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合规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报告 债务风险专项治理方案(优质9篇)

时间:2023-09-05 作者:雅蕊最新合规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报告 债务风险专项治理方案(优质9篇)

报告在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合规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报告篇一

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是贯彻落实xxx、xxx决策部署,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地区经济平稳运行的客观需要;是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地方xxx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的重要性、紧迫性,督促指导地方国有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依法合规开展债务融资和风险处置,严格遵守资本市场规则和监管要求,按期做好债务资金兑付,不得恶意逃废债,努力维护国有企业良好市场信誉和金融市场稳定。

各地方xxx要加快建立健全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重点债务风险指标监测台账,逐月跟踪分析,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各级企业债务风险的动态监测,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应对。可参照中央企业债务风险量化评估体系,结合地方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量化评估机制,综合债务水平、负债结构、盈利能力、现金保障、资产质量和隐性债务等,对企业债务风险进行精准识别,将债务风险突出的企业纳入重点管控范围,采取特别管控措施,督促企业“一企一策”制定债务风险处置工作方案,确保稳妥化解债务风险。

各地方xxx可参照中央企业资产负债率行业警戒线和管控线进行分类管控,对高负债企业实施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约束,“一企一策”确定管控目标,指导企业通过控投资、压负债、增积累、引战投、债转股等方式多措并举降杠杆减负债,推动高负债企业资产负债率尽快回归合理水平。督促指导企业转变过度依赖举债投资做大规模的发展理念,根据财务承受能力科学确定投资规模,从源头上防范债务风险。加强对企业隐性债务的管控,严控资产出表、表外融资等行为,指导企业合理使用权益类融资工具,对永续债券、永续保险、永续信托等权益类永续债和并表基金产品余额占净资产的比例进行限制,严格对外担保管理,对有产权关系的企业按股比提供担保,原则上不对无产权关系的企业提供担保,严控企业相互担保等捆绑式融资行为,防止债务风险交叉传导。规范平台公司重大项目的投融资管理,严控缺乏交易实质的变相融资行为。

各地方xxx要把防范地方国有企业债券违约,作为债务风险管控的重中之重。探索实施债券发行年度计划管理,严格审核纳入债务风险重点管控范围企业的发行方案,严禁欺诈发行债券、虚假披露信息、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地方国有企业严格限定所属子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可参照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有关规定,对纳入债务风险重点管控范围的企业实行比例限制,引导企业做好融资结构与资金安全的平衡、偿债时间与现金流量的匹配。将企业发债品种、规模、期限、用途、还款等关键信息纳入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并实施滚动监测,重点关注信用评级低、集中到期债券规模大、现金流紧张、经营严重亏损企业的债券违约风险,督促指导企业提前做好兑付资金接续安排。对于按期兑付确有困难的,各地方xxx要指导企业提前与债券持有人沟通确定处置方案,通过债券展期、置换等方式主动化解风险,也可借鉴央企信用保障基金模式,按照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妥善化解风险。

对于已经发生债券违约的,各地方xxx要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属地责任,指导违约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妥善做好风险处置,通过盘活土地、出售股权等方式补充资金,积极主动与各方债权人沟通协调,努力达成和解方案,同时要努力挽回市场信心,防止发生风险踩踏和外溢。对于已无力化解风险、确需破产的,要督促企业依法合规履行破产程序,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及时、准确披露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资产划转、新增大额债务等重大事项,保障债权人、投资人合法利益。

各地方xxx要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融资资金用途管控,督促企业将筹集的资金及时高效投放到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原则上要确保投资项目的回报率高于资金成本,切实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作用。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金融监管政策,按照融资协议约定的用途安排资金,突出主业、聚焦实业,严禁过度融资形成资金无效淤积,严禁资金空转、脱实向虚,严禁挪用资金、违规套利。探索对企业重大资金支出开展动态监控,有效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合规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报告篇二

(1)本公司正常维修工作中,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2)本公司维修车辆出现重大维修质量安全事问题,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伤亡及以上重大险情。

本预案维修工作和维修车辆就是指正常情况下,符合本公司规章制度及国家法律的相关维修工作和车辆。

二、工作机制

在市交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我公司对各部门建立和完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部门负责建立和拟定本部门维修作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并负责根据应急预案的原则,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组织实施工作。

三、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公司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包括公司总经理、厂部、维修部、以及零件部的应急组织,各级部门在总经理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响应、分级管理为主的原则实行应急工作责任制。

(1)各级部门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钣金车间、喷漆车间等由车间主作牵头负责。应急职责包括本部门维修生产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部门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维修工作重大生产和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各总经理报告事故情况,指导、协调本部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厂部应加强对各部门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工作。

(2)各部门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厂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下意识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维修部:(含机修、钣金、喷漆)根据行政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维修车间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部位、环节进行监控,此时制定施工现场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应急准备

(1)厂部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定期研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部门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和完善,加强重大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2)维修部应当[定期检查维修车间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维护。

