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汇总17篇)

时间:2023-11-12 作者:书香墨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汇总17篇)

应急预案是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为了保护人员安全、减轻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步骤的总结和规划。最后,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经验和教训,希望能够引起大家对应急预案重视和关注的共鸣。

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汇总17篇)篇一

为确保震后寒潮、低温、大风极端天气条件下全县受灾群众安全、温暖、健康过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原则;

(二)以人为本、为民解难的原则;

(三)主动防范、加强督查的原则;

(四)快速高效、果断处置、全力抢险的原则。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为一级响应:

极端寒潮天气一次性影响8000人及其以上生产生活的;交通、通讯一次性中断72小时及其以上的;一次性冻死15人及其以上的或冻伤150人及其以上的;其他突发事件一次性导致30人死亡及其以上的。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二级响应:

极端寒潮天气一次性影响5000人及其以上生产生活的;交通、通讯一次性中断48小时及其以上的;一次性冻死10人及其以上的,或冻伤100人及其以上的;其他突发事件一次性导致10人死亡及其以上的。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为三级响应:

极端寒潮天气一次性影响3000人及其以上生产生活的;交通、通讯一次性中断24小时及其以上的;一次性冻死5人及其以上的,或冻伤50人及其以上的;其他突发事件一次性导致3人死亡及其以上的。

(四)上述条件以下的,为四级响应。

(五)极端高火险天气,按照《黑水县森林防火预案》和《黑水县草原防火预案》确定响应级别。其他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按照原预案规定确定响应级别。

(一)指挥机构。

县人民政府成立极端天气条件下受灾群众安全过冬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指挥和组织全县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

总指挥由县人民政府县长兼任,副总指挥由相关副县长兼任,指挥部成员由县级相关部门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交通保障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援组、粮食供应保障组、通讯保障组、气象预测保障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办,由县应急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极端天气条件下受灾群众安全过冬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县指挥部的指示精神和命令,统一组织辖区内应急自救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主要职责。

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应急救援工作。指导乡镇开展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传达县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负责县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应急救援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和上报;处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应急办:综合组织协调全县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应急救援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县民政局将过冬生活必需物资应急储备落实到位,确保极端天气和交通中断时群众御寒衣被及其他生活必需品在乡镇和基层商业网点的储备。负责应急救援所需油料的供应。

县教育局:负责抓好学校师生安全温暖过冬的督促和检查,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县公安局:负责县内道路的交通安全,安排力量值守危险路段,对事故易发、多发路段进行严密监控;加强冰雪恶劣气候下交通事故施救工作;打击偷盗、破坏各类救援物资器材的犯罪分子,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工作;紧急情况下,根据需要,做好道路交通和区域管制工作。

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加强对农民自建过渡房加厚加固、受损农房维修加固和农村永久性住房建设的检查指导;负责组织清除城区道路积雪,确保城区道路通畅。

县民政局:负责储备救灾物资;负责将困难群众后续生活救助发放到位,对后续救助到期后仍然困难的群众,及时纳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春荒救助;负责察看福利院、分散供养五保户的住房,严防积雪压垮房屋、死伤人员事件发生,保障五保户和灾民特困户等的基本生活所需,负责全县灾情的统计核查上报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筹集、调度、安排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所需资金。

县交通局、县公路分局:负责做好车站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做好道路路面养护和危险路段、施工地段等道路安全隐患的整治;负责做好道路积雪清扫工作;紧急情况下,优先组织和提供交通运输工具,保障应急救援运输畅通。

县农业局:负责农业生产中冰雪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农民采取行之有效的防冻保暖措施。掌握农业遭受冰雪灾害的情况,负责制定农业生产恢复自救的方案和技术指导。

县水利局:督促、指导加大对防汛堤坝、水库的巡查力度,防止发生冰雪次生、衍生灾害。做好农村安全饮用水管理的防冻、抢修和技术保障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群众集中安置点和各村周边森林防火工作。

县卫生局:做好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监测预警,及时发现疫情,确保群众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全县不发生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县广播电视局:及时播发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测预报、警报等信息,做好有关广播电视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

县粮食局:及时掌握并报告粮食供求动态。负责应急粮食的调运和供应工作,确保全县受灾群众粮油的充足储备和有效供给。

县畜牧兽医局:指导群众做好牲畜越冬饲料储备工作。认真做好生猪、耕牛等大牲畜的防冻保暖工作,严防牲畜冻死冻伤。

县消防大队:负责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和农民自建过渡房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娱乐场所、学校、群众集中安置点等重点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配齐消防器材,采取多种形式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受灾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对受灾群众使用的各种取暖物品的质量监管。做好市场食品、药品的质量监管工作,确保食品和用药安全。

县气象局: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及时提供天气预报,适时做好雨雪情况下天气形势分析资料,并上报县应急办。

县红十字会:负责捐赠款物的接收工作,根据县政府安排,负责发放。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物价局: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乘机哄抬物价、乱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电信黑水分公司、移动黑水分公司、联通黑水营业部:组织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通信畅通。优先传递气象、应急救援通讯信息,采取一切措施确保抗灾救灾抢险通讯畅通。

县电力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供电设施的维护和抢修,保证指挥机构和重要单位的电力供应,执行县抗灾救灾指挥部下达的各类调度命令。

县人武部、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根据抗灾救灾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官兵和民兵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一)气象部门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测和预报,如有极端严寒天气出现,立即发布启动内部相关的应急程序的命令,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并及时向上级主管机构、县人民政府和指挥部报告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二)进入应急状态后,各成员单位向县指挥部报告物资储备情况和人员到位情况,并将值班电话及联络员电话号码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备案,24小时待命。各乡镇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县应急办在3小时内向州政府应急办报告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牲畜死亡、农作物受灾、房屋倒塌、经济损失)等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目前需求。

(一)启动条件。凡在我县出现极端严寒天气,由此引发雪灾、低温霜冻等自然灾害,出现交通、通讯中断、人畜冻伤等影响群众安全过冬情况时立即启动本预案,同时启动《黑水县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自救预案》。

(二)启动方式。三级及以上响应,报州人民政府在其指挥下启动响应。四级响应,由县人民政府启动。

(三)启动执行。预案启动后,县应急电台全天候开通,负责信息传递工作。召开县指挥部会议,研究决定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救灾工作任务。灾情发生后1小时内,由县指挥部派工作组深入受灾乡镇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相关单位开展救灾工作。根据需求或上级指示,协调下拨救灾应急款物。动态掌握灾情发展变化情况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县指挥部报送信息。督促受灾乡镇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及时抢救伤病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防止疫病流行。救济受灾群众,确保受灾群众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医,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开展生产自救工作。

(一)责任追究。发生气象灾害后,有关部门谎报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或者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相关职责,或者拒不配合、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汇总17篇)篇二

建立健全霍山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运行机制,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省商务厅《安徽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霍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是指我县境内因突然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疫情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造成粮食、肉类、蔬菜、食用油、蛋品和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异常波动或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商务局会同县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由有关部门和乡镇,具体组织实施。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县商务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保供准备,坚持预防为主,认真做好生活必需品日常信息收集、预警监测等工作,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

2.1组织领导体系

县商务局成立霍山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王飞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郝浩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义林党组成员

汪保民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陈华龙党组成员、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主任

储晓兰总经济师

成员:罗会军办公室

倪克信物资商贸协会

汪莉执法大队

谢家雨外资外贸股

叶复春内贸股

张丽平电子商务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内贸股,汪保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叶复春同志兼任调度和信息员,具体负责日常协调调度和资料报送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确保遇到紧急情况时工作及时开展。

2.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2)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3)负责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

(4)负责检查落实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情况;

(7)研究、落实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有关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3.1预警信息监测

县商务局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监测体系。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库,对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进行动态监测与分析,把握市场动态,及时反馈,科学预警。

3.2预警信息收集和报告

县商务局负责督促保供企业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有关数据资料。除做好保供企业信息监测工作外,定期开展市场调查,及时掌握市场总需求、总供给(现有库存、本地生产能力、外地可采购能力)和销售、价格变化情况。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必须按照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县政府。

3.3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确认及预警发布

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如出现抢购生活必需品,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到社会稳定,企业应当在1个小时内向县商务局报告;县商务局在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后,领导小组立即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在2个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同时向市商务局报告,并抄报有关主管部门。特别重大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同时应及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报送信息时,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措施的建议等内容。

在市场异常波动消除前,县商务局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预警信号由县政府统一发布。

4.1应急响应机制

本预案服从《霍山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响应机制,为部门应急预案。县商务局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和保障市场供应工作,必要时,报请县政府同意,动用储备物资,实施价格干预,采取生活必需品定量或限量销售和临时市场管制。若发生重大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鼓励群众居家隔离的,需及时启动本预案第六项“居家健康管理人员生活必需品保障”应急措施。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的信息后,应及时核实、了解情况,并向县商务局通报。县商务局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及时向县政府和市商务局报告,同时抄送县直有关部门。

4.3指挥和协调

启动本预案响应后,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及时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检查应急处置任务落实情况。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履行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处置职责。

4.4新闻发布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遵守纪律的原则,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5.1信息引导

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市场供求状况,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消费。

5.2企业供应链采购

县商务局督促保供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5.3企业应急生产

必要时,经请示县政府,由县政府授权,领导小组组织县生活必需品相关产业链保障企业开展应急生产,提供应急商品。

5.4区域间调剂

实行跨区域联保联供协作机制,必要时,经请示市商务局,从本市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县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对跨市调剂的商品请省商务厅出面协调。

5.5动用物资储备

必要时,动用县级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当县物资不足时,请示市商务局动用市级储备物资投放市场,直至省、国家。

5.6调控进出口

当国内货源不足时,请示县政府,由县政府授权,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迅速组织相关企业进行进口采购或控制出口。

5.7定量或限量销售

情况特别严重时,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对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5.8依法征用

情况特别严重时,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同意,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6.1应急要求

当出现类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等突发重大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鼓励居民减少出行,避免集聚甚至居民居家隔离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村、社区要积极引导居民利用互联网,使用电商采购方式,线上线下结合,足不出户购物,推行居民生活必需品无接触错峰配送保障方式,解决居民生活必需品配送“最后一百米”问题。

6.2支持电商对接

县商务局积极鼓励、协调承担生活必需品商场、农贸市场、平价超市等通过微信、app商城,或与美团点评、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对接。电商企业要对商家从商品保障、线上运营、履约配送等环节积极支持生活必需品供给,最大限度提高居家健康管理效果,减少集聚和密切接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6.3提高配送效率

鼓励快递企业、外卖配送平台、商贸企业自有配送力量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开展无接触错峰配送服务,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避免取货集聚。

6.4建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

建立外地支援生活必需品交接地点和应急投放点,我县外地支援生活必需品交接地点设在县老体育馆(衡山镇南岳东路2号),商务局联络人叶复春,县文旅局联络人程冰、陈庆侠。各乡镇、村、社区建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属地政府负责组织保障生活必需品保供重点企业集中配送物资到乡镇、村、社区的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由此安排工作人员,负责管辖范围内居民生活必需品的无接触配送。

7.1物质保障

指导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积极利用其供应链渠道优势,积极组织货源,加大日常备货,保持一定量的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储备;畅通供货渠道,稳定生活必需品货源,做到应急需要时有储备、有货源、购得进、能配送,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不断档、主要商品不脱销。

7.2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居民生活必需品交通运输“快速通道”,交运局联络人翁元森,确保应生活必需品运输畅通。

7.3治安保障

联系公安、市场监管、发改委等部门加大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必要时依法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

8.1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完毕,由县政府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领导小组通知有关单位。

8.2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由县商务局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县政府,并通报有关单位。

9.1预案管理

本预案调整、完善、修订工作由县商务局负责。

9.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商务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9.4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汇总17篇)篇三

为做好新冠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地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冠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设立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xx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xx发改委主任、xx经信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发改委,xx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xx海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班日常组织协调。

