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专业15篇)

时间:2023-12-03 作者:琉璃

一个成功的工作方案需要团队成员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请大家认真参考以下范文,以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白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专业15篇)篇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垃圾分类和加强垃圾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和《省推进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方案》有关工作安排,为探索、推进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现制定《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试行)。

拟建设垃圾分类箱配套设施垃圾收集压缩站8座(位置分别在大赉乡地局子、长虹街、罐头厂附近、政府后院永宁路、一中对面、烈士陵园南墙、财政局东侧、惠阳小学西南新明路)。使用电动环卫垃圾车收集分类箱内垃圾,就近运送至垃圾收集压缩站。

(二)餐厨车集中清理清运厨余垃圾。

拟购置餐厨车和干湿分离式垃圾桶,按照饭店规模分发统一管理,由环卫餐厨车每天傍晚定时作业,对市区餐厨垃圾进行分类专业收集,彻底解决马路排水口(地漏)的“疮疤”现象,达到厨余垃圾清理要求。

(一)垃圾分类亭代替物业小区垃圾桶作业。

购置垃圾分类亭、生活垃圾收集桶、可回收垃圾桶、厨余收集垃圾桶,用于市区280个自然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生活垃圾由压缩车清理,餐厨车清理厨余垃圾。

(二)第一批50个老旧小区垃圾分类管理。

对50个老旧小区投放垃圾分类亭及垃圾分类桶,同时为鼓励小区做好垃圾分类,推出“垃圾正确分类得积分”的`活动,每位居民正确垃圾分类一次,即可积分5分,每100分在消费时,就能直接抵扣1元。也就是说,正确给垃圾分类,也能赚钱了。正确给垃圾分类累计的这些积分,可以在小区附近的超市消费时,抵扣现金。在这些超市里,在超市沟通设立一台积分扣取终端,拿出社区发给的二维码放在上面扫一扫,就能直接抵扣。除了正确给垃圾分类能累计积分,家里废弃的可回收物,也能兑换成积分。比如500克金属、纸板、塑料,能分别兑换成40个、50个、60个积分。如果居民不方便拿这些可回收物去回收网点,也可以打回收预约电话,预约上门取。

进行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各小区排名及各类垃圾分类处理量的大数据分析,对日常工作进行量化管理,把垃圾分类这项动态、难监管的工作,转变为固定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激发百姓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在我国垃圾分类不是一个新命题,但却是一个老难题。在一些大城市已经对生活垃圾做了细致的分类收集,我市多年来始终采用压缩车与垃圾桶配套混装收集的工作模式,采取垃圾分类方式需要整体作出布局。

白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专业15篇)篇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xx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及《xx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20xxx20xx)》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办制定了《xx区xx街道垃圾分类20xx工作方案》,按照方案在辖区xx个小区(含城中村)全面推进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年初我办招开动员大会,传达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来做好创建工作,要求以城管科牵头,各科室全力配合,并将创建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中。同时,要求各社区,物业小区(包含城中村),切实履行好职责。

开展“资源回收日”专项活动1326场次,现场回收玻璃12吨,金属3.6吨,塑料2吨,纸类3.2吨。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分类习惯。更新老旧分类垃圾桶7358个。栋楼标识标贴6290张,垃圾分类专题培训134场(集中大型培训6场),入户宣传32125户,更换老旧标贴28245张,培养垃圾分类志愿者487名,特色垃圾分类活动356场。张贴户外大型宣传栏269处。发放《xx市家庭垃圾分类指引》62456份。

垃圾分类是一个改变人习惯的工作,甚至可以把垃圾分类称作“垃圾革命”。改变人们长期以来的习惯,所涉及的方方面面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为此我办创新性提出了“三期十步法”三期分别为“导入期”“执行期”“维持期”,其中导入期中又有更具“xx模式”的“志愿者监督员”。在各小区招集志愿者,统一培训,教会方法,熟练应用社区垃圾方类操作指南。依靠这些志原者在日常垃圾分类中起到监督,引导居民的作用。x阿姨是一位退休教师,自从担任志愿者监督员工作以来,和同小区的其它志愿者一道,每天在投放点巡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带动着整个小区的居民。

