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工作汇报(优秀17篇)

时间:2023-11-05 作者:影墨工伤保险工作汇报(优秀17篇)

工作汇报是一种规范和系统的记录方式,可以使工作更加有条理和有目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作汇报范文,其中包括了各种行业和职位的汇报样本。

工伤保险工作汇报(优秀17篇)篇一

今年以来,我局在省厅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以让更多的人享受社会保障为目标,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不断加大工伤保险的征管力度,取得了较快发展。特别是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们抢抓机遇,加快了工伤保险在小矿山企业的推进工作。今年我市新增参保企业141家,新增参保3545人,工伤保险基金净增0万元,基本覆盖了国有集体企业、部分高危行业、小矿山企业的职工。工伤保险基金年平均征缴率达到95%以上,目前基金结余400余万元,保障了全市工伤工亡职工家属待遇的正常发放,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下面,将我们的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一、强力宣传,营造声势,为推进工伤保险创造良好氛围。

日子不好过,安全生产要求严格,每年停工停产时间长,政府又不给更多的优惠政策,错误地认为参加工伤保险会使人工成本增加,加重企业的负担,不论有无工伤、工亡事故都要交钱,不划算的思想。我们上门去做矿主的工作,从工伤无过错赔付到劳动能力鉴定,使业主真正认识到了参加工伤保险的好处,使职工充分了解了工伤保险的“保护伞”作用。同时还帮助企业算大账和长远账,用贴切典型的事例教育引导,从企业的长远生存与发展看问题,算工伤保险分散风险、互利互惠的社会大账。针对有些企业已经为职工购买了商业保险,不愿意参加工伤保险,我们专门做好解释工作,使业主理解社会保险的不可替代作用,了解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界限。通过这些措施有力促进了矿山企业的参保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政府推动,部门配合,齐心协力促参保。

年初,武安市政府将工伤保险扩面-,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列入实施“民心工程”的重要位置。市委常委会、市长办公会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把小煤、铁矿参加工伤保险列入重要日程,人劳局、安监局、冶金局、煤炭局等部门直接参与,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合力,推进工伤保险。我局建立了企业参保登记、申报、缴费和申报工伤待遇的业务流程,安全、冶金、煤炭部门对即将复工生产的小矿山企业的参保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规定小铁矿、小煤矿等高危行业在安全检查和复工生产时,必须向主管部门提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凡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小矿山企业,安全、冶金、煤炭部门不予批准复工和生产,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恢复生产的必要条件。通过采取这项措施,有力促进了小矿山企业的参保。

三、依据政策,因地制宜,切实保障参保职工待遇。

级10万元、二级9万元、三级8万元、四级7万元的标准一次性结清后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五至十级伤残职工以及不愿一次结清待遇的一至四级伤残职工仍按《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待遇执行,维护了高危行业职工的根本权益。

四、慎重运作,规范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营。

批等多项监督制度,确保了基金安全运营。

五、预防为主,减少事故,建立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

定,并把这些制度统一悬挂在矿山企业明显处。三是积极探索工伤保险奖励制度。探索奖励及时定额缴纳了工伤保险基金,又没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小铁矿和小煤矿。奖励对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起到预防事故、鞭策后进、鼓励先进的效果。四是积极做好工伤康复工作。成立工伤康复机构,在城区指定了4家医院作为工伤职工的定点医疗机构,并设立药品使用目录,对工伤职工康复性治疗费用支付进行详细的规定,在有效保证基金安全的同时,委托医疗机构提供康复服务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帮助工伤职工恢复身体功能,提高生存质量,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减轻社会和家庭负担。

不动摇,把维护弱势群体根本利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努力探索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

-,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工伤保险工作汇报(优秀17篇)篇二

今年以来,我局在省厅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以让更多的人享受社会保障为目标,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不断加大工伤保险的征管力度,取得了较快发展。特别是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们抢抓机遇,加快了工伤保险在小矿山企业的推进工作。今年我市新增参保企业141家,新增参保3545人,工伤保险基金净增0万元,基本覆盖了国有集体企业、部分高危行业、小矿山企业的职工。工伤保险基金年平均征缴率达到95%以上,目前基金结余400余万元,保障了全市工伤工亡职工家属待遇的正常发放,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下面,将我们的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日子不好过,安全生产要求严格,每年停工停产时间长,政府又不给更多的优惠政策,错误地认为参加工伤保险会使人工成本增加,加重企业的负担,不论有无工伤、工亡事故都要交钱,不划算的思想。我们上门去做矿主的工作,从工伤无过错赔付到劳动能力鉴定,使业主真正认识到了参加工伤保险的好处,使职工充分了解了工伤保险的“保护伞”作用。同时还帮助企业算大账和长远账,用贴切典型的事例教育引导,从企业的长远生存与发展看问题,算工伤保险分散风险、互利互惠的社会大账。针对有些企业已经为职工购买了商业保险,不愿意参加工伤保险,我们专门做好解释工作,使业主理解社会保险的不可替代作用,了解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界限。通过这些措施有力促进了矿山企业的参保积极性和主动性。

年初,武安市政府将工伤保险扩面。

列入实施“民心工程”的重要位置。市委常委会、市长办公会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把小煤、铁矿参加工伤保险列入重要日程,人劳局、安监局、冶金局、煤炭局等部门直接参与,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合力,推进工伤保险。我局建立了企业参保登记、申报、缴费和申报工伤待遇的业务流程,安全、冶金、煤炭部门对即将复工生产的小矿山企业的参保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规定小铁矿、小煤矿等高危行业在安全检查和复工生产时,必须向主管部门提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凡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小矿山企业,安全、冶金、煤炭部门不予批准复工和生产,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恢复生产的必要条件。通过采取这项措施,有力促进了小矿山企业的参保。

小矿山工伤保险在我市尚属首次运行,在全国也没有经验可循,我们坚持边摸索边实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市依据《××市小矿山企业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办法(试行)》的意见,实行了工伤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封闭运行。按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并根据小矿山安全风险较高的实际情况,对工伤事故发生率高低实行浮动费率。按照雇主缴纳的原则,小煤矿从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缴费;小铁矿暂按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缴费;采石场暂按每人每月40元缴费。参加小矿山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死亡后,直系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照××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领取6个月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按职工本人工资:配偶每月40%,其它直系亲属每人每月为30%,抚恤金总额不超过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为48至60个月××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自愿一次性结清的,按照不同标准最高支付不超过10万元。对因工致残的可选择一次性结清待遇的,按照一级10万元、二级9万元、三级8万元、四级7万元的标准一次性结清后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五至十级伤残职工以及不愿一次结清待遇的一至四级伤残职工仍按《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待遇执行,维护了高危行业职工的根本权益。

事故处理方面,要求企业发生工伤工亡事故后必须在24小时内报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接到报案后,工伤经办部门,配合保险行政部门共同做好事故调查,共同勘查现场,确认工伤。今年来,现场勘查40多次,避免了非工伤申报10多起。我们还建立了相互监督机制。工伤报案后,组织由两个部门以上的工作人员参加工伤认定,确保了工伤认定的准确性,避免了非工伤原因导致基金支出的风险。在工伤基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把基金支付关。由于工伤职工治疗是“实报实销”,有的工伤职工认为参加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的钱不花白不花”,因而产生了小病大治,轻伤住院等现象,还有的人借工伤治疗为由,购买药品”搭车报销”。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认真审核,对每一个报销凭据,严格按工伤药品目录审核,对每起工伤事故都建立了档案,规范了工伤事故支付待遇程序。在审批工伤事故赔偿待遇方面,采取了经办人审核,保障中心主任复核,主管局长审批等多项监督制度,确保了基金安全运营。

