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化方案(汇总20篇)

时间:2023-12-13 作者:笔砚

计划书是指在特定的时间段内确定目标、制定方案和安排资源的书面材料,它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非常重要。想要了解成功的计划书该如何写作?那就不妨参考一下以下这些精选的计划书范文吧。

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化方案(汇总20篇)篇一

教学目的:

1.学会对常见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知道如何分类放置生活垃圾。

2.了解垃圾分类的好处,有害垃圾需要特殊处理;了解填埋、焚烧等各种垃圾的吃力方法。

3.引导学生对可回收垃圾进行再利用,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教学重、难点1.2.重点:对常见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难点:了解垃圾分类的好处,引导学生爱护环境,从自身做起。

教具准备:课件、贴图、垃圾实物、等。教学过程:

一.新课带入,揭示课题。

3.老师出示几种垃圾,说它们的家应该在哪里,认真学习完这节课我们就知道了。引导学生学习垃圾的分类。

二.学习新知。

(一)生活垃圾的分类1.自主学习:要求。

(1)我国一般把生活垃圾分成几类?(2)说一说为什么这样分?

(3)你能为每一种类型的垃圾举几个例子吗?2.学生边看边勾画,教师巡回指导交流。

3.师生共同探讨上述三个问题揭示生活垃圾的划分同时板书。

4.出示图片请学生说说各自属于那种生活垃圾。5.做一做:

(1).为相应的垃圾找去处。

(2).为垃圾找家,把教师手中的垃圾(图片和文字表示)贴到相应的生活垃圾类型下方。

(3).垃圾分类小游戏,教师先解释图片内容,征求学生意见把他们放进对应的垃圾桶里。

(二).垃圾分类好处多1.自主学习2.说一说,垃圾分类都有哪些好处?同时板书要点。3.介绍一些垃圾变费为宝的实例和学生感兴趣的利用废物做成的各种玩具,道具,体育用品等生活常见的物品。引导学生课余时间动手制作将垃圾变费为宝,下节课进行展示。

1.教师出示一些垃圾污染环境的图片,师生产生共鸣——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正受到垃圾的威胁,地球的资源正在日益耗尽。

2.教师提问:学习了本课,你能为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提出几点建议吗?

学习儿歌,回顾本课教学内容。出示儿歌:学生试读;诵读,试试熟记。儿歌:

小朋友,要注意,垃圾分类有意义回收资源再利用,减少污染省资源,垃圾处理有方法,堆肥焚烧和填埋,垃圾分类好处多,乱扔垃圾最可此,爱护环境人人夸。板书设计:

焚烧,堆肥。

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化方案(汇总20篇)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20xx年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城范围内局机关、综合执法大队、质检所及甘蔗市场监督管理所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工作“三端四定”、“五分类”,其他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参照当地乡镇落实“四分类”。组织、指导、督促各辖区范围内沿街店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监督考评工作机制,组织在各经营场所进行分类宣传,倡导“文明餐桌”、“光盘行动”,促进源头减量。

(一)生活垃圾分类类型。

1.五分类(甘蔗街道)。

(1)厨余垃圾(绿色垃圾桶):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食品加工等活动产生的餐厨垃圾,居民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集贸市场经营生鲜超市产生的废弃蔬菜、瓜果等有机、容易腐烂的物质。

(2)可回收物(蓝色垃圾桶):是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废弃纸类塑料、金属、纺织物、电子电器、玻璃、木料等废旧物质。

(3)有害垃圾(红色垃圾桶):是指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废电池(充电、纽扣电池)、荧光灯管、温度计、血压计、药品、油漆、溶剂、化学农药、消毒剂、胶片和相纸等物质。

(4)其他垃圾(橘黄色垃圾桶):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包括卫生纸、纸巾、烟头、海鲜贝壳类等废弃物。

(5)大件垃圾:是指整体性强、需要拆解处理,重量超过5千克或体积超过0.2立方米或长度超过1米的固体废弃物大件废弃物,临时堆放点暂存。

2.四分类(其他乡镇)。

除大件垃圾外,其他同上所述。

1.定点收集。

局机关建成一个垃圾分类屋,同时各办公楼合理布局不少于一处垃圾分类收集点。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至少设置一处垃圾分类收集点,并根据所在乡镇垃圾分类屋(亭)设置情况就近投放生活垃圾。

以上垃圾分类收集屋(亭)应设置四类桶(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

局机关需配置一处垃圾桶清洗点,清洗点排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确保清洗点无坑洼现象,垃圾桶清洗工作由分类督导员负责督导。

2.定人管理。

局机关及各基层市场所各设1名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局机关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由办公室龚怡文担任,各基层市场所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由基层所指导员(无指导员的基层所由所长)担任。

(1)负责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屋(亭)选址(仅局机关);

(2)指导督促管理区域内人员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3)局机关管理责任人负责统一组织安排在各经营场所开展大型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倡导“文明餐桌”、“光盘行动”,促进源头减量;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管理责任人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各辖区范围内沿街店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及开展本辖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局机关、各基层市场所由本单位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按照1:1配比负责指派分类督导员。

分类督导员职责:定点桶边破袋检查,引导、督导、指导单位干部职工正确分类投放,不接收未实施分类或分类不到位的垃圾,及时举报拒不改正的干部职工,配合相关执法部门查处垃圾分类违规行为,同时做好收集点每日垃圾收集数据统计工作。

分类督导员考核:督导员的日常考核管理由办公室牵头,通过分类督导员在岗工作情况、工作成效、服务对象综合化评价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

3.定位监控。

局机关垃圾分类收集屋(亭)的监控探头对接甘蔗街道接入“智慧闽侯”监控平台。

4.定时投放。

各单位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以“给干部职工的一封信”、“垃圾分类倡议书”、集中宣传等方式告知全体干部职工所对应的投放点位,指导干部职工垃圾分类后送到分类收集屋(亭)进行投放。

(三)分类投放“奖惩”制度。

1.鼓励通过积分兑换和奖励垃圾袋(桶)等多种方式,促进单位和个人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后期将根据市场回收行情和有害垃圾对环境危害程度由县生活垃圾分类办分别制定的可回收物圾和有害垃圾准确投放的积分奖励方案。

2.为保障垃分类工作顺利开展,由县住建局负责落实垃圾分类投放执法,参照《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令20xx年第75号)对未按规定投放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分类管理责任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部分单位和个人在分类工作没有履行义务,产生抵触,影响较坏的将在“闽侯新闻”、“遇见闽侯”等媒体和主要街区节点的led屏幕上作为典型予以曝光。

垃圾分类投放处罚流程: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对违法投放单位和个人立案处理并开具违法行为通知单。由城市管理执法案件评议小组对处罚结果予以认定,由金融系统(四大银行)代缴处罚金至县财政。对不接受处罚,不缴纳处罚金的单位法人和个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予以曝光。

(一)健全管理体制机制。

成立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世增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明银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负责牵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

以上人员如有岗位变动,相关工作由继任者自然接替。

(二)宣传活动。

在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及县生活垃圾分类办的指导下开展宣传工作,由局人教科牵头,各基层市场所配合,充分发挥局志愿者服务队作用,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大力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考核制度。

由局办公室、人教科负责组织对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垃圾分类收集点设立、垃圾分类日常投放、工作台账、宣传教育及巡查督促沿街店面执行垃圾分类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核,自20xx年1月起,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应于每月25日前将本辖区商品零售场所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及台账通过oa报局垃圾分类办,同时对接并抄报所在乡镇(街道)垃圾分类办。

为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将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单位与个人年终评优评先的考核内容。

根据《中共闽侯县委办公室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版)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我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经费保障。

1.根据实际建设成本,我局机关垃圾分类收集屋(亭)经验收合格的,由县财政给予全额补助。由局财务装备科负责,对接县财政做好协调沟通工作。

2.局机关大楼各楼层及各基层市场所垃圾分类收集点(四类垃圾桶设置)和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经费由局经费列支。

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化方案(汇总20篇)篇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通知》(国办发〔20xx〕26号)要求,结合福建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我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着力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改善全省人居环境。

坚持政府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实施路径;坚持立法先行,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法规体系;坚持教育引导,动员全民参与;坚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示范,以设区市辖区为单元,带动居民小区连线成片整体推进,逐步扩大垃圾强制分类范围。

(二)目标任务。

加快出台垃圾分类实施办法,福州市、厦门市20xx年底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办法;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20xx年底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办法或实施方案。

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厦门市、福州市城市建成区分别于20xx年、20xx年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除厦门外,福州、泉州、漳州、莆田、三明、龙岩等6个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设区市20xx年至少选择1个区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建成区于20xx年前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xx年,全省基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一)主体范围。全省到20xx年前在设区市建成区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以设区市辖区为单元,居住区域、单位区域、公共区域连线成片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

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单位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厦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有条件区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

(二)强制分类要求。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细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有害垃圾必须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定时收运。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鼓励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海鲜产品(水产品)、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根据试点情况完善立法,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

(一)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实施居民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二)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居住社区可探索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实施“四分类”。结合当地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实行社会分类与专业分类相结合,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投放。“湿垃圾”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根据垃圾产生量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所单独设置,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推动建筑垃圾和园林绿化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处置。

(一)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环卫主管部门要加快组织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设施,有条件的增加大件垃圾破碎、分拣设施,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直运、定点定时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二)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通过“以旧换新”“押金退换”等方式,利用现有物流体系,推进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鼓励定时定点开展大件垃圾、园林垃圾收集和再生利用工作,有条件的鼓励建设收集处置专用场所。

(三)完善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加快危险废弃物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有条件的大型农贸市场、果品批发市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大型企业等有机易腐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单位自行建设相对集中的处理设施,避免分类后易腐垃圾直接进入城市焚烧厂或填埋场。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20xx年底前,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和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20xx年底前,按照《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完成具体项目建设,对即将饱和的垃圾填埋场要实施新建扩建。

(四)积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产业园区)。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促进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20xx年底前,福州、厦门、漳州、泉州、龙岩要力争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产业园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定期研究相关工作。设区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切实承担起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快制定辖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工作推进,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将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通报批评,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省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强化督促检查,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纳入省文明城市、生态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食品安全创建城市、人居环境奖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各类创建活动的考核评价体系。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级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共同做好工作。

环卫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组织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中的重大问题。

