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24篇)

时间:2024-05-04 作者:温柔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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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24篇)篇一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普通本科应届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毕业证书)或毕业生。

(三)生物学科(代码0710**)各专业只接收生物学和医学门类相关专业。

(四)临床医学(代码1051**)专业学位硕士,只接收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五年制及以上本科全日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应届生或毕业生报考。

(五)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精神医学、儿科学、眼视光医学专业的五年制本科应届生或毕业生只能报考对应学科麻醉学(代码105116)、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代码105107)、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代码105105)、儿科学(代码105102)、眼科学(代码105111)的专业学位硕士。

(六)口腔医学(代码105200)专业学位硕士,只接收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五年制及以上本科全日制口腔医学专业的应届生或毕业生报考。

(七)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或已录取为住院医师规培人员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者,不得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

(八)农村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不得违反协议报考,否则一经查实取消研究生资格。

大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24篇)篇二

我校拟招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60名(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培养目标。

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所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http://,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报考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复试时要加试至少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通知。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初试。

(一)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5日下午外国语。

1月6日上午业务课一。

1月6日下午业务课二。

1月7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

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它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

六、复试。

(一)招生单位在复。

大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24篇)篇三

3.临床医学类专业报考要求:

(1)临床医学类学术学位。

(专业代码为“1002**”)要求:

临床医学只接受本科为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不接受护理学、医学技术(四年学制的理学学位)、药学等专业的考生报考。

(2)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要求:

麻醉学(105116)只接受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3)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其本科专业必须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方可报考专业学位。

(4)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5)被录取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均须参加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接受入学前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

大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24篇)篇四

       2016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1505名左右,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460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数为1045人(长学制转段拟转入420人),具体招生规模及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实际上线考生数确定。

       二、招生类型。

       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2016年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和药学各专业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别。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以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为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为主。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按照国家及辽宁省文件执行。

       四、录取类别及学费标准。

       录取类别按就业类型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均须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定向就业考生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协议。

       五、奖助学金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我校加大奖助经费投入力度。

       1.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择优评定。

       2.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照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执行。

       3.学校设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

      1)针对推免生设立“优秀生源”入学奖学金;

       2)针对第一志愿考生设立“优秀研究生”入学奖学金;

       3)针对学术学位研究生设立“学术创新”奖学金。

       (2)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

       (3)学校还设有“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研究生优秀论文奖学金”等。

       4.学校还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学校设立特别困难补助,设有大商助学金、成大助学金、忠旺助学金、爱心帮扶基金。

       六、报名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专业条件。

在满足上述学历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原则上还须满足报考专业的要求:

       1.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临床医学各学科、专业仅接受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报考。

       3.医学检验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精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时,仅可报考我校对应学科专业。

       4.口腔医学各学科、专业仅接受口腔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

       5.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学术型)、药学各学科专业接受理工类本科毕业生报考。

       6.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各学科专业中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同时接受医学及管理类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同时接受医学及营养与食品安全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其他学科仅接受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

       7.中医内科学仅接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报考。

       8.中西医结合各学科仅接受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报考。

       9.护理学各学科、专业仅接受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

       10.伦理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应用心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同时接受理工类和文史类本科毕业生报考。

       (六)同等学力考生需符合如下要求:

       1.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复试时提供合格证或成绩单,总分425分以上);修过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复试时提供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需有两年或两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复试时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2.初试合格参加复试者,须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

       七、报名方式。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http://,以下简称“研招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

       4.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5.打印准考证: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7.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可在报名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以备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网上报名。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2)报名期间“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网上报名常见问题包括:本科毕业误填为本科结业;学历学位证书编号误填为流水号;证件号码、证书编号、毕业年月等数字填错;应届生的注册学号没填;姓名中有生僻字电脑无法正常显示,可用汉语拼音代替;取得学籍学历以后更改过姓名或证件号码,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更改证明等。报名信息、自然信息、认证信息,三者必须完全一致,方可参加入学考试。

       6)各类认证报告编号填写在网报信息备注里,原件在复试资格审核时提交。

       八、招生专业目录。

       九、单位代码。

       大连医科大学单位代码为10161。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越、刘明川、王崇。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邮编:116044。

大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24篇)篇五

北方工业大学创办于1946年,前身是国立北平高级工业职业学校,1985年更名为北方工业大学,1998年9月起以北京市管理为主。历经七十年风雨沧桑,逐步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文理兼融,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培养层次的多科性高等学府。学校位于北京城西,东接五环,北倚西山,占地面积近500亩,建筑面积40余万平方米。校园整洁雅致,景色宜人,绿化面积超过50%,是北京市十佳美丽校园之一。