为确保工伤保险的健康发展,我们着手建立科学合理的预防机构,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一是设立工伤预防机构。我们在工伤保险科设立了工伤预防机构,组成人员由熟悉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安监人员、矿业专家和工伤保险业务员参加矿山企业的安全预防工作。负责对参保企业工伤预防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适时开展工伤预防安全教育,定期组织企业对从事工伤保险人员专门培训,对事故进行分析和研究,有效降低了工伤事故的发生。

二是制定事故预防的规章制度。要求参保的矿山企业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在工伤预防方面制定专门的措施,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执行的安全标准和具体措施,从事高危行业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并把这些制度统一悬挂在矿山企业明显处。

三是积极探索工伤保险奖励制度。探索奖励及时定额缴纳了工伤保险基金,又没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小铁矿和小煤矿。奖励对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起到预防事故、鞭策后进、鼓励先进的效果。

四是积极做好工伤康复工作。成立工伤康复机构,在城区指定了4家医院作为工伤职工的定点医疗机构,并设立药品使用目录,对工伤职工康复性治疗费用支付进行详细的规定,在有效保证基金安全的同时,委托医疗机构提供康复服务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帮助工伤职工恢复身体功能,提高生存质量,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减轻社会和家庭负担。

不动摇,把维护弱势群体根本利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努力探索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

工伤保险工作汇报(优秀17篇)篇三

中工网讯(记者邢生祥)近日,青海省人社厅、省社保局联合西宁市人社局、社保局及劳动监察部门赴部分建筑企业施工工地开展以“依法推进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险权益”为主题的专项宣传活动,旨在维护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障权益,推进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建筑业属于工伤风险较高的行业。青海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工伤保险参保覆盖率低、一线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对工伤保险政策不了解、维权能力弱、工伤待遇落实难等问题一直存在。

今年3月,青海省人社厅、省住建厅、安监局、省总工会四部门计划利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工伤保险全覆盖。其中,内将新开工的建筑施工项目按规定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在建项目60%以上参加工伤保险;在巩固各项目参保的基础上,80%以上在建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全部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及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可以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医疗、工伤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和各项生活保障待遇等……”在五矿二十三冶西宁某工地,工作人员利用中午开饭间歇,向广大农民工进行现场咨询和政策解答。

工伤保险工作汇报(优秀17篇)篇四

今年来,我市工伤保险工作坚持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新《工伤保险条例》为中心,不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努力在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加强基金安全管理、切实提高保障水平上狠下功夫,在全市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不懈努力下,实现了工伤保险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充分发挥了“全国工伤保险重点联系城市”的作用。今年1-12月,全市新增参保人数6.3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21%;征缴工伤保险基金8218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82%;支出工伤保险基金7422万元,基金滚存结余8343万元。

今年来,我们采取了四项措施强化征缴扩面工作:。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并将征缴扩面任务分配到各县市区;。

三是扩大覆盖范围,推进机关公务员参保。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全面启动机关、社会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制度,已将4万多名公务员纳入了工伤保险范畴,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四是适应企业特点,实施多样化征缴方式。建筑施工企业实行按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矿山企业按吨煤(矿)产量缴纳工伤保险费,为参保单位提供了更科学合理的参保服务。

截止20xx年底,全市共有4133家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7.6万人。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xx)号、省政府湘政发(20xx)16号文件精神,今年来,我们采取切实措施加大了老工伤统筹管理工作力度:。

三是全面调查,摸清底子。在20xx年人社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今年又对老工伤人员的相关信息、原始资料进行再次清理。通过核实原始病历、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表、退休审批表等方式严格开展了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资格审核工作;四是多方测算,明确趸缴标准。根据原省劳动保障厅相关规定,经过多次测算,对全市用人单位老工伤预留工伤保险费用标准及基金补助比例进行了整体调整,确定了三种费用趸缴方式,12月,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将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通知》(常政发〔20xx〕24号),对上述趸缴方式及统筹范围、统筹目标等问题进行了明确。

目前,全市“老工伤”纳入统筹管理人数达到3.5万人,累计给付工伤保险待遇2061万元。20xx年3月,全国社会保险工作会议上印发了我市老工伤管理工作经验材料。

我处把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益作为工作的重心,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了基金监管工作。

三是强化基金监督检查。我处重点实施了对参保基数、参保人数的稽核监督,对待遇支付的监督检查,对大额医疗费用的重点审核。按照省人社厅和市纪委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全市工伤保险基金安全运行专项检查;四是圆满完成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和工伤保险统计年报工作,两项工作均被省人社厅评为全省一等奖。

今年来,我们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管理,确保了待遇水平提高。

三是加强工伤医疗管理。完善了工伤保险协议医疗管理机制,做到了统一核定协议机构、统一协议文本、统一协议时间、统一考核办法,使工伤协议医疗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建立完善了“先康复、后评残”制度,使工伤职工医疗救治、康复治疗、伤残鉴定得到了有机结合,促进工伤职工早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回归职业;四是加强民办医疗机构管理。通过采取社会举报、随机抽查、定期考核等方式,加强了对民办医疗机构的监管,进一步规范了工伤医疗行为,维护了工伤职工利益。

今年来,我们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了经办能力建设。

四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组织开展了重要岗位监督、机关效能监察及“一联一、一帮一”等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多次得到市满意办、市纪委等部门的通报表扬。

工伤保险工作汇报(优秀17篇)篇五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伤事故申报程序,保障工伤员工切身利益,分散公司的工伤风险,依据的《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员工。

第三条工伤管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工伤管理的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工伤管理职责。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把工伤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的主要内容,并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并考核,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同时也是工伤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各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安全员对工伤管理负具体的责任。

第五条安全环保部是工伤管理职能部门,人力资源部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和在职员工工伤及档案的管理。各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工伤管理事务。

第六条负责分管工伤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工伤管理的专业知识,并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伤管理工作,必须按规定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本单位工作事故的综合分析情况,并在今后防范工伤事故的具体措施。

第三章工伤范围。

第七条公司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八条公司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公司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本条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九条公司职工符合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四章工伤报告处理。

第十条各部门须办理工伤者必须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的3日内将完整的事故报告及事故分析报安全环保部和人力资源部各一份(时间、地点、受伤经过、部位必须写清楚,否则不予办理)。特别情况应在10日内完成报告手续。

第十一条需鉴定的工伤问题,必须由部门写出申请报告及完整的相关材料,人力资源部审查,总监批准,否则不准上报。

第十二条凡发生工伤事故必须由安全员或带班组长在当班到安全环保部登记(其他人员不准代替),登记人员要严格把关,并逐级报告领导,经领导签字、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方可办理工伤。报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签字、安全环保部经理签字、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批准。

第五章工伤管理。

第十三条员工在作业场所因工负伤,所在单位必须在8小时内到安全环保部登记。超过规定时间,按迟报事故处罚事故单位当班带班组长、安全检查员各500元。

第十四条发生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安监部门或当班值班人员应及时进行现场勘查,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所有上报调查的事故不论是否有工伤,都必须于第二天认真进行事故追查,原因清楚、责任明确。准确记录有关技术数据。各种登记、报告、分析必须存档。

第十五条工伤休息三个月以上人员,经鉴定后复工的,由鉴定委员会报名单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如原受伤人员旧病复发,伤者本人可提出恢复工伤申请,经鉴定机构鉴定确诊,认定确是因工伤引起的旧病复发,方可办理工伤待遇。

