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改居哪个部门负责 城中村改造工作总结(模板8篇)

时间:2023-09-07 作者:QJ墨客村改居哪个部门负责 城中村改造工作总结(模板8篇)

总结是对某种工作实施结果的总鉴定和总结论,是对以往工作实践的一种理性认识。那关于总结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总结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村改居哪个部门负责 城中村改造工作总结篇一

全区18个村庄改建立项工作已全部完成,开发商全部确定。

(1)兴隆寨村改建项目。涉及1684户,目前征收工作基本完成。安置房建设情况:兴隆寨村占地135。08亩,安置面积49万平方米,规划建设14栋高层,共分三个地块进行安置房建设。

(2)南村改建项目。涉及1018户,目前征收工作基本完成。安置房建设情况:南村安置房占地91亩,安置面积40。5万平方米,规划建设10栋高层,现已全部开工建设。

(3)浅井头改建项目。涉及1092户,目前已完成征收741户。安置房建设情况:浅井头村共需安置房45万平方米。规划浅井南路以西安置地块占地72亩,规划建8栋安置房。

(4)遇驾沟、小所村改建项目。立项、控规已完成,征收工作已开展,目前正在根据公示情况进行规划调整,同时对两村安置量审核,安置区场地完成三通一平,已完成地质勘探文物勘探工作,近期安置房即将开工建设。

(5)七里河村铜锣湾广场改建项目。立项已批复,土地挂牌进入程序,胶鞋厂地块已拆迁完毕,文物勘探已完成,安置房即将开工建设。

(6)王府庄改建项目。涉及198户,目前王府庄村已签订协议124户。

(7)符家屯村改建项目。该村占地面积441亩,1300户,4000人,现有建筑面积约86万平方米。2xxx年12月6日,区*与升龙公司签订开发改造意向协议。今年7月该区域的控规,经市规委会讨论通过。目前,该村与开发企业已完成洽谈,安置区域已确定,同时安置量审核正在进行。

(8)同乐寨村改建项目。该村占地面积349亩,726户,2200人,现有建筑面积约42万平方米。今年7月该区域的控规经市规委会讨论通过,目前,工作重点为加快安置量审核、制定详细开发改造安置方案。

(9)唐村改建项目。该村占地面积451。77亩,1215户,4865人,需安置面积52万平方米。2xxx年11月编制完成的控规评审稿中,本区域内的公共设施及规划道路占用该村175。74亩土地,可用于开发和安置用地276。03亩。按照控规中的容积率,可建设总建筑面积(含安置和开发)仅为101。65万平方米,安置开发比不足1:1。根据控规所设置的容积率必须有350亩土地才能满足唐村改建需要。

(10)西马沟、三岔口、大所三村改建项目(洛阳西部生态城)。对西马沟村的所有企业、民宅、无*户逐一进行排查并核实情况,开发成本估算工作已完成,已与规划设计院对接,正在对该项目内的基础设施成本费用进行估算。

(11)谷东、谷西、尤东、尤西、王湾五村改建项目(洛阳西部科技城)。五村总占地面积7263。2亩,5638户,16575人,现有建筑面积约236万平方米。2xxx年4月16日,区*与金运佳集团签订开发建设洛阳西部科技城项目合作协议。目前,五村地面附属物丈量已基本完成,人口、户籍、宅基地已完成锁定,土地测绘成果已出,正在与开发企业、规划设计院编制优化开发安置方案。谷东、谷西两村审核安置量的资料已准备完毕,待上报市旧改办进行审核。

二、城中村改造的主要做法

(一)坚持科学规划,高标准推进城市建设。一是实现控规编制全覆盖。区*结合城中村、旧城改造,科学编制全区控制*详细规划,使城市建设在规划的指导下科学、有序、健康进行。二是坚持高标准规划建设。按照区委、区*确定的龙形经济产业带规划,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的规划引导,在龙头经济板块,规划建设一栋369米的超高层地标*建筑;在龙身经济板块,重点打造涧西工业历史文化街区;在龙尾经济板块,重点打造的洛阳大学科技城。三是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相统一。结合商业区域设置,在城市建设中科学规划商业和商务设施,通过城市更新实现城区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城区可持续发展。

(二)突出*征迁,多层面保障群众利益。一是注重政策宣传引导。科学制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外出参观、环境对比等形式,使群众明白征迁改造带来的好处,积极支持、参与城市更新改造。二是积极发挥基层组织和*队伍的作用。抽调近200名机关干部组成征迁工作队员,会同各村两委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为调动征迁干部的积极*,区委在去年提拔任用18名表现突出的征迁一线队员基础上,今年又拟拿出20个科级岗位,用于提拔在征迁改建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工作队员。同时对各办事处、项目指挥部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政策等业务培训,为完成两整三^v^清查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依法阳光*作。按照征迁工作零违规、零强拆、零事故的原则和依法、阳光、*、安全的八字方针,严把征收过程的各个环节,将征迁安置公开公示制度落到实处,实现征迁工作的公开、公平、阳光、*,维护了全区征迁工作的稳定。

(三)强化招商引资,确保群众妥善安置。一是招大引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大招商、招大商、选大商上下真功夫,打破固有模式,采取规划、土地手续同时进行的推进模式,服务招商引资,提高改建工作的效率。目前,全区18个城中村、城郊村、城边村全部完成招商引资工作,并全部完成改建立项工作。二是优先安排安置房建设。将安置房建设作为城中村改建的重中之重,优先安置地块的征迁工作,优先上报安置区域规划,在资金、人员等方面大力支持。积极筹措资金,先后与农业开发银行、洛阳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落实融资计划,优先安置地块的征迁。

三、存在的问题

(一)城郊(边)村改建安开比的确认问题。一是城郊村按照村民人口数确定安置量,如按1:2。3安开比推算开发房数量,将使经济测算无法平衡,因此需确定城郊村的安开比认定办法。二是城郊(边)村货*补偿资金量大,主要是:农用地征收过程中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土地报批等费用高;拆迁企业量大,补偿资金大;安置面积外,一、二层住宅需货*补偿的面积大;基础设施投入较多。三是城郊村开发的商品房房价要低于市区成熟地段商品房房价。

(二)安置地块土地摘牌问题。按照市*要求,我区城中村改建正全面推进,在村民安置房摘地及申请办理建设手续中存在较多问题。根据城中村改建的目的,村民安置房办理为全产权房,因此安置地块需要挂牌或协议出让。按我市现有政策,若由村委会摘得土地,而村委会又没有资质的开发企业,不能为村民办理产权手续;若由引入的开发企业摘得土地,*须按政策将企业代缴的土地出让金返还给企业用于安置房建设,但返还的土地出让金将被认定为收入需缴纳营业税、所得税等,同时以开发企业名义办理产权*需缴纳相关税费。如我区符家屯村改建需安置面积48。5万平方米,*等相关税费约为1。2亿元。城中村改建村民安置实际为拆旧建新,不应交纳相关税费,亟待解决。

四、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一要加快房屋征迁进展。对于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的兴隆寨、浅井头、南村等村,加快剩余户的征迁,确保整体改造全面实施。同时,依托各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和村两委的力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使群众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城中村改造,加快推进小所、遇驾沟、西马沟、符家屯、同乐寨等城中村改造征迁,并把以上项目的安置房建设区域作为征迁重点,确保这些村的改造正式启动。

二要全力推进安置房建设进度。确保今年新实施的旧城城中村棚户区改建项目,在时间节点上完成目标任务,确保小所、遇驾沟、西马沟、符家屯、同乐寨项目安置房开工建设。通过安置房的开工建设,打消群众疑虑,促进征迁工作。

三要多方联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梳理改建项目需要解决的问题,积极向市里反映,加强与市规划、土地、旧改、财政等部门沟通,逐步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城中村改造顺利实施。

村改居哪个部门负责 城中村改造工作总结篇二

xx镇xx村,现有人口xxx余人,由30个村民小组组成,户口注册696户。

我村通过上级领导来村指导和学习会议精神,改变村民的落后的思想观念,使村民意识到改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村民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来实施我村的改厕工作,得到群众对改厕工作的支持。

我村通过建设局、计划局、爱卫办、财政局、卫生局、民政局等部门协作,结合我村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完善,我村村民在改厕进程,要求村民建房一户,达标一户,验收一户。

我村有696户,改厕工作涉及面大,要改变村民落后意识,必须做到过细的宣传工作。利用“爱国卫生月”活动,通过健康教育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点等形式进行宣传,引导村民摆脱旧观念、旧传统、旧习俗的思想,举办了多期农村改厕工作培训。因地制宜,讲究实效。在改厕形式上,对一些旧房子改造无足够空地的,实行两户格式化粪池,有条件的一户以格化粪池,方便实用,统一施工,为我村今后更好的搞好改厕工作奠定一定的基础。

我村改厕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单靠政府支持是远远不够的。我村坚持“让群众受益“的原则,通过政府支持,群众自筹,集体资助,社会各界共同扶持的多项资金。

把钱用在刀刃上,提高村民的改厕的积极性。近几年来,我村改厕资金投入100万余元,全村696户,改厕户达到85.6%,逐步改善我村村容村貌。

进爱你来,我村改厕工作在政府的重视和关心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今后,我村在原有的基础上,做好宣传工作,和广大村民一起共同努力,把蒲村建设成为文明、富裕、卫生的村庄。

村改居哪个部门负责 城中村改造工作总结篇三

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发展过积中。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被纳入城市规划建设。至今仍然是落后的自然村落面貌,而现已被城市功能区所包围的土地。这些土地是仍然掌握在当地村集体的集体所有性质土地。现在我们以胜利村为例。城中村的出现是人类城市发展过程中所无法避免的,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现在全世界都没有一个解决城中村难题的通行办法。我国也没有相关系统的政策来指异城中村的改造,所以“城中村“改造是一个特殊性极强的问越。我们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必须坚持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找出问匙的特殊规律所在。

1、筑水泥路约2.公里;

2、路灯3公里;