(3)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要多部门配合的,根据情况及需要及时通知和配合地主行政主管部门,与交通、*、卫生、消防、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4)厂部要建立本单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大灾害事故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定期完成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建立健全预警联动机制及时消除隐患。

(5)各部门主管应24小时保持手机开机,以务紧急情况联络。

五、应急响应

1、报告原则

2、报告程序

(1)发生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后,相关部门负责人应立即交事故情况如实向主管领导或总经理报告。

(2)主管部门或总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核实有关情况,并立即报告分管副厂长。

(3)发生严重火灾事故,要及时上报消防、交通等*部门。

(4)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要及时上报*、交通、等*部门。

3、报告内容

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报告的内容:

(1)险情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4)原因初步分析;

4、救援程序:

了生事故的部门立即启动本部门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组织开展救援行动,迅速控制危险源和现场,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同时报告上级部门和应急救援机构或组织请求救援。

(1)主管部门根据事故的级别启动相关预案

(2)行政部接警后,根据事故级别启动本预案,立即成立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具体指挥现场救援工作,各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救援行动。

5、事故处置

相关部门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1)各有关部门,在总经理统一领导指挥下,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应急指挥命令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协助*、消防、卫生等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汇同安全监管等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2)在*、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全力协助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刺刀秩序,妥善保管有关证物,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

6、信息发布

重大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民布,由市*或有关行政机关单位实施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布。同时,此时向公众发布警告或者劝告,采取严格的防范控制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六、应急终止

(1)厂部应急组织应根据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和结束情况,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2)应急状态终止后,各相关部门应及时作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后果、包括伤亡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七、保障工作

(1)宣传教育

各级主管部门按照*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重大安全事故及有关知识的宣传,增加预防安全事故的常识和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并通过定期组织实战演习,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2)人员力量保障

厂部对本单位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基本有员力量进行检查,组建维修车间、此时前台接待等固定的应急救援队伍,并加强重大安全事故 应急工作基本人员技能培训和力量。

设备抢险力量:主要由车间维修人员、设备管理人员、设备维护人员组成,承担事发现场的设备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安全咨询力量:主要由从事现场管理、设备管理、设备维护等工作的技术人员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安全性鉴定、研究处置和应急方案、此时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的任务。

应急管理力量:主要由厂部和各级部门主管组成,担负接收应急命令,指示、组织各相关部门人员对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的任务。

合规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报告篇三

xxx、xxx高度重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都对此提出明确要求。第十二届xxx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指出,一些地方存在变相和违法违规担保行为,债务风险仍在累积,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以下简称《通知》)。就此,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

答:《xxx预算法》(2014年修订)和《xxx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实施以来,地方各级政府加快建立健全规范的举债融资机制,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6年末,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率(债务余额/综合财力)为。加上纳入预算管理的xxx债务万亿元,两项合计,我国政府债务万亿元。按照国家xxx公布的我国2016年gdp初步核算数万亿元计算,我国政府债务负债率(债务余额/gdp)为,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水平,风险总体可控。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问题仍时有发生,部分金融机构对融资平台公司等国有企业提供融资时仍要求地方政府提供担保承诺,部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政府投资基金等存在不规范现象。这些行为违反了现行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扰乱了市场秩序,积聚了财政金融风险。针对上述问题,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专门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依法明确举债融资的政策边界和负面清单,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答:《通知》严格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在组织清理整改地方政府融资担保行为、切实加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的合作行为、进一步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建立跨部门联合监测和防控机制、大力推进信息公开等六个方面,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明确了规范的举债融资行为的政策边界和负面清单,正面引导地方政府履职尽责,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

《通知》要求各省级政府抓紧设立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尽快组织一次摸底排查,全面改正不规范的政府融资担保行为,对逾期不改正或改正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通知》要求规范地方政府注资行为、融资平台公司举债融资行为以及金融机构提供融资行为,包括土地注资、担保承诺、境外发债等方面,分清政府和企业的责任边界。

《通知》要求地方政府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允许地方政府以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方式设立各类投资基金,依法实行规范的市场化运作。严禁地方政府利用ppp、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

《通知》强调地方政府举债必须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一律采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除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转贷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

加强对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以及融资平台公司举债融资情况的监测,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金融机构等的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

《通知》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全面推进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举债融资行为的信息公开,严格公开责任追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答:《通知》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从地方政府与融资平台公司的关系、地方政府对融资平台公司注资行为、金融机构向融资平台公司提供融资行为、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形成的债务处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引导融资平台公司按市场化方式融资,严禁地方政府违法违规通过融资平台公司变相举债。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尽快转型为市场化运营的国有企业,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健全信息披露机制,融资平台公司在境内外举债融资时,应当向债权人主动书面声明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并明确自2015年1月1日起其新增债务依法不属于地方政府债务,防止误导投资者决策行为,促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地方政府不得违规将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推动提高融资平台公司资产的合法合规性,既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又避免地方政府绕道通过国有企业变相举债。

