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欠薪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实用17篇)

时间:2023-12-17 作者:笔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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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欠薪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实用17篇)篇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根据县委和市司法局安排部署,县司法局开展全县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坚持以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__精神和__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__政法工作会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自我革命的决心,坚决整治律师行业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培养一支与党同心同德的人民律师队伍,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为建设平安、法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目标任务。

1.确保正确政治方向。用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总书记法治思想武装律师队伍,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与党同心同德、同向而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坚守执业为民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肃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整治敲警钟、以纪律树导向、以制度强约束,营造依法执业、服务为民的行业新风。

3.树立良好队伍形象。以专项治理为契机,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恪守诚信、敢于担当的新时代人民律师队伍。

(二)专项治理范围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为全县执业律师及担任律所“顾问”、行政辅助人员的法院、检察院离职人员。

(一)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向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行贿、介绍贿赂,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以各种方式变相搞利益输送,“围猎”司法人员。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包括退休、调离、解聘、辞职、辞退及开除公职人员)违反规定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在幕后担任“法律顾问行政辅助人员,充当“司法掮客”。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违反从业禁止规定,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律师事务所吸收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亲属等作为“隐名合伙人”,为向司法人员利益输送牵线搭桥;接受司法人员介绍的案源,支付“介绍费”。违反规定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接触与案件有关的司法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向其打探案情,等等。

(二)违法违规执业。通过网络、媒体、社交平台等对案件发表不当评论,发表不实之词等行为。私自收案、私自收费,违规进行风险代理;变相收取律师服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采取分解收费项目等方式乱收费。不按规定开具收费合法票据。代理不尽职尽责,不认真准备案件材料、不按时参加庭审,因过错导致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存在重大遗漏或者错误。通过虚假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与办案机关、政府部门有特殊关系等,诱使当事人签订委托协议。采用诱导、欺骗等方式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在代理征地拆迁等群体性案件中,鼓动,教唆当事人以不正当方式表达诉求、激化矛盾。利用网络、媒体、社交平台等进行虚假、不当或误导性宣传,等等。

专项治理为期8个月,从2021年3月初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学习教育、自查核查、集中整治,总结提升等4个环节,对标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和省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时间节点统筹推进,其中涉及律师与市、县两级司法机关人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的查处在6月底前基本结束。

3月16日,株洲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局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长朱胜辉,省驻点第三指导组司法行政指导专班负责人詹永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刘文清主持会议。

朱胜辉指出,认知提升认识,全市律师行业要正确看待本次专项治理活动。一是大事要大看。开展专项治理是党和国家的要求,是律师队伍现状的需要,是人民群众的期盼。二是难事不难办。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有党的坚强领导,有全市律师行业和律师管理人员的大力支持,有各部门联动,一定能把治理这个“难事”办好。三是老事不老拖。对由来已久的顽瘴痼疾、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上级专项治理方案中要求整治的问题,不推诿、不拖拉、不放过。

朱胜辉强调,程序保障程度,只有规范的程序才能确保专项治理有深度和力度。一是学习要学深。全市律师行业要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政治理论的学习,学深悟透。二是核查要核透。要通过大数据比对,对个人填报的事项进行核实,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查处。三是整治要整好。专项治理的目的是为了促进队伍纯洁,保障管理规范,推动行业发展。四是提升要提高。通过前面三个环节,促使队伍方向更加明确、立场更加坚定、业务更加精通、作风更加严谨。

朱胜辉要求,教育要能培育,要培养出一支好的律师队伍。一是律要依法律。全市律师行业要严格按照《宪法》《律师法》等法律依法执业。二是律要守纪律。全市律师行业要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行业纪律。三是师要有师德。全市律师行业要有职业道德、行业公德、做人美德。四是师要有师表。律师是正义的维护者,公平的守护者,守法的表率者。全市律师行业要主动维护法律公正、维护社会公平,维护群众正义,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朱胜辉号召全市律师行业要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职责,市司法局将作律师行业坚强的后盾,强大的后方,永远的后援,积极协调公检法等职能部门,为律师依法执业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詹永华介绍了省级驻点指导组的基本情况、进驻情况和指导教育整顿的工作方式,对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全市律师行业近期的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他指出,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部聚焦律师行业突出问题精准发力的举措,具有行业专门的特点。全市律师行业务必要提高认识,按照时间节点的要求认真做好学习教育、自查核查、集中整治和总结提升四个阶段的工作。

省驻点第三指导组司法行政指导专班成员邱坤炎、郑蔚、彭婵媛,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市律协正副会长、监事长、正副秘书长,市局律管科、市律协秘书处工作人员,市直各律所主任、书记、内勤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分管律师工作副局长、股长,县市区各律师事务所主任、书记、内勤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根据省厅、市局、区局关于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学习教育阶段安排,现将本所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下发给大家,请遵照执行。

1、开展政治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论著。

2、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

3、开展政治规矩学习。组织党员律师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

4、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学习典型案例汇编等。

5、开展职业道德培训。认真学习《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等法规和行业规范,学习预防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文件。

6、用好红色教育资源,通过举办延安整风精神讲座,观看红色题材影视片,到党性教育基地进行党性锻炼等形式,开展革命传统教育。

7、举行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

1、咱本所设置宣传栏,网站和公众号设立集中学习教育专题。

2、每周组织三次集中学习,要求全体律师参加,做好集中学习记录,要求每位律师做好个人的学习笔记。主要学习《习近平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等法规和行业规范,学习预防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3、组织党员律师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

5、本所主任为大家讲一堂职业道德教育课,时间不少于一个小时。

6、组织观看《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7、到青岛市革命烈士纪念馆开展革命传统教育。

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相关工作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律师行业集中教育整顿视频会议精神、《省司法厅关于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在律师队伍中开展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及市司法局、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集中教育整顿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规范全县律师执业行为、严肃执业纪律,切实解决律师队伍执业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经县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省律师行业集中教育整顿视频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通过以案为戒、从严整治,教育引导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依法、诚信、尽责执业,树立和维护全县律师队伍良好社会形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振兴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组织全县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重点围绕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缺失;律师事务所管理“散、乱、差”;律师与司法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不正当交往关系等四个方面,对照律师执业和律师事务所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认真查找问题,解决问题。通过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使全县广大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的观念得到增强,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构建律师与司法人员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关系;政治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服务为民作用进一步增强;律师事务所管理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推动全县律师行业稳步健康发展。

确保整顿成效。各律师事务所要通过开展教育整顿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推动律师行业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律师行业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为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供保障。各律所在开展集中教育整顿过程中,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工作,并及时上报各类材料,遇到问题及时报告。

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相关工作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律师行业集中教育整顿视频会议精神、《省司法厅关于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在律师队伍中开展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及市司法局、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集中教育整顿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规范全县律师执业行为、严肃执业纪律,切实解决律师队伍执业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经县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省律师行业集中教育整顿视频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通过以案为戒、从严整治,教育引导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依法、诚信、尽责执业,树立和维护全县律师队伍良好社会形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振兴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组织全县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重点围绕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缺失;律师事务所管理“散、乱、差”;律师与司法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不正当交往关系等四个方面,对照律师执业和律师事务所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认真查找问题,解决问题。通过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使全县广大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的观念得到增强,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构建律师与司法人员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关系;政治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服务为民作用进一步增强;律师事务所管理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推动全县律师行业稳步健康发展。

确保整顿成效。各律师事务所要通过开展教育整顿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推动律师行业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律师行业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为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供保障。各律所在开展集中教育整顿过程中,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工作,并及时上报各类材料,遇到问题及时报告。

根据国务院纠风办、省政府纠风办的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市政府决定由市工商局牵头,联合市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工作。现根据《青岛市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部署精神及市司法局统一安排,结合实际,就崂山区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根据国务院纠风办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市委有关精神,坚持“清理、整顿、规范、发展”的工作原则,深入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行为,切实解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损害服务客户及当事人利益的问题,促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设,有效维护健康、公平、有序的律师法律服务市场,努力实现我区律师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重点对我区所属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执业行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治理。包括律师事务所变更事项、收案收费、收费票据、审批登记、委托代理、案件讨论、结案归档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的要求,清理、整改管理不规范、制度不落实的问题,纠正违规执业行为,查处违法执业案件,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律师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成立我区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区司法局副局长李丹石任组长,区司法局基层科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基层科,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我区律师事务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月)。

根据全市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成立我区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区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工作会议,对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1月下旬至2011年2月)。

自查自纠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组织实施,首先应组织律师学习律师管理法律法规及司法行政机关有关文件规定、本所管理制度,然后组织律师开展个人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召开律师事务所管理会议或合伙人会议对本所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分析查找本所执业活动、教育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自查自纠阶段结束时,各单位应将自查自纠阶段的基本情况及自查出来的问题报区司法局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

律师自查自纠要以《律师法》第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条规定的违法处罚行为为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律师事务所的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一是律师事务所住所、章程、协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律师事务所资产、设立人数是否符合法定数额,律师事务所办理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二是律师事务所建立的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23项制度是否落实,案件审批、文书登记、公章、出庭函等是否符合管理规定,对律师的执业活动是否做到随时跟踪监督、指导;三是律师事务所是否有除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本所律师有否挂靠、兼任其他职业问题;四是律师事务所是否有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案件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五是律师事务所是否存在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和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六是本所律师是否存在《律师法》第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条规定的应受到行政处罚的执业行为。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3月至7月)。

区司法局将对各律师事务所教育管理、执业活动等律师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全面疏理,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整治;监督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协调解决律师事务所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深入各律师事务所通过查阅有关文书登记、归档案卷和实地考察了解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状况,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坚决打击违法执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行为,同时对查处的违规执业问题,按管理权限予以处置。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1年8月至9月)。

各律师事务所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据律师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修订完善本所律师管理制度和律师执业规则。

市司法局将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制定《青岛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对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和保障律师依法、诚信执业等作出规定,修订完善全市律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区司法局根据《青岛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制定完善我区律师管理制度和措施。

(五)检查总结阶段(2011年10月至11月)。

各律师事务所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讲评,各单位总结报告请于2011年10月9日前报区司法局。区司法局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律师事务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收集各单位工作信息,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报市司法局进行表彰奖励。

