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专业18篇)

时间:2023-11-16 作者:XY字客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专业18篇)

实施方案是在实际操作中为达到特定目标而采取的一系列计划和措施,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需要在实际操作中得到检验和验证。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专业18篇)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共青团北京市委改革方案》和全国《少先队改革方案》要求,结合北京市少先队工作实际,制定本改革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基本要求,以坚持党的领导牢记队的使命、服务队员成长、打牢基层基础、积极继承创新、体现首善标准为基本原则,坚持少先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战略预备队的基本定位和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发展的工作主线,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推进少先队工作改革创新,使少先队作为党领导的少年儿童群众组织的特点更加鲜明,让少先队员更喜欢少先队,让辅导员更热爱少先队,让学校更重视少先队,让家庭和社会更支持少先队。增强少先队的思想性、先进性、自主性、实践性,增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更好地服务少年儿童快乐生活、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教育引导首都少年儿童听党的话、跟党走,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首都好少年,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努力学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时刻准备着。

全面做好全国《少先队改革方案》的学习宣传并结合北京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按照全国少工委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深入学习改革方案的目标任务和路径要求,进一步明确改革方向和主要内容;通过各种方式将改革方案及时传达到全市中小学校,督促各区少工委做好少先队改革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工作统筹协调,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和教育部门、党政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代表大会和委员会制度。

1.完善少先队代表大会制度。小学和初中学校每学年召开1次少先队代表大会(简称“少代会”),区级少代会每三年召开1次,市级少代会每五年召开1次。学校少代会代表以少先队员代表为主体;市、区级少代会代表中,少先队员代表要占50%以上,成人代表在同级党、团组织的领导下产生,少先队辅导员、中小学校长志愿辅导员、少年儿童教育机构、社会组织、研究机构和高校等各有关方面一线代表要占成人代表60%以上。

2.完善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制度。市、区级少先队工作委员会中来自基层单位的委员要占50%以上。同级团委和教育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共同担任少工委主任。市、区级少工委设挂职、兼职副主任。市少工委办公室设在团市委中学和少年工作部,各区在区委教工委独立设置少工委办公室。市级少工委建立专门委员会,健全完善委员议事建言制度。

3.探索成立学区和教育集群少工委。各区可根据学区制管理、集团化办学、联盟或集群化发展等新情况,探索成立学区少工委、教育集群少工委等,其工作职责、人员构成、运行模式等参照市、区少工委进行并可适当调整。各区少工委要加强工作指导和服务保障。

(二)加强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

4.全面加强学校少先队工作。在小学和初中普遍建立少先队组织,发挥少先队组织在班级管理、校园管理中的骨干带动作用。加强学校少先队标准化建设,规范队前教育和入队程序,探索开展分批入队,做到全童入队。

5.加强初中少先队和团队衔接工作。加强中学团委对初中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各区初中少先队工作由区团教工委负责。建立中学团干部、优秀教师兼任少先队辅导员制度。初中少先队以团前教育、推优入团为重点开展工作。初一年级全面规范举行初中少先队建队仪式。

6.拓展校外和社区少先队工作。积极依托区域化团建,在街道、乡镇、社区和各条战线团组织带领下,整合用好团内外各类阵地。充分发挥社区青年汇、国际青年营、青年宫及少年宫等作用,为少先队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场地和资源支持。聘请家长担任志愿辅导员,协助少先队组织开展活动。

7.创新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发挥少先队思想育人作用,教育引导少年儿童打下“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基础,听党的话、跟党走,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持开展“中国梦”教育,将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贯穿少先队教育全过程。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意识形态教育,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深化理想信念教育,运用好红色教育资源,加强革命文化教育。创新丰富少先队光荣感教育的项目体系,努力打造首都少年先锋岗、少先队鼓号队等少先队活动品牌,在校内外创新开展“小小志愿者”等志愿服务活动。

8.强化少先队活动课程建设。推动少先队活动课全面落实,保证平均每周1课时,与班队会或综合实践活动相整合,或在地方、校本课程中统筹安排,突出少先队员主体地位和实践体验特色。以中队活动为基本形式常态开展,也可以大队集中开展,或以小队、红领市小社团等形式灵活开展。充分发挥少先队教研员作用,加强教研活动,推出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示范课。

9.加强少先队仪式教育。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中小学“升国旗、唱国歌、向国旗敬队礼”仪式,增强少年儿童的国家意识。每年“五四”、“六一”和“10·13”少先队建队日,集中开展小学新队员入队仪式、初一年级建队和佩戴队徽仪式、初二年级“迈入青春门”和离队建团仪式,激发少先队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10.加强红领巾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红领巾通讯社的思想引领作用,加强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队报队刊、宣传栏等校园媒体建设。进一步丰富《北京少年报》内容及形式,增强恩想教育功能,及时传递党和政府的声音,引导广大少年儿童正确了解社会、认知社会。深入开展红领巾读书活动。加强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动漫、桌游、绘本、视频等优秀文化作品研发。办好红通社微信公众号。深化少年儿童网络素养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合理使用网络,控制上网时间,绿色上网。

11.健全少先队激励机制。深化“美德少年”等群众性推荐活动,大力树立宣传新时期少年儿童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少年儿童。加大对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的培养、选树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榜样带动作用。

(四)切实推动少先队工作专业化发展。

12.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各区配备1名专职区少先队总辅导员,落实少先队总辅导员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市、区、学校三级培训体系,将辅导员培训纳入师资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推进辅导员职称“双线晋升”,将大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内容、工作量和工作质量纳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范围,推动落实辅导员职称单列政策。加强推荐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入党工作,推荐优秀大队辅导员列入教育系统后备干部培养序列。

13.开展“导师制”骨干辅导员培养工程。联合高校开展骨干导员培养工作,通过配备导师、集中授课、实践教学等形式,每两年选拔至少30名骨干少先队辅导员进行导师制培养,为少先队事业发展培养和储备优秀青年人才。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导师制形式推出少先队辅导员骨干培养计划,加大优秀辅导员培养力度。

14.深化少先队理论研究工作。编写并推广《少先队活动》教材,做好教材实验、论证、修订等工作,不断推进少先队活动课程建设可持续发展。每年开展少先队活动课交流、展示、评选等活动,推广少先队活动精品课。每年征集评选市级少先队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并形成科研成果集。探索推出市、区两级少先队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工程。

(五)加强少先队工作领导支持。

15.纳入党政制度安排。加强学校党组织对少先队的领导和指导,明确各学校党组织要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职责,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研究青少年工作的专题会议和党政青少年事务联席会议等制度安排。各级党委分管共青团工作的领导要担任同级少工委名誉主任,在研究制定涉及少年儿童的政策时,重视听取少先队组织的意见,关心支持帮助少先队解决组织建设和教育活动等实际困难。

16.加强全团带队工作。各级团组织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具体领导,履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工作发展等“全团带队”的职责,每学期至少听取1次少先队工作汇报,积极调动团内资源支持和帮助少先队组织开展课外、校外、户外教育。保证少工委必要的工作经费。建立完善共青团各战线和团属单位、媒体在工作力量、资源、项目上支持少先队工作的机制。

17.完善团教协作机制。各级教育部门将少先队工作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范畴,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保障。要在制订教育规划和教育改策时同步考虑少先队工作,并将少先队工作情况作为衡量中小学办学质量的重要标准,列入年度综合督导。各中小学要将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教学整体工作计划,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考核评价。

三、组织实施。

本实施方案在团市委、市委教工委、市教委领导下,由市少工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团区委,各区委教工委,各区教委、少工委要高度重视少先队改革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措施,制定时间进度表。少先队改革任务到2018年底完成,改革任务落实执行情况纳入各级团组织、少先队组织和教育部门考核内容。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专业18篇)篇二

少先队是中国共产党创立和领导的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共青团、少先队的要求,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少先队在立德树人中的作用,制定少先队改革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的基本特征和基本要求,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基本要求,坚持少先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战略预备队的基本定位和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发展的工作主线,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推进少先队工作改革创新,增强少先队的思想性、先进性、自主性、实践性,增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更好地服务少年儿童快乐生活、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教育引导亿万少年儿童听党的话、跟党走,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时刻准备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全团带队、团教协作、队教协同,把握少先队组织属性,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少先队改革和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儿童组织发展道路,更好地引领广大少年儿童牢记和践行党的教导,立志向、有梦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从小学习做人、从小学习立志、从小学习创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长大后做对祖国建设有用的人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牢记队的使命。以思想引导为灵魂,坚持开展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听党的话、跟党走,做到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立志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准备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服务队员成长。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少年儿童主体地位和特点需求,遵循少年儿童成长规律和党领导的少年儿童组织发展规律,坚持全童入队、育人为本,主动参与素质教育,激发少年儿童自信自强、创新创造精神。一切从少年儿童的思想和生活实际出发,发挥少先队员小主人作用,生动活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

——打牢基层基础。树立基层第一的观念,搞好基础建设,坚持强基固本,激发组织活力。充分调动基层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注重提炼、推广各级少先队组织的好做法好经验。千方百计推动工作力量和服务资源不断向基层倾斜,从政策、机制、环境等方面支持基层,努力使少先队改革成果更多惠及基层。

——积极继承创新。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目标,适应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要求,紧跟共青团改革和教育改革步伐,坚持问题导向,既继承历史经验,发扬优良传统,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切实解决脱离少年儿童实际、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虚功实做,难事长做,更好地履行为党做好少年儿童群众工作的职责。

(三)主要目标。

与共青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工作格局衔接,与基础教育改革衔接,推进少先队工作制度化、专业化、时代化、系统化和与学校教育的特色差异化发展。通过改革,使少先队作为党领导的少年儿童群众组织的特点更加鲜明,让少先队员更喜欢少先队,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显著增强,少先队吸引力、凝聚力进一步提高;让辅导员更热爱少先队,获得感显著增强,专业化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让学校更重视少先队,少先队集体和活动更有活力,在立德树人中的独特作用和贡献度、价值创造进一步提高;让家庭和社会更支持少先队,发挥少先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少先队的服务能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二、改革措施。

当前,少先队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不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程度不够,少先队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不够。具体表现在:少先队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基层基础工作和组织活力不足;少先队教育内容、形式、载体与少年儿童成长需求和时代要求不够适应,组织教育不够系统、少先队员自主性发挥不充分、实践活动不足,特色不突出,活动存在成人化、形式化、课堂化现象;少先队教育与国民教育有机融合度不够,与学校工作协调不够,与家庭、社会生活衔接不够紧密,维护队员权益不足,服务队员成长的项目较少;少先队工作队伍专业性不够,少先队工作的政策支持和保障不完善、不充分等。为克服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以下改革措施。

(一)改革少先队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1.完善少先队代表大会制度。根据队章制定少先队组织工作办法。小学和初中学校每学年召开一次少先队代表大会(简称“少代会”),县(区)级少代会每三年召开一次,全国和省级、地市级少代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增强少代会的代表性。各级少代会少先队员代表由少先队员选举产生。学校少代会代表以少先队员代表力主体。县(区)级及以上少代会代表中,少先队员代表要占50%以上比例;成人代表在同级党、团组织的领导下产生,少先队辅导员、中小学校长、志愿辅导员、少年儿童教育机构、社会组织、研究机构和高校等各有关方面一线代表要占成人代表60%以上比例。

扩大代表大会代表参与渠道。少先队员代表要征集队员意见建议,向大会提交红领巾小心愿小建议。成人代表要经常到学校、校外活动场所、社区等少年儿童集中的地方走访,了解反映队员需求和队员、辅导员、家长、社会各界人士等意见建议。各级少先队工作委员会(简称“少工委”)建立答复、办理或反映代表意见建议制度。

2.完善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制度。增强各级少工委委员的代表性,积极发展基层和社会各界委员。县(区)级及以上少工委中来自基层单位的委员要占50%以上。县(区)级及以上少工委设挂职、兼职副主任,设立少先队总辅导员。推动中小学成立由党政领导、大中队辅导员和志愿辅导员、家长代表等参加的学校少工委。

健全各级少工委运行和决策机制。各级少工委建立主任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和协调落实少先队重要工作。全国少工委主任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按照议题内容邀请相关系统和领域少工委委员列席。全国和地方少工委通过向少先队员和辅导员征求意见,向共青团智库、教育等有关研究机构、专业人士咨询等,加强对重大问题昀研究,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建立各级少工委联系委员、服务委员的经常性制度机制。

完善全体委员会议议事建言机制。全国和省级少工委设立专门委员会。建立委员重点发言制度,推动委员围绕议题开展前期调研,在全体委员会议上建言献策。建立委员提案制度,每个专门委员会每年至少提交1份建议案,每位委员在任期内每年至少提出1份提案。

完善日常工作机制。按照队章和团中央有关规定,全国少工委加强对全国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加强对省级少代会和地方少工委的指导。县(区)级及以上少工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委员会议并形成制度。健全重点工作调查研究、推动落实、资源支持、督导考核和基层满意度测评等工作机制。

(二)加强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

3.巩固中小学少先队组织基础。完善中小学少先队基本组织制度,规范基础队务,加强学校少先队标准化建设。坚持全童入队,规范队前教育和入队程序。建立中小学贯通的队籍管理制度,推行少先队员登记表,队员转学或小学毕业升入初中随转队籍。实施活力工程,活跃少先队大、中、小队。建立少先队员成长档案,创新推广雏鹰奖章体系。适应基础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加强民办学校、特教学校、驻外使领馆阳光学校、国际合作办学等少先队基础建设。

4.加强初中少先队和团队衔接工作。加强中学团委对初中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建直中学团干部、优秀教师兼任少先队辅导员制度,以团前教育、推优入团为重点开展工作。初一年级全面建立少先队组织,普遍规范举行初中少先队建队仪式。初中队员日常可佩戴队徽,集会等活动时统一戴红领巾。创新初中少先队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活动方式和载体,开展适合初中生特点的工作和活动,做好与志愿服务、学生社团、学生会活动的结合。健全少年团校、团课制度。完善推优入团制度,规范推优入团标准及程序,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团的发展对象,推优入团应体现班级中队全体少先队员的意见,年满13周岁特别优秀的少先队员可以入团并保留队籍。

5.拓展校外和社区少先队工作。积极依托区域化团建,在街道、乡镇、社区和当地各条战线团组织带领下,整合用好城乡团内外各类阵地,组织开展社区、校外少先队活动,大力发展直接服务少年儿童和家庭的公益项目。探索建立社区少先队组织。充分发挥青少年事务社工、青年志愿者的作用,探索“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热心家长、社会各界专业人士在校外和社区少先队工作中发挥作用的机制。鼓励和推动各级少先队组织积极开展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各类校外实践活动。