第十六条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工伤鉴定,对鉴定确诊休息的员工应安排治疗,对不具休息的工伤应及时安排复工。

第十七条工伤复工员工要求重新住院及转院治疗,必须经鉴定机构鉴定,方可办工伤相关手续。否则一律不予办理工伤手续。

第十八条工伤经鉴定复工人员一律回原岗位。因严重“三违”造成的工伤复工前应经安全培训班进行岗前培训后,经有关领导评定后复岗。

第十七条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补办工伤的,必须是6个月以内发生的工伤,超过6个月,一律不予补办。补办工伤必须履行调查证等手续,有调度登记、事故追查分析记录、调查报告、医院病志必须经过科学仪器诊断的部位,然后提交安全环保部,经工会讨论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十八条补办工伤部位者,必须是在30天之内发生的工伤,如超过30天,一律不予补办,补办工伤部位必须有足够证据,并履行调查取证等手续,有事故追查分析记录、有调查报告、有经过医院科学仪器诊断部位完整的记录。然后交安全环保部讨论、经工会讨论同意后方可办理。第十九条精神异常者、有脑外伤引起精神障碍者需住院,必须有市级以上的医院颅脑损伤完整病志复印件、负伤的原始材料、社会调查材料、直系亲属有无精神病史证明材料,需住院治疗者必须有人力资源部出据的脑外伤工伤证明,需经公司指定到省级一医院鉴定后,方可住院治疗,鉴定与工伤无关的精神病患者,一切费用自费。

第六章工伤调查。

第二十条发生事故安全环保部有关人员和安全环保部经理必须参加事故调查。发生重伤事故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牵头,组织生产、技术、安全、工会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发生轻、微伤事故由安全环保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组织事故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调查事故必须本着“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防范同类事故的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

第二十一条调查工伤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经济损失;必须确定事故责任者;必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事故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必须写明事故经过、原因、教训、处理意见、今后措施,由安全环保部经理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安全环保部、工会讨论后,作出处理决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妨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必须按事故调查组、安全环保部的处理意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积极组织处理整改。凡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导致事故重复发生的,从重追究单位领导人员的行政责任。第二十三条凡对工伤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指使他人提供假证、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从重处理。

第二十四条对部门、项目部用不正常的手段私自了结工伤的,公司概不负责,发生上访的给予发生事故的部门、项目部负责人给予从重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依法保护员工举报和控告工伤违纪行为,并对其举报和控告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工伤保险工作汇报(优秀17篇)篇六

记者昨天从安徽省人社厅获悉,建筑业必须参加工伤保险,特别是针对建筑项目使用的农民工,如果不能按照用人单位参保,要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工伤保险费用,按照项目工程合同造价的2‰缴纳。

按照相关规定,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各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以工资总额为基数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在项目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

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可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各地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全部要参加工伤保险,参保期限自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合同期满之日止;在建项目的参保期限自参保次日起至项目合同期满之日止。

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项目工程合同造价的2‰缴纳工伤保险费。未参保的在建项目办理参保手续时,以项目剩余造价为基数核定缴费额。工伤保险费由建设单位在工程概算中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并在项目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

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未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在建项目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各地针对建筑项目和农民工用工特点,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支付等方面,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完善待遇支付政策,依法有效保障建筑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权益。

工伤保险工作汇报(优秀17篇)篇七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我市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切实维护建筑业务工人员的工伤保险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伤保险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103号)和省级四部门联发《关于全面推进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实施意见》(云人社发〔〕98号)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经办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业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包括建筑安装、公路和铁路桥梁,以及水利水电等施工单位,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本办法规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一)坚持以支定收缴费的原则;。

(二)坚持费用编制预算的原则;。

(三)坚持工伤保险优先的原则;。

(四)坚持工伤预防优先的原则。

第二章缴费方式及费率。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原则上应区别两类情况分别进行处理。对建筑施工企业中相对固定的职工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项目当中使用的其他务工人员按项目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概算中将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纳入工程项目编制预算,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参与竞标,在项目开工前由项目总承包单位按相关要求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一次性代缴工伤保险费。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以合同总造价的20%作为缴费基数,按照国家要求对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的费率执行。若追加工程预算的,或在建项目参保,应按工程预算补缴相应工伤保险费。

第八条根据工伤保险“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市经办机构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事故发生率、上年度工伤保险费的收支情况,按《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提出费率浮动意见,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后实施。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应由项目总承包单位负责到项目所在地经办机构办理。办理时须向经办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一)《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的(验)原件及(交)复印件;。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验)原件及(交)复印件;。

(三)已经开工的需提供经监理批准的开工报告;。

(四)建筑项目已涉及分包的,还须提供分包合同(验)原件及(交)复印件;。

(五)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七)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按项目参保的职工花名册;。

(十)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经办机构审核项目总承包单位提交的材料,根据项目类型、工程造价与费率核定工伤保险费,经查验材料齐全合格后,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工程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缴费核定表》(样式见附件2),项目总承包单位持该表到当地地税部门代为办理工伤保险缴费手续。

第十一条项目总承包单位持地税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建筑施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以下简称“《参保证明》”,样式见附件3)。经办机构查验缴费凭证后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参保证明》。项目总承包单位在办理《参保证明》后,又将工程分包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按第九条要求提供的材料到当地经办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项目总承包单位办理《参保证明》后,凭此证明复印件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理工资保证金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项目参保开始时间为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次日,参保终止时间为施工合同的完工时间。项目未能按计划时间完成的,项目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15日前,向经办机构提供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施工期限延长情况说明,办理工期变更参保证明。经办机构变更后出具《建筑施工项目工期变更参保证明》(样式见附件4),参保终止时间以变更后的完工日期为准。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因工程量增减等原因导致工程合同总价发生变化的,项目总承包单位应到项目参保所在地经办机构及时申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待遇支付及保障。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保,参保期内发生工伤的人员,由项目总承包单位到该项目参保地经办机构代为办理待遇计发手续。

第十六条经办机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省市相关配套政策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待遇计发基数为项目所在地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第十七条参保职工同时符合按用人单位和按建筑项目参保条件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就高不重复享受待遇”的原则计发。

第十八条在参保期间发生工伤,项目竣工时仍在医疗期或者尚未完成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其所在单位要继续保证其医疗救治和停工期间的法定待遇,待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工伤职工所在单位要按时足额支付,也可以根据工伤职工意愿一次性支付。

第十九条享受长期待遇的,经办机构应采取社会化发放方式进行待遇发放。经办机构每年应按规定进行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第二十条工伤职工被鉴定为5-10级的,由项目总承包单位按照工伤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向经办机构代为申请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二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没有为务工人员办理参保,务工人员发生工伤的或以建筑项目参保,但务工人员在保险生效时间开始之前或保险终止之后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总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未缴清工伤保险费,但参保期间发生工伤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待工伤保险费缴清之后由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

第二十三条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经办和待遇支付环节的其他事项和要求,按照经办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责任分工。

第二十四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牵头召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总工会等部门协商处理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与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工伤预防的宣传和培训。各级经办机构负责做好参保单位的人员信息、用人单位参保登记及伤残人员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

第二十五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职责负责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布、类别明细、人员情况等有关数据,加强建筑施工许可证及劳动用工管理。

第二十六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职责负责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负责建筑行业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通报生产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情况。

第二十七条工会组织负责加强对建筑企业工会的宣传,使其了解工伤保险政策,介入工伤事故处理的全过程,特别是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企业工会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维护和监督工伤职工各项权益的落实。