青岛市政府决定开展市场中介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是全国、全省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贯彻落实市政府的决定,认真做好全区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律师事务所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全区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有利于增强广大律师法律法规和服务为民的意识,提高依法执业、诚信执业的自觉性;有利于完善律师行业监管机制,促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有利于整改不规范执业问题,打击违法执业行为,确保律师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各所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全区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抓好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求真务实,探索创新。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切实下真功夫,注重实效,杜绝形式主义。近几年来,我区律师行业已经多次开展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和律师执业专项检查活动,各单位要消除厌烦情绪,克服活动年年搞、都是老一套的错误认识。要根据自身实际,结合行业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有针对性地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尤其是既要坚持重点、抓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又要统筹安排、有机衔接,使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三)强化宣传,推广典型。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青岛律师网等媒体,宣传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律师管理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典型事迹,要认真总结推广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报道各单位的工作成效。市局、市律师协会将设立《司法信息》、《工作简报》等专刊,及时编发工作信息、交流经验、宣扬典型。各所要充分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促进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深入。

最新欠薪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实用17篇)篇二

一转眼,时光飞逝如电。回顾过去的20__年,脑子里竟然大部分是空白,想不起来很多事情。

20__年,是自己进入律师行业的第四年,这一年有得有失,有喜有悲,有一些光彩,也有一些失落。

20__年,我利用工作机会去了南京、苏州、盐城,和自己的另一半自驾游了皖南川藏线,其余时间基本上都待在淮安。老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而所谓教育和成长,就是见多识广。国内的很多地方,我还没有去过,20__年,我希望多填补一些空白。如果可以,我还想走出国门,去其他国家看一看。

今年的收入,我没有做过太细的统计。我的收入和周围的其他行业朋友相比,并不是太差,在淮安这样的城市,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这一年我的收入能帮我还清所有的车贷,覆盖我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开支,并且能有些结余,还是比较知足的。

当然,我也深深知道,我的收入在律师行业仍属于金字塔的下层,和很多律师相比,我一年的收入可能比不上他们一个案件的收入。20__年,我也会更加努力挣钱。有了更多的钱,才能有更高的生活质量,才能实现更多的想法。

对于律师而言,一年能有几十件案子的人,工作量就会非常饱和了。我希望我办理的每个案件都能成为“典型案例”,能在行业代表意义、法律层面起到良好的效果。

从执业之初,我就给自己定下目标,每年都要写至少十篇实务文章,把自己办案的经验,接触到的经典案件,以及职业的心得记录下来。而20__年,因为各方面的原因,我只写了8篇(合计大概五万字)。在我年长的时候,回顾自己的律师生涯,这些我代理的案件汇聚成一篇篇具有操作性的实务文章,它们成为了我职业的印记,一一见证了我的成长和成熟,我相信我会无比欣慰。20__年,我会再接再厉,留下更多的痕迹。

能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包括对家人的、对客户的、对自己的,责任重于泰山。

这一年里,我对家人没有尽到太多责任。父母年纪越来越大,而我因为各种原因,陪伴得太少。虽然我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承担家庭的各种开支,但是却不能减轻我对家人的贵任。20__年,我要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尽量减少在休息日加班,多一些时间待在家里,陪伴家人。

对于客户,我是尽心尽力的。所有的案件,无论收费多与少,只要我接受委托,我都会竭尽所能实现我的客户合法权益。即使案件结果有时并非如我们所愿,只要案件存在不公或瑕疵,我都不会放弃在法律上据理力争的机会,这是我的原则,我自始至终不会放弃。所以,20__年我破天荒的代理了个案件去省高院申请再审,即使我本人贴钱我也乐意,我不能接受法官的鲁莽裁判让我精心准备的案件败诉。

可是,仍然有些案件,因为我个人对于案件的走势判断失误,导致案件结果不能达到预期,每当我想起客户失落的眼神、愤懑的情绪,我的内心都充满了煎熬。这样不如意的案件就如达摩斯剑悬挂在我头上,时刻提醒我要尽全力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20__年,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代理每个案件之前,做好最充分的准备,力争达到最好的效果。

对于我自己,我也是有所亏欠和不安的。20__年的很多个瞬间,我都对自己说,程文驹晚上你要少吃点,吃完晚饭要去散散步;也会强迫对自己说,程文驹你得早点起来晨练,这样你一天才会精力充沛;偶尔还会恨铁不成钢对自己说,程文驹看你办了健身卡,又有多长时间没锻炼了,你这么不关心自己的身体健康吗?20__年,我会适当适当减少工作量,每周保持一定的运动量。规律的作息,正常的饮食,良好的心态,健康的体魄,才是一个人的无价之宝。

人的一生就像甘蔗,甘甜爽口的部位只有短短中间几节。

20__年,与腾泽所的各位同仁共勉,谢谢。

最新欠薪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实用17篇)篇三

作为小城律师,在20_年度接手的案件还是些小案,业务收费意味着稍有增长,不可能有长足的发展。“麻雀虽孝五脏俱全”,我办理的案件中,还是有几个典型案例滴。比如,接受_委托的“_案件”后,我指导委托人先行和_镇人民政府协商,_镇政府给予了部分赔偿,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之后我采用转移视线的方略,前往_镇中心幼儿园找到了_老师,并形成了书面的证据材料,考虑到利益方面的冲突,我让_老师亲笔书写了证词,证实幼儿园没有搞好幼儿的交接制度,致使受害人脱离监护。从后来的诉讼过程来看,庭前的预备和策略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更好的养家糊口、为了更好的维护委托人的权益,我还要加强学习,学习法律、学习先进,哪怕学了就忘;我还要加倍努力,努力拓展、努力攀登,哪怕走两大步退三小步!必须牢固树立屡败屡战、不怕碰壁的难能可贵的精神!

在最近3年的执业过程中,我和党中央及全国律师协会对律师行业的要求高度保持一致,在市司法局和市律协的领导下,认真、谨慎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业务上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律师业务也有了新的发展,现分项总结如下:

1、思想品德方面。在工作和学习中,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特别是认真学习了精神,是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办理业务方面。3年来共办理民事案件_件,刑事代理_件,行政案件_件,非诉讼案件_件,法律援助案件_件,顾问单位_家。同时办案方式有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我积极开拓案源,努力用自己的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律师执业期间,我的执业观点始终是端正的,始终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至今没有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事件,截止目前没有一例针对我个人的投诉。我习惯站在维护当事人利益角度考虑问题,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尽可能地做到既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不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直至国家利益。我也从未假借代理之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可以说是一名优秀的律师,在本所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在职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_》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做虚假;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我所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我作为一名律师,热心社会公益活动。我积极参加了市、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律进社区活动,法律宣传讲课个次_场次,完成法律援助_,被授予“_”称号,义务法律咨询_次。

最新欠薪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实用17篇)篇四

治理是政府的治理工具,是指政府的行为方式和通过某种方式调节政府行为的机制。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xxx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xxx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财发〔20xx〕8号)文件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部署此项自查工作,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为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成立了xxx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的目标、范围和内容。

我镇组织财政所、民政办、农业中心、卫计办、扶贫办等部门的相关人员领会上级文件要求后,通过研讨确定开展此项工作的程序。首先,涉及到附件1中33项资金的部门根据资金文件等资料与财政所共同清理项目资金,并与主管部门联系核对统计的项目及资金后,将入户表(附件3)分年度、分项目、分村组打印给村;二是召开了村干部、机关全体参加的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会上学习了上级文件以及本镇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讲解了附件1-3表的填写,强调了必须逐家逐户核实,自查面达到100%,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自查自纠台账和找发放对象签字,按时上报自查自纠台账。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户,应享受补贴6948户,应发补贴资金277.11万元,实际享受补贴6949户,实发278.13万元。存在的问题:超范围(集体机动地)发放1.02万元,部分农户退回或村垫交财政所,财政所已上缴市财政局。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二)集体和个人所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户、应享受补贴990户、应发补贴资金2.54万元,实际享受补贴990户、实发2.54万元。无问题。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三)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51人、应发补贴资金1.66万元,实际享受补贴51人、实发1.11万元。未发0.55万元,未发原因是财政局在20xx年底收回5520元指标未拨款,我镇现正在申请办理中。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四)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户、应享受补贴60户(市拨107.5万元:c级危房改造10户,每户1.1万元补助;d级危房改造28户,每户2万元补助;无房户危房改造12户,每户2万元补助,三类对象危房改造10户,每户1.1万元)、应发补贴资金107.5万元,实际享受补贴50户、实发91万元,未发16.5万元,未发原因是三类对象危房改造还未完成改造任务,待上级对该10户组织验收检查后,直接兑付到各补助对象。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五)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4人、应发补贴资金0.24万元,实际享受补贴4人、实发0.24万元。无问题。

截止20xx年5月底,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4人、应发补贴资金0.06万元,实际享受补贴4人、实发0.06万元。无问题。

(六)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农村及城镇特困):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3646人次、应发补贴资金225.9万元,实际享受补贴3646人次、实发225.9万元。无问题。

截止20xx年5月底,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1030人次、应发补贴资金125.68万元,实际享受补贴1030人次、实发125.68万元。市拨125.9万元,未发0.22万元,由于1人死亡不应享受2184元,此款已退回财政局。无问题。

(七)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项目:(农村及城镇低保):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1405人次、应发补贴资金73.35万元,实际享受补贴1405人次、实发73.35万元。无问题。

截止20xx年5月底,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564人次、应发补贴资金64.33万元,实际享受补贴564人次、实发64.33万元。市拨64.4万元,未发0.07万元,由于1人死亡不应享受700元,此款已退回财政局。无问题。

(八)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221人、应发补贴资金3万元,实际享受补贴221人、实发3万元。无问题。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九)优抚补助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1065人次、应发补贴资金192.33万元,实际享受补贴1065人次、实发192.33万元。无问题。

截止20xx年5月底,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511人次、应发补贴资金92.02万元,实际享受补贴511人次、实发92.02万元。无问题。

(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92人次、应发补贴资金8.78万元,实际享受补贴92人次、实发8.78万元。无问题。

截止20xx年5月底,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12人次、应发补贴资金4.1万元,实际享受补贴12人次、实发4.1万元。无问题。

(十一)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2952人次、应发补贴资金24.81万元,实际享受补贴2952人次、实发24.81万元。市拨24.82万元,未发0.01万元,由于1人死亡不应享受100元,此款已退回财政局。无问题。

