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规清理工作方案(汇总19篇)

时间:2023-11-16 作者:ZS文王最新法规清理工作方案(汇总19篇)

一个好的工作方案需要考虑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分配,以及各项工作的先后顺序。在实际工作中,不同领域的工作方案有着不同的特点和要求。

最新法规清理工作方案(汇总19篇)篇一

建立枯死松树监测清理进度周报制度,督促枯死松树清理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清理任务。以下是关于枯死松树清理。

仅供参考~!

为有效阻止松材线虫病传入,保护我县松林资源,根据市县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松褐天牛是松材线虫病的主要传播媒介,而枯死松树又是松褐天牛的主要寄主植物,因此及时发现和清理枯死松树,是我县防控松材线虫病工作中一项最紧迫、最重要的工作,也是降低松褐天牛虫口密度,防范疫情传播和扩散最有效的措施之一。

枯死松树清理坚持“发现一株,取样一株、镜检一株,清理一株,处理一株”的原则。目前已发现的枯死松树10月底全部清理结束。

1、枯死松树原则上由经营单位或个人自己清理,林业站负责技术指导。

2、鉴于大部分枯死松树已无利用价值,加之村民大都外出务工、农村农忙及农村劳动力老化等诸多原因,这部分的枯死松树清理工作,由当地乡镇采取单位自主招标方式,根据山场远近、陡峭、作业难易程度确定清理补偿标准。当地林业站进行现场监督指导。

3、对重点预防区及不易清理的高危区域,清理工作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聘请专业清理队伍,进行清理,当地政府派员会同林业技术人员现场技术指导并监督处理。

根据国家林业局林造发[]237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技术要求,伐桩高度一般在5厘米以下,并对伐桩进行药物处理。清理下山的枯死松树,采取两种处理方式。一是适宜造材的,全部送往松木定点加工企业进行加工销售;对不能造材利用的,以及采伐剩余物(含2厘米以上的枝桠),全部做焚烧处理。

1、加强监测:各乡镇要将监测调查放在首位,健全县、乡镇、村三级测报网络,推行监测工作分片包干责任制,建立覆盖全面、调查准确、上报及时的枯死松树监测体系。

2、落实责任主体:乡镇政府、县林业部门是行政、技术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第一时间按照技术要求进行清理。

3、积极宣传动员:充分利用标语横幅、广播、乡村政务村务公开栏等宣传工具,张贴宣传画、宣传资料,对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通过对《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安徽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松材线虫病危害有关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干群的思想认识,使广大干群自觉参与和协助枯死松树清理工作。

4、加大资金投入。乡镇在枯死松树清理中切实解决好人力、物力和资金等方面问题。枯死松树清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林业部门要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会同财政局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各个乡镇补助,保障清理工作正常开展。

5、加大督查力度。县松材线虫病防疫指挥部将成立枯死松树调查清理督查小组,对全县调查清理工作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地督查工作,及时了解和解决枯死松树清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监测调查工作不到位,存在漏查漏报现象的,以及清理工作组织不力的乡镇,将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根据x年秋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初步统计,全县共发现不明原因枯死松树187株,分布面积5424.2亩,主要分布在:筠门岭镇石久、学子、白埠、黄埔、州场、上增村枯死松树119株,分布面积3635.7亩;文武坝镇古坊、小坝村枯死松树56株,分布面积1356.5亩;周田镇半岗村、梅子村枯死松树12株,分布面积432亩。为切实加强我县的枯死松树清理工作,严防枯死松树的传播扩散蔓延,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推进生态会昌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坚持“全面监测、科学防控、围歼疑点、彻底根除”的防治策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行为,实行联防联治,加大资金投入,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施策,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坚决遏制枯死松树的发生和蔓延,保护群众的财产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大县建设。

枯死松树分布区实现有计划清除枯死松树,防止扩散蔓延,逐步压缩除治区面积;预防区要重点预防,重点监测,确保不出现枯死松树,一旦出现枯死松树,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除。具体指标是:枯死松树清除率达100%,清除死树除害处理率和合格率达到100%,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坚持属地管理,政府负责,部门各司其职;坚持预防为主,严防死守,防止死树蔓延;坚持全面除治,突出重点,有效减轻灾情;坚持依法防控,加强管理,确保防控成效;坚持科学防控,分区施策,确保防控效果;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

根据全县不明原因枯死松树的实际现状,松林资源分布情况和不同生态功能分布,将我县区划为除治区和重点预防区。

(一)除治区:已发现不明原因枯死松树的筠门岭镇、文武坝镇、周田镇。

(二)重点预防区:除上述三个乡(镇)的其它乡(镇)、湘江源自然保护区、公益林林场、商品林林场。

1.采取熏蒸处理枯死松树。由乡(镇)政府组织专业队伍(专业队伍必须每人进100元人身意外险一份)对枯死松树发生小班由外向内清除包括枯死木、疑似感病木、衰弱木、受压木、风折木、旱死木、雪压木、当年枯死或已经萎蔫的松树侧枝等。将松树砍倒后砍掉枝条,然后视树体大小先将树干、粗树枝就地锯成1-1.5米的木段,再将枝条截成1-1.5米左右,将木段、粗枝条、1厘米以上的枝桠集中用专用熏蒸塑料膜包裹,并往膜中投放磷化铝片剂。安全要求:使用覆膜磷化铝熏蒸法进行除害,需注意封紧塑料膜出气口,并在塑料膜外贴上标签(注明熏蒸地点编号、熏蒸时间、熏蒸负责人、检查人等内容),并附上剧毒请小心标志。实施强度择伐作业时,为防止遗漏处理,作业时要先伐病死树,后伐感病残余活树,必须在x年11月20日前彻底清除枯死松树,不留病源。

2.伐桩处理。对所有枯死松树伐桩可选择以下除害标准和要求进行处理。采取每个伐桩用磷化铝1-2粒,再加套0.8毫米以上厚度的塑料农膜袋,并压实填土20厘米以上。所有松木伐桩高度不超过5厘米,在每个伐桩的地面上插上小木板,并以村为单位用红漆编号。

3.坚持常年清理机制。加强对清除枯死树发生区的巩固工作,充分发挥各乡(镇)、林场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作用,成立专业队伍,建立常态化的枯死松树清理工作机构,常年监测,建立台帐,按除治标准及时干净彻底清除零星枯死松树。

(二)加大枯死松树监测预警力度,落实预防措施。

枯死松树监测以人工监测为主,诱捕器监测为辅。一旦发现情况,立即启动。

应急预案。

快速处置。

1.全面普查。

(1)不明原因枯死松树以乡(镇)为单位,每年分别于3-4月和8-9月按森林资源小班分布图,沿设计路线对辖区松林进行普查,查清发生分布范围、发生面积(以小班统计为准)和枯死松树数量,绘制发生分布图,计算枯死松树株率,掌握枯死松树分布情况。

(2)预防区以乡(镇)、林场为单位,每年分别于3-4月和8-9月对交通沿线、风景区、大型企业、仓库、工业园区、城镇和电视发射台以及大型工程工地等人为活动频繁的地区附近松林进行全面普查。发现松树枯死,查明分布地点、树种、面积、枯死株数、松褐天牛危害情况,绘制松树枯死情况分布图。同时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并及时上报和进行跟踪调查,随时掌握枯死松树动态。

2.常年监测。

(1)定期巡查。以乡(镇)为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每月定期对交通沿线、风景区、大型企业、仓库、工业园区、码头、车站、城镇周围、木材加工厂、大型建筑工地和电视发射台等人为活动频繁的地区附近的松林进行巡查,发现松树有感病症状,立即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2)固定监测。在发生区边缘地带、交通沿线、风景区、城镇周围和易感林分设置固定监测点,风景区和重要经济地区每村(或林场分场)至少设置1个、其它地区每乡(镇)、林场设置3-5个固定监测点,派专人定期调查,发现松树枯死立即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三)加大松褐天牛防治力度,降低媒虫密度。

对枯死松树发生区和重点预防区实施松褐天牛防治,降低松褐天牛的虫口密度,严防向外扩散蔓延。

1.设置诱捕器防治。在枯死松树分布区,选择在枯死松树旁悬挂apf-1型新型诱捕器防治松褐天牛,每年4-9月为诱捕时间,控制枯死松树周边的松褐天牛传播蔓延。

2.设置诱木防治。在发生区松林小班内选择衰弱或较小的松树作为诱木,把引诱剂注入诱木里,引诱松褐天牛集中在诱木上产卵,并在诱木树干上喷洒松褐天牛专用触杀剂,直接触杀在诱木上产卵的松褐天牛,隔10天加喷药1次。每10亩设置一株,并用gps定位。同时加强诱木管理,做到即死即除,严防诱木流失。

3.药剂防治。4月下旬至6月下旬松褐天牛羽化盛期,在发生和毗邻小班喷洒绿色威雷或噻虫啉防治松褐天牛,防治2-3次,每次需将林冠层打透。

4.天敌防治。在林分内按每亩选择4-5株有松褐天牛危害的松树直接释放花绒寄甲成虫(10对/株)。释放花绒寄甲天敌的林分内避免喷洒化学防治药剂。

(四)加大防控宣传工作力度,加强检疫封锁。

1.扎实做好防控宣传。各乡(镇)政府要深入宣传松材线虫病的危害性,大力普及松材线虫病防控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都了解、支持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发动群众联防联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共同支持参与防控工作。

2.强化枯死松树的检疫管理。禁止在有枯死松树的乡(镇)村内擅自采伐松木,坚决制止滥砍滥伐枯死松树,严禁松木擅自运出分布区。从山场、运输、加工、使用等环节加强枯死松树管理,严禁枯死松树分布区村民偷盗疫木,定期清理村民房前屋后的松材、枝桠,清除枯死松树传染源。

3.加强检疫执法检查。森林植物临时检疫检查站和木材检查站严格检疫检查,严禁枯死松树分布区内的松木及其产品擅自运出。林业、市场监管、工信、公安等有关部门要严格监督管理辖区内木材经营加工市场和有关涉木企业,落实防范责任,取缔非法经营。对调入的松木及其制品进行严格的查验和检疫,对无证调运的松木及其制品按违规调运严肃处理,引起重大疫情或有引起疫情危害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各乡(镇)负责辖区内枯死松树的清理工作,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包片领导、干部为具体负责人。筠门岭镇、文武坝镇、周田镇在清理枯死松树期间,出现任何纠纷,由所在乡(镇)负责处理解决,确保清理任务全面完成。

(二)县财政局负责协调安排好清理枯死松树的专项资金,确保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各乡(镇)财政也要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清理枯死松树。

(三)县森林公安局负责枯死松树分布区的社会治安、公共秩序、偷砍和擅自运出枯死松树分布区的案件查处等工作,对违反规定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涉案人员进行立案侦查,确保除治进度的顺利进行。

(四)县监察局、审计局负责专项经费使用监督,对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不力,造成严重扩散或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五)县林业局负责疫情监测、清理技术指导和质量督查工作,并对各乡(镇)防控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在除治工作中落实不到位、未能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对该乡(镇)实行重点管理,限期整改到位,直至达标。

(一)检查验收。

1.检查验收人员:由县林业局林检站、财务股及筠门岭镇、文武坝镇、周田镇各派1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2.检查验收时间:x年12月10日至20日。

3.检查验收内容:包括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报告、松树枯死木清理除治方案及具体操作细节,枯死松树表分布图,清理除治。

工作总结。

松树枯死木清理除治验收表(见附件)。

4.检查验收方法:各乡(镇)、林场全面清除区域内的枯死松树后,先自行组织检查验收并填报附件,然后申请验收,检查验收组人员按各乡(镇)、林场上报的枯死松树清除树桩总数,抽检100%的树桩进行全检,按照核实情况从而确定枯死松树清除总数;检查验收技术标准严格按照本方案中“防控措施”的要求填写附件。

(二)奖惩措施。

完成责任目标的乡(镇),经县林业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对全面清理完枯死松树的乡(镇)给予每株100元的工资补助,以实际清理验收合格株数为准拨付资金。对不能正确履行职责,没有完成防控任务,不能实现防控目标,导致枯死松树扩散的乡(镇)应查明原因和责任,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造成枯死松树严重扩散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实行重点管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最新法规清理工作方案(汇总19篇)篇二