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加强风险识别和防范,落实企业举债准入条件,按商业化原则履行相关程序,审慎评估举债人财务能力和还款来源、防范经营风险。金融机构为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提供融资时,不得违法违规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及所属部门以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任何形式提供担保。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支持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融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对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形成的债务,严格按照《xxx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指南〉的通知》(财预〔2016〕152号)要求,依法妥善处理,由债务人和债权人合理分担债务风险。

答:《通知》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鼓励地方政府以规范的方式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设立各类投资基金。严禁地方政府采取不规范的ppp项目、政府投资基金“明股暗债”等方式违法违规举债。

要求地方政府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允许地方政府以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方式设立各类投资基金,依法实行规范的市场化运作,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地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应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除xxx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参与ppp项目、设立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防止地方政府通过承担项目全部风险的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同时,明确地方政府不得以借贷资金出资设立各类投资基金,不得对有限合伙制基金等任何股权投资方式额外附加条款变相举债。

答:一是依法明确了规范的举债融资方式。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国发〔2014〕43号文件规定,地方政府举债一律采取在xxx批准的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除此以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文件、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任何形式,要求或决定企业为政府举债或变相为政府举债。

允许地方政府结合财力实际状况设立或参股担保公司(含各类融资担保基金公司),鼓励政府出资的担保公司依法依规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地方政府依法在出资范围内对担保公司承担责任。

除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转贷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不得承诺为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的融资承担偿债责任。

答:《通知》针对当前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融资担保行为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特点,致力打破部门信息孤岛,完善统计监测机制,推动建立相关部门组成的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实施联合惩戒,形成监督合力。

针对地方政府融资担保行为的主要类型,《通知》明确由财政等五部门建设大数据监测平台,统计监测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以及融资平台公司举借或发行的银行贷款、资产管理产品、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情况,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校验,定期通报监测结果。

针对地方政府融资担保行为的关键环节和参与主体,《通知》提出建立财政等六部门以及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律师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参加的监管机制,对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融资平台公司、金融机构、中介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跨部门联合惩戒,形成监管合力。

针对涉嫌违法违规融资担保的责任主体,《通知》明确对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的,依法依规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对融资平台公司从事或参与违法违规融资活动的,依法依规追究企业及其相关负责人责任;对金融机构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提供担保承诺的,依法依规追究金融机构及其相关负责人和授信审批人员责任;对中介机构、法律服务机构违法违规为融资平台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信用评级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的,依法依规追究中介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的责任。

答:《通知》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围绕地方政府债务和当前潜在风险的重点领域,要求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做到举债融资行为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结果公开等“四个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重点公开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以及本级政府债务的规模、种类、利率、期限、还本付息、用途等内容。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参考国债发行做法,提前公布地方政府债务发行计划。

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应当重点公开政府购买服务决策主体、购买主体、承接主体、服务内容、合同资金规模、分年财政资金安排、合同期限、绩效评价等内容。

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应当重点公开ppp项目决策主体、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信息、合作项目内容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社会资本方采购信息、项目回报机制、合同期限、绩效评价等内容。

答: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2014年修订了预算法,并出台了《xxx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构建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法律制度框架,明确了地方政府融资担保行为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但由于个别地方政府法治观念薄弱、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不强等原因,违法违规融资担保问题仍时有发生,财政部认真贯彻xxx、xxx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印发《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监督暂行办法》(财预〔2016〕175号),发挥专员办就地监督优势,授予专员办就地查处的权力,建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的机制,加快推进建立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体系。

2016年以来依据审计移交线索和举报线索,先后组织驻相关地区专员办,对部分地方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开展专项核查,持续保持对地方政府债务监督的高压态势。

依据预算法、xxx文件等法律和政策规定,对部分地方政府、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一律按照管理权限转请有关省级政府、中央监管部门核实情况,严格依法处理,及时防止风险扩散。

合规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报告篇四

(一)扎实开展行之有效的专题教育。我们坚持把搞好教育、打牢思想基础作为专项治理的首要环节来抓。5月16日,利用红旗下的讲话、学生集会对全体师生进行以“反校园欺凌,建平安校园”的主题教育活动。5月17日,行政例会上由校领导组织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二)为进一步做好校园欺凌事件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班主任和科任教师都具有很强的安全意识。还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形势,把涉及校园欺凌安全的各项内容进行认真分解落实到人,防止了工作上的相互推诿。从而形成了学校教职员工齐心协力共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三)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台帐。为了及时快捷地开展工作,学校成立相关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台帐,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今后,我校仍将进一步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不断提高我校安全工作水平。

xxx小学

20xx年7月26日

一、领会精神,明确目标

我们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领导,科学部署

(一)领导组成员

组 长:王凌毅

副组长:郭学明 王城龙 法制副校长(范卫芳)

成员:张士谦 李天庆 王学兵 班主任 各班班长

家委会主任委员(邢丽萍 原化平)

工作职责:

组长: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负总责。审订《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预案》,对此次治理活动督查并评定实施情况。

