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模板17篇)

时间:2023-12-26 作者:翰墨

工作汇报是提升个人职业发展和晋升的重要一环,展示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成果是升职的关键。在下面的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各种不同类型和风格的工作汇报,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范文进行参考。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模板17篇)篇一

各学术委员会委员:

经学院研究决定,定于3月18日(第三周星期五)下午2:10在行政楼2楼会议室召开学术委员会工作会议,会议内容如下:

1.布置和安排x年学术委员会工作。

2.审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第三轮讨论稿)。

请全体学术委员会委员按时出席。

学院发展研究中心。

x年3月18日。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模板17篇)篇二

11月16日至1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局副巡视员程有全带领“放管服”改革第二督查组一行7人,对我省卫生计生系统“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督查。省卫生计生委副巡视员郝超英陪同督查工作。

督查组先后听取了省、市、区三级卫生计生部门“放管服”工作汇报,并召开了两次座谈会,分别与部分行政相对人和市、区卫生计生系统代表进行了座谈。重点了解了我省卫生计生系统20xx年以来取消下放事项落实及事中事后监管、工商前置后置审批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等工作情况以及行政相对人反映突出的问题。随后,督查组一行还专门赴莲湖区政务中心办事大厅,了解了区卫生计生局窗口工作人员具体业务办理和区政务中心监察室的监督管理情况。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模板17篇)篇三

尊敬的各位家长:

你们好!

新的学期又开始了,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幼儿园的支持与信任!为了增进家园联系,让您了解我园的教学工作及孩子在园的一日生活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一、会议地点:本班教室。

二、会议时间:x年9月12日(本周五)下午3:30分。

三、注意事项:

1为了确保会场安静有序,请家长不要带小朋友进入会场,并把手机调到震机状态,必要的电话请到会场外接听。

2幼儿园内不吸烟,保持幼儿园内安全和环境整洁。

3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家长会,请提前告知班级老师,并尽快在会后与老师交流、了解相关情况。诚挚感谢您对幼儿园工作的大力支持。请您准时参加会议!

请父母尽量亲自参加,同时为了保持会场效果,请您不要带孩子参加!

谢谢合作!

跟踪幼儿园。

x年9月11日。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模板17篇)篇四

甘肃省酒泉市高度重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将其作为2017年重点工作,与机构编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动、同落实,采取多项措施大力推进。

一是调整议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强化协调沟通配合,对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领导及成员进行了调整,加强了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的职责和参与部门。并将协调小组办公室(综合组)由市编办、市审改办调整至市政府办公室,提高了综合协调的层次,加大了沟通推进的力度,有效确保了“放管服”工作的上下贯通、部门联动、整体推进。

二是扎实安排部署,统筹协调推进。根据国务院和甘肃x政府对2017年“放管服”改革的部署精神,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会议,总结了全市“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听取了各专题组、功能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开展交流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经验。审定了2017年“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做到了安排部署扎实,任务分工明确,措施要求具体。

三是细化分解任务,责任明确到位。按照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会议的要求,紧密结合全市深化改革和国务院第十四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从深化简政放权、加强监管创新、优化政府服务三个方面细化了“放管服”改革的任务,并对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并联审批、“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等模式提出了具体要求,做到了既定任务积极推进,又限时间整改到位。

四是创新监管方式,确保整改到位。为强化“放管服”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市审改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的作用,积极对接发改、工信、环保、安监等相关部门,按照一个监管领域一套方案,由各相关部门紧紧围绕加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规划设计等重点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监管,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开展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同时,坚持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抓手,开展各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实现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和行政执法事项达到100%,确保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

县县一自2014年开展“放管服”工作以来,铁岭县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投资便利化改革,大幅减少职业资格许可认定......

开发区开发区一今年以来,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坚持管理、服务、创新“三管齐下”,统筹推进职能转变,努力激发供给端潜力,为更好......

市市一今年,乌海市全面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以“服务、监管、质量、安全”为突破口,努力构建市......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模板17篇)篇五

根据《xx州2016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文件精神,按照州政府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政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向纵深发展,**州民政局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调整、取消和新增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为加快部门职能转变,持续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我局启动历时半年的行政职权事项清理工作,现共计行政许可6项,其中,承接省级下放行政权力3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和在土葬改革地区建设殡仪馆审批;建设公墓审批;跨省运送尸体、骨灰审批),保留原有行政许可3项(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火葬地区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审批)。取消行政审批3项(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

2.精简审批环节。一是缩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与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由原先“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缩短至30个工作日内办结,截止7月31日,共办结社会组织登记9家,变更登记15家。其中:社会团体成立登记5家,变更1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4家,变更4家。二是将临时救助金下放到各县,生活困难的群众可以直接向所辖乡镇提出申请,经由县民政局审批后,直接发放临时补助金,及时保证救助资金的有效落实,上半年已临时救助金503.05万元。

3.优化服务工作。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网上申请、网上年检、网上变更工作,全面推进社会组织法人信息管理,实施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项目,建立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已按要求及时录入社会组织信息,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实施三证合一、统一登记证书代码工作,并在每月10日、20日、30日分别按时向省民管局上报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使用情况。从3月1日起,组织全州年检工作,全州818个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的43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88个。应参检730个,实检617个,未参检113个。经过年检,432个合格,20个不合格,74个需要注销,由我们直接登记管理的全州性社会组织185个,应参加年检的154个,全州参检率84.52%,合格率70.02%。

4、稳步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已配合州财政局制定出台本级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目录,整理出需要购买的项目8项,即社会组织管理规划、咨询及宣传服务,社会组织发展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及档案管理,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社会组织专业化人才培训,社会组织孵化服务,社会组织“枢纽化”管理服务,为初创期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注册协助、能力建设、发展指导服务和社会组织年检、撤销中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服务。

1.强化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效率。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省州电子政务网平台,促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2.严格依法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管理者的业务培训,督促社会组织选配优秀人才充实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

3.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队伍的建设,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服务到位、执法有力、监管有效。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模板17篇)篇六

2016年上半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定远县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明确目标、强力推进。现将上半年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抓好取消审批事项的有效衔接。根据“四个一律”和“两个全程”的要求,全面衔接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权力事项,印发定政〔2016〕18号文件,落实国务院第一批决定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省级33项(含省与市县共有事项7项),省级有对应项目的7项全部取消;涉及县级34项(含省与市县共有事项7项),我县对应的33项事项全部取消。同时对项目取消所涉及的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皖政〔2015〕135号)文件精神,县审改办要求各涉及部门对照上述文件认真梳理,分别征求法制办、主管部门意见后,进行了清理规范,将清理规范后的20项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以县政府文件予以公布。