根据x年秋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初步统计,全县共发现不明原因枯死松树187株,分布面积5424.2亩,主要分布在:筠门岭镇石久、学子、白埠、黄埔、州场、上增村枯死松树119株,分布面积3635.7亩;文武坝镇古坊、小坝村枯死松树56株,分布面积1356.5亩;周田镇半岗村、梅子村枯死松树12株,分布面积432亩。为切实加强我县的枯死松树清理工作,严防枯死松树的传播扩散蔓延,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推进生态会昌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坚持“全面监测、科学防控、围歼疑点、彻底根除”的防治策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行为,实行联防联治,加大资金投入,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施策,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坚决遏制枯死松树的发生和蔓延,保护群众的财产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大县建设。

枯死松树分布区实现有计划清除枯死松树,防止扩散蔓延,逐步压缩除治区面积;预防区要重点预防,重点监测,确保不出现枯死松树,一旦出现枯死松树,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除。具体指标是:枯死松树清除率达100%,清除死树除害处理率和合格率达到100%,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坚持属地管理,政府负责,部门各司其职;坚持预防为主,严防死守,防止死树蔓延;坚持全面除治,突出重点,有效减轻灾情;坚持依法防控,加强管理,确保防控成效;坚持科学防控,分区施策,确保防控效果;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

根据全县不明原因枯死松树的实际现状,松林资源分布情况和不同生态功能分布,将我县区划为除治区和重点预防区。

(一)除治区:已发现不明原因枯死松树的筠门岭镇、文武坝镇、周田镇。

(二)重点预防区:除上述三个乡(镇)的其它乡(镇)、湘江源自然保护区、公益林林场、商品林林场。

1.采取熏蒸处理枯死松树。由乡(镇)政府组织专业队伍(专业队伍必须每人进100元人身意外险一份)对枯死松树发生小班由外向内清除包括枯死木、疑似感病木、衰弱木、受压木、风折木、旱死木、雪压木、当年枯死或已经萎蔫的松树侧枝等。将松树砍倒后砍掉枝条,然后视树体大小先将树干、粗树枝就地锯成1-1.5米的木段,再将枝条截成1-1.5米左右,将木段、粗枝条、1厘米以上的枝桠集中用专用熏蒸塑料膜包裹,并往膜中投放磷化铝片剂。安全要求:使用覆膜磷化铝熏蒸法进行除害,需注意封紧塑料膜出气口,并在塑料膜外贴上标签(注明熏蒸地点编号、熏蒸时间、熏蒸负责人、检查人等内容),并附上剧毒请小心标志。实施强度择伐作业时,为防止遗漏处理,作业时要先伐病死树,后伐感病残余活树,必须在x年11月20日前彻底清除枯死松树,不留病源。

2.伐桩处理。对所有枯死松树伐桩可选择以下除害标准和要求进行处理。采取每个伐桩用磷化铝1-2粒,再加套0.8毫米以上厚度的塑料农膜袋,并压实填土20厘米以上。所有松木伐桩高度不超过5厘米,在每个伐桩的地面上插上小木板,并以村为单位用红漆编号。

3.坚持常年清理机制。加强对清除枯死树发生区的巩固工作,充分发挥各乡(镇)、林场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作用,成立专业队伍,建立常态化的枯死松树清理工作机构,常年监测,建立台帐,按除治标准及时干净彻底清除零星枯死松树。

(二)加大枯死松树监测预警力度,落实预防措施。

枯死松树监测以人工监测为主,诱捕器监测为辅。一旦发现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处置。

1.全面普查。

(1)不明原因枯死松树以乡(镇)为单位,每年分别于3-4月和8-9月按森林资源小班分布图,沿设计路线对辖区松林进行普查,查清发生分布范围、发生面积(以小班统计为准)和枯死松树数量,绘制发生分布图,计算枯死松树株率,掌握枯死松树分布情况。

(2)预防区以乡(镇)、林场为单位,每年分别于3-4月和8-9月对交通沿线、风景区、大型企业、仓库、工业园区、城镇和电视发射台以及大型工程工地等人为活动频繁的地区附近松林进行全面普查。发现松树枯死,查明分布地点、树种、面积、枯死株数、松褐天牛危害情况,绘制松树枯死情况分布图。同时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并及时上报和进行跟踪调查,随时掌握枯死松树动态。

2.常年监测。

(1)定期巡查。以乡(镇)为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每月定期对交通沿线、风景区、大型企业、仓库、工业园区、码头、车站、城镇周围、木材加工厂、大型建筑工地和电视发射台等人为活动频繁的地区附近的松林进行巡查,发现松树有感病症状,立即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2)固定监测。在发生区边缘地带、交通沿线、风景区、城镇周围和易感林分设置固定监测点,风景区和重要经济地区每村(或林场分场)至少设置1个、其它地区每乡(镇)、林场设置3-5个固定监测点,派专人定期调查,发现松树枯死立即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三)加大松褐天牛防治力度,降低媒虫密度。

对枯死松树发生区和重点预防区实施松褐天牛防治,降低松褐天牛的虫口密度,严防向外扩散蔓延。

1.设置诱捕器防治。在枯死松树分布区,选择在枯死松树旁悬挂apf-1型新型诱捕器防治松褐天牛,每年4-9月为诱捕时间,控制枯死松树周边的松褐天牛传播蔓延。

2.设置诱木防治。在发生区松林小班内选择衰弱或较小的松树作为诱木,把引诱剂注入诱木里,引诱松褐天牛集中在诱木上产卵,并在诱木树干上喷洒松褐天牛专用触杀剂,直接触杀在诱木上产卵的松褐天牛,隔10天加喷药1次。每10亩设置一株,并用gps定位。同时加强诱木管理,做到即死即除,严防诱木流失。

3.药剂防治。4月下旬至6月下旬松褐天牛羽化盛期,在发生和毗邻小班喷洒绿色威雷或噻虫啉防治松褐天牛,防治2-3次,每次需将林冠层打透。

4.天敌防治。在林分内按每亩选择4-5株有松褐天牛危害的松树直接释放花绒寄甲成虫(10对/株)。释放花绒寄甲天敌的林分内避免喷洒化学防治药剂。

(四)加大防控宣传工作力度,加强检疫封锁。

1.扎实做好防控宣传。各乡(镇)政府要深入宣传松材线虫病的危害性,大力普及松材线虫病防控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都了解、支持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发动群众联防联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共同支持参与防控工作。

2.强化枯死松树的检疫管理。禁止在有枯死松树的乡(镇)村内擅自采伐松木,坚决制止滥砍滥伐枯死松树,严禁松木擅自运出分布区。从山场、运输、加工、使用等环节加强枯死松树管理,严禁枯死松树分布区村民偷盗疫木,定期清理村民房前屋后的松材、枝桠,清除枯死松树传染源。

3.加强检疫执法检查。森林植物临时检疫检查站和木材检查站严格检疫检查,严禁枯死松树分布区内的松木及其产品擅自运出。林业、市场监管、工信、公安等有关部门要严格监督管理辖区内木材经营加工市场和有关涉木企业,落实防范责任,取缔非法经营。对调入的松木及其制品进行严格的查验和检疫,对无证调运的松木及其制品按违规调运严肃处理,引起重大疫情或有引起疫情危害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各乡(镇)负责辖区内枯死松树的清理工作,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包片领导、干部为具体负责人。筠门岭镇、文武坝镇、周田镇在清理枯死松树期间,出现任何纠纷,由所在乡(镇)负责处理解决,确保清理任务全面完成。

(二)县财政局负责协调安排好清理枯死松树的专项资金,确保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各乡(镇)财政也要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清理枯死松树。

(三)县森林公安局负责枯死松树分布区的社会治安、公共秩序、偷砍和擅自运出枯死松树分布区的案件查处等工作,对违反规定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涉案人员进行立案侦查,确保除治进度的顺利进行。

(四)县监察局、审计局负责专项经费使用监督,对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不力,造成严重扩散或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五)县林业局负责疫情监测、清理技术指导和质量督查工作,并对各乡(镇)防控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在除治工作中落实不到位、未能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对该乡(镇)实行重点管理,限期整改到位,直至达标。

(一)检查验收。

1.检查验收人员:由县林业局林检站、财务股及筠门岭镇、文武坝镇、周田镇各派1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2.检查验收时间:x年12月10日至20日。

3.检查验收内容:包括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报告、松树枯死木清理除治方案及具体操作细节,枯死松树表分布图,清理除治工作总结,松树枯死木清理除治验收表(见附件)。

4.检查验收方法:各乡(镇)、林场全面清除区域内的枯死松树后,先自行组织检查验收并填报附件,然后申请验收,检查验收组人员按各乡(镇)、林场上报的枯死松树清除树桩总数,抽检100%的树桩进行全检,按照核实情况从而确定枯死松树清除总数;检查验收技术标准严格按照本方案中“防控措施”的要求填写附件。

(二)奖惩措施。

完成责任目标的乡(镇),经县林业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对全面清理完枯死松树的乡(镇)给予每株100元的工资补助,以实际清理验收合格株数为准拨付资金。对不能正确履行职责,没有完成防控任务,不能实现防控目标,导致枯死松树扩散的乡(镇)应查明原因和责任,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造成枯死松树严重扩散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实行重点管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最新法规清理工作方案(汇总19篇)篇三

以下是小编准备的财务清理工作方案模板,欢迎大家借鉴!

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公司2011年以来的财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2)财务和运营信息是否准确和可靠;

3)所面临的风险是否已经被识别和最小化;

5)资源是否被有效地、经济地加以利用;

6)了解公司的资金及财务现状,为公司今后的经营及领导决策奠定基础,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的资金及财务管理。

清理工作责任部门:

由风控部牵头,财务部密切配合。

清理时间点界定:暂定为****年1月1日以来到****年9月30止,必要时可以向以前年度顺延。

1、 年度财务收支的执行情况;

、合同,文件,财务报销,审批是否符合公司的规定。

其他销售收入,入帐依据的充分性、会计记录的完整性以及计算的正确性。有无设置账外账等行为;清查有关收入完税情况。

?各项支出的合规性和效益性,各项支出是否合理,有关手续是否完备。支出项目是否真实,是否具有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效果如何,有无挤占、挪用或损失浪费情况;其他支出中有无不合理支出。从实际出发,包括:各项直接支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商品流通企业为商品进价)、间接支出(制造费用)和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商品流通企业为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计入生产成本的费用是否属于应计入的费用,有无高估、虚列、乱挤成本现象,有无将非生产费用、在建工程支出、管理费用计入成本等问题。

成本核算方法的合理性及各期运用的一致性;待摊费用摊销和预提费用计提的合理性。

对大额资金支出项目和专项资金项目是否合理,必要时应对资金使用全过程进行跟踪清查。

2、债权债务总体情况。

债权债务的明细项目是否清晰,有无责任人员或部门负责,债权债务形成的依据、原因、用途及形成过程,有无呆、死账,;有无随意改变借款用途等问题。

债权债务的增减情况;

长期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和以实物和无形资产投资的是否以资产评估或合同协议认定的价值入帐,是否单独核算,其增减变动及其收益(损失)核算的`帐务正确性。

负债情况

重点是:?

(1)应付帐款。真实性:确认有无虚列应付帐款,调节成本费用和虚减资产的情况,必要时可进行函证。完整性:确认有无漏列应付帐款,虚减负债余额的情况,必要时进行零余额函证,即向明细帐余额为零的经常性供货单位进行函证。所有权:查明发票已收但没入帐的情况。计价:确定企业选用总额法还是净值法,再查明方法运用及计算的正确性。帐务正确性:查明应付帐款明细帐与总帐余额的一致性。合法性:审查确认有无利用应付帐款挂帐进行违规违法活动的情况,如截留收入等。

(3)预收帐款。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是否存在利用虚列、漏列、挂帐等情况;是否均以合同为依据;抽查收款收据,对疑点进行函证。帐务处理的正确性。

3、固定资产、财物管理的安全性。

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建设、处置等情况进行清查,主要查其账实、账账是否相符,资产处置情况是否合规、入账,手续是否完备,账务处理是否正确。财产的保护情况、运营的效率和效果,有无损失。

真实性:确认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毁损是否转入固定资产清理予以冲销;查明向其他单位投资转出固定资产是否转入长期投资;查明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是否增加企业固定资产帐。

完整性:已完工不结转固定资产和融资租赁固定资产不入固定资产帐的情况。

所有权:区分经营和租赁两种性质的租入固定资产,查明后者是否已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确定作为债务担保抵押出去的固定资产。

计价:分别验证购入、自建、投资转入、融资租入、改建扩建、捐赠、盘盈固定资产的入帐价值;确定折旧计算及累计折旧帐户余额的正确性,以便认定固定资产净值的正确性。

分类:除按实物形态进行分类明细核算外,还应查明使用、未使用和不需用固定资产,经营租入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提折旧与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改扩建支出与修理支出的分类正确性。

帐务正确性:确认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以及实物资产的一致性,

合法性: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批准手续;入帐价值确定的合规、合法性,折旧方法及其运用的合法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4、损益情况?