副组长: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审,治理过程督促班主任、安保员、宣传员宣传教育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并召开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知识讲座。

成员:服从领导,各司其职。总务主任备好“三防”等相应防范器械;安保员做好门卫出入安全管理工作和校园巡查监督工作;班主任等做好对学生的一日安全教育管理、宣传工作,为学生保驾护航。家委会主任委员通过微信等网络平台向家长朋友宣传预防校园欺凌方面知识,确保学生安全无事故。

三、周密安排,精心组织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5月—7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完善制度。学校制定了完善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了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了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二)开展教育。学校集中中对学生开展了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了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的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三)加强预防。学校加强对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了实施欺凌的学生。

第二阶段:20xx年9月—12月,学校自查,接受普查。

学校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

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对不足地方及时弥补。

四、制度齐全,措施得力。

学校还制定了相应的防校园欺凌制度及措施。具体如下:

1、相关岗位教职工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实行全体教职工一岗双责制,对玩忽职守,对学校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其责任。

2、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的建设,如有丢失、损坏、不健全的相关器械总务处要及时配备。

3、班主任要经常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者是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4920xx4)。

4、当天值班教师要认真负责,对学生厕所、宿舍等容易发生纠纷的地段要做好巡查工作。

5、学校利用主题班会、教育讲座、国旗下讲话等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

6、如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及时向安保员李天庆老师汇报,安保员要及时到位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合规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报告篇五

一、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的重要性

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是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地区经济*稳运行的客观需要;是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地方*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的重要性、紧迫性,督促指导地方国有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依法合规开展债务融资和风险处置,严格遵守资本市场规则和监管要求,按期做好债务资金兑付,不得恶意逃废债,努力维护国有企业良好市场信誉和金融市场稳定。

二、完善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精准识别高风险企业

各地方*要加快建立健全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重点债务风险指标监测台账,逐月跟踪分析,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各级企业债务风险的动态监测,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应对。可参照中央企业债务风险量化评估体系,结合地方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量化评估机制,综合债务水*、负债结构、盈利能力、现金保障、资产质量和隐性债务等,对企业债务风险进行精准识别,将债务风险突出的企业纳入重点管控范围,采取特别管控措施,督促企业“一企一策”制定债务风险处置工作方案,确保稳妥化解债务风险。

三、分类管控资产负债率,保持合理债务水*

各地方*可参照中央企业资产负债率行业警戒线和管控线进行分类管控,对高负债企业实施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约束,“一企一策”确定管控目标,指导企业通过控投资、压负债、增积累、引战投、债转股等方式多措并举降杠杆减负债,推动高负债企业资产负债率尽快回归合理水*。督促指导企业转变过度依赖举债投资做大规模的发展理念,根据财务承受能力科学确定投资规模,从源头上防范债务风险。加强对企业隐性债务的管控,严控资产出表、表外融资等行为,指导企业合理使用权益类融资工具,对永续债券、永续保险、永续信托等权益类永续债和并表基金产品余额占净资产的比例进行限制,严格对外担保管理,对有产权关系的企业按股比提供担保,原则上不对无产权关系的企业提供担保,严控企业相互担保等捆绑式融资行为,防止债务风险交叉传导。规范*台公司重大项目的投融资管理,严控缺乏交易实质的变相融资行为。

四、开展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重点防控债券违约

各地方*要把防范地方国有企业债券违约,作为债务风险管控的重中之重。探索实施债券发行年度计划管理,严格审核纳入债务风险重点管控范围企业的发行方案,严禁欺诈发行债券、虚假披露信息、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地方国有企业严格限定所属子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可参照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有关规定,对纳入债务风险重点管控范围的企业实行比例限制,引导企业做好融资结构与资金安全的*衡、偿债时间与现金流量的匹配。将企业发债品种、规模、期限、用途、还款等关键信息纳入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并实施滚动监测,重点关注信用评级低、集中到期债券规模大、现金流紧张、经营严重亏损企业的债券违约风险,督促指导企业提前做好兑付资金接续安排。对于按期兑付确有困难的,各地方*要指导企业提前与债券持有人沟通确定处置方案,通过债券展期、置换等方式主动化解风险,也可借鉴央企信用保障基金模式,按照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妥善化解风险。

五、依法处置债券违约风险,严禁恶意逃废债行为

对于已经发生债券违约的,各地方*要及时报告本级人民*,在地方*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属地责任,指导违约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妥善做好风险处置,通过盘活土地、出售股权等方式补充资金,积极主动与各方债权人沟通协调,努力达成和解方案,同时要努力挽回市场信心,防止发生风险踩踏和外溢。对于已无力化解风险、确需破产的,要督促企业依法合规履行破产程序,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及时、准确披露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资产划转、新增大额债务等重大事项,保障债权人、投资人合法利益。