3、胜利小学球场。

对“城中村改造的意见:

1、过程中让村民自主开发。政府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

2、改造过程中相关手续能更快办理。且相关税费能得到减免。

3、将改造后的村集体土地转为田有建设用地。

4、支持“城中村”改造。

(一)是以村民自愿开展改造为主。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和规划指导的改造。

“城中村“改造不同于征地拆迁。它是村民自愿对所居住的地区进行改造和。居民居住地被城市功能源和沿江风光带所包贫贫困落后的村容村貌,简陋破烂的基础设施和周边的城市建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所以居民强烈的要求政府对其居住地进行城市化改造。所以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要充分的给予村民参与权、知情权。

(二)是利益主体由政府到农民的转变。

“城中村“改造实际上是政府让利于民的一个方式。通过城中村改造,农民将剩余的土地通过商业运作、开发以后,不能改变村容村貌,更可以从中获利。进一步解决了失地农民的生活来源问题。以深圳大冲村为例,在二十年里。政府先后征地16次,村集体土地96%被征,剩余的钱返还给农民的宅基地和集体经济发展月地。通过建设小产权房再出租,不们解决了农民的生活来源问题解决了在深圳务工的民工的住房问题。这也是后面提到的廉租屋。

(三)是对村集体土地自主开发的一个探索。

“城中村”改造不可避免的涉及到村集体土地的开发和使用问题,在现行的政策下,集体土地在“三个不得”的原则下,即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不得改变土地in途,不得损害农民的承包权益,允许通过转包、转讨、出租、互换、股份合作的方式进行开发。如何在现行政策的框架内找到一条对村集体土地的开发路了。是我们进行“城中村”改造必须直接面对的问越,也是必须解决的问题。

(四)是胜利村打造低成木生活区的重要方式。

工业园,所带来的低成本务工人的安置问题,必然要在胜利村得到解决。据调查,上灶坪41陈家湾旧尽出租的月租金不过30元,大最的务工人员和小商贩就仄住在这里。所以,鲤负江的“城中村”改造,必须为附近工业园的长期发展做好准备。将“城中村”改造为千净、漂亮、低廉的生活区,不但能为政府解决务工人员的安置问题,更能通过村集体对其加以管 理和约束。

“城中村“改造是一项政府让利,群众受益的公益性荃础i程,所以无论是41民自主开发还是引进开发商都必须坚持政府赢在环境改造。农民赢在生活环境改善,生活来源得到解决。开发a赢在一定的利润的多a模式,大家多方共赢,们是ip部不能赢太多。找到一个平衡的契合点。

(一)城中村地处城市中心,被城市功能区所环绕,其地理位置a性唯一且尚定,要统一规划城镇,只能选择对城中村进行改造。

(二)城中村是和谐社会裕建的苹本前提。

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木出路就是减少农民。让农民进城。那么巨大的城乡差距如何得到弥补,城中村改造就是一个契机和示范,他们是否在城市受到公平正义的对待。是和谐社会的基本判据。

(三)庞大的边缘人群和外来人群的需要合理妥善的安置。

胜利村的特殊地理位置决定了胜利村有着庞大的流动人口。随着企业的发展,务工人员也会大量的涌入到江,如果胜利没有足够合适的房源来安置他们,因素激增,报告中说:他们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在杜会生活中处于“失语状态”必将导致杜会的不稳定。一位北大学生在调查“他们唯一可以显示存在的方式就是犯罪”。所以“城中村”改造势在必行。

(四)对推进城乡一体化。整合上次源、集约、节约的利用土地。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在处于黄金地段的城中村中,大最土地资源被浪费使用,通过城中村改造将有限的土地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开发,使其发挥出更大的经济效益。

(五)提高村民素质,改变胜利村精神面貌的根本途径。

发展的问题。归根结底就是人的问题,作为胜利村刀镇居民主休的村民。却一直处r-闭置落后的状态。在原村民的.新生代中。除部分年青人通过上学当兵走出传统社会外,仍然以强大的惯性复制杆上一代人的生活方式。只有通过城中村的改造,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状。

(一)采取政府主异,集中安置。整体规划。整体开发。

该种模式是指由政府牵头,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采取征地拆迁的方式将帷个集休土地征收为有建设用地。对农民采取补偿安置的方式。征收的土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部门进行整体规划后。将土地通过招拍挂方式转让给开发商,由政府负责改造后的城中村草础设施建设,抓一将日常管理纳入到城,管理中来。

利:

1、符合现行政策法规,操作得当,后遗症少。按照征地拆迁的方式无疑是最稳当的方式。上有政策可依,有实践经验可用,无论如何都不会出现原则性错误。

2、政府主导改造工程。有利于整体规划和开发。

3、土地通过招面挂,政府从中获利。

弊:

1、大规模的征地难度大,群众要求多。意见大,工作非常困难。胜利村多次征地,农民对政策法规熟悉,对征地工作作经验丰富。抵触情绪较为严重,若依征地拆迁方式征收土地。所需付出的行政成木较高,且容易激化矛后。

2、政府而要投入的资金多。若通过该模式进护村中村”改造,市政府总共需要投入万元,仅前其一次性投入就达万元。

3,改造工和成本高,造成“城中村“改造完成后生活成木增加。通过正规手段开发的“城中村’土地,仍然会受到市场的影响,较过高的开发成木。必然易致该地区较高的生活成本,所以只能容纳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人落户,收入水平低的务工人员和小商贩连和赁都无法承受。这等于将“城中村”改造向他们关死了大门。

(二)采取村民自建、自主开发,政府提供政策支持。

该种模式是指由村支两委牵头,村民参与。组建开发公司,对集体土地进行4体开发。村民在现有土地内。选择部分土地进行核体安置,不改变土地性质。剩余土地或者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或仍然为集体土地,进行整体开,政府加以规划和控制。

利:

1、村民自主开发,积极性高,群众阻力小。

2、村民通过自主开发获利。且能通过开发过程解决日后的生活来源问跌,甚至,可以找到一条致富之路。

3、城中村改造后。可以委托村民自我管理,减少管理成木。

弊:

1、村民缺少足够的知识和素质来进行公司组建以及后期的市场运作。现阶段,栗脚村和上灶坪的农民多为普通农民民工和小商贩,无论从基本素质还是相关经验来看。他们都很难具备从组建公司,到土地开发,再到后期的市场运作的能力。

2、村民缺少足够的资金。农民大都属于贫困人群。根木无法独立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即使通过贷款也不可能达到。

3、大多数村民对城中村改造持有以此溢利的心理,很容易造成改造方向偏失。

村民中普遍的存在两种认识。一是等i司于拆迁安置,要求政府承诺各种条件和补偿。二是认为是一个赚钱的好机会,尤其以部分年青人为主,力主由村民自建,以图丰厚的回报。

4、政府对村民自建缺乏足够的控制力。出现问题后,容易产生半拉子工程。村民大部缺乏足够的责任心。逐利性使他们力求自建自改,们是可以预见自建过程决不是一帆风顺的。是一个涉及到各方利益博弈。政策与实际摩擦的复杂过程,甚至会出现反复和倒退的现象。一旦出现问题最先选择逃避的也许就是发现无利可图的村民。

5、背集体土地使用的政策。

相关政策:

1、运作集体土地上进行开发的相关政策。

2、给村民凑集基本资金。

3、关税费的减免。

具体步骤:

1、由村支两委牵头,组建房地产开发公司ae

2、上部门将土地征收。

3、a公司负责村民的补偿安置。

4、过招拍挂让a公司以接近评估价仇的价格获得安置地外的土地。

5、a公司按规划进行土地开发,并按规划部门要求完成基础设施建设。

(三)引进开发商。村民入股,共同开发,多方共赢。

该模式是指,通过引入开发商与村集体共同组建开发公司。村集体占一定股份。不参与管理,对除了安置地以外的土地进行整体开发运作。这而要将除安置地以外的土地转换为国有建设用地。可以通过招拍挂的方式以接近评估的价格将土地转让给开发商,再由开发商开发运作,所得利润需用来对村民进行安置和按规划进行基础设置建设和整体环境美化。

利:

1、引进开发商。解决了资金和开发及后期的商业运作的问题。

2、村民通过入股合作的方式获利,并解决了生活来源的问题。

3、民不花一分钱住上新房,整体环境得到改善。

弊:

1、违背集体土地使用政策。

2、部分村民通过“城中村’改造获利过多,引起他们部分被征地村民心理失衡,造成不稳定因素。栗脚村有大星的被征地的失地农民。他们只按政策得到了一笔较低的补偿款,生活来源并无保障,所以城中村改造必然要而对来自他们的阻力。

3、土地转为田有建设用地。再以评估价位转让给开发商需要打政策的擦边球。

相关政策:

1、征地拆迁政策。

2、关税费的减免。

具体步骤:

1、引进一个实力雄厚的开发商,与村集体组成开发公司,村集体占一定股份。不参与管理。

2、开发商将村民的住房按征地拆迁的标准进行赎买。即按征地政策对41民的原住房进行评估后,进行补偿,消除村民因原住房的差异对安置产生的矛盾。

3、部门将除村民安置地外的土地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并通过招标、招拍挂等方式以接近评估价位的价格将土地转让给开发商。或以“农业地产”、“地质灾害避险”等名义将 土地划拨给开发商,或就在集休土地上进行开发。以和凭的名义进行销件。政策采取“报建不批、违建不究”的态度。

4、开发商在安置地为村民修迎安置房,土地为集体土地性质,村民按人口,分配居住面积。多退少补。

5、开发商按照规划对土地进行开发,并完成基础设置建设。

6、村集体对改造后的安置区进行管理。

我们认为,胜利村的“城中村”改造工程应该是一项利民的公益性工程,在“先行先试”的政策范旧内,我们应该大胆的探索对集体土地开发的新方法、新途径。在以上三种模式中, 第一种模式行政成本过高,且容易激化干群矛后,村民的利益没有得到更为充分的保障。第 二种模式对村民的要求过商。不符合胜利村实际。第三种模式在思维方式上都有创新,村民 的利益也得到更充分的保障。实现的过程中还可以对各种方式进行更多的探索和创新。