6.加强农村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少先队工作。与党政有关对口支援帮扶等制度安排相衔接,推动城市与农村、东都与中西部地区、内地与少数民族地区之间少先队组织、少先队员、辅导员交流和结对互助。深化新疆、西藏与内地少年儿童书信手拉手活动。广泛开展城乡少先队“手拉手”活动,形成城乡少先队互联互帮互学机制。紧密结合教育扶贫,助力脱贫攻坚,推动将农村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部门相关工作机制,保障农村少先队组织基本条件,开展有农村特点的少先队活动和适合农村少年儿童需要的服务。建立公益基金,创设援助项目,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少先队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

7.加强少先队组织文化建设。根据时代发展和少年儿童特点,规范发展少先队基本组织文化。研究制定国家标准,规范红领巾、队旗、队徽、队歌、队礼、呼号、作风、入队誓词、队委标志、鼓号、队服等少先队标志、标识及其使用,推进依法保护。在校内外少先队活动中积极使用少先队标志和组织文化各种标识。加强学校少先队队室、鼓号队建设,建好用好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宣传栏、中队角、中队园地和少先队新媒体等阵地。规范少先队主题队会、队日基本程序。深化仪式教育,创新入队仪式、初中建队仪式、离队仪式和雏鹰奖章颁章仪式、检阅仪式、升旗仪式、祭奠先烈仪式等,建立少先队分层仪式教育体系,增强仪式庄重感、参与感。

(三)改革创新少先队教育和活动方式。

8.创新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发挥少先队思想育人作用,教肓引导少年儿童打下“五爱”政治情感的基础、人生观的基础、社会主义道德的基础,确立听党的话、跟党走的政治方向,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贯穿少先队教育全过程,坚持形象化、情感化、榜样化、行动化,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帮助少年儿童形成基础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少年儿童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注重加强革命文化教育,运用好红色教育资源,抓住节庆日、纪念日和重大时间节点,坚持落小落细落实、儿童化生活化时代化,创新“红领巾心向党”“红领巾相约中国梦”

“争当美德小达人”“优秀传统文化在我身边”等主题活动。创新少先队教育方式,注重精准引导,加强队章和少先队基本知识教育,系统开展爱党教育,党团队相衔接的组织意识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治教育、国防教育和道德教育等,增强少先队思想教育的科学性有效性。

9.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作用。增强少先队员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小主人意识,共同创建自主、平等、友爱、向上的大中小队集体,发动每一位队员主动融入队集体,履行队员义务,发挥自己所长,活跃集体活动,共享快乐生活。以少先队中、小队和雏鹰假日小队、红领巾小社团等形式,组织全体少先队员积极开展群众性少先队集体活动。注重普及,力求每一个少先队中队人人可为、常态可为,借助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力量,在校内外创新开展“小小志愿者”活动,在中队集体里广泛开展“红领巾小健将”等足球和体育游戏活动、“红领巾小百灵”歌咏活动、“红领巾小书虫”读书活动、“红领巾小创客”创新创意创造活动、“红领巾小主人”岗位服务活动等,深化“雏鹰奖章”的系统过程激励,培养锻炼全体少先队员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10.锻炼培养少先队员自主能力。充分尊重少年儿童的自主性,大力倡导少先队员在辅导员指导下自主管组织、自主建阵地、自主搞活动,注重自我教育、同伴教育,鼓励队员自主实践,保护好、锻炼好队员们的自主意识、自主能力。大力倡导少先队活动由少先队员自主设计、组织、评价,保持少年儿童自己的特点和言行,坚决杜绝成人化。创新少先队大中队委员、小队长岗位设置,实行民主选举、定期轮换,锻炼培养小骨干,发挥带头作用。建设少先队小骨干培训基地。探索建设红领巾理事会,畅通少先队员自主参与少先队工作决策渠道,充分体现少先队员的心声和意愿。

11.创新丰富实践活动品牌。在中小学普遍落实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课,突出少先队员主体地位和实践体验特色,避免课堂化。加强少先队活动课指导,研发配套资源。大力支持、积极鼓励基层少先队组织开展生动活泼、时代感强的主题队日和课内外、校内外少先队实践活动。围绕索质教育,连接学校、家庭与社会,大力发展少先队实践活动品牌。完善扩大少年儿童校外活动服务联盟,推动成立少年儿童夏冬令营活动社团组织,制定推行专业标准,争取各级财政和社会支持,大力开展公益性、普惠性夏冬令营等假日活动。大力支持开展少先队红色文化、探知探索、吃苦体验等研学旅行。创新发展平安行动、手拉手、少年军校、少年科学院、知心家庭学校等品牌活动项目。大力探索开发队员喜闻乐见的、健康快乐的创新创造活动和时尚项目。

12.健全少先队激励机制。以雏鹰奖章为基本载体,建立人人可行、天天可为的少先队员激励体系。创新榜样教育,大力树立宣传新时期少年儿童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少年儿童。深化“最美少年”“最美辅导员”“最美集体”等群众性推荐活动,引领少年儿童学习英雄人物、先进人物、美好事物。培养网上的少年儿童正面偶像。完善全国和地方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集体评选表彰机制,加大对一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表彰、宣传和培养力度。命名红领巾示范校、红旗大队等先进基层单位。建立对校长、家长、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激励机制,颁授“星星火炬奖章”。积极开展面向基层的公益性推选竞赛、展示交流活动。

(四)努力提升少先队服务能力。

13.建设少先队社会化工作平台。深化与团的事业化工作平台和团属单位的合作,在开发产品、开展活动、整合资源、服务基层等方面为少先队工作服务。争取党政支持,借助团内资源,整合社会力量,探索联合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承接政府专项工作和购买服务的有效方式。

建好用好少先队社会化活动阵地。联合教育等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推动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营地)等各类少年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和社会文化教育设施,面向所有少年儿童免费开放,提供公益服务,开展实践教育,支持少先队活动。依托青年之家等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少先队活动阵地。充分依托基层党群活动场所、社区、“乡村学校少年宫”、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部队营地等,共建共享,拓展活动阵地。动员各类资源,大力推动少年儿童校外活动营地建设。与各类社会文化教育和服务机构合作,联建少年儿童实践体验基地。

建设“网上少先队”。倡导全体少先队辅导员积极用好网络,建好辅导员网等工作平台,直接服务引导少年儿童。加强对少年儿童和基层少先队组织用网情况调查研究。依托“智慧团建”推进“智慧队建”,探索建立少先队电子队务和基层组织、队员、辅导员、各级少工委信息管理系统。依托“青年之声”建设“少年之声”。构建少先队传媒体系。建立面向全体少年儿童的微信公众号、微博和各级少工委微信公众号、微博。建好用好中国少年先锋队网、未来网,建设网上少先队综合活动和服务平台。健全以少先队工作网站、微信、微博、app等为主的新媒体工作榕局,推进各级少先队组织新媒体工作平台互联互通。深化少年儿童网络素养教育,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合理使用网络,控制上网时间,绿色上网。加强各级少先队组织对自身网站和网络新媒体应用的管理。支持各级队报队刊围绕职能定位,复合发展、改革创新、发展壮大。加强与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和中央主要新闻单位、主流媒体、门户网站的合作。

多生产推广少年儿童喜欢的优秀文化产品。争取宣传、新闻出版、广电影视、文化艺术、网络管理等部门和单位支持,联合专业力量,实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作品产品研发推广工程,大力创作、研发推广思想性、艺术性、时代感强的童谣、图书、歌曲、电影、动漫、游戏、音乐舞蹈、电视、微电影、微视频、舞台艺术、数字出版等优秀文化艺术产品。

深化与港澳台地区少年儿童和少年儿童组织、工作机构的交流。加强与国外有关少年儿童和少年儿童工作的组织、机构的友好交往。

14.服务少年儿童成长需求。强化服务意识,关切队员成长,倾听队员心声,围绕少先队员的需要和家长期盼、党政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找准切入点,设计开展具体服务项目,精准服务少年儿童在平安自护、身心健康、学习成长、人际交往、社会生活、网络安全等各方面需求。积极承接政府少年儿童事务。通过依法公募、众筹等方式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拓服务项目,挖掘服务资源,打造服务品牌。通过手拉手、微心愿圆梦等多种方式,为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乡贫困家庭、残疾、孤儿和患重大疾病筹困难少年儿童群体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联合团的权益工作部门和专业力量,建立了解、反映少年儿童意愿、呼声和诉求的工作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依法有序代表少年儿童表达诉求、解决问题,依法积极介入、主动发声并协助处理典型性重大个案维权,参与推动完善未成年人法律体系、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

(五)强化少先队工作专业支持。

15.建设高素质少先队辅导员和工作者队伍。构建“专业辅导员+志愿辅导员”的基本工作队伍。建立全国、省、地(市)、区(县)、乡(镇)、学区、学校等各级少先队总辅导员和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队伍体系。落实和完善总辅导员设置管理办法,加强对总辅导员的管理和培养。制定少先队辅导员专业标准,规范辅导员选拔、配备、聘任和调整。不断完善大、中队辅导员任职资格、工作考核、专业发展相关政策,推进辅导员职称评聘“双线晋升”,畅通辅导员成长发展通道。建立命名全国和各级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基地,建立健全辅导员远程培训平台。全面实施辅导员全员培训,规范培训内容、课程、课时、教材、师资,普及学习中央精神、政策理论、少先队业务和专业知识技能。将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纳入团干部和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培养少先队辅导员名师、骨干,建设全国和各级少先队名师工作室,纳入各级中小学优秀教师培养序列。尊重和服务辅导员,加强对轴导员的人文关怀,建立和活跃辅导员之家。积极聘请“五老”、热心家长、解放军指战员、有关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专业人士等担任少先队志愿辅导员,探索建立志愿辅导员注册管理、分级聘任、培训制度。建立完善志愿辅导员激励机制,纳入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志愿者表彰。

加强思想教育和管理培训,教育引导全体少先队工作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水平。推动各级团委少先队工作干部,落实好“8+4”常态化下沉基层、“4+1”向基层服务对象报到、“1+100”直接联系青年等制度安排,直接联系、直接服务、直接引导基层少先队组织、少先队员和辅导员。建立健全少先队工作干部调研制度,推动全体少先队工作干部经常性深入中小学驻校蹲点,了解基层实际,与少年儿童和辅导员、教职员工、家长等交朋友,调查研究、开展工作、解决问题。

16.加强少先队理论研究和专业支持。充分调动各级少工委和基层少先队组织积极性,充分借助共青团智库和教育及社会研究机构、专业力量,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入研究阐释中央精神,研究当代少年儿童发展规律和时代特征,开展少先队史论法研究,加强少先队工作重大课题研究,推进国际比较研究。研发少先队组织和工作标准规范体系。加强与相关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合作,深入推进少先队相关学科建设,培养专业人才,联办学术刊物,为少先队工作改革创新提供智力支持,加强各级少先队工作学会建设,发挥老少先队工作者、少先队名师等作用,推动群众性科研活跃,推动研究成果转化运用。

(六)优化完善少先队工作支持保障17.推动纳入党委和政府相关制度安排。推动将少先队改革纳入地方群团改革总体安排,研究制定少先队改革措施。推动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研究青少年工作的专题会议和党政青少年事务联席会议等制度安排。推动落实和完善各级党委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政策,推动建立落实党委和政府有关少先队政策的协调督导机制。

18.加强全团带队工作。加强各级团组织对少先队工作的具体领导,主动带思想、带组织、带工作、带队伍、带作风。建立各级团的领导班子定期听取少工委工作汇报制度,每年专题研究两次以上少先队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各级共青团工作总体安排,加强各级少工委特别是区县少工委建设,配齐配强少先队工作部门和专职干部并保持相对稳定,根据少先队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选配挂职、兼职干部。保证少工委必要的工作经费。在团干部培训中设立少先队工作内容,加大对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的支持力度。建立完善共青团各战线和团属单位、媒体在工作力量、资源、项目上支持少先队工作的机制。建立少先队组织、工作、活动绩效评价和服务少年儿童满意度评价制度。深入研究完善有关少先队政策制度,不断推进制度机制创新。

19.宪善团教协作机制。以少工委工作机制为基础,建立健全县(区)级以上团委和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协商研究少先队工作机制,每半年(学期)研究1次以上。建立县(区)级以上团委和教育部门重大工作及时沟通机制,团委主动加强沟通,在涉及中小学生、青少年、共青团和少先队的重要政策和工作部署出台前互通情况、听取意见。各级教育部门将少先队工作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在中小学党建工作中的作用,纳入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范畴,纳入各级政府教育督导,纳入学校工作总体布局,一起规划、部署、检查、保障,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督导指导和考核评价。实行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选派干部到同级少工委挂职、兼职制度。

各地小学和初中要保障少先队工作基本条件。中小学校长和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重视支持少先队工作。学校要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和教育教学整体工作计划、考核评价,普遍开展中小学少先队活动课,确保充足的少先队活动时间,大力支持少先队创造性开展校内外实践活动,支持建设好少先队集体,保证学校少先队队室、鼓号队、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网站,有条件的地方)、宣传栏、中队阵地等基本阵地和配备,积极创造校内外少先队实践活动阵地,保证少先队工作必要的经费、物资,建立健全少先队工作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发挥好少先队组织在学校教育中的独特作用。中小学少先队开展相关活动及购置设施设备所需经费,可在学枝公用经费中列支。各地小学和初中要设置大队辅导员岗位,一定规模的学校可设总辅导员。选配优秀教师担任大队辅导员(总辅导员)、中队辅导员。全面落实并保障大队辅导员(总辅导员)的学校中层管理人员职级待遇,并纳入后备干部培养。将大队辅导员(总辅导员)、中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和评比表彰奖励。建立健全少先队辅导员以“少先队活动”等科目参评中小学教师职称“双线晋升”制度。

三、组织实施。

少先队改革方案由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联合下发。在团中央和教育部领导下,全国少工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务求实效。改革方案落实执行情况纳入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和教育部门考核内容。全国少工委指导各省级少工委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专业18篇)篇三

根据《市政府关于市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制转企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04]153号)及其配套文件的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现制订改制转企实施方案如下:

1、自然状况。**单位成立于年,为自收自支(或全额、差额拨款)全民(或集体)事业单位,隶属于,历史演变情况;主要从事,资质或特许经营权情况;注册资本(或开办费用)万元,法定代表人,有无企业法人登记。

