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审计自查整改报告 如何写审计问题整改报告实用(通用8篇)

时间:2023-09-23 作者:紫衣梦2023年审计自查整改报告 如何写审计问题整改报告实用(通用8篇)

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审计自查整改报告篇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xx年7月28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xx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出了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揭示问题及整改,要求各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并做好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按照区人大审议意见和区政府有关要求,区审计局进一步深化整改工作:

一是在坚持审计整改跟踪回访、审计整改检查报告、审计整改结果公告的基础上,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即审计部门建立问题清单,被审计单位列出整改清单,两份清单实现对账销号,做到“不整改不放过、不纠正不放过、不建章立制不放过”。

二是在坚持内审例会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分类指导制度,即主动下沉审计服务重心,加强片区日常指导,做到“相关政策法规深入宣传、审计业务深入督促、审计整改深入检查”。

三是继续与区人大、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府办、区财政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审计整改专项检查、审计整改联合督查等工作,将整改状况予以通报,并列入区政府绩效考评扣分事项,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有关部门和单位用心采纳审计意见和推荐,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审计整改:

一是边审边改,即知即改,提升审计整改效率。如团区委团校对借用团区委团费专户核算合作办学返还等收入,未依法设账规范核算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将资金余额(91.02万元)转入专户,移交区机管局财务科规范核算。

二是建章立制,完善管理,构成整改长效机制。相关部门在抓整改的同时,全面、深入地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内控制度,避免“常见病、多发病”的再次发生。如奉浦社区制定了《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实施意见》,从制度上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完善政府采购程序。

三是由点及面,举一反三,扩大审计整改成效。相关单位透过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审计结果、组织培训等方式,要求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对审计披露的共性问题,认真对照自查,改善工作,真正将审计整改的成效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如针对本次审计查出的问题,区财政局用心制定新的培训计划,打造“六个一”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升级版,重点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和镇村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学习宣传。

一、区财政局组织执行区级预算、区税务局地方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范围有待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有待提高的问题,区财政局已从20xx年起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扩大到14家(涉及下属国有企业158户),收缴公共财政比例已从10%提高到15%。20xx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执行数为16252.29万元,比20xx年增加了8364.98万元,20xx年将进一步扩大编制范围,并按20%予以收缴,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2、对部分预算项目名称宽泛,有公用化倾向的问题,区财政局要求各部门在20xx年预算调整时对年初安排的所有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梳理,实行专项的分类分层分级管理,并督促预算单位今后严格按照项目预算资料和标准执行。

3、对个别企业未及时预缴土地增值税的问题,区税务局对涉及的上海兰布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纳税辅导,该企业已于20xx年9月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55.11万元。

4、对个别企业漏缴、未及时缴纳税金的问题,相关企业已申报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合计37.46万元。

二、部门、镇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高度重视,用心进行整改。截至20xx年1月末,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已整改问题涉及金额71975.46万元,正在整改问题涉及金额167012.2万元,两者合计涉及金额占审计查出问题总金额的90%。其余问题已由相关单位承诺整改,主要是预算编制、政府采购等方面的问题。由于当年预算已经执行,采购资金已经支出,相关单位承诺制定、完善相关办法,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具体整改状况如下:

(一)预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2、对4个单位未严格执行预算的问题,区教育局结合20xx年部门预算调整工作进行整改,已将无预算列支的4013.59万元资金全部调整到位;区司法局等3个单位表示今后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

3、对9个单位预算收支不完整的问题,相关单位采取修订制度、调整账户等方式进行整改。公安奉贤分局已在20xx年度部门决算中将一般业务户、监所经费账户、基建账户等账套在《关于分局20xx年财务决算状况汇报》中披露反映;区绿化市容局已将在往来科目核算的专项资金150万元调整至对应的项目支出核算,并支付给相关单位;区海洋局已将挂往来账核算的100万元资金上交财政,其余49.5万元转入单位结余资金账户。

4、对2个单位未及时上缴财政资金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即知即改,将应缴未缴款全部上缴财政国库,并表示今后加强管理。如区水务局下属水资源管理所及海塘管理所两个单位,已按规定将应缴资金1101.36万元上缴区财政。

5、对部分项目资金结余较大的问题,区人社局组织人员进行梳理,在审计期间将促进就业资金682.74万元按规定划入基金专户,于20xx年9月将剩余的结余资金1698.71万元上缴区财政。

(二)财经制度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16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制度,承诺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如区民政局承诺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将此项规定作为机关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重要资料;区教育局规范了采购流程,承诺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区发改委、区妇联承诺今后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规范采购行为。

2、对9个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部门透过办理资产调拨手续、完善资产卡片、实物台账等方式进行整改。曙光中学已将校园的固定资产全部入账、入库、入校园资产管理电子系统,做到账、卡、物相符;柘林镇已将民政、新寺居委会等5家单位的固定资产数据填报入资产管理系统,以确保固定资产总账与资产管理系统数据的真实完整;区司法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局本部及下属部门开展了资产清查工作,对未及时作资产反映的工程款,已作相应的账务调整。

3、对8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强化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核算管理水平。对部分结转资金未按规定转入结余科目的问题,区绿化市容局已将超过2年的结转资金1104.34万元上缴区财政;区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已将无依据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中的公用经费进行了调账处理。

4、对5个单位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的问题,相关单位用心梳理往来款项,调整相关账目。海湾旅游区已对10180.72万元的往来款作账务调整,其余70153.67万元根据实际状况正在用心清理;公安奉贤分局已落实第三方对相关账目进行梳理,对往来款项作分类分批处理;区水务局按规定将往来款项作了全面清理;区国资委资产经营公司已将账面宕存的往来款250.1万元作营业外收入处理。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个别财务监理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古华公园公司已调减项目建安费用45.21万元,并按照最终核定的总投资额支付了工程款。

2、对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扣减质量违约金的问题,南桥新城公司认真核对相关数据,已扣减施工单位质量违约金21.88万元。

3、对项目超概算的问题,南桥新城公司认真分析原因,正在按相关要求调整概算。

四、民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廉租补贴发放不规范的问题,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已收回多发放的2160元,承诺今后将根据《上海市廉租住房租金配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严格执行廉租租金发放的标准和方式。