总之, 我们深刻的集训到,胜利村的“城中村“改造,不仅是对胜利村一个扩容提质的过程,更是 资兴在实践省委省政府的“弯道超车”理念和郴州市“先行先试" 4条政策的一次大胆偿试。在改造过程中,我们一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遵循客观规 律,大胆探索,勇于创新。

村改居哪个部门负责 城中村改造工作总结篇四

建设现代化都市新区、巩固全省第一区、跨入全国一流省会城市一流城区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城市整体形象、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迫切要求。20xx年以来,小店区启动了“城中村”改造工程,按照全市部署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如何科学地开展“城中村”改造,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进程,真正使“城中村”改造成为民生工程、幸福工程,我通过走访市区多个“城中村”,发现城中村普遍存在以下七大问题。

一、私搭乱建现象严重

在城中村,广大租房客的居住地,大部分属于违章建筑。我在走访多个“城中村”过程中,发现问题普遍存在。据太原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城市迅速扩张的过程中,村庄被高楼大厦快速包围,地价、房价、租价也水涨船高、大幅上涨,受房屋租金和拆迁补偿利益驱动,不少村民见缝插针,私搭乱建现象层出不穷、屡禁不止。

二、基础设施薄弱

城中村的道路、供水、供电、电讯、排水、垃圾处理一般没有纳入城市管理的范围,各种管道、电线杂乱无章,城市排污不畅,内涝时有发生,垃圾乱堆,卫生死角多,并且缺乏公共绿地与体育等基础设施。

三、环境卫生恶劣

就在今年夏天,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后北屯小区终于建起了垃圾池,算是给当地居民解决了一大生活难题。不过和其他大部分城中村一样,环境卫生问题仍难以根治。碰上雨天,城中村内道路泥泞,污水横溢。碰上夏天,蚊蝇丛生,空气质量较差,环境容量超标。“晴天蚊蝇乱舞,雨天浊水横流”,“室内现代化,室外脏乱差”,成了城中村的现实写照。

四、安全隐患较多

我走访中发现,到了中午晚上,不少租客习惯于自己在出租屋内做饭,炊烟袅袅。吸烟者,也会将烟头随手丢弃,这也带来了安全隐患。由于城中村内道路狭窄弯曲,导致消防通道严重受堵,消防安全隐患突出;住宅缺乏科学设计,没有考虑抗震要求,建筑质量总体不高,卫生环境较差,极容易引发各类疾病,存在公共安全隐患。

五、治安形势严峻

常年居住在城中村的居民,经常遭遇丢自行车、电动车或者手机、电脑等盗窃案。太原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调查发现,由于城中村人口结构复杂,比较低廉的租金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口租住城中村房屋,村民、外来人员、居民混合居住,“黄赌毒”等治安问题突出,社会综合治理压力很大,在一定程度上构成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

六、就业和教育问题突出

由于历史原因,城中村居民普遍文化程度不高。一方面由于房租收入颇丰,生活富裕,在就业观念上,普遍存在着高不成低不就的现象,村民大多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租金食利阶层;另一方面,与城市居民相比,在城市就业中处于明显弱势,村民发展面临许多困难。

七、管理体制转型不够彻底

由于城中村的居民仍然固化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基层组织调整难度较大,村居合一这种过渡性的基层组织形式在城中村中普遍存在,一方面,城中村依然保留着农村社区的格局;另一方面,居委会在行使社会管理职能的同时,还承担部分经济发展的职能,未能及时适应城市化的要求,彻底转型不如城市社区的管理模式。

我在认真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形成此报告。

一、小店区“城中村”改造的现状

(一)、“城中村”基本情况

根据20xx年太原市公布的“城中村”名录,我区建成区50平方公里范围内共有42个城中村,涉及7个街办1个乡,涉及城中村人口78963人,27222户,土地总面积101874.1亩,其中建设用地38097.73亩,农用地63991.32亩。

这些城中村普遍存在建筑安全、火险隐患和环境脏乱差、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治安混乱等问题,也从社会形态上将“城(中村”拒之于城市现代化的发展潮流之外,使“城中村”居民在社会保障、就业、上学等方面无法享受“同城同等”的权益,严重制约了小店区产业空间布局的进一步优化和城市功能、形象的提升,与中心城区的功能、人居环境和土地利用价值极不相符,与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差距较大。同时,部分“城中村”与周边老旧小区相交织,基本无可整合闲置用地,建筑密度和容积率较高,流动人口庞大,改造难度很大。

(二)、“城中村”改造推进情况

近年来,我区将“城中村”改造工作纳入全区重点工作中,提出“分步推进、以点带面、量力而行、和谐稳定”原则,全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同时,积极完善城中村改造政策,研究制定出《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一些局部改造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实施,部分村正在编制整村改造计划。目前,亲贤、杨家堡、大马等24个村已完成村改居工作;亲贤、杨家堡、许东等9个村完成集体经济改制工作;31个村完成了集体土地测量;王村、许西、郑村等11个村完成133用地规划编制工作。

今年,我区将杨家堡、许东、郑村、西攒、横河5个“城中村”列为20xx年全市首批重点拆除村,王村、北张、巩家堡3个“城中村”确定为20xx年全区重点拆除备选村。杨家堡社区从20xx年1月6日开始实施“城中村”改造、周边旧城改造和亲贤北街西段打通三项工程的杨家堡片区改造。片区改造总投资约40亿元,建设总面积约110万平方米,总占地274亩,总拆迁面积60.5万平米,涉及宅基地350个373户村民,城市居民住宅225个、14个单位的公产房屋。目前,已与国有土地上14家单位和225户居民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了建筑物的拆除。与368户村民签订了协议,正在加紧做剩余5户未签订协议的动迁工作。西攒社区整村拆迁工作于20xx年7月20日全面展开,现已有165户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剩余15户中8户已有签订意向。集体经济改制已完成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郑村社区部分土地已转为国有,正在办理安置用地范围内剩余的土地转用手续。从20xx年3月起至今已拆除旧村宅基地112户,拆除房屋面积约2.3万余平方米,正按自行开发、滚动拆除的模式进行旧村的拆除工作。许东社区已完成集体经济改制工作,在20xx年11月下旬启动整村拆迁工作。横河社区集体经济改制已完成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

在重点推进5个重点改造村的同时,其它“城中村”改造也取得明显进展。协助北营、王村、许西完成城中村改造安置用地规划的编制、申报及批复工作;协助亲贤社区完善城中村改造的相关手续;指导和规范龙城新区移交回我区11个村的手续办理工作。协助许西完成了南站铁路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指导王村、小马开展集体经济改制工作。

(三)、“城中村”改造模式的新探索

我区坚持“成熟一批、改造一批、带活一片”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重点突破、整村拆除”的思路,积极推进和探索“城中村”改造的新模式:第一,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模式。由集体经济改制后的企业,通过招商引资与开发商合作,进行“城中村”改造。以杨家堡整村改造为代表,杨家堡社区与山西恒实平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由开发商投资对城中村进行开发改造建设,享受城中村改造的优惠政策,实施“城中村”改造。

第二,自主开发,公司化运作模式。由集体经济改制后的企业自行运作资金,统筹规划、自主开发、改造建设。以亲贤社区城中村改造为代表,按照“滚动拆迁、逐步开发”的方式,开发建设亲贤苑、文化苑、百万庄园、长风画卷、亲贤世纪广场等大型项目,成为全省“城中村”改造的示范村。郑村社区“城中村”改造也正按照这种模式加快推进。

第三,项目带动,集中连片开发模式。通过重点工程带动,对重点工程、片区建设和涉及的“城中村”改造统一规划、统一征地、一体开发。由改造村按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进行开发改造建设。如太原南客站建设范围涉及的北营社区“城中村”改造。

二、小店区“城中村”改造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改造配套政策相对滞后

随着“城中村”改造工作逐步深入,市、区相继出台了一些配套政策,但总体而言,“城中村”改造相关政策还相对滞后,如村改居后的人员理应按城市居民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但由于社会保障属于省级统筹,虽经多次研究讨论,但至今还未明确相关政策。

(二)、改造资金严重不足

“城中村”改造的土地转用、工程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现各“城中村”自身的改造资金严重不足。因此,必须采用招商引资的方式引入社会力量来筹集资金,但是,如何确保这部分社会资金能够享受到“城中村”改造的优惠政策,目前,还始终没有明确的政策和意见,特别是相关手续办理上存在极大制约,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改造宣传力度不强

目前,太原市在全力推进“城中村”改造的认同上还不一致,没有形成强烈浓厚的改造氛围,特别是在政策宣传上还有欠缺。村干部普遍存在着对“城中村”改造政策掌握的不够准确,精神领会的不够透彻,操作步骤不明确,无法做通、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以及确定切实可行既符合国家政策又能维护村民利益的改造方案。

(四)、拆迁难度大

“城中村”改造中,旧村的拆迁是一项主要的工作,拆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敏感性高,按照现行的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与被拆迁村民的心理预期差距较大,旧村的拆迁工作进展较慢。因拆迁产生的钉子户问题已成为拆除工作的瓶颈。

(五)、拆迁补偿标准问题

各村在制定整村拆迁补偿标准时,不能结合自身实际,存在盲目攀比现象,严重影响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建议按片区分类制定补偿标准,一个片区执行一种补偿标准,其他开发收益按股份分红的形式补贴村民。要实现上述情况,必须在实施整村改造前完成集体经济改制工作,由改制后的公司作为城中村改造的主体。

村改居哪个部门负责 城中村改造工作总结篇五

一、 当前我县农村综合改革的进展情况

近年来,我县的农村综合改革对解决“三农”问题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按照创建要求和我县生态镇村建设规划,坚持以优化发展环境为着力点,增强发展后劲,初步形成以中部为重点发展区、南北两翼为生态发展区的三大主体功能区发展模式。