发改部门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审批、核准等相关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发挥省预算内基建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经信部门负责推进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推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等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推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的回收管理,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有害垃圾的运输、处置监督管理,督促加快危险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依法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宣传、教育部门负责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和指导各类媒体和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将垃圾分类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的评测内容。教育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幼儿园、小学、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学内容。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的规定,督促指导本行业系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完善政策法规。各地要加快推进立法,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制定完善引导政策和收费政策,保障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所需经费。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开展垃圾“计量收费”。积极争取中央基建投资政策,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严格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投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资源化和再生产品应用项目。出台相关市场推广引导机制,促进低值废品回收。

(四)创新体制机制。实行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各类型区域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相关考评激励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提升垃圾分类回收整体水平。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监管。

(五)动员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公众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绿色环保理念,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共青团、妇联要动员团员青年、基层妇女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党支部、居委会、老人会、志愿者协会等基层力量,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强化国民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开展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化方案(汇总20篇)篇四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26号)要求,结合福建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我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着力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改善全省人居环境。

坚持政府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实施路径;坚持立法先行,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法规体系;坚持教育引导,动员全民参与;坚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示范,以设区市辖区为单元,带动居民小区连线成片整体推进,逐步扩大垃圾强制分类范围。

(二)目标任务。

加快出台垃圾分类实施办法,福州市、厦门市20xx年底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办法;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20xx年底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办法或实施方案。

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厦门市、福州市城市建成区分别于20xx年、20xx年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除厦门外,福州、泉州、漳州、莆田、三明、龙岩等6个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设区市20xx年至少选择1个区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建成区于20xx年前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xx年,全省基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一)主体范围。全省到20xx年前在设区市建成区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以设区市辖区为单元,居住区域、单位区域、公共区域连线成片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

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单位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厦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有条件区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

(二)强制分类要求。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细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有害垃圾必须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定时收运。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鼓励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海鲜产品(水产品)、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根据试点情况完善立法,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

(一)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实施居民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二)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居住社区可探索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实施“四分类”。结合当地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实行社会分类与专业分类相结合,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投放。“湿垃圾”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根据垃圾产生量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所单独设置,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推动建筑垃圾和园林绿化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处置。

(一)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环卫主管部门要加快组织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设施,有条件的增加大件垃圾破碎、分拣设施,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直运、定点定时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二)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通过“以旧换新”“押金退换”等方式,利用现有物流体系,推进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鼓励定时定点开展大件垃圾、园林垃圾收集和再生利用工作,有条件的鼓励建设收集处置专用场所。

(三)完善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加快危险废弃物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有条件的大型农贸市场、果品批发市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大型企业等有机易腐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单位自行建设相对集中的处理设施,避免分类后易腐垃圾直接进入城市焚烧厂或填埋场。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20xx年底前,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和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20xx年底前,按照《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完成具体项目建设,对即将饱和的垃圾填埋场要实施新建扩建。

(四)积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产业园区)。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促进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20xx年底前,福州、厦门、漳州、泉州、龙岩要力争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产业园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定期研究相关工作。设区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切实承担起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快制定辖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工作推进,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将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通报批评,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省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强化督促检查,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纳入省文明城市、生态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食品安全创建城市、人居环境奖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各类创建活动的考核评价体系。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级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共同做好工作。

环卫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组织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中的重大问题。

发改部门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审批、核准等相关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发挥省预算内基建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经信部门负责推进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推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等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推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的回收管理,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有害垃圾的运输、处置监督管理,督促加快危险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依法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宣传、教育部门负责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和指导各类媒体和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将垃圾分类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的评测内容。教育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幼儿园、小学、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学内容。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的规定,督促指导本行业系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完善政策法规。各地要加快推进立法,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制定完善引导政策和收费政策,保障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所需经费。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开展垃圾“计量收费”。积极争取中央基建投资政策,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严格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投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资源化和再生产品应用项目。出台相关市场推广引导机制,促进低值废品回收。

(四)创新体制机制。实行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各类型区域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相关考评激励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提升垃圾分类回收整体水平。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监管。

(五)动员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公众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绿色环保理念,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共青团、妇联要动员团员青年、基层妇女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党支部、居委会、老人会、志愿者协会等基层力量,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强化国民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开展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化方案(汇总20篇)篇五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省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实施好《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项要求奠定坚实基础,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坚持以全程管控为核心,增强处置能力为关键,落实源头分类为基础,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为高水平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提供有力支撑。

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自xxxx年10月1日起按照《条例》的要求,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到xx22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其他市、县自xxxx年起至少选取一个条件较为成熟的党政机关、学校、住宅区、超市商场等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到xx21年选取不少于三个乡镇、街道、社区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到xx22年所辖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到xx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氛围基本形成。

(一)明确分类标准和要求,夯实基础工作。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城镇的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因地制宜、简单易行”的原则对生活垃圾实行简易分类。鼓励农村和偏远地区对厨余垃圾、枯枝烂叶等实行就地处理,能还林还地的尽量还林还地,减少垃圾外运量。(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

(二)切实提升源头分类质量,实现垃圾准确投放。

1、合理设置投放容器及收集点。综合考虑生活垃圾产生比例、人口数量、运输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投放容器的类别、尺寸、数量,建设或改造一批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xx19)要求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收集亭,并在明显位置告知各类生活垃圾收集点的位置、收集时间、收运频率、收运时间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住宅区,配备可回收物分类柜、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等,并设置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的临时收集堆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

对于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建设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和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验收后交付使用;对于已建成的住宅区、公共场所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进行改造或配置符合要求的环卫附属设施,使其满足垃圾分类收集要求。(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2、提升投放质量。可回收物应做简单分类处理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易碎或含有液体的有害垃圾应采取防止破损或渗漏的措施后投放;厨余垃圾应沥干水分后,使用可循环利用的盛装容器投放;装修垃圾应简单分类,捆扎装袋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废品收购网点或者投放至指定投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3、推行定时投放。根据居民的作息时间、垃圾产生量等合理确定各类垃圾的投放时间。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可每天投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可集中在双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定时投放,具体投放时间由各市、县确定。(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4、落实投放管理责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应承担下列责任:一是按照分类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投放设备设施并负责维护,对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改造;二是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宣传横幅、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三是设立督导员或志愿者,引导群众准确分类投放,纠正不准确的投放行为,实现垃圾准确投放。(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5、公共机构率先垂范。优先选择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主要旅游景区、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宾馆、饭店、酒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公共机构和场所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宣传、优先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并推广无纸化办公,引导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三)杜绝“混装混运”,畅通垃圾全程分类渠道。

1、确定收运模式。按规定时间、频次和路线对不同类别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运输,做好管理责任人和运输企业、环境卫生部门的衔接,采取定点收运、箱房分类直运等模式,具备条件的区域或居住区内交通不便利的“城中村”可以实行以桶换桶、桶车直运的模式,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2、配置收运车辆。对现有收运车辆进行改造,按照不同类别喷涂与《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xx19)相一致的图文标识和颜色,并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需要按计划增配收运车辆,确保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新购置的收运作业车辆原则上应选择新能源环卫车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3、落实收运要求。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根据产生量合理安排收运频次,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预约收运或者定期分类收运;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行每日分类收运,且必须使用密闭高效的垃圾运输设备,并做好收运过程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避免在装车和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滴漏”等二次污染现象。(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分类处置能力。

1、规划建设终端处理设施。按照城乡同步、区域统筹的要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厨余垃圾(含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等终端处理设施的规划选址和建设,合理规划布局生活垃圾协同处理综合产业园等项目,将其提前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加快立项、规划、用地、环评等前期手续的审批进度,确保项目尽快落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供销合作联社,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2、增设环卫作业基地。各市、县至少规划建设1座环卫作业基地,满足本地区环卫车辆的日常维护、清洗、消毒、充电等操作需求。(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3、完善分类配套设施。加快推进可回收物回收网点和分拣中心、有害垃圾暂存点和分拣中心的规划建设,并根据需要对转运站进行合理扩建改造,增设大件垃圾处理设施,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后的处理要求。鼓励偏远的农贸市场、农家乐等经营场所安装符合标准的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就地处置厨余垃圾。垃圾处置单位应建立处理台账,确保来源、数量、去向等信息可追溯,各类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五)强化政策引导,健全全程分类管理体系。

1、科学制定方案。各市、县要充分学习借鉴省内外经验,于xxxx年7月底前编制完成所辖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项目、责任分工、保障措施等内容,做好投入资金测算并统筹安排资金,按照预定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于xxxx年8月1日前试行并做好执行《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全域启动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7月)。

2、完善政策制度。加快顶层设计,省直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工作职责,于xxxx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有害垃圾种类目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可回收物种类名录及处置企业、场所名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指南、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评价办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快递业绿色包装标准、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产品目录等系列配套文件。各市、县应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根据分类要求探索建立差异化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12月)。

3、开展示范片区建设。地级市应以区、镇为单位开展试点,把试点打造成为可供参观、学习的观摩点。其他市、县应尽快明确试点范围,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通过梳理成功的典型案例,发挥示范社区、示范街道(乡镇)等模范带头作用,将好的做法和模式复制推广,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全覆盖。(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12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从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主要负责日常组织协调、联络调度、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另行印发。省直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市、县政府也要抽调相关人员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集中办公,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事务,同时指定专人定期向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间:xxxx年9月)。

(二)开展全方位多层面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传统主流媒体、新兴网络媒体等正确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开设专题专栏、视频新闻、热点解读等形式深入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各项要求和阶段性成效,尤其可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充分的正面宣传报道,增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效果。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优势,广泛发动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通过入户宣传、派发宣传画册、现场互动引导等形式,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把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的专题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通过“小手拉大手”系列课外活动,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文明整个社会”的良好效果。鼓励全省各级党校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环保理念。(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直机关工委、省民政厅、团省委、省妇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三)保障资金投入。

各市县财政部门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备及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提供足额的资金保障。有条件的市、县可在一定时期内对分类工作有明显成效的单位、企业、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具体办法由市县政府确定。要创新投融资模式,依法依规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大投资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相关资金支持,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牵头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四)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多部门协同执法机制,明确牵头执法部门,梳理执法流程,并将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列入执法目录中,统筹部署收集、转运环节生活垃圾分类的执法和监管。各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指导、考核力度,通过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开通微信投诉渠道等方式,倒逼相关责任单位做好分类管理工作。定期汇总情况并通报排名,对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对推进不力的实行约谈问责,同时将考核结果提交相关部门作为文明城市(单位、家庭、校园)、卫生城市的创建评比和省直单位、市县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开发建设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省商务厅要开发建设再生资源信息系统等,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整合现有的智能监控装置、车载gps设备等资源,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成效进行分析评估,并加强对不规范投放行为的信用惩戒,进一步提升我省生活垃圾的管理水平。

