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小学疫情防控方案第六版 中小学秋冬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方案(模板5篇)

时间:2024-09-22 作者:梦幻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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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疫情防控方案第六版篇一

为了科学、有效、及时控制和应对我区高考期间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治疗,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维护高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规范性,确保我区高考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原则

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快速反应;冷静应对,有效控制;科学规范、依法处置。

二、制定依据

《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关于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其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高中学校或高考考点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文中所指“高考期间”即20__年6月7日至6月8日。

四、组织保障

(一)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在区、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防城港市防城区普通高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简称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防城区卫健局疾控基卫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技术指导小组、信息小组、驻点工作小组、消杀小组、后勤保障小组。

(二)主要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处置高考期间在各高中学校或考点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突发事件。

2、建立疫情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和值班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高中学校或考点负责人为责任报告人。高考期间,责任报告人和相关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电话必须畅通,坚持领报告制度。

3、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联防联控,取得专业支持和技术保障,及时妥善处置解决问题。

五、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等级。

(一)一级事件:考试期间,多个考点或同一考点多个考场有考生或考务人员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或疑似症状。

(二)二级事件:考试期间,同一考场内有考生或考务人员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或疑似症状。

(三)三级事件:考试前,高中学校或考点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或疑似病例。

六、处置预案

(一)一级事件处置预案

高考期间,多个考点或同一考点多个考场有考生或考务人员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或疑似症状:

1、考点主考在第一时间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考点应在区疾控中心的协助下,先采取切实有效的临时措施,对涉事考场或考点、有关人员进行隔离,防止疫情扩散,同时做好试卷安全_,待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对事件发展情况作出判断和评估,提出处置意见后进行妥善处置。

3、对于涉事考点或考场中止的考试工作,根据我区本年度高考试题命制情况,待报上级教育部门后按教育部门的方案进行处置,包括是否考试延时、重新安排考试等。如涉事考点或考场不宜继续进行考试的,经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可启用备用考场或备用考点。启用备用场特别是备用考点时,应急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应相互配合做好考生的转移工作,并对考试的各项相关工作进行无缝衔接,严防试卷泄密,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4、由应急领导小组指定专业人员对涉事考场或考点、有关人员所到场所(如教室、宿舍、食堂),以及使用过的物品等进行消毒。考点应配合应急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管控和发热者管理,对已排查出的考点或发病师生所属学校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进行隔离观察。出现发热的师生由专人专车送到辖区内发热门诊就诊。

(二)二级事件处置预案:

高考期间,同一考场内有考生或考务人员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或疑似症状时:

1、考点主考在第一时间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考点应在区疾控中心的协助下,先采取切实有效的临时措施,对涉事考场、有关人员进行隔离,防止疫情扩散,同时做好试卷安全_,待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对事件发展情况作出判断和评估,提出处置意见后进行妥善处置。

3、对于涉事考场中止的考试工作,需报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同意,按照上级相关处置要求执行,包括是否考试延时、重新安排考试等。如涉事考场不宜继续进行考试的,经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可启用备用考场。启用备用场时,应急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应相互配合做好考生的转移工作,并对考试的各项相关工作进行无缝衔接,严防试卷泄密,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4、由应急领导小组指定专业人员对涉事考场、有关人员所到场所(如教室、宿舍、食堂),以及使用过的物品等进行消毒。

5、考点应配合应急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管控和发热者管理,对已排查出的考点或发病师生所属学校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进行隔离观察。出现发热的师生由专人专车送到当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三)三级事件包括:

高考前,高中学校或考点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或疑似病例时:

1、高中学校负责人或考点主考在第一时间上报当地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视事件发展情况进行科学研判,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并报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备案。

2、考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或疑似病例时,应立即送医治疗。后期可根据考生病情发展及本人意愿,由当地卫生健康、疾控、教育部门评估其是否可参加本年度高考。若可正常参加考试的,可安排在发热考场进行考试。若经治疗病情无好转,经有关部门评估不适合参加考试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所在学校负责做好考生的心理疏导和安抚工作,同时做好家属的接待和解释工作。

