一年的,责令土地使用者限期按规定使用;闲置土地满一年不满二年的,按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闲置土地满二年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建议从拥有大量土地储备的上市公司入手,清理其手中的闲置土地和土地资源。对土地储备过量、开发能力不足的企业,要列入禁止拿地的“黑名单”,限期进行清理和加快开发进度。要排除各方面的干扰,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行政权力,明确职责,对违法用地行为一查到底。另外,建议在公布闲置土地情况的同时,对闲置土地被依法处置的数量一并进行统计,以通过社会舆论对政府部门在处置土地闲置的问题上进行监督。

(十二)加强政策执行力。国家有关部门已制订了很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关于集约节约用地的通知》等,并且凡是出台一次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都会明确或重申一次对闲置土地的处理措施,国土资源部也不断对如何认定闲置土地等具体细节出台新的措施。因此,在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应更注重对政策执行环节的监管,确保相关规定和制度能够被有效执行,从而有效遏制开发商和地方政府的不法行为。

(十三)征收地价增值税。在加大持地成本方面,建议加快研究推行闲置土地的地价增值相关税收政策,对由于因建设容积率增加或地价增值所产生的高额收益可征收高额增值税或所得税等,以增加开发商的持地成本,督促房产商尽快开工建设,有效增加市场供给。

(十四)建立统一土地闲置认定标准。鉴于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闲置土地的认定、未开工的认定往往标准不一、过于主观,建议政府应建立统一的土地闲置认定标准,包括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闲置起算时点、闲置有效计算时段、已投资数额或已开发建设面积确认以及因司法裁决而转移的未开发利用土地的闲置情形认定等标准。未达到规定比重,即使部分开工建设也视同闲置土地依法处置,使清理闲置土地更具有可操作性。

最优土地托管调研报告范文(12篇)篇三

行政村位于乡北4公里处,辖、积善村2个自然村。全村共有291户,822人,其中五保户6人,低保户104人,特困家庭5户。全村劳力483人,其中外出务工人员285人。村领导班子3人,村dang小组5个,共有党员53人。

全村有耕地2507亩、林地2450亩、草地2571亩。水浇地966亩,机井13眼,全部为管灌,以蔬菜、甜菜种植为主。20xx年人均收入2200元,是20xx年省级重点贫困村。

目前,该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形式为转包和出租,均为外出务工农户与村留守种植农户之间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到20xx年底,全村土地经营权流转1880亩,占全村耕地总面积的75%,流转土地农户183户,占全村总农户数的63%:其中较大宗土地经营权流转3起,流转土地农户32户,占流转土地农户17.5%,流转土地面积320亩,占流转耕地17%;其余为农户之间零星的土地经营权流转。

20xx年初,村支部书记组织村里种植大户、回乡创业能手等人,在三家种植合作社的基础上组建了“建鑫种植专业合作社联社”。

合作联社通过积极争取县土地综合治理资金支持,建60平米育苗大棚10个,铺设膜下滴管。目前共接收入社农户35户,入社农户基本为村留守种植农户,共流转土地1247亩。采取自愿入股的形式,每亩交纳股金500元,合作联社统筹建设育苗棚,购买化肥、农药等。

种植专业合作社采取集中连片种植,统一管理、销售,收益分红,风险共担,调动了部分有想法,想致富的农民积极性,给全村种植户做了表率,能够有效带动全村经济发展,并增加农民收入。合作社形式的土地的流转,对土地进行平整和水、电、路、沟的综合整治,以及高效农业设施的引入,对土地的投入不断加大。同时打破了一家一户的经营模式,促进该村传统农业开始向现代农业迈进。

少数村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理解不彻底,在流转过程中引导不力,方法不当。农户对土地流转政策不够熟悉,思想认识不足,心存顾虑,怕土地流转会失去承包经营权,影响自己的利益,加上农民的恋土情结,宁愿粗放经营,也不愿转出去。

农村土地流转还处在自发阶段,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缺乏调整的法律依据。政府部门要制定、完善和出台指导土地流转的政策性文件和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使基层在实际操作中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资金短缺是制约农村土地流转的一大因素,金融部门要本着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为出发点加大信贷支持,行政“建鑫种植专业合作社联社”现有7眼机井配套资金不足,需相关单位给予一定支持。

最优土地托管调研报告范文(12篇)篇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内容的重点任务,对顺利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如何让群众放大土地的经营效益,如何把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立下来,是当前农村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课题。中央和省、市对土地确权工作出台了大量的政策和方案,非常及时,非常必要。我县按照中央和省、市出台的政策,制定了《**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力求三年内完成全县农村土地的确权颁证工作。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我局对土地确权工作有以下几点感触:

1、农村土地确权是当前加快农业发展的需要。当前,农业产量已达到最高值,传统模式下增产增收的空间越来越小,投入与产出越来越不成正比,如何减少投入、增加产出是今后农业发展的一大问题。现阶段,国家倡导通过农村土地确权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发展规模经营,为农业的快速发展指出了一条新的道路,有效突破了制约农业增产增收的瓶颈,满足了农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2、农村土地确权是实现农民期盼的需要。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农民对流转土地的前景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流转土地的热情有了进一步提高,农村土地确权对实现农民土地流转的愿望提供了严格的法律程序上的保障。同时,农民也希望通过确权来明确自己承包土地的权属。

3、农村土地确权是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需要。农业要发展,成方连片的规模化经营是重要举措。要实现规模化经营,就必须要将农民手中现有的土地征集到一起,发展农场式耕作。而实现了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确权颁证,才能进一步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更好的发展规模经营。

4、农村土地确权是实现两区同建的需要。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和新型农业产区,需要土地流转的支持;而土地流转更离不开土地确权的强力支撑。

5、农村土地确权是整合农业资源的需要。整合农业资源,扩大种植规模,有利于减少水、肥、土地的浪费,降低种植成本,有利于农业的规模化、机械化发展。而整合农业资源,其前提就必须要对农村土地进行确权,对农民的土地权益进一步明确,让农民积极支持土地流转,给农民吃一颗定心丸。

一、主要工作措施。

我局作为农口职能部门,担负着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的重要任务。全局上下高度重视,不断强化措施、细化责任,下大力度确保确权工作的落实:

1、加强领导,印发方案。印发了《**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田理明同志担任,农牧局、财政局、审计局、农委、国土资源局、政府法制办、档案局、信访局、司法局等单位主管负责同志和各乡镇镇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农牧局,负责日常工作。

2、开展培训,广泛宣传。一是召开动员会,**年11月4日在加会镇与王均乡分别召开了动员会;20xx年4月9日—10日在王常、马屯、唐林、恩察4个乡镇召开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动员。二是组织乡村干部进行集中培训,举办培训班xx次,培训人数600余人次。三是通过广播、发放明白纸、墙壁大字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家庭承包地确权的重大意义,争取做到家晓户喻,发放土地确权宣传资料5万余份。

3、做好土地确权前期工作。农业局购买10台复印机,抽调20名精干力量,分成两个小组,由两位副局长带队对加会镇、王均乡各村原二轮承包档案资料进行清理并对户主身份证和家庭成员户口页进行复印。

4、确保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及国家和省关于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要求规范进行。认真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法律、法规、政策有明确规定的,坚持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办。法律、法规、政策尚未明确规定的,按照民主决策程序,由村组农民集体组织成员讨论决定。

5、加强督导。农业局成立了两个督导小组,分别负责对加会镇与王均乡土地确权工作的指导与督查。

总的来说,这项工作得到了群众的支持,进展顺利。

二、工作进展。

通过不断努力,我县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工作进展位居全市第二:

