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我们需要依靠通知来协调团队成员的行动,以实现共同的目标。这些通知范文涵盖了不同场景和目的,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实用性。
消防检查的通知(专业14篇)篇一
各区县(市)住建局,大通湖区建设交通环保局,市质安监站,局属各有关单位、有关科室:
为切实加强建设系统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消安委《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系统范围内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专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系统、行业、领域内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消防监管情况。重点突出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体系、体制机制、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现场管理、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二、重点检查范围。
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当地政府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部署,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全市建设系统集中检查以下范围:
(一)建筑工地。
检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是否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施工现场是否制定了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并有明显标志;消防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要求;现场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消防措施是否到位;建筑材料堆放及安全网、脚手架板的防火性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临时用电是否按规定配置,用电管理特别是对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是否落实到位;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落实;严肃查处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违规操作行为;加大对建筑外墙改造工程的监管力度,禁止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填缝剂和不符合防火要求的外墙改造材料。
(二)城镇燃气。
检查燃气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管理制度、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管道是否途经垃圾焚烧点,是否与其他管道存在交叉,明设管道是否外加保护,不同材质管道连接点、温度补偿段及变形补偿段等是否存在隐患,管道总阀门处是否设置醒目标志;临近高层建筑的燃气场(站)内部安全管理与巡查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燃气企业是否按照借用气合同的规定对单位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承担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燃气输配管网、加气站、液化气储罐站、供应点用户使用的液化气钢瓶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三)市政建设。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供水企业将市政消防栓建设与供水设施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建成。同时联合消防机构及有关部门开展市政消防栓建设专项检查,摸清实际数、差额数和损坏数,建立完整的消防栓档案。检查期间,有关责任部门对消防栓的差额部分要进行补齐,损坏部分进行维修,确保完成率达到90%以上。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对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公园内服务摊点和城市园林绿化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杜绝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加强对消防安全设施的检查,加强城市园林防火的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安全畅通运行,园林防火措施到位。
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安全管理,认真检查填埋场填埋气体导排、防爆、灭火设施的设置,禁止火种入场;防止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认真检查焚烧场(厂)各类管道、阀门、设备等措施,防止因管道破裂、阀门损坏等引起的安全事故。
(四)办公庭院。
办公场所、办公区域的庭院小区要重点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残缺过期,应急处置措施是否到位。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即日起至6月30日)。各地各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召开会议专题部署,组织有关检查人员,学习相关文件,进行任务分工,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消防安全的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7月1日至9月10日)。各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各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安监站、局属有关单位,组织执法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等,对建筑工地、燃气企业的燃气储存、供应场(站)、液化气营销储供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林绿化、广场、垃圾处理设施等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登记建档,属于一般隐患的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属于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协同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整改完成后必须进行整改验收。
(三)总结阶段(9月20日前)各区县(市)住建局和相关单位对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研究检查方案,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开展检查,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通过夏季消防安全检查,促进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安全事故防控水平。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各区县(市)住建局和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研判夏季火灾事故规律,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实施方案,逐级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火灾隐患不酿成事故。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
要紧密结合“监管执法年”活动,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力度,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隐患较多、问题突出,不能及时整改的单位,要实行挂牌督办,定期销号。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区县(市)住建局和局属有关单位,要认真抓好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一方面要普及有关火灾防范技能,掌握相关应急救援方式方法,另一方面要采取多种灵活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为专项检查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地各单位开展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总结和检查台帐,请于9月**日前报局质量安全科。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年6月21日。
消防检查的通知(专业14篇)篇二
雅电集团各施工项目部:
时值冬季,是火灾事故的易发、高发期。11月15日,上海一大楼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深刻汲取11.15上海特大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确保我公司监理的工程项目不发生火灾事故,决定各施工项目部立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范围
1、检查时间:2017年11月23日-30日
2、检查范围:雅安电力集团所有施工项目部
二、检查重点
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是对各建设工程现场消防安全及防火措施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现场临时设施搭建及安全使用情况;现场临时用电规范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等为重点。