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化方案(汇总20篇)篇六

“我的生活我做主”德育实践体验活动为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探索学校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可行途径,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开展,提高我校师生的环保意识,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并以实际行动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掌握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常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每人每天都要产生一些垃圾,如废纸、旧书报、食品包装、厨余物品等,其中以废纸为最多。这些垃圾如果混杂在一起被运走,一方面是对资源的浪费,如废纸、塑料等完全可以再生利用;另一方面,垃圾中有可能混有少量有害物品(如废电池),会造成环境污染。另外,少数学生平时乱扔垃圾,既影响校园环境,又会养成不良的习惯,这也不利于学生环保意识的培养。

鉴于上述情况,学校在“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思想指导下,培养学生“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的意识,让垃圾分类成为一种习惯。同时进行环保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学生影响家庭、社区,为我校实施垃圾分类打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垃圾分类质量为目标,整合全校各方面的力量,围绕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的主题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师生、家长认识到垃圾分类是要从源头上分离出来,并尽量减少垃圾的产生量,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做到人人知道垃圾分类的重要性,自觉进行垃圾分类。

四、工作重点。

1.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0月15日-10月30日)。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红领巾广播、橱窗、横幅、黑板报、班会课、展板、分发宣传手册等形式,开展大规模的持续深入的校园宣传动活动,使全校师生人人皆知生活垃圾分类活动。2.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11月1日—11月28日)。以“我的生活我做主-垃圾分类”活动为载体,在全校内推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通过少先队活动开展“小手大手齐动手、垃圾分类记心头”活动,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所学校带动一个社区、一个社区带动整个社会。3.验收评比阶段(2013年12月)。针对各班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学校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班和优秀个人(含教师和学生)的考核范围,对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校领导要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切实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我校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抓出特色。学校制定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推进计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2013年9月28日前提交学校垃圾分类工作实施计划。2.2013年10月份校园内积极宣传垃圾分类知识。

3.2013年11月份开展垃圾分类体验活动和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抽查。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学校、班级宣传栏或黑板报、广播站、校园网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使垃圾分类人人知晓、深入民心,营造师生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的氛围。

(三)加大投入,落实保障。在校园内增加垃圾分类设施的购置,在人流密集的地方,如操场、校门等地方放置分类垃圾桶,方便师生分类投放,提高师生参与程度,并加强垃圾分类设施的日常维护、保洁。学校后勤要做好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

六、具体工作安排。

(一)人员配备。

1.加强领导,由德育处牵头,各部门协作,办公室负责每天的垃圾分类情况和监督计量工作。

2.各班由班主任、环保小卫士负责,各办公室由校办负责,对垃圾分类的要求进行监督执行,每周进行小结,每天定人、定时进行垃圾清倒。

(二)工具配备(办公室负责)。

1.每层走廊放可回收、不可回收2个垃圾桶。

2.学校室外摆放垃圾收集箱,分别为可回收、其他、有毒垃圾三种。

3.学校向每个班级发放垃圾桶2个,分别为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垃圾袋也由学校统一发放。

4.食堂配有厨房垃圾回收桶若干和专门的牛奶盒回收桶。

1.走廊的垃圾桶为家长、领导来校,以及师生在课间活动中产生的垃圾时存放所用,教室产生的垃圾不得倒入其中。由清洁工每周清理数次,其中可回收垃圾交学校统一处理。2.教室产生的垃圾分类后送交学校垃圾收集箱,其中可回收垃圾由专门人员统一计量,不可回收垃圾统一由环卫所来清理。

3.废旧电池由学校统一收缴后交环保部门处理(废旧电池一定要放在专用收集箱内,家中使用的电池也可带来)。

4.文印室的废墨盒由文印室人员统一保管集中处理。

5.厨房垃圾一部分堆肥使用,另一部分每天进行专门处理。

(四)统一分类收集时间。

1.每天上午、中午、下午放学前由值日生清理教室垃圾。2.办公室定期对可回收垃圾送废品回收站。

3.办公室对有害垃圾不定期送交环保部门专门处理。

(五)反馈检查由值日生负责,卫生检查小组学生检查各班教室是否对垃圾进行正确的分类,若没有按要求分类,每次扣0.5分。

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化方案(汇总20篇)篇七

《xx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出台并进入全面提速阶段,我市将正式步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时代,从垃圾产生源头到末端处理实行全流程分类管理。按照工作目标,今年12月底前将完成市区3万户以上生活垃圾分类任务,其中xx区、xx区、xx区分别达到7000户以上,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xx区要分别达到5000户、4000户以上;到2020年12月底,完成市内五区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各县(市)和xx区要完成50%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任务。

三类实施主体各负其责。

《方案》指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将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采取政府主导、系统推进、全民参与、市场运作、循序渐进的方式,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处理体系,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功能,提升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建设美丽宜居鹰城。

《方案》中将实施主体分为三类,分别是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负责做好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企业单位,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企业单位,负责做好本经营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居民区,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服务志愿者做好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我市的城市生活垃圾按照以下标准分为四类:(一)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二)有害垃圾,是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三)湿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四)干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可回收物的标志一般采用蓝色、有害垃圾采用红色,湿垃圾采用棕色、干垃圾采用黑色。

按照要求,居民区在楼栋、单元等生活垃圾收集点成组设置湿垃圾、干垃圾收集容器,指定两处以上的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收集点,并设置相应的收集容器,在生活垃圾收集点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或指示牌,引导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非居民区,按标准成组设置四类收集容器,张贴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宣传标语。

高标准推进硬件设施建设。

今明两年,我市各地将高标准推进硬件设施建设,补齐设施能力短板,实现不同种类垃圾的分类处理。

在运输环节上,市区现有的生活垃圾中转站按照垃圾分类需要进行改造升级,每季度改造完成15%以上。今年年底前,所有生活垃圾转运车辆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辆。在末端的处理环节上,我市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今年10月底前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2020年底前新建餐厨垃圾处理厂、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投入使用。

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化方案(汇总20篇)篇八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提升真如镇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效,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普陀区关于贯彻〈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推进全程分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20xx年真如镇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施方案》,具体方案情况如下:

以坚持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提高源头分类覆盖面,通过“机关先行、党员带头”、“星”时尚空间垃圾生态循环工作站作为切入点、以樱花苑、芝川路81弄两小区为示范,全面推进辖区内91个居民区的垃圾分类模式。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环保意识,着力形成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有效巩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成果,真如镇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将依托“1+3+x”社区治理机制(“1”是指居民区党组织,“3”是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x”是片区各类执法力量、各职能部门、区域化单位和社会组织)来完成20xx年工作目标:

一是生活垃圾分类全面覆盖。全街道实现居住区、单位、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90%以上居住区实现垃圾分类实效达标,真如镇街道积极争创“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示范街镇”。二是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建成。建成78个“两网融合”服务点。全街道湿垃圾分类量日均高于33吨,可回收物回收量日均高于24吨。三是因地制宜探索湿垃圾就地粉碎处置工作模式。在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建设湿垃圾就地粉碎处理设施。四是《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贯彻实施社会氛围基本形成。20xx年,举办垃圾分类及《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普法为主题的系列活动,组建1支宣讲队伍,每个小区成立1支志愿者队伍,机关科室成立专门负责垃圾分类管理推进工作的专业管理队伍——真如镇街道推进垃圾分类减量新时尚工作领导小组,覆盖36个居(村)委,人人知晓、普遍参与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一)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一对标”

真如镇街道共有91个小区,按计划分批推进居民区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区减量办下发要求,今年要自我加压,争取90%达标,即有82个小区需达标,严格对标《普陀区关于贯彻〈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推进全程分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真如镇街道努力争创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示范街镇。

(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二覆盖”

1、实现区域全覆盖。至20xx年7月底,完成辖区内剩余1.6万户(全街道共计6.9万户)家庭生活垃圾全面分类,并实现绿色账户正向激励机制的同步推进。

2、参与动员全覆盖。通过《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培训、每月有主题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日”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发动工作、生活在真如镇街道的市民积极投身垃圾分类活动。

(三)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三体现”

1、体现党建党员的示范引领。机关发扬“机关先行、党员带头”、首创“星”时尚空间垃圾生态循环工作站,真如镇街道推进垃圾分类减量新时尚工作办公室(设于管理办)牵头落实日常属地管理,督促辖区单位分类落实分类投放容器配置,并实施分类投放。

2、体现“走四百”及“大调研”的工作务实。通过居委的“走四百”工作和相关部门的“大调研”,了解居民区的实际需求,更新改造居住区的152座垃圾厢房。对照分类小区达标评价内“3+8+x”标准(即:外观美化做到“三个有”,内部配置“八件套”,可选配两网融合点、雨棚、自助扫描等便民设施),最大限度利用原垃圾厢房因地制宜实施改造,做到分类投放容器设置规范、方便投放、标识清晰、便于管理,“定时定点投放”公示清晰明了。若居委认为有需要,可在合适的地方由居民区“三驾马车”决定增设干湿垃圾桶;对辖区内138辆人力驳运车进行更换为电瓶驱动,由全区统一款式和涂装、标识。

3、体现小区综合改造的长效融合。在今年小区综合改造的基础上,注重工作融合,与旧住房成套改造、楼组楼道达标示范、车库改造、文明小区创建、菜场达标建设等工作有机融合,以更好地巩固维护好小区的综合改造效果。

(四)深入垃圾分类“四探索”

1、继续探索“二次分类、就地减量”工作模式。在区绿化市容局的支持下,在有条件的小区增设湿垃圾就地粉碎机或湿垃圾生化处理机,以“星”时尚空间为模板探索湿垃圾集中就地处置模式,抓紧进行设备改造和调试使用。