3、考务人员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或疑似病例时,应暂停教学或考务工作进行居家观察,其所在学校的教学工作或所在考点的考务工作由其他备用人员接替。

4、由应急领导小组指定专业人员对出现疫情或疑似症状的考生或考务人员所到场所(如教室、宿舍、食堂)以及使用过的物品等进行消毒,确保考场和考务用品清洁、安全,并能正常使用。

5、涉事高中学校或考点应配合应急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管控和发热者管理,对已排查出的考点或发病师生所属学校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进行隔离观察。出现发热的师生由专人专车送到当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6、高考前直至结束时,各高中学校或考点应继续加强校园疫情排查,落实疫情防控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校内或考点内疫情持续扩大蔓延,导致原考点或考场不宜继续实施考务工作的,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应急领导小组,由上级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直接启用备用考场或备用考点。

七、信息报送和发布

1、信息报送。必须做到迅速、准确、内容客观真实,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信息主要内容应包括: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含时间、地点、内容、涉及范围、影响及破坏程度等情况;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事发地应急领导小组采取的措施;社会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事件发展状态、处置和报告时的结果;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2、信息发布与宣传报道。做好疫情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宣传报道实行归口管理,统一报道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3、舆情引导。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管控,各高中学校、考点要引导师生工正确对待疫情,稳定情绪,防止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八、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各高中学校或考点应建立健全并落实疫情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确保信息报送环节安全顺畅。

(二)物资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保障各高中学校疫情防控物资,各考点学校要切实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酒精、消毒液、体温计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确保疫情防控物资“专物专用”。

(三)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负责安排疫情防控资金,保证疫情防控所需。

(四)人员保障。公安部门要部署足够力量24小时值守,指导高中学校或考点强化内部安全防范措施,维护良好考务、隔离秩序。卫生健康部门派出医护人员驻点,指导考点体温监测及医疗巡诊工作。疾控机构负责考点疫情防控技术指导。

九、善后与恢复工作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转向考务善后工作,以最快速度恢复正常的考务工作秩序中。

(二)对因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或疑似症状,经评估不适合参加考试或延误考试时间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学校考点等应做好考生的安抚工作,稳定其他考生情绪,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既定口径做好对外解释宣传工作。

(三)对因疫情而致无法使用的考场教室、办公室、报告厅等场所,区疾控中心应做好防疫消杀工作,指定专业人员对考场教室、办公室、报告厅、楼梯、卫生间、洗手池等公共区域及相关考务设备清洁消毒。

(四)应急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疫情应急处置经验教训,对疫情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及相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十、附则

本预案由防城港市防城区普通高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小学疫情防控方案第六版篇二

精准掌握疫情动态变化及防控要求,强化师生员工返校管理,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20xx年秋季学期顺利开学。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秀英区20xx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强(秀英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维(秀英区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分管领导

成员为秀英辖区各中小学校校长、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体卫艺科),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体卫艺科主任陈梅兼任。

三、开学时间安排

(一)中小学校

9月6日报名注册,9月7日正式开学;
高一年级9月14日正式开学。

(二)中等职业学校

9月10—13日报到,9月14日正式上课。

(三)幼儿园

9月6日报名注册,9月7日正式开学。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人员返校管理。

1.低风险地区师生员工,持健康码“绿码”(可通过码上办事app、省政务大数据公众号、支付宝、椰城市民云等方式进入,下同)返校报到。

2.中风险地区或入琼前7日内有过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持健康码“绿码”和入琼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报到。

3.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暂不返校报到。

4.经批准从境外入琼的师生员工,如经中转国内其他城市入琼的,持入境隔离14天证明、入琼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报到;
如从境外直接入琼的,集中隔离14天,其中第1、13天分别做核酸检测,均呈阴性可返校报到。

5.本人或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暂不返校报到。

6.本人或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曾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持健康码“绿码”及入琼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返校报到。

7.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待治愈且排除新冠肺炎感染的,报学校批准后可返校报到。

8.境内岛外返琼的师生员工,需在开学前提前14天通过健康码教育专区打卡,其中中小学师生员工需提前14天返琼并打卡。

9.对没有返校的师生员工,学校要掌握其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建立台账并加强教育指导。

