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心得体会(案例20篇)

时间:2023-11-09 作者:文轩实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心得体会(案例20篇)

心得体会是对经验的深层次思考和总结,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接下来是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一些启发和借鉴。

实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一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是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选拔出素质高、能力强、纪律严明的干部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的繁荣稳定。通过多年的干部选拔工作,从中总结经验,形成自己的心得体会,不仅能够更好地完成选拔工作,还有助于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第二段:明确标准。

在干部选拔工作中,明确标准是至关重要的。我认为,要从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经验、身体素质、项目经验、历史表现等多方面综合考核干部。同时,标准的制定要符合国家、地方的政策规定,不违背干部选拔的公平性原则。

第三段:注意实践。

干部选拔工作需要注意实践,不能只靠理论设置标准。在实际工作中,组织部门要密切关注干部的日常表现,包括人际关系、工作态度、职业操守等方面。这可以通过多方位掌握信息,与干部进行面谈、约谈,并听取有关部门、同事、亲属等的反馈。

第四段:培训提高能力。

干部选拔不仅需要考查干部的实际表现,也需要重视对干部的培训提高。干部需要掌握时代发展的最新理念和技能,了解国内外重大事件及政策的发展。组织部门可以通过组织学习班、派干部赴国外交流、举办研讨会等方式,为干部提供活动多样的学习机会。

第五段:时刻自我审视。

在干部选拔工作中,组织部门要时刻进行自我审视,不断完善工作方式和方法。同时,每个参与干部选拔工作的人员也应该时刻自我审视,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干部选拔工作的关系,不疏于自身能力的提升,持续改进自身水平。

总结:干部选拔工作的意义重大,关系到国家、地方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福祉。组织部门需要通过明确标准、注意实践、培训提高能力等方式,越做越好,为选出优秀的干部做出贡献,同时也为自身的工作能力与素质提升铺平道路。

实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二

选人用人关乎国之根基,质量意识须臾不可松懈。党的十九大报告鲜明指出,要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这是我们党总结实践经验、顺应时代要求提出的重大课题,为进一步做好选人用人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紧紧围绕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进一步突出公正用人、精准科学、全面从严等要求,为提高选人用人质量提供了制度保证。

用人以公,方得贤才。公道正派是组织工作的核心价值理念,也是做好选人用人工作的生命线。坚持公道正派,才能有识人之明、举贤之胆、容才之量,才能做到唯才是举、任人唯贤。在选人用人上只要坚持公道正派,其他都会变得简单起来。现实工作中,一些地方和单位在选人用人上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究其根源,很多时候并不是对干部不了解,而是受到各种不正之风的侵扰,没有真正做到公道正派选人用人。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将“公道正派”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突出强调要“坚持出以公心、公正用人”。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和要求,在选人用人上始终出以公心,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敢于负责、公正无私,坚持“一碗水端平”,做到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

用人必考其终,授任必求其当。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精准,就是要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干部,全面了解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表现,切实把干部考准考实;科学,就是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真正把干部用对用好。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充实了分析研判和动议环节,调整了民主推荐程序,改进了干部考察内容和方式,进一步优化选拔任用程序,有利于提升干部选拔任用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知事识人,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加强综合分析研判,真正把功夫下在平时。要坚持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原则,合理确定民主推荐参加范围,切实提高民意表达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要按照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有针对性地改进干部考察工作,切实解决知人不深、识人不准等问题。要坚持从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出发,把事业需要、岗位要求与促进干部成长、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更多地考虑“该用谁”而不是“谁该用”,做到依事择人、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使事业在干部推动下兴旺发达,让干部在推动事业发展中健康成长。

世间事,成于严。只有坚持严字当头,才能有效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中的种种偏向和不正之风,确保选人用人的质量。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要求,充分吸收和有效衔接有关制度成果,将“凡提四必”“双签字”等要求纳入考察程序,明确了不得提交会议讨论的八种情形,强化了纪律监督的相关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把从严要求贯穿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按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方法选人用人,从严审核把关、从严加强监督、从严追究责任,不断净化选人用人风气,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准确把握严格规范与提高效能的关系,坚决防止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结果、重程序轻质量等问题,真正做到在众多可能的人选中把最优秀、最适合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为契机,严把德才标准,恪守公道正派,坚持精准科学,落实从严要求,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水平,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新颁布的条例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基本方法和扩大民主、强化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更加科学、规范和严密的规定,因此在新时代下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级党组织以及组织人事部门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

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的第二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第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第二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是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对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要求,也为干部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干部队伍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培训的同时,还要注重加强干部队伍的党性修养,强化政治理论的学习是干部队伍用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理论武器,而党性修养是不仅是党员干部修身立命之根本,更关乎党和国家形象和荣誉及服务好人民群众的宗旨的践行,德才兼备一直以来都是我国选拔优秀干部的重要原则,作为优秀干部,有深厚的才识固然很重要,自身的品德修养也是不容忽视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光明磊落、坦荡无私,是共产党人的光辉品格,也是干部应该锤炼的品质修养。”年轻干部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保持平和心态,看淡个人进退得失,心无旁骛努力工作,为党和人民做事。

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的颁布体现了新时期好干部的标准,要求新时期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敢于担当作为,政治品格高尚,从政本分,既体现党性,也考验作风。关键是坚持知行合一、真抓实干,做实干家。要把践行“三严三实”贯穿于全部工作生活中,养成一种习惯、化为一种境界。要加强道德修养,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辨是非善恶,追求健康情趣,不断向廉洁自律的高标准看齐,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守住底线、不碰高压线。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

实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三

20xx年1月15日,中共中央根据干部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变化,对20xx版《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印发了新版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列》),《条例》的修订是新时期党对干部选任工作规律认识的一次升华,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大成果,也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当前,xq交通运输行业正值跨越发展的攻坚期,公路管理局把握新形势,抢抓新机遇,谋划新发展,紧紧围绕养护管理和收费服务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扎实改进工作作风,综合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路网结构和养护水平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行业文明建设取得长足发展,逐步构建了全局“畅、安、舒、美”的和谐交通环境。面对如此前景和大好机遇,急需一批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来引领公路管理局长远科学发展,为此,我们必须对《条例》加强学习,切实领会要点,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严格执行《条例》的要求。

发展需要人才的支持,真正把优秀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还必须以正确的用人导向、规范的用人程序、严格的用人纪律作保证。这就要求我们充分认识新《条例》颁布的重要性、准确把握新《条例》的关键点、切实注重新《条例》的三个方面和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从而为公路管理局的发展选好人用好人。

一、充分认识新《条例》颁布的重要性。

《条例》的修订工作,是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后,全党按照“科学发展”要求,全面加强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积极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形势下进行的。近些年来,干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干部队伍状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20xx年颁布的《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需要与时俱进地修订完善。同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些干部政策有了新变化、新调整,需要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以便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干部工作的开展。从20xx年中组部征求修订意见到20xx年正式颁布,《条例》修订历时一年多,不仅从改革完善干部人事制度、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方面贯彻了xx届三中全会精神,也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执政素质和本领的角度为实现xx大提出的各项任务提供了组织保障。《条例》的实施,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新《条例》的关键点。

新《条例》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的新成果。我们要认真把握,严格遵循。

(一)《条例》充分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特别强调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原则标准和程序方法等多方面,都体现了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如:新增“动议”一章,规范了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强调党组织从干部选拔任用的启动环节就应当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规定考察对象由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防止简单以票、以分取人;加强了党组织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交流任用、破格提拔等特殊情形选拔任用人选的审批把关;严格监督检查,充实了“十不准”纪律要求,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二)《条例》全面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党中央非常重视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对培养选拔高素质的领导人才,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以好的作风选人、选出作风好的人,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条例》修订过程中,这些要求得到了认真贯彻和充分体现。比如,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保留专章规定,又针对突出问题着力规范,突出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注重一贯表现,防止简单“以分取人”。在加大选拔年轻干部的力度方面,坚持了“破格提拔”这一制度安排,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留出了“快车道”,又按照选拔标准更高、审批把关更严、过程更公开透明的要求,从严进行规范,使之更具操作性,防止“破格”变成“出格”,等等。

(三)《条例》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取得了许多重大成果。这次修订和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充分吸收了这些重要成果。比如,将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规定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明确规定有跑官、拉票行为的干部和“裸官”等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等等。我们要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结合制约公路管理局发展的一些瓶颈问题,深刻领会《干部任用条例》作出的这些新规定新要求,自觉坚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把党管干部原则与走群众路线有机结合起来,把《条例》和全局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解决目前干部任用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才能真正把干部选准用好。

