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链食品和冷链非食品方案的区别 冷链食品传播方案(优质5篇)

时间:2023-10-07 作者:念青松冷链食品和冷链非食品方案的区别 冷链食品传播方案(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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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链食品和冷链非食品方案的区别篇一

目录 xx 公司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 1 一、总体要求 .................................................................................................................... 2 二、品种和范围 ................................................................................................................. 3 三、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 3 (一)建立制度。

...................................................................................................... 3 (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

.................................................................................... 3 (三)追溯管理。

...................................................................................................... 4 (四)清洁消毒。

...................................................................................................... 4 四、扎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 ............................................................................................... 5 (一)高度重视,压实工作责任。

............................................................................. 5 (二)认真履行监管义务。

........................................................................................ 5 (三)及时上报信息。

为认真贯彻落实《xx 公司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结合公司场监管工作实际,根据我公司疫情防控新需要,经公司局研究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者从“采购、验收、销售”等重点环节法定义务履行情况,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查验全程监督。

二、品种和范围

以进口冷链食品为主,重点检查进口冷链畜禽肉、水产品为原料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各类生产经营者。

三、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一)建立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人物同防”要求,制订完善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工作制度,对进口冷链食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储存和销售等关键环节和岗位采取措施,防范新冠病毒污染和传播风险。

(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严禁采购、销售、使用来源不明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的不齐全进口冷链食品和原料。自 2020 年 8 月17 日始,凡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必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索取同批次海关《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入库、出库《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从外地购进我公司的必须于货物到济前 24 小时,凭海关部门《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向经营所在地区县公司场xxx办理报备。

食品生产经营者于 8 月 17 日前采购进口厄瓜多尔南美白虾还未使用、销售的,立即停止使用和销售,通报卫健部门全面进行核酸检测,等候公司指挥部的通知。

(三)追溯管理。记录进口冷链食品从采购、入库、使用等环节直接接触的从业人员名单;做好各项生产经营记录,如实记录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以及供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记录进口冷链食品使用、销售情况,如实记录出厂和销售产品的名称、数量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四)清洁消毒。要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内外包装、冷库、转运存放区域、运输工具、接触设备设施的清洁消毒,进口冷链食品入库和加工使用前应按照要求对外包装实施消杀处理。具体清洁消毒方法可参照xxx联防联控机制《肉类加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和《山东省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引》。

(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建立上岗员工健康卡和全体员工健康状况台账,开展员工 14 天行程及健康状况登记,每14 天一周期进行隐患排查。每班上岗员工必须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严禁“带疫”上岗。落实员工宿舍和餐饮管理,合理安排员工作业班次,实行“一米线”安全距离,减少员工密切接触。加强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尽可能减少不必要外来人员进入,确需进入厂区的,需询问单位、健康状况、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必须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并佩戴口罩后方可入厂。

四、扎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

(一)高度重视,压实工作责任。各分公司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安排防控排查,逐一查实每个环节和风险点,督促经营者履行防疫义务。对发现的线索要确定专人进行调查,逐级核查落实责任,及时书面报告。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人物同防”的要求,实行全过程、全链条管控,形成管理闭环。同时,要按照规定对一线监管人员开展核酸检测(8 月 21 日前完成),购置防护装备和耗材,做好执法保障。

(二)认真履行监管义务。各分公司要按照工作要求开展监督检查,清晰、完整、准确的做好记录,按照省局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监管工作台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当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立案处理。要组织专人、设立公开窗口,服务经营者报备。对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责任信息,要按照防疫有关规定,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闭经营场所,迅即启动应急处置,主动向辖区防疫指挥部进行报告,在防疫人员指导下釆取对物品临时封存、场所消毒和接触人员排查检测等措施,开展货物来源、去向、库存的追溯,开展购销及接触人员的追溯、开展车辆的运行及消杀排查、通报卫健部门配合所涉环境的风险排查。

冷链食品和冷链非食品方案的区别篇二

为切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根据市政府相关规定,结合市场监管工作职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领导小组

成立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监督所、稽查大队负责人为组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三、任务分工

市场xxx全员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成立5个工作组,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疫情防控的监管。