(责任单位:学校、幼儿园)

(二)做好开学前准备

1.保持原有疫情防控体系。区教育局、学校(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关口前移,按照“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等原则,认真落实我区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及时调整完善防控措施,抓紧补足防控短板,确保人员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制度落实到位,巩固防控成效。(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学校、幼儿园)

2.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在区政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配合属地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校园疫情联防联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继续落实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育专员的派驻工作。区卫健委落实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防疫专员的派驻工作。教育专员和防疫专员入驻学校时间:中小学、幼儿园为8月31-9月13日,中等职业学校为9月7日-21日)。(责任单位:区防控指挥部、区教育和卫健等相关部门)

3.准确掌握返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信息。学校(幼儿园)要及时将学校所在地的疫情形势、防控规定告知即将返校的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并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监测,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及其家庭成员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出行轨迹等。(责任单位:学校、幼儿园)

4.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和校园全面消杀。学校(幼儿园)要提前备齐备足消毒剂、口罩、手套、洗手液、测温枪等必要的防疫物资,安排专人负责学校卫生设施管理、卫生保障、监督落实等工作。开学前对校园开展全面的环境卫生整治和各类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对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卫生间等重点场所进行彻底的卫生清洁消毒,开窗通风,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责任单位:学校、幼儿园)

5.做好新生入学防疫准备。各学校要制定新生报到专项工作方案,统一安排好新生接送、报到、注册等各环节的防控防护措施,与新生建立“一对一”联系,做好健康提示和防护指导,开展新生和家长防疫知识宣传和防护指导。做好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和疫苗查漏补种工作。(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学校、幼儿园)

6.开展应急演练。学生返校前一周,各学校要针对返校后突发疫情、学生发热等应急处置,开展一次实战演练,进一步熟悉掌握标准流程和工作要求,健全预警、预防机制,对突发疫情做到“四早”,形成“点对点”的协作机制,确保应急工作机制运转顺畅,一旦发现疫情,能够快速启动,第一时间隔离、第一时间报告,高效处置。(责任单位:学校、幼儿园)

7.开展检查验收。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区卫健、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内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开展开学防控工作检查验收。开学工作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学校不开学。开学验收标准按《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xx〕668号)的相关要求执行(详见附件),各学校(幼儿园)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认真做好迎检工作。(责任单位:区防控指挥部、区教育和卫健等相关部门、学校、幼儿园)

(三)做好开学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1.上好“开学第一课”。各学校书记、校长要亲自上好“开学第一课”,将新冠肺炎及秋冬季传染病防控知识(如登革热防治等)培训和健康生活习惯作为“开学第一课”重要内容,面向学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卫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面向教师加强公共卫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心理辅导等教育培训,面向家长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家庭教育指导。(责任单位:学校、幼儿园)

2.优化教育教学管理。区教育局和学校要科学制定、有序实施新学期教学与课程计划,确保完成20xx年的教学任务,同时制定教育教学应急预案。加强线上线下课程统筹,保证线上线下即时切换、无缝衔接。加强教学研究和师资培训,提高线上教学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学校、幼儿园)

3.坚持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学校(幼儿园)要强化校门、校园快递和外卖管理,进入校园必须进行身份核验登记和体温检测。允许在校学生根据需要申请出校,简化学生离校申请审批程序,掌握学生离校期间主要轨迹,指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责任单位:学校、幼儿园)

4.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学校(幼儿园)要做好校园环境常态化清洁消杀,保持公共场所通风,对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定期消毒检测;
建立食材物料进货和冷冻冷藏食品检测制度,严禁采购野生动物,食品加工要蒸熟煮透,确保食品安全,防范食源性疾病和其它传染病;
加强疫情防控全员培训和宣传引导,定期组织学生参加爱国卫生社会实践,培养健康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学校、幼儿园)

5.关注师生员工心理健康。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贯彻落实严防“疫后综合征”,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持续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有效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学业就业指导、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做好受疫情影响较大群体的对口帮扶,防范个体、群体性安全事件。(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学校、幼儿园)