2、资产负债情况。经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评估,截止年月日,该改制单位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其中银行贷款万元,拖欠社会保险费用万元,拖欠职工工资、医药费、集资等万元;净资产万元。

该改制单位经文件批准共核销不良资产万元,其中呆帐坏帐万元。有无或有负债、法律纠纷,或有负债、法律纠纷的基本情况。

3、土地房屋状况。经事务所评估,截止年月日,该改制单位共有国有划拨土地平方米,价值万元,出让土地平方米,价值万元;拥有自有房屋栋(间)平方米,价值万元,主管部门无偿提供的办公用房栋(间)平方米,价值万元。

房产、土地是否抵押,抵押土地面积为平方米,价值万元,抵押房产面积为平方米,价值万元,抵押债权数额万元,偿债情况。

4、经营状况。近三年经营情况概述(有无实行工效挂钩及工效挂钩的有关情况)。

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见下表:

年份 营业收入 实现利润 上缴税收 职工年均工资 财政拨款的

数额和用途

5、人员状况。改制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名(或为放开编制事业单位),截止年月日,共有离休干部人,退休人,在编在册职工人,五、六十年代退职人员人,享受遗属补贴的人。编制外人员人。

6、下属单位及对外投资企业情况。依上述1-5分别进行说明(其中,下属企业的人员情况需说明离休、退休、在职职工及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的人员情况),下属企业为公司制的,要说明各出资方、出资额及所占的股权比例。

二、改制的基本原则及拟改制形式

**单位改制按照市政府关于事业单位改制的有关政策和程序规定,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规范处置国有资产、妥善安置单位职工、理顺劳动和社会保障关系,保证社会稳定。

按照规范操作、公正公开的原则,**单位改制拟采取整体出让、公开竞价(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由受让者组建民营企业或股份制企业(或因原因拟保留%的国有股,改制后由**单位或企业持有,其余部分公开对外招投标或竞价拍卖),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公告信息和征集受让者。

三、资产及负债处置方式

**单位改制的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按有关规定在市事改办委托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以经评估核准后的单位净资产(含出让土地亩,价值万元)(或以资产总额)为基础,合理确定转让底价。该单位国有划拨土地亩,价值万元,处置意见:。

该单位改制后,由受让者承继原单位的债权债务(如单独处理资产的,需说明债务处置方式),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该单位资产变现收益,首先用于支付本单位职工安置费用、资产审计评估费用、产权转让费用以及其他改制时必须支出的费用。如有不足,在本单位主管部门系统内统筹解决。

改制单位的资产变现情况分析:。

四、职工安置方案

经测算,**单位改制共需支付职工安置费用万元,其中,离休人员万元,退休人员万元,提前退休(或离岗退养)人员万元(或万元-万元),自谋职业人员万元,进入改制后企业的职工万元,五、六十年代退职人员万元,遗属补助万元;改制前拖欠职工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共万元,以上两项合计万元,需在改制时计提。

该单位改制前拖欠的职工工资、集资款等其他费用万元,处理意见:。

以上各项详见《****(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安置方案》。

五、改制后企业的发展设想

(略)

六、改制准备情况及进度安排

根据市事业单位改革动员大会的工作部署,主管部门于年月日成立了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所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的改制转企工作。年月日,召开了**单位改制转企动员大会,宣传了改革的政策精神。年月日,主管部门上报了《**单位改制转企预案》,市事改办以号行文批复该单位改制立项并相继委托审计评估中介机构对**单位进行了审计和评估。按照《连云港市市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制转企操作一般规程》(连事改办[2004]8号)及有关规定,我单位于年月日对申报核销的不良资产及审计、评估结果进行为期天的公示,市国资办以号行文核准,市国土资源局以号文行文备案。

根据资产审计、评估的结果及该单位的实际情况,我们在事改办、指导组的指导下,多方征询意见后,形成了该单位改制转企的实施方案,并于年月日提交了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其中的职工安置方案于年月日在改制单位内部进行了为期天的公示,已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改制的步骤、时间及进度安排:。

七、需要说明或协调解决的问题

(略)

附件:

政府关于市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制转企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04]153号)、《连云港市市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制转企提留项目及计算标准》连事改办[2004]20号文件精神及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制转企的有关政策规定,制订结合改制单位的实际情况,现制订**单位职工安置方案如下:

改制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名(或为放开编制事业单位),截止年月日,共有离休干部人,退休人,在编在册职工人,五、六十年代退职人员人,享受遗属补贴的人。编制外人员人。

一、人员安置及费用发放

1、离退休人员的安置。离休人,需计提离休费、医疗统筹金、七项非统筹费用共计万元;改制前已退休(到2004年12月31日)人,需计提待遇差、住房补贴、取暖费、社会化管理费共计万元,撤销单位医疗费用万元。改制后,已离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由发放,离退休金及其他有关费用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

2、提前退休(离岗退养)人员的安置。符合连政发[2004]153号文件中提前退休条件并申请提前退休的共有人,需计提的至法定退休年龄前的退休费、养老、医疗保险费、社会化管理费用万元。改制后提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由社会保障部门发放。

如改制单位资产变现后不足支付本单位职工安置成本,经改制单位主管部门系统内调剂仍不足的,此类职工应按规定办理离岗退养,离岗退养期间根据本单位的资产变现情况,由按月发给不低于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经测算共需万元)的生活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由为其到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3、自谋职业人员的安置。该单位改制时申请自谋职业人,需计提经济补偿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补贴共计万元。改制时与改制单位解除用人关系,为其办理劳动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4、进入改制后企业职工的安置。改制后企业原则上接收全部在职职工,改制时自愿进入改制后企业的职工人,需计提职工安置备付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补贴共计万元。单位改制时职工与原单位的用人关系自动解除,改制后企业与职工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重新签订不少于三年的劳动合同。单位改制时,需计算每位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数额并与其签订经济补偿协议,今后改制后企业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其在原改制单位工作的年限可按协议约定的内容到原改制单位主管部门领取经济补偿金。

5、其他需安置人员。人数、标准及所需费用,改制后的管理等。

二、有关问题的处理

1、单位改制前拖欠职工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共万元,改制时需补足,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2、单位改制前拖欠的职工工资、集资款等其他费用万元,处理意见。

附件2:

****(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主持人姓名:职务:

会议人数:实际到会人,(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查看)占职工总数的%。

会议内容:

1、讨论审议《****(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实施方案》

2、对《****(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安置方案》

进行审议表决。

会议过程:(简述)

对《****(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安置方案》表决情况:

在经过大会讨论后,职工(代表)们对《****(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安置方案》进行了表决,赞成的人,占与会人员的%,表决结果有效。通过《****(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安置方案》。

监票人签名:

与会职工(代表)签名:

年月日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我市是全省文化体制改革第一批试点地区之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2009年6月要基本上完成改革试点工作。为确保我市文化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精神,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建设国际旅游岛和国际性热带滨海旅游城市目标,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努力打造“文化三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改革的总体目标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管理体制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

(二)实行宣传业务与经营业务“两分开”,提高新闻舆论引导能力,壮大新闻事业发展实力。

(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实行公司制改造,处理好分流人员,安置好下岗人员;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壮大发展实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加大政府投入,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三、改革的任务和措施

我市文化体制改革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全面铺开”的工作方针,按照《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和《中国共产党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发〔2006〕1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省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琼府〔2007〕25号)的规定,根据《三亚市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发展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各文化单位的性质、职能和工作实际,采取不同的改革方式和措施,增强文化事业单位活力,提高文化企业的竞争力。通过改革,进一步繁荣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壮大文化产业。

(一)改革文化管理体制

1、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等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抓好宏观管理,支持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进一步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地位。

2、切实转变政府文化管理职能。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要转变职能,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由管直属单位向管全社会转变,由以行政手段管理为主向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管理转变,把主要精力转移到管宏观、定政策、做规划、抓监管上来,转到依法行政上来。整合相关业务机构,调整人员编制,实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本职能。

3、探索改革文化事业单位投入方式和拨款制度,实行不同的经费核拨方式,逐步由拨款改为借、贷、投,由对文化事业的一般投入转变为对文化项目的投入,实现由“养人”到“养事”的转变。

(二)转换文化事业单位运行机制

要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动、改善服务”原则,进一步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含新闻媒体)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三项内部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制度,建立和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坚持面向市场不断激发自身活力,努力形成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服务优良、引导有力的文化事业主体。

改革的方式和内容是:

第一、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制度,明确设岗范围、职能、职责,划分各岗位工作任务,确定岗位系列和档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

第二、改革现行人事管理制度。实行全员聘用制度,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指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下属单位)由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开选聘,中层以下干部实行竞争上岗。

第三、调整人员编制,发展壮大文化事业队伍。根据工作需要,重新调整文化事业、新闻媒体单位人员编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第四、改革现行分配制度。建立“以岗定酬,绩酬挂钩,按岗取酬”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明确岗位绩酬,突出绩效,拉开差距,实行二次分配。

第五、继续实行工资统发制度。文化事业单位(不含新闻媒体单位)在编人员的工资由单位工资报账员每个月根据单位绩效考核结果报下个月工资,仍通过财政统发至个人工资帐户。

第六、新闻媒体单位实行宣传业务和经营业务“两分开”,做大做强新闻事业,拓展搞活经营产业。在编人员的工资由财政全额拨付。逐步实施广播电视非时政类节目制播分离,广告、发行、印刷等部门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改为经营单位,实行公司化运作,经营收入主要用于新闻媒体单位事业发展,不足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的原在编在职人员保留事业身份,退休按档案工资办理,新录用的人员按企业办理。

第七、截止2008年12月31日,文化事业单位(含新闻媒体单位)在编人员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工作年限满20年且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界定为“老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经本人申请,主管部门批准,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定,可以办理提前离岗。离岗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不变,单位和个人按事业单位的办法计算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按事业身份办理退休手续;已办理提前离岗的人员不占单位人员编制;三亚晨报社、三亚广播电视台办理提前离岗的人员至法定退休前的工资福利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均由财政统一支付,不占用单位经费。

(三)实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的要求,对三亚市电影公司实行转企改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下岗安置人员要给予优惠政策,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市电影公司改革的方式和内容是:

1、转企改制的界定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即从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单位的界定时间)。

2、规范操作转企改制,建立新的运行机制。由市国资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依法对市电影公司的财务收入和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审计,认真做好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按照有关政策组织实施三亚市电影公司转企改制工作,重新组建“三亚市电影公司”,作为国有独资文化企业。

3、截止2008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凡工作年限满28年或工作年限满20年且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7年的,界定为“老人”,其余的界定为“新人”。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区别对待。对“老人”实行“留壳过渡、转制运行”的办法,即对“老人”在档案中保留其事业身份,退休时享受事业单位待遇;对“新人”实行竞争上岗或下岗安置。

4、拖欠在职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和经批准办理提前退休的“老人”距法定退休年龄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资以及下岗安置人员所需的资金,经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市地方税务社会保险费征稽局等相关部门核定,从单位国有资产变现收入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解决。在市国资委设立专户管理,由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负责监管。

5、以2008年12月31日为止点,把在职职工拖欠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一次性缴纳到市地方税务社会保险费征稽局。

7、被界定为“老人”的职工,在规定时间内,经本人申请,主管部门批准,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定后,按事业单位办理提前退休。经批准提前退休的“老人”按规定应正常晋升的薪级工资一次性晋升完毕,作为计发提前退休费的基数。按照截止办理提前退休时的工作年限计发退休金比例,计发提前退休费,由市国资委按月足额拨付。提前退休费不参加已退休人员退休费调整,但可按规定参照在职人员的办法调整标准,所增加部分按规定的退休费计发比例打折后计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规定程序办理退休手续,并确定退休费标准。

8、转企改制前已办理退休的人员,原按国家和我省规定标准核定的退休待遇不变(即按事业单位办理),今后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按企业执行,所需经费从基本养老统筹基金中支付。自转企改制基准日起,凡因国家统一出台事业单位退休费调整政策而产生的“事企差”(即按企业办法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少于按事业单位办法增加的退休费的差额部分),由市电影公司视经济情况自筹资金解决,所需资金税前列支。

9、转企改制前已离休的人员,原离休待遇保持不变,按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离休人员医药保障待遇,继续执行现行办法。

10、转企改制时,“新人”在规定时间内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关系的,由本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批准,双方协商一致,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手续,按规定一次性计发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补贴;对超过规定时间申请办理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的职工或竞岗落岗而被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只计发经济补偿金,不再发经济补贴。

11、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补贴计算标准为:(1)经济补偿金:按解除劳动合同基准日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不足一年按一年计,即月平均工资×工作年限。(2)经济补贴:经济补偿金×80%的总数。

12、转企改制前已离退休人员,转企改制后办理退休人员的党组织及人事关系,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03〕17号)规定,移交当地街道社区,实行属地管理。

(四)加强文化市场和扫黄打非工作的建设与管理

理顺文化市场管理体制,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深化文化市场管理的改革,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立体监管体系。切实抓好“扫黄打非”工作,设立“扫黄打非”工作常设机构,履行部署、指导、协调、督办的职能,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三亚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设,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促进文化市场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四、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紧紧围绕建设国际旅游岛和国际性热带滨海旅游城市目标,坚持诚信、创新、追求卓越的发展理念,弘扬“极力争取”的城市精神,通过改革,建立健全激励竞争机制,增强文化事业和文化企业活力,培育文化市场主体,规范文化市场行为,逐步完善运行机制,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实施“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发展策略,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大政府投入,发挥社会力量,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政府为主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建设文化基础设施。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要根据三亚市“十一五”规划,结合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现状,研究制定发展计划,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二)加大投融资力度,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整合文化资源,重塑文化市场主体。三亚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总公司要加快运转,尽快启动落笔洞文化旅游区项目建设,整合国有文化资源,盘活国有文化资产,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明确管理职责和经营范围,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培育成为导向正确、主业突出、实力雄厚、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文化产业集团。

(三)成立文化旅游产业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成立行业协会等社会管理机构,建立文化管理社会化的有效机制,提高管理效率,扩大管理覆盖面,为文化市场提供良好的体制环境和服务环境。

(四)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培育和壮大文化市场。市财政每年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我市特色文化产业、新兴文化产业和文化产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可采取贷款贴息、补助和奖励等方式予以资助。有关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管理细则由市委宣传部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

(五)积极探索农村文化市场发展的路子。把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三下乡”等公益文化项目纳入农村文化市场发展体系,进行市场运作,发展适合当地群众文化需求的健康向上的特色文化娱乐项目。