(一)农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监督组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997家餐饮、各类食堂单位(含655家经营冷链食品)、4家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加强全市餐饮单位(含农贸市场)测温、扫码、戴口罩入店(场)工作,督促餐饮单位在扫码过程中发现健康码异常和来至高、中风险区域(国家)的人员要及时予以制止入店,并上报有关部门。二是督促餐饮单位(含农贸市场)加强经营场所的消毒频次,强化环境卫生管理,保证室内通风。三是监督餐饮单位(含农贸市场)从业人员健康的管理、防护用具管理情况,从业人员上岗必须戴口罩。四是督促餐饮单位合理安排桌位,督促就餐人员做好防护距离,不得接待群体性聚餐活动。五是加强经营冷链食品的监管,严格检查冷链食品进货查验、外包装消毒和《市冷链食品进货台账记录》情况。六是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七是承担市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冷链食品监督组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23家重点冷链食品经营单位、11家冷库(含5家第三方冷库)疫情防控工作,配合乡镇农村大集冷链食品的监管。一是建立冷链食品集中监管总仓,实施集中监管。二是加强冷链食品监管,禁止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按照“四个不得”要求对违规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或采购来源不明的国产冷链食品依法进行查处,及时报备冷链食品。三是指导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做好货物外包装的消毒,并记录。四是监督冷链食品单位的从业人员、冷链食品、经营环境的防护、防控工作,场所、设备消毒记录情况。五是及时向市防疫部门报送从业人员和经营国产冷链食品情况。六是强化冷链食品的追溯管理,督促使用“吉冷链”追溯系统。七是按照职责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确保农贸市场(超市)畜禽产品质量达标和去向可追,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管理。八是承担市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药品防疫监督组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126家药店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加强全市药店测温、扫码、戴口罩入店(场)工作,督促餐饮单位在扫码过程中发现健康码异常和来至高、中风险区域(国家)的人员要及时予以制止入店,并上报有关部门。二是督促药店加强经营场所的消毒频次,强化环境卫生管理,保证室内通风。三是监督药店严格落实购买退热、止咳、抗生素、抗病毒类药品实名登记制度,汇总上报登记信息。四是加强药品器械监管,保障药品器械质量安全。五是严厉打击废弃医疗器械的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非法处置等违法行为。六是承担市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物价管控监督组

(五)综合应急处置和生活保障组

工作职责:一是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宣传,印制各种宣传材料,对外宣传报道。二是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方案和预案,协调工作事项。三是及时收发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文件,实施日报制、周报制,向市委市政府、上级部门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四是负责统筹防控应急物资保障,防控物资管理和发放工作。五是做好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应急处置工作。六是承担市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疫情防控工作与百姓生命息息相关,关系的旅游发展和社会稳定,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二是要确保工作实效。严格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和疫情防控漏洞,对违规的食品药品经营单位,该处理的要严格处理,确保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全覆盖。

三是要保障人员在岗。严格请休假制度,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确保执法力量充足,业务科室办理正常业务外全部参与防疫工作中。

四是要及时请示报告。对发现重大问题的,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坚决杜绝瞒报、漏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问题的,依法追究相关人责任。

冷链食品和冷链非食品方案的区别篇三

为进一步防范我县新冠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抓好冷链食品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立足法定职责,持续强化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等疫情防控风险管理,强化进口冷链食品贮存、加工、经营市场主体全覆盖监管,落实企业食品安全和防疫主体责任,做到食品安全、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防范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污染带来新冠疫情传播风险。

二、工作任务

(一)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一是要督促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安全自查、追溯管理、温度控制、人员健康管理,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对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一律严肃查处。二是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指导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时,查验并索取核酸检测报告,消毒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消毒证明等,凡是不能提供合格证明的,一律不准上市销售(责任单位:各市场所、综合执法大队)。

(三)严格落实报备制度。督促指导辖区所有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第三方冷库,严格落实报备制度,做好监督检查和核酸检测的配合工作,确保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工作取得实效。各市场所在收到报备后要第一时间报送至局食品流通股,并由食品流通股及时汇总报备信息推送至市局及县疾控中心(责任单位:食品流通股、各市场所)。

(四)推广应用“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凡从省外购买进口冷链食品的首站生产经营者,在报备后需通过“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录入商品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生成“追溯码”并按最小销售单元打印后黏贴在产品包装上,对未附“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采购、销售。要督促引导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高效规范使用“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确保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单位:食品流通股、各市场所)。

(五)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执法办案对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的支撑保障作用,切实加强监管执法的相互配合、无缝衔接。及时曝光典型案例,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全面压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防疫要求的主体责任。对无中文标识、无合法来源、未经检验检疫、未取得核酸检测合格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按《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未录入“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不分区存储、不亮码销售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令整改到位。对不按照当地政府相关防疫规定索取消毒证明,未提前24小时报备采购的进口冷链食品且拒不整改的,一律移交xxx门处理。对违法经营使用进口冷链食品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责任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处罚到人并向社会公布,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食品流通股、法规股、各市场所、综合执法大队)。

(六)加大宣传力度。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工作,提醒冷链食品经营者等从业人员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在商场超市、农批市场、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显著位置设立必要的风险提醒标识,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冷链食品时避免徒手接触食品表面,注意查看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报告、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追溯凭证以及“安徽冷链追溯码”等“四证一码”是否齐全;购物后及时用肥皂或洗手液清洗双手(责任单位:协调股、办公室)。

