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好好地对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什么样的读后感才能对得起这个作品所表达的含义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基因的故事读后感篇一
如果说我们不在相信人性本善,那么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无疑是最有力的说教武器。道金斯说人具有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最简单的例子就是,人与黑猩猩的进化史有99.5%的共同之处,但古往今来人类都习惯性把自己看做是万物之主。古时候“人定胜天”的征服万物的思想是最好的体现;现代社会,虽然人们已渐渐学会与万物和谐共处,但我们仍然认为人是最高级的动物。然而,对于一个进化论者来说,这样的认识却是错误的。认为某一物种比另一物种高尚都毫无根据,因为任何物种都经过十几亿年的自然选择而来,在这个纵向的发展过程中,横向优劣比较显得没有意义。
道金斯试图用很多自然界的实例来向我们说明人的自私与生俱来,即人性本恶。他的思想足以颠覆我们所信仰的一切伟大之事,其论据的完美性和逻辑性也让你无从反驳。阅读《自私的基因》你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锁住,找不到反驳的机会,只能够理解他、认同他。我们说“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却让你看到,母爱只不过是自私地维护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续并得以优化的体现。不错,这是道金斯想要告诉我们的,但这样冷血的世界也不是道金斯最终想要。单单沉于本性乃恶的哀悼,未免有失道金斯思想的深度。
有很多人曾对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论提出质疑,他们认为人是有意识的`动物,不可能轻易沦为基因的奴隶。其实,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义所在。论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时说道:“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脑子里的自私母体。”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而被创造,但我们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反对自私的基因复制暴政。
道金斯也曾说过,他打算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之后补写第二卷,对人类作一些论述,然而他发现《美德的起源》正合最初的构想。这也说明作者并没有因为人永恒的自私基因而否认了人性的美。
可以说,人生来自私或者人性本恶,但却并不丑恶,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论我做事是利己还是顺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终的结局还是有益的。所以我们不用纠结于人最原始的善恶,他们并不能代表什么,我们真正该去做去发掘的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基因的故事读后感篇二
这本书的主要观点是:进化论的作用层次不在个体,也不在群体,而在于基因,生命的本质则是基因复制。
动植物是某类基因制造的机器或工具,基因给各架机器适当的授权,以执行保卫、延续基因的终极指令。机器是容易腐朽的,不朽的只有基因。就好像住宅一样,老城区推倒重来,新楼盘勃然兴起,不变的,只有楼里的居民。
还有另一种基因,它们不创造机器,而只是利用机器,比如病毒等,它们离开寄主的方式和前者有所不同。个人认为,这也可以看作是各类基因的不同生存策略。
人类社会和某些物种,在与基因共生之上,还群体创造了新的无形基因―文化、信息等,这里有个新名词“觅母”,它也在不断地遗传和进化。
进化稳定策略是非常有用的观念,能够从基因自私的角度解释生物群体或个体的各种行为,持不同进化策略的基因机器,生存概率是不一样的。
然而,如作者所说,当我们对遗传过程中的自私性了解得越清楚时,我们就越有资格去教导慷慨、合作以及其它所有为公益奉献的美德。
基因的故事读后感篇三
望着夜空中清晰可辨的星,我缓缓地合上书本。伴着星光熠熠,墨香更浓了。天外的贵客哦,不寻常的陨星碎片,疑似飞碟的残骸,似乎告诉我们你们的脚步在渐渐临近。你们想告诉人类的是什么?你们想留给我们的又是什么?消失的亚特兰蒂斯,巨石阵的奥秘,麦田里的怪圈,拯救生命的诺亚方舟……一切的一切,难道正是你们的杰作?也许你们是永恒,而人类的生命在亘古不变的宇宙中,就是那微不足道的一个瞬间,尽管如此,我们也要追踪你们的步伐,破解你们的基因,因为,我们都有一颗求知、探索、好胜的心!