2、对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杨王村村民委员会已将违规出售30套在建公共租赁房所得房款1429万元全部退还,并承诺在后续推进工作中严格执行《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区住房保障局将空置时间较长的35套廉租房房源交付区公共租赁房公司统一管理运营,目前正在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3、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待规范的问题,区建交委承诺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区公租房公司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已纠正另行指定分包行为。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案件未按规定取得当事人收入证明的问题,区卫计委已补齐涉及案件的证明材料。

2、对部分分期缴纳案件第一次缴纳额不贴合规定的问题,其中5件案件由于当事人贴合“单独两孩”新政策,区卫计委已作结案处理;对剩余5件案件,区卫计委已采取电话催告方式督促当事人缴纳社会抚养费。

3、对社会抚养费基础管理信息不完整的问题,区卫计委已将涉及的376件案件全部录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五、重点资金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产业结构调整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产业结构调整完成及政策执行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庄行镇、奉城镇和海港开发区的3家企业已完成调整工作,南桥镇承诺1家企业将在20xx年底前关掉完成调整,庄行镇承诺今后对列入调整企业计划的企业严格审核。

二是农发公司和工业综合开发区承诺今后不再将已动迁企业列入产调计划,并重点对三高一低企业进行调整转型。

2、对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有待规范的问题,

一是至整改检查时为止,各镇、开发区累计补拨滞留资金416万元;其余涉及资金468.76万元承诺将在20xx年底拨付完毕。

二是南桥镇、庄行镇和柘林镇承诺今后不再将产业结构调整资金直接拨付个人。

三是相关单位用心整改,及时收回了被挪用的54.2万元专项资金。

3、对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有待提高的问题,

一是海港开发区组织了市场监督管理四团所和消防、安监等职能部门进行了检查整改,现问题企业已根据职能部门要求整改完毕。

二是区经委出台了《奉贤区产业结构调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下发各镇、开发区,进一步规范产业结构调整补助资金使用,建立完善区县推进项目的“一企一档”及年底验收资料的收集管理。

(二)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个别项目应招标未招标、签订的合同资料与招投标文件不符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与投标时承诺人员不符的问题,相关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对施工中标在前,设计合同签订在后的问题,有关建设单位承诺今后按照《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并规范合同的签订。

3、对与未取得监理资质公司签订监理合同的问题,相关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执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对修改招标工程量清单未经备案的问题,建设单位表示今后严格要求招标代理单位规范招标代理行为。

六、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区奉发集团对部分应收款透过司法程序解决,针对历史债务问题,用心与相关部门协调;杭州湾经济公司已将8.75万元应收款做坏账处理,75万元应付款做收入处理。

2、对部分项目收入成本结转不配比的问题,区奉发集团已在会计核算系统内建立了工程项目收入支出结算表,透过核算流程来控制收入成本的结转。

3、对个别重大财务事项未经区国资委核准的问题,杭州湾经济公司承诺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区政府不断完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切实落实审计整改第一职责人的主体职责,对重大问题亲自抓、亲自管,确保审计整改落到实处。区审计局将根据区政府的要求,继续加强审计整改全过程动态跟踪,建立整改档案,加强审计整改“清单式”管理,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加强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的综合分析,促使各部门和单位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审计自查整改报告篇二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会议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

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10月底,《审计报告》中反映应整改的问题27个,已整改到位21个,涉及单位26个,正在整改的问题6个,涉及单位5个。

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违规共立案调查23家,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审12人,批捕1人。

追回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733.27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问题。

20**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成的。

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而一些专项资金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5、6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情况已单独向人大汇报。

今年将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汇报。

(二)关于部分用地单位至今年5月拖欠国土出让收入41593.94万元问题。

今年以来,市政府对国土出让收入清欠工作抓得紧、谋划早,多措并举进行清缴。

一是召开清欠动员大会和每月的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清欠工作任务,调度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清欠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下达催缴通知书,组织人员上门催缴;三是强化清欠工作措施,对欠缴单位采取停办一切手续、不准参加新的土地招拍挂等措施。

对无任何理由长期拖欠国土出让收入的单位,由国土部门提请仲裁,再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收缴。

在今年5月份以前收回4.11亿元的基础上,至10月20日,又收回国土出让收入欠款2451.57万元。

目前仍欠缴国土出让收入39142.37万元,其中:20**年以前欠缴20294.37万元,欠缴单位12个,20**年度欠缴18848万元,欠缴单位2个。

14个欠缴单位中有两个欠缴大户:即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欠缴1020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26%;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欠缴1665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43%。

10月8日和10月17日,市政府分别专门召开国土出让收入欠款清缴调度会,要求欠款单位尽快缴清所欠国土出让收入,逾期未缴的收取一定滞纳金,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和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均已承诺11月底前缴清欠款。

(三)关于国土出让收入133749.96万元未及时清算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资金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问题。

20**年前,市级国土出让收入由市乡镇财政管理局负责设立专户统一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直接征收、专户核算、收入分解、净收入上缴国库”征管模式。

从20**年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征收职能进行了调整,实行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委托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征收模式,国土出让收入直接缴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结算后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缴入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至20**年12月,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暂存款”的108305.49万元,主要是20**年前发生的未结算支付的预付款和保证金,以及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暂不宜确认为国土出让收入的款项,因此未及时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

今年以来,加大了这部分资金的清理力度,1-9月,已结算转入政府性基金收入39274万元,从20**年10月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将纳入市财政国库管理局财政专户管理,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国土出让收入账户将予以撤销,今后类似问题将不会出现。

至20**年12月,存放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待查收入”账上余额36272万元,主要是因开发商竟得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未全额缴清,暂未办理相关手续而未到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开具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无法进行收入确认而影响了及时上缴。

以上“待查收入”已于20**年6月底前完成收入确认并全额上缴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已整改落实到位。

(四)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指标结余挂账23856.9万元问题。

主要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及上级指标下达过缓造成指标结余较大。

这部分结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在建、项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形成的结余;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形成的结余;三是零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形成的结余;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结余;五是非税收入结余;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形成的专项净结余;七是正常经费结余。

今年7至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财政局多次召集会议、制订方案,对市直集中支付单位指标结余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认真查找原因,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二是及时清理零星指标;三是加强往来资金清算;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五是统筹安排结余资金。

同时,拟在编制20**年部门预算时,将20**年结余指标纳入部门预算,部分结余资金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

对已完工结算项目产生的净结余,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用于下年度新增项目;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以收定支方式拨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确定拨付比例时综合考虑上年度指标结余情况,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有正常经费结余的单位,原则上不考虑追加工作经费,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