2、探索在小区推广分类箱房钟控自助扫描设施的改造,克服扫描员在岗率低的困难,减轻分拣粉碎员的兼职负担,使其专职于湿垃圾分拣粉碎,提高湿垃圾粉碎量。

3、探索引入城投“蓝鲸”、“山鹰”、“拾尚包”等回收投放箱,引导居民主动投放可回收物,增加可回收物分类回收渠道,提高可回收物分出量,在有条件的位置建设“两网融合”服务点78个。

4、探索机关大楼先行,逐步向驻区域行业单位及居民区推广的垃圾分类发展新模式。真如镇街道计划于4月15日由机关大楼正式实施垃圾分类,在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改进,逐步将机关模式向驻区域行业单位与居民区全面推进。

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真如镇街道致力于成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示范街镇,计划分三步走:第一步导入期——志愿者招募、前期调研、志愿者宣讲工作、机关推进大会、城管专项行动;第二步执行期——方案、垃圾厢房、驳运车三方面入手;第三步维持期——全面完成指标、长效常态化运作保证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序进行,简称三期十步法。

(一)导入期(2月-3月)。

1、成立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小组及志愿者小组。垃圾分类“只有开始没有结束”,需要长期持续地开展宣传教育。要依靠社区力量,进行宣传动员,要以居委会、物业、业委会为抓手,发动和带领志愿者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2、前期调研及意见征询。为了了解辖区内人员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和意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垃圾量、居民投放时间习惯等信息,在成立指导小组后,对辖区内情况进行摸底排查。一般采用问卷调查、称重、观察等方法。

3、开展志愿宣讲团宣讲工作。由程胜环保组织多轮次的宣传工作,目前绿色账户已宣传覆盖了63个小区、覆盖户数达51677户,两网融合布点13个服务社区。新增22个绿色账户小区,新增绿色账户计划新增16000户,目前已完成开卡9880户。举办了18场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活动、18场绿色账户宣传培训活动,接待各级领导参观2场,130人次参与。单位强制分类2场230人次参与,绿色账户扫描员培训11场,30人次参与。5场绿色账户积分兑换活动,1136人次参与积分兑换,积分兑换活动消纳积分2345300分,激发广大居民和社区单位积极参与垃圾分类行动。

4、召开20xx年真如镇街道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工作推进大会。真如镇街道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街道全体机关干部、居民区党组织负责人、居委会主任、小区物业、业委会负责人等参加,明确部门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层层压实,确保责任到岗,工作到人。

5、开展城管执法专项行动。城管对辖区内商业楼宇、大型卖场、沿街店铺及医院、学校等重点单位针对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普法专项行动,为即将实施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做好教育宣传、贯彻和引导,为实施垃圾分类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执行期(4月-6月)。

6、关于“方案”。

(1)4月25日前根据居住区的实际情况,成立居民区工作小组,完成各自的“一小区一方案”,同时各小区积极主动上报完成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居住区的时间计划,各片区对自己辖区内的居委上报情况进行梳理排摸后上报真如镇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办公室,街道结合计划于4月30日前排定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居住区和达标单位创建的时间表,填写达标申报表,总体进度安排:5月30日前,完成30%创建任务(即28个小区),6月30日前,完成60%创建任务(即55个小区),8月30日前,完成90%创建任务(即82个小区)。

(2)街道成立真如镇街道推进垃圾分类减量新时尚工作领导小组,所有成员需在4月30日前完成与真如镇街道签订《20xx年真如镇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目标责任书》工作。

(3)4月30前在居民区“一小区一方案”基础上,形成真如镇街道实施方案。

(4)根据区地区办、区委宣传部思路,自治办、党群办负责组织居民区每月5日的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组织居民区、居委干部、小区物业经理、片区工作人员、农贸市场等大口条线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要求的宣讲,1、6万户未开展绿色账户的由绿化市容所携程胜环保开展培训工作,同时管理办、房管办跟进指导,已开卡的居民区由居委、物业进行日常宣传引导,自治办、党群办、房管办跟进指导。

(5)5月30日前将曹杨花苑81弄、樱花苑打造成有亮点、有特色的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居住区。

(6)组建一支真如镇街道机关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4月15日由机关首先实行垃圾分类工作,在机关大楼和社保中心两处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点(11:30-12;00、16:45-17:15)由保洁人员、程胜环保、单位部门志愿者进行检查、指导、监督。配备称重器,每天由第三方记录各科室干、湿垃圾投放量及分类情况评价,每周五下班前汇总至绿化市容所进行数据统计,用于周一的晨会通报展示。

(7)根据区推进垃圾分类减量新时尚工作领导小组思路,街道在经费筹措上,总体采用“统筹加以奖代补”的模式。

7、关于“房”。

(1)机关大楼的硬件改造需于4月13日前完成。

(2)物业、管理办、绿化市容所通力协作于5月30日前完成9个示范小区的硬件改造及撤桶并点工作(芝川路138弄、真光四、清二、时代新苑、海普苑、樱花苑、绿洲公寓、真西一小区、芝川路81弄),其他小区计划在6月20日前完成小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点的建设任务,并按规定规范配置四分类垃圾桶。小区内原有垃圾厢房的根据标准进行选择性改造,使其具有鲜明、居民易识别的标识,逐渐撤去非厢房式的投放点,小区原没有垃圾厢房的参照真如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大楼标准进行改造。真如镇街道各居民区的垃圾厢房设计应当富有美感,努力多建造具有真如特色的垃圾厢房。

(3)由第三方协调小区居委工作人员于每周五下班前将各居委的分类情况统计汇总至绿化市容所,用于周一的晨会通报展示。

8、关于“车”。

(1)真如镇街道绿化市容所协调区绿化市容局于4月30日前完成干垃圾小型电动驳运车车型选定、外观涂装设计和相关采购流程。

(2)5月30日前绿化市容所、房管办会同西部集团、亚大物业完成50%小区干垃圾驳运车的更换工作,重点淘汰车容车貌差、车况不良、非不锈钢材质的“黄鱼车”,其余50%于6月20日前全面完成淘汰,到6月底,全街道基本实现无干垃圾人力驳运的情况,更好地满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

(三)维持期(7月-长期)。

9、7月1日起全街道正式实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指标。通过全民参与和硬件改造,完成91个居住小区垃圾分类及绿色账户的全覆盖,90%以上初步创建达标小区。建成两网融合服务点78处,完成152处垃圾投放点的改造,新创成达标居住区37个,湿垃圾分类量日均高于33吨,可回收物回收量日均高于24吨。

10、优秀工作经验的总结提炼。分析总结垃圾分类推进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强化相关工作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落实垃圾分类工作常态长效。

(一)切实提高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成立真如镇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1、街道领导组织。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居民区工作小组。

组长:居民区党组织书记。

副组长:居委会主任、物业经理、业委会主任。

(二)严格把握垃圾分类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强化监督执法机制。

1、专业力量。一是由市场所、城管等执法部门过程监督。建立垃圾管理信息系统,并将垃圾分类收集、运输活动纳入到城市网格化管理。二是由市容所、房管办对物业责任落实情况全面督查。对物业垃圾分类工作予以指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并监督其落实整改,按月通报。

2、第三方力量。由程胜环保每周对辖区内居民区、各类单位进行巡查,对其垃圾分类工作的各类台账,报表和记录进行抽查,并通报和公示;街道将对其进行绩效评估,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做实。

3、建设智能监控体系。充分整合现有智能监控装置和网格化监控资源等,结合垃圾厢房和定时定点投放点改建,监督管理垃圾分类工作,数据信息给城管作为执法凭证。

4、群众力量。人大纪工委、党群办组织市民巡访团在辖区内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注重常态长效、巡访纪律、工作实效。

(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引导,形成垃圾分类共识机制。

1、要进一步做实“绿色账户”积分兑换活动,严格规范绿色账户管理,把分类积分和居民分类投放行为紧密结合,防止“人情分”、“乱积分”等行为,强化绿色账户“正向激励”的时效性。

2、加大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力度。一是增加公共场所垃圾分类公益广告位,营造更浓厚的宣传氛围,党群办结合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开展垃圾分类主体宣传,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内容。二是广泛推进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由相关部门配合教育部门深入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垃圾分类教育,普及分类知识,并加强与辖区内学校的联动,组织开展学校宣传活动。三是由绿化市容所会同成员单位,分别落实辖区内医院、菜场、国有企业等分类宣传指导工作。

3、加强对居民的`分类引导。一是推行干湿分类,引导居民“干湿带下来,投湿并破袋,单独放有害,能卖拿去卖”。二是加强入户宣传,由绿化市容所、妇联、房管办、党群办等深入社区指导居民或楼组长、志愿者完成上门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品及入户宣传指导,提高居民的积极性和垃圾分类意识。三是立足社区阵地,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循序渐进,普遍实行撤桶并点,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好居委会的核心引导作用,利用社区广播、社区led屏、黑板报、横幅等宣传形式,大力开展分类宣传,社区前期做好大量的宣传垃圾分类和撤桶并点的意义,获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之后在每个楼道门口张贴公告、在小区内设置温馨告示牌引导居民正确投放,积极营造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四)层层推进,严抓六大片区联络包干机制。

1、街道层面。结合机关片区情况,了解、督促居民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遇到的问题情况,及时帮助居委协调解决垃圾分类推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难点,指导对应居民区入户宣传、方案制定、机制落实和分类实效。

2、片区层面。片区作为街道与居民区的中间桥梁力量,除了做到上传下达,还要对真如镇街道辖区内沿街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负责。由管理办前期对各责任区单位进行宣传,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门责制管辖范围;由片区力量进行日常巡查、引导、督促与检查,由片区里执法部门开展相应的监督执法工作;最后由绿化市容所与环卫做好沟通协调,及时清运与收置,确保辖区内公共场所、沿街区域也能做到垃圾分类合理运作。

3、居民区层面。结合居委会干部的块长制度,充分发动党员、楼组长、社区民警、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真如镇街道中队联络员、居民积极分子等,把居民区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人,责任到岗。明确每个楼栋、每层楼面、每户居民的责任人,落实每户居民、每个楼面、每个楼栋的宣传动员、源头分类、精准投放的实效。同时,居民区内应当对居民公共活动场所如中央花园、老年活动室等区域安排人员轮班值守,确保辖区内的垃圾分类全覆盖。

(五)奖惩考核机制。

1、小区。开展垃圾分类优秀志愿者、楼组楼道达标示范建设、垃圾分类小区排行榜、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评选等活动。

