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餐饮连锁店管理制度(通用12篇)

时间:2023-10-27 作者:琴心月精选餐饮连锁店管理制度(通用12篇)

规章制度是组织管理的重要内容,它直接影响着成员的行为和工作质量。希望大家能够充分理解和支持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工作生活环境。

精选餐饮连锁店管理制度(通用12篇)篇一

第一条:目的:为充分满足消费者需求,进一步规范连锁店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资料:加盟连锁店须以本办法确立各类权利义务关系。

第三条:组织:

1.公司内设置加盟店本部,并可设各种委员会,以推动业务的发展。

2.本部决定“_____”商号、商标的使用,主持制订加盟店维持发展的运营方式、制度、规约,以管理统辖全体加盟店。

3.加盟店商业机构所有者的加盟店享有平等的权利,并负有诚实经营的义务。

4.委员会关于加盟店的营运咨询,可在本部设置营运委员会,由本部从加盟者中选取数名担任委员,并遵从另行规定的委员会营运规则。

第四条:加盟资格:

1.与已加盟会员,不得进行恶性竞争。具体竞争原则由本部认定。

2.要具备必须限度的经营规模。营业场所面积及售货金额务必贴合公司最低标准。

3.与本部实质上有竞争关系的其他连锁组织不得加人。

4.加盟者本身及能代替的适宜经营者,务必专心经营。

5.加盟后要能够诚实经营并理解本部的经营指导及完全援助体制。

6.对于本规章要全面赞同,并全面参加本部为加盟店所举办的各种活动。

7.务必要抱有经营合理化的意愿,且要主动、用心为经营合理化努力。

第五条:加盟条件:

具有第四条所列资格者,其加盟店的条件为:

1.使用公司统一商号、商标,在店面安装规定的招牌和标志。

2.加盟店应向本部缴纳加盟金_____万元,此项加盟金不予退还。

3.要理解本部所规定各种教育培训。

4.与本部缔结加盟契约,并于契约书上盖章。

第六条:特殊权利:

加盟店遵守本规章各条款时,即赋予如下的特殊权利:

1.使用公司商号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2.使用公司商号的商标开展广告宜传活动。

3.经销本部组织独自开发的商品。

4.施以内外包装的统一,并利用共同方式管理。

5.理解本部的经营技术指导,并使用本部的指导要领经营。

6.理解经选取的统一商品及物品的供给,并使用订定手册。

7.参加本部统一举办的宜传广告,促进销售及其他的共同活动。

8.理解有关连锁店之新设、改装的专门技术指导。

9.参加本部计划的教育训练。

10.理解经营计划的指导。

11.理解必要的商业情报。

第七条:确保加盟店的利益:为增进加盟店的业绩及确保其利益,由本部带给技术支持。

第八条:广为确保第七条所列的公司利益,下列事项由本部统一计划并指导实施:

1.商品构成计划。

2.商品陈列计划。

3.毛利计划。

4.销售促进计划。

5.广告宣传计划。

6.进货补给计划。

第九条:商品供给:

1.加盟店经销货品中,至少有__%以上货品要向本部进货,以实现进货集中化。

2.商品的供给,原则上依本部所定的定期配送系统配给。

第十条:有关商品构成计划资料如下,提交“商品计划委员会”统筹研究。

1.独自开发共同商标的商品。

2.加盟店囤积库存商品的调配周转。

第十一条:支付货款:每月1日至月底所进的货款,于下月5日以前回送至本部所指定的银行,或以即期支票寄至本部。

第十二条:退货的处理:

由本部所供给的商品及物品类,原则上不予退货。以下状况可予以调换:

1.本部承认的退货期限内的特定品,但退货所需的运费及其他损失,如本部无过失,其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2.本部拟订销售计划指定商品的配额,在本部所承认的必须期间内不能售出时,此时也适用前面的规定。

3.前项退货商品货款的支付,应依前条所定每月结算。

第十三条:本部营运费用的分担:

加盟店对于本部的营运费用应依下列方法分担:

1.会费每月____元。

2.每月向本部进货金额的__%。

第十四条:特定费用的负担:依前条负担固定的营运费用外,加盟店应依下列基准,逐项分担为连锁事项而开支的费用。

1.共同广告经费—实费或分担。

2.共同特卖经费—实费或分担。

3.各项活动经费—实费或分担。

4.调查、教育经费—实费或分担。

5.店铺、广告陈列品的设计及物品的费用—实费。

6.其他个性指导援助的经费—实费。

第十五条:机密的保守:加盟店对于本组织的计划、营运、活动等的状况及资料不得泄漏于他人,个性须以下列事项作为重要机密保守,如违反时,其所发生的损害,应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1.经销商品及物品类的采购厂商、价格、进货条件。

2.加盟店的详细经营资料,个性是关于进货、销售、资金的计划、实绩的具体资料。

3.其他本部规定的事项。

第十六条:禁止事项:

加盟店不得有下列行为:

1.将从本部进货的商品带给给非加盟店。

2.加人本组织以外的其他同业连锁店。

3.毁损本组织的名誉。

4.无正当理由的状况下,将本部所送的文件、情报带给给他人。

第十七条:纠正劝告:加盟店如不履行本规章所规定的义务及违反前条所规定的禁止事项,本部能够书面形式对该加盟店纠正劝告。

第十八条:有如下事由可解除加盟契约:

1.加盟店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前条的纠正劝告。

2.加盟店的经营恶化,连续亏损1年以上,经“营业委员会”决定无法改善经营状态。

3.加盟店或加盟店的经营者申请破产,或受强制执行或执行保全处分或拒绝往来处分。

4.与加盟店的经营者有关的加盟店业绩恶化,造成巨大的债务,因而加盟店的经营遭受较大影响。

5:对本部的债务履行,虽经劝告,仍不履行。

第十九条:除名:

有下列事由时,本部可将该加盟店除名:

1.对本规章有重大违反。

2.显著妨碍本组织的信用。

3.显著妨碍正常的连锁营运。

第二十条:退会:加盟店无论何时,均可退出本连锁组织,但解除加盟契约,至少应于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告本部。

第二十一条:合同解除后应处理的事项:

1.遵从本部指示,将店面内外所表示的加盟店名称撤除或消除。

2.遵从本部指示,将经售商品目录、价格表及其他本部送付的物品、文件送还。

3.本部指定的商标商品应予回收,其回收价格应服从本部的审定。

4.对本部或其他加盟店的债务要立即偿还。

5.实施上列各项所需一切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6.由于解除契约,发生具体损害时,应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规章的修正:本规章须经出席加盟店代表2/3以上的多数透过,才能更改。

第二十三条:附则:关于加盟店的营运,本规章或另行规定的各种规定无明确条款约束时,应由本部决定。

精选餐饮连锁店管理制度(通用12篇)篇二

第二条乙方经甲方授权自合约生效日起,得以”××连锁店“的商标公开营业。

第三条乙方为保证成功起见,应接受甲方组织章程规定事项,及全力配合甲方授权经营管理人员的执行事项。

第四条本合约缔结同时,乙方应交附给甲方商标授权权利金人民币×××万元(一概不退还)。

第五条乙方于签约后,应接受甲方(企业统一形象)的计划建议,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其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如乙方配合不周以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乙方应负完全责任。

第六条乙方有按季向甲方缴付基金服务费的义务,该费用自合约生效日起每六个月(半年)一次付清。由甲方通知乙方于期限内缴付。其金额依”××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条)办理。

第七条甲方应遵守的约束事项如下:。

1.甲方对于乙方所属的编制区域内,未经乙方同意下,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2.甲方定期提供免费研习机会给乙方。如有必要收费,应先经乙方同意。

3.甲方对于乙方的经营,应聘请专家做评鉴及建议工作,致力提高乙方的效益。

4.甲方应制造或开发采购商品及营业相关物品提供乙方,其售价应合理且在市价以内。

5.甲方应聘请专家策划所有连锁店的统一广告宣传活动。

第八条乙方应遵守约定事项:。

1.应遵重甲方指定的“经营决策委员会”一切决议事项,

2.每月至少应拨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费用与甲方授权的连锁店共作广告,?此项活动并应交由甲方执行的。

3.每月至少应向甲方申购商品、物品人民币1万元以上。

4.应遵守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款项给甲方。

5.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甲方报备,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

6.不得私下转让或转借甲方授予的.一切权利。乙方营业地点变更,代表人变更等事项均应经过甲方同意,否则以违约论。

第九条本合约解除依“××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条规定办理。

第十条本合约基于甲、乙双方相互信赖与理解的原则下订的,对于本合约所订事项亦应以善意方式予以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经营决策委员会”及甲方研订。

第十一条以上本合约诸条款,应相互确认而不能有所指责或不履行。本合约由甲乙双方签约盖章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发给乙方下列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及遵守。

1.××连锁机构组织章程。

2.经营决策委员会办事章程及议事规程。

本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乙份为凭。?