**年土地确权:加会镇与王均乡土地确权已完成了前两阶段工作,进入了第三阶段即清查阶段工作。已将两乡镇53个村二轮土地承包台账、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土地承包方案等相关原始资料档案进行整理,填制了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已制作基础工作底图村数53个,已开展外业村数53个,已绘制地块分布图村数48个,第一次公示42个村,公示确认签字完成42个村。

20xx年土地确权:王常、马屯、唐林、恩察4个乡镇现已完成前期准备阶段工作,进入了地块清查阶段。王常乡已实测16个村小地块。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总结归纳,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局也发现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村干部对确权登记工作重要性认识程度不高,工作缺乏积极性。

2、二轮土地承包原始资料缺失。部分村二轮土地承包原始资料全部丢失,还原二轮土地延包实施情况比较困难,需耗费较多人力。

3、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部分农户举家外出,难以联系,给调查摸底、指界确认签字等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4、人、地因素变化大,积累了大量人地关系矛盾。

四、下一步措施。

为及时补正上述问题,更好的推进确权颁证工作的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增强乡镇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工作责任感,利用各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发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土地确权颁证工作。

2、严把质量关,做到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地块调查表、地籍图、公示表相统一。

3、加大纠纷调处力度,落实乡镇、村组责任,及时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4、加大协调督导力度。强化督导检查,稳步推进实施,县乡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我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时完成。

最优土地托管调研报告范文(12篇)篇五

土地是农业发展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改革开放以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村土地的经营权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曾极大地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但随之也产生了一些矛盾与问题,近年来显得尤为突出。随着农村改革发展的快速推进,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土地合理流转,是整合农业生产要素、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农业专业化、规模化经营的现实选择,将有力推动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城镇化建设进程。

我县有农业人口31、87万人,劳动力16、73万个,耕地总资源58、45万亩,二轮延包时,全县农户共承包土地48、66万亩。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xx月12月底,全县登记流转土地面积4180亩,涉及农户1452户。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呈现如下特点:

(一)流转方式多样化。

从全县土地流转情况来看,转包、转让、出租、入股等多种流转方式并存。

一是转包(含代耕满一年的),大部分外出务工家庭采取了这种方式。即原承包户将承包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转入户,转包条件和利益关系双方达成口头协议,也不经过发包方,只是一年一定一结算。具体数据暂时无法统计。这种流转期限的不固定性,容易造成转入方的短期行为,对土地进行掠夺式经营。

二是租赁,采取这种流转方式全县共登记1983亩。如李家河乡青龙嘴村、干坝村,高罗乡九间店村、埃山村470户农民将736亩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给楚天林木公司建立贡水白柚基地;晓关乡茶叶加工大户龙维民等人在中村坝村租用土地,建立优质茶叶基地200亩。农户每年可从中获得350—500元/亩的租金收入。采用这种流转方式,让转出方收入比较稳定,但未考虑到价格因素给收益所带来的影响。

三是入股,登记面积1919亩。如李家河乡酉源蔬菜专业合作社吸收青龙嘴村100户农户400多亩土地入股,建立蔬菜基地,仅种植大头菜一项,农户每亩可获得800元纯利。这种流转方式,将农民与企业(合作社)联成利益共同体,农民受益较大,但其收益受企业(合作社)的经营状况影响较大,农民对此持观望态度。

四是转让,登记面积274亩。如万寨乡移民通过转让从当地农户手中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从而拥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当地农户在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时,已经有比较稳定的非农收入,通过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又得到了经济补偿用于扩大二三产业。通过转让,解决部分土地二轮延包后移民搬迁无土地耕种的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经营模式多元化。

我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总体虽然较小,但蕴育出了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一些农业规模经营模式:

一是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全县共有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社54个,其中种植业专业合作社49个。如李家河乡二虎寨村精品柑桔白柚专业合作社,流转500多亩土地用于规模经营。

二是农业公司化经营模式。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围绕建立农产品原料基地,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如楚林白柚公司流转土地736亩建立白柚基地,科星有限公司流转270亩发展苗圃基地。

三是专业大户经营模式。全县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的经营大户50多户,流转面积达4000多亩(流转面积末完全登记)。如李家河乡燕子溪村农民朱道,流转土地80亩,用于种植柑桔。

(三)发展效果明显化。

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村土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几十、几百亩集中成片流转呈上升趋势。农村土地合理流转,促进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提高土地产出率。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业主把土地主要用于发展果园、蔬菜、药材和农产品深加工原材料生产基地,对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起到了示范作用。如李家河乡二虎寨村村民谭绍荣,20xx租赁土地340亩建立白柚基地,今春遭受冰冻灾害后仍然采摘白柚两万多个,进入丰产期后,年均可采摘白柚20万个,收入可达30多万元;种植大户黄禹福,在椿木营乡租赁土地120亩种植蔬菜,除去租地费用人工工资等成本,每亩获纯利1500元,带动周边农户200多户,发展蔬菜2800多亩。目前,在大户示范、基地带动下,全县已发展烟叶72990亩,茶叶78390亩、水果95130亩,药材53280亩,农业产业化已初显规模。

1、思想认识不到位,思想观念亟待转变。一方面,部分干部存在怕麻烦的思想,不愿意引导农民进行土地合理流转,对土地合理流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另一方面,许多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者之间的关系模糊不清,对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了解不多,担心因流转而失去承包权和收益,宁可粗放经营,也不愿轻易流转。

2、流转机制不完善,流转信息不畅通。缺乏中介服务组织和土地流转平台,土地流转的供求信息不能及时有效沟通,转出方找不到转入方,种植大户和产业业主难以集中成片流转。

3、盲目注重当前利益,随意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有的借土地流转之名随意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基本农田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有的流转耕地未能落实相应的复耕措施,掠夺式经营方式仍然存在。

4、缺乏相应的资金政策配套,土地流转需求动力不足。农业生产投资量大,农作物生产周期长,见效慢,当前农业规模经营缺乏相应的资金、政策配套,难以调动生产大户进行规模经营的积极性,阻碍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步伐。

5、转移劳动力就业不稳定,影响了农村土地流转进程。目前,土地对农民兼有生产和社会保障双重功能,当农民非农就业能力低时,种地仍然是农民谋生的首选之计。即使进行流转,期限也比较短,导致有的转入方采取短期经营行为,耕作、施肥、投入等不合理,难以形成适度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经营。

(一)搞好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烟、茶、畜、果、药、菜”六大产业的发展,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加强对土地流转的正确引导,破除基层干部“怕找麻烦”的顾虑;加强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引导群众转变“自给自足”的生产理念,树立“规模经营、共同发展”的思想;加强土地流转典型事例的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建立服务体系,规范流转行为。

推进土地流转,发展土地适度规模,应建立“政府搭建平台,业主选准项目,中介搞好服务,农民共同发展”的土地流转体系。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坚持以产业为依托,以业主为主体,发展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搭建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做好土地流转政策咨询、信息发布、供求登记、土地评估等服务工作,为土地流转提供全程服务。

2、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在资金、技术、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一方面,引进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种植大户、社会资本到我县投资经营,另一方面,培育本地懂技术、有管理经营能力的种植能手承包经营。如对连片成块进行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农用地,建议将其优先列入土地整理、基本农田建设等项目中去,对经营业主按其经营规模的大小给予一定的奖励扶持等,提高其规模经营的积极性,从而推行土地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业。