三、切实注重新《条例》的三个方面。

新《条例》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进作风的要求,近些年来,我局也存在一些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例如对基层干部尤其是借调、挂职干部关心不够,听取其合理化诉求方面还存在不全面、不具体的情况,对其政治待遇、福利待遇落实不到位;形式主义”方面存在规章制度制定的较多而对基层执行情况和督查的偏少,平时在办公室听汇报工作的多而主动下基层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少的问题;“官僚主义”方面存在对一些基层单位出现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基层有些领导干部“高高在上”,与一线职工交流少的问题监管落实不到位;懒、散、庸、推、拖等机关病尚未得到彻底根治;“享乐主义”方面存在工作生活上讲排场比阔气的现象,对一些单位热的情招待,抵制不够坚决;“奢靡之风”方面还存在勤俭节约意识不够强的情况;针对这些新情况、请问题的出现,如何把握好《条列》,用好《条列》,为全局养护管理和收费服务工作服务好尤其至关重要。这就要求我们要切实注重以下三个方面。

(一)突出以德为先,强化干部作风。与20xx版《干部任用条例》相比,此次修订新增了“以德为先”的选人原则,突出干部的“德”在素质要求中的首要地位,体现了全面改革的“问题导向”性。近年来,在改革开放引擎的强力带动下,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随之而来的是某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的滑落、贪婪欲望的滋生和道德品质的丧失,尤其是在党的xx大后,在“老虎苍蝇一起打”的空前反腐力度下,一大批党的蛀虫被查办处理,净化了社会风气,震慑了思想心灵,也赢得了百姓的支持和拥护,突出干部选任“以德为先”,将“德”作为一条“红线”,牢牢树立在组工干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心头。作风建设是我党历来常抓不懈的重要方面,干部队伍的作风更是深刻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光辉形象。因此条例中多处提到干部选任要强化作风考察,加强干部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

(二)更加注重基层,更好服务群众。条例中明确提到: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时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在近年来的干部队伍建设中,也通过“加强基层建设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走基层、访群众、促和谐”和“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等活动,走基层、进机关,与百姓面对面,密切联系群众,增强党员干部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利民、惠民的同时,锻炼了广大干部,从中发现了一批人才。在开展党的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反对“四风”、改进作风,查摆整改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了不少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强化监督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厅局党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规定,扎实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坚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实录制及任中纠错、任后究责等制度,客观真实地反映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参与者、责任者和选用结果。考察选用干部时,不仅看干部的平时表现,而且看其在关键时刻,重大问题面前的表现,特别看其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特别要看在xqww反恐严峻形势下的政治敏锐性;不仅看干部八小时以内的表现,而且看其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坚决克服重才轻德现象,积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同时,坚持群众路线,认真落实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反映和意见,扩大干部群众在干部选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和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使干部选任工作更加规范、高效、透明和民主。

中央重新修订《条例》,就是要解决好“选什么人,怎样选人”的问题。它不仅是新时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更是着力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培养造就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的制度保证。全局领导干部必须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牢牢把握《条例》的精髓,把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局党委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重基层、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相结合,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程序,用好的制度选好的干部,同时以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适合我局实际的配套的措施和实施细则,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党委一把手作为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要想成为名副其实的“伯乐”,“慧眼”识人,必须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树立正确的用人观。局党委班子要以《条例》为遵循,规范干部选任工作,严明选任纪律,公正地考察干部,公道地使用干部,真正形成公正、公平、公道的用人导向、机制和氛围,切实保证《条例》学习不走形,贯彻执行不变样,为我局转型跨越发展培养选拔德才兼备的领导骨干。

实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四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于加强监督检查,整治和严厉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有重要作用。

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是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去,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解决干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建设高素质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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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五

现如今,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而在这样的背景下,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更是显得至关重要。作为一名干部,我有幸参加过几次干部选拔,也有不少心得收获,今天就来谈谈我在参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过程中的一些心得,分享给大家。

第二段:寻找方向。

首先,参加干部选拔前,必须要确立一个明确的方向。也就是说,要明确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样的岗位以及在何时何地达成。只有明确了目标,才能有针对性地学习,更有利于提升自己的能力。同时,明确目标也有助于提升自己的竞争力,为最终的胜出奠定了基础。

第三段:备战准备。

其次,在参加干部选拔之前,我们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准备包括的方面很多,比如要了解岗位职责、熟悉相关政策法规、掌握政策趋势、了解组织情况等。同时,我们还要好好编写自己的简历,突出自己的亮点和特长。在干部选拔过程中,也需要做好思想准备,做到有理有据、自信沉稳。

第四段:做好自我展示。

在干部选拔过程中,自我展示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如何在短时间内轻松而自然地将自己的能力和特长展现给面试官?这需要我们提前做好规划,突出自己的亮点。在面试时,要注意语言表达、仪态礼貌、知识水平、才华展示、业绩露出等方面。切莫慌乱紧张,保持良好的心态、清晰的思路,自然而然展现自己的优势。

第五段:汲取经验,不断进步。

最后,无论是被选为干部,还是没能通过选举,都不要气馁,要时刻保持一颗学习进步的心态。干部工作需要综合素质、管理能力、政治思维等方面的能力,必须长期不懈地学习,努力锤炼自己的能力。同时,要时刻从别人身上汲取经验,不断发掘自己的不足,提升自己的素质,努力成为一个更优秀的干部。

总体来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虽然充满挑战和压力,但从参与中也能够获取很多收获。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经历和心得,为大家提供一点小小的帮助。只有不断努力、不忘初心,才能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让自己更加适应当前的社会发展。

实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六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新时代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制度保证。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论断。《条例》在网上发布后,为了更好的学习,我将新的《条例》下载,与20xx年的版本对比学习,通过对比,有这么几点体会:

一、强调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句话就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对于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把关定向作用,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他指出“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如果领导班子、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都说不出哪个干部强、哪个干部弱,那就是失职”

新修订的条例,对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作了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充实了动议要求,调整了民主推荐程序,突出了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关内容,把党的领导进一步贯穿到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之中,将党的领导和把关定向作用充分彰显出来。尤其是对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推荐顺序进行了优化,增强个别提拔任职和进一步使用民主推荐的灵活性。对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定位进行调整,明确提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一般适用于副职领导职位。防止简单以分数、票数取人。

二是鲜明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这次条例修订,在总则部分就开宗明义提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党政领导干部队伍、树立重视基层和实践导向、注重发现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等要求,在选拔干部原则上首次提出了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公道正派的选人用人原则。。

三是突出对政治素质和政治表现的考察了解。干部考察,政治把关和政治素质考察是第一位的。新修订的条例,切实加大分析研判和动议的分量,强调用好个别谈话等考察方式的同时,将与考察对象面谈作为一项程序单列并突出加以要求。明确把政治素质考察作为重中之重,强化对干部道德品行考察,注重了解干部的专业素养,加强对廉政情况的核查,将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的要求更加精准化。

四是把推动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纳入考察内容,提出了容错机制。这次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贯彻“大胆地用、坚决地调、该容的容”要求,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视作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的应有之义,把推动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纳入考察内容,强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提出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第十章第58条明确提出,对那些符合有关规定给予容错的干部,应当客观公正对待,有利于进一步形成“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科学机制。

五是延伸了从严选拔的链条。新修订的条例,提出在分析研判和动议环节就要严格把关、提前核查有关事项,延伸了从严选拔的链条,将“凡提四必”“双签字”等要求固化下来;明确了不得提交会议讨论的具体情形,完善了严格把关的措施;要求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考察组切实履行职责,强化了选人主体的责任,充分体现了政策制度的权威性、规范性、严肃性。

以上就是我学习条例的一点心得体会,灯塔照亮航程,思想指引方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是新时代做好干部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因为时间短及个人理解水平问题,对条例的有关精神领会不够深入,对一些具体的规范化操作流程,要进一步学懂弄通,下一步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不断提高系统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实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七

学习贯彻《条例》是组织人事干部正确履行职责的需要,是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的需要,是解决干部工作现实问题的需要。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心得体会。

欢迎参考!