会”、广东省第三届现代农业博览会。全年农业总产值实现34.21亿元,比增7.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665元,比增21.9%。三是“山水泥”休闲旅游蓬勃发展。全力加快“山、水、泥”休闲旅游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专线公路建设加快推进;转水热矿泥山庄4a级景区打造扎实推进,成功举办第三届热矿泥浴节;新建1家四星级酒店;首家五星级酒店初步建成。筹资800多万元修缮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长乐学宫;旅游卫视《粤来越开心》摄制组在我县拍摄大型外景旅游节目,这是国家级卫星电视台首次在我县拍摄大型外景旅游节目。全年旅游接待60万人次,总收入3.52亿元,分别比增30.4%和33.3%。

(二)注重统筹兼顾,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民健身运动,330个行政村已安装篮球场器材,县综合训练馆正在建设中,“市七运会”筹备工作扎实推进。深入开展“文化名城”创建活动,积极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建成5个文化先进镇和 140家“农家书屋”;**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顺利通过省验收,李威光故居、“荣槐楼”被批准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提线木偶赴上海世博会展演。大力开展国防教育,积极创建省双拥模范县。全面启动了申报中央苏区县的工作。《**县志(1979-2000)》即将出版。四是各项事业取得新发展。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依法治县扎实推进。积极发展妇女儿童、老龄和残疾人事业,发挥工会、共青团的桥梁纽带作用,民族宗教、对台事务、外事侨务、广播电视、档案、气象、经协、打私、人防、三防等社会各项事业得到全面发展。

(三)着力提高保障能力,大力改善民生福祉

启动实施了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农村养老保险参保78856人,居民医保参保59561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937647人,实现常住人口全覆盖;征缴社保费2.82亿元,全面完成市下达的任务;企业离退休人员的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增加至904元,失业保险待遇增加至589元,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分别增加了138元、38元、3万元,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二是扶贫“双到”成效显著。组织首个“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筹集善款955万元。省确认的115个贫困村13340户贫困户63424人全部落实了帮扶单位和责任人;各级帮扶单位共投入帮扶资金1.77亿元,落实发展集体经济项目138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8个,贫困村、户脱贫能力明显增强;58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占省定贫困村的50.4%,60%的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全县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三是综治维稳平安稳定。深入开展“粤安10”、“创平安、迎亚运”、“校园治安防范”、“社会治安重点整治”等系列活动,加快了县城和各镇主要街道路口的治安视频监控建设,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了县、镇两级综治中心建设,积极排查化解社会矛盾,信访总量对比下降17.8%,未出现大型群体性事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717宗,调解成功3672宗,成功率98.8%,提前一年实现了“平安名县”创建目标,华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四)提升政府职能,努力加强自身建设。

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坚持强化自身建设,县政府机构改革顺利完成。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机关作风评议等活动,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实行县政府班子成员每周工作计划和每月汇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机关作风明显好转,政府工作效率显著提高;坚持依法行政,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清理;坚持向县人大及其会报告工作、向县政协通报工作制度,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办理县人大代表议案、县政协委员提案49件,办复率均为100%。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2宗;政务公开、重大决策听证等制度得到有效实施;积极防范在加大投入、重点项目建设中可能出现的腐败现象,健全完善审计和效能监察机制,坚持不懈地抓好纠风治乱和反腐败斗争,勤政廉政建设得到加强。全年共审计(调查)项目35个,查出违规金额591万元,提出纠正金额448万元,提出审计建议59条,处理上缴财政143 万元。全县共立案查处经济违法案件23宗,挽回经济损失253.5万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设滞后;五是农技推广体系不健全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继续做好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的基层干部真正明确并认识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目的意义和目标。目前,我县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正在稳步推进,但在深化改革中难免会存在不合基层实际的一些问题,建议向上反映解决出现并存在的问题,以进一步巩固综合改革的成果。

(二)完善机构设臵。一是要从实际出发,各乡镇应加强驻村干部队伍的建设,并配备必需的人员,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二是计生办要以有利于农村计划生育和社会事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林业、畜牧服务职能要进一步巩固,而水利、农机、农技、农经等其他各项服务也应同步强化,以利形成完整配套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标准、决议的形成、方案的提出、报批的程序、事项的公示等,都要做到严谨规范,依法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资金筹集机制,有效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市里应加大对山区县的资金投入,集中用于村庄规划、建房配套、区间道路、水电通信、污水处理、文体设施等。同时扩大“一事一议”范围,提升上限标准,放宽地域范围,简化程序,真正让基层议成事、干成事。

(五)加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加快健全农村老、幼、病、残等弱势群体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农村特困户,尤其是那些因病返贫的农户,要建立固定的资金救助来源,坚持救助与扶贫相结合,帮助其发展致富。

(六)尽快出台机构改革相关优惠政策。综合全省各地成功试点经验,科学规范乡镇职能。同时,尽快出台相关机构改革优惠政策和县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减轻县级人员分流安臵压力。

楚米镇是桐梓的工业卫星城镇,位于县域中部,距县城8公里,海拔950米,幅员面积140.04平方公里,辖元田、三座、八一、高山、三台5个村委会和楚蔬社区居委会,共98个村民组,人口26287人(其中非农业4017人);东连马鬃苗族乡、茅石乡,南邻娄山关镇,西缘九坝镇,西北接夜郎镇,北抵大河镇;是四川省、重庆市通往云南、“两广”及东南亚实施“南下”经济发展的黄金通道;是贵州通往四川省、重庆市及东部沿海地区实施“北上”、开发带动战略的走廊,是遵义市实施“中路突破”的重点乡镇。

近年来,我镇始终把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放在各项经济工作的首位,围绕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严格按照中央惠农支农政策,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以农业产业化建设为突破口,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凭借地理、气候、资源优势,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切入点,大力培育蔬菜、畜牧、烤烟、方竹等主导产业,唱响了全镇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繁荣农村经济的主旋律,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农村基础设施日益改善,农业生产稳步增长,产业化经营取得了丰硕成效,农民生活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一、发展现状

(一)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坚实

民种植无公害蔬菜。2015年共引导农民种植无公害商品蔬菜1500亩。在畜牧产业发展上我镇进一步加大品种改良力度,防疫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建规模100头的优质健牛养殖场1个,完成畜牧税费8.5万元。在烤烟产业发展上, 2015年我镇烤烟工作基础不断夯实,面积趋于稳定,质量有所提高。全镇种植烤烟合同面积2909亩,共收购烤烟6070担,实现担均价658元;新建密集型大烤房52间,小改密烤房17间。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

2015年,在水利建设上全面完成覆盖元田、三座、楚蔬三个村(居)总长17公里的集中供水工程的自来水管安装,现已投入试运行;在楚蔬社区投入100多万元完成1500亩烟水配套建设;投入35万元在元田村新修排涝灌溉渠5400米;投入6.8万元用于三座蔬菜基地新修排灌沟3条450米,河堤加固400米;在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上争取上级投入35万元新建了镇卫生院,在三台村、高山村各新建村级卫生室1间;在农村扶贫攻坚上,争取扶贫开发项目资金共38.5万元,实施改造了田头至龙洋公路9公里,目前正在实施三台六庄至黄泥通组公路改造5.3公里;争取通村公路建设资金60万元,新建高山村通村公路9公里。

成乡村旅馆44 家,吸引2.5万名游客前来休闲避暑,旅游综合收入达498万元。全镇共筹集2015年新农合参合资金40.86万元,参合率达90%以上。筹资城镇居民医保资金5.2万元,参保率达53%。民政工作上农村享受低保对象517户1200人,发放低保金470300元;城镇居民享受低保对象163户260人,发放低保金203610元;全镇重点优抚对象114人,发放抚恤事业经费178133元。农村茅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投入90余万元新建了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大楼,共按黔北民居风格建成茅危房45户,发放危房改造资金约100万元。

(四)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制运行平稳

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方针,顺应现代农业发展趋势,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新时期政府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现实要求;是为农民谋利益、增福祉的一件实事、好事。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目前我镇按照县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开展能繁母猪的保险业务,全镇参保农户756户,1150头,保额69000元。

(五)农民工返乡创业有路

目前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镇外出务工农民返乡人数日益增多,2015年全镇外出务工2270人,返乡450人,为历年之最。返乡农民工实现就业220余人,政府帮助、引导、支持农民工创业32人。对我镇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缓慢,产业化程度不高

题。主要表现为:支柱产业发展起步较晚,内部体系发育滞后;农产品商品基地规模小,层次低;龙头企业少,带动能力弱,技术设备落后;社会服务体系不完善,技术、资金和实用人才不足等。

(二)农业生产条件有限,基础设施相对薄弱

我镇虽处在城郊结合部,有较好的工业商贸发展条件,但在农业生产条件上,并不具有明显的优势。近年来,通过加大农村投入,全镇农业基础设施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投入相对不足,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相对较弱。

(三)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市场竞争力不强

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不仅影响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而且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向。再由于受宏观经济形势恶化的影响,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更加困难。我镇农村家庭劳动力普遍为初中或小学文化,缺乏必要的.生产技术,观念落后,思想比较保守,市场经济意识差,传统的小农意识根深蒂固。接受过专业技能培训、拥有实用技能的人少之又少,使外出务工农民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力,就业渠道比较单一,劳务收入不稳定,风险大。

(四)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单一,抵御风险能力较弱

目前实行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只有能繁母猪一种,品种过于单一,对于其他农作物的保险尚未开展。随着我镇农业产业化、专业化的快速发展,设施和资金投入的不断加大,使农业生产面临更大风险,存在“多年致富、一灾致贫”的现象。迫切需要通过农业保险为农业生产建立一道风险防范网。

(五) 新农村建设形式单一,群众致富门路不广

在农民增收致富方面,我们的途径还比较窄,门路还比较少,没有成规模的支柱性产业;在农民培训学习问题上,方法还比较少,内容还比较单一,主要通过远程站点和聘请专业老师集中授课为主,内容上主要是农民生产培训方面的,不能满足农民的个性化需求。在农民居住环境改善问题上,我们形式比较单一、没有自己的特色,我们的硬件设施建设还主要停留在“五通三改三建”的基础性建设上,没有能打造出自己的个性化内涵。

