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高中(热门17篇)

时间:2023-11-06 作者:文锋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高中(热门17篇)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思考和感悟与他人分享,从而扩大自己的影响力和交流圈子,同时也可以借鉴他人的观点和见解,拓宽自己的思维和眼界。小编精心搜集了一些触动心灵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与启发。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高中(热门17篇)篇一

苦书看多了,胸口里外难免也沾染得都是苦气。想用这样的书来消乏解闷未免太可笑,可是进入一本陌生的书时的兴奋感与结束一本书时的满足感仍然吸引着我,我还是企图在其中捞到快乐或是其他什么让人心满意足的好处。

甚至是机械地,一字一句读下去,偶然被几段话给触动,才想起来自己并没有投入其中。直到夜晚,被它搅得不想睡时,才听见那来自书里的声音,那不是呼喊是尖叫。

我以为呼喊只能算是发泄,喊完了,就像哭累了的小孩子一样,睡一觉,就过眼云烟了。而尖叫是不安,是嘶哑以后,仍然停不下的绝望。

美好的表面轻易的就在故事里一一瓦解,人之常情不再是人之常情,常识暴露出其荒谬的本质,生命中的负荷在背脊上越抓越紧,怎么都无法卸下。

儿童时期的无依无靠的恐惧再一次浮现在眼前,原来有人记得这么牢这么真切。

如果不是余华的描述,那残留在脑海里的童年早已被涂上一层又一层的虚假的光辉,变得甜蜜而扭曲。几乎忘了自己也曾因为恐惧而欺骗大人,因为恐惧孤独而不惜与他人同伙欺负其他人,几乎忘了弱小的自己曾心怀满满的憎恨,立志将来要好好地报仇。回想起来这些全部来自无依无靠的恐惧,虽然有家有亲人,可是恐惧还是那么沉重那么阴暗。直至长大,恐惧才被压缩驱赶,只能躲在小小的角落里,偶尔才会发作。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高中(热门17篇)篇二

《在细雨中呼喊》是作者余华发表于1991年的第一篇长篇小说。余华因这部小说于2004年3月荣获法兰西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这是一本关于记忆的书。我认为作者表达的是对过去的追忆和反省以及对未来的憧憬。当我们无法探测深不可知的的未来时,过去就成了我们深切的慰藉。

故事大概发生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中国。小说以第一人称“我”孙光林展开叙述。在那个将爱包裹的年代里,“我”饱尝了时代的艰辛和不幸。

在那个年代里,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是非常荒谬的,像是嘴上铐着枷锁。孙光林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在那个年代农民百姓大部分是揭不开锅的,经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父亲孙广才是个粗俗霸道的农民,有一天父亲上了村里粗枝大叶的寡妇的床,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弟弟孙光明死于溺水。一连串的事情让这个家支离破碎,于是“我”被卖给了军人王立强。

新环境给了“我”暂时的安慰之后,在“我”心中慢慢产生了温暖。但父亲因犯错被人抓住小辫子,再难做人自杀而死。常年体弱多病的母亲却独自回了娘家,将“我”抛弃在码头。“我”无法想象今后该如何生活。

于是“我”想到了南门,曾今的家让“我”产生了一丝欣慰。我收拾简单的行李和沉甸甸的希望踏上了回家之路。在一个分岔路口,“我”遇到了爷爷孙有元,可悲的是祖孙两竟不认识了,故事结束在细雨中的分岔路口。

小说的基调应该是沉重的,但其中不乏幽默诙谐的片段。小说在讲到青少年时期的“我”和小伙伴关于“性”时,作者极其幽默有趣的向读者娓娓道来,让人忍俊不禁。

书里写了许多死:弟弟的死,苏宇的死,祖父的死,父亲的死,母亲的死,养父的死,不同死亡却有着相同的感受:死亡是一种解脱,也是一种回归。当我看到那么多人死去时,心里有一丝悲痛之余,也多了份释然。哭过之后,生活还得继续,可还得继续受。不管生活给了人们多大压力,多大麻烦,人与人之间应该深情,和谐,永远保持那种善良去关怀这个美好有不美好的世界。随着年华的逝去,青春不再,但我们的心应该永葆青春,用最真挚的情感去感受这个世界的冷冷暖暖,酸甜苦辣,世事变迁等等。

小说在在悲惨结局中结束,给人以无尽的遐想,“我”与祖父孙有元之后到底会发生什么?“我”回到家之后,迎接“我”的命运到底是什么?一次次被人抛弃并不可怕,最重要的是勇于接纳自己,但我们被这个时代折磨的体无完肤时,学会逆来顺受,知足常乐!当岁月的痕迹在我们的脸上留下无情的伤疤时,我们的内心已拥有足够的豁达和宽容。当我们回头看看自己走的路是,发现它是那么的美妙!