截止20xx年5月底,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764人次、应发补贴资金10.63万元,实际享受补贴764人次、实发10.66万元。市拨10.71万元,未发0.05万元,由于3人死亡不应享受540元,此款已退回财政局。存在的问题:xxx镇松明村5组黄贞修因死亡超发3个月补贴资金300元,镇残联正在做其家属思想工作予以退回镇财政。

(十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481人次、应发补贴资金7.6万元,实际享受补贴481人次、实发7.6万元。无问题。

截止20xx年5月底,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236人次、应发补贴资金4.94万元,实际享受补贴236人次、实发4.94万元。无问题。

(十三)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696人、应发补贴资金66.82万元,实际享受补贴696人、实发66.82万元。无问题。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十四)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29人、应发补贴资金21.47万元,实际享受补贴29人、实发21.47万元。无问题。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十五)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5人、应发补贴资金0.48万元,实际享受补贴5人、实发0.48万元。无问题。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十六)成都市老年人高龄补贴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3555人次、应发补贴资金98.83万元,实际享受补贴3567人次、实发99.07万元。市拨99.49万元,未发0.42万元,由于2人死亡不应享受4200元,此款已退回财政局。存在的问题:xxx镇井田村10组蒋声琼因死亡超发12个月补贴资金2400元,镇民政办正在做其家属思想工作予以退回镇财政。

截止20xx年5月底,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1731人次、应发补贴资金47.83万元,实际享受补贴1731人次、实发47.83万元。无问题。

(十七)困境儿童生活补贴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96人次、应发补贴资金4.2万元,实际享受补贴96人次、实发4.2万元。无问题。

截止20xx年5月底,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10人次、应发补贴资金0.3万元,实际享受补贴10人次、实发0.3万元。无问题。

(十八)农村扶贫开发专项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491人309户、应发补贴资金39.8万元(20xx年扶贫精准到户资金33.2万、20xx年精准到户6万元、20xx年安全饮水0.6万元),实际享受补贴490人308户、实发39.72万元。未发0.08万元,未发原因是20xx年精准到户项目1人1户死亡无法实施,已退回财政局精准到户资金0.08万元。无问题。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十九)雨露计划补助资金项目:20xx年度(20xx年的项目),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15人、应发补贴资金1.13万元,实际享受补贴15人(市打卡6750元,镇打卡4500元)、实发1.13万元。无问题。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建立问题台账,由分管领导牵头,部门逐一整改到位,纪委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并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源头治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调研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根据省、市、区关于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专项清理相关要求,黄岩管理处多措并举,认真做好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专项清理工作。

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成立以主任为组长,纪委书记、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财政、民政、经管、农技、社保、计生、建管、中心小学等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黄岩管理处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理清清理步骤,限期完成清理工作。先后召开了黄岩管理处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专项清理工作部署会、推进会,确保此项工作落地落实。

配强力量,强化进度。因“一卡通”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从各部门精挑细选出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勇于担当的同志4名进行集中清理,做到“五不漏”,清理情况由各村登记造册、农户签字确定后,以组为单位进行公示,确保“清卡”、“清种类”、“清资金”三步走到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步骤,推进有序。严格按照省、市、区相关要求,把各项基础数据核准、核实。安排专人负责一个村基础信息表核实录入,并分发到各村开展进村入户核实,务必保证核实数据精确性、有效性。随后,各村将核实后数据再筛选、再细化、再核实,务必确保家底清、数据实。

反复核实,精确数据。管理处财政所牵头各责任单位,将各村核实后数据进行分类汇总,根据职能职责对照台账对村、各单位的“一卡通”办理、管理、享受项目补贴和标准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并反复核对,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无差错”,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可靠、精确,真正做到一张大表台账清。

强化监督,严肃执纪。管理处纪委加强对各村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监督并抽查,设置“一卡通”专项清理投诉电话,鼓励群众检举反映惠民惠农领域问题线索,督促有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和其他人员主动交代问题,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惠民惠农政策真正落地落实,让“一卡通”真正成为农民群众的“明白卡”“幸福卡”,让每一笔“造血钱”都“真扶贫”、“扶真贫”。

针对我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中存在的违规代管、扣留“一卡通”,拖延发放、滞留资金,贪污挪用、虚报冒领,资金分配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治理,全面摸清“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充分发挥补贴资金作用。

(一)治理范围。

2017年至2018年5月底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生态效益林补贴、低保救助金、优抚金、危房改造及人居环境改善补助资金等29项民生资金的“一卡通”管理情况、资金发放情况。

(二)治理内容。

1.全面清理“一卡通”办理、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核实每户有几张卡,如何保管使用,是否存在他人代为保管等问题。

2.逐户核查群众应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生态效益林补贴、低保救助金、优抚金、危房改造及人居环境改善补助资金等29项民生资金到人到户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该享受未享受、违规享受补助,是否存在漏报、错报、重复领取等突出问题。

3.逐项检查补贴资金是否按规定进行分配,公示公告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分配安排、审核审批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

4.全面核实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未发放的资金是否按规定存放,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私存私分、克扣索要等违纪违法问题。

本次专项治理采取全面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结合、全面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并举的方式进行,实现“一卡通”保管使用及补贴资金到户情况监督检查全覆盖,通过发现问题、整改处理、建章立制、强化监管,切实保障补贴资金发放对象精准、金额足、时速快、一卡通,资金安全高效、群众满意度高。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开展自查(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7月15日)。各村支部、村委会、乡级各单位及各站所办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狠抓落实,认真组织自查,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务必每村每组、逐户逐人、一个不漏地摸清“一卡通”保管使用及补贴资金到户情况。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立即纠正、及时清退、追缴资金,并按要求认真填报相关表格,做好典型案例分析。

(二)组织重点检查(7月8日至7月20日)。在全面自查自纠的同时,我乡将抽派人员,组织专门力量,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各村群众的“一卡通”保管使用及补贴资金到户兑现情况,以及各村自查、整改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三)及时公示公告(7月20日至8月20日)。自查和重点检查结束后,将对清理后的补助资金享受人员名单、资金项目、补贴金额等,分村在其辖区内进行公开公示。

二是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对损害群众利益、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对严重违法乱纪的,将予以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警示与威慑作用。

(五)接受上级检查(7月20日至9月15日)。省、达州市组织检查组于7月下旬至9月中旬,对我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重点关注自查走过场、未反应问题、整改不到位、处理不及时、查处不力的地方。主要对各乡镇“一卡通”及补贴资金有关情况进行再次梳理,对自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的整改处理、责任追纠等情况进行核查,促进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各村要根据乡党委政府统一安排,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做好接受上级检查的准备工作。

(一)务必高度重视。各村、各站所办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严格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向党委、政府做好汇报,服从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大力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集中力量、时间,扎实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确保问题查找到位、治理到位。凡在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中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将严格追责。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村、各站所办要加强协作配合与交流沟通,按照职能职责,协同开展工作,各相关站所办要加强对各村的督促、指导,构建事前沟通、事中协作、事后反馈的良性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推动专项治理扎实有序开展。

(三)建立长效机制。乡党委、政府成立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管。对本次专项治理反映出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关键节点,我乡将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固化有效措施,坚决推动制度执行,防止利用“一卡通”侵占惠民惠农资金等问题发生。建立检查机制,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加强对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情况的监督,确保补贴资金兑现落实。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村必须在7月8日前将统计资料上报“一卡通”问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汇总后及时上报。

最新欠薪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实用17篇)篇五

作为一名律师,本人在过去的20__年里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严谨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诚信、尽职、尽责执业,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同时不断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职业能力水平,以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现将上一年度律师工作总结如下:。

一、20__年我国的法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依法治国的方略和实施更加明显和实在,本人也严格按照律师行业的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做到了谨言慎行,居安思危,坚持律师工作原则,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以及《律师执业规范》,遵守各级司法机关的规章制度,业务水平也有了长足进展。在以后的工作中,本人将继续提高业务水平,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执业行为规范,更好的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二、过去的一年度,本人认真履行律师协会的章程,履行会员的义务,遵守律师协会规范和准则,接受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履行律师协会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自觉维护律师职业声誉,维护同行间的团结,与领导同事和平共处。敬业爱岗、廉洁自律、文明执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执业理念。

三、20__年本人积极参与社会法律援助服务,热心投入社会公共服务事业中,除了完成协会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外,义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很好地履行了一个执业律师应尽的社会义务,为社会公益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微薄力量。同时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帮助等公益活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心解答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努力让每一个人都尽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四、上年度主要完成了顾问单位项目涉及的项目建设、项目招投标、劳动关系等合同文件的监督审核,从顾问单位业务本身出发,转变审查合同的思维,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重点研究各环节控制节点,更好地保障了合同目的的实现;与此同时,在顾问单位重组上市相关事宜中提供法律支持,参与了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转股及既有债务承担说明等文件的拟定、审阅直至签订交割。

五、上年度顺利完成律师各项工作,遵守职业操守和法律规范,没有受到行政机关、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处罚。

六、20__年本人认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扩充行业知识广度和深度,不断进行知识更新,学习最新法律法规条款,并积极参加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举办的业务技能学习与职业培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和专业水平。

七、党员律师接转组织关系情况:无。

八、20__年度学习了信访的接待、处理程序,尚未参与到具体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以及社区法律顾问业务。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加强自身政治和法律业务素质,争取尽快达到选派条件,积累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实践经验。

以上是20__年度本人在法律工作上的总结,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继续发扬律师职业的作用,不断提高自己在思想道德、专业能力、执业操守等方面的水平,并及时查找自己在工作上存在的不足,严格遵守《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最新欠薪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实用17篇)篇六

按照省州关于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的安排部署,为认真组织开展好我县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取得实效,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纪委监委机关、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甘肃银保监局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9〕74号)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财办〔2019〕1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强化组织保障。全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由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县纪委监委牵头抓总,县财政局组织实施,县委宣传部及县审计局、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扶贫办、医疗保障局、自然资源局、残联及有关金融机构结合各自职责配合实施。各乡镇负责辖区内专项治理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注重点面结合。以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直接发放给农民用于发展经济和保障生活的补贴和补助资金为重点,逐项逐笔、逐人逐卡摸清补贴政策、补贴项目、资金规模、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发放户数(人数)、发放金额、发放方式、发放时间、代理银行等现状,做到项目、资金、乡镇、管理部门和受益主体全覆盖。

