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工作汇报(热门23篇)

时间:2023-11-16 作者:薇儿城乡低保工作汇报(热门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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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工作汇报(热门23篇)篇一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1998年10月开始建立了城市低保制度,2006年7月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几年来,各级政府克服重重困难,调整财政支出,保障了低保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截止2008年3月31日,全市城市低保对象117970人,占全市非农人口的8.45%,1-3月发放城市低保资金4488.42万元,人均月补差127元(含肉价补贴、临时救助、燃气补贴);农村低保对象240188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4.4%,1-3月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743.89万元,人均月补差60.18元(含肉价补贴、临时救助资金);救助城市医疗救助对象2730人,发放救助资金367.22万元,救助农村医疗救助对象311758人,发放救助资金1144万元。城乡低保政策的落实,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城乡困难群众的关怀,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我市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主要做法:

与各县(市、区)签定责任状。市政府领导多次听取城乡低保工作情况汇报,每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城乡低保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政府也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每季度召开“民生工程”调度会,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了齐抓共管,部门密切协作的良好局面,保证了全市城乡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人员经费到位。市、县(市、区)于2002年全部建立了低保工作机构,共成立了13个低保机构(信州区、铅山县为副科级低保局),配备了工作人员,落实了66个低保事业编,2个行政编。每年落实县级低保工作经费190万元,每个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2000元。全市街道(乡镇)、(村)居委会共安排了1439名专人负责低保工作。

三是管理措施到位。一是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二是加强对基层低保骨干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三是建立完善动态管理机制。按照常补对象一年审核一次,非常补对象半年审核一次的要求,积极开展城乡低保“年审”工作。市、县(市、区)成立了低保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还充分发挥低保举报箱、举报电话、群众信访和监督员的作用,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查处清退,对生活确属困难的漏保户及时纳入。近年来,我市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对象23000人,农村低保对象8400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要求。

政共下拨我市城市低保补助资金9953万元,比2006年增加了1800万元;农村低保资金6267万元,比2006年增加了5309万元。根据上级要求,2008年市、县(市、区)财政共安排城市低保配套资金3075万元(其中市本级787万元),农村低保配套资金2197万元,农村五保供养资金564万元,农村医疗救助资金1371万元(市本级193万元),城市医疗救助资金784万元(市本级176万元),临时救助资金236万元(市本级78万元)。由于粮油、猪肉、液化气等价格大幅上涨,给困难群众特别是城乡低保对象家庭生活带来影响。面对这种情况,我市适时提高了城乡低保保障与补助标准。2008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去年的150元、160元不等提高到200元以上,城市人均补差由去年的95元提高到现在的11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去年的70元提高到90元以上,农村人均补差由去年的35元提高到现在的45元。

五是配套措施到位。为建立健全对城乡低保对象的长效帮扶机制,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我市加快构建了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以临时救助、社会互助为补充,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相配套,以优惠政策为支撑,形成责任明确、社会参与、运转协调、资金落实、管理规范、网络健全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2005年开始,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对象的子女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优惠政策,对其接受高中段教育减免学杂费。建立健全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城乡低保对象、五保户因病影响基本生活的给予必要的医疗救助(按医药费总额的20%-40%给予救助)。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和城市低保户中的非常补对象,原则上一年累计救助金额控制在6000元以内;城市低保户中的常补对象,原则上一年累计救助金额控制在10000元以内。对确属特别困难的人员,还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同时还建立和完善了多层次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对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实施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的廉租住房制度。

同时,从2007年8月开始,对所有城市低保对象发放肉价补贴每人每月15元,农村低保每人每月5元,截止今年3月底,共发放补贴资金2214万元;由于受雪灾影响,对所有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临时补贴每人每月1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发放10元,三个月共发放1325万元;由于油价、液化气涨价,对所有城市低保对象又发放燃气补贴,每人每月5元,四个月共发放234万元。

(二)立足发展,坚持“五化”,做到阳光低保。

各级民政部门发扬“孺子牛”精神,坚持“五化”,实行阳光操作。

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了三级调查、三榜公布,三级集体评议审批的制度,规范了低保监督员制度,统一了档案管理的内容和形式,做到县级有档案室,街道、社区有档案柜,“一户一档”。

二是低保工作程序化。为了认真执行低保政策,县、乡、村(居)将城乡低保政策在公示栏、宣传栏上向社会公布,做到阳光下运作。为了便于操作,我们还制作了办理低保流程图。在具体操作中坚持“严把五关”、“六个不批”、“三公开”“三公布”。“严把五关”是严把申请入口关、严把入口调查关、严把收入评定关、严把监督关、严把会议审批关;“六个不批”是不符合条件的不批;手续不齐全的不批,收入核查不清的不批,群众有异议的不批,责任不明的不批,不按程序申报的不批。“三公开”和“三公布”是实行低保对象、低保标准、补差金额公开和坚持申请名单、审核名单、审批名单的公布。2007年通过开展以政策落实为主要内容的全市农村低保工作“回头看”活动,纠正了一系列不规范的行为,维护了农村广大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作者:张恒波。

来源:《中国工业年鉴》2014年第03期。

当前,切实做好低保工作,是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在城镇涉及下岗失业人员、无业人员,在农村涉及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安排好了,使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得到党和政府的帮助,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就是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做好低保工作,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解决得不好,就有可能引发矛盾,影响社会的稳定。

一、喀什地区城乡低保及发展概况:

喀什地区辖11县1市,总面积16.2万平方公里,人口403.69万,其中农业人口311.6万,截至目前全地区共有7.6万户21.1万城市困难人群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占全区城市总人口的22%。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困难群众有16.2万户,50.45万人,占全地区农业人口的16%。

喀什地区低保于1998年在喀什市和泽普县开展试点,1999年在全区全面铺开,城市低保人数范围由1999年的7721人扩大到如今的21.1万人,年需保障金由最初的460.6万元增加到目前的5.95亿元,人均每月补助从最初的49.7元提高到目前的225元。农村低保2007年7月1日按照“低标准、广覆盖”的要求,年需保证金由最初的1.35亿元增加到目前的6.83亿元,人均每月补助标准由最初的22.3元,上涨到目前的107.3元。

二、主要做法和取得成就:

(一)不断加强城乡低保基础建设。

2012年暑期,我到xx省xx市xx区xx镇民政所进行了为期x个月的社会实践活动,就当地低保工作和基层工作状况展开了一系列的调查研究。下面就是我对我所调查的内容所做的调查报告。

近年来,xx镇民政所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把城乡低保工作作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把关口,规范运作,精心打造“阳光低保”,大力推进以城乡低保为基础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全镇的社会经济发展。

一、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农村低保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之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是改变过去临时救济阶段性生活安排,建立定期定量长效救助机制的社会保障工程。镇党委、政府也是高度重视,把做好低保工作作为一件实事来抓,并且将它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还专门设立了低保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7名,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

(二)加大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1.利用镇政府召开的各种大小会议宣传低保政策法规。

2.印制低保宣传单三万多份;设立了低保宣传栏;在主要交通路口悬挂永久性标语、横幅等。

3.举办培训班。去年刚换届,民政信息员有些是新上任的,对民政工作业务还不熟悉。针对这种情况,民政所在今年3月份,举办了村(居)委会民政信息员业务培训班,重点就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以及城乡低保听证会如何召开等方面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民政信息员的业务水平。

(三)严格操作,规范程序。

一是农村低保严格按照个人申请、调查、听证、评议团投票、公示、三级联审的程序认定低保户,使全镇的农村低保对象更符合条件,减少了群众的不满情绪,到目前为止没有接到群众举报不符合条件对象的信访件;二是城镇低保采取个人申请、村级初选、镇级初审、区级终审的方式进行走访调查,采取三级联审的方式进行低保对象的认定,做到应保尽保,严格把关。三是开展了城乡低保清理工作,采取群众举报、低保年审核减和鼓励村(居)委会内部清理的方式,有力的清理出享受社保、家庭条件好转、子女成年等原因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对象,从而减少了群众对低保不公平的看法,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xx镇城乡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符合操作规程,无人情保、关系保、该保未保等违规现象发生。

(四)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

在实际操作中,民政所严格按照低保动态管理的规定,在低保审核过程中严格把关,做到户数有进有出,人员有增有减,标准有升有降,真正做到“能进能出”的低保动态管理。

(五)落实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城乡低保资金发放情况:2011年是由镇财政所以“一卡通”的方式由信用社代发;从2012年元月份开始,由镇民政所提供城乡低保户的花名册交由区财政局,再由区财政局以“一卡通”的方式通过信用社打卡,发放到位。在发放过程中,没有出现过一起滞留、挪用、套取等违规现象发生。

(六)档案管理规范。

1.认真做好了上级和本级各类文件的归档工作。

2.认真做好了低保申请审批表的存档工作,一户一档,并全部输入电脑,制作了电子文档。

(七)落实责任,严格追究,从严查处工作不力不到位。镇民政所工作人员及村干部在申报、审核保障对象时,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无故不报或拖延申报或者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作为保障对象上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确保低保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三、存在问题1、部分特困户入户调查时隐瞒了隐形收入,给低保户的评定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整个社会对低保工作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差别。即“低保终身制”,给低保动态管理带来了阻碍。3、部分低保户“等、靠、要”思想严重,缺少生产自救意识养成了他们的懒汉作风。

4、近年来由于城区开发及工业项目建设的需要,大批的土地被征用,造成湘东镇失地农民越来越多,农村申报低保人数逐年增加,但农村低保指标有限,造成工作开展难度大。

四、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上、从实际操作中保证政策的贯彻落实和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要规范操作行为,注重低保工作的实际效果。一是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增强困难群众的主动性和对自身权利的认识,尽可能地减少主观操作行为;二是要使真正贫困而失去劳动能力的人员享受到低保,防止不符合条件的对象“非常进入”;三是对低保的申请、入户核查、审批公示和审核工作,应经常化和制度化。

(二)要加大宣传的力度,以多种形式提高农村群众对于低保工作的知晓度。部分的困难群众对低保政策缺乏了解,为此,要广泛地开展多样化、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工作,宣传的方式尽可能地贴近农村实际,易于接受,通俗易懂,使广大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能够基本了解低保的办理程序和政策规定,使享受对象能够基本知晓低保的基本内容和标准。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低保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也会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增强低保管理人员“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意识和“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面对社会的弱势群体,不仅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还需要相应的爱心和耐心。必须照顾到救济对象的尊严,在人格平等前提下进行救助,要避免施舍、恩赐等错误的想法及态度。

城乡低保工作汇报(热门23篇)篇二

地区城市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标准调整时间上海7907904月1日北京710710207月1日天津705540年4月1日南京7007002015年7月1日杭州66066012月1日拉萨6402450元/年2015年广州600560-600201月1日武汉580315年1月1日郑州5202902015年7月1日哈尔滨5103000/年年10月1日合肥5105102015年1月1日石家庄5002700元/年12月呼和浩特515-5653644元/年2015年1月1日沈阳505-580295-3552015年7月1日济南500-5503002015年4月1日西安480-510255-2652014年10月昆明475-530215-2952015年4月1日太原453-505288-5052015年1月1日南昌450-4802802015年1月1日长沙4504502015年7月1日海口450360207月1日贵阳425-530200-5302015年1月1日成都400-500400-5002014年11月1日兰州387-5152453元/年2015年5月30日银川3802400元/年2015年乌鲁木齐3801952015年西宁3732345元/年2015年1月1日重庆365-385215-2252014年10月1日长春350-4352650-2700/年2014年10月1日南宁2501032014年1月1日福州最低工资标准36%-42%不低于2300/年-。

据了解到,上海城乡低保标准并轨一体化是在4月1日起开始,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790元,较之前城镇低保标准710元,提高了11.27%;农村此前低保标准委620元,提高了27.4%。

与此同时,国内其他城市也在准备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并轨一体化。长沙7月1日起开始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450元/月;广州近日也将此提上议程。

城乡低保工作汇报(热门23篇)篇三

按照区民政厅《关于做好城乡低保整改工作的通知》(桂民电[20xx]14号)、《关于开展落实城乡低保政策消除“保人不保户”现象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桂民电[20xx]28号)和县民政局6月8日召开的城乡低保规范化整改工作会议要求,为彻底纠正现阶段我县城乡低保存在问题,以进一步规范我县城乡低保工作,特制订此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各村、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低保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排查整改方案。

(二)成立调查组、评议组。各村、单位要按《玉林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及评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评议细则》)的要求,成立入户调查组、民主评议组。每个村、单位按实际组成若干个调查小组,每个调查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评议组组长由乡镇干部担任,成员包括村委全体干部、调查组成员以及三名群众代表组成。领导小组、调查组、评议组名单及工作方案要上交一份到县民政局城乡低保办公室。

(三)彻底排查、整改。按上级要求对现享受低保家庭全部入户调查,做到入户调查率100%,对需要整改的也要100%整改,彻底纠正“保人不保户”及不符合条件的“高楼保”、“小车保”、“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坚决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要求。

(一)调查、评议、公示:15天内完成(6月11日至6月25日)。

1、入户调查。

各村、单位以现享受低保家庭为排查对象,全部逐户认真调查,并做好调查,记录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及实际生活水平,调查组人员要亲自签字以示负责。

2、评议。

调查工作完成后,由村主任或支书或单位领导主持,评议组对排查对象(即现享受低保家庭)全部逐一进行评议,填写民主评议记录一式三份(议程按《评议细则》)并投票表决,同意票占80%以上的通过,评议组全体成员要亲笔签字以示负责。

3、公示。

对评议通过的对象填写公示,在村、单位公示栏、自然村人员较集中地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二)审核:10天内完成(即6月26日至7月5日)。

1、核查。

镇政府接到村公示无异议家庭初审材料后,派员核查其收入、财产、劳动力状况及实际生活水平。

2、审核。

工作人员提出复核意见后,报负责人审核,并以现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员为基础,制定出整改后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员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城乡低保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其规范与否关系到社会稳定。因此各村、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和调查评议机构,切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切实纠正“保人不保户”、“关系保、人情保”等不规范行为,确保排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规范操作,严格把关。村委会以现享受低保家庭为排查对象,对照户口簿以同一户口共同生活为原则,认真核查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凡因出嫁、死亡等不在一起生活的人员要及时核减,对于违法生育和有劳动能力不从事生产劳动及赌博、吸毒屡教不改人员,不得享受低保。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退。

(三)材料齐备,规范建档。低保户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户口簿的相一致,重病、残疾人员家庭需要复印病、残证件,每户需有村主要领导签字的家庭收入生活情况调查证明。各项材料要齐备且不能有任何涂改,在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后所有材料要及时规范建档。

(四)加强督查,认真整改。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林华生(镇党委书记)。

何达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吕永利(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吴仁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陶烈龙,办公室设在民政办公室。

2、成立两个督查组。

(1)第一督查组。

组长:吕永利(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副组长:陈卫、黎兴新、陈姗华、杨龙。

成员:驻村工作队长、相关包村干部、民政办干部。

督查村:平乐村、六凤村、长旺村。

(2)第二督查组。

组长:吴仁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覃升波、杨宁、覃常绿。

成员:驻村工作队长、相关包村干部、民政办干部。

督查村:新兴村、桥头村、三安村、石村村。

3、督查内容。

(1)督查各村是否成立有排查领导小组、调查组及评议组,并督查调查评议情况。

(2)督查各村是否按时公示,是否公示到村、屯、片,是否存在拼户、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现象,是否存在村干部向低保户索要存折、冒领截留低保金问题。

