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心得体会(热门13篇)

时间:2023-12-26 作者:紫薇儿

通过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将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分享给他人,促进共同进步。这次自助旅行让我领悟到了人生的无限可能性,通过写心得体会,我希望能够将这种感悟和启发分享给更多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心得体会(热门13篇)篇一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需“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

黑恶势力在不同时代、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特点,为此,必须要精准分析、因时制宜。当前,人民群众对社会稳定、人身安全、公共秩序、个人权利的诉求日益明显,黑恶势力作为平安社会的毒瘤,在现实生活中不断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秩序。同时,涉黑“保护伞”的出现助长了黑恶风气,更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治理、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体现了党和政府向黑恶势力“开刀”的勇气和决心。同时,在实际运行中也利于在社会上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震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和谐安定有序的生活环境,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因此,扫黑除恶是时代所需,更具有突出的时代意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心得体会(热门13篇)篇二

与我们党形成反腐败压倒态势不相匹配,与全国人民不断获得改革的红利和幸福指数不相和谐的是一些地方的黑恶势力无视法纪、为非作歹,少数党员干部甚至与其上下勾结,为其充当背后的“保护伞”,啃噬着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侵蚀着党的执政根基。党中央、国务院果敢决策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贯彻十九大精神,建设和谐、美丽中国之举,是党的治国安邦的阳光雨露撒播到亿万人民的心田之举。

可以说,我们党的成长史就是一部扫黑除恶的奋斗史。从韶山、井冈山、瑞金、延安一路走来,我们党不仅要进行“打土豪、分田地”的土地革命,而且要为根据地人民破除迷信、除暴安良、站岗放哨。蒋家王朝穷兵黩武几十年,败退台湾后仍在幻想反攻大陆。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军队和人民开展“三反”“五反”运动,扫除土匪残余,打击地痞流氓,与之相伴的抗美援朝战争的伟大胜利,极大地震慑了国内外敌对势力和反革命势力,捍卫了新生的红色政权,饱受“三座大山”压榨的中国人民真正过上了扬眉吐气的安稳日子。我们党也就是在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休戚与共中树立了崇高威望,建立了鱼水深情。

当下一些地方的不良分子无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史性变革,飞跃式发展,无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无视党的十九大东风吹拂下高歌猛进的高质量发展,利欲熏心,肆意妄为,伤天害理,劣迹斑斑。党中央、国务院扫黑除恶的通知一下发,群众拍手称快之声不绝于耳。而且,据新华社记者分析称,这次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与以往的扫黑除恶,虽然只一字之差,区别却很大:第一,这次“扫黑”重视程度前所未有。第二,这次“扫黑”着眼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第三,过去“打黑”是打的多,防的少。这次“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因此,这次参与的部门从过去的10多个,增加到近30个。

在这场匡扶正义、保境安民的专项斗争中,广大党员干部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民心所向一边,积极投身深挖细查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基础工作中去,用铁的事实教育人民,用铁的证据锁定犯罪,用“严打”的势头扫除邪恶。作为新闻舆论部门更多的是要承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职责,担负起“成风化人、明辨是非”的使命,要用更多的镜头和笔触捕捉这场专项斗争中所发生的感人故事,传播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所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所进行的夯基固本的艰苦实践,唱响平安湘潭建设的更强音,真正成为党委政府决策和主张的传播者、时代风云的记录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公平正义的守望者,成为推动这场专项斗争舆论造势、快捷反应的“轻骑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心得体会(热门13篇)篇三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社会和谐平安是人民幸福生活的基本要求,黑恶势力是危害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依法治国实践的深入,依然存在一些黑恶势力,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活。

在城乡基层,黑恶势力让人深恶痛绝,有横行乡里的“村霸”,收保护费的“市霸”,非法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等违法行为让群众叫苦连天。更有甚者,黑恶势力活动乔装演变,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更加隐蔽。严重影响着基层社会的治理,人民群众的生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心得体会(热门13篇)篇四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重点问题,既是督导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促进督导工作事半功倍的重要抓手。对此,培训班用“三个聚焦”,为督导组准确把握督导重点提供方向指引:

纵观10个中央督导组的人员构成,组长由正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由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副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成员从中央和各地区政法、纪检监察、组织等相关单位抽调,共335人。各督导组在切实履职尽责,不断提升督导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的能力,敢于一查到底的同时,严格遵守回避等制度,不得非组织地干预被督导地方、部门正常工作。

如果说督导组主要工作是指导、“督战”,那么被督导地区则既要积极配合督导,又要主动推进工作。做好督导工作是督导组和被督导地区的共同责任,被督导地区既要自觉接受督导,认真做好督导整改等相关工作,要坚决抓好问题整改,又要做好资料提供、情况反映、宣传引导等服务保障工作。

此外,全国扫黑办还将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统筹各督导组的日常工作,把握督导工作进度,并健全完善督导工作机制,形成规范化流程,总结、固化后加以推广。

更重要的是,督导将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常态化机制。从2018年7月份开始,将组织三轮督导,每轮督导10个左右的省区市。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督导全覆盖,并适时开展“回头看”。

有理由相信,督导工作的不断推进,必将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助力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聚焦组织部署情况,进一步推动压实政治责任。要通过督导,推动各地对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对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对不间断开展“大扫除”的必要性认识到位,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推动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领导、部署和统筹,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聚焦深挖彻查情况,进一步推动除恶务尽。要通过督导,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督促各地在法治轨道上,有力有效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完善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委线索移送、反馈机制,从制度上实现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同步进行。

——聚焦标本兼治情况,进一步推动综合治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要通过督导,推动组织部门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积极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讲究方式方法。

推动督导取得实效。

督导方式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有的放矢,直接关系着督导工作的具体成效。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只有在深入实际、掌握实情上下功夫,才能做到督导工作心中有数。督导工作首先要深入到情况复杂、治安混乱的地方,近距离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此外,还要深入到斗争成果不明显的地区,帮助分析原因。对确属打击不力、工作落后的,要加强鞭策督促,帮助找准症结,使之迎头赶上。

受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文化习俗等因素影响,涉黑涉恶问题在不同地区往往表现出不同特点:例如,有的地区砍杀斗殴等“硬暴力”情形较突出;有的地区涉足领域“金融化”、犯罪手段“软暴力化”等特点则日趋凸显。督导工作应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新规律、新动向的研究,深入把握不同地区的不同表现,有针对性地搜集研判线索、推进督导督办,推动各地完善打击思路、政策、举措。

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最直接的受害者,也是扫黑除恶成效的最深刻感受者。能否将党的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督导优势,是衡量督导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对此,应坚持开门督导,突出群众意见在督导工作中的权重,请群众参与、监督、评判,最大限度地把群众发动起来,推动形成全社会对黑恶势力同仇敌忾的浓厚氛围,真正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强化协调配合。

确保督导形成合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牵扯领域广、涉及地区部门多、情况错综复杂。如何构建良好的督导机制,打造“一盘棋”的督导模式,以确保督导工作整体联动、形成合力,成为此次培训班的重点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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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心得体会(热门13篇)篇五

__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做出了指示。

《通知》强调,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通知》强调,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政法各机关要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其他参加人员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要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心得体会(热门13篇)篇六

__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此,全国范围内的扫黑除恶工作拉开序幕,并快速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成效。__年1至7月,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51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993个,破获刑事案件3.4万起,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6.1%。

成绩固然可喜,但离党中央和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初衷尚有差距,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具体工作仍然任重道远。这些涉黑人员目无法纪、欺压民众、欺行霸市,不仅严重影响地方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也让基层民众处于恐惧中。经过多年打击,这些黑恶势力活动逐渐趋于隐蔽,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一方面寻求“保护伞”、甚至向基层政权渗透,另一方面进入民生、经济发展领域,寻求非法利益最大化。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民众安全感、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以及维护基层执政基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目标,这是扫黑除恶的最终目标。“坚信党的根基在人民、党的力量在人民,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在基层民众安全感受到了涉黑人员威胁的情况下,党和政府责无旁贷,必须要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出重拳、下重手,对黑恶势力进行严厉打击,不仅要打掉面上的团伙和成员,也要打掉背后的“保护伞”,更要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唯如此,才能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才能实现社会稳定和谐,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扫黑除恶是固本之举,是浚流之措,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既需要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监督渠道,真抓实干揪“李鬼”,运用法治重典“祛魅”,也需要打好持久战,让扫黑除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黑恶势力“人人喊打”,无处遁形。只有形成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人民群众才能真正过上幸福美好新生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心得体会(热门13篇)篇七