6.严格日常管理。学校(幼儿园)要坚持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等,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动态,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责任单位:学校、幼儿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做好秋季开学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提高思想认识和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坚持“内防反弹、外防输入”不放松,按照“最大限度复学、最严标准防控”原则,抓实抓细抓好校园疫情防控,稳妥有序推进开学工作,确保师生员工身心健康。

(二)压实防控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对秋季开学工作的。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动态,加强与卫健、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联络,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保持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各学校要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继续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含节假日)须有1名以上党政负责同志带班,如遇突发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三)做好宣传教育。各学校要提前对相关人员进行疫情常态化防控知识培训,提高防控意识,绷紧防控这根弦,保证开学后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对新生和家长进行教育,使其了解学校的各项防控措施和规章制度,让学生自觉遵守,家长理解支持,提前做好思想和物资准备。

中小学疫情防控方案第六版篇三

截至目前,一年级组数学的新课教学任务已全部完成;语文还有两课和一个语文园地。我们打算让学生在家借助拼音先把课文读熟,生字认会、会写,等疫情散后返校再上,其他非统考科目已完成当堂学习评价。

1、以本册教材为本,根据家长、学生实际情况和学科特点,灵活确定教学内容,确保学生能够学会。

2、各班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合理设计作业,用复习要点引领学生学习,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3、对于不具备线上授课条件的学生,教师要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做好教学和辅导工作,保证“一个都不能少”。

4、做好学生语、数双科的线上复课工作,指导好学生扎实有效开展居家学习。按课表以按时推送每日学习内容,及时对作业进行批阅、反馈,及时对学生进行辅导。

语文学科:

1、自主借助拼音朗读13、14课课文,自主认读二类字,自主练习一类字。

2、背诵古诗《风》,和大人一起读《春节童谣》。

3、复习一到八单元。

4、运动小健将:每天坚持体育锻炼一小时,增强体质。

5、家务小能手:每天帮家长做一件力所能及的事。

6、光盘行动:吃饭不挑食、不剩饭菜。

7、快乐阅读:每天亲子阅读10分钟,背诵一个好词,一个好句。

8、认字达人:每天认字不少于三个,口头组词。可以亲子共学,制作生字卡。

9、小小书法家:根据老师的指导,每天练习几个字,做到精细高效。

中小学疫情防控方案第六版篇四

疫情防控时期延时开学工作方案(中小学生)

为阻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向校园蔓延,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满足中小学校和学生延期开学期间对教育教学的需求,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的要求,结合**市实际,**市教育局制定了《**市中小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教育教学实施方案》。

一是工作目标

科学安排学生一日生活,保障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促进学生素养提升,实现全市教育系统“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和学生学有所获的工作目标。

二是实施原则

协同推进原则。建立全市统筹推进机制,市、县、校三级联动,基教、教研、职成等科室合力实施,企业配合推进。

三是教育教学主要任务

开展在线学生心理辅导和疫情防控知识普及。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8号)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和疫情防控知识普及。

四是教育教学实施

**市教育局 2020年2月16日

中小学疫情防控方案第六版篇五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20__年12月在湖北省武汉市发现的,由一种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发热、咳嗽、胸闷、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疾病。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学校发生、流行,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目标

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以及教育系统内发现病例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全力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的不同态势,强化风险评估,科学、统一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编制依据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在足各高校,其他经区教委批准举办的培训机构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病例、二代病例、本地病例引起持续传播的情形。

五、部门职责

按照区教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根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设综合协调组、学校排查组、疫情防控组、后勤保障组、外事联络组、宣传报道组。

(一)综合协调组

由办公室牵头,民办教育科、职称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教委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履行工作职责;收集、整理、上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信息;督办领导小组各项议定事项,督促工作进度,起草、审核相关文件等。

(二)学校排查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全教育系统学校师生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年1月1日以来,在大足工作学习的湖北籍师生、大足籍在湖北工作学习旅游探亲等师生、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的师生摸排工作,确保不漏一人;督促落实重点疑似人员管理工作,做好宣传告知、劝其居家观察或到指定医院诊治工作。