(3)督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填写是否准确。

4、督查要求。

(1)每个村抽查三分之一的生产队,按督查内容认真检查并作记录。

(2)发现问题当即指正,同时反馈给该村,要求该村进行自查自纠。

(3)督查结束后,各组把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集中汇报。

城乡低保工作汇报(热门23篇)篇四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做到精准扶贫和“两线融合”。根据《衡阳市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暨农村低保清理工作方案(试行)》(衡政办函[20xx]19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城乡低保进行全面清查整改,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进行重新核查,重新评定,提高保障水平,全面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实现按户施保、分类施保、进退及时。同时,准确设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建立联合认定机制,精准认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实现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融合”。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严格程序的原则;。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三)重新评定、全面清理的原则;。

(四)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

(五)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工作重点。

(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根据省政府制定的全省城乡低保指导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在统筹农村低保和扶贫标准基础上,全面提高我县20xx年城乡低保标准,其中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165元/月提高到220元/月;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330元/月提高到420元/月。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10%。

(二)突出重点清查对象。

1.家庭经济情况好转,人均家庭收入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4.家庭成员中有死亡未及时申报的;。

8.因酗酒、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贫困,通过教育仍不改正的;。

10.审批时有在校的大、中专学生,现已毕业的;。

13.子女已成年具有劳动能力或就读高等院校的子女已就业或毕业一年以上的家庭;。

15.连续3次入户不在家,无法连续核实情况的;。

16.有双重户口的;。

17.领取社保金后,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

(三)突出重点保障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家庭人均收入必须低于我县保障线,重点是保障以下六类原因造成的家庭生活常年困难,无经济来源或人均收入低于保障线的特困人员或家庭。

1.困境未成年人,主要指16周岁以下、父母一方死亡(户口本销户页或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殡仪馆出具的死亡火化证明),一方失踪或无劳动能力,失踪由村委会证明并由困境儿童居住地五户以上的邻居签字盖手膜,失去劳动能力由残联、人社或卫计部门证明,且无其他经济来源。

2.家庭成员中有一、二级残疾人,或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或一户多残,或老残同户的特殊困难家庭,且无其他经济来源。

3.家庭成员因病(含慢性病)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继续治疗,年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达到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3倍以上),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家庭。

4.家庭成员全部是老年人(60周岁以上)、未成年(16周岁以下)的;或其赡养、抚养人均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无赡养、抚养能力的。

5.非农村低保和扶贫家庭,因灾害、突发性事件主要劳动力死亡、重残等致贫,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

6.因其他原因,主要是指因自然灾害、社会灾害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家庭。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低保对象必须严格按户施保,要坚决杜绝人为分户、拆户、并户现象发生。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据本次清查整改,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程序,将城乡低保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轨道。

(一)规范申请受理的责任主体。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是低保申请、受理、入户调查、评议家庭收入情况、财产状况调查核实的责任主体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把好各个关口,确保申请对象认定准确,受理及时,调查全面,评议公开,并基本核实好申请家庭财产状况。

(二)规范低保申请程序。申请低保应以家庭为单位,符合条件的家庭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申请,填写低保申请书,家庭收入,财产声明、申报承诺书,家庭经济状况授权委托书。如无行为能力,可由村(居)委会代其提出申请。低保申请书由户主签字确认,家庭收入、财产声明及申报承诺书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确认。各乡镇要组织专人指导申请对象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凡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申请对象,乡镇人民政府一律不予以受理。

(三)规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由县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中心对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1、家庭收入。家庭收入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全部可支配收入。

(1)经营性收入。主要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及其他家庭经营性收入,能够出示有效证明的,按证明的收入扣除成本后计算;无收入证明,又无合同规定或固定价格的,可参照当地同类区域平均产量和当地的收购价,按当地评估标准和核算方法计算;用于家庭自给消费的,不计入收入。

(2)工资性收入。主要指劳务活动所得收入,能够出示有效证明的,按所证明的收入计算;不能出具有效证明的,可比照务工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3)财产性收入。主要包括土地林地出租、土地征用补偿、房屋出售出租等收入及其他财产性收入。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数额计算;无协议、裁决或判决的,可按当地评估标准和核算方法计算。

(4)转移性收入。主要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林业补贴、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等收入及其他转移性收入。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数额计算;无协议、裁决或判决的,可参照相关人员的支付能力计算。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正在享受低保的,可以视为无履行赡养、抚养和扶养能力。

(5)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收入。

2、家庭财产评估。主要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土地、房产、农机、车辆、家电等资产。家庭财产状况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不予享受低保。全县统一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低保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核定办法,明确收入排查范围,出台行业认定标准,对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提出具体要求,并提出家庭财产状况具体标准。

(四)规范入户调查。乡镇人民政府派2名(含)以上经办人员,对申请城乡低保的家庭逐一入户现场调查,详细真实记录申请人家庭人口结构、收入、财产、生活等状况,并签署意见。入户率应达到100%,并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家庭予以单独标注。

(五)规范民主评议。低保民主评议由乡镇驻村(居)委会干部或乡镇领导负责主持,邀请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低保工作人员、熟悉村(居)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低保困难户代表以及驻村(居)委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相关人员参与评议,参与评议人数不低于31人,其中群众代表不低于60%。评议前,要组织评议代表进行培训,宣讲低保有关政策,确保评议公开,评议小组成员要在评议结果上签字,并对评议结果负责。

(六)规范公示制度。对清查取消的、新增的以及补差水平变更的低保对象,要全程进行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公示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乡镇人民政府、各村委会(社区)应设置统一固定的公示栏,每个行政村(社区)在现办公场所设立本村(社区)城乡低保永久性公示牌,进行分类公示,有条件的乡镇可利用电子显示屏和户外显示屏对低保对象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家庭成员姓名、居住地址、享保人口、享保标准等;县民政局在政府门户网站或县有线电视上公示低保对象的家庭成员情况、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供加盖县民政局公章的各行政村低保对象相关信息,由乡镇人民政府在低保申请家庭居住地长期公示。对国家公职人员、基层干部(含村、社区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对象,单独公示,做到低保政策、程序、结果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七)规范动态管理。县民政局每年要牵头组织对低保家庭的人员、收入、财产情况进行一次年检复审,并根据年检复审情况作出低保金停发、减发或增发的决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有劳动能力三种类别分类管理。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的“三无人员”,每年核查一次;对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则上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对象,纳入符合条件对象,做到动态管理到位,进行及时有序。

(八)规范年检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管理,掌握低保对象的家庭状况,每年8-9月份,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每年审核一次。年检工作由民政局主检,乡镇民政办协检。

1.凡属我县的城乡低保户都应携带本人身价证、全家户口本、低保证、低保金(一卡通)存折原件到所在乡镇民政办进行登记年检,新增的低保户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如:家庭成员中患大病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重度残疾的,提供有关部门发的残疾证;上大学的,提供在读学校注册的学生证或新生录取通知书;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确保低保户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

2.城乡低保户年检时,由县民政局严格审查各种证件,了解询问低保户家庭详细情况,填制年检登记表,乡镇民政办填写低保对象台帐,对低保对象进行信息采集,更新电子台帐,并上报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抽查入户,核实低保对象所反映的情况。

3.年检合格的低保户,由县民政局在新换发的《低保证》上统一加盖带有日期的“年检合格”印章,低保对象在年检登记表上签字盖章,不能按时参加年检的低保户,一律视为年检不合格,取消其城乡低保待遇,收回《低保证》。

4.对于年老体弱、残疾人出行不便的低保户,由工作人员上门进行年检。

(九)规范档案管理。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低保对象的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要分别建立低保电子、纸质档案数据库,所有档案资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低保情况异动时要及时做好记录,做到资料真实,有据可查,程序严格。纸质档案报县民政局审核后交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存档,各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责任,人员异动时,档案要及时交接。低保对象档案需包含以下内容:。

1、“三书”主要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由申请家庭书面陈述申请低保的理由。

(2)低保家庭财产声明及申报承诺书由申请家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及家庭财产状况,承诺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完整,并承诺当家庭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时,履行及时告知义务。

(3)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由低保申请家庭承诺授权民政部门向相关部门查询其家庭成员住房、车辆、公积金、社保、银行存款、通讯及水电支出等多方面信息。

2、“三表”主要包括:。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信息采集及入户调查情况表。包含低保家庭基本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家庭财产情况等信息,并由保障对象签字、村(居)委会、乡镇民政办、乡镇分管领导、乡镇长、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县民政局领导等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并签字确认。

(2)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表。包含国家公职人员、基层干部(含村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信息。

(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包含家庭成员信息、村(居)委会初审意见、乡镇审核意见、县民政局审批意见。

3、“两记录”主要包括:民主评议记录。包含民主评议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评议结果,并由所有参评人员签字确认。公示记录。包含公示的时间、地点、是否收到异议情况说明及公示的实地图片信息。

五、实施步骤。

此次低保大清查按照先农村后城市步骤实施。其中农村低保清理工作从20xx年5月10日起至6月30日止。具体时间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日到5月19日)。一是动员部署。由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统一部署和安排相关事宜,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紧扣“法制救助惠民生”主题,对清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二是制定方案。每个乡镇都要根据县里的方案制定可行的、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乡(镇)、村(社区)干部系统学习、宣传低保政策;同时,要制定乡镇党政班子包片、干部包村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措施。三是广泛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宣传清查的意义、方法、享受城乡低保的条件、申请审批程序等,将活动深入到乡镇、村(社区)及群众家中,引导社会各界从正面了解社会救助工作性质及政策精神;县民政局要统一制作横幅和政策宣传册,并通过县电视台、县党报、手机报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切实提高城乡低保政策的知晓率及公信力。

(二)整改规范阶段(5月20日到6月15日)。

1、入户核查。对符合低保条件未纳入保障范围的要摸清情况,及时按程序办理。入户核查由乡镇统一组织,集中力量,以社区(村)为单位,组织人员对所有在册低保对象进行逐户核查,逐户分类,填写好“三书”:即《低保申请书》、《家庭财产声明及如实申报承诺书》、《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三表”:即《衡南县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表》、《特殊人员备案表》,并将纸质(盖章)与电子版一同报县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乡镇干部入户核查要做到三个“六必知”和四个“100%”。掌握城乡低保对象的情况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员户籍现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社会关系、病残诊断、看病就医情况;掌握其他困难群众的情况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员财产、社会关系、家庭财产、致贫原因、家庭开支、申报情况;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六必知”,即: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档案管理、举报受理情况。做到“四个100%”:即乡镇要做到本辖区的低保户100%入户;对投诉较多的个人、群众反映强烈而未纳入低保的家庭100%入户;低保档100%查阅;签署核查情况调查表100%。县救助服务中心按照分工,负责挂点单位的业务指导。

2、民主评议。由所在社区(村委会)的民主评议小组对在册低保对象是否继续享受城乡低保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过程中,先由调查人员陈述在册低保对象基本情况,然后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是否继续享受低保或调整。由各社区(村委会)将评审结果在公示栏中予以公布。

3.审核审批。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从事低保工作的人员共同参与对申请对象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操作程序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将初审结果张榜公布,公示期为7天,并将通过初审的低保对象材料交县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复核、抽查和审批。建立审核审批结果书面送达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乡镇应书面向申请人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并送达申请家庭,由低保申请家庭成员签字确认签收。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16日至6月24日)。同时,各乡镇组织人员完成低保对象信息的录入和建立低保对象档案,完善扶贫开发数据,确保对象信息准确无误。由县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的城乡低保对象联合认定机构对各乡镇城乡低保清查工作组织重点抽查和复核,抽查率不低于30%,对保障差错率在2%以上的村和社区,责令重新进行整改。

(四)审批公示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县民政局对初审通过的城乡低保对象作进一步审核,符合享受条件的予以批准。各乡镇将审批结果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对象由县民政部门按程序发放保障金。

六、工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必先识贫”。精准认定社会保障兜底对象是打赢“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脱贫攻坚战的前提条件。这次城乡低保大清查,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民政、财政、扶贫、人社、卫计、残联等部门成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建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联合认定机制。领导小组在民政局设立办公室,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扶贫办主任兼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参与办公室工作,具体承担联合认定职责。各部门、各乡镇和单位要站在讲政治和讲全局的高度,把该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在突出位置,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县级领导对所包乡镇的城乡低保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切实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

(二)要制定具体方案。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要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神,科学合理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按政策要求执行,不得乱开政策口子、随意扩大兜底范围。确定兜底保障对象时要以家庭经济状况为基础,不得将重残、重病等人员从家庭中分离出来单独兜底保障。同时,要加强动态管理,要结合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对农衬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将原来的“政策保”、“维稳保”、“人情保”等对象以及脱贫家庭和经济状况好转后,不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对象全部停止低保。

(三)要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要成立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认定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县民政局要提供现有农村低保对象花名册,组织城乡低保对象的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核对、提供加盖公章的对象公示信息,组织联合认定审批,建立城乡低保对象电子和纸质档案并存入民政部门。县财政局要根据保障标准和人员规模做好资金预算和资金保障。县扶贫办要提供现有贫困对象花名册和年度已脱贫的贫困人口花名册,将纳入扶贫开发范围的城乡低保对象纳入扶贫开发范围,建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电子和纸质档案,并和民政局协调一致。县人社局要提供贫困对象劳务输出、就业救助、社保等信息的查询和核对。县卫计局要提供医保信息。县残联要进行残疾程度认定,发放残疾等级证书。

(四)要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作为此次城乡低保清查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严肃纪律,通过查漏补缺,建立规范、动态的城乡低保运行工作长效机制。精准认定城乡低保对象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审核等工作由乡镇组织实施,各乡镇要有专人负责,人户率要达100%.同时,这次清查整改将作为城乡低保绩效考核、为民办实事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绩效评价体系,将低保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有关部门、各乡镇目标管理考核、驻村干部年度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加强责任追究。对申请对象隐瞒收入及财产、干扰办事人员工作等行为;对清理工作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敷衍了事、该清退未清退、整顿效果不明显的;对违背政策规定享受低保的,对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作假、虚报瞒报低保待遇、干扰低保管理秩序的,将根据《衡南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建立低保信访有奖举报制度,做到有报必查、有错必纠。由县民政局设立低保举报专线,安排专人接听群众举报电话,举报热线:85563568556376。对实名举报者,经查实情况后,对当事人给予100-200元奖励。

城乡低保工作汇报(热门23篇)篇五

各位领导、各位:

为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力打造和谐织金,、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将城乡低保工作这项“民心工程”做成人民群众的“满意工程”。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城市贫困居民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额救助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范围,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均有被纳入保障范围的权利。

农村低保制度是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中的基本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是党的基本宗旨的体现,是政府基本责任的体现,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于促进社会的稳定,促进城乡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全县城乡低保基本情况

我县城市低保工作始于1998年,通过努力,各项制度建设已日趋完善,低保标准经过四次提标,已从1998年的70元提高到现在的150元,低保对象从1998年的213户273人增至2017年的4367户,8562人。2017年一月至3月发放低保金360.5万元。低保对象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有力地促进了和谐织金的建设。

度已按照2017年保障人数发放农村低保金1711万元,第二季度将按照调整规范后重新录入的台帐实行差额补助发放低保金。

三、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县领导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多次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城乡低保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工作力度,我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民政局下属副科级二级局社会救助局,全面负责城乡低保工作,并新增了7名工作人员,每个乡(镇)招聘2名低保专职工作人员,全县32个乡(镇)共招聘64人。为解决基层农村低保工作入户调查交通不便的困难,我县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为全县32个乡(镇)配备了低保专用摩托车,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为扎实开展农村低保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策印制成低保知识宣传手册发放给群众。在刚刚结束的2017年农村低保调整规范工作中,全县各村通过召开群众会、印发宣传单、公开信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当前的低保政策。通过宣传,广大群众对党和政府低保政策的了解进一步提高,对申请低保的程序进一步了解,加强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到新政策家喻户晓。