三、检查内容
1、各施工项目部要进一步加强所属现场的管理力度,督促施工企业认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施工项目部要检查自身是否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强化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制定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掌握基本的防、灭火常识。
2、检查并督促各施工企业加强现场动火施工管理,要制订动火方案并严格审查,实施电焊(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实行严格的人员监护下施工。
3、严格审查所有进场施工的企业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严禁无资质企业或无资格人员进场施工作业。对施工企业的'自查自纠情况实施监督,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4、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是否按有关规定配备,并能保证安全使用。
5、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设施用电线路是否有老化、破损、裸露现象,线路安装是否规范。
6、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场地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是否齐备、完好。
7、各相关单位的现场生活设施是否存在易引发火灾的因素。
8、野外作业是否有吸烟引发火灾隐患。
9、接地线焊接要注意焊接火花引发深林火灾。
四、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由各监理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各施工项目部必须由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监理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逐项检查并形成书面材料。省监理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将对此次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1、各监理项目部、各施工项目部要充分认识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措施具体,取得实效。
2、本次大检查要做到不漏一处隐患。通过大检查,设施不全的要立即添置,措施不力的要立即加强,制度不全的要立即完善。确保各监理项目全面消除火灾隐患。
3、凡是发现监理项目部、施工项目部没有组织专门队伍进行大检查,或检查不彻底,或因为工作不落实,隐患没发现,整改不及时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
4、各监理项目部对施工企业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抽查,对未落实自查自纠工作或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采取限期整改、停工整改等措施。
5、各监理项目部、施工项目部将检查、整改情况于11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公司监理处。
雅安监理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各后勤单位:
时值冬季,是火灾事故的易发、高发期。1月2日,哈尔滨市北方南勋陶瓷大市场仓库发生火灾,持续20余小时,造成11层高的建筑坍塌,5名消防员牺牲、14人受伤。1月5日,成都市金牛区一品荷花小区地下停车场因电瓶车充电引发火灾;1月7日,位于大连市西岗区香炉礁旧物市场突发大火。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确保园区安全有序,要求各后勤单位迅速行动起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
检查重点是: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是否按有关规定配备、安全使用;办公、生活设施用电线路是否有老化、破损、裸露现象,线路安装是否规范;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是否齐备、完好;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严格做到专人负责,规范操作;是否制定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掌握基本的防、灭火常识。
本次大检查要做到不漏一处隐患。通过大检查,设施不全的要立即添置,措施不力的要立即加强,制度不全的要立即完善。确保各后勤单位全面消除火灾隐患。近期,园区管理办公室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如发现仍没有落实整改的,将作出处罚。
园区管理办公室
2017年1月7日
消防检查的通知(专业14篇)篇三
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消防安全日益为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所重视。对消防安全的检查发出一个通知。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消防安全检查。
通知书。
供大家参考!
xx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
冬季来临,气温降低,是火灾多发期和重大火灾集中高发期。针对消防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哈市公安消防支队“清剿火灾”大检查工作要求,为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自查自改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求全体员工做到“四懂四会”,即:懂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逃生自救;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险情事故、会疏散逃生。实现“四个能力”的建设,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二、强化管理,措施到位道里菜市场、乐买超市、三联家电等商场,一定要制定好“消防疏散逃生预案”,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安全通道畅通、确保出口无阻。消防设施配备齐全,确保正常使用。三、自检自查,及时整改排除隐患各分公司、子公司即日起开始消防安全自查自改,特别是加强对火源、电源和用电设备的检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检查内容包括: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3、消防水源、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4、消防安全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5、用火用电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店内防火措施的落实以及其他重要库房的防火安全情况;6、值班值宿人员及更夫安全上岗责任制落实情况。四、公司严查,确保安全在各单位自查自改基础上,公司将由领导带队,组成检查组于十一月四日开始对所属各单位落实本通知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公司希望各分公司、子公司认真贯彻落实(20xx)4号文件要求,立即自查自改清除隐患,确保防火安全。
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年十月三十一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公安部关于"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保障我市的消防安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定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公共娱乐场所、宾馆(旅馆)、酒店(饭店)、市场、商场、医院、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各类工厂、仓库。
(一)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四)仓库物品堆放是否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
(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六)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七)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演练是否落实;。
(八)火灾隐患是否按要求整改。
本次消防安全检查时间为4月25日至6月30日,采取单位自查自改和上级组织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第一阶段(4月25日至5月31日):由各单位按照《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针对检查内容逐一对照自查,逐项落实整改。
第二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由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市直主管部门分别组织检查组,对下属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检查。市政府将在适当时候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公安部关于"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有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措施抓好落实。