基因的故事读后感篇四
在达尔文之前的人类,都觉得自己是神的子孙,或者是跟神有某种关系,然后达尔文横空出世,拿着一堆动物的骸骨和化石,对狂妄自大的人类说:别做梦了,咱们不过是猴子的亲戚而已,咱们的老祖宗包括地球上一切卑贱的生物,咱们也终将被更高级的生物所代替。
不过《自私的基因》的作者又给我们提供了另一条思路,当然作者自己也说,这种新思路甚至在达尔文时期就已经初现端倪了,什么思路呢?那就是,我们只不过是基因制造出来的保护壳而已,世间的生物只不过是各种不同形式的保护壳,大家存在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帮助基因繁衍下去。
说得更简单一点儿,作者认为,咱们其实就是一辆坦克,而驾驶员就是基因。
不太好接受是吧?没关系,如作者所说,这只是一种思路而已,当然他觉得这种思路更加符合事实。
暂且接受这个观点,看由此出发能推导出什么结论。
首先,这个理论肯定了人类在生物界的特殊性。因为人类之前的进化,全是依靠基因的突变,这种方式漫长而无效率,而人类产生之后,人类就可以利用杂交等技术使得进化变得有方向性了,而更进一步,人类可以改变基因,创造出任何生物。
这个结论听上去有伦理问题,而且也很可怕呵呵,没关系,后面的结论大多是比较有意思的。
基因的寿命无限长,而它的载体却没必要很长。这是对生老病死的一种解释,因为只要有繁殖,基因就可以把自己延续下去,而我们——基因的载体,只要完成了这个任务,那继续活下去也就没啥用了,所以当人完成了抚养未成年人的任务之后,就要面对死亡。
基因不会直接控制我们,而是生产出我们之后听之任之,就像程序员与电子游戏,程序员编出来游戏后就不做什么大的修改了,只要把它放到市场上就好,成功的游戏留在市场上卖钱。
一个社会的领导者总是少的,群众总是多的,厉害的人总是少的,受欺负的总是多的,因为基因博弈论证明,少数鹰派和多数鸽派是种群的最佳搭配方式。
基因的故事读后感篇五
大约是年龄的原因,现在的我对所有的小说丧失了兴趣,只肯去阅读一些我感兴趣并能记住的书藉。
英国人理查德道金斯在40多年前出版的《自私的'基因》是我很感兴趣的科普读物,我曾向很多朋友推荐过。当下,我与全中国的人们一样都因疫情而宅在家中,对于有趣的书,当然值得再次翻阅。
时间回到40亿年前的地球,科学家们将那时的海洋称之为“原始汤”,在原始汤中极偶然的产生了大的有机分子,某个时刻,一个非凡的有机分子偶然形成,它能够复制自己,这之后漫长的时间里,生命产生。
几十亿年后,它们早已不是海洋之中游曳的分子了,它们在天空中飞翔,它们在山林中奔跑,它们遍布地球的每个角落,它们是你,它们是我,它们是我们。
科学家们称它们为基因,而我们就是基因生存的容器。
此时坐在电脑前的你,或是正在你旁边呼呼大睡的猫,我们的身体里,总有着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它们都来自于40亿年前的原始汤。
基因是不朽的。
它们一代一代的从一个个体转到另一个个体,并用自己的方式操纵着这些个体:它们将在这些个体衰老死亡前抛弃个体容器,实现转移。以这样的方式,它们在亿万年的时间里,得以永存。
个体是不稳定的,它们不停地出现与消失,生命渺小如微尘,但是基因却像钻石一样长存。
我们人类的生命是短暂的,短的几年几十年,长不过百年。我们会发现,从大概率上来讲,体弱多病的总是老年人,而年轻人总是显得身强体壮。那是因为,基因这个鬼东西,它需要人们在年轻强壮时生育繁衍,一旦实现后代延续,基因已经得到了传承,那么,之前的那个躯体容器,老、破、残、死,都不再影响基因的生存,再也与它无关,将会得到它无情的抛弃。
所以基因就是自私的。