(六)发挥基层文化站的组织指导作用,推动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各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基层文化工作的领导,配备专业人员,安排专项经费,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和目标,把开展基层文化活动作为培育文化市场和发展文化产业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加强管理,创新机制,激活经营,增强实力,推进农村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多元化”,文化队伍建设“社会化”,文化娱乐发展“市场化”和文化市场管理“制度化”,丰富活跃农村基层文化生活,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整体素质。

五、组织领导

文化体制改革是一个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搞好协调,形成合力,确保改革与发展取得实效。

(一)调整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充实“三亚市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 萍(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常务副组长:李柏青(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徐国良(市人大常委、市文旅委副主任)

宁光荣(市委副秘书长)

林贻秀(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钟 声(市委政策研究室负责人)

刘关山(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王永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局长)

黄淑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三亚晨报社总编)

莫英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廖民生(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局长)

周 雄(三亚广播电视台负责人)

潘国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周高明(市财政局局长)

邓 忠(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关进敏(市国资委主任)

李洪海(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局长)

温孝廉(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

刘洪良(市地方税务社会保险费征稽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莫英俊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市宣传文化系统等单位抽调组成。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三亚晨报社、三亚广播电视台等单位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

(二)加强政策研究,建立政策体系。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加大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做好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确保改革工作有序进行,取得成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思想工作。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要加强改革政策宣传,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和改革单位干部职工正确认识改革的形势和任务,正确认识改革的政策措施,为保证改革任务的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切实开展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解难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要及时处理和解决好改革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让广大职工享受改革成果,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六、组织实施,确保成效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今年上半年将对我市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评估改革成效。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勇于创新,扎实推进,全面完成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专业18篇)篇四

我校少先队决定利用节日,举行少先队系列活动,如何更好的实施这个活动方案呢?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少先队设实施活动方案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活动目的:

1、缅怀革命先烈的英雄事迹,学习他们高尚的革命气节、顽强的革命意志,感受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在每个队员心中竖起一座座高大的英雄丰碑。

2、了解为国争光的潮乡体育健儿,学习她们的拼搏精神,激发队员爱家乡、爱国的热情,努力学习,扬起理想的风帆,成为祖国有用的人才。

活动准备:

1、观看《潮乡魂》爱国主义教育专题片。

2、再次参观学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请几位队员准备好英雄人物的故事。

3、排练舞蹈《红旗飘飘》。

4、出一期相关的黑板报。

活动过程:

一、队仪式。

二、主要环节。

1、中队长导言并宣布活动开始:歌舞升平,鸟语花香,和平安详的生活,日复一日,也许你会觉得太平常,然而,你是否知道,平安来之不易,幸福更非天赐。自古以来,我们中华民族就出现了许多民族英雄,没有这些英雄,就没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的家乡也涌现出了可歌可泣的英雄。吴敏霞、赵莹莹两位体育健儿是我们潮乡人民的骄傲,是我们少年儿童学习的榜样。今天,就让我们怀着崇敬和自豪的心情来走近他们,了解他们,赞颂他们。我宣布六乙中队“民族魂爱国心”主题活动现在开始。

2、牢记烈士英名。形式:小组竞赛,在5分中内写出英烈的名字并概括他们们的主要事迹,写出一位得10分,看哪个小组分数最高,评出优胜小组若干个。

3、知家乡英雄故事。请李美萍队员讲家乡革命烈士徐明的故事。请马星辰队员讲家乡革命烈士张偶江的故事。

听后谈感受。

5、了解家乡为国争光的体育健儿。请沈佳宇队员介绍奥运跳水冠军吴敏霞。请孙慧静队员介绍第十一届亚洲青年田径锦标赛撑杆跳冠军赵莹莹。谈启发。

6、欣赏舞蹈《红旗飘飘》。

7、畅谈人生理想。

8、辅导员讲话。

三、队活动结束仪式。

一、活动主题。

“队员手拉手,和谐共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0月13日。

三、活动地点。

六年级二班教室。

四、活动人员。

六年级二班中队全体队员、辅导员。

五、活动目标。

根据少先队的根本任务和我中队队员们的特点,我制订以下活动目标:

1、理解“中国梦”的内涵,引导学生确立正确的梦想;。

2、了解不同城市的文化风俗,增强家乡自豪感与民族凝聚力;。

3、培养队员们团结互助的精神,激励少先队员在党的领导下健康成长。

六、活动准备。

1、中队长带领队员们详细制定活动计划;。

2、搜集有关“中国梦”“家乡美”的材料,并准备展示形式;。

3、自行设计队会主持词等。

七、活动过程。

乙:当然,“从巍峨峻拔的高原走来,我是冰山上的一朵雪莲;从碧波环抱的宝岛走来,我是海风中的一只乳燕……”

乙:哦……我知道了,因为啊,我们班也有来自五湖四海的中华少年,我们都需要聆听党的教诲,实现共同成长。

走近“”,了解“中国梦”

畅谈“中国梦”

队员们结合自己对“中国梦”的了解以及自身实际,谈谈自己的“中国梦”,在这一环节中,队员们可以更深入的了解身边同学们的梦想与需求。

甲:请我们班的同学说一说你们的“中国梦”吧。我带个头,我的中国梦是能成为一名飞行员,我驾驶的飞机能保证祖国人民的安全。

丙:我梦想天空每天都是蓝的r22;r22;。

丁:我的中国梦是我爸爸妈妈打工赚的越来越多,那样我就可以回家乡去看奶奶了……。

“家乡美”我中队中,有好多队员离开自己的家乡,跟随父母来到临沂务工求学,他们不了解临沂,临沂的队员们也不了解他们的家乡,因此这一环节旨在向其他队员通过歌曲,舞蹈等方式介绍自己的家乡,以增进同学之间的互相理解。

甲:现在,请我们中队里多才多艺的队员们拿出你的实力,为大家展现你心中的“家乡美”吧。

乙:现在有请丁同学为我们……。

队员手拉手活动。

结合本队实际情况,队员们集思广益,提出不同的手拉手活动设想,如“我来教你普通话”“我想学你们家乡的风俗”“我们一起给家乡的亲人寄贺卡”等,共建和谐的中队精神文明。这一环节旨在提出设想,并延续到课下甚至是放学后,让红领巾的精神传播开来。

辅导员总结,进行退旗仪式。

主持人宣布队会结束,辅导员针对本节活动课的环节进行点评,并鼓励队员们互帮互助,确立正确的梦想,为红领巾增添光彩。

甲:梦想提供了创造和想象的动力,梦想提供了信念。有梦就有未来。每一个同学的梦想聚集起来,就汇成了明天的中国梦。

乙:实现梦想需要坚持,需要协作支撑,需要积极探索。对个人来是说,就是相信自己、相信生活、相信未来。

甲、乙: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屹立于世界,则国屹立于世界。让我们把芦笙和唢呐一起吹响,让五十六朵鲜花竞相开放,让我们队员们手拉手,心连心,和谐共成长!

八、活动反思。

课后,队员们以手抄报和征文的形式充分表达了自己对“红领巾相约中国梦”“手拉手,共成长”的感悟和理解。并且,队员之间多了信任、理解和宽容,少了隔阂和胆怯。这些都为少先队员们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活动目的:

1、了解红领巾的来历,对队员进行民族精神教育,激发他们爱红领巾,愿意为红领巾添光彩的思想感情。

2、活动中,队员自主参与、自由讨论、自主表演,在活动中受到少先队礼仪教育,受到民族精神教育。

二、活动时间:少先队建队日——10月13日上午。

三、活动地点:六年级二班。

四、参与人员:全体师生。

五、邀请领导机构:

大队辅导员:安郁非。

六、活动具体过程:

1、主持人讲话:宣布活动正式开始。

星星金闪闪,火炬光灿灿,少先队员手拉手,红领巾在胸前飘舞。今天,我们集合在星星火炬之下,庄严地举起右手:“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浮山中心小学六年级“庆祝建队日”主题队会现在开始。

2、出队旗,唱队歌。

3、中队辅导员讲话:对队员进行队知识教育。

4、介绍红领巾的来历。

主持人:《中国少先队队章》规定:“我们少先队员的标志——红领巾,她代表红旗的一角,是革命先烈的鲜血染成的。”

看到飘扬的国旗,我们就会想起—个难忘的历史镜头——江姐和战友们在狱中含泪绣红旗。

主持人:像江姐一样的无数革命英雄经过浴血奋战,才使鲜艳的五星红旗飘扬在**广场。今天,我们的辅导员段老师有一个小小的心愿,愿她手中的红领巾传到我们新一代少年儿童身上,使她更红更鲜艳。

5、传红领巾。

请中队辅导员上台,领取四条红领巾,传给中队长,中队长再将红领巾分传给四个小队,一个接一个传下去,一直传到本小队的最后一位队员。

旁白:今天,党把红旗化作千万条红领巾,让每个少先队员佩戴在胸前,就是要求少先队员继承红旗事业,就是要让革命精神代代相传。

主持人:队员们,你们接过红领巾时,心里在想些什么?

6、珍惜爱护红领巾。

主持人:新时代的少先队员都应懂得红领巾的意义,热爱红领巾,珍惜红领巾的荣誉。我们怎样为红领巾增添光彩呢?请各班分组讨论。

7、合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主持人:队员们,让我们接过先辈手中的火炬,在新世纪里奋发向前。今天,我们是练翅的雏鹰;明日,我们是搏击长空的雄鹰。

主持人:请中队辅导员为我们的活动做总结:

今天,我们全班少先队员欢聚一堂,举行了少先队建队日的庆祝活动。在活动中,队员们知道了红领巾的来历。我们要更加珍爱胸前的红领巾,天天佩带,让它整洁、干净,并且用实际行动为红领巾添光彩。本次活动比较完整地执行了主题中队活动的程序。

9、辅导员领呼号。

中队长:全体起立,呼号。

10、退旗,敬礼。

中队长宣布:“庆祝建队日”主题队会到此结束。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专业18篇)篇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推动我省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结合江苏实际,现就分类推进我省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发展公益事业,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明确功能定位,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坚持开拓进取,创新体制机制,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胆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实践;坚持着眼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坚持统筹兼顾,整体配套衔接,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主要目标。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20xx年前,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具有江苏特点的公益服务体系,为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前。

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是: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等方面的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重要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按照社会功能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在前期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明确事业单位分类范围,规范事业单位分类标准,严格事业单位分类程序。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二)稳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是否完全或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依据。

对已认定为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其他职责剥离后,在规范和调整其行政职能、重新核定人员编制的基础上,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改革中涉及行政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

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依照现行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按照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的改革方向和管理要求,今后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时,原则上不再授权或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

(三)积极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1.加快推进转企改制。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要加快转企改制,使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要周密制定转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实资产,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事业单位转为国有企业的,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并依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国有资产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鼓励事业单位转企的同时,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依法组建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转企改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2.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为平稳推进转企改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企改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在离退休人员待遇方面,转企改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和省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转企改制前参加工作、转企改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企改制前已退休人员,转企改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企改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四)深化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

1.优化布局结构。加强公益事业的统筹规划,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重大社会公益项目立项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对接,为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公益事业留下足够空间。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划界限,整合职责功能相近的事业单位,提升公益服务能力。优化事业单位层级分布,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省级主要举办承担全省性、示范性或者跨区域、跨流域公益服务事业单位。

2.改革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保证其依法决策、独立自主开展活动并承担责任。

3.规范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机构编制管理。推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建立健全“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用好用活现有编制资源。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等综合约束机制。加快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公益性职责履行情况的定期评估制度。探索对事业单位部分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

4.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管理。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5.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依照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6.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根据改革进程,不断探索完善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分类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和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

7.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研究并逐步推进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8.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加强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项和年度报告要向社会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务事项要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

9.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党的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促进事业发展、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中的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的贯彻执行。

(五)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

1.大力发展公益服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不断拓展公益服务领域,增加公益服务品种,扩大公益服务供给总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满足全省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益服务需求。

2.强化政府责任。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优先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公益服务,加快构建终身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养老服务“六大体系”,把公益服务资源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益服务水平差距,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公益服务。

3.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在公益事业领域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完善相关政策,放宽准入领域,推进公平准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国(境)外资本,以出资创办、入股联办和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形式兴办公益事业,或通过捐赠等形式参与公益服务。创新公益服务提供方式,采用政府购买、合同外包、特许经营、投资补贴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医疗、科技、教育、社会福利、文化、旅游、体育等公益事业,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事业单位公平对待。

(六)完善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对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公益事业优先保障。制定和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财政政策,形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公益事业的投入机制。对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完善财政支持方式。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合理制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健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用。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财务收支状况等,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3.推进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研究建立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强化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与执行,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批。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

三、组织实施。

(一)健全领导机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改革信心,坚持改革方向,加强组织领导。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审议改革政策,协调处理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改革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编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的改革负总责,要抓紧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并抓好组织落实。

(二)加强协作配合。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机构编制、组织、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指导做好相关工作,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所属事业单位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妥善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要按照现行的领导体制和政策规定,继续推动行业体制改革。

(三)积极稳妥实施。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按照有利于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注重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做到条块结合、上下结合,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搞“一刀切”,平稳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严格遵守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财经纪律,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加强新闻宣传,把好宣传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专业18篇)篇六

全面实行素质教育,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当前基础教育领域里的一项重要任务。为真正把课堂教改模式抓到实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师、学生素质,提升自我教育科研水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现代教育思想,以新《课程标准》为标尺,在新课程理念指导下,扎实有效地开展新课程改革,切实转变教师的教学行为,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实现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深化教育改革,使素质教育取得突破性进展,开创教育改革和发展新局面。

二、实施策略。

(一)导学案设计。

1.认真学习新课标,充分了解学情。钻研教材,创造性的使用教材,准确把握每节课的目标及重难点。

2.多从学生角度思考,严格控制教师讲解时间,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重视知识的生成,逐步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小组协作的能力。

3.教师语言要以引导点拨评价为主。引导点拨要把握好深浅,组织教学要机制科学,评价更要从客观事实出发,对不同的学生有不同的评价标准。

4.程序设计要符合课型特点,形成科学的模式。新授课:情境-问题-策略研究-达标检测;练习课:回忆总结-练习巩固-达标检测;复习课:构建知识框架-方法梳理-典型题目训练-达标检测。

(二)课堂教学。

1.精心组织课堂教学语言,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鼓励学生大胆发言。从积极的发言中了解学情,适时调整教学策略。