(二)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并亲自带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三)要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照消防技术规范要求逐一查找火灾隐患,发现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一般火灾隐患要马上整改;重大火灾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抓落实,坚决清除火灾隐患。
(四)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情况,请于6月15日前报市公安消防局。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四月二十一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春节过后,我市连续发生两起重大火灾事故。2月17日,增城市新塘镇瑶田村永耀纸制品有限公司仓库因违章使用高温灯具引发重大火灾,烧毁仓库建筑面积3660平方米和一大批原纸,直接经济损失69万多元;2月20日,海珠区赤岗服装商场因电气故障引起火灾,烧毁110个商铺,过火面积700多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8万多元。为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市的消防安全,现决定用1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
这次消防安全检查的重点是各类仓库、市场(商场)和公共娱乐场所。
这次消防安全检查,主要是对照检查贯彻执行各种消防法规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消除各种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具体内容包括:
(一)建筑物耐火等级、防火分区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二)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按消防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
(三)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四)仓库物品堆放是否符合《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
(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装置、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六)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七)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演练是否认真开展,自防自救能力是否具备;。
(八)火灾隐患是否按要求整改。
这次消防安全检查的时间为3月1日至31日。采取单位自查自改和上级组织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第一阶段(3月1日至20日):由各单位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技术规范逐一对照检查,逐项抓好落实,逐项整改完善;第二阶段(3月21日至31日):由各区、县级市政府,市直属各单位分别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内或下属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检查。市政府将在适当时候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区、县级市和各有关单位开展消防检查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要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各单位要从“2.17”火灾和“2.20”火灾事故中吸取教训,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高度重视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要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大力整改火灾隐患。各级领导要亲自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带领有关人员对本辖区、本单位的各类建筑和场所认真组织检查,对照消防规范逐一查找隐患,要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一般火灾隐患要马上进行整改,重大火灾隐患要迅速制定整改计划,组织人力、物力落实整改工作,努力消除火灾隐患。
(三)要把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与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起来。各单位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中,要认真分析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认真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健全消防安全制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增强本单位抗御火灾的能力。
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情况,请于4月5日前报市公安消防局。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年二月二十八日。
消防检查的通知(专业14篇)篇四
学校各院、系(部)、处(室):
按照《建筑工程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切实搞好今年国庆节前的消防安全工作,建议各二级单位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一次自查自纠,以保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具体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部)、处(室)需要检查的重点部位:
1、检查的部位:
临时工宿舍、超市、学生宿舍、图书馆、计算机中心、电子阅览室、实验室、变电室、食堂操作间、仓库等,作为此次检查的重点。
2、检查的要求:
认真检查,排除隐患,做好登记。
二、保卫处组织对各院、系(部)、处(室)进行检查与抽查。
保卫处于9月29日、30日组织人员对全院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与抽查,发现存有安全隐患的单位或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希望各单位对此次节前消防安全大检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抓好落实,为国庆节长假的安全做好工作。
保卫处。
20xx年9月26日。
消防检查的通知(专业14篇)篇五
各学校、幼儿园: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巩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建设成果,根据《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2017〕29号)要求,市教育局、市消防大队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全面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6月16日至6月25日
二、检查对象
全市各学校、幼儿园等教育场所,重点是含住宿的学校、幼儿园等。
三、检查重点
以学生宿舍、实验室、图书馆、食堂、锅炉房、供电设施、燃气设施等人员聚集场所和火灾危险性大的.部位为重点,突出检查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是否组织全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员、保安是否履行 岗位职责,是否掌握消防工作要求和应急处置程序。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定期维修保养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
四、工作要求
2)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教育局安全科。
(二)联合检查,督促整改。各学校、幼儿园要在自查的基础上,迅速整改发现的隐患,全面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6月18日至6月25日,市教育局、市消防大队将组成联合检查组,赴各学校、幼儿园进行实地检查督导。
(三)建立机制,标本兼治。各学校、幼儿园要以此次夏季消防安全检查为契机,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分工,全面改善学校消防安全环境,夯实校园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全面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各分公司、各基地、各项目部:
目前已经进入夏季高温天气,近期车辆设备起火事件时有发生。为了防患未然,确保夏季高温作业施工安全。公司要求各分公司、各基地、项目部、机具站、振康停车公司对自身管辖范围内所有消防设施、机械设备、工程车辆,用电设备、线路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自查,对相关管理操作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留好记录照片。
各分公司、各基地、各项目临设必须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灭火器,且数量足够。确保用电线路安全,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无私拉电线。
切实加强车辆设备安全管理,驾驶人员、操作工在进行作业前对机械设备、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工作结束后再次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防止自燃等安全事故,发现隐患及时维修保养,确保高温天气行车安全。