(二)主要职责。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一)启动和中止条件。

根据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启动和中止生活物资保障机制。

(二)监测预警制度。

1.每日监测菜肉蛋奶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

2.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

(三)报告处置制度。

1.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县生活物资保障情况。

2.高风险区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

3.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保障有关情况。

(四)经费保障。

统筹调度可使用的既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一)粮油方面。

城区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15天以上(含15天)市场供应量,并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比例。(粮储中心、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猪肉方面。

猪肉储备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发生疫情的地区要通过加强调运、投放猪肉储备等方式,切实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蔬菜方面。

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库存,确保冬春季节重要的耐储藏蔬菜品种库存满足7天消费量,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要。(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方面。

保障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正常供应。(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农村地区比照城区执行。

(一)抓好生产保货源。

1.组织好粮油菜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采摘、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和仔畜雏畜、饲料等供应,为粮油菜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农业农村局牵头,粮储中心、交通局配合)。

2.保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采购蔬菜、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食品安全关,鼓励索要查看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等可溯源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市场监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配合)。

3.加强成品油调配,满足汽柴油(含乙醇汽油)需求,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应对电力需求。(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4.解决农业企业、农资生产企业等涉农经营主体、能源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交通运输、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农业局牵头,交通局、经信局配合)。

(二)健全重点企业保障。

1.建立参与政府价格调控的重点企业并进行动态调整。(发改委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采取储备轮换、协议储备等方式,提前与重点保供企业和运输保障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做好货源、运力组织和物资储备。(粮储中心牵头,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配合)。

3.动员生产、流通和物流重点企业承担应急物资的代储、代购、运输保供,引导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代储。(交通局牵头,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配合)。

4.组织上下游保供企业建立联供联储机制,推动代储代购物资有序轮换和产能储备提升。(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配合)。

5.对承担重大任务的骨干企业,采取生产流通资质应急审批、原材料供应保障、运输保障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稳产增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做实货源对接。

1.组织商超、批发市场与规模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对接,进一步拓宽货源,加大采购力度。(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配合)。

2.充分发挥大型电商平台筹措物资、对接产销的作用。(经信局)。

3.协助超市、商场等零售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与生活必需品批发市场高效对接。(经信局)。

(四)组织应急储备投放。

1.组织投放政府储备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2.当储备物资无法满足事发地需求时,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3.储备粮动用出库、划转、核销等手续可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补充完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增加经营场所供应。

1.组织引导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社区菜店等做好货源组织,有序营业。组织引导大型商超、社区菜店,倡议承诺价格不涨、供应不断、质量不降。(市场监管局牵头,经信局配合)。

2.通过落实好国家对商户的有关优惠政策、大型批发市场阶段性免收进场费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市场供应量、稳定市场价格。(交通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3.商贸经营场所适当增加蔬菜特别是土豆、白菜等耐储蔬菜及粮油、肉类、方便面、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配合)。

4.商贸经营场所应加大进货量,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存货在店、存货在架。(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5.一旦发现缺货,商贸经营场所应尽快补充货源并上架。(经信局牵头,交通局配合)。

1.依托骨干流通、物流等企业,切实组织建立好疫情风险区“配送网”。(交通局)。

2.建立健全应急配送机制,为配送骨干企业以及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贸企业自有车辆,提供专用通行证,打通生活必需品运输全链条堵点,及时协调解决流通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交通局)。

(一)做好封闭小区终端配送。

1.制定封闭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规范,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封闭小区内或邻近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实施封闭的,应纳入封闭小区终端配送统筹安排。其他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物资配送问题,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鼓励引导广大党员、社区工作者、机关干部、志愿者等担任“采购员”“配送员”,建立“专业物流公司+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最后一公里”配送队伍,按每10户配备1名配送人员的标准,提高配送组织效率。(交通局牵头,宣传部、民政局配合)。

3.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对接,根据企业供应能力,分包社区定向供应生活物资。(经信局)。

4.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在配送环节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帮助派送等方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5.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配合)。

6.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7.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的工作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交通局配合)。

(二)做好困难群众帮扶。

1.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粮油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居民,由社区或物业收集汇总居民购物需求信息,统一下单代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3.对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群众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4.摸排社区患有重大慢性病的人员,定期收集购药需求,由社区统一对接药房,及时配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一)引导稳定消费预期。

1.利用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重点宣传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测、兜住民生保障底线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市场和群众信心,引导合理消费,鼓励官方和重点企业对外发布重要生活物资价格水平。(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畅通诉求反馈渠道。

1.开通24小时保供服务热线电话,组建热线工作专班,及时接听、处理居民来电,密切关注物资品种短缺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迅速采取措施解决。(宣传部)。

2.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公安)。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加强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和价格巡查,对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曝光。(市场监管局)。

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汇总17篇)篇四

为做好成品油紧缺情况下的市场供应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县内出现成品油供应紧张时适用本预案。

(四)原则。

按照“确保公共事业,关注重点企业,统筹兼顾一般”的原则,科学合理配置成品油资源,做好成品油紧缺情况下的市场供应工作。

(一)组织机构。

成立xx县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县成品油供应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3)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5)应急预案启动后,组织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6)在成品油供应恢复正常时,决定解除成品油供应应急状态。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落实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执行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

(3)督促中石化浙江湖州xx支公司制定应急预案,并监督其执行;

(5)负责信息发布工作。

3、应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职责:

县商务局:负责成品油市场应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以及向县政府报送进入或解除紧急状态的相关信息资料,负责向县政府提出预警的启动和预警解除的建议,分析市场形势、提出应对措施,并负责成品油资源的配置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协调相关部门有序开展应急工作,加强对加油站及仓储设施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县委宣传部:负责成品油市场供需情况的宣传报道;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县发改局:负责跟踪监测成品油及其他关联商品价格变化,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负责协调重点工程建设用油。

县经信局:负责协调工业生产用油。

县教育局:负责协调学校(单位)用油。

县信访局:协调督促有关单位抓好成品油应急情况下的社会稳定工作。

县公安局:督促指导主管部门和业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打击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处置因抢购油而引发的各类治安事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县财政局:负责及时审核拨付国家、省、市安排的专项补贴资金以及县政府安排的应急专项经费和专项补贴资金。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公路长途旅客运输、客运出租、城市公交、城乡公交行业用油,及时组织协调成品油的公路、水路运输。并做好国、省干线公路保畅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农业生产用油。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用油。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会同相关部门打击取缔未取得证照的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和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的非法经营行为;加强流通领域油品质量抽检,依法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油品行为。负责加油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及时处置消费者对成品油质量和加油计量的投诉,严厉查处、打击违规行为。

县消防大队:负责加强成品油供应企业、场地的监督检查,消除消防隐患。

中石化浙江湖州xx支公司:负责调配和保障成品油的供应资源,维护所属加油站的秩序和安全,落实加油站加油的应急措施,确保油品供应;负责在成品油供应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向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积极向上争取计划配置,加大供油力度。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和自身职责制定成品油供应应急状态下的子预案。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不得将保密内容向外泄漏,防止引发社会混乱。

(一)县成品油供应应急状态预警等级划分: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相对紧张):部分社会加油站出现停止供应;全县成品油市场需求量明显超过中石化xx支公司的正常供应量,成品油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明显影响全县经济安全运行和社会稳定的情况。

橙色预警(比较紧张):全县社会加油站停止供应,中石化xx支公司属下的加油站有二分之一的加油站出现成品油断档脱销,加油站出现排队加油,加油秩序难以维持的情况。

红色预警(极度紧张):由于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中石化浙江湖州xx支公司属下的加油站有四分之三的加油站出现成品油断档脱销,市场剧烈波动,需要向市级相关应急机构报告,申请市际调剂。

(二)成品油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中石化浙江湖州xx支公司要密切关注我县成品油供应情况,当本公司成品油总库存柴油、汽油其中一种不足5天的消耗量,且后续油源出现短缺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县情况向县应急办和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在达到预警等级时按程序进入应急状态。

当成品油市场波动趋于平稳时,各加油站基本能保证24小时有品种齐全的成品油供应,且后续油源能够保证市场需求时,结束执行应急预案,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进入预警程序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协调中石化浙江湖州xx支公司做好成品油供应、库存、油源落实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制定解决办法,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

(一)进入黄色预警的应急措施。

4、县消防大队要加强对各加油站、点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

(二)进入橙色预警的应急措施。

6、县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密切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联系,正面报道成品油相关信息,引导群众在紧缺状态下合理消费。

(三)进入红色预警的应急措施。

2、确保重点工程、重点企业和交通用油,确保县城正常供应;

5、县新闻媒体随时报道各加油站、点成品油供应情况,正面报道成品油相关信息,引导广大市民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一)信息监测报告制度。

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供应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成品油购、销、存的动态监测,及时掌握成品油供应和价格动态变化情况。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全县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定期向县人民政府书面报告,应急状态下实行日报告制度。

(二)信息发布制度。

应急领导小组在成品油应急期间定期向社会发布成品油市场供应信息。

(三)通信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反映成品油市场应急情况,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四)成品油最低储备保障。

中石化浙江湖州xx支公司汽油、柴油最低库存量必须保持在1天的消耗量以上。最低储备库存未经应急领导小组同意不得动用。

(五)运输保障。

各平台、镇(街道)和公路、交通、经贸等相关部门做好成品油运输道路保畅协调工作。

3、公安部门要维护正常治安秩序,当出现由于成品油紧缺而引起的加油秩序混乱,甚至出现哄抢、冲击加油(点)和政府机构以及出现暴力行为等突发事件,公安机关要迅速介入,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人员、车辆,保护加油站(点)及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对不法分子的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七)安全保障。

在应急状态下,中石化浙江湖州xx支公司要加强对加油站、点和油库供油设施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保卫工作。商务、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安全检查,排除可疑因素,防止加油设施人为破坏,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八)合理调配油源,实施限量定点供应。

在应急状态下,中石化浙江湖州xx支公司要服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调度,配合应急领导小组保证成品油市场稳定有序供应,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油源增加库存。

根据成品油供应应急状态的预警等级,中石化浙江湖州xx支公司要按照“先公共、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向应急领导小组上报定点加油站名单,重点保证重点项目、客运车辆和政府公用车等用油。

如采取以上措施仍不能稳定市场,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行全县成品油资源统一配置,定向、定量、凭证供应等必要的非常行政管制措施。

(九)新闻宣传保障。

1、在应急状态下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发布我县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最新油源信息以及定点加油站、点加油状况,以便合理疏导加油车辆,避免交通堵塞。

2、县委宣传部加强对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报道的管理。新闻媒体要本着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实事求是地报道有关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防止不实报道。

(十)奖惩制度。

1、有下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应急领导小组建议县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处置成品油应急事件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出色完成任务的;及时准确报送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的;为成品油应急事件出谋划策,成效显著的;其它特殊贡献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和危害后果,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事件发生前后,没有按预案要求及时提供情报,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造成后果的;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事件发生后,没有按预案规定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理应急事件中不听从指挥,或在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对因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组织协调不力等原因,导致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事件情况对外报道不利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其他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预案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文档为doc格式。

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汇总17篇)篇五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建立健全市生活物资市场保供应急机制,做好应急调控准备,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物资消费需求,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领导小组。

全市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由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以下简称“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领导和指挥。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对本县(市)区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协调处置。

(二)职责分工。

1.市场保供组。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组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负责收集、汇总报送市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及时向市领导请示、报告有关情况。传达市指挥部指示要求,调度、通报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工作情况。保障粮食、蔬菜、食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确保不脱销、不断档。建立信息发布机制,稳定市场预期。

2.储备调拨组。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等部门组成。负责监测生活必需品价格,储备调拨粮油、猪肉、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接受社会捐赠并发放,根据市场供需情况确保调得出、用得上。

3.农业生产供应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全市粮食、蔬菜、畜禽等农副产品生产加工,提供产量、产能等相关情况,提高我市自给能力。组织我市农副产品外调支持疫区生产生活。

4.食品生产供应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全市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提供产量、产能等相关情况,提高我市自给能力。组织我市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外调支持疫区生产生活。