新《条例》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的新成果。我们要认真把握,严格遵循。

(一)《条例》充分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特别强调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原则标准和程序方法等多方面,都体现了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如:新增“动议”一章,规范了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强调党组织从干部选拔任用的启动环节就应当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规定考察对象由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防止简单以票、以分取人;加强了党组织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交流任用、破格提拔等特殊情形选拔任用人选的审批把关;严格监督检查,充实了“十不准”纪律要求,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二)《条例》全面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党中央非常重视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xx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一系列重要讲话,对培养选拔高素质的领导人才,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以好的作风选人、选出作风好的人,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条例》修订过程中,这些要求得到了认真贯彻和充分体现。比如,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保留专章规定,又针对突出问题着力规范,突出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注重一贯表现,防止简单“以分取人”。在加大选拔年轻干部的力度方面,坚持了“破格提拔”这一制度安排,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留出了“快车道”,又按照选拔标准更高、审批把关更严、过程更公开透明的要求,从严进行规范,使之更具操作性,防止“破格”变成“出格”,等等。

(三)《条例》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取得了许多重大成果。这次修订和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充分吸收了这些重要成果。比如,将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规定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明确规定有跑官、拉票行为的干部和“裸官”等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等等。我们要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结合制约公路管理局发展的一些瓶颈问题,深刻领会《干部任用条例》作出的这些新规定新要求,自觉坚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把党管干部原则与走群众路线有机结合起来,把《条例》和全局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解决目前干部任用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才能真正把干部选准用好。

近年来,干部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随着干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的变化,20xx年中央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新修订颁布的《条例》,针对现今干部选拔任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干部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问题,提出许多新的改革措施。其中的具体细微之处,清晰体现着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要求。

一是明确好干部标准,突出以德为先。新《条例》将在20xx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来的好干部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纳入其中,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要求,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题“为民务实清廉”紧密切合。这二十字标准充分体现了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的时代内涵,体现了正确的用人导向。治国之要,首在用人。从组织工作的角度来说,“用人”指的是选干部,而且必须是“好干部”。新《条例》中选拔“好干部”的基本原则有七条,其中重点添加了“以德为先”的选人原则,突出了干部“德”在素质要求中的首要地位,体现了当前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关键。干部有德无才,可以通过更多的锻炼培养使之有才;若是有才无德,往往会出现权力滥用,而其“才”恰会成为助纣为虐的“工具”,更大地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所以,必须从源头把住干部的道德关,将“德”作为一条“红线”树立在干部的心头,让干部自觉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注重基层力量,更好服务群众。新《条例》中明确提到,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时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并且把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针对年轻干部,提出经历单一或者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应当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派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复杂环境工作。这些规定不仅使干部选拔培养工作更加务实、“接地气”,也给广大干部增添了在基层干事创业、服务群众的“奔头”与动力。古人云,“宰相必起于州郡,猛将必发于卒伍”,基层锻炼对干部成长极其重要,越是条件艰苦、基础设施差、矛盾多的地方,越能锤炼人,在这样的环境中培养出来的干部工作更加踏实,更深知群众疾苦。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应注重不图虚名、踏实干事的干部,鼓励干部到基层一线锤炼作风、增长才干,到艰苦岗位磨练意志、砥砺品行,使基层真正成为培养选拔干部的沃土,干部成长成才的摇篮,同时也让干部的基层奔头、干头转化成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是突出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新《条例》更加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把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中的突出问题,如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问题,“裸官”问题,干部破格提拔变“出格”问题,被问责干部复出问题等,回应了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关切。新《条例》在保持原有框架和内容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增设“动议”一章,使干部任用的程序链条更为完备,也更为透明。《条例》从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五个环节中,都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充分强调和保证了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和主体作用,强化了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上的把关责任。同时,进一步严肃纪律,细化监督检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严厉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严肃责任追究,对防止和纠正用人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学习贯彻《条例》是组织人事干部正确履行职责的需要,是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的需要,是解决干部工作现实问题的需要。因此,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条例》是当前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组织人事部门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一是应带头学习贯彻好条例。组织部门是贯彻条例的主体,应带头严格按条例办事,并指导督促下级党委(党组)把条例学习贯彻好,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的效果。作为组工干部要对《条例》中的各项内容认真研读,逐章逐条、逐句逐字,重点记录,着重把握七项原则、六个基本条件、七个基本资格,掌握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重要环节,在认识上、体会上先人一步、快人一拍,做带头遵守和执行《条例》的模范表率。同时,通过新旧《条例》对照学,带着问题研究学等,全面熟悉新条例的内容,不仅要把具体规定烂熟于心,更要准确把握其中蕴含的思想内涵、贯穿的精神实质。要认真及时梳理组织人事方面的各项。

规章制度。

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实行建章立制、流程再造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该新制订的抓紧制订不断完善和落实好制度规定成为精通和落实《条例》的行家里手。

二是要切实改进作风。新《条例》既是新时期做好干部选任工作的基本遵循和防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也是我们自身行为准则的一面“镜子”,要时常拿来照一照,看身子正不正、衣冠正不正,做到自我净化。一要始终坚持公道正派。孔子曾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公道正派,是每位组工干部的立身之本,要从严律己,带头改进作风,敢于坚持原则,时刻遵守“十严禁”等规定,在选人用人上公开、公平、公正,给干部以公道。二要甘当组织工作的“孺子牛”。组工干部不仅要有正直的品格涵养,更要有“甘为人梯”的奉献情怀,始终站在为党和事业选干部的角度,脚踏实地完成好每项工作。三要树立牢固的责任意识。《条例》强化了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在推荐、考察、识别、使用干部中的责任,这就意味着我们肩负着更重要的使命及人民群众的信任、期待。我们应当维护好条例,当好参谋助手,把好选人用人关,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

三是积极探索干部交流制度。市县管理的领导干部上升空间较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的积极性,尤其是乡镇、市县机关50岁以上的老同志在干部交流、效用等方面仍做得不够。干部在一个环境里呆久了难免会产生惰性,基层干部队伍要“活”起来,就要加大交流力度。新《条例》中对推进干部交流做出了更具体的规定,地方应积极贯彻落实条例的新精神新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干部成长特点,建立和完善交流体制机制,进一步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达到“牵一发动全身”的效果。

xx年1月15日,中共中央根据干部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变化,对xx版《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印发了新版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列》),《条例》的修订是新时期党对干部选任工作规律认识的一次升华,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大成果,也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当前,新疆交通运输行业正值跨越发展的攻坚期,公路管理局把握新形势,抢抓新机遇,谋划新发展,紧紧围绕养护管理和收费服务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扎实改进工作作风,综合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路网结构和养护水平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行业文明建设取得长足发展,逐步构建了全局“畅、安、舒、美”的和谐交通环境。面对如此前景和大好机遇,急需一批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来引领公路管理局长远科学发展,为此,我们必须对《条例》加强学习,切实领会要点,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严格执行《条例》的要求。

发展需要人才的支持,真正把优秀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还必须以正确的用人导向、规范的用人程序、严格的用人纪律作保证。这就要求我们充分认识新《条例》颁布的重要性、准确把握新《条例》的关键点、切实注重新《条例》的三个方面和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从而为公路管理局的发展选好人用好人。

《条例》的修订工作,是党的、xx届三中全会后,全党按照“科学发展”要求,全面加强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积极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形势下进行的。近些年来,干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干部队伍状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xx年颁布的《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需要与时俱进地修订完善。同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些干部政策有了新变化、新调整,需要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以便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干部工作的开展。从xx年中组部征求修订意见到xx年正式颁布,《条例》修订历时一年多,不仅从改革完善干部人事制度、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方面贯彻了xx届三中全会精神,也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执政素质和本领的角度为实现提出的各项任务提供了组织保障。《条例》的实施,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八

让理想和信念在岗位上闪光通过最近一段时间关于党风建设和廉洁的学习,颇有感受。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动国家的又好又快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规定要求,深感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政治思想和世界观方面需要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不能放松理论学习,不能放松自身修养和素质的提高,不能放松工作生活中的小节问题。只有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才能树立起党的威信和党的形象。下面结合个人的实际情况,谈谈自己的体会和粗浅的认识。

首先、不断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与自己对客观事物的思维趋向和对客观事物的反应密切相关。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坚持开展党风廉政学习,只有通过经常地学习教育,才能真正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才能树立正确的名利观,以平和之心对“名”,以知足之心对“利”,自觉坚持洁心,洁身、洁行、以廉为荣,以俭立身,耐得住艰苦,守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始终具有拒腐防变的能力。自觉做到艰苦奋斗的作风不变,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变,甘于奉献的传统不变,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作为一名教师,所有这一切就要求我们必须立足岗位、踏实工作、爱岗敬业,把做好本职工作落实到实际行动中,让理想和信念在岗位上闪光。