(三)实现标本兼治。围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清单所列4个方面47项具体问题,全面排查补贴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漏洞和违纪违规违法问题。既要纠正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又要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推进源头治理。

二、主要任务。

(一)治理范围。以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34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为重点(项目清单见附件1),将州县安排县级财政直接兑现给农村居民的补贴资金一并纳入治理范国。2017年以来中央及省州督查发现的涉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以及专项治理期间群众举报的有关事项。

(二)治理对象。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补贴资金的项目管理部门,各乡镇、村级组织,代理银行及受益主体。相关项目管理部门既是接受专项治理的对象,又是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展专项治理的组织和领导部门。

(三)治理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的意见》(甘政发〔2008〕167号)、《省纪委监委机关、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甘肃银保监局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本实施方案要求,清理、检查和纠正“一卡通”发放、管理和使用不规范问题,惠民惠农政策、资金落实不到位问题,惠民惠农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职能部门监管不力问题。

三、实施步骤。

根据省州统一安排,本次专项治理从2019年4月初开始至2019年9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初—6月15日)。

1.各乡镇、相关业务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承办股室、责任人和联系方式,4月22日前送县财政局绩效评价中心备案。

2.按照分级实施原则,县财政、项目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对照治理范围、治理对象和治理内容进行全面清查摸底和自查自纠。

3.自查自纠过程中,要在摸清有关情况和基础信息的基础上汇总建立专门台帐,通过梳理资金流向,进行数据比对,甄别出问题数据,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建立问题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当前纠正有困难的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计划限期整改。对于2017年以来各类审计、检查发现相关问题未整改的,要结合本次专项治理做到限期整改。

4.各乡镇及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各自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总结,于6月1日前报县财政局绩效评价中心,同时报送清查摸底情况汇总表(表1),项目资金情况汇总表(表2)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汇总表(表3)。县财政局组织开展全县自查自纠,全面掌握专项治理情况,于6月5日前形成书面报告并报送县委、县政府及省州财政部门。

(二)全面检查阶段(6月16日一7月31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和项目主管部门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对象根据需要延伸到村社和兑现补贴资金的农户。检查可采取委托专业机构,组成联合检查组等方式,检查结果要及时反馈被检查单位。县财政局负责于7月20日前形成全面检查工作总结,并报送县委、县政府及省州财政部门,同时报送全面检查发现问题汇总表(表4)。

(三)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8月31日)。

县纪委监委和县财政局、审计局及相关业务部门组成督查检查组,根据自查和检查情况选取部分乡镇、村社和农户进行重点抽查。抽查重点关注自查和检查工作不扎实、反映问题不全面、整改处理不力等方面问题,促进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开展。县纪委监委会同县财政局、审计局适时通报全县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四)巩固提升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各乡镇、各业务部门要将整改贯穿于专项治理始终,针对自查、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条逐项梳理,分门别类整改,限期进行整改。针对专项治理发现的薄弱环节、关键节点、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源头防范治理。同时要分析问题根源,总结经验做法,深入研究政策制定和决策层面的解决方案,提出补贴发放和监督管理的政策建议。要进一步补充、修改、完善惠民惠农领域基础信息,按照“宜统尽统、一户一卡、卡随人走”原则,规范“一卡通”办理发放和资金管理。要探索打造集中统一的资金发放管理系统和数据监管平台,通过多种渠道强化信息公开,实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全过程、无死角的监管监督。集中治理结束后,适时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县财政局负责审核汇总全县整改工作情况,形成整改工作报告(包括具体问题、整改措施、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等)和专项治理整改情况汇总表(表5),并报送县委、县政府及省州财政部门。

四、职责分工。

县纪委监委:牵头抓总,统筹推进专项治理。督促各乡镇及业务部门落实专项治理任务,向社会发布公告,督促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党员干部和其他人员主动说清问题,鼓励群众检举反映惠民惠农领域问题线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对顶风违纪、在惠民惠农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的严肃追责问责。

县委宣传部:深入宣传惠民惠农政策,深入宣传专项治理内容、目标、要求和成效,深入宣传各乡镇、相关部门好的做法和经验,配合县纪委监委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县财政局:一是负责全县专项治理的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各乡镇及业务部门落实专项治理任务,及时收集、汇总整理相关信息,掌握全县专项治理情况,督促落实问题整改。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重点抽查,针对自查、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健全完善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体系,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二是组织、协调有关代理银行全面配合专项治理,督促解决代理银行资金发放不及时,随意合并惠民惠农补贴项目、缩减项目名称等问题。三是对全县补贴资金分配、下达、申报、审核、公示、发放等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向省州上报工作动态、总结、报表等,对上报情况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向各乡镇提供前期已填报的《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到人到户信息采集表》(表6),由各多镇对照核实,进一步补充完善后,由县级项目管理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汇总备查。

县审计局:组织开展专项审计,汇总审计结果,撰写综合审计报告。

项目主管部门:制定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治理,突出项目资金监管职责,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行监管责任不力,资金管理使用制度落实不到位,重资金分配,轻使用管理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督促落实问题整改,提出整改措施和完善政策意见建议。提供政策制度汇编资料,抽调人员参加重点抽查,参与相关政策培训。

最新欠薪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实用17篇)篇七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等13个厅(局)印发的《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云财农〔2022〕31号)和《隆阳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芒宽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要求,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聚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通过专项治理,加快打通惠民惠农政策直接入户、直达群众的堵点、卡点,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便利群众、防治腐败,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1.全面覆盖,以查促改。在全乡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情况全覆盖清查摸底,清查主体在乡,延伸到村(社区)开展归口管理补贴资金专项治理工作,收集相关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边查边改,以查促改。

2.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务院扶贫办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云财农〔2022〕31号)和《隆阳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专项治理工作由财政所牵头,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所、退役军人服务站、计生办、村规办、国土所、乡村振兴办、林业站、教育专干、安监站在上级对口行业部门的指导下,统一部署,分步分部门实施。在清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不同问题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结合部门职责,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机制。

3.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建立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财政所牵头组织,乡级相关部门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分口开展具体治理工作,加强协作配合,最终形成专项治理报告,并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三)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摸清“钱从哪来”“发到哪去”“发了多少”,整治“政出多门”“卡出多行”“人卡分离”等管理问题,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并完善治理规范措施,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一个农民一张卡”,形成大监督格局,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受益群众身上。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范围及内容。

1.清查范围: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中央、省、市、区各级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发放和管理情况。

2.清查内容:对各级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政策、主管部门、项目资金、发放金额、发放方式和发放银行等内容进行全面清查摸底,查清现状,找准问题,推进整改。

(二)重点整治问题。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重点清查、纠正和规范以下问题:。

1.部门协调不够,实现“一卡通”、“一卡统”还有差距的问题。

(1)统计标准、口径缺乏规范认定,部门之间提供的数据不一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的发放方式、发放周期、项目入卡范围各不相同,统计口径不一,同一项目上级项目主管部门反馈与芒宽乡负责部门提供的发放金额不同,上级项目主管部门反馈与芒宽乡负责部门提供的项目数不同等问题。

(2)政出多门,“一人多卡”“一户多卡”问题。补贴项目主管部门要求不同,各主管部门要求补助对象提供符合部门要求的银行卡,甚至同一部门不同类型补助资金要求不同银行卡等问题;各金融机构系统业务改革淘汰旧惠农补贴存折本后,统一外观标识的惠农“一卡通”银行卡发行量过低,以普通银行卡替代,导致“一户多卡”等情况出现等问题。

(3)补贴资金发放零散,政策执行效果不佳。各业务主管部门发放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零碎分散,各类补贴发放各行其是,同一项目发放周期不一,该直发的又进行“二次分配”等问题。

(4)现有“一卡通”管理系统覆盖补贴项目不全,资金动态监测效果不佳。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代发银行尚未统一通过“一卡通”管理,仍由各相关部门自行选择银行发放,代理银行过多过滥,上级部门无法在线查询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和实施有效监管等问题。

2.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日常监管不够,实现按时按标准、准确到人到户有差距的问题。

(1)“重资金发放、轻事中事后监管”问题。职能部门惠农财政补贴“一拨了之”,在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检查、事后专项核查上的审核监管职责弱化;在申报、审核、发放过程中,乡级主管部门对村组(社区)汇总上报的数据停留于形式上的审核,实质性审核主要依托于村组(社区),对资金兑付的合理性、风险性难以把控,以编造虚假花名册、伪造资格条件、虚增名目等方式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在资金发放后,乡级主管部门对资金兑付情况掌握不清,没有建立资金使用动态台账,未发放的资金没有按规定存放,对资金使用情况疏于日常监管等问题。

(2)补贴资金的管理部门多,各部门间配合不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来源渠道多,条条管理、政出多门,自成体系的局面造成信息透明度不高、监督成本加大、监督效果不佳。

(3)部门信息沟通共享机制不够健全。惠民惠农资金涉及部门多、行业跨度大,各部门数据缺乏共享机制,信息壁垒下各部门反复采集。既增加工作量,也容易出现信息错漏、补贴资金错发、漏发、滞留发等问题。

3.补贴对象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1)惠民惠农政策宣传引导力度不够。职能部门政策宣传方式单一,政策未能有效宣传到村、到组、到户,使得群众对国家出台的各项惠农政策、补贴标准一知半解、“稀里糊涂拿钱”,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应享受政策未享受、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应退出未退出、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等。

(2)补贴信息公示公告程序不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公示渠道窄、途径少、方式单一,且乡、村委会没有严格按照事前、事中、事后的要求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进行公示,导致群众知晓率低、群众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得不到保障。

(3)利用政策宣传“先机”,故意隐瞒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侵占群众利益。村组干部对政策宣传解释敷衍了事,甚至利用掌握的政策及群众信息的“先机”来蚕食群众利益,导致补助资金不能真正惠及群众。

4.乡镇管理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源头信息收集不细致,基础数据填报不全面。乡、村组在数据收集、核对审核、政策执行等业务工作上有漏洞,导致农户信息不全面、不准确等问题。

(2)基础信息动态更新管理不够,审核把关不严。乡、村组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对基础信息维护及动态更新不及时,导致信息资料不准、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影响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发放。

(3)代领代办诱发源头“微腐败”。村组干部为民服务不到位,纪法意识不强,主观存在想占便宜、贪好处的想法,凭借群众信任和权力,在代领、代持、代办中与民争利,未经本人同意,私自保管甚至扣押群众“一卡通”,非法侵占,搞“微腐败”问题。