5.市场监管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6.运输保障组。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营口铁路、港口、机场等部门组成。负责有序恢复交通运输保障,科学配置运力,做好生活必需品及农药、化肥、食品原材料等运输保障工作。建立农副产品绿色通道,确保农副产品高效、低成本运输。

7.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负责保障购买生活必需品的资金,当疫情发生时,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进行拨付。

(一)货源准备。

1.完善政府储备。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粮食、“菜篮子”产品等生活物资储备制度和配送体系,保障当地居民7至10天消费量。加强储备安全管理,完善储存设施设备,保证储备商品数量充足、质量完好,确保紧急情况下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

2.增加商业库存。与全市14家应急保供企业和“菜篮子”流通企业保持紧密联系,督促企业及时更新生产、库存情况,做好应急调运准备。鼓励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增加经营性库存,落实后续货源,明确投放网络,构建多方参与、多元供给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使企业库存成为政府储备的有效补充。各县(市)区方便食品和饮用水商业库存应保证3天以上供应量。

3.加强产销衔接。各县(市)区要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进一步密切产销衔接,多渠道组织货源,完善供应链采购,加快催拨调运,保障市场供应。重点发挥骨干企业网络渠道广、集散功能强的优势,做好对疫情严重地区的应急供应、配送、补货等工作,视情况需要,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各市紧急调运商品或商请省级生活保障组进行商品调运。

(二)监测预警。

依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xx年第4号),将我市市场异常波动按照影响范围大小,分为二级:二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发生在一个县内的市场异常波动;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发生在一个设区的市较大范围的市场异常波动。

各县(市)区商务、发改、农业农村、工信部门要根据预警级别,做好市场供应保障监测工作。密切监测生活物资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和批发、仓储、零售等流通领域货源、库存、销售、价格,以及消费需求变化情况,及时做好预测预警,对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应及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提出应对建议。

(一)分级响应。

发生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对全市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同时报市防疫指挥部批准后启动本应急预案;发生其他级别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组织实施,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信息报告。

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如出现抢购生活物资,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社会稳定,企业负责人应当在1小时内向所在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相关数据,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各县(市)区报告信息时,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建议,急需的生活物资货源种类、数量等内容。

(三)指挥协调。

启动应急响应后,市、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根据市场异常波动级别,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检查应急处置任务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所明确的分工,履行生活物资应急保障职责,需要时,生活物资保障组组长带领相关工作人员要赶赴现场,指导、组织生活物资应急处置行动。

(四)配送机制。

借鉴疫情期间湖北省开展“移动菜篮子”全覆盖的经验做法,通过政企合作、社区团购、b2c同城配等模式保障居民消费需求。启动应急响应后,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要立即梳理本地生活物资保供企业、物流配送企业和电商平台名单,并根据疫情严重程度、封闭小区数量等确定保供企业数量,提前安排人力、运力。组织被封闭社区与超市、菜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等经营主体直接对接,确保配送渠道和流程畅通。要以社区、小区为基本单元进行划片,指定每个片区配送主体,通过超市/菜市场配送到小区、社区统一到超市/菜市场自取的方式进行集中供应;依托各大电商平台、大型零售企业线上平台积累的供应商体系、物流体系等资源,引导居民网上注册下单,平台以市场价或高于市场价从农民蔬菜种植货源,进行分拣打包,一对一配送到小区,做好“最后100米”物资配送工作。原则上要固定配送主体、配送人员、配送车辆、配送路线和接收人员,确保安全配送。

(一)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市、县(市)区两级预防网作用,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要切实担负起属地领导责任,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和必要的政府储备,稳定市场供应。加强各成员单位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经费保障。对于按照各级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投放应急物资发生的各项额外费用,分别由各级财政合理补助。

(三)交通运输保障。积极协调交通、铁路部门调配运力,建立应急商品铁路、公路、水路运输“绿色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四)治安保障。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五)县(市)区级预案。由各县(市)区政府组成县(市)区保障组,负责统计疫情期间辖区内需要供应物资的总量,负责分发相关物资,商请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给予相关物资支持,并做好接受物资相关事项。各县(市)区政府比照本预案制定本级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应急预案,承接本预案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相关职责。

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汇总17篇)篇六

为了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及县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好全县商务流通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为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制定本预案。

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应当贯彻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分工合作、科学监测、及时反应和处置得力的基本原则。

本预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和商务部、省商务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商务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而制定的。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为加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分工负责、配合协调的工作机制。成立了县商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永宁任组长,招商服务中心主任刘小如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有:郑晓宁副局长、王志强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郑晓宁(兼任)承担。职责主要是收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信息,分析、预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发展态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协调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储备和销售。

三、

为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市场异常波动,对生活必需品市场进行监测并实行信息报送制度。

(一)监测的主体、内容和对象。

监测主体:县商务局负责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监测对象:生产和经营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鸡蛋、方便面、火腿肠、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的重点生产企业、商场、超市和蔬菜批发市场。

监测内容:生活必需品的需求、供给、销售和价格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收集、汇总、分析监测信息,并准确及时提出预警建议。

(二)监测报告制度。

县商务局和列入全县市场异常波动监测预警范围的监测对象,须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报送有关数据及市场情况。监测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县商务局和生活必需品监测企业原则上坚持日监测、周报告制度,必要时实行日监测、日报告制度。

(一)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启动了市场运行监测应急机制,摸清市场储备底数,全面及时掌握市场销售和库存变动情况,全力以赴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和保供工作。

(二)指导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每日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做好市场设卡防护工作,每日专人负责登记,测量体温,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戴口罩上岗。

(三)确定盂县主要骨干企业2家:盂县西关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盂县秀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应急网点4个:山西凯通优鲜商贸有限公司(凯通店、凯悦城店、优鲜店)、山西鑫帝商贸有限公司、盂县田森超市广场店、盂县佳元亨泰商贸有限公司(斑马鲜生)等企业为重点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企业,骨干企业和应急网点要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力度,确保生活必需品物资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全力保障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四)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不得进行活禽、鱼类等的现场宰杀销售,全面禁止人工养殖场所野生动物转运贩卖,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买卖。

(五)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帮助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密切产销对接,拓宽货源渠道,加大粮油、肉类、蔬菜、鸡蛋、方便面、火腿肠、瓶装水等商品市场供应。同时,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预防恐慌性抢购行为的发生。

我局实行包保制,加强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

(一)认真贯彻落实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和精神,全面加强农贸市场卫生整治。

(二)农贸市场开门营业前要进行内外大清扫,大整理。

(三)严格要求市场所有人员做好自我防护。所有管理人员、柜台营业人员要佩戴口罩上岗;有发热咳嗽等相应症状的员工要休息或就医。

(四)张贴告示,告诫有发热及咳嗽症状的人不要进入农贸市场;不要带宠物进场。

(五)张贴告示,建议市民理性消费,不要囤积,建议市民戴口罩进市场,建议市民错峰买菜,避开人流高峰;注意并确保市场秩序。

(六)所有运货车辆都要按要求进行定期消毒。

(七)动员并组织商户积极备货,满足供应,合法经营,诚信经营。保障补货及时、正常供应和价格稳定,杜绝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

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汇总17篇)篇七

为进一步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特别是20xx年xx期间全县生活必需品物资储备保障供应,稳定市场生活必需品物资价格,满足群众生活必需品需求,根据县政府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针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正处于攻坚阶段的焦灼期,特别是临近xx,受xx期间适逢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消费需求旺季、国际疫情形势日益严重、国内疫情零星散发、低温雨雪天气增多、人员流动加剧等因素影响,出现了部分群众心理上产生恐慌、购物囤物现象。时下,保物资供应,稳市场价格,稳定心理预期尤为重要。要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切实做好我县生活必须品和重要物资保障供应和稳控工作。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物资保障由县发改局指导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做好保障工作,主要承担疫情防控期间特别是xx年xx期间米、面、油、肉、蛋、奶、菜等生活必需品等重要物资保障投放供应及协调联络工作职责。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将密切关注20xx年xx期间疫情发展的态势和重要生活物资供应情况,如因疫情引发米、面、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物资供应紧张或居民米、面、油、肉、蛋、奶、菜重要必需品生活物资无法保证供应,根据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启动应急预案。

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特别是xx年生活必需品物资保障供应企业由陕西新贸物流配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定点承担,负责全县群众米、面、油、肉、蛋、奶、菜等生活必需品的采购、储备、供应、投放、保障。多美汇惠鲜生超市及多美汇生活馆以及老实人超市积极配合供应。各商场超市要互通有无,协调联动,避免无序竞争。

一是精准施策保储备。陕西新贸物流配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是xx年宝鸡市冬春蔬菜储备定点企业,储备冬春蔬菜1200吨以上。按照县城区人口每人每天1斤粮、3两油、1斤菜、半斤肉的标准,陕西新贸物流配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统筹市场资源,拓宽采购渠道,加强农超对接,积极组织货源,保证库存储备粮(包括米面)60吨、油12吨、新鲜蔬菜60吨、肉7吨、奶3000箱、蛋3000斤的投放储量,需保证为期10天的生活必需品储备。结合市场形势,积极争取市上冷冻猪肉储备投放,确保市场供应。多美汇惠鲜生超市、老实人超市加强配合。

二是落实责任保供应。陕西新贸物流配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在新区的百合超市、福多多超市及县城老区的鑫森超市、天宝超市要坚持全天营业9小时以上,保障全县米、面、油、肉、菜、蛋、奶和生活必需品及重要物资的充足供应,蔬菜品种要丰富多样,既要有白菜、土豆、萝卜、菠菜、青菜、蒜苗、大葱等一般应季蔬菜,又要有黄瓜、西红柿、青笋、西葫芦、豆角,青椒、豇豆等时下紧俏的反季节蔬菜。县医药药材公司要做好口罩、电子测温体、84消毒液、酒精、疫情防控器材等投放供应。

三是多措并举稳价格。陕西新贸物流配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在新区的百合超市、福多多超市及县城老区的鑫森超市、天宝超市米、面、油、肉、菜、蛋、奶和生活必需品及重要物资的价格原则上与xx前商品价格持平,不得高于市场价格。多美汇惠鲜生超市、老实人超市也要加强价格监管,确保市场稳定。

四是细化举措强管理。陕西新贸物流配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超市、老实人超市、多美汇惠鲜生超市要加强管理,通过临时顶岗、合理排班、动态调岗、增加员工薪酬等措施,统筹安排工作人员上岗。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员工轮休,做好张弛有度,积极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五是科学应对防疫情。陕西新贸物流配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超市、老实人超市、多美汇惠鲜生超市要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超市入口处要设立检测点,必须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执勤测量体温,顾客出入超市必须佩戴口罩,要求员工上下班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在每天营业前后对营业场所和计量器具等设施进行消毒处理。企业负责人要承担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职责。

六是强化措施稳预期。各商场超市负责人和员工一定要提振信心,增强战胜病魔、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和决心。要做好员工的心理疏导工作,稳定员工情绪。要通过板报、专栏、显示屏、微信群、广播等渠道宣传疫情防控常识。引导顾客理性消费。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

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汇总17篇)篇八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引发的生活物资必需品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市场供应,制定本预案。

组长:叶炳如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罗东旭党组成员、副局长。

葛洋洋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姚勇党组成员。

程刚党组成员。

成员:各股室及市场服务中心、执法大队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

2.做好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运行监测,判断市场运行状态。

3.及时向区委、政府和市商务局报告市场异常波动态,统一组织、配合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开展市场保供应急工作,督促、检查应急商品调剂、征购及组织调运等工作,保证市场供应。

4.做好宣传工作,引导理性消费,稳定市场。领导小组下设市场监测信息组、市场供应保障组。商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按商务局(2021)3号文件执行。

市场监测信息组:组长:姚勇,成员:王全、黄紫妍。负责做好生活必需品、成品油、口罩、消毒液等物资市场监测,适时发布市场监测信息,有效指导生产经营,促进产销衔接,引导居民消费,稳定市场预期;负责政策措施的宣传,市场运行动态的信息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迅速处置。

市场供应保障组:组长:罗东旭,成员:王全、任长娟。负责了解和掌握生活必需品、成品油、口罩消毒液等应急商品储备量和市场需求量,联系和组织货源,协调重点流通企业将应急物资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充足,物价稳定。