2、物业。将垃圾分类工作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年度考核进行挂钩,对于在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且不整改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

3、居委会。鼓励各居委会结合小区实际情况,个性化制作发放入户宣传品,开展形式多样的优秀楼组长、优秀志愿者评比表彰。街道将居委会辖内各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到居民区年终考绩效考核。结合年度优秀居委会、优秀社区工作者评选活动,大力表彰宣传。

1、党政办。统筹协调各部门落实方案要求,对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组织机关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工作的具体实施。

2、党建办。督促各党总(支)部做好垃圾分类发动、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垃圾分类投放;针对辖区内各机关、单位等区域重点宣传,确保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依托区域化党建平台,积极协调区域化党建成员单位和“两新”组织落实垃圾分类工作;将社区在职党员参与垃圾分类纳入“双报到”“双报告”机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党(总)支工作例会的重要内容。

3、党群办。运用微信公众号宣传平台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结合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单位等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垃圾分类考核指标,加强对相关部门、单位的检查指导;抓好每月5日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日的组织发动;设计一批垃圾分类宣传品,分步推进沿街和居民区垃圾分类宣传氛围营造。

4、管理办。负责辖区内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落实,包括完成垃圾分类整体区域推进、分类达标、示范居住小区创建、绿色帐户推进等工作;负责区域内垃圾分类的监督落实,提升源头分类实效;开展“一小区一方案”制定,指导居民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规范建筑垃圾及大件垃圾的日常管理和处置;推进辖区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落实单位生活垃圾、沿街商户餐厨垃圾的规范申报;完成辖区152处垃圾集中投放点的改造工程;完成“两网融合”回收体系中转站及社区回收服务站点位置设置,落实服务点的建设和日常监管。

5、自治办。将垃圾分类加入“走四百”工作中,引导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关注、参与垃圾分类工作,鼓励激发“三驾马车”高效协同运行。切实做好“三组联动”垃圾分类相关项目的全程指导与项目提升,尝试形成一套居委会、志愿者、社会组织齐参与的垃圾分类社区自治模式。

6、发展办。运用各类宣传平台在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结合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单位等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垃圾分类考核指标,加强对相关部门、单位的检查指导。针对辖区内楼宇、商场、学校、菜场、机关单位等区域重点宣传生活垃圾分类。

7、工会、妇联、团委。组织真如地区开展家庭、社区、团委、“两新”、企业等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居民规范投放垃圾,提高公民垃圾分类的参与和责任意识;群团组织中广泛发动环保垃圾分类专项活动。

8、真如城管中队。严格执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面开展执法检查,依法对各类违反条例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加大对建筑垃圾、商业垃圾偷倒等社会影响恶劣行为的处罚力度;积极参与垃圾厢房整治(占厢房堆物等)行动。

9、绿化市容所。协助管理办,组织《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讲培训和具体业务指导工作;督促物业积极主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安排第三方社会组织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巡查督导,加强与区绿化市容局的沟通协调;监督协调普环和第三方清运公司做好日常垃圾清运、处置工作;保障垃圾分类硬件设施的有效运转;做好各项数据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做好挂图作战及评分工作。

10、房管办。负责协调物业公司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物业公司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本小区垃圾分类规章制度的制定;把垃圾分类列入对物业的考核项目,与物业管理星级评定及奖励机制挂钩。

11、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负责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网络,建立面向公众的垃圾分类监督、投诉平台,畅通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监督的渠道。

12、六大片区:加强巡查公示。建立“片区、居委会、市容所或第三方”三级巡查机制,通过日常巡查,对居住小区垃圾分类推进工作进度、分类点位日常管理情况、分类收集-收运体系等重点工作和重要环节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整改及验收评估;严格监督执法,发挥网格管理力量与城管执法的联勤联动,主动发现线索,严法纪、抓典型、树权威。

13、居民区:鼓励发动“三个一”行动,即一封信、一个倡议、一个承诺的形式,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通过与居民面对面倡议的活动,宣传垃圾分类和绿色环保理念;积极落实分类指导员队伍的组织动员和人员落实;加强对小区的日常巡查工作;鼓励各居委会设立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的三级榜单,即:楼道楼组“公示榜”在本楼组张贴、居民参与“荣誉榜”在本小区中宣传、辖内小区“红黑榜”在社区中排名;居委会将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纳入社区居民公约。

14、物业: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制定“一小区一方案”,积极牵头和业委会沟通并达成一致,居委配合做好指导工作;根据制定的方案,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库房设置和收集容器的配置,配足与垃圾分类形成实效相应的保洁人员;加强垃圾厢房的日常管理,杜绝挪作他用、乱堆乱放现象,保持整洁有序;严格按照四分类标识和四色收集容器的对应摆放;加强对保洁人员的培训,严厉杜绝生活垃圾混装混运现象。

15、普环二、三公司、程胜环保、山鹰。合理安排车辆每日定时对各小区干、湿垃圾进行分类收运。对小区及单位垃圾集中收集点分类质量进行把关,确保湿垃圾符合环卫作业标准。每周上报各小区垃圾分类投放数据,对于小区及单位应分类而未分类的,严格执行“不分类、不清运”。

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化方案(汇总20篇)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xx〕2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xx〕170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坚持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方向,以实现农村垃圾全面治理为核心,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立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引导农村居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习惯,逐步实现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生活和谐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依靠群众。

坚持农村垃圾治理公益性事业属性,全面落实各级政府的职责,特别是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序参与农村垃圾治理,全民动员,上下联动,共同推进村容村貌改善,建设美好家园。

城乡统筹,合理布局。

坚持“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配套设施共享、城乡统筹治理”,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垃圾处理设施,统筹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城乡衔接、一体发展的农村垃圾治理体系。

因地制宜、科学治理。

坚持效益为先,结合镇村人口规模、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选择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的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模式,防止简单照搬城市模式和治理标准,坚决杜绝“一刀切”。

健全机制,长效管理。

坚持治标与治本、集中整治与全面推进相结合,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完善保障措施,固化治理成效,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农村垃圾治理持久深入开展,坚决防止“走过场”、“一阵风”。

xx年2月底前,各市(州)、县(市、区)分别完成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完成时限、重点任务、进度安排、保障措施。

xx年,全面完成村庄陈年垃圾清理。

全省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60%以上,60%的村庄垃圾得到治理。

xx年,全省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90%,70%的村庄垃圾得到治理。

xx年,全省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100%,90%的村庄垃圾得到治理。

(一)加快设施建设。

1.配置村庄垃圾处理设施。

加快建设村庄垃圾收集点,配置收集车辆、清扫工具等设施,确保垃圾及时收集。

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一处垃圾集中收集点,并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及自然地理条件合理配置不同类型的垃圾收集车辆。

逐步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设施,鼓励村民利用筐、桶等已有器具自备户用垃圾收集容器。

2.配置乡镇转运车辆。

提高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的卫生水平,逐步普及密闭运输车辆,有条件的可配置压缩式运输车,确保垃圾能及时清运,并建立与垃圾清运体系相配套、可共享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3.建设垃圾处理场。

优先利用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城镇现有处理设施容量不足时要进行新建、改建或扩建,转运距离较长的,应在乡镇或中心村庄统筹建设处理场。

新建垃圾处理设施,要合理布局。

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处理场应远离江河湖泊和邻近水源地,尽量不安排在村头、路口。

(二)全面实行村庄保洁制度。

根据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合理配置保洁员,负责村内垃圾收集、公共环境保洁、可再生资源分类回收等工作,原则上每个村庄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鼓励采用村集体内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保洁员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通过制定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

(三)建立日常管护机制。

各县(市、区)要制定农村垃圾简易分类、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长效管理制度,明确收运和处理设施管理维护的责任主体,建立设施设备定期维护检查制度,及时修缮破损设施设备。

培训操作人员和保洁员,严格执行垃圾收集和转运技术要求,确保垃圾收运及时、到位、长效。

(四)推行垃圾源头减量。

适合在农村消纳的垃圾应分类后就地减量。

果皮、枝叶、厨余等可降解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或者利用农村沼气设施与畜禽粪便以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发展生物质能源;灰渣、建筑垃圾等惰性垃圾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可再生资源应尽可能回收,鼓励企业加大回收力度,提高利用效率;有毒有害垃圾应单独回收,送相关废物处理中心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彻底清理陈年垃圾。

全面排查农村陈年垃圾堆弃情况,集中力量,限定时间,重点清理路边、河边、坑塘沟渠等地方堆弃的垃圾。

禁止城市向农村转移垃圾,防止在村庄周边新增垃圾堆放点。(六)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推广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经济高效、可持续运行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推动建设一批畜禽粪污原地收储、转运、固体粪便集中堆肥等设施和有机肥加工厂。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建立健全秸秆收集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饲料化利用,实施秸秆能源化集中供气、供电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供热等项目。

推进农田残膜回收,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健全农膜回收网点,加强废旧农膜加工企业能力建设。

建立农资包装废弃物贮运机制,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包装物。

(七)规范处置农村工业固体废物。

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无害化管理措施,坚决查处在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推动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能源化、建材化等综合利用技术。

依托现有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集中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

(一)科学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坚持源头治理,以农户为主体,积极推行集中回收、就地减量、统一转运等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减少进入处理末端的垃圾量。

对塑料(农膜)、玻璃、纸类、金属等可再生资源尽可能回收,鼓励企业加大回收力度,提高回收利用率;对厨余、果皮、枝叶、秸秆和粪便等可降解的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或生态循环处理;对砖瓦、石块、渣土、煤灰等惰性垃圾,应铺路填坑或就地填埋;对废电池、农资农药包装废弃物、废灯管、废油漆、废旧化学品和过期药品等有害垃圾,应单独收储收集,按有关规定处理。

切实加强对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避免因非法倾倒、堆置等造成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污染。

(二)因地制宜确定垃圾处理模式。

根据村庄人口分布、运距等条件合理确定垃圾直运或中转运输等方式,县城周边村庄实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远离县城的镇村实行“户分类、组收集、村转运、乡镇处理”的模式,远离城镇、村庄分散的地区,选择“户分类、村收集、连片村处理”、“户分类、村收集、村处理”等模式。

(三)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

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村庄,应就近纳入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边远山区等交通不便的村庄,原则上应就地进行处理,没有条件就地处理的应妥善储存后定期外运处理。