5、所有者权益?

6、职工工资的发放和离退休人员费用支付情况

7、车辆费用、招待费用、业务费用的支出情况;

8、税务、法律等外部门提出的问题;

9、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0、工作方法:查阅内部相关文件、会计账务、统计资料、实物、凭证、档案。对其内控系统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必要时,访谈关键管理人员了解基本情况,查阅相关文件、会计和统计资料等方法来获得。要避免清查内容漏项和不全面,必要时要清查实物,盘点出入库,以出库推收入,以入库推进货,算出金额,与帐面是否相符。最后并形成清理报告。

清理报告内容应包括如下:1、单位基本情况简介;2、内部控制体系介绍;3、内部控制健全性有效性遵循性评价及具体意见;清理工作的方式和时间;情况分析,关键问题发现记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对工作对象的单位要求;清理工作责任人员等。清理工作计划10月末完成并向总经理办公会提交报告。

报告最后要存档长期保管。

11、要求

通过本次清理工作,要对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财务收支和其它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价,衡量和确定其会计资料是否正确、真实,反映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规、合理和有效,有无违法违纪和浪费行为,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的遵守情况,从而督促其遵守财经纪律,改进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实现自我完善和自我约束。

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对制度、管理和经营控制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要向总经理办公会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预防出现大的经营波动和管理漏洞。要防止税务风险、法律风险,员工利益风险(保险),贷款、借款风险等,同时兼顾工商、劳动、社保等部门的要求。如果查出问题,先上报总公司,在保证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处理。

最新法规清理工作方案(汇总19篇)篇四

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保障改善民生作出新的贡献。

即日起至20xx年春节前。

(一)开展集中排查(即日起至9月30日前)。

各区、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欠薪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活动,进一步摸清欠薪风险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突出排查重点。各区、各成员单位要综合采取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线上排查等方式,对工程建设领域、加工制造业、新就业形态等欠薪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企业进行排查。其中工程建设领域重点排查政府、国企项目以及社会投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2.明确排查内容。各区、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清单,实施“人盯项目”,全面排查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情况,监督本辖区本领域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存储、人工费按月拨付、工程款支付担保、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实情况。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财政部门负责排查政府投资项目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以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等情况;国资及其他履行出资人职责部门负责排查国企项目总包单位责任落实、工资先行清偿等情况,督促总包单位排查劳动用工管理情况。人力资源部门要充分发挥“两网化”作用,对加工制造业、新就业形态等行业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及时排查化解欠薪隐患。

3.建立排查台账。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欠薪线索,能立即解决的要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明确可操作、可落地、可检查的整改举措,逐条确定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

(二)开展集中处置(9月15日至10月15日前)。

各区、各成员单位要打好行政执法、调解仲裁、刑事司法“组合拳”,着力化解欠薪突出问题,推动欠薪治理措施落实落地。

1.开展专项接访,强力化解欠薪信访案件。各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治欠办)要组织开展欠薪问题专项接访活动,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带头接访,直接处理重大敏感欠薪问题。对接访过程中发现的复杂疑难案件,要制定具体化解方案,实行挂牌办理,领导包案。

2.强化行业治理,系统解决欠薪问题。工程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大力度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强化相关问题整治,有效规范工程建设发承包秩序。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房地产工程项目加强监管,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防规模性欠薪。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对本行业政府投资项目欠薪问题进行有效整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国资及其他履行出资人职责部门要督促国企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总包单位先行清偿责任,妥善解决欠薪问题。人力资源部门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平台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加强监管,依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

3.强化行裁联动,推动欠薪案件快处快结。各区要建立健全劳动监察行政执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协调联动机制,推动案件一窗受理、接诉即办、高效联动,合力化解欠薪问题。对符合劳动监察立案条件的`,要依法依规快立、快处、快结,通过责令改正等行政手段,促使企业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欠薪线索,可采取协调等方式,尽快促成双方达成书面协议,提高协调的有效性、权威性;对存在劳动争议的欠薪案件,可通过内部联动机制引导劳动者及时转入调解仲裁程序,市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要做到快调速裁,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优先立案、优先调解、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快速裁决等举措,及时有效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4.加强司法协同,严厉打击欠薪犯罪。公安机关对有关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要及时受理、及时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侦办,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畅通支持农民工起诉“绿色通道”,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要依法公正审判,提高案件办理效率,组织集中执行涉欠薪案件,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劳动报酬权益。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大农民工欠薪案件法律援助力度,依法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的农民工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工会要依托自身资源,依法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10月15日前,各区要移送一批、侦办一批、起诉一批、审判一批、执行一批欠薪案件,形成打击恶意欠薪的高压态势。

(三)开展集中督导(9月15日至10月31日前)。

各区、各成员单位要强力推动欠薪问题线索分类核处、重大欠薪案件处置化解工作,确保查实的欠薪案件“动态清零、案结事了”。

1.集中督导平台线索办理情况。各区、各成员单位要压紧压实核处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我办印发的《关于开展“清网行动”的通知》要求,落实好线索防控处置、逐级审核、建档留痕和抽查回访等四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欠薪线索办理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所有线索按时办结,做到案结事了。对抽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要持续跟踪督办、盯住不放、一督到底,确保案结事了。10月20日前,现有的欠薪线索和案件应得到妥善解决。

2.集中督导重大欠薪案件。各区、各成员单位要对重大欠薪案件以及久拖不决的疑难案件进行督导,组织力量、现场督导、联动处置,协调解决案件处置中的难点问题,督促加快案件处置进度,对一时难以解决的,综合运用欠薪保障基金、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等手段,千方百计化解欠薪问题。

3.集中督导工作薄弱的区。要对20xx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排名靠后的区,特别是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薄弱环节多、欠薪案件量大、负面舆情频发的地区进行集中督导,督促各区落实落细治欠举措,补短板强弱项,形成系统治理欠薪工作格局。

(四)开展集中整改(11月至20xx年春节前)。

各区、各成员单位要结合省、市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反馈问题和行动期间查处的欠薪案件,对欠薪问题线索和案件的整改情况持续跟踪,确保整改工作到位。10月20日后产生的欠薪线索和案件应发现一宗,及时解决一宗,确保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

1.以考促改。各区、各成员单位要对照省、市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反馈问题,深挖细找,全面梳理本地根治欠薪工作的短板弱项,紧扣反馈问题,限时整改、全面整改。各单位要对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2.以案促改。各区、各成员单位要对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案件实行“三倒查”,查项目整体工资支付情况、查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查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以办案治标力促源头治本。工程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突出欠薪源头治理,明确专人负责,集中进行问题整改,推动制度全面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今年即将召开的党的。

二十大。

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全面加强各项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

二十大。

胜利召开。20xx年春节前,各区、各成员单位要继续对欠薪问题保持高度警觉,把整治欠薪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做到思想不松、行动不停、要求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化推进,全力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和社会稳定。请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国资委、中级法院、建筑工务署、总工会、民航深圳监管局等相关部门于20xx年9月9日(星期五)前将参加市级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的人员名单报送我办。

(二)树牢底线思维,切实防控风险。各区治欠办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欠薪风险研判会议,会同成员单位做好欠薪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组织开展欠薪风险隐患评估,严防“灰犀牛”“黑天鹅”事件。要高度重视重大欠薪舆情和应急处置工作,决不能发生因欠薪引发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因欠薪引发恶性极端事件的区,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中一票否决。

(三)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各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各区相关工作协调机制的职能作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结合3月份以来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开展的“安薪在深”专项行动,补弱项,强基础,创建一批高质量工程建设领域达标示范项目。人力资源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牵头部门职责,畅通欠薪举报投诉渠道,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强化欠薪案件处置。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切实发挥职能优势。对推诿责任、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等导致重大风险和严重后果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请各区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于9月9日(星期五)前报送我办。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行业部门、宣传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各区治欠办要加强统筹协调,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尊重劳动、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人力资源部门要会同法院等单位选取欠薪典型案例集中曝光、以案普法,对工程项目有关负责人和劳资专管员进行警示教育,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法律意识。对欠薪舆情要坚持线上监测和线下处置相结合,从速查清事实,稳妥处置化解,牢牢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五)强化信息报送,及时总结工作。请各区治欠办牵头,认真分析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严格按时间节点报送材料信息。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1月20日,省、市治欠办对专项行动情况实施定期调度:一是每两周报送《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情况》,首次报送时间是9月7日(星期三);二是10月24日(星期一)前报送阶段性行动进展情况(含书面材料和统计表);三是20xx年1月30日(星期一,正月初九)前报送专项行动书面总结材料(含书面材料和统计表)。对因欠薪引发的重大舆情事件、极端事件,请第一时间报送我办。

最新法规清理工作方案(汇总19篇)篇五

如何快速有效的写好一篇应收账款清理工作方案,今天小编整理的几篇文章或许能够帮助到您哦。

为保障公司销售部应收款能够及时回笼,法务部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步,催收前期准备工作

一)由销售内勤对公司目前的销售状况、客户基本资料、应收账款情况、逾期情况、催收情况、信用等级分析等进行汇总。

二)销售内勤将以上信息汇总后,与公司销售财务进行客户应收账款数据进行核对,以确保向客户电话传达或催告函所涉及的还款时间/账款数据都相符。

三)销售内勤将全部销售合同信息资料进行电子台账录入及合同档案归整(合同档案目录),将合同原件复印两份(销售部和财务备各存一份)交由业务相关部门备存;合同规整完后统一将合同原件及合同档案目录、电子台账表单交由行政部存档。

第二步,销售部催收工作实施方案

1)业务主管(或业务员)根据客户还款特点、付款时间及金额、客服关系程度、信誉等级程度制定初期催收方案。

之后,由销售部内审员负责统计催收情况及督促业务主管(或业务员)对客户信息跟踪及电话催收。

2)业务主管(或业务员)每周五将本周客户还款情况及逾期客户名单、逾期金额、逾期天数、催收措施等情况通过电子文档形式将信息汇总到销售部内勤处,销售内勤及时将催收信息汇总后送至销售部经理审批及公司销售财务核对。

3)销售内勤根据还款信息报表情况,协助业务主管(或业务员)进行一般性欠款催收,具体工作如下:

1、销售内勤首先与业务主管(或业务员)进行沟通,确定电话/函件催收对象;

2、合理安排电话催收日程,邮寄或传真对帐单。

邮寄或传真对帐单过程中,一定要求客户给予书面回复;销售内勤每日将函件/电话催收情况登记造册。

4如在电话催收过程中,如遇到推委、拖延、拒付或恶意等情况客户,应将催收情况记录好,并及时将信息汇总反馈到销售部经理处。

4)在电话催收过程中,及时将信誉极差地客户进行筛选、统计,以书面形式将信息反馈到销售部经理及法务部,法务部根据客户欠款情况制定相应催收措施。

第三步、定期上门催收工作方案

2、根据客户还款特点制订走访时间、地点、客户人数、公司走访人员、工作车辆等实施方案(需准备的材料有:客户对帐单和合同\催款函、律师函、到访回执单等;参与人员有:销售部经理或业务主管、售后技术员(一名)、法务部),并将上门催收工作方案交由常务副总审批。

3、在现场与客户进行沟通,做好客户思想工作,告知不及时还款的严重性及产生的后果。

沟通好后,与客户一起协商下部还款意向,并要求客户书面承诺或在对帐单上签字确认。

4走访客户完毕后,及时把走访客户信息归总,向主管领导汇报走访情况,并把信誉度极差的客户筛选出来,以便主管领导进行决策。

第四步、法务部催收实施工作方案

1) 针对信誉度极差客户催款工作计划。

3.根据客户汇总资料,筛选后期需暂时停止售后服务客户名单及起诉客户名单;

4.针对一些客户拖欠货款时间较长且金额较大的客户,应在事前准备在近期签收的催告文书或对帐单,防止诉讼失效。

起草好起诉法律文书,便于后期直接进入诉讼程序;

5.做好需起诉客户统计工作,将情况用书面形式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对此进行批示。