2.严格落实课堂教学四常规,以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小组协作学习为主,突出学生主体地位,积极为学生搭建自主学习,协作交流的平台。

3.明确小组分工,发挥好行政组长和科任组长的火车头作用,逐步培养学生的语言组织及表达能力,充分认识到倾听、提问、争辩是获取知识的重要途径,形成有交流,有示范,有竞争,有帮扶的小组协作学习机制。

4.评价小结要关注学生个体发展和小组的整体发展。

(三)评价机制。

1.评价要从学生的听、说、思、辩、讲、评、做入手,从课前准备、课上表现、小组协作、课内外及家庭作业的完成等方面进行多元评价。

2.实行学生自我反思,学生对自己一天的在校情况进行回顾,并填写反思记录。

3.发挥好小组评价总结作用,每组每周要进行小结评价,每位组员客观的认识自我,认识自己的优点与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4.课堂上积极引导学生进行及时性互评、师评。同时与作业评价、个别辅导评价相结合。

5.家长参与评价。坚持家校联系,家长对学生在家庭中的学习、劳动、品行进行评价。

三、方法与措施。

1.备好导学案,客观,适用,坚持课后反思。

2.积极参加研训,从其他教师的课堂中学习课改新理念、新教法,大胆尝试,勇于创新。

3.加强业务学习,从教育类书刊杂志、网络媒体中了解课改动态,汲取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方法。

4.协助班主任做好小组建设工作。科学划分小组,组织各小组制定组名、口号,进行小组分工,定期进行组长培训。

5.配合班主任,开好班会、家长会,齐心协力抓好班级管理,加强家校联系。

6.制定培优辅差计划,建立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了解不同层次学生的内心世界,促进高质高效课堂发展。

7.加强学生读写姿势、书写习惯的培养,教学中渗透思想品德教育,教育学生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保持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专业18篇)篇七

以《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为指导,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将兴建、改造殡葬服务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把建设殡葬设施,提高火化率,制止乱埋乱葬等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殡葬改革是我们党和政府一贯积极倡导和推行的一项重大社会改革,是利国利民、造福子孙的一件大好事。现阶段兴建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是处理骨灰切实可行的表达式,也是改革丧葬陋习的一项有效措施,应本着“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等方针,加快我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二、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扎实抓好殡葬改革工作。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殡葬改革是一场直接触及几千年传统习俗的大变革,是党和政府倡导的一项重要政策。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因此,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分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殡葬改革对保护资源,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作用,宣传乱葬对于秀丽山川、生态环境乃至子孙后代生存环境的危害性,让广大群众认识到实行火葬是一种有利于节约土地、净化环境、节约开支、减轻农民负担的好事。各村要召开会议传达贯彻殡葬管理政策,通过党员干部会、村民代表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实行干部包村宣传,提高群众认识,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执行殡改的有关规定,既要加大下面典型宣传,也要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人和事予以曝光,使我镇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人心,促进殡葬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大力提高节俭办丧事的文明新风,宣传违反殡葬管理的处罚规定,对毁林占地建坟、乱建坟墓的典型事件要予以平毁并要处罚处理,在全镇形成有利于殡改的良好氛围。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殡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镇成立了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综治及民政的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单位由民政办、派出所、国土所、村建站、林业站等负责人组成,小组下设办公室镇指定2名联络员,村由村主任兼任信息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殡改工作有序进行。

三、

基本原则和要求。

1、农村公益性公墓应利用脊地,严禁占用耕地和在公路、河流、主干道两侧及风景区、乡(镇)周边地区水源保护区内建设公益性公墓。同时,也要尊重当地群众的意见,在选定公益性公墓时,可邀请当地有影响的村民代表参与一道择地,便于大多数人接受。

2、农村公益性公墓要严格控制墓穴用地面积,按照保护环境、节约土地的原则,统一规划,每穴墓不得超过3平方米。安葬时应以土掩埋,以利绿化;以碑为标志的应统一规格,宜小不宜大,尽量使用卧碑或横碑。禁止建造大型墓、家庭(宗族)墓。

3、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严禁对外经营,不得为本村村民以处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4、每个村原则上兴建一处公益性公墓或一座骨灰堂(尽量利用旧墓地),偏远、人口较多的自然村根据需要,经统一规划,也可设置公益性公墓。各村可侧重于骨灰堂的存放设施建设,特别是多姓的村,要尽可能集中建一处骨灰堂,也可利用祖祠空余房间作为骨灰安放,便于村民就近祭祀。

5、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经镇政府审核同意,报县民政部门审批。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1、准备阶段(2005年5月—2005年7月15日)。各村要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并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做好各村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的规划、选址工作,并做好申请报批材料。

2、实施阶段(2005年7月16日—2005年8月15日)。搞好整体规划,分步进行,先开路后整台面,一处公墓原则上要统一墓型,最少要一平台一墓型,专人制作。安葬时应以土掩埋为主,尽量避免使用硬化材料,统一绿化。公墓规模一般可按本村人口年死亡率6‰作规划,先期可造3年需要量的示范墓葬,示范墓待验收后即可安放骨灰。

3、管理要求:各村必须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和公墓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以成本计费原则规范收费额度,计费标准要向村民公布,接受县民政局和物价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方案和奖励措施。

1、公墓、骨灰堂(楼)要求在2005年8月底前完成,经县、镇主管部门验收认定后,县补助每个村3000元,镇政府补助每个村3000元;在2005年9月底前完成的,按上述标准的70%拨补;在10月底前完成的,按上述标准的50%拨补;超过上述时限,不予补助。

2、各村在8月底前完成公墓或骨灰堂(楼)建设,给予所在村工作人员奖励3000元,逾期不予奖励。县殡仪馆建成投入使用后,火化率达100%并按规定安放骨灰的,每个村奖励3000元。

苟堂政[2005]43号。

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直属党委、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根据新密办(2005)41号文件《新密市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我镇殡葬改革事业进程,现就依法强力推行殡葬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为依据,按照“城乡一体,整体推进,一步到位,全面规范”的要求,认真落实殡葬改革工作的各项措施,在全镇行政辖区内强力推行火化,革除丧葬陋俗,全面完成市下达的殡葬改革责任目标,努力开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苟堂镇殡葬改革委员会”,负责领导、协调和管理全镇的殡葬改革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殡葬改革的组织、监督、检查、考核和评比等日常工作。各村要建立相应组织和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殡葬管理的组织指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主要任务。

(一)利用多种方式和途径,深入宣传有关殡葬管理的法律法规,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殡葬改革。

(二)按照统一部署,实行“零点行动”即从2005年9月1日零时起,全镇所有亡故人员遗体一律实行火化(国家政策规定的少数民族除外)。

(三)革除丧葬陋俗,禁止在公共场所搭设灵棚,停放遗休,吹奏哀乐,抛撒、焚烧冥币及其它迷信物品。

(四)完善骨灰存放设施建设,规范骨灰处理方式,提倡骨灰进入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存放,火化后深埋不留坟头,禁止将骨灰装棺土葬。(五)建立健全机构,落实工作职责。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从2005年8月16日至2005年8月31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运用各种有效方式,深入宣传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及新密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改革群众殡葬观念,倡树文明新风。(二)强力推行阶段(从2005年9月1日0时至市殡仪馆建成投用)。在市殡仪馆没有建成之前,按属地管理原则,亡故人员的遗体由所在村负责落实运往邻近县(市)殡仪馆火化,所需费用由丧事承办者承担。镇直各单位亡故人员的火化工作由本单位负责落实。镇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周边县(市)殡仪馆的协调工作。对偷埋土葬的遗体,一律依法强制起尸火化,起尸火化工作由村组织实施,费用由丧事承办人承担。(三)完善规范阶段(市殡仪馆建成投用后)。亡故人员的尸体原则上在本市殡仪馆火化。要认真规范殡葬管理制度,完善殡葬改革工作措施。镇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要进一步配合市民政局,大力做殡葬改革的完善提高工作,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迈入正常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五、保证措施。

(一)宣传舆论开路,党员干部带头。镇政府要印发宣传资料1万份,《通告》350份,组织宣传车入村巡回宣传;各村委在辖区内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书写固定标语(每村横幅不少于10幅,固定标语不少于10条)。把通告张贴到每个村民组,把宣传资料发送到户;镇宣传办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主阵地作用,开设专题栏目、强化宣传教育;镇直单位要在单位门口悬挂殡葬改革横幅。要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活动,使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为殡葬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全镇国家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要认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人做起,做推行火葬的带头人,做殡葬改革的开拓者,引导、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

(二)层层签订目标,认真落实责任。火化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和支书、主任负责制,镇政府与镇直有关单位、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殡葬改革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职责,建立奖惩兑现的激励机制,确保全镇殡葬改革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严格殡葬管理,整顿相关市场。各村要严格按照《新密市死亡人口登记报告制度》的规定,认真对本辖区死亡人口进行登记上报,准确掌握死亡人口数量,防止土葬现象发生;镇文教办要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加强对在医院亡故人员的登记管理,把紧关口,严禁遗体运走土葬;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殡葬法规的规定,规范本辖区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对非法制造、经营封建迷信用品的商户要坚决取缔,对经营、制造者依法严惩。

(四)强化督促检查,建立举报制度。镇包村领导、包村干部负责督促分包联系村和分管联系单位的殡葬改革工作;各村也要明确殡葬改革工作联络员,对辖区内的殡葬改革工作实行依法督查。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69251006),全天接受举报,及时调查处理。(五)完善配套设施,确保骨灰存放。各村要科学规划完善殡葬改革配套基础设施,做好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工作,保证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满足实行火葬后骨灰处理的需要。(六)改革丧葬习俗,倡导文明新风。各村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改革丧葬习俗中的作用,把丧葬改革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村民守则,作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一项内容,使村民主动参与丧葬习俗改革。各村委会要建立“红白理事会”,教育和引导群众破除丧葬陋俗,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坚持文明节俭办丧事,严禁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禁止在丧葬活动中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推行殡葬改革的重要性,主要负责同志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重视殡葬改革工作,把它放到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按照目标任务和要求,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完成责任目标。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镇纪检、宣传、民政、公安、工商、卫生、土地、城建、劳保等殡葬改革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分工负责,加强信息联络,强化管理监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实。要构建“反应快捷,运转协调,高效便民”的殡葬改革网络体系,确保火化目标圆满完成。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镇党委、政府对年度火化率达标的村予以通报表彰,村主要干部和分管干部予以奖励,对年度火化率不达标的,取消单位和个人的年度评先资格,并给予单位黄牌警告,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对亡故土葬后起尸火化的原单位干部职工,要追究死者生前所在单位领导责任,同时取消所在单位年度评先资格,同时,不再发给亡故人员亲属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和遗属补助费。对于我市殡仪馆没有建成前,亡故人员交通费补助除市补助外,我镇再补助100元,实行半年对村结算一次。对各村每发现1例,对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支部、主任、主抓村干部及组长扣发1个月工资,完成任务者奖。

(四)常抓不懈,依法行政。殡葬改革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工作,宣传教育工作要实现经常化,要充分利用正反两面典型,加强宣传,弘扬正气,警示教育。要加强对殡葬管理队伍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各级殡葬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和《抚州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及县殡葬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有步骤地推行强制性火化政策,改革土葬,革除丧葬陋俗,倡导文明新风,保护土地资源和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本镇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国家殡葬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改革为动力,改革传统丧葬习俗为内容,加快殡葬设施建设,改革土葬,积极有步骤地推行强制性火化政策,破除丧葬陈规陋习,建立完备殡葬服务设施和殡葬管理服务网络,反对封建迷信,形成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社会风气,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目标任务。

1、改革土葬,推行火葬。各村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用地的原则,逐步建立农村公益性墓地,并加强管理,为本辖区村民提供丧葬服务。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指导与监督,使其规范化发展。

2、2008年9月6日零时起全面推行火化政策,死亡人员实行强制火化。

3、禁止乱埋乱葬。禁止在三沿六区(沿铁路、公路、河道两侧,规划建城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内葬坟。全镇行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死亡火化后,骨灰应当葬入县公墓山或寄存在县殡仪馆骨灰堂。各村要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坚决禁止乱埋乱葬。

三、工作步骤。

按照《抚州市殡葬改革工作“十五”发展计划》要求,本着突出重点、主攻难点、分段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全镇的殡葬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08年7月19日-9月6日)。

2、召开全镇殡葬改革动员大会,各村(居)委会都要召开相应的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布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开展殡改宣传月活动。采取城镇与乡村,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以“改革传统丧葬习俗为内容,推行全面火化政策”为专题的宣传月活动。各单位和所有村(居)委会要办好墙报,张贴标语和县政府《通告》、各村所在地悬挂横幅,散发传单,宣传中做到不留死角。

4、各部门和各村(居)委会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开展殡葬改革专题学习和座谈,重点学习殡葬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目的意义等。

第二阶段准备实施阶段(2008年8月6日-9月6日):

1、组建殡葬执法队伍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2、清理全镇丧葬用品市场。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9月6日零时开始):

(一)全面火化,分步到位。以提高火化率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加快工作步伐,确保火化目标如期实现。2008年9月6日零时起实行“零点行动”,对规定区域内死亡人员实行强制性火化。关闭火化辖区内棺木市场。

(二)以整治“三沿六区”乱建坟墓为突破口,认真清理“三沿六区”乱建坟墓。通过整治,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

四、组织领导。

1、成立赤水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党委员委员、镇纪委书记、派出所所和分管民政领导为副组长,政府办、纪检监察、民政、宣传、土管、林业、城管、公安、工商、卫生、团委、妇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民政所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殡葬改革工作的规划制定,协调指挥全镇的殡改工作,对殡葬执法进行监督检查。

办公室职责为:负责殡改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具体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殡改文件上传下达工作,及时通报殡改情况;做好领导小组的参谋,负责牵头召集各职能部门协调工作,处理有关日常事务。

有关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为:

(1)民政部门:宣传贯彻国家殡葬改革的法规和政策,制定殡葬改革有关规划和措施,履行好殡葬管理职能,抓好殡葬改革各项措施落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管理,负责解释政策、法规。

(2)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予以查处。

(3)宣传部门:加强对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主动组织各新闻单位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的目的意义、政策法规、正反典型,不断提高人们推行殡葬改革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4)公安部门:负责全镇范围内因各种案件死亡的尸体现场处置,并及时上报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阻碍殡葬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毁坏财物、侮辱、殴打殡葬执法人员的人和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从重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工商部门:依法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民政部门审核后才能发给营业执照,对在火化区内生产、销售土葬用品的,坚决取缔,依法处理。