垃圾分类不是一次活动,也不是一个项目,而是一个“只有开始没有结束”的工作。为了使我办垃圾分类能够长期持续地开展,逐步成为小区的常规工作,各项制度保障是必要的。下一步我办将招集各相关方,对垃圾分类的持续管理提出合适的方案,形成制度,并切实地落实下去,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常规化开展。

白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专业15篇)篇三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奖惩结合、持续推进,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初步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升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美丽长安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8月底前完成全区四分类垃圾设施布设工作;

10月底前健全厨余与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收运车辆;

(二)完善组织机构。各街镇、成员单位要组建工作专班,安排一名主管副职具体负责,并配备3-5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村(居)委会要配备1-2名兼职工作人员。分类小区按照300户配1-2名的比例配备分类督导员,6月底前完成。

(三)强化宣传培训。加强公共信息平台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媒体和街边立面广告、led显示屏、建筑围挡等信息平台,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营造生活垃圾分类社会氛围。强化培训宣讲工作,各街镇、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实际,以社区干部、督导员、物业公司管理人员为重点,分层次分批组织相关人员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和垃圾分类基础知识,不断增强一线工作人员分类素养。抓好入户宣传工作,组织街镇(社区)干部、督导员、志愿者进家入户宣传,使每一个市民都懂得为什么要开展垃圾分类、知道怎样分类、怎样投放,不断启发自觉,实现由“要我分”到“我要分”的转变。发挥教育先行作用,以统一编印的《知识读本》为依托,切实将垃圾分类知识作为教育和社会实践的"主要内容,纳入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积极营造“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的浓厚氛围。

(四)配齐基础设施。各街镇、成员单位负责督促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城市道路、旅游景点、广场公园、公关场站、公共机构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完成分类基础设施配套工作。要严格按“四分类”要求和《生活垃圾分类技术规范》配备,务必于8月底前配置到位。

(五)完善处理体系。10月底前,根据《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由市供销社牵头建立完善的收运处置体系,厨余垃圾由驰奈威德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收运处置,其它垃圾由区环卫大队负责收运处置。结合我区特色,节约财政投资,加快推进辖区“撤桶并点”的投放模式,进一步引进第三方公司的收运模式,加快网点布局。全面推广智趣回收小屋进校园亮点工程,搞好校内校外宣传,年内打造10-20个示范点位。

(六)组织“回头看”。12月底前,各街镇、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对辖区四分类设施、宣传栏宣传牌布设,督导员配备标准,分类装运处理、信息台账等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统一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及各街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长安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城管局局长共同担任,成员由区城管局相关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街镇、成员单位工作开展。

(二)加强信息报送。按照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以街镇为单位,分别建立微信工作群,范围涵盖辖区内各社区居委会、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并指派1-2名负责人,对省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时上传下达,确保各级负责人传达到位。各街镇每周要向区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微信群报送至少2篇工作信息,要求图文并茂,措施具体,数据详实。

(三)加强督导考评。由区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牵头,每月对各街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报送区四大班子领导。同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街镇市容考评体系,统一考量。区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思想不重视、落实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将上报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

积极发挥行政机关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形成全体干部职工参与齐抓共管局面,以垃圾源头分类、统一投放、集中回收等有效措施,实现残联办公场所区域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达到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二、实施区域和范围。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范围为市残联机关所有区域。本方案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个类别。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制定方案。根据残联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2、设施设置。完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宣传信息张贴,指示牌设置。

3、召开动员会议。召开残联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动员会议,提出方案、落实要求。

(二)实施阶段。

1、落实责任。建立市残联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制度。

2、实施分类。按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成效。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阶段。

1、做好自查自检。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自查自纠工作,积极主动地发现和改进问题,进入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残联机关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

四、设施设置。

1、五楼公共区域:在两个卫生间内各设置1个可回收物、1个有害垃圾桶和1个其他垃圾桶。

2、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他垃圾桶。

五、投放要求。

(一)废品及可回收物。

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可回收垃圾桶,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

(二)有害垃圾。

电池、硒鼓等有害垃圾统一投放至有害垃圾桶。

(三)其他垃圾。

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其他垃圾桶内。

六、工作职责。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监督实施和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副组长:×××。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残联办公室。

具体职责明确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做好本科室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工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知晓率。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牵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牵头做好垃圾分类检查考核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认真领会,提高认识。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己的大事,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认识水平,增强参与的自觉性。

(二)严格分类,担好责任。

垃圾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全体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进行正确投放,真正担好责任、守好阵地。