5.在“财政搭台、银部对接、践行惠民惠农金融服务”上联动协作机制不畅,金融服务质量有差距的问题。

(1)行业部门间联动协作缺位,资金无法兑付。金融机构与行业部门、财政部门针对滞留资金发放困难问题缺乏有效沟通解决措施,造成资金到位后无法及时兑付等问题。

(2)“最后一公里”服务意识不强,金融服务质量不佳。代发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不了解,在群众办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查询与取款等业务过程中缺少细心与耐心。短信提醒功能需付费开通,提醒内容要素不全、补贴项目不明确等问题。

(3)协作防范风险机制不完善,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金融机构对协作防范违规代领、代办、冒领补贴的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4)部门、代理银行等主体违规收费、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

6.在专项治理开展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

三、治理步骤、方法及时间安排。

(一)前期工作部暑(3月16日前)。在区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下,财政所牵头,各行业部门共同参与,制定芒宽乡专项治理方案,建立乡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乡级各在主管部门指导下,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芒宽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摸底(3月19日前)。由各部门根据治理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问题排查,并填报《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基本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和《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问题统计表》(详见附件2)。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做好限时整改安排,及时完成问题整改。3月18日前,各部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形成工作报告,报财政所(乡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涉密项目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办理。

(三)重点检查(6月30日前)。4月30日前,迎接上级检查。根据要求检查范围不低于各年度涉及补贴项目的30%。各部门对照检查的问题,对标对表,全面梳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发放、使用各个环节违纪违规违法的风险点,认真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发现问题,对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责任主体按规定进行追责问责,并形成整改报告报送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5月25日前,完成区级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四)完善制度,健全机制(12月25日前)。9月30日前,分析总结专项治理发现问题情况,举一反三,根据省市区要求,结合芒宽乡实际进一步完善隆阳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制度;按照省、市、区安排部署在规定时间内确保省级搭建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在芒宽乡正式上线运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建立由财政所牵头组织协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退役军人服务站、计生办、村规办、国土所、林业站、教育专干、安监站参与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和机制运行规则等。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所。

(二)压实责任。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要切实履行专项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好部门自查的基础上,涉及村(社区)的要指导各村(社区)组织项目专项治理工作,压实工作责任,传导压力,边查边改,不走过场,乡级部门要组织做好本系统存在问题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送乡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主动接受监督。乡级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号码为0875-3136128,电子邮箱mangkuan2830030@,来信地址为隆阳区芒宽乡芒宽街2号。各村(社区)及行业部门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对反映问题和线索的群众,各村(社区)及乡级各部门必须对其信息严加保密,依法保护。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乡纪委办将适时对监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最新欠薪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实用17篇)篇八

一、目标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各项惠民惠农政策,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实现五个目标,即:查清“一卡通”管理运行现状,解决突出问题,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健全完善制度规定,提升惠民惠农治理效能。

坚持全面覆盖。以中央和省市区财政安排,直接发放到人到户补贴补助资金为重点,逐笔逐项、逐人逐卡摸清补贴政策、补贴项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发放金额、发放方式、发放时间、代理银行等现状,做到项目、资金、地区、管理部门和收益主体全覆盖。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查找虚报冒领、截留占用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等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个别部门未按规定进行审批、分配、管理等阻碍惠民惠农政策落地的问题。

竖持“三不”一体推进。全面排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漏洞和违纪违法问题,既着力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又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源头综合治理。

二、主要任务。

(一)治理范围。重点治理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底,中央、省、市、区各类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情况、资金使用发放情况,涉及违纪违法事项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二)治理对象。各镇办、各业务科室、代理银行及受益主体。

(三)治理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检查、清理、纠正和规范以下问题。

1.逐户核查群众应享受惠民惠农补助项目、具体补助标准和资金到人到户等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该享受未享受、违规享受补助等问题。

2.逐项检查补贴资金是否按规定进行分配,公示公告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分配安排、审核审批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

3.全面核实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未发放的资金是否按规定存放,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私存私分、克扣索要等违纪违法问题。

三、组织机构。

成立民政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刘健康同志担任,祁喜强、张彩虹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张涛、刘媛、郑阳辉、牛文萍、李宁、王慧(第三方服务机构责任人)担任。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科,办公室主任由李宁担任。主要负责民政局专项治理统筹推进工作。

四、工作步骤。

202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一)统筹安排部署(11月1日)。

民政局制定工作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统筹推进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落实涉及本部门分管项目的专项治理和整改任务。

(二)开展自查排查(11月1日至11月16日)。

2.入户核查(11月4日至11月14日)。民政局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制定核查表,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采取“--户一表、逐户核查、当面核实”的方式,核查镇办上报群众“一卡通”办理、保管、使用及享受补贴项目、补贴标准、兑现金额等情况,对项目、资金、地区、管理部门和收益主体全面排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

3.梳理问题(11月14日至11月16日)。民政局组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梳理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销号整改;财务科11月15日前向区财政局报送民政局自查排查情况报告、相关台账和违纪违法有关材料。

(四)全面巩固提升(11月17日至12月31日)。

1.纠治问题,全面整改。把问题纠治整改贯穿于专项治理全过程,对于自查排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坚持立即纠治。对于惠民惠农补贴工作缓慢、资金未按要求及时发放、账户信息修改不及时等问题集中纠治;要及时清退、追缴问题资金,确保自查排查发现问题件件有着落。

2.建章立制,固化成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针对自查排查、抽查核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一卡通”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运行监管等制度实施细则,确保“一卡通”管理科学规范、公开透明,成为群众的“明白卡”、“幸福卡”。

五、工作要求。

(一)狠抓任务落实。各镇办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以认真、深入、扎实,严谨、细致、规范、求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履行专项治理、项目资金监管主体责任,按照各自职责任务精心部署﹑重点突破、深入整改,切实做到动作快、底子清、问题明、措施实,工作有力度、整治有效果,达到“规范管理、便利群众、堵塞漏洞、防治腐败”的目的,努力实现成效明显、群众满意。

(二)加强监督执纪。局党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对专项治理全程进行监督,督促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动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最新欠薪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实用17篇)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根据县纪委下发的《关于开展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和《安图县教育系统开展清廉教育实施方案》要求,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教育领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违纪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制度,推动教育领域突出问题源头治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针对学校在招生、录取、分班、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查处7个方面违规违纪行为:

(一)违规招生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无计划、超计划、跨区域、提前招生等违规行为和腐败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招生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责任部门:副校长室。

责任人:

(二)违规择校行为。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特长生”、“择校生”、“借读生”,禁止各种违规择校行为,重点查处跨学区择校、借读、违规转学择校,以及收取或变相收取“捐资助学款”方式招生入学的违规行为和腐败问题。认真开展新生入学户口、房产证复查,全面加强学籍管理,严肃查处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

责任部门:教导处。

责任人:

(三)违规择班行为。健全相关制度,制定相关计划,实行“阳光分班”,加快引进智能化分班系统,在分班过程中邀请社区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与,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重点查处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违反“阳光分班”工作纪律,通过“找关系”等破坏公开透明分班秩序的违规行为和腐败问题。

责任部门:副校长室。

责任人:

(四)违规补课行为。任何教师不得利用节假日补课和变相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课上泛讲课下精讲,并收取补课费,重点查处学校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以及教师有偿介绍补习班、介绍生源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等违规行为。

责任部门:副书记室。

责任人:

(五)违规订购教辅材料行为。严禁任何学科教师组织或变相组织、诱导学生违规订购教辅材料,重点查处学校或教师变相强制学生乱订教辅材料,指定地点购买复习资料,以及在订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等违规行为。

责任部门:教导处。

责任人:

(六)违规收礼行为。重点查处教师利用年节收受家长或学生礼品、礼金、购物卡、电子红包、有价证券,以及让学生家长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相关费用等违规行为。

责任部门:工会 安全科。

责任人:

(七)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重点查处公职人员利用职务影响干预插手学校招生入学、装备采购、基础建设、职称评审等工作,以及截留克扣“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以及擅自将工程建设、校舍维修、物资采购专项资金挪作他用,在工作中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吃拿卡要以及在工程建设、校舍维修、物资采购等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

责任部门:校长室副书记室计财科。

责任人:

专项治理共分4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7月13日至7月20日)。

7月13日,学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认真解读和讨论研究此次教育系统专项治理活动具体落实方案,7月15日,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及时将专项治理有关要求传达到各科室、各学校每一名教职员工。要统一思想认识,相关科室负责人要切实担起专项治理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进一步研究细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员,抓好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校长长与三位校级领导围绕重点治理内容签订责任状,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有效开展。信息技术中心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引导广大教职员工和家长积极支持、有序参与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责任部门:党支部。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7月20日至7月30日)。

学校和相关处室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围绕7个方面的专项治理重点,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全方位查摆存在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改立行,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和措施,力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处室要于7月25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报送至副书记室,学校要于8月5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汇总后报送党办备案。

责任部门:党支部副校长室教导处政教处。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20日至10月30日)。

学校要把解决教育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作为监督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内容,要求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在招生、入学、分班及日常教育教学等重要工作环节签订保证书,校长向教育局承诺“加强队伍建设,严守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接受组织处理。”党支部要及时公开公布专项治理监督举报电话和反映问题途径,主动接受全体教师和家长的监督,同时要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对问题较为严重的及时移交、优先处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责令整改等方式处理;对轻微违纪行为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专项治理开展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责任部门:党支部副校长室。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各学校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梳理查找共性问题,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列出计划,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从制度层面完善机制、堵塞漏洞,着力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制度落实责任机制。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的工作要求,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实现专项治理长治长效。

责任部门:副书记室副校长室教导处。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每所学校均落实专项治理包保责任人。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要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采取新闻媒体宣传、内部文件通报、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报道专项治理工作动态信息,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要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大对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对专项治理期间公职人员顶风违纪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强化监督检查,从严惩处问责。学校将组成专项治理工作督导小组,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专项治理工作进展缓慢、推动不力、落实不到位、问题线索反映突出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对党员干部、教师参与违规办理相关事宜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四)强化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党支部负责督促各责任处室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各责任处室应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密切配合、全力推进。