确定终端处理工艺时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要选择符合环保要求、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

推行卫生化的填埋、焚烧、堆肥或沼气处理,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逐步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简易填埋设施和小型焚烧炉。

(四)积极动员农民群众参与。

村庄保洁事务应由村民民主讨论决定,应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

要让村民参与村规民约的制定、设施配置的决策、保洁质量和费用使用的监管。

调动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动员村民主动履行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等义务。

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公益广告、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及乡村学校少年宫、道德讲堂、村广播室、文化活动室、乡村文明一条街等阵地,宣传垃圾治理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

宣传要贴近群众、进村入户。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州)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农村垃圾治理负总责,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农村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整合各类资源,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保洁队伍建设和收集转运设施的日常运行。

村委会负责组织动员村民,制定村规民约,做好村庄保洁。

(二)明确分工,合力推进。

省政府建立全省农村垃圾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农村垃圾治理的政策措施,协调省级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农村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省委农办参与制定农村垃圾治理相关政策,做好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省文明办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省级文明村镇创建考核及“五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内容。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相关规划,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负责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

省财政厅负责统筹现有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治理,监督指导资金的规范使用。

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组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农村垃圾治理予以重点支持,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考核内容,对农村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农牧厅负责加强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农资包装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省商务厅、省供销社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省爱卫办负责协调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将农村垃圾治理情况纳入卫生乡镇的考核内容。

省妇联负责发动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农村垃圾治理。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

省财政统筹现有资金,给予积极支持。

各县(市、区)要在准确测算垃圾处理成本的基础上,建立财政补助、乡(镇)村补贴、农户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

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乡、村出资和村民适度缴费(投工投劳)用于支付本辖区村庄清扫保洁,垃圾分类、收集及运输等费用。

要积极推行市场化运作,探索通过ppp模式引入企业或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

鼓励社会帮扶、捐资捐赠治理农村垃圾。

(四)广泛宣传,农户参与。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深入宣讲农村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基础知识、生态环保常识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要结合开展文明农户、卫生家庭、美丽庭院、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大力宣传农村垃圾治理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树立和表彰优秀典型,营造全方位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广泛调动村民主人翁意识,动员村民主动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引领文明新风。

(五)加强督导,严格考评。

全省将加强对各地垃圾治理任务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等情况的督查指导,定期通报进展情况,严格绩效评价。

对工作进展快、成效明显、机制完善的县(市、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化方案(汇总20篇)篇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行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城市〔2018〕734号)要求,扎实有效推进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置系统”的指示精神,按照生态宜居要求,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示范引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强化源头抓起、系统治理、依法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和服务,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各乡镇主体责任,发挥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和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农户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民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示范引领,逐步铺开。按照“示范引领、先易后难、逐步铺开”的步骤,充分发挥试点乡村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在全县推广铺开。

3.市场运作,创新发展。施行市场化运作新路径,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提供政策支持,营造有利于垃圾分类工作的良好环境。

4.科学筹划,协同推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体系,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

(三)工作目标。

到2019年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6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到2020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8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

(一)强化乡镇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切实将垃圾分类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到各村,夯实分类处理基础,确保各乡镇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二)强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分类处理体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高效处理模式。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垃圾分类规划,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合理配备保洁员数量,确保分类工作有效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分类、收集分拣、分类处理、处置模式、设施建设等方面。

1.垃圾分类。农村垃圾可分为四大类:可腐烂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可腐烂垃圾,是指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以及果皮等。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残次水果、果壳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

可回收垃圾,是指适宜回收的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是指除可腐烂垃圾和可回收垃圾以外的所有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塑料袋、旧织物、废弃生活用品等垃圾。

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收集分拣。根据农村实际和简便易操作原则,采用“二次四分法”,即农户对生活垃圾按可腐烂和不可腐烂进行一次分类,并投放到对应的垃圾桶。村保洁员在农户分类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分类,对不可腐烂垃圾再分成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3.分类处理。可腐烂垃圾由保洁员直接运往阳光堆肥房进行堆肥无害化处理;可回收垃圾由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由保洁员清运至深埋桶或中转站暂存,定期用专车运送到县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有毒有害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收集存放,并由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强化处置能力提升,加快推进处置设施建设。结合各乡镇人口分布、经济发展、地势地貌等因素,科学合理布局环卫设施,在北部乡镇新建垃圾压缩中转站9座,在南部乡镇新建深埋桶282个,在全县境内新建阳光堆肥房18座,垃圾分类亭1270座,投放入户垃圾分类桶287946个,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

(四)强化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再生循环体系建设。优先支持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的发展,在城区建立10个垃圾回收点,在各乡镇设垃圾回收站。鼓励保洁员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增加收入。鼓励供销社按照统一培训、统一车辆、统一标识、统一服装、统一计量器具、统一归口缴存商品和规范服务用语、规范服务区域、规范服务标准的“六统一”“三规范”,打造覆盖全县城乡的规模化、规范化、公益性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制定《光山县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构建网络完善、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

(五)强化制度标准执行,扎实推进运行体系建设。加强分类处理的制度标准,以制度标准规范源头分类。建立考核检查制度,督促农户做好垃圾分类,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建立分类处理信息统计上报、考评奖惩等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以每月产生的有机肥料、回收的再生资源和真实垃圾三者比例,考核垃圾分类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光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分别下设县城区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和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其中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吴玉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县城规划区外乡镇(街区)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各乡镇(街区)、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相应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明确工作分工。

农村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各乡镇(街区)工作;做好统计与分析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对强制分类情况开展专项巡查;对相关部门、各乡镇进行季度考核。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做好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公益性宣传,将垃圾分类纳入“双星创建”考核体系。

县供销社: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及考核工作,负责成立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并进行管理,积极推进乡村、社区垃圾回收网点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居民生活中产生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率。

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各公共机构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的保障与使用监督管理。

县工信局(科技局):负责鼓励农村生活垃圾等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科普宣传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做好阳光堆肥房、垃圾中转站等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供应保障工作。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广播电视台: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工作,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垃圾分类工作。

县住建局:督促建筑工地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等工作;规划及督促配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督促物业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业主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将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纳入物业管理企业的考评内容。

县政务大数据局:在智慧光山设立餐厨垃圾管理平台,构建垃圾分类“互联网+”管理系统。

市生态环境局光山分局:负责建立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体系,指导协调有害垃圾的处置工作;协调天瑞水泥窑协同处理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学校、幼儿园等各级教育机构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县妇联:负责组织妇女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互动,引导家庭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团县委:负责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及志愿者参与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到社区、公共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体验活动。

农村环卫运营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置、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建设,做好有害垃圾收集、储存、包装、运输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划分,做好本系统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各乡镇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管理参照县城管理方案执行。

(三)加强示范引领。扎实开展典型示范创建活动,以三星级及以上文明村和争创省级人居示范村为重点,创建高标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示范村。通过示范先行,典型引路,连线成片,持续完善,助推垃圾分类逐步覆盖全县所有农村。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各种平台和宣传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知识纳入教学机构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载体的作用,引导广大农户树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自觉参与、支持、监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统筹社会资源,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讲座,提高全民垃圾分类素养。

(五)加强督导考核。加强对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目标考核,把垃圾分类处理纳入生态文明、四水共治、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同时将垃圾分类成效作为各乡镇年度考核和年终人居环境奖补资金发放的重要评价依据。建立日常督导抽查、电话调查、第三方暗访、年终督查等机制。建立分类信息报送、督查激励等制度,实行县月检查、乡镇周检查、村日检查制度,实现县、乡镇、村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制度。县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依规处置。

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化方案(汇总20篇)篇十一

“垃圾分类”已不是一个新鲜词了,大家一定不会陌生吧。

暑假里的一次社区活动。让我对“垃圾分类”有了一个崭新的认识。垃圾分类是解决城市垃圾的根本途径,让生态垃圾重归大自然,让人工合成物回归工业体系,让人类的生存环境更加美好、生活更加和谐。

我们的生活垃圾可以分为四大类:可回收物、厨房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它们分别用四种颜色来区分:蓝色是可回收物垃圾桶、绿色是厨房垃圾垃圾桶、红色是有害垃圾垃圾桶、黄色是其它垃圾垃圾桶。我们小区里也有这四种颜色的垃圾桶,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要设这么多垃圾桶呢?一个不就够了?自从听了这次讲座,我知道了它们的用途。

其实要真正的做到垃圾分类,不是件容易的事儿,但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接班人,我们必须做到,为了保护好我们美丽的地球,让我们你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让我们号召起来:“垃圾分类,从我做起!”

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化方案(汇总20篇)篇十二

按照实施方案,广场计划发放分类垃圾亭个,分类垃圾桶组;发放分类垃圾亭个,分类垃圾桶组;发放分类垃圾亭个,分类垃圾桶组。月下旬将购买垃圾亭、垃圾桶的申请报告递交至,预计月初资金落实到位,分类垃圾配置也及时安装到位。

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化方案(汇总20篇)篇十三

1、了解垃圾的来源,认识到合理处理垃圾,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2、掌握相关知识,初步学会给垃圾分类,能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

有关垃圾的资料。

一、什么是垃圾。

垃圾就是没有用的、准备扔掉的东西。

二、垃圾到哪里去了。

我们每个人每天都会扔出许多垃圾,你知道这些垃圾它们到哪里去了吗垃圾处理的通常方法大多处于传统的堆放填埋方式,占用上万亩土地;并且虫蝇乱飞,污水四溢,臭气熏天,严重地污染环境。人们大量地消耗资源,大规模生产,大量地消费,又大量地生产着垃圾。

三、了解垃圾的危害。

出示有关垃圾危害的资料,请大家结合自己的经验谈谈垃圾的害处。

小结:垃圾气味难闻,破坏风景;垃圾侵占土地,使人们生活的地方越来越小;垃圾中的病毒、病菌会让人生病。

四、分类处理垃圾的优点。

分类处理垃圾的优点:

3、变废为宝:回收1500吨废纸,可免于砍伐用于生产1200吨纸的林木。生产垃圾中有30%—40%可以回收利用,应珍惜这个小本大利的资源。大家也可以利用易拉罐制作笔盒,既环保,又节约资源。

五、认识垃圾分类标记,学会垃圾分类。

出示新型垃圾箱照片,说说它的外形特点。

如今中国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四大类: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