三、建议和意见

(一)农业产业化建设方面

和科学技术培训;定期通报有关市场信息等。对农户购买大型生产工具给予一定补助,对为产业化建设作出重要贡献的农民给予物质奖励。三是实施相关的保护措施。要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坚决打击“三乱”等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重点保护好支柱产业。把农村专业化大户和农业的龙头企业作为重点保护对象。四是组织抓好基础建设。要抓好农村道路、通信、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交通、信息畅通。加强气候监测,搞好天气预报,抓好防汛抗旱方面的水利基础工程建设,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和责任,提高灾害处臵能力和农民避灾自救能力。六要积极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快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工程实施,巩固和推广农村节能灶、沼气、秸秆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形成清洁、经济的农村能源体系,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居住环境。

(三)新农村建设方面

用水难、运输难、通讯难等问题,确保农村经济持续稳步健康发展;其次是要因地制宜,不断优化种植结构,要从各地气候、资源、交通等多方面进行考虑,既要立足实际,又要着眼长远,要在建产业、创特色、树品牌上下功夫,确保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同时,继续加大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力度,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就业,大力发展打工经济,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四)政策性农业保险方面

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制目前在我镇的施行还未全覆盖,但实行政策性农业保险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势在必行。只是建议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过程中一是要增加农险品种。在能繁母猪基础上,新增水稻、烤烟、蔬菜等品种。二是提高农险费率。三是提高保费补助标准。四是增加财政安排。

(五)返乡农民工创业方面

技能,以适应新发展的需要。四是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营造创业的良好氛围。对回乡创业的典型事迹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大力的奖励及支持。充分发挥其带头作用。形成以创业带就业,以就业促创业的良性互动格局,实现回乡创业“一人创业,致富一方”的良性循环。

村改居哪个部门负责 城中村改造工作总结篇六

一、“村改居”工作缺乏全市统一的专门领导机构指导开展各项工作。

当前我市“村改居”工作主要由各区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全市没有一个统一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机构。由于其他的政务较多,各区在这个方面的工作实际上也都下放到镇(街道)具体实施运作,在指导上明显的力度不够。参与这项工作的一些市相关职能部门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还没有完成“村改居”的岛外村庄上,而对已经完成改制的社区基本没有再进行统一的指导和工作安排。“村改居”后各社区怎样适应新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是至关重要的,然而我们一些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对这块工作的指导太少了,好象换完牌子就算是完成改制工作,接下来具体的工作指导就不是他们的事了。此外,市委、市政府对“村改居”的宣传力度方面也不够,没能及时指导相关部门做好“村改居”的宣传,村民思想观念转变不过来,几千年积累的小农意识使他们对市委、市政府的许多工作不理解,对方针、政策的了解也往往比较片面,这使“村改居”工作的开展也受到了一定的阻力。

二、“村改居”工作完成后管理体制运行不顺畅。

从调查情况来看,目前我市完成“村改居”工作的新建社区,缺乏实质性举措,运行机制基本还按原来的村“两委”体制。大多数改制后的社区认为,“村改居”对他们来说,跟原来没有什么大的分别,不同的只是挂着的牌子从“村委会”换成了“居委会”,而运作方式仍然照旧,平时的工作安排、落实,重大事情的决策等,还都依照原来的办法通过“两委”讨论进行。新社区职责不清,功能模糊,社区服务职能与经济管理职能混乱,“社区”不象“社区”,“村庄”不象“村庄”,“经济组织”不象“经济组织”。此外各社区之间明显保留原来的各自为政,与我们在城市整体规划建设、社会资源共享等方面的需要不协调,对社区的长远发展十分不利。许多新社区居民认为,“村改居”总的来说没有让他们享受到改制工作应该带来的条件改善,倒是现在冠以居委会的名称之后,增加了不少工作,使他们的负担加重。

三、集体资产改制工作是当前“村改居”工作面临的最大障碍。

由于涉及到原村民的实际利益和今后的收益分配及发展等重大问题,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又没有出台统一的集体土地和集体资产处置方案,目前全市的“村改居”工作在这个最重要的环节都“卡壳”了。市政府于年初下发了厦府〔20xx〕5号批转市体改办、市农业局《关于做好“村改居”中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然而该文件执行起来比较困难,许多村民认为它只有一个框架性的宏观意见,可操作性不强。此外,村集体资产如何进行体制改革这一重要工作,市委、市政府也没有指定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落实,而是只有一个总的指导思想,逐级向下安排,且提供的几种改制方式都不太符合农村实际,村民觉得难以按这些模式开展。街道和社区的具体工作人员面对复杂的矛盾就更难以拿出改制的具体方案,一方面受专业技术知识的限制,另一方面因为各村情况相差太远,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方式上基本上是“一村一政”,对户籍迁移、生老病死、计生优惠政策、“出嫁女”权限界定等等关键问题意见难以统一,使集体资产量化遇到极大的麻烦,股东资格界定难以进行,而股东界定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又可能影响稳定大局,因此都觉得非常棘手。此外,就算集体资产量化问题解决了,这些资产又该怎么处理?如果全部以钱物的方式分配了,无异于“杀鸡取卵”,村民以后的生活出路怎么办?如果成立一个经营性经济组织,村民们又对谁来经营管理这个经济组织才能放心?而且,要是以企业的形式存在,所得税等税费支出是“村改居”之前所没有的,因为按文件规定,村委会的经济组织可以免征所得税,现在如果要从集体资产中增加这块支出,村民们一时也难以接受。种种复杂情况使得集体资产改制工作成为“村改居”改革到位遇到的真正“瓶颈”,根本无法按照文件要求在20xx年底完成。

四、“村改居”让原“村民”就业更加困难。

随着“村改居”工作的逐步推进,岛内的工厂逐步外移,“禁猪令”、“禁渔令”等各项适应城市化发展需要而颁布的政策法规使原来的“村民”就业更加困难,养殖不允许,耕田没有地,现在身份的置换又使他们到工厂打工也变得更加困难——因为所在地的企业在招工的时候都会认真看看,应聘人员是不是“村改居”的居民,如果是则委婉拒绝,因为“村改居”后,居民的身份已经不再是“农民工”的身份了,如果录用他们,就得按城镇居民的身份来对待,那么企业为他们付出的保险等福利费用将会是“农民工”的三倍以上,从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来考虑,企业当然会毫不犹豫的说“不”!市委、市政府于20xx年4月曾经联合下发厦委〔20xx〕22号文,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就业提供了相当多的政策倾斜,然而“村改居”后这些“村民”已变成了“居民”,就不能再享受这些优惠政策。此外,失地“居民”的就业依然是需要解决的大问题,在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之后,生计成了他们最关心的问题,一直以耕地为基础生存方式的他们一时难以适应转化成了“居民”身份的生存方式,没有文化,没有技术,他们缺乏在城市竞争就业和生存的基本技能,如果仅仅靠“低保”维持生存,那么他们将不可避免的沦为新的“城市贫民”,给我们的城市增加沉重的负担。

五、“村改居”社会保障工作配套措施不完善。

如果说“村改居”对农民能有吸引力的话,最大的诱惑应该在于他们转变成居民身份后,能享受到城市居民所有的社会保障。事实上,对已完成“村改居”的社区来说,这个方面的工作远远不足。在“村改居”之前,我市农村推行的是由民政局牵头,各区、街具体实施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在执行当中政策多变,比如原来按投保条款的约定,符合条件的村民每月每投20元的保险费,60岁后就可领到90多元的养老金,可随着利率的调整,保险条款又几次调整,后来变成了交20元只能领40几元的养老金,收益越来越低,使许多农民怨声载道,对参加这个保险不感兴趣,希望能通过这次“村改居”在养老问题上真正有个依靠和保障。然而,“村改居”工作在社会保障上却没有带来什么改变,直到今年9月,我市出台了厦府〔20xx〕198号文《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可在实际执行当中却还矛盾重重:一是第一第二档的距离拉的太大,如果按第一档一次性缴费19008元,则到时只能领到205元每月,达不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且不能随利率上升而增加,如果按第二档一次性缴费37660元,则相当多的人员无力承担这笔费用;二是早期征地农民的补偿款标准极低(最低的甚至不到现在补偿标准的1/40),且仅有的一点钱已投入其它用途,现在根本没有能力支付巨额的一次性缴费;三是地少人多,补偿款有限,而缴费标准又偏高,对许多收入偏低的已征地农民来说难以承担,而新征地人员则认为缴交额占据了大部分的补偿款,难以接受;四是未征地人员或未达到规定年龄的失地人员无法参加保险,只有等到征地或年龄到了的时候才能参加,有些居民认为不公平,同样是一个“村改居”居民,他们的社保为什么不能同步进行。

六、改制后政府应承担的职责依然落在社区身上。

按照城市管理办法,“村改居”后市政基础设施,如道路、路灯、环境、卫生、绿化、水电等应纳入市政管理统一范畴,经费应由政府参与解决,然而目前的状况是,改制的社区从基础设施建设到管理经费支出几乎还是由社区自行承担。社区必须按原来的要求强制成立巡逻队来保障综治工作,经费每年需要数万元支出,有些大的社区这块费用甚至达到四十万;社区内的道路建设和自来水基础网管建设等,有的地方改制后依然投入十几万甚至数百万的费用;辖区内的卫生管理,以蔡塘社区为例,每年投入达八十万元;很多新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由村财进行补贴,有些岛外的社区,甚至工作人员的全部工资福利都由村财自己承担。如果说政府因为这些新建社区处在过渡期,尚有遗留的集体资产,那么他们仅有的那些共有资产要拿来支付到什么时候?过渡期完了是不是这些费用都由政府承担?这些村民们关心的问题,政府应该给一个规划,该承担起的责任就应该承担起来。否则现在许多居民产生不满情绪,认为“村改居”本来是政府提出的要求,本意是为了改善和发展农村,可现在生活条件没有明显改善,反倒是要农民自己掏钱来搞“村改居”,负担可能比原来还重,“与其这样,倒不如不改”。