三是做好县、乡两级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的调整。根据省市编办要求,对机构改革和上级部门权力事项调整以及法律法规修改,涉及的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梳理调整。做好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的规范和提升。县政协调研组到县审改办调研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先后深入县交通局、规建局、国土房产局查看了三个部门行政审批改革开展情况,听取了三个部门领导工作汇报,并召开了座谈会。调研组对我县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审改办按照调研组的要求,积极协调做好改进。

四是研究定远县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为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强化对政府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依据《关于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关于贯彻(安徽省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定远实际,拟定了县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对政府权力运行监管任务、监管措施和责任追究等作出一系列规定,使得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不断提高涉企收费监管法治化水平。县物价局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转变监管方式,实施“四项制度,一项清单”不断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收费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提升监管透明度。结合收费清单追责制度,促进收费主体归位尽责。建立收费诚信档案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建立收费执行情况评估制度,不断提升制定政策的科学性。建立收费目录清单,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依法查处力度,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力度,看住乱伸费的手,从制度建设上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我县收费管理工作再上台阶。

六是积极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制度。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市场主体总量不断增长,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实施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制,取消了对注册资本的诸多限制,激发了投资热情。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符合经营条件的住宅改经营性用房。并推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拓宽了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资源。推行“先照后证”,方便了主体登记。行政审批窗口进一步整合,一站式服务平台优势凸显。在窗口推行“马上就办”、“想办法办”、“把事办成”的“十二字”服务口号,使窗口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再一次得到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市场增添了活力,也为企业减轻了负担,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三单”受关注度不够高和缺少运行监管手段。从前期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的网上公示、公告征求意见以及“三单”实施一段时间以来接收的反馈意见情况看,干部群众关注不够,特别是广大群众参与度不高。权清办至今未接收到“三单”制度建设方面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虽然“三单”已公布施行,且编办、法制办、物价局等单位也联合对各单位“三单”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但由于“一库四平台”尚未建成运行,各单位在日常实施审批、处罚等行政权力时还是按老办法进行,监管仍然是个难题。

二是思想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不少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审批制度改革的认识不到位,思想认识上还存在误区。比如,在法定时限与承诺时限上,过于强调法定时限,没有想方设法去缩短承诺时限;在部门审批权与窗口审批权上,过于强调部门的工作特点,不愿意对审批职能进行整合和集中,没有对窗口充分授权;在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上,过于强调部门利益,甚至存在着搭车收费、收费不透明等现象。

三是行政审批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投资项目审批环节多、审批时限长等问题依然存在,有些还比较突出。一个备案项目从立项到开工,一般都要经过10多个职能部门、20多个审批环节和中介服务环节,至少需要3个月时间。

四是政务服务中心功能有待进一步增强。政务服务中心是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平台。但目前仍有一些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没有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已进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中,部门审批权力人至今尚未进驻中心,只有二分之一事项可在窗口现场直接办理。有些名义上进了中心,实际是“两头办理”或“体外循环”。一些跨部门的事项本来可以并联审批,但由于有些事项和审批环节还没有进驻中心,因此无法实现并联审批,严重影响了中心功能作用的发挥,等等。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开展权力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两个清单”调整更新,探索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两个清单”制度体系,推进“两个清单”升级改造。

(二)做好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情况以及国务院、省政府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工作的进程及时跟进,对国家后续批次取消和下放管理权限的事项,做好落实和承接。

(三)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省政府《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加快推动我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16年度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督促县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四)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落实力度。加强各部门联动,强化各项改革的过程督查,适时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组织开展绩效评估。督促相关部门制度权力运行监管细则。

(五)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整合社会保险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扩大“三证合一”覆盖面,实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大幅简化市场主体注销程序,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继续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探索实施各类经营许可证负面清单管理。

(六)加快做好相对集中改革工作。加快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实现物理集中,提供全覆盖、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务;同时,要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加快新的“网上政务超市”建设,实现网上集中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提高网上大厅集中到位水平。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模板17篇)篇七

近年来,青岛市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为中心,创新思路,突出特色,打造亮点,着力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营造了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环境。

1.着力削减审批事项。本届政府成立以来,本着依法依规、应减尽减、便民高效原则,青岛市行政审批事项数量从799项削减至目前的349项,累计削减450项,精简率达56.3%。在削减过程中,青岛市不做表面文章,不盲目追求削减数量,坚持一事一项,不设子项,方便当事人办理。

2.做好上级下放事项的衔接落实。对国务院、省下放至青岛市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在一个月内及时组织市直部门逐项制定衔接落实方案,确保“接得住、办得好”。近年来,共承接国务院、省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07项,均得到落实。

3.积极稳妥下放管理权限。青岛市按照依法依规、应放尽放、无缝衔接的原则,先后向国家级新区西海岸新区(黄岛区)、青岛高新区等下放行政管理事项110余项。在实施下放过程中,既积极推进,将各功能区和区(市)希望下放的事项尽可能下放;同时,又细心稳妥,做到严把关、适度放,事前深入研究论证,征求功能区和区(市)的意见,事后做好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加强有效监管,确保放的稳、接得住,有效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1.加强规范管理。针对监管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监管职责不清问题,青岛市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构建制度完善、职责清晰、协同有序、运转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青岛模式”。出台青岛市行政审批批后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对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程序步骤及配套措施作出详细规定,构建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组织部门对全市正在实施的审批事项逐项编写批后监管办法,明确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实施。

2.强化示范带动。在即墨市打造“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意见)+1(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责任制规定)+x(系列基本监管制度)”制度体系。建立监管事项清单制度,将各部门面向市场主体实施的480余项监管事项明确了监管内容、监管依据和监管措施,面向社会公布,倒逼部门依法规范按职履责。在城阳区推行“监管全过程控制”,将审批事项的监管范围、监管内容等分解到周计划、月计划,全部录入控制平台,实施全过程亮牌管理,实现对监管工作实时、动态监督。在崂山区推行“有因检查”制度,通过“提前预警、风险预控”和“可疑必查、风险管控”,有效解决了建筑施工、劳动用工、食品安全等领域盲目执法、执法效率低等问题,提高了监管的针对性,降低了行政检查成本。这些做法和经验在全市起到了有效的示范带动作用。

3.搭建监管平台。一是建立商事登记审批信息互联共享平台。在前期全省首家公布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基础上,将商事登记注册信息通过平台实时告知同级相关审批部门,并向审批部门的工作人员和申请人发布短信提示,最大程度实现了第一时间告知、全智能推送,有效确保了工商部门和审批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及时共享、无缝对接,从而实施有效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的高度评价,省政府已确定在全省推广我市做法。二是开发建设全市统一的双随机监管平台。大力推进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做好监督检查全流程动态监督,加强抽查结果运用,着力解决行政检查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在市工商局、市文化执法局和黄岛区食药局试点,通过在监管平台摇号的方式随机产生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避免检查任性。今年上半年将在市、区(市)和镇(街)三级推广,实现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全覆盖。