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当生活必需品供求严重失衡,出现异常波动,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和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等现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在接到生活必需品或成品油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区政府报告,并同时上报市商务局。

一是启动应急工作制度,安排专人值班,密切关注形势变化,及时掌握各区域市场动态,分析市场形势,准确判定应急状态。

二是根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区商务局各股室及中心、大队应各司其职,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共同配合,抓好各项应急保障措施的落实,积极对接相关应急企业,做好市场供应稳定工作。

三是做好宣传工作,保障应急预案落到实处。

四是按照区局领导小组安排,及时组织生活必需品供应、报告市商务局调动市级储备冻猪肉投放市场,确保市场供应。

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汇总17篇)篇九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疫情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潍坊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青州市范围内因新冠疫情突发造成或可能造成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蛋品、奶制品、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关系突变,导致商品脱销供应不畅,影响社会稳定,需对突发情况立即处置的应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商务局成立商务系统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及分管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副科级领导干部及各保供企业(商超)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秩序和市场运行科,负责日常工作。各镇街区分别成立应急保供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必需品的保障供应,市商务局做好联系包靠。市直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助执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直各相关部门,各镇街区)。

(二)明晰保供网格。城区确定12家商超作为重点保供企业,对应划分12个网格;全市13个镇街区确定54家重点商超作为保供单位,对应划分54个网格,确保城乡保供全覆盖。严格执行市场供应情况报告制度,加强趋势预测。对全市66家保供商超及6家生活必需品承储企业加强监管,确保储备物资数量充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镇街区)。

(三)明确保供流程。

城区保供流程。城区各保供商超根据划分的网格区域,将保供任务细化到人、到物资、到车辆,做好保供演练。接到指挥部保供指令后,立即启动保供程序,商务局包靠人员、街道联络员、商超联络员迅速联动,由街道联络员提供物资明细,保供商超分装消毒后,由商超工作人员装车配送至指定地点,街道联络员负责做好交接和结算。

镇街区保供流程。镇街区联络员负责收集村(社区)生活必需品明细,对接网格内保供商超,保供商超分装消毒后,由商超工作人员装车配送至指定地点,街道联络员负责做好交接和结算。镇街区总联络员、商务局包靠人员做好协调。

(四)强化隔离点保障。城区隔离点生活必需品的保障由城区对应网格内保供商超负责;镇街区隔离点生活必需品的保障由各镇街区辖区对应保供商超负责。

(五)做好全市统筹和储备。因封控等原因超市停业或进货渠道受阻,按照“就近补位,全市调配统筹”的原则进行调剂和补充。城区网格内保供商超出现暂停营业时,由商务局包靠人员协调就近商超补位;镇街区网格保供商超出现暂停营业时,由镇街区总联络员负责协调就近商超补位。做好商超现有供货渠道与从我市采购两手准备。

(六)启用市级储备。蔬菜由青州市南小王晟丰土地股份合作社、青州祥丰果蔬专业合作社、高柳镇九州农庄和何官镇天禄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组织车辆和人员供配;猪肉由青州市凯佳食品有限公司供配;牛羊肉由青州邦诺清真食品有限公司供配;米面油由市级粮油储备库供配。(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

(七)规范市场秩序。对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缺斤短两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经营活动进行打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八)畅通绿色通道。部门联动,确保物资运送畅通。(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商务局)。

(一)城区保障。

城区生活必需品按照就近、便捷原则,划分12个网格。

网格一:大润发超市。保供范围:范公亭路以北,309国道以南,益王府路以西,衡王府路以东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米面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库存量128.9吨,日销量6.7吨,进购渠道大润发济南总公司。配送车辆5吨厢货车2辆,配送人员5人;两轮电动车60辆,配送人员60人。(商超联系人公佩生、商务局李守富)。

网格二:佳乐家政法街店。保供范围:范公亭路以南,南环路以北,益王府路以西,衡王府路以东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米面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库存量60.5吨,日销量4.8吨,进购渠道潍坊中百集团。配送车辆5吨厢货车1辆,配送人员3人;美团电动车120辆,配送人员120人。(商超联系人陈鹏、商务局邓鞠)。

网格三:万隆超市平章府店。保供范围:范公亭路以北,益王府路以东,309国道以南,仙客来路以西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生活必需品库存量10.2吨,日销售量2.6吨,进购渠道青州市海军面粉厂、坡子面粉厂、凯佳食品有限公司、鲁花当地经销商等。配送车辆1.5吨厢货车1辆,5吨双排车2辆,配送人员10人。(商超联系人杨春明、商务局张志勇)。

网格四:福乐多超市。保供范围:范公亭路以南,南环路以北,益王府路以东,仙客来路以西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生活必需品库存13.9吨,日销量3.6吨,进购渠道潍坊总部配送。配送车辆5吨厢货车1辆,配送人员3人;两轮电动车10辆,配送人员10人。(商超联系人张彩云、商务局孙伟)。

网格五:金天地超市西环路店。保供范围:仰天山路以东,309国道以南,衡王府路以西,范公亭路以北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生活必需品库存12.3吨,日销量3.7吨,进购渠道本地生产企业,青州市海军面粉厂、坡子面粉厂、金锣青州经销商等。配送车辆5吨厢货4辆,配送人员12人;两轮电动车10辆,配送人员10人。(商超联系人付增华、商务局高伟)。

网格六:万隆超市百盛店。保供范围:仰天山路以东,309国道以南,衡王府路以西,范公亭路以北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生活必需品库存量6吨,日销量2.1吨,进购渠道青州市海军面粉厂、坡子面粉厂、凯佳食品有限公司、鲁花当地经销商等。配送车辆1.5吨厢货车1辆,5吨双排车1辆,配送人员5人。(商超联系人路文鹏、商务局王彦标)。

网格七:美佳乐超市飞牛店。保供范围:南环路以北,海岱路以东,仙客来路以西,范公亭路以南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生活必需品库存13.2吨,日销量3.7吨,进购渠道青州市海军面粉厂、坡子面粉厂、凯佳食品有限公司、鲁花当地经销商等。配送车辆1.5吨厢货车3辆,配送人员10人。(商超联系人南培成、商务局蒋德元)。

网格八:万隆超市开发区店。保供范围:309国道以北,十八里街以南,仙客来路以西,玲珑山路以东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生活必需品库存11.2吨,日销量3.2吨,进购渠道为青州市海军面粉厂、坡子面粉厂、凯佳食品有限公司、鲁花当地经销商等。配送车辆1.5吨厢货车1辆,5吨双排车1辆,配送人员5人。(商超联系人刘伟杰、商务局王传经)。

网格九:万隆超市王母宫店。保供范围:十八里街以北,玲珑山路以东,仙客来路以西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生活必需品库存6.5吨,日销量2.2吨,进购渠道青州市海军面粉厂、坡子面粉厂、凯佳食品有限公司、鲁花当地经销商等。配送车辆1.5吨厢货车1辆,5吨双排车1辆,配送人员5人。(商超联系人李彬、商务局李红伟)。

网格十:中百便利青都店。保供范围:尧王山路以南,凤凰山路以北,仰天山路以东,衡王府路以西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米面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库存量4.5吨,日销量1.2吨,进购渠道潍坊中百集团。配送车辆5吨厢货车1辆,配送人员3人;两轮电动车120辆,配送人员120人。(商超联系人张雪萍、商务局高辉)。

网格十一:中百便利云门山花园店。保供范围:南环路以北,凤凰山路以南,仰天山路以东,海岱路以西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米面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库存量10吨,日销量1.5吨,进购渠道潍坊中百集团。配送车辆5吨厢货车1辆,配送人员3人;两轮电动车120辆,配送人员120人。(商超联系人杨文凯、商务局程希群)。

网格十二:佳乐家中都店。保供范围:云门山路以西,衡王府路以东,范公亭路以北,309国道以南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米面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库存量38.6吨,日销量5.6吨,进购渠道潍坊中百集团。配送车辆5吨厢货车1辆,配送人员3人;两轮电动车120辆,配送人员120人。(商超联系人高巍、商务局李爱花)。

(二)镇街区(城区以外)保障。

各镇街区生活必需品的保障原则上由网格内商超供应,由镇街区总联络员和社区联络员协调,市商务局人员分镇街区包靠;也可由镇街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采购,供给不足时由市商务局进行协调。

王府街道:保供商超青州市张玉英超市、成军粮油店、和信超市,配送人员12人,配送车辆12辆,9个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陆佳雨、商务局王传经)。

益都街道:保供商超千家福超市、百隆超市、万客来超市、任七万隆超市、宅客优生活超市,配送人员10人,配送车辆10辆,12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赵世鹏、商务局蒋德元)。

云门山街道:保供商超同昌粮油、馨润发超市、山水超市,配送人员10人,配送车辆10辆,18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王淑宁、商务局李守富)。

黄楼街道:保供商超德慧全家超市、隆超市大王店、金富源百货商店恒源超市、百城超市、沙店超市、潘村粮所超市,配送人员20人,配送车辆15辆,10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鞠建月、商务局李红伟)。

弥河镇:保供商超美佳乐超市弥河店、美家乐超市石河店、舒心生鲜超市、刘府超市,配送人员12人,配送车辆10辆,10名社区联络人。(总联络员左乾、商务局李守富)。

王坟镇:保供商超王坟金福缘超市、百园超市、王坟美佳乐超市,配送人员8人,配送车辆5辆,8名社区联络人。(总联络员冯员家、商务局王彦标)。

庙子镇:保供商超盛达超市、叶波大润发超市,配送人员8人,配送车辆5辆,6名社区联络人。(总联络员李欣、商务局李爱花)。

邵庄镇:保供商超天天乐购物超市、石羊超市、拓宇购物、李静超市,配送人员10人,配送车辆8辆,5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李宁、商务局高伟)。

高柳镇:保供商超金天地超市阳河店、金天地超市朱良店、交流超市、黄岭超市、家家悦超市、好客来超市,配送人员18人,配送车辆15辆,7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霍明琛、商务局孙伟)。

何官镇:保供商超美佳乐超市大王店、何官店、金天地超市口埠店、孙板店,配送人员16人,配送车辆13辆,8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张国萍、商务局程希群)。

东夏镇:保供商超金天地超市邵树店、万隆超市东杨店、洪刚超市、万家乐超市,配送人员15人,配送车辆12辆,6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张永生、商务局张志勇)。

谭坊镇:保供商超谭坊万家喜超市、宜家超市、谭坊镇梓函百货超市、张继彩百货超市、谭坊秀荣超市、启春郑大超市,配送人员15人,配送车辆12辆,8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郝静、商务局高辉)。

王母宫发展区:保供商超福客隆超市、南石塔美佳乐、金天地顺成商贸公司高柳店、王母宫美佳乐,配送人员12人,配送车辆10辆,10名社区联络人。(总联络员刘颖、商务局邓鞠)。

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汇总17篇)篇十

为了正确、有效地确保供电所供电营业区域内安全可靠供电,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活、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地方电力公司关于加强电网安全运行检修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并结合集团公司其它有关规定制度。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供电所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安全可靠的供电,防止配电网突发事件,处理事故抢修和解决因用电紧张而引起的供需矛盾。

1.4工作原则。

1.4.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供电、事故预防和抢修措施,有效地确保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依靠当地政府和各部门之间紧密配合,加强安全用电及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安全用电意识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4.2统一指挥。供电所保障供电抢修小组统一指挥营业区范围内安全供电、事故抢修和恢复供电工作。

1.4.3保证重点。按照“保证重点区域、重点客户和居民生活用电”的原则,保证人民生活用电及辖区内党政机关、部队、电台、交通枢纽及有重大社会活动场所的可靠用电,避免因停电造成社会不安定现象。因电力供需矛盾,确需拉路限电时,应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路”的原则,按照《超电网供电能力限电序位表》和《紧急情况拉路序位表》实施。

