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法律在我心中篇一
谈到法律,会给人神圣,威严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因为有了法律的约束,我们才会生活咋子这么一个安定的社会里;正因为有了法律的约束,我们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同时也保证了他人的安全。
假如世界上没有了法律,那它会变成什么样?我不敢想象。小偷们偷了东西还能潇洒的向别人炫耀。满街都是强盗、杀人犯。这样的国家有谁能住得了。没有法律自然就没有国家。人们想要安居乐业就必须有法律。
作为青少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就应该加强我们的法律意识。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做出了严峻的挑战。
那我们又应该怎样树立的正确的法律意识呢?首先我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不健康的信息。面对陌生人提出的过分要求,应学会拒绝。遇到违法的事应在安全的情况下向警察等人求助。
青少年必须学会自我保护,在面对侵害行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伤害时,往往因处于被动地位而受到侵害。因此,我必须学会自我保护。自我保护事人的本能,具备自我保护意识是未成年人向成熟迈进的重要一步。面对一些突发的事故和侵害,我们应积极争取社会、家庭以及学校的保护。因此,青少年必须要学会自我保护,树立防范意识,知道防范的方法,逐步培养在我防范能力。
我们也应积极的参加学校、社区组织的法制教育活动。通过活动我们能够得到更专业的法律知识,也大大的推动了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和深化。
法律在我心中篇二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本周我们即将迎来我国传统节日——清明节,今年的清明节也是新假期制度实行后的第一个传统节日。
气与农业有着密切的'关系。
而清明节祭扫的起源,来源于中国传统的土葬,由于土葬后的水土流失,因此每年定在清明节时祭扫祖先的墓地。同时结合清明节时的气候特点又可以进行踏青活动,放风筝等等,可以说是一个既肃穆又轻松的节日。
而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清明节这类产生于农耕文化下的传统节日逐渐失去了产生时的文化背景,在现在的年轻人眼中可能只是一种形式而已。
其实,清明节在古时有众多的传说和活动。例如古时清明前一天为“寒食节”,相传春秋时期晋文公悼念介子推“割股充饥”一事,后逐渐清明节寒食节合而为一。唐代扫墓日期一般在寒食节,宋代后才移到清明。清明节时的活动也有扫墓、踏青、荡秋千、蹴鞠、植树、放风筝等。尤其是放风筝,传统清明节时期,人们不仅白天放,夜间也放。夜里的风筝上挂上一串串彩色的小灯笼,被称为“神灯”。有一些人还把风筝放上天后,便剪断牵线,任凭清风把它们送往天涯海角。
法律在我心中篇三
大家好!
点近视眼,脸上还长着豆豆。爸爸身体好,头发很多,黝黑的皮肤,有点像外国人。他很瘦,我觉得就像只猴子,你可别告诉我爸爸哦!无论我怎么跟他玩,他都不会生气,就像是我的玩具娃娃。
每次吃好饭,爸爸都悠闲地做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叼着根香烟,目不转睛地看着电视。有一次,妈妈叫爸爸去洗碗,爸爸就把我叫过去,笑眯眯地说:“儿子,你帮爸爸洗碗,爸爸给你劳务费。”我说:“我才不要,你自己去洗吧!”接着爸爸又嬉皮笑脸地对妈妈说:“老婆,这次就你洗吧,下次我一定洗。”妈妈又好气又好笑地说:“你这个大懒虫!”她白了爸爸一眼只好自己去洗了。
这就是我的爸爸。
法律在我心中篇四
大家好!
我是三一班的何林阳,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律在我心中篇五
大家好!我是五(2)班的叶惠丽,我今天给大家演讲的题目是《雷锋在我心中》。
我想,大家对雷锋这个名字并不陌生吧!人们都说:“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雷锋就是一位助人为乐的人。
有一次,雷锋叔叔肚子疼,他到团部卫生连开了点药回来,见本溪路小学的大楼正在施工,便推起一辆小车,一连干了好几个小时。
我们是祖国的接班人,应该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在学雷锋的这段日子里,我时时刻刻以雷锋为榜样,努力争取做一个雷锋式的好少年。记得那是3月2日的早晨,我跟往常一样背起书包,走在去学校的路上。走着,走着,当我走到一个有积水的路段时,忽然,看见了一个钱包,我想:这个钱包肯定是个别人扔掉没用的旧钱包,我走了上去,无意时用脚踢了一下,这时,我看见钱包里露出了一张卡,我就从地上捡起了那张卡和钱包。就在我要把卡插回钱包的一瞬间,我看见了许多张挨挤在一起的钱,而这些钱并不是一笔小数目,我心想:这笔钱的数目这么大,我一定要还给失主,因为我做为一名小学生不可以把这些钱占为己有,我要向雷锋学习,学习他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
于是,我毫不犹豫地把这个钱包急忙地拿回了家,告诉爸爸妈妈这件事的经过。要求爸爸妈妈帮我找到失主。钱包里的身份证上知道了失主原来就是我家对面洪辉电器的老板徐洪辉叔叔的,爸爸妈妈马上带着我把钱还给了他。
同学们,老师们,雷锋曾经说过:“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少年儿童,我们应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时时处处以雷锋为榜样,让雷锋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