(三)健全制度、强化培训、规范操作程序

制度健全是保证农村低保工作规范操作的重要前提,为规范操作,专门制订了《织金县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织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织金县农村低保对象审核审批流程》等,规范了申请、调查、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工作程序。为确保低保工作操作更加规范。继县开展试点工作组织培训抽调工作人员后,各乡(镇)再次组织试点工作中抽调的业务人员对本乡(镇)参加农村低保的乡(镇)干部、包村干部、村干部进行培训,提高了各乡(镇)干部、包村干部、村干部的业务知识水平。为低保工作规范有效运行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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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工作汇报(热门23篇)篇六

1.城市低保标准:九城区从每人每月5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80元;四县(市)从每人每月46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05元。

2.农村低保标准:九城区从每人每月31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55元;四县(市)从每人每月25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95元。

1.城市低保边缘户标准:九城区从每人每月540元-648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80元-696元;四县(市)从每人每月465元-558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05元-606元。

2.农村低保边缘户标准:九城区从每人每月315元-378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55元-426元;四县(市)从每人每月255元-306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95元-354元。

城乡低保工作汇报(热门23篇)篇七

县从建立城乡低保制度以来,经历了救助项目逐步增多、救助对象逐步覆盖、救助政策逐步健全、救助措施逐步完善的过程。对于一个处在发展中的农业大县,对弱势群体的救助任务尤显艰巨,社会救助工作改革和创新尤显重要,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低保救助体系是当前民生工作刻不容缓的问题。

一、低保对象现状与产生的原因。

目前,该县低保对象主要包括年人均收入低于1067元的农村贫困户,该类对象全县共有7092户、21276人;月人均收入低于200元的城镇低保对象,该类对象全县共有9102户、12282人。

这些弱势群体的产生,既有自身的原因,也有社会经济等外在方面的原因。可归纳为以下三点:

1.自身的原因。大部分弱势群体由于种种原因,文化水平较低,思想观念陈旧,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落后,导致其不愿意或者难以接受新生事物,缺乏自我发展的能力和动力。同时,弱势群体家庭又普遍存在劳动力缺乏、劳动力质量不高、发展生产的资金缺乏等困难,这又在客观上限制了弱势群体自力更生与自我发展。

2.社会经济方面的原因。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弱势群体自力更生、自我发展的能力薄弱,难以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外出务工难,家庭经营开展难,增加收入的难度大,使其弱势程度不断加深。同时,由于资金和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原因,弱势群体家庭子女受教育的机会大大降低,形成贫困—低学历—再贫困的恶性循环,使弱势群体家庭难以摆脱弱势地位。

3.偶然因素成为弱势群体。据调查,在弱势群体中,因为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各种残疾、生大病重病和自然灾害等偶然因素致贫的约占弱势群体的50%以上。

总体而言,弱势群体是经济落后的历史延续,是长期以来、甚至是几代人以来,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导致家庭经济状况积弱难返的结果。

从19初步建立起社会救助制度以来,该县弱势群体救助工作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试点阶段。该阶段的`主要特点是统一思想,调查摸底,动员部署,试点示范。基本目标是低标准起步,初步建立城市低保的制度框架。该县是从1999年在县城所在地原城关镇的东、南、西、北几个居委会试点,并在当年建立制度。

第二阶段:规范和完善阶段。主要是20**年—20**年,该阶段的主要特点是,资金投入增加,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基本目标是完善城市低保制度,规范城市低保的动作和实施。同时该县成立了专项工作机构:汉寿县低保中心。出台了《汉寿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补充规定》(汉政发〔〕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居民最低保障工作的意见》(汉政发〔〕32号)等文件,使该县城市低保不断规范。

第三阶段:拓展提高阶段。20**年,城市低保工作已发展到成熟阶段,保障标准和救助标准逐年上升,管理也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救助工作逐步由单一的城市低保救助逐渐发展为以城乡低保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和临时生活救助为主体,与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电力、供水、收视、殡葬、燃气、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相衔接,以财政投入为主,以经常性社会捐助、慈善扶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城乡低保工作汇报(热门23篇)篇八

6月24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沈阳市政府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7月1日起,沈阳将执行新的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九城区低保户从每人每月5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80元;四县(市)从每人每月46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05元。九城区低保边缘户从每人每月31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55元;四县(市)从每人每月25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95元。

城乡低保工作汇报(热门23篇)篇九

开展城乡低保工作,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高贫困家庭的生活水平。本文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乡低保。

欢迎参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新颁发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及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整改工作的通知》(衡民发[20xx]27号)、《关于开展农村低保大清查进一步完善应保尽保工作的实施方案》(衡民发[20xx]28)、《衡阳市城乡低保整改督查工作实施方案》(衡民发[20xx]29号)等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

以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区开展城乡低保大清查,进一步摸清城乡低保工作情况、低保对象的实际生活状况、实施分类救助,依法救助,切实纠正不按程序办理低保的不规范做法,对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对象一律取消低保资格,实现应退尽退;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通过抓政策宣传和落实制度入手,明确各级职责,加强干部对政策的执行力,提升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真正实现“政策运用准确、程序操作到位、对象审批公正”的目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严格程序的原则;。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三)全面清理、重点清退的原则;。

(四)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工作内容。

(一)紧扣“法制救助惠民生”主题,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大宣传。

认真做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宣传工作,使广大的干部群众了解《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全面推行法治救助。各街道、乡镇场要全面宣传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等相关政策。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引导社会各界从正面了解社会救助工作性质,将活动深入到乡镇场(街道)、村(社区)及群众家中。

(二)动员街道、乡镇场干部,开展大走访活动。

各街道、乡镇场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大走访活动,动员街道、乡镇场干部开展城乡低保、困难群众对象大走访活动,分别做到三个“六必知”和四个“100%”。一是掌握城乡低保对象的情况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员户籍现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社会关系、病残诊断、看病就医情况;二是掌握其他困难群众的情况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员财产、社会关系、家庭财产、致贫原因、家庭开支、申报情况;三是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六必知”,即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档案管理、举报受理情况。做到“四个100%”:即乡镇、街道要做到本辖区的低保户和五保户100%入户;对投诉较多的个人、群众反映强烈而未纳入低保的家庭100%入户;低保档案100%查阅;签署核查情况调查表100%。对符合低保条件未纳入保障范围的要摸清情况,及时按程序受理。

1、对全区所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点清查:。

(2)企业改制职工、困难企业职工、失地农民和两女结扎户等成建制纳入低保的群体;。

(3)家庭成员中有死亡未及时申报的;。

(5)城市低保对象拥有两套以上住宅,农村低保家庭成员在城区购买商品房的;。

(9)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进入高收费私立、贵族学校就读;子女自费出国留学的;。

(10)衡民发[20xx]26号文件列举的其它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

2、对全区城乡低保审核审批程序执行情况进行大检查。重点检查的内容是查看入户调查记录本、民主评议记录本、低保档案及工作台账。检查入户调查是否全面、民主评议是否走过场、公示是否到位、审核审批是否符合程序。

3、对低保受理情况进行甄别。查看信访记录本,结合本次大走访情况,对投诉较多的个人、群众反映强烈而未纳入低保的家庭认真做好核查,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引导其申请低保,街道、乡镇场及时受理;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给投诉人及当地群众解释相关政策,告知不能享受低保待遇原因。

(四)完善各项。

规章制度。

1、清查结果的处理和运用。本次清查活动,要根据保障对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变动和民主评议等情况,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并签署意见,报区民政局及时办理保障对象的保障金增、减、停等复核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继续享受,对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停止保障待遇,收回并注销相关证件。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低保的按国务院颁发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完善动态管理机制。要按分类建档及时实施动态管理。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的“三无人员”,可每年核查一次;对于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可每半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则上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

3、严格公示制度。对这次清查取消、新增以及补差水平变更的低保对象要进行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需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在村(居)委会设置的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确保低保政策、程序、结果全公开。区民政局要在社会救助局网站公示低保对象相关信息。

4、建立长效机制。对这次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严肃纪律,通过查漏补缺,建立规范、动态的城乡低保运转工作机制。

四、实施步骤。

这次低保大清查从20xx年5月25日开始,9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5月至6月中旬)。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我区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统一部署,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宣传;各街道、乡镇场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有序、稳妥的推进活动开展。区局将统一制作横幅和政策宣传册,各街道、乡镇场要积极开展政策宣传,使政策走进千家万户。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至7月)。要以居(村)委员会为单位,对照活动内容,认真开展自清自查,分析问题、查找不足。自查面要达100%,并形成相关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健全机制、落实整改。自查结束后,各街道、乡镇场填写《城乡低保清查情况统计表》并做好汇报总结,报区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局。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到8月31日)。在各街道、乡镇场自查自纠结束后,区民政局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分为7个组,每个社区(村)的入户率不低于30%,对保障差错率在2%以上的村和社区,责令重新进行整改。

(四)市局验收阶段(9月1日到9月30日)。各街道、乡镇场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充分做好迎接市级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这次城乡低保大清查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需要;是履行民政工作职责、保障和改善民生、合理分配社会公共资源的需要;是改进工作作风、自查自纠的需要。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此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单位要把该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在突出位置,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切实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

(二)加大宣传,明确职责。各单位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居(村)民会议等方式,加大工作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知晓活动的目的及意义,积极发动城乡居民参与到该项工作中来,引导群众主动支持和配合工作的开展。这次清查整改将作为城乡低保绩效考核、为民办实事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今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事项,实行“一票否决”。各街道、乡镇场作为此项工作的职责主体,必须进一步明确主体、明确职责,加强管理、规范操作,集中力量、专人负责。

(三)注重方法,严肃纪律。城乡低保工作涉及到广大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涉及到不同群体对低保政策的不同解读。因此一定要把握工作方法,积极稳妥实行,尤其对被清退的对象,一定要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说服工作,并依法书面告知和依章公示,避免产生新的矛盾,防止不稳定事件的发生。要出实招、见实效,对走过场、自查自纠不认真、发现问题不纠正,甚至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这次清查,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压力大,事关基层稳定和社会和谐,各街道、乡镇场要切实加强领导,主动向单位一把手及主管领导汇报,要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突出重点,落实到人,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按照区民政厅《关于做好城乡低保整改工作的通知》(桂民电[20xx]14号)、《关于开展落实城乡低保政策消除“保人不保户”现象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桂民电[20xx]28号)和县民政局6月8日召开的城乡低保规范化整改工作会议要求,为彻底纠正现阶段我县城乡低保存在问题,以进一步规范我县城乡低保工作,特制订此。

(一)成立领导小组。各村、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低保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排查整改方案。

(二)成立调查组、评议组。各村、单位要按《玉林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及评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评议细则》)的要求,成立入户调查组、民主评议组。每个村、单位按实际组成若干个调查小组,每个调查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评议组组长由乡镇干部担任,成员包括村委全体干部、调查组成员以及三名群众代表组成。领导小组、调查组、评议组名单及工作方案要上交一份到县民政局城乡低保办公室。

(三)彻底排查、整改。按上级要求对现享受低保家庭全部入户调查,做到入户调查率100%,对需要整改的也要100%整改,彻底纠正“保人不保户”及不符合条件的“高楼保”、“小车保”、“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坚决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要求。

(一)调查、评议、公示:15天内完成(6月11日至6月25日)。

1、入户调查。

各村、单位以现享受低保家庭为排查对象,全部逐户认真调查,并做好调查,记录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及实际生活水平,调查组人员要亲自签字以示负责。

2、评议。

调查工作完成后,由村主任或支书或单位领导主持,评议组对排查对象(即现享受低保家庭)全部逐一进行评议,填写民主评议记录一式三份(议程按《评议细则》)并投票表决,同意票占80%以上的通过,评议组全体成员要亲笔签字以示负责。

3、公示。

对评议通过的对象填写公示,在村、单位公示栏、自然村人员较集中地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二)审核:10天内完成(即6月26日至7月5日)。

1、核查。

镇政府接到村公示无异议家庭初审材料后,派员核查其收入、财产、劳动力状况及实际生活水平。

2、审核。

工作人员提出复核意见后,报负责人审核,并以现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员为基础,制定出整改后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员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城乡低保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其规范与否关系到社会稳定。因此各村、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和调查评议机构,切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切实纠正“保人不保户”、“关系保、人情保”等不规范行为,确保排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规范操作,严格把关。村委会以现享受低保家庭为排查对象,对照户口簿以同一户口共同生活为原则,认真核查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凡因出嫁、死亡等不在一起生活的人员要及时核减,对于违法生育和有劳动能力不从事生产劳动及赌博、吸毒屡教不改人员,不得享受低保。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退。

(三)材料齐备,规范建档。低保户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户口簿的相一致,重病、残疾人员家庭需要复印病、残证件,每户需有村主要领导签字的家庭收入生活情况调查证明。各项材料要齐备且不能有任何涂改,在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后所有材料要及时规范建档。

(四)加强督查,认真整改。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林华生(镇党委书记)。

何达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吕永利(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吴仁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陶烈龙,办公室设在民政办公室。

2、成立两个督查组。

(1)第一督查组。

组长:吕永利(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副组长:陈卫、黎兴新、陈姗华、杨龙。

成员:驻村工作队长、相关包村干部、民政办干部。

督查村:平乐村、六凤村、长旺村。

(2)第二督查组。

组长:吴仁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覃升波、杨宁、覃常绿。

成员:驻村工作队长、相关包村干部、民政办干部。

督查村:新兴村、桥头村、三安村、石村村。

3、督查内容。

(1)督查各村是否成立有排查领导小组、调查组及评议组,并督查调查评议情况。

(2)督查各村是否按时公示,是否公示到村、屯、片,是否存在拼户、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现象,是否存在村干部向低保户索要存折、冒领截留低保金问题。

(3)督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填写是否准确。

4、督查要求。

(1)每个村抽查三分之一的生产队,按督查内容认真检查并作记录。

(2)发现问题当即指正,同时反馈给该村,要求该村进行自查自纠。

(3)督查结束后,各组把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集中汇报。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做到精准扶贫和“两线融合”。根据《衡阳市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暨农村低保清理工作方案(试行)》(衡政办函[20xx]19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城乡低保进行全面清查整改,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进行重新核查,重新评定,提高保障水平,全面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实现按户施保、分类施保、进退及时。同时,准确设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建立联合认定机制,精准认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实现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融合”。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严格程序的原则;。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三)重新评定、全面清理的原则;。

(四)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

(五)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工作重点。

(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根据省政府制定的全省城乡低保指导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在统筹农村低保和扶贫标准基础上,全面提高我县20xx年城乡低保标准,其中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165元/月提高到220元/月;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330元/月提高到420元/月。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10%。

(二)突出重点清查对象。

1.家庭经济情况好转,人均家庭收入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4.家庭成员中有死亡未及时申报的;。

8.因酗酒、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贫困,通过教育仍不改正的;。

10.审批时有在校的大、中专学生,现已毕业的;。

13.子女已成年具有劳动能力或就读高等院校的子女已就业或毕业一年以上的家庭;。

15.连续3次入户不在家,无法连续核实情况的;。

16.有双重户口的;。

17.领取社保金后,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

(三)突出重点保障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家庭人均收入必须低于我县保障线,重点是保障以下六类原因造成的家庭生活常年困难,无经济来源或人均收入低于保障线的特困人员或家庭。

1.困境未成年人,主要指16周岁以下、父母一方死亡(户口本销户页或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殡仪馆出具的死亡火化证明),一方失踪或无劳动能力,失踪由村委会证明并由困境儿童居住地五户以上的邻居签字盖手膜,失去劳动能力由残联、人社或卫计部门证明,且无其他经济来源。

2.家庭成员中有一、二级残疾人,或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或一户多残,或老残同户的特殊困难家庭,且无其他经济来源。

3.家庭成员因病(含慢性病)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继续治疗,年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达到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3倍以上),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家庭。

4.家庭成员全部是老年人(60周岁以上)、未成年(16周岁以下)的;或其赡养、抚养人均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无赡养、抚养能力的。

5.非农村低保和扶贫家庭,因灾害、突发性事件主要劳动力死亡、重残等致贫,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