(甲方)连锁权授予者:××企业公司所属××连锁机构。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证编号:。

(乙方)连锁权授受者:。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证编号:。

精选餐饮连锁店管理制度(通用12篇)篇三

第一条 ××连锁机构(以下简称甲方,即连锁权授予者)与 (以下简称乙方,即连锁权授受者)之间为共存共荣,为保持良好之关系起见,特缔结本合约。

第二条 乙方经甲方授权自合约生效日起,得以“××连锁店”的商标公开营业。

第三条 乙方为本事业成功起见,应接受甲方组织章程规定事项,及全力配合甲方授权经营管理人员的执行事项。

第四条 本合约缔结同时,乙方应交付给甲方商标授权权利金×××万元(一概不退还)。

第五条 乙方于签约后,应接受甲方(企业统一形象)的计划建议,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其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如乙方配合不周以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乙方应负完全责任。

第六条 乙方有按季向甲方缴付基金服务费的义务,该费用自合约生效日起每六个月(半年)一次付清。由甲方通知乙方于期限内缴付。其金额依“××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条”办理。

第七条 甲方应遵守的约束事项如下:

(一)甲方对于乙方所属的编制区域内,未经乙方同意下,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二)甲方应定期提供免费研习机会给乙方。如有必要收费,应先经乙方同意。

(三)甲方对于乙方的经营,应聘请专家做评鉴及建议工作,努力提高乙方的业绩。

(四)甲方应制造或开发采购商品及营业相关物品提供乙方,其售价应合理且在市价以内。

(五)甲方应聘请专家策划所有连锁店的统一广告宣传活动。

第八条 乙方应遵守的约定事项:

(一)应遵重甲方指定的“经营决策委员会”的一切决议事项。

(二)每月至少应提拨1万元以上的费用与甲方授权的连锁店共作广告,此项活动并应交由甲方执行。

(三)每月至少应向甲方申购商品、物品达1万元以上。

(四)应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款项给甲方。

(五)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甲方报备,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

(六)不得私下转让或转借甲方授予的一切权利。乙方营业地点变更,代表人变更等事项均应经过甲方同意,否则以违约论。

第九条 本合约解除依“××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条规定办理。

第十条 本合约在甲、乙双方相互信赖与理解的前提下制定,对于本合约所订事项亦应以善意方式予以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经营决策委员会”及甲方研订。 第十一条 以上本合约诸条款,应相互确认而不能有所指责或不履行。本合约自甲乙两方签约盖章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发给乙方下列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并遵守。

(一)××连锁机构组织章程。

(二)经营决策委员办事章程及议事规程。

(三)××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

本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连锁权授予者:××企业公司所属××连锁机构 代 表 人:

地 址:

身份证编号:

(乙方)连锁权授予者:

代 表 人:

住 址:

身份证编号:

二、加盟连锁店规章制度

(一)基本理念

第一条 本加盟店是依协业与分业的原则,运用近代小组织的连锁店以实现加盟店的经营合理化,同时真正能做到充分满足消费者所要求的店铺为基本理念。

(二)目 的

第二条 本规章是订定××加盟店组织活动,经营合格的零售对加盟店本部(以下称本部)的权利义务,加盟店的营运制度、经营管理制度与加盟店的权利义务等。

(三)组 织

第三条

(1)为统辖本事务,在××企业公司内设置“××加盟店本部”,并得设各种委员会,以筹谋业务的发展。

(2)(本部)

“××”商号、商标的登录所有者的本部要主持制定加盟店组织的维持发展的运营方式、制度、规约,以管理统辖全体加盟店。

(3)(加盟店)

店铺所有者的加盟店,得在一事实上的商圈内,有独占(或优先的)营业的权利,但须在所定的整体经营体制(和店铺形态)下,遵从本规章负有诚实经营的义务。

(4)(委员会)

关于加盟店的营运咨询,在本部设置营运委员会,由本部从加盟者中指名担任委员构成,并遵从另定的委员会规则营运。

(四)加盟资格

第四条 加盟店的加入资格,规定如下:

(1)与既加盟的会员主要商圈竞争。

基准在××公尺以上的离间距离(或在买卖关系,人口每×万人设一店铺)为原则,至于有无竞争关系则由本部认定的。

(2)要具备一定限度以上的店铺规模。

销售场所面积及售货金额的最低标准订定:

面积:××坪以上;每月营业额××万元以上。

(3)不得加入与本部实质上有竞争关系的其他连锁组织。

(4)加盟者本身及能代替的适任经营者,必须专心经营。

(5)做本部的加盟店要诚实经营并接受本部的经营指导和援助。

(6)对于本规章要全面赞同,并全面参加本部为加盟店所举办的共同活动。

(7)经常要提出经营合理化的意愿,且要自动、积极为经营合理化努力。

(五)加盟条件

第五条 有前条资格者,要做加盟店的条件如下:

(1)使用“××”的统一商号、商标,在店铺安装所订的招牌、标识。

(2)加盟店应向本部缴纳加盟金××万元,此项加盟金不予退还。

(3)要接受本部的业务培训。

(4)与本部缔结加盟契约,并于契约书上盖章。

(六)基本权力。

第六条 加盟店基本权力如下:

(1)使用“××”的商号商标经营店铺。

(2)使用“××”的商标作广告宣传活动。

(3)经销本部组织独自开发的商品。

(4)施以内外包装的统一,并利用共同管理方式。

(5)接受本部的经营技术指导,并按本部的指导要领营业。

(6)接受经挑选的统一商品及物品的供给,并使用订定的订货手册。

(7)参加本部统一举办的宣传广告,促进销售及其他的共同活动。

(8)接受有关店铺的新设、改装的专门技术指导。

(9)参加本部计划的教育训练。

(10)接受经营计划的策定及指导。

(11)接受提供必要的情报。

(七)确保加盟店的利益

第七条 为增进加盟店的效益及确保利益,由本部提供程序化的独有销售技术。

(八)商品计划

第八条 为确保前条的利益,下列事项由本部统一计划、指导实施。

(1)商品构成计划。

(2)商品陈列计划。

(3)毛利计划。

(4)销售促销计划。

(5)广告宣传计划。

(6)进货补给计划。

(7)其他关于店铺管理计划。

(九)商品供给

第九条 商品供给方法订定如下:

(1)加盟店经销货品中,至少有百分之×以上货品要向本部进货,以达进货集中化。

(2)商品的供给,原则上依本部所定的定期配送系统配给。

第壹拾条 有关提成计划内容如下,提交“商品计划委员会”统筹研究的。

(1)独自开发共同商标的商品。

(2)加盟店屯积库存商品的调配周转。

(十)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 每月1日至月底所进的货款,于次月5日以前汇送至本部所指定的银行,或将支票寄至本部。

(十一)退货的处理

第十二条 由本部所供给的商品及物品类,原则上不予退货。但有下列的情形时,调换产品。

(1)本部承认的退货期限内的特定品,但退货所需的运费及其他损失,如本部无过失。其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2)本部拟订销售计划指定商品的配额,在本部所承认的一定期间内不能售出时,此时也准用前项协书的规定。

(3)前项退货商品货款的支付,应依前条的所定每月份结算。

(十二)本部营运费用的分担

第十三条 加盟店对于本部的营运费用应依下列方法分担:

(1)会费每月××元。

(2)每月向本部进货金额的×%。

(十三)特定费用的负担

第十四条 依前条负担固定的营运费用外,加盟店应依下列基准,逐项分担为连锁事项的费用。

(1)共同广告经费——实费或分担。

(2)共同特卖经费——实费或分担。

(3)各项活动经费——实费或分担。

(4)调查、教育经费——实费或分担。

(5)店铺、广告陈列品的设计及物品的费用——实费。

(6)其他特别指导援助的经费——实费。

(十四)保守的机密

第十五条 加盟店对于本组织的计划、营运、活动等的实态及内容不得泄漏于他人,特别对下列事项保守重要机密,如违反时,其所发生的损害,应由当事人负赔偿之责。

(1)经销商品及物品类的采购厂商、价格、进货条件。

(2)加盟店的详细经营内容,特别对进货、销售、资金的计划具体内容。

(3)其他本部指定的事项。

(十五)禁止事项

第十六条 加盟店不得有下列行为:

(1)从本部进货商品,提供给非加盟店。

(2)加入本组织以外的同业连锁店。

(3)毁损本组织的名誉。

(4)将本部所送的文件、情报无正当理由提供他人。

(十六)契约解除

第十七条 有下列各项事由时,本部得解除加盟契约。

(1)加盟店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前条的规定时。

(2)加盟店的经营亏损,继续亏损六个月以上,经“纪律委员会”判断无法改善经营状态时。

(3)加盟店或加盟店的经营者申请破产,或受强制执行或执行保全处分或拒绝往来处分时。

(4)与加盟店的经营者有关的加盟店发生经济纠纷,因而加盟店的经营会受大影响时。

(5)对本部的债务履行,虽经劝告,仍不履行时。

(十七)除 名

第十八条 有下列事由时,本部得将该加盟店除名:

(1)对本规定有重大违反时。

(2)明显妨碍本组织的信用时。

(3)妨碍正常的连锁营运时。

(十八)退 会

第十九条 加盟店无论何时,均可退出本连锁组织,而解除加盟契约,但至少应于三日前,以书面通告本部。

(十九)契约解除后,应处理的事项

第二十条

(1)遵从本部指示,将店铺内外所表示的加盟店名称撤除或抹消。

(2)遵从本部指示,将经售商品目标、价格表及其他本部送付的物品、文件送还。

(3)本部指定的商标商品应予回收,其回收价格应服从本部的查定。

(4)对本部或其他加盟会员的债务要立即偿还。

(5)实施上列各项所需一切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6)由于解除契约,发生具体损害时,应予赔偿。

(二十)规章的修正

第二十二条 关于加盟店的营运,本规章或另订的各种规则无规定时,即依据本部斟酌决定的`。

三、加盟连锁合同范例

第一条 ××连锁机构(以下简称甲方,即连锁权授予者)与简称乙方,即连锁权授受者)之间为共存共荣,为保持良好的关系起见,特缔结本合约。

第二条 乙方经甲方授权自合约生效日起,得以“××连锁店”的商标公开营业。

第三条 乙方为保证成功起见,应接受甲方组织章程规定事项,及全力配合甲方授权经营管理人员的执行事项。

第四条 本合约缔结同时,乙方应交附给甲方商标授权权利金人民币×××万元(一概不退还)。

第五条 乙方于签约后,应接受甲方(企业统一形象)的计划建议,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其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如乙方配合不周以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乙方应负完全责任。

第六条 乙方有按季向甲方缴付基金服务费的义务,该费用自合约生效日起每六个月(半年)一次付清。由甲方通知乙方于期限内缴付。其金额依“××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条)办理。

第七条 甲方应遵守的约束事项如下:

1.甲方对于乙方所属的编制区域内,未经乙方同意下,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2.甲方定期提供免费研习机会给乙方。如有必要收费,应先经乙方同意。