(三)加强监督,取得成效。

要经常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表扬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确保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白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专业15篇)篇四

4.x县广播电视台刊播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片。

(三)拓宽平台宣传

1.社会宣传

坚持部门联动、统筹资源、多种载体,突出抓好垃圾分类氛围营造。

在城区、景区各领域(行业)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县市场监管局:在县内市场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县卫健委:在县内各医院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其他县级部门:在办公区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2.网络宣传

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县住建局

(四)开展现场宣传

牵头单位:xx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

(五)实施入户宣传

牵头单位:xx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属地管理的社区

(六)开展“垃圾分类进学校”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委党校

责任单位:县区所有学校

(七)健全激励机制

2.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评选活动。

3.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网上有奖竞答”活动。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三、工作要求

白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专业15篇)篇五

垃圾分类一般是指按照一定的规定或标准对垃圾进行分类、储存、放入和处理,使其成为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一是围绕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立足回应社会关切,在委机关集中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实施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的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崇尚自然简约的生活方式,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培养积极向上向善的良好风气。

二是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三是源头抓起、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在全委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1.机关各处室承担委机关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后勤服务中心承担主管责任,后勤总务科负责拟定、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制度及办法、管理和职责,负责分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工作。

2.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委机关目标责任制及文明单位创建内容一并实施监督考核,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适时引入专业化、社会化的保洁公司、服务公司负责机关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确保机关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纺织物、编织袋,废金属,废玻璃等。

2.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药具、废油漆、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以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如剩菜剩饭、骨头残渣、菜根茶叶、蛋壳果皮等。

3.其他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弃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以及废弃交通工具及办公家具等。

1.委机关涉及保密、机要等废旧文件、资料的回收处置,严格按保密规定及处置权限进行回收。

2.委机关废弃固定资产的分类处置,严格按《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处置规定执行。

一是动员发动,宣传教育,普及知识,营造氛围。此项工作8月底前完成。

二是积极筹措资金,购置垃圾分类所需设备设施,在委办公楼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及机关食堂等地放置垃圾分类设备,制作张贴横幅、标语、警示牌等,为完成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保障。此项工作9月底前完成。

三是按照时间节点要求,x年底前实现委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全面完成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各股(室):

  根据《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枝特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府办发〔2020〕11号)以及《六枝特区2020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施方案》要求,为切实推进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特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有效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对全社会普遍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020年5月底前,完成我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安排部署工作;2020年6月至7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摸排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基础台账;2020年9月底前合理配齐特区党委政府大院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特区党委政府大院、操场、人行道、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

(一)分类方法。

按分类原则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类。

(二)分类标识颜色。

有害垃圾:红色容器或张贴红色有害标识容器;厨余垃圾(湿垃圾):绿色容器或张贴绿色厨余标识容器;可回收物:蓝色容器或者张贴蓝色可回收标识容器;其他垃圾(干垃圾):灰色容器或张贴灰色其他垃圾标识容器。

(一)完善基础设施: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因地制宜,简明易行”原则,配齐本单位办公区域内的相应设施。

1.食堂(茶水间、休息室、会议室):在提供餐饮服务场所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办公区域:办公室应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出入通道、楼梯出口、楼层廊道等公共区域,在方便且不影响安全、和整体协调性的位置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独立办公区域及集中办公区域在出入口设置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3.公共场所区域:党委政府大院大楼外部人行道,设置两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4.六枝宾馆:六枝宾馆食堂(茶水间、休息室、会议室)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区域应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二)强化分类投放(储存):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保洁人员应严格按垃圾分类要求,将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或指定地点,并建立台账。

1.将有害垃圾单独投放至“有害垃圾桶”内或固定回收点,投放时不应弄破有害垃圾的容器或包装物,灯管、温度计等易碎的有害垃圾应用纸或布包裹后投放。所有有害均垃圾需由专人负责统计数量及去向并建立台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设立危险废物暂存间、张贴警示标识标牌,防范环境风险隐患。

针对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日常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小的实际情况,原则上每半年联系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处置一次有害垃圾,并做好台账进行登记;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2.将厨余垃圾投放至专门收集容器内,投放时应避免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混入。特区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食堂每日产生厨余垃圾(湿垃圾)数量应由专人负责统计建立台账,每日所产生厨余垃圾,需独立存放,由辖区城管环卫部门处置,做到日产日清。严禁自行处理厨余垃圾,避免流入非法处理渠道造成危害。