2)强制性催收工作实施方案

1. 法务部根据公司领导批示的《强制性催收客户名单》与法律顾问一起协商诉讼或强制阶段工作方案,配合律师办理立案手续,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1.协助律师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

2.协助律师与经办法官一起查扣或冻结客户财产;

3.协助律师与经办法官一起协调客户还款事项。

4.统计办理个案办案费用,向主管领导汇报办案情况及审核签销费用凭据。

3) 降低催款费用工作计划内容。

1.主要从控制外出催款次数;

2.尽可能将费用所发生摊在客户案件上;

3.尽量将给各项费用及开支控制到最低点。

希望各部门按照以上工作实施方案,合理安排日常地催款工作。

目的为了使客户欠款金额控制公司合理范围内,从而达到整机销售款能够及时回笼。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赊销产品或劳务而形成的应收款项,是企业流动资产的一个重要项目。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信用的推行,企业应收账款数额明显增多,应收账款的清理已经成为企业经营活动中日益重要的问题。

近几年来,施工企业的应收账款一直居高不下,甚至越清越多。

有的应收款项已占企业总资产的40%以上,大大超出了企业的承受能力,企业的财务风险很大。

随着施工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企业应收账款的绝对数也越来越大。

但应收账款额应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一般占施工企业产值的12%以下比较合理。

应收账款额是动态的,如果应收账款数年没有变化,就会变成呆账,形成坏账损失,从而吞蚀以前年度形成的利润。

一、应收账款产生的原因

笔者在这里主要讲企业非正常的应收账款。

所谓非正常的应收账款是超过企业承受能力,被对方恶意拖欠、账龄超过三年以上的那部份应收账款。

它的形成有多种原因,但主要有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两种。

从主观原因来讲企业内部管理不善是造成应收账款上升的重要原因。

例如,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存在“只管干、不管钱”的现象。

应收账款催收责任不明确,认为应收账款只是财务人员的事情,未与经济效益挂钩,加之结算不及时,竣工资料不齐全不完善等,导致了该完的项目一拖再拖,该收回的钱长时间收不回来。

不仅严重影响了施工企业的资金周转,而且会给企业带来严重损失。

因此,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和清欠,已经成为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从客观原因讲,主要是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僧多粥少”。

部分发包单位在招投标文件中单方面提出了许多苛刻的不合理条款,而建筑施工企业由于饥不择食,只能违心地接收发包单位的这些不合理、苛刻的条款。

如发包单位要求施工企业交纳大额履约保证金,高达百分之几十的垫资,否则就不能中标。

中标后又要求施工单位高价购买其指定的施工材料,使用其指定的分包单位等等。

这些因素都将引起施工企业应收账款的不合理增加。

二、加强应收账款回收应采取的措施

施工企业在种种不利的市场环境条件下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及时收回自己理应所得的工程款而不至于形成“坏账损失”。

(一)成立清欠部门,加大监控力度

首先,成立清欠部门作为清理应收账款的专门机构。

其次,要编制“应收账款动态表” “清理清收外欠工程款台账”以及“工程动态评审表”等,以有利于全面掌握单位应收款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和难点,以便卓有成效地降低施工单位的应收账款数额。

通过编制账龄分析表,加强应收款项回收的监控,随时掌握应收款项的动态,以便采取相应对策。

最后,根据不同的逾期账款安排专门人员采用不同的催收方式,如发函、电话催收、派专人前去催收,必要时还应该采用签订还款协议书或借助法律手段向法院起诉等,将企业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制订相应的应收款项管理制度,减少坏账损失

为规避企业财务风险,减少坏账损失,企业应制订相应的应收款项管理制度。

对支付履约保证金的要建立审批制度,明确责任人,落实催收责任和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控制盲目交付履约保证金;对于垫资和拖欠工程款的同样要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把催收的主要责任落实到项目部并与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的经济分配挂钩;此外,还要制订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促使有关责任人加大催收力度,确保应收款项资金的及时回笼。

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新增应收款以预防为主

在施工过程中,改变过去“只管干活,不管要钱”的作法,对整个工程项目落实责任人,确定资金回收率,并作为经济责任制办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实行奖罚并举。

具体做法是:(1)在适用范围上,主要适用于新开工工程项目,新接的作业项目和新签订合同的对外提供劳务;(2)责任人员应是工程项目经理或负责工程项目、对外作业和对外提供劳务的行政负责人;(3)责任范围应是对该项目开工前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及施工过程中的形象进度和保修期结束后的工程尾款的回收;(4)根据责任人员所负责任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视其绩效进行奖罚兑现。

2.对已发生的正常应收账款的清理

根据不同情况,有区别、有重点地开展清欠工作。

对那些生产经营正常,有偿债能力的单位要加强联系,紧盯不放,力争尽快收回资金;对生产经营虽然正常,但因资金暂时困难,不能一次或在短期内偿清债务的单位,要与他们协商,通过签订还款计划或分期还款协议,明确还款时间和最后期限,制定违约责任,增强对债务单位的约束力。

3.对不能正常收回的应收账款,要加大清欠力度,采取不同的措施强行收回

(1)对债务单位已不能正常生产,全部收回资金可能性较小的应收账款,可采取让利清收的办法。

让利清收应坚持以下四条原则:一是必须摸清债务单位的真实情况,经分析确认,实属不可以全部收回的应收账款事项才能让利;二是要充分考虑让利损失对企业的影响及承受能力;三是让利比率要得当、可行;四是让利事项要报经单位领导批准。

(2)对债务单位已不能正常生产或停止生产的应收账款,采取以物抵债的方式清理回收。

但要慎重采用这种方法。

(3)对那些虽有一定的偿债能力,但对归还欠款不重视,不积极,并以种种借口拖着不还的债务单位,采取诉讼方式,以法律手段强制收回。

企业在实行清账提成办法时,要制定操作细则,并掌握以下原则:(1)实行清账提成的应收账款应是收款难度大,清理费用高,即将成为坏账、呆账的应收账款事项;(2)清账提成人员可以是本企业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及职工家属;(3)清账提成的比例应按其难易程度和数额大小分出若干档次,以调动其积极性。

5.若欠款单位确实遇到暂时的困难,经努力还可东山再起,对欠款企业要帮助其渡过难关,以便收回账款。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赊销产品或劳务而形成的应收款项,是企业流动资产的一个重要项目。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信用的推行,企业应收账款数额明显增多,应收账款的清理已经成为企业经营活动中日益重要的问题。

近几年来,施工企业的应收账款一直居高不下,甚至越清越多。

最新法规清理工作方案(汇总19篇)篇六

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市区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规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程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

(一)把握方向,守住底线。

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推荐或选用为本校的课外读物。

(二)梳理源头,分类管理。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把控进校课外读物主要渠道,实行分类管理。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对于各类进校课外读物按照“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市教委批准推荐书目,根据学校学生的实际情况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

(三)加强研究,创新机制。

仔细研读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文件,加强对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创新机制,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信息筛选平台和数据库,积极响应市区关于“组建专业力量探索有关文献资料的采集、加工制作、日常借阅和风险防范等管理模式”的要求。

(一)加强校图书馆建设,发挥主阵地作用。

1、加大校图书馆建设力度,提升服务能级。

学校根据图书馆建设相关标准,加大空间改造、资源配置和信息化环境建设力度,提升图书馆服务能级。积极参加图书馆评估活动,争创示范图书馆,提升图书馆品质。积极扩充馆藏图书数量,有序引进数字出版产品,确保和提升馆藏图书品质,让学校图书馆成为学校教育资源的“配送中心”和学生自主学习的“文献中心”,把图书馆办成学生最喜欢的学习空间。

2、切实加强阅读需求调研,满足阅读需求。

作为课外读物进校园最主要渠道,学校图书馆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依据教育部和市教委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切实做好学生课外阅读需求调研。鼓励学科教师、家长、学生代表等多方推荐,充分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

3、开展形式多样阅读活动,丰富课外阅读。

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学校阅读角,班级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组织开展名师导读、读书沙龙、新书推荐等分享交流活动,做好信息化时代新媒介阅读指导,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持续开展家校共育的阅读计划,对于在阅读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教师和家庭进行表彰和奖励,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课外读物管理,规范进校园渠道。

1、严格遴选各类捐赠读物。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学校要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加强审核,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按照“谁受赠谁负责”原则,确保捐赠图书质量,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2、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学校不得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学校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3、建立教师荐书管理制度。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建立自带读物报备制度。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

(三)完善细化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规范课外读物推荐环节。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定的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相关环节可增加学生和家长代表,共同参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2、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应急机制。充分做好预案,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审查清理,防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筑牢问题读物进校园“防火墙”,守住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底线。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最新法规清理工作方案(汇总19篇)篇七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排査,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教师发展中心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査馆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二)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三)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各班要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四)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

教师发展中心要做好学校读书计划的落实工作,制定年度计划、工作方案、阅读内容、考核办法,强化课程实施过程管理,使读书活动在本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促进书香校园建设。教师发展中心要采取措施,组织各级部各班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建书香家庭。各班要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完美教室的主要内容之一,创造条件便利学生阅读,语文学科组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五)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的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学校的语文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共商成立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

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最新法规清理工作方案(汇总19篇)篇八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坚决纠正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防止单位和个人套取财政资金,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黑办发[2015]9号)和《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黑人社发[2017]24号)文件要求,区党委和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强化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监管,推进编制、财政、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通过专项治理,澄清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和工作关系底数,坚决纠正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二、整治范围全区各部门的公职人员。

2、经组织选派或非经组织选派外出学习期满未回原单位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

3、长期旷工或请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不在岗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4、在职人员自动离职或离退休人员死亡或被宣告失踪后,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5、达到退休年龄,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标准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

习近平、调动后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又在新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故意隐瞒情况虚报冒领工资、补贴归单位或个人使用的;

8、将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9、其他各类虚报人员编制,冒领财政拨款的。

四、方法步骤专项治理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和部门自查整改与组织核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实事求是、宽严相济、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进行处理。具体分三个步骤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我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对照“吃空饷”的各类情形,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认真梳理全体人员工作关系、工资发放、在岗在位情况,做到不漏人、不漏项、不隐瞒、不作假,如实填写《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情况统计表》和《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经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规定时间内报区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察看、走访座谈等形式,深入各部门进行全面核查。对被群众举报投诉、自查不认真自纠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重点核查。

第三阶段:清退处理阶段对清理出的“吃空饷”人员,要立即停止其领“饷”行为,并立即按照规定程序核销(减)工资福利和补助。认真核实“吃空饷”人员多领财政资金情况,多领资金追溯到“吃空饷”人员开始时间算起,追回多发放的工资福利并缴入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阶段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加强机制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办法,建立问责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管理办法,实现人员编制、人事关系、工资变动、党纪政纪和司法处理等信息共享机制。二是建立机构编制情况、人事工作关系、工资津补贴发放、人员去向公开公示制度,建立“谁管理谁负责”的问责机制。三是建立监督检查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我区将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到科室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划拨财政经费,完善社保手续,人员合同管理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管理。同时,我区各部门将结合本次专项治理情况,全面分析、查找在组织人事和财务管理、政策执行和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巩固本次专项治理成果,防止“吃空饷”问题反弹。

最新法规清理工作方案(汇总19篇)篇九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准确掌握国有资产的真实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全市各镇(街道),市直单位,各企业基本情况、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状况,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整合国有资源。进一步盘活资产,做好向市政府投资融资平台注资的基础工作,积极推进市政府投资融资平台建设,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运营效益,为服务南雄经济建设提供资产支撑。

(三)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国有资产管理提供初始信息;建立全市国有资产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提供依据。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工作原则和方法。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原则,由市国资委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市国资办对全市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

(一)固定资产清查,由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进行自查,然后依照类别填报《南雄市国有资产清查表》。如果资产清查结果与财务账面情况不符的,应当提交书面专项说明。

(二)经过清查的固定资产,要建立健全账卡,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基础。

(三)资产清查、自查工作结束后,市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对资产清查结果予以核实认定。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南雄市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资产清查过程中的各项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办(市财政办公大楼11楼,电话:3827068)。

四、清查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范围。

1、全市各镇(街道),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与财政部门发生缴拨款关系的`社会团体,(公益性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福利院等),均列入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范围。

2、市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行政事业单位投资兴办的企业,也一并列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