(七)加强应急处置。收到相关单位或检测机构发现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及外包装信息后,县局应立即启动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并按照《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开展相应工作。同时快速处置突发冷链食品疫情信息事件,受理有关冷链食品突发疫情的投诉、举报和咨询(责任单位:协调股、办公室)。

(八)强化督导检查。开展冷链食品、冻库疫情防控专项督查,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督查值班值守、消毒消杀、样本核酸检测工作台账登记等工作,督促落实监管责任。对相关人员工作落实不到位、敷衍塞责等问题,及时予以约谈、督促整改,对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监管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局派驻纪检组)。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人物同防”,统筹做好常态下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加强本县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严格压实“四方”责任,优化工作机制,有效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

(二)加强自我防护。监督检查过程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手套,检查完毕应及时洗手消毒,确保自身健康安全。

(三)加强部门协调。检查中发现的冷链食品追溯、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进行上报,相关股室要加强与县疾控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疫情防控工作合力。

冷链食品和冷链非食品方案的区别篇四

为贯彻落实xxx新冠肺炎联防联控机制,以及省、龙岩市、漳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四早”防控策略,抓紧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手册。

一、总体要求

要在漳平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职责分工,按照“人物同防”的工作思路,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落实防控措施,快速完成启动、核查、控制、处置、反馈等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全环节、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不漏一处、不落一环、不留一患。

二、具体步骤及要求

(一)第一时间启动

市场监管所接到上级指令、或乡镇(街道)通报,发现或获知辖区进口冷链食品存在新冠肺炎疫情风险或接到样品核酸检测阳性通知的,要第一时间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局报告,市局及时通报市卫健局,并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开展应急处置。

(二)第一时间核查

调查问题食品来源、采购数量、使用和运输情况,以及生产加工、库存、运输、销售情况,及时对问题样品流向进行追查。问题样品来源去向涉及本省食品作文吧生产经营环节的,直接通报所在市场xxx,并上报龙岩市场xxx;涉及省外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上报至龙岩市场xxx,龙岩市局再上报省局(省局负责通报);涉及其他的,上报漳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理。

(三)第一时间控制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漳平市疫情应急预案,配合市卫健局等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停止生产经营,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封存涉疫食品及其原辅材料、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相关器具,封闭员工宿舍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四)第一时间处置

市局食品股等相关股室和辖区市场监管所要第一时间共同开展涉疫食品的溯源工作,追踪来源及去向;及时落实风险排查和管控措施;对可能受到污染的食品及其包装物,要积极配合负责处置部门,使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后,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按感染性废物处理;配合卫健局等部门开展从业人员及其它可能接触的核酸检测等工作。

(五)第一时间反馈

要切实提高信息报送的敏感性和时效性,一旦发现核酸检测阳性样品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迅速将应急处置情况报送漳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并上报龙岩市市场xxx,处置过程中的新情况也要及时上报。

冷链食品和冷链非食品方案的区别篇五

现阶段,防范进口冷冻食品输入新冠,已经成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抓好xxx外防输入、内防反弹xxx,进一步防范进口食品污染输入风险,确保疫情及时发现,防止疫情通过冷库、冷链物流企业等进口冷冻食品贮藏、运输、加工和销售场所传播,根据市进一步加强进口冷冻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 xx 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严防与冷链食品相关疫情发生,切实扛起保安全、保发展的政治责任,严防死守、全力以赴,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居民家庭及个人的自我防护责任,按照“人物同防”的要求,实行全过程、全链条管控,实现对物的排查、对人的排查和核酸检测三个全履盖、无遗漏,形成严密闭环管理。

二、组织机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三、具体措施

- 4 - 企业进行消杀检测;拟直接进入批发、零售环节的,出库前消杀检测,并由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消杀检测证明后方能入市销售。(镇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工负责)

(二)强化核酸检测 1.落实“应检尽检”。针对冷链食品相关产业经营不稳定、流动性强等特点,市场监督管理所、管区要开展不间断持续摸排,对发生变动的单位和人员及时进行增补核减,要将新增单位和人员及时纳入当轮检测范围,坚决防止漏检。要改进完善排查信息通报、检测结果反馈、未检原因调查、漏检风险排除等工作闭环机制。对于应检人员,由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通知其按要求到指定检测点主动接受核酸检测,卫生院安排检测点做好检测工作,时间截止后第一时间汇总接受检测人员及检测结果及时反馈,推送单位对应检未检人员迅速查明原因,依法按程序进行处置,确保迎检尽检;对于应检点位的冷链食品和环境采样检测,由卫生院安排采样人员到现场采样,市场监督管理所派人予以指引配合。