第二十八条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手续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

第二十九条项目总承包单位负责牵头组织做好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各项工作。指导和督促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认真做好人员的动态实名制管理;负责汇总在建设项目施工的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名册及职工名册,掌握人员增减情况并按要求及时到经办机构备案;指派专人负责办理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职工的实名登记、信息变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支付等管理工作,并及时将信息上报经办机构备案。

第三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台账;要严格参保职工考勤管理,即时记录、动态更新职工花名册及出勤情况并定期向经办机构备案,作为发生事故时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的依据。

第六章管理监督。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总工会应针对我市建筑等高风险行业用工的特殊性,切实做好参加工伤保险的服务协调、宣传引导工作,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务工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对违法施工、非法转包、违法用工、不参加工伤保险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保障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险权益。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安全生产及职业危害的宣传与培训工作,增强建筑施工企业防范工伤事故的责任意识和职工的自我维权意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所需费用从每年拨付的工伤预防费中列支。

第三十三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及规程做好安全施工措施。督促在建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对不参加工伤保险、不按规定开展劳动用工管理、不按规定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单位和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三十四条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职责办理《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照的核发、变更、延期手续时,应当严格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查验《参保证明》,未提供《参保证明》的不予办理有关证照。

第三十五条对于应招标的建设项目,招标监管部门应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建设工程项目中标结果的主要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建设规模、中标单位名称,中标价格、建设地点和施工时间等,供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和计提费用时采纳和参考使用。

第三十六条建筑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协助各级工会组织通过实施劳动法律监督,对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督促其依法改正,并畅通渠道,对建筑等行业务工人员发生工伤后申请法律援助的,要会同工会组织及时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帮助。

第三十七条各级工会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针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将一线职工纳入工会组织,大力宣传国家在建筑业工伤保险方面的相关政策,为其提供工伤保险维权服务依托。

第三十八条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工伤认定委托下放权限的规定,在判断我市统筹区范围注册登记企业的工伤认定管辖权时,应结合以下原则,做好工伤认定工作。

1、首先,以用人单位或工程项目的参保地,按照参保地判断工伤认定的管辖权;。

3、对不能用以上原则判定的',按照工伤事故发生地判断工伤认定管辖权。

第三十九条项目总承包单位应当与进场的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协议,明确责任。各用人单位在工程项目施工期内应与其使用的务工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台账,无劳动合同或上述台账的,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审查,确认劳动关系,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其作为执法监察的重点工作之一。

第四十条建设单位、项目总承包单位或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分包单位将工程(业务)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该组织或个人招用的务工人员发生工伤的,发包单位与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现场用工管理,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规范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相关问题意见的通知》,使用昆明市劳动监察信息化系统对项目施工期内全部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

第四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现场有关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监管、住房城乡建设等有监管责任的部门报告,为工伤保险相关工作提供主要依据;在发生工亡事故24小时内,须向有管辖权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电话备案。

第四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建筑项目参保地经办机构统一规定的式样,制作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公示牌,内容包括建筑施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工程造价、项目编码、项目地点、发包单位、保险开始和结束时间、项目经办人、参保方式及联系电话等,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保障广大建筑业务工人员的知情权,增强其依法维权意识。

第四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未按本办法规定为务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且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企业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职工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第四十五条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与建筑施工企业因工伤待遇支付发生争议的,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机电工程(包括设备安装、管道建设、消防建设等)、其他市政设施工程(包括广场、园林建设、停车场等)可以参照本办法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昆明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今后国家和省另有新的规定,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工伤保险工作汇报(优秀17篇)篇八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之一,是指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所遭受的意外伤害,或是患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供养亲属(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也包括生活保障所需。

工伤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险有区别吗?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种,是一种政府行为,而人身意外伤害险是商业保险的一种,是一种商业行为。对于大多数用人单位而言,参加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而是否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则由各单位自行决定。工伤保险所提供的.保障水平一般仅满足于被保险人的基本生活需要,高于社会贫困线,低于劳动期间的工资标准;人身意外伤害险所提供的保障水平的高低完全取决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保人交费的多少而决定,投保人只要有缴费能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投保金额不论多少都是可以的。

工伤保险工作汇报(优秀17篇)篇九

一、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负担,职工个人不负担工伤保险费,这是工伤保险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项目的重要区别。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这也是国际惯例。

二、用人单位必须按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基数,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单位职工的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三、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

不同的行业,工伤风险有很大差别,工伤保险费率在实现社会共济的同时,与用人单位所属行业挂钩,形成行业差别费率,使工伤保险缴费更为公平。在实行行业差别费率的基础上,建立单位缴费浮动机制。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伤发生情况和工伤保险费使用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工伤保险工作汇报(优秀17篇)篇十

我市属典型的资源型城市。全市有矿山企业353个,其中铁矿254个,煤矿99个,从事矿山企业生产人员2.1万人,从事相关产业及第三产业人员1万余人。近年来,小矿山企业工伤工亡事故增多,从事矿山生产的农民工在因工致伤致残后,生活上和。、申报、缴费和申报工伤待遇的业务流程,安全、冶金、煤炭部门对即将复工生产的小矿山企业的参保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规定小铁矿、小煤矿等高危行业在安全检查和复工生产时,必须向主管部门提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凡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小矿山企业,安全、冶金、煤炭部门不予批准复工和生产,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恢复生产的必要条件。通过采取这项措施,有力促进了小矿山企业的参保。

三、依据政策,因地制宜,切实保障参保职工待遇。

四、慎重运作,规范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营。

为了规范管理,我市实行“实名制”制度。在办理过程中,每名参保人员向经办机构提供近期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经办机构逐人建立档案,便于查对。我们还将企业缴费高低与其工伤事故状况联系起来,加强对安全生产企业的评定工作,把缴费与安全生产联系起来,对安全生产连续无事故的企业,适当调整缴费标准;对不重视安全生产的矿山企业加大处罚力度,直至停产整顿,以工伤保险促进全市的安全生产,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安全,降低保险费用的支出。在事故处理方面,要求企业发生工伤工亡事故后必须在24小时内报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接到报案后,工伤经办部门,配合保险行政部门共同做好事故调查,共同勘查现场,确认工伤。今年来,现场勘查40多次,避免了非工伤申报10多起。我们还建立了相互监督机制。工伤报案后,组织由两个部门以上的工作人员参加工伤认定,确保了工伤认定的准确性,避免了非工伤原因导致基金支出的风险。在工伤基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把基金支付关。由于工伤职工治疗是“实报实销”,有的工伤职工认为参加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的钱不花白不花”,因而产生了小病大治,轻伤住院等现象,还有的人借工伤治疗为由,购买药品“搭车报销”。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认真审核,对每一个报销凭据,严格按工伤药品目录审核,对每起工伤事故都建立了档案,规范了工伤事故支付待遇程序。

2015年度,工伤保险所在我局领导班子的领导下,在市社保局的指导下,经过全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任务指标。

2015年度,我县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5023人,全年完成扩面人数1234人,征缴工伤保险基金1516万元。征缴与扩面分别完成县政府下达任务的102.4%和123.4%;完成市局下达任务的141%和135.9%。本年度共为121名工伤(亡)职工支付待遇1132.8万元。

一年来,我们除完成日常工作外,主要从基金征缴、参保扩面以及检查稽核上下功夫,做到基金收缴不留死角,应收尽收;用人单位的职工应保尽保;支付认真审核,应付尽付。具体做法如下:

一、基金收缴、参保扩面工作稳步推进。

1、强化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参保扩面保持稳定增长。

充分利用典型工伤事故,多渠道、多途径宣传工伤保险政策,引导用人单位参保。今年4月我们会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到献王集团等单位宣传社会保险政策、讲解社会保险知识,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目前,工伤保险的认知度正在逐步提高。许多企业单位已经办理或计划办理参保手续。

2、加大缴费稽核力度,切实做到应缴尽缴。

对每个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都仔细审核,通过询问了解、查看工资表等方式准确掌握用人单位的用工人数及工资发放情况,杜绝少报基数,漏缴基金的情况出现。5月**日,市社保局稽核科几位领导到我处检查、指导社保稽核工作。按照市局领导的要求,从六月份开始,我们对金昊公司等十几个单位进行了现场稽核。

二、事故调查、待遇审核工作从严从细,防止基金流失。

由于工作人员少,不能每起工伤事故都做到现场调查。针对这种情况,在接到工伤报案时,我们认真询问事故发生过程,详实记录。对于显著轻微的事故,由用人单位报送考勤表等相关材料;对于重大或存在疑问的工伤事故,坚持做到现场调查,通过对当事人或目击者询问,拍照,调取相关资料等方式,掌握第一手材料。这样,在节约人员成本,提高事故调查效率的同时,保证了每起工伤事故的处置都实事求是,为确保基金的安全做好了基础工作。本年度,我们对舒美公司、县医院、东村砖厂、十五级砖厂等几十个工伤事故现场进行了调查。

三、提高自身素质,规范日常业务。

加强业务学习,掌握不准的业务及时向市局有关领导请教,保证办理的每笔业务都经得住推敲。

搞好业务档案整理。今年上半年,我们将**年度的业务资料整理归档,随时准备迎接上级检查。工作需要时,可以随时查阅相关资料。为日常工作提供了极大便利。

篇1:工伤保险个人工作总结一、目标完成情况1、确保了全旗4553名离退休人员、689名遗属人员和7188名享受待遇农牧民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截止年末共发放养老金8099万元(其中职工养老保险金支出6599万元、农保养老金支出1500万元),社会化发放率达100%。2、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4874人,其中在职职工20321人,离退休人员4553人,比去年净增1720人,完成市级下达全年1700人任务的101%。3、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5227人,比去年净增1120人,完成市级下达全年1100人任务的102%。其中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1363人,比去年净增705人,完成市级下达700人任务的101%。

待遇农牧民在内的所有离退休人员开展各种赛事活动,丰富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外,加强了对参保对象的服务,为了让参保者能够方便快捷地了解社保政策,查询自己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了解用人单位是否按时足额为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局建立了服务网站,设立了政策法规、办事指南、政策解答、视频新闻等栏目,公开了各股室职能职责、工作流程和电话,并在本局服务网站建立了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缴费信息查询系统,凡参保者打开敖汉旗社会保险局服务网站,进入个人帐户查询系统,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或养老保险个人编号就可查询到自己的养老保险缴费和记帐情况。实现了个人帐户管理工作透明化、公开化。

更多人参加社会保险,让更多的人享受社会保障不动摇,把弱势群体利益心上,抓在手上,

工伤保险工作汇报(优秀17篇)篇十一

为分散建筑施工企业工伤风险,切实保障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宁波市人社局、住建委、财政局、地税局四家联合发文,出台了《宁波市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10月1日起实施。这标志着宁波市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了政策依据。为此,宁波市人社局温馨提示各建筑施工企业及时为从业人员办理参保手续。

第一,参保的范围对象及缴费主体。《办法》将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企业(包括外地进甬的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建设项目作为参保范围。承建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作为缴费主体,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参保对象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与建筑施工企业(包括外地进甬的建筑施工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并在项目建设中从事各类工作的从业人员(不包括该企业中已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参保管辖。为简化操作程序,方便建筑施工企业就近办理参保登记等相关事项,《办法》将参保管辖统一到建设项目所在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的参保登记和开户登记职责,按规定核算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金额,承担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相关工作职责。建设项目在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的省部属和外地进甬的建筑施工企业,既可以到所在地区社保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也可以到市级社保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第三,工伤保险费征收。《办法》明确,建设项目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费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收到《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通知书》后,携带银行转账支票,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同级地方税务机关,以建设项目为单位,为工程期间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从业人员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建筑施工企业为建设项目缴纳工伤保险费后,应当将《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表》和《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工伤保险费代缴协议》发送给本建设项目中各施工企业和劳务分包作业企业。

第四,工伤保险费的缴费费率。根据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将建筑施工企业的缴费费率分为三档,第一档,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为5000万元(包括本数)以下的,按1.2‰计算;第二档,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包括本数)的,按1.1‰计算;第三档,工程总造价超过1亿元,按0.9‰计算。

第五,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费的规定。建设项目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费作为规费列入工程总造价,不得作为让利因素参与竞标,在招投标及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当单独列项。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费的缴费数额,为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缴费费率之积。

第六,建设项目追加工程投资(造价)的规定。建设项目追加工程投资(造价)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将追加部分的金额按上述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予以补缴。

第七,参保变更登记手续的规定。已办理从业人员工伤保险的建设项目,在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建设项目名称变更时,原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持相关主管部门的变更批文或有效证明,及时到参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办理参保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工伤保险期限的规定。建设项目的工伤保险期限与建设工程工期起止日期相同,即从开工建设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建设项目施工工期延长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合同到期30日前凭“工程延期施工报告”到社保机构备案,建设项目工程工期结束之日,工伤保险关系自行终止。

第九,建设项目人员管理。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实名制管理。根据建设项目施工进度,由总承包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根据项目施工进展情况,分阶段将进入建设项目工地工作的人员名称从网上直接输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申报系统,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工伤保险以该系统中的人员名册为准。建设项目对临时增加或调用的人员,因故未及时申报的从业人员,在发生工伤事故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受伤人员劳动关系所在的施工企业如实填报《参保建设项目未及时申报名册职工工伤按参保职工处理申请确认表》,并提供有关证明和总承包企业出具的证明,经参保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后,可视同已参加工伤保险。

第十,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暂行办法》明确,以“本人工资”作为待遇计发基数的,其“本人工资”统一按职工工伤发生时浙江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伤残等级为1-6级的工伤从业人员,其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和按规定享受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实行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后,工伤保险参保关系自行终止。如工伤从业人员,在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由劳动关系所在建筑施工企业和工伤保险基金分别支付工资福利待遇和医疗费用,直至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满为止,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终止工伤保险参保关系,由劳动关系所在建筑施工企业和工伤保险基金分别一次性支付有关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对建筑施工企业未按规定给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不能参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诚信企业评比。

第十二,人力社保部门的监督职责。人社部门依据《社会保险法》等规定,对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或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建筑施工企业,给予相应处理。对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或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伤亡后,除按规定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外,承包该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社会保险法》中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由伤亡从业人员劳动关系所在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社会保险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为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对已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瞒报工程项目总造价或者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按《社会保险法》规定处理。

工伤保险工作汇报(优秀17篇)篇十二

2015年度,工伤保险所在我局领导班子的领导下,在市社保局的指导下,经过全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任务指标。

2015年度,我县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5023人,全年完成扩面人数1234人,征缴工伤保险基金1516万元。征缴与扩面分别完成县政府下达任务的102.4%和123.4%;完成市局下达任务的141%和135.9%。本年度共为121名工伤(亡)职工支付待遇1132.8万元。