3、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首先要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文本,确保流转双方利益得到有效保护,不形成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在现有流转合同的基础上,建议将土地流转费用以实物为参照物进行折价,可以避免因物价上涨或下跌而导致流转双方利益受损的现象出现;明确土地流转后到期还地于民时,归还的方式、面积等,解决土地流转整理后原有土地四至界限被打乱而无法复原的问题。其次加强土地流转后用途的监管。相关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对流转后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的,要坚决予以打击,保护耕地资源。三是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档案,努力做好档案信息管理的完整、真实。

4、建立健全调解仲裁体系。流转主体、方式、期限的多样性,决定了土地流转矛盾纠纷范围具有广泛性、纠纷主体具有多样性、纠纷的性质具有多元性、纠纷的原因具有复杂性的特点,要求必须有一支业务素质较高的仲裁人员,构建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土地纠纷仲裁机制,以期为化解全县农地流转纠纷提供新的路径。

5、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没有土地,农民就缺失安全感,而要让农民解除后顾之忧的基础就是社会保障。对自愿进城的要在就业方面提供扶持,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对迁居城镇,并放弃了承包地、宅基地的农民,低收入家庭应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在户籍制度上应消除城乡差别,让农民进城后能够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教育、医疗、住房、养老,至少能保证农民进城的基本生活。

(三)发展合作组织,促进规模经营。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一是催生新型市场主体,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发展规模经营。

二是农民可以通过土地入股参与分红得到收益,并让转出土地的农民成为新生产业主体的农业工人,获得土地收益与工资双重收入。

三是可解决其外出务工时家中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社会问题。

(四)推进城镇建设,促进劳力转移。

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使已转移劳力拥有稳定的非农收入来源,从而实现农村土地合理流转,推进全县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通过“阳光工程”等项目对农村劳动力进行转移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增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层次,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带动农村土地流转,实现“人走在先,流转在后”的目标。

最优土地托管调研报告范文(12篇)篇六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内容的重点任务,对顺利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如何让群众放大土地的经营效益,如何把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立下来,是当前农村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课题。中央和省、市对土地确权工作出台了大量的政策和方案,非常及时,非常必要。我县按照中央和省、市出台的政策,制定了《**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力求三年内完成全县农村土地的确权颁证工作。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我局对土地确权工作有以下几点感触:

1、农村土地确权是当前加快农业发展的需要。当前,农业产量已达到最高值,传统模式下增产增收的空间越来越小,投入与产出越来越不成正比,如何减少投入、增加产出是今后农业发展的一大问题。现阶段,国家倡导通过农村土地确权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发展规模经营,为农业的快速发展指出了一条新的道路,有效突破了制约农业增产增收的瓶颈,满足了农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2、农村土地确权是实现农民期盼的需要。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农民对流转土地的前景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流转土地的热情有了进一步提高,农村土地确权对实现农民土地流转的愿望提供了严格的法律程序上的保障。同时,农民也希望通过确权来明确自己承包土地的权属。

3、农村土地确权是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需要。农业要发展,成方连片的规模化经营是重要举措。要实现规模化经营,就必须要将农民手中现有的土地征集到一起,发展农场式耕作。而实现了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确权颁证,才能进一步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更好的发展规模经营。

4、农村土地确权是实现两区同建的需要。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和新型农业产区,需要土地流转的支持;而土地流转更离不开土地确权的强力支撑。

5、农村土地确权是整合农业资源的需要。整合农业资源,扩大种植规模,有利于减少水、肥、土地的浪费,降低种植成本,有利于农业的规模化、机械化发展。而整合农业资源,其前提就必须要对农村土地进行确权,对农民的土地权益进一步明确,让农民积极支持土地流转,给农民吃一颗定心丸。

一、主要工作措施。

我局作为农口职能部门,担负着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的重要任务。全局上下高度重视,不断强化措施、细化责任,下大力度确保确权工作的落实:

1、加强领导,印发方案。印发了《**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田理明同志担任,农牧局、财政局、审计局、农委、国土资源局、政府法制办、档案局、信访局、司法局等单位主管负责同志和各乡镇镇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农牧局,负责日常工作。

2、开展培训,广泛宣传。一是召开动员会,**年11月4日在加会镇与王均乡分别召开了动员会;2020年4月9日—10日在王常、马屯、唐林、恩察4个乡镇召开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动员。二是组织乡村干部进行集中培训,举办培训班15次,培训人数600余人次。三是通过广播、发放明白纸、墙壁大字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家庭承包地确权的重大意义,争取做到家晓户喻,发放土地确权宣传资料5万余份。

3、做好土地确权前期工作。农业局购买10台复印机,抽调20名精干力量,分成两个小组,由两位副局长带队对加会镇、王均乡各村原二轮承包档案资料进行清理并对户主身份证和家庭成员户口页进行复印。

4、确保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及国家和省关于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要求规范进行。认真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法律、法规、政策有明确规定的,坚持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办。法律、法规、政策尚未明确规定的,按照民主决策程序,由村组农民集体组织成员讨论决定。

5、加强督导。农业局成立了两个督导小组,分别负责对加会镇与王均乡土地确权工作的指导与督查。

总的来说,这项工作得到了群众的支持,进展顺利。

二、工作进展。

通过不断努力,我县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工作进展位居全市第二:

**年土地确权:加会镇与王均乡土地确权已完成了前两阶段工作,进入了第三阶段即清查阶段工作。已将两乡镇53个村二轮土地承包台账、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土地承包方案等相关原始资料档案进行整理,填制了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已制作基础工作底图村数53个,已开展外业村数53个,已绘制地块分布图村数48个,第一次公示42个村,公示确认签字完成42个村。

20**年土地确权:王常、马屯、唐林、恩察4个乡镇现已完成前期准备阶段工作,进入了地块清查阶段。王常乡已实测16个村小地块。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总结归纳,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局也发现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村干部对确权登记工作重要性认识程度不高,工作缺乏积极性。

2、二轮土地承包原始资料缺失。部分村二轮土地承包原始资料全部丢失,还原二轮土地延包实施情况比较困难,需耗费较多人力。

3、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部分农户举家外出,难以联系,给调查摸底、指界确认签字等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4、人、地因素变化大,积累了大量人地关系矛盾。

四、下一步措施。

为及时补正上述问题,更好的推进确权颁证工作的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增强乡镇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工作责任感,利用各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发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土地确权颁证工作。

2、严把质量关,做到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地块调查表、地籍图、公示表相统一。

3、加大纠纷调处力度,落实乡镇、村组责任,及时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4、加大协调督导力度。强化督导检查,稳步推进实施,县乡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我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时完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对维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顺利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按照泰州市、兴化市统一部署要求,大垛镇从今年3月份开始,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全镇共有23个行政村,39个自然村,225个小组,总农户11112户,承包耕地面积46664.5亩。今年以来,大垛镇全面启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23个行政村组织召开会议45次,推选村级调查员、审核员共343人,收集土地承包原始资料164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294份,以组绘制农户承包地示意图204组,全镇在3月底全面完成准备阶段工作,并转入第二阶段入户权属调查阶段。截止目前,全镇23个行政村,有21个行政村已完成入户权属调查,涉及到36个自然村,204个小组,调查总农户9929户,农户签字确认的户数8042户,农户签字确认率达81%,所有入户调查表格已全部上报镇经管站进行集体审核。还有安民、吴杨等两个村,自大包干分田之后,一直未调整过土地,分田的原始资料已丢失,目前正在完善第二轮承包资料,制定工作方案,待夏收结束后,开展入户权属调查。

二、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和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农经、财政、国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

2、广泛宣传发动。镇党委、政府召开了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并组织村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搞好业务培训,掌握具体操作规程,确保工作熟练开展。各村也分别召开各种形式的会议,让群众明白,这次确权发证,不是重新调整土地,更不是打乱重分,而是在二轮延包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