人,首先是活着,可不能仅仅是活着!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高中(热门17篇)篇三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都笼罩在一种无可名状得淡淡的哀伤里,仿佛自己成了书里茫然无措的孩子们的综合体。故事里的那个时间段,似乎大人有着绝对的理由对孩子不负责任、辱骂、驱赶甚至伤害。根源,是他们对于贫困的厌恶及惧怕,对于自身的绝对优先和对其他各式生命的冷漠。而作者,竟以小孩子天真简单得思维来表现这种无情但无奈的现实。

唯一带给过孙光林些许家庭温暖的是王立强和李秀英,和他们诡异的小家。可王立强却出轨并自杀了,李秀英也神叨叨的就随意丢下了孙光林。可孙光林并没有表现出我所期待或者说我所以为的理所当然的痛不欲生,相反,他竟然独自回了南门。他和这本书里的几乎所有的其他孩子,都想到了活下去的办法。我最直观的感觉,就是眼泪多次呼之欲出,却又因接下来看似离奇却顺理成章的转折而忘记滚出来。

我所期待了解的孙光林幸福的大学生活,最终还是没有现身。感觉仿佛一直被蒙在一层朦胧的灰色纱布中,透不过气来又不至于窒息。

这幅画,让我吃惊,让我觉得求生是多么重要生命是多么可贵。活着并且活得好是多么唯一多么简单的目的。当然,惠及他人,无损于他人,是必须坚持的原则。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高中(热门17篇)篇四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经典文本,余华的第一部长篇力作。小说描述了一位江南少年的成长经历和心灵历程。通过记忆的拼凑给我们呈现一个少年的内心世界还有那个年代的人情世故。

如果往事就像一杯美酒,那么回忆就该是一场华丽的宿醉。余华的小说《在细雨中呼喊》就像是一本叙写一篇篇与回忆约会的场景的漫漫长诗。正如他自己所说,这是一本关于记忆的书,它的结构来自于对时间的感受,确切地说是对已知时间的`感受,也就是记忆中的时间。

当人们无法选择自己的未来时,就会珍惜自己选择过去的权利。回忆的动人之处就在于可以重新选择,可以将那些毫无关联的往事重新组合起来,从而获得全新的过去。而且还可以不断更换自己的组合,以求获得不一样的经历。余华的这本小说是用记忆贯穿起来的书,里面云集了他童年和少年时期的感受和理解,那里不仅有幸福,也有辛酸。谁的年少不曾轻狂,谁的青春不曾彷徨。当作者远隔七年的距离和曾经的人和事相遇,便不可避免的将自己的情感加之与上,去揣摩他们的内心,倾听他们的叹息,试着去重新理解他们的命运。

在语言里的现实和虚构中,运用七年的沉淀去理解,去理解小说里柔弱的母亲如何完成了自己忍受的一生,她唯一爆发出来的愤怒是在弥留之际;去理解那个名叫孙广才的父亲又是如何骄傲地将自己培养成一名彻头彻尾的无赖,他对待自己的父亲和对待自己的儿子,就像对待自己的绊脚石,他随时都准备着踢开他们,他在妻子生前就和另外的女人同居,可是在妻子死后,在死亡逐渐靠近他的时候,他不断的被黑夜指引到了亡妻的坟前,不断地哭泣着。

孙广才的父亲孙有元,他的一生过于漫长,漫长到自己都已经难以忍受,可是他的幽默总是大于悲伤。还有孙光平、孙光林和孙光明,三兄弟的道路只是短暂地有过重叠,随即就叉向了各自的方向。孙光平以最平庸的方式长大成人,他让父亲孙广才胆战心惊。

而孙光林,作为故事叙述的出发和回归者,他拥有了更多的经历,因此他的眼睛也记录了更多的命运;孙光明第一个走向了死亡,这个家庭中最小的成员最先完成了人世间的使命,被河水淹死,当他最后一次针扎着露出是水面时,他睁大眼睛直视了耀眼的太阳。还有那些儿时的伙伴,一个个都在人生的轨迹上继续着自己的成长,有了各自的归宿。

余华的这部小说天马行空地在过去、现在和将来这三个时间维度里自由穿行,将记忆的碎片穿插、结集、拼嵌完整。所展示给我们的不仅仅有一个少年所认识,所体会到的世界,也有对那个年代的最真实的感情流露。

或许在主人公的童年记忆里,成长是心酸的,在他的童年里,永远羡慕着哥哥,不受父母重视,没有太多的朋友,每天都要忍受父亲,哥哥和陌生人的嘲笑奚落。但是在继父母家里,他还是拥有亲情和友情,拥有那种爱的感觉。青春是无知无畏的,而正是这种无知无畏才更显得可贵,当我们已经长大后回首翻开记忆的相册,便会无比怀念当年什么都不知道却无所畏惧的傻傻的自己!

记忆是最美好的东西,当人生的岁月所剩不多时,那些往日的虚名,荣耀都会随着光阴逝去,自己所能把握的,拥有的也只剩下独属于自己的回忆。待夕阳的余晖洒在阳台上,我们坐在躺椅上,品着清茗,细细回味往事,未尝不是人生一桩乐事,是已经平静下来了的人生又一朵鲜艳的牡丹,温暖着最后的光阴。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高中(热门17篇)篇五

无数的光紧紧包围着我,把我拉扯成无数的片段,我在每一块时间中徘徊,在绝对的恶意中寻找一些什么。

苏宇是孙光林最好的朋友。他的父亲在寡妇的床上堕落成他眼中的污泥,他夹在对父亲的埋怨与爱之中,饱受煎熬,他,站在善,正义的一方看着深处黑暗,恶的父亲,用目光鞭挞。心,却也在流血。一个孩子对家庭的渴望让他无论如何都不能真正地恨他的父亲。当他在路上,由于青春本能的躁动,抱上那个女人的一刹那,那个瞬间,他被模糊不清的一团,拉了下去。光线在视野里坑洼不平,他父亲扭曲的脸,曾经宽厚温暖的大手,出现在面前,清楚起来,如同水泡破裂开的豁然。他明白了父亲当时为什么没有抗拒住寡妇的诱惑,正如他现在。他被打上了恶的标记。他原谅了苏医生,那个破坏家庭和睦的罪魁祸首。我看到的不只是犯了错的人对另一个犯了错的人的理解,还是在这样的一个时代下,亲情的花在爱欲的泥淖中娉婷地开放。