二、广聚英才。

学校在校生15000多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0000余人,研究生2000余人,成人高等教育学生3000余人,留学生600余人。教师千余名,拥有双聘院士1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人,北京市有突出贡献专家2人。获得北京市级优秀教师及教育工作者表彰、教学名师称号近50余人次。获批北京市级高层次人才项目200余项。拥有北京市级学术创新团队、优秀教学团队等23个。

三、因材施教。

“因材施教,素质为先,全面发展”是学校的育人特色。学校实行弹性学分制,建立了“分层教学、分流培养、分类成才”的培养体系,充分满足学生自主学习、全面发展、个性化成才的需要。学校确立了以提高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工程设计能力、就业能力与科技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实践教学理念。学校是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院校。学校具有硕士研究生免试推荐资格和高水平棒垒球运动员招收资格。

四、多科发展。

学校设有12个学院、20个系、43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文、经、管、法、艺七大学科门类。学校建有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57个二级学科),15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学校建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北京市一流专业1个,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7个。学校建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6个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

五、科研鼎新。

学校科研工作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主动服务国家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充分重视科技创新,在高新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及其产业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在一些领域形成了比较优势。近年来,科研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6项,鲁迅文学奖1项,省部级奖励50多项。学校是首都科技条件平台重要基地高校。学校坚持创新驱动,推动产学研结合,打造了创新创业基地,建立了“首都世界城市顺畅交通”、“军民融合智能装备”、“机器人”、“海绵城市与地下空间”等多个协同创新中心或研究院。

六、人文滋养。

学校文化积淀深厚,孕育了“敦品励学,才德并懋”的校训,树立了“严肃,严格,严谨”的校风,形成了以“专业精神,人文精神,进取精神”为主旨的学校精神。学校是北京市第一家“文明校园”,建有全国理工科院校第一所艺术馆,是国家和北京市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连续5次获评“首都文明单位”。学校开展的学生文化、艺术、科学、体育四大节已持续30年,成为校园文化品牌。学校开全国高校之先河创立了学校形象识别系统(uis),校园文化全方位、多角度融入校园生活。

七、臻育栋梁。

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市、区)招生,招生地区均进入当地本科重点批次。学校实行“oytf――我要腾飞”大学生成长成才系列计划,改善学生心智模式,着力打造优良学风。学生在全国和北京市各类重大竞赛中屡创佳绩,每年有千余人次获得各类奖励;大学英语四级首次通过率连续多年远超北京地区高校平均水平;本科毕业生就业率稳居北京高校平均水平之上;本科生国内外升学率超过30%。

八、放眼寰宇。

学校大力推进开放办学战略,不断拓展国际交往的广度和深度。学校已同世界27个国家(地区)的6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学校创办了国际学院,大力开展教学科研、师生交流、联合培养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交流。现今,学校每年选派300余名学生赴美、欧、日、韩等国高校学习,吸引了55个国家的600余名外国留学生来校长期学习深造。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有志青年踊跃报考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

文档为doc格式。

大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24篇)篇六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温州医科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六条学校代码:10343。

第七条办学层次和类型:学校为公办、全日制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八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温州医科大学。

第九条办学地点:茶山校区位于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内,学院路校区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82号,绣山校区位于温州市鹿城区横渎东路3号。

第十条学校简介: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是一所以医学学科为重点,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浙江省属高等院校、省委部共建大学。1958年由浙江医学院从杭州分迁到温州,初名“浙江第二医学院”,后改用“温州医学院”,2013年更名为“温州医科大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纪委监察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招生条件及计划。

第十四条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校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1倍以内。

第十六条学校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学校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择优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学校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报考英语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护理学)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00分。

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惯用左手的考生,医学类专业不招色觉异常的考生。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学校对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温州医科大学20“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专科招生网查询。

第六章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三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温州医科大学录取通知书》,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以书面形式并附有关证明向学校教务处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对学生政治品德方面进行复查,学校保健中心负责对学生身体健康方面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年度结算。

第二十五条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学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325035。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温州医科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大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24篇)篇七

1.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http://,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考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以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主考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科成绩单以及毕业专业自学考试课程或网络教育课程设置方案。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有关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本科阶段成绩证明或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