(二)清查内容。

1、此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xx年4月20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2、国有资产清查内容为:一是土地、房屋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公产房、经营用房、公共服务用房、闲置房、公有住房等);二是未转固定资产的房屋建筑物(包括已完工交付使用尚未转入固定资产的房屋建筑物);三是通用设备(包括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音响设备等);四是交通工具(包括各种汽车、摩托车等);五是专用设备(包括机械设备、医疗器械、仪器、仪表等);六是其他(包括办公家具及以上各类未包括的其他固定资产、捐赠资产);七是股权投资(包括货币、实物、无形资产等)。

3、资源性国有资产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

4、所属的经营性经济实体:如酒店、招待所、宾馆、培训中心等。

5、其他经营性国有资产。

五、实施步骤。

(一)20xx年5月30日前,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组织所属各单位对国有资产进行全面自查,依照类别填报《南雄市国有资产清查表》,清查结果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以纸质报表和电子报表的形式一并上报市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20xx年6月1日至8月30日,市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剖析和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并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提高资产运营效益,开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新途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清查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内部应当分工明确、落实到人,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有关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二)明确归属,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不论以何种形式形成的国有资产及其权益,都归属国家所有,列入同级政府统一监管,决不能视为谋取本部门、本单位利益的“摇钱树”或“小金库”,更不能擅自任意处理。其管理和处置,必须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服从大局,切实维护国有资产的整体利益。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一项重要改革。各部门、各单位要服从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服从国有资产管理的总体整合、统一调配和统一管理运作。各单位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能化解、分解、侵占、独占、霸占国有资产,以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性。

(四)明确纪律,严禁擅自处置国有资产。

利用国有资产进行出租、出借、转让、投资、抵押、质押、分配、调剂等行为,均属于对国有资产的处置行为,必须报市国资办核准审批,决不允许擅自、突击处置,改变资产的现状和使用性质,调整经营性资产的负债。凡擅自处置国有资产、人为调整经营性资产负债的行为,市委、市政府不予认可,有关单位必须自行恢复其产权性质、使用性质及原有的财务状况。擅自处置国有资产而取得的不正当及不法收入,全部上缴财政,已经挪用、占用的应从其单位的事业费和公用经费中扣还。

(五)落实责任,加强对擅自处置国有资产行为的责任追究。

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方案》精神,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一经发现,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严肃查处。造成国有资产减少、损失、流失的,没收不正当及不法所得,并按违反财经纪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2、突击进行租赁、出租、发包,或更改租赁合同、协议的;

3、为擅自处置国有资产提供方便、办理权证及手续的;

4、弄虚作假,以各种名目侵占国有资产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5、因管理疏漏,严重失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流失的;

6、其它违规违纪行为。

最新法规清理工作方案(汇总19篇)篇十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财政部35号令《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36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清查目的。

通过对各类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摸清全县各单位、企业的国有资产现状,分析国有资产在各单位管理运行中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国资监管工作水平,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研究制定科学、系统的国资监管体制,达到国有资产规范管理、保值增值。

二、清查范围。

本次国有资产清查的范围包括全县党政机关、政法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以下简称单位、企业,含局二级单位以及在乡镇的派出机构)。

三、清查内容。

(一)土地。指单位占有使用的各类用地。包括教学、科研、办公、生活、后勤保障、经营、服务等用地。

(二)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指单位、企业属国家投资兴建的办公楼、会议楼、接待场所和其他用途的房屋、门面、仓库等建筑物。包括教学、科研、办公、生活等用房。

(三)专用设备。单位价值较高、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用途的`设备。包括摄相、照相设备,医疗设备,消防设备等。

(四)通用设备。相对专用设备而言,单位价值较低、用途不专一的设备,包括锅炉、电梯、电锤等。

(五)交通运输设备。指用于公务、接待、接送职工上下班使用的交通工具等。包括小轿车、商务面包车、垃圾车、摩托车、清扫车等。

(六)电气设备。包括变压器、发电机、空调等。

(七)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包括计算机、一体机、多媒体教室设备、各种教学及软件等。

(八)仪器仪表、计量标准器具及衡量器。

(九)文艺体育设备。

(十)图书文物及陈列品。

(十一)家具用具及其他类。各种教学、行政办公家具、教室课桌椅等以及不能列入以上十项的其他类固定资产。

四、工作步骤。

本次国有资产清查的时点为20xx年6月30日。清查工作从20xx年8月底开始,20xx年10月底结束。具体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为: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6日至9月5日)。县政府召开清产核资工作动员会;各单位、企业贯彻会议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本单位、企业国有资产清理工作专班,下发有关文件、下载制作有关报表及软件,将本单位、企业的工作方案、领导小组文件上报县清产核资办公室(县国资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6日到9月30日)。各单位、企业要按照清查的内容开展资产清理,核实权属和去向,按照规定的表格模式(表格可从竹溪政务网上下载),认真填报相关表格,要做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同时要将清理的结果在单位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设立举报箱,收集信息,核实补漏。各单位、企业主要领导要认真审核清理登记表,做到账实相符、账物相符,在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县清产核资办公室(县国资局)。

(三)督导检查阶段(10月1至7日)。县监察局、县政府政务督查室抽调人员组成专班,对全县国有资产清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掌握工作动态。对主要领导不重视、行动迟缓、工作不力,致使本次清查内容不全、数据不真实和不能按时完成登记上报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成限期整改,并按要求完成清查任务;对清查工作积极主动、措施得力、清查结果真实高效的单位、企业给予通报表扬。

(四)检查核对阶段(10月8至20日)。县清产核资办公室组成专班,对各单位填报的资产登记情况进行检查核对,发现单位自查上报情况与实际拥有固定资产不相符的,由该单位重新进行清理登记并写出书面报告。

(五)自查总结阶段(10月20至31日)。各单位要对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查找问题和原因;针对问题及时整改,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各单位、企业将总结书面材料于10月31日前报送县清产核资办公室(县国资局),县清产核资办公室将全县国有资产清查情况汇总后于11月上旬报县清产核资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余世明同志任组长,常务副县长李文新同志任副组长,蒋波、洪荣昌、周松、曾宪华、马礼运、郭国虎、张达余、朱传明、周力波同志为成员的清产核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国资局,周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郭国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县监察局、财政局、国资局、审计局等单位抽调,具体负责清产核资日常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保障,特别是财政、教育、交通、民政、林业、公安、卫生、建设、发改等单位要抽调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的干部组成工作专班,切实抓好本单位、本系统的资产清查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清查工作任务。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清查工作的领导,对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领导责任。对漏报、瞒报或在清查中不按规定程序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行为,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财务管理人员的相应责任。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清产核资工作,参与清查工作的干部要客观真实地做好清查登记工作。对单位、企业领导抵触、干扰清查工作或清查人员不讲原则、不按规定要求填报登记,致使清理结果不实、国有资产流失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工作责任和法律责任。

最新法规清理工作方案(汇总19篇)篇十一

为全面加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迎接省教育厅20xx年上半年对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考核验收,学院决定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信息的准确性,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达到“理清家底、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效益”的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清查工作范围。

根据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单价5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都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学院固定资产按高校16大类进行分类统计。清查的范围为各系各部门所有保管、使用的各种资金来源(包括无偿调入、接受捐赠等)形成的各类固定资产。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以20xx年12月31日作为资产清查基准日,即在基准日之前购置并已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入库手续的资产均属于本次清查的范围。

二、清查工作原则。

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资产清查办公室)负责资产清查具体工作,各系各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组负责完成自查和报表填送等工作任务。

1.各系各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间内将本部门资产清查结果报送资产清查办公室,由资产清查办公室对全院资产进行核实,并对数据进行汇总。

2.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对各系各部门的固定资产实物进行复查。对有账无物的资产作盘亏处理,对有物无账的资产作盘盈处理。盘盈和盘亏的固定资产情况,统一汇总至资产清查办公室。

3.对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理:有实物但账面无记载的,在找不到购、建和调入该实物原始凭证的,由财务处根据其“成新率”,结合市场现行价格进行估价,报领导审批后,按新购入物品的程序分别记入固定资产实物账和资金账。

4.对固定资产盘亏的处理:有账无实物的,要说明原因,补办报废手续,经领导审批后,按物品报废程序分别注销固定资产实物账和资金账。

5.经过清查后的固定资产,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须按照资产清查工作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内各项信息。

三、清查工作分工。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明确职责,归口管理。

各系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使用、保管的物品的自查工作,并协助做好学院的核查工作。

物资设备管理处负责一般设备、教学设备归口类资产的核查。

后勤管理处负责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宿舍食堂等公共基建设施方面资产的核查。

图文信息中心负责图书软件归口类资产的核查。

财务处负责审核各类物品的购置价格,负责建立全院固定资产资金总账,并与物资设备管理处的固定资产台账保持一致。

四、清查工作具体安排。

清查工作从20xx年3月中旬开始至5月结束,整个过程分为四个阶段,采用自查和抽查核实相结合的方法。

1.准备阶段(3月19—3月25日)。

召开各系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和资产管理员会议,全面部署资产清查工作,并对资产管理员进行培训。

2.自查阶段(3月26日—4月15日)。

各系各部门成立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组,部门一把手负责组织清查工作,资产管理员登录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根据系统内的固定资产台账打印账册,对照账册清查实物,填写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对于有账无物(盘亏)的.情况要填写清查盘亏明细表,对于有物无账(盘盈)的情况要填写清查盘盈明细表,对于待报废资产要同时填写清查明细表和待报废资产明细表。清查时要做到以账对物和以物对账相结合,要先以账对物,后以物对账,做到不漏、不重、不错。资产自查内容:账载各项数据与实物是否相符、标签与账物是否相符、标签是否齐全(所有固定资产需要到物资设备管理处领取新标签重新粘贴,粘贴标签要做到正确、美观、规范,账物签一致)。根据清查结果对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内保管人、存放地点、资产分类名称等字段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部分进行修改完善。

3.抽查核实阶段(4月16日—5月13日)。

学院在各系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核查。部门自查后,提出复核申请,资产清查办公室上门复核,复核抽查面在70%以上。如遇5件账实不符情况即停止复查,需重新自查再报。通过核查,对自查存在的各类情况,根据有关规定逐一认定,理清各类资产的数量和金额,核实盘盈资产、盘亏资产、需要报废资产的数量和金额。

4.汇总阶段(5月14日—5月31日)。

各系各部门对固定资产核查准确后,组织人员分类填写固定资产清查表册,由使用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员、本部门自查经办人签字后报送资产清查办公室审核,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核查经办人签字确认后送达财务处,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员确认并在清查表册上签字盖章后保存。对盘亏、盘盈、拟报废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应查明原因,落实赔偿责任,填写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清查盘盈、盘亏、拟报废资产明细表。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学院领导批准,财务处据此进行账务处理。各系各部门资产管理员根据账务处理后的实际固定资产数据,进一步完善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内的信息项,5月底前完成所有资产的汇总、录入核对工作。

五、清查工作要求。

1.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这次清查工作作为规范内部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本部门清查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精干队伍,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确保按期完成清查任务。

2.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协同做好清查工作。

3.各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指定一名部门领导具体负责清查工作,明确一名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使用、保管的资产进行管理,完善固定资产台账。

4.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将列入部门资产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在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学院资产情况。纪监审办公室将对清查过程进行监督。在清查工作中,如发现有不按规定要求实施,不如实填报的,将责令重新清查,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最新法规清理工作方案(汇总19篇)篇十二

根据中共邯郸市委办公厅、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邯办字【20xx】72号)和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直教育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邯教办【20xx】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学校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的资产和财务状况,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促进学校资源有效整合与合理配置,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基础数据,并建立学校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学校科学编制预算、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将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到人。

二、清查基准日和内容。

(一)清查基准日。

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为20xx年6月30日。

(二)清查内容。

资产清查的内容为全校各单位占有、使用的各种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对外投资和其他资产。

1、流动资产: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应收票据、借出款、存货等。

2、固定资产: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亦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和管理)。包括:

(2)专用设备:指用于教学、科研和生产、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

(3)一般设备:指用于行政办公和后勤服务、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

(5)文物及陈列品;指用于展览馆的展品,陈列馆中的陈列品如字画、古物、纪念品等。

(6)其他固定资产:指未列入上述类别的其他固定资产和基础设施等。

3、无形资产:指不具有实物形态但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4、出租出借资产:指以出租、出借的方式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转移给校内外单位和个人,获取经济利益的资产。