当苏宇告诉孙光林,他抱住那个女人肩膀的感受时,我感觉到了一颗纯真的心在剥去它表面的污浊时释放的光彩。两个人在月光幽深的照耀下,若与月华相应,融化在一起。青春的恶,只是妖媚花朵的四根芒刺,不会对他们的本心有任何的污浊。

“实不是抱住郑亮的肩膀,是抱住你的肩膀,我当时就这样想。”从这句话中我看到了孙光林在苏宇心中的分量。也许对苏宇自身来说都是一种醒悟。他应该也没有想到自己对女性的强烈渴望竟然和对友情的渴望相去无几。在苏宇大街上抱住她的一瞬间,我看到的不只是青春对现实的屈服,还有友情的花在青春迷茫的冲动中,尽情开放。

国庆爱上了一个小姑娘。他努力工作任劳任怨一丝不苟,勤劳的笑脸上总有汗水流淌郑重其事地拿着礼物去见他的外来的“岳父”,“岳父”。国庆在经历重重打击后已成为了一个有担当的,善良的,小男子汉,一个说出来不会有任何人有异议的好人。是的,他是一个好人。一个好得第一天就被心爱姑娘父母拒之门外的好人。

这是时代的悲剧——爱只能用恶行来表达。

他拿着寒光闪闪的铁菜刀冲进了大院,嘴里喊着:“你不让我娶她我就杀了你们。”只有鸡能稍微阻缓他的脚步,慧兰的母亲只能四处逃窜。他的小未婚妻看着他凶神恶煞的样子,倚在门框上惊恐地望着他。这虽然只是一个小孩子的冲动,青春的不安定,但反映的,讽刺的,揭示的却是这个时代的悲伤。我们很弱小,不能用善意争取到自己的幸福,表达出自己的爱,我们只能堕落成恶鬼,用只有肉丝附着的森森白骨的手,抓紧我们自己的幸福,并捏碎,用自己的手。

孙广才也是如此。在孙光明死后,天天盼着,盼着,老眼望穿了秋水,只为看到穿中山服的人来,把光明封为英雄。然后,全家就幸福了,安泰了!我却只看见一无所有的虚无。

他用对这种虚无的'幸福幻想,麻痹他的失子之痛,不,也许从来就不曾有过这样的痛苦,他的心早就被荣耀啃食殆尽。他的眼眶里溜溜地转着的早就不是眼珠子,而是腐烂了的虚荣。村里的小孩子过来捉弄他“穿中山服的人来了!”他就跑过去,用全力全速。但只能看见希望破碎后的空寂。我知道他可能根本追求的不是什么幸福安泰,只是作为一个无赖,无赖地利用他儿子最后的生命之火捞点钱,求些名,可如果抛开一切不谈,毁了一切的就是他对幸福的渴望与无视。无视现有的幸福,渴望虚无的快乐。

结发之妻死了,他曾无数次榨取的对象离开了他,孙广才以前定是巴不得她死,早就想一脚把她踹下河,自己就可以和寡妇共尝云雨之欢。可他这一切的所为,恶,善都可能只是因为把自己对妻子的爱看做了一种习惯,挂在眼帘上的绚烂。她生前,他的爱穿着恶的衣裳,死后,他的恸哭却显得如此赤裸,真心。

我突然觉得很伤感,也许是因为捏碎自己幸福的不止国庆和孙广才,还有我。

那是一个黑暗的时代,花开在每一个人心中的恶上。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高中(热门17篇)篇六

今天收到从当当订的书——《在细雨中呼喊》有些迫不及待的阅读,几页之后。发现这是自己很久之前读过的书了。但是有些心疼票子,坚持又读了一遍。

怎么说呢,大概那个年代的记忆总是有些灰色调的。但是余华的铺陈是我喜欢的类型:有倾听的雨声,有触及到的青草,有闻到的泥土的气息,有看到的无边的令人恐惧的黑暗…细细品味总是可以回到那个令人心潮澎湃的年代。

但是小说终究还是好的,“我”是回复高考的受益者,是村里第一个变成城里人的。虽然幼时被父母送给他人抚养似乎斩断了亲情,但是血浓于水……哥哥还是在自己最需要的时候帮了自己。医生家里的孩子也是自己对异性的启蒙老师,可是代价很大。

写不下去了。生活也许就是矛盾体,总是有失有得,也总是让人不能忘记。我只能说每个人都是有故事的人,只是他的故事我通过书得知了,也感染了我的情绪。我会庆幸自己是活在当下的,也许还应该做些什么让自己活动更好。

有句话说的很好:“如果自己长得不漂亮,那一定要活的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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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高中(热门17篇)篇七