3.甲方对于乙方的经营,应聘请专家做评鉴及建议工作,致力提高乙方的效益。

4.甲方应制造或开发采购商品及营业相关物品提供乙方,其售价应合理且在市价以内。

5.甲方应聘请专家策划所有连锁店的统一广告宣传活动。

第八条 乙方应遵守约定事项:

1.应遵重甲方指定的“经营决策委员会”一切决议事项。

2.每月至少应拨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费用与甲方授权的连锁店共作广告,此项活动并应交由甲方执行的。

3.每月至少应向甲方申购商品、物品人民币1万元以上。

4.应遵守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款项给甲方。

5.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甲方报备,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

6.不得私下转让或转借甲方授予的一切权利。乙方营业地点变更,代表人变更等事项均应经过甲方同意,否则以违约论。

第九条 本合约解除依“××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条规定办理。

第十条 本合约基于甲、乙双方相互信赖与理解的原则下订的,对于本合约所订事项亦应以善意方式予以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经营决策委员会”及甲方研订。

第十一条 以上本合约诸条款,应相互确认而不能有所指责或不履行。本合约由甲乙双方签约盖章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发给乙方下列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及遵守。

1.××连锁机构组织章程。

2.经营决策委员会办事章程及议事规程。

3.××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

本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乙份为凭。

(甲方)连锁权授予者:××企业公司所属××连锁机构

代 表 人:

住 址:

身份证编号:

(乙方)连锁权授受者:

代 表 人:

住 址:

身份证编号:

总章

第一条:为了规范xx美容连锁中心(以下简称“xx”)下属各连锁店的经营管理行为,满足xx管理决策的需要,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xx的规章管理制度,针对连锁店的组织活动,权利义务,经营管理制度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xx由北京红杉树传媒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的企业法人,主要从事汽车美容、装饰等业务。下属单位为各连锁店,连锁店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但是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接受xx统一管理。

第三条:直营连锁是指连锁店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经营同类商品,或提供同样服务,实行进货、价格、配送管理、形象等方面统一,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负盈亏。

第四条:中心的基本理念是:服务源自xx。

第一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条:xx是经xx小星星授权的下属单位,代表xx小星星行使权力。

第二条:xx是各连锁店的控股股东,连锁店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但是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接受xx统一管理。

第三条:店长是所任职的连锁店的管理者,行政上隶属于xx,接受xx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第四条:连锁店应按照xx统一的组织章程规定事项,接受xx统一经营管理。

第二章连锁店的权利义务

一、连锁店的权利

第一条:连锁店经xx授权合约生效之日起,可以且必须以“xxxxx美容连锁”的商标营业。

第二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xx统一举办的宣传广告、促进销售及其他共同活动的权利。

第三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xx的统一装修、改装的技术指导。

第四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采用xx统一的经营管理方式经营。

第五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xx统一的经营计划的执行。

第六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采购xx统一供给的商品及物品。

第七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采用xx统一制定的操作流程。

第八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xx统一的考核办法。

第九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实行xx统一制定的薪酬标准。

第十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xx的统一培训。

第十一条:连锁店享有xx提供的商业信息的权利。

二、连锁店的义务:

第一条:连锁店应执行xx管理层作出的一切决议事项。

第二条: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连锁店不得坐支收入,每日营业款必须上缴中心。

第三条:连锁店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应按照中心统一的形象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其费用均有连锁店自理。如连锁店配合不周以导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连锁店应付完全责任。

第四条:连锁店应定期向中心申购商品、物品,不得从其他渠道采购商品、物品。从xx进货的商品,只能在本店内部使用,不得供给其他连锁店及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连锁店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xx总部报批,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

第六条:连锁店应根据本店的实际经营情况,严格控制库存,将库存保持在合理的水平。

第七条:连锁店应该及时向xx总部提供必要的商业信息。

第八条:连锁店不的私下转让或转借xx授予的一切权利,连锁店营业地点变更、店长变更等均应经过卡口同意,否则以违约论处。

第九条:连锁店不得加入本组织以外的同行业连锁店。

第十条:连锁店对于xx连锁体系的计划、营运、活动等内容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与他人,特别对下列事项保守重要机密,如有违反,其所发生的损害,应有由当事人负责赔偿之责。经销商品及物品类的采购厂商、价格、进货条件等。连锁店的详细经营内容,特别对进货、销售、资金的计划具体内容。其他中心指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连锁店不得有任何损毁中心和整个连锁体系名誉的行为。

第三章xx的权利义务

一、xx的权利

第一条:xx有监督、指导连锁店日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

第二条:xx有统一装修、布置、规划、设计连锁店形象的权利。

第三条:xx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统一采购商品、物品,并提供给连锁店使用。

第四条:xx有权根据连锁店的实际情况调度连锁店资金,并根据整体需要安排资金。

二、xx的义务

第一条:xx在连锁店所属的区域编制内,在未经连锁店同意下,不得在授予其他人同样的权利。

第二条:xx应定期对连锁店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如有必要收费,应先经连锁店同意。

第三条:xx对于连锁店的经营,应聘请专业人士作评鉴及建议工作,努力提高连锁店的业绩。

第四条:xx应制造、开发或采购商品及营业相关物品提供给连锁店,其售价应合理。

第五条:xx应聘请专业人士统一策划所有连锁店的广告宣传活动。

第六条:为增进连锁店的效益及确保利益,xx应提供统一的专业营销手段。

第四章人事管理制度

连锁店职员的聘用、试用、转正、管理及解聘等按本制度办理。

1、聘用

连锁店所需职员一律向社会公开招聘,以聘用职员的学识、品德、能力、经验、身体适合于该职务和工作为原则。由店长提出用人申请,经中心行政组及中心主任批准后,予以实施。

2、试用

新进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可根据职员的表现及能力缩短和延长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使用合格人员与中心签订聘用合同,成为中心的正式员工。

3、管理

连锁店职员由各店店长负责安排工作,职员自开始工做起,应受xx的教育和培训,在人才筛选和管理上,按红杉树基本法执行。

4、解职

解职包括自动离职和解除劳动合同两种,职员自动离职必须提前一周书面报告xx行政组,连锁店因工作事由解聘职员,必须提前半个月向被解聘职员发出书面通知。

第五章考勤休假制度

为了维护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连锁店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使职员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制度:

1、作息制度

连锁店店长和职员实行每天上班前、下班后两次打卡制,店长根据连锁店实际经营情况安排作息时间,并报到xx行政组批准后,严格遵照执行。

2、考勤内容及纪律

代人打卡:第一次对双方当事人各罚款人民币10元整;第二次对双方当事人各处以行政记大过一次,并对每人罚款人民币20元整;第三次代人打卡或代人打卡被发现后在工作上表现有不满情绪者,中心将予以辞退。

3、迟到、早退

职员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人民币5元整;一月迟到5次(含5次)者,予以解聘或辞退。各连锁店店长考勤卡由中心行政组统计,于每月2日前交中心行政组存档,各连锁店职员考勤卡在连锁店存档,中心行政组定期抽查。

4、大卡规定

因工作或其他原因未打卡者,须由该职员上级在考勤卡上签字并注明未打卡原因,否则,xx行政组在月底考勤时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精选餐饮连锁店管理制度(通用12篇)篇四

第一条本加盟店是依协业与分业的原则,运用近代小组织的连锁店以实现加盟店的经营合理化,同时真正能做到充分满足消费者所要求的店铺为基本理念。

(二)目的。

第二条本规章是订定××加盟店组织活动,经营合格的零售对加盟店本部(以下称本部)的权利义务,加盟店的营运制度、经营管理制度与加盟店的.权利义务等。

(三)组织。

第三条。

(1)为统辖本事务,在××企业公司内设置"××加盟店本部",并得设各种委员会,以筹谋业务的发展。

(2)(本部)。

"××"商号、商标的登录所有者的本部要主持制定加盟店组织的维持发展的运营方式、制度、规约,以管理统辖全体加盟店。

(3)(加盟店)。

店铺所有者的加盟店,得在一事实上的商圈内,有独占(或优先的)营业的权利,但须在所定的整体经营体制(和店铺形态)下,遵从本规章负有诚实经营的义务。

(4)(委员会)。

关于加盟店的营运咨询,在本部设置营运委员会,由本部从加盟者中指名担任委员构成,并遵从另定的委员会规则营运。

(四)加盟资格。

第四条加盟店的加入资格,规定如下:

(1)与既加盟的会员主要商圈竞争。

基准在××公尺以上的离间距离(或在买卖关系,人口每×万人设一店铺)为原则,至于有无竞争关系则由本部认定的。

(2)要具备一定限度以上的店铺规模。

销售场所面积及售货金额的最低标准订定:

面积:××坪以上;每月营业额××万元以上。

(3)不得加入与本部实质上有竞争关系的其他连锁组织。

(4)加盟者本身及能代替的适任经营者,必须专心经营。

(5)做本部的加盟店要诚实经营并接受本部的经营指导和援助。

(6)对于本规章要全面赞同,并全面参加本部为加盟店所举办的共同活动。

(7)经常要提出经营合理化的意愿,且要自动、积极为经营合理化努力。

(五)加盟条件。

第五条有前条资格者,要做加盟店的条件如下:

(1)使用"××"的统一商号、商标,在店铺安装所订的招牌、标识。

(2)加盟店应向本部缴纳加盟金××万元,此项加盟金不予退还。

(3)要接受本部的业务培训。

(4)与本部缔结加盟契约,并于契约书上盖章。

(六)基本权力。

第六条加盟店基本权力如下:

(1)使用"××"的商号商标经营店铺。

(2)使用"××"的商标作广告宣传活动。

(3)经销本部组织独自开发的商品。

(4)施以内外包装的统一,并利用共同管理方式。

(5)接受本部的经营技术指导,并按本部的指导要领营业。

(6)接受经挑选的统一商品及物品的供给,并使用订定的订货手册。

(7)参加本部统一举办的宣传广告,促进销售及其他的共活动。

(8)接受有关店铺的新设、改装的专门技术指导。

(9)参加本部计划的教育训练。

(10)接受经营计划的策定及指导。

(11)接受提供必要的情报。

(七)确保加盟店的利益。

第七条为增进加盟店的效益及确保利益,由本部提供程序化的独有销售技术。

(八)商品计划。

第八条为确保前条的利益,下列事项由本部统一计划、指导实施。

(1)商品构成计划。

(2)商品陈列计划。

(3)毛利计划。

(4)销售促销计划。

(5)广告宣传计划。

(6)进货补给计划。

(7)其他关于店铺管理计划。

(九)商品供给。

第九条商品供给方法订定如下:

(1)加盟店经销货品中,至少有百分之×以上货品要向本部进货,以达进货集中化。

(2)商品的供给,原则上依本部所定的定期配送系统配给。

第壹拾条有关提成计划内容如下,提交"商品计划委员会"统筹研究的。

(1)独自开发共同商标的商品。

(2)加盟店屯积库存商品的调配周转。

(十)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每月1日至月底所进的货款,于次月5日以前汇送至本部所指定的银行,或将支票寄至本部。

(十一)退货的处理。

第十二条由本部所供给的商品及物品类,原则上不予退货。但有下列的情形时,调换产品。

(1)本部承认的退货期限内的特定品,但退货所需的运费及其他损失,如本部无过失。其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2)本部拟订销售计划指定商品的配额,在本部所承认的一定期间内不能售出时,此时也准用前项协书的规定。

(3)前项退货商品货款的支付,应依前条的所定每月份结算。

(十二)本部营运费用的分担。

第十三条加盟店对于本部的营运费用应依下列方法分担:

(1)会费每月××元。

(2)每月向本部进货金额的×%。

(十三)特定费用的负担。

第十四条依前条负担固定的营运费用外,加盟店应依下列基准,逐项分担为连锁事项的费用。

(1)共同广告经费--实费或分担。

(2)共同特卖经费--实费或分担。

(3)各项活动经费--实费或分担。

(4)调查、教育经费--实费或分担。

(5)店铺、广告陈列品的设计及物品的费用--实费。

(6)其他特别指导援助的经费--实费。

(十四)保守的机密。

第十五条加盟店对于本组织的计划、营运、活动等的实态及内容不得泄漏于他人,特别对下列事项保守重要机密,如违反时,其所发生的损害,应由当事人负赔偿之责。

(1)经销商品及物品类的采购厂商、价格、进货条件。

(2)加盟店的详细经营内容,特别对进货、销售、资金的计划具体内容。

(3)其他本部指定的事项。

(十五)禁止事项。

第十六条加盟店不得有下列行为:

(1)从本部进货商品,提供给非加盟店。

(2)加入本组织以外的同业连锁店。

(3)毁损本组织的名誉。

(4)将本部所送的文件、情报无正当理由提供他人。

(十六)契约解除。

第十七条有下列各项事由时,本部得解除加盟契约。

(1)加盟店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前条的规定时。

(2)加盟店的经营亏损,继续亏损六个月以上,经"纪律委员会"判断无法改善经营状态时。

(3)加盟店或加盟店的经营者申请破产,或受强制执行或执行保全处分或拒绝往来处分时。

(4)与加盟店的经营者有关的加盟店发生经济纠纷,因而加盟店的经营会受大影响时。

(5)对本部的债务履行,虽经劝告,仍不履行时。

(十七)除名。

第十八条有下列事由时,本部得将该加盟店除名:

(1)对本规定有重大违反时。

(2)明显妨碍本组织的信用时。

(3)妨碍正常的连锁营运时。

(十八)退会。

第十九条加盟店无论何时,均可退出本连锁组织,而解除加盟契约,但至少应于三日前,以书面通告本部。

(十九)契约解除后,应处理的事项。

第二十条。

(1)遵从本部指示,将店铺内外所表示的加盟店名称撤除或抹消。

(2)遵从本部指示,将经售商品目标、价格表及其他本部送付的物品、文件送还。

(3)本部指定的商标商品应予回收,其回收价格应服从本部的查定。

(4)对本部或其他加盟会员的债务要立即偿还。

(5)实施上列各项所需一切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6)由于解除契约,发生具体损害时,应予赔偿。

(二十)规章的修正。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的修正,须经出席加盟店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议通过的。

(二十一)附则。

第二十二条关于加盟店的营运,本规章或另订的各种规则无规定时,即依据本部斟酌决定的。

精选餐饮连锁店管理制度(通用12篇)篇五

1、店长必须忠于职守,维护公司的统一形象,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制度,日常工作中无条件接受上级的督导。

2、店长要对人事、销售、财务、仓库等工作全面负责并定期向上级汇报,并审核店铺交给上级的各项报表,签字以示负责。

3、合理制定日、周、月工作目标,并带领全体导购员努力完成目标,在工作总结中明确完成工作情况,并分析其成败的原因,并及时的分析总结店铺的销售补充货品。

4、及时把握店堂的商品销售及库存情况:对每日的销售进行分析做出每天的最销售时间,做出最畅销款式,以此来控制库存。

5、店长要对高级导购(带班主管)的工作给予支持与引导,使高级导购更好的协助店长工作,发挥基层管理作用,培养发现和正确使用人才。

6、每星期一对班次进行安排,注意合理安排导购员的休息时间,保证导购员工作的良好状态和工作风貌。

7、制定每月的团队建设活动计划,组织导购员进行团体活动,促进员工的团结友爱,相互促进的良好气氛。

8、建设和完善例会工作,调动导购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她们以最佳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9、公平、合理的进行人事调动,不得将个人私情带到工作当中,新生各导购员的正确建议,促进团队精神的建设。

10、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制度及工作流程,并认真督导各导购员的执行情况,同时配合公司领导检查工作。

11、店长每周二带领全体导购员进行场景调整,使店堂以全新的面貌迎来本周的黄金销售时间。

12、店长要认真的组织每月一次的仓库盘点和每日一次的店堂盘点工作,做到帐、物、款相符。

13、主动与顾客沟通取顾客的意见,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工作。

14、认真督导每班的交接班工作及财务交接工作。

15、收集销售动向,竞争店的情报,旺销商品信息,分析并反馈给上级主管。

16、积极配合公司企划部人员在店面的展示陈列工作。

1、店长提前15分钟到店,更换工作服,而后对店的各项设备进行检查,是否有丢损情况,同时主持导购员的考勤工作,检查衣着形象。

2、主管召开早会,传达公司通知或其它通告,而后作昨天的销售。

3、开门营业导购员以最佳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4、在某种情况下不太实际依具体问,具体分析。

5、店长将昨日的销售明细登入货品日记账。

6、处理当班所发生的事情,要得当、得体。

7、与导购员轮流吃午餐,协助营业。

8、下午主持交接班工作,并作交接前后的沟通工作。

9、协助营业销售。

10、到下班时间停止营业,督导收银员,仓管员及高级导购进行销售汇总,单据汇总,并做出各类报表的单据、传递,最后收银员与店长交接。

11、店堂盘点后补货。

12、关门下班。

三、收银员的工作职责店长职能店长管理制度。

1、收银员保持礼仪站姿,礼仪用语,维护品牌形象,协助导购员完成服务。

2、在接收银时注意分别其假币,以防收假币,并详细加以统计,以防少找、少收、多收、多找钱的现象。

3、接受当班主管的督导,协助导购员完成一切店务工作。

4、接听店内电话。

5、认真做好当班的销售记录、并汇总,便于班后核对,及交接工作。

四、仓管员。

1、忠于职守,无条件接受上级督导。

2、根据销售情况控制库存,降低库存成本,根据捕捉的商品信息及时调整库存和样式。

3、认真记录日出仓单、日入仓单,以便核对。

4、定期对仓库进行盘点,确保帐物相符。

5、在没有出入仓工作时,仓管员到卖场协助销售。

6、班后及时与卖场核对出仓数。

7、在财务的要求下,用合法的单据支帐。

五、导购员的工作职责。

1、接受上级督导。

2、配合协助上级完成日常工作及其它任务。

3、严格要求自己维护品牌形象。

4、新生顾客,以礼相待,不得与顾客争吵等所有一切不雅行为。

5、明确自己的货品走向,及时信息反馈,确保销售。

六、高级导购的工作职责。

1、无条件按上级督导。

2、协助店长完成店务工作及其它任务。

3、充分利用本职权利,组织店员作为销售等工作,发挥基层管理工作。

4、作好信息反馈,有问题及时处理。

七、导购员的行为准则。

1、看到顾客进店时必须主动替顾客开店门,并致以问候态度要亲切自然。

2、目视顾客选购,并随时准备提供帮助,对顾客介绍产品要实事求是,传达正确而准确的信息。

3、我们要热情接待任何类型的顾客,一视同仁。

4、在店内导购员要提醒顾客注意自己的货品安全,关心顾客。

5、导购员不能坐着或趴在柜台上,或抱着双肩,双手插衣袋里接待顾客。

6、不得成堆聊天或高声谈笑。

7、上班时间不准看报纸或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不准在店内抽烟、吃零食。

9、不得冷落顾客或与顾客争吵。

10、认真执行本公司所定的礼仪。

11、不准只专注于同顾客聊天,而忽视本职工作。

八、门店主管的工作职责。

1、无条件接受上级督导。

2、协助店长完成店务工作及其它任务。

3、充分利用本职权利,组织店员作为销售等工作,发挥基层管理工作。

4、作好信息反馈,有问题及时处理。

精选餐饮连锁店管理制度(通用12篇)篇六

(一)基本理念:

样华家居采购网连锁加盟店是一家以渠道团购、网上商贸、广告招商为主体的全方位服务型机构。通过优选资源,联手整合,创新和谐的运作,与合作伙伴共同搭建了一个公信度的商务平台。为消费者展示并提供了一个轻松、便捷、高品位的新型购物环境并实行家居连锁经营管理的统一品牌连锁店。连锁加盟店统一采用样华家居采购网连锁加盟店的名称对外从事经营活动,为加强连锁加盟店的管理,维护统一的品牌形象和共同利益,实施统一的市场营销管理和统一的市场竞争战略,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加盟资格:

连锁加盟店的加入资格,规定如下:

1、得到业务经理级别以上公司领导的推荐(包括主任),且经营者本人向公司提出加盟书面申请。由公司领导对提出加盟申请的经营者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加盟诚意、经营理念、业务能力、资金状况等内容。3、通过考核后,由公司决定连锁加盟店店址,并由公司出面签订店面租赁合同。

2、加盟者与样华家居采购网公司是合同的关系,各自独立拥有和运营,而不是代理、合伙或合资的关系。

3、从业经验:加盟申请者必需具备一年以上的家居业务操作经验。

4、资金要求:人民币四万元以上的启动资金,二万元以上的流动资金。

5、在本公司的人,业绩累计达到60000分以上,各项指标达到公司要求。详见《样华家居采购网业务人员考核标准》。

7、加盟者必需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内部培训,并通过考核。

8、加盟者愿意在家居行业长远发展,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进行管理。经营者个人品德优良,愿意遵守诚信经营原则,无不良记录,无犯罪嫌疑。

(三)加盟流程:

具备前一条款所述资格者,加入连锁加盟店的具体流程如下:

1、采用公司统一的装修方案,使用“样华家居采购网连锁加盟店”的统一商标、商号,在连锁加盟店内安装统一的招牌、标识(具体施工由经营者自行解决或公司指派装修公司进行)。

2、由公司出面为连锁加盟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3、由公司出面为连锁加盟店申请电话及宽带及大件办公设备(电脑、传真机等等)。

4、经营者与公司签订加盟合同并交纳加盟金等相关费用。

5、连锁加盟店开业当天举办开业庆典。

(四)店面要求:

1、加盟者自己选择店面的,一般要求周边房源丰富,交通便利,人流量较大,位置醒目,门面最好较宽,便于设置招牌。

3、加盟店的营业面积应在15o以上。

4、店面的设计、装修材料及灯箱的设计制作应严格按照样华家居采购网的统一标准。

5、店堂的设计和宣传文字应由公司总部统一格式并在装修时提前报请公司审定。

关于加盟店的具体营运,本规章、加盟合同或其他规章无规定时,则由公司斟酌决定。

精选餐饮连锁店管理制度(通用12篇)篇七

第一条 ××连锁机构(以下简称甲方,即连锁权授予者)与 (以下简称乙方,即连锁权授受者)之间为共存共荣,为保持良好之关系起见,特缔结本合约。

第二条 乙方经甲方授权自合约生效日起,得以“××连锁店”的商标公开营业。

第三条 乙方为本事业成功起见,应接受甲方组织章程规定事项,及全力配合甲方授权经营管理人员的执行事项。

第四条 本合约缔结同时,乙方应交付给甲方商标授权权利金×××万元(一概不退还)。

第五条 乙方于签约后,应接受甲方(企业统一形象)的计划建议,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其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如乙方配合不周以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乙方应负完全责任。

第六条 乙方有按季向甲方缴付基金服务费的义务,该费用自合约生效日起每六个月(半年)一次付清。由甲方通知乙方于期限内缴付。其金额依“××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条”办理。

第七条 甲方应遵守的约束事项如下:

(一)甲方对于乙方所属的编制区域内,未经乙方同意下,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二)甲方应定期提供免费研习机会给乙方。如有必要收费,应先经乙方同意。

(三)甲方对于乙方的经营,应聘请专家做评鉴及建议工作,努力提高乙方的业绩。

(四)甲方应制造或开发采购商品及营业相关物品提供乙方,其售价应合理且在市价以内。

(五)甲方应聘请专家策划所有连锁店的统一广告宣传活动。

第八条 乙方应遵守的约定事项:

(一)应遵重甲方指定的“经营决策委员会”的一切决议事项。

(二)每月至少应提拨1万元以上的费用与甲方授权的连锁店共作广告,此项活动并应交由甲方执行。

(三)每月至少应向甲方申购商品、物品达1万元以上。

(四)应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款项给甲方。

(五)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甲方报备,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

(六)不得私下转让或转借甲方授予的一切权利。乙方营业地点变更,代表人变更等事项均应经过甲方同意,否则以违约论。

第九条 本合约解除依“××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条规定办理。

第十条 本合约在甲、乙双方相互信赖与理解的前提下制定,对于本合约所订事项亦应以善意方式予以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经营决策委员会”及甲方研订。 第十一条 以上本合约诸条款,应相互确认而不能有所指责或不履行。本合约自甲乙两方签约盖章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发给乙方下列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并遵守。

(一)××连锁机构组织章程。

(二)经营决策委员办事章程及议事规程。

(三)××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

本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连锁权授予者:××企业公司所属××连锁机构 代 表 人:

地 址:

身份证编号:

(乙方)连锁权授予者:

代 表 人:

住 址:

身份证编号:

二、加盟连锁店规章制度

(一)基本理念

第一条 本加盟店是依协业与分业的原则,运用近代小组织的连锁店以实现加盟店的经营合理化,同时真正能做到充分满足消费者所要求的店铺为基本理念。

(二)目 的

第二条 本规章是订定××加盟店组织活动,经营合格的零售对加盟店本部(以下称本部)的权利义务,加盟店的营运制度、经营管理制度与加盟店的权利义务等。

(三)组 织

第三条

(1)为统辖本事务,在××企业公司内设置“××加盟店本部”,并得设各种委员会,以筹谋业务的发展。

(2)(本部)

“××”商号、商标的登录所有者的本部要主持制定加盟店组织的维持发展的运营方式、制度、规约,以管理统辖全体加盟店。

(3)(加盟店)

店铺所有者的加盟店,得在一事实上的商圈内,有独占(或优先的)营业的权利,但须在所定的整体经营体制(和店铺形态)下,遵从本规章负有诚实经营的义务。

(4)(委员会)

关于加盟店的营运咨询,在本部设置营运委员会,由本部从加盟者中指名担任委员构成,并遵从另定的委员会规则营运。

(四)加盟资格

第四条 加盟店的加入资格,规定如下:

(1)与既加盟的会员主要商圈竞争。

基准在××公尺以上的离间距离(或在买卖关系,人口每×万人设一店铺)为原则,至于有无竞争关系则由本部认定的。

(2)要具备一定限度以上的店铺规模。

销售场所面积及售货金额的最低标准订定:

面积:××坪以上;每月营业额××万元以上。

(3)不得加入与本部实质上有竞争关系的其他连锁组织。

(4)加盟者本身及能代替的适任经营者,必须专心经营。

(5)做本部的加盟店要诚实经营并接受本部的经营指导和援助。

(6)对于本规章要全面赞同,并全面参加本部为加盟店所举办的共同活动。

(7)经常要提出经营合理化的意愿,且要自动、积极为经营合理化努力。

(五)加盟条件

第五条 有前条资格者,要做加盟店的条件如下:

(1)使用“××”的统一商号、商标,在店铺安装所订的招牌、标识。

(2)加盟店应向本部缴纳加盟金××万元,此项加盟金不予退还。

(3)要接受本部的业务培训。

(4)与本部缔结加盟契约,并于契约书上盖章。

(六)基本权力。

第六条 加盟店基本权力如下:

(1)使用“××”的商号商标经营店铺。

(2)使用“××”的商标作广告宣传活动。

(3)经销本部组织独自开发的商品。

(4)施以内外包装的统一,并利用共同管理方式。

(5)接受本部的经营技术指导,并按本部的指导要领营业。

(6)接受经挑选的统一商品及物品的供给,并使用订定的订货手册。

(7)参加本部统一举办的宣传广告,促进销售及其他的共同活动。

(8)接受有关店铺的新设、改装的专门技术指导。

(9)参加本部计划的教育训练。

(10)接受经营计划的策定及指导。

(11)接受提供必要的情报。

(七)确保加盟店的利益

第七条 为增进加盟店的效益及确保利益,由本部提供程序化的独有销售技术。

(八)商品计划

第八条 为确保前条的利益,下列事项由本部统一计划、指导实施。

(1)商品构成计划。

(2)商品陈列计划。

(3)毛利计划。

(4)销售促销计划。

(5)广告宣传计划。

(6)进货补给计划。

(7)其他关于店铺管理计划。

(九)商品供给

第九条 商品供给方法订定如下:

(1)加盟店经销货品中,至少有百分之×以上货品要向本部进货,以达进货集中化。

(2)商品的供给,原则上依本部所定的定期配送系统配给。

第壹拾条 有关提成计划内容如下,提交“商品计划委员会”统筹研究的。

(1)独自开发共同商标的商品。

(2)加盟店屯积库存商品的调配周转。

(十)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 每月1日至月底所进的货款,于次月5日以前汇送至本部所指定的银行,或将支票寄至本部。

(十一)退货的处理

第十二条 由本部所供给的商品及物品类,原则上不予退货。但有下列的情形时,调换产品。

(1)本部承认的退货期限内的特定品,但退货所需的运费及其他损失,如本部无过失。其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2)本部拟订销售计划指定商品的配额,在本部所承认的一定期间内不能售出时,此时也准用前项协书的规定。

(3)前项退货商品货款的支付,应依前条的所定每月份结算。

(十二)本部营运费用的分担

第十三条 加盟店对于本部的营运费用应依下列方法分担:

(1)会费每月××元。

(2)每月向本部进货金额的×%。

(十三)特定费用的负担

第十四条 依前条负担固定的营运费用外,加盟店应依下列基准,逐项分担为连锁事项的费用。

(1)共同广告经费——实费或分担。

(2)共同特卖经费——实费或分担。

(3)各项活动经费——实费或分担。

(4)调查、教育经费——实费或分担。

(5)店铺、广告陈列品的设计及物品的费用——实费。

(6)其他特别指导援助的经费——实费。

(十四)保守的机密

第十五条 加盟店对于本组织的计划、营运、活动等的实态及内容不得泄漏于他人,特别对下列事项保守重要机密,如违反时,其所发生的损害,应由当事人负赔偿之责。

(1)经销商品及物品类的采购厂商、价格、进货条件。

(2)加盟店的详细经营内容,特别对进货、销售、资金的计划具体内容。

(3)其他本部指定的事项。

(十五)禁止事项

第十六条 加盟店不得有下列行为:

(1)从本部进货商品,提供给非加盟店。

(2)加入本组织以外的同业连锁店。

(3)毁损本组织的名誉。

(4)将本部所送的文件、情报无正当理由提供他人。

(十六)契约解除

第十七条 有下列各项事由时,本部得解除加盟契约。

(1)加盟店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前条的规定时。

(2)加盟店的经营亏损,继续亏损六个月以上,经“纪律委员会”判断无法改善经营状态时。

(3)加盟店或加盟店的经营者申请破产,或受强制执行或执行保全处分或拒绝往来处分时。

(4)与加盟店的经营者有关的加盟店发生经济纠纷,因而加盟店的经营会受大影响时。

(5)对本部的债务履行,虽经劝告,仍不履行时。

(十七)除 名

第十八条 有下列事由时,本部得将该加盟店除名:

(1)对本规定有重大违反时。

(2)明显妨碍本组织的信用时。

(3)妨碍正常的连锁营运时。

(十八)退 会

第十九条 加盟店无论何时,均可退出本连锁组织,而解除加盟契约,但至少应于三日前,以书面通告本部。

(十九)契约解除后,应处理的事项

第二十条

(1)遵从本部指示,将店铺内外所表示的加盟店名称撤除或抹消。

(2)遵从本部指示,将经售商品目标、价格表及其他本部送付的物品、文件送还。

(3)本部指定的商标商品应予回收,其回收价格应服从本部的查定。

(4)对本部或其他加盟会员的债务要立即偿还。

(5)实施上列各项所需一切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6)由于解除契约,发生具体损害时,应予赔偿。

(二十)规章的修正

第二十二条 关于加盟店的营运,本规章或另订的各种规则无规定时,即依据本部斟酌决定的`。

三、加盟连锁合同范例

第一条 ××连锁机构(以下简称甲方,即连锁权授予者)与简称乙方,即连锁权授受者)之间为共存共荣,为保持良好的关系起见,特缔结本合约。

第二条 乙方经甲方授权自合约生效日起,得以“××连锁店”的商标公开营业。

第三条 乙方为保证成功起见,应接受甲方组织章程规定事项,及全力配合甲方授权经营管理人员的执行事项。

第四条 本合约缔结同时,乙方应交附给甲方商标授权权利金人民币×××万元(一概不退还)。

第五条 乙方于签约后,应接受甲方(企业统一形象)的计划建议,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其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如乙方配合不周以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乙方应负完全责任。

第六条 乙方有按季向甲方缴付基金服务费的义务,该费用自合约生效日起每六个月(半年)一次付清。由甲方通知乙方于期限内缴付。其金额依“××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条)办理。

第七条 甲方应遵守的约束事项如下:

1.甲方对于乙方所属的编制区域内,未经乙方同意下,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2.甲方定期提供免费研习机会给乙方。如有必要收费,应先经乙方同意。

3.甲方对于乙方的经营,应聘请专家做评鉴及建议工作,致力提高乙方的效益。

4.甲方应制造或开发采购商品及营业相关物品提供乙方,其售价应合理且在市价以内。

5.甲方应聘请专家策划所有连锁店的统一广告宣传活动。

第八条 乙方应遵守约定事项:

1.应遵重甲方指定的“经营决策委员会”一切决议事项。

2.每月至少应拨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费用与甲方授权的连锁店共作广告,此项活动并应交由甲方执行的。

3.每月至少应向甲方申购商品、物品人民币1万元以上。

4.应遵守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款项给甲方。

5.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甲方报备,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

6.不得私下转让或转借甲方授予的一切权利。乙方营业地点变更,代表人变更等事项均应经过甲方同意,否则以违约论。

第九条 本合约解除依“××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条规定办理。

第十条 本合约基于甲、乙双方相互信赖与理解的原则下订的,对于本合约所订事项亦应以善意方式予以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经营决策委员会”及甲方研订。

第十一条 以上本合约诸条款,应相互确认而不能有所指责或不履行。本合约由甲乙双方签约盖章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发给乙方下列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及遵守。

1.××连锁机构组织章程。

2.经营决策委员会办事章程及议事规程。

3.××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

本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乙份为凭。

(甲方)连锁权授予者:××企业公司所属××连锁机构

代 表 人:

住 址:

身份证编号:

(乙方)连锁权授受者:

代 表 人:

住 址:

身份证编号:

总章

第一条:为了规范xx美容连锁中心(以下简称“xx”)下属各连锁店的经营管理行为,满足xx管理决策的需要,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xx的规章管理制度,针对连锁店的组织活动,权利义务,经营管理制度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xx由北京红杉树传媒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的企业法人,主要从事汽车美容、装饰等业务。下属单位为各连锁店,连锁店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但是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接受xx统一管理。

第三条:直营连锁是指连锁店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经营同类商品,或提供同样服务,实行进货、价格、配送管理、形象等方面统一,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负盈亏。

第四条:中心的基本理念是:服务源自xx。

第一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条:xx是经xx小星星授权的下属单位,代表xx小星星行使权力。

第二条:xx是各连锁店的控股股东,连锁店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但是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接受xx统一管理。

第三条:店长是所任职的连锁店的管理者,行政上隶属于xx,接受xx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第四条:连锁店应按照xx统一的组织章程规定事项,接受xx统一经营管理。

第二章连锁店的权利义务

一、连锁店的权利

第一条:连锁店经xx授权合约生效之日起,可以且必须以“xxxxx美容连锁”的商标营业。

第二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xx统一举办的宣传广告、促进销售及其他共同活动的权利。

第三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xx的统一装修、改装的技术指导。

第四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采用xx统一的经营管理方式经营。

第五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xx统一的经营计划的执行。

第六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采购xx统一供给的商品及物品。

第七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采用xx统一制定的操作流程。

第八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xx统一的考核办法。

第九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实行xx统一制定的薪酬标准。

第十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xx的统一培训。

第十一条:连锁店享有xx提供的商业信息的权利。

二、连锁店的义务:

第一条:连锁店应执行xx管理层作出的一切决议事项。

第二条: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连锁店不得坐支收入,每日营业款必须上缴中心。

第三条:连锁店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应按照中心统一的形象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其费用均有连锁店自理。如连锁店配合不周以导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连锁店应付完全责任。

第四条:连锁店应定期向中心申购商品、物品,不得从其他渠道采购商品、物品。从xx进货的商品,只能在本店内部使用,不得供给其他连锁店及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连锁店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xx总部报批,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

第六条:连锁店应根据本店的实际经营情况,严格控制库存,将库存保持在合理的水平。

第七条:连锁店应该及时向xx总部提供必要的商业信息。

第八条:连锁店不的私下转让或转借xx授予的一切权利,连锁店营业地点变更、店长变更等均应经过卡口同意,否则以违约论处。

第九条:连锁店不得加入本组织以外的同行业连锁店。

第十条:连锁店对于xx连锁体系的计划、营运、活动等内容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与他人,特别对下列事项保守重要机密,如有违反,其所发生的损害,应有由当事人负责赔偿之责。经销商品及物品类的采购厂商、价格、进货条件等。连锁店的详细经营内容,特别对进货、销售、资金的计划具体内容。其他中心指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连锁店不得有任何损毁中心和整个连锁体系名誉的行为。

第三章xx的权利义务

一、xx的权利

第一条:xx有监督、指导连锁店日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

第二条:xx有统一装修、布置、规划、设计连锁店形象的权利。

第三条:xx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统一采购商品、物品,并提供给连锁店使用。

第四条:xx有权根据连锁店的实际情况调度连锁店资金,并根据整体需要安排资金。

二、xx的义务

第一条:xx在连锁店所属的区域编制内,在未经连锁店同意下,不得在授予其他人同样的权利。

第二条:xx应定期对连锁店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如有必要收费,应先经连锁店同意。

第三条:xx对于连锁店的经营,应聘请专业人士作评鉴及建议工作,努力提高连锁店的业绩。

第四条:xx应制造、开发或采购商品及营业相关物品提供给连锁店,其售价应合理。

第五条:xx应聘请专业人士统一策划所有连锁店的广告宣传活动。

第六条:为增进连锁店的效益及确保利益,xx应提供统一的专业营销手段。

第四章人事管理制度

连锁店职员的聘用、试用、转正、管理及解聘等按本制度办理。

1、聘用

连锁店所需职员一律向社会公开招聘,以聘用职员的学识、品德、能力、经验、身体适合于该职务和工作为原则。由店长提出用人申请,经中心行政组及中心主任批准后,予以实施。

2、试用

新进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可根据职员的表现及能力缩短和延长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使用合格人员与中心签订聘用合同,成为中心的正式员工。

3、管理

连锁店职员由各店店长负责安排工作,职员自开始工做起,应受xx的教育和培训,在人才筛选和管理上,按红杉树基本法执行。

4、解职

解职包括自动离职和解除劳动合同两种,职员自动离职必须提前一周书面报告xx行政组,连锁店因工作事由解聘职员,必须提前半个月向被解聘职员发出书面通知。

第五章考勤休假制度

为了维护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连锁店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使职员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制度:

1、作息制度

连锁店店长和职员实行每天上班前、下班后两次打卡制,店长根据连锁店实际经营情况安排作息时间,并报到xx行政组批准后,严格遵照执行。

2、考勤内容及纪律

代人打卡:第一次对双方当事人各罚款人民币10元整;第二次对双方当事人各处以行政记大过一次,并对每人罚款人民币20元整;第三次代人打卡或代人打卡被发现后在工作上表现有不满情绪者,中心将予以辞退。

3、迟到、早退

职员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人民币5元整;一月迟到5次(含5次)者,予以解聘或辞退。各连锁店店长考勤卡由中心行政组统计,于每月2日前交中心行政组存档,各连锁店职员考勤卡在连锁店存档,中心行政组定期抽查。

4、大卡规定

因工作或其他原因未打卡者,须由该职员上级在考勤卡上签字并注明未打卡原因,否则,xx行政组在月底考勤时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精选餐饮连锁店管理制度(通用12篇)篇八

1、礼送万家,共赢天下。

2、木兰烟酒,唇齿间的享受。

3、心有一杆称,烟酒有标尺。

4、自古女子爱美男,好烟好酒花木兰。

5、千古传奇,今朝再续。

6、五星出售,必属精品。

7、享人生,品辉煌,花木兰烟酒带您品尝成功的喜悦!