6.因其他原因,主要是指因自然灾害、社会灾害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家庭。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低保对象必须严格按户施保,要坚决杜绝人为分户、拆户、并户现象发生。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据本次清查整改,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程序,将城乡低保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轨道。

(一)规范申请受理的责任主体。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是低保申请、受理、入户调查、评议家庭收入情况、财产状况调查核实的责任主体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把好各个关口,确保申请对象认定准确,受理及时,调查全面,评议公开,并基本核实好申请家庭财产状况。

(二)规范低保申请程序。申请低保应以家庭为单位,符合条件的家庭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申请,填写低保。

申请书。

家庭收入财产声明、申报。

承诺书。

家庭经济状况授权委托书。如无行为能力可由村(居)委会代其提出申请。低保申请书由户主签字确认家庭收入、财产声明及申报承诺书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确认。各乡镇要组织专人指导申请对象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凡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申请对象乡镇人民政府一律不予以受理。

(三)规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由县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中心对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1、家庭收入。家庭收入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全部可支配收入。

(1)经营性收入。主要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及其他家庭经营性收入,能够出示有效证明的,按证明的收入扣除成本后计算;无收入证明,又无合同规定或固定价格的,可参照当地同类区域平均产量和当地的收购价,按当地评估标准和核算方法计算;用于家庭自给消费的,不计入收入。

(2)工资性收入。主要指劳务活动所得收入,能够出示有效证明的,按所证明的收入计算;不能出具有效证明的,可比照务工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3)财产性收入。主要包括土地林地出租、土地征用补偿、房屋出售出租等收入及其他财产性收入。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数额计算;无协议、裁决或判决的,可按当地评估标准和核算方法计算。

(4)转移性收入。主要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林业补贴、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等收入及其他转移性收入。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数额计算;无协议、裁决或判决的,可参照相关人员的支付能力计算。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正在享受低保的,可以视为无履行赡养、抚养和扶养能力。

(5)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收入。

2、家庭财产评估。主要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土地、房产、农机、车辆、家电等资产。家庭财产状况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不予享受低保。全县统一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低保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核定办法,明确收入排查范围,出台行业认定标准,对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提出具体要求,并提出家庭财产状况具体标准。

(四)规范入户调查。乡镇人民政府派2名(含)以上经办人员,对申请城乡低保的家庭逐一入户现场调查,详细真实记录申请人家庭人口结构、收入、财产、生活等状况,并签署意见。入户率应达到100%,并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家庭予以单独标注。

(五)规范民主评议。低保民主评议由乡镇驻村(居)委会干部或乡镇领导负责主持,邀请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低保工作人员、熟悉村(居)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低保困难户代表以及驻村(居)委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相关人员参与评议,参与评议人数不低于31人,其中群众代表不低于60%。评议前,要组织评议代表进行培训,宣讲低保有关政策,确保评议公开,评议小组成员要在评议结果上签字,并对评议结果负责。

(六)规范公示制度。对清查取消的、新增的以及补差水平变更的低保对象,要全程进行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公示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乡镇人民政府、各村委会(社区)应设置统一固定的公示栏,每个行政村(社区)在现办公场所设立本村(社区)城乡低保永久性公示牌,进行分类公示,有条件的乡镇可利用电子显示屏和户外显示屏对低保对象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家庭成员姓名、居住地址、享保人口、享保标准等;县民政局在政府门户网站或县有线电视上公示低保对象的家庭成员情况、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供加盖县民政局公章的各行政村低保对象相关信息,由乡镇人民政府在低保申请家庭居住地长期公示。对国家公职人员、基层干部(含村、社区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对象,单独公示,做到低保政策、程序、结果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七)规范动态管理。县民政局每年要牵头组织对低保家庭的人员、收入、财产情况进行一次年检复审,并根据年检复审情况作出低保金停发、减发或增发的决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有劳动能力三种类别分类管理。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的“三无人员”,每年核查一次;对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则上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对象,纳入符合条件对象,做到动态管理到位,进行及时有序。

(八)规范年检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管理,掌握低保对象的家庭状况,每年8-9月份,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每年审核一次。年检工作由民政局主检,乡镇民政办协检。

1.凡属我县的城乡低保户都应携带本人身价证、全家户口本、低保证、低保金(一卡通)存折原件到所在乡镇民政办进行登记年检,新增的低保户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如:家庭成员中患大病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重度残疾的,提供有关部门发的残疾证;上大学的,提供在读学校注册的学生证或新生录取通知书;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确保低保户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

2.城乡低保户年检时,由县民政局严格审查各种证件,了解询问低保户家庭详细情况,填制年检登记表,乡镇民政办填写低保对象台帐,对低保对象进行信息采集,更新电子台帐,并上报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抽查入户,核实低保对象所反映的情况。

3.年检合格的低保户,由县民政局在新换发的《低保证》上统一加盖带有日期的“年检合格”印章,低保对象在年检登记表上签字盖章,不能按时参加年检的低保户,一律视为年检不合格,取消其城乡低保待遇,收回《低保证》。

4.对于年老体弱、残疾人出行不便的低保户,由工作人员上门进行年检。

(九)规范档案管理。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低保对象的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要分别建立低保电子、纸质档案数据库,所有档案资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低保情况异动时要及时做好记录,做到资料真实,有据可查,程序严格。纸质档案报县民政局审核后交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存档,各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责任,人员异动时,档案要及时交接。低保对象档案需包含以下内容:。

1、“三书”主要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由申请家庭书面陈述申请低保的理由。

(2)低保家庭财产声明及申报承诺书由申请家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及家庭财产状况,承诺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完整,并承诺当家庭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时,履行及时告知义务。

(3)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由低保申请家庭承诺授权民政部门向相关部门查询其家庭成员住房、车辆、公积金、社保、银行存款、通讯及水电支出等多方面信息。

2、“三表”主要包括:。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信息采集及入户调查情况表。包含低保家庭基本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家庭财产情况等信息,并由保障对象签字、村(居)委会、乡镇民政办、乡镇分管领导、乡镇长、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县民政局领导等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并签字确认。

(2)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表。包含国家公职人员、基层干部(含村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信息。

(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包含家庭成员信息、村(居)委会初审意见、乡镇审核意见、县民政局审批意见。

3、“两记录”主要包括:民主评议记录。包含民主评议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评议结果,并由所有参评人员签字确认。公示记录。包含公示的时间、地点、是否收到异议情况说明及公示的实地图片信息。

五、实施步骤。

此次低保大清查按照先农村后城市步骤实施。其中农村低保清理工作从20xx年5月10日起至6月30日止。具体时间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日到5月19日)。一是动员部署。由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统一部署和安排相关事宜,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紧扣“法制救助惠民生”主题,对清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二是制定方案。每个乡镇都要根据县里的方案制定可行的、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乡(镇)、村(社区)干部系统学习、宣传低保政策;同时,要制定乡镇党政班子包片、干部包村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措施。三是广泛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宣传清查的意义、方法、享受城乡低保的条件、申请审批程序等,将活动深入到乡镇、村(社区)及群众家中,引导社会各界从正面了解社会救助工作性质及政策精神;县民政局要统一制作横幅和政策宣传册,并通过县电视台、县党报、手机报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切实提高城乡低保政策的知晓率及公信力。

(二)整改规范阶段(5月20日到6月15日)。

1、入户核查。对符合低保条件未纳入保障范围的要摸清情况,及时按程序办理。入户核查由乡镇统一组织,集中力量,以社区(村)为单位,组织人员对所有在册低保对象进行逐户核查,逐户分类,填写好“三书”:即《低保申请书》、《家庭财产声明及如实申报承诺书》、《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三表”:即《衡南县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表》、《特殊人员备案表》,并将纸质(盖章)与电子版一同报县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乡镇干部入户核查要做到三个“六必知”和四个“100%”。掌握城乡低保对象的情况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员户籍现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社会关系、病残诊断、看病就医情况;掌握其他困难群众的情况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员财产、社会关系、家庭财产、致贫原因、家庭开支、申报情况;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六必知”,即: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档案管理、举报受理情况。做到“四个100%”:即乡镇要做到本辖区的低保户100%入户;对投诉较多的个人、群众反映强烈而未纳入低保的家庭100%入户;低保档100%查阅;签署核查情况调查表100%。县救助服务中心按照分工,负责挂点单位的业务指导。

2、民主评议。由所在社区(村委会)的民主评议小组对在册低保对象是否继续享受城乡低保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过程中,先由调查人员陈述在册低保对象基本情况,然后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是否继续享受低保或调整。由各社区(村委会)将评审结果在公示栏中予以公布。

3.审核审批。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从事低保工作的人员共同参与对申请对象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操作程序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将初审结果张榜公布,公示期为7天,并将通过初审的低保对象材料交县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复核、抽查和审批。建立审核审批结果书面送达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乡镇应书面向申请人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并送达申请家庭,由低保申请家庭成员签字确认签收。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16日至6月24日)。同时,各乡镇组织人员完成低保对象信息的录入和建立低保对象档案,完善扶贫开发数据,确保对象信息准确无误。由县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的城乡低保对象联合认定机构对各乡镇城乡低保清查工作组织重点抽查和复核,抽查率不低于30%,对保障差错率在2%以上的村和社区,责令重新进行整改。

(四)审批公示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县民政局对初审通过的城乡低保对象作进一步审核,符合享受条件的予以批准。各乡镇将审批结果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对象由县民政部门按程序发放保障金。

六、工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必先识贫”。精准认定社会保障兜底对象是打赢“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脱贫攻坚战的前提条件。这次城乡低保大清查,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民政、财政、扶贫、人社、卫计、残联等部门成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建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联合认定机制。领导小组在民政局设立办公室,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扶贫办主任兼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参与办公室工作,具体承担联合认定职责。各部门、各乡镇和单位要站在讲政治和讲全局的高度,把该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在突出位置,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县级领导对所包乡镇的城乡低保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切实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

(二)要制定具体方案。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要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神,科学合理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按政策要求执行,不得乱开政策口子、随意扩大兜底范围。确定兜底保障对象时要以家庭经济状况为基础,不得将重残、重病等人员从家庭中分离出来单独兜底保障。同时,要加强动态管理,要结合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对农衬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将原来的“政策保”、“维稳保”、“人情保”等对象以及脱贫家庭和经济状况好转后,不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对象全部停止低保。

(三)要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要成立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认定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县民政局要提供现有农村低保对象花名册,组织城乡低保对象的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核对、提供加盖公章的对象公示信息,组织联合认定审批,建立城乡低保对象电子和纸质档案并存入民政部门。县财政局要根据保障标准和人员规模做好资金预算和资金保障。县扶贫办要提供现有贫困对象花名册和年度已脱贫的贫困人口花名册,将纳入扶贫开发范围的城乡低保对象纳入扶贫开发范围,建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电子和纸质档案,并和民政局协调一致。县人社局要提供贫困对象劳务输出、就业救助、社保等信息的查询和核对。县卫计局要提供医保信息。县残联要进行残疾程度认定,发放残疾等级证书。

(四)要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作为此次城乡低保清查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严肃纪律,通过查漏补缺,建立规范、动态的城乡低保运行工作长效机制。精准认定城乡低保对象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审核等工作由乡镇组织实施,各乡镇要有专人负责,人户率要达100%.同时,这次清查整改将作为城乡低保绩效考核、为民办实事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绩效评价体系,将低保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有关部门、各乡镇目标管理考核、驻村干部年度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加强责任追究。对申请对象隐瞒收入及财产、干扰办事人员工作等行为;对清理工作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敷衍了事、该清退未清退、整顿效果不明显的;对违背政策规定享受低保的,对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作假、虚报瞒报低保待遇、干扰低保管理秩序的,将根据《衡南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建立低保信访有奖举报制度,做到有报必查、有错必纠。由县民政局设立低保举报专线,安排专人接听群众举报电话,举报热线:85563568556376。对实名举报者,经查实情况后,对当事人给予100-200元奖励。

城乡低保工作汇报(热门23篇)篇十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区民政局低保中心的要求。做好迎接市区暗访交叉检查和区低保中心年终检查的准备。镇街于年9月中下旬对辖区12个社区和10个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了交叉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年初将低保工作纳入单位工作重要议事日程,领导重视。各村居高度重视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组建领导小组,重点布置,单独安排,配备专项经费。等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低保工作,直接指导对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加强低保工作的日常管理,进一步推进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二)做到张榜公示、听证评议落实到位,程序规范。多数村居按照九步工作流程法对低保工作进行申请审批程序规范。动态管理规范等。区、社区等单位在档案管理规范上进行了思考和创新,将所有低保家庭的台账按照《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规程》要求进行了全部更新,并填写完善准确。华福雅苑社区、田坝社区等单位在低保日常工作资料的规范上进行了细心和及时归档,各项低保资料美观整齐。

(三)严把入口关,管理规范。多数村居按照低保条例规定对低保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重视低保工作的日常管理规范。中南村社区、协兴村社区等单位积极组织低保对象学习,低保户动态管理收集资料上结合实际,按照abc低保家庭分类的原则,量少的社区将收集的续保资料进行档案袋归档,量多的社区将续保资料扎捆或用档案盒进行装订。

(四)认真思考,方法创新。多数村居在低保工作中积极创新。将低保工作做实做亮。华龙家园社区对低保的就业联动扎实有亮点,公益性岗位开发实在例如建立便民屋,设立修电视、修鞋、缝纫等窗口既方便群众又解决困难家庭的就业问题。中南村社区建立社区微博,宣传低保相关政策和信息,方便群众查阅。半山二村社区、协兴村社区等单位注重政策宣传,增强城乡低保工作透明度,严把入口关,使低保工作得到很好的良性循环。

二、存在不足。

取得了一定成绩,各村居在加强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的部分。村居在资料收集上家庭成员出具的收入证明不规范;档案资料上审批表、调查表等资料填写不完整,有些资料不够整齐美观,动态管理上续保资料的归档管理不统一,续保资料不齐全。一些社区就业年龄段的低保人数占总低保人数的比例较大;部分社区对低保户中农转非人员以及两劳释放人员管理不按规定参加公益活动或学习的情况比较突出。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收入证明的收集,进一步规范低保收入的计算工作。各村居要严格按照府办发〔〕1号文件执行核算低保金额。对家庭成员出具的收入证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对过去的低保对象收入计算不准确的及时纠正。

(二)所有资料的收集用a4纸存档。低保台账健全、清楚,进一步规范基础资料。规范低保工作资料。低保档案资料完备;听证会议资料齐全,将每季度或每年听证后的低保听证评议表决表、低保听证评议表决票汇总表及时封存,低保听证评议通知、会议记录等归档;有完善的两榜公示;每月上报的新申请、调增调减的变动名册按月归类;分类管理续保资料完整,建有低保档案和低保户个人档案(一柜一合一档)完善图片资料(听证会、低保对象培训会、公益活动等)全面推行低保家庭承诺书制度。

(三)加强对低保户的日常管理;严格实行abc分类管理,进一步做好动态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对低保户不签字报到学习的情况进行处理。各社区就业年龄段的低保对象总数较大,对收入变化比较大的c类低保家庭认真审核续保资料,进行入户调查,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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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工作汇报(热门23篇)篇十一

1.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九城区从每人每月38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20元;四县(市)从每人每月3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60元。

2.农村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九城区从每人每月62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95元;四县(市)从每人每月56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35元。

低保申请条件及发放标准。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截至目前,沈城共有城乡低保对象8.32万户13.76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的1.9%,其中城市低保户5.02万户7.82万人,农村低保户3.3万户5.94万人。月发放保障金3891万元,月人均救助额283元,其中城市低保月人均救助额407元,农村低保月人均救助额120元。

此次提标城市低保标准提高7%以上,农村低保标准提高12%以上,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平均提高10%以上。提标后,城乡低保对象将增加0.99万户1.68万人,月发放保障金增加648万元,年发放保障金增加7776万元,将达到5.61亿元。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年发放保障金增加726.83万元,全年将达到7604.58万元。城乡年发放保障金累计增加8503万元。