3.将可回收物单独投放至“可回收物桶”内或固定回收点,废纸类投放前,应去除塑料封面(套)、钉针等,并铺平叠好,加以捆绑,瓶罐等容器应倒空内装物,饮料软包装应抽出吸管并压平,纸、塑料、金属等混杂的物品应尽可能按属性分开。废旧电子电器应集中暂存在库房或其他暂存区域。

特区党委政府大院各单位需对废电器电子产品(如空调、打印机、台式计算机、电话单机等)、废大件可回收物(如沙发、桌椅、柜子等)、其他可回收物(如废纸、废玻璃、废塑料、废金属等)进行分类存放,其中其他可回收物可根据垃圾产生数量定期委托具备资质的废旧商品回收企业或个人进行集中处理;废电器电子产品和废大件可回收物必须委托具备资质的废旧商品回收企业进行集中处理,处理时应规范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并符合保密规定和要求。所有可回收物均需由专人负责统计数量及去向并建立台账。

4.其他垃圾应投放至“其他垃圾桶(不可回收物)”内,统一收集到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相配套容器中,由辖区内城管环卫部门进行收集处置。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扎实推进,成立了六枝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积极做好本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日常指导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

按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收集设施要求,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确保2020年6月底前配齐投入使用。

(三)创新管理机制。

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鼓励自带水杯,使用可更换笔芯的签字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深入实施“光盘”行动,减少厨余垃圾产生。

(四)加强宣传引导。

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主题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行为意识。

(一)宣传教育工作。

本单位要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单位微信群、干部职工学习会等,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分类知识、工作动态和政策法规,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营造有利于推进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建立生活垃圾长效管理机制。

按照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目标,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快建设和谐美丽干净的单位。

结合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实际,建立垃圾分类投放制度,制定奖惩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负责指导并监督本单位工作人员规范分类投放垃圾,同时做好相关巡查、储存、登记、处置、公示等工作。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健全网络、明确职责、发动群众,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水平。

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以集镇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集贸市场为重点,推进垃圾分类片区建设和集镇区垃圾分类工作。在20__年,按照垃圾分类任务进度表时间,实现集镇区域内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住宅小区、行政村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90%。集镇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餐饮行业产生的餐厨垃圾、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实现就地处理或与农村有机垃圾协同处理。基本建立餐厨垃圾、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可回收物、居民有害垃圾收运及处置体系。

1、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强制分类。

实现集镇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逐步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餐饮单位餐厨垃圾就地处理或与农村有机垃圾协同处理。统筹协调,建立餐厨垃圾、有机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机关事业单位带头,打造3到5个垃圾分类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推进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规范分类行为。力争到20__年底,集镇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

2、推进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分类处置。

落实集贸市场主办方主体责任,做好有机垃圾源头分类。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必须全部纳入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理站处理,严禁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或填埋场处置。

配套改造和更新居民小区分类垃圾箱房,实现“容器、标识、宣传、公示、配置”五规范。全面推进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分类”,有序推进“干湿分类”,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外,将日常生活垃圾分为湿垃圾(厨余垃圾)和干垃圾(其他垃圾)。落实社区、物业等基层组织(企业)的管理责任,将垃圾分类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工作考核内容。年内建立不少于3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其中四分类示范小区不少于1个)。

4、完成分类片区建设任务。

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三个全覆盖要求,推进全域垃圾分类工作。落实主导责任,明确各行业指导责任,强化各单位参与垃圾分类的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片区建设工作。

按照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加快推进集镇区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实施集镇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配套完善集镇区主要道路沿线、公园、广场、绿地等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加快推进集镇区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至20__年底,集镇区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90%。

6、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和有机垃圾就地处置。

进一步完善农村分类投放设施,通过入户宣传、积分兑换、福利挂钩、红黑榜、纳入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快提质扩面。抓好农村垃圾分类日常运行管理,建立完善农村有机垃圾收、运、处信息化管理体系。鼓励对现有的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将餐厨垃圾与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农户有机垃圾、蔬菜大棚种植垃圾等进行协同处置。加强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站运行管理,提高处理站运行负荷,提升有机垃圾分类减量成效。完善分级考核经费挂钩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有机肥推广应用。到20__年底,以行政村为单位农村分类覆盖率达100%。