8、花木兰名烟名酒店,顾客的真诚选择。

9、集天下精品,汇五星名门。

10、五星吸饮,百味名品。

11、无意路过,有意再来。

12、木兰传奇千古,金叶四海扬名。

13、五星品质,五星服务。

14、驰骋人生,品享豪迈情怀!

15、连锁花木兰,专注名烟酒。

16、人生品味,五星烟酒。

17、您的需求,五星的追求。

18、五星名烟酒,尊享富贵身。

19、高定位,高品位,高地位。

20、名品无限吸饮,服务步步精心。

21、弹指间尽显将军本色,品天下品味别样人生。

22、五星品质,卓尔不凡!

23、五星品质,礼仪天下!

24、女中豪杰,名优酒店。

25、别让烟酒出卖品味,权威品牌造就信赖。

26、自古留传美名,而今再缔传奇。

27、专注名烟酒,连锁赢天下。

28、烟酒连锁,共赢天下。

29、晋时花木兰,翠茗美酒香。

30、五星名烟酒,尊享好品质。

31、慕仰花木兰,流芳名烟名。

32、五星伴君行,尊贵身边人。

33、五星品质,尊贵享受。

34、五星名烟名酒,一品名士名流。

35、用心服务,值得托付——五星烟酒。

36、携手花木兰,连锁赢天下。

37、名品荟萃,专注于精华。

38、英雄所见,一切尽在花木兰。

39、功名利禄身边过,木兰情意永流传。

40、酒中佳品,烟中极品。

41、星品质,星服务,星享受。

42、聚商机,同发展,共辉煌——花木兰名烟名酒连锁店。

43、五星口碑,五星品质。

44、卓而不凡,五星天成。

45、五星平直,无限吸饮。

46、名烟名酒,连锁共赢。

47、豪迈情怀,激情共享!

48、连锁加盟不再难,名烟名酒花木兰。

49、女中花木兰,礼中名烟酒。

50、仰慕花木兰,连锁更赚钱。

趣味广告语拓展【2】。

1、美特斯邦威:不加寻常班。

2、特步:加班,死一般的感觉。

3、百事:加班无极限。

4、森马:上什么公司,加什么班。

5、脑白金:今年过节不加班,加班只加节假日。

6、汇仁肾宝:他加我也加。

7、李宁:加班,一切皆有可能。

8、旺旺:你加,我加,大家加,加加。

9、农夫山泉:加了有点烦。

10、好迪:大家加,才是真的`加。

11、白加黑:白天加白班,不瞌睡;晚上加晚班,睡不着。

12、联想:公司不加班,公司会怎么样。

13、娃哈哈:妈妈~~我也要加班!

14、清嘴:你知道加班的味道吗?

15、安踏:我加班,我喜欢!

16、nike:just加it!

18、中国联通:加班无极限。

19、中国移动:在我的底盘听我的,我说加班就得加。

20、中国网通:中国班,甲天下。

21、国美:每一天,加一点。

22、美的:美好的一天从加班开始。

23、李宁,一切皆有可能!

24、罗西尼表timealwaysfollowsme!时间因我而存在。

25、想知道清嘴的味道吗清嘴含片。

26、雷达牌驱虫剂:蚊子杀杀杀。

27、让我们做得更好。(飞利浦)。

28、英特尔奔腾:给电脑一颗奔腾的“芯”。

29、(第比尔斯)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

30、今天你喝了没有?(乐百氏)。

31、某公共场所禁烟广告——“为了使地毯没有洞,也为了使您的肺部没有洞,请不要吸烟。”

32、某公路交通广告——“如果你的汽车会游泳的话,请照直开,不必刹车。”

33、某新书广告——“本书作者是百万富翁,未婚,他所希望的对象就是本小说中描写的女主人公!”

34、某汽车陈列室广告——“永远要让驾驶执照比你自己先到期。”

35、某交通安全广告——“请记住,上帝并不是十全十美的,它给汽车准备了备件,而人没有。”

36、某音响公司广告——“一呼四应!”

37、某饺子铺广告——“无所不包!”

38、某石灰厂广告——“白手起家!”

39、某当铺广告——“当之无愧!”

40、某帽子公司广告——“以帽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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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餐饮连锁店管理制度(通用12篇)篇九

一、每天早上提前十分钟正常开门营业。

二、(衣服整洁、严禁披头散发、留海须齐眉毛,严禁穿高跟鞋、拖鞋、短裤、裙子),(违规定给以经济处罚10元),必须提前做好营业时的准备,到岗位后应认真、迅速的`上货、擦货,拉架,保证商品货架的整齐、干净卫生和货架的丰满,(违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

三、上班时间必须站立规范,严禁坐、手插口袋、抱肩、靠货架,(违规定给以经济处罚10元),严禁在营业场内吃东西,嚼口香糖、哼歌、吸烟、聚堆聊天、嘻笑打闹、看书看报,(违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

四、文明用语、热情为顾客服务,不准与顾客顶嘴、吵架、不得以貌取人,(违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如遇顾客来店退换货、质量问题或其它税费部门来店,热情告之对方稍等,立即通知副店长,若副店长不在,可电话联系,不允许不报告副店长擅自处理来店顾客退换货或质量问题等事情,(违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0元/次)。

五、严禁私自倒班,若确需要倒班者应提前给副店长说明原因,以便及时安排、调整。请事假者,应提前一天递交假条,店长批准后,方可休假。

六、各街区员工要及时在各管辖区内巡视,及时拉架。

精选餐饮连锁店管理制度(通用12篇)篇十

样华家居采购网连锁加盟店是一家以渠道团购、网上商贸、广告招商为主体的全方位服务型机构。通过优选资源,联手整合,创新和谐的运作,与合作伙伴共同搭建了一个公信度的商务平台。为消费者展示并提供了一个轻松、便捷、高品位的新型购物环境并实行家居连锁经营管理的统一品牌连锁店。连锁加盟店统一采用样华家居采购网连锁加盟店的名称对外从事经营活动,为加强连锁加盟店的管理,维护统一的品牌形象和共同利益,实施统一的市场营销管理和统一的市场竞争战略,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连锁加盟店的加入资格,规定如下:

1、得到业务经理级别以上公司领导的推荐(包括主任),且经营者本人向公司提出加盟书面申请。由公司领导对提出加盟申请的经营者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加盟诚意、经营理念、业务能力、资金状况等内容。3、通过考核后,由公司决定连锁加盟店店址,并由公司出面签订店面租赁合同。

2、加盟者与样华家居采购网公司是合同的关系,各自独立拥有和运营,而不是代理、合伙或合资的关系。

3、从业经验:加盟申请者必需具备一年以上的家居业务操作经验。

4、资金要求:人民币四万元以上的启动资金,二万元以上的流动资金。

5、在本公司的人,业绩累计达到60000分以上,各项指标达到公司要求。详见《样华家居采购网业务人员考核标准》。

7、加盟者必需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内部培训,并通过考核。

8、加盟者愿意在家居行业长远发展,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进行管理。经营者个人品德优良,愿意遵守诚信经营原则,无不良记录,无犯罪嫌疑。

具备前一条款所述资格者,加入连锁加盟店的具体流程如下:

1、采用公司统一的装修方案,使用“样华家居采购网连锁加盟店”的统一商标、商号,在连锁加盟店内安装统一的招牌、标识(具体施工由经营者自行解决或公司指派装修公司进行)。

2、由公司出面为连锁加盟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3、由公司出面为连锁加盟店申请电话及宽带及大件办公设备(电脑、传真机等等)。

4、经营者与公司签订加盟合同并交纳加盟金等相关费用。

5、连锁加盟店开业当天举办开业庆典。

1、加盟者自己选择店面的,一般要求周边房源丰富,交通便利,人流量较大,位置醒目,门面最好较宽,便于设置招牌。

3、加盟店的营业面积应在15㎡以上。

4、店面的设计、装修材料及灯箱的设计制作应严格按照样华家居采购网的统一标准。

5、店堂的设计和宣传文字应由公司总部统一格式并在装修时提前报请公司审定。

关于加盟店的具体营运,本规章、加盟合同或其他规章无规定时,则由公司斟酌决定。

精选餐饮连锁店管理制度(通用12篇)篇十一

第一条为促进企业连锁经营的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和加强企业连锁经营财务管理,根据《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等有关分行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内贸部《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和连锁企业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多种形式、各个行业的连锁经营企业,具体包括商业、粮食、物资、供销社等系统的直营连锁(又称正规连锁)企业、特许连锁(又称加盟连锁)企业和自愿连锁(又称自由连锁)企业等。

第三条企业应在实行连锁经营后的一个月内,将连锁经营的实施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企业连锁经营财务管理的规范工作。

第四条连锁企业的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连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等有关分行业财会制度的规定,全面系统地组织本企业的财务管理,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告,并向投资者、债权人等有关方面通报重要的财务信息。

(二)连锁企业应当根据内部经营管理的特点,按照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要求,建立适合企业经营特点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三)连锁企业应当建立完整的财务监控体系。通过建立制度监控、会计监控、实物监控和指标监控等方式,使总部及时掌握销售、价格、存货、纳税、资金等方面的信息,了解各门店的外部或内部情况,并及时调整调控措施。

(四)连锁企业应当逐步实行财务会计电算化。

第五条直营连锁,指各连锁店同属一个投资主体,经营同类商品,或提供同样服务,实行进货、价格、配送、管理、形象等方面的统一,总部对分店拥有全部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统一核算,统负盈亏。