分类救助金额也相应提高。

据介绍,低保标准提高后,城乡低保家庭中的特殊困难人员得到的分类救助金额在原分类救助金的基础上也会相应提高,具体为:

3.60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除上浮30%分类救助的残疾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优抚对象在低保标准基础上上浮20%享受分类救助,以市内9区城市低保为例,提标后得到的分类救助金比原来多8元(原分类救助金108元,提标后116元)。

城乡低保工作汇报(热门23篇)篇十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们始终坚持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为惠民工程、环境工程、管理工程和作风工程,着力加强环境建设,改变城乡面貌,改善发展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相关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城乡环境明显改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按照上级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迅速统一认识,广泛宣传发动,采取有力措施,掀起了以“五乱”为重点的治理行动,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了专项整治。加大了主要街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的清扫保洁力度,拓展保洁面积;规范建筑工地乱象,严查重处建筑垃圾乱倾乱倒;科学规划、规范城区停车场点,完善标识标牌;加强市场管理,规范摊位分区;对商家店铺、烧烤摊点、商贸夜市等经营场所的容貌秩序进行了集中整治,统一规范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对公加水站、洗车场、修车厂、废品收购站、建材销售点等特殊经营场所进行了专项治理和规范;加强公路边沟养护清理,整顿营运秩序,治理抛洒滴漏。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深入开展“四乱”治。

—1—。

理,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城乡管理更加有序,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居民素质显著提高,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

(二)加强规划和风貌塑造,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坚持规划优先,强化城乡规划的龙头作用,委托国内外知名规划院实施总体规划修编,完善了规划体系;按照“四注重、四提升”、“三打破、三提高”的要求,以风貌特色鲜明、基础设施配套、生态环境优良为建设重点,委托设计单位编制新农村建设示范片、示范村发展规划。改善了当地群众的居住条件,体现了浓郁的地方文化特色和民族风情。

(三)加大投入力度,城乡环境设施更趋完善。

增加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推进环境建设重大项目进程。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即将投运;增设临时停车点、大型停车场;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新增绿化面积。城乡环境设施日趋完备,功能更趋完善,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优美户评选、社区环境卫生先进评比等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融入治理工作;与此同时,还广泛开展机关运动会、周末篮球赛、唱响红歌、等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挖掘整理民族民间文化。广大群众的文明素质明显提高,有力地激发了热爱家乡、共建家园的主人翁精神和乐观开朗、蓬勃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正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一)强化“三个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我们坚持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为目标,为开展创优争先的工作抓手,形成了抓治理就是惠民生、抓治理就是抓提升、抓治理就是促发展、抓治理就是树形象的共识。

二是组织领导到位。把治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抽调专人组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及时制定工作方案,与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治理责任目标。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民共参与的格局。

三是保障措施到位。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加大道路管理经费投入。组建了环境清扫、卫生保洁、综合执法、综合督查4支队伍,整合公安、交警、交通、卫生等行政执法人员充实城市管理队伍,分片区开展执法检查。开发利用公益岗位,环卫保洁人员达***人。组建了***人的文明劝导员队伍。及时更换环卫设施,增添洒水车、扫地车等设施,确保治理工作的有力有序开展。

—3—。

(二)着力构建“四项机制”。

一是奖惩考核机制。将治理工作纳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制定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建立了月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机制,实行交叉考评。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行政问责。

二是网格管理机制。建立常委带班巡查、周末环境综合治理日、重大节日集中治理、代表委员视察评议、监督举报奖励、督导检查和公开曝光等制度,推动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实行领导对社区、街道、路段分片包干制度,落实督导治理工作责任。相关部门逐一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定人员、定职责、定对象、定时段进行管理。建设、公安、工商、交通等重点责任部门除履行行业治理职责外,还协同其他部门对分片包段区域进行治理。落实店铺商家“门前五包”等制度,将店铺商家、家庭纳入网格化管理,形成了点面结合、纵横贯通的覆盖网络。

三是规划约束机制。我们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力度,成立了规划委员会,建立健全了规划审批制度,建设项目的选址、项目设计、外观效果需经审查通过后实施。加强对城区、景区和周边规划落实情况的检查。建立了居民建房备案制度和建设项目巡查制度,对所有审批的项目严格管理。

庭,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各位领导,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增添措施、真抓实干,推动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谢谢!

—5—。

城乡低保工作汇报(热门23篇)篇十三

20xx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开展,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我镇20xx开展城乡低保工作汇报如下:。

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各我镇、各村居委员会按照县民政局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协调开展。

(一)严格核实对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经调查,我镇共有农村贫困对象1180户、1549人。这部分贫困对象今年要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我镇要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工作程序要求,及时收集保障对象的相关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户主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和相片、享受农村低保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等),确保申报材料不重、不漏、真实、准确、齐全。同时,要认真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报镇政府审核后,务必于4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和审核意见报市民政局审批,确保我镇今年5月份之前能顺利发放低保金。

(二)严格资金管理,切实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我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主要来自财政拨款,资金管理上要高度重视,一定要落实制度,堵塞漏洞,从严要求,从严管理,绝不允许发生挤占、挪用、截留和虚报冒领等任何问题。对于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要完善资金监督机制,切实解决重资金分配、轻监督管理的问题。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定期检查、监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用和发放情况,确保资金安全运行,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严格审批程序,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村委会核实、镇政府审核,镇民政科审批、村委员会张榜公示,发放低保证和保障金等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工作。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玩忽职守、贪污、挪用、冒领和扣押农村低保金等情况出现。对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提高低保工作水平。明确规范了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环节。我镇要依法办事,及时受理农村困难群众的低保申请,我镇建立完整的农村低保对象档案,强化痕迹管理;推进农村低保工作网络化管理,增强低保工作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

(五)加强宣传教育,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意义,宣传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心,宣传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规定,让这一惠民工程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农村困难群众,支持农村低保工作。要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情况,公开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补差金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为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我镇20xx年城乡低保工作在20xx年工作基础上,在以村居委会为中心和镇民政科的支持下有序推进,城乡低保工作逐步纳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初步实现了“保障对象公开化、运行程序规范化、保障办法多样化、保障金发放社会化”的“四化建设”。

(二)为使低保对象做到“有进有出”、低保标准“能升能降”,不断加大动态管理力度。20xx年我镇对原享受城乡低保人员进行了核查,对核查中发现超标的10户30人给予退出低保保障,换成更困难的老百性。使我镇城乡低保工作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三)20xx年我镇对享受城乡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6户6人给予了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支出救助资金3万元。

(四)20xx年按照上级要求对城乡低保进行整改,我镇抽调了相关工作人员对新增申请享受城乡低保52户家庭生活状况进行了审批前调查、走访,对新申报对象做到三级评议、评审、三榜公布。并将所有的1180户、1549人农村低保人员名单在各村委会公开栏张榜公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给予了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进一步加大了群众监督力度,确保了我镇城乡低保审核、审批从真正意义上作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20xx年我镇对城乡低保户及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因病、因灾、因上学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6户6人给予了城乡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共发放救助金5400元。

(六)20xx年我镇完成了城乡低保微机信息的复查、汇总、上传工作。

(八)20xx年为使新增农村低保名额审批做到程序合法,步骤到位,我镇对八个村委会上报的低保材料进行逐一认真仔细审批,对审批不合格人员材料全部返还所属村委会,要求重新调查审核上报。确保了农村低保工作的各类数据报表上报工作做到上报数据真实、准确、按时、按质、按量。

(九)20xx年我镇完成接待农村低保方面来访15余人次,对不明政策群众耐心细致的进行政策讲解,对来信所反映问题给予了全面妥善的书面答复,对杜村党总支有些村所提建议、意见给予答复并对他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给予了致谢。

(一)、城乡低保名额有限,矛盾突出,压力较大。虽然去年我镇进行了动态管理,纳入了一部份城乡困难家庭,但要求享受城乡低保家庭较为突出,目前收到申请180户1549人,工作难以开展,社会压力较大。

(二)社镇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没有设立关于城乡低保的公益性岗位,申请人在申请低保过程中瞒报收入情况,部分收入上报不如实。导致社镇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进行调查了解时难以掌握,造成部分收入超标家庭人员被纳入低保。

(三)、由于对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大,导致乡、村、组三级工作人员对农村低保政策“吃不透”,时有群众因不了解低保政策上访的情况发生。

(四)农村的宗亲氏族关系特点更为明显,农村干部的工作素质与城镇居委会干部工作素质存在较大差距,农村低保资格的鉴别审核更为复杂,入户调查核实家庭收入难度大。部分该享受的农村低保家庭人员未纳入到低保管理体系当中,而不该享受低保人员被纳入低保对象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农村居民家庭收入难以界定。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获得的'货币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它包括了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大项。由于收入多元化,农产品乡场价格不稳定,加上家庭养殖自养自给部分,临时工收入带有很大的隐蔽性等原因,实际收入难以跟踪测算。有的农民瞒报收入情况,现行法律法规也末明确村民必须履行如实告知其收入的义务,也没有赋予民政部门对村民收入的调查权,另外农民大部分外出务工,大部分没有通过职业介绍所或村委会登记,客观上造成故意隐瞒收入的可能。因此,是否将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纳入低保范围增加了难度。

(六)、城乡低保工作机构、人员与经费严重不适应工作需要。就目前来看,困难居民多,工作难度大,尤其是低保工作即要接受申请、进行调查核实、收集每一个低保对象的有关备案材料、建档造册,还要做好审批及证件、资金的发放等,同时还要进行定期核查,加强动态管理,而且每一次的低保对象核定和审批就需二、三个月,任务极为繁重。

城乡低保工作汇报(热门23篇)篇十四

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推进会后,xx-x镇党委、政府迅速行动,为把会议精神贯彻好、落实好,我镇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现将xx-x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为全面推进我镇城乡环卫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以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同志为副组长,各管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出动宣传车2辆,对镇域范围内74个行政村无缝隙宣传,发放《xx-x镇村民环境卫生公约》宣传单5000余份,利用74个行政村的广播、宣传栏进行宣传。在全镇营造了城乡环卫一体化携手共建、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二、制定措施,采取镇干部包村制度。镇政府和镇包村人员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包村人员负责指导、监督所包村内卫生整治情况。对环境验收不合格的村,镇包村干部和村负责人要向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检讨和制定下一步的整改措施,并取消当年包村干部及村负责人的评先评优的资格。

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更好地开展好所在村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四、做好村环境卫生经费保障工作。多方筹措资金,用于村内环境卫生工作,根据我镇现有情况,镇财政出资一部分,村内集资一部分,用于村内保洁员的工资、垃圾运送等日常性支出,确保有钱办事的工作机制。

下一步,xx-x镇党委、政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全面提高环卫保洁作业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xx-x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0日

蒙阴县总面积1605平方公里,辖11个乡镇、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个蒙山云蒙景区、464个行政村、53.8万人口,山地丘陵占总面积的94%,是典型的山区县、库区县和老区县。近年来,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文明秀丽的山水生态城市”为目标,把城乡环卫管理作为城乡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管并重,多措并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行市场化改革,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环卫管理整体水平不断提高,长效机制初步形成,有力地促进了城乡环境面貌的显著变化。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电视、宣传栏和发放倡议书、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文明卫生知识,调动全民参与环境整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环卫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 一是搞好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编制。突出规划引领,在城市总体规划(2015-2020)和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中,针对我县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共享性较差,城乡一体化管理较难的现状,对环卫行业管理、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产业化发展等进行科学规划,在实施过程中,严把规划布局、验收关,全县所有区域的规划建设必须要与环卫规划相衔接,确保环卫设施规划落实到实处。

二是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在城区,于2015年投资100

万元,建成城区生活垃圾中转站一处,日处理生活垃圾120吨;于2015年10月开工建设蒙阴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一处,总投资4990万元,占地153.6亩,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200吨,设计使用13.5年,于去年11月投入使用。该垃圾场覆盖我县经济开发区、蒙山管委会、常路镇、蒙阴镇、桃墟镇、联城镇、旧寨乡等7个乡镇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理。

在乡镇,距离县生活垃圾处理场较远的其它6个乡镇已经按照规划建设卫生垃圾填埋场,采取“户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处理”的方式,吸纳辖区内各村生活垃圾进行填埋处理。目前,垛庄镇、界牌镇、坦埠镇、野店镇4个乡镇已建成简易垃圾填埋场,并投入使用;其他乡镇已完成规划选址,正在紧张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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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确保“五化”达标

坚持典型示范,抓点带面,整体推进,按照“五化”标准,全面整治乡村环境。全县464个行政村中,“五化”达标村庄305个,占村庄总数的66%。

1、净化工作。干线公路方面,制定了《蒙阴县干线公路整治实施方案》和整治示意图,明确了具体整治任务加强基础设施的日常管理,积极争取项目,对较差路段实行整修,在可视范围内的路域环境整治上,加大对违法违规私搭乱建或破旧建筑清理力度。在村庄整治方面,每个村规划1-2处柴草集中堆放点,彻底清理影响观瞻的“五大堆”。每个村庄建立一支垃圾清理运输队,在村内建设1-3处垃圾池,每个家庭购买1个垃圾桶,建立健全了“户集、村收、乡运、乡处理”的垃圾处理网络。

2、美化工作。结合社区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程、生态村建设等,每个乡镇都建设了6—8处居民休闲娱乐场所。鼓励群众对现有住房进行适当整洁修饰,通过清洗、粉刷等方式对建筑进行修整,形成统一协调的村容村貌;干线道路和村内主街道两侧建筑物立面整洁,无乱搭乱建和违章建筑。

同时,结合园林城市创建和文明生态村建设,提出墙上有文化的目标任务,建设了一个个内容丰富、构图精美的乡村画廊,提升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水平。目前,全县共投入200余万元,建设乡村画廊103个,各类图画6800多幅,约1.8万多平方米,覆盖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蒙山风景区的103个行政村。

化的密度。按照因路因村制宜、适地适树、乔灌结合和谁栽植、谁受益、谁所有的原则,充分利用废弃地和空闲地进行绿化,体现多植物、多品种、便于管理的特色,做到经济、生态效益统一。目前,全县共投入绿化资金800余万元,栽植各类绿化树木、苗木150余万株,建设绿色通道190公里。在绿化过程中,主要采用点、线、面三种模式:点式绿化,集中公共绿地实行点式绿化,规划在村中心选用乡土树种,种植模式实行乔灌木、花草结合;线状绿化,村庄内道路两侧及河岸线进行大量绿化,采用乔木、灌木种植模式,植物种植以乡土树种为主;面型绿化,村民宅前屋后均进行绿化,相应增添一些果树,融田园风光和自然山水于一体,形成有机体系,大力提倡有条件的村庄建设围村林和村内公共绿地。

4、硬化工作。加强村内道路的网络化建设,由“村村通”逐步实现“户户通”。统一规划道路建设,对主要街道进行水泥或柏油硬化,厚度达标,宽度适当,路基结实,路面平整,路肩完好;对支街小巷,采用水泥、柏油、砖石等多种方式硬化;主街道两侧配套建设排水设施,保证雨水流出顺畅;村庄道路结合自然地形,宜高则高,宜低则低,宜弯则弯,满足交通和消防等功能需要。去年以来,全县已整治国、省道以及重点县乡道路13条,总长320多公里,硬化面积352.3万平方米。

间距适当,道路转弯和村庄入口处优先设置,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路灯使用的长期性和规范性。

(四)理顺管理体制,加快城乡环卫改革步伐

一是抓好环卫队伍建设。在县城,随着城区规模的不断扩大,环卫保洁作业任务日益加重,为此,近三年来,我们连年增加保洁工人,减轻人均工作量;适当提高工资待遇,按时发放四季劳保用品,积极筹划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五年在10月26日召开环卫工人节大会,对环卫工人中的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和奖励,加强宣传报道,提高了全社会对环卫工人劳动的尊重和理解。目前,我县共有环卫从业人员1667人,其中县城217人,乡镇(社区、村)环卫所(站)1450人,一支业务素质好、工作责任性强、相对稳定的环卫保洁队伍已初步建立。