六、规范债务资金用途,确保投入主业实业

各地方*要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融资资金用途管控,督促企业将筹集的资金及时高效投放到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原则上要确保投资项目的回报率高于资金成本,切实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作用。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金融监管政策,按照融资协议约定的用途安排资金,突出主业、聚焦实业,严禁过度融资形成资金无效淤积,严禁资金空转、脱实向虚,严禁挪用资金、违规套利。探索对企业重大资金支出开展动态监控,有效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七、全面推动国企深化改革,有效增强抗风险能力

合规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报告篇六

一、风险管理工作总结

1、完善评审,重视投资合同签约质量

一是制定评审办法。为促进合同评审工作有序开展,公司制定《合同评审管理办法》,成立合同评审委员会。根据不同类型合同,对审批流程进行细化,明确公司各业务部门的职责分工,完善评审标准,简化评审流程,指导公司合同评审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合同梳理。合同风险管理贯穿于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各个阶段。关于合同评审,公司要求从项目前期投标阶段、合同评审阶段对项目合同逐条进行梳理,对争议条款查找支撑资料,谈判时合理筹划各项细节,讲究技巧,据理力争;在合同签订后合约归口部门对合同条款强化梳理,对未敲定事项进行总结,做好合同风险交底衔接。在工作之余,实行每周一本合同的惯例,依据合同内容,结合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大家各抒己见,进行风险深度挖掘,并制定应对措施,对各项目及时进行反馈。

面对日益趋紧的投资环境,为保障项目投资效益,推动项目融资落地,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商务合约部拟定了《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办法》,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潜在后果等进行系统分析,针对已发生的风险制定控制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化解风险,降低损失。公司为建立常态化的风险预警机制,成立“公司-区域公司-项目公司”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公司负责实施分级预警,区域公司和项目公司负责风险化解,同时公司采取定期预警、区域公司采取不定期预警的预警措施,全面推动项目风险管理。

3、全员学习,持续开展投资政策解读

实时关注国家政府债务管理及金融政策,定期开展投资政策解读研讨会,并整理书面资料上传至广讯通平台供大家学习。学以致用,结合公司经营区域广的现状,对前期跟踪项目,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金融机构的融资政策和融资喜好,提前策划项目实施模式,争取政府性基金纳入项目回款来源,拓宽回款渠道;对受政策影响的已实施项目,制定有针对性风险防控措施,降低项目实施风险。

4、内部培训,全面丰富风险管理培训

内部积极组织参加xxx法制讲堂、中国建筑法与合约商务管理信息系统培训、ppp业务法律风险管理培训、国际工程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等培训,深入研读股份公司和工程局下发的法律系统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在熟悉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的同时,识别项目风险,提高风险化解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律专业人员较为紧缺。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呈现人岗不匹配的现状。公司自上到下,部分法律工作都由商务人员兼职,且基本都是工程造价专业。作为一个“外行人”,面对专业性较强的法律问题,在某些情况下只能盲目查阅资料,且从一名商务人员转法律人员的角色转变较为缓慢,极大降低了法务工作效率。

二是基层人员风险意识有待加强。法律专业人员的运营管理、商务管理、融资拓展等相关综合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兼职法务人员法律事务能力需要提升,部分人员对项目合同条款存在不了解、记不住的现状,风险防控的意识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思考

1、提高交底质量,传递风险履约意识

一是投资合同签署后,要求商务合约系统与前端部门做好合同风险交接,把合同谈判阶段落实的条款进行梳理,要求各业务系统参与,针对不同业务板块内容详细分析,罗列事项清单,制定应对措施,做好合同交底工作。

二是将项目合同风险梳理列入常态化工作机制,对所管辖项目合同烂熟于心,将项目存在的风险点,时刻放在桌头岸边,日日提醒,时刻警戒,将风险销项工作做到实处。

2、建立预警机制,督导项目风险销项

依据《投资发展公司投资项目风险管控办法》,从项目前期跟踪、合同签约、过程管理、竣工结算、运营管理等阶段,以“全生命周期”为风险管理范围,以 “公司-区域公司-项目公司”为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公司负责实施分级预警,区域公司和项目公司负责风险化解,同时实行公司定期预警、区域公司不定期预警的常态化的预警机制,全面推动项目风险管理。

3、加强创新力度,促进项目融资落地

一是融资未落地的项目,整合资源,积极落实各项工作,融资落地并符合相关要求后再实施;对于新拓展项目,谨慎评估融资落地的可能性,并将其作为承接项目的重要依据。

二是积极探索符合资管新规等监管要求的结构化融资业务模式,联合优质投资人,设立ppp投资引导基金,进一步拓展资本金来源渠道;利用大型优质项目的良好商务条件,集中快速落地项目资本金机构化融资和项目贷款,合理利用工程预付款、资金归集等管理手段,在合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争取回流资金,为投资项目创造空间,确保中标项目后期顺利实施。