5、对外投资:指学校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校办企业和其他单位的投资。

6、其他资产。

三、清查要求和方法。

(一)基本要求。

1、要全面。本次资产清查要彻底摸清学校资产家底,因此,要求全校各单位对职能范围管理的资产和占用的各种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

2、要真实。要实事求是,通过清查,各单位要客观真实的反映职能范围管理的资产和占用的"各种资产,做到不重不漏、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3、要完整。各单位要以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本次清查工作,认真细致的做好每一项具体工作,努力减少清查工作中的差错,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学校资产的完整。

(二)基本方法。

1、采取实物清查与价值量清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归口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为主要依据,各占用单位在此基础上进行自查;对所有权清晰、而没有进入资产账管理的各类资产,采取先登记,后调整入账的方式。

2、对仪器设备类资产,采取实物登记、以账查物、以物对账、以卡查物、以物对卡的方法,实行账物、卡物双向清查,做到账、卡、物相符,资产账目全面、准确。

3、对账面价值较清楚的资产(如房屋、建筑物和土地等),采取在原有账目基础上对实物存量进行核对、清查的办法。

4、对来源不清的资产采取先易后难、先内后外、先实物量清查、后价值量计算的办法,对一时界定不清的资产,采取先登记实物、后界定权属关系的办法。

5、对没有原始资料的土地和房屋资产,采取对实物进行丈量的办法。

6、对图书的清查原则上采取以物登账、卡账相互核对的办法。

四、清查步骤。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采取由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指导下资产占用单位自查与归口管理部门复查相结合的方式,整个清查工作分四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8月4日—8月8日)。

1、基础工作。设计、印制资产清查表,拟定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2、宣传动员。召开全校动员会议,布置资产清查的具体工作,要求各归口管理部门第一行政负责人和各资产占用二级单位第一行政负责人到会。

3、学习培训。培训清查人员,学习研究资产清查文件、报表,为资产清查工作开展作准备。

第二阶段:自查阶段(8月9日—8月15日)。

1、单位自查。各资产占用单位依据学校各归口管理部门提供的资产清查明细账,对本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自查和逐项核实,对账实不符部分要记载清楚,作出说明,并对清查情况进行总结(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查结果、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

2、部门汇总。各单位的自查登记表和总结报告,经本单位盖章和行政第一负责人签字后,要求在8月13日前报送到相关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后,经部门盖章和行政第一负责人签字后,8月15日报资产清查办公室。

第三阶段:抽查和复核阶段(8月16日—9月25日)。

1、清查复查。学校资产清查办公室组织若干复查小组,对各单位和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自查结果分别进行复查,并编制学校国有资产清查汇总表。

2、迎接检查。迎接上级部门对我校上报的资产清查报表进行复核、审查和实地检查。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9月26日—9月10日)。

1、全面总结。学校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组织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对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学校,清查结果分为归口管理部门账面资产、财务处账面资产、实际盘点的实物资产三大部分。

2、动态管理。建立全校国有资产管理数据库系统,实行动态监管,定期对国有资产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调整,防止前清后乱。

3、账务处理。对账实不符及待报废资产部分,由各清查小组提出处理方案,经资产清查办公室审核后,报学校核准、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完善制度。对资产清查中暴露出的问题,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报学校批准后执行,并形成相应的制度。

5、奖励表彰。学校对本次资产清查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进一步推动学校国有资产监管,以此为契机,形成一支相对稳定的国有资产监管队伍。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学校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资产清查工作。在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归口部门清查组和二级单位清查组。

(一)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下设资产清查办公室。资产清查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国资处,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的协调、督办、复核、汇总等项工作,成员如下:

主任:

成员:

办公地点: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室。

联系电话:6260182。

(二)归口部门清查工作组。

在学校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职能分工,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要具体牵头组织所分管类别的资产清查,围绕资产清查报表及职能范围开展相应资产清查工作,相应的单位与部门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具体分工如下:

1、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组织仪器设备的清查;

4、图书馆牵头组织图书资料的清查;

5、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文物、陈列品、车辆的清查;

6、科研处牵头组织所分管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版权等无形资产的清查;

8、审计监察室牵头负责学校资产清查过程中需要进行审计、以及其他违法资产管理事件的监察处理等。

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清查小组名单要求在8月9日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

(三)二级单位清查工作组。

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要成立由行政第一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资产工作行政负责人、办公室主任、资产管理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组,在归口管理部门清查组的具体指导下,按照要求,负责对本单位占用的设备、家具等各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对资产的使用状态、存在问题等作出书面报告并报归口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组审核。各二级单位行政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负领导责任,对上报的各类资产数据资料负责。各二级单位清查工作组人员名单于8月9日前报资产清查办公室备案。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成立资产清查工作机构,明确任务,落实到人。有关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国有资产清查结果不重不漏,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国有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清查工作中的不作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侵吞转移国有资产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强化督导。学校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清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及时掌握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展。

最新法规清理工作方案(汇总19篇)篇十三

xx县中小河流河道住家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河长制工作,切实加强全县中小河流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河道防汛排涝和通航水域秩序管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河道清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县政府决定对全县范围内中小河流河道住家船进行全面清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惠民政策,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治理和河长制工作要求,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多方联动、集中整治,全面做好县域范围内住家船的清理拆解工作。

二、目标任务清理拆解对象为全县范围内从事渔业生产的渔民生活用住家船和从事水上运输的船民生活用住家船。2020年11月底,全面完成全县住家船拆解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住家船停泊点脏乱差和水域污染问题,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河流河道生态环境。

三、实施内容(一)做好住家船的拆解工作。由县政府负责统一组织拆解原居住船和已退出捕捞的生产用船,规范生产用船停泊管理,切实解决停泊点脏乱差问题,加强水域生态保护。

(二)做好住家船补偿工作。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对所有住家船进行价格评估,依据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三)做好住家船人员住房保障工作。对于岸上无房居住和住房面积较小的住家船户,可以向政府申请保障房。

四、实施步骤(一)调查摸底阶段。由住家船船主户籍所属乡镇(街道),对辖区水域的所有住家船进行调查摸底,摸清船主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家庭住房、船舶停泊点等情况,逐条登记造册。

(二)宣传动员阶段。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在调查摸底的同时,通过发放清理拆解通告、上门面对面做工作、沿河巡逻、广播宣传等方式,对我县水域内的住家船船户进行宣传教育,营造舆论声势,引导船户自觉配合住家船清理拆解工作。

(三)价格评估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确定价格评估单位。然后由县农委、县畜牧水产局委托价格评估单位进行住家船价格评估。

(四)公示阶段(10月16日—10月22日)。乡镇(街道)对辖区水域的所有住家船及附属设施的数量及价格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五)集中拆解和无害化处理阶段(10月23日—11月30日)。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住家船拆解单位。相关单位、乡镇(街道)联合执法,对纳入清理拆解的住家船进行统一集中拆解和无害化处理。对我县河道内的外县市住家船,限期驶离。

(六)长效管理阶段。住家船集中清理拆解结束后进入长效管理阶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街道)要加强河长巡查和河道管理。

五、职责分工县农委、县畜牧局:负责提供前期渔民住家船调查摸底的基础材料,做好被拆解渔民住家船的档案管理。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住家船评估单位和拆解单位,对住家船进行评估和拆解。

县住建委:负责综合协调无房和少房住家船拆解户的住房保障工作。

配合做好拆解相关工作,提供水上交通工具,维护航道秩序。

县公安局:负责维稳和矛盾处理,排除非法干扰,保障清理拆解环境,并协助做好清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被拆解住家船的补偿资金筹集管理和工作经费的安排落实。

县水务局:协调县农委做好涡河、阜蒙新河部分河段的河道保洁管理服务,组织困难渔民积极参与。

县环保局:负责住家船所在水域,特别是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住家船拆解后的环境监测保护工作。

县民政局:做好住家船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

县卫计委:做好住家船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

县人社局:协调做好住家船渔民的转产就业工作。

县督查中心:监督相关单位政策落实和工作实施情况。

有关乡镇(街道):负责配合做好辖区内住家船的调查摸底和清理拆解实施工作。

六、保障措施(一)提高思想认识。住家船不仅严重妨碍河道交通、防汛安全,并且对停泊水域造成污染,自身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充分认识住家船清理拆解工作及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住家船拆解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切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住家船清理拆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委。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细化任务分解,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实施奖励措施。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搬迁交船的,按评估补偿金额的5%给予住家船户奖励。

(四)确保资金投入。据统计,住家船约xx条,总需资金约xxx万元,其中,评估费约xx万元、住家船、网具拆解及无害化处理费约xxx万元、住家船补偿费约xxx元、住家船户奖励资金xx万元、搬迁费xx万元、工作经费xx万元。

(五)密切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参与,互相协同、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六)严格依法办事。坚持教育引导和依法拆解相结合的原则,把法制教育和住家船清理拆解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调解等手段,教育引导住家船户自愿配合清理拆解。对既不愿拆解也不愿交由政府统一处置的住家船,依法强制清理拆解。

最新法规清理工作方案(汇总19篇)篇十四

为了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的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对固定资产全面监控和有效利用,按照乐教字【20xx】143号文件精神,决定自20xx年11月12日至20xx年12月20日对学校开展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以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向管理要生源,向管理要效益,不搞形象工程,切实提高学校的综合竞争力。

(二)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体系。要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建立顺畅的管理体制,做到管理规范化。

(三)保证资产登记工作很好的延续,数据可靠,固定资产账证相符,账实相符。摸清我校固定资产状况,推进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将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存放地点、具体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

(五)严格规范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加大经营性资产的监管力度,切实搞好资源的优化配置,避免出现财务风险。

二、工作范围、内容。

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目前,所有固定资产分为11类:

第一类:土地。(初等教育用地、幼儿园用地、其他教育用地)第二类:房屋与建筑物。(初等教育用房、学生宿舍、职工宿舍、厕所、校门、围墙、杂物房、体育器材室、旗杆)。

第三类:通用设备。(厨房用具,用水设备)。

第四类:专用设备。(黑板、复印机等、保险柜、其他教学设备)第五类:交通运输设备。

第六类:电器设备。(风扇、排气扇、空调、饮水机等)。

第七类: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电脑、电话、电视、传真、投影、多媒体系统等)。

第八类:仪器、仪表、法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

第九类:文艺体育设备。(文艺设备、体育设备、娱乐设备)第十类:图书文物及陈列品设备。(图书、文物、标本等)第十一类:家具、用具类。(床、台桌、椅凳、架类、被褥、窗帘、树木、花卉等)。

三、方法步骤。

一)、学校成立工作小组,召开会议、组织学习,明确具体分工,做好工作计划,制定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细则。

二)、全面清查,以2006年清查数据为基础,分别做好三类记录:

1)、卡片与实物相符;。

2)、实物已减少的记录;。

3)、2006年至今新增的数据。

三)、本部门自查: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卡、物、地点库、使用人,对照资产管理系统进行实物清点,清理清查时要做到认真仔细、信息项全面完整、记录(填表)详细、不留死角,没有标签的固定资产一定要补齐。

四)、验收复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根据学校总帐册和自查登记表对各部门资产情况逐一进行复查、审核,如发现漏登或帐物不符情况,当场予以纠正,进行补登。保持清查工作的严肃性。

五)、做好数据的保存及报盘。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在提高对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重要性认识的`基础上,积极、认真的清查好本部门的固定资产数量。

(二)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作质量,确保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不走过场。

不漏、不虚、不重。固定资产管理卡片丢失的要求补齐。条形码整齐美观的贴在醒目的位置。

2、在自查的过程中对资产的状况进行如实反映,对增减的资产分别填写登记表,并说明原因,对不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要写出书面说明,经学校认定后履行相关手续。

3、此次清查要求固定资产能落实到使用者本人的一定要落实到使用者本人,对于共用的资产要求单位负责人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4、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准确、全面反映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

最新法规清理工作方案(汇总19篇)篇十五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二条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五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六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七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条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学校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第十一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

最新法规清理工作方案(汇总19篇)篇十六

为规范和加强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准确掌握国有资产的真实情况,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底子。对全区各乡镇场、区直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状况,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整合国有资源。进一步盘活资产,做好向区政府投资融资平台注入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基础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运营效益,为服务鼎城经济建设提供资产支撑。

(三)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国有资产管理提供初始信息;建立全区国有资产监管系统,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提供依据。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资产清查时间、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时间。

资产清查工作从20xx年7月中旬开始,到20xx年12月份基本结束。资产清查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必要时可进行延伸清查。