(3)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公开)、《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和《广东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时,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到省、市、区(县)、街道门牌号,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均按考生所提供的网报地址和手机号邮寄。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应届生)、学历证书(往届生)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1.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逾期不再补办。

2.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注意事项: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将不得准予考试。

大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24篇)篇八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大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24篇)篇九

我校2015年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554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456名。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类型。

二、考试科目。

级学科初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和专业基础课。

(二)本招生目录中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综合考试科目,包括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口腔综合、卫生综合、药学综合、护理综合、医学生物综合。

目录中所列政治理论、外国语、西医综合及中医综合为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其余为学校自命题考题科目。

1、西医综合(300分)试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包括诊断学)和外科学五门课程。

2、中医综合(300分)试题覆盖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和针灸学六门课程。

3、口腔综合(300分)试题覆盖口腔内科学(包括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和口腔解剖生理学五门课程(各占60分)。

4、卫生综合(300分)试题覆盖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及毒理学五门课程(各占60分)。

5、药学综合(300分)试题覆盖有机化学(100分)、分析化学(100分)、药理学(50分)和药剂学(50分)四门课程。

6、护理综合(300分)试题覆盖内科护理学(100分)、外科护理学(100分)和护理管理学(100分)三门课程。

7、医学生物综合(150分)试题覆盖生理学(50分)、生物化学(50分)和微生物学(50分)三门课程。

(三)各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四)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参照我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所使用的教材。

(五)复试时我校将统一笔试专业课和外语听力,并由导师组进行面试(包括外语口语、专业知识、专业英语、专业技能等)。专业课笔试科目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上查看。复试合格后双向选择导师。

三、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考生一般应是医学门类或生物学科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得跨学科门类报考。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应为普通高等学校医学学位或药学本科毕业生。中医、中西医结合类、法医、检验专业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护理、麻醉、影像、口腔、预防医学、药学本科毕业生应报考对口学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鉴于国家有关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行业规定,请考生谨慎选择报考专业。

四、学费具体标准及奖助办法。

根据国家规定,从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术型研究生8000元/年,专业学位研究生7000元/年,学校将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详情请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

五、其它。

(一)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材料必须真实,并由本人亲自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无论招生培养工作进行到任一环节,都将被取消资格。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规定》,否则不予录取。

(三)不破格复试考生。

(四)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考生复试时须测试临床技能。

(五)研究生各专业最终接收推免生人数及招生咨询请登录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相关文件通知,请考生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联系电话0311-86266422。

(六)考生网报时,下列项目必须确保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考生自负。

1、考生网报在填报有研究方向的专业时,必须注明研究方向及代码。

2、填写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等一定确保准确、有效,从报名到录取结束(即从月初~2015年7月底)。

3、“学历证书编号”应为毕业证书“姓名”一侧下方的学校编号,证书另一侧的号码为流水号,并非学历证书编号。

4、填写数字必须用“半角”字符。5、“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5、“毕业年月”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日期一致

大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24篇)篇十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我校部分专业的报考条件:

(1)我校临床医学(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专业(除临床检验诊断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临床口腔医学、医学信息学、临床护理学以外)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2)临床检验诊断学(学术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和西医临床医学的考生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学位)招收临床医学专业或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五年制医学检验专业本科毕业生。

(3)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学术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康复治疗学专业和西医临床医学的考生报考;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的考生报考。

(4)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卫生学(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

(5)临床口腔医学(学术学位)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6)临床护理学(学术学位)和护理(专业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护理学的考生报考。

6.报考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应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具体规定。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7.各专业其他报考条件请参考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说明。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接收各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欢迎全国各高校中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详情见徐州医科大学2020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大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24篇)篇十一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医学门类初试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专业基础综合。理学门类的生物学下设的各二级学科初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和专业基础课。

(二)本招生目录中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综合考试科目,包括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口腔综合、卫生综合、药学综合、护理综合、法医综合、生物综合。

目录中所列政治理论、外国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为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其余为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

1.西医综合(300分)试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三门课程(各占100分)。

2.中医综合(300分)试题覆盖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方剂学三门课程(各占100分)。

3.口腔综合(300分)试题覆盖口腔内科学(包括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和口腔解剖生理学五门课程(各占60分)。

4.卫生综合(300分)试题覆盖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环境卫生学及营养与食品卫生学五门课程(各占60分)。

5.药学综合(300分)试题覆盖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理学和药剂学四门课程(各占75分)。

6.护理综合(300分)试题覆盖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和外科护理学三门课程(各占100分)。