其次、强化廉洁从政意识,严格自律,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在实际生活中,要能顶得住歪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一些歪理邪说在社会上流行,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要耐得住清贫。树立正确的利益观。不能有“左顾右盼”的攀比心理,心中不能失衡,不随波逐流,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清正自处,做到心正身正,守住自己的阵地。以平和的心态做学问,做科研,要抗得住诱惑。要严格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事事处处争做表率。在工作中增强政治责任意识,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工作办事讲原则讲党性,以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良好形象增强自身的影响力、亲和力和感召力,在师训事业上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第三、加强学习和修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

一个人想有所作为、干一番事业,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培养健康、文明、高尚的生活情趣,学会克制,摒弃一切超越道德和法律界限的私心杂念。时时严以律己,表里如一,自觉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断增强政策和法纪观念,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作为党员,要不断增强政策和纪律观念,使自己的言行置于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约束之下,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日常工作中,爱岗敬业,奋发图强,把职业当事业,把事业当追求,实实在在做事,堂堂正正做人,始终保持开拓进取的昂扬锐气,在自己从事的师训岗位上一展身手,坚决破除求稳怕乱、安于现状、无所作为的思想,克服“碰到问题就躲,见到困难就推,遇到矛盾就绕”的不良倾向,做到大事面前勇担当,面对矛盾不回避,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忘我工作,以敢于负责的精神抓工作落实。成就一番事业,以良好的工作业绩回报社会,回报人民。

第四、从小事做起,时刻敲响警钟。

从小事做起,做到严于律己,时时自省、自律、自重、自警,慎防思危。像古人所说的那样“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不该自己得到的,一丝一毫也不沾。要做到防微杜渐,“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工作中、生活中的所谓“小事”是防微杜渐必不可少的防线。一些人走上腐化堕落、违法犯罪的道路,生活作风的腐化正是他们思想道德防线全面崩溃的突破口。因此生活中的“小事”忽视不得,含糊不得,放任不得。“大节”和“小节”是很难截然分开的,小节不保,大节难守。无论在“工作圈”、“生活圈”,还是在“社交圈”,都要时刻检点自己,自觉约束自己,警示自己,做到拒腐蚀,永不沾。

实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九

通过认真学习条例全文,结合自身工作,我有以下体会:。

一、以德为先,德才兼备为核心。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修订后的《条例》新增了“以德为先”的选人原则,突出强调干部选任要重实绩、重能力、重优秀年青基层干部的新导向和参考但不唯民意、采用但不唯测评成绩的方式方法。要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坚持重政绩,重“公论”,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工作作风、业务素质、大局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把干部推到工作实践中磨炼考验,将个人修养体现为智慧、能力,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能干事优秀的干部选拔到科级岗位。

二、领导带头,公平公正为基础。在干部选任中,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条例》,正视权力、用好权力,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源头防止不正之风,能够公正、公平,坚持条件、标准、原则,调整和使用干部。在用人决策方面,不断加强和提高自身政治素养,重视发展党内民主,坚持人人平等,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多方面接触基层群众,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提高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和威信力,进一步构建和谐高效的干部选任氛围。

实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十

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体现了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新时代新时期选用好干部,要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该条例是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吸收党选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实践成果,回应干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这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党的干部工作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重要制度成果。

以什么样的标准选人,选什么样的人,历来是干部工作的首要问题。党对干部的要求,首先是政治上的要求。选拔任用干部,首先要看干部政治上清醒不清醒、坚定不坚定。一个最为鲜明的特征,就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这一导向更加鲜明地制度化、具体化,把政治要求贯穿到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各方面。天下至德,莫大乎忠。察人知人,历来不易。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载体,坚定选人用人政治方向,强化选人用人政治标尺,努力练就一双政治慧眼,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大力选拔政治过硬、德才兼备、堪当重任的优秀干部,为保证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提供坚实的骨干支撑。

条例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新时代思想的统领、新时代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干部工作基本要求,着力激发干部精气神,抓实干部作风建设,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有力组织保证。为此,要坚持担当作为;要坚持轮岗交流;要坚持锻炼培训;要坚持严管厚爱。

实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十一

近日,中组部部长陈希在组织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以高质量干部考核促进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干部不忘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干部考核是引导干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指挥棒”。各级要用好用活用实这个“指挥棒”,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干好本职工作,想干事、愿干事、干成事,让干部考核为干事创业“添柴加薪”。

坚持“考”有实据,激励干部“想干事”。干部工作各有分工、各有特点。只有细化考核、量化考核,才能使干部工作更有可比性,更着眼于公平,更能激发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要围绕政治素质考核、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考核、作风建设考核、党建工作考核等内容,健全完善综合考核评价机制,真正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有效促使干部忠诚干净担当作为,形成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要坚持精准科学、客观公正,不断强化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加强综合分析研判,保证考准考实,让身处在每一个岗位上的干部都意识到责任和压力,感受到关爱激励的魅力,体会到担当作为的成就,使干部考核成为发现、表彰、奖励有担当有作为干部的重要载体,用干部考核的实据激励干部“想干事”。

坚持“评”有实招,激励干部“愿干事”。干部最在意、最看重的是组织上对自己的评价。公心公正、公平公道地评价干部表现,对干部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激励。客观公允评价干部,能够形成正向机制,评准一个人就能激励一大片,评错一个人则会打击一群人。要把综合分析研判作为干部考核的前置环节,立足考准考实、考全考深,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分析和评价个人贡献与集体作用、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显绩与潜绩等情况,防止单纯看“显绩”“排名”“成绩”或者以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得票得分多少确定干部考核结果。要坚持对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中出现失误错误的干部,理直气壮为其撑腰鼓劲,客观公正评价功与过,消除干部干事创业顾虑,卸下思想包袱勇往直前,一心一意想“思路”,真抓实干谋“出路”,用干部考核的实招激励干部“愿干事”。

坚持“奖”有实惠,激励干部“干成事”。区分优劣、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促进发展是干部考核的基本任务,只有奖赏及时到位,真正让担当者受认可、得实惠,真正让担当者体现价值、名利双收,才能催生愿为、想为、主动作为的内生动力。要坚持奖优罚劣、激励担当,认真落实干部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要大张__鼓表彰奖励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__帜鲜明批评鞭策“昏、懒、庸、贪”型干部,真正做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干事的人心寒,不让一线的干部失落,不让带“病”的人提拔,形成有为者有位、优秀者优待、担当者担当的良好干事创业局面,用干部考核的实惠激励干部“干成事”。

实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十二

通过这次党校学习,我在思想上进步很大,希望大家跟我一同进步,因此现将这次培训的心得体会分享如下:

第一、二堂课,杜老师围绕如何打造团队执行力这一主题向大家传授课程,其中着重从队伍结构、制度保障和组织文化这三个方面分析了如何提高团队执行力,如把这些知识应用到政府机关工作上,就可以指导我们如何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从队伍结构上看,可以通过拓宽机关干部队伍来源,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机关工作,来补充新鲜血液,以解决机关人才紧缺,知识、年龄结构不合理的难题;从制度保障上看,要转变机关干部作风问题,制度建设是治本之策,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同时,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对于不按制度办事的个人要严肃处理;从组织文化上看,提高机关效能就是要在机关各部门营造出三种氛围:“学乐文化”氛围即建设学习型政府,“竞争文化”氛围即建设效率型政府,“责任文化”氛围即建设群众放心政府。只要从以上三个大的方面努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我们就可以营造出一个务实高效、作风正派的政务环境。

我的另一个主要心得体会是要树立正确的态度和立场,认真做好群众工作。课上讲到的瓮安打砸烧这个案例,告诫我们如果政府一味的追求gdp增长,忽视群众工作,不按照群众的意愿去发展,一切工作都等于零。毛主席曾说过:“只有落后的干部,没有落后的群众。”这需要我们机关干部必须切实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工作,多进行“换位”思考,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这样才能赢得民心。为了做好群众工作,创新社会管理,今年我县也组织开展了“三进三同”活动和“谈变化、感党恩、亮旗帜、树形象”形势教育活动,就是希望通过机关干部下基层,给老百姓送去政策、送去温暖、送去服务、送去技术,达到密切干群关系,树立良好形象的目的,也为我县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而我作为一名乡镇综治办成员来说,则更需要努力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解疑释惑,疏导到位,对信访群众要千方百计给予帮助,真诚地关心信访群众的难处。我相信,只要方法对路,感情到位,干群关系还会象战争年代一样,是一种鱼水关系,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更加进步。