最新欠薪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实用17篇)篇十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人头,才能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全面推进。作为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人,我利用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等方式,组织局班子成员和全体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成立东区卫生健康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并定期召开工作会研究部署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确保认识到位、职责到位、工作落实到位,为有力实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面对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高压态势,森林防灭火工作艰巨而紧迫。这是一项需要发动全民参与的重要工作,需要集中大家的力量才能保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森林火灾的人为因素不容忽视,据统计,近几年的森林火灾绝大多数是人为引发,由于群众对森林火灾的思想认识不够,存在麻痹、侥幸心理,随意烧山、炼山、祭祖、鸣放鞭炮,成为森林火灾的重要隐患。要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压实森林防火责任,开展广泛的宣传警示教育是关键之一。东区卫生健康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我们有必要做好全体职工、家属及服务群众的宣传工作。我们在辖区各级各类医院卫生等机构,利用张贴宣传标语、led滚动宣传、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普及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知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营造全民积极主动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的良好氛围。

习总书记强调,重特大事件,不论是自然灾害还是责任事故,其中都不同程度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法规标准不健全……等问题。因此,加强经常性的检查督导,及时提高全体职工的警觉性,及时发现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整改,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及时排除,才能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取得实效。我安排局班子成员全部参与,加强对职责管辖范围内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检查督导,并主动对接森林防灭火包抓街道,了解点位设置及人员安排、存在困难等,组织人员参与现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沟通解决。

森林火灾具有潜在性和突发性,防不胜防,并且经常会伴随着人员的伤亡。是否能及时展开医疗救治,这事关受伤群众的生命安全。对卫生健康部门来说,一旦发生火灾,医疗救护人员迅速出动赶赴现场,做好现场应急救护及转送等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因此,我组织全系统职工,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森林防火应急救护工作可操作性,并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护演练,提高实战效率和救护能力,备齐应急救护物资,落实好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做好值班值守,严格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应急医疗救护工作能在第一时间启动并高效率、高质量开展。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更要以身做责作好示范带头,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发展理念,做到“宜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时刻保持警惕之心,才能防患于未然,让家园青山永绿,让群众安心生活。

最新欠薪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实用17篇)篇十一

针对我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中存在的违规代管、扣留“一卡通”,拖延发放、滞留资金,贪污挪用、虚报冒领,资金分配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治理,全面摸清“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充分发挥补贴资金作用。

(一)治理范围。

20xx年至20xx年5月底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生态效益林补贴、低保救助金、优抚金、危房改造及人居环境改善补助资金等29项民生资金的“一卡通”管理情况、资金发放情况。

(二)治理内容。

1.全面清理“一卡通”办理、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核实每户有几张卡,如何保管使用,是否存在他人代为保管等问题。

2.逐户核查群众应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生态效益林补贴、低保救助金、优抚金、危房改造及人居环境改善补助资金等29项民生资金到人到户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该享受未享受、违规享受补助,是否存在漏报、错报、重复领取等突出问题。

3.逐项检查补贴资金是否按规定进行分配,公示公告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分配安排、审核审批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

4.全面核实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未发放的资金是否按规定存放,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私存私分、克扣索要等违纪违法问题。

本次专项治理采取全面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结合、全面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并举的方式进行,实现“一卡通”保管使用及补贴资金到户情况监督检查全覆盖,通过发现问题、整改处理、建章立制、强化监管,切实保障补贴资金发放对象精准、金额足、时速快、一卡通,资金安全高效、群众满意度高。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开展自查(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7月15日)。各村支部、村委会、乡级各单位及各站所办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狠抓落实,认真组织自查,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务必每村每组、逐户逐人、一个不漏地摸清“一卡通”保管使用及补贴资金到户情况。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立即纠正、及时清退、追缴资金,并按要求认真填报相关表格,做好典型案例分析。

(二)组织重点检查(7月8日至7月20日)。在全面自查自纠的同时,我乡将抽派人员,组织专门力量,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各村群众的“一卡通”保管使用及补贴资金到户兑现情况,以及各村自查、整改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三)及时公示公告(7月20日至8月20日)。自查和重点检查结束后,将对清理后的补助资金享受人员名单、资金项目、补贴金额等,分村在其辖区内进行公开公示。

二是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对损害群众利益、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对严重违法乱纪的,将予以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警示与威慑作用。

(五)接受上级检查(7月20日至9月15日)。省、达州市组织检查组于7月下旬至9月中旬,对我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重点关注自查走过场、未反应问题、整改不到位、处理不及时、查处不力的地方。主要对各乡镇“一卡通”及补贴资金有关情况进行再次梳理,对自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的整改处理、责任追纠等情况进行核查,促进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各村要根据乡党委政府统一安排,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做好接受上级检查的准备工作。

(一)务必高度重视。各村、各站所办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严格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向党委、政府做好汇报,服从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大力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集中力量、时间,扎实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确保问题查找到位、治理到位。凡在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中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将严格追责。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村、各站所办要加强协作配合与交流沟通,按照职能职责,协同开展工作,各相关站所办要加强对各村的督促、指导,构建事前沟通、事中协作、事后反馈的良性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推动专项治理扎实有序开展。

(三)建立长效机制。乡党委、政府成立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管。对本次专项治理反映出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关键节点,我乡将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固化有效措施,坚决推动制度执行,防止利用“一卡通”侵占惠民惠农资金等问题发生。建立检查机制,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加强对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情况的监督,确保补贴资金兑现落实。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村必须在7月8日前将统计资料上报“一卡通”问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汇总后及时上报。

最新欠薪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实用17篇)篇十二

为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根据县委和市司法局安排部署,县司法局开展全县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自我革命的决心,坚决整治律师行业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培养一支与党同心同德的人民律师队伍,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为建设平安、法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目标任务。

1.确保正确政治方向。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武装律师队伍,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与党同心同德、同向而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坚守执业为民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肃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整治敲警钟、以纪律树导向、以制度强约束,营造依法执业、服务为民的行业新风。

3.树立良好队伍形象。以专项治理为契机,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恪守诚信、敢于担当的新时代人民律师队伍。

(二)专项治理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为全县执业律师及担任律所“顾问”、行政辅助人员的法院、检察院离职人员。

重点围绕两个方面开展专项治理。

(一)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向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行贿、介绍贿赂,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以各种方式变相搞利益输送,“围猎”司法人员。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包括退休、调离、解聘、辞职、辞退及开除公职人员)违反规定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在幕后担任“法律顾问行政辅助人员,充当“司法掮客”。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违反从业禁止规定,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人或辩护人。律师事务所吸收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亲属等作为“隐名合伙人”,为向司法人员利益输送牵线搭桥;接受司法人员介绍的案源,支付“介绍费”。违反规定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接触与案件有关的司法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向其打探案情,等等。

(二)违法违规执业。通过网络、媒体、社交平台等对案件发表不当评论,发表不实之词等行为。私自收案、私自收费,违规进行风险;变相收取律师服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采取分解收费项目等方式乱收费。不按规定开具收费合法票据。不尽职尽责,不认真准备案件材料、不按时参加庭审,因过错导致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存在重大遗漏或者错误。通过虚假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与办案机关、政府部门有特殊关系等,诱使当事人签订委托协议。采用诱导、欺骗等方式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在征地拆迁等群体性案件中,鼓动,教唆当事人以不正当方式表达诉求、激化矛盾。利用网络、媒体、社交平台等进行虚假、不当或误导性宣传,等等。

专项治理为期8个月,从2021年3月初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学习教育、自查核查、集中整治,总结提升等4个环节,对标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和省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时间节点统筹推进,其中涉及律师与市、县两级司法机关人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的查处在6月底前基本结束。

最新欠薪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实用17篇)篇十三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等13个厅(局)印发的《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云财农〔2022〕31号)和《隆阳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芒宽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要求,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聚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通过专项治理,加快打通惠民惠农政策直接入户、直达群众的堵点、卡点,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便利群众、防治腐败,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1.全面覆盖,以查促改。在全乡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情况全覆盖清查摸底,清查主体在乡,延伸到村(社区)开展归口管理补贴资金专项治理工作,收集相关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边查边改,以查促改。

2.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务院扶贫办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云财农〔2022〕31号)和《隆阳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专项治理工作由财政所牵头,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所、退役军人服务站、计生办、村规办、国土所、乡村振兴办、林业站、教育专干、安监站在上级对口行业部门的指导下,统一部署,分步分部门实施。在清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不同问题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结合部门职责,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机制。

3.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建立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财政所牵头组织,乡级相关部门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分口开展具体治理工作,加强协作配合,最终形成专项治理报告,并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三)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摸清“钱从哪来”“发到哪去”“发了多少”,整治“政出多门”“卡出多行”“人卡分离”等管理问题,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并完善治理规范措施,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一个农民一张卡”,形成大监督格局,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受益群众身上。

(一)清查范围及内容。

1.清查范围: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中央、省、市、区各级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发放和管理情况。

2.清查内容:对各级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政策、主管部门、项目资金、发放金额、发放方式和发放银行等内容进行全面清查摸底,查清现状,找准问题,推进整改。

(二)重点整治问题。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重点清查、纠正和规范以下问题:。

1.部门协调不够,实现“一卡通”、“一卡统”还有差距的问题。

(1)统计标准、口径缺乏规范认定,部门之间提供的数据不一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的发放方式、发放周期、项目入卡范围各不相同,统计口径不一,同一项目上级项目主管部门反馈与芒宽乡负责部门提供的发放金额不同,上级项目主管部门反馈与芒宽乡负责部门提供的项目数不同等问题。

(2)政出多门,“一人多卡”“一户多卡”问题。补贴项目主管部门要求不同,各主管部门要求补助对象提供符合部门要求的银行卡,甚至同一部门不同类型补助资金要求不同银行卡等问题;各金融机构系统业务改革淘汰旧惠农补贴存折本后,统一外观标识的惠农“一卡通”银行卡发行量过低,以普通银行卡替代,导致“一户多卡”等情况出现等问题。

(3)补贴资金发放零散,政策执行效果不佳。各业务主管部门发放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零碎分散,各类补贴发放各行其是,同一项目发放周期不一,该直发的又进行“二次分配”等问题。

(4)现有“一卡通”管理系统覆盖补贴项目不全,资金动态监测效果不佳。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代发银行尚未统一通过“一卡通”管理,仍由各相关部门自行选择银行发放,代理银行过多过滥,上级部门无法在线查询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和实施有效监管等问题。

2.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日常监管不够,实现按时按标准、准确到人到户有差距的问题。