上述通知要求自查整改情况,请各分公司、各项目部于7月3日前报公司安全科。
安全科组织进行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基地项目进行抽查。
公司安全科
2017年6月25日
消防检查的通知(专业14篇)篇六
各物业服务企业:
春节将至,为确保业主安全愉快的度过春节长假,现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在节日期间,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治安防范、卫生保洁、车辆管理及消防安全等服务,还应加强同公安、消防等部门以及居委会、业委会的工作联系,对物业服务区域范围内组织进行一次安全、服务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服务等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各物业服务企业在两节期间应制定值班表并告知广大业主。
我局在春节长假期间实行24值班制,如遇突发事件等情况,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向我局及相关部门报告。
联系人电话:xxx。
xxx。
20xx年xx月xx日。
消防检查的通知(专业14篇)篇七
《_关于修改的决定》已经7月6日_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完善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和程序,贯彻执行《_行政强制法》,_决定对《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将第六项修改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将第二款修改为:“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二、将第九条修改为:“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二)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七)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三、将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将第四项修改为:“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
将第二款修改为:“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将第十三条修改为:“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二)在建工程内是否设置人员住宿、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等场所;。
“(四)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
“(五)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六)施工现场人员宿舍、办公用房的建筑构件燃烧性能、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将第十六条中的“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通知”修改为“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书面通知”。
六、将第十七条中的“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理”修改为“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处理”。
七、将第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发现的依法应当责令立即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当场制作、送达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对依法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
八、将第二十条第二款修改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届满或者收到当事人的复查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九、将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的“书面通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改”修改为“制作、送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十、将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中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修改为“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将第二款修改为:“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临时查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仍未消除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再次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十一、将第二十三条改为两条,作为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修改为:
“第二十三条临时查封应当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决定临时查封的,应当研究确定查封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的范围、期限和实施方法,并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临时查封决定书。
“情况紧急、不当场查封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可以在口头报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同意后当场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实施临时查封,并在临时查封后二十四小时内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集体研究,制作、送达临时查封决定书。经集体研究认为不应当采取临时查封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第二十四条临时查封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
“实施临时查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四)对实施临时查封情况制作现场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实施临时查封后,当事人请求进入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整改火灾隐患的,应当允许。但不得在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十二、将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改为第二十六条,修改为:“对当事人有《_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_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十三、将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合并改为两条,作为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修改为: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不执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义务且无正当理由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强制执行方案,确定执行的方式和时间。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自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当事人。
“第二十八条强制执行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需要其他行政部门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提出意见,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实施强制执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三)对实施强制执行过程制作现场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四)除情况紧急外,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强制执行;。
“(五)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
“有《_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
十四、将第二十九条改为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对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
十五、将第三十一条改为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修改为:“人员密集场所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将第十项修改为:“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