户的整改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意见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财政专户管理工作。

一是狠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二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并、撤销;三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

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

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结合上级审计和同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制度,完善财政专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审计自查整改报告篇三

20xx年7月23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xx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出了审议意见。对审计揭示的问题及整改,市政府高度重视,杨雄市长于9月1日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关于20xx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状况的汇报,要求各区(县)、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不折不扣、坚决严肃地逐项整改,并透过建章立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政府工作整体管理水平;要着重加强事业单位资金使用管理,透过明晰章程和管理框架,规范内部运作,有效防止权力寻租和不正之风。

市审计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政府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大对本市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不断提升审计整改效果。

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用心采纳审计意见和推荐,及时制订审计整改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从完善工作机制、实现部门联动、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审计整改内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市民政局、上海大学等单位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粮食局、上海科学院等10家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计整改方案,逐条落实职责,逐条进行整改。

二是主管部门构成合力,依托部门职责共同推动审计整改。如,市财政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计生委,就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各自职责,部署整改落实,构成整改合力。

三是注重制度建设,加强源头管理。市文联、上海科技馆等8家单位,针对审计查出问题,制定或修订了29项内部管理制度,涉及预算管理,以及会议经费和公务接待、政府采购、公务卡使用管理等方面制度,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和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市财政局组织执行市级预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科技类专项资金管理的沟通协调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市财政局着手建立包括科技投入在内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将专项资金申报年度、管理部门、申报单位等信息纳入平台统一管理,便于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加强项目审核和日常管理。同时,市财政局探索建立科技投入资金的综合评估机制,选取市与区(县)共同实施的科技投入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完整反映同一项目的财政资金投入绩效。

(2)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存量资金未有效盘活的问题,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等部门研究盘活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存量资金的方案,透过加大区(县)管(及以下)河道整治工程市级补助力度、加快防洪除涝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逐步消化历年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的结余。

(3)对事业单位投资企业收益收缴的具体原则不够明确的问题,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国资委进一步理顺本市事业单位投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在明确资产管理职能部门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加强对事业单位投资企业的管理与监督。

2、市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营业税季度申报政策不够完善的问题,市地税局以方便纳税人为原则,将在进一步调研的基础上,优化调整季度申报制度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予以完善。

(2)对部分企业未能及时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10家企业的13个项目均已完成免税备案登记,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3)对土地出让信息共享机制未建立,影响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执行的问题,市地税局已与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就建立土地出让信息共享机制进行了初步沟通,并将专题协商信息共享的具体事宜,以加强对相关税种的征管。目前,16家企业少缴的118万元税款均已征缴入库。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和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地方水利基金与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基金预算安排衔接不够的问题,市财政局与有关部门充分沟通,加大了水利建设基金与城市公用事业附加预算的统筹力度。在安排20xx年预算时,积水点改造、排水运行等水利项目,已改由水利建设基金安排。

2、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未适时调整的问题,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建设管理委,向国家相关部门反映本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执行的实际状况,根据国家规定和要求予以落实。

3、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基金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市财政局进一步督促市自来水公司及上海电力公司上缴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加强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和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企业层面资金使用的定期报告制度未建立的问题,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国资委等单位,对企业支出状况开展跟踪检查,了解资金支出进度及使用规范性状况。市国资委已制发《市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从支出的规范性和效益性出发,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的管理。

2、对费用性支出的范围规定不一致、与公共预算交叉安排资金的项目未建立联审机制的问题,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正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等部门建立相应的协调联审机制。市国资委已制定《市国资委关于企业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项目专项扶持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明确项目审定前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在20xx年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项目资金扶持上,市国资委已加大资本金支持力度,减少费用性支出总额,并将对下拨资金明确核算要求。

3、对本市国资收益收缴范围尚未全覆盖等问题,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国资委及其他国资受托监管部门,结合本市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逐步扩大国资收益收缴和预算管理范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和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少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方式、流程不规范,资料不完整的问题,市财政局和市卫生计生委已制定了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市级统筹实施方案,自20xx年起,市级经办机构统一编制基金预算草案,并按规定程序报批;本市各区(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将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合并,实行市级统一管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进一步规范预算编报流程。

2、对少数基金预算收入未及时足额筹集的问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缴纳了少缴、漏缴的社会保险费,并透过调整管理体制和优化流程,加大稽核检查力度。同时,督促相关区(县)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中未到位的区级财政补贴资金,纳入20xx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调整预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与市残联和市民政局沟通,协调城镇重残人员的居民医保参保补助资金清算事宜。

3、对部分基金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卫生计生委将在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后,对各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包括滞留在镇级的基金)进行全面清算,并同步调整市级决算报表。同时,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责成相关经办机构,全面核对重复参保人员信息,及时停用重复参保人员新农保账户,停止发放重复享受的新农保养老待遇。截至目前,已追回重复发放的养老金6.7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25家预算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高度重视,用心进行整改。截至20xx年9月底,有关预算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已整改问题涉及金额共计8.05亿元,正在整改问题涉及金额共计4.23亿元,两者合计涉及金额占审计查出问题总金额的72.0%;其余问题已由相关单位承诺整改,主要是预算编制、政府采购等方面的问题。由于当年预算已经执行,采购资金已经支出,相关单位承诺制定、完善相关办法,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具体整改状况如下:

(一)“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预算单位公务车辆使用数量超标、费用超支的问题,有关单位用心归还或封存超标车辆,并建立规章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上海电机学院超标的12辆公务用车,5辆已归还下属企业,2辆已封存。同时,正按规定申请5辆公务用车的控购指标。

2、对部分预算单位公务接待、会议费等支出不规范的问题,有关单位修订财务规章制度,严格公务接待及公务费用的审批流程,强化公务卡结算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上海图书馆制定了《馆所公务卡使用及报销管理办法》,要求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公务费用支出应透过公务卡结算。

此外,针对部分高校等单位因公出国(境)管理和经费使用与现行规定不一致的问题,市政府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正在完善出访人员和经费的管理措施,并要求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因公出国(境)管理和经费使用的规定。

(二)预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预算单位未完整准确地编报其他收入预算的问题,有关单位加强预算管理和督导,结合20xx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进行整改。华东政法大学将科研事业收支纳入20xx年预算编制范围。上海图书馆专题学习预算编制文件,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定,将文化年鉴等事业收入纳入20xx年度预算。