3、规范工作程序。按照整体工作五大目标任务、六个阶段部署的安排,稳步推进,规范操作,分步实施。坚持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地块、地块不漏项。对登记过程中在土地面积、地块、四至、家庭成员信息等方面有异议的,由村干部、群众代表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三、工作中存在问题。

1、原始资料保管不善。安民村、吴杨村自大包干分田之后,一直未调整过土地,部分农户将田退回村,村落实给有关户承包,现在有的家庭没有田,有的农户几十亩田。目前,一轮承包分田清册已丢失,二轮承包清册当时是按农户土地承包现状填写的,不够准确,登记工作难开展。

2、土地征用与租用界定不准。镇工业园区用地,以租代征农户承包地,每年发放补偿费,这些地是否确权。

3、土地权属不清。有些农户在二轮承包调查土地时,将自己应分土地委托给他人代分,并由他一直代种;有些农户,在当时调田时,不想要田,然后由村调到需田的农户,且一直在该农户种植;还有东刘村在分田时,要求农户必须将原欠集体经济上缴,缴上来才可分田,当时有的农户不想要田,所欠的上缴也没有缴纳,其他农户就替欠款户缴了上缴,原农户的田就分给了其他农户,且一直在该农户种植。上面三种情况,近几年,由于土地流转,加之种粮食补贴的增加,部分农户也与分田户要过,分田户以各种理由不给,在这次土地确权中有争议。

四、几点建议。

1、思想认真要统一。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好宣传工作,特别是做好村干部、党员和重点户的思想工作,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方针政策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赢得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要让农民群众认识到,开展这项工作的核心是把农民的权利还给农民,维护农民自身的土地合法权益,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2、矛盾化解要稳妥。对工作中遇到的土地权属纠纷问题,要在依照相关法律精神的基础上,采取村内民主协商、村民议决的办法,让绝大多数群众说了算,依靠群众的智慧积极稳妥地加以处理。

3、方式方法要细化。对个性问题采取先易后难的办法,不搞“大跃进”,加以认真落实处置。对共性矛盾则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过细解决。

最优土地托管调研报告范文(12篇)篇七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资源,土地制度是农村经济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随着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山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大幅增加,各地由此不同程度地造成了土地使用分散、闲置、流动性差,甚至出现了抛荒现象,这一问题已成为新时期影响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和制约农业生产适度规模化经营的主要障碍。正确认识我县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形势和发展趋势,强化政府服务职能,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引导发展规模经营,是当前值得探讨的重要课题。

从今年年初开始。我县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全县农村开展了“规范、有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以完善、土地流转合同,建立规范的土地流转制度,完善合同档案管理为目的,着力抓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和排查问题、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整改和建章立制几个阶段工作,经过半年的努力,土地流转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6月底止,全县已承包耕地面积18.8万亩,占耕地的97.4%;承包农户3.78万户,占总农户的99.7%;签订土地承包合同3.6万份,合同签订率在95%以上,填写《土地承包经营权证》3.78万本。全县土地流转面积3.4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7%,流转户1.18万户,其中流出户7238户,流入户4619户,全县补签合同近3万份,合同一式四份,登记和签订率达96%。

抓好土地流转工作,对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增加农民收入,起了积极作用。

1、规范了土地流转合同,干部群众满意。自发流转存在着合同不规范,协议不完善,缺乏法律约束等问题,在土地流转工作中我县按照省农业厅统一式样的合同文本,规范了土地流转合同,并对过去存在的口头协议,不规范合同重新进行了补签,规范建档,消除了以往土地流转中的各种矛盾和纠纷,使外出打工的走得放心,租田的农户种得称心,乡村干部也可以抽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解决其它问题。

2、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通过土地流转,会手艺、头脑活,善经营的农民更多地离家外出打工,或到城镇经商置业,就近服务于二、三产业。据统计,土地流转后全县乡(镇)外出打工或从事二、三产业的人数比去年同期增加5000人,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又活跃和繁荣了城乡经济,加快了小城镇建设步伐。

3、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和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流转开始出现两种趋向:一是农户之间转包开始向租赁大户成片租赁发展;二是耕地流转发展到林地和“四荒”经营权流转,由单一的种粮向水果、蔬菜、花卉等高效经济作物和养殖业发展。全县3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达70多户,总面积4000亩以上,有力促进了耕地向种田能手集中,使耕者有其田,能者尽其能,智者尽其智,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实现了粮食生产向规模化、产业化、企业化方向发展。

4、加快了现代农业的进程。土地流转后,种植大户都渴望新技术、新品种,以提高产量、提高效益。农业机械得到更广泛的运用。今年机械使用量大增,今年1—6月份,全县新增耕整机32台,插秧机8台,抛秧机2台,便型拖拉机22台,有效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5、建立了土地流转机制。全县各乡镇、村按照“规范、有序”的要求,全面建立起了土地流转档案,规范了土地流转程序,明确了规章制度。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作为管理机构,做到村有档案,乡有备案,配备专人分管档案工作。摸索总结了四种流转形式。即:土地出租、土地转让、土地转包、土地互换,为今后土地流转工作步入经常化、规范化轨道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l、法律意识较淡薄。表现在:一些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法律、法规认识度低,知道有《土地承包法》的多,但通读过全文了解精神的不多,有的土地流转未经村委会同意或备案,有的认为签不签合同不重要,以口头协议代替合同,有的流转后再签合同,埋藏下矛盾纠纷隐患;土地承包工作中,仍有一些村组干部对党的土地承包政策和法规领会不够,为解决人地矛盾,搞“几年一调”,土地打乱重分,给土地流转造成了困难和障碍。

2、个别乡(镇)和村组干部对流转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还没有走出过去“要钱”、“要粮”的旧的工作模式。认为土地流转是农民自己之间的事,无须政府插手,而且土地流转工作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矛盾多、难度大,没有直接经济收入,有为难、怕难情绪。有的抱应付态度,导致乡村干部沉不下去,责任不到位,工作难落实。

3、土地流转的中介服务组织匮乏,流转机制不完善。虽然有的地方成立了土地流转的中介组织,但总体上仍不能适应需要,缺少一个由下至上、网络化、多功能的中介服务体系。由于土地流转的中介组织欠完善,土地供求双方的信息流动受阻,信息辐射面狭小,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流转的程度、规模和效益,提高了土地流转的成本,造成“有买找不到卖,有卖找不到买”的局面,并限制了土地流转的区域范围。从流转机制看,流转形式单一,程序不规范。有的地方即使签订合同也存在手续不规范、条款不完备的问题。这既容易导致承包关系混乱也容易引起纠纷,同时,这也是造成承包者掠夺性经营的重要因素。

1、加大宣传,统一思想。要在干部群众中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贯彻《土地承包法》,和中央、省、市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系列文件精神,通过政策宣传和细致的思想解释,让每一个农民了解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消除农民的惧变心理,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参与意识。要充分认识规范土地流转,可以有效地解决农村人口变化引发的土地调整的需求。更为重要的是用市场手段和机制取代和制止行政手段任意调整土地的做法,从根本上解决人地矛盾,使农村土地关系的稳定由政策、法律强制逐步过渡为农民的习惯。同时,又要充分认识到规范土地流转是—个经常性工作,把规范土地流转工作纳入经常化、规范化轨道。