1.打通网办瓶颈。制定了《青岛市实名制个人用户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建设方案》,全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基本建成,借助各类实名制认证手段为个人和企业用户提供注册、身份认证、历史办件查询、热点信息推送服务。整合行政审批大厅、民政、公积金、市政公用、工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等重点部门网站用户体系,整合后注册用户超过25万,实名制用户超过15万,所有用户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行”。组织建成涉及777万自然人和33万法人的基础数据库,组织30余个部门分别向基础数据库提供信息123项,用于部门信息资源交换共享,20xx年全年数据交换达到4.4亿条。建立全市统一的证照信息数据库,累计入库证照数据1.27万余条。市机构编制、档案、电政信息、政务服务管理、法制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青岛市行政审批电子档案管理办法》,明确行政审批电子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统计、利用、鉴定销毁和移交进馆工作规范,为网上审批和政务服务过程中电子材料的传输和认定提供制度依据。

2.推进网上审批标准化。以材料最简、流程最优、时限最短为原则,对市级及各区(市)的7000余项行政审批及相关服务事项的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进行了全面梳理,统一本系统标准,确保申请要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信息一致,加快全市网上审批平台标准化建设,推动实现全市网上审批互联互通。

3.深化四级网办。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目标,以青岛市获批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城市为契机,市编委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市电政信息办依托全市机关统一使用的金宏网电子政务平台,创建“实体大厅+网上大厅”双重集中统一的行政审批模式。创新制定网上审批“四级网办”标准(一级实现外网查询,二级实现外网申报、内网预审、现场办理,三级实现外网申报、内网受理、只需到审批大厅一次、领取结果,四级实现外网申报、内网受理、全程无需到审批大厅、寄送结果),大力推进实现三、四级网办的办件比率和办件数量。目前,市级行政审批事项100%达到了一级和二级标准,61.4%达到三级以上标准,22.3%达到四级标准,全市实现三、四级网办的审批事项办件量已突破40万件。药品经营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率先实行了全流程网上办理,办事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审批事项,达到了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减少腐败、释放改革红利、激发经济活力的效果。网上审批系统运行后,青岛行政审批事项办结时限比法定时限提速50%以上。其中,依托网上审批平台开发建成的企业注册联合办理系统,提高企业注册效率,平均办理时间由大厅启用时对外承诺的18个工作日缩短至实际仅需1.39个工作日,居全国领先水平。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模板17篇)篇八

甘肃省酒泉市高度重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将其作为20xx年重点工作,与机构编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动、同落实,采取多项措施大力推进。

一是调整议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强化协调沟通配合,对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领导及成员进行了调整,加强了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的职责和参与部门。并将协调小组办公室(综合组)由市编办、市审改办调整至市政府办公室,提高了综合协调的层次,加大了沟通推进的力度,有效确保了“放管服”工作的上下贯通、部门联动、整体推进。

二是扎实安排部署,统筹协调推进。根据国务院和甘肃x政府对20xx年“放管服”改革的部署精神,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会议,总结了全市“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听取了各专题组、功能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开展交流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经验。审定了20xx年“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做到了安排部署扎实,任务分工明确,措施要求具体。

三是细化分解任务,责任明确到位。按照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会议的要求,紧密结合全市深化改革和国务院第十四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从深化简政放权、加强监管创新、优化政府服务三个方面细化了“放管服”改革的任务,并对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并联审批、“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等模式提出了具体要求,做到了既定任务积极推进,又限时间整改到位。

四是创新监管方式,确保整改到位。为强化“放管服”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市审改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的作用,积极对接发改、工信、环保、安监等相关部门,按照一个监管领域一套方案,由各相关部门紧紧围绕加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规划设计等重点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监管,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开展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同时,坚持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抓手,开展各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实现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和行政执法事项达到100%,确保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模板17篇)篇九

10月20日至21日,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省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巡视员刘绍杰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刘绍杰指出,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工作近年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积极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精减下放工作。二是18项省级行政许可和6项行政服务项目全部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三是完善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四是注重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五是全方位推行信息公开方便群众。六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刘绍杰强调,关于下一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围绕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优化简化各环节工作。三是坚决推进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四是共同做好下放医疗广告审查行政许可事项各项准备工作。

会议通报了全国卫生计生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对《行政许可法》及卫生计生行政许可进行讲解、邀请省编办体改处负责同志进行授课及座谈交流。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卫生计生委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模板17篇)篇十

“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按照这一总体思路,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放管服”改革工作有序开展,取得显著成效。

简政放权,推进各项制度改革。重新对市、县区共19项食品药品行政审批事权划分,市局承担15项,县区局承担7项,其中4项完全下放、3项部分下放给县区局。将市局全部审批事权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简化审批流程。按照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工作部署,实施《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二证合一”工作;承接做好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餐饮服务场所行政许可监管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具有行政审批性质事项等要求。修订完善了部门权责清单374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强化监管,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完善市、县两级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企业基础数据和信用档案,实现“一户一档”。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在门户网站公布的基础上,落实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陕西网”公示制度。出台了《安康市食品药品安全“红黑榜”管理办法(试行)》和《安康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建立健全食品药品行刑衔接机制,落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指导新成立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完善对乡镇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委托手续,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依法行政。

优化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清理,不指定任何中介服务机构,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公共服务事项列出清单,对外进行公布并严格兑现承诺。开通了12331投诉举报平台,畅通投诉渠道。开展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各类专项整治,维护了竞争有序的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持续深化收费清理改革进程,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中省出台的各项收费清理政策。重点整治各种涉企乱收费,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出台了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支持脱贫攻坚的帮扶意见,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开办食品加工小作坊、餐饮店、食品销售店、零售药店或中药材种植等,进行政策、技术等方面的帮扶,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模板17篇)篇十一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要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和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深入实施“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坚持以群众反映突出的重大问题为导向,以公立医院改革为重点,深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用中国式办法破解医改这个世界性难题。

一、加快推动公立医院改革。

重点解决公立医院规划布局不合理、公益性不强、管理制度不健全、就医秩序不规范以及综合改革不配套等问题。把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重中之重,系统评估试点经验,梳理总结试点模式并加以推广。启动实施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新增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市)700个,使试点县(市)的数量覆盖50%以上的县(市),覆盖农村5亿人口。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研究制订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4年每个省份都要有1个改革试点城市。重点任务是:

(一)推进公立医院规划布局调整。编制《全国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各地要按照国家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以及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制订区域卫生规划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向社会公布。将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统一纳入规划,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进一步明确公立医院保基本的职能,优化结构布局,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医药局负责。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分别负责为各部门分别牵头,下同)(二)建立科学补偿机制。破除以药补医,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加强成本控制管理、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由各省(区、市)制订具体的补偿办法。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符合规划和卫生资源配置要求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充分发挥医疗保险补偿作用,医保基金通过购买服务对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予以及时补偿。(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别负责,中医药局参与)(三)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综合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医保支付能力、群众就医负担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提高护理、手术、床位、诊疗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已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设备原则上由政府回购,回购有困难的限期降低价格。价格调整政策要与医保支付政策相衔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要制订价格调整的具体方案,明确时间表并组织实施。(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四)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研究拟订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政策,建立健全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严禁向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负责)(五)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机制。县级公立医院使用的药品(不含中药饮片)要依托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以省(区、市)为单位,采取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等办法开展集中招标采购,同时允许地方根据实际进行不同形式的探索。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在药品招标采购中的参与度。鼓励跨省联合招标采购,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切实降低药品价格,有条件的地区要建立与基层基本药物采购联动的机制。逐步规范集中采购药品的剂型、规格和包装。推进高值医用耗材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网上阳光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采购数据实行部门和区域共享。(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六)建立和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管办分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公立医院法人主体地位。合理界定政府和公立医院在人事、资产、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制度,明确院长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强化院长任期目标管理,建立问责机制。推动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到2014年底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医药局负责)(七)健全分级诊疗体系。制订分级诊疗办法,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引导患者在基层就医,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秩序。通过技术合作、人才流动、管理支持等多种方式推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院和城市大医院之间分工协作机制。各省(区、市)要按照分类指导、管理与技术并重的原则,统筹安排本省(区、市)内各项对口支援工作。国家选择部分城市开展基层首诊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工作。研究完善方便流动人口参保和就医的政策。(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中医药局负责)(八)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研究完善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和使用的政策,加强县中医院和县医院中医科基本条件和能力建设,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开展成本相对较低、疗效相对较好的中医药诊疗服务。继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研究制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加快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中医药局、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二、积极推动社会办医。

重点解决社会办医在准入、人才、土地、投融资、服务能力等方面政策落实不到位和支持不足的问题。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努力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重点任务是:

(九)放宽准入条件。修订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减少外资在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持股比例限制。按照逐步放开、风险可控的原则,将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医院的地域范围扩大到全国市(地)级以上城市,其他具备条件的境外资本可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特定区域设立独资医疗机构,逐步扩大试点。清理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取消或合并,减少审批环节,公开审批程序和条件,提高审批效率。(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负责)(十)优化社会办医政策环境。各地要集中清理不合理规定,加快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科研立项等方面同等对待的政策。研究制订在人才流动、土地、投融资、财税、产业政策等方面进一步支持社会办医政策,并向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投向医疗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倾斜,放宽对营利性医院的数量、规模、布局以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限制。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完善按照经营性质分类的监管和评价政策,逐步建立符合卫生行业和医务人员执业特点的管理制度。依法加强行业监管。(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负责)(十一)加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出台推进医师多点执业的意见,进一步简化程序,推动医务人员保障社会化管理,消除阻碍医师有序流动的不合理规定,完善鼓励多点执业的政策措施。(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中医药局负责)(十二)推动社会办医联系点和公立医院改制试点工作。创新社会资本办医机制,支持社会办医国家联系点在人才流动、土地、规划和投资补助等政策方面大胆探索创新,率先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健全与社会办医国家联系点的沟通联系评价机制,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推进政府办医院改制试点和国有企业医院改制试点,着力在调整存量、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取得突破。(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中医药局参与)。

三、扎实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

重点解决筹资机制不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不完善、医疗服务监管尚需加强、支付方式改革有待深化等问题,进一步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2014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参保(合)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40元,达到320元;个人缴费同步新增20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进一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适当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待遇水平。重点任务是:

(十三)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和完善筹资机制。指导地方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完善管理服务,确保保障水平不降低。完善政府、单位和个人合理分担的基本医保筹资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逐步提高筹资标准,强化个人缴费责任和意识。研究建立稳定可持续、动态调整的筹资机制,在逐步提高整体筹资标准的同时,按照积极稳妥、逐步到位的原则,逐步提高个人缴费占整体筹资的比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十四)改革医保支付制度。总结地方开展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的经验,完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加快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重点配合试点县(市)和试点城市的公立医院改革完善支付制度改革。积极推动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和购买服务的付费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十五)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在全国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规范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完善城镇职工补充医保政策。做好儿童白血病等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向大病保险过渡工作。加强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各省(区、市)、市(地)政府都要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推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整合。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继续提高医疗救助水平,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60%。全面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做好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间的衔接,发挥好各项制度的整体合力。(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分别负责,财政部、保监会、全国总工会参与)(十六)推进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和服务。加快提高基本医保的统筹层次,提高统筹质量,鼓励实行省级统筹。在规范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建设的基础上,启动国家级结算平台建设试点。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积极推进跨省(区、市)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各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也可以探索通过自主协商、委托商业保险经办等方式,解决跨省(区、市)异地就医结算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保监会参与)(十七)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研究制订鼓励健康保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保经办。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积极开发儿童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以及与健康管理、养老等服务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保监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负责)。

四、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

重点解决基层医改政策落实不平衡、部分药物配送不及时和短缺、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全面抓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的贯彻落实。继续支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加快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建设。继续为中西部地区招录5000名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重点任务是:

(十八)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严格规范地方增补药品。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提高二、三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完善政策措施,有序推进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稳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把是否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gmp)认证作为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加强基本药物配送和回款管理,严格落实市场清退制度,对配送不及时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保障基层用药需求。(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十九)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对临床必需但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药物,通过招标采取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完善短缺药品储备制度,重点做好传染病预防、治疗药品和急救药品类基本药物供应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计生委负责)(二十)进一步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法人主体地位,切实落实用人自主权。全面落实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在平稳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量化考核和效果考核,鼓励引入第三方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总量、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等挂钩,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二十一)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考核合格后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村卫生室,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加快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研究制订提高偏远、艰苦以及少数民族等特殊地区执业乡村医生待遇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乡村医生养老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妥善解决好老年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同步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适时组织对乡村医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充分发挥基层计生工作者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公民健康素养中的积极作用。(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五、规范药品流通秩序。

重点解决药品流通领域经营不规范、竞争失序、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药品流通新秩序。重点任务是:

(二十二)规范药品流通经营行为。针对药品购销领域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挂靠经营、租借证照、销售假劣药品、商业贿赂以及伪造、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医药代表”非法销售药品行为,有效遏制药品流通领域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实施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参与)(二十三)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加快清理和废止阻碍药品流通行业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构建全国统一市场。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和连锁经营,增强基层和边远地区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二十四)改革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健全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制度,推动建立药品零售价格、采购价格、医保支付标准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药品价格信息采集、分析和披露,引导形成药品合理价格。改进药品定价方法。完善进口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管理。(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负责)。

六、统筹推进相关改革工作。

针对部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效率不高、信息化建设滞后、医疗卫生行业监管能力不强、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加大相关领域改革力度,着力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形成推进改革的合力。重点任务是:

(二十五)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继续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35元,细化、优化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项目绩效考核和日常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注重服务效果。重点做好流动人口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和老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进一步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落实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和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人数分别达到8000万和2500万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65%以上。(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中医药局负责)(二十六)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推进医疗卫生信息技术标准化,推行使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面向基层、偏远地区的远程医疗服务。制订推进远程医疗服务的政策措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要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50%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资源整合,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在15个省份、45所大型医院开展示范,逐步建立居民健康医疗信息跨机构、跨区域共享机制。(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医药局负责)(二十七)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机制。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全科医生培养。政府对按规划建设和设置的培训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教学实践活动以及面向社会招收和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给予必要补助,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适当支持。各地在医学人才培养中要充分发挥现有资源的作用。继续安排中西部地区乡镇卫生院在职执业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继续推进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启动试点监测评估。重点抓好第一批1000名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试点。研究实施县级公立医院专科特设岗位计划,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深化医学教育改革,建立医学人才培养规模和结构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求有效衔接的调控机制。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医药局负责)(二十八)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均由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准入、统一监管。优化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手段,加强医疗卫生综合监督体系顶层设计,提高综合监督能力,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纠正诊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收受“红包”、回扣和过度医疗等行为。加快发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等第三方调解机制,完善医疗纠纷处理和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构建平等、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制订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的指导性文件。(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医药局、保监会负责)(二十九)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开展“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中期评估和医改监测,抓好医改政策落实。制订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试点地区的监测、评估和指导。研究制订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的指导性文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中医药局负责)(三十)加强科技和产业支撑。开展主要重大慢病防治研究网络的试点示范工作。进一步加大医药产品研发的组织推进力度,重点做好基本药物品质提升和基本医疗器械产品国产化工作。加强医疗卫生科技创新成果在基层的集成应用和示范推广。支持开展医改战略性、方向性、支撑性重大政策研究。制订支持老年人、残疾人专用保健品等自主研发制造和国产化的政策措施,推动一批量大面广、临床价值高的生物技术药物与疫苗、医疗器械提高产业化水平,扩大市场运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分别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医药局参与)(三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与省级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共同做好医改各项任务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医改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完善政策措施,做好顶层设计。及时评估和总结推广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对成熟的改革举措要总结提炼、适时制订相应的制度法规。加强医改宣传,做好舆情监测,引导群众合理预期,回应社会关切。各地各部门要继续支持军队卫生系统参与深化医改。(卫生计生委、中央宣传部、国研室、法制办、总后勤部卫生部等负责)。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模板17篇)篇十二

(2011年7月11日)。

各位领导:

一、基本情况。

我区辖1个镇,7个街道办事处,19个行政村,38个社区,总人口24.2万人。全区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所,社区卫生服务站7所,镇卫生院1所,村卫生室15所,其中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6所,其中:市级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工人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级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大境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南营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级社区卫生服务站2个(堡子里社区卫生服务站和金鼎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1个(东窑子卫生院)。

二、工作开展情况。

1成员单位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医改工作包保责任制,将医改各项工作细化,量化,像抓项目一样抓医改,包保到位,确保了医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桥西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桥西区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以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改革方案等政策性文件,用于指导我区医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情况。坚持以扩大受益面为重点,努力提高医保和新农合参保率,今年参保人数较去年有很大提高,参保率呈上升趋势。截止目前,我区新农合参合人数达到12385人,参合率达到92.3%,并将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城镇居民医保由市社保统筹,截止目前,覆盖人数已达到37100人。同时,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已达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全国农民人均收入的6倍以上(我区城镇职工、居民医保由全市统筹。城镇职工医保方面,我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0592元,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26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大病统筹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城镇居民医保方面,居民可支配收入全市第一季度为3974元,全年数据年底统计公布,目前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成人为9.3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2.3万元,大病统筹最高支付限额7万元;儿童为11.5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4.5万元,大病统筹最高支付限额7万元。

新农合方面,全国农民人均收入国家统计局年底计算公布,2010年为5919元,目前我区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并对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城镇医保给予社保补贴;制定了对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的相关政策,对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范围,救助对象从五保户、低保户逐步向其他特殊困难群体延伸。

方案》以及《桥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相关方案和配套文件,计划7月底前完成全部改革任务。

(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一是启动了东窑子卫生院改造装修工程,在原特教学校院内解决办公用房1400平方米,已完成装修改造工作并已投入使用。二是已完成明德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建工程;大境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解决用房,正在进行内部装修;明德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完成新办公楼的主体工程,正在进行内部装修;工人新村卫生服务中心已选址广立小区物业楼作为办公用房,目前正在补办新建相关手续和内部装修;新华街、堡子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目前已经完成工程总量的60%;南营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与开发企业就土地问题达成协议,并签订了代建协议,将于近期开工建设,预计11月底完工投入使用,其余各卫生服务中心新建、改扩建工程今年8月底前将全部完工投入使用。同时,正在积极谋划,将我区桥西医院晋升为二甲医院。三是已完成各村卫生室的摸底调查,并通过村民推荐、卫生部门核准的方式,为15个具备设立条件的村指定村级卫生室,并配齐卫生员。其余4个未达到设立要求的村将通过巡回医疗或有周边卫生机构进行覆盖的方式解决。

前全区规范化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率城区达到80%、农村达到60%,电子档案城区达到70%,农村达到50%,并开展了“医护人员进社区”活动,下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到各社区担任主任助理,协调开展健康教育、义诊咨询、入户随访、服务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同时,我区成立了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主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宣传、发改、财政、卫生、食药、文体、教育、人社、建设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桥西区创建健康城市活动领导小组”,以健康教育、健康服务、健康饮食、健康信息服务,健康文体、健康环境为核心,开展了健康教育进家庭、健康教育进医院、健康教育进社区、建立居民健康信息管理等工作,扎实推进健康城市创建活动。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安排。