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这些垃圾需要特殊安全处理。

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采取卫生填埋可有效减少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及空气的污染。

六、树立垃圾分类的环保意识,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爱护身边的环境,把垃圾从敌人变成朋友。

1、出“垃圾分类”主题黑板报。

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化方案(汇总20篇)篇十四

为全面推进城镇、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作,构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形象。按照《*市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分类组〔2020〕1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以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各村、社区、镇属有关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日常检查考评和督促等工作。

二、工作目标。

在已完成的八村一社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础上,于2022年持续巩固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创建工作。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全面覆盖的原则,有计划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工作,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工作目标,全面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及处置的管理和运行体系。

三、工作内容。

(一)因地制宜,合理规划。

结合农村和社区实际,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环卫设施。因地制宜采取一村(社区)一建方式,同时科学选择适用处置模式,合理配备保洁员(分拣员),整体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开展城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以特色精品村,镇中心村,历史文化村,文明社区等为切入口,通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使日常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置减量明显,社会效益明显。

(三)源头分类,循环利用。

提倡城镇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收集,就地处置,循环利用。结合城镇农村“门前三包”“门前五包”长效管理工作,加强城镇、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投放管理,形成生活垃圾源头群众自觉分类投放的良好意识,从源头上把好分类关,对可利用生活垃圾就地消化,提高垃圾的资源利用率,实现资源的循环再利用。

(四)简洁方便,技术创新,安全运行。

制定科学简便实用的城镇农村垃圾分类方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模式,方便社区居民和村民分类操作,以“适用、先进、安全”为方向,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处理技术创新,引进合理的垃圾分类回收、分拣处置方法和垃圾资源化利用设备,加强分类收运、处置设施运营监管,严格控制分类收集,分类处置过程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四、工作措施。

城镇、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重点是分类减量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两个方面。根据分类方式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的不同,采用堆肥处理模式进行处理,太阳能堆肥处置等其他科学合理,因地制宜的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技术。

(一)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推进城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根据城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模式要求,各村(社区)按在册户数,每户配置分类垃圾箱(桶)二个。培育一支保洁队伍,设立垃圾分类宣传栏。

(二)保洁队伍建设。

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工作方式,各行政村(社区)要配齐保洁人员和垃圾分拣员(指导员),确保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

(三)垃圾分类标准。

以户为单位,对生活垃圾按照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进行分类。通过分类,厨余垃圾进入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设施,采用生物制肥方式处理;其他垃圾,按原“户集、村收、镇运、区集中处理”的模式。

(四)实施办法。

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

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废纸主要包括报纸、图书、包装纸等,纸巾和厕所纸由于水溶性太强,不可回收。玻璃主要包括各种玻璃瓶、碎玻璃片等。金属物主要包括易拉罐、罐头盒等。与废旧物品公司或专收废旧物品人员联系收购一般有村保洁员(分拣员)负责。

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腐烂瓜果、动物内零食碎末等生活垃圾,以及作物佶杆、枯枝烂叶、谷壳、笋壳、残次水果和饲养动物粪便等生产垃圾。采用生物发酵制肥资源化处理设施或太阳能垃圾减量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有害垃圾。是指存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物质和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包括电池、荧光灯管、灯泡、水银温度计、油漆桶、家电、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等。根据有害垃圾处理的规定,对环境危害较大的有害垃圾在集中收集后,交与具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公司进行处理,其他一般的有害垃圾采用填埋处理。经处理后,不应对地表水、地下水、空气产生二次污染。

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受污染与无生的纸张、妇女卫生用品、破旧陶瓷品、烟头、渣土等难以的废弃物,转运环保热电厂焚烧处理。

(五)收集、分拣办法。

村(社区)级配套分类垃圾桶由镇组织进行统一采购,分类垃圾桶需标注“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字样,按户发放一套(2个),并在村(社区)内放置共用分类垃圾桶。村(居)民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投入到户用垃圾桶,并收集到公用垃圾桶内,由保洁员进行必要的二次分拣。

(六)处置办法。

1.其他垃圾处置办法。按照“户集、镇收、区处理”的处理模式,运送环保热电厂焚烧处理。

2.厨余垃圾处置办法。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的村(社区)必须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的处理技术实施。

3.微生物发酵资源化处置技术。经设备发酵、堆肥处置,实现可堆肥垃圾资源化和减量化。

4.太阳能堆肥处置技术。充分利用太阳能与垃圾渗滤液会喷技术,促进堆肥加快反应与生成。

5.有措施的还山还田。部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的自然村,居住人口少,可采用建设可腐烂垃圾发酵池的方式,将分类后的可腐烂垃圾进行发酵后还山还田。

(七)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

建立分级监督考核机制。镇政府按照长效管理考核办法,从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工作成效、长效管理等方面对各村(社区)进行监督考核,并作为年终评优以及经费拨付依据。各村(社区)是城镇、农村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责任主体,在发挥村党员干部带头示范的同时,要充分发动村(居)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建立并落实好卫生门前三包制。

度,以美丽家庭、卫生先进户、最佳保洁员、最佳分拣员等评比活动为载体,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城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镇村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各行政村(社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细化方案,加快推进城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

(二)明确职责、规范制度建设。

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实施村(社区)要建立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建立垃圾分类约束机制和制度,确保设施常态规范运行,严格定时定点投放,建立村民自律制度,把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等列入村规民约,建立计分奖惩制度,定时检查村(居)民分类收集及定点投放情况,对检查结果进行量化计分并适当奖惩。建立责任包干制度,专人负责卫生责任区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巡查,对分区包干情况实行绩效考核。

(三)加强考核,长效管理。

将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处理工作纳入城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通过采取定期、不定期暗访督查和考核考评等形式,监督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常态化。镇政府对每个行政村每月检查考核一次;行政村(社区)每天对垃圾分拣情况检查一次。

(四)加大宣传力度。

城镇、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工作是一项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明显的民心工程,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走家入户等形式宣传活动,积极发动党员干部,妇女儿童等群体,大力宣传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的政策措施、垃圾处理成效和典型经验做法,倡导低碳节约的生产方式和绿化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

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化方案(汇总20篇)篇十五

贯彻落实我区“城乡环境提质年”工作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因地制宜”的工作原则,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切实提升农村环境卫生面貌。

20xx年,按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建制村覆盖率达100%的要求,在全镇16个行政村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基础上,确定在二都、孝丰两个村为上虞区垃圾分类示范村。通过积极构建“户分类、村收集、镇分拣、区处置”体系,使分类区域达到群众受益全面、设施覆盖到位、处理运行正常、减量效果明显、资源循环利用的目标。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和各建制村示范带头作用,引导村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2.持分级分类、可烂减量。注重源头管控,减量可烂垃圾,倡导资源循环利用,村级垃圾分类普遍做到可烂、不可烂分类。

3.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合理。根据镇域内垃圾产生量实际,科学规划,统筹要素,因地制宜的推进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处理设施建设。

1.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根据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再进一步细化调整村级收集投放、镇级末端处理。镇级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再进一步合理规划以满足末端处置要求:镇域公共环境内,做好两分法垃圾分类投放点的规划;各村按照“村内明显、相对集中”的原则,做好四分法垃圾分类收集点的规划。

2.全域推进,突出重点。重点对党政机关、学校、卫生院、文化、广电、村三委等单位实行强制分类,并由各自单位负责做好宣传、培训和正确投放工作。全面推行农村垃圾分类全域化,突出示范带动作用,做好镇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工作。

3.源头分类,末端减量。按农户“两分法”即可烂垃圾和不可烂垃圾进行源头分类,通过给各户配置的垃圾分类桶(每户配备1套连体式分类垃圾桶)进行分类;各村通过240l分类垃圾桶进行收集清运。镇生活垃圾分类中心对可烂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理,做到末端减量处置。

4.完善设施,加快建设。积极做好垃圾分类桶等设备扩大采购、分发和配备工作。镇原有垃圾中转站重新命名为“驿亭镇生活垃圾分类中心”,对原有场地进行扩建,具备垃圾分拣站、可回收物分拣站、有害垃圾中转站、其他垃圾压缩处理中转站、可烂垃圾处理站等五大功能,并因地制宜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深化车辆治理,全面启用外观、标示一直的清运车辆。引进预夕理、发酵、成肥系统全程一体化运作的机械化处理设备,真正做到可烂垃圾减量化。所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参照区垃圾分类建设要求。

5.规范运行,长效管理。着眼常态化管理,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运行。

(1)加强检查考核。我镇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和农村环境卫生一道检查、捆绑考核,落实每月考核、每月排名、每月通报的工作机制,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各村也可按片对农户进行检查评比,并将检查评比结果在荣誉榜公布,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垃圾分类的良好开局。

(2)建立村级长效管理制度。一是建立村民自律制度。把垃圾源头分类和定时投放及其他村民卫生行为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内容,促进村民的自律行为。二是建立村级奖惩制度。各村要组织开展村民垃圾分类质量评比活动,实行垃圾分类与奖惩挂钩,定期检查并张贴荣辱榜,年终根据检查结果评选出一定数量的垃圾分类先进户,予以适当奖励。三是建立责任包干制度。通过发挥村干部、农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带头作用,明确党员、干部分片责任区域,并与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挂钩。

6.开展教育,广泛宣传。镇、村两级宣传部门及人员要充分利用广播、新闻媒体、微信、村级宣传公示栏等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报道一批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宣传垃圾分类各项政策措施及其成效,不断提高驿亭镇农户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促进文明习惯养成。垃圾分类从娃娃抓起,镇幼儿园、学校要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进课堂、“大手拉小手”、演讲比赛、作文大赛等活动,引导学生从小树立垃圾分类意识,成为垃圾分类的参与者、宣传者、督导者,带动学生家庭把垃圾分好类。各村督导员要充分运用各村环境卫生志愿服务队和党员志愿服务队,对村域范围划分网格,平均2-3人一组分包一个网格,开展“垃圾分类进家门”活动,提高垃圾分类的质量。镇团委要发动广大团员青年开展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成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王银苗和镇长张伟担任,成员由胡刚、徐钱、钱益军、沈国桥、杨雅芬、建大、俞兴潮、潘新新、林东良、张辉、姚志华、王秋英和相关村的`联村干部、主职干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胡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谋划、统筹、协调、督查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健全组织、制定措施、细化方案,形成上下联动推动的工作机制。