(6)土管部门:加强对丧葬用地的管理,对滥占土地、乱埋乱葬和非法出售墓地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制止和取缔。

(7)林业部门:对占用林地毁林建墓及利用木材在火化区内搞土葬的,按照《森林保护法》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8)城管部门:对占用公共场地搭设灵栅停放遗体、摆设花圈和挽幛、吹奏丧事鼓乐的,依法予以制止和处理。

(9)卫生部门:加强对医院的监督管理,对医院同意或默许单位和个人(含丧主)将尸体外运造成棺殓土葬的,进行责任追究和行政处分。

(10)团委、妇联职责:在青年、妇女中做好殡葬改革,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宣传教育解释工作,积极引导青年、妇女理解、支持,参与殡葬改革工作。

(11)各村(居)委会:加强对本辖区人员的宣传教育,积极做好殡葬改革落实工作,严格管理和监督本辖区内的殡葬行为,及时主动上门做好丧户工作,明确各村小组的工作职责,并实行零报告制(向殡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确保殡葬改革工作落实到位。

2、组建赤水镇殡葬管理执法队。从民政、公安、城管、工商、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抽调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身体健康、能说肯干的人员到镇殡葬管理执法队集中办公,具体实施全镇殡葬管理的行政执法。各村要有一名殡葬改革信息员,由各村民连长担任。

五、处罚办法。

1、将应当火化的遗体进行土葬的,或者将骨灰殓棺土葬的,由殡葬管理执法队会同有关单位责令死者亲属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应采取强制性措施进行遗体火化,所需费用由死者亲属承担。要采取强制措施时,村(居)委会和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到场协助落实各项强制性措施。

2、全镇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中的亡故人员,实行强制性火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其遗属可离受国家抚恤等待遇的,必须凭火证明,向有关单位申领丧葬费、抚恤金。对拒不按规定执行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不得为其举行遗体告别仪式,不得发放安葬费、抚恤金。

3、火化区内的城镇居民(含菜农)、村民死亡后拒不实行火化的,乡(镇)可以停发其遗属所享受的有关社会福利待遇。

4、在火化区域内生产、销售棺木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依法进行关闭,非法进行交易的没收物品,并处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土地给丧家葬坟,农村公益性公墓不得为本村村民以外的人员提供服务;对非法出售土地葬坟的单位和个人,由土管部门会同镇政府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对每穴处以相应的罚款。

6、在机关单位院内及街道旁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栅的,由民政、城管、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并处相应的罚款。

7、阻碍殡葬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聚众闹事,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对应当火化而未火化的死亡人员遗属发放了丧葬费、抚恤金的单位和责任人,由监察部门进行查处,除责成有关单位追回违规发放的丧葬费等各种补助外,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9、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保障措施。

1、强化殡葬宣传。各村(居)委会要对本单位或本辖区的人员进行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注意把殡葬政策、移风易俗的思想观念与实践“三个代表”和“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确保殡葬改革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殡葬改革的行为,都有责任劝阻、制止和检举。要通过全方位宣传,真正使殡葬改革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使之自觉参与。

2、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镇两个文明建设发展总体规划,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好。

3、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殡葬改革工作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村(居)委会要把殡葬管理纳入村(居)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村(居)委会必须对死亡人员实行零报告制(每日下午5:30时前向镇殡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未实行零报告的单位,将由镇政府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健全殡葬管理服务网络。镇成立殡葬服务站,村(居)委会成立殡葬管理理事会,村民小组要有一名殡葬改革工作联络员,形成上下贯通的殡葬管理工作网络,从而整体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专业18篇)篇八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xx〕6号)精神,结合东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改革,加强政府对社会参与公益事业的引导,强化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通过改革,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社会经济和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实施事业单位改革,应以社会功能为依据,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合理划分事业单位的类别,坚持统筹协调。具体的实施原则有:

(一)明确职能定位。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要求,对现有事业单位职能进行清理,依据事业单位的功能和特点进行分类定性,不受现有的机构名称、经费来源和人员管理制度等因素影响。

(二)发展公益事业。加强政府举办公益事业的主导地位和责任,加大政府投入,改进投入机制。优先发展、重点保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需求的公益服务,着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公益服务水平的差距。拓展公益服务领域,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服务,合理调整事业单位布局结构,优化公益事业资源配置。

(三)创新管理监督。按照事业单位内在发展规律,创新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事业单位发展资质和依法运行的监管。建立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责任制度和绩效评估制度,规范其行为规则和服务标准。

(四)稳妥推进原则。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社会功能重构过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必须与政府机构改革、行业体制改革等相互衔接,统筹进行,必须坚持先易后难、稳妥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合理确定类别,实施分类改革。

按照现有事业单位的功能特征、经费来源及发展方向,将其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服务类三个类别。

1.行政类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该类单位的改革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整体转为行政机构。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公益类事业单位。具体划分为三个类别: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指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权利,政府必须予以保障,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只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由政府确定并严格监管,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指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政府予以支持,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主要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

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指从事的业务活动具有一定公益属性,但社会化程度较高,与市场接轨能力较强,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自主开展公益服务和相关经营活动,受政府委托承担有关公益任务的,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相应支持。具备转企条件的逐步转为企业。

改革后,公益类事业单位保留事业性质不变。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严格控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要根据其工作任务科学设置机构,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主要由社会力量举办,其机构编制按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核定。事业单位的设立按法定程序审批并进行法人登记。

3.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已经实现或经过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其改革方向是转为企业。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对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转为企业;对部分既开展经营活动又从事公益服务的,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对无市场前景、转企成本过高或转企后难以生存的,予以撤销。该类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和撤销工作,由其主(代)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部门予以指导。转为国有企业的,其国有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进行管理。鼓励非国有单位、个人参与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4.暂不分类的事业单位。

(1)目前使用事业编制的社团组织、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学术联谊、咨询经纪、鉴定评估、公证、认证等机构,不进行分类。今后,此类机构逐步转为民间社团或社会中介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并核销事业编制,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须及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2)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技工学校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主要按标准进行管理,考虑中央和省正在制定或修订相关机构编制标准,结合我市实际,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技工学校暂不分类,其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等维持现状。

(二)完善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

一是推进机构调整。清理整顿现有事业单位,对工作任务相同、相近或在一个区域内重复设置的,要打破条块、部门界限进行重组;对设置过于零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一但仍有社会需求的,要予以合并;对产出效益差的,要予以撤销;对公益服务任务萎缩,工作量严重不饱和或工作任务已完成的,要予以整合或撤销;鼓励和支持事业单位进行资源重组,增强竞争力,提高整体服务效益和服务水平;整合技术设备、技术手段相同或相近的检测、检验机构,以及同在一地、任务不饱满的同类检测、检验机构。根据社会事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事业单位机构类别及其编制,不断优化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布局结构。

二是转变管理模式。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和政事分开的原则,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创新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落实事业单位在用人、财务、业务运营等方面的自主权,探索现代事业单位运行模式。行政主管部门要下放事业单位具体事务管理权限,对事业单位的管理,主要是制定行为规则、确定绩效目标和服务标准、管理事业单位决策层、监管国有资产和服务质量。事业单位依法自主运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是建立法人制度。在条件具备的公益类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架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理事会、董事会作为事业单位的决策机构,由举办者、出资者、管理者、服务对象和有关社会人士等组成,负责本单位业务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方案、重要负责人任免或任免提名等重大事项。事业单位行政负责人及其领导的管理层作为事业单位的执行机构,执行理事会、董事会的决议,向理事会、董事会负责,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不宜组建理事会、董事会的公益类事业单位,要探索其他有效的法人治理方式。

四是拓宽投入渠道。在坚持公益事业发展由政府主导的原则下,探索公共服务组织的多样化。在供给与生产可分离的领域积极推行公开招标、委托运营和政府采购等公共服务提供形式,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除必须由国家举办的公益事业外,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或个人直接举办公益类事业,或通过捐助等形式参与公益服务,逐步打破所有制、部门、行业界限,形成社会公共事业举办主体多元化的格局。

五是加强服务监管。探索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绩效评价制度,结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对事业单位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探索运用评估结果调整机构编制,逐步建立事业单位的退出机制。加大政府和社会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力度,健全事业单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保证公益服务供给的优质高效和公平公正。

(三)规范机构设置,强化监督管理。

重新规范事业单位的机构名称、机构规格、职责任务、机构类别、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和经费形式等。

1.机构名称。事业单位机构名称(含挂牌机构)应规范表述为全称,一般称院、校、馆、所、室、台、站、社、中心等,有地域划分的应加冠地域名。除行政类事业单位外,不再称处、办、局,名称不含“管理”字样;报刊、杂志等编辑、出版机构在名称上不使用书名号。其内设机构一般称“部、室、所”,不称“处、科”。尽量减少机构加挂牌子,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对外联系和开展工作确有必要加挂牌子外,原则上不加挂牌子。分类改革后,事业单位的登记名称以分类改革方案中确定的名称为准,此前已登记的名称与此不一致的,可通过变更登记的形式予以理顺。

2.机构调整。对撤并或整合重组或设立新的机构,尽量将其中一个更名,其余撤销,以减少撤销登记的成本。

3.职责任务。事业单位主要任务的表述既要具体、准确;又要简明、扼要,力求职责明确、任务清晰。

4.机构规格。本次改革原则上不调整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不定机构规格。

5.经费形式。分类后,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统一表述为:行政类事业单位,经费比照行政机关有关标准拨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公益三类和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经费自理。

6.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本次改革,除医疗卫生、教育等有机构编制标准的、提供特殊保障公共服务及中央有明确要求的以外,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原则上维持不变。

分类改革期间,事业机构编制原则上只减不增,确因经济社会和事业发展,需新增机构或编制的,采取机构有撤有设、编制有减有增的办法,实行部门或区域、行业、系统内调剂,动态管理。有明确规定必须增设机构的,严格按“撤一建一、总量控制”的原则办理。除医疗卫生、教育等有机构编制标准的、提供特殊保障公共服务及中央有明确要求的以外,其他原则上不增加编制。确需新增财政补助事业编制的,要根据“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的原则在经费管理类型相同的机构之间内部调剂解决;任务取消、下放和转移的,编制相应核减;已经实施改革的(如转企)科研、文化、水管工程等事业单位,不能走“回头路”。

四、组织实施。

(一)审定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梳理本单位或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能任务,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规定,研究提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初步方案,20xx年3月1日前报市编办。各申报单位在上报本单位或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方案同时需提供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方案的说明、改革前后机构编制情况对比表、改革涉及的相关政策文件和上级规定。市机构编制部门汇总后,根据有关规定和原则提出审核意见报市编委领导审批。

(二)审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各单位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由主管部门拟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机构名称、机构规格、职责任务、机构类别、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形式等。市机构编制部门对上报的机构编制方案初审后,按程序报批,以编委名义印发方案。

五、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实施难度大,是一项事关发展和稳定大局的系统工程,必须强力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审慎实施。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底,负责开展改革工作。

(二)严肃改革纪律。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明确组织纪律,不得利用改革之机突击提职、调动和评聘职称;认真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严禁隐瞒、侵占公共资产。

(三)抓好工作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等有关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改革工作的开展,确保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专业18篇)篇九

本学期,我校少先队组织工作将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提出的“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要求,关注国内外重大时事,通过特有的组织形式、活动方式,开展有主题,系列性的活动,引领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加强少先队思想建设,开展少先队教育活动。

结合今年重大时事主题,引导队员开展了解国际形势,关注十三五规划,“一带一路”建设,中国航天科技发展等主题活动,教育引导少年儿童从小学习立志,认识和理解党的"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把自己的志向同祖国和人民联系在一起。开展“红领巾相约中国梦”“核心价值记心中”等主题活动,帮助队员理解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少年儿童从小树立远大理想。

结合建军九十周年纪念主题活动,增强少先队员国防意识和国家安全观念。

三、推进少先队活动课程、组织建设,增强少先队组织活力。

继续开展每月1—2次的少先队活动观摩课,一次集中研讨,通过集中观摩研讨、互观互检、案例评比等形式积极推动少先队活动课程建设。

开展学习习总书记给北京八一学校科普小卫星研制团队的学生回信内容。教育引导少年儿童从小学习创造,组织队员开展自主性的科学实践活动,提升科学素养,打造我校“红领巾校社团”。

加大对中队辅导员、和各中队队委的培训,加强日常行为习惯的检查监督,提高值日、值周质量,强化两操质量,促使学生养成规范、有序、守纪的基础素质。

规范升旗仪式。坚持每周一全体师生肃立在庄严的五星红旗下,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展美德微课堂,让学生接受到爱国主义教育。

发挥家长的教育力量,开展“经营好家庭、涵养好家教、培育好家风”等家校共育主题活动,让少先队员在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建设中受益。

积极宣传学校养成教育要求,完善评价制度:通过今日之星天天评、班级之星周周评,学校之星月月评,把评选出来的队员在班级表上展示。同时,进步的同学也在班级黑板报中开辟专栏进行鼓励。每月末班级评选“优秀班级”“优秀学生自愿者”每月始隆重颁发“优秀班级”和“优秀学生自愿者”等荣誉。

四、具体工作措施。

活动是少先队的生命。我校少先队安排了适时有效的、目的鲜明、形式多样、富有活动的少先队主题活动。让队员们在活动实践中增强道德意识、强化道德养成、提高道德素质。

1、组织开学典礼。

2、制定韦岗小学少先队工作计划。

3、各中队正常开展工作。

4、各中队完成第一期黑板报并进行评比。

5、开展教师节庆祝活动。

6、我们的节日——中秋(主题班会)。

8、争“星”评比、优秀中队、优秀志愿者评比。

1、表彰优秀中队、优秀志愿者。

2、各中队完成第二期黑板报并进行评比。

3、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4、举行家校活动,

5、关爱教育第一次论坛。

6、争“星”评比、优秀中队、优秀志愿者评比。

7、六、五中队队会观摩(核心价值观记心中、红领巾相约中国梦)。

1、表彰优秀中队、优秀志愿者。

2、各中队完成第三期黑板报并进行评。

3、开展“安全伴我行”主题活动、科技节活动。

4、家长开放日活动。

5、争“星”评比、优秀中队、优秀志愿者评比。

6、三四中队队会观摩。

1、表彰优秀中队、优秀志愿者。

2、各中队完成第四期黑板报并进行评。

3、庆元旦活动。

4、开展“好习惯伴我成长”主题队会、举办“体育节”活动。

5、家长学校活动,开展“经营好家庭、涵养好家教、培育好家风”家校共育主题活动。

6、关爱教育第二次论坛。

7、争“星”评比、优秀中队、优秀志愿者评比。

7、一二中队队会观摩。

1、表彰优秀中队、优秀志愿者。

2、开展法制、安全教育,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作法制讲座。

3、评选校级“孝心少年”、“爱心伙伴”等。

4、争“星”评比、优秀中队评比。

5、收集资料,总结学期工作。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专业18篇)篇十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xx]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以社会功能为依据,突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我市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现有事业单位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类三个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再划分为三个小类别,即公益一类、二类、三类。

