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抵押转让车合同篇一
当户(出典人): (以下称甲方)
住所(地 址):
身份证号码:
抵押房产位置:
典当行(抵押权人):北京---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称乙方)
公司地址:北京----
企业代码证号:---
根据^v^有关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定,甲方向乙方申请办理贷款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应如实填写《房地产抵押典当申请表》,并按照乙方制定的《房地产抵押典当须知》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证件。乙方应审查核实甲方所填写的相关资料、证件。
二、 甲方因资金周转需要,自愿将坐落在北京市 区 小区 栋 单元 层 号(房屋所有权证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自有房产_____处作为抵押物向乙方申请贷款。
三、 根据甲方实际申请的贷款金额,经乙方审核确定向甲方贷款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
四、 甲方与乙方商定,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 甲方与乙方商定,本合同项下的典当综合服务费率每月为贷款金额的
% 。续当时,甲方每月日前项乙方交纳综合服务费。典当期限届满后五日内,甲方既不赎当,又不续当的,即为绝当。绝当后,甲方自愿放弃抵押的房产,同意乙方对该房产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以此来抵偿典当行的贷款本息和综合服务费,并自愿协助或承担办理过户手续。
六、 甲方另有合法住处地址为: 建筑面积:平方米(另附产权证复印件),房产绝当后合法住所的`产权人同意甲方在该房产居住(证明材料一份)。乙方在行使本合同抵押物的处分权时,应向甲方和抵押物的合法占有人发出书面通知,在该通知发出五日内,甲方或其他合法占有人应立即无条件交出抵押物,搬至第二处住所居住。
七、 抵押物的保险:
1.甲方须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到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置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损毁;抵押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甲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如甲方不履行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甲方须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五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乙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乙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
3.甲方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乙方为其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赔偿金用于修缮该抵押物的损坏部分或清偿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欠乙方的所有款项。
4.甲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乙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表购买保险,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支付。
5.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损毁,甲方应就受损毁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八、在甲方既不按期交付综合服务费,又不按期还款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处理该房产。甲方自愿放弃诉讼和抗辩权,在此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乙方有权直接处分该房产,并以缩短款项偿还贷款本息和综合服务费。
九、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十、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证件、文件和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房屋产权无任何经济纠纷,无任何权利瑕疵,未设定抵押,如发生不实或欺骗行为由甲方承担全部相关的法律责任,并由甲方承担乙方所有的损失。
十一、甲方应对该房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如该房产为共有财产,则须共有人已签字同意该抵押房产典当贷款。因抵押房产存在权属、共有争议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当金及利息总额万分之五/日的违约金。
十二、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设定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以上行为均为无效,如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甲方自愿承担双倍偿还贷款的法律责任。
十三、在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与乙方之间所产生的还款、借款、追加款等法律行为均视为本合同约定范围内,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十四、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公证费、保险费等),均由甲方支付或承担。
十五、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v^法律。在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当事人约定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签字、盖章,房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后生效。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届时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当户(甲方)签章: 典当行(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抵押转让车合同篇二
甲方: (转让人) 乙方: (受让人)
根据《^v^民法通则》、《^v^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人和受让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债权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债权金额
甲方 号贷款合同,截止还款基准日,贷款债权账面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万元(小写: ),利息为人民币 万元(小写: ),本息合计为人民币 万元。贷款债权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协议附件——《贷款债权明细表》。
第二条、转让价款
1、乙方同意受让上述债权,并愿意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 2、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后 内支付转让价款,如逾期未付,则合同终止执行。
3、乙方应将支付的转让款存至甲方指定的下列账户: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三条、贷款债权的交割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甲方收到乙方的全部转让款的次日为债权交割日。 2、双方确认,在交割日,贷款债权按照交割日的现状一次性地从甲方转移至乙方,乙方在对甲方移交的贷款债权证明文件及其他资料应出具收据,该收据一经签署并交付,即证明甲方在协议项下的文件交付义务已履行完毕。
3、交割日后,乙方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贷款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并自行承担贷款债权处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任何费用、责任、风险和损失。
第四条、申明与担保
1、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甲方保证具有签署本协议的主体资格,并已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相应授权。
2、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1)乙方保证具有签署本协议的主体资格,并已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相应授权。
(2)乙方确认,在参与转让活动前已认真阅读了贷款债权证明文件,对债权现状进行了审慎的调查,并自行估计了贷款债权的可回收性,乙方参与转让活动,即视为已经完全接受并知悉债权存在或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或瑕疵。