- 6 - 建立环境监测档案。(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2.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建立上岗员工健康卡制度,持续开展员工 14 天行程及健康状况登记,建立全体员工健康状况台账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严禁“带疫”上岗。要督促从业人员在岗时根据岗位需要正确佩戴口罩、手套等,做好个人防护。(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对全镇居民进行防护提示 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公告全镇居民做好自我防护。购物时要正确佩戴口罩,到人多的地方购物要保持安全距离,尽量采购新鲜的食材。在处理冷冻食品时要佩戴手套、口罩,整个过程中要避免用不干净的手来触摸口、眼、鼻等部位,处理完以后要将案板、刀具等进行清洗消毒。食品要做熟煮透、生熟分开。

- 7 - 触的员工迅速排除在食品工作环境之外。

四、应急措施 一旦发现新冠核酸检测呈阳标本,立即按照预案规定,迅速启动应急处置,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采取对物品临时封存、场所消毒和接触人员排查检测等措施。相关物品按照医疗废弃物集中转运处理,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发现人员出现可疑症状,立即安排专车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

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通过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处置原则,快速地处置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紧急事件,有效应对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和扩散。

二、适用范围

- 8 - 环节处置工作,由海关、商务、边检等部门负责。

三、启动预案

我市在边境口岸、集中监管仓、生产加工、运输储存、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发现进口冷链食品新冠核酸检测呈呈阳事件,或是 xx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部门接到上级、市外涉疫食品流入我市的信息,属地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接报后立即触发应急处置响应,统一领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首次接到呈阳报告信息为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第一时间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视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四、信息报告

市内发现核酸检测呈呈阳事件或市外通报涉疫进口冷链食品流入事件,xx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相关部门接报后,立即通知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置,同时向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五、处置流程

(一)启动应急响应 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触发应急处置响应,统一领导部署安排相关部门前往涉疫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开展产品封控、人员管控、溯源排查、核酸检测和全面消杀等工作。

- 9 - (二)应急响应措施 1.现场管控。公安督促指导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产经营场所内外交通管制、人员管控和秩序维护,保障处置工作有序开展。

2.人员管控。采用边流调边处理的原则,参照国家最新版《关于印发新冠性肺炎防控方案》,由卫生健康、海关、交通运输、公安、农业、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开展人员排查,对排查出的本地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由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力量在 8 小时以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当感染者人数较多时,优先安排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转运工作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用负压救护车转运,转运工作人员及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要做好个人防护,隔离点管理由当地指挥部集中隔离专项工作小组负责。要加强隔离管控,安排公安、医护人员等工作人员 24 小时值守,规范隔离人员的管理和服务,严格落实消毒、个人防护措施。各县(市、区)要做好集中隔离准备工作,按照每万人口不少于 20 间的标准,改变储备一批集中隔离场所,建立备用集中隔离场所清单。原则上每个集中隔离点规模在 100 间房以上(xx 城区按 40 万城市人口计算,需要储备 800 间),确保辖区有 1 个以上符合条件且即时可用的集中隔离场所。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管控工作按照就地隔离管控的措施,严禁以户籍等为由推诿、扯皮造成管控漏洞。

- 10 - 3.涉疫企业管控。市场监管、商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职责,督促指导涉及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运输车辆所在企业暂停生产经营活动、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处置工作。

4.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公安、交通等部门协同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全链条、全流程开展排查,判定密切接触者及密接的密接。对于在外地的密切接触者,除去函处置外,应对其进行流调,排查其活动轨迹,判定密接的密接。

5.核酸检测。卫生健康部门牵头,会同市场监管、交通、商务等部门组织检测机构,对涉疫生产经营场所内其他食品及其包装、从业人员、场所环境、运输车辆等采集样本进行核酸检测。任何处置环节过程中发现人员新冠核酸检测呈呈阳时,按最新版的《xx 新冠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及《xx 市新冠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等,启动相关应急处置程序。

- 11 - 未销售的货物进行登记(品名、批次、集装箱号、产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数量)。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已销售的货物进行追查,开展涉疫冷链食品溯源排查,检查核实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质,现场或借助“xx 冷链通”平台查验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进销以及入境报关等信息。掌握同批次涉疫食品来源、流向和进销存信息,对涉疫食品进行下架、封存处理。溯源信息涉及外地的,要及时向涉疫食品流入流出地通报涉疫食品名称、批号、数量、销售日期、销售者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并及时上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核酸检测呈呈阳的货物,在做好全面消杀的前提下,卫生健康部门按《关于印发新冠疫情防控冷链食品分级分类处置技术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45 号)要求,安排专业处置机构按照感染性废物无害化处置。

7.全面消杀。海关部门负责会同商务等部门落实出口方安全防护责任。开展口岸检测、监测和消毒工作,根据相应政策实施紧急预防性措施。xxx门负责路面运输车辆、高速路服务站等交通运输环节全面消杀工作,负责协同排查涉疫司机、运输车辆等信息。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督促相关食品生产经营等单位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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