2、转变观念,明确思路。乡村一级要从过去“管”、“要”向服务引导转变,认真搞好谋划。一要以产业推动抓流转。以加快农业产业化为契机,紧紧围绕本地主导产业,建立有地方特色的产业带,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农民的承包土地向主导产业和规模基地方向发展;二要规范建制抓流转。引导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是避免土地纠纷,确保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证。今后凡涉及到土地流转的农户,在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的前提下都要依法引导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书面合同,建档保管,以解决农户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建立稳定的流转关系,促进有序流转。三要培育大户抓流转。把培训规模经营大户作为带动土地流转的关键来抓,形成以示范辐射大户,大户带动土地流转,土地流转吸引大户、孕育大户的良性循环。鼓励干部向农民租田搞示范,通过“做给农民看,教会农民干”的引导方式,带动农民自愿转租承包耕地。并且政府要拿出一定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大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主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功能全多样化、布局科学、服务多样的要求加快农村城市化建设进程,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更大就业空间。

3、建立土地流转机制,运用市场手段引导土地健康有序流转。首先,规范土地流转基本操作规程,实行程序化操作。在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的指导下,受理农民委托土地流转申请书,发布土地流转信息,召集农户自主流转见面,对达成协议的农民,指导和帮助按要求签订合同。其次,建立土地租金评估制度。目前,土地使用权的租金多是流转双方自由协商或基层组织协调确定,缺乏科学评估依据。建议建立农用土地评估机构,以土地流转前的评估作为确定租金的依据;土地流转后的评估,主要是监督土地使用情况,防止土地肥力、地力被破坏。再次,建立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流转双方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土地流转合同,明确流转的形式、数量、期限、条件和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涉及承包土地田块变动的,要及时办理承包权证变更手续;有条件的,还可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手续。农村基层组织和承包合同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流转合同的审查、监督,对合同的登记、立卷、归档,要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第四,建立必要的流转中介组织。可由农办牵头,联合农业、土管、林业等部门设立“土地信托服务中心”,乡镇一级设立土地信托服务中转站,村一级由村委会具体向农民提供土地信托服务,突破土地使用权流转仅在有限区域内进行的制约,实行三级联网,形成统一的土地使用权流通市场。

4、制定配套措施,完善法律政策,为土地合理流转提供坚强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一是制定鼓励土地流转的相关优惠政策。在优惠的对象上实行双向优惠,既鼓励土地转出方,又鼓励土地转入方;在优惠的内容上实行综合优惠,不光在经济上优惠,在流转方享受集体公益事业服务方面都给予适当照顾;在优惠的手段上实行配套优惠,包括在资金、技术、税费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在优惠的取向上实行重点优惠。即对“四荒”开发性经营项目、具有技术推广价值和市场发展前景的特色种养项目以及实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项目进行重点扶持。二是深化农村社会管理体制配套改革。大力培育农村劳动力市场,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条件。加大农村户籍制度改革力度,改变农民的“恋土”观念、为农民“退一进二闯三”创造条件,减少农民对土地的直接依赖。加快建立健全适合农村特点的社会就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消除农民离土的后顾之忧。三是完善法律。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农民的土地产权;明确允许农民拥有土地的抵押权;开拓有关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保险业务等。

最优土地托管调研报告范文(12篇)篇八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从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实际来看,保障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赋予农民更加充分且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是推进当前农村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

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的村有627个,组4452个,耕地面积1349783亩,农户228365户。流转面积达175471亩,占总面积的13%,流转土地仍以种、养植业为主。涉及农户34254户,占总农户数15%,以流转期限划分,长期流转面积68434亩,占流转面积39%,短期流转面积107037亩,占流转面积61%;以流转方式划分,出租面积10528亩,占6%,转包面积107751亩,占61%,入股面积1755亩,占1%,互换面积54396亩,占31%,转让面积1041亩,占1%;土地净流出农户17046户,净流出面积35436亩。土地规模经营方面,30亩以上规模经营农户1627户,经营面积56945亩,其中~100亩以上经营户132户,经营面积14515亩。总体来看,农村土地流转主要呈现出三大特点:

1、流转规模日趋扩大化。近几年来,随着农村“打工”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劳务输出规模的不断壮大,越来越多的农民,特别是青年农民离开土地,走出家门寻找致富门路,加速了农村土地的流转,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呈逐年扩大之势。

2、流转形式日趋多样化。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有五种类型。一是转包型。指原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其他农户,承包方与发包方原承包关系不变。这种形式在为主要形式,转包土地面积达10.78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61%。二是互换型。为了耕种方便、发展规模经营或发展优势产业的需要,农户之间或农户与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串换承包地。全市为5.44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31%。三是租赁型。就是农户将土地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全市为1.10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6%。四是入股型。就是农民将土地以股份的形式参与经营。全市为0.17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五是转让型。就是原承包户有了比较稳固的非农经营项目或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其他农户经营。全市为0。10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l%。

3、流转主体日趋多元化。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除一般农户外,农村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也参与到农业规模经营中。目前,有多家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了土地流转。如沙湖镇万荷堂莲业有限公司,鼓励扶持农户发展莲业种植,发展种植大户100多户,参与土地流转面积1800多亩。镇天利养鸡专业合作社,发展养殖大户30多户,以亩平600元左右价格租赁农户承包耕地600亩左右,进行规模化养鸡。

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提高了农村土地利用率,有效整合了农业资源,产生了比较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全市农村土地流转17.55万亩中,80%用于发展水产、蔬菜、畜禽等优势产业,做到了优势产业板块不断发展壮大。二是扩大了农业规模经营。农村土地流转就是为了发展规模经营,以取得规模效益。如今年全市采取转包、租赁、互换、入股、转让等形式集约开发,发展新的水产养殖面积10万亩。三是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增收。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不仅为外出务工的农民解决了后顾之忧,而且还使务工农民从中获得了一定收益。四是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制定了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农村土地纠纷调处责任制,安排专人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妥善调处了各类土地纠纷。

从调查情况看,全市农村土地流转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1、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多通过私下口头协议,将土地流转给邻居或亲属,没有签订合同;有的村组存在少数人种“霸王田”,导致承包费兑现难、农户间土地不均等问题而引发纠纷,难以解决,存在着这种农户间口头约定流转土地的现象。

2、对土地流转各项法律制度的宣传还不到位。有一部分老百姓旧习惯根深蒂固,承包土地流转困难,在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中,有的对土地眷恋还很深,宁愿造成土地荒芜也舍不得将土地流转出去。

3、耕地规模经营面积小,农业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由于部分地方承包土地是按照高、中、低产田分类平均发包给农户的,导致面积不大块地多,难以成片,不利整治耕作,制约了种植业结构调整,也影响了规模经营农户的收入。

4、部分基层干部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认为土地流转是农户自己的事,应由农户和业主自由协商,对之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疏于管理。

5、少数村组借土地流转与民争利。部分地方一些村组,税费改革前因农业比较效益低,将农户撂荒等的土地集中发包,承包期5—20年不等,寅吃卯粮,一次性收取承包费,用于偿还债务及开支,有的村组“卖地”比例高达50%。还有少数村借产业结构调整,集约土地统一经营开发,截留本应调利返还农户的流转收益,侵占农民土地权益。

1、借签模式。

(1)土地流转模式之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型。

组建形式:以发包方(村)为主体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本村小规模土地流转业务。在镇办一级,依托镇办财政所,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从事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在市一级,依托经管局,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交易监管、纠纷仲裁机构和农村土地流转网上交易平台。