目前,我区医改工作已经全面铺开,虽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城镇居民和职工医保由全市统筹,我区医保任务基数高、扩面压力大;二是网上采购的基本药物存在药品品种不全、部分基础用药短缺、个别药品价格较高、配送不及时等问题;三是专业卫生人才匮乏,医疗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此,下步工作中,我区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做好城镇居民医保扩面工作,扩大医疗救助范围,鼓励低年龄段人群积极参加医保,并与市社保沟通降低我区城镇居民医保任务数,力争年底前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0%。

二是扎实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完善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通过实施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提高医务人员服务水平。同时,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引进优秀的义务工作者投身我区医疗卫生事业,逐步壮大医疗队伍。

三是以提供的医疗服务为基础,进一步完善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项奖励和补偿机制,在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服务的同时,激发基层医疗机构提升服务水平、转变服务理念,真正使医改工作取得实效。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模板17篇)篇十三

今年以来,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坚持管理、服务、创新“三管齐下”,统筹推进职能转变,努力激发供给端潜力,为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提供助力和保障。

区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和完善省—市—区—乡(社区服务中心)—村(居委会)五级联动的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南明站,按照“应上尽上”原则,将全区包括司法、公安、教育、社保、就业等27家部门256项政务服务事项,乡(社区服务中心)涉及民政、老龄、人社、卫计等36项代办事项,村(居委会)有关居住、计生、政审等12项即办证明全部一网进驻。对所有进驻服务大厅的部门,区政务中心制发了书面授权书,依法授予窗口首席代表和工作人员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权等权力,实现群众办事“一表申请、一口受理、并联审查、一章审批”的同时,促进办事群众由“往上跑”变为“网上跑”。

同时,对进驻事项实行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规范,做好进驻事项办事指南信息的更新、调整、维护和公示工作,确保线上线下保持一致。实现群众在家上网便可清楚如何办事、找谁办事、在哪办事、怎么办事等一系列具体流程。在此基础上,我区站点还逐步完善并公开办事指南、办理流程、申请材料、事项评价等,最终实现“群众不出门、指尖即办事”的服务效果。

我区政务服务工作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南明站点的推广及使用上,实现了三个全省“率先”。全省率先将事项在20个乡(社区服务中心)、157个村(居委会)全覆盖,将政务服务红利延伸和下沉到最需要的群众手中。同时,全省率先梳理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申请材料清单,在全区各级各部门开展了3次征求意见、经过10余次的认真梳理归纳,制作推出《乡(社区服务中心)、村(居委会)办事指南申请材料》清单,列明服务事项名称、所需材料规范化要求……并制作2.5万套清单广泛宣传。

此外,全省率先规范居民常用证明模板。经过反复梳理,形成包括居住证明、计生证明、家庭生活困难证明、党员关系政审证明等居民常用、必用的12项证明。在不断优化服务过程中,我区打造出“花果园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模式、水口寺社区松竹苑居委会“前台代理、站后即办”模式、沙冲路社区玉厂路居委会“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服务”模式和沙坡居委会“夕阳呵护”服务模式。今年6月以来,以上4个示范点先后经过了国务院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天柱县政务服务中心、乌当区政务服务中心、云岩区政务服务中心、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罗甸县政务服务中心7家单位的调研和交流学习。

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统筹规划下,全区20个乡(社区服务中心)和157个村(居委会)全覆盖建立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窗口(站、点)共计203个,并在条件成熟的窗口和站点设置“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为民服务全程代理自助申报区”,设置代理员1994名。同时,该中心组织各部门对进入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各项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明确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将原来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5个审批环节优化为“受理兼审查、审核兼审批”2个环节。进一步推行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办理时限平均在法定基础上压缩60%以上。开展“联合审批”工作和招商引资及区重大投资项目“会审制度”及“绿色通道”服务,为企业发展减负、为群众办事通路,彻底解决了群众办事“找不到门、找不到人、办不成事”的困境。

清慧公司与世界500强企业美国德纳公司合作投资的轨道交通新型材料结构件项目1月9日如期开建;市政府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签署投资总规模达近百亿元的战略合作协议;晋城经济开发区3个项目成功打包列入省级ppp示范项目,富士康投资达15亿元的光学镜头及新一代智能手机机构件产线改造项目基本敲定……全省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会议召开后,晋城市乘势而上,迅速行动,积极作为,把市经济开发区改革创新作为转型综改的主战场和改革发展重头戏,加速推进开发区“二次创业”。

晋城经济开发区始建于1992年,20xx年升级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近年来,市经济开发区发展迅速,20xx年规模工业总产值预计完成116.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5亿元,实际利用外资完成2亿美元,外贸进出口额(海关统计)预计完成3.1亿美元,为全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同发达地区相比,晋城市经济开发区还存在规模偏小,大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偏少等问题,总体发展水平不高,块头不大、活力不强、引领不足,加快开发区二次创新创业,势在必行。

去年12月全省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会议召开后,晋城市委、市政府用全新的理念视野谋划定位,用全新的思路办法破解难题,明确了晋城经济开发区“二次创业”的方向、思路、目标:即按照“整合、改制、扩区、调规”八字要求,以选商引智为中心,以项目建设、体制改革、环境优化、服务企业、园区扩规为重点,以园区提质行动、招商选资创新行动推动开发区整合、改制、扩区、调规和推进各县(市)申报、设立省级开发区为战略突破口,紧紧扭住“精准化”“专业化”这个核心,在体制机制方面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产业方面持续围绕高端装备制造、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持续发力招商选资,力争园区面貌“一年一变样、三年大变样”,努力把开发区打造成为全市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先锋、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区域经济的强力引擎。学习考察、招商引资、体制机制创新等开发区“二次创业”行动随之展开。

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借他山之石以攻玉。按照市委的安排,去年12月19日至20日,晋城市组织考察团赴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高科技园区、上海浦东软件园和苏州工业园进行考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在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等的新理念和用市场化的办法建设管理开发区方面的经验。通过考察,使大家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思路大开,精神振奋。

坚持系统、定向招商引资,打造新兴产业集聚区。近段时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率团主动出击,与富士康集团、中国船舶重工等大企业、大集团精准对接,开展招商引资。市委书记张九萍、市长武宏文带队赴北京,市政府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决定全面深化在高端装备制造和新能源开发运营两大产业方向的合作,“十三五”期间中船重工在晋城市的产业投资总规模将达近百亿元。同时,市政府还同中船重工(重庆)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签署了风电、光伏项目投资开发合作协议,加快推进中船重工晋城新能源装备产业园区项目建设。为了争取富士康高技术玻璃项目落地,市领导先后四次赴深圳与富士康集团总裁郭台铭就在晋城投资事宜进行对接洽谈,促成该项目达成初步意向。据统计,去年以来,市经济开发区累计签约项目11个,涉及投资总额253.5亿元,落地项目3个,到位资金81.4亿元。