(1)“重资金发放、轻事中事后监管”问题。职能部门惠农财政补贴“一拨了之”,在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检查、事后专项核查上的审核监管职责弱化;在申报、审核、发放过程中,乡级主管部门对村组(社区)汇总上报的数据停留于形式上的审核,实质性审核主要依托于村组(社区),对资金兑付的合理性、风险性难以把控,以编造虚假花名册、伪造资格条件、虚增名目等方式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在资金发放后,乡级主管部门对资金兑付情况掌握不清,没有建立资金使用动态台账,未发放的资金没有按规定存放,对资金使用情况疏于日常监管等问题。

(2)补贴资金的管理部门多,各部门间配合不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来源渠道多,条条管理、政出多门,自成体系的局面造成信息透明度不高、监督成本加大、监督效果不佳。

(3)部门信息沟通共享机制不够健全。惠民惠农资金涉及部门多、行业跨度大,各部门数据缺乏共享机制,信息壁垒下各部门反复采集。既增加工作量,也容易出现信息错漏、补贴资金错发、漏发、滞留发等问题。

3.补贴对象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1)惠民惠农政策宣传引导力度不够。职能部门政策宣传方式单一,政策未能有效宣传到村、到组、到户,使得群众对国家出台的各项惠农政策、补贴标准一知半解、“稀里糊涂拿钱”,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应享受政策未享受、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应退出未退出、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等。

(2)补贴信息公示公告程序不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公示渠道窄、途径少、方式单一,且乡、村委会没有严格按照事前、事中、事后的要求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进行公示,导致群众知晓率低、群众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得不到保障。

(3)利用政策宣传“先机”,故意隐瞒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侵占群众利益。村组干部对政策宣传解释敷衍了事,甚至利用掌握的政策及群众信息的“先机”来蚕食群众利益,导致补助资金不能真正惠及群众。

4.乡镇管理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源头信息收集不细致,基础数据填报不全面。乡、村组在数据收集、核对审核、政策执行等业务工作上有漏洞,导致农户信息不全面、不准确等问题。

(2)基础信息动态更新管理不够,审核把关不严。乡、村组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对基础信息维护及动态更新不及时,导致信息资料不准、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影响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发放。

(3)代领代办诱发源头“微腐败”。村组干部为民服务不到位,纪法意识不强,主观存在想占便宜、贪好处的想法,凭借群众信任和权力,在代领、代持、代办中与民争利,未经本人同意,私自保管甚至扣押群众“一卡通”,非法侵占,搞“微腐败”问题。

5.在“财政搭台、银部对接、践行惠民惠农金融服务”上联动协作机制不畅,金融服务质量有差距的问题。

(1)行业部门间联动协作缺位,资金无法兑付。金融机构与行业部门、财政部门针对滞留资金发放困难问题缺乏有效沟通解决措施,造成资金到位后无法及时兑付等问题。

(2)“最后一公里”服务意识不强,金融服务质量不佳。代发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不了解,在群众办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查询与取款等业务过程中缺少细心与耐心。短信提醒功能需付费开通,提醒内容要素不全、补贴项目不明确等问题。

(3)协作防范风险机制不完善,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金融机构对协作防范违规代领、代办、冒领补贴的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4)部门、代理银行等主体违规收费、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

6.在专项治理开展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

(一)前期工作部暑(3月16日前)。在区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下,财政所牵头,各行业部门共同参与,制定芒宽乡专项治理方案,建立乡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乡级各在主管部门指导下,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芒宽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摸底(3月19日前)。由各部门根据治理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问题排查,并填报《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基本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和《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问题统计表》(详见附件2)。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做好限时整改安排,及时完成问题整改。3月18日前,各部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形成工作报告,报财政所(乡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涉密项目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办理。

(三)重点检查(6月30日前)。4月30日前,迎接上级检查。根据要求检查范围不低于各年度涉及补贴项目的30%。各部门对照检查的问题,对标对表,全面梳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发放、使用各个环节违纪违规违法的风险点,认真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发现问题,对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责任主体按规定进行追责问责,并形成整改报告报送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5月25日前,完成区级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四)完善制度,健全机制(12月25日前)。9月30日前,分析总结专项治理发现问题情况,举一反三,根据省市区要求,结合芒宽乡实际进一步完善隆阳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制度;按照省、市、区安排部署在规定时间内确保省级搭建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在芒宽乡正式上线运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建立由财政所牵头组织协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退役军人服务站、计生办、村规办、国土所、林业站、教育专干、安监站参与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和机制运行规则等。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所。

(二)压实责任。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要切实履行专项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好部门自查的基础上,涉及村(社区)的要指导各村(社区)组织项目专项治理工作,压实工作责任,传导压力,边查边改,不走过场,乡级部门要组织做好本系统存在问题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送乡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最新欠薪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实用17篇)篇十四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自己抓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抓责任落实,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以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升为契机,严格落实“三单两制度”,及时组织召开支委会议,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计划,督促落实党建统领“一强三创”行动和“抓党建、强素质、改作风、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等重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村级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年内自己带头讲党课8次,讲廉政党课4次,围绕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约谈提醒党员干部8人,广大党员的整治意识和责任担当进一步增强。

二是抓制度机制,凝聚工作合力。以实施党建统领“一强三创”行动和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升为抓手,发放各类学习资料35套,向老党员发放“掌中宝”5个,每月调阅1次党员学习笔记,讲授1次党课,每周召开1次支委班子学习会,个人撰写学习笔记5万字,心得体会5篇,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了党建工作“月安排,周调度,月总结”的推进机制,顺利完成了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规范落实了党员“三卡”管理、“党员定期活动日”等制度,扎实开展“三会一课”全程纪实痕迹化管理和党员评议,不断增强班子成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是抓党建促提升,增强服务能力。坚持把党建工作同协会文化研究工作同步安排,扎实推进学习型服务性党组织建设。年内协会党员带头积极筹资5000元,慰问60岁以上党员6人,资助贫困大学生1名500元,为3户贫困户投放化肥6袋,帮助落实果园标准化管理措施,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筹备召开了家族好媳妇评选活动,表彰奖励家族好媳妇8人,进一步弘扬了尊老爱老优良传统,推动移风易俗工作不断发展。

四是抓问题整改,提升服务水平。坚持将问题整改贯穿于年度党建工作始终,针对今年实施的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升,多方协调办公用房2间50平方米,设置了党员活动室、支委办公室,购置办公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办公设施,教育引导党员在文化交流、尊老爱幼、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规范落实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严格落实“党员定期活动日”制度,进一步唤醒党员党性意识,党员干部素质得到提高,班子凝聚力得到加强,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

在工作上我们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党建工作投入精力不足。工作中存在抓党建和抓协会工作用力不平衡现象,平时把精力投入在文化研究交流上多,对党建工作重安排,轻落实。二是抓党建创新意识不足,成效不明显。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创造性开展党建工作的载体单一,形式单调,特别是对党建服务文化研究理解还不透彻,谋全盘、抓落实浮于表面,措施不具体,作用不明显。三是党建助推作用发挥不到位。党员“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够经常,党员管理教育还有不到位的地方,产业发展,群众思想教育与兄弟村差距较大。

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不够深刻。又时忙于中心工作任务落实,对党建工作安排部署多,督促指导少,没有将自己所学所思用到指导党建工作开展中,造成重发展轻党建的局面。二是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支部党员人数少,年龄偏大,加之部分党员流出,管理难度大,自己对加强新形势下党员教育管理的新方法研究不多,定的措施不实,致使部分党员游离与组织之外。三是推进措施不够有力。在党员发展,后备干部培养,落实党员“三卡”管理,“三会一课”等制度方面,工作做得不实,缺乏动力,不能很好地促进工作。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将与支委班子同志一道,团结和带领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各项会议精神,强化抓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下大力气研究解决各项重难点问题。

一是聚焦抓责任建机制,凝聚工作合力。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深入推进党建统领“一强三创”行动。以落实党建“三单”制度为抓手,严格落实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党建工作同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每月专门研究1次党建工作,围绕述职点评、督查检查指出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促进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二是紧盯抓学习强素质,严肃党内生活。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核心,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规范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双议双评”、“三会一课”、党务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格落实每月1次“党员定期活动日”,进一步扩大党员作用发挥。

三是突出抓示范夯基础,筑牢战斗堡垒。积极组织实施党建综合示范点抓建,抓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年内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人,积极推进文化研究交流工作与党建工作融合发展的新路子新办法,进一步强化党建统领作用。

最新欠薪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实用17篇)篇十五

1.坚持稳中求进。要在稳扎稳打的前提下奋发有为,注意把握好时机、节奏和力度,将脱贫攻坚战略上的稳定与专项治理战术上的灵活结合起来,抓主抓重,循序渐进,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一年接着一年,步步为营,层层深入。

2.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和数据分析研判,把握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特点和规律。瞪大眼睛,拉长耳朵,把群众信访反映作为衡量扶贫政策落实的“晴雨表”,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直面问题不回避,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

3.坚持精准监督。要聚焦目标,精准发力,靶向监督,厘清扶贫领域界限,实施精准监督,确保脱贫攻坚的重点在哪里,廉政风险薄弱点在哪里,专项治理的重点就在哪里。

4.坚持抓常抓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不是阶段性工作,不能抓一抓,松一松,要常抓不懈,保持定力,踩着不变的步伐,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持续往深里抓、往实里治。

(一)以整治不准不实问题为重点推动扶贫政策落实。

1.整治脱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贯彻落实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脱贫攻坚工作作风不扎实,有急躁、厌战情绪,履责不力、监管不力,考核评估不严格,制定实施规划、配置资源要素、落实政策措施违反国家规定,违背要求的问题。

2.整治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坚决,以普惠政策代替精准扶贫政策,以农村区域发展代替精准扶贫,以举精准扶贫旗帜走大水漫灌的老路、制定的扶贫措施不精准,操作性不强的问题。

3.整治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在实施基础设施和易地搬迁、生态扶贫、交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转移就业、社会保障及农村危房改造、安全饮水等脱贫攻坚重点任务中目标确定、项目安排、资金投放违反规定,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一)深入开展自查。要对照重点整治的4个方面突出问题及农村基层“小微权力”清单,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并结合实际,深入查找补充新的问题,切实把问题查深、摸透、找准,见人见事见细节,列出清单,明确责任主体、方法步骤和时限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跟踪问效,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