4、强化团队建设,贯彻依法治企理念

一是增强法律系统人才梯队建设。通过内、外部招聘,充实公司法律相关专业人员数量,增强法律事务工作专业化,全方位提高法律工作的效率。

二是加强员工的法制教育。宣传学习《合同法》、《公司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公司依法生产经营。积极参加股份公司及工程局相关业务培训,邀请工程局、外部法律专家从投资业务法律风险、企业管理风险等方面进行专业化培训,同时定期组织投资相关政策解读,培育全体员工民主法制观念,形成依法依规办事的工作氛围。

合规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报告篇七

地方债、金融风险

在西方国家纷纷陷入债务危机难以自拔的形式下,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也已成为国内有识之士关注的焦点。那么,地方政府和银行应该采取哪些措施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呢? 0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欧元地区一些国家的债务问题浮出水面,风险骤然增大,美国公债风险警报也频频拉响。在西方国家债务危机四伏的情况下,引发了业内人士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普遍关注,也引起了地方政府债务是否会造成我国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警觉和担忧。在重新审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同时,如何未雨绸缪,前瞻性地寻求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有效措施,已显得刻不容缓。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现状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数额巨大。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数额究竟有多少?不久前,国家xxx公布了由总署、省、市、县四级审计机关4万多名审计人员按照“见账、见人、见物、逐笔、逐项”审核的原则,对所有涉及我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的373805个项目和1873683笔债务审核的权威结果,数据显示,至2010年底,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总量达到万亿元,其中80%的资金由商业银行提供,占当期商业银行贷款总额的16%。按照欧盟《马约》的规定,一个国家的债务率不得超过该国国内生产总值60%的警戒线,我国10万多亿元的债务目前虽然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0%,但是数额的绝对值仍然十分巨大,一旦这些巨量债务产生违约风险,对我国宏观经济和银行体系带来的负面影响及造成的巨大冲击不言而喻。

1 负债1015亿元,成立5年来仅实现8亿元利润,根据测算,即使到“十二五”末也仅能实现利润10亿元,而该公司的负债大多为银行贷款,这一事例也许仅暴露了债务风险的冰山一角。中银国际的研究显示,假定在较坏的情况下,3年后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良贷款率上升到30%,则我国商业银行整体不良贷款率将由目前的上升到,同时,银行的净利润较2010年将下降55%,银行首当其冲会受到较大损失。因此,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存在的风险隐患不容轻视。

如何防范化解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清理排查地方政府融资贷款,进行详细分类和科学的风险评估。近一年来,我国政府和银行业监管部门对地方政府贷款给予了高度关注,频频出台相关政策进行指导。2011年6月,xxx专门召开会议,公布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对债务进行全面清理规范,有效化解债务风险。银监会也多次提示风险状况。商业银行应按照“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的十六字方针,对贷款进行摸底排查,按照“分解数据、四方对账、分析定性、汇总报表、统一会谈、补正检查”的六个步骤,按照现金流覆盖情况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进行分类处置,查清债务总量、贷款期限和结构,明确偿债主体,增加信息的透明度,使隐性风险显性化,做到心中有数。对于一些没有现金流的项目或者预期利润极低的项目,应增加抵押担保等风险缓释手段,密切关注贷款的还款能力以及还款收入来源,堵塞漏洞,认真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的后继融资问题。

加强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管理。商业银行对发放的贷款要强化贷后检查和监督,关注贷款的还款能力及项目收入来源,建立并完善风险评估和资金使用控制管理制度。地方政府融资项目多属于中长期贷款,还款周期长,存在着还款期集中、还款压力大、贷款到期与长期投资回报不相匹配等问题,商业银行应积极采取措施,对债务进行重组,合理安排债务偿还期限,强化贷后资金流向的监控,要按照银监会发布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加强流动性管理,对超过一定数额的贷款资金,采用受托支付方式,严密监控资金流向。

2 构要高度关注政府债务风险问题,深入分析研究,认真总结监管经验,提高监管的预见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二是落实辖区及行业监管责任制,严格查处金融机构违规操作行为,对违规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实行双线问责制,严格责任追究。三是完善金融调控手段,制定和运用更加灵活和有针对性的金融调控政策,及时协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建立地方政府债务监测分析体系、最后贷款人救助机制等,为商业银行提供流动性危机扩散和风险蔓延的有效防控手段。一些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往往在多家银行开户,给商业银行加强资金监管增加了难度,要发挥人民银行征信数据平台的作用,紧密跟踪监测,及时更新数据,实现信息共享,为防范风险提供决策依据。

政府和银行积极采取措施,处置风险贷款。坚持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应由地方政府自身解决的原则,即:“谁举债,谁负责偿还”的原则。xxx建议,地方政府应对已形成的债务进行清查,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管理和清理,纠正债务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对于竞争性项目和有经营收益项目形成的债务,应剥离政府偿债责任,对无经营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形成的债务,地方政府应统筹制定还款计划,主要通过安排预算,以财政方式解决。为化解债务危机,政府应紧缩开支,开源节流,树立预算硬约束,严肃财政纪律,预防道德风险。立足于地方政府解决自身债务问题,有利于养成地方政府发展经济量力而为、更加理性务实的意识,能够避免一些地方政府不顾自身实际,滥用信用、过度借债,大干快上的急功近利做法。