一年来,我们除完成日常工作外,主要从基金征缴、参保扩面以及检查稽核上下功夫,做到基金收缴不留死角,应收尽收;用人单位的职工应保尽保;支付认真审核,应付尽付。具体做法如下:

一、基金收缴、参保扩面工作稳步推进。

1、强化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参保扩面保持稳定增长。

充分利用典型工伤事故,多渠道、多途径宣传工伤保险政策,引导用人单位参保。今年4月我们会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到献王集团等单位宣传社会保险政策、讲解社会保险知识,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目前,工伤保险的认知度正在逐步提高。许多企业单位已经办理或计划办理参保手续。

2、加大缴费稽核力度,切实做到应缴尽缴。

对每个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都仔细审核,通过询问了解、查看工资表等方式准确掌握用人单位的用工人数及工资发放情况,杜绝少报基数,漏缴基金的情况出现。5月**日,市社保局稽核科几位领导到我处检查、指导社保稽核工作。按照市局领导的要求,从六月份开始,我们对金昊公司等十几个单位进行了现场稽核。

二、事故调查、待遇审核工作从严从细,防止基金流失。

由于工作人员少,不能每起工伤事故都做到现场调查。针对这种情况,在接到工伤报案时,我们认真询问事故发生过程,详实记录。对于显著轻微的事故,由用人单位报送考勤表等相关材料;对于重大或存在疑问的工伤事故,坚持做到现场调查,通过对当事人或目击者询问,拍照,调取相关资料等方式,掌握第一手材料。这样,在节约人员成本,提高事故调查效率的同时,保证了每起工伤事故的处置都实事求是,为确保基金的安全做好了基础工作。本年度,我们对舒美公司、县医院、东村砖厂、十五级砖厂等几十个工伤事故现场进行了调查。

三、提高自身素质,规范日常业务。

加强业务学习,掌握不准的业务及时向市局有关领导请教,保证办理的每笔业务都经得住推敲。

搞好业务档案整理。今年上半年,我们将**年度的业务资料整理归档,随时准备迎接上级检查。工作需要时,可以随时查阅相关资料。为日常工作提供了极大便利。

工伤保险工作汇报(优秀17篇)篇十三

年初以来,工伤与医疗保险工作按照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认真执行工伤保险有关政策,加强工伤保险政策及职业病防治宣传力度,努力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强化提升服务质量,积极维护参保人员合法利益,加强基金安全管理监督,保障和不断提高工伤职工待遇,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征缴扩面成效显著。按照省厅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关于xx省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x人社规【20xx】x号)和《关于加快推动小微服务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x人社规【20xx】xx号)文件精神,加强落实六大行业部门参加工伤保险事宜,着力实施“同舟计划”,大力推进参保扩面。工伤保险xxx户、xxx人,工伤保险扩面xxx户,xxx多人,基金节余x亿余万元,上交省级调剂金xxx万元。

(二)工伤预防效果明显。加强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普及工伤保险知识,充分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工伤保险集中宣传周”活动的有利契机,在人群密集的区域和建筑施工项目中农民工比较集中的领域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在5月末全市同步开展工伤保险政策集中宣传和现场政策咨询活动,把宣传单、手册、画册、印有工伤保险政策的扑克、扇子发放至从业人员的手中。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提高工伤保险政策知晓度。

(三)依法做好认定鉴定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工作的通知》(x人社发xx号),及时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注重现场勘察,证据采集,强化程序正规。截止目前,作出工伤认定结论xxx件。进一步加强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管理,规范劳鉴程序,缩小初次、再次鉴定结论差异,避免引发矛盾和争议。本年度已开展x次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包括一次职业病鉴定,共为xxx名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级别,换发工伤证xxx人。

(四)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在5月份举办了一期全市工伤保险业务座谈培训,学习了《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文件。在鉴定中实行“老带新”办法,提高专家业务水平。多次深入xxx等企业宣讲“一法一条例”,提高了工伤保险新法规的知晓率。建立了《市人社局工伤保险业务信息系统》,提高案件维持率。

(五)加强服务水平建设。规范业务程序,简化工作环节,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按时间节点推进“工伤保险上线”工作。对工伤待遇有办证实行“一次办,马上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规定,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xx人次,化解突出矛盾x起,收到感谢信和锦旗x件。

一是参保扩面不够。一些个体工商户等小微企业参保力度不大,不能够全员参保,一旦出现工伤事故难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业务工作不规范。登记统计不够及时准确,一次性告知不够清楚明白,网上业务办理不清晰直接。

(一)继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一是全面推进餐饮服装企业、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筹划小微企业、农业地区合作经营组织参加工伤保险方案,根据省厅要求,做好前期调查工作。

二是加强工伤预防宣传。着手制订《xx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办法》,在制度层面形成工伤预防宣传的保障措施。组织工作保险政策宣传,形成企业、职工和社会多层次立体工伤预防宣传网络,降低工伤发生率。

三是组织全市工伤业务培训。组织全市县区工伤保险单位工作人员政策业务培训会。更新专家库,结合下季度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培训。

四是落实工伤保险上线工作。12月底前,按省厅要求,落实工伤保险金保工程系统上线工作。

工伤保险工作汇报(优秀17篇)篇十四

通过2—3年的努力,到20xx年,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万人,实现工伤保险基本全覆盖。

凡我市境内所有企业、事业(参照或者依照的单位除外)、民间非营利组织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的规定,依法为其全部职工或者雇工按实名制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一)提高,营造氛围。全面推进工伤保险,是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待遇支付风险的重要举措,也是用人单位履行法律义务应尽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提高认识,加强,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扎实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完善。人劳社保、财政、地税、卫生、民政、安监、建设、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联系,积极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各项工作。

(二)积极探索,分步推进。各县(市)要在xx年年6月底前把应纳入工伤保险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及其职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xx年年要认真研究探索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纳入工伤保险工作,争取到20xx年各县(市)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三)突出重点,积极扩面。加大高风险行业企业和农民工数量多的企业的工伤保险扩面力度。建筑、矿山开采等高风险行业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建设、安监部门要严格生产许可证制度,在颁发许可证或者办理许可证延期手续前,应认真审查单位提供的《工伤保险参保》,对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暂停颁发相关许可证。对建筑、交通工程等外来施工企业,雇用的农民工应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并由地税部门核定和征收工伤保险费。对农民工数量多的企业,应优先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四)加快推进“五费合征”工作。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职工,在xx年年6月底前必须统一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并由地税部门负责向用人单位按月征收工伤保险费。xx年年底前,各县(市)都要出台“五费合征”办法。从20xx年开始全面推行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并将工伤保险率先实现基本全覆盖作为“五费合征”的重要内容。

工伤保险工作汇报(优秀17篇)篇十五

20xx年第一季度,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工伤保险经办人员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参保扩面和工伤待遇支付等业务,积极配合社保基金审计工作。

(一)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和基金征缴完成情况。

积极宣传《社保法》、新《条例》和新修订的《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主动走出去与用人单位沟通,面对面讲解政策,基金征缴和参保扩面工作成绩显著。截止到2月底,全市参保单位达到5829家个,比20xx年增加62家;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88348人,比20xx年净增1871人,其中农民工参保人数达到130895人;征缴工伤保险费1985万元。

在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方面始终做到公平、及时、人性,坚持站在参保企业和参保工伤职工的角度做好待遇支付工作,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安定。截止到2月底,为因工伤残职工677人,因工死亡人员14人,工亡人员供养亲属430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599.7万元;为各县(市、区)下拨工伤保险基金1360万元,全市基金累计节余达5820.5万元。