七、“村改居”后社区干部待遇无法按文件落实。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局五部门于20xx年3月联合下发厦民〔20xx〕31号《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管理的意见(暂行)》文件,明确规定社区工作者在任职期内执行统一的工资制度,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奖金组成,其中基本工资为800元/月,岗位工资为:书记、主任600元/月;副书记、副主任400元月;委员300元/月。从文件上看,社区书记或主任的待遇,如果不计算奖金,应该是领取统一的1400元/月的标准。然而快两年了,这个文件到现在也没有执行。目前我市各区的社区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是不统一的,以社区书记、主任为例,思明区部分街道改革后有一定的提升,有些达到1600元/月;湖里区是按1100元/月的标准,岛外的有些社区才按900元/月的标准。就算在同一个区,不同的街道下属的社区,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如思明区有的是1600元/月,有的1450元/月,有的才1050元/月。“村改居”的社区,有的街道允许村财进行补贴,有些则不允许村财进行补贴。这些现象使一些社区的工作人员积极性受到打击,他们认为既然同样是社区,工作辛苦程度也都差不多,待遇应该是相对等的。

一、 市委、市政府应高度重视“村改居”工作,切实加大履行领导、监督和指导职能的力度。

当前我市的“村改居”工作正处在起步阶段,遇到的问题还非常多,市委、市政府应及时肩负起领导的职责,带领各区稳步推进“村改居”工作的进程。一方面要进一步做好还未改制的其他农村的改制准备工作,另一方面更要重视已经完成“村改居”改制社区的后继指导工作。建议:(一)成立由市领导负责的专门领导机构,从体改办、民政、农业、劳动等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有效运作起来,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市的“村改居”各项工作,确保领导组织体系完整到位。(二)领导人员深入基层调研,总结一年来“村改居”试点工作的经验,出台全市统一的可操作性强的“村改居”方案,各区在此方案下细化实施,避免各区、街各自为政,引起群众相互比较产生不满情绪,影响稳定。(三)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从观念上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特别是承担“村改居”工作任务的党政工作人员,要自觉形成充分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意识,树立国家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四)开展“村改居”社区工作人员的专项培训教育。针对新社区与原来村建制的不同,应把对改制后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统一安排和部署,并这项工作作为政府相关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的细化指标,确保“村改居”后社区工作者能按新社区工作的要求顺利开展各项工作。(五)加大“村改居”工作的宣传力度。多对村民宣传正面的工作,让他们较全面了解到“村改居”将给自己带来的种种益处;媒体在宣传的时候也应当注意,农民们能得到实惠的方面多报些,而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报道则尽可能少一些。

二、 进一步深化和细化“村改居”工作,探索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改革新思路。

从目前的改革情况来看,改制工作大部分的问题没有解决,各新建立的社区只是将“牌子”换了换,实际的运作机制还停留在原来行政村的建制模式,彻底打破这种旧机制,及时处理“村改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迫在眉睫。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大力气推进改革力度:(一)建立适应新社区需要的“两委”工作机制,抓紧时间将“两委”的职能明确化。经济职能应单独剥离开来,通过集体资产改制解决经济管理的职能问题,社区“两委”的职责应该是管理社区、服务居民,而不应该再承担经济的管理运行等职责,目前的这种状况实际上与“政企不分”是如出一辙,如果再不加紧改制,将出现的结果是经济也管不好、社区服务也做不好,整个新社区成了“四不象”的尴尬局面。(二)尽快解决基层组织名称变更及相关手续衔接等工作。村“两委”撤消后,应尽快出台文件规定原村级组织的名称如何进行变更,特别是原集体资产的名称变更,如产权证等,应明确规定除工本费外,各权证办理部门不得再收取交易税费等任何费用,让更名工作顺利进行;此外各部门对基层各组织更名后的衔接工作也要做好,避免出现“村委会”已经不存在了,可还有些部门只认“村委会”公章的现象。(三)加强“旧村”改造,推进城市化进程。要使“村改居”工作真正到位,必须使农村城镇化、农民非农化,政府应在规划上优先考虑这些“村改居”的地块,加大“旧村”改造的力度,通过征地等方式使客观依然存在的“农村”自然消亡,逐步过渡到城镇。应落实政府文件精神,对征地预留10%和15%的村发展规划土地应直接在每个村明确地独立规划出来;对确实已征完,没有土地的村,可采取异地补偿的方式,通过地块价格差异测算出补偿地应补给的面积,将所有无地的村这10%集中在其它地区,统一规划,规模发展。(四)负责该项工作的职能部门或临时机构应肩负起使命,及时处理“村改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比如当前因“村改居”工作的开展,农村的房屋批建工作已暂停,可是不少“村民”居住的房子是危房,现在想翻修或新建却没有办法,遇到台风天气的时候很可能会发生事故,给我市带来安全隐患;又如“旧村”改造中征地拆迁工作存在许多矛盾,村民上访现象屡禁不止;还有许多村民对政府的政策法规有误解,在执行中有抵触情绪;等等。象这类问题,应有一个相应的政策和机构来协调处理。(五)对我市尚未进行“村改居”的地区,如翔安等地,如果要进一步开展这项工作,建议先进行集体资产改制,待经济体制改革已经顺利完成,经济基础实现平稳过渡之后,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一步到位地撤消行政村,挂牌设立社区,以避免出现挂牌后经济体制的改革中再遇到村民的各种利益方面的矛盾难以协调。(六)如政府财政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借鉴深圳等地的先进经验,对“村改居”的土地实行一次性征用。这样可以彻底改变土地性质,立刻实现了从征用向征收过渡的阶段,将土地收归国有,加大政府对土地的宏观调控,也能更有效的遏止违章建设。

三、 集中力量解决农村集体资产改制问题。

集体资产改制是当前“村改居”工作的“瓶颈”,如何正确开展这项工作关系到稳定、改革发展和“村民”利益等问题,可以说是“村改居”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应该坚持“促进集体经济发展、有利社区建设管理、保障群众基本权益”的原则,逐步建立产权清晰、运作规范、利益协调的新型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建议集中力量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该问题:(一)抓紧做好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应以每个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以帐面价值为基础,以产权归属为主要内容。必须按有关规定全面清查核实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界定权属,明确产权关系。这项工作我市各“村改居”社区已经逐步开展,但基本上以各村为主独立进行,由于各村财务管理较不规范,统计口径也有差异,各村的清产核资工作资料可能存在不精确的问题。建议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审计和清产核资,按照统一的标准开展这项工作,确保集体资产的存量记录真实可靠。(二)妥善处理好资产量化问题。关键是界定资产所有人股东资格问题。由于存在“生老病死”、“出嫁女”、“户籍迁入迁出”等各种情况,这个问题最为复杂,也是“村民”最为关注和争议的问题,各村“村规民约”不一样,有时还与现行的法律相冲突。建议按照“依据法律、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出台统一的规定,以某一时点为界限(比如实行“村改居”的时间)来界定所有人资格,在这一时点上村委会户口本的花名单在册的村民为资产所有人,享有股东资格。建议:原户籍属本地的在读大中专学生、现役义务兵等应具有股东资格;在第二轮土地延包中已实施土地承包权固化的应享有股东资格;“出嫁女”结婚后户口和居住地仍在原村的及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所生的农村子女应享有股东资格;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规定可享有份额的,应予认定。资格认定后,必须张榜公布,经居民代表会议确定;对股东资格认定有异议的,由居民代表会议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讨论决定。(三)建立村民保障储备金。从岛内的21个行政村的具体情况来看,当前我市实行“村改居”的村集体,资产构成都较为简单,基本上由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两部分构成。由于村民对资金经营管理的安全性存在较大的疑虑,加上市场风险防范确实十分困难,而他们最关心的又是今后生活保障,多数村民希望在集体资产改制上多考虑能向保障方面倾斜,建议将集体资产中的流动资金(即现金和银行存款等)剥离出来,建立村民保障储备金,由新成立的社区居委会代管,专款用于支付村民“土地换社保”或教育、医保等个人保障性费用支出,每个村民可以享受的储备金总额根据量化的资格测算后确定,专款专用,不得领取现金。(四)成立股份合作经济组织。扣除流动资金后,剩余的固定资产(包括厂房、店面、办公楼等设施)总额就可作为总股本金成立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作为“村改居”后原集体经济的载体。总股本金可以划分为集体股和个人股,集体股与个人股的比例要根据实际收入水平确定,集体股的比例以现行村(社区)的正常经费开支(包括治安、行政、教育和卫生等开支)、公共设施建设开支和社会保障开支等三方面的支出占总收入的比重来推算确定,经营收益主要用于上述支出。在税收上政府出台具体的文件规定,予以该经济组织适当的税费优惠政策,如5年内免税、8年内减半等,扶持农村经济组织的发展。(五)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逐步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设立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完善的管理组织,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对外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职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市场化运作的要求逐步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并在经营中不断成熟和发展壮大起来,在政府给予的优惠期限结束后平稳过渡到完全公司化运作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下,发挥企业的市场个体作用,促进城镇经济的发展。(六)正确处理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与公司制的关系。由于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目前仍承担一些应由国家和社会承担的社会公益事业,在没有真正实行公司化运作、原村民尚未完全享受与城市居民相同待遇前,可采用“股份合作经济联社”、“股份合作经济社”等名称的法人架构,由相关职能部门报市政府进行组织登记和制发股权证,待条件成熟后,再组建资产经营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工商登记,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运作。