__月22日、23日召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电视电话会议,对政法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定准了基调,明确了方向,提出了要求,作为公安战线上的一员,深感责任重大,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浅谈心得体会。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务必高度重视。一些黑恶势力长期霸据一方,为非作恶,广大群众深受其害,一些黑恶势力甚至以腐化党政机关干部为手段,寻求保护伞,谋取暴利。有人可能会说黑恶势力与我何干,但人毕竟不是独处的,有与其他人交集的可能,你可以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但你绝对不敢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的受害者。扫黑除恶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有清明的政治生态,保证我们有安居乐业的生活,甚至是保护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作为公安机关的一员,必须自觉置身大局,将扫黑除恶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扫黑除恶迫在眉睫,务必重拳出击。黑恶势力关系错综复杂、盘根错节,比如有些轻微刑事案件,因嫌疑人是涉黑人员,通过恐吓等方式找被害人调解,找证人做假证言,案件证据得不到手机固定,使得案件无法进展,黑恶势力从而更加有恃无恐、肆意妄为;有些黑恶势力有保护伞的支持,攫取暴利,操控重要领域,打击黑恶势力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重大。虽然扫黑除恶困难重重,但作为公安干警,必须坚定信念,自觉屏蔽阻力,对苗头性问题,及早扼杀,确保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务必一以贯之。黑恶势力都有滋生、成长、壮大的过程,黑恶势力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作为公安民警,我们除自身要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外,还要注重结合案例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懂得用法治的武器抵制黑恶势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人人都是扫黑除恶的斗士,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根除黑恶势力滋生成长的土壤。

扫黑除恶的冲锋号已经吹响,作为公安民警,必须坚定打赢这场攻坚战的决心,立足于自身工作岗位,不放过任何一股恶势力,为不断增强人民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心得体会(热门13篇)篇八

2017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专项斗争,重点是农村”;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至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拉开大幕。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行动与以往的不同之处,恰恰是一个字的差别:“打黑”和“扫黑”。所谓“打”,击也,打黑是指打击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目标精准集中、行动稳准狠快,纵向作用于黑恶势力。所谓“扫”,消灭也,扫黑是指彻底消灭黑恶势力,目标更加深入、行动范围更广,全方位无死角横向覆盖,将他们的“保护伞”连根拔起,彻底绝了他们死灰复燃的念头,还以清朗的政治生态。学到此处,我不禁为我们博大精深的汉字文化充满了敬畏,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战战兢兢。这些黑恶势力一旦进入基层政权体系,便给公权力的行使涂抹上了一层隔离群众的涂层。所谓“苍蝇不叮无缝蛋”,涉黑势力可以左右基层政权,那一定是基层政权组织出了问题,也就是我们说的原本应该“凝心聚力”的基层组织因为变得“软弱涣散”,才给黑恶势力的入侵提供了温床。从这里,我开始找寻到组织系统在扫黑除恶这场斗争中的使命,非但须臾不可缺少,而且还是最重要的一环。

理清了脉络,答案也就显而易见。而我们要做的,就是让“软弱涣散”党组织硬起来、强起来、聚起来。

望闻问切把准脉。

要治病,首先要找准“病灶”。对标软弱涣散的十种情形,对现有“两委”班子进行全面体检,查找症结所在。既要看一贯表现,又要看应对重点突发任务的能力;既要听各部门的评价反馈,又要听村里党员群众的真实心声;既要问两委干部的自我认知,又要问处理问题的出发点和目标方向;既要分析表面问题,又要剖析根源,追根溯源。如此望闻问切、拉网排查之后,方可分门别类、分清主次、找准命门、直击要害。