2.1.1供电所成立保障供电抢修小组,组长由所长担任。小组负责组织、安排各项保障供电应急工作,成员包括供电所全体员工。

2.1.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3)线路专责人:负责区域内高低压设备的运行维护、巡视检查;

4)库管员:按照规范化供电所的要求及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抢修物资、备品备件,并确保数量满足抢修及应急供电方案的需要。

2.2保障供电抢修小组主要职责。

2.2.1贯彻落实县电力局关于保障供电的各项措施,接受电力局保障供电领导小组的领导。

2.2.2及时向电力局汇报营业区域内用电安全情况。

2.2.3负责营业区范围内10kv及0.4线路安全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

2.2.4负责配电设备的巡视、维护、预防性试验和缺陷管理。

2.2.5负责检查和处理配网事故隐患,处理紧急事件。

2.2.6负责协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搞好用电检查,指导客户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依法用电,维护正常供电秩序。

2.2.7做好本营业区域内负荷预测工作。

3.1安全供电责任。

3.1.1各馈路巡视及安全供电责任落实到人、各台区巡视及安全供电责任按片或行政村落实到人。

3.1.2按照有关规程要求进行设备的巡视、检查、试验、维护和检修,对设备缺陷做好记录,按缺陷等级分类处理。

3.1.3临时停电检修及事故抢修时,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宗旨,严格执行抢修报批制度,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加强间接带作业管理,加强违章作业的处罚力度。

3.1.4负荷预测中发现过负荷的线路或台区应采取措施提前解决。(比如:有条件的可转移负荷等)。

3.2电力紧急服务工作内容。

3.2.1供电所对外公布电力紧急服务电话,受理供电营业区域内紧急电话报修,24小时为客户提供服务,并及时将报修信息传送给配电抢修人员。加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严禁他人代岗,并做好值班记录。

3.2.2组织抢修队伍、抢修车辆以及抢修工器具,确保及时处理各类供电故障。

3.2.3供电所与县电力局的电力调度通过电话、传真等保护联系,确保通信畅通。

3.2.4配电抢修人员要做到文明服务,方便客户,不得拖延抢修时间。

3.2.5配电抢修人员工作中要做好事故预想,对可能发生的洪水、地震、水灾、风雾灾害等提前准备,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3.3物资和人员保障。

3.3.1按照规范化供电所的要求及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抢修物资、备品备件,并确保数量满足抢修及应急供电方案的需要。

3.3.2供电所结合实际情况,调动技术骨干力量,以便保障安全供电和事故抢修时,能及时解决现场技术问题,尽快恢复供电。

4.110kv线路发生停电故障。

4.1.1.馈路发生跳闸、单相接地故障;

4.1.2.馈路发生倒杆、断线事故;

4.1.3配变事故;

4.1.4馈路、支线断路器、隔离开关及避雷器毁坏事故;

4.2低压线路及配电柜发生停电事故;

4.2.1低压线路发生停电事故;

4.2.2配电柜发生事故;

4.2.3低压用户发生停电事故;

5.1事件报告。

凡发生停电事故、配电设备损坏事故及时向电力局汇报,不得拖延和隐瞒。

5.2事件响应。

5.2.1馈路发生跳闸、单相接地停电事故。

3)巡视过程中要重点检查主干线和情况复杂的支线以及交叉跨越、导线、电杆、金具等;

5)经县电力局主管领导批准,所长统一指挥,专责人、技安员等组成工作班进行抢修。

8)所长向主管领导和调度汇报,组织恢复供电;

5.2.2馈路发生倒杆、断线停电事故。

3);经县电力局主管领导批准,所长统一指挥,专责人、技安员等组成工作班成员。

6)所长向主管领导和调度报告工作全部结束,经确认后组织恢复供电;

5.2.3配变事故。

2)甘泉县电力局主管领导批准,所长统一指挥,专责人、技安员等组成工作班成员。

4)在变压器台架下设置安全围栏,防止行人靠近;

8)工作负责人向主管领导、科室汇报并组织恢复供电;

5.2.4馈路、支线断路器、隔离开关及避雷器毁坏事故。

1)值班人员接到馈路、支线断路器发生故障信息后,应立即报告所长;

6)所长向主管领导和调度汇报,经确认后组织恢复供电;

5.2.5低压线路发生停电事故。

2)经县电力局生技科批准,所长统一指挥,专责人、技安员等为工作班成员;

5)工作负责人向主管科室报告工作全部结束,经确认后组织恢复供电;

5.2.6配电柜发生事故。

2)经县电力局生技科批准,所长统一指挥,专责人、技安员等为工作班成员;

5)工作负责人向主管科。

室报告工作全部结束,经确认后恢复供电;

5.2.7低压用户发生停电事故。

1)供电所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询问清楚地点、报案人姓名,立即报告所长;

6.1事故调查。

出现停电故障后,应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6.2改进措施。

事故发生之后,供电所及时分析事故发生、发展的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安全可靠供电的管理水平。

7.1宣传。

7.1.1加强安全、可靠供电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各级人员对安全、可靠供电预案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岗位之间的配合,落实各自的责任和任务,保证预案有效实施。

7.1.2加强电力生产、线路安全运行和电力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教育,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7.2培训。

7.2.1有针对性地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的培训和技术比武,对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通过培训真正做到按规程工作。

8.1预案的管理与修订。

随着相关法规的修订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供电所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8.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20xx年元月一日起实施。

8.3附录。

8.3.1供电所限电序位表。

8.3.3保电事故处理流程图。

8.3.4供电所人员职。

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汇总17篇)篇十一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蔬菜生产和市场供应,大力实施菜篮子工程,基本满足了我市城乡居民日常消费需求。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常住人口不断增加,同时由于蔬菜供应自给率偏低、部分蔬菜品种结构性依赖,中心城区蔬菜应急保供能力不足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苏政发〔20xx〕14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蔬菜生产市场供应促进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连政办发〔20xx〕19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中心城区日均蔬菜消费350吨左右。其中地产蔬菜占40%,市外调入蔬菜占60%。中心城区蔬菜主要通过市农副产品市场批发上市。外调货源主要来自山东、海南等地,平时应市品种有30余种,全年超过100种。

(一)品种少而精。适当储备少数耐储或常规品种,遇有紧急情况,确保调得出、供得上,确保应急之需。

(二)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等手段推动应急保供,充分发挥批发市场、经营大户、种植基地以及农户的作用,缓解蔬菜供应矛盾。

(三)储备应急与临时调运相结合。商务部门按照政府组织、以商代储、市场运作的办法对代储单位给予适当补贴,全程跟踪监管,以备应急调用;若应急预案实施后供应仍然紧张,则启动临时调运措施,增加货源供应量。

重点储备大白菜、包菜、土豆、洋葱、冬瓜等常规蔬菜,总量不低于1000吨,保障市区6天消费。

(一)启动时间。一般适用于突发事件及每年12月到次年3月。

(二)启动监测报告。重点批发零售企业遇到蔬菜价格一周上涨30%以上或蔬菜断档脱销,在1小时内向市商务局报告。市商务局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同时向省商务厅报告,并抄送有关部门。

(三)启动响应。市商务局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提请市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负责及时投放储备蔬菜,督促批发市场、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千方百计扩大市场供应。

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迅速采取措施,实施应急处置。市财政局做好应急储备经费调度工作,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绩效考核。市工商局加强市场监管,做好舆论宣传与引导工作。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落实农副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宣传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正面报道,消除市场恐慌,引导正确消费。

(一)加强应急储备,确保市场供应。市商务局负责安排蔬菜储备品种及数量,督促连云港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选择有条件的'经营户落实在库储备任务,确保蔬菜应急储备刚性保有量动态平衡;视情况组织调运市外货源,增加蔬菜上市量。

(二)强化设施建设,提高保供能力。积极鼓励和引导蔬菜批发市场、经营户新建冷链仓储设施,提高我市蔬菜保供储备能力,对列入市重点储备项目的新建冷库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财政补贴。

(三)加大资金投入,有效落实预案。据测算,中心城区蔬菜应急储备年需资金100.6万元。其中,在库储备按1000吨计,每吨补贴760元(共分四项:仓储费320元/吨、轮换装卸费120元/吨、损耗加工费270元/吨、占用资金利息50元/吨),计76万元,为刚性开支;临时调运补贴方式,根据实际发生的天数、运输吨位、免收的进场费数额,给予定额补贴,按6天考虑,计24.6万元(其中,运输补贴100元/吨,平均每天210吨,计12.5万元,免收的进场费每天约2万元,计12万元),为柔性开支。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商务局牵头落实蔬菜应急储备保供工作,制定中心城区蔬菜应急储备的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明确部门分工,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储备保供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市财政局在市菜篮子工程专项资金中安排蔬菜应急储备资金,按照规定程序拨付,同时做好资金的审计。

(三)加强监控督查。市商务局建立反应快捷、通畅灵敏的信息监测机制,加强对蔬菜市场动态监测巡查,加强应急保供工作日常督查,应急预案启动后实行日报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全天候跟踪监管。

本预案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汇总17篇)篇十二

当前,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做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事关疫情防控期间民心稳定、事关疫情防控大局。我市蔬菜自给率不高,发展蔬菜生产有较大的空间和潜力。根据疫情防控期间蔬菜稳产保供要求,为了逐步提高我市蔬菜生产供应水平,增强蔬菜稳产保供能力,增加自给率,特制定工作方案,强化措施,加大支持,大力发展蔬菜生产。

全市20xx年第一、第二季度每月蔬菜种植面积及产量同比增长15%,新增蔬菜基地面积1500亩,每个县(市、区)有一个以上蔬菜基地新增面积100亩以上,全年蔬菜种植面积、产量分别增长10%,力争全年平均自给率达到90%以上。在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全市蔬菜在田面积在16000亩以上,每月保障供应蔬菜8000吨以上。

1.抓好任务分解落实。全市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明确全年及各月生产任务,确保全市全年任务完成。各县(市、区)也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到基地,落实新增基地面积。

2.统筹资金投入,加大蔬菜生产扶持。争取市财政投入资金300万元,支持规模蔬菜基地扩大春季蔬菜生产规模、扩大蔬菜基地规模。各地也要统筹项目资金、扶贫资金,加大项目资金扶持。

3.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持蔬菜基地建设,改善蔬菜基地生产条件。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地方,要覆盖到蔬菜基地。防城区要重点布局防城—那梭公路沿线蔬菜生产带。

4.加快土地流转,解决蔬菜生产用地。各地要利用耕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成果,发挥好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作用,化解土地流转困难及问题,加快土地流转力度。

5.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蔬菜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农业投资融资平台资金支持,加大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加大镇村组织支持服务,合力发展蔬菜产业。

6.及时组织农资调运,保障充足的种子、化肥、农药和农膜等农用物资供应。掌握农资、种子经销企业经营情况和物资储存情况。

7.组织广大农业干部深入生产第一线,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春耕生产,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切实帮助农民解决春耕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春耕生产顺利开展;加大春季蔬菜生产力度,组织动员蔬菜种植户、蔬菜基地扩大种植面积,采用大棚、小拱棚、地膜覆盖等设施技术提早生产、加快生长,增加叶菜和速生蔬菜生产。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市蔬菜生产任务完成,确保疫情期间蔬菜供应,打好蔬菜生产基础,对我市春季蔬菜生产给予重点支持。

(一)支持规模。

争取市财政“菜篮子”蔬菜生产专项资金300万元,专项扶持疫情防控期间我市蔬菜生产增产保供。

(二)支持方式。

1.支持蔬菜基地提早生产。对基地面积1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在2—3月种植的蔬菜面积给予奖补,每亩100元。资金用于补贴购买种子、化肥、农膜、农药、用工等项。

2.支持种植大户、蔬菜基地扩大基地面积、新建蔬菜基地。

(2)对基地面积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今年2-6月新增加蔬菜基地面积在1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1000元奖补。

以上奖补资金用于补贴地租、机耕费、大棚、灌溉设施及其他蔬菜生产农资支出。重点奖补新增或新建规模100亩以上蔬菜基地。

3.鼓励基地面积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建设蔬菜大棚。种植大户在今年2—6月建设蔬菜大棚10亩以上的,给予大棚主体建设资金投资总额50%的奖补。