2、对部分预算单位结余资金反映不准确、清理不及时的问题,有关单位用心清理项目结余资金,梳理往来款项,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完整、准确反映结余资金状况。市粮食局已按规定对历年结余资金进行了账务处理,并纳入预算管理。

3、对部分预算单位项目未执行预算调整程序的问题,有关单位采取措施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减少执行中的调整事项。同时,完善预算支出审核管理制度,按规定办理预算调整审批手续。上海政法学院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部门预算动态调整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预算调整审批程序。

(三)财经制度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预算单位课题经费使用不合规的问题,有关单位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市环境监测中心已退回从科研课题经费中提取的21万元管理费,并进行了账务处理。同时,制定科研项目管理相关内部规章制度,加强科研经费核算管理。

2、对部分预算单位未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制度的问题,有关单位加大各类收费项目清理力度,将有关收费收入上缴财政部门。20xx年10月,上海电机学院已将6762万元收费收入,补缴市财政局专户,并表示今后将按照教育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要求,及时全额上缴市财政局专户。

3、对部分预算单位及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有关单位用心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对政府采购的审核和监管。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本校《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以规范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控制流程。

(四)市属高校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高校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不健全,院系和部门分级授权管理不清晰的问题,有关高校建立管理规章制度,探索完善重大事项分级授权管理模式,逐步理顺院系、部门的职责权限,提高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水平。华东政法大学制定了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对外签订合同主体,加强合同授权管理。上海大学计划于年底前将基本建设项目构成的15.21万平方米房产,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对其余1.39万平方米房产,与有关部门会商后共同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或评估后依据评估价值登记入账。

2、对部分高校科研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有关高校用心梳理、逐项完成相关课题的结账手续。同时,完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科研项目完成后结余经费的结算流程和时间节点。上海师范大学修订完善了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落实了相关职能部门职责,细化具体措施,加强科研课题经费管理。

3、对部分高校奖学金、助学金发放不及时的问题,有关单位优化管理流程,确保及时发放各类奖学金。上海大学认真梳理评选条例,要求校内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保证各类教育奖学金、特殊奖学金尽早到位,及时发放。

三、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竣工决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22个项目未批先建或未透过相关验收即投入使用的问题,建设单位均承诺在今后的项目建设管理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并正在用心与有关单位协调,抓紧申请补办相关证照及竣工验收手续,完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2、对24个项目因擅自调整建设规模或标准,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不合理不全面等超概算共计11.47亿元的问题,建设单位均对超概算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1个项目核减概算外项目投资644万元;23个项目均已向原审批部门上报调整概算报告,其中,3个项目已获批准,涉及金额共计838万元,20个项目正在审批过程中,涉及金额共计11.32亿元。

3、对28个项目存在违规招标、违规分包等问题,相关单位组织人员进行专题研究和学习,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同时,承诺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履行招标程序,做好承发包和工程结算等工作,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4、对47个项目建设成本未按规定核算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均进行了调账处理,核减项目成本,补缴了欠缴的印花税。

5、对13个项目建设管理不善的问题,建设单位均表示将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用心与相关单位协商沟通,尽可能充分利用已有资源;对长期闲置无法利用的设备,尽快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单位妥善处理。同时,加强投资决策管理,确保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高项目投资效益。

(二)白龙港污水处理项目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白龙港污水处理项目中,输送总管部分泵站最高运行负荷不足的问题,市城市投资开发总公司加快推进相关工程建设,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工程主体已完工,待南线东段工程一期完工后,进行全面调试。两项工程正式投运后,污水日处理潜力将达280万立方米,系统整体输送水量将会得到显著提升。同时,透过与区管泵站的干线运行建立联动协作机制,优化调度,挖掘潜力,进一步提升污水输送量。

2、对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中14台设备闲置的问题,市城市投资开发总公司将3台作为备件,7台用于替换发生故障的同类设备,4台用于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期。

3、对因污水管与雨水管混接等原因,造成服务区域内部分雨污水直排河道的问题,市城市投资开发总公司将会同闵行区和浦东新区水务、城建等部门,协调解决地区雨污水混接问题。

(三)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管理及应用绩效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影响内外部业务间有效协同的问题,市环保局与市交通委初步建立了危险废物运输信息定期沟通机制,所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定期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信息带给给市交通委,两部门实施联合监管,抽查危险废物转移路线。市环保局完善了在线监测系统与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间的数据共享,按照合理准确的方法核定废气排放量,提高排污费计算的准确性。同时,将市、区二级危险废物管理数据共享资料,纳入正在建设的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升级项目中,建成后向区(县)环保局开放相关功能。

2、对部分信息系统运行机制或功能存在缺陷的问题,市环保局建立了移动执法系统数据入库和删除审核制度,优化新增污染源工作流程,并对重复数据等进行集中清理;规范信息系统密码使用管理;在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升级项目中,设置危险废物许可范围限制、数据校验和统计分析等功能。

3、对部分信息化建设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市环保局已督促所属单位对问题进行分析和梳理;各单位完善了内部管理规范,明确和落实相关职责,今后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四、民生审计状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资金未按规定筹集和使用的问题,11亿元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土地补偿款已缴入国库;拖欠的1991万元廉租住房租金已收回;3.21亿元拨付动迁基地的资金已按规定分别核算。相关住房保障和财政部门将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筹措进度,用心落实配套资金,加强土地补偿款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快闲置资金拨付使用,规范廉租住房补贴资金的发放形式。市发展改革委已将部分建设债券资金未纳入专户管理问题报请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出台加强监督的办法。相关项目开发单位已与金融机构沟通,在后续保障性住房融资过程中,落实优惠利率。支付的重复销售房款正在清算中。

2、对住房分配审核不够严格,部分房源日常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相关住房保障部门已经停止了不贴合条件的19户对象有关待遇的发放和享受,并加快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复核和审核进度;110套违规转借、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已完成清退;149套产权登记不明确的廉租住房已办妥产权。

3、对部分项目建设管理薄弱的问题,3个项目已对分包单位资格进行重新审核,或按规定重新确定了分包资料,涉及金额共计2898万元;3个项目已补办开工建设手续;10个项目加强了建筑材料审核、派遣现场监理人员等措施,规范现场管理。相关建设管理、住房保障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