在融资平台贷款出现风险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应采取多种方法化解风险,例如,可通过变卖部分资产、减持部分国有企业上市公司股权、使用土地出让金等偿还银行债务,有条件的地区还可向xxx申请发行地方特别债券,通过适度举债以偿还银行贷款。举债要经过xxx批准,纳入地方预算管理,报同级人大审批同意。要制定相关制度和办法,对发债募集的资金使用加强引导和监督,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商业银行处置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具体做法有:一是进行核销,利用拨备对一些坏账进行核销,坏账核销应进行严格审查,并经有权部门批准后实施。二是实行资产证券化。银行可将一些贷款打包作为证券向市场销售,从社会上获取部分资金,有助于部分解决银行资产的流动性问题,但证券资产在市场上可能存在打折销售情况,不仅会给银行带来损失,而且难以从根本上消除信用风险。三是实行债转股。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不允许银行向企业投资,对此,可采取变通的方法,例如以商业银行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将银行债权转为股权,基金公司通过阶段性持股,成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或项目的股东并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实施债转股的目的和作用就是把地方政府从巨额债务中解脱出来,实施债转股后,原来的地方政府与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就变成了基金管理公司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持股与被持股或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由原来的平台公司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这一重大转变将使得基金管理公司能够名正言顺地参与平台公司的经营决策,增强对债务公司的约束力。一旦项目出现生机,经营状况好转后,基金公司可将所持股份按规定向国内外投资者(例如上市公司、民营企业,外资和个人投资者)转让出售、推荐公司上市、或由地方政府依法回购,最终收回资金。 3 四是对债务进行重新组合,调整延长贷款还款期限,以“时间换取空间”,逐步、分期消化债务风险。

建立xxx救助机制。多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发展且保持了较高的增速,政府财政税收收入稳定,且拥有巨额外汇资产,国家具有负债比率可控的优势。建立xxx救助机制,有利于发挥xxx强大的国家信誉作用帮助地方政府解决其债务问题,有利于避免债务问题对实体经济产生重大冲击及使商业银行陷入危机,有利于提振社会信心,维护社会稳定。当然,xxx实行救助并非是“免费的午餐”,具体做法上,xxx可通过发行特别国债或由财政拨付专款筹集资金,向一些地方政府提供阶段性援助。必须事先研究制定一整套中央救助机制的制度办法,实行严格的审查、借款、还款制度。对于地方政府融资中产生的流动性困难,可为其提供部分借款,并订立借款协议,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偿还本息。对于地方政府债务中产生的实质性损失,中央提供的借款必须与地方政府今后年度的转移支付进行挂钩,在以后年度转移支付中分期抵扣。

合规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报告篇八

各单位普遍未建立惩罚性赔偿、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和措施,对于如何开展此项工作知之甚少。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模板,希望大家喜欢。

各相关单位:

一、好的方面

(一)简政放权措施落实方面

市民宗委、人社局按照行政许可与非行政许可权限有序开展工作。

(二)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方面

1.文广局行政审批事项规范,档案资料齐全,在放宽市场准入和简化退出程序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落实。

2.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审批流程,加快投资审批效率。实施“多证合一”,推行“一照一证”,工商登记电子化落实情况以及放宽市场准入、简化退出程序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业绩突出。企业推行“五证合一”,个体推行“两证整合”实现了有效对接,进一步提升了审批效率,压缩审批时限。

(三)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方面

民政局、住建局、国土局、卫计委、水利局能够按照自治区收费管理系统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能够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票据,票据填开内容完整、规范。

(四)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方面

1.财政局惩戒制度较齐全,有追责情形、问责依据和处理办法;有“黑名单”,对失信单位和企业将处罚决定相关信息统一上传至中国政府网开设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阿克苏市招投标不良行为有记录和黑名单制度暂行办法、处理结果。

2.国税局、地税局在建立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方面,对守信企业设立绿色通道,对a级纳税人有激励措施及相关管理办法,对d级企业、个体工商户纳入黑名单,依据《税收征管法》进行惩罚,对失信企业有惩戒措施。

(五)改进优化政府服务方面

1.城市执法局保留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优化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开通《阿克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微信平台,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

2.老龄办将《老年优待证》全部授权进驻大厅综合窗口办理,一个窗口办理,由承诺件压缩为即办件,即到即办。

3.林业局、农机局、农业局、畜牧局、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均按照标准化、规范化提供公示书,制作流程图及节点表,对办理事项进行时限压缩。

4.农机局:办理行驶证的过程中推行上门服务政策。

二、存在的问题

(一)未重视“放管服”改革专项工作

1.个别单位领导对“放管服”工作的内容和要求知之甚少,不知道“放管服”工作与本单位工作有什么联系,工作如何开展。如:商务局、林业局。

2.部分单位领导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事项的数量和内容不知晓,存在行政审批许可和权责清单目录混为一谈的现象。如:环保局、卫计委、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旅游局、安监局、司法局。