(二)落实政策保障。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工程(包括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清运车辆采购项目)所需资金按照区财政和镇财政7:3的比例承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运行管理费用及设施缺失,维修费用由各村承担,镇按照“以奖代补”方式进行保障(考核办法另行制定)。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垃圾分类投放设备采购自行负责,按按照“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收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村民的垃圾分类意识,改变原有的垃圾投放习惯;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和橱窗宣传等方式,努力营造浓厚的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氛围;各村要充分运用建立的垃圾分类队伍,并通过发动农村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和做好农村垃圾分类工作。

(四)强化考核激励。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乡镇年度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五星达标、3a争创”工作,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定期开展督查和暗访检查,把“以奖代补”资金与考核结果相挂钩,年终考核分数根据上级部门对各村检查打分情况、镇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对各村检查打分情况、各村监督队伍打分情况、第三方暗访情况按照3:4:2:1的比例进行汇总,将农村垃圾分类工作的各项责任层层落到实处。

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化方案(汇总20篇)篇十六

为持续深入推进xx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和完善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管理体系,做好年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国家验收迎查,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9月底前,所有居民小区、农贸市场、村居社区实现责任主体、配套设施、收运体系、管理制度、公众参与“五个全覆盖”目标。12月底前,全办事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各管区、社区、村居负责所辖区域内村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等日常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其他机关部门根据需要结合本部门职责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各管区、社区、村居应定人员、定责任、定计划、定措施,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一)进行摸底调查,普查垃圾分类基础数据。

(二)推进辖区内分类设施建设。

(四)建立“督桶员”制度。设立“督桶员”,由“督桶员”发动组织各类人员,在垃圾投放站点开展分类监督指导工作,确保桶站设施完好规范、分类标识清楚明晰、站点周边干净整洁,同时进一步提高居民分类投放的`准确率。

(五)建立完善基础台帐,确保资料齐全、数据真实。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各管区、社区、村居及机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将责任落实到人。积极组织本部门人员,本社区居民、物业、社会单位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二)强化设施配置。各管区、社区、村居要严格对照垃圾分类类别及设施配置、工作推进标准,破除瓶颈,因地制宜,加快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进度,达到不缺项、不漏项、全覆盖。

(三)强化宣传动员。采取居民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通过媒体宣传、公益动员、志愿服务、微信平台等载体,大力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居、进家庭”等活动,做到辖区群众垃圾分类知晓率100%、参与率和准确投放率超过50%,营造人人动手、户户参与、家家践行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建立工作例会制度。街道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各社区、村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听取各社区、村工作汇报,会商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建立工作培训制度。分期分批对辖区内所有物业、社区工作人员、村居分类指导员等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水平。

(三)注重监督、奖罚并重。街道已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计划,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检查,定期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实施分类质量评估和工作考核,确保如期完成20xx年度专项工作任务。

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化方案(汇总20篇)篇十七

为了规范公司的垃圾管理,防止垃圾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文件适用于全公司的垃圾管理。

3.1设备部门为本文件的编制归口部门。

3.2槽窑部门负责固废垃圾、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

3.3设备部门负责固废垃圾、生活垃圾、危废垃圾的处理工作。

3.4物控办分部负责生产垃圾的管理和处理工作。

根据公司目前的生产运营情况,分为固废垃圾、危废垃圾、生活垃圾、生产垃圾。

4.1.1固废垃圾。

碎玻璃灰、被污染的碎玻璃、废耐火材料(炉灰、耐火砖、保温棉)。

4.1.2危废垃圾。

废滤芯、废机油。

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但不限于:剩餐、塑料包装盒、办公废旧纸张等。

4.1.3生产垃圾。

废旧钢材、废旧无价值备件、废旧材料、废包装材料(废纸、废钢带等)。

4.2垃圾定点存放及管理。

4.2.1固废垃圾。

1)公司固废垃圾存放点为原料碎玻璃堆场,由槽窑部统一管理,设备部负责处理。

2)各部门产生的固废垃圾必须专人定期运至固废垃圾存放点。

4.2.2危废垃圾。

公司危废垃圾存放点在河北浮法,设备部负责运送到存放处并处理,由河北浮法负责管理。

1)生活垃圾存放点为原料配料楼南侧,由槽窑部统一管理,设备部负责处理。

2)各部门产生的生活垃圾每天早晨由专人运至生活垃圾存放处。

4.2.4生产垃圾。

1)生产垃圾存放点为原料袋装库,由物控办统一管理和处理。

2)各部门产生的生产垃圾必须专人定期运至生产垃圾存放处,分类放置。

4.3垃圾分类管理要求。

4.3.1公司各种垃圾存放点必须明确标示,以便快速识别,防止人为失误。

4.3.2垃圾存放点及各部门使用的垃圾斗或者垃圾桶必须进行颜色区分并且进行定置,固废用红色,生活垃圾用黄色,生产垃圾用绿色。

4.3.3各部门必须及时将本区域产生的垃圾运送至中转站,部门对输送的垃圾分类质量负责到底。

4.4其他注意事项。

4.4.1夏季为防止生活垃圾滋生蚊蝇,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或者由保洁人员进行喷药灭害处理。

4.4.2为防止产生过多的垃圾,公司全员应该进行清洁生产,如:利用二次纸、尽量用oa办公、进行精细化生产操作防止产生落板灰尘、精细点检、维护设备等。

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化方案(汇总20篇)篇十八

成立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1.楼层内:每层楼梯间各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2.局机关大院:在值班室后面内空地设置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可回收物收集桶及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4.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设置回收纸张书架、回收电池箱、电子类产品回收箱各1个。

(一)有害垃圾。

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物品统一投放在一楼值班室后的有害垃圾桶。之后由具备资质的有害垃圾回收机构统一回收。安排专人与回收机构联系,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可回收垃圾。

1.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按照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通过报废资产处置平台,统一委托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中涉密载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图书、废弃打印纸等其他可回收垃圾,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定时委托已签订合同具备资质的处理企业上门回收。

(三)其他垃圾。

废弃食品袋(盒)、保鲜膜(袋)、卫生纸、餐巾纸、果皮果壳、灰土等不可回收垃圾,投放在每层办公楼楼梯间的可回收或不可回收垃圾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分局、中心、办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工作的意义,把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工作认识。

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垃圾分类,自觉在工作、生活中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

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化方案(汇总20篇)篇十九

为认真落实xxx号文件,全面提高xx区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进程,逐步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工作运行机制,实现垃圾资源综合利用。现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活垃圾减量化为核心,资源化、无害化处为目标,以垃圾源头分选分投、多途分运为手段,以厨余垃圾收集处理为突破口,科学分分运、优化垃圾分类莫斯,固化街道社区监管职责与工作程序,强化市民环境卫生意识,提过城市文明程度,致力打造高端产业云集、核心功能彰显、城市品位卓越、体制机制优越的现代化南京标志区和城市新中心。

通过垃圾分类试点,逐步推进全街道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初步形成适合我街道的垃圾分类工作的运行机制;至20xx年底在全街道范围内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至20xx年青奥会前全街道基本做到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力争实现生活垃圾填埋减量50%。

(二)责任分工。

1、城管科。

负责街道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协调组织实施;负责从区分类办处领受任务并将其分解、分派,及时处理落实;负责将街道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任务落实情况等信息收集、汇总,建立各类基础档案资料并上报区分类办。

2、各社区。

负责对本社区居民(单位)进行垃圾分类重要意义的宣传;负责对本社区居民(单位)进行垃圾分类投放的指导示范;负责招募垃圾分类推广志愿者;负责对志愿者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培训;负责监管本社区各类垃圾收集、转运作业实施;负责本社区居民(单位)垃圾分类落实情况的调查、考评。负责对本社区内垃圾分类相关信息的收集、人员情况的`统计等。

为全面扎实稳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区里的统一布署,根据我街道的实际情况,垃圾分类工作总的推进原则是先试点、再全面;先生活垃圾分类、再全面实施分类;宣传、指导工作要贯穿在整个分类推广过程中。

(1)厨余垃圾:瓜果皮核、剩菜剩饭等。

(2)其它垃圾:烟头、被污染的纸张等。

(3)可回收物:纸张、玻璃、废金属。

(4)有害垃圾:废电池、废日光灯管、过期药品等。

2、其它7种特殊垃圾:

(1)集贸市场垃圾:丢弃的蔬菜等。

(2)餐厨垃圾:废弃的生、熟食物。

(3)装修垃圾:废弃的建筑材料、装修材料。

(4)大件垃圾:家具、马桶、浴缸等。

(5)电子垃圾:电器和元器件。

(6)绿化垃圾:落叶和修建下的枝叶。

(7)道路机扫垃圾:以有害灰尘为主的垃圾。

(二)垃圾分类推广大致分两个阶段。

(1)居民(单位)的日常生活垃圾分成四类后,由环卫作业部门负责从指定地点至垃圾末端处理地的直收直运。投放时间:早上6:00-7:00,晚上20:00-21:00;沿街单位的垃圾分类后直接投放到城管部门的专用收集车。投放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集贸市场垃圾分流。

由经核准的特许单位专用运输车收集运输。

(3)餐厨垃圾分流。

由经核准的特许单位专用运输车收集运输。

(4)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电子垃圾、绿化垃圾、道路机扫垃圾等五种特殊垃圾由专业部门的专用车辆进行收集运输,杜绝与生活垃圾“混装、混运”。

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化方案(汇总20篇)篇二十

垃圾处理要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产业化原则。要减量化、资源化和产业化,离不开垃圾分类。通过分类,回收利用可作为原料或二次原料的无知,回收利用不能作为原料使用的无知的能量,只有这样,方能实现垃圾垃圾资源化利用,方能做大做强垃圾处理产业,通过分类、回收与利用,不仅保护了资源,提高了后续处理设施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还可大大减少填埋处置垃圾的量,减少填埋垃圾中有机质含量,从而把填埋对环境的破坏降到最低。由此看来,垃圾分类是高效处理垃圾的基本工序,值得全社会重视。

建议焚烧厂和填埋场添置垃圾分选设施。尽量讲进入焚烧炉的无机质含量和进入填埋区的有机质含量降到最低,国家可以考虑制定相关标准,如规定进入填埋场的有机质含量和进入焚烧炉的无机质含量不得超过10%(干基),只有以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形式前置推行,方可收到一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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