(二)清查范围。

1.全区各乡镇场、行政事业单位和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与财政部门发生缴拨款关系的社会团体,公益性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福利院等)。

2.区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三)清查内容。

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的国有(公共)财产均属此次清查的内容。包括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政府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有关法规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有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事业单位还包括对外投资。主要包括:

1.单位基本情况、资产总量及结构分布情况;

2.房屋建筑物(包括在建项目)及其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权属情况;

3.车辆及各类设备的占有使用情况;

4.用于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和担保的资产及其收益管理情况;

5.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经济实体的经营情况;

6.国有资产政策、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7.其他需要清查的重大事项。

资产清查工作采取单位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实施步骤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中旬—7月下旬)。

在做好资产清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区直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清查具体工作,同时做好思想发动,抓好政策宣传。

(二)单位自查阶段(8月上旬—8月下旬)。

为保证自查效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资产清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工作,积极开展内部自查。

2.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报送自查总结报告和资产清查报表。单位在填报资产清查报表时,对需要说明的事项应附相应的文字说明。

3.自查总结报告与资产清查报表(包括汇总报表和单位清查表)、证明情况(包括单位法人证书、资产出租出借合同、对外投资批复文件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等材料装订成册,经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汇总后,于8月31日前报区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可在鼎城资产管理群〈qq:328111644〉下载,在填列报表时,如有疑问也可通过该群与清查小组联系)。

自查工作可在20xx年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报数据的基础上进行。此次清查出的资产盘盈、盘亏情况,各单位应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财办〔20xx〕19号)的有关规定予以上报。

(三)重点检查阶段(9月上旬—12月下旬)。

重点检查是搞好此次资产清查的重要阶段。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经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20%。重点检查的对象为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以及有下列情形的单位:

1.有两处以上办公地点或正在兴建办公楼的;

2.有闲置土地的;

3.资产用于出租出借、对外投资规模较大的;

4.资产清查盘盈、盘亏金额较大的;

5.以前检查中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

6.群众举报在资产管理方面有违纪违规现象的;

7.自查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

(四)清理规范阶段。

通过资产清查,在全面摸清区级国有资产底子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资产管理长效机制。

1.区直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明晰资产产权,规范资产使用行为,盘活存量资产;加强内部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建立起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2.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清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对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一些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3.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制定和完善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及收益监管等制度和办法,并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区本级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行政事业资产的动态管理。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班子。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区长杨易任组长,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庞波任副组长,区编办、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审计局、区房产局、区工商局、区法制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资产清查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国有资产清查措施,协调解决有关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财政局,办公室负责资产清查的具体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中抽调,并实行集中办公。

区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和接受对外举报电话:

五、清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区直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资产清查的组织、联络、协调工作。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情况于7月下旬前报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精心组织。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要加强对此次清查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的培训工作,加强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区级国有资产单位搞好清查工作,组织重点检查、抽查,认真核实情况,确保清查质量。区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清查工作要求,切实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方案,积极配合开展专项检查和核查,确保清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三)抓好督导。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系统资产清查的监督指导工作,及时上报清查工作情况。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清查工作进度以《简报》等方式及时予以通报。对工作组织不力、不配合检查组工作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整改。

(四)严肃纪律。各单位在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虚报瞒报,否则,一经查处,将追究主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最新法规清理工作方案(汇总19篇)篇十七

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清理干部职工住房、制止和纠正房改中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检查的安排意见》和《关于清理城镇干部职工住房有关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精神及文件规定清理的范围、重点、内容,对全厅机关和所属单位职工住房情况实施了全面的清理工作,经厅清房办自查认为,我厅机关的清房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清房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青政[1999]65号文件和省清房会议精神,我厅的清房工作从99年9月1日正式启动。按省上统一布置,清理工作以处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涵盖了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和下属单位员工。我厅机关住房分两大块:北大街5号楼2种户型10套、6号楼1种户型30套、8号楼3种户型42套、9号楼2种户型4套;西山湾1号楼3种户型20套、2号楼2种户型24套、3号楼2种户型31套。下属单位:安置农场5号楼2种户型20套、军供站9号楼2种户型20套、福利企业总公司职工楼1种户型16套、西山一巷军干一所3种户型120套、军干二所房产军区未移交、康复中心、军退人员服务站的房产属厅里统一掌握已含在各单位之中。整个清房过程中共涉及全厅住房183套,其中房改前旧房78套,集资建房98套,总面积达14244.92平方米。机关126人全部参加了住房清理,其中厅级干部15名,省管干部4名,处级干部50名,一般干部职工57名。经过近11个月的工作,共清理出多占住房5套,并经清房领导小组统一审核,下达了清退通知书,对房屋进行了重新分配,办理了核销手续;超面积住房1户,已办理补交超面积款项及手续。

二、主要做法。

1、成立了厅清房领导机构。省清房工作动员会后,我们在厅机关对省清房会议精神及清房时限、要求等进行了原原本本地传达。及时成立了民政厅清房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对清房办的人员也进行了具体分工,拟制下发了《民政厅清理干部职工住房工作实施方案》,设立了清房工作举报电话(2部),举报信箱(一个),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组织厅房改办和清房办公室人员对本厅职工住房现状进行了模底调查,做到了胸中有数,为全面展开清房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2、认真组织实施了个人申报、组织审查工作。1999年9月20日厅清房办召开了全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印发了青政(1999)65号文件、省清房办02号文件。厅清房领导小组组长血日布同志在会上着重重申了个人申报的要求和处理纪律,层层落实了责任制,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全体人员如实填报个人住房申报表。全厅机关126名干部职工全部如实向组织申报了个人住房情况,除1名一般干部有超规定面积情况外,全厅机关干部、职工均无此类问题。

申报结束后,厅清房办先后15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清房工作,并用排除法逐一审核了个人住房申报表。对13名群众有疑问的干部住房情况,本着既对工作负责,又对同志负责的态度,以清房办的名义,采取打电话、发传真、发调函、派调查组等方式,对其住房情况逐单位、逐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例如,对群众反映假离婚问题,我们在与当事人见面、查看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证明材料后,又调取了原夫妻双方房改档案资料,在明确离婚时限、工龄核算(福利)、房改手续等均符合65号文件规定后,最后认定男女双方住房符合法定程序,不属于多占住房。又如:我厅助理巡视员陈××的爱人在山东烟台救捞局工作,他本人在厅里住有一套房子,群众有反映,我们先后几次打电话、发传真、最后又以机关纪委的名义给对方单位纪委、清房办发函,直至收到对方纪委的证明材料,弄清了问题,保证了清房工作的严肃性。

3、发挥政策威力,做过细的思想工作。

在个人申报、组织审核、调查了解取证的基础上,对全厅机关干部职工的住房情况进行。

了张榜公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举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厅清房领导小组对多占住房的户主和干部本人进行了多次个别谈心和集体谈话,做了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大家提高了认识,端正了态度,多占的住房退的比较愉快,未遗留任何问题,未出现无理取闹和违法违纪等现象。自查中对清房工作中存在的表格不规范等问题及时进行了补办。例如一名超面积干部说有职称,但在规定的时限内又拿不出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我们在与本人见面的基础上,仍按超面积处理,本人心服口服,愉快办理了交款手续。总之,经厅清房领导小组反复宣传政策和耐心做思想工作后,我厅干部职工在清房过程中都能自觉按要求配合组织工作,无发生重大违法违纪现象,无一人违犯清房法规和清房纪律。

4、加强请示汇报,准确掌握政策。清房工作情况复杂,头绪繁多,为使我厅清房工作健康发展,我们在遇到拿不准的问题时,及时到省清房办请示汇报,得到了明确答复,避免了不少弯路。

三、此次清房几点体会:工作量大,时间较长,各种核算手续繁杂,但在厅党组的直接领导和省清房办的有力指导下,已按上级要求完成了任务。我们的体会是:

1、领导重视是关键。我厅党组对清房极为重视,党组书记、厅长史国枢除支持领导小组的工作外,还经常过问,排忧解难,使清房工作顺利进行。

2、认真调查研究是前提。如何使清房工作健康有序,关键在“准”字上,要想准确无误,必须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做到情况明、为此我们用发函、发传真、打电话、派专人调查等形式对有疑问的户进行全面调查,掌握了第一手材料,为解决问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思想政治工作是保证。清房工作不是发个文件开个会所能解决的。我们针对无多占房的抱着与己无关无所谓的,多占住房的不想交或低价购买等不同思想,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大家重视清房,参与清房,按有关要求统一思想和步伐,变阻力为动力,使清房工作健康稳妥发展。

全省专项清理工作启动后,我市迅速行动,采取措施,强力推进,全市专项清理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在2014年11月份全省清房工作抽查中,受到省专项督查组的好评,阜阳市、蚌埠市先后来我市学习经验,池州市、淮南市也在与我们联系,想在近期来我市学习交流。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房地产信息填报工作全面完成。该项工作早在6月份就已结束,7月份又开展了“回头看”。全市共83951人参与房地产信息登记,其中县处级干部1160人,乡科级干部7619人,共有购买房改房4789人/4797套/422579.581平方米,参加集资建房3457人/3474套/326486.748平方米,领取住房补贴359人/312.455万元,购买经济适用房161人/161套/15820.91平方米,租住廉/公租房39人/39套/2254.1平方米,自建房6344人/6477套/1071209.98平方米,买卖土地668人/672宗/170914.3平方米,“小产权房”683人/76422.86平方米。

(二)制发了我市《实施细则》。这个细则是在省《处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地制定的。

房改和保障性住房13人/20套/1765.05平方米;乡科级干部4764人。

(四)房地产估价工作开展顺利。11月份省房地产估价工作通知下发后,市清房办迅速组织学习,在兼顾既符合上级要求,又贴近我市房地产实际的前提下,邀请xx天源价格房地产土地评估经济有限公司对我市房地产估价工作进行估价。该项工作市县两级已在11月26日前全部结束,有关评估材料已上报省清房办。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超前谋划,把清房准备工作做足做细做实。全省清房工作启动后,市委常委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该项工作,强调党政主要负责人为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层层建立了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了房地产信息登记申报阶段顺利完成。甄别核实阶段,张书记先后三次主持召开清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李书记和蒋常委定期不定期的电话督查和现场检查,市清房办先后20多次召开业务会议,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学省市有关文件,促进了甄别核实工作的稳步开展。在市《实施意见》未出台前,为了不影响甄别核实工作进度,市清房办要求各级清房办不等不靠,抓紧按照市甄别核实《工作方案》和省《处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开展甄别核实工作。市清房办,xx清房办和xx清房办注重学习领会清房有关政策,在省《处理办法》、市《实施细则》未下发之前,提前把有把握的工作往前赶,为后期甄别核实赢得时间,提高了甄别核实质量。

(二)注重宣传,分工协作,把各方力量整合起来合力推进。市清房办注重加强对专项清理工作的宣传,每次开会都将宣传工作列为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区也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作用,全方位、多视角宣传中央和省市关于清房工作方面的法规政策及决策部署。甄别核实工作中,市清房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能部门应承担的职责,把市管干部和科以下人员房地产信息的甄别核实任务明确到各级清房办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各级清房机构和职能部门,能够严格按照市清房办工作方案要求规范操作,上下级清房办之间、各职能部门之间、清房办与职能部门之间,能够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合力推进,确保了甄别核实工作进度与质量。如,甄别核实工作刚刚开始的时候,时间相对充足,市清房办按照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交市房管局、市土地局、市规划局的顺序开展房地产信息甄别核实。市清房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后,市清房办及时调整思路,把各部门集中在一起共同开展甄别核实,提高甄别核实工作实效。各县区清房办也采取各种措施,将各职能部门业务力量整合起来,真正实现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良好局面。

(三)深入调研,完善制度,把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一线。全省清房工作启动后,市纪委召开由国土、房管、财政、规划等部门参加的清房摸底恳谈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全市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清理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进行研究、讨论,明确各自职责任务,严明清房工作纪律。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及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专项清理工作“回头看”,在起步较早、基础较好的xx县组织召开了全市专项清理工作现场观摩会。先后制发了《关于开展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意见》、《清理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工作方案》、《关于加快推进房地产信息甄别核实工作的通知》、《房地产信息甄别工作方案》等20多个文件与通知,转发了《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处理办法》。各县区、各工委也结合实际制发了专项清理工作意见,建立了工作、督查、保密、档案管理及清房工作联络员等制度。