坚持创新体制机制,努力建设先行先试试验田和对外开放桥头堡。晋城市全面落实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基本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努力做到清单之内依法规范履职,清单之外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积极探索“政府主导,企业运作”的“管委会+开发公司”的园区开发建设模式,寻求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投融资、招商引资、开发建设等工作的新突破。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ppp合作,通过积极争取,将开发区络桦南路、金鼎路互通连接线、金石路互通连接线3个项目打包,成功列入省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库的示范项目,获得了省政府80万的奖励资金,这也成为晋城市首个成功运作的ppp项目,对全市项目建设投入模式将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建立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管理运行机制,决定按照“三不变、四统一”原则,以精密光机电制造、装备制造、现代煤化电、新能源、新材料等五大新兴产业为重点,打造一流的光机电产品基地、中高端装备制造基地、现代煤电化循环产业示范基地、新能源新材料研发基地。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模板17篇)篇十四

按照自治区、市政府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决策部署,我局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以“简政、放权、提速、增效”为目标,稳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整、划转部分行政审批事项。

为加快部门职能转变,持续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特别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局安排专人对权责清单进行梳理,积极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市便民服务审批局沟通协调,共划转出退役军人安置类和防灾减灾救灾类相关职能12项。并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将现有5项行政审批事项和7项其他类事项划转至便民服务中心统一进行“窗口”办理,实现了“一个窗口”受理模式。

(二)精简一些事项审批环节。

清理规范不合法不合理的证明、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落实情况为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工作,提升为民办事的环境,减少和化解基层矛盾,认真清理规范民生领域证明材料,减少不合理证明。我局减少了婚姻登记各类证明2项(单身证明、单位证明);在办理社会团体登记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时,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规范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申请条件、申请材料以及办理程序等,切实方便办事群众。

(三)扩大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

为持续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鼓励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和社区治理,实行行业协会商会类、志愿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降低登记准入门槛,报上级民政部部门备案即可。

(四)优化行业协会商会营商环境。

不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自主运行、有序竞争,健康发展。坚持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化、市场化发展方向,引导行业协会商会推进民主自治管理,根据行业发展要求,制定行规行约;全面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定期开展商贸、旅游、文化、体育、餐饮等领域行业协会商会自查工作,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现已完成第一批脱钩试点工作,部分行业协会商会已经脱钩完毕。

虽然我局“放管服”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健全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方面。村民公开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不到位,缺乏一定的政策宣传。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虽然部分养老服务设施已建好,可是由于我市面积较大,人口分布零散,服务设施的没有得到有效使用。三是在激励公益慈善类和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方面还存在方法不多、措施不够、成效不明显的情况。

(一)强化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效率。

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提升政务服务透明度,促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二)推进窗口单位服务创新。

加强对进驻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

(三)牵头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孵化平台建设和服务队伍建设,为全市初创期的社会组织提供党建、团建工作引领,办公场地、办公设备以及注册指导与咨询、能力建设培训等服务,培育社会组织健康、持续、规范发展。进一步加强民政执法队伍建设,确保服务到位、执法有力、监管有效。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模板17篇)篇十五

 今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2020年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任务落实的要求,我街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现根据市政府办的有关要求,将2020年度“放管服”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1.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政策文件,我街道相关部门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公开了《非低保户残疾人重度补贴公示结果》、《解放街道绩效自评总结报告》、《解放街道2020年防汛工作应急预案》等文件。

2.增强解读回应效果。我街道及社区运用新技术和新媒体,扩大传播范围。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重要载体作用,积极运用政务微信等新技术和新媒体平台扩大传播范围。

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完善梅河口市政务清单管理系统,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着力做好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1.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政务新媒体与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2.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理顺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信息联动、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关停整合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平台。

1.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思想,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情况下,通过精简申请材料、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等具体措施,从提交申请到获取办理结果都要实现“一次办结、群众满意”,切实提高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2.服务环境不断优化,服务方式全面提高。集合“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有利时机,使群众“零跑腿,只跑一次腿,你不用跑我来跑”。在街道为便民服务中心完善窗口设置,针对涉及的服务事项设置了人社服务、卫计服务、社会事务、党群服务等6个服务窗口,把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统一进入到服务大厅中,让服务大厅充分发挥集聚优势,实行“一站式”审批,简化了办理环节,方便了服务对象。坚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落实到优质服务上,让服务快捷高效,不断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3.简化经办程序,减少经办细节。认真做好资料接收、细致核实、办理规范、办结高效、后续服务等各个环节,为企业和居民提供热情、周到、耐心、细致的服务,为促进就业和创业降低了门槛,各项服务事项实现零成本,让群众不跑腿,我们多跑腿。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模板17篇)篇十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在新的起点上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快打造良好的水利营商环境,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吉政协调组〔2021〕1号)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分工。

(一)持续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

1.落实削减审批事项政策。全面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和措施,对于国家取消的坚决对应取消,对于国家下放的切实接住用好。凡是取消和承接的事项均以清单形式在厅门户网站上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有关处室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前)。

2.加大向市县放权力度。根据省政府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动核心要害权力下放。做好与承接市、县统筹衔接,加强指导和服务,适时组织集中培训,确保能承接、有效果。(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有关处室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前)。

3.开展对重复审批清理。取消对微观经济活动造成不必要干预的审批,以及可以由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审批,杜绝“以批代管”现象。(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有关处室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4.强化对下放权限监督。组织开展对已下放40项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评估,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措施,确保“放得开、管得住”。(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有关处室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5.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对标国家编制公布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规定,全面梳理水利系统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完善水利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加快推进政务事项标准化建设,统一规范省市县乡村五级事项编码、名称等16项要素,切实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库动态维护和事项同源工作,实现政务事项库之外无审批。(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规计处、监督处、水资源处、建设处、运管移民处、河湖处、农水水电处、水保科技处、防御水文处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6.加强备案事项管理。参照国家编制公布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备案事项,编制我省水利行政备案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水利备案程序,完善备案流程,坚决防止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有关处室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二)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完善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制定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开。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风险预警模型,建立完善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规计处、监督处、水资源处、建设处、运管移民处、河湖处、农水水电处、水保科技处、防御水文处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2.进一步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探索将20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结合起来,拓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次数。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充实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规范双随机检查程序,实现随机抽查比率达到10%以上的目标。(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规计处、监督处、水资源处、建设处、运管移民处、河湖处、农水水电处、水保科技处、防御水文处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3.深入开展“三项制度”监督。组织对市级和重点县水利部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有关情况开展检查,实施行政执法案件评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有关处室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4.继续推动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机制,推进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依法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行为,全面整顿和规范水事管理秩序。(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有关处室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5.持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行动。对公用事业、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的涉企收费开展自纠自查,严肃查处乱收费、违法加价、乱检查等问题,集中整治干扰企业合法经营、巧立名目加重企业负担、随意任意处罚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优化和规范水利政务服务。