近两个月的培训快要结束,但是学习的步伐不能停止,人们常说:“人不可一日无事”,我们这些新进机关的干部日后一定要坚持学习、强迫自己学习,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成为一名学习型人才。“青年兴则国兴,青年强则国强”,我们在座的各位一定要尽快成熟起来,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党性觉悟高、业务素质过硬、甘心服务群众的机关干部,为实现我县超常规跨越式发展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实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十三

作为一名普通干部,我一直都有一个梦想,那就是能够成为一名优秀的领导干部。于是,在我的努力下,我成功地参加了一次领导干部选拔考试,得以体验了一次全新的选拔过程。在此,我想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准备充分,信心满满。

参加任何一项选拔考试之前,充分的准备工作是必不可少的。对于领导干部选拔考试,更是如此。我在参加考试前,一直在努力进行各方面的准备,包括学习职场知识、加强领导力提升、扩大人脉关系等等。这些准备让我充满了自信,相信自己完全有能力通过选拔考试,并且胜任领导干部职位。

第二段:经历严格的筛选,体验选拔过程。

参加领导干部选拔,意味着将要经历严格的层层筛选。这个过程包括笔试、面试、考察等等,每一环的面试都是严肃的,考官们提出的问题不仅考验了我的专业能力,还对我的性格、审美、见识等方面进行了评估。这些过程的经历让我深刻地体验到竞争的残酷性和选拔的公正性,同时也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有价值的经验和经历。

第三段:面对困难和挑战,寻找自身优势和不足。

在选拔过程中,我不断地面对各种挑战和困难。有时会遇到不确定的问题,有时会感到紧张和压力,但是我始终试图保持镇静,并从中寻找自身的优势和不足。在这个过程中,我学会了更加深入地认识自己,发现了自己的潜力所在,并且逐步改正了自身的一些缺点,为以后的成长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四段:感悟领导与管理,深入理解自身发展方向。

通过参加领导干部选拔,我对于领导与管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在考试之后,我反思自身的表现,总结经验,找到了需要改进的方面和优化的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发展路线和方向。我学到了管理和领导的区别和联系,在自己的工作中也更加注重了团队协作,积极推动自身的发展,为实现个人发展和公司目标做出了贡献。

第五段:感谢选拔过程,展望未来。

参加领导干部选拔的过程,不仅是一次考试,更是一次个人的成长之旅。我感谢这个过程,让我更好地认识自己,知道如何提升自身实力,以更好地为社会和企业服务,实现自己的管理梦想。未来,我将继续保持学习状态,提升自己,为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为员工的幸福生活而努力。同时,我也希望能够激发更多的年轻人,参加领导干部选拔,展现自身的才能和潜力。

实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十四

党政领导干部在从事工作的过程中,常常要许多文件和资料的阅读,这对他们来说是一项重要的能力。然而,由于工作繁忙、压力大,他们可能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认真阅读。为了提高他们的阅读能力和工作水平,一些地方和单位开始组织朗读活动,让领导干部集体朗读文件和资料,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随着朗读党政领导干部的心得体会不断积累,我们发现这种方式能够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和领导能力,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首先,朗读让干部对工作文件有更深入的理解。朗读是一种口头表达的方式,它能够帮助干部更好地理解文件和资料的内容。通过朗读,干部不仅仅是简单地看一遍,而是把每个字都读出来,并在脑海中形成一个完整的句子。这种方式有助于干部更深入地理解文件和资料的意思,并能够更好地应用在工作中。朗读还可以帮助干部更好地理解文件的逻辑和结构,有助于他们更好地分析和处理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其次,朗读能够提高干部的表达能力。领导干部需要经常参加各种重要会议和活动,需要发言和演讲。朗读可以帮助干部提高自己的口才和表达能力,使他们能够更清晰地讲述自己的想法和意见。通过朗读,干部可以练习语调、语速和声音的控制,使自己的演讲更有魅力和说服力。朗读还可以帮助干部提高自己的听力,让他们更好地理解他人的意思和要求,从而更好地与人沟通和协作。

再次,朗读能够提高干部的思维能力。朗读不仅仅是单纯地重复文字,更是一种思维的过程。通过朗读,干部可以锻炼自己的思维能力,提高自己的逻辑思维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在朗读文件和资料的过程中,干部需要理清思路,抓住重点,形成自己的思考和理解。这种思维的过程对干部培养自己的独立思考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非常有效,也能够使他们更好地应对各种复杂的工作情况和挑战。

最后,朗读可以增强干部的信心和凝聚力。在朗读活动中,干部需要面对全体同仁,展示自己的才能和成果,这对于干部来说是一种挑战。通过朗读,干部可以增强自己的自信心,培养自己的表达能力和领导力。同时,朗读也可以促进同仁之间的交流和团结,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通过共同朗读,干部能够感受到集体的力量和凝聚力,更好地团结在一起,共同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总之,朗读党政领导干部心得体会,对于提高他们的阅读能力和工作效率非常有益。通过朗读,干部可以更深入地理解文件和资料的内容,提高自己的表达和思维能力,增强自己的信心和凝聚力。我相信,随着朗读党政领导干部的心得体会的不断积累,我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会得到进一步地提高,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实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十五

支部书记、站长_组织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学习了党章党规、_系列讲话精神,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以“两学一做一争当”活动为契机,立足“五注重、一结合”,切实履行“两学一做一争当”,搞好当前单位的各项工作。

一是注重学习。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一争当”活动,务必在“责任心”上下功夫,学《党章》提高党性修养,学_系列讲话,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学新《种子法》拓展种业管理服务水平,做到深学悟透,入脑入心,用学习激活思想的火花,让思想助力单位素养发芽,让行为掀动种业发展,形成敢于承担、乐于奉献,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使党员干部、职工明确岗位责任、理顺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干好本职工作奠定了“心”的基础。

二是注重宣传。采取“农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政策信息宣传到位”的“三直接一到位”制度,深入镇点、村组、田间地头,给农民上农业新技术培训课,指导农民科学种田;向农民推广良种良法等农业新技术、新成果,解决农业技术难题;为农民换写黑板报,明白纸等方式及时宣传党的政策,农业法律法规,帮助农民科技致富。

三是注重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守纪,从严执纪,敢于担当,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分寸和小节,让“高线”和“底线”成为修身律己、谋事创业的最佳“防线”。

四是注重工作。用心去思考、用心去工作,从小处着手、从细节着手,逐章逐条学习,要求党员干部职工内外兼修、换位思考,创新方法,总结提炼,提升种业新形象,以更优更精的方法指导各委托代理商、供种门店,深入田间地头、进村入组、访种植户、帮示范户,立样板户,确保春播春耕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五是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干部思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和正在开展的中心工作相结合,要求党员率先垂范,要求先进树标立杆。

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争当时代先锋学习教育,是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次重要实践,要把“两学一做一争当”学习教育变为一次思想和行为“双翼”同频的共识共动,为第二阶段干部思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发挥铸魂和引领作用。

实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十六

第一段:前言(约200字)。

最近我有幸参加了领导干部选拔,这是我人生中非常重要的一步。在这个过程中,我收获了许多深刻的体会。首先,参加领导干部选拔不仅是一次个人的机会,更是一个组织选拔优秀人才的过程,我们能够从中体会到一个完整的选拔机制和方式,也将为我们未来的职业生涯带来深远的影响和启示。接下来我将分享我的几点心得体会。

第二段:明确自我定位(约200字)。

领导干部选拔,要求我们对自身能力和职业生涯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和定位。在参加选拔前,我认真思考了自己的优劣势和职业规划,明确了自己要追求的目标和方向。在面试过程中,我充分展现出了自己的专业和为人处世的能力。面对评委的提问,我时刻保持积极进取的心态,不断调整自己的表达方式,尽可能地讲清自己的想法和理念,让评委更好地了解自己。