十六、将第三十四条改为第三十六条,第六项中的“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修改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十七、将第三十八条改为第四十条,修改为:“铁路、港航、民航公安机关和国有林区的森林公安机关在管辖范围内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参照本规定执行。”
十八、将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中的“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修改为“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十九、《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有关条文序号根据本决定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年11月1日起施行。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4月30日__令第107号发布,根据2012年7月17日《_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_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三条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公安机关确定。
第四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并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第五条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消防检查的通知(专业14篇)篇八
集团各中心:
近日来,气温连创新高,用电负荷迅速增长,对防火工作提出了严峻考验。6月19日,我校长安校区学生宿舍因为使用劣质插线板,导致发生火灾,由于扑救及时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事故频发进一步说明,夏季消防工作,电气火灾隐患的治理是关键。为了进一步加强集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将隐患防范于未然,现将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各中心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召开专题安全工作会议,把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不留死角。
2.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培训。各中心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对员工安全知识进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3.加强安全检查工作。近期各中心要组织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针对各服务场所、办公室、库房等区域设施设备的用电安全以及安全通道是否畅通进行检查,特别要对员工宿舍的电器线路和电器产品进行检查,防止电气火灾发生。
4.严格值班制度。各中心要加强值班管理,特别是节假日要落实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重要防火部位和存放贵重仪器设备的地点,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者突发事件要立即向集团领导和行政部报告,及时处理,不得延误。
消防检查的通知(专业14篇)篇九
广大师生:
为了加强宿舍的安全管理,更好地保护师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总务部为学生宿舍安装了智能消防门系统,经过前期的调试,系统已正式启用。
智能消防门正常为关闭状态,如宿舍内发生突发情况,可用消防锤将消防门控制器的玻璃击碎,按下中间的按钮,消防门禁将自动开启,联动报警和视频监控也将同时开启。
总务部提醒广大同学不要随意摇晃消防门,以免影响电子控制器等设备的正常工作,如发现损坏,请及时向物业人员报告。对故意损坏消防设施的行为,校区将追究其责任。
望周知。
学校总务部。
20xx-9。
消防检查的通知(专业14篇)篇十
尊敬的业主/住户:
为增强物业服务人员和广大业主的防火意识,提升物业人员火灾处理能力,提高突发火情反应速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物业服务中心将开展消防演练活动,具体信息如下:
20xx年12月3日(星期六)15:30――17:00
8号楼水系边
演习期间可能产生轻微明火及烟尘,请勿惊慌,请及时与客服中心联系,确认是否为演习效果。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欢迎各位业主/住户观摩并加入我们的演练队伍,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消防检查的通知(专业14篇)篇十一
各位领导、同事:
为提升现场服务处志愿消防队的整体素质与应急能力,服务处将于本周举行一次消防疏散演习,其安排如下:
1、演习时间:11月25日(本周五)(14:35)—(15:30);
2、演习地点:现场a、b、c栋;
3、演习期间,火警报警属于演练安排,请勿惊慌;
4、请在本周五下班前关闭电脑等用电设备,避免演习期间因停电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演习期间请尽量配合服务处的撤离疏散工作。
期间如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可咨询统一服务电话:xxxx。
核服物业管理中心。
现场服务处。
20xx年11月24日。
消防检查的通知(专业14篇)篇十二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
根据xx物业集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物业管理分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方案,为提高xx家园物业管理处应对小区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水平,以从容、有条不紊处置未来可能发生的公共突发事件,更好的保障社区住户的人生安全,特举行此次消防应急演练。
一、初期火灾的扑救。
二、伤员的救护。
三、人员的紧急疏散。
此外,夏季天气炎热,空调使用频繁,户内用电量增大,容易发生火灾;为防止火灾事故发生,请业主在出门前检查电源是否切断。特此温馨提示。
20xx年6月28日上午9:30。
xx家园小区7、8号楼北侧。
xx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物业管理分公司xx家园管理处。
20xx年x月x日。
消防检查的通知(专业14篇)篇十三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
根据xx物业集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物业管理分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方案,为提高 xx家园物业管理处应对小区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水平,以从容、有条不紊处置未来可能发生的公共突发事件,更好的保障社区住户的人生安全,特举行此次消防应急演练。
演习内容:一、初期火灾的扑救
二、伤员的救护
三、人员的紧急疏散
此外,夏季天气炎热,空调使用频繁,户内用电量增大,容易发生火灾;为防止火灾事故发生,请业主在出门前检查电源是否切断。特此温馨提示。
演习时间:
20xx年6月28日上午9:30
演习地点:
xx家园小区7、8号楼北侧
xx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物业管理分公司xx家园管理处
二〇xx年六月二十六日
消防检查的通知(专业14篇)篇十四
各施工、监理单位:
一、整治的重点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火灾警告标志设置情况;
3、动火审批制度执行情况;
4、临时用电管理情况;
5、消防器材使用情况;民工居住区、易燃易爆材料存放处的消防措施落实情况;
6、消防水源到位情况;
7、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情况;
8、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和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二、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目前是火灾事故多发时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2、强化措施,消除隐患。各单位要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与质量安全检查结合起来,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计划、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对不具备消防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停产停业。各监督机构要将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分类,建立火灾隐患档案,并加强对火灾隐患整治情况跟踪检查。
3、健全机制,常抓不懈。各单位要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理监督机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火灾应急预案,并将员工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与灭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实战性训练结合起来,组织实施灭火救援应急演练,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和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三、检查安排
自6月14日开始大检查,请各单位提前做好自查自纠,检查结果将记入全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拒不整改的将上报安委专项督办,并移交建设行政执法单位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