(二)机构养老绩效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收费政策不完善,税收及公用事业费优惠政策未执行的问题,市民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对养老机构的收费定价、享受优惠政策等资料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市民政局督促区(县)民政局指导养老机构办理所得税免税手续。

2、对场所建设管理不到位,补贴资金申请拨付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问题,市民政局于20xx年12月下发了《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存量养老机构设施改造的通知》,对存量机构改造进行资助,推动全市设施陈旧、薄弱的存量养老机构用心实施改扩建和消防改造。市民政局督导有关区(县),按实际建成使用的床位数核定新增养老床位数。同时,出台《上海市民政局市级新增养老床位建设补贴资金抽查办法》,以规范补贴资金审批和拨付,加强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并要求各区(县)民政局上报滞留的补贴资金。此外,市民政局正在研究全市统一的养老机构运营评估机制。

3、对部分中心城区养老床位设置低于规定比例,部分床位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的问题,市民政局将编制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养老和其他配套服务设施;会同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十二五”期间上海市养老机构统筹建设资金管理与使用(试行)的通知》,明确中心城区、郊区(县)养老机构床位数建设的约束性指标,对未完成指标的区(县)采取强制缴纳统筹建设资金的措施。同时,市民政局将公开各区(县)床位利用率,透过“倒逼”机制,逐步杜绝包房和床位闲置现象,促进养老床位资源的合理利用。

4、对公办养老机构保障功能未充分发挥,民办养老支持力度仍显不足的问题,市民政局以优先满足高龄、失能老年人照护需求为导向,正在制定全市统一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条件和评估标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功能。同时,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新建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试点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且拥有养老房源产权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给予与公办养老机构同等的补助。

(三)市级财力补贴的住宅修缮项目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住宅修缮管理相关基础数据不完善,立项前准备工作不够充分,部分项目无法按计划执行的问题。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正牵头建设全市统一的房屋基础信息管理平台,拟将房屋修缮状况的信息纳入平台。此外,牵头开展本市旧住房安全排查,摸清老旧住房安全状况底数。对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鼓励各区(县)提早开展现场查勘、修缮资料确认、居民意见征询等前期工作,在市级项目计划立项上提前安排,确保项目计划执行的有效性。

2、对现行资金补贴方式对财力相对困难区(县)住宅修缮工作推动作用有限的问题,对财力较为困难的区(县),其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三类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财力补贴比例提高至50%;“十三五”期间,在安全隐患处置工作中,对财力困难的区(县)也将提高补贴比例,进一步提升市财力补贴资金的引导作用。

3、对项目工程招投标、质量和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在招投标管理方面,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下发了《20xx年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招投标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等管理和对各区(县)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违规问题的问责;相关区房管部门已明确关联单位不再作为住宅修缮项目的实施单位。在质量管理方面,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已督促相关区房管部门对发现的安全质量问题予以整改。同时,编制完成了20xx版安全质量检查手册,开展建立住宅修缮工程示范工地等活动。在资金管理方面,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下发了《关于明确市级财力补贴住宅修缮工程项目相关管理措施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对审价单位的考核,对多计工程结算款的问题已进行整改。

(四)福利彩票资金募集和公益金使用管理绩效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项目立项论证不够充分,部分项目资料类同的问题,市民政局出台了《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库管理办法》、《上海市社区公益购买服务项目目录》等制度,加强公益金资助项目前期论证和项目库的动态管理,提升预算编制科学性和项目创新性,提高项目的实施效果和公益金的使用效益。

2、对公益金资助的少数项目考核、评审不严格,个别项目受益对象不贴合条件的问题,市社团局已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创业园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规范项目后续发展;市和区民政局透过加强沟通协调、跟踪监督和指导培训,敦促社会组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项目运行,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其中,违规套取的25万元公益金已经追回,并上缴至区民政局。

3、对彩票销售业务和公益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闸北区民政局将成立一家福利彩票机构,负责“中福在线”销售业务;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制定了《电话投注系统程序检查和数据审核的管理办法》,完善了技术系统开发和升级工作流程,系统少扣投注款已收回,同时已停止广告发布业务。市民政局透过完善项目预算编制审核及执行监管流程等措施,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并明确了公益金资产核算和管理主体。相关民政部门要求承担公益金项目实施的社会组织,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确保所有项目资料真实、完整。

(五)部分旧区改造项目的土地储备成本控制及资金使用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管理不严格,不利于土地储备成本的控制的问题,相关区政府对在拆的旧区改造项目,采取加强目标考核、第三方公信平台协调和疏导居民矛盾等措施,加大在拆基地的收尾力度;对已完成土地储备的旧区改造项目,将根据区域发展规划,及时实施土地出让,并与市主管部门共同促进储备计划与出让计划的衔接。同时,相关区政府委托有资质中介机构编制投资估算报告,提高投资估算的准确性,以合理确定土地储备融资计划,有效控制财务成本。

2、对部分事项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屋征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申相关政策,列出负面清单,要求各区(县)政府严格执行房屋征收政策;市建设管理委要求各区(县)政府,按照《关于推进本市房屋土地征收企事业单位房屋补偿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规范企事业单位的征收补偿。

(六)文化事业建设费使用管理绩效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合理的问题,市文广影视局、市文化发展基金会已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通知项目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市文化发展基金会已制定了相关制度,市文广影视局正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市委宣传部和市财政局对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进行了梳理,并于20xx年7月共同印发了《上海市文化事业建设费使用管理办法》,明确文化事业建设费预算中不再安排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2、对部分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文化发展基金会召开项目监管状况通报会,进一步明确相关管理要求;市委宣传部要求有关单位对已完成项目的净结余资金,在今后年度编报、申请文化事业建设费预算时优先进行统筹安排。

此外,对本市文化宣传系统的部分基本建设项目超投资,增加专项资金补贴的问题,市委宣传部按有关程序办理了概算调整手续,并将在今后的基建项目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投资控制。

五、资源环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计划数量不完整,污染排放企业监管覆盖率不够高的问题,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市锅炉和窑炉进行了全面排摸,基本摸清了家底。同时,加大了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推进力度。市环保局和市质量技监局联合制发了本市新修订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于20xx年10月1日起实施,以此倒逼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市环保局要求区(县)环保局在市环保局下发监测工作计划的1个月内,根据辖区内一般污染源排污现状,上报监测工作计划,以此加强对区(县)环境监测工作的监督检查。同时,透过环境监测和监察联合执法,加大对超标排放企业整改的监督检查力度。