(三)医疗服务签约和管理情况。

我市两级经办机构与58家医疗机构、3家辅助器具配置机构、1家药店签定服务协议,保障了工伤职工的治疗需要。

(四)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为保证上级审计机关审计顺利进行,我市工伤保险经办人员高度重视,充分准备,积极工作、主动配合。按照市局要求,加班加点做好各项数据自查整理工作,按时提供审计数据表格,做到随叫随到,不拖延、不敷衍、无怨言。

(五)主要措施。

1、宣传先行,利用新修订的'《河北省工伤保险条例》出台之际,采取各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强化了用人单位对工伤保险的认识,提高了用人单位的参保积极性,形成了我要用人单位参保为用人单位我要参保的良好局面。

2、重点突破,主动与财政部门协调,继续争取将全额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纳入预算管理,实现全覆盖。截止到2月底,全市参保事业单位达到750家,参保人数达到57751人,比20xx年增加821人。

3、工作触角向小、边、远用人单位延伸,主动将乡镇企业、社区(村)办等小企业纳入工作作为一个突破点,弥补参保扩面后劲不足的缺陷。

1、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缺乏系统培训。

2、经办队伍人员不足,经费短缺,与承担的职责严重不匹配。

3、房地产市场不景气,造成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减少,对参保扩面冲击明显。

4、省针对《社保法》、新《条例》新增的有关基金先行支付问题如何管理追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何支付管控等业务没有具体的操作细则,影响经办业务开展。

1、继续推进参保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将全额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乡镇小企业参保作为主攻方向。

2、探索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新办法和改进医疗费结算办法,研究制定经办业务操作规程。

3、做实工伤预防工作,重点加强事故多发企业和高危行业的监控检查,降低事故发率。

4、开展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经办能力。

5、与工伤保险行政机关联合研究制定浮动费率实施办法,增强基金支撑能力。

工伤保险工作汇报(优秀17篇)篇十六

今年,我局在省厅和××市下,以让更多的人享受社会保障为,弱势群体的权益,加大工伤保险的征管,了较快发展。是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条例》颁布实施,抢抓机遇,了工伤保险在小矿山企业的工作。今年我市新增参保企业141家,新增参保3545人,工伤保险基金净增390万元,覆盖了国有集体企业、高危行业、小矿山企业的职工。工伤保险基金年平均征缴率今年,我局在省厅和××市下,以让更多的人享受社会保障为,弱势群体的权益,加大工伤保险的征管,了较快发展。是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条例》颁布实施,抢抓机遇,了工伤保险在小矿山企业的工作。今年我市新增参保企业141家,新增参保3545人,工伤保险基金净增390万元,覆盖了国有集体企业、高危行业、小矿山企业的职工。工伤保险基金年平均征缴率95%,基金结余400余万元,保障了全市工伤工亡职工家属待遇的发放,了社会的稳定。下面,将的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我市属典型的资源型城市。全市有矿山企业353个,铁矿254个,煤矿99个,从事矿山企业生产人员2.1万人,从事产业及产业人员1万余人。近年来,小矿山企业工伤工亡事故增多,从事矿山生产的农民工在因工致伤致残后,生活上和精神上经受了难以想像的。有些业主想方设法逃避赔偿责任,侵害职工正当利益的严重,工伤纠纷案件居高不下。为此,安全生产,从稳定的劳动关系入手,把弱势群体的利益上升到密切与关系的来抓,把那些最迫切需要工伤保险的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为这项工作,加大宣传,在新闻媒体刊登工伤保险政策问答,发放宣传单、刊登工伤保险专版专刊,电视宣传等,了宣传效应。另一,有些业主现在矿山企业日子不好过,安全生产要求,每年停工停产长,又不给更多的优惠政策,错误地参加工伤保险会使人工成本,加重企业的负担,有无工伤、工亡事故都要交钱,不划算的思想。

上门去做矿主的工作,从工伤无过错赔付到劳动能力鉴定,使业主真正认识到了参加工伤保险的好处,使职工了工伤保险的“保护伞”作用。还帮助企业算大账和长远账,用贴切典型的事例教育,从企业的长远生存与发展看问题,算工伤保险分散风险、互利互惠的社会大账。有些企业为职工购买了商业保险,不愿意参加工伤保险,解释工作,使业主理解社会保险的不可替代作用,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界限。措施了矿山企业的参保性和性。

年初,武安市政府将工伤保险扩面列入实施“民心工程”的位置。市委常委会、市长办公会全市安全生产,把小煤、铁矿参加工伤保险列入日程,人劳局、安监局、冶金局、煤炭局等直接,职责,合力,工伤保险。我局了企业参保登记、申报、缴费和申报工伤待遇的流程,安全、冶金、煤炭对即将复工生产的小矿山企业的参保工作督促检查。规定小铁矿、小煤矿等高危行业在安全检查和复工生产时,向主管提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凡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小矿山企业,安全、冶金、煤炭不予批准复工和生产,将参加工伤保险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恢复生产的必要条件。这项措施,了小矿山企业的参保。

小矿山工伤保险在我市尚属首次运行,在全国也经验可循,边摸索边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我市依据《××市小矿山企业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办法(试行)》的意见,了工伤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封闭运行。按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费率,并小矿山安全风险较高的情况,对工伤事故率高低浮动费率。雇主缴纳的原则,小煤矿从业人员每人每月xx0元缴费;小铁矿暂按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缴费;采石场暂按每人每月40元缴费。参加小矿山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死亡后,直系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领取6个月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按职工本人工资:配偶每月40%,其它直系亲属每人每月为30%,抚恤金总额不超过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为48至60个月××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自愿一次性结清的,不同标准最高支付不超过xx万元。对因工致残的可选择一次性结清待遇的,一级xx万元、二级9万元、三级8万元、四级7万元的标准一次性结清后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五至十级伤残职工不愿一次结清待遇的一至四级伤残职工仍按《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待遇,了高危行业职工的权益。

规范管理,我市“实名制”制度。在办理过程中,每名参保人员向经办机构近期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经办机构逐人档案,便于查对。还将企业缴费高低与其工伤事故状况起来,对安全生产企业的评定工作,把缴费与安全生产起来,对安全生产连续无事故的企业,缴费标准;安全生产的矿山企业加大处罚,直至停产整顿,以工伤保险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伤事故的,地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安全,降低保险费用的支出。在事故,要求企业工伤工亡事故后在24小时内报劳动保险行政。接到报案后,工伤经办,保险行政事故调查,勘查现场,确认工伤。今年来,现场勘查40多次,了非工伤申报xx多起。还了监督机制。工伤报案后,组织由两个的工作人员参加工伤认定,了工伤认定的性,了非工伤原因基金支出的风险。在工伤基金的管理上,严把基金支付关。工伤职工治疗是“实报实销”,工伤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的钱不花白不花”,产生了小病大治,轻伤住院等,还人借工伤治疗为由,购买药品“搭车报销”。情况,审核,对每报销凭据,按工伤药品目录审核,对每起工伤事故都了档案,规范了工伤事故支付待遇程序。在审批工伤事故赔偿待遇,了经办人审核,保障中心主任复核,主管局长审批等多项监督制度,了基金安全运营。