有的基因能生存100万年以上,而有的基因甚至第一代都熬不过,原因在于长寿的基因都掌握着看家本领,即它们善于制造供它们生存的容器,它们让容器一代代的进化适应环境。地球上生物大灭绝共发生了五次,最近的一次是6500万年前的恐龙大灭绝。随之而消逝的,是它们的基因。
按照理查德道金斯的定义,运气不论好坏并无规律可循,一个一贯败阵的基因不能怪自己运气不好,因为它本来就是个“坏的”基因。这一点,与达尔文的进化论是一致的。
虽然地球上物种灭绝了一次又一次,但始终还是有生存下来的物种,原始人“阿尔迪”的第一块骨骼化石于1992年在埃塞俄比亚出土,他生活在距今440万年以前。亦即,我们人类,在这个地球上已经繁衍了440万年。
我们尽管已经完成了基因的繁衍功能,但就每个个体来说,还是想要尽量地生存得更加长久,不甘于只是承载基因的容器。理查德道金斯发现,成功基因的一个普遍特性就是,它们通常把它们的生存容器的死亡时间拖至个体生育之后。
因此,他提出了两个有趣的观点,第一,人类可以延长生育时间,即可以拖到40岁以后再繁衍后代,这样才能让基因对你手下留情;第二,我们可以想办法去“愚弄”基因,让它以为它所寄居的个体比实际的要年轻。即,你在一个老年个体中越能模仿或模拟青年个体的特点,不论这些特点看来是多么表面化,那个老年个体应该生存得越久。
这是一种“拟态“。
其实在自然界中为了生存下去,物种的拟态比比皆是。比如枯叶蛱蝶,会拟态一片枯叶来逃避昆虫天敌的猎杀,使它生存期更长久;兰花螳螂不仅可以拟态成白色,还可以随着兰花的生长而变色,更是迷惑天敌猎杀猎物的高手。
中年人或老年人拟态年轻人,就可以迷惑基因,让它以为你还很年轻,于是,它会给你更长的岁月。
如果说这本书带给了我什么启示,那就是更加坚定的保有我的赤子之心,保有身上的少年气。
既然生物学上已经给出了支持年轻化的理由,那么在心灵上也就更加释然了。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轻人一样任性妄为敢爱敢恨,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轻人一样勇敢热血异想天开,因为你的基因啊,它就以为你是一个年轻人啊!
人到中年的周华健弹着吉它微笑着唱出《少年》:
……岁月总是跑在灵魂的前面,好在还有一点信念陪我们完成每一天。别忘记心中的少年,狂奔的勇敢的最初的少年“。
别忘记心中的少年。他像钻石一样永存。
基因的故事读后感篇六
阅读了《自私的基因》一书,我受益匪浅。该书的作者道金斯用幽默风趣的语言和别具一格的观点不动声色地揭露了生命的本质,回答了人类存在的意义。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提出了一个颠覆我们习惯认知的观点――所有的生物包括人类都是基因为了延续自身所利用的机器。最初,我带着好奇心和半信半疑的态度读了下去,最后才觉得震撼与惊奇。我折服于作者强大的联想和滴水不漏的解释。
道金斯认为,父母对子女的爱事实上是一种亲代投资,是基因为了延续自身,控制亲代对子代进行抚养。而两性之爱,则是生物为了用有限的亲代投资抚养更多的子女,以保证基因的延续,所以利用异性的亲代投资,抚养现有子代。
但是,人类恰恰是自然中标新立异的群体,我们由于文化的因素,不完全受制于基因。我们会收养与我们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会不顾一切地爱一个人,会在子女的文化教育上付出巨大……我觉得,也许正因为文化,人类才能够约束自私的本性,人类才有了七情六欲,有了比生存更高的追求,才变得与众不同。
这本书带我深入了解了生物的行为动机,基因的强大控制力,人类的生而不凡。我惊叹自然的精妙,生命的精妙,更惊叹人类的伟大。它是我生物学习的启蒙书,让我终生难忘,终生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