7.法医综合(300分)试题覆盖法医病理学(90分)、法医物证学(75分)、法医临床学(60分)、法医毒理学(75分)四门课程。

8.生物综合(150分)试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和细胞生物学三门课程(各占50分)。

(三)各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四)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参照我校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所使用的教材。

(五)复试时我校将统一笔试专业课和外语听力,并由导师组进行面试(包括外语口语、专业知识、专业英语、专业技能等)。专业课笔试科目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上查看。复试合格后双向选择导师。

大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24篇)篇十二

目前对于研究生招生简章想必大家都非常关注,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全国各省市院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面由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江苏徐州医科大学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徐州医科大学坐落在素有“五省通衢”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徐州市,目前已发展成为整个淮海经济区医学教育、医疗服务和医学科研的中心,是该地区办学历史悠久、办学特色鲜明的一所高等医学院校。学校占地约1100亩,有18个学院(部)、21所附属医院。现有教职工1300余人,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全国优秀教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以及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省。

教学。

名师、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江苏省“双创计划”、江苏省科技创新团队、江苏省“333工程”、“六大人才高峰”、“青蓝工程”等一批优秀教师和团队。

学校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规划教材、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教学团队,以及一批省级品牌专业、重点专业(类)、精品课程和教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实践教育中心;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各1项,以及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等一批省部级奖项。

学校高度重视科研工作,建有一批省级重点学科和省优势学科群,其中临床医学学科esi排名全球前1%;获得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省协同创新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一批科研平台。近五年,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0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0余项;发表sci、ei等收录论文近千篇,其中在美国科学院刊等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多篇;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等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20余项。

学校1985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14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现有生物学、临床医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医学技术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具备硕士研究生推免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2019年面向全国录取硕士研究生764人,博士研究生25人,目前在校研究生2100余人。

一、2020年我校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余人(含推荐免试生),具体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为2019年实际招生计划(不含2020年推免生招生计划),2020年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人数会有所增加或减少,录取时依据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推免生录取情况、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规模。

二、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8000元*3年。我校将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以切实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不让一位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失学。

三、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我校部分专业的报考条件:

(1)我校临床医学(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专业(除临床检验诊断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临床口腔医学、医学信息学、临床护理学以外)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2)临床检验诊断学(学术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和西医临床医学的考生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学位)招收临床医学专业或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五年制医学检验专业本科毕业生。

(3)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学术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康复治疗学专业和西医临床医学的考生报考;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的考生报考。

(4)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卫生学(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

(5)临床口腔医学(学术学位)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6)临床护理学(学术学位)和护理(专业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护理学的考生报考。

6.报考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应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具体规定。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7.各专业其他报考条件请参考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说明。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接收各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欢迎全国各高校中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详情见徐州医科大学2020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http://,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应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内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徐州调查报告。

徐州导游词。

徐州读后感。

大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24篇)篇十三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我校全日制各专业学位学科、专业只招收全日制本科学历考生,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药学和公共卫生硕士原则上要求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一级学科)要与所报考学科专业名称一致,非全日制专业请查看2017年专业目录中相关专业报考要求。

(五)符合报考学科专业特别招生要求。

(六)资格审查将在复试前进行,有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报考资格。

二、网报注意事项。

大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24篇)篇十四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http://,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请于10月31日前,将个人发表学术论文及承担课题等证明材料复印件、cet-4级成绩单复印件、本科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等材料传真至我校研招办。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11月7日前时将认证报告复印件寄送到我校研招办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请于11月7日前,将本人《应征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传真至我校研招办。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大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24篇)篇十五

(一)我校2017年初试合格线执行教育部一区复试基本成绩要求。

(二)复试内容:

1、专业课考试(笔试):我校按照一级或二级学科专业命题,详询报考各学院(系);

2、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

报考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加试科目:中医诊断学、方剂学;

报考药学各专业加试科目:无机化学、高等数学;

报考应用心理学专业加试: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

报考人文医学专业加试: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

其他专业加试科目:在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人体解剖学4门中任选2门科目。

面试。按照初试及复试成绩综合排名,按适当比例参加各专业导师组面试。

四、调剂与录取。

大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24篇)篇十六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按照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招生部门在审查考生网报信息后,只准予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考试,对不符合报考学科专业条件和要求的考生将按照不准予考试处理。

       (二)考生报考材料填报中所盖公章应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盖章。非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盖章无效并将追究盖章单位责任。