很早看过余华的《活着》和《兄弟》,心被故事牢牢吸引,随着书里的人或哭或笑,而没有注意写书的余华。近来读他写的《在细雨中呼喊》,里面的很多句子都让我反复默读,不由得佩服这个余华,同样的汉字,经过他的排列,就有了不同的味道。这让我想起很早看余光中散文和诗歌时的感慨,他对文字的驾驭让我有很美得感受。

文字在余华这里,不再是符号,而是一只画笔,他用这只画笔细腻的描画出一幅幅场景,在这些场景里,似乎能感受到时间的流动,能看到人性扭曲的丑陋,也能看到人性中善的温暖,在绝望中也蕴含着希望。

我看到孤独敏感的孩子对爱和友谊的渴望。医生用手掌抚摸额头来了解小患者的体温,对于一个孤独的孩子来说却是亲切感人的抚摸,因为对爱的抚摸的期待,使这个孩子躁动而且更加孤独。

这个孩子能看到祖父慈祥的目光,也能看到养父羞愧而又疼爱的目光。这些,都温暖着他幼小善感的心。

六岁的鲁鲁,用想象中的哥哥来保护自己,与生活做着抗争,妈妈粗鲁的态度也不能打消他对妈妈的依恋。一想到书上写着鲁鲁在监狱外面的大树下风餐露宿,因为能和妈妈的目光相遇而欣喜时,我就不由得哽咽。妈妈,是家,是温暖,幼小的鲁鲁知道这些,所以,不管怎么样,他不离开妈妈。

书里写了弟弟的死,苏宇的死,祖父的死,父亲的死,母亲的死,养父的死,不同的`死亡方式却有同样的感觉:死亡是一种解脱,是一种回归。所以,看到这些人一个个死去的时候,我眼里有泪,心里却不再恐惧。哭的时候要大哭,哭完,生活还要继续。

不管生活怎么样,人应该深情,温柔,真挚的去爱身边的家人和朋友,用心里的善来体恤他们,怜爱他们,理解他们而不是抱怨憎恨和伤害。

为什么有的人会被生活淹没,有的人却能挣扎出来,我想,这需要一种力量,这种力量,不仅仅是对活着的热切渴望,更重要的是来自对爱的呼喊和渴望。

我期望随着年华的逝去,我能有一双清澈,透明,温暖的眼睛,而不是那种混浊,麻木,冷漠的眼睛。

人,首先要活着,可不能仅仅只是活着。

文档为doc格式。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高中(热门17篇)篇八

不避讳人性,不求做圣人。

书中主人公孙光林,回忆了自己孩童时期的生活,在农村的家中度过了最初的童年,后被一位军人领养,在养父去世后又回到了曾经农村的家中。他的回忆主要分为了在农村家中生活和在城里养父家中生活两个时期的故事,其中自私、暴躁、下流的生父,家中卑微、无奈的爷爷,严厉、执着的养父,还有少数几位他曾经的朋友。

每一个人物都是饱满的,在阅读这个故事的时候,就好像自己曾经遇到过这样一些人,带给你愤懑或者温暖。

很喜欢余华的小说,在《兄弟》里面,也在这本书里面,都写到了钻厕所偷窥的人,也写到了出轨的丈夫,为了婚外情自杀式报复的军官,为了喜欢的人反目的兄弟。我们常常掩饰自己的欲望和诉求,以为自己可以突破人性的束缚称为圣人,但是余华毫不迟疑地帮我们揭示了出来,人性或许本就如此,我们能做的只是尽可能地变得“高尚”。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高中(热门17篇)篇九

记得去年看完这本书时,因为孙广才种种的恶毒行为,导致我心里压抑了很久。前天我把小说又重温了一遍,本站我发现主人公孙光林,靠自己的努力,通过高考,考到北京,逃离了他充满痛苦、屈辱、孤独的南门,从此改变了他的命运,重温了之后,心情比上次看愉悦了许多。

来自原生家庭的悲哀。有一件事令我记忆犹新,哥哥用他的镰刀往我头上砍了重重的一刀,使我流了一脸的血,我走向田间的父亲向他告状,然而我并不知道哥哥已经将弟弟给买通了,然后反倒嫁祸于“我”,哥哥的贪婪使贪婪的父亲相信了,所以是“我”被父亲打,这次殴打使我终身难忘,不再相信孙广才和兄弟。之后,河边的池塘是“我”的避难所,后来的王家自留地事件,我也只是坐在一旁观看。有一天,弟弟为了救人而溺水身亡,按照书里的话来说就是脱离了时间,而贪婪的父亲孙广才,只是想利用孙光明,宣传一番,好让政府邀请他们去北京居住,他们等啊等,政府始终没有来找他们,他们觉得没有希望去北京时,就去找被救的人家,想要捞一笔,结果发生了争吵,打烂了人家的家具,后来终于等到了政府的人只不过是警察。反倒是“我”最后通过高考,考到了北京。