(三)项目申报、审核及验收。

1.项目申报时间为20xx年2月20日—3月20日,4月20日—5月20日。

2.10亩--50亩奖补项目申报、审核及验收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申报、验收汇总表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3.50亩以上奖补项目和蔬菜大棚建设项目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申报。蔬菜生产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企业为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填报防城港市蔬菜生产扶持项目申报表(附表1),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蔬菜大棚建设项目需要详细列出建设内容及预算。

项目核查审核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收到申报表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现场核查和材料审核,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

项目验收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核验,市级核验不少于30%项目。

4.项目验收及核验时间:2—3月种植奖补项目为20xx年2月下旬--3月下旬;新增基地面积和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为20xx年2月下旬—7月上旬。

5.资金拨付。市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统筹确定补助方案,送市财政局审核拨付资金到县(市、区)财政局。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接财政局落实奖补资金,确保及时拨付项目业主。

摸清在田蔬菜底数和生长情况,掌握蔬菜种植计划、投资计划和新建蔬菜基地情况,全面掌握蔬菜生产及供应情况。及时统计蔬菜生产基础数据,落实每周一报。加强蔬菜质量监管,确保蔬菜产品质量安全。

文档为doc格式。

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汇总17篇)篇十三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指挥部关于加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应急演练的要求,提高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出现疫情能够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保障市场从业人员、顾客健康,严防疫情扩散,制定兖州区农贸市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本方案适用于全区各部门对农贸市场涉疫问题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区指挥部办公室统一领导全区农贸市场涉疫问题的应急处置工作,具体工作由区市场交易管理组承担。兖州区农贸市场应急处置指挥小组,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卫新同志担任组长,区市场监管局刘旭鲁、张德彬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兖州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区商务局、区疾控中心。指挥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指导组、人员物品管控组、舆情应对组。

综合协调组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上下协调指导和工作调度,做好与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负责起草上报区委疫情指挥部和市专班情况报告、信息发布稿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

技术指导组负责指导处置工作,指导做好检测消毒、疫点消杀、医废转运、风险评估、后处置等工作。(区疾控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分工负责)。

人员物品管控组负责涉疫货物流向调查、封存管控,阳性货物涉及人员摸排管控等工作。(市公安局兖州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区商务局、区疾控中心分工负责)。

舆情应对组主要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按规定程序发布信息通告,做好舆情引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区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三)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和作用,加强协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高效处置疫情风险。

(一)启动预案。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区指挥部报经市指挥部同意后,启动应急处置行动。

1.在农贸市场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发现核酸阳性病例或农贸市场环境监测发现阳性标本时,检测机构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区疾控中心,及时复检确认。区疾控中心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区指挥部、市疾控中心。

2.外地通报我区农贸市场从业人员或市场内顾客为外地核酸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二)先期处置。

1.市场封闭。区指挥部发布指令,责令涉疫市场立即停业。市场交易管理组立即通报成员部门,组织并指导市场开办方立即启动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到达市场,市场开办方将疑似患者送到单独留观室,登记疑似患者身份证信息、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市公安局兖州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对农贸市场立即进行封闭,设置警戒线,暂停营业,禁止相关人员流动,所有人员不得外出,市场内所有人员佩戴口罩,原地待命;设立应急区域。

2.市场秩序维护。技术指导组组织工作人员指导农贸市场开办方做好市场从业人员、顾客心理健康教育引导等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人员情绪,避免过度恐慌,确保有序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3.初步溯源和流向调查。人员物品管控组组织工作人员配合区疾控部门、市公安局兖州分局食药环侦大队流调人员即刻开展流行性病学调查。核酸采样检测人员对现场全部人员、物品、环境等进行核酸采样。

4.人员管控。按照区疫情指挥部指令,人员物品管控组做好临时隔离的人员转运、甄别、诊治等工作,严格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三)标本检测。

1.采样检测。疾控部门采样人员到达现场对核酸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血清抗体采样;对经营场所环境进行核酸采样。另一组采样人员到达涉疫人员经营地,对其经营合伙人、摊位环境进行采样。采样完成,由专车运送到区疾控部门实验室进行检测。

2.阳性复核。疾控部门跟踪阳性病例样本复核情况,经复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立即报告区指挥部。同时将溯源调查情况等材料报市指挥部,进一步开展溯源调查工作。

(四)封存、溯源流向通报。

1.封存封闭措施。在先行处置的基础上,疾控部门指导市场开办方对核酸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接触的销售场所或设施设备等采取封存封闭措施。疾控部门会同市公安局兖州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依据防控工作需要,结合场所、流调情况进行分析,划定重点场所和最小防控单元,必要时应封闭可能造成疫情扩散的场所。根据疫情风险研判,做出局部或全域农贸市场停止经营决定。

2.溯源和流向通报。核酸阳性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涉及市内的,由区指挥部办公室向行程轨迹途径地县市区指挥部通报信息。行程轨迹途径地区指挥部应当根据本方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处置行动。核酸阳性病例行程轨迹途径地涉及市外的,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向输入地或流向地所在地联防联控机制通报信息。

(五)排查管理接触者。

区疾控部门根据核酸阳性阳性病例接触状况,重点排查检测下列人员:

2.无直接接触的外围门店封控人员及离场人员所在生活小区接触人员应作为次密接人员;

3.其他人员为一般接触者。

(六)全面消毒。

处置的各环节结束后,疾控部门指导农贸市场开办方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1000-2000mg/l)对市场环境进行全面消毒,防止交叉传播。物体表面可采用1000-20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去除残留。

(七)做好公众宣传与舆情监测。

1.市场开办方电话通知市场从业人员家属,说明情况。对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及其他一般接触人员,及时告知风险,提醒主动做好个人防护,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如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就医。

2.市、区指挥部及时公开透明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落实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等基本防护手段,自觉遵守防控规定。舆情应对组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并澄清网络谣言,严厉打击恶意发布虚假信息造谣传谣滋事行为。

3.舆情应对组重点关注因农贸市场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等方面引发的舆情动态。

(八)处置后评估。

1.农贸市场开办方按照指挥部和技术指导组要求,配合做好人员隔离、健康监测追踪、心理辅导等后续工作。

2.技术指导组对农贸市场场所消毒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估,并就能否恢复正常运行出具评估意见,确定风险消除后,农贸市场方可开市经营。

随着形势发展和政策调整,以上要求与最新防控政策要求不相适应的,按照省、市、区指挥部最新要求执行。

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汇总17篇)篇十四

为保证重大突发事件期间我县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有效预防和控制市场异常波动,确保人民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承德市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结合本县实际制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而引发货有可能引发的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食盐、食糖等生活必需品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价格猛涨或供应断档、脱销,从而影响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市场供应应急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监测、及时反应和处置得力。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以下简称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因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引起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食盐、食糖等生活必需品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导致一类以上的商品价格一周内上涨30%以上或出现较大面积商品脱销。

2.1监测的主体、对象和内容

1、监测主体:县商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及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2、监测对象: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食盐、食糖、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的重点供应企业、商场、超市和蔬菜批发市场。

3、监测内容:生活必需品的需求、供给、销售和价格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市场动态及走势,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所面临的的紧张或危机程度。

2.2监测报告制度

县商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和列入全县市场异常波动监测预警范围的监测对象,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报送有关数据及市场情况。各监测点原则上坚持日监测、周报告制度,必要时启动日监测、日报告制度。

2.3市场异常波动分级

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级次划分及应急工作,按照我县食盐应急有关规定执行。粮食、食用油市场异常波动级次划分及应急工作,按照我县和市、省、国家粮食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划分为三个状态级别:

(一)一级状态。市场异常波动在全县范围内出现生活必

需品大量集中抢购、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二)二级状态。市场异常波动在县内较大范围或主城区、部分乡镇出现生活必需品大量抢购、脱销断档、价格大幅上涨等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三)三级状态。市场异常波动在乡镇范围内或集贸市场出现生活必需品大量抢购、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上述生活必需品价格波动不包括时令蔬菜、水果等因季节、气候变化所引起的规律性正常波动。

2.4市场异常波动的确认

发现市场异常波动后,相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调查核实、确证,核实确证后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并抄报有关主管部门,经县政府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

3.1应急组织机构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为加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分工负责、配合协调的工作机制。

3.1.1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

县政府成立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发生时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调运和投放工作。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广播电视台、县发展和改革局(商务、粮食、物价、工信)、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力和石油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负责领导、组织、协调辖区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在预警状态下,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和联系制度,协调市场供应的有关问题。

3.1.2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商务部门具体承担监测、收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信息,分析、预警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发展态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协调生活必需品生产、销售、运输和储备所需资金、物资和人员,组织、协调、监督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完成其他临时交办任务。

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信息组、市场供应组、支持保障组和市场监管组,由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组成,履行相应职责。

3.1.3各组工作职责

(1)综合信息组:承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综合文字工作,协调办公室各组相关事宜;负责有关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外舆论宣传,稳定人心工作;负责信息传递及文件管理工作。

(2)市场供应组:负责组织和协调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销售工作。

(3)支持保障组:负责组织和协调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销售所需的资金、能源和交通运输。

(4)市场监管组:负责监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3.2部门分工及职责

(1)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事故的新闻报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2)县委网信办:负责指导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监测应对工作,协调做好负面信息处理。

(3)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广播电视的跟踪报道和舆情引导等工作。

(4)县发展和改革局:商务部门负责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监测、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及市场调控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及时协调应急处理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综合运输协调、保障电力、石油等能源供应。粮食部门负责组织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定点加工,综合协调粮油等重要商品储备的动用和投放,并协调组织各应急供应网点做好应急粮油供应工作。物价部门负责市场价格监测预警价格监督管理工作,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工信部门负责食盐的调拨、县内外食盐的调入和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市场应急需要,及时将合格的食盐运送到批发单位、零售单位、食品加工企业和社会集团用盐单位保障市场供应。

(5)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6)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的合理费用及时到位,按预算级次提供资金支持和补偿。

(7)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根据调运方案,及时组织应急生活必需品的运输,以维护市场稳定。

(8)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负责根据市场需求,及时组织农产品、畜产品的生产、供应,负责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完善农产品检测体系,发布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检测信息。

(9)县卫健局:负责组织突发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

(10)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市场监管,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依法打击和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借机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经营活动,努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生产领域产品质量和计量、生产许可证及产品认真的监督管理。

3.3指挥系统的启动

县政府批准启动预警后,县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办公室人员在预警后4小时内集结到位,立即投入市场供应工作,办公室各职能组启动工作程序,履行相应职责。

在突发事件引起异常波动的情况下,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控制:

4.1舆论宣传引导消费

县委宣传部及时组织有关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按照有利于稳定人心、稳定市场的原则,及时向社会通报市场供求情况,为媒体记者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消除消费者恐慌,正确引导消费,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4.2组织货源保障供应

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指定单位对生活必需品进行采购加工,保障市场供应。

4.3异地引进调剂货源

组织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4.4储备物资投放

首先动用县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县储备物资不能保证应急供应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市级物资储备。

4.5相关配套设施

按照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前的合理价格紧急调集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4.6价格干预定量销售

情况特别严重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对生活必需品实行价格干预和定量销售制度

5.1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必要时对生活必需品实行定点生产、定点储备、定点销售制度。

5.1.1定点生产

(1)面粉、大米、食用油。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负责确定县内重点面粉、大米、食用油加工企业和储备库作为定点供货单位。

(2)猪肉。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确定全县生猪活体养殖场作为货源基地,定点屠宰厂作为肉类加工供货单位。

(3)鸡蛋、奶制品。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确定重点蛋鸡养殖企业和乳品加工企业作为货源供应基地。

(4)蔬菜。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组织重点蔬菜生产基地,作为蔬菜生产供应基地。

5.1.2定点储备

(1)面粉、大米、食用油。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负责确定重点粮油应急储备企业为定点储备单位。

(2)食糖。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负责经营食糖的重点流通企业作为全县定点储备单位。