二是理顺环卫管理体制。以“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突出重点,行业指导”为原则,对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理实行定人、定岗负责制,进一步明确县城与乡镇、乡镇与乡镇之间环卫管理区域界限,县环卫处负责对城乡环卫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及时协调、调度各乡镇环卫管理情况。特别是2015年以来,结合“清洁家园”行动,对县城周边村居新组建充实环卫队伍16支57人,环卫工人由县环卫处负责统一管理,蒙阴镇统一收缴费用,各单位、市场、商场均安排专人进行卫生保洁,实现了垃圾收集、清运、人员、收费管理“四统一”,驻城环卫管理难题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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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加快城乡环卫改革步伐。随着城乡保洁任务的不断加

大,保洁费用日益增多,而各乡镇年均收取环卫保洁费用了了无几,近三年来,全县城乡年均保洁费用达到1200万元/年,收取经费195万元/年,收支差距巨大,经费不足成为制约城乡环卫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此,我们积极探索,通过作业市场化改革、“一事一议”等多种途径来解决经费不足问题。于2015年10月份,将街道保洁、垃圾清运和粪便清掏三项作业全部推向市场,成立了保洁公司,按照市场模式进行运营管理,奖罚优劣。重新修订完善了《蒙阴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环卫有偿服务制度,规范收费管理部门、收费对象双方行为,增加了经费收入,取得了良好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借筹备全省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现场会的有利时机,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坚持以城乡环卫一体化发展为目标,以深化环卫体制改革为动力,不断增强清运保洁机械化、垃圾处理无害化能力,全面提高环卫保洁作业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逐步建立起既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又符合环境卫生事业公益性特点的运行机制,切实解决城乡环卫管理难题,促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发展,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近几年来,我镇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和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按照“点、线、面”结合的方式全面整治环境卫生,建立了“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环卫一体化运作模式,全镇垃圾收集中转规范有序,主干道路面保洁良好,环境卫生管理比较规范。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我镇高度重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成立了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成立镇环境卫生整治督导小组,聘请镇、村老协会会长为成员,加强日常督导和检查。在常态化管理中引入竞赛机制,将环境卫生整治列为镇每季度中心任务竞赛常设的一个内容,督导组每月对全镇各村主干道环境卫生至少检查评比一次,巡查一次,每月将检查评比结果和存在问题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每季度检查评比综合成绩与镇村干部绩效挂钩,与保洁人员工资津贴挂钩,每年评比结果纳入各村年终考核成绩,与村委会、村干部评先评优挂钩,充分调动了镇村干部、保洁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通报各村评比名次和存在问题,从而督促各村进行整改,对没有整改的加倍扣分,从而在全镇上下营造了人人都抓环境卫生整治的浓厚氛围。

三是加大投入,强力保障。资金投入是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保障,垃圾处理费的收取是关键问题。近几年来,我镇先后拨出近300万元,添置了3部环卫车、30个垃圾箱,建立30个垃圾箱围,建设2个垃圾中转站,并提高环境整治和“农村家园清洁行动”达标村评比奖励经费。各村也相应投入资金,添置环卫设施。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下发文件,布置农村“一事一议”垃圾处理收费问题,全镇已有21个行政村通过“一事一议”收取垃圾处理费,为环境卫生整治和“农村家园清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有24个行政村建立环境卫生日常保洁队伍,做到环境卫生保洁常态化。

四是点、线、面结合,典型引路。为了切实抓好环境卫生整治,我镇按照“点、线、面”三个层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到以“点”带“线”扩“面”。“点”即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要求进行整治。“线”即国道、县道列入常态化管理,引入竞赛机制,每年拨出20万元经费作为检查评比的奖励经费。“面”即“家园清洁”达标村,每年拨出10万元经费,按照“四个有”(有收费、有制度、有保洁队伍、有成效)进行申报评比,每半年由25个行政村进行申报,然后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复核,达到相应等次则认定达标并拨付50%的经费,余下50%在半年后经复查仍保持达标再拨付。目前已有xx、xx两个村达到一类村标准。通过“点、线、面”结合,典型引路,有力的推动了我镇环境卫生整治上一个新的台阶。

五是建章立制,有序中转。长效机制是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2

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近几年先后制定了《xx镇国道、县道两侧卫生管理方案》、《xx镇主干道卫生管理方案》、《xx镇农村家园清洁行动达标评比的通知》和《垃圾中转站管理制度》等,既规范了管理,又建立了长效机制。今年5月份,我镇xx垃圾中转站开始试运行,除了中转处理国道、县道沿途各村垃圾外,还集中处理我镇南片区各村的垃圾。国道、县道沿途垃圾由镇政府集中收集转运,其他村由各村环卫队运至中转站处理,目前中转工作有序运行。

二、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思路

我镇环境卫生整治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不少的问题:如工农中转站附属建设尚未完成,设备尚无法安装,我镇北片区的垃圾中转尚无法进入正常运转轨道,下一步我镇将加大建设力度,争取11月底竣工投入使用;如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尚没有全面展开,尚有4个村没有收取,收费的村有的收费比率也不高,有的仅有个别村组收费,今后我镇将全面铺开此项工作,为环境卫生的整治奠定更为坚定的基础;如还有1个村尚没有成立环卫日常保洁队伍,我镇将加大力度,督促该村尽快成立队伍,做好日常保洁工作;如各村日常保洁队伍管理有待加强,有的人员没有到位,造成环境卫生存在时好时坏的现象,下阶段我镇将加大力度,督促各村加强管理,保证人员到位,抓好环境卫生整治;如垃圾中转站的管理尚不够完善,今后我镇将加大力度,完善各项制度,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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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工作汇报(热门23篇)篇十五

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也是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为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扶贫开发中的托底作用,协同解决农村低保对象贫困问题,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最终实现全面小康路上“不落一人”的工作目标。我区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资源统筹,不断加强政策、对象、标准、管理衔接,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现将我区“两项制度”街接情况汇报如下:

1.保障对象更加精准。通过低保对象年度审核和扶贫专项整治活动,基本清理“群体保”、“关系保”、“人情保”现象,部分增收减贫的低保户逐步退出。截止目前,共清退对象1557人,其中单人保663人,新增低保人数3004人;整户保比例由原来的41%提高到52%;人均户比由原来的1.9提高到2.4;常补对象比例由原来的9.8%提高到13%。

2.保障人口更加契合。全区共有农村低保对象xx人、五保户xx人,已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xx人,其中:低保户xx人、五保户xx人,“两户“比达到83.5%。

3.保障标准更加提高。20xx年全区农村低保标准自然增长,补助水平提高35元,达到每人每月305元,标准提高促使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的.改善和生活满意度的提升。

3.民政所人员配备不足。工作人员少、人手短缺;工作事情多,同时要参与乡镇的其他工作;工作变换幅度大、新人业务不熟,工作进度较慢。

1.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一要积极争取上级投入,同时完善本级配套,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将社会救助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二要探索成立社会救助基金会,有效利用社会力量,将富有爱心的企业家、社会人士吸纳为会员,建立政府筹集和社会筹集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模式,对特别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特困户给予重点帮扶,有效解决因病、因灾致贫的现象。三要抓好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加快慈善事业发展,搞好社会捐赠,建立部门和社会组织对口帮扶制度,引导支持社会资金投入到兜底保障中。

2.进一步加深沟通交流。一要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合作,成立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政策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解决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政策衔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共同提高工作效率。二要实行信息资源共享,互相参考和利用实际工作中的数据信息、办事程序、帮扶信息、政策法规等资源。三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相互通报贫困户、低保户信息以及工作措施、经验做法、问题研究等情况。

3.进一步加强配套救助。一要完善医疗救助制度,解决好因病致贫的问题。提高医疗救助比例,大幅减小其医疗负担。建立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有效解决因病致贫现象。二要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做好急难救助工作,解决好突发性贫困问题。三要完善部门联动帮扶制度,解决好根本性贫困问题,整合各部门的扶贫项目、资金,将零散的扶贫政策捆绑起来,集中力量办大事.

城乡低保工作汇报(热门23篇)篇十六

考评组的各位领导:

在去年开展农村环境整洁工作的基础上,xxxx年我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整洁工作的要求,加强宣传教育,更进一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现将今年近三个月来的整洁工作简单汇报如下:

一、加强宣传发动,确保农村环境整洁工作入户。

1、领导重视。xxxx3年镇党委两次召开专题班子会研究农村环境整洁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年初党委工作大会就部署农村环境卫生整洁工作,明确各项工作要求和措施;各村、各部门的领导小组,理事会、爱卫办都明确了责任,进行了层层发动和宣传。

2、发放资料和宣传。印发《创建秀美屋场文明卫生公约》,垃圾分类指导意见,整洁行动实施方案共1xxxx余份,出动宣传车6天,全镇书写张贴固定性标语130余条,宣传牌250多块;以组召开户主会,镇、部门、村干部走村入户上门宣传垃圾分类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好处,让文明卫生的理念深入人心。

二、加大措施力度,确保农村环境卫生整洁取得实效1、组织开展清理行动。三月份组织各级力度开展了垃圾清理行动:

户主实行“三包”责任制:

即包各庭院整洁,包经营田土间垃圾收集处理,包垃圾分类减量,大力推行“两回一烧”(回收、回田土、焚烧)作业模式;村组对主干公路、主水系河道等重点区域进行垃圾清运和处理;部门对所辖机关及集镇街道划分的责任区域进行清理保洁。通过清理行动,城乡面貌大大改善,得到群众的好评。

2、开展“三联三包”活动。镇党委调集镇、部门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和村干部157人,对全镇157个村(居)民小组进行“三联三包”活动:

即一名国家工作人员联系一个村(居)民小组,联系一户贫困户,联系一名贫困生,包干该组的计划生育、综治民调和环境卫生整洁工作。要求上户宣传政策,协助组级工作,把整洁工作抓好抓落实。

3、加大投入,完善环卫设施。明确村、组要拿“一事一议”和村级转移支付经费中的40%用于环境卫生整洁工作;每农户每年收取不少于60元的垃圾处理费;镇财政以奖代补方式拔到村全年不少于30万元;前三个月已投入29万余元,新购置垃圾桶440多只,建垃圾池360余只,焚烧圈1000多个等。费用由镇村负责,保证垃圾处理需求。

三、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农村环境整洁实现长效。

1、年初镇党委、政府与各村、各部门单位签订了《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责任状》,做到了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到位。

2、完善垃圾处理模式。要求户分类实行垃圾减量,组集中收集,村统一清运处理,保证干净整洁。

3、落实责任。干部包村联组;机关、部门干部在集镇划分责任区域,要求长期督查和劝导;确保整洁工作长效化。

4、严格考核。实行每月一暗访一明查,坚持一月一讲评,一月一考核,一季一兑现,做到公平公正,严格按平办号和x发号文件考核兑现。各位领导,农村环境卫生整洁工作只有起点而没有终点,在后段的工作中,为继续抓好这项工作,后段重点突出以下方面:

二是重点整治不放松。加大主干公路、河道、集镇等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

三是教育引导不放松。继续加强倡导文明活动,培养广大群众良好的卫生习惯;

四是设施和制度建设不放松。继续完善环卫设施,加强长效制度建设,健全清扫、保洁和考核等规章制度。

附送:

通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督查通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督查通知。

城乡群众生活质量的需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提升万源对外形象的需要,是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的需要。为认真做好服务行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请认真组织,狠抓落实。

为达到奋战70天,旧貌换新颜的目标,以全新的面貌迎接建国六十周年,商务局成立服务行业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督查工作组,副局长市全家乐电器、..市明珠商贸有限公司、..市国强家电商行。

(二)宾馆酒店餐饮(48家):

万源大酒店、清平乐宾馆、教育宾馆、风帆宾馆、银鑫大酒店、绿韵大酒店、林缘宾馆、玉华宾馆、大巴山旅游大厦、穗丰大酒店、怡和紫金大酒店、银座概念酒店、儒家宾馆、地税宾馆、广泰宾馆、交通宾馆、三星宾馆、红星宾馆、秦川宾馆、红河宾馆、川叶宾馆、绿也大酒店、怡源宾馆、玉华宾馆、燕鑫宾馆、盛世源酒楼、华源大酒店、刘一手火锅、肥牛食府、周渔府、金满楼、雪花扎啤、嘴巴香火锅、天府渔庄、鹅掌王、重庆白渡渔、老重庆火锅、金瀑布火锅、内江张勇牛肉、旧院钵钵鸡、小尖椒、喻老三酒楼、玉林串串、避风堂、七里香火锅、独一居火锅、洞子口火锅、双色鱼府。

(三)茶楼(12家):

大唐茶楼、碧海云天茶楼、自然情怀清吧、浪淘沙、金龙玉凤、清馨茗居、静逸园、福客来、帝皇茗楼、田缘商务茶楼、上弦月茶楼、新天地商务会所。

(四)美容美发(13家):

艺度空间、沙宣、艺剪、金手、尚丽、vi发艺空间、东风造型、蓝天时尚造型、阿尔发女子染发会所、小波美发、贵丽丝形象设计、尚艺环球、艺廊。

(五)歌舞厅(28家):

得月楼歌城、k歌演唱城、南泥湾演唱城、音乐龙演唱城、ok基地音乐会所、云蒙演唱城、流星雨演唱城、空瓶子演唱城、联邦音乐会所、att演唱城、卡卡嘟演艺厅、花瓣雨演唱城、心语演唱厅、回旋梯演唱城、欢乐迪演艺吧、卡索慢摇吧、凯撒ktv演艺吧、芭比酒吧、金色年华、英皇娱乐会所、今日户缘演艺吧、醉月楼、格莱美、飞天、维也纳、愚人码头、浪漫时空、午夜阳光。

三、总体要求。

总体要求:一是完善方案,各单位(业主)要按照市委政府统一的实施意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方案和规划,努力使方案更合理、规划更科学。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软、硬件设施,切实保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迅速行动、协调配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确保综合整治的任务落到实处,全面提升万源整体形象。三是全面清除墙面灰尘,彻底铲除牛皮癣。四是安装房屋轮廓彩灯,做好亮化、美化工程。

1、做好门前五包,抓好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清污泥工作,规范户外广告(按其他主管部门要求办理)。

2、室内物品堆码整齐,安全通道畅通,标识、警示牌醒目。3、随时保持洗手台及卫生间卫生,空气清新。4、房间卫生每天定时打扫,床单清洁卫生。

5、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统一着装,讲普通话,文明用语,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二)商场(超市)标准。

1、做好门前五包,抓好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清污泥工作,规范户外广告(按其他主管部门要求办理)。

2、商品堆码整齐,标识、警示牌醒目,消防设施齐全,安全通道畅通。

3、购物篮每天定时清洁、消毒,堆放整齐。

4、贮存生鲜区域的商品和原材辅料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保证食品质量合格。

5、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文明用语,切实提高服务水平。要求爱家购物广场、万客隆超市服务人员统一着装,讲普通话。

(三)美容美发厅标准。

1、做好门前五包,抓好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清污泥工作,规范户外广告(按其他主管部门要求办理)。

2、毛巾及美容美发用具、洗浴用具要随时清洗、消毒,放置整齐、美观。

3、完善通风设施,通风顺畅,保持室内空气清新。4、安全通道畅通。

5、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文明用语,文明服务,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四)歌厅舞厅标准。

1、做好门前五包,抓好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清污泥工作,规范户外广告(按其他主管部门要求办理)。

2、室内环境整洁,标识、警示醒目,安全通道畅通,宣传海报及内饰健康文明。

3、完善通风设施,通风顺畅,保持室内空气清新。4、噪音分贝必需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