为工伤保险的健康发展,着手科学的预防机构,长效运行机制。设立工伤预防机构。在工伤保险科设立了工伤预防机构,组成人员由熟悉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安监人员、矿业专家和工伤保险员参加矿山企业的安全预防工作。对参保企业工伤预防制度的情况监督检查,适时工伤预防安全教育,组织企业对从事工伤保险人员培训,对事故分析和,降低了工伤事故的。制定事故预防的规章制度。要求参保的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在工伤预防制定的措施,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标准和措施,从事高危行业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和规定,并把制度悬挂在矿山企业处。工伤保险奖励制度。奖励定额缴纳了工伤保险基金,又重大伤亡事故的小铁矿和小煤矿。奖励对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企业和个人,预防事故、鞭策后进、鼓励先进的。四是工伤康复工作。成立工伤康复机构,在城区指定了4家医院工伤职工的定点医疗机构,并设立药品使用目录,对工伤职工康复性治疗费用支付详细的规定,在基金安全的,委托医疗机构康复服务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帮助工伤职工恢复身体功能,生存质量,帮助重新回归社会,减轻社会和家庭负担。

我市的工伤保险工作了成绩,但面临的任务依然艰巨,还需加度,把工作做深、做细。将让更多人参加社会保险,让更多的人享受社会保障不动摇,把弱势群体利益心上,抓在手上,努力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

工伤保险工作汇报(优秀17篇)篇十七

和职工工伤保险权益意识,有效防范各类工伤事故和职业伤害,全力推进建筑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根据20xx年人社部、省人社厅、州人社局工伤集中宣传工作安排,我市于20xx年6月16日上午在人民广场积极组织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

省人社厅、州市人社局、州市安监局、州市住建局、州市交通运输局、州市总工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州市水务局共15家单位参加了此次宣传活动。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王梅处长,州人社局严文敏局长,都匀市政府洪儒兵副市长等省州市领导莅临宣传现场指导。

本次活动采取新闻媒体设工伤保险宣传专栏,在集中宣传活动地点人民广场张贴工伤保险宣传资料、广告标语,发放工伤保险政策宣传资料,现场承受老百姓的政策咨询、解答,用led广告显示屏滚动播放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微电影等方式全方位宣传。

集中宣传当天尽管天气下雨,但在人民广场集中宣传地点前来咨询了解工伤政策的群众和企业职工络绎不绝。现场工作人员向群众和企业职工发放《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宣传手册》、《工伤预防-根底知识》、《工伤预防-职业病防治知识》、《工伤预防-事故应急与救护知识》等宣传资料画册资料1000多份,并热情耐心的现场解答工伤保险政策。

通过开展宣传使用人单位、广阔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认识到参加工伤保险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了解工伤事故应急救护和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加工伤防范意识。

6月16日上午,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建立管理中心在翡翠路与石门路交口的铜冠花园工程工地举办了“经开区20xx年度建筑业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活动邀请了区内100余家在建工程负责人及平安员参加。

为了进一步宣传普及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增强广阔建筑施工单位和建筑业工人知法遵法守法意识,有效减少各类工伤和职业危害,维护建筑业工人工伤保险权益,该区通过设点开展现场咨询,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区内建筑业工人宣传工伤保险的意义和详细政策,增强建筑工人的维权意识。

活动期间,工伤保险待遇以及发生工伤后应如何办理理赔手续等知识最受现场观众的关注。本次宣传活动共接待咨询者500多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总计1200余份。

为全力推进“同舟方案”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6月30日,以“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主题的20xx年全省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日开幕仪式,在海口五源河体育场建筑工地举行。活动吸引了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立厅、省卫生和方案生育委员、省平安生产监视管理局、省总工会等相关领导及建筑工地职工代表200余人参与。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流程,并就常见事故现场救护方面的知识进展普及。

目前,全世界95%的国家都建立了强制性的工伤保险制度,海南省于1992年开始实行工伤保险制度,是我国最早公布实施工伤保险制度的`省份之一。截止到20xx年12月,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累计保障了万人次工伤职工的医疗救治、医疗康复和待遇赔付需求。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一峰告诉记者,截止今年5月,全省在建工程1691个,参保工程1405个,参保率,新开工工程327个,参保率100%。“建筑业是海南省经济开展中的支柱产业,但劳动力密集、工种转换快、人员流动性大,是工伤风险较高的行业,因此,我们将继续加强工伤保险宣传工作力度,强化工伤预防意识以及劳动者自我维权和用人单位自觉参保的意识,营造良好气氛,为全面实现建筑业参保政策目标奠定坚实根底。”张一峰说。

此外,为继续抓好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同舟方案”,建立健全重特大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善后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工伤职工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xx年4月6日出台了《海南省重特大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善后应急处理工作预案》,旨在第一时间全面有效的掌握重特大工伤事故情况,迅速开展应急处理及善后工作,落实工伤保险各项待遇。

本次活动由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和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办,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承办。

为全力推进“同舟方案”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6月29日,由绵阳市人社局组织,涪城区人社局、科创园区劳动保障效劳中心等城区6个人社部门承办的工伤保险现场咨询宣传日活动在科创区温莎国际、经开区万达广场、游仙区桑林坝居民统建楼等三个建筑工地开展。

本次活动主要采取张贴标语、发放资料、宣讲政策、解答问题、播放宣传片及宣传播送等形式,对《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进展宣传。活动通过向用人单位和职工全面宣传工伤保险认定鉴定、待遇支付、工伤预防与康复等方面的工作流程和管理标准,进一步提高了工伤保险的认知度,增强了广阔用人单位和职工知法遵法守法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气氛。

按照规定,从20xx年起,绵阳市辖区所有建筑业都应按工程参加工伤保险,建筑业是工伤多发行业,因此建筑业工伤保险政策是此次宣传重点之一。

相关范文推荐

    电站员工年终工作总结(专业15篇)

    随着一个月的工作逐渐结束,我们需要对这一个月的工作进行总结和梳理,以便更好地评估工作表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在写作月工作总结时提

    扩股增资协议书大全(23篇)

    合同协议是当事双方就特定事项达成的一种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参考合同协议范文时,请务必根据自身需求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甲方:住所地:法

    监察工作心得体会总结(汇总16篇)

    工作心得是我在不断探寻和实践中获得的宝贵财富,需要及时总结和分享出来。以下是一些成功企业家的工作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在自己的工作中。

    高中语文核心素养心得(模板15篇)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反思自己的学习和工作方法,寻找到更适合自己的方式和策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语文能力最为主要的影响

    大四学生申请奖学金个人总结(通用17篇)

    在个人总结中,我们可以对自己的目标和计划进行调整和规划,以实现更好的发展。通过阅读一些优秀的个人总结范文,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总结的要点和技巧。

    初一工作计划大全(15篇)

    通过编写工作计划书,我们可以将繁杂的工作任务分解为具体可行的步骤,更容易实现预期目标。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工作计划书的写作要点,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经典范文,

    我变成了一棵树三年级大全(20篇)

    优秀作文是一种能够通过文学语言表达情感和思想的艺术形式,它能够触动人心、引起共鸣。以下是一些优秀作文的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和文学素养。

    物业公司工作心得(优秀18篇)

    工作心得的撰写可以帮助我们反思自己的工作方式和能力,提升职业素养。了解一些成功人士的工作心得,可以帮助我们发现自己的不足并加以改进。转瞬间20__年在我们忙碌的

    学生月度工作总结(通用18篇)

    学生工作总结可以促使学生发展综合素质,全面提升个人能力。在下面的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学生对学生工作总结的见解和体会,相信会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日月如梭,我们

    小学语文雷雨说课稿(实用13篇)

    在编写教案模板时,教师需要考虑到学习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等方面。在互联网上也有很多教案模板的分享和下载,可以帮助教师快速备课。《雷雨》是人教版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