优点:供求信息集中、全面,有利于增强流转土地的市场竞争能力。可通过协商办法使流转土地连片集中,逐步推进适度规模经营。适应面上推广。

缺点:发展规模和速度较缓,只能逐步通过流转收益吸引周边农户参加。

(2)土地流转模式之二:确权确利不确地型。

组建形式:以发包方(村)为主体,在村内以“确权不确地”的方式进行调整,形成连片土地,以流转收益补偿流转出土地的农户。

优点:发展规模和速度较快,效果明显。适应渔池开挖面积较大等不易分田到户的地方。

缺点:与二轮延包确权确地到户的要求有所冲突,易引发无田农户要田的纠纷。

2、具体思路。结合市实际,应采取的模式为:以村为单位成立农村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内部以“确权不确地”的方式调整土地。市镇两级分别建立相应的纠纷仲裁、信息收集发布机制。同时,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民土地管理制度。

3、措施建议。

建立新型的土地流转机制,推动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可称谓我国第三次土地革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既不能无所作为、求稳怕乱;更不能强行乱为,急于求成。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要积极探索“政府培育市场,市场引导流转,流转促进发展,发展维护民权”的土地流转新机制,促进土地规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政府培育市场。加快培育“村乡交易、县市监管,,的土地流转市场。分级建立土地流转合作社、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市级网上交易平台。

二是市场引导流转。按照诚信、便民、规范、公平的原则,利用市场机制引导流转。一是信息服务。建立乡、村、组三级信息收集、审核、储备、发布、反馈网络,为申请流转的供、求双方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二是组织洽谈。交易中心要定期开展挂牌交易业务,组织有交易意向的供、求双方面谈,提供洽谈场所、指导基价、示范合同文本等服务。三是签约鉴证。面谈成交后,交易所要组织供、求双方签定规范的流转合同,鉴证后颁发流转确认书。四是资料归档。交易中心要将流转合同等交易资料整理归档,妥善保存,并定期将成交表册上报市经管局备案。五是跟踪服务。经管部门要负责合同履约的信息反馈和纠纷调解、仲裁。

三是流转促进发展。任何形式的流转都要紧扣发展这个主题,瞄准提高土地产出率这个首选目标,在确保承包农户流转权益的前提下,使土地逐步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集中,最终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要采取切实措施,帮助流转双方解决实际困难,修订发展规划,完善流转合同,不断增产增效,真正实现双赢。

四是发展维护民权。要切实保证流转农民的权益,让他们安心放心,村、乡两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应该做到:第一,对受让方严格进行资质审查,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第二,对较大规模的新兴项目进行论证,努力避免市场风险;第三,合理确定合同标的,提倡实物标的、以国家牌价计价;第四,对较大规模的流转,按照标的额的一定比例,由承租方向交易中心交纳风险抵寸甲金。

最优土地托管调研报告范文(12篇)篇九

3、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忧患意识。

地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进一步提高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自觉性。

4.完善服务体系与监督管理机制。对于查处的典型违法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曝光,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作用。使干部、群众深刻理解耕地保护基本国策和加强宏观调控,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意义,增强政府领导和基层干部依法用地和守土有责的意识,引导其树依法依规用地观念,竭力营造全社会保护耕地、保护资源的良好氛围。

五、未来展望:

农村土地利用正如日出之阳,焕发着勃勃生机。看着当下农村发展已有的成就,我们的心中便多了一份提速发展的勇气和底气,多了一份勇往直前的信心和信念。相信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在科学的规划下,农村土地利用一定会向规范化发展,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推动我们的农村发展成理想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走向更美好的未来!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不断提高的物质文化需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这也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其中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有序可持续利用成为新农村建设中的重中之重。

当前农村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1.较多耕地使用不规范情况

目前,由于我国实行土地承包30年不变,广大农村现存的农用地管理模式,基本上是按照土地下户时农户、人口的分配土地订立承包合同,明确30年不变的。这一做法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带来了很多弊病。一则村里的人口变动使土地多寡现象凸显,土地分配有失公平。二是一些人看重眼前利益,随意改变土地使用类型,在耕地上建房、种树,严重蚕食了有限的耕地。

2.粗放经营,耕地闲置

由于耕地面积较少,仅仅靠农作物收成无法维持生活,多数居民选择了外出务工,有的甚至举家外出。农田便让给其他人种,这样一户种着多户的地,粗放经营,广种薄收,或者干脆不种,造成农田荒芜,严重威胁了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3.土地缺乏有效整合,农作物种植的选择有待优化

耕地的零碎给农户的管理带了诸多的不便,又不宜采用大规模机械化生产,使劳动力的生产率下降,同时也严重制约了土地的有效利用。其次,在农作物种植方面,往往是农户想种什么就种什么,缺乏正确的方法指导,也造成耕地的生产率下降。

4.建设用地缺乏规划,土地利用率低

居民点分散建设,布局零乱,占用土地面积大。甚至出现个别农户住宅任意建设,村民建房没有统一规划,个别人只顾自己方便,缺乏整体和全局性,土地纠纷不断。特别是近几年随着经济建设的加快,出现了“马路经济”,公路建设到哪,房子建到哪,埋下了安全隐患,也占用了大量土地。另外,村民住房建设标准差、乱。村民建房一户一样,没有统一设计,统一标准,靠农村“建筑师”自行建设,住房大小不一,高低不同,致使新建住房达不到应该达到的美观和质量要求。此外,基础设施水平低。村内道路不成网,高低不平,给排水无要求,下天污水满街。“死胡同太多”,房前屋后空间大,浪费土地,公益设施配套严重不足,雨天满身泥,晴天满身土,降低了居住环境水平。

对应方案:

(一)农用地管理方面

1.责任到户,保证质量。按农产承包合同,逐户核准承包土地面积,明确土地质量。对少数种地过多、广种薄收粗放经营户给予适当调整。

2.合理规划,严格管理。要以科学合理的态度,按照土地管理要控制总量、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重新对乡村土地利用规划进行修订完善。农用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经过确定之后,严格按照各级签订的责任状,层层负责,年年检查,严格监督,严厉查处。

3.划块经营,集约管理。在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多方筹措,在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将土地划块经营,发展集约型农业。

4.优化土地用途,提高土地使用率。由村委会或政府部门统一规划,专家论证,选择适宜的农作物进行耕种,以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

5.合理分类,优化配置。对耕种良田要加强管理,确保优种优收。对边远荒芜土地或还林还草,或栽种经济作物,如建设果园、药材基地等。

(二)建设用地方面

1.制定科学的用地标准

根据法律法规确定适宜的村庄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把人均建设用地标准作为约束性指标,并根据不同地区土地资源和群众的生产生活习惯,制定出公平合理的建设规划,既要合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又要保证居民的住房质量和生产生活需求。

2.合理安排规划建设用地

在现有房屋的基础之上,规划引导,尽最大可能保证村庄的街道畅通,杜绝“死胡同”。在征求居民意见的前提下,尽量统一房屋建设,营造良好的村容村貌。

3.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4.盘活建设用地资源

一是要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妥善解决好农户住新房闲旧屋的问题。二是要处理好国家、集体单位在农村闲置的土地。三是要搞好无人村旧宅基地复垦和荒芜土地复耕、利用。

5.加强执法力度,优化土地管理

加强执法监督力度,严惩越权批地现实非法占地的问题,对非法占地用地地人或单位要从严从重严肃处理,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有序可持续利用。另外还要积极推进土地市场建设,依法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坚持做到依法批地,依法用地,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强化土地信访工作,维护好群众利益和农村稳定,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此基础上,政府部门和村委会也应协调好建设用地和农业用地的关系,努力缓解土地资源紧张的局面。

参考文献:

1、20世纪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及创新路径来源:理论月刊 覃一冬

2、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现状及改革前景 李昌平

3、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革的回顾和展望 张晓山

4、中国土地科学——制度缺陷与耕地保护 吴次芳谭永忠

最优土地托管调研报告范文(12篇)篇十

1、村集体所有的林地、经济场统一发包。此类情况大多为种植大户或公司种植蔬菜、苗木及中药材等。如棉花园村、南冲村分别转让林地577亩、608亩给武汉凯迪生物质能公司,占总林地面积的1.69%。

2、零星土田流转。许多不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民将土地委托亲属、朋友耕种,或承包给种粮大户统一经营。但集中成片的只有种菜大户罗湘虎在棉花园村租赁100亩耕地种植茄子、甜玉米,农科所转让期限为20年、面积500亩的耕地作为葡萄酒原料生产基地,仅占全乡总耕地面积的2.01%。

(一)、农民对土地流转的心态比较复杂、多变。1、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主权意识、自主支配意识太强,误认为承包到户就是土地私有。阻碍了土地经营权正常流转。主要体现在:一是旧习惯根深蒂固,对土地的眷恋还很深,宁愿“死守阵地”也舍不得将土地流转出去。阻碍了连片成块的大面积开发;二是为今后可以“名正言顺”的在自家承包地上建房;三是“红眼病”作祟,不愿意拿地让别人发财,故意从中作梗。2、流转价格偏低。我乡目前租给种粮大户的田地年均价为150元/亩。

3、流转土地面积有限、利用率不高。大部分的经营能手,种粮大户,他们的行为都是个体的,离现代高效农业有很大的差距。

管理的目的,离现代农业的“绿色标准”还有差距,不能提高品质和效益。

(二)土地流转机制不够规范。

1、土地流转不规范,对土地流转的管理,在流转程序、流转手段、流转档案管理等方面缺乏统一规定,这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不规范的一个重要原因。操作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大多数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只有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同,即使有书面合同,其内容不完整,在某些方面不具有法律效力。有的未经村集体组织审查同意;二是土地流转有的.不按规范签订合同,合同条款、标的不明确,甚至与现行法规相冲突,如租用土地的时间超过了二轮承包期规定的时间等。三是农村土地流转资料档案缺乏管理。

2、缺乏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和流转平台。土地流转的供求信息不能及时有效沟通,转出方找不到转入方,土地流转供给需求脱节。有不少农民不知道应该怎样进行流转;其次是土地流转的形式简单,反租倒包、入股、抵押等新的流转形式没有出现;再次是土地流转的程序简单,由于多数流转为自发形成,流转双方没有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履行必要的手续,土地流转处于缺乏规范的无序状态,土地流转纠纷多。

从出让方看,主要是务工经商收入不稳定,也担心政策变。

化,怕土地转出后失去土地,怕务工经商亏本后吃饭难以解决,所以大多采取短期转包的方式。

从承包方看,由于农业收益比较低,高收益项目农业难以。

选择,农业开发又面临市场和自然双重风险。因此,业主对投资农业开发极为慎重,致使不愿在土地上投入过多的成本,承包户无意长期承包,两方面互相制约。

地块仍然零碎分散。由于目前农户承包的土地普遍。

22.2%,100亩以上经营规模的为200亩,占流转土地总流转面积的22.2%。

(一)、明确管理机构和职能,加强土地流转管理监督。首先是确立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具体范围、原则,规范流转的形式,明确流转的操作程序,规定对违规失范行为的处理办法;第二是规范流转合同,建立流转合同的指导、签证、仲裁制度;第三是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档案,重点对拟出让方的土地情况基本条件和拟受让方的土地需求情况进行登记造册,促进土地的顺利流转。

(二)、组建村级土地流转合作组织,确保群众利益。

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农业面临更严峻的挑战,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农户小规模经营与现代农业集约化经营的矛盾、平均承包土地与市场自由配臵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分散的一家一户小农生产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等等,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将表现得更为明显。所以,迫切组建村级土地流转合作组织,负责统一组织、统一协调本村土地流转事务以及代理农民参与转出土地的新项目建设。让转出方维权有后盾、利益有保障,让转入方从繁杂的土地矛盾中解脱出来。

总之,如何有效的把每户零散的土地集中起来,有效引导农民加快土地流转,克服小农经济意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是进一步加强土地流转需要解决的问题。

最优土地托管调研报告范文(12篇)篇十一

农村土地问题是“三农”问题的关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但就单纯的土地管理而言,无外乎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两个方面。我基层所地处山区农村,辖区地面大,人口分布广。由于长期工作在农村,通过具体的工作实践、调查了解到农村土地的管理仍有较多的问题存在。

一、农村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

(1)农用地管理问题

目前,我国实行土地承包30年不变,广大农村现存的农用地管理模式,基本上是按照土地下户时农户、人口的分配土地订立承包合同,明确30年不变的。这一做法给以后的工作留下了许多弊病。一是长期的人口增减,即使是原有农产不变,各户耕地的多寡已明显凸现,二是随着移民并村,新增人口入户易,种地难;三是原有的小自然村,人口迁徙已尽,耕地悉数撂荒;四是离迁居地较近的户,一户种着多户的地,粗放经营,广种薄收;五是大村少数农户由于人减地多,或是耕种不了,或是看重眼前利益,进行私下租种,甚至转让建房等。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威胁了我国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这样下去后果将不堪设想。

(2)建设用地管理问题

建设用地问题,主要涉及到农民宅基地问题和乡镇村建设用地问题以及部分国家建设用地问题。农民宅基地问题主要表现是:一户两宅甚至一户多宅,村中旧房空占土地有增无减,村外新宅蚕食农田与日俱增;乡镇村建设占地问题,尤以公盖占地和乡村养殖园区建设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查看占地为主,乡镇自恃政府有权,村委认为集体是主,致使乡镇村建设用地想占就占;部分国家用地更是新建设该批批、该占占,旧用地(如撤乡并镇后的原各乡政府、地税、医院、兽医站等单位)想租就租,想卖就卖。这些问题的存在和继续,一是由于少数地方干部尤其是少数乡村干部对土地法规的不学习不理解,二是由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局限,不敢自把嘴巴。由此形成了乡镇、村、户非法赢利多多,国家土地资源流失严重。

上述问题的存在,在地广人稀山区农村干部乃至极少数县、乡镇干部看来没什么大文章可作,可作为国土资源部门的执法者,却不能熟视无睹,听之任之。

二、对加强农村土地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农用地管理方面

(1)摸清家底,合理利用。以现乡、村为单位,详细核准农用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实际数据,依法落实承包合同,层层落实承包责 任,解决实际中合同不落实,责任不明确的弄虚作假问题,对边远荒芜土地或还林还草,或栽种经济作物,如建设果园、药材基地等。

(2)责任到户,保证质量。按农产承包合同,逐户核准承包土 地面积,明确土地质量。对少数种地过多、广种薄收粗放经营户给予适当调整,使农户真正明确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关系,解决少数农户合 同外耕种土地和空有合同,实际无地的问题。

(3)合理规划,严格管理。要以科学合理的态度,按照土地管理要控制总量、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重新对乡村土地利用规划进行修订完善。农用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经过确定之后,严格按照各级签订的责任状,层层负责,年年检查,严格监督,严厉查处。

(二)建设用地方面

(1)规范建设用地审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之规定做到该批的依法审批,不该批的坚决不批。最好能改现在的村、乡镇和国土资源部门三级审批为用地单位(个人)申请,村、乡出具依法用地证明,国土部门独家批准,使审批权力高度集中。

(2)规范收费标准。集体土地如本集体组织成员农户建房占用非耕地可不交费,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因失去土地造成损失,补偿必不可少,建设用地不交费显失公平。