        (三)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我校招生部门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将再次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一切责任自负。

(一)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二)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

         12月26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6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三)复试时间一般在3-4月份。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临床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四)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在复试办法中公布,加试方式为笔试。

       九、资格审查。

大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24篇)篇十七

(一)我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培养。

(二)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或4月初。

(三)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材料必须真实,并由本人亲自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无论招生培养工作进行到任一环节,都将被取消资格。

(四)考生须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和政策要求,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考我校的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规定》,否则不予录取。

(六)不破格复试考生。

(七)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复试时须测试临床技能。

(八)本校不举办考研辅导班,不出售历年考研试题。

(九)报考全国统考硕士生的考生请务必对照河北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招生目录中接收推免数为预招生数,最终推免招生以推免拟录取数为准,请考生注意查看我校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拟录取公示名单及相关招生信息(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联系电话0311-86266422。

(十)研究生毕业后能否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以国家最新出台的文件为准,我校不承担保证研究生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责任。

(十一)考生网报时,下列项目必须确保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考生自负。

1.填写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等一定确保详细、准确、有效,并且到2020年7日10日之前不会变化,以免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

2.“学历证书编号”应为毕业证书“姓名”一侧下方的学校编号,证书另一侧的号码为流水号,并非学历证书编号。

3.填写数字必须用“半角”字符。

4.“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5.“毕业年月”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日期一致。

大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24篇)篇十八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一区该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者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考生调剂到其它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注意事项:

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未通过该系统调剂的考生一律无法录取。

大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24篇)篇十九

(一)我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培养。

(二)2018年9月28日起考生可在中国研招网开始报名,报名时填写的材料必须真实,并由本人亲自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无论招生培养工作进行到任一环节,都将被取消资格,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2019年统考研究生的报名。

(三)报考我校的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规定》,否则不予录取。

(四)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考生复试时须测试临床技能。

(五)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国家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六)考生网报时,下列项目必须确保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考生自负。

1、考生网报在填报有研究方向的专业时,必须注明研究方向及代码。

2、填写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等一定确保准确、有效,从报名到录取结束(即从。

2018年9月末--2019年9月)。

3、填写数字必须用“半角”字符。

4、“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单位代码:10089。

联系人:康永彬、高华。

联系电话:0311--86266422。

大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24篇)篇二十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普通本科应届生(入学前须取得毕业证书)或毕业生。

(三)临床医学(代码1051**)专业学位硕士,只接收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五年制及以上本科全日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应届生或毕业生报考。

(四)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精神医学、儿科学、眼视光医学专业的五年制及以上医学学位全日制本科应届生或毕业生只能报考对应学科麻醉学(代码105116)、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代码105107)、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代码105105)、儿科学(代码105102)、眼科学(代码105111)的专业学位硕士。

(五)口腔医学(代码105200)专业学位硕士,只接收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五年制及以上本科全日制口腔医学专业的应届生或毕业生报考。

(六)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或已录取为住院医师规培人员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者,不得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

(七)农村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不得违反协议报考,否则一经查实取消研究生资格。

大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24篇)篇二十一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医学门类初试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专业基础综合。理学门类的生物学下设的各二级学科初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和专业基础课。

(二)本招生目录中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综合考试科目,包括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西医综合、口腔综合、卫生综合、药学综合、护理综合、生物综合。

目录中所列政治理论、外国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为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其余为学校自命题考题科目。

1、西医综合(300分)试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临床医学中的诊断学和外科学总论课程。

2、口腔综合(300分)试题覆盖口腔内科学(包括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和口腔解剖生理学五门课程(各占60分)。

3、卫生综合(300分)试题覆盖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及营养与食品卫生学五门课程(各占60分)。

4、药学综合(300分)试题覆盖有机化学(100分)、分析化学(100分)、药理学(50分)和药剂学(50分)四门课程。

5、护理综合(300分)试题覆盖护理学基础(100分)、内科护理学(100分)和外科护理学(100分)三门课程。

6、生物综合(150分)试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和细胞生物学四门课程。

(三)各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四)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参照我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所使用的教材。

(五)复试时我校将统一笔试专业课和外语听力,并由导师组进行面试(包括外语口语、专业知识、专业英语、专业技能等)。专业课笔试科目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上查看。复试合格后双向选择导师。

四、报考条件。

大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24篇)篇二十二

(一)护理综合(代码:308):我校命题,具体覆盖考试科目请参照教育部制订的护理综合考试大纲执行。总分300分。

(二)社会工作原理(代码:331):我校命题,用于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统考。请参照教育部制订的社会工作原理考试大纲执行。总分150分。