第五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可信的原则,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或则履行本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视为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向对方赔偿因此受到的直接损失和合理费用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
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未能友好协商解决的争议,双方选择如下第 条中争议解决方式:
1、将争议提交绍兴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转让车合同篇三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v^民法通则》、《^v^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
章的规定,甲、乙双方为妥善解决债务问题,经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
发动机为:,车架号为:wauygb4h5fn015354。上述转让标的购买价为人
民币 元整,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元整。
第三条 甲方的承诺
第四条 乙方的承诺
(1)本协议生效后,所拥有的对甲方的到期债务将归于消灭;
(2)本协议生效后,本协议项下的该转让债权不能实现,甲方不承担对乙方的清偿责任;
(4)本协议生效后,积极配合甲方办理与该转让债权有关的手续,并承担一切手续的行政费用。
第五条 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甲方仍继续按原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履行义务。
第六条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做出全面赔偿。
第七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指模)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指模):
乙方(签字/指模):
签订时间: 年
签订地点:
抵押转让车合同篇四
抵押人 (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邮编: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地:
依据《_担保法》、《_合同法》、《中华人民
说明:本合同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定,并不影响合同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第一条 抵押物状况
1、抵押车辆为: 。
2、甲方以抵押财产的全部价值设定抵押担保。抵押财产的抵押价值为人民
第二条 抵押期限及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1、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不消灭,抵押权也不消
2、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抵押担保种类、数额及范围
签订的(编号: )合同中的贷款金额。数额为人民币 元。
2、本合同的抵押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违约利息)、违约金、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借款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抵押财产的保险及公证
1、甲方应根据乙方的指定和要求为抵押车辆投保财产险,一切保险费用均应由甲方负担。甲方应确保保险连续有效,不得以任何理由致使保险中断、撤销、失效,或者致使保险人减免赔偿责任,或者不经乙方同意变更保险单。如果保险期间届满时,甲方担保的债权未全部受偿的,甲方应当续保,对保险期间作相应延长。
2、 抵押期间,甲方未按约缴付保险费、办理保险(续保)手续或者检车手续的,乙方可代为垫付或者办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或从依法处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3、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单方或者与保险人协商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请求权或者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4、发生保险事故,乙方有权优先受偿保险赔偿金。抵押期内,保险单正本和保费凭证由乙方代为保管。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乙方权益的限制条件,及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
5 、抵押财产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时,应由甲方负全部责任;甲方还应就毁损部分及时提供为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6、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认为有必要时应办理公证。由双方共
第五条 抵押登记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如甲方需要乙方配合办理,则由甲方承担乙方配合办理登记所产生的费用。
2、因办理抵押登记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因故无法办理抵押登记,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后,甲、乙双方向原抵押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管
1、甲方应当将该抵押物的产权证书、购_等相关材料交由乙方保管。
2、甲方在抵押期间内使用该抵押车辆时应当对该抵押车辆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
3、抵押期间,如甲方在使用抵押车辆时发生交通事故的,事故的一切责任与乙方无关,所有赔偿均由甲方负责;抵押车辆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恢复抵押财产价值或另行提供抵押物。
4、抵押期间,甲方出租、出售、转移、转让、承包、赠予、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臵抵押财产,应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处臵抵押财产的,除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外,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5、抵押物存在或可能存在价值降低的情况,甲方应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另行提供抵押物。如甲方在五日内未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的担保不足以弥补价值降低的,乙方可就抵押物折价提前受偿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七条 抵押物的完整性
1、在抵押期间内,抵押物不能或不足以担保债务的,甲方须及时提供或增加担保。
2、抵押物发生毁损,甲方应当采取措施,负责保养和维修,以减少损失,其费用由甲方自负,并及时通知乙方。
3、因不可抗力或者非甲方原因致使抵押物不能或者不足以担保债务的,甲方应及时恢复抵押物的完整性或经乙方同意另行提供抵押物。
第八条 抵押物的出租
1、本合同签订前抵押物已出租或对外承包的,抵押人应当将此事实告知抵押权人,同时还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或承包人。抵押合同生效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出租或对外承包抵押物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3、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擅自出租抵押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提前还款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第九条 抵押权的实现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而债权未受清偿的,甲方应与乙方协商以抵押财产折价、拍卖、变卖,甲方未与乙方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乙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优先清偿所担保的全部债务:
(1)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未受清偿。“期限届满”包括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乙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的约定宣布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2) 甲方违背所作任何一项声明或承诺或者不履行本合同其他义务的。
(3) 借款人或甲方发生其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影响乙方按期足额实现债权的。
(自然人时用,反之去掉)
(5) 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6) 借款人或甲方发生其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影响乙方按期足额实现债权的。