2、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奉贤区、金山区农委将进一步规范农作物秸秆还田的申报程序,加大秸秆禁烧工作的巡查力度,加强资金补贴审核,规范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3、对部分黄标车淘汰财政补贴政策执行不严的问题,市环保局进一步明确,淘汰车辆务必按规定检验合格,并正与市公安局沟通,完善补贴审核的制度建设。同时,会同本市公安、商务、发展改革、交通等部门,专题研究本市财政拨款单位淘汰黄标车工作,并要求市、区(县)两级政府部门杜绝财政拨款单位的黄标车及老旧汽车透过拍卖等方式流向社会。

六、重点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对口支援新疆喀什四县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对17个项目延续到20xx年继续实施的问题,前方指挥部已督促当地职责部门或单位抓紧项目实施,力争早日完成建设任务;对3个项目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前方指挥部已要求相关单位补充项目支付依据,及时归集项目结算资料,确保项目结算合法合规。

(二)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核心区基础设施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对施工单位多报工程结算费用的问题,申迪集团已经根据审计结论核减,办理了清算支付工作;对1个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职业资格不贴合要求的问题,因该项目已结束,申迪集团承诺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加强资质审核,坚决更换不贴合职业资格要求的承包商管理人员;对部分工程签证单上描述的资料与施工现场状况不相符,施工监理审核不严的问题,申迪集团承诺进一步加强施工中的工程变更管理,完善及落实监理考核工作,确保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

审计自查整改报告篇四

市审计局于今年3月至4月派出审计组对我委20xx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状况进行了审计,发现了一些问题,提出了几项审计整改要求。根据审计提出的整改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对整改善行了部署,并组织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就审计报告中提出问题的整改状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

由于20xx年度以前市财政局未要求市直所有单位将上年结余资金列入预算进行申报,因此,我委在申报20xx年预算草案时,未申报上年结余资金,造成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20xx年度我委已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将上年结余资金列入了20xx年部门预算草案。

在今后的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我委将如实反映资金结余状况,确保部门预算编制完整,真实。

二、关于“预算约束力不强”问题

为了充分调动县市区做好争资立项和其他发改工作的用心性主动性,我委对县市区发改局进行了以项目建设、争资立项等工作为主要资料的工作考核,并给予了适当的经费奖励。经我委20xx年3月第四次委务会研究,从我委自筹经费中列支20xx年各县市区发改工作绩效考核奖金27万元。

今后,我委将规范对县市区发改工作绩效评估工作,按照预算管理体制的要求,安排使用财政资金。

三、关于“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问题

经核实,我委在编制20xx年度部门决算时,将少反映的254.2万元,列入了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未列入上年项目结余,导致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我委已和市财政局衔接,将在编制20xx年部门决算时调整20xx年上年项目结余数据,保证决算报表编制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今后,我委将在编制决算报表时,切实做到资料完整、数字真实。

四、关于“公务卡消费支出比例远低于25%的规定”问题

经核实,造成此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我委工作性质特殊,比如每年发放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奖等现金支出额度较大,致使拉低了公务卡支付比例。今年以来,我委已对公务卡结算管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要求各科室严格按照《郴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中收入制度改革的通知》(郴财库[20xx]261号)和《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务卡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凡是能够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要坚决使用公务卡结算。突出强调出差的住宿费、公务接待费、交通费等支出,要严格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今后,我委将按照审计报告提出的整改要求,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单位预算管理,做好预决算编制工作,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资金使用,严格公务卡支付管理,提高公务卡支付比例,杜绝经费支出中的漏洞。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审计自查整改报告篇五

审计是独立检查会计账目,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行为。审计的目的是通过审计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最终达到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说审计查出问题、披露问题不是最终目的,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有效整改工作才是审计的终极目标。审计整改工作是保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的重要内容。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审计目的能否实现,关系到审计的社会形象和公众影响。

一、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基本认识

整改是就改进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和执行审计决定具体落实到位的最终形式,是对审计项目中查出的问题采取了必要的处理、纠正、规范等措施。完全、彻底的整改是既对查出问题进行整改,又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完善了内部管理,从根本上防止此类问题再发生。

整改工作要起到有效作用,需要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这既要有审计机关的加强督促,也要被审计单位的积极配合,更要有党委、政府、人大、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的大力支持;既要有对发现问题的有效纠正,对处理意见的积极执行,更要有长效机制加以规范。

二、目前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现状

目前,从各地情况来看,在各级人大、政府的支持和被审计单位的配合下,通过各级审计机关的努力,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方面,各级审计机关普遍加大了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的督促力度。各地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正式列入了议事日程。在跟踪问效的同时,纷纷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整改。不少审计机关建立健全了审计结果执行回单制度、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

另一方面,人大、党政等部门都对审计整改给予了大力支持。各级党政、人大领导在了解审计情况以后,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都非常重视,亲临审计部门调研,及时作出重要批示,召集有关部门领导人开会,批转至有关部门单位,并要求限期整改。不少地方的人大、政府采纳审计意见,出台了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

尽管各级审计机关加大了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的督促力度,但由于审计执法的整体环境不理想,整改的成效并不尽如人意。总体来说,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处于比较尴尬的境地。

我们认为,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一定要进行整改。而只有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深层分析,有的放矢,才能有效整改。在审计整改工作中,审计机关比较被动。受职责权限所限制,审计机关只能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整改的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被审计单位的认识和行动。实践证明,被审计单位才是整改工作的主体。我们发现,凡是涉及到整改工作效果不好量化,整改时间较长,牵涉面广、不属审计管辖范围的第三方,上级主管部门的问题时,难度很大。尤其是涉及到体制、机制的问题更是束手无策。