(三)心理学专业综合(代码:347):我校命题,用于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统考。请参照教育部制订的心理学专业综合考试大纲执行。总分300分。

(四)药学综合(代码:349):我校命题,用于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统考。试题覆盖药物化学(20%)、药剂学(25%)、药物分析学(20%)、药理学(25%)、药事法规(10%),总分300分。

(五)口腔综合(代码:352):我校命题。试题覆盖口腔内科学、口腔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总分300分。

(六)卫生综合(代码:353):我校命题。试题覆盖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总分300分。

(七)社会工作实务(代码:437):我校命题,用于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统考。请参照教育部制订的社会工作实务考试大纲执行。总分150分。

(八)中医综合(代码698):我校命题。参照我校中医综合大纲执行,总分300分。

(九)西医综合(代码:699):我校命题。试题覆盖基础医学中的生理学、生物化学和病理学,临床医学中的诊断学和外科学总论等,总分300分。

(十)生物综合(代码:701):我校命题。试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微生物学,总分150分。

(十一)药学综合(一)(代码:702):我校命题,用于学术型研究生统考。试题覆盖有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合物光谱分析、药理学,总分300分。

(十二)化学综合(代码:703):我校命题。试题覆盖有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合物光谱分析、生物化学,总分300分。

(十三)管理学综合(代码:704):我校命题。试题覆盖卫生事业管理学(梁万年,人民卫生出版社)、卫生法学(人民卫生出版社)、卫生经济学(人民卫生出版社)、健康教育理论与方法(杨廷忠,郑建中,浙江大学出版社)、社会医学(人民卫生出版社),总分300分。

(十四)动物学综合(代码:705):我校命题。试题覆盖实验动物学(刘福英,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年版)、动物生理学(杨秀平,高等教育出版社)、动物生物化学(邹思湘,中国农业出版社)、动物遗传学(李宁,中国农业出版社,第二版),总分150分。

(十五)数学综合(代码:706):我校命题。具体覆盖考试科目请参照教育部制订的《数学三》考试大纲执行试题,总分300分。

(十六)医学人文学(代码:707):我校命题,用于人文医学专业统考。具体覆盖医学哲学、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医学社会学、医学法学、医学史等内容,总分300分。

(十七)卫生信息综合(代码:708):我校命题。考试覆盖卫生信息管理学、卫生信息分析、卫生信息检索与利用、卫生事业管理学、社会医学,总分300分。

(十八)法医综合(代码:709):我校命题。试题覆盖《法医病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法医物证学》(人民卫生出版社)、《法医毒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法医毒物分析》(人民卫生出版社)、《法医临床学》(人民卫生出版社),总分300分。

(十九)生理学(代码:801)、生物化学(代码:802)、医学免疫学(代码:803)、细胞生物学(代码:804)、实验动物学(代码:805):我校命题。其中实验动物学参考书目为实验动物学(刘福英,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年出版)。其余科目请参考人民卫生出版社相应书目。

六、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大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24篇)篇二十三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报考我校考生应是普通本科应届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毕业证书)或毕业生。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考攻读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限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本科全日制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的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的五年制本科毕业生只能报考临床医学类别下的对应学科专业学位研究生。

2.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或已录取为住院医师规培人员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者,不得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定向本科生不得违反协议报考,否则后果自负。

五、学费具体标准及奖助办法。

大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24篇)篇二十四

(一)我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培养。

(二)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或4月初。

(三)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材料必须真实,并由本人亲自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无论招生培养工作进行到任一环节,都将被取消资格。

(四)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考我校的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规定》,否则不予录取。

(六)不破格复试考生。

(七)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考生复试时须测试临床技能。

(八)本校不举办考研辅导班,不出售历年考研试题。

(九)报考全国统考硕士生的考生请务必对照河北医科大学2017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同时注意查看我校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拟录取公示名单及相关招生信息(登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联系电话0311-86266422。

(十)考生网报时,下列项目必须确保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考生自负。

1、填写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等一定确保详细、准确、有效,并且到2017年7。

日10日之前不会变化,以免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

2、“学历证书编号”应为毕业证书“姓名”一侧下方的学校编号,证书另一侧。

的号码为流水号,并非学历证书编号。

3、填写数字必须用“半角”字符。

4、“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5、“毕业年月”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日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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