1.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整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等6项工程建设审批手续,优化审批程序和办理流程,减少非必要申请材料,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水事项的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探索部分事项实行承诺制办理。(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水资源处、运管移民处、河湖处、水保科技处、防御水文处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2.推进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在符合条件的开发区积极推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对区域内项目实行承诺制管理。在省级及以下审批权限范围内,针对区域内项目实际,精简优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续设计、监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等有关措施,持续优化水利营商环境。督促开发区管理机构指导其区域内项目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责任单位:水保科技处牵头,政策法规处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3.规范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进一步健全完善38项服务事项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管理制度,公开办理(服务)指南,明确适用范围、服务标准、办事流程、服务收费和承诺时限。引导中介服务机构进驻网上中介超市,实现中介服务网上展示、服务委托、成果提交、监督评价等全过程管理。(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规计处、监督处、水资源处、建设处、运管移民处、河湖处、农水水电处、水保科技处、防御水文处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4.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加快推进38项政务服务事项完成证照模版、印模的收集、确认、电子化制作及上线,推动电子证照、电子证明、电子文书的生成制作,实现审批文件、证照的电子化。(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有关处室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5.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44项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和精简优化,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做到申请材料互认共享,最大限度的减少申请人不必要的重复举证。(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规计处、监督处、水资源处、建设处、运管移民处、河湖处、农水水电处、水保科技处、防御水文处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6.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从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角度出发,探索将涉及的相关审批服务事项打包,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减少企业和群众跑动。(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有关处室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7.强化数据归集共享。按照《吉林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2019)》所列涉水政务信息资源,完成目录事项认领和发布,按时上传相关挂载资源,加强数据动态管理,做到共享信息实时更新、应归尽归。确保数据全面,可用可共享,实现目录注册率达100%,资源挂载率达100%(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8.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政务服务工作程序,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ab岗替代、限时办结等管理制度,推行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倡导贴心服务,全面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时效,实现提前办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100%。(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有关处室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深化改革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切实把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根据本方案,制定符合本地实际落实举措,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改革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对标先进,勇于创新。各地、各处室(单位)要对标浙江等先进地区,主动加压,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措施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把“别的省份做到的,我省务必做到”作为根本要求,切实做到流程最优、时限最短、服务最好。要从自身实际出发,锐意探索创新,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一招鲜”。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模板17篇)篇十七

清慧公司与世界500强企业美国德纳公司合作投资的'轨道交通新型材料结构件项目1月9日如期开建;市政府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签署投资总规模达近百亿元的战略合作协议;晋城经济开发区3个项目成功打包列入省级ppp示范项目,富士康投资达15亿元的光学镜头及新一代智能手机机构件产线改造项目基本敲定……全省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会议召开后,晋城市乘势而上,迅速行动,积极作为,把市经济开发区改革创新作为转型综改的主战场和改革发展重头戏,加速推进开发区“二次创业”。

晋城经济开发区始建于1992年,2013年升级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近年来,市经济开发区发展迅速,2016年规模工业总产值预计完成116.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5亿元,实际利用外资完成2亿美元,外贸进出口额(海关统计)预计完成3.1亿美元,为全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同发达地区相比,晋城市经济开发区还存在规模偏小,大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偏少等问题,总体发展水平不高,块头不大、活力不强、引领不足,加快开发区二次创新创业,势在必行。

去年12月全省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会议召开后,晋城市委、市政府用全新的理念视野谋划定位,用全新的思路办法破解难题,明确了晋城经济开发区“二次创业”的方向、思路、目标:即按照“整合、改制、扩区、调规”八字要求,以选商引智为中心,以项目建设、体制改革、环境优化、服务企业、园区扩规为重点,以园区提质行动、招商选资创新行动推动开发区整合、改制、扩区、调规和推进各县(市)申报、设立省级开发区为战略突破口,紧紧扭住“精准化”“专业化”这个核心,在体制机制方面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产业方面持续围绕高端装备制造、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持续发力招商选资,力争园区面貌“一年一变样、三年大变样”,努力把开发区打造成为全市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先锋、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区域经济的强力引擎。学习考察、招商引资、体制机制创新等开发区“二次创业”行动随之展开。

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借他山之石以攻玉。按照市委的安排,去年12月19日至20日,晋城市组织考察团赴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高科技园区、上海浦东软件园和苏州工业园进行考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在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等的新理念和用市场化的办法建设管理开发区方面的经验。通过考察,使大家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思路大开,精神振奋。

坚持系统、定向招商引资,打造新兴产业集聚区。近段时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率团主动出击,与富士康集团、中国船舶重工等大企业、大集团精准对接,开展招商引资。市委书记张九萍、市长武宏文带队赴北京,市政府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决定全面深化在高端装备制造和新能源开发运营两大产业方向的合作,“十三五”期间中船重工在晋城市的产业投资总规模将达近百亿元。同时,市政府还同中船重工(重庆)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签署了风电、光伏项目投资开发合作协议,加快推进中船重工晋城新能源装备产业园区项目建设。为了争取富士康高技术玻璃项目落地,市领导先后四次赴深圳与富士康集团总裁郭台铭就在晋城投资事宜进行对接洽谈,促成该项目达成初步意向。据统计,去年以来,市经济开发区累计签约项目11个,涉及投资总额253.5亿元,落地项目3个,到位资金81.4亿元。

坚持创新体制机制,努力建设先行先试试验田和对外开放桥头堡。晋城市全面落实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基本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努力做到清单之内依法规范履职,清单之外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积极探索“政府主导,企业运作”的“管委会+开发公司”的园区开发建设模式,寻求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投融资、招商引资、开发建设等工作的新突破。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ppp合作,通过积极争取,将开发区络桦南路、金鼎路互通连接线、金石路互通连接线3个项目打包,成功列入省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库的示范项目,获得了省政府80万的奖励资金,这也成为晋城市首个成功运作的ppp项目,对全市项目建设投入模式将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建立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管理运行机制,决定按照“三不变、四统一”原则,以精密光机电制造、装备制造、现代煤化电、新能源、新材料等五大新兴产业为重点,打造一流的光机电产品基地、中高端装备制造基地、现代煤电化循环产业示范基地、新能源新材料研发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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