真朋友与假朋友。因王立强死了,“我”又回到了南门,随着时间的推移下,我升入中学,又看到了,在南门的时候非常羡慕的兄弟苏杭和苏宇,但我发现这对情同手足的兄弟,在学校时竟是那样冷漠。我走上前去,他欣然接受了我。后来苏杭在音乐课上侮辱老师,因为我的榜样被侮辱了,而且为了他自己的爱情,还用吆喝牲口一样的用柳条打我,屈辱我,没过多久我就和他决裂,“我”回过头来想,其实我在他眼里一直都是可有可无的,苏杭根本都没有察觉到我。事实上,我在他旁边和我独自一人,我一直是孤单的。并且现在回过头来看苏杭就是一个无赖。随着时间将我们向前推移,苏宇满面通红的把我叫住了,渴望关心的我,当时眼泪差点夺眶而出。后来,我们开始一起放学,有时站在木桥上,回忆起了往事。在我十四岁的时候,我获得了无比美妙的感受,我在自我放纵与折磨中越陷越深,苏宇显然注意到了“我”的憔悴,后来我和苏宇在池塘边,“我”把自己的丑恶都告诉了他,他没有惊恐,而是认真的告诉我:“这是手淫。”之后苏宇和郑亮让我理解生理现象摆脱心理重压,帮助我走出困境。在家乡的最后一年,我遇到了鲁鲁,看到他被人欺负,我就像苏宇一样,每天接他放学,保护他,帮助他。苏宇和苏杭,一位是真朋友,一位是假朋友,真朋友关心我,帮助我,而假朋友只会,为了显风头而抽打我。

留恋的“寄人篱下。”一般的寄人篱下是指,依附在他人的生活,地位低别人一等,受不到关爱。但在军人王立强的收养下,王立强比孙广才关心我的多,例如我的书包比别人大,王立强并不指望我做事,而孙广才巴不得我做事,虽然“我”睡错了床被王立强暴打了,但王立强自惭形秽的眼神也让“我”感到了温暖,这也是孙广才比不上的。但好景不长,王立强犯了生活错误,拉起手榴弹就自杀了。第二天,李秀英回到了娘家,我也只能离开孙荡,又回到了那个令我恐惧的地方。后来,因为父亲对我的疑神疑鬼,导致对我不关心,我也只能去怀念在王立强家中的生活了。

多年之后,“我”又回到了南门,站在南门的桥上“我”看到,三兄弟的互相厮杀,王立强用手榴弹自杀,好朋友苏宇因血管破裂致死,告别了刘小青与慷慨大方的国庆,与郑亮的关系慢慢变淡,眼前的一切物是人非,曾经的草地变成了工厂,通往南门的木桥已变成了水泥桥,随着时间向前的推移,我渐渐的成长了,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就像书中写的:“我不再装模作样的拥有很多朋友,而是回到孤单之中,以真正的我独自生活。”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高中(热门17篇)篇十

一本书唤醒一些记忆,《细雨》多处引人共鸣,感动得让人心潮澎湃。

《细雨》将余华“当作者笔下的故事离现实越远,越闪闪发亮”的论点发挥到极致。

甚至与《雷雨》相比,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我(孙光林)的记忆中,出现了那么多闪闪发亮的人物,按时间顺序,依次如下:

1.年轻的祖父与祖母。

祖母在战乱中逃亡,遇祖父。

2.母亲。

父亲在外胡搞,母亲逆来顺受,死前终于爆发:“不许拿家里东西给别人,把碗还给我,把盘子还给我,把家里的东西还给我!”

3.父亲。

对自己的父亲不敬,对自己的儿子严苛。

因好色毁了哥哥的婚事,在哥哥结婚后又侵犯嫂子,被哥哥砍掉耳朵。

与寡妇胡搞。

在弟弟死后妄想成为英雄家属。

4.弟弟。

5.哥哥。

沉默寡言。

与寡妇胡搞。

在我考上学校后,替我付钱。

6.养父与养母。

养父与情人约会,被长舌妇逼上绝路,拼死报复。

养母阴郁而不失温情。

7.国庆与刘小青。

小孩子的社会。

为了争论原子弹问题孤立同伴。

为了获取友情,以告发为威胁。

听信老师的唆使,出卖朋友。

8.苏杭与苏宇。

一个早熟毁一生。

一个清澈却短命。

9.某小朋友。

在弱势朋友身上找强势朋友眼中的自己。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高中(热门17篇)篇十一

礼物就是一次美好的回忆,它使你记忆犹新。

礼物就是一杯香浓的咖啡,它令你意犹未尽。

礼物就是一个神秘的东西,他令你满怀惊喜。

《最想要的礼物》是一本令我读它有回味无穷的心情的书。我读着它,就像是在拆一件神秘的礼物,怀着惊喜往下读。这本书像一个画家,描绘出我好奇的表情;像一个诗人,写出我惊喜的神情;还像一个歌唱家,唱出我欢快的心情。

主人公大碗能把每一次生日搞成爸妈的受难日,是一个又臭又倔的小姑娘。而妹妹小碟是一个漂亮讨人爱的小姑娘。于是,因某种原因,爸妈把大碗支配到寄宿学校,但13岁回家过生日时,大碗才知道,亲情是多么重要。

我气小碟,他怎么能把大碗不放在眼里,怎莫能威胁大碗,怎么能对大碗指指点点,把大碗当仆人,直呼其名,;连声姐姐都不叫。我气大碗,怎么能忍气吞声。我气爸妈,怎么能把爱统统给了小碟。我要是小碟,我会和姐姐和平共处,互相帮助,后退一步海阔天空嘛!我要是大碗,我不会忍着受气,而是会和小碟、爸妈讲道理,让小碟不再欺负我,让爸妈相信我。我要是爸爸,我会和小碗小碟一起做游戏。我要是妈妈,我会跟对待小碟一样对待大碗,不强迫大碗,把爱平均分给他们两个。经过了许多事情,大家都开始珍惜亲情,最后他们又变成了幸福的一家。