第三段:团队协作的重要性(约300字)。

团队合作在任何时候都是至关重要的。在参加领导干部选拔的过程中,我意识到只有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才能更好地展示自己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协作的理念。在面试过程中,我和队友共同研究分析了题目,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优势,共同贡献出了一份达到预期的答卷,评委也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这也让我深深地认识到,团队协作不仅可以实现任务的完成,更重要的是通过合作,我们可以提升自己的领导能力、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第四段:处事智慧和沟通能力(约300字)。

对于一个领导干部来说,处事智慧和沟通能力以及处理问题的能力都是非常重要的。在参加选拔的过程中,我意识到领导的责任不仅仅是完成任务,更重要的是考虑到组织的整体利益和局势。在答题过程中,我充分考虑了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并提出了相应的应对策略。同时,在面试环节,我也时刻保持着沟通的欲望和能力,充分表达自己的想法和看法。这种能力的展现,也让我责任感、执行能力以及沟通能力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第五段:总结(约200字)。

在参加这次领导干部选拔的过程中,我真切地感受到了自己的成长和提升。通过大量的准备、思考和反思,我强化了自己的职业定位和定力。同时,我也明白了团队合作、处事智慧和沟通能力的重要性。这样的经历和体验对我以后的职业发展和人生规划都是有深远的影响的。未来,我还将继续发挥自己的优势,努力拓展自己的能力,成为更好的领导干部,为组织和社会做出更加卓越的贡献。

实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十七

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进程,当前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民主机制。

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不断完善干部选任工作中的群众知情机制。群众对干部工作应当具有知情权,这是落实群众在干部中的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前提和基础。构建和完善干部选任工作中的知情机制,首要的是要解决好群众知情的内容、知情的渠道和方式。群众知情,从内容上说,应包括新时期党的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个阶段干部工作的任务和重点、领导班子职位空缺情况、干部任职条件和资格、干部选拔程序和结果等。知情的渠道,应包括新闻媒体的宣传、会议通报、书面报告和公示等。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构建群众知情机制,应贯彻适度公开的原则,科学界定保密与公开的范围,一方面该公开的不公开,群众不知情,贯彻群众公认的原则就是一句空话;另一方面,干部工作不坚持适度保密,该保密的不保密,也会造成干部工作的极大被动。唯有做到干部工作的适度公开,才能真正落实群众的知情权。

正确处理成本与效能的关系,不断完善干部工作中的群众参与机制。在干部的选任过程中,群众参与面较为广泛的形式是在大范围内举行民主推荐、民主评议等活动。这种活动具有规模和声势大、涉及的范围和覆盖面广,推荐出来的干部人数多等特点,能最大限度地吸引众多群众的参与。正确处理成本与效能的关系,要注意把握三点:一是要加强教育,激发群众的参与本资料权属文秘写作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热情。二是群众参与要渗透到干部选任工作的各环节,贯穿于全过程。要积极研究改进群众参与的方法,提高工作的组织程度,增强操作的便捷性和经济性,构建低成本、高效能的群众参与机制。

正确处理推荐得票与群众公认的关系,不断完善干部选任工作中的群众选择机制。构建群众选择机制,要正确处理推荐得票与群众公认的关系。一方面,要充分尊重民意,把群众推荐得票作为选任干部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又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辩证地分析干部得票的多寡,不以得票多少作为唯一结论。一般说来,得票多寡可以反映群众公认程度,但群众公认度不是个体群众的算术叠加。不同范围、不同群体、推荐同一个人得票的多少往往有较大差异。因此,我们在选任干部时,切不可简单地以票取人,要采取科学的方法,集中群众的正确意见,防止工作中的片面性。

正确处理群众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关系,不断完善干部选任工作中的群众监督机制。在干部任用工作监督中,群众监督是一种最基本、最重要的监督,它是干部任用工作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构建群众监督机制,首先,要从建立健全干部工作责任制入手,增强领导干部、组织人事部门自觉接收群众监督的意本资料权属文秘写作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识,完善干部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内在机制。其次,要加强群众对干部工作的日常监督。只有把干部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对干部的现实表现进行长期、不间断地观察,全面了解干部在工作圈、生活圈和交际圈的情况,才能搞好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再次,要把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直接监督和间接监督结合起来,一方面要拓宽群众直接参与干部工作监督的途径,如推行干部工作的预告、公示、述职考评等制度,直接听取群众对考察对象、拟任人选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干部监督工作中的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处理,把群众监督渗透到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全过程。

实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十八

为了深入学习实践,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科学决策水平和领导创新能力,为实现“北方水城,中国沁州”的战略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12月19日至12月27日,沁县县委在省委党校举办了一期“党政领导干部提升执政能力”培训班。全县120名乡镇党委书记、副书纪、县直单位一把手参加了培训。

通过培训,我们深刻认识到:学习应当成为做好工作的第一需要,更应当成为个人成长的第一需要。虽然学习时间比较短,许多内容还在消化理解中,但我深感耳目一新、受益匪浅。

1、武装了头脑,增长了知识。这次培训,聘请知名专家、教授就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县域经济发展与体制、机制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基层党组织建设、策略与风险防范,建设服务型政府,领导艺术等内容进行了专题讲座。通过培训,同志们涉猎了多方面的知识,对一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对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有了进一步的把握,对面临的挑战和任务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大家普遍认为,这次培训是一次很好、很及时的“充电”、“加油”,学到了许多新观点、新理念、新方法,获得了很多有价值的信息,听到了一些基层难以听到的声音,为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

2、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这次集中培训,大家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深入学习了当前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及我国周边形势有了更深层次地认识,掌握了如何培养人格魅力、建立和谐的、当好班长、带好队伍等方面的领导艺术,明确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着力点、基本要求,学到了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健全行政运行机制方面的一些先进方法和有力措施,提高了行政执行力。在教学方法上,培训首次采用互动参与教学,情景模拟教学大家反映,这次培训,对大脑是一次彻底的清洗,拓宽了知识面,打开了眼界,大长了见识。

6月7日至6月11日,我光荣地参加了党政干部培训班的学习。学习期间,我从端正自己的学习态度做起,以严肃、崇敬、自豪和自觉的精神状态,按时到课参加培训,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做好预习和课间的学习笔记。在公司总政工师、党委组织部部长张永江同志和纪委副书记郭本忠同志的辅导下,我认真学习了中央党校出版社编写的《入党培训教材》以及党建知识教材《入党知识问答》,观看了中组部十六大党章电视教材的录像。尽管培训时间较短,但在公司领导的谆谆教诲和认真讲解下,我对党有了更加进一步的认识,对党崇敬和爱戴的心情也更加加深,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信念也更加坚定了。中国共产党自19建党至今,已经走过了80年光荣的斗争道路。这八十年,中国共产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幼稚到成熟,不断发展壮大。在长期的革命过程中,党的辉煌历史,是中国共产党为民族解放和人民幸福,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的历史;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历史;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一切困难,不断发展壮大的历史。中国共产党无愧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党,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加入中国共产党,是每个要求上进、思想进步的青年人的迫切要求。

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党的性质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每一个有志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同志,都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的最高纲领是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通过学习,我认识和理解到,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个共产党员必须时刻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的利益牺牲一切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党除了无产阶级的利益、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利益以外,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共产党员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是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表现。因此每个党员在终身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过程中,都要在思想上想着人民,在政治上代表人民,在行动上为了人民,真正做人民的忠实公仆;在日常工作和学习、生活中,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关系,忘我工作,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在对敌斗争中,在战胜自然灾害的斗争中,在面临困难和危险的时候,要把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奋不顾身,挺身而出,甚至牺牲个人的生命;在物质利益面前,要做到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公私分明,克已奉公,把方便让给群众,把困难留给自己,绝不允许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为个人捞取好处,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要在一切工作中真心实意地想着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处处关心群众疾苦,切实为群众谋利益,甘心情愿地做人民大众的“牛”,供人民驱使。

通过学习,我对党的组织制度、党的纪律、党的作风都有了充分的理解和重新认识。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的组织制度的核心内容。实行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性质和历史使命的要求,是党的团结和统一的需要,是保证党的领导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的关键。党有着严格的政治、组织、经济工作、群众工作、宣传、人事、保密和外事纪律,党的纪律是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保证,每个已经入党和要求加入党组织的同志,都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党的作风体现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生活等各方面,是党的性质、宗旨、纲领、路线的重要体现,党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党的路线能否正确贯彻执行,关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能否取得成功。共产党员应当堂堂正正做人,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做到慎独、慎微、慎权、慎欲,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管住自己的头、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脚。