(3)猪肉。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确定生猪活体储备场、肉类冷藏企业作为全县定点储备单位。

(4)鸡蛋、奶制品。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确定县内重点蛋鸡养殖企业和乳制品加工企业作为货源基地。

(5)蔬菜。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商务)负责,由于蔬菜保鲜期短,不宜长期储存,根据“菜篮子”县长负责制原则,我县蔬菜的应急储备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协调县政府做出安排。

(6)食盐。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信)负责。县盐业专营公司作为县食盐储备单位,合理布局储备库点,具体做好食盐承储工作。

5.1.3定点销售单位

(1)面粉、大米、食用油。将全县商场及大型超市作为定点销售单位。

(2)猪肉、鸡蛋、食糖、食盐等生活必需品。将全县大型商场、超市及重点农贸市场作为定点销售单位。

(3)蔬菜。从县内蔬菜基地和农贸市场统一调配。

5.2县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5.3县发展和改革局、电力、石油等部门及企业对各定点单位所需热、电、油等能源供应,要优先安排,满足需求,不得停供、限供。

5.4县交通运输局要根据调运方案,建立应急商品铁路、公路运输“快速通道”,不得乱设关卡进行检查,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对各定点单位所需物资的调运,要优先安排。及时发运,保障运力。

5.5市场异常波动应急保障资金,由县人民政府通过财政预备费等渠道解决。应急商品储备、应急基础数据库建设及运行所需资金,按规定程序列入部门预算。按照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投放应急商品发生的各项额外费用,由县财政合理补助,以形成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市场调控机制。

6.1县级市场异常波动重点监测单位

永辉人和超市有限公司丰宁分公司

丰宁满族自治县宽广超市有限公司

承德北雁商城商贸有限公司

丰宁满族自治县农贸城

丰宁满族自治县浩翔商贸有限公司

6.2奖励与责任

6.2.1对在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机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6.2.2对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谎报、知情不报,或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本级政府或上级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3预案更新与管理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预案的日常管理,并根据情况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本预案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6.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汇总17篇)篇十五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建立健全市生活物资市场保供应急机制,做好应急调控准备,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物资消费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全市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以下简称“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领导和指挥。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对本县(市)区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协调处置。

(二)职责分工。

1.市场保供组。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组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负责收集、汇总报送市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及时向市领导请示、报告有关情况。传达市指挥部指示要求,调度、通报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工作情况。保障粮食、蔬菜、食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确保不脱销、不断档。建立信息发布机制,稳定市场预期。

2.储备调拨组。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等部门组成。负责监测生活必需品价格,储备调拨粮油、猪肉、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接受社会捐赠并发放,根据市场供需情况确保调得出、用得上。

3.农业生产供应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全市粮食、蔬菜、畜禽等农副产品生产加工,提供产量、产能等相关情况,提高我市自给能力。组织我市农副产品外调支持疫区生产生活。

4.食品生产供应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全市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提供产量、产能等相关情况,提高我市自给能力。组织我市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外调支持疫区生产生活。

5.市场监管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6.运输保障组。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营口铁路、港口、机场等部门组成。负责有序恢复交通运输保障,科学配置运力,做好生活必需品及农药、化肥、食品原材料等运输保障工作。建立农副产品绿色通道,确保农副产品高效、低成本运输。

7.特殊生活物资保供小组。安排专人解决特殊人群对小众生活物资的需求问题,对确实需要的物资采取直取直达的方式进行配送。

8.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负责保障购买生活必需品的资金,当疫情发生时,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进行拨付。

(一)货源准备。

1.完善政府储备。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粮食、“菜篮子”产品等生活物资储备制度和配送体系,保障当地居民7至10天消费量。加强储备安全管理,完善储存设施设备,保证储备商品数量充足、质量完好,确保紧急情况下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

2.增加商业库存。与全市应急保供企业和生活物资储备企业保持紧密联系,督促企业及时更新生产、库存情况,做好应急调运准备。鼓励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增加经营性库存,落实后续货源,明确投放网络,构建多方参与、多元供给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使企业库存成为政府储备的有效补充。各县(市)区方便食品和饮用水商业库存应保证3天以上供应量。

3.加强产销衔接。各县(市)区要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进一步密切产销衔接,多渠道组织货源,完善供应链采购,加快催拨调运,保障市场供应。重点发挥骨干企业网络渠道广、集散功能强的优势,做好对疫情严重地区的应急供应、配送、补货等工作,视情况需要,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各市紧急调运商品或商请省级生活保障组进行商品调运。

(二)监测预警。

依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1年第4号),将我市市场异常波动按照影响范围大小,分为二级:二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发生在一个县内的市场异常波动;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发生在一个设区的市较大范围的市场异常波动。

各县(市)区商务、发改、农业农村、工信部门要根据预警级别,做好市场供应保障监测工作。密切监测生活物资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和批发、仓储、零售等流通领域货源、库存、销售、价格,以及消费需求变化情况,及时做好预测预警,对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应及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提出应对建议。

(一)分级响应。

发生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对全市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同时报市防疫指挥部批准后启动本应急预案;发生其他级别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组织实施,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信息报告。

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如出现抢购生活物资,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社会稳定,企业负责人应当在1小时内向所在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相关数据,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各县(市)区报告信息时,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建议,急需的生活物资货源种类、数量等内容。

(三)指挥协调。

启动应急响应后,市、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根据市场异常波动级别,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检查应急处置任务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所明确的分工,履行生活物资应急保障职责,需要时,生活物资保障组组长带领相关工作人员要赶赴现场,指导、组织生活物资应急处置行动。

(四)建立保供企业、设施、人员“白名单”制度,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场地设施规划。

疫情发生后,市、县(市)区两级要优先解封重点保供企业人员、车辆、物资、场点等,采取“专人、专车、专线、转管”或“绿色闭环”等管理措施。一旦发现1例及以上感染者,即启动生活物资保障机制,直至感染者清零。按“就地保障、临近调配、全市集并、请求支援”的顺序,进行生活物资紧急调运。健全各县(市)区生活物资联保联供机制,确保在24小时内运抵目的地。市、县(市)区两级要提前规划设置一批封控、管控情况下的生活物资临时供应点和物资接驳设施,必要时,通过流动售货车、临时售货亭等形式保障供应。

(五)优化封闭社区(小区)终端配送。

各县(市)要制定完善封闭社区(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指南,落实末端配送“四个一”工作机制,即“一人一楼,一楼一群,一天一问,一接一送”。在社区(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生鲜企业等与社区对接,根据需要做好相关生活物资供应。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派送等配送方式。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小区信息群等进行线上购物,发挥电商平台和快递骑手作用。在配送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可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工作量。

(六)打通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

指导物资保供单位,大力配合社区,对行动不便、不会网上采购的居民,安排楼长、网格员等专人,做好需求收集、帮助购买、配送到户等工作,切实保障特殊人群的生活物资需求。

(一)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市、县(市)区两级预防网作用,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要切实担负起属地领导责任,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和必要的政府储备,稳定市场供应。加强各成员单位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经费保障。对于按照各级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投放应急物资发生的各项额外费用,分别由各级财政合理补助。

(三)交通运输保障。积极协调交通、铁路部门调配运力,建立应急商品铁路、公路、水路运输“绿色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四)治安保障。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五)县(市)区级预案。由各县(市)区政府组成县(市)区保障组,负责统计疫情期间辖区内需要供应物资的总量,负责分发相关物资,商请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给予相关物资支持,并做好接受物资相关事项。各县(市)区政府比照本预案制定本级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详细谋划管控区、防控区等的物资配送体系,承接本预案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相关职责。

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汇总17篇)篇十六

坚持预防为主原则。请专业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项目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消毒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他害虫,对工作人员、商户以及业主开展宣传教育.管理公司建立以管理公司负责人为首的防疫工作小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第376号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建立应对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的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

莲花生活广场项目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急性传染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上一级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汇报,协助采取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扩散.

成立应急防疫指挥部:负责疫情控制协调指挥工作,指挥部由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商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公安机关负责人共同组成,管理单位负责人负总责.

上报:

传染病:在流行病发病期间,无论工作人员、商户或业主,如发现发热、上吐下泻病人,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送医院诊治,如医院诊断为传染疾病,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通知政府主管单位申请当地卫生防疫机构采取必要的卫生防疫措施:按照报告程序向上报告。

食物中毒:无论工作人员、商户或业主,发现饭后多人有呕吐,腹泻等不正常症状时,及时向政府主管单位报告,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院救治;同时让病人大量饮水,刺激喉部使其呕吐;通知食品供应单位保留剩余食品以备检验;按照报告程序向上级报告。

1、成立项目卫生防疫小组,负责项目流行病疫预防和控制.

应根据季节变化的特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根据防疫部门的`直到和要求做好防控消杀等工作.

2、经营场区的管理:经营场区内设置一定数量的通风设备,保证空气循环良好。保证场区通道通畅无积水.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筒,并有专人每天负贡清理.设专岗提醒人群做好自身防护,不拥堵、不聚集、不逗留。

内空气流通,并安纱扇防蝇.冬季配备取暖设备,保持室内正常温度。

5、公共卫生管理:项目有专人负责卫生清扫工作,及时清理垃圾,集中运送装入容器,传染性垃圾应设置专用收集桶,不得与其他垃圾混装.卫生间应有专人负责打扫,保持卫生间卫生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6、安全管理:建立应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和责任分工,并有专人负贡进行检查落实.每日开展巡查,对不明身份或拒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员做必要控制并上报政府及相关防疫部门。

7、宣传教育管理:设置公示、学习和娱乐场所,供群众学习防控知识、自我心理疏导等。制止谣言传播,消除恐慌。

8、饮用水管理:职工饮水由现场饮水站提供开水,夏季供应清凉饮料或绿豆汤.盛水容器并有专人管理,保证工作人员能喝上符合卫生要求的白开水。

9、流动人员管理:配合防疫要求,在必要时期对流动人员进行查验、管控。工作人员有疫区接触史的一律按要求,自我隔离,建档监测并上报政府及防疫部门。

10、必要时配合建立隔离区:现场设立隔离区,隔离区设立醒目标识,禁止无关人员入内,防止疫情扩大。项目各入口设置大门,没有大门的用围挡封闭.围挡、大门应牢固严密,保证切断市场与外界的直接接触。

对于疫情密切接触者,进行重点隔离,密切接触者严格按防疫部门要求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其他人群不得与隔离人员接触,隔离人员不得到隔离区外活动。

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对隔离区的消毒工作。并记录消毒台账。

对隔离区人员每天进行体检,并认证做好记录。

做好对隔离人员的宣传教育,普及预防知识,做好隔离人员思想工作,排除恐慌心理,积极服从和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治工作。杜绝私自出走和不服从管理的事件发生。

保证隔离区内人员的生活物资供应,并随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使用高峰期间的物资供应困难。

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汇总17篇)篇十七

使物业公司全体员工对突发事件具备快速反应能力,做到遇突发事件有步骤、有秩序地实施各项紧急措施,以确保证券大厦内的公共人员及财产的安全。

适用于各部门。

3.1三级事件:

预警状态——获悉近期将流行某种高传染疫情。

3.2二级事件:

高度戒备状态——本地已发生高传染性疫情。

3.3一级事件:

高度紧急状态——本物业管理区域已发生高传染性疫情。

4.1成立紧急防疫领导小组。

4.1.1物业总经理任小组组长,各部门经理为小组主要成员。

4.1.2小组组长为大厦的紧急防疫最高领导人,小组成员需服从组长的统一指挥和领导。

4.2小组组长主要职责。

4.2.1根据疫情的紧急程度下令启动相应级别的处理预案。

4.2.2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及时开会布置防疫小组工作。

4.2.3向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汇报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卫生防疫工作布署和实施情况。

4.3各部门主要职责。

4.3.1综合部加强公共卫生宣传工作,保证信息畅通和准确性,各种信息应及时公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物资准备。

4.3.2客服部负责环境卫生和客户沟通工作,根据组长安排调整消杀工作。

4.3.3工程部负责保障新风系统卫生安全,根据组长安排调整消毒工作。

4.3.4安保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进出人员及车辆的管理控制工作,根据组长安排调整安全保卫工作。