当我翻过最后一页时,我想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亲情是不可分割的,亲情是用来维护的,我们要珍惜现在的亲人。如果还没有做到,那就请开始相亲相爱的第一步吧!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高中(热门17篇)篇十二

时隔多年以后,我依然保存着这本作业簿,可陈旧的作业簿所散发出来的霉味,让我难以清晰地去感受当初立誓偿还的心情,取而代之的是微微的惊讶。这惊讶的出现,使我会想起了南门的柳树。我记得在一个初春的早晨,突然惊讶地发现枯干的树枝上布满了嫩绿的新芽。这无疑是属于美好的情景,多年后在记忆里重现时,竟然和暗示昔日屈辱的语文作业簿紧密相连。也许是记忆吧,记忆超越了尘世的恩怨之后,独自来到了。

《在细雨中呼喊》,让我不断温习地过去,温暖抑或残忍的。很多感觉,来不及表达出来,也不知道如何地将其化为文字,很多别人的评论已经将我的感受表达得淋漓尽致。我再怎么写也写不出那样深刻犀利的文字,而那些由此的引起的有关回忆的一起着实令我惶恐。

在读《细雨中呼喊》时,我第一次有性别意识,觉得男生看这本书,或许会理解更加深刻,更能产生共鸣。余华是男的,孙广林是男的,《在细雨中呼喊》着实是一个男权语言的体系,特别是关于男性情欲的泛滥。在看别人的评论时,忍不住问自己是否适合读余华的书?《在细雨中呼喊》揭露了太多我忽略的细节,那些视若无睹的人性弱点被搬到大庭广众之下。。。。。情欲的泛滥,道德的沦丧………………我无法想象,也无法理解。也许这种东西需要一定的人生阅历后才能有所感受吧,非现时的我所能掌握。其实最近我有些厌倦了思考。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故事中某些人某些事,想起那些飘忽人烟的往事,心痛不已。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站在一个无道德评判标准的角度,我开始理解你。这么多年过来,我以为自己可以轻松地看待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可是不行,任何捕风捉影的声息都会轻易将我打败。。。《在细雨中呼喊》再一次来揭露我的伤疤,难道要向逐渐走向成熟的我宣誓一个普遍的道理吗?你只是你,一个普通人,你的弱点推而广之,比比皆是,我又何必揪着不放呢?其实我何尝不想拥有的只是美好的回忆,将你的过错随着你的离去而释怀呢?可是我真的做不到,我知道我在作茧自缚,爱的力量压过一切,却抵不过偶然的丝丝碎语。。。。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高中(热门17篇)篇十三

汪曾祺老先生的作品我读得不多,记得在20__年吧,我在自学中山大学的汉语言文学课程中,第一次读到《受戒》一文,一口气我接连读了三遍,感觉只有两个字:纯美!

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和尚——明海和一个和尚庙——荸荠庵的零碎琐事,信手拈来,不事雕琢,平常之极。整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人生哲理;没有轰轰烈烈、可歌可泣的事件;没有高大光辉的人物形象,却处处充满浓浓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清新隽永、悠远绵长!

和尚出家不是因为贫穷、走投无路才遁入空门,当和尚也要有关系、要有必须的门槛:“当和尚也不容易,一要面如朗月,二要声如钟磬,三要聪明记性好。还要认得字读过书”,当和尚还能够赚钱,经营产业、娶老婆……。说白了当和尚其实就是一种职业,而且是好职业!

没有僧人的苦行修持,没有出家人的清心寡欲,“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三师父仁渡一刀子下去,鲜红的猪血就带着很多沫子喷出来”,“能够收租、放债”,“能够赌钱、能够有相好的,而且不止一个”,“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这三声磬就全都代替了。然后,挑水,喂猪”。乍一看来有点离经叛道,有违清规,却是世俗人情,人间烟火,饮食男女。和尚们过的是一种慵懒闲适的生活,与世无争,率性随意,自给自足,不是世俗人家,胜似世俗人家!

“捆猪的时候,猪也是没命地叫。跟在家人不一样的,是多一道仪式,要给即将升天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令人忍俊不禁之余笑话和尚的迂腐!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活脱脱的村野俗夫!这是真的吗?我想就应是真的,起码是存在这种生活方式的!和尚也是人啊。

小和尚明子英俊聪明,好学多才,又纯朴老实。“得了半套《芥子园》,照着描,画得跟活的一样”。而小英子则是一个美丽、伶俐、敢爱敢恨的农村小姑娘,“一天叽叽喳喳地不停,像个喜鹊”。不像情感小说中的男女主角,从头到尾爱得死去活来。故事中男女主角,对世事懵懂,却不无知!明子与小英子谈不上是恋人,最多是青梅竹马的邻居,孩童的纯真、两小无猜的玩伴,又蕴含着丝丝青春萌动的情愫,写小英子喜欢明子,“小英子爱采荸荠,拉了明子一齐去,老是故意用自我的光脚去踩明子的脚。”而明子呢,“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一种朴素纯真、如诗如画的情感跃然纸上,令人有种“似曾相识”的感叹!对于明子的受戒,善因寺要选他当沙弥尾,小英子怕失去心上人,毅然决然的要明子“不要当方丈”,“也不要当沙弥尾”,勇敢地表白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故事在真情流露中到达了文章的高潮。