对症下药开良方。

输血补钙强筋骨。

要“痊愈”,必须要“补给调理”。是凡大病初愈之人,身体普遍虚弱,补充营养必不可少。一要抓教育,补充思想之钙。理想信念的滑坡和动摇是软弱涣散之根。理论学习必须及时跟进,形式多样但要更接地气,内容丰富但要更有实效;二要抓班子,补充组织之钙。或是选派第一书记,或是派驻党建指导员,推动更多优秀人才到村摔打历练,无论是对于村级建设还是对人才本身,都各有益处、互赢共生;三要抓资金,补充血液之钙。真金白银虽俗,却须臾不可离开。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是村内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保障;而同时,输血不忘造血,只有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水平,村级党组织才能更有底气,更有威望。

防微杜渐治未病。

所谓“上医治未病”。一旦发病,即使及时医治,受罪终究是难免的。要想肌体健康,病要治,但“亚健康”更不容忽视,必须端口前移,提升组织力。当前,我们的“亚健康”基层组织不在少数,必须强化政治建设、提升党性素质、规范制度落实、加强责任考核,多重调理、综合施策,方能让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重新凝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心得体会(热门13篇)篇九

今年的扫黑除恶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不能有丝毫的懈怠,扫黑除恶之所以重要和艰巨,是因为许多黑恶势力盘踞一方、欺行霸市、胡作非为,啃噬群众的获得感,造成很多老百姓敢怒不敢言,其背后大都有一顶或者多顶“保护伞”,有些黑恶势力本身就是村主任、村支书、乡镇人大代表。全镇上下,齐心协力把这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坚决不能有漏网之鱼,不做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铁腕打黑,这样才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为民除害,保证社会发展的公平,让黑恶势力无处藏身。要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

加强组织思想,重视打黑工作,全机关要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落实每一项任务,每个阶段都不能放松。制定完整的实事方案,紧密部署,确保工作有序进行。组织相关部门开会,集中研究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气氛,设立举报箱,开设举报电话,深入群众调查,及时向上级反馈。村里可以放广播,拉条幅,镇里建立微信公众号,普及知识。加强扫黑除恶工作督查,用回头看的方式让工作持久有序进行,黑势力的存在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所以打击他们要做持久战,先拆掉他们背后的保护伞,需要纪委、检察院、公安各个部门配合。

有一个不可畏惧的心,不怕黑势力打击报复,随时可以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不要有所顾忌,在工作中手软,对黑势力的手软就是对人民不负责。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心得体会(热门13篇)篇十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20xx年1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此,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倡议,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主动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整体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黑恶势力主要表现形式: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干扰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侵蚀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垄断农村资源、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菜霸行霸市霸;操纵经营“黄赌毒枪”黑恶势力;纠集团伙、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的地痞流氓;非法高利放贷、非法集资、讨债等损害公平竞争秩序的黑恶势力;组织策划煽动群体性闹访,扰乱社会治理的黑恶势力。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带头遵纪守法,切实管好自己和亲属,坚决不参与涉黑涉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要敢于亮剑,勇于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积极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心得体会(热门13篇)篇十一

近年来,涉农腐败案件层出不穷,触目惊心,群众反响强烈,已引起中央高度重视。具体表现在:一是小官涉贪明显,当前红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涉案人员包括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等村组干部,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和部分县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二是农村“苍蝇”抱团腐败,团伙作案,相互勾结和包庇,更有甚者,公职人员充当其“保护伞”。这些基层干部本应该是为人民群众服务而存在,结果却成为了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不安因素,实属是本末倒置,令人扼腕。

数年前,重庆市进行了一次全国闻名的打击黑社会保护伞的扫黑除恶行动,不仅打掉了文强这一重庆市黑社会的保护伞,也威慑了国内黑社会。但近日厦门市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又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扫黑除恶这一革命任务尚未成功,同志还需努力。

开展基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贵在“出重拳”,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队伍建设。基层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工作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进一步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同时,坚决不充当涉黑涉恶犯罪幕后“保护伞”,不通风报信、请托说情;严守党的纪律和法律底线;主动参与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发现线索,及时如实向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坚决做好亲戚明友宣传教育工作。