(二)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要运用好“四种形态”,注重抓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要切实强化脱贫攻坚“一把手”责任制,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落实政治责任的具体行动,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议、亲自抓、带头管,全面抓好专项治理研究谋划、安排部署。

最新欠薪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实用17篇)篇十六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等13个厅(局)印发的《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云财农〔20xx〕31号)和《隆阳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芒宽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要求,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聚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通过专项治理,加快打通惠民惠农政策直接入户、直达群众的堵点、卡点,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便利群众、防治腐败,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1.全面覆盖,以查促改。在全乡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情况全覆盖清查摸底,清查主体在乡,延伸到村(社区)开展归口管理补贴资金专项治理工作,收集相关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边查边改,以查促改。

2.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务院扶贫办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办〔20xx〕37号)、《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云财农〔20xx〕31号)和《隆阳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专项治理工作由财政所牵头,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所、退役军人服务站、计生办、村规办、国土所、乡村振兴办、林业站、教育专干、安监站在上级对口行业部门的指导下,统一部署,分步分部门实施。在清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不同问题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结合部门职责,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机制。

3.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建立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财政所牵头组织,乡级相关部门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分口开展具体治理工作,加强协作配合,最终形成专项治理报告,并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三)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摸清“钱从哪来”“发到哪去”“发了多少”,整治“政出多门”“卡出多行”“人卡分离”等管理问题,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并完善治理规范措施,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一个农民一张卡”,形成大监督格局,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受益群众身上。

(一)清查范围及内容。

1.清查范围: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的中央、省、市、区各级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发放和管理情况。

2.清查内容:对各级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政策、主管部门、项目资金、发放金额、发放方式和发放银行等内容进行全面清查摸底,查清现状,找准问题,推进整改。

(二)重点整治问题。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重点清查、纠正和规范以下问题:。

1.部门协调不够,实现“一卡通”、“一卡统”还有差距的问题。

(1)统计标准、口径缺乏规范认定,部门之间提供的数据不一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的发放方式、发放周期、项目入卡范围各不相同,统计口径不一,同一项目上级项目主管部门反馈与芒宽乡负责部门提供的发放金额不同,上级项目主管部门反馈与芒宽乡负责部门提供的项目数不同等问题。

(2)政出多门,“一人多卡”“一户多卡”问题。补贴项目主管部门要求不同,各主管部门要求补助对象提供符合部门要求的银行卡,甚至同一部门不同类型补助资金要求不同银行卡等问题;各金融机构系统业务改革淘汰旧惠农补贴存折本后,统一外观标识的惠农“一卡通”银行卡发行量过低,以普通银行卡替代,导致“一户多卡”等情况出现等问题。

(3)补贴资金发放零散,政策执行效果不佳。各业务主管部门发放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零碎分散,各类补贴发放各行其是,同一项目发放周期不一,该直发的又进行“二次分配”等问题。

(4)现有“一卡通”管理系统覆盖补贴项目不全,资金动态监测效果不佳。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代发银行尚未统一通过“一卡通”管理,仍由各相关部门自行选择银行发放,代理银行过多过滥,上级部门无法在线查询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和实施有效监管等问题。

2.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日常监管不够,实现按时按标准、准确到人到户有差距的问题。

(1)“重资金发放、轻事中事后监管”问题。职能部门惠农财政补贴“一拨了之”,在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检查、事后专项核查上的审核监管职责弱化;在申报、审核、发放过程中,乡级主管部门对村组(社区)汇总上报的数据停留于形式上的审核,实质性审核主要依托于村组(社区),对资金兑付的合理性、风险性难以把控,以编造虚假花名册、伪造资格条件、虚增名目等方式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在资金发放后,乡级主管部门对资金兑付情况掌握不清,没有建立资金使用动态台账,未发放的资金没有按规定存放,对资金使用情况疏于日常监管等问题。

(2)补贴资金的管理部门多,各部门间配合不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来源渠道多,条条管理、政出多门,自成体系的局面造成信息透明度不高、监督成本加大、监督效果不佳。

(3)部门信息沟通共享机制不够健全。惠民惠农资金涉及部门多、行业跨度大,各部门数据缺乏共享机制,信息壁垒下各部门反复采集。既增加工作量,也容易出现信息错漏、补贴资金错发、漏发、滞留发等问题。

3.补贴对象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1)惠民惠农政策宣传引导力度不够。职能部门政策宣传方式单一,政策未能有效宣传到村、到组、到户,使得群众对国家出台的各项惠农政策、补贴标准一知半解、“稀里糊涂拿钱”,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应享受政策未享受、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应退出未退出、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等。

(2)补贴信息公示公告程序不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公示渠道窄、途径少、方式单一,且乡、村委会没有严格按照事前、事中、事后的要求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进行公示,导致群众知晓率低、群众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得不到保障。

(3)利用政策宣传“先机”,故意隐瞒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侵占群众利益。村组干部对政策宣传解释敷衍了事,甚至利用掌握的政策及群众信息的“先机”来蚕食群众利益,导致补助资金不能真正惠及群众。

4.乡镇管理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源头信息收集不细致,基础数据填报不全面。乡、村组在数据收集、核对审核、政策执行等业务工作上有漏洞,导致农户信息不全面、不准确等问题。

(2)基础信息动态更新管理不够,审核把关不严。乡、村组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对基础信息维护及动态更新不及时,导致信息资料不准、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影响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发放。

(3)代领代办诱发源头“微腐败”。村组干部为民服务不到位,纪法意识不强,主观存在想占便宜、贪好处的想法,凭借群众信任和权力,在代领、代持、代办中与民争利,未经本人同意,私自保管甚至扣押群众“一卡通”,非法侵占,搞“微腐败”问题。

5.在“财政搭台、银部对接、践行惠民惠农金融服务”上联动协作机制不畅,金融服务质量有差距的问题。

(1)行业部门间联动协作缺位,资金无法兑付。金融机构与行业部门、财政部门针对滞留资金发放困难问题缺乏有效沟通解决措施,造成资金到位后无法及时兑付等问题。

(2)“最后一公里”服务意识不强,金融服务质量不佳。代发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不了解,在群众办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查询与取款等业务过程中缺少细心与耐心。短信提醒功能需付费开通,提醒内容要素不全、补贴项目不明确等问题。

(3)协作防范风险机制不完善,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金融机构对协作防范违规代领、代办、冒领补贴的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4)部门、代理银行等主体违规收费、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

6.在专项治理开展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工作部暑(3月16日前)。在区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下,财政所牵头,各行业部门共同参与,制定芒宽乡专项治理方案,建立乡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乡级各在主管部门指导下,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芒宽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摸底(3月19日前)。由各部门根据治理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问题排查,并填报《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基本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和《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问题统计表》(详见附件2)。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做好限时整改安排,及时完成问题整改。3月18日前,各部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形成工作报告,报财政所(乡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涉密项目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办理。

(三)重点检查(6月30日前)。4月30日前,迎接上级检查。根据要求检查范围不低于各年度涉及补贴项目的30%。各部门对照检查的问题,对标对表,全面梳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发放、使用各个环节违纪违规违法的风险点,认真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发现问题,对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责任主体按规定进行追责问责,并形成整改报告报送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5月25日前,完成区级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四)完善制度,健全机制(12月25日前)。9月30日前,分析总结专项治理发现问题情况,举一反三,根据省市区要求,结合芒宽乡实际进一步完善隆阳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制度;按照省、市、区安排部署在规定时间内确保省级搭建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在芒宽乡正式上线运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建立由财政所牵头组织协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退役军人服务站、计生办、村规办、国土所、林业站、教育专干、安监站参与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和机制运行规则等。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所。

(二)压实责任。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要切实履行专项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好部门自查的基础上,涉及村(社区)的要指导各村(社区)组织项目专项治理工作,压实工作责任,传导压力,边查边改,不走过场,乡级部门要组织做好本系统存在问题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送乡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email protected]。

来信地址为隆阳区芒宽乡芒宽街2号。各村(社区)及行业部门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对反映问题和线索的群众各村(社区)及乡级各部门必须对其信息严加保密依法保护。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乡纪委办将适时对监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最新欠薪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实用17篇)篇十七

1、从中央的部署要求来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成立国务院督导组对一个省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专项整治督导,在历还是第一次。国务院四川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督导组进驻四川开展督导工作,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了对防控重大风险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高度重视。

2、从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来看。省委书记彭清华强调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两个维护”牢不牢、工作作风实不实、担当精神够不够的一次“大考”,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市委瑞云书记指出,我市地处攀西大裂谷,属于亚热带干热河谷气候,大半年时间气候干燥少雨,蒸发量大,森林火险等级持续高位,防灭火形势严峻。

3、从我区面临的形势来看。今年3月5日,东区发生了全市的第一场山火,火势非常大,这充分说明了我们面临的严峻形势。因此,我们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在领会精神实质中提高站位,在汲取火灾教训中认清形势,在正视自身问题上清醒头脑,坚决捍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当前“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

1、加强防火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我局终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在防火期适时发布禁火令、公告等;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横幅、标语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安全用火规定、防火扑火知识等内容。同时,重视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不仅要让群众清楚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性,更要让群众明白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严重后果和法律责任。

2、落实包片督导工作机制,在区人大何先春主任的亲自包抓带领下,联合区教体局对沙坝村负责对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火源管控、巡逻巡查、值班值守、巡山护林、应急处置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

3、明确工作重点,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做好防火期内烧荒烧秸秆等农事用火、工矿企业生产用火有效管控。配合牵头部门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隐患排查整治等“六大专项行动”,建立森林防火风险隐患台账,定期梳理更新,实行动态管理。配合牵头部门根据森林防灭火年度计划,对森林防灭火高风险区、火灾多发区开展调查分析,制定计划烧除年度实施方案,科学规范实施计划烧除(烧铲隔离带),有效减少可燃物载量。

1、强化责任落实。通过召开全局职工大会,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开展防火攻坚战的重要性。作为局主要领导,我带头实施防火工作,制定周密细致的专项方案,任务责任层层分解到人,将具体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协调配合。我局和银江镇、沙坝村、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强化应急联动,在信息沟通、人员协作、技术支持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防灭火工作综合力量。

3、强化应急处置。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擅自离岗等现象,在防火期内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做到有火报火情,无火报平安。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进行应急处置,决不允许任何人隐瞒或迟报火情、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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