我不明白这种情状是不是汪老心目中的世外桃源,小说中没有如诗如画的情景描绘,没有千回百转的情感纠葛,更多的是人物细腻的语言、动作描述,但是我能够强烈地感受到一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同时又充满温馨宁静、乐天安命的生活境界。文章的末尾汪老写道“一九八〇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更感受到作者在那种战争动荡时代对完美生活的理解和追求,对人性真善美的深刻感触。正如作者自我是这样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

噢!原先文字是能够这样纯美的!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高中(热门17篇)篇十四

之前读过余华的《活着》,惊叹于作者冷静的笔触,像编年史般记录了那些贫困与苍凉,以至于后来没法看据说是张导最好的片子,同名的《活着》。余华的文字给予了我太多画面空间,张导只表现了他的理解,不是我的。《在细雨中呼喊》是余华三部曲中的青少年时代,出版于1991年,是他第一部长篇小说,此书在国际上声名斐然,我捧起来读,却没有一气读完的意愿,感觉不如《活着》。

全书以少年孙光林的视角展现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中国农村,依旧延续了作者不动声色的文字特点,看似平缓却又残忍的讲述了一个又一个悲怆的故事,是小碎片,通过孙光林的记忆不按时间顺序的被讲述。全书分为四个章节,第一章是说他的家庭,第二章是少年时代的友情,第三章是家族的过往历史,第四章是曾被送给养父母的那五年。

因为有着被送走的五年,孙光林再次回到血缘之处时,已经成为融入不了的外人。他本身也不曾有过积极的融入愿望,似乎在把这个家当成未成年人的饭碗,这种感觉让我觉得悲哀。他的父亲是那种农村里常见的泼皮,在苦难中迅速将自己活成一个无赖;他的母亲是传统而沉默的妇人,在家庭里没有太多的存在感;他的哥哥继承了父亲的大部分性格,暴躁,粗俗;他的弟弟尚且拥有一点儿天真烂漫,却在父亲的压制下日渐呆板;那个每隔一个月就出现在他家的祖父,是狡黠的,也是无情的,毕竟在祖父的人生里吃饭才是最大宗的事情。

生活在这样家庭的孙光林,长大后会是什么样子呢?作者并没有给予正面的描述,只是一味的让孙光林的看见变成文字呈现给我们,其实,我更关心的是这个少年日后的性格。通常作者的第一本书里或多或少都会有自己的影子,我很担心这个少年就是余华的一部分。

不曾被温柔相待过的孙光林,对于弟弟的意外身亡,依然有着些许悲伤,他意识到“河流也是有生命的,它吞没了我的弟弟,是因为它需要别的生命来补充自己的生命”,人们同样“需要别的生命来补充自己的生命”,比如蔬菜比如猪羊,而“吞食了另外生命的人,也会像此刻的河水一样若无其事”。

家族的历史是我最不忍心读下去的一章,需要掩卷回归到现实来片刻才有勇气继续读,那是比《活着》里更可怕的过往,是我们民族曾经的沧夷。孙光林说过“你凭什么要我接受已经逃离了的现实”,那是不忍翻开的一页,人们总在说牢记历史,历史有时候真的不能去回味,太疼。我只能庆幸我们的现在一天比一天更好,早已逃离了那样的苦难,而我们每天的努力,也是为了不再回到那样的苦难之中。

孙光林的少年与青年阶段也注定不会得到来自家庭的温暖,所以,对于外部能够遇见的友情分外珍惜,也包括他在养父母那里的五年。他得到过的养父的疼爱,养母的信任,有过抱团取暖的小伙伴,还有彼此交心的苏宇。

这些孙光林被善待的时光,在作者笔下终于有了温度。孙光林后来常常想起苏宇,是有月光的夜晚,在河边,“苏宇的微笑和他羞怯的声音,在那个月光时隐时现的夜晚,给予了我长久的温暖”。他还多次想要回呆过五年的孙荡去看看,在那里他得到过的温暖已经成为他心底的一抹柔软。

我早先听到的时候很是震惊,完全不能相信,特意去搜了与之相关的一些文字,包括若干位网友笔下的真实记录。这样的事发生在一个自称“百善孝为先”的民族身上,不可思议,难以想像!

愿每一个生命,都能够被温柔以待!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高中(热门17篇)篇十五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一套金庸先生写的《鹿鼎记》。韦小宝是这套书的主角。

韦小宝,这一人物性格十分复杂。你说他是坏人吧,他也不算很坏。你说他是个好人吧,他又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他有市井小民所有的缺点:好赌啦,好色啦,胆小怕事啦,爱恶搞啦……他既不识字,也不虚心学习,他可能是老师们认定的不良少年吧!虽然他的缺点那么那么的多,但是,他有两点让我非常佩服。

首先,他懂得随机应变。当初,因为他想保护康熙小皇帝而顶撞了鳌拜,后来被鳌拜抓进鳌拜府。要不是韦小宝机智应变,一边对鳌拜溜须拍马,一边想办法逃脱。那么就没有后续的精彩故事了。我就是因为不懂得随机应变而吃过不少哑巴亏呢。就在几天前,我和哥哥一起去游泳,我们决定要比赛谁游得快。比赛一开始,我就使出浑身解数卖力地游动着,把哥哥“甩”在身后好多。正当得意时,“砰”地一声,和一个陌生人撞到了一起。我便停下来,和他你一言我一语地争执起来。才没说几句,就发现哥哥得意地朝我招手哩!不用说,他准是早就游到终点了。当时要是先把争执一事先放一放,那么,我绝不会输掉比赛。或者道个歉,继续比赛,那么也不一定会输。