1、行政类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部门自行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不作为依据。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即对获批准的行政类事业单位予以保留,将其经营服务性职能剥离,并交由其他机构、社会组织;对编制数少于6名的行政类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回归行政部门,机构与相关事业单位进行资源整合。对申报未获批准单位,则根据其社会功能划定相应的公益类别。

根据省编制部门的审批程序规定,行政类事业单位审批权限上收到省,并由省按程序报中央编办。在分类时,市编制部门将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清理和调整,对拟定为行政类的事业单位要求申报部门和单位列出法律法规授权依据,并依照省的规范格式和要求汇总,按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公益类事业单位: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为国家机关行使职能提供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不同情况,这类单位具体划分为三个类别。

(1)公益一类:指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权利、政府必须予以保障、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只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由政府确立并严格监管,不得从事任何的经营活动。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严格管理,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证,履行责任依法取得的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包括:党校(行政学院),基础性或社会公益性科研机构,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军队退役人员服务管理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政府资金和项目管理机构,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残障康复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人事、教育考试机构,承担义务教育的少年体校,公益性宣教、咨询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彩票管理事务机构,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文献情报、档案馆,地方志编纂机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科技馆,土地储备、土地整理机构,地震、气象、环境等监测预报机构,基础测绘和地质调查机构,离退休(老龄)服务机构,应急救助机构,战略物资储备机构,强制性检验检疫机构,完全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信息机构、基础或公共科研任务的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教育助学机构等。

(2)公益二类:指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政府予以支持,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主要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提供公益服务依法取得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要按规定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用于公益事业发展,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具体包括: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政府举办的示范性幼儿园,基础应用科研院所,一般性技术推广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对外交流促进机构,职业病疗养机构,运动项目管理机构,体育训练基地,公共体育场馆等。

(3)公益三类:指从事的业务活动具有一定公益属性,但社会化程度较高,与市场接轨能力较强,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自主开展公益服务和相关经营活动,受政府委托承担有关公益任务的,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相应支持。具备转企条件的逐步转为企业。具体包括:职业培训、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一般性疗养机构,咨询服务机构,一般性评鉴机构,非强制性检验检疫机构等。

公益性是事业单位的根本属性,在分类改革中要进一步清理整顿事业单位,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完善公益类事业单位布局结构。一是改革要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进行。对实行大部门体制进行整合的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要统筹考虑,优化业务流程,进行结构调整,整合重组;对工作任务相同、相近或在一个区域内重复设置的,要打破条块、部门界限进行重组;对设置过于零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一但仍有社会需求的,要予以合并;对公益服务任务萎缩,工作量严重不饱和或工作任务已完成的,要予以整合或撤销。二是改革要充分体现区域覆盖,资源整合。对检验检测,要打破部门壁垒,按照优化、效能的原则,整合技术设备、技术手段相同或相近的的检测、检验机构,以及同在一地、任务不饱满的同类检测、检验机构。解决政府重复投入、检测资源浪费问题,全面提升公共检测能力与水平。对信息机构,要结合电子政务建设,以职能转变促进政府管理创新,推进信息机构的分类调整和资源整合。部分公共管理职能重的部门可依托信息机构建立完善政府决策咨询机制与平台,促进公众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对投诉机构,要整合资源,建立完善统一的投诉受理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监督和资源共享,实现一个电话受理,一个窗口对外,方便群众投诉。三是对混合型事业单位,即:兼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属性的事业单位和其它目前难以确定类别的事业单位,应对其职能进行剥离、调整后再确定类别;对由多个不同类别属性的所属单位组成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各个单位的不同类别;对职能混合不宜进行剥离的,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类别。

3、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营利为目的,已经实现或经过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是:对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转企;对部分既开展经营活动又从事公益服务的,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对无市场前景、转企成本过高或转企后难以生存的,予以撤销。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目前仍列为事业单位管理但不应列入事业单位的行业学会、学术联谊、咨询经纪、鉴定评估、公正、认证等机构以及承担非强制性技术检验、检测的事业单位,要转为民间性社团或社会中介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具体包括:开发应用型科研机构,工程勘察设计机构,宾馆、招待所,经营性体育场馆等。

4、暂不纳入分类改革的事业单位:根据全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1)人民群团(不含其下属事业单位)暂不分类。具体包括:清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清远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清远市科学技术协会、清远市残疾人联合会、清远市社会科学联合会、清远市红十字会、清远市基督教三自爱国委员会、清远市佛家协会等8个单位。(2)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技工学校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主要按标准进行管理,中央和省正在制定或修订相关机构编制标准,故暂不分类,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等维持现状。具体包括:清远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清远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等4个单位。(3)根据省文化专项体制改革的精神和部署,文化系统事业单位暂不列入此次分类改革。具体包括:清远日报社、清远广播电视台、清远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报、清远广播电视台经营广告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技术传输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网络中心、清远市民族歌舞团、清远市演出公司等10个单位。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求各地成立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法制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召开动员大会。

4月20日召开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会议,由机构编制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市直副处级以上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转发《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会议既是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动员部署,也是制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业务培训。

(三)时间安排。

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因地制宜、分级组织;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稳妥推进。改革于20xx年4月启动,11月完成,12月检查验收和总结。市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具体安排:

4月-6月,受理市直所有行政类事业单位的材料和上报工作;受理审核农业局22家、林业局18家、民政局9家、残联6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局4家、旅游局1家、法制局1家,科学技术局2家、教育局6家、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8家、卫生局11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家,合计98家事业单位的送审材,6月底前按程序报批。

7月-9月,受理审核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6家、城乡规划局6家、国土资源局6家、气象局3家、国资委1家、交通运输局10家(其中,清远市交通运输开发公司隶属市国资委)、公路局(含公路局)14家、水务局5家、发展和改革局2家、审计局1家、统计局1家、物价局2家、财政局7家、经济和信息化局3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家、民族宗教局1家、司法局5家、城市综合管理局(包括市环卫处及其下属单位)11家,合计97家事业单位的送审材料,9月底前按程序报批。

10月-11月,受理市委2家、市政府9家、清远经济开发区10家、无线电管理处(含无线电管理处)2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含机关事务管理局)4家、市政府金融工作局1家、红十字会办公室4家、社会科学联合会1家、科学技术协会2家、市委组织部2家、市委宣传部2家、市委统战部1家、市委中国台湾工作办公室1家、总工会3家、妇联3家、检察院1家、广东丝源蚕业有限公司1家,合计53家事业单位送审材料,11月底按程序报批。同时,对分类改革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暂未解决的难点问题进行集中处理,一并上报。

12月,对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写出总结材料上报。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审慎实施。具体工作由市机构编制部门会同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法制等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分工,统一思想,通力协助,针对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沟通研究,提出办法和对策,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分类改革期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原则上只减不增,确应需要新增机构或编制的,采取机构有撤有设、编制有减有增的办法,实行部门或行业、系统内调剂,动态管理。任务取消、下放和转移的,编制相应核减。有明确规定必须增事业设机构的,严格按“撤一建一、总量控制”的原则办理。确需新增财政补助事业编制的,要根据“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的原则在经营管理类型相同的机构之间内部调剂解决。

(三)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改革期间,暂停人员调动,不得利用改革之机突击提拔、评聘职称;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隐瞒、侵吞单位国有资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专业18篇)篇十一

一、活动目的:

在建队__周年来临之际,为培养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在一年级新生中开展队前教育活动,激发学生对少先队组织的热爱,培养新生的爱队意识,积极争取加入少先队组织,为能当上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而感到自豪,同时增强学校少先队组织力量,促进我校红领巾事业的蓬勃发展。

二、活动时间:20__.10.13下午第一节课。

三、活动地点:内操场。

四、活动要求:全体学生穿校服、队员佩带红领巾。

五、准备工作:

(一)大队部。

1.大手拉小手互助活动:大队委对新生进行队前教育。

2.培训老队员学会面对面地为新队员系红领巾的方法,正确的队礼姿势,为新队员戴好红领巾后要为新队员纠正队礼姿势。

3.训练主持人、旗手。

4.训练2-6年级的中队长整队报告人数,做到规范。

5.准备好仪式所需的音乐和大(中)队旗、红领巾、绶带、旗杆。

6.准备好新老队员代表讲话稿、辅导员讲话稿。

7.悬挂横幅:“龙兴中心校庆祝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62周年暨新队员入队仪式”。

(二)班主任。

1.一年级各班主任上交入队学生名单(电子稿),收取红领巾费2元。

2.各中队利用晨会课、班会课进行队前教育,学习少先队知识。

3.各中队准备好旗杆(各班1根中队旗杆2.5米),练习好队礼、队歌和呼号词。一年级各班还要训练好宣誓词。

4.各班主任要了解入队仪式过程,一年级要训练学生上、下台的秩序、纪律。

5.六年级各班主任选出优秀少先队员50人。五年级二班选出17人。

六、活动流程。

(一)宣布活动开始。

(二)整队、报告人数。

(三)出旗仪式。

(四)唱队歌。

(五)辅导员宣布新队员名单。

(六)授予队员标志。

(七)新队员宣誓。

(八)聘任辅导员,授予中队旗。

(九)新、老队员代表发言。

(十)辅导员讲话。

(十一)呼号。

(十二)退旗仪式。

(十三)宣布活动结束。

七、人员安排(略)。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专业18篇)篇十二

20**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的喜庆之年。根据省少工委和团市委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丰富少先队的活动内容,促进我区校际间的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共同打造龙子湖区少先队的特色品牌活动,决定在全区开展首届少先队特色活动展示,其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继续按照“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工作思路,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程为总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夯实基础,强化品牌,整体推进、协调发展,努力做好组织、引导、服务少年儿童和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促进少年儿童“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二、活动内容:

从20**年3月开始启动龙子湖区首届少先队特色活动展示。各校的活动内容可以根据自己学校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安排,可以是校园文化艺术节、科技节、诗歌朗诵会等大型活动,也可以是建队日活动、主题大队会、主题中队会或者是一次规范的升旗仪式观摩活动等,还可以结合自己学校的特色组织活动(如:师范附小的“科技节”,凤二小的“百歌颂中华”,凤一小的“诵读经典诗文、弘扬民族文化”,解一小的“读书节”等)。各校将确定的活动内容和形式及时上报到区教育局少总部,由区教育局少总部在活动时间以及观摩形式上进行统筹安排,协调布置。

三、工作要求: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创新少先队工作的思路,积极组织好学校少先队特色活动展示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活动时间安排。

现将20**年上半年活动时间安排如下,其他学校活动具体时间及内容下学期再另行通知。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专业18篇)篇十三

一、活动目的:

20__年10月13日是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__周年纪念日,为了吸引少先队员积极参加建队节活动,__区少先队通过设计、组织实施“好玩的建队节”活动,让少先队员更喜欢少先队,增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进一步提高少先队的吸引力与凝聚力,提升辅导员专业研究能力。

二、活动对象:全区少先队员,各小学。

三、活动时间:20__年9月——10月。

1.海报设计征集。面向全区少先队员征集海报,通过学校推荐,每校可推荐5件作品送交区少工委,我们将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作为区级宣传海报,并在现场活动展示。

内容为:庆祝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__周年,尺寸不限、形式手绘、电脑设计均,送交作品均为电子照片,截止日期:20__年10月9日,填写汇总表(附件1)和作品电子稿(大图)以学校+姓名上传__少先队——20__下——建队节海报。

2.大队活动方案评比。大队活动方案要求紧扣主题,突出队的教育,富有创意,讲求实效,具体可行,受少先队员喜爱。活动方案撰写应包含:活动背景(活动理念)、活动目的、活动对象、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活动重点难点、活动实施过程、活动预设达到的效果、活动评价等。

每校推荐1份校级活动方案,入围的方案将进行现场汇报展示,由专家评委和队员评委共同评选,汇报时间严格控制在3——5分钟以内,可以视频或ppt形式或其他创新形式。

送交截止日期:20__年9月21日;填写表格(附件2)以学校+姓名上传__少先队——20__下——建队节方案。

3.活动体验项目评比。各校围绕主题,广泛发动各学科教师将少先队元素与学科结合,与少先队员共同商讨,提出体验活动点子或活动方案,要求突出队的教育,富有创意,具有实践体验性,受队员喜爱。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专业18篇)篇十四

小学生作业负担重一直是家长及社会关注的教育焦点问题之一。在当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背景下,我们必须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高度重新认识“作业”的内涵,改变传统的作业观,将实践性、探究性作业纳入作业改革的范畴和视野。

我们学校是新建小学,从一年级开始,逐步培养孩子良好的素质能力,在创建绿色作业方面进行研究,让学生家庭作业从“写”的单一形式中走出来,将知识融入生动有趣的活动中,与画画、游戏、制作、参观、访问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起来,把知识、技能的训练与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和智力因素的开发及活动巧妙联系,符合小学生以形象思维为主的心理特点,让作业变得更“生动、有趣”。学生不但喜欢做,而且对知识的理解掌握会牢固,也使得孩子作图、绘画、审美等综合能力得以提升。下面,和大家交流一下我们学校的部分绿色作业设计情况:

先以数学作业为例,介绍六种作业形式:

1、游戏式作业:游戏式作业是将所学的知识蕴涵于游戏中,是学生最喜欢的数学作业。例如二年级下册“有余数的除法”,让学生通过“马兰花”的游戏感受有余数除法在生活中的运用。(视频)学习中体验知识的魅力、成功的喜悦,培养用数学语言与人交流合作的能力。低年级的游戏形式有很多:对口令、节奏律动等。

2、情境式作业:生动的情境式作业,让学生在趣中生疑、疑中生奇、奇中生妙,不断激起学习的欲望。如学完“20以内的进位加法”、“连加、连减和加减混合”后,设计情境活动,让孩子根据情景来解决生活中的问题。有学生将体育课的场景运用到数学课中,画出了同学们活动的情景并用算式表示出来,将枯燥的加减法计算题目改为富有情境式的作业,易于理解并提高了兴趣感。(图片)。