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些被审计单位认识不到位。不少单位对整改的认识还停留在肤浅的层次上,表现在重处理处罚,轻审计建议。有的甚至认为只要缴了应上交财政资金,作了相应的账目调整和资金归还原渠道,就是作了整改。少数单位整改不及时,单位主要领导不够重视,要么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的想法,要么片面认为整改仅是财务人员的事,整改力度不强,建立长效机制规范管理较少。二是大环境受限制。由于地方经济总体水平不高,审计查出的问题既有经济原因,也有政治色彩,如财政收支的真实性、不慎重举债等关系到政绩,结转下年支出数目过大主要是上级指标下达太晚,专项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到位则源于财政资金周转困难。三是审计执法的刚性不足。审计处理和处罚均属于行政纠正和行政制裁措施的范畴。纠正实为改正,这需要被审计单位的主动配合和审计机关的督促;制裁具有一定管束或强力,而恰恰审计机关缺乏有关审计整改执行的法律法规。事实证明,被审计单位拒不整改也不会影响其资金流动,同时审计整改只对所查问题进行处理,而不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与问责,造成“审计年年审、问题年年有”的尴尬局面,严重削弱了审计执法的完整性、严肃性。四是审计执法力量有限。目前各级审计机关普遍存在审计任务重,业务人员少的现象,既无足够人员、足够精力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长期有效督促,再加上机构编制问题,也无专门的审计整改机构和配备专职审计整改督促人员,审计整改的跟踪问效薄弱。五是审计执法受多方面干扰。这恰恰是审计机关本身体制所决定的。干扰既有来自上级的,也有来自平级的。尤其是一些涉及到地方利益、体现地方政府领导意图的问题,审计整改工作难度较大。

三、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探索

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是一项复杂多绪的工作,既需要法律的保证,人大政府的支持,多方的协作,更需要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的共同努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是一个长期艰巨的任务,既要有加强财务管理的深刻认识,又要有处理问题的实际行动,更要有维护财经秩序的长效机制。只有这样,审计工作才是真正做到了“一审二帮三促进”;只有这样,才是真正有利于建立健全我国经济监督机制,维护国家财经法纪,加强宏观经济调控,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廉政建设。

一是应修订完善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针对审计查出的不同问题,分清审计整改的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时限,加强整改的报告制度和反馈制度,落实整改责任追究制度以及相关责任单位的配合协调机制,使审计整改工作有章可循,增强审计执法的手段,强化审计监督的威摄力。

二是积极借助政府、人大及上级审计机关力量,在更高层次上通过建章立制予以纠正和规范,增强审计整改措施落实的效果和效率。特别是要借助人大的问责,将审计机关的审计意见和决定的整改工作纳入政府督查范围,明确政府的责任,以强化推进整改工作。

三是建立审计结果督办检查制度、审计整改内部责任机制,完善审计整改跟踪制度,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年度审计业务考核内容,成立专门的审计整改机构和配备专职审计整改督促人员,跟踪落实,长效管理。

四是加强与纪检、组织、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通过外部监督机制进行督促落实,拓宽审计结果的运用范围,最大限度发挥审计结果的作用。

五是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宣传力度和公开制度,积极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审计自查整改报告篇六

摘要:

对当前工程审计过程中常见的问题进行分析与阐述,并依照在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提出问题解决的措施。

关键词:

工程造价;审计;问题;措施

前言

电力企业的工程建设一般具有投资金额多、流程环节多的特点。因此,在电力工程项目审计过程中,需要多方面、全过程的进行审查,从而能够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查找管理的薄弱环节,完善企业内控制度,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提高投资效益和资金使用效果。

一、工程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工程设计深度不够。项目概算以初步设计图纸提供设备设施数量、建筑安装工程量为基础计算,再综合项目建设其他费用得出。设计质量直接影响概算质量,设计深度直接影响到概算的正确性,如设计粗糙,就很可能造成概算漏项,设备材料型号、品牌难以确定,概算难以恰当计价。设计概算是控制投资规模和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也是拨款的依据。可见概算在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性,有必要适当介入工程概算审查。而工程审计人员往往无法对工程方案的通过与否进行干预,也不能及早参与到项目方案的制定、审查过程中,因而会造成工程总成本的估计和计算不准确,也为日后的审计工作带来了困难。

2.合同管理不规范。工程合同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合同对于工程计价方式不明确,约定条款不完善。如合同约定采用固定总价方式,但合同中对甲方确认的变更工程量执行哪类定额及取费、调差标准等内容却未明确,导致甲乙双方互相扯皮。二是合同文本缺乏统一管理,存在丢失现象,导致工程结算或解决争议时没有依据。三是招标预算编制不全面,给工程计价取费留下活口。招标预算未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估算代预算等;这些都会给工程结算留下了许多漏洞、隐患,也是引起工程计价高估冒算的重要原因之一,增加了实际结算审核的难度。

3.全过程管理尚不到位。工程实施中,建设单位与监理、设计、施工单位之间的沟通相对较少,工程监理单位也只局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和进度管理,很少介入投资造价分析。同时设计单位很少介入现场,导致设计深度不够,现场签证过多,从而使得最终工程造价和合同价相差较大。如果现场管理不到位,还会出现工程签证水分较大等情况,工程计价产生高估冒算的情况就在所难免了,这些都会给审计工作带来很大阻力。

4.审计人员技术水平有待提高。有些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业务技能、知识结构、知识范围不能满足审计工作的需要,审计方法和手段还有待改进和创新,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程造价审计质量。

二、加强工程审计的对策

1.提前介入工程项目。要实现保障企业依法建设、提高工程投资效益目标,内审部门需从纵向延伸工程造价审计范围,了解建设项目全过程实施情况。审计人员要提前介入到设计概算审计,改变以往完工后仅仅进行竣工结算或决算审计的做法。审计人员根据工程建设规模、进度、存在问题,宜在工程招标之前就介入工程建设管理,审查项目投资立项、设计(勘察)管理、招投标、合同管理、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造价、竣工验收等情况,实现工程概算、招标、预算、合同、结算、决算等全过程重点审核。

2.加强事中、事后审计力度。施工过程中,要求审计人员对工程的总体概况和进展程度有所了解,向其他职能部门调查了解,深入现场,熟悉工程量,确保工程结算的准确性。同时要仔细审查报审的结算资料,包括施工合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结合施工图纸等资料审查报审结算中是否存在高套定额或者多算工程量等问题。

3.加强沟通、协调。审计人员要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以得到单位职能部门的支持。同时,审计人员也要把审计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业务主管部门,以便及时修订工程建设的相关制度、完善流程中的不足,以促进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4.统筹安排审计资源。采取内部审计和外部(委托)审计相结合,以解决审计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采取委托审计,是解决当前项目审计任务重、工作量大、审计力量明显不足的快捷方法;可减轻审计人员工程审计的压力,让审计人员从繁重的审计任务中腾出一部分时间和精力从事机关日常管理工作、对下属单位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修订完善各种制度和办法,以便不断提高单位工程管理水平。