工作,达到了效果。在历次督查中,市清房办敢于说“硬”话、“狠”话和“大”话,对工作敷衍的绝不留情面,对存在问题盯着不放,立说立行。据不完全统计,活动开展以来,市清房办共拨打督促电话4000多个,组织人员深入一线督导检查15次,有针对性地抽查各级清房办9个。各县区也采取各种方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促进该项工作的平衡发展。二是创新方法保质量。xx县把124个单位按分口、分片、分类,明确到清房办工作人员;xx把专项清理工作与控违拆违工作结合起来,与职能单位开展联合执法;xx县采取个人向组织、下级向上级、市管干部向县委“三级”承诺的方式认真抓好房地产信息登记申报工作。三是乐于奉献求实效。干部房地产信息甄别核实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需要反复校对、甄别和研究,通常为了一个数字耗费大量的时间、牵扯许多人的精力,但大家不不畏劳苦,协同作战,真正把该项工作当作事业来做,特别是9月20日以来,全市各级清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人员没过一个双休日,没有一个能正常上下班,包括“十一”黄金大假,所有人员全部工作在甄别核实工作第一线。在违规问题的认定上,市清房办坚持用“双三”制的方法解决问题:一是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二是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三是坚持三步走(首先向谈话对象说明见面的目的,其次与之共同学习省市有规规定,再次是与之商量如何如何解决问题)。

三、存在问题与下步打算。

当然,工作中依然存在着不足,有些问题需要尽快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三项工作:第一,按照省清房办有关问题的批复,对未认定的房地产信息进行定性;第二,将违规问题梳理提交市清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第三,根据省清房办《关于做好第三阶段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收房收款工作。科协违规多占住房清理工作汇报为治理党政干部违规多占政策性住房行为,促进廉政建设规定落实,根据上级要求,市科协认真开展了清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相关文件,弄清政策依据。

弄清政策是清理工作的首要条件。在清理工作开展之前,市科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领导干部住房问题的暂行规定》、《关于党政机关干部职工集资建房中违规行为和多购公有住房等问题的处理意见》等相关文件。通过学习,提高了市科协全体干群对清理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掌握了政策界定,为清理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落实领导责任,开展自查自纠。

为扎实开展清理工作,市科协特成立了工作专班,由科协副主席同志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清理登记工作。按要求,科级领导干部填写了《市党政机关干部职工购买或承租政策性住房自查表》,按时上交到纪委,其它干部职工填写了《市机关干部职工购买或承租政策性住房自查表》,交党组审查后存档。经认真清理,我单位(包括科技馆)所有干部职工无违规多占政策性住房的情况。

更多信息请查看工作总结。

最新法规清理工作方案(汇总19篇)篇十八

组长:何平(党工委书记)。

胡清海(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王成亚(党工委副书记)。

袁骁(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陈波(党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杨韩(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何敏(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杨正红(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梅中亚(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何刚(党工委委员、挂职副主任)。

张修富(挂职副主任)。

成员:黄剑(党政办主任)。

吕相敏(纪工委副书记)。

赵红(财政所所长)。

张兴渠(自然资源所所长)。

王锡庭(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赵勇(村建办负责人)。

罗太中(控违办负责人)。

吴进(水务站站长)。

王绍亮(项目部负责人)。

陈月(党建办负责人)。

袁治国(综治办负责人)。

李铖(司法所所长)。

王鑫(安监站站长、生态环保办负责人)。

陆莹(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

杨春梅(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李莎(攻坚办负责人)。

各村(社区)书记(含易迁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自然资源所,梅中亚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兴渠、王锡庭负责具体办公。

(一)下设工作专班。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十一个工作专班,分别如下:

1.银龙村工作专班。

组长:杨正红。

副组长:杨登伟。

成员:银龙村全体包保干部。

2.关坪村工作专班。

组长:陈波。

副组长:黄飞。

成员:关坪村全体包保干部。

3.大陆村工作专班。

组长:梅中亚。

副组长:冯帝利。

成员:大陆村全体包保干部。

4.四坪社区工作专班。

组长:杨韩。

副组长:李鹏。

成员:四坪社区全体包保干部。

5.双垭子社区工作专班。

组长:何刚。

副组长:罗江波。

成员:双垭子社区全体包保干部。

6.岷山路社区工作专班。

组长:何刚。

副组长:杨健。

成员:岷山路社区全体包保干部。

7.金龙社区工作专班。

组长:袁骁。

副组长:何雪梅。

成员:金龙社区全体包保干部。

8.东风湖社区工作专班。

组长:王成亚。

副组长:赵桂香。

成员:东风湖社区全体包保干部。

9.红城社区工作专班。

组长:张修富。

副组长:罗忠。

成员:红城社区全体包保干部。

10.绿洲社区工作专班。

组长:何敏。

副组长:罗太林。

成员:绿洲社区全体包保干部。

11.业务指导工作专班。

组长:梅中亚。

副组长:张兴渠、王锡庭、赵勇。

成员:邹松松、袁娅、黄敏。

12.督查工作专班。

组长:袁骁。

副组长:吕相敏。

成员:霍震、罗雪琴、邹松松、袁娅、黄敏。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根据上级要求,起草街道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摸排整治工作方案。统筹调度各工作专班工作开展,确保各项工作及政策措施抓牢抓实,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工作专班职责。

(1)银龙村、大陆村、关坪村、双垭子社区、四坪社区、岷山社区、金龙社区、东风湖社区、红城社区、绿洲社区工作专班。根据街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队伍入户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摸排工作,按照边抓外业摸排边抓内业审核边进行数据交汇的要求,完成摸排采集app上报,收集整理摸排信息,对特殊情况由专班工作组组长(包村领导)组织进行研判,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

(2)业务指导专班。负责根据省、市、县各级工作方案和政策解读要求,指导各村(社区)开展信息摸排和录入工作,及时对接县农房办处置摸排过程中的各种业务问题,确保app录入工作正常、有序推进。

(3)督查工作专班。负责督导、检查各村(社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工作按期推进、按时完成。对督查过程中发现工作进度缓慢、信息报送不及时、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的,及时进行通报。

按照统一部署,查清农村违法占地,重点是20xx年1月1日以来全街道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分类清楚、要素完整、内容准确的工作台账。

(一)摸排范围。街道范围农村村民建房、公共管理服务类用房、产业类用房及其他建(构)筑物违法占地建设情况。以上级下发相应图斑作为摸排辅助,对图斑以外应纳入摸排的,据实开展摸排。

(二)摸排内容。摸排内容包括主体信息、占地面积、土地来源、建设时间、地类信息、规划情况、用地审批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具体按本方案所附摸排信息采集表和省级摸排登记信息平台要求填报的内容摸排填报。

利用省级统一开发的摸排登记信息平台(手机app)组织干部进行外业摸排和内业填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外业摸排。由包组包片干部包图斑和房屋(建、构筑物)的方式开展外业摸排。充分结合脱贫攻坚、人口普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等调查成果,减少重复工作,加快摸排进度。外业摸排人员查清相关信息后,通过摸排登记信息平台(手机app)如实填报,从不同角度拍摄房屋或建(构)筑物照片提交到摸排数据库。摸排成果数据实行每天一次真实性、完整性检查,发现有问题的数据返回进行现场核查。

(二)内业信息填报及审核。摸排上报县级后由县级对外业摸排情况进行审核,填写管理信息(地类、面积、规划情况、用地合法性、行政处罚等)。外业摸排、内业审核和管理信息填写完成后,各村(社区)对摸排结果、认定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发现问题的,要认真进行复核。

(一)动员部署(20xx年9月1日至10日)。建专门摸排队伍,完成摸排培训,做好摸排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摸排(20xx年9月11日至10月15日)。各村(社区)组织开展外业摸排、管理类信息填报和公示。

(三)初步成果上报(20xx年10月18日前)。街道于期限内通过汇交平台向县级汇交初步摸排成果数据。

(一)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组长主持或委托副组长主持。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相关工作时,可临时召开会议研究工作。

(二)领导小组议定事项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会议纪要,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三)各工作专班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是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分类处置工作的重要基础。各部门、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为摸排工作第一责任人,务必严肃工作纪律、细化工作措施,集中完成摸排任务。

(二)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压实责任。各工作专班要依据自身工作职责要求,将摸排任务落实到人,严格实行“谁摸排、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摸排的全面性、真实性。自然资源所、农业服务中心、村建中心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做好数据填报、审核工作。各村(社区)及部门要加强数据管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

(三)强化督查问效,严肃工作纪律。摸督查工作专班要不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对摸排工作中故意隐瞒事实、包庇纵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通报、约谈等方式处理,对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或故意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各村(社区)采取措施,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要通过宣传标语、宣传栏、led显示屏、召开群众会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争取广大村民理解和支持。同时,各村(社区)要设立举报箱,接受广大村民群众监督、举报。

最新法规清理工作方案(汇总19篇)篇十九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乡镇主体的工作思路,坚持实事求是,主动担当作为,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分类审慎处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防止“一刀切”、简单化。从20xx年7月3日起,对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实行“八不准”:一是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二是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准在流转买卖的耕地上违法建房;四是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五是不准巧立各种名目占用耕地违法建房;六是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准非法出售(出租)耕地给他人建房或者将乱占耕地建的房屋出售(出租)他人;八是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以“零容忍”态度管住乱占耕地建房增量,依法依规处置存量,严肃查处顶风乱占耕地建房、严重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肃查处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输送等严重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乱占耕地”和“建房”两个重点,主要清查整治全县8个乡镇范围内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

(一)摸排范围。20xx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新建、续建、扩建的房屋。

1.房屋。一般是指上有屋顶、四周有墙,具有固定性基础的建筑物。

2.耕地(基本农田)。以“二调”最终成果数据库上的地类为基准,结合年度新增耕地项目进行判定。

已获得农用地转用批复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或已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xx〕4号)规定的设施农业类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

(二)摸排类型。

1.住宅类房屋。重点摸清耕地上住宅类房屋的具体类型(1户独栋住宅、多户成套住宅等),建设主体(本村村民、非本村村民、企业或其他主体),对本村村民的住宅,要重点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是否属于保障农村村民“户有所居”需要,或是否符合“分户条件”。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房屋。重点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设依据和建设所依据相关政策的主管部门等。

3.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房屋。重点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设依据、要求建设该类项目的主管部门和处罚情况等。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8月20日至12月20日)。此次摸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成果质量要求高。摸排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要及时研究部署,认真进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杜绝清理排查不全面、不彻底的现象。要逐宗登记摸排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项目的有关情况,认真填写《南涧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信息采集表》,按照一个问题一个台账管理,建立问题台账。务必认真梳理问题清单,逐宗核实,确保时限内按质按量全面完成摸排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1月2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要聚焦清查整治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制定整治时间表和路线图,挂图作战,倒排工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开展集中整治,整治一项销号一项。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采取通报、督办、约谈、问责等形式推动整治工作,在20xx年11月20日前,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并将落实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

(三)构建长效机制阶段(20xx年1月1日起)。对未完全处置到位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要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处置责任主体、处置时限、处置措施等,挂账监管,限期落实整治。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局、县供排水公司等部门发挥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消除管理盲区、明晰执法边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乱象反弹。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治整改工作,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南涧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组成。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建立对应的专门工作机构,加强对摸排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精心组织排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好摸排整治工作是顺利完成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础。摸排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充分调动各级基层力量,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确保在工作时限内按质按量全面完成排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起责任,逐级压实属地责任,并于每月15日前、30日前,将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南涧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信息采集表》及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料,报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密切配合协作。本次整治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为主体责任,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要成立南涧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业务指导组,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县有关部门派出指导组,加强对各乡镇的业务指导,做好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工作,研究解决专项行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着力解决“不会干”的问题,推动此次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建立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联合处置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清查整治工作,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处置一起,绝不姑息,坚决做到“零容忍”。

(四)依法依规处置。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责,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力量作用,根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等内容,综合考虑历史因素和现实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审慎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积极稳妥处置问题。对存量项目分类处置,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采取拆除、部分拆除、没收、保留建筑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措施,分类稳妥处置到位;对无视法律法规、严重破坏生态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置到位;对违法违规审批的,要明确责任,依法查处,注意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对存在“互有瑕疵”行为的,要厘清责任,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处置,保障合法权益,确保经得起社会监督和历史检验。

(五)严肃追究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列为专项监督检查内容,县纪委监委将作重点督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摸排不实的,予以公开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坚决查处工作中领导干部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禁而不止、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领导干部,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强化氛围营造。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开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正面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为此次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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