3、绘画式作业:“儿童是用形象、色彩、声音来思维的。”结合。

教学。

内容,设计一些绘画式作业,不仅能巩固、应用所学的知识,还能激活学生的思维,使他们迸发出创新的火花,把一次次作业变成一件件艺术品。如在二年级上期,我们学习“乘法的初步认识”时,为了更好帮助孩子理解“乘法的意义和乘加乘减”的知识,我们设计了这样的作业-----请你设计一幅图案,能够体现乘法的意义,并在下面列上加法算式和乘法算式,写出乘法算式的读作。像加减法的初步认识时间,统计的作业,也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设计。

4、制作式作业:在学完《认识图形》后,让学生利用所学的知识实践操作拼摆生活中的立体图形和剪贴一些相关的美丽图案等,使学生真正了解图形的特征,感悟图形的特性。在学习轴对称图形时,学生用对称图形设计一幅有色彩、有内容的情境图,将数学知识表现在美丽的画卷中。

5、整合式作业:每学习完一个单元的数学知识后,在教师的引导下,孩子们能逐步学会自己进行“单元知识的整合”。他们可以针对所学单元知识点,制作数学知识手抄报,图文并茂的展现本单元数学知识,学生可以选择课本上的重难点进行整合,也可以选择自己解决不了的数学题进行整合。例如人教版二年级上册第九单元----找规律,学生创编自己喜欢的规律,数字、文字、图案都可以,在乘法的初步认识等单元也可以设计整合式作业。

在复习阶段,我们还给孩子布置了《解决问题》、计算(口算、列式计算、看图列式、比较大小等)的知识整理,孩子将本学期学过的解决问题的类型一一列举,进行有效整理的同时,也养成了归类整理的好习惯。我校语文教学也积极建设绿色作业,把优秀的单元作文装订成班级期刊,互相阅览学习。

思维的思辨型训练题和拓展延伸训练题。在思维训练中体现不同的教育对象的不同要求:对于基础较差的学生应该适当降低难度,以掌握基础知识为主,可以一题一解,就题论题,先把题目弄懂;对于基础好的学生,可以要求一题多解,对同一例题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启发引导,一题多变,拓展延伸。(2)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自己设计作业或同桌、四人小组合作,设计一份作业。教师要挑选出好的作业,讲评好的地方,让大家学习,并建立“作业超市”张贴作业,供他人学习观赏。结合班上评比评选出“最佳设计奖”和“最佳挑战奖”。

我校除在平时作业上采取新形式进行作业变革外,还考虑到设置提升学生思维能力和素养的寒暑假作业新形式,语文提倡学生大量阅读,给出推荐书目,写出读后感,找出美文美句,以手抄报形式呈现;以小练笔和摄影等形式记录自己的假期见闻。例如寒假期间我校三年级语文作业,让学生搜集过年的知识,结合自己的感受制作手抄报,突出“年味”;以“孝”为主题设置实践作业,比如“给长辈洗脚”、分担家务,进行“情味”的感恩教育。学生根据推荐书目《爱的教育》以及学生自选书目《女生日记》等写出读后感,让学生品味浓浓的书香。三四年级数学作业结合下学期教材以“年货采购”、“数学环保知识”为主题,让学生调查记录购买年货的重量和价格,感受综合实践作业的魅力。一年级的趣味数学、身边的数学,二年级的数学乐园都让孩子们感受到了数学与生活的紧密联系。三四年级英语开展“我是小小设计家”的英汉词典制作大赛,把学过的英语单词进行归类整理。

以上是我校进行绿色作业研究的点滴收获。我们欣喜地发现,孩子们的知识掌握牢固了,各种能力也得到了很好的提升。今后的教学中,我们要再接再厉,不断改变创新,使学生不但喜欢这样的作业形式,也能从课业负担中充分解脱出来。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专业18篇)篇十五

通过开展庆祝“六一”系列活动,积极创设更多的机会,让每个孩子都能找到自己的亮点,以点带面,使每个孩子的个性得到飞扬,潜能得到充分的发挥,让孩子在活动中获得更多的精神,如:团结合作。进一步感悟教育的新观念,从而对如何教育孩子有所启发;通过向家长、社会展示我们的“六一”活动,进一步塑造本校的良好形象;增强教师、家长、孩子们的意识,通过开展庆祝“六一”活动,使学生在积极的参与中体验集体合作的快乐,体现一种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精神。开展以丰富多彩的活动,激发学生热爱生活、热爱学习、热爱校园的情感,欢度一个有意义、能回味的六一儿童节。为了使庆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此方案。!

二、活动主题:团结、文明、健康、活泼、向上。

三、活动小组的成立。

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梁建国(操管全盘、负责支持活动小组工作)。

副组长:刘明友(负责活动整体安排)。

成员:各班班主任(负责配合学校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四、活动项目及要求。

1、少先队员入队式:此次少先队入队仪式由学校少先队辅导员杨世荣老师全权负责。。

2、班级成果展示:此项作为一个大项目,要求全班99%的同学参加,活动过程:

(1广播操比赛,进场、班级精神面貌展示。

(2)合唱(形式不限)!

五、活动相关安排。

1、一场活动不是一个人能做好的,需要学校所有老师的支持与帮助,我们希望每一位老师都投入进来,尽上自己的一份力,“快乐事业、莫过教育”以一种积极向上的态度参与进来,因为我们是一个整体,因为我们是一家人。!

2、本次活动节目主持人由刘明友担任主持。。

3、纪律强调,希望大家有始有终,从每一场活动的开始与结束能够镇定从容、不慌不忙,为学生做好一个为人师表的带头作用,这一点是一种良好师德的表现,也是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具备的素质,每一名教师都要按照学校的时间安排完成任务一起离开,因为我们是一个整体,不是只为完成自己的任务,应该互相帮助,团结协作。。

4、活动具体流程分为:整理会场、升旗仪式、新队员入队仪式、活动项目展示、颁奖、有序散会。。

湘水镇红旗小学。

2012年5月20日。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专业18篇)篇十六

20xx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3周年的喜庆之年。根据省少工委和团市委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丰富少先队的活动内容,促进我区校际间的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共同打造龙子湖区少先队的特色品牌活动,决定在全区开展首届少先队特色活动展示,其实施方案如下: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继续按照“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工作思路,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程为总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夯实基础,强化品牌,整体推进、协调发展,努力做好组织、引导、服务少年儿童和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促进少年儿童“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从20xx年3月开始启动龙子湖区首届少先队特色活动展示。各校的活动内容可以根据自己学校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安排,可以是校园文化艺术节、科技节、诗歌朗诵会等大型活动,也可以是建队日活动、主题大队会、主题中队会或者是一次规范的升旗仪式观摩活动等,还可以结合自己学校的特色组织活动(如:师范附小的“科技节”,凤二小的“百歌颂中华”,凤一小的“诵读经典诗文、弘扬民族文化”,解一小的“读书节”等)。各校将确定的活动内容和形式及时上报到区教育局少总部,由区教育局少总部在活动时间以及观摩形式上进行统筹安排,协调布置。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创新少先队工作的思路,积极组织好学校少先队特色活动展示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现将20xx年上半年活动时间安排如下,其他学校活动具体时间及内容下学期再另行通知。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专业18篇)篇十七

小学课堂教学整体改革规划课堂是学校教育发生的最主要场所,课堂教学是促进学生发展、提高教学质量的最根本途径,是决定一所学校办学品位的核心。为了有效促进我校课堂教学改革,使广大教师进一步适应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引导教师将课改的先进理念转化为课堂教学改革行为,有效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和学校办学水平。

一、基本理念。

通过学习、培训,学校领导和教师必须牢固树立以下基本理念:

1、相信每一个学生都能教好。通过课堂教学改革,要使课程适应学生的学习,让课堂适应每个学生的发展。课堂上,教师要以学生为主体,做到因材施教,让不同层面的学生都有参加教学活动的机会,尤其要“从最后一名学生抓起”,更多地创造机会让低层次的学生参加活动,做到“人人清”。

2、教师的“教”为学生的“学”服务,“以学定教”、“教学相长”。

4、课堂上“教师是组织者、合作者、引导者”。要积极引导学生开展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要把课堂中的大部分时间还给学生,使学生充分地自读、思考、理解、练习、纠错。

5、“伏案三小时,方能备好一节课”。

课前教师要深钻教参和教材,认真研究学生,精心准备教具和课件,反复思考“如何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最有效”、“学习中学生可能会遇到哪些疑难问题”、“那些方面教师应重点引导”等问题。

6、“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品质,是教学成功的一半”。教师要从“细”和“实”上下工夫,不断规范学生行为习惯,教会学生学习,培养学生勤奋好学的良好品质。

二、改革目标通过课堂教学改革实现以下目标:

1、提升各学科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发展为教育教学的研究者;让教师更新观念,发展为不但重知识的结论,更关注知识的形成过程,成为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让教师转变角色,发展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者和学生人生的引路者。

2、转变学生学习方式,倡导主动参与、积极探究、合作交流的学习方式;促进每个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良好品质和学习习惯,为终身学习奠定基础;关注学生的经验,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参与性、积级性、主动性,培养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素质。

3、摸索出一套“切合自身实际、适应学生特点、能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课堂教学模式,保证课堂教学轻负高效,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三、实施策略。

全体教师必须高度重视课堂教学改革工作,充分认识到课堂教学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课堂教学改革作为教学改革的首要任务,作为教学工作的重点,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最重要手段,加强学习和研究,大胆实践,不断创新,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教学效益。

1、成立课堂教学改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改革方案的落实。组长:杨玉慧。

副组长:孙静。

成员:满爱侠杨莉盛玉珍。

2、成立课堂教学改革指导小组,具体负责方案的指导实施。组长:孙静。

成员:满爱侠杨莉盛玉珍。

3、抓学习,进一步提高对课堂教学改革的认识。

(1)认真学习,深刻认识全面实施课堂教学改革的重要意义,认识学习课改经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面向全体学生、“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引领,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目标,以改革课堂教学结构、优化课堂教学模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水平,推动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2)深入系统的学习“导学案”

4、抓研训,用先进的教育理念武装全体教师。

(2)坚持“自修+反思”式校本培训模式,着力提升教师综合素质,通过“问题――研讨――实践――反思”案例教学过程,改变课堂教学行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3)抓实校本教研,务实开展课堂教学研讨活动。今后,全体教师围绕“五看”深入研究课堂教学,“一看”思想观念的转变——相信每个学生都能学好;“二看”教学模式的突破——“轻负高效”模式;“三看”手段方法的运用——以学定教、教学相长;“四看”教学效益的提高——做到“当堂清”;“五看”面向全体——从最后一名学生抓起。学校将以“五看”为标准评价全体教师的课堂教学。

5、制度建设,重新构建有利于推动课堂教学改革的校本管理制度、校本研训制度,积极探索课堂教学评价机制。

6、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外地经验与本土经验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学校实际,选择部分实验年级和实验学科积极开展实验,然后以点带面,实行滚动推进。

7、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努力实现教育思想、教育方法、教育手段、教育资源的现代化。

8、课堂教学改革是一个动态的循序渐进的过程,全体教师要不断实践,不断反思,不断总结,通过集体备课、小组研讨、总结成果、经验交流等形式不断巩固深化所取得的成果。

四、2009—2010学年度活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9年10月)。

1、成立课堂教学改革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制订实施方案。

2、召开课堂教学改革启动仪式。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09年11月至2010年6月)。

1、实验年级和教师按实施方案启动课堂教学改革。

2、其他年级和青年教师尝试课堂教学改革。

3、邀请乡教研员跟踪听课,指导课堂教学改革的。

4、全体教师完成学洋思体会和反思式教研论文。

5、十一月份,组织第二轮课堂教学研讨活动,初步总结课堂教学改革成果。

(三)第三阶段:总结交流推广阶段(2010年9月至2010年12月)。

1、对课堂教学模式进行再实践,再研究,并在学校全面推开。

2、指导面上学校开展课堂教学改革实验。

3、召开课堂教学改革成果展示会,引导广大教师把课堂教学改革实践活动向纵深发展。

4、全面总结课堂教学改革工作,表彰课改先进个人。

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专业18篇)篇十八

二、活动目的:

10月16是重阳节。通过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敬老主题活动和良好的社会氛围的渲染,展现汪子头小学少先队员尊老敬老的精神风貌,进一步营造敬老、亲老、爱老、助老的社会风尚;激发全体队员孝老爱亲的内在自觉,并由爱家、爱老推及到爱国、爱社会,进一步树立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投身到和谐社会建设中来。

三、主要内容:

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在各中小队中开展丰富多彩的“念亲恩、感亲意、抒亲情”主题系列活动,通过活动展现汪子头小学少先队员孝老爱亲的良好精神风貌。

1、以中队为单位,班队课上各班开展以“念亲恩、感亲意、抒亲情”为主题的班队课,进行家庭美德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孝敬父母长辈,学会感恩。

3、开展“爷爷、奶奶的重阳节,我做主”的活动,要求少先队员们开动脑筋,为爷爷(奶奶)设计一个有新意的过节方案,向长辈们送上节日深深的祝福。建议少先队员可以为爷爷、奶奶准备一根拐杖,方便他们平时的出行;可以陪爷爷、奶奶锻炼身体,大家一起来运动;也可以陪爷爷、奶奶聊天,陪老人们说说话,谈谈心,还可以帮助爷爷、奶奶做点家务事,减轻爷爷、奶奶的辛劳等。用实际行动感恩爷爷、奶奶,旨在进一步唤起少先队员们尊老、爱老的意识,大力弘扬尊老、爱老的风尚,让他们学会感谢,学会关爱。共同享受温馨的家庭生活。

4、三分钟小故事演讲。利用晨读课的时间进行“三分钟小故事演讲”。请学生讲述自己亲身感受或发生在自己身边的父母、长辈真心付出、无私关爱子女,以及作为子女真诚回报、感恩于行的感人故事。

5、自选活动。各中小队围绕主题,自主设计,鼓励创新。

6、孝歌我会唱。组织学生学唱一首以孝敬父母和长辈为主题的歌曲,曲目自选;。

四、总体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中队要充分认识敬老爱老活动对少先队员弘扬和培育中华民族精神教育传统美德,推动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利用少先队组织的优势,积极动员,广泛发动,使尽可能多的队员参与到活动中来。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中队要结合实际,围绕各项重点活动,精心设计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要充分考虑队员的特点,注重活动实效。

五、活动地点:各班教室。

六、活动对象:一至六年级全体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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