扫黑除恶,归根结底是为老百姓办事。因此,决不能忽视人民这一环节。要按照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要求,发动农村党员群众积极参与,主动检举揭发、提供线索,面对黑恶势力敢于发声,提高人民群众维权意识,将人民的力量凝练成一支利剑向黑恶势力犯罪发起凌厉攻势,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基层单位最美的姿态莫过于“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助于提高了公权力机关威信和形象,将“为人民服务”这一理念的种子撒满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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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心得体会(热门13篇)篇十二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中央和各地方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精准打击了黑恶势力。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社会稳定的切实之举。我们要深刻认识扫黑除恶的形势变化,坚定决心,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推动扫黑除恶这场硬仗,确保取得压倒性胜利。

要始终保持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坚持目标导向,突出深度打击,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坚决把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打下去。要深挖严惩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斩断腐败分子,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深化落实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和力量。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要充分发扬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果人民共享。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拥护和支持下,我们一定能够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为建设美丽中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心得体会(热门13篇)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及省委、市委、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从202月开始,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为我镇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组织、宣传、纪检及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三、目标任务。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力争通过三年不懈努力,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实现三大目标:一是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二是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增强,营商环境明显优化,信访秩序明显改善;三是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实施步骤。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阶段):2018年1月30日至4月30日。通过全镇动员部署,各村、各部门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分解责任。建立扫黑除恶领导机构,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全面摸排阶段):2018年5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发动群众揭发举报等多种形式,全面排查掌握涉黑涉恶线索,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第三阶段(集中打击阶段):2018年7月1日至12月30日。在认真梳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严格审查把关的基础上,对重点犯罪案件进行深挖,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分子。

第四阶段(攻坚巩固阶段):1月1日至12月30日。对尚未办结的重点案件集中进行攻克,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加大社会治理力度,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机制建设,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进一步巩固专项斗争成果。

第五阶段(总结提升阶段):1月1日至12月30日。对专项斗争进行认真总结,积极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重点。

根据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打击,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精准打击。1、威胁党的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4、为谋取不法利益,煽动、制造群体性事件,挟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黑恶势力。5、威胁利诱失辍学生、外来人员进行拉帮结派、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横行作恶,危害一方治安的黑恶势力。6、以恐吓、滋扰、聚众造势以及所谓“谈判”、“协商”等软暴力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7、以公司、企业等实体经济为掩护,从事非法资金募集和运营等活动,通过非法高利放贷、恶意逃债、虚假诉讼等手段,巧取豪夺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8、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9、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10、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货站、旅游景点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的黑恶势力。11、操纵地下钱庄、地下黑彩,开设赌场或者组织引诱未成年人赌博等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12、插手民间借贷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3、在娱乐场所组织从事卖淫嫖娼、吸毒贩毒的黑恶势力。14、从事非法传销、涉众型经济犯罪,从事强迫交易、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15、从事非法传销、涉众型经济犯罪,从事强迫交易、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16、聚众上访煽动闹事、聚众冲击国家机关、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17、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社会闲散人员以及其他不法人员,利用互联网、举报信等方式诽谤、诬告、陷害他人的黑恶势力。18、利用宗教及宗教场所,煽动宗教歧视、宗教仇恨,开展外国宗教渗透,组建非法传教的黑恶势力。

四、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充分利用标语、横幅、宣传单、宣传车、led、设置举报电话和举报箱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手段,加强正面宣传,展现党委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信心,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号召广大人民群众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行为,强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浓厚的宣传和震慑氛围,打赢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二)强化线索摸排,全面掌握黑恶势力底数。要把线索排查、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对辖区问题突出、治安混乱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等进行梳理评查串并,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等多种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畅通无阻。信访办和各村要注重在解决群众诉求、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广泛收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查清每一起举报投诉线索。派出所要加强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情报信息的搜集、录入和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全面掌握涉黑涉恶人员和案件情况,将重点嫌疑对象纳入工作视线,及时跟进,适时打击。

(三)强化打击处理,坚决铲除黑恶势力。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重大、复杂的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或涉恶集团案件,由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直接立案侦办,并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进行重点督办。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工作中如发现涉黑涉恶等有关苗头隐患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重点管控,防止其滋生蔓延形成现实危害。

(四)强化基层基础,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工作中要做到“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各村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镇“扫黑办”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有效整合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专项斗争。要切实提高依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作配合,公安、纪检部门要加大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查处力度。

(三)加强督导检查。镇“扫黑办”要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从而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的,或因为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通报、约谈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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