(三)疫情防控组

由德育体卫艺科牵头,安全监管及法制科、督导室、学校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各专项预案;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及建议;负责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及日常检查等工作;当学校有疫情发生时,负责疫情处置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由财务科牵头,后勤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防控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各类防疫物资储备工作。

(五)外事联络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协助。负责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涉及的外事工作,协调处理防控疫情的涉外问题。

(六)宣传报道组

由办公室牵头,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按市教委,区委区府要求拟定、发布疫情防控工作宣传通稿,及时监控、应对、处置教育系统网络舆情。

六、防控措施

(一)做好寒假期间防控工作

1、做好摸排工作

(1)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做好摸排工作,并上报综合协调组,由综合协调组将信息报送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下发给相关镇街进行监管。

(2)基教科、民办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做好外籍师生和大足籍在境外师生的摸排工作,将摸排信息报送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外事联络组专项工作组。

(3)各学校(幼儿园)做好寒假期间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的摸排工作,如实填报《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登记表》(见附件1)、《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统计汇总表》(见附件2)和《大足区外籍教师和外籍学生统计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1月24日下午3点以前上传教委办公室何勇钉钉。

2、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工作。

(1)各学校(幼儿园)通过qq群、微信群、钉钉群等,及时推送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推送官方媒体消息,对学生、老师及家长进行防控知识宣传。

(2)各学校(幼儿园)要求师生尽量减少外出活动,远离易感染环境、远离易感染人群。前往公共场所,可佩戴口罩减少接触病原风险。假期原则上不去湖北武汉旅游或探亲。

(3)做好个人、家庭卫生。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

(4)要求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个人体质。

(5)师生中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及时就医、隔离。

(6)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科学应对疫情,所有信息以官方媒体发布为准。

3、做好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

学校卫生保健所加强与各学校(幼儿园)的协作,加强人员培训,落实防控经费,加强物资贮备,提前准备防控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以备开学后的不时之需。

4、停止本系统组织的一切聚集性活动,严禁中小学组织寒假补课,学校也不得安排毕业班学生或由学生家长自发组织学生到校集中学习;严禁提前开学,取消假期所有返校活动。

5、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民办教育科严格督促课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集体学习、比赛、交流等活动。

6、及时报送信息。按市教委、区委区政府要求,从1月25日起学校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即使没有疫情也必须每日上午报学区办,由学区办统计后于12点前用钉钉上报学校卫生保健所陈庆(联系电话:13996299812),教委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5点前报区卫生健康委、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18点前报市教委。

(二)做好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

1、进一步动员部署。开学后继续抓好防控方案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对防控工作的认识,明确防控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职责,结合实际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严密的防控体系。

2、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督促各校结合“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讲座、板报、广播、微信平台等途径,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家长及时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配合学校做好患病学生的管理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学生健康的和谐社会氛围。

3、进一步加强学校晨午检。督促各校在开学入校当天,加强对返校师生健康观察,务必对每一位入校的师生进行体温测试,开学后继续坚持以晨(午)检为核心的传染病症状监测,切实发挥校医、保健教师和班主任作用,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并填报疫情报告统计表,坚决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立即启动《重庆市大足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积极获取专业指导,配合卫健部门,做好传染源的隔离、消毒等处置工作,严防疫情扩散。

5、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各校在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习环境卫生条件,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6、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各学校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7、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督促学校按要求精准全面摸排,按时准确报送信息。

七、疫情处置

(一)学校发现高热学生时,送当地卫生院观察医治,当学生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区教委办公室接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市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二)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指导学校保健室相关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要求学校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三)学校保健室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和保健室内的消毒工作,尽量避免发生室内感染,造成传染病的扩散。

八、应急准备

(一)学校应逐步加强学校医疗救治、卫生防护工作的物质条件,做好“思想、组织、技术、物资”四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定期对学校相关人员培训指导,提高应对突发发事件的业务能力。

九、应急处理

(一)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二)学校在接到属地政府、区卫建委和区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按照属地管理得原则,不折不扣地实施属地卫生卫健委和疾控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进行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按照突发事件的情况,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报请上级政府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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