5、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举止文明,切实提高服务水平、服务上档次。

城乡低保工作汇报(热门23篇)篇十七

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局党组和分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民政办的支持配合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开展。现将xx年我县城乡低保工作情况做出如下总结:

我县xx年城市低保工作在xx年工作基础上,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有序推进,城市低保工作逐步纳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初步实现了“保障对象公开化、运行程序规范化、保障办法多样化、保障金发放社会化”的“四化建设”。xx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我局对我县城市低保保障对象4242人,发放城市低保保障金7136513元。

(二)为使低保对象做到“有进有出”、低保标准“能升能降”,不断加大动态管理力度。xx年我局通过县、乡、村(社区居委会)三级对原享受城市低保人员进行了核查,对核查中发现超标的24户24人给予退出低保保障,停发保障金累计4223元。对核查中发现保障金过低确实无法保障家庭基本生活的3户3人给予了提高保障标准,3人月增140元。使我县城市低保工作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三)xx年我局对享受城市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489户489人给予了城市医疗救助,累计支出救助资金107.47万元。

(四)xx年市民政局下达我县城市低保名额200人,按照上级相关要求,我局抽调了相关工作人员对新增申请享受城市低保200人家庭生活状况进行了审批前调查、走访(共计:136户,157人),对新申报对象做到三级评议、评审、三榜公布。并将新增200人城市低保人员名单在××县政府公开网上进行了网上公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给予了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进一步加大了群众监督力度,确保了我县城市低保审核、审批从真正意义上作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xx年我局与××县劳动就业局取得联系对公益性岗位中享受城市低保的人员19人进行核对,将享受城市低保又在公益性岗位中领取工资的低保对象人员花名册交各乡镇进行调查、核实,对确已超过低保标准的人员给予了停发保障金。

(六)xx年我局对城市低保档案的管理,对新增及停发人员的档案建立做到了及时、准确,逐步达到规范化管理要求,使查阅更加方便简捷。

(七)xx年我局对城市低保户及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因病、因灾、因上学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75户75人给予了城市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共发放救助金23450元。

(八)xx年我局完成了城市低保微机信息的复查、发放、汇总、上传工作,按月按质按量上报了城市低保信息数据。

(九)xx年我局共接待城市低保工作方面群众来访100多人次,对来访群众所反映问题给予了及时妥善答复。

(十)xx年我局派出相关工作人员参与了享受城市低保人员申请享受城市廉租房调查审核43户。

我县xx年农村低保工作在xx年工作基础上,始终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开展。现将xx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xx年,全县共有五保户3026人,农村低保对象23626户36461人,完成发放五保保障金累计477.7万元(其中:集中供养165人24.7万元,分散供养2861人453万元),发放农村低保保障金2610.8万元。

(二)xx年,我局对全县农村低保家庭及低保边缘家庭40402户40402人给予了农村医疗救助,累计支出救助资金146.8万元。(其中:资助参合39487人次,支出救助金79万元。)。

(三)xx年我局对农村低保户及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因病、因灾、应上学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12户12人给予了农村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共发放救助金10000元。

(四)xx年我局对锦屏镇敬老院省级资助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进度进行监督,目前已完成1.31千米入院道路硬化及12千米饮水工程,主体楼建设已完成二层墙体支砖,准备浇灌二层板面。

(五)xx年针对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我局相关股室草拟了《××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并上报局党组在局务会上讨论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于xx年9月27日会议研究通过。

(六)xx年全县十三个乡镇全面完成农村低保保障金社会化发放工作。

(七)xx年市民政局下达我县农村低保名额400人,为使新增农村低保名额审批做到程序合法,步骤到位,我局对辖区内十三个乡镇上报的低保材料进行逐一认真仔细审批,对审批不合格人员材料全部返还所属乡镇,要求重新调查审核上报。确保了农村低保工作的各类数据报表上报工作做到上报数据真实、准确、按时、按质、按量。

(八)xx年我局完成接待农村低保方面来访260人次,对不明政策群众耐心细致的进行政策讲解,对十人来信所反映问题给予了全面妥善的书面答复,对政协委员2人,人大代表26人所提议案、建议、意见给予书面答复并对他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给予了致谢。

(一)、城市低保名额有限,矛盾突出,压力较大。虽然去年我县进行了动态管理,纳入了一部份城市困难家庭,但要求享受城市低保家庭较为突出,目前收到申请827户1945人,工作难以开展,社会压力较大。虽然xx年增加低保名额200人但是上述情况任然得不到有效缓解。

(二)社区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没有设立关于城市低保的公益性岗位,申请人在申请低保过程中瞒报收入情况,部分收入上报不如实。导致社区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进行调查了解时难以掌握,造成部分收入超标家庭人员被纳入低保。

(三)、由于对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大,导致乡、村、组三级工作人员对农村低保政策“吃不透”,时有群众因不了解低保政策上访的情况发生。

(四)农村的宗亲氏族关系特点更为明显,农村干部的工作素质与城镇居委会干部工作素质存在较大差距,农村低保资格的鉴别审核更为复杂,入户调查核实家庭收入难度大。部分该享受的农村低保家庭人员未纳入到低保管理体系当中,而不该享受低保人员被纳入低保对象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农村居民家庭收入难以界定。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获得的货币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它包括了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大项。由于收入多元化,农产品市场价格不稳定,加上家庭养殖自养自给部分,临时工收入带有很大的隐蔽性等原因,实际收入难以跟踪测算。有的农民瞒报收入情况,现行法律法规也末明确村民必须履行如实告知其收入的义务,也没有赋予民政部门对村民收入的调查权,另外农民大部分外出务工,大部分没有通过职业介绍所或村委会登记,客观上造成故意隐瞒收入的可能。因此,是否将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纳入低保范围增加了难度。

(六)、城乡低保工作机构、人员与经费严重不适应工作需要。就目前来看,困难居民多,工作难度大,尤其是低保工作即要接受申请、进行调查核实、收集每一个低保对象的有关备案材料、建档造册,还要做好审批及证件、资金的发放等,同时还要进行定期核查,加强动态管理,而且每一次的低保对象核定和审批就需二、三个月,任务极为繁重。而乡、镇、社区一级几乎没有低保工作专职人员,缺乏必要的工作经费,直接影响到低保工作的质量。

城乡低保工作汇报(热门23篇)篇十八

同志们: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镇城乡低保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完善运行程序,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按照全县《城乡低保规范“阳光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今天召开会议,就是对全镇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希望各村(社区)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开展这项工作强调几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一项惠及弱势群体的民生工程。自两项制度实施以来,对于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密切党群众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全镇城乡居民低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部分低保对象没有按照家庭成员核定,保障对象存在拆户施保的现象;二是动态管理不到位,不能及时将死亡人员、婚嫁学迁、家庭情况明显好转的低保对象清理取销;三是操作程序不规范。根据农村低保工作的要求,在办理低保工作的程序中,一些村在审核低保对象时没有经过评议小组评议,有些低保对象未经过公示就上报,由于把关不严,操作上的不规范,给低保工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为此,根据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城乡低保规范“阳光 1

行动”工作方案》。各村、社区要切实提高对这次核查清理整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立即行动起来,严格按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开展好清理核查工作,通过“阳光行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的基础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台账和档案管理,规范民主评议制度的落实。

第一,要明确重点。各村(社区)要对现有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查,及时掌握低保家庭成员的户籍、身份、健康状况,就业情况,拥有资产、土地、住房、铺面、收入情况,要通过全面核查,摸清低保对象情况,填写低保家庭调查核查表,召开民主评议会,确定享受资格,同时确定类别。

第二,要营造氛围。城乡低保工作的群众性、社会性很强,需要社会力量的支持和广泛参与。要在全镇广泛宣传开展清理核查城乡低保的重要意义,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程序,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要边调查边宣传,通过办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走访、座谈等形式,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并将调查办法、实施范围、保障标准、进行公布,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

水平有升有降”的运行机制。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清理核查工作取得实效

清理核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村(社区)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把这项惠及城乡困难群众的好事办好。

各村(社区)要及时成立“阳光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村(社区)“阳光行动”的具体落实。驻村工作组要将本次城乡低保“阳光行动”作为这一阶段工作的主要内容抓好落实。各村(社区)要通过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群众代表中投票选举产生村(社区)民主评议小组,村(社区)民主评议小组每年调整一次,人数不少于50人。以村(社区)为单位,由驻村工作组积极配合村“两委”班子,对城镇人均收入低于630元以下和农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196元以下的贫困家庭(除低保户外)的经济收入、生活状况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跟踪调查等方式进行调查和评估,据实填写贫困家庭档案表。作为确定和审核低保对象依据。

这次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坚持实施“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对制度不落实,程序不规范,敷衍应付,推诿扯皮、违反低保管理规定的相关人和事,要严肃处理,确保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有序开展。

刘琼副在2015年全县城乡低保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摘要)#e#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切实增强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一项惠及困难群众的民生工程。、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按标施保、核定收入、差额补助、应保尽保”原则,抓好“收入核查”、“民主评议”、“两榜公示”关键环节,实施“科学施保、分类施保”精细化管理,大力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全县低保工作呈现出四大特点。

(一)低保管理更加规范。一是责任主体明确。全县25个乡镇均设置了社会救助大厅,规范了低保申请流程,坚持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的原则,强化了乡镇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二是过程管理比较规范。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布等程序把好低保“入口关”;采取个人申请与村委会摸底相结合,计算收入与家庭实际生活状况相结合,计算收入与家庭成员勤劳程度相结合,把好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测算关;实行村(居)班子和乡镇驻村干部集体初审,乡镇党委会同社事办进行复审,民政局会同乡镇分管领导及低保家庭信息比对成员单位进行联合审批的“三级联审”。三是资金管理透明。低保金实现了社会化发放,有效的杜绝了低保金代领冒领等现象。同时由原来的按季发放改为按月发放,及时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

(二)保障对象更加准确。一是保障对象“有进有出”。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化管理原则,通过调查核实、评议、公示等程序,今年已将43户75名收入超标的原保障对象取消低保待遇,将76户137人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纳入保障范围。二是保障标准“有升有降”。根据低保补差原则,在全面核定低保对象家庭收支情况的基础上,实施了足额补差,城市低保每月人均享受补差250.5元,农村低保每月人均享受补差116.3元。三是信访上访大幅下降。去年上半年接到各类信访上访85件次,而今年上半年接到各类信访上访只有9件次,同比下降89%。

(三)保障手段更加健全。一是实现“多个部门”联动。建立了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低保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并将这一机制引入低保审批流程。即经申请人书面申请,民政局将申请人家庭的收入和财产信息提交公安、人社、国土房管、工商、税务等部门和机构进行信息比对。二是落实“多把抓手”结合。通过现代信息化手段与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传统手段相结合,着力防止“错保”、“骗保”等不良现象。

(四)保障监督更加有力。一是加强信访接待。县民政局专门设置了群众工作室,做到了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加强了低保督查处理工作,严肃查处低保工作中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违反程序、违纪和骗保等行为,有力维护低保资金安全和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三是严肃处理。加强了对低保过错责任的追究力度。去年我县共查处3起6人次的低保违规案件,其中2名村(居)书记受到了免职处分,3名村(居)主任和1名村(居)小组组长被停职处理,1名乡镇低保工作人员被调离工作岗位。

我县城乡低保管理工作得到了市民政局的认可,今年3月在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会上,我县作了规范化管理先进经验交流发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上半年以来,先后有6个区县来参观学习我县的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以上成绩来之不易,凝聚着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部门以及村(居)基层同志大量心血和汗水,在此,我向大家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更应该清醒的看到我县的低保工作还存在着少数乡镇领导不够重视、低保宣传不够到位、低保核定不够准确、公示效果流于形式、群众满意度较差等问题。在市上2012年度的民-意调查中,我县低保公示(农村)位列考核组倒数第二位,(城镇)位列考核组倒数第一位。这说明我们的低保公示做得还不够细致,或流于形式,人民群众不知晓、不满意。这些问题应该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

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是对存在问题进行针对性整改的重要举措。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好整改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负。

(一)强化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开展“全方位”宣传。县民政局要加强与县广播电视台、垫江日报社等媒体沟通衔接,多策划一些专题报道,多收集报道一些动态新闻,力争在县内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转变群众对我县城乡低保工作的认识。各乡镇要加大力度宣传低保政策、享受标准、申报条件、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定,重点宣传保障对象申请入保的法定条件、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不予保障的情况、低保动态管理的规定,以及群众监督举报的渠道和方式,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干部群众人人明白。二是开展“多形式”宣传。县民政局和各乡镇要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标语、利用村村通广播播放宣传磁带、利用“赶集日”设立宣传台现场解答政策等方式宣传城乡低保政策。三是开展“点对点”宣传。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各乡镇要成立宣传组,深入进村入户,与群众进行“点对点”的宣传,要让群众的热点问题得到及时回应,难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疑点问题得到满意答复。

(二)严格核定收入,确保对象准确。一是把好低保“入口关”。准确核定收入,是低保工作的核心。包括核查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两个方面。各乡镇一定要将家庭收入核定作为低保政策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切实把好低保对象的“入口关”。二是落实责任“倒查制”。要通过严格核定申请对象家庭收入,实行“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倒查制度。三是实行部门“联动制”。在核查家庭财产时,要严格执行家庭经济信息比对机制。人力社保局负责核查申请人家庭成员就业、求职登记以及是否参加养老保险和领取保险金情况;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核查申请人家庭成员机动车辆购买和驾驶情况,核查申请人家庭成员户口情况;国土房管局负责核查申请人家庭成员是否新购商品房、房产交易、拥有多套房和住房面积是否超过我县规定标准情况,核查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工商局负责核查申请人家庭成员是否注册登记开办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等情况;国税局、地税局负责核查申请人家庭成员税务登记及纳税情况;金融部门协助查询申请人家庭成员是否有大额存款、有价证券、贷款等情况;教育部门出具申请人家庭成员中学生的证实材料;计生部门负责比对申请人家庭成员是否死亡信息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还未进入信息比对系统的公安局和人力社保局要尽快同民政局衔接,尽快进入信息比对系统,共同做好收入核定工作。

(三)严格操作程序,确保规范运作。一是做好“九步”办理程序。程序规范是城乡低保制度能否落实的保障,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户主申请、乡镇受理、乡镇调查、乡镇组织听证评议、乡镇审核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前公示、县民政局审批、填证发放、长期公示”这九步程序办理低保。二是把握“三大”基本原则。要坚持应保尽保、宽严适度,立足于“保障最困难群众”,对于家庭收入超过标准,但因病、因灾、因学返贫或致贫,导致入不敷出的要灵活对待,可纳入低保对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切实搞好民主评议和公开公示,严格落实村(居)委会调查评议公示和县民政局审批公示的“两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防止人情保、关系保;要认真把握好度和量的关系,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严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切实做到无错保、无瞒保、无漏保、无人为因素造成上访或形成不稳定因素。

(四)严格督促检查,确保顺利推进。一是建立监督机制。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工作监督检查机制,科学制定检查标准,加大督查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开展全面督查。各乡镇特别要对村社干部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村社在搞公益建设的时候决不能打低保金的主意,低保金是困难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实际上就是救命钱,这是各级都在三令五申强调和要求的,是高压线,摸不得碰不得。今年10月,县从民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工作组,对城乡低保的宣传、评定、公示、档案管理、群众意见等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此项工作将纳入、县政府年终目标考核。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对在低保工作中失职渎职、推诿扯皮,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积极推动城乡低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城乡低保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确保城乡低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哪家生产劳动致富,哪家修了房子,哪家有小轿车,他们最清楚。因此,要把村组干部的责任强化起来,参与到低保申报、评审、公示、发放等各个环节中来,对于不作为、乱作为的村(居)干部,乡镇领导要对他们进行诫勉谈话,违纪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二)强化基层建设,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充实工作力量。随着城乡低保越来越规范,工作越来越细化,基层工作力量日益彰显不足,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为此,各乡镇要不等不靠,积极探索加强基层低保工作力量的有效途径,不断充实和加强基层工作力量。要对低保工作人员从政治上关怀、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各乡镇要将低保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切实解决基层低保工作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方面的问题,做到城乡低保工作有人办事、有场所办事、有条件办事,确保城乡低保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建立服务网络。要逐步完善涵盖县、乡镇、村(居)委的三级低保工作信息网络服务系统,切实提高低保工作信息化、专业化水平。