四、政府应承担起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责,加大财政投入的力度。

“村改居”后,新建社区的居民跟其他城市居民是一样的身份,理应享受到市政公共设施给他们带来的各种便利。因此,摘掉“村委会”的牌子之后,市政府各级部门对原来由村负责的市政建设、治安管理、消防等社会事务,应按照城市管理办法,强化管理措施,增加投入,逐步达到中心城区的管理要求。建议:(一)制定政府对“村改居”财政投入的长期规划。各级财政部门将“村改居”工作需要投入的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在“村改居”完成改制后,应逐步加大投入的力度,最终达到“财政主体,村财补充”的目标。应制定财政投入计划,确定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财政投入和村财支出的比例和运行中将采取的比例变化,及如何过渡的总体时间表。考虑到市财政能力有限,而“村改居”的社区又还有一部分公共集体资产,建议这一块工作出台一个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集体、运营行业部门各投入一部分的模式来进行,比如水改、电改,可由财政、集体、水务集团或电业局各承担一定比例的投入,道路建设则由市政投入一部分,这样从政策上明确各方职责,从根本上解决基础设施改造难的问题。(二)社区日常管理经费,可借鉴当前我市某些成功的“村改居”社区经验,推行物业化管理。政府可出台“村改居”社区管理规定,允许“村改居”的社区居委会按规定的标准向居民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不论常住人口还是暂住人口,根据居住面积进行收费,以“收”抵“支”,减轻财政在这方面的长期负担。收取的费用专项用于社区的各项公共管理支出,不得挪为他用,更不得支付给社区工作人员。(三)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应有一个全市统一的标准,参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落实,经费应全部由财政负担。特别对于“村改居”的社区,除财政支付的经费外,村财是否可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一定的补偿,政府应明确规定。

五、 进一步完善“村改居”的社会保障工作。

(一)建立统一的“村改居”医疗保险制度。前一阶段我市农村地区推行的农村医疗合作保险体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村改居”后原来的行政村已无法按这一模式进行,“村委会”过渡到“居委会”后需要与之适应的新模式。目前各区也已经出台了关于医疗保险的政策和具体措施,但采取的方式不太相同,各自为政,且从内容来看,保险金额限额低,品种较为单一。以思明区为例,新居民能选择的档次只有一个,即每人每年100元,个人承担25元,每年能报销的医疗费限额1万元,抗大病保险报销每年限额5万元。这些限制使居民更多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建议出台全市统一的“村改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由某一家符合资格的专业保险公司承接全市的“村改居”医疗保险业务;选择的保险业务品种可以多样化,体现多缴费多收益的原则。

(二)完善“村改居”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针对《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运行存在早期征地村民得到的补偿少,一次性起征费用起点高、未征地人员无法参加保险等问题,建议结合集体资产改制工作出台我市“村改居”社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对参保人员进行身份划分。对社区居民按早期征地人员、新征地人员和未征地人员进行划分,不同身份人员采取不同的养老保险缴费方式。2、测算颁布不同时期被征地人员应缴交的不同标准。早期征地人员的缴费方式按其征地时间,根据统计局提供的资料计算出当时的平均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出与现在的征地补偿标准的比例,再考虑物价上涨等其他综合因素,由专业人员测算出应缴交的一次性保费占现行《暂行办法》的比例,从而颁布统一的《早期被征地人员缴费标准时间对应表》,不同时间被征地的人员缴交不同的比例,差额部分由市财政予以补贴(可借鉴国有企业改制中企业补贴不足部分,财政予以补贴的具体做法),合理解决早期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问题。3、缴费方式应多样化。新征地人员的缴费方式可根据参保人员的需要分一次性缴费和分期付款两种,明确规定不同的方式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一般来说,考虑利息等各种因素,分期付款人员缴交的总额将大于一次性付款,且必须连续缴费,如中断将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4、应允许未征地人员可按新征地人员的标准提前参加养老保险。对“村改居”后还保留一部分土地的人员老说,征地是迟早的事,而参加养老保险也是必要的事,在政策上应允许他们参保,是否真的参加,则由他们自主决定,这样可以满足一部分想参加保险的未征地人员的需要。

六、 多渠道解决就业问题。

政府应根据“村改居”的实际情况,多渠道解决就业问题。(一)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做好就业宣传教育工作,转变居民就业观念。让他们认识到从“村民”转变为“居民”后,思想不能在停留在原来的农村意识中,应该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城市就业的竞争行列,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掌握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为生存和就业打好基础。(二)鼓励和支持“村改居”所在办事处和居委会通过招商引资,积极兴办工业及三产项目,发展多元经济,引导居民创业。特别是被征地的居民,手里有了一定的资金,需要的是如何进行投资的专题讲座和相关信息,办事处和居委会可根据居民的需要组织一些相应的知识讲座和信息交流活动,建立一个适应居民投资创业的平台。(三)完善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体系和培训体系。“村改居”社区应及时建立劳动服务站,建立劳动力就业信息库;职能部门对“村改居”居民开展免费的劳动技术再培训,通过培养他们掌握在城市谋生的一技之长,实现自我独立,不再需要政府救济。(四)政府出台相应政策,鼓励安排“村改居”居民就业。应允许“村改居”居民继续按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待遇享有厦委〔20xx〕22号文中优惠政策的各项规定,有效解决企业因“村改居”居民身份带来的劳动成本增加而不原雇佣原“村民”的问题;卫生保洁、门卫等公益性事业岗位优先考虑“村改居”居民;在招工中一些简单的岗位,如保洁、看卫等,对“村改居”居民的学历要求应适当放宽;等等。总之,让农民变成居民后也能更原来一样顺利就业。

七、 关于完善和落实政策法规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关于“三农”工作的各项文件已出台了不少,但是目前的执行情况来看,政策法规的完善和落实还有待加强。(一)许多文件颁布了之后没有落实。本文前面已经提到不少,比如厦委〔20xx〕22号文《关于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业人口转移的若干意见》中关于规划建设时岛内预留10%、岛外15%的土地用于村经济发展的规定,这些规定村民都非常欢迎,但目前很少有行政村落实了这些地块,有些村甚至地都已经要征完了,这10%还看不到踪影;而个别村真正想办法按要求运作了,村原来政策中承诺要给予的税费减免又成了“纸上空谈”,不予兑现,如湖里某村发动村民按10%的规划在村预留地上建起了汽车城等经营项目,杂按规定申请免收“土地配套费”的时候却遭到拒绝,被告之“没有接到通知”。(二)有些文件的制定过于宏观或与实际情况有一定差距,执行起来较为困难。如厦府〔20xx〕5号文中关于“村改居”村集体经济的改制模式提供的能让村民选择的三种方式都存在许多弊病,村民都不能接受;又如厦府〔20xx〕198号文《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存在本文前面提到的许多问题,执行也将遇到阻力。(三)有些文件没有及时根据情况的变化追加补充规定,使许多好的政策法规不能继续执行。如厦委〔20xx〕22号文《关于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业人口转移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农村劳动力就业方面就提出了许多切合实际的措施,可是“村改居”后村民因身份转化就不能再享受;又如厦府办〔20xx〕080号《关于进一步健全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若干意见》、厦府(20xx)综117号《厦门市农村合作医疗参保村民实行“双优惠”暂行办法》等文件对原村民的医疗保险起到很好的效果,受到村民普遍欢迎,然而“村改居”身份转变也使他们不能享受原来的医保制度,各区不得不根据各自情况分头制定相应政策。由于存在上述诸多问题,我们建议:(一)政策法规的出台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进行,避免颁布的文件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执行难。(二)落实相关文件,保证文件执行的严肃性。既然已经出台的文件,就应该按要求执行;如果有些规定确实违背客观事实,无法执行,则该废止的必须及时废止,并做好解释工作,树立政府“信实践诺”的形象。(三)对重大改革引发的各种情况的变化,及时做出原有政策法规的相应修改或补充调整工作,确保好的方针政策能得以延续和发挥更大的作用。

村改居哪个部门负责 城中村改造工作总结篇七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x市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发放仪式暨“青春邀约话成长”励志座谈会,非常有意义。刚才听了关于希望工程圆梦行动近年来运作的情况介绍、大学生代表和爱心企业的发言,对团市委一直以来积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关注青年民生所做出的努力感到十分欣慰;对寒门学子所表现出的自强不息,奋发努力,顽强拼搏的精神风貌,感到由衷地高兴;为爱心企业无私奉献,关注社会,关爱民生的善行义举,深受感动。在此,我谨代表市政府向热心慈善事业、积极捐资助学的企业家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向受到资助的同学们,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

自古就有崇文尚教、耕读传家的优良传统,更有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积极倡导下,在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企业家的鼎力支持下,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特别是慈善助学活动已成为是最受欢迎、最具影响力、最有号召力的活动。作为慈善助学活动重要组成部分的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其影响力也越来越大,已经成为青年工作的重要品牌之一。这些助学活动,帮助一大批学生顺利完成了学业、走上了工作岗位,也帮助一大批家庭度过了暂时困难、重拾了生活希望。

当前,尽管早已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但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家庭的生活还比较困难,部分学生的学业正受到影响。让每一个有求学愿望的学生完成学业,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共同心愿。希望工程圆梦行动正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关爱青年成长的具体行动,是温暖学子,放飞梦想的公益行动,更是党政关怀、社会关注、青年关心的民生工程。这一成果的取得,体现着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关怀,体现着全市各级团组织的共同努力,更凝聚着社会各界的爱心与奉献,尤其是爱心企业家富而思源、不忘社会、回馈社会的社会情怀。这种责任意识值得肯定,这种社会情怀值得尊重,这种奉献精神值得传扬。

一是要刻苦学习,学有所成。青年兴则国家兴,当代青年的知识技能、文化修养和综合素质,决定着社会的前进步伐和发展方向。学习是你们当前的首要任务,也是成才的根本途径。你们的父母起早贪黑、含辛茹苦,社会的好心人伸出援手、真情关爱,都是为了让你们能够抓住大好的学习机会,好好学习,学到本领。希望同学们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发奋读书,刻苦钻研,以优异的学习成绩回报家人、回报社会。

二是要坚定信念,锤炼品质。青年是民族的未来,国家的未来,作为青年要始终做到思路清、方向明、道路正,要磨炼意志,砥砺品质。要进一步确立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远大理想和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信念,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正确定位自己的社会责任。要把人生追求与祖国发展的洪流相融合、与时代前进的步伐相统一,努力在为祖国、为人民、为社会的奉献中实现理想抱负、成就精彩人生。

三是要奉献社会,传递温暖。是党和政府的关爱,社会各界的奉献,帮助同学们顺利走入大学校门,实现人生求学梦想。希望大家要牢记关爱,树立感恩意识,在感受关心,体验温暖中,培养友善诚信、团结互助、感恩社会的心灵和品格,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要关爱他人,传递温暖,努力培养积极向上的力量、关爱他人的习惯和传递温暖的责任,以满腔的热忱来回报社会,回报关心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把爱心接力棒永续传递,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美好。

最后,祝希望工程圆梦行动水平更高、品牌更响,祝同学们学业有成、健康快乐!