3.个别单位对本部门应当承接国务院、自治区、地区下放县(市)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不清楚、不了解、不掌握,工作处于被动状态。如:科技局、农业局。

4.部分单位“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建设政务服务平台工作慢作为,没用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网络等媒介打造本系统便民服务平台,群众知晓率低。如:交通局、统计局。

(二)未按要求落实相应制度

2.各单位普遍未建立惩罚性赔偿、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和措施,对于如何开展此项工作知之甚少。如:环保局。

3.部分单位虽然制作了权责清单流程图,但未按规定和要求进行公示。如:科技局、国土局、民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农机局、安监局、地税局、国税局、旅游局、审计局。

(三)审批流程不规范

1.部分单位在审批过程中,两头审批、多头受理现象依然存在,企业和群众在办理业务时,仍需服务中心、办事单位两头跑,提速增效成果不明显。如:发改委、交通局、住建局、卫计委、执法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

2.个别单位未及时建立健全审批跟踪、审批流程告知、审批服务承诺等相关制度。如:环保局、交通局。

(四)回头看至今未整改

(五)未按要求报送材料

月xx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政府各部门于xx月xx日前向市委编办(审改办)报送中介清理意见表,截至xx月xx日,仍未报送的单位:卫计委、司法局、林业局、文广局、安监局、公安局、商务局;未按文件要求报送清理结果的单位:住建局、农机局、国土局、水利局。

月xx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部门于xx月xx日前向市委编办(审改办)报送权责清单变动情况,截至xx月xx日,除文广局、畜牧局、住建局、审计局、经信委、公安局、环保局、旅游局、档案局、人社局外、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余部门均未按时上报。

三、总体评价

优秀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办、交通局、保密局、城市执法局、老龄办、地税局、财政局、人社局。

良好单位:发改委、商务局、环保局、科技局、卫计委、住建局、旅游局、审计局、法院、民宗委、教育局、规划局、残联、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司法局、水利局。

差的单位:统计局、民政局、国土局、文广局、国税局、安监局、农机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建设,完善管理制度

各相关单位根据“放管服”改革任务的具体举措,加大力度进一步理清关系、分清职责、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及时制定各领域工作台账,确保“放管服”改革专项工作的延续性。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和“一站式”服务,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完成政府机构改革,提高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加快管理体制改革,理顺权责关系,提升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能力,严格落实减负长效机制。

(三)迅速落实整改

总体评价中差的单位为本次回头看仍未落实整改的,各单位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以备自治区、地区检查。对在地区后续督查中出问题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合规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报告篇九

一、举借计划管理制度。凡举借政府性债务的部门和单位,年初应编制年度债务计划,明确举借债务的具体项目、途径、资金用途、期限、偿还资金来源等,送县财政局审核汇总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审定,并提交县人大审议后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二、举借审批管理制度。对确需举债的项目,由需要举债的部门和单位明确项目总投资、负债规模、偿债主体和偿还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后举借,未经县政府审批不得举借债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新上项目、超概算、超规模形成新的债务。禁止乡镇举借债务。

三、项目建设管理制度。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县发改委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建设内容、规模、标准、总投资和其他控制性指标认真设计、组织资金、施工建设,资金未落实不得开工建设,严禁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增加投资规模。杜绝因拖欠工程款出现隐形债务,坚决控制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建设形成新的政府债务。

四、举借行为管理制度。举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举借债务,不得违规向职工和公众集资、不得违规担保承诺、不得要求县财政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承诺、不得拖欠工程款等,凡国家明文禁止的举债行为一律不得违反,若有违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举借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各举债单位根据实际,制定债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按照既定用途使用,严禁挪作他用;县财政局加强政府性债务资金到位及使用的监督管理;县审计局对政府性债务举借的重点部门、重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对债务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效果开展综合评价。

六、偿债管理制度。按照谁举债、谁使用、谁受益、谁偿还的原则,建立政府性债务主体偿还长效机制。各债务主体单位年初要根据单位债务余额、当年到逾期债务以及单位资产资源等情况,制定年度偿债方案报县财政局备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七、风险预警管理制度。县财政局要加强政府性债务动态监管,测算年度政府性债务预警风险点,每月向县政府报告风险程度,根据风险程度提出举债规模,接近或超过风险点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预警。

八、日常管理制度。县财政局切实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各债务单位要按县财政局要求做好债务管控工作,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建立政府债务台账,每月2日前向县财政局报送政府性债务变动情况及政府性债务报表,实行动态监管,严格控制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确保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九、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管理制度。融资平台公司要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开展业务,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划分企业自身经营债务和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设项目的融资债务,不得将企业经营债务转化为政府债务。锁定融资平台公司政府债务余额,不得新增政府债务。融资平台公司要充分利用好政府配置的资产、资源,合理运作,筹集资金偿还存量政府债务。

十、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程序举借债务、使用债务资金、违规担保承诺和不按期偿还到期债务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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