其次,韦小宝还很讲义气。当初,茅十八在韦小宝危难时挺身而出救了他一命。后来,当茅十八要被砍头的时候,韦小宝想尽办法营救。他悄悄把茅十八换成了仇敌冯锡范。一来救了朋友,二来又报了仇,三来还保护了自己。要是我的话,一定想不到这样的办法,一举多得。

我很佩服韦小宝,他不但聪明机智,懂得随机应;还很讲义气,知道“点水之恩,涌泉相报”的道理。再说说反清复明的天地会,为什么会惨败呢?就是因为他们不懂得变通,如瞎牛砰草堆——碰撞就吃。事情往往不是简单的“一刀切”能解决的。

老师、家长们常说要读书,读好书。我便从书本中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生存自求的方法。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高中(热门17篇)篇十六

最近看了一本书,写天界和魔界的,具体的说,是写路西法和米迦勒的。

书名是《天神右翼》。

看完后,我不得不说,天籁纸鸢的文笔很好,非常的好。华丽优雅,有着不寻常的惊心动魄和黯然销魂。

难以言语的揪心,难以放下的感情,贯穿着整个文章,冷血如我的人都不禁为文中的角色落泪不止。

无论是现实的承诺,还是回忆的水晶球,都少不了那一声“伊撒尔……”

米迦勒却依旧苦苦守着自己的感情,不肯放开。他不怕坦白自己爱上父亲,更不会逃避自己的责任。我不得不动容于他的感情,虽然我否认乱伦这种事情,可是却不停的暗示自己,米迦勒什么都不知道,当时他什么都不知道啊!这一切不能怪他。也不可以怪路西法,他爱神,他没有错啊。

终于明白玛门的当时的慌乱、紧张、压抑以及伤痛。虽然这些对于魔族和神族来说,并不是什么很值得羞愧的事情,但是玛门不能接受的是,米迦勒爱的是自己的父亲,路西法。在玛门的心里,路西法就是他的神。

现在想想看,玛门和伊撒尔有着一样的经历,他们两个爱的人都爱上了自己的父亲。爱到不可挽留的地步,爱到自己心碎却仍然要扬起笑容。有时候他们的爱是一种枷锁,锁住了被爱者的身,却锁不到被爱者的心。

曼珠沙华,妖艳,美丽,却有着浓浓的绝望。

如果当年,伊撒尔知道了一切,那么路西法,你可愿带着他堕天呢?

如果当年,路西法诉说了一切,那么伊萨尔,你可愿随着他堕天呢?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高中(热门17篇)篇十七

最近公司向我们推荐了一本新书,名为《经营的本质》,读过以后感到又说受益,明白了一些道理,得到了一些启示,这是一本对大家都有现实指导意义的好书。接下来就谈谈我的几点收获。

启示一、对于“经营”这个词,在经济在理解上是模糊的,往往就认为经营就是经济。通过阅读本书才了解了他们之间的区别:“经济”就是用有限的资源去满足人们无限的需求,这是经济学根本无法完成的任务。而经营与经济最大的差异在于,经营是用有限的资源,创造一个尽可能大的附加价值,再用附加价值来满足人们无限的需求。也就是说,经营较之经济会创造出更大的价值,这就是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

启示二、满足客户需求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元素之一,究其本质而言,企业应当贴近客户,应该满足客户的需求。因为真正影响企业持续成功发展的主要重心不是公司的战略目标,也不是发展战略和运营管理的流程,而是专注集中焦点于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力量,正如书中所提到的“客户价值”不是一个概念,而是一种战略思想,是一种准则,这个准则和思维用另外一种方式表示就是“以顾客为中心”。用几十年的发展时间也可以证实只一点是对的,我们正是坚持了以客户为中心,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客户需求,才得到了客户的认可和支持,才有了如今的持续向前发展的。

启示三、优质服务是企业持续发展的生命线。是企业寻求营销创新的一个有效方法。很多企业以服务取胜,获得了非常好的效果。适当的实施服务战略可以带来更大的利润,就目前的码头而言,尤其重视开展优质服务工作,视优质服务工作为生命线,努力提高服务工作质量,提高可和满意度,才拥有了大批的辛劳客户,进而增加了货流、增长了收入,提高了经营成果—利润。为公司的发展注入了活力,视线里优质服务工作带来的价值。

启示四、创新是永恒的话题。“所谓的创新,就是将远见、知识和冒险精神转化为财富的能力。所谓创业,就是把创新放在一个组织中。重复这两个词的内在含义,就是要表达这样一个想法,面对不确定性持续的创新与创业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必要的途径。”纵观市场中卓越的企业,一点会看到这些企业创新与创业的努力和成效。所以无论在任何环境、任何年代,只要持续创新和创业,就一定会取得令人意想不到的成功,具有创新与创业能力的企业,是不会受到环境约束的。由此可见创新工作对于企业的重要性。

最后,我感到作为公司的一名青年员工任重道远。一定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提高自己的服务意识,力求满足每一名客户的需求,使自己的工作既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也能够给企业创造价值,为港口事业的兴旺发达,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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