(3)杜绝搭车收费。在规范本部门收费的基础上,要从根本上 杜绝乡镇村搭车收费。

(4)盘活建设用地资源。一是要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妥善解决好农户住新房闲旧屋的问题,盘活空心村闲置土地。二是要处理好国家、集体单位在农村闲置的`土地。三是要搞好无人村旧宅基地复垦和荒芜土地复耕、利用。

最优土地托管调研报告范文(12篇)篇十二

在稳定农村土地延包30年不变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搞好农用土地流转,是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效益以及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农村土地政策,及时了解我县农用土地资源流转现状,探索科学合理的流转机制,县委农工委、县农经中心组成联合调查小组,采取发放调查表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据调查统计,全县25.63万亩耕地中,目前土地实际流转面积达6410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5%,涉及农户9640户,占承包农户总数(97000户)的9.9%。从分布情况看,新集镇、罗家屯镇、兴城镇、三屯营镇等土地连片集中的乡镇流转规模较大,其中,新集镇土地流转面积达1694亩。土地流转主要采取形式互换、出租、转包、入股。其中有7592户农户采用互换形式流转土地3010亩,分别占流转涉及农户和流转面积的78.8%和47%;有1756户农户采用出租形式流转土地2776亩,分别占流转涉及农户和流转面积的18.2%和43.3%;有243户农户采用转包形式流转土地519亩土地,分别占流转涉及农户和流转面积的2.5%和8.1%;有243户农户采用转包形式流转土地519亩土地,分别占流转涉及农户和流转面积的2.5%和8.1%;49户农户采用入股形式流转土地105亩,分别占流转涉及农户和流转面积的0.5%和1.6%。合同管理情况:据统计,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应签合同9640份,其中:有流转合同并经乡镇农经部门鉴证的2150份,占22.3%;有合同未经鉴证的1523份,占15.8%;无合同或仅有口头协议的5967份,占61.9%。通过实施土地流转,促进了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为加快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一是促进了新兴产业发展。祥瑞花卉合作社成立后,为集中连片发展花卉生产,流转土地600亩,种植百合、剑兰等花卉。目前,全县花卉栽培面积达到2320亩,年可产鲜切花3000多万只。汉儿庄、新庄子等乡镇为发展食用菌产业,流转土地570余亩,全县以栗蘑为主的食用菌栽培达到2240万棒,年产鲜菇600万公斤。二是推动了一批农业重点项目实施。通过土地流转,解决了农业重点项目用地问题,5500亩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八面峰生态观光采摘、青山绿水野猪养殖等重点农业项目顺利推进。三是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祥瑞花卉合作社以入社成员每年每亩土地800元转包费入股,再吸收入社社员打工,年底分红返利的方式,社员一年平均在一亩土地上获得综合收益9000元。喜峰口生态种植合作社,与社员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并回收入社社员产品,按照绿色、有机、无公害的要求大力发展小杂粮种植,流转的土地纯收入比入社前增加了600元。

土地流转的特点:1、自发为主。多数都是由承包户之间自行协商进行,全县承包户自发流转的土地面积达5880亩,占流转总面积的7%;2、本村为主。绝大部分都是在本村范围内进行流转。全县在本村范围内流转的.土地面积为4359亩,占流转总面积的%;3、短期为主。土地流转中,互换、转包的期限多数都在5年以下且不固定,出租的期限一般都在5-10年左右。

存在问题:一是土地流转规模小。全县流转的土地面积只占耕地总面积的2.5%。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的南部乡镇为例,如新集镇,土地流转面积为1694亩,占耕地面积的6.1%,涉及农户1733户,占总农户的27.6%;新庄子乡土地流转面积为378亩,占耕地面积的5.7%,涉及农户172户,占总农户的9.1%。我县土地流转还处在初级阶段;二是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从已发生的土地流转情况看,61.9%的土地流转只是口头协议,并未履行任何手续,只有22.3%签订流转合同并经过乡镇农经部门鉴证。由于缺乏有组织的监督管理,手续不完备,时间一长,难免产生各种纠纷;三是多数土地流转效益不高。由于我县土地流转形式多以互换为主,大部分流转土地仍以散户经营传统农业为主,经营粗放,从土地上获得的收益较低,农民缺乏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四是耕地流失偶有发生。部分农民以出租方式把自己的承包地租给选厂用于建尾矿库,一般采取每年结算的方式,还有部分村民的土地以出租方式被用来建市场等商业开发,全县以出租方式租出土地1800多亩,涉及农户830多户。这些出租方式租出去的土地,大部分无法恢复成耕地,改变了土地的农业用途,农田面积不可避免地在减少。原因分析:一是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不够。长期受传统的种植模式的影响,部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较强,习惯于耕种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视之为“保命田”,认为“手中有田,心中不慌”。加之其他就业门路不多,即使种粮效益很低,也不愿意放弃土地。另外,部分村干部甚至一些乡镇干部对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片面认为“延包三十年,农民有自主权,流转不流转,不用干部管”,对实施土地合理流转缺乏正确引导和组织。这些片面认识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土地流转的进程。二是受自然地理环境的制约。在北部乡镇一些自然村较为明显,这些村以山地为主,土地分散在沟沟岔岔,零散细碎,不易实现流转。相比之下南部乡镇土地比较集中,容易进行土地流转。三是小城镇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不够。我县农村二、三产业不发达,不能转移较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小城镇建设水平不高,不能吸纳更多的人到城镇生活就业。四是缺乏善于经营土地的能人。铁矿开发见效快,效益好,吸引大部分能人把精力用在铁矿开发上,而经营农业项目见效慢,风险大,人们往往不愿意在这方面投资,也是土地流转较慢的一个原因。五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由于目前农民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备,因此农民普遍把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来看待,对于流转土地存在后顾之忧。因此尽管没有能力经营好承包地,获取最大的收益,但宁肯粗放经营,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

一是加大土地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政策法规,提高广大农民的土地法律政策水平,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制定鼓励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土地流转扶持基金,对于全部转出土地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补助,扶持其进城务工创业;对于引导农户流转土地较多、增收效果显著的乡镇和村给予适当奖励;对于通过采取土地流转合作方式集中农户土地进行规模经营,并能切实带动农户增加收入的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给予扶持,从资金、项目、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是加强农业产业化建设。着力培养一批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村经营大户,培养和扶持种田能手,提高土地经营效益。大力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兴办农业企业,实行产业化经营,农民可入股分红,也可进企业当雇员拿工资,增加农民就业岗位;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建设,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它中介组织,学习借鉴罗家屯镇奔腾花卉有限责任公司、青杨树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等经验作法,进一步搞活土地流转,同时积极加强土地流转试点,总结成功经验,推动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四是鼓励农民向小城镇聚拢。小城镇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集散地,加快小城镇建设,可以促进农村人口、生产要素向中心城镇集聚,促进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提高农村人口的城镇化水平,为广大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降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大力发展城镇二、三产业,发展劳动密集型的农产品加工业,以吸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减少农业人口。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加速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促进农村土地的流转。

五是探索农村居民适度集中居住。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户建房数量逐渐增多,由于受山区自然条件的限制,单家独户分散居住,居住地和承包地都比较零散。因此要探索农村房屋建设统一规划,统筹考虑,加强农村宅基地统批统建,将新建和改造的房屋向居民点集中,原有宅基地还田,改变土地零星、分散的状况,为土地集中连片产业化规模经营创造条件。

六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力度,探索建立农村人口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机制,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范围,促进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向农村延伸,让农民放心地流转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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