2、 债务履行期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处臵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可提前偿还所担保的债务;也可以所担保的债务为限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也可以经甲、乙双方协商向有关部门提存备偿。
3、 甲方隐瞒抵押财产的真实情况,包括权属争议、已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况,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4、抵押财产被扣押、查封的,甲方应将抵押财产被扣押的事实通知偿付孳息的义务人,自扣押之日起,乙方依法收取孽息,孽息在充抵收取孽息的费用后,清偿所担保的债务。
5、 抵押财产灭失、毁损、被征收等的补救措施:
(1)甲方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抵押财产价值减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价值或追加足值的补充担保,甲方的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3) 甲方拖延或放弃向造成抵押财产灭失或者毁损的责任人追究赔偿责任的,乙方有权代位求偿,因行使代位求偿权所产生的费用由借款人和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6、 乙方处分抵押财产时,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第十条 合同主体变更
1、本合同任一方主体发生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合同主体享有、承担。甲、乙双方应共同到抵押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合同变更登记手续。合同条款有变化的须签订补充合同。
2、甲方主体变更后,应当由变更后的主体在本合同上签字确认本合同的效力或者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确认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依法将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并将转让事实通知甲方,债权转让后,受让人享有乙方的相应权利,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2、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应当向有关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第十二条 税、费承担
甲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甲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 乙方权利行使
1、本合同所述主债权,无论单独或合并存在其他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也无论上述担保是借款人本人提供,还是第三人所提供,乙方均有权要求甲方先行履行担保责任。
2、乙方除书面表示放弃本合同项下权利外,对全部或部分权利的未行使、迟延行使或对甲方放松、放宽抵押条件和程序的,均不视为对权利的放弃。
3、如果甲方所欠乙方的债务包括本合同项下债务及其他债务未受清偿,乙方有权将乙方应付甲方的债务行使抵销权。
4、乙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对甲方行使抵销权的,所抵销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乙方确定;乙方依法行使代位权的,次债务人向乙方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乙方确定。
第十四条 还款顺序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财产所产生的公证、评估、拍卖等全部费用。
2、支付处分抵押财产的应缴税款。
3、支付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律师代理等全部费用。
4、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利息。
5、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债权本金、违约金、赔偿金等。
乙方有权调整上述顺序。(删除了关于房产第十七条)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构成违约行为。需赔偿乙方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既得利益、预期利益和为处理此违约行为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等)。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出现向乙方提供虚假材料、隐瞒抵押物或者与本合同相关的真实情况,造成乙方损失,除赔偿乙方一切损失外,还需要向乙方支付借款数额30% 违约金。
3、如甲方给乙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所约定的违约金限额的,乙方有权选择违约金和赔偿金中金额较高者进行追偿。
4、因甲方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法签订或者本合同无法生效,甲方需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十七条 合同独立性
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第十八条 合同组成
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方签字并留印指纹,且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担保义务履行完毕时自行终止。
第二十条 合同的终结或延期
1、甲方债务履行完毕,抵押合同即告终结。甲、乙双方应于履行终结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2、 抵押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抵押合同可延期或续期,
第二十一条 乙方记录的证据效力
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账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借款人办理提款、还款、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乙方催收债权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主合同项下债权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第二十二条 争议解决
1、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2、本合同凡经强制执行公证的,债务履行期满或因借款人违约乙方提前收回债权时,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乙方可依法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抵押财产。
第二十三条 合同份数及补充协议
1、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登记部门壹份。
2、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共有人
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财产用于抵押,当出现本合同约定事项而导致处分抵押财产时,愿意接受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措施。
共同抵押人(甲方)
共同抵押人
第二十五条 声明条款
1、甲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签订并依约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就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已向甲方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双方对本合同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签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自然人的去掉):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转让车合同篇五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合同法》、《^v^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座落于莲山镇大院内(莲山派出所办公楼后面),该房屋为一层,结构为砖混结构,房屋用途为办公,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占地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由甲方转让给乙方后,用于莲山镇林业站业务办公用房,不作其它使用。
三、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转让前即已存在的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四、该房屋转让价格总金额17万元,大写壹拾柒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转入莲山镇政府账户(附后)。
五、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各方所执合同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