怀揣着一颗兴奋而虔诚的心,肩负着自豪而光荣的使命,荣幸地参加了本次培训班。盘点着数日来的收获和启迪,我发现自己得到了一笔终身受益的宝贵财富。

这些天的学习培训对我来说,是一次全新的体验和经历。也许是优秀学员云集的缘故,学习班里始终洋溢着一种进取开拓的气息。正是在这种气氛的感染下,我倍感珍惜这次学习,把它看作是一项工作,一个责任,认真做好笔记,摘录主要观点,始终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其中。在学习和培训中,我不断汲取知识养分,接受信仰的洗礼,聆听北大等教授的亲自授课,思想得到启迪,观念得到转变,理念得到更新,知识得到充实。同时,边听边思考,将新观点、新思想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力求适应不断变化和发展的时代需求,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对于此次培训主要有以下几点感悟:

一、树立终身学习和修身学习的观念。

学然后知不足,“学习的敌人是自己的满足,要认真学一点东西,必须从不自满开始”。我虽然平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很高,但理论基础有差距,这种差距不可能在短时间就能消除,因为任何学习都不可能一步到位的。所以我想要以这次培训为新的起点,设法克服时间和体力上的不足,克服畏难情绪和退缩情绪,始终保持学员的角色,扎扎实实地日积月累,将自己的学习意识和学习热情始终保持在现在的精神状态。坚持不懈地进行系统学习,努力做到三个“统一”,坚持学习政治理论与学习教育教学实践的统一,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提高自身素质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人民的统一,以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品位、人格品位和智能品位,以促进在工作中领导能力的不断提升。

学习是一种政冶责任。通过加强学习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根本,也是每一位党员干部理论上成熟、政治上成熟的基础。科学的世界观不是天生的,觉悟要靠理论来解决,理论要靠学习来解决,避免自己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局势,面对西方的民主思想、巨大的物质刺激而迷失方向。只有不断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才能始终保持清醒和执著,自觉抵制不良的意识形态。同时学习本身就是工作,现在的时代是信息化时代,学习和工作须臾不可分离,因为新情况新问题的频出,在工作中如果不精通自身的、熟习前沿的、掌握相关的知识就无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突破依靠经验处理事情的瓶颈,建立新的思维模式。

当下的日常工作中我们常常习惯于靠经验办事,结果有好有坏,为什么出现这样的问题?我们现在所面临现状是时代和环境的多变,领导管理日益讲究的是科学化和专业化,单依靠传统经验模式是远远不够的,这就对每个人思维方式发生挑战,它要求每一个人特别是领导者必须用战略思想审视社会的转型和环境的深刻变化,必须改变过去那种封闭、单向性的管理思维,树立开放、平等、民主、法冶的思维方式,开拓、创新、提升自我的行政管理能力。

三、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走创新之路。

学习理论不是走形式、做样子,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也并不是要简单地背诵一些诗句、文章,而是要领会其精神实质,努力掌握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等,学以致用,做到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言论与行动相统一,用理论指导自己的行动,善于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将自己的实际经验提升到理论认识的高度,使自己的实践更有依据。保持“问题-学习-反思-实践-总结-再实践-提升”这样的循环往复,螺旋上升的良性循环轨迹。

学习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创新。江泽民同志说: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我国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是我们的党带领全国人民艰苦探索,大胆实践取得的。这就要不断充电,不断努力学习现代的理念,用科学的理念武装自己,在工作中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实际去了解从目前工作的现状,了解他们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掌握第一手材料,进行分析综合,从根本上找出他们发展所具有的规律性,才能冲破以往的思维定式,敢于从常规中钻出来,才能争创一流的工作。

四、提升领导力,团队精神是重要的因素。

所谓团队精神,是指团队成员为了团队利益与目标而相互协作的作风,共同承担集体责任,齐心协力,汇聚在一起,形成一股强大的力量,成为一个强有力的集体。大家都知道“拔河”运动,它是一种最能体现团队精神的运动,每个人都必须付出100%的努力,心朝一处想、劲朝一处使,紧密配合、互相支撑,才能形成一股强大的力量,势不可挡,战胜对方。

那么,怎样才能形成这种十分可贵的团队精神呢?我认为要做到:相互信任,相互包容,相互补台,相互谦让。

第一,要相互信任。在一个团队中,不同的成员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要让团队的力量拧成一股绳,形成合力,信任是包括上下级之间和同事之间的相互信任,说白了就是不要疑心生暗鬼。不信任可能会误大事。如果我们领导与下级之间、同事之间能有这样的信任力度,我们就能成为一个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钢铁团队。

第二,相互包容。俗话说:牙齿还有咬着舌头的时候。在一个单位共事难免有发生矛盾和误会的时候,这就需要我们有一种相互体谅、相互包容的胸怀。特别是对一些非原则的问题不要斤斤计较,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中国有句老话:“天下事,何时了;有些事,不了了;一定了,不得了。”意思是说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就得以难得糊涂为座右铭。真计较起来既影响工作,又影响感情,没有任何价值。

第三,相互补台。相互补台,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但是只要具备了团队精神又完全可以做到。一是要树立全局观念。各部门不能只顾局部利益,而要将个人、部门的追求融入到团队的总体目标中去。在分工越来越精细的现代社会,即便是最复合型的人才也不能一个人做完所有的事情,一花独放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每一个同志只有牢固树立全局观念,以全局利益为重,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团队中去,贡献自己的力量并汇聚他人的力量;才能在同事出现工作失误或不到位的情况下,及时堵漏,主动补台。机关干部之间的关系,虽谈不到什么生死之交,但一定要做到风雨同行、同舟共济。二是敢于承担责任。

第四,相互谦让。“见困难就上,见荣誉就让”,这是我们的优良传统。在一个团队取得成绩的时候,在荣誉降临的时候,我们应该具备梅花那种“俏也不争春”的精神。过去有过深刻的教训,一个团队在奋斗的过程中能够和-谐相处,互相支持,但在胜利之时却闹得不可开交,原因就在于不能相互谦让,争功争荣誉。这样的教训我们不能忘记。

团队精神的形成需要不断的积累、调整与修正,所有毕其功于一役的想法只能是不切实际的奢望。唯有我们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学习、学习、再学习;实践、实践、再实践,方能达到1+1大于2的理想境界!

学习培训时间虽然短暂,但我收获的却是引领未来的思维启发和工作方向,让自己进一步清醒地认识到工作的责任和使命。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更应该带头学习,学习化生存,努力改善心智模式,在学习过程中不断寻找最有效、最科学的方法,使自己在学习中成长,在学习中提高,使学习成为我一生的朋友。同时,带领团队狠下工夫,不断提升团队成员的学习能力、知识素养和工作本领,为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

实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十九

日前,组织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陈希强调,要切实抓好干部考核条例的贯彻落实,以高质量干部考核促进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

如今世界正处于百年之未有大变局,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更是加剧局势的不确定性。新的变局带来未知挑战,但挑战与机遇总是“相伴而生”。只要危中寻机,化危为机,就能在变局中率先突围。这过程离不开广大干部的担当、智慧以及奉献。同时,搏击时代潮流的历史重任,对干部提出了诸多新要求,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过硬的综合实力。

既要能着眼当下,又要立足长远,始终牢牢把握住经济发展的脉象。并且要穿针引线,做好民生就业、环保治理、脱贫攻坚等大大小小的工作。干部在不断磨炼中,定会催生新“猛将”。为了发掘、启用新时代实干有为、勇于创新、能干出一片新天地的好干部,考核手段也应紧跟时代步伐,力求科学精准,为把握历史机遇筛选出“领路人”。

紧跟时代,用好方式考核。当下干部考核好比水上行舟,唯有让船桨顺水划动,才能驶向远方。根据时代变化,细化完善考核方式,就是“顺水而行”之举。因而干部考核不仅要采用个别谈话、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传统方式,还要做好方式创新,真正发掘德才兼备的干部。方式创新则在于要多重考核,检验干部的“内外功”。内功要用考试、文章发表的形式考查干部理论水平,观干部是否不忘初心使命,有能力书写新的理论篇章。外功要在关键时刻,检验干部的应变能力,识别干部能否临阵不惧,将自身所学所知转化为正确决断。