5.1从有关卫生部门、报刊、网络等各种渠道和媒介及时了解、掌握和收集各类公共卫生方面信息,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

5.2通过通告、宣传栏等方式向客户进行公共卫生信息的宣传,并严格保证此类宣传发布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5.3宣传资料的汇总应及时发放到物业公司各部门及外包单位。

5.4建立并实施对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定期消毒制度,加强对垃圾的消杀与清洁力度,生活垃圾用垃圾袋盛装,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日产日清。

5.5根据季节性及虫害生存特性进行重点消杀安排,防止通过虫害传播病菌。

5.6确保防疫物资的采购,保证采购及时、供应充足。

5.7坚持每周对空调过滤网、新风口进行消毒,保证各区域的空气流通及空气质量。

5.8每周对生活水泵房进行检查,保证生活用水安全。定期对污水井、隔油池及排水等设备设施进行消毒,并由专人负责检查。

5.9加强对进入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及人员的管理,对进入的车辆进行消毒,给进入的人员测量体温,杜绝闲杂人等进入,维护公共安全,防止疾病传播。

5.10严格执行汇报制度,不造谣、不散播未经公司证实的有关信息。

5.11严格控制外包公司人员流动,如更换人员或请假外出必须登记并通报物业管理处。

6.1为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及保证消防安全,日常防控消毒禁止使用过氧乙酸。

6.2直接面对客户部门的人员应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工作。

6.3如发生重大疫情,相关部门或政府机关需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实行全封闭紧急隔离管理,物业公司应及时通知所有人员,大厦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应无条件的接受和配合政府部门工作。物业公司各部门员工根据物业紧急疫情领导小组组长统一指挥待命。

6.4本预防措施将根据国家卫生防疫工作要求随时补充和调整。

7.1保洁员应正确掌握各种消毒方法和个人安全卫生防护方法,进入客户区域更应采取防护措施(戴口罩、手套),避免交叉传染。

7.2安保部门岗对大厦实行封闭管理,杜绝非内部人员进入。对进入的人员测量体温,对进入的车辆进行消毒,以保证公共安全,防止疾病传播。

7.3客服部接待人员应加强与客户沟通工作,随时了解客户对防控工作的需求,并及时向客户通报公司防控工作安排。

7.4客服部人员应做好对客户的防疫宣传工作,及时将疫情的预防情况及预防消毒措施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使客户了解本大厦防疫工作的进展,并动员客户能自觉的配合、支持物业公司的防疫工作。

8.1三级事件处理程序(预警状态——获悉近期将流行某种高传染疫情)。

8.1.1由物业总经理召开专项会议,宣布进入预警状态,及时安排布置各部门的各项工作。

8.1.2进入预警状态后,各部门经理应召开本部门动员会,将组长布置工作及时传达给部门员工,并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8.1.3综合部加强公共卫生宣传工作,保证信息畅通和准确性,各种信息应及时公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物资准备。

8.1.4客服部负责环境卫生和客户沟通工作,随时了解客户对防控工作的需求,并及时向客户通报公司防控工作安排。根据组长安排调整工作。

8.1.5消毒工作在日常防控管理基础上,对消毒频次进行调整,安排保洁公司对消毒次数进行加密,对消毒效果进行监督检查。

8.1.6工程部负责保障新风系统卫生安全,根据组长安排调整消毒工作。

8.1.7安保部根据组长安排调整安全保卫工作重点并配合各部门的工作。

8.1.8预警状态是高度戒备状态和高度紧急状态的前奏,当疫情出现时启动相应处理程序,所有程序的启动需报组长审批。

8.2二级事件处理程序(高度戒备状态——本地已发生高传染性疫情)。

8.2.1根据政府防疫部门的要求,物业领导小组确定落实各部门卫生防疫的重点工作。

8.2.2综合部负责安排各部门做好员工及所管辖外包公司员工的防疫宣传和培训工作,掌握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出勤状况,做好大厦各项防疫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加强垃圾房、餐厅、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管理。

8.2.3客服部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系,对内要及时通知、联系、宣传及沟通,保证客户了解情况,对外要根据组长安排及时进行通报。同时负责安排、监督和检查保洁公司对本物业管理区域的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

8.2.4工程部负责对物业设备、设施的消毒工作,保证各类设备正常运转。

8.2.5安保部负责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实行封闭管理,有突发事件时及时维护现场秩序,协助各部门工作。

8.2.6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所有施工装修工作应停止,特殊需要的施工必须由小组组长审批。

8.2.7物业公司所有员工不安排出差或离京,凡出差或离京要返回单位上班的人员,应隔离一段时间后方可上岗。

8.2.8大厦按要求实行封闭管理时,客服部负责发函通知全体客户,安保部负责安全检查,所有人员凭出入证进出。

8.2.9建立汇报制度,有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未经紧急疫情小组组长批准,不制造、不散播未经公司证实的各种有关信息。

8.2.10建立倒班工作制:根据疫情需要,结合公司内部工作特点,为保证公司正常运转,避免员工交叉传染,各部门根据部门情况实行倒班制。倒班原则为部门分a、b两个班次,要求做到每周一倒班(或几天,视情况而定),两个班次不交叉工作,处于相互隔离状态,以记录本或电话方式联系布置工作,各部门应保证部门工作的连续性。各部门经理应分别在a、b两组,如一部门有情况,另一部门经理代行职责,杜绝公司各项工作、档案管理出现失控现象。倒班工作制方案须报小组组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8.2.11综合部。

8.2.11.1根据疫情要求,及时采购相应预防物品,保证预防物品供应充足,并发放至相关部门。管业部负责存放防护隔离衣。

8.2.11.2参考济南市卫生部门开出的预防处方,采购必要的防护用品、药品发放员工,保证员工的防护安全。

8.2.11.3将近期收集到的有关疫情情况及预防措施张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区域,做好防疫宣传工作。

8.2.11.4组织安排各部门进行疫情预防培训工作,对公司员工进行总动员,保证公司所有员工了解疫情,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注意个人卫生和家庭卫生,并掌握预防防护措施。员工上岗时应做好自我防护措施,避免相互传染或与客户交叉传染。

8.2.11.5根据疫情及结合管理处安排,为避免相互交叉感染,安排倒班工作,监督各部门出勤情况,保证管理处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8.2.11.6建立员工联系档案,准确掌握管理处全体员工的住宅地址、联系电话,保证管理处全体员工联系通畅。

8.2.11.7建立监控制度,每天上午统计上岗员工的健康和出勤情况、在家休息员工的健康情况,以及员工家属健康情况。员工外出必须登记,每天上午向组长和管理处汇报。

8.2.11.8根据自身条件设立自助卫生站,放置消毒纸巾及消毒棉,供到访的所有人员使用。

8.2.12客服部。

8.2.12.1及时与卫生防疫部门和地区政府机关联系,了解目前疫情状况和采取何种预防措施,如何进行正确操作。

8.2.12.2做好部门员工和保洁员工的培训宣传工作,尤其是保洁员工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每天检查保洁员工的出勤状况和健康情况。

8.2.12.3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保洁公司的日常消毒的培训工作,保证保洁人员能够正确进行大厦的消毒工作。

8.2.12.4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整体消毒,针对不同疫情作好预防疾病传染工作。具体消毒工作由客服部安排保洁公司负责。

保洁公司应做好保洁员工培训工作,使员工正确掌握各种消毒方法和个人安全卫生防护方法,必要时保洁公司可安排倒班上岗制,将工作安排报管业部审核。保洁员工上岗时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

8.2.12.5负责对消毒情况每天进行检查,并根据疫情对消毒工作进行增减调整。消杀工作应结合疫情重点进行。

8.2.12.6负责做好大厦客户的防疫宣传工作,及时将疫情的预防情况及预防消毒措施以书面形式通报大厦全体客户,使客户了解大厦防疫工作进展,并动员客户能自觉的配合、支持物业公司的防疫工作。

8.2.12.7为表示对客户的尊重,保护员工健康安全,进入客户区域时应做好自我防护措施。

8.2.12.8应建立客户联络制,每天上午及时与大厦客户沟通,了解大厦内所有客户的工作时间安排、员工的出勤情况和健康状况,并要求大厦内客户提供准确的卫生健康信息,便于物业管理处安排各项工作。每天将客户信息汇总上报组长。

8.2.12.9监督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餐饮区域的消毒工作。餐饮区域消毒工作必须符合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和大厦卫生要求。

8.2.12.10在疫情期间,在每月例行消杀的基础上,根据疫情情况重点安排有针对性的消杀工作,防止疫情通过蚊、蝇等四害传播。消杀工作可分区域根据情况安排。消杀人员进入大厦进行操作时应保证身体健康,同时为避免交叉感染,操作人员应做好防护措施。

8.2.12.11了解周边的疫情状况,及时向小组组长汇报。

8.2.13工程部。

8.2.13.1做好员工安全卫生培训教育工作,按照管理处统一要求进行倒班制,保证大厦的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8.2.13.2接到疫情通知后,在需要调节空气温度、湿度的情况下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在不需要调节温度、湿度的情况下,全面使用新风输入,关闭回风通道。所有排风要直接排到室外,确保公共场所的空调系统安全送气,防止疫情流行(详见附件6)。

8.2.13.3对大厦所有区域(含客户单元)的空调过滤网、回风口和新风口进行清洁消毒。

8.2.13.4安排电梯维护公司对电梯进行相关调整,保证电梯轿箱内通风。

8.2.13.5对生活水泵房进行检查,保证生活用水卫生。对大厦污水井、隔油池及排水等容易污染或传播病毒的设备设施进行消毒,并针对疫情,采取相应的措施。

8.2.13.6进入客户区域维修时应做好自我防护措施。

8.2.14安保部。

8.2.14.1做好保安人员的安全卫生培训工作,按照管理处统一要求及安全保卫工作需要安排倒班。

8.2.14.2检查外保员工宿舍卫生的情况,做好消毒工作,保证居住环境清洁卫生,必要时分开居住、分开执勤。监督检查内部住宿情况,不符合卫生防疫要求的.立即清离。

8.2.14.3保证外保员工的饮食卫生,注意营养合理搭配。

8.2.14.4保安员工上岗时应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

8.2.14.5大厦实行封闭管理时,保安员在出入口负责检查人员及车辆出入情况,保证安全秩序。

8.2.14.6当大厦发生疫情时,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抢救工作,并对现场实行隔离保护。

8.3一级事件处理程序(高度紧急状态——本物业管理区域已发生高传染性疫情)。

8.3.1物业人员发现或接到通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高传染性疫情疑似或密切接触人员,以及内部员工、客户(家属)有可疑病人或接触过病人时,应及时上报小组组长,组长应全面仔细了解各方面情况和信息,立即组织召开紧急会议,安排布置各部门做好相应工作,要求所有进入疫情现场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如穿隔离衣(存放在客服部)。小组组长负责上报上级领导和有关政府部门。

8.3.2客服部。

8.3.2.1接到指示报“120”。

8.3.2.2负责接待配合“120”各项工作。

8.3.2.3按指示通知相关客户,并做好安抚、解释工作。

8.3.2.4安排保洁公司协助“120”全面消毒。

8.3.3安保部。

8.3.3.1安排专人穿防护衣到现场用隔离带进行隔离。

8.3.3.2协助客户撤离。

8.3.3.3按指示封闭相关区域或楼层,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8.3.3.4严禁媒体拍照、采访。

8.3.4工程部。

8.3.4.1停空调及相关楼层电梯。

8.3.4.2对设备设施进行消毒。

8.3.5综合部。

8.3.5.1向各部门提供安全防护用具。

8.3.5.2确保足够的防疫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8.3.5.3各部门向小组组长汇报工作。

8.3.5.4组长安排或亲自向政府部门及媒体解释。

9.1如条件允许,物业总经理应到场主持后续工作的有关事宜。

9.2积极服从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善后安排。

9.3客服部经理带领物业人员做好对客户、受害人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9.4由物业总经理统一行使对外发布消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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