谢谢!

村改居哪个部门负责 城中村改造工作总结篇八

关于推进“村改居”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加快我区“村改居”工作,推进农村全面城市化进程,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是我区加快农村全面城市化、实现城市转型提升的关键时期。“村改居”是推进农村全面城市化的重要内容,抓好“村改居”工作,对于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进一步完善社区管理体制,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各街区、各行政村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村改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全面提升我区城市化质量和水平,促进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和谐发展作出贡献。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以实现城乡协调发展为目标,以缩小城乡差距和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为核心,坚持“立足全区、科学统筹、梯次推进、先急后缓”的推进策略,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原则要求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办事的原则。“村改居”工作必须在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街区党委、村居党支部要充分发挥能动性,带领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要坚持依法办事,认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法定程序和步骤组织实施。

二是坚持村民民主自治原则。对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各项决策,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确保各项民主决策充分体现民意。

三是坚持为民谋利原则。“村改居”过程中,各项政策要体现民本取向,最大限度的惠民利民便民。同时,适当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居民逐步享受城镇居民待遇。

四是坚持分步实施、循序渐进原则。严格掌握“村改居”的条件和标准,成熟一批,改革一批,稳步推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目标任务

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深化集体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区管理体系,统筹城乡社会保障水平,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帮助居民充分就业,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质量,加快城市化进程,实现“居住社区化、资产股份化、就业非农化、福利社保化、服务公共化”。

五、政策把握

(一)关于“村改居”的基本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行政村,应实施“村改居”:

2、位于城市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之内的;

3、三分之二以上具有劳动能力的适龄农民不再从事农业劳动,不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

(二)关于“村改居”的过渡期限

为保障“村改居”工作平稳推进,设置五年过渡期,过渡期自管委会批复各行政村“村改居”改制方案之日起计算。过渡期内的政策取向坚持“从旧兼从惠”的原则,即选取并执行城乡政策最有利于保障居民利益的政策;过渡期结束后所有政策一律按城市居民标准执行。

(三)关于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

坚持“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利于社区建设与管理、保障群众基本权益”的原则,建立产权清晰、运作规范、利益协调的新型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体制。

1、清产核资。全面清查核实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集体资产收益及集体债务等,并按程序进行登记造册,界定权属,明确产权关系。

原则上,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应先固化,确定权属,变现后纳入总股本,再行分配。对村集体土地的处置要按照现行政策分类处理,旧村改造用地之外的剩余土地纳入政府统一管理或由政府储备。村土地资源的清产核资,先由土地评估单位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同时要对各类房屋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产权登记。联合办学的学校资产不纳入改制资产,但要明晰产权。属于集体的各种债权计入资产,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要经村(居)民代表会议审议确认。属于原村委会的债务要认真核实,弄清各种负债的构成和真实性,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审议确认。

对集体资产不能抵偿债务的,即“负债村”,要对集体资产或债务进行固化,先确定股东资格,明确享有配股权人员范围,不量化配股,也不量化股值,待集体经济发展后,经民主程序再决定划分和量化工作。

街道、发展区经营管理部门或相应的工作机构要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具体指导,清产核资具体业务由改制村村委会委托具有合格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费用由各村承担。街区要成立由社区干部、村(居)民代表组成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协助做好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后,各社区要将结果报街道、发展区经营管理部门或相应的工作机构审核,并经村(居)民代表会议确认后公布。

2、界定股东资格。依据法律法规,结合村情村况,根据户籍、土地承包关系、婚嫁习俗、人口流动特点等状况,明确享受集体收益的村民数量。对在读大中专学生、现役义务兵、计划生育超生子女、户口关系尚未明确的出嫁或入赘人员,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人员股东资格的界定必须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民主讨论决定。股东资格经民主会议确定后,张榜公布,并进行固化,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政策,维护社会稳定。

3、设置股权。以清产核资后确认的净资产为总股本金,结合股东数量,合理确定集体与个人利益分配比例。个人股实行“一人一股”,其权益属于股东个人,产权转移关系受法律保护,股权可继承。没有法定或指定继承人的,被继承人的股份划入集体股。“村改居”后,新迁入和新出生的人口,可以通过继承或募集的方式成为新股东。对个人抽资退股、股权转让等行为,要有明确的管理措施。

4、规范管理机制。支持村民发展股份制公司,以推行公司制现代企业制度为主要形式,即由村民出资,组成股东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建立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为基本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制度、监督制度,规范集体资产运营,确保可持续发展。

(四)关于农村户籍人口清理和证件簿册标注工作

由公安部门牵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各街区、村(居)和计生部门对农村户籍人口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摸清空挂户、下落不明、被判处刑罚或劳教、应征入伍、无户口、出生未落户以及违反计生政策未落常住户口人员基本情况,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及时采取有效户籍管理措施。同时,公安机关要按照“村改居”后各居民委员会的规范名称及现有居民住宅情况分期分批完成微机登记信息修改、居民户口簿注改、居民身份证换发和门楼牌编制等工作。

(五)关于社区管理体系建设

撤销原有的农村村委会管理体制,建立现代社区管理体系。独立行政村成立城市居委会,承担原村委会的工作职能和权利义务,集中居住区建立大社区综合管理体系。

原则上,实行“一村改一居”的改制模式,按照“先继承、后优化”的原则,原村委会成员可直接过渡为社区居委会成员,任期届满后换届。对不能适应居委会工作的村委会成员,可按照各街区制定的农村退休干部管理办法执行。集中居住区探索统一管理的模式,即在集中居住区内选举产生社区管理委员会,履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职责,协调指导各社区居委会工作,向社区居民提供统一的管理和服务。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用房在原村委会办公场所的基础上(集中居住区内部)统筹解决,社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服务用房在集中居住区内部调剂解决。

(六)关于社会保障问题

建立覆盖城乡、标准同一、层次较高、发展均衡的社会保障体系,将改制村居民的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标准逐步过渡到城镇水平。

对改制后与我区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和灵活就业的劳动者,按规定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对不符合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条件的,可继续按照高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办法进行参保,享受相应养老保险待遇;改制村居民可根据自愿原则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七)关于过渡期内计划生育政策衔接问题

适应“村改居”工作需要,做好计划生育过渡政策衔接工作。过渡期内的二孩生育审批、计生养老保险、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方面按照农村条件执行,过渡期后统一按照城镇条件执行。

计生部门要制定过渡期具体执行政策,并指导各街区、各村(居)做好过渡期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各街区、各村(居)及时修改完善计划生育自治章程,确保计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八)关于社区就业问题

过渡期内,继续执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等优惠政策,多方协调做好改制村居民的就业服务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就业服务,包括失业登记、推荐就业、协助组织技能训练、开辟社区服务岗位安置就业等活动。引导“农转非”失业人员转变观念,促进就业,鼓励创业。鼓励社区设立公益性岗位,尤其加大对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群体、特殊群体的帮扶力度,帮助实现充分就业。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认证登记和参加社会保险代管等工作。

(九)关于“村改居”后社区居委会的职数设置、办公经费问题

1、人员职数及工资待遇。要根据各社区居委会的地域面积、人口数量、经济总量、经济收入等不同情况,由各街道、发展区提出社区居委会的人员职数设置意见,报管委会核准。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如果与新成立的股份公司有交叉任职情况,社区居委会的人员职数可以适当增加。对经选举产生的社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职数,要按照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确定。过渡期内,社区党组织、社区管理委员会和居委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原渠道解决。社区党组织书记的社会保险由财政负担,直到下一届选举结束;其余人员由社区缴纳承担。过渡期结束后,社区两委成员职数、工资保险按照我区有关规定执行。社区居委会和股份公司存在交叉任职的,财政只负责保障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及保险,其他人员的工资及保险由股份公司负担。

2、办公经费问题。过渡期内,社区居委会、社区管理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按原渠道解决,过渡期结束后,按照上级规定的经费标准拨付。

(十)做好其他衔接工作

“村改居”工作事项繁多、程序复杂,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做好集体土地处置专项规划、旧村委审计考核、治安稳定、社区服务中心规划建设以及妇女、共青团、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在“村改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社会事务局牵头,党政办、组织部、纪工委、建设局、财政局、公安分局、社会事务局、地税分局、国土分局、工商分局、文教局、卫生局、计生局、统计局、就业办、社保处、房管局和各街区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街道、发展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在各村安排驻点联络员,做好“村改居”实施方案的解释宣传工作,保证“村改居”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的顺利进行。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二)主动谋划,扎实推进。全区要先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各部门、各街区要主动谋划,积极作为,加强调查研究,做好工作预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街区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村改居”实施方案,并指导各行政村制定、实施具体工作方案。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相关衔接政策和具体落实方案,做好配套服务工作。

(三)营造氛围,形成合力。着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大会动员、新闻媒体、印发“明白纸”、编辑小册子,悬挂标语横幅、设置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各项政策,推广典型经验,凝聚村民共识,形成发展合力。

(四)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各部门、各街区要明确目标任务,增强时间观念,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村改居”工作按时完成。党政办、纪工委、社会事务局、监察局要对“村改居”推进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督查,确保“村改居”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