紧跟时代,用好群众考核。群众评价一直是干部考核的基础之一,也是干部最大的实绩。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当下干部考核工作,就要抓住“主要矛盾”这个关键点作为群众评价的核心。建立健全群众对干部的评价机制,引导培养群众知评价、懂评价、愿评价,让那些群众的“知心人”能够通过考核脱颖而出,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贡献干部攻坚力量。

紧跟时代,用好信息考核。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这是新时代下,政务信息化的最大变化之一。干部考核的信息化,亦能发挥数据高效、便捷、打破时空界限的大作用,让考核愈加精准科学。为此,要加大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搭建干部考核的信息化平台,实现考核标准、群众评价、干部信息等数据,均能被组织随时录入、查阅、增删,让信息多跑路,让考核少费时,打破干部信息孤岛。此外,要用大数据分析淘洗出干部队伍里的“真金”,不漏任何实干者,真正发掘新时代下的“真猛将”。

实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二十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的。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成员。

选拔任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选拔任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参照本条例执行。

上列机关、单位选拔任用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条本条例第四条所列范围中选举和依法任免的党政领导职务,党组织推荐、提名人选的产生,适用本条例的规定,其选举和依法任免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进行。

第六条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职责,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一)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八条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三)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提任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任职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第九条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

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不得突破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第七项规定的资格要求。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

第十条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从党政机关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党政机关以外选拔任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注意从担任过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选拔。

第三章动议。

第十一条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第十二条组织(人事)部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进行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

第十三条初步建议向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报告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形成。

工作方案。

第十四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第十五条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按照职位设置全额定向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按照拟任职位推荐。

第十六条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由同级党委(党组)主持,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二)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三)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四)向上级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第十七条领导班子换届,会议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党委成员;。

(二)人大会、政府、政协党组成员或者全体领导成员;。

(三)纪委领导成员;。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五)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人民团体主要领导成员;。

(六)下一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

(七)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推荐人大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人选,应当有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领导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

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参照上列范围确定,可以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领导班子换届,根据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情况和领导班子结构需要,可以差额提出初步名单进行二次会议推荐。二次会议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党委成员;。

(二)人大会、政府、政协党组成员或者全体领导成员;。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四)纪委副书记;。

(五)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第十九条个别提拔任职的民主推荐程序,可以参照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进行,也可以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根据谈话情况,经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提出初步名单,再进行会议推荐。

第二十条个别提拔任职,参加民主推荐人员按下列范围执行:

(一)民主推荐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选,参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执行,可以适当调整。

(二)民主推荐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会议推荐由本部门领导成员、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加;本部门人数较少的,可以由全体人员参加。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吸收本系统下级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参加。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参照上列范围确定,可以适当调整。

(三)民主推荐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人选,参照前项所列范围确定。

第二十一条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所推荐人选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民主推荐范围,缺乏民意基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第二十二条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可以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作为考察对象。

第五章考察。

第二十三条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一)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三)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四)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五)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六)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第二十五条领导班子换届,由本级党委书记与副书记、分管组织、纪检等工作的根据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馈的情况,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本级党委会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经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后,确定考察对象。对拟新进党政领导班子的考察对象,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个别提拔任职,由党委(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第二十六条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

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进行。

第二十七条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

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

注重考察工作实绩,深入了解履行。

岗位职责。

推动和服务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科技创新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的考核,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消化产能过剩安全生产债务状况等指标的权重,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工作实绩。考察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应当把执行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

加强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

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根据实际,制定具体考察标准。

第二十八条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保证充足的考察时间,经过下列程序:

(一)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三)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七)考察组研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

第二十九条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

(一)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人大会、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

(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工作部门或者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

(四)其他有关人员。

第三十条考察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

(一)考察对象上级领导机关有关领导成员;。

(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

(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

(四)其他有关人员。

考察内设机构领导职务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参照上列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根据需要可以听取巡视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意见。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必要时可以进行核实。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选拔任用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市属事业单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市属科级事业单位领导成员和市属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领导成员以及内设机构管理岗位的科级领导干部。

选拔任用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市委领导下,市委组织部代市委履行县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责;市级有关部门党委(党组)或市属县级事业单位党组织履行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责。

第五条市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努力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与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求真务实,工作实绩突出。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五)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团结同志,群众基础好。

第六条选拔任用市属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提任副科级的,应当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提任正科级的,应当在副科级领导岗位工作3年以上;提任副县级的,应当在正科级领导岗位工作3年以上;提任正县级的,应当在副县级领导岗位工作2年以上。

(二)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新提任领导干部,科级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县级年龄一般不超过53周岁。工作需要或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健康。

(五)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工作需要或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可破格提拔。

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提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其资格和条件参照管理岗位人员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越级提拔的,应当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第八条科级领导干部的任职年龄界限,男性一般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3周岁;县级领导干部的任职年龄界限,男性一般不超过58周岁。超过任职年龄界限的,应当免去现职,保留原职级待遇。

第九条选拔任用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会议投票推荐一般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个别谈话推荐一般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民主推荐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第十条拟任人选在主管部门机关内部产生的,参加会议投票推荐的人员范围一般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拟任人选在事业单位产生的,参加会议投票推荐的人员范围:100人以上的,一般为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职工代表及下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100人以下的,一般为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民主推荐市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管理岗位的科级领导干部,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或所在单位党组织参照上述范围确定。

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会议投票推荐与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范围一般应当一致。

第十一条民主推荐由上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主持,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有关要求;。

(二)填写推荐票,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三)汇总民主推荐票。民主推荐票由考察组负责汇总,民主推荐汇总表的内容一般包括:推荐的时间、单位、主持人、应到人数、实到人数、有效票、推荐人选数和推荐人选的姓名、单位及职务、籍贯、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推荐职务、推荐票数、推荐的名次等。推荐票的汇总至少应有两人以上并签名。

第十二条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向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汇报民主推荐情况,由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的以票取人。民主推荐得票数较高的,一般应列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票不够集中,前几名推荐票数比较接近,一般将票数接近的前2至3名确定为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民主推荐得票达不到三分之一的,一般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

第四章考察和任用。

第十三条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

第十四条实行干部考察预告。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考察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

拟任人选为市级主管部门机关的,一般为机关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下属单位党政正职及有关人员;拟任人选为事业单位的,一般为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其他有关人员及考察对象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领导成员,考察谈话一般不少于30人。单位人数不足30人的,全部参加考察谈话。

考察干部时应当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并由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出具廉政鉴定。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对生育二胎以上的考察对象,由同级或上级计生部门出具计生证明。

第十五条拟任人选在讨论决定前应当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

第十六条拟任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或市属事业单位党组织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其中,县级领导干部拟任人选配备意见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科级领导干部拟任人选配备意见由市级部门党委(党组)或市属事业单位党组织研究决定。

第十七条工会主席等选举产生的领导职务的拟任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过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后,其任职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对研究决定任用的干部,应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七天。对新提拔的副县级领导干部、市属科级事业单位领导成员及市属县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管理岗位的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领导干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正式任职手续;经考核不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后,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对工会主席等选举产生的领导职务的干部不实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

第十九条积极推行市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聘任制度。对党委(党组)研究决定的科级领导干部,可由单位与其本人签订聘任。

合同。

实行岗位管理和合同管理。科级领导干部聘任期一般为5年聘任期满后该职位应当由原聘任单位党委(党组)重新办理聘任手续或者重新进行聘任。

第五章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第二十条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是市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公开选拔适用于选拔任用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应当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选拔:。

(一)选拔紧缺的专业性较强的领导干部;。

(二)领导干部调整,本单位无合适人选;。

(三)选配群众关注的热点单位领导干部;。

(四)其他需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

竞争上岗适用于选拔任用市属县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管理岗位的科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面向社会进行,竞争上岗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进行。

第二十一条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在党委(党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三)统一考试(竞争上岗须进行竞职演讲和民主测评);。

(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五)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须在核定的编制和领导职数限额内进行。

第六章交流、回避和免职、辞职。

第二十三条实行领导干部交流制度。交流的对象主要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在一个岗位任职时间过长需要交流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干部交流可以在本单位、本系统进行,也可以在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之间进行。

县级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十年的,必须交流。市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科级干部在同一岗位上任职时间较长的,应当进行交流或者轮岗。

第二十四条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隶属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从事人事、纪检、审计、财务等工作。

第二十五条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一)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

(三)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第二十六条实行领导干部辞职制度。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辞职手续依照法律或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第二十七条选拔任用市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十条纪律执行。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级机关、单位和党员、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上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和申诉,受理部门和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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