(三)强化部门协作,打造阳光低保。一是树立“主人翁”责任意识。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树立“主人翁”责任意识,要深刻认识到低保工作不只是民政局一个单位的事,而是我们大家共同需要做好的事,需要各相关部门各施其责、各尽其事,一起努力把这项工作干好干实。二是形成“一盘棋”整体思想。各部门一定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通过整合各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更好的确定低保申请对象的家庭状况,确保低保对象的准确性。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组织召开全县农村低保工作促进会,其主要任务是总结前段我县低保普查工作,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刚才 传达了《关于我县农村低保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通报》。下面,我就如何做好下步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组的检查,讲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

2011年7月29日,县政府召开全县农村低保全面普查工作的会议后,大部分乡镇都能按照会议要求强化措施,迅速行动。

较大。三是个别乡镇对低保对象核查不到位,出现了漏保、错保现象的发生。四是一些乡镇没有把农村低保工作真正作为救助体系建设和为民排忧解难的重要工作,虽有方案和制度,在思想上没有引起高度重视。五是档案不齐全、监督不到位。不严格遵守低保评议、公示、监督等各项制度,导致办理低保的过程产生漏洞,出现“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等各种各样的问题。至今为止全县各乡镇的档案都没有健全;全县80%以上的村都没有公布举报电话,设臵举报箱,致使群众监督不能到位。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农村低保普查工作涉及面大,情况复杂,也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一项工作,直接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直接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不断推进和完善农村低保工作的健康发展,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步骤和措施,同时,也是促进城乡统筹,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是顺民-意、得民心的一项重要事业。因此,各乡镇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重要性,一定要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急事去办。

三、严格程序,落实责任

准确核定低保对象,是农村低保工作的核心,要认真负

责的做好低保对象的核定工作,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严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情况出现,要实现农村低保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就要注重完善机制、注重强化责任、注重审批程序、注重解决问题、注重抓好落实,严把申请、审核、审批、评议、公示等关口,坚持“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调查责任制度,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各类新闻和印发宣传卡册、书写墙体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低保政策,让这一惠农政策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农村困难群众,支持农村低保工作。要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情况、公开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补助资金,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为农村低保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气氛和社会环境。

五、严肃纪律,追究责任

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分清责任主次,出现问题的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入户调查核实是整个低保审批过程的基础性环节,乡镇必须对低保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入户调查率要达到 100% ,对违背政策规定,搞人情低保、关系保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同志们,搞好农村低保工作,对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一项落实民利、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我们一定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政之德,用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这项工作,为我县社会大局的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城乡低保工作汇报(热门23篇)篇十九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市民政局成立了复查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20xx年度乐山市城乡低保复查复核工作方案》,明确了普查的目的意义、复查复核时间、对象和内容、复查复核方法步骤及要求。统一制发了《乐山市城乡低保宣传资料》、《乐山市××区(市、县)城市(农村)低保取消或减少低保金对象花名册》、《20xx年统一组织城市(农村)低保复查情况统计表》、《乐山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查审核情况登记表》等相关资料。要求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搞好培训,确保普查工作质量。各区市县民政部门也高度重视此次低保普查工作,成立了以民政局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普查工作方案,分阶段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限,做到人力、财力集中,重点突出,措施落实。

为深入开展低保普查工作,各区(市、县)利用广播、报刊、社区(村)公示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低保政策、普查意义和程序。通过宣传,提高了低保政策的群众知晓度,增强了群众参与低保监督的积极性。同时,在普查工作中,各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专门落实人员走村入户,采取查、看、听等方式对低保户情况进行逐户调查,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在村(居)公示栏进行重新公示,群众无异议的重新填写《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对评议有异义的由乡镇(街道)评审小组再次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低保;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低保资格,并书面通知本人。通过政策宣传和程序的规范,为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奠定了基础。

工作程序和低保工作政策再一次进行了认真培训。通过培训和市中区、马边县的经验引路,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为保质保量完成城乡低保普查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保证普查质量,市和各区(市、县)由民政部门牵头成立督查组,对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低保普查工作进行了督查,同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督查组采取抽查方式对普查程序是否规范、档案管理是否完毕等进行检查,对普查工作不到位的.,指导限期整改。有力的监督指导,确保了普查工作不走过场,保证了普查工作质量。

通过城乡低保普查,我市城乡低保的保障对象情况更加准确,操作程序更加规范,真正做到了政策透明,群众满意,为打造我市“阳光低保”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导整改,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提升了低保工作水平。各地通过严格、规范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三榜公示等程序,使我市城乡低保工作程序更加规范,低保工作更加“阳光透明”;通过加大政策宣传,群众对低保工作的参与度、知晓率和监督力度大大提高,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城乡低保工作水平。

(三)建立了规范的城乡低保台帐。在全面清理核查的基础上,对确定的享受对象分别填入《农村低保台卡》、《城市低保台卡》,做到了低保数据与计财实际发放数据完全一致。

(四)进一步规范了档案管理。城乡低保分别按照《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查审批表》、《四川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进行了一户一表一袋的归档管理。

(五)切实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截止11月,据统计农村低保动态管理情况,复查过程中:自动放弃198户,262人,金额33588元;评审取消5742户,61420人,金额686523元;评审减少668户,1346人,金额57213元;评审增加5263户,6753人,金额316419元;复查新增4755户,6192人,金额379143元。城市低保动态管理情况,复查过程中:自动放弃672户xx50人,金额120122元;评审取消2998户5595人、金额663387元;评审减少741户xx64人、金额84515元;评审增加6032户9174人、金额35xx94元;复核时新增489户6xx人、xxxx21元。

城乡低保工作汇报(热门23篇)篇二十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平均保”“拆户保”和错保、漏保,坚决纠正制度落实不到位、工作程序不规范、资料不健全等突出问题,镇“四坚持四做到”扎实开展农村低保清理整治工作“回头看”,确保农村低保公平公正实施。

坚持底子清,做到复核对象全面化。按照省、市、县农村低保清理规范工作文件要求,在十一月初,全镇召开了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大型会议,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各管区书记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镇低保进行了专项整治。全镇坚持“户户底子清、村村情况明”的原则对全镇现有农村低保对象再次进行集中调查复核,查看现有低保对象是否符合保障条件;尤其对家庭收入变化的低保对象,及时调整保障类别和标准。认真检查在低保受理、入户调查、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等环节及有效期保障、分类审核、动态管理等制度的政策执行情况。

坚持操作细,做到资格审查规范化。全镇严格坚持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乡镇审核的工作程序,对评议、审核、审批情况进行“三榜公示”,确保细致操作,做到低保资格审查规范。对一些有争议的低保对象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征求意见,对不合理的坚决不予审批,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等现象,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做到应保尽保。确保低保金是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对滞留、挪用、挤占、套取、二次分摊低保金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坚持把关严,做到动态管理标准化。全镇制定了整改要求,并下发至各行政村,各村按照要求成立15人以上的`评议小组,小组由各村党员和群众代表组成,并及时召开评议小组会议研讨各村低保符合人员。通过这种方式在全镇展开拉网式排查整治,整治后由镇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对各村符合条件的低保人员进行入户摸底,逐一核实,并与该低保人员合影,保留影像存档。通过一个月的集中全面整治,全镇低保人员由原来的1226人,下调到487人。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坚持阳光保,做到社会监督长效化。全镇对现有保障对象中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四有户”坚决予以清退。严查“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等现象,对退出保障范围的低保对象,按照相关规定列出政策依据和具体原因。对农村低保户进行常年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打造“阳光低保”。确保全镇低保工作公平、公正,做到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精准落实。

城乡低保工作汇报(热门23篇)篇二十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六郎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强化低保动态管理,积极推进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和应退尽退工作,根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和民政工程考核要求,六郎镇民政办、村(居)委会的低保工作人员要深入城乡低保对象家中认真开展摸底工作。新申请低保户的入户率要达到100%,核查申请户的家庭基本状况,包括家庭收入、支出情况及家庭成员就业和外出务工、健康等情况,家庭生活状况、邻里调查和单位调查以及相关信息比对。

为更好的完成低保户的家庭情况调查,六郎镇民政办协调芜湖县民政局、易太村民政工作人员针对户籍在六郎镇、居住地在芜湖市鸠江区清水街道的的低保申请户,深入到其居住地清水街道竹秀社区及丈夫所在的原户籍地清水联盟社区了解该户的家庭经济状况及涉及到拆迁的各项补偿以及拆迁房屋的出租问题,做到客观、真实的反映家庭收入、生活等情况。

城乡低保工作汇报(热门23篇)篇二十二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是党和政府为城乡居民中生活标准低于当地人均保障标准人员办的一件大事、实事、好事,是一件得民心工程。低保工作做得好与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近几年来,我旗低保工作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原则,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为我旗的社会稳定、经济和谐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全旗孤寡、残疾、困难群众较多,社会救助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近年来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强化制度建设,推行规范化管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精心打造阳光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基本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标准有高有低,时间有长有短,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困难群众生活基本得到保障。

截止到2015年底,我旗低保对象已达35110人,年发放低保金达7799万多元。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基本得到了保障,低保家庭切实分享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对党和政府十分的感激。

(二)保障标准底线稳定日趋合理。

十二五期间,城镇低保从2011年a类320元/月、b类270元/月、c类245元/月提高到a类435元/月、b类410元/月、c类390元/月;农村低保从a类1270元/年、b类1020元/年、c类820元/年提高到a类2377元/年、b类1812元/年、c类1468元/年。

(三)资金保障机制逐步完善。

1、认真展开前期调研工作。对低保标准的制定,家庭收入的测算,低保对象的审核以及低保资金的管理等,做到程序规范,安排合理。做了详细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按照要求加强动态管理,实施分类施保,提高管理水平。

2、操作程序严格。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民政部门做到了“五个一定”,即:一定深入低保申请人家中核实,一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两委扩大会议,一定进行三榜公示,一定做到程序合法,一定按时发放低保金。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实施阳光操作。

3、档案管理规范。为了加强低保档案管理。各乡镇认真填写花名册、报表、申请审批表和领取证,并按照要求输入微机,制作了电子文档。

一是低保准入把关难度大。目前,确定低保对象采用“家庭人均收入”的办法进行,把关难度大。主要表现:城市居民就业的多样性和隐蔽性,申报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很难掌握;农村低保对象的收入,由于粮食等实物收入难以货币化,外出务工人员收入不稳定,隐性收入难以统计等因素,核定难度大,导致低保对象的界定较难;一些专项救助,比如医疗救助,廉租房救助、法律援助等,只有低保对象才有资格享受,因此有的人为了得到某项援助而想方设法进入低保行列,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低保工作的压力和难度;部分乡镇对低保对象的收入,特别是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及张榜公布等环节,执行不到位,影响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是社会救助工作基层压力较大。随着国家对农村低保资金投入的加大,享受低保的标准提高,大多数农民对低保问题更加关注,心态也由过去的“以吃低保为耻”变成如今的“以争低保为荣”。在利益面前,心理失衡,存在个人至上倾向。

三是低保的动态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从低保制度实施以来,一直存在“进低保容易,出低保难”。同时,农村低保面扩大后,对边缘户的确定较为困难。部分生活水平处于低保临界状态的收入户,整天经村里,找乡镇,上旗里以各种理由争低保待遇。

四是个别村存在人情保、关系保。各别村干部没有坚持原则,不经过村民评议,直接为其办理低保。人情保、关系保虽然不多,但影响较大,群众反映比较强烈。

三、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存在问题,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低保工作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阳光运行。要联系实际加强低保工作机制调研,广泛征求基层组织和群众意见,及时修订工作和审批程序等办事流程,制定出科学完善的规范化操作办法。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化的管理方式,逐步建立以税务、工商、公安、卫生医疗、人力资源、金融、乡村基础组织部门为主,以房地产、车辆、公积金、养老金、公职人员、户籍等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库建设,完善比对平台,加强城乡低保管理力度。要建立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机制,以便及时进行动态管理,真正做到应进的进,应退的必须退,全程接受群众监督,最大限度地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的发生。

二是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低保工作水平。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断完善,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作风正派、业务精通、一心为民的高素质低保工作队伍显得特别重要。一是加强各级低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二是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对低保工作成绩突出的,及时给予表彰;对坚持探索、推出创新举措的,要给予鼓励和支持,不断激发低保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财政要合理安排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的财政预算,确保城乡低保工作顺利开展。

文档为doc格式。

城乡低保工作汇报(热门23篇)篇二十三

xx是xx的西大门,是xx对外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2009年以来,xx乡按照县城乡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安排,认真落实责任,细化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坚持把“六乱”治理作为基本要求,把增添设施作为必备条件,把风貌塑造作为主要内容,全面开展“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持续推进“七进”活动,现将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进行简要汇报。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将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全员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逐级成立领导小组,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责任,抽调专人负责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制定和完善了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将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抓。并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城乡环境整治问责制度》和《城乡环境整治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做到严格考核,奖惩逗硬。

(二)切实加大“六乱”治理。将城乡环境整治相关内容纳入到村规民约中,并认真开展宣传,增强群众的环卫意识。在xx、xx、xx等重点集镇上,严格落实居民门前“五包”制度,重点加大对公路沿线,特别是省道一线、河沟两旁的重点整治,花大力气,下大决心消除环境卫生死角,有效解决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电线乱拉等现象,集镇环境明显好转,“脏乱差”现象逐步消除,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环境卫生得到了保持。

(三)加强重点村落的风貌打造。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完成了省道一线的xx、xx、xx、xx等村村容村貌的重点打造,形成了具有川南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风貌。并在这些重点村社中试点城乡环境“村民自治”,增加群众在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中的参与度,实现了“干部带着群众干,群众干给干部看”的良好机制,有效改变了一些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陈规陋习,使崇尚科学、崇尚现代文明的尉然成风。

(四)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区协办党组、办公室强化明察暗访,切实加大公开曝光和问责力度,建立健全城乡环境治理“一把手抓到底”的领导机制、“一把尺子量到底”的考核运行机制,明确干部职责,逗硬监督检查。对“脏、乱、差”突出的地方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办法严厉追究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区协办还积极努力探寻长效保洁机制、责任分解机制、宣传教育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多元投入机制、投诉受理机制、过错问责机制等一系列长效管理机制,使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成果得到巩固和进一步提升。

到目前为止,共投入资金90多万元用于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建宣传栏7个,新建垃圾填埋场7个、垃圾场47个,垃圾桶40个,果皮箱200多个,添置简易环卫车辆15台,垃圾车两辆,落实清扫保洁人员17名,基本上保证了重点集镇的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和日常保洁需求。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环卫基础设施仍然十分薄弱,亟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群众思想认识不到位,保护环境的意识较低,自觉参与城乡环境整治的积极性有待提高;二是农村“五乱现象”较为突出,较能控制,容易反弹;三是城乡环境整治资金缺口较大,还需建立起一套多元投入的工作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打算。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城乡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结合“五十百千示范工程”的全面开展,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城乡环境整治活动,提高广大群众保护环境的自觉性;二是加强检查督导,严格按照考核目标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城乡环境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继续加大农村“五乱现象”整治,严格控制私搭乱建,规范生活垃圾倾倒,控制生产垃圾,整体推进村容村貌建设;四是着力探索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有成果,不反弹。

二〇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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