第六条直营连锁财务管理实行统一核算制。同一地区或城市的连锁企业,实行”总部――分店”管理模式。跨地区的连锁商店,可在非总部所在地区或城市设置地区总部,实行”总部――地区总部――门店”的管理模式,地区总部在总部监督下严格按总部有关规定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并进行独立核算,从而形成总部和地区总部两级管理体制。门店的所有帐目必须并入总部或地区总部帐目,同时门店应根据管理的需要设置必要的辅助帐目,并定期与总部或地区总部对帐。门店所有的资产、负债和损益,都归总部或地区总部统一核算。

第七条货币资金的管理。各门店经营和改造所需资金,由总部或地区总部统一筹措,统一安排。各门店存入银行的款项,要及时通过银行结算划转到总部或地区总部指定帐户,由总部或地区总部统一计划调剂。总部和地区总部对门店可建立备用金制度,门店不得坐支销货款。为加强总部、地区总部的资金融通和调度力度,总部或地区总部在内部资金管理上,应通过建立内部资金调剂中心,对门店实行统一开户、统一结算、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第八条存货管理。除保鲜期短或鲜活商品外,总部和地区总部要对所经营的商品进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核算。总部对地区总部的商品配送,作为销售处理。总部或地区总部配送给各门店的商品,作为内部移库处理,其计价可以采取成本加一定费用计价法、成本加一定比例的毛利计价法、市场售价计价法和协议计价法。具体采取哪种计价方式,主要应遵循便于管理、便于考核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要求。总部或地区总部所在城市的门店经营的保鲜期短或鲜活商品,由总部统一采购、结算,直接配送到门店;不宜统一配送的商品,由门店到总部或地区总部指定的`生产点取货,或在总部或地区总部规定的渠道和价格浮动幅度内由门店用备用金直接采购、按规定向总部或地区总部报帐。总部或地区总部对门店实行售价金额核算,进价数量控制(不便保管的鲜活商品也可采取进价总金额控制),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电算化管理,单品进价核算。门店每月对商品进行盘点,建立实物负责制度。总部或地区总部要核定商品损耗率,超额损耗部分,由总部或地区总部从门店的工资或奖金总额中扣除。门店要根据销售情况和市场需求,及时提出调整商品结构的建议,对接近保质期的商品经常清理,以便总部或地区总部及时调换。对低值易耗品等其他流动资产的管理,要明确总部和门店的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管理。各门店的固定资产由总部或地区总部按统一标准配置,折旧由总部或地区总部统一提取。总部或地区总部统一管理固定资产的采购、调拨、报废等事宜,门店无权处置。

第十条门店要加强总部或地区总部配备给本店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丢失、毁损、提前报废等,其损失部分先由有关直接责任人赔偿,不足部分从该门店的工资或奖金总额中扣除。

第十一条成本费用的管理。门店的费用由总部或地区总部规定细目范围及开支标准,不允许分店随意扩大和超标。总部、地区总部管理人员的工资按职责确定基本工资,奖金额度根据盈利情况具体确定,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各门店单独核算内部经营成果,对主要经济指标(包括销售收入、成本毛利率、费用水平、商品周转天数)实行量化管理,纳入考核体系。对门店人员,一般由总部或地区总部根据企业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区别不同门店客观条件的优劣,根据综合指标考核情况,在国家核定的工资总额额度内,制定企业内部的工资分配方案。

第十二条收入和利润的管理。门店每日销售款必须存入总部或地区总部指定的银行,并直接向总部或地区总部报送销售日报表、销售流水收款单等。门店无权决定折扣、折让,总部或地区总部对折扣、折让的商品品种、范围、时限和幅度要严格规定,统一筹划。折扣一般采取指定品种、规格、数量和分店进行不定期折扣;折让一般采取批量折让、节日或节令折让等方式,在各门店同时进行。门店应根据库存商品的质量、时限等,及时向总部或地区总部提供实施商品折扣、折让的意见。总部或地区总部应根据内部经济责任制的要求,对各门店的利润分别进行明细核算,并通过配货数量、销货数量、存货数量、售价金额和费用开支数额等对分店的利润进行监控。连锁企业按规定缴纳税款后,其总部或地区总部应严格按《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等规定,对税后利润进行分配。

第十三条总部或地区总部应及时编报财务报告,实行”总部――地区总部”管理模式的,连锁企业总部于年度终了后还应编报合并会计报表。

第十四条直营连锁的其他财务管理,仍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特许连锁,指总部同加盟店签订合同,授权加盟店在规定区域内使用自己的商标、服务标记、商号、经营技术和销售总店开发的产品,在同样形象下进行销售及劳务服务。总部对加盟店拥有经营权和管理权,加盟店拥有对门店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加盟店具备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第十六条加盟店根据合同,按不高于销售额(营业额)3%的比例支付给特许者的与其生产经营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计入管理费用。特许者收到加盟店交来的特许权使用费,计入其它业务收入。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与集体、私营、”三资”等其它所有制形式的企业连锁时,国有连锁企业应将连锁经营合同等有关资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备案,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十八条特许连锁企业总部和加盟后的其他财务管理,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自愿连锁,是指各门店在保留单个资本所有权的基础上实行联合,总部和门店之间是协商、服务关系,总部统一定货和送货,统一制定销售战略,统一使用物流及信息设施。各门店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人事自主,且有很大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十条各门店按规定支付给总部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服务费,列入管理费用。总部收到后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第二十一条总部经营所得税后利润,可视情况部分返还各门店。具体返还比例和返还方式由总部和门店在连锁协议中确定。

第二十二条国有企业与集体、私营、”三资”等其它所有制形式的企业连锁时,应将其连锁经营合同等资料报同级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备案,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三条自愿连锁的其他财务管理,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对在原商店、粮店、副食店等国有老企业基础上改制而成的连锁企业必须报同级财政部门,以确定其同财政部门的财务关系,同时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资产评估,妥善清理债权、债务。

第二十五条各省、区、市财政厅(局)可以在此规定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连锁企业总部可根据本办法和当地实施细则,研究制定适合企业特点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精选餐饮连锁店管理制度(通用12篇)篇十二

1、目的: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制定本制度。

2、意义:考勤制度是加强员工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经营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二、具体规定

2、迟到、早退:上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迟到早退一次扣款20元。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按矿工一天处理;月累计迟到早退4次,按矿工两天处理。月累计迟到早退5次,按矿工三天处理;以此类推。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按矿工一天处理。

3、请销假:店长及其以下员工请假,一律于事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报批,请假条由店长收报店面经理批准备案,并做好登记。

4、病假: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店面经理批准备案,病假必须取得市级以上医院开据的疾病证明。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9:00点前向所在店面店长或店面经理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请病假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所在店面店长报店面经理备案。

5、事假: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店面经理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店面经理),如实说明原因,经店面经理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6、婚假: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店面经理批准备案。婚假假期为七天。

7、产假: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产假期间不发基本工资和业绩工资。产假必须提前20日报批,便于店面安排接管其工作。产假必须提交医院证明,并经店面经理同意批准。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7天。

8、丧假: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兄弟姐妹、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10天。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店面经理批准。

9、 旷工:未向连锁店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20%;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50%;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500元的基本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连锁店视情况给予处理。

10、请假扣缴工资:请假(包括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期间一律扣发当日工资。当日工资以上月员工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月请病、事假超过三日者,取消当月业绩工资,年请病、事假超过七日者,取消年终奖金。

三、其他

1、连锁店面实行签到抽查制。店面签到由各店面店长负责组织和管理,店面经理不定期抽查。店长执行制度不严,打人情考勤,发现一次按矿工一天处理,处罚标准按规定双倍计算。

2、本制度解释权归连锁店所有。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 ××连锁机构(以下简称甲方,即连锁权授予者)与 (以下简称乙方,即连锁权授受者)之间为共存共荣,为保持良好之关系起见,特缔结本合约。

第二条 乙方经甲方授权自合约生效日起,得以“××连锁店”的.商标公开营业。

第三条 乙方为本事业成功起见,应接受甲方组织章程规定事项,及全力配合甲方授权经营管理人员的执行事项。

第四条 本合约缔结同时,乙方应交付给甲方商标授权权利金×××万元(一概不退还)。

第五条 乙方于签约后,应接受甲方(企业统一形象)的计划建议,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其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如乙方配合不周以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乙方应负完全责任。

第六条 乙方有按季向甲方缴付基金服务费的义务,该费用自合约生效日起每六个月(半年)一次付清。由甲方通知乙方于期限内缴付。其金额依“××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条”办理。

第七条 甲方应遵守的约束事项如下:

(一)甲方对于乙方所属的编制区域内,未经乙方同意下,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二)甲方应定期提供免费研习机会给乙方。如有必要收费,应先经乙方同意。

(三)甲方对于乙方的经营,应聘请专家做评鉴及建议工作,努力提高乙方的业绩。

(四)甲方应制造或开发采购商品及营业相关物品提供乙方,其售价应合理且在市价以内。

(五)甲方应聘请专家策划所有连锁店的统一广告宣传活动。

第八条 乙方应遵守的约定事项:

(一)应遵重甲方指定的“经营决策委员会”的一切决议事项。

(二)每月至少应提拨1万元以上的费用与甲方授权的连锁店共作广告,此项活动并应交由甲方执行。

(三)每月至少应向甲方申购商品、物品达1万元以上。

(四)应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款项给甲方。

(五)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甲方报备,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

(六)不得私下转让或转借甲方授予的一切权利。乙方营业地点变更,代表人变更等事项均应经过甲方同意,否则以违约论。

第九条 本合约解除依“××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条规定办理。

第十条 本合约在甲、乙双方相互信赖与理解的前提下制定,对于本合约所订事项亦应以善意方式予以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经营决策委员会”及甲方研订。

第十一条 以上本合约诸条款,应相互确认而不能有所指责或不履行。本合约自甲乙两方签约盖章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发给乙方下列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并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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