5.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工程造价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很大程度取决于审计人员的技术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较高的业务素质是审计人员必备的条件。首先,工程造价审计人员必须熟悉工程造价审计相关的审计法规和公司系统内部各类流程制度,不断提升专业理论水平。其次,审计人员要不断创新审计方式方法。通过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做到换位思考,在发挥监督作用的同时更好地发挥服务作用。第三,审计人员要深化成果运用,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后,要第一时间通知施工单位关注该类问题,举一反三,做到“边审计,边预警,边整改”,同时给建设单位提出合理的审计建议,督促其从制度、流程、管控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杜绝问题重复发生。

结束语

通过工程审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实施对项目管理的有效控制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是工程审计工作追求的目标。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以提高自身的人员素质为前提,全方位、全过程地跟踪审计,从而有效促进工程的规范管理。

参考文献:

[1]陈霞.浅谈电力工程审计中的常见问题及应对方法[j].现代经济信息,,(4).

[2]张岳峰.加强工程审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j].经营管理者,,(15).

审计自查整改报告篇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由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

按照《自治区审计整改工作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指导,压实了各单位部门审计整改责任。组织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对普遍性、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做出整改要求。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严肃认真对待审计查出问题,切实落实好整改责任,充分利用审计整改的契机,促进体制机制完善,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水平提高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推进反腐败和廉政建设,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加强督促指导,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有效整改

切实加强督促指导,要求各审计组采取有效措施跟踪督促各被审计单位,要求被审计单位及时把审计整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审计整改工作,有力推动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同时,要求各审计组积极主动服务被审计单位,全程指导审计整改工作。审计局建立了审计整改跟踪机制,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督促整改”要求,各派出审计组通过审阅整改佐证材料、现场查看等方式,核实整改成效,并及时将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报告局办公室、局领导,通过局班子、审计组汇总分析,督促整改工作深入开展,确保了审计查出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三、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正在进行整改的问题2个(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发现的电商扶贫项目效益不佳,平台设备长期闲置和2018年土鸡代养项目效益较差,未能实现预期扶贫目标等2个问题),未整改问题3个(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滞留县工投公司、部分单位预算执行率较低、黄茆镇政府未及时收取国有资产租金等3个问题),涉及金额22055.72万元。通过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促进了违规资金上缴,加快了资金支付进度,规范了财务管理,推动体制机制的建立和进一步完善,提升了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管理效能及水平。

四、审计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

四是黄茆镇党委、政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原因,黄茆镇旧政府大院出租2年租金未能按时收取。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此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未能完全到位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如下工作措施:

一是由县财政局督促相关单位完善项目库建设,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对进度慢的预算单位进行约谈等办法督促相关预算单位加快支出进度。

二是责成县扶贫办、县住建局、项目建设业主、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加大对建设项目立项的科学性、勘察设计的精准性、招投标合同的完整性、缜密性、施工图编制的合规性、必要性的审查力度,运用相关责任追究制度,形成管控合力,推动建设项目提质增效。

三是采取审巡结合的方式,约谈黄茆镇党委、政府,加强对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非税收入的收缴工作。

四是继续强化审计机关的跟踪督促作用。根据未完成整改的具体问题清单,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检查督促责任,继续实行整改落实销号制度。

五是将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审计项目的重要内容,同时要求正在实施审计的各审计组加强对部门预算绩效情况、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直达资金支出使用情况等进行审计检查督促,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及时有效整改。

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县委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

审计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审计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材料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

审计自查整改报告篇八

自收到山亭区审计局对我镇《**同志任**镇党委书记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的报告》后,主要领导和财务人员认真检讨了我镇在日常财务管理上存在的的问题。

虽然我镇在执行财经法规方面是严格的,但在“预(决)算执行、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部门收费”方面还存在未按财经法规去做的现象。

镇主要领导和财政所对这次经济责任审计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自审并以积极的态度加以整改,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逐一整改。

一、对于在预(决)算执行存在的问题,我们做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存在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

虚列的财政收支、空转税收已经调整了有关预算科目;挤占截留的村级转移支付已列明计划,并逐步按计划拨付到位;通过镇经委向纳税人支付的扶持款,今后不在支付;对专项资金已单独核算,今后不在挤占挪用或直接弥补经费的不足;对农业税收的征缴,今后按税法规定的科目,按时足额上缴。

二、对于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也已作了全面的整改。

对业务费已建立了开支制度,今后业务费严格执行开支制度,特别是从严掌握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固定资产已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健全了固定资产帐簿,并把已有的固定资产登记入帐;加强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杜绝不合理开支;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足额补缴入库。

织梦好,好织梦

三、对部门收费存在的问题,镇民政办已把违规收费所得全部上缴镇财政,并加强了对部门收费的管理,坚决杜绝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四、对停收租金的水泥厂,我镇经过调查核实,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制定了租金征收办法,保证了集体资产的增殖和收益,不断增加镇财力。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在积极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织梦好,好织梦。

一是加强财务队伍建设。

组织财会人员学习《财会基础知识》,学习相关专业技术,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思想训练,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是加强预(决)算执行。

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乡镇预算,坚决杜绝虚列财政收入和支出。

对村级的转移支付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不挤占、挪用,确保惠农政策执行不走样。

三是加强财务管理。

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帐务处理。

1、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

对专项资金,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对村级的转移支付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2、加强支出管理。

要建立和完善支出管理有关制度,深挖节支潜力,紧缩乡镇财政支出,建立和完善费用报销制度。

通过建章立制,从严控制购置费、招待费、车辆费用、奖金补贴等开支,坚决制止铺张浪费。

对不真实、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不予报销入帐。

3、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

对镇政府和镇直部门的固定资产清查评估,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相关帐簿,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加强基础管理和增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认识,根据《会计法》规定,结合本镇经济发展的水平和现状,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债权、债务清理制度;审核、制单、复核、记账等岗位交叉安排等有效的防范措施和治理对策。

四是加强对镇直部门预算外资金的管理。

镇财政加强对预算外收费票证的管理,建立、健全预算外收费票证领、销、存和登记、报告制度。

收取算外资金时,必须使用省级财政机关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票据,收取的算外资金,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和程序执行,坚决禁止乱收费,同时也避免了预算外资金的体外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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