(二)推进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1、加快完善分类收运体系。

配套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建立分类收运专门队伍,统一收运车辆外观与标识,便于管理和社会监督。对单位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建立“首次告知整改,再次整改后收运;对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拒绝收运并移交执法部门处罚”的倒逼机制。对拒不配合开展垃圾分类的物业企业,与信用评价挂钩。加强分类收运单位、作业人员管理,形成“不同人员、不同车辆、不同要求、不同去向”的分类收运机制。实行混装混运有奖举报,对环卫收运单位混装混运情况进行处罚,屡教不改的实行市场退出。

2、全面推进大分流体系建设。

根据街道实际,单独建设或与其他板块协同建设有一定规模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点,用于大件垃圾拆解、居民有害垃圾集中暂存、可回收物集中堆放和分拣等。着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与再生资源利用“两网协同”体系建设,促进资源循环和高效利用。加快建立就地处理和相对集中处理相结合,焚烧处理作为应急和托底的餐厨垃圾处理模式。加快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所建设,落实集贸市场主体责任,建立收运体系,全面实现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就地或就近协同处置。提升园林绿化垃圾处置能力,根据实际需要增设园林绿化垃圾破碎站点和集中处置点,建立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消纳体系。至2019年底,基本建立餐厨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大件垃圾、可回收物、居民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置体系。

以村和社区为基点,面向居民村民,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通过政务微信,户外宣传栏,黑板报,横幅标语,市民讲堂、志愿者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示范小区、户外宣传阵地的示范带头作用,普及分类知识,凝聚社会共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分类工,为垃圾分类的逐步推广打造坚实基础。

2、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将垃圾分类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内容和各类文明创建及示范评选标准,并占较高权重分值。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组织工作职责,组织和发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争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践者、宣讲者、推动者、监督者。发挥居民区党组织牵头组织实施作用,推动居委会、物业公司、业委会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各类志愿者作用,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劝导工作,招募一批垃圾分类宣讲志愿者,进学校、社区及单位开展专题宣讲。每月至少开展1次党员、志愿者进学校、社区及单位宣传活动,同时按上级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使垃圾分类知识家喻户晓。

3、多层面开展分类知识专项培训。

建立多级垃圾分类培训制度,街道由卫生管理科负责,每年两次,面向部门、各相关单位、各村居开展垃圾分类集中培训。重点加强对垃圾分类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志愿人员、督导人员等的专业培训,提升垃圾分类整体工作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各单位、各部门、各行政村、各社区要切实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来抓,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推进力度,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成立__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主任担组长,分管领导等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设立垃圾分类工作日常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不少于2名,社区(行政村)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名,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提供人力保障。

(二)强化主体责任和部门职责。

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过程中重大问题的研究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各村(社区)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

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工作成效,根据《关于印发〈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萧城管〔2018〕24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孙行军同志任组长,沈阳同志任副组长,李晓玲、徐恩、朱宁宇、沈伟、沈琦敏、戎振松、方超、占月华、朱红星任成员,推进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包括制定实施方案、指导设施配置、监督检查、宣传培训、垃圾集中堆放点选址等。

(一)准备阶段(2018年5月31日至6月24日)。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机关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

2、召开动员会议。召开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动员会议,提出实施方案、落实任务要求。

3、开展宣传发动。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开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采取分发公开信及操作指南、专题讲座等方法,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8年6月25日至6月30日)。

1、落实分类职责。建立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

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专管员负责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督查员根据日常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机关垃圾分类工作。

保洁员负责每日对各楼层及会议室易腐垃圾、其他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机关大院的投放点;每周定时收集各办公室的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每半月对大院投放点的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清理并集中到堆置点;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清理收集食堂内垃圾,分类投放至投放点,严禁乱倒乱放,定期清洗垃圾桶,确保干净整洁完好。

2、实施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阶段(2018年7月1日起)。

1、做好自查自检。各科室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实现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街道办事服务中心根据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7月底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一)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卫生间各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桶和一个易腐垃圾桶,开水间设置一个带过滤设施的茶叶渣收集容器。

2、街道机关:在机关大院内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废品及可回收物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易腐垃圾双拼垃圾桶。

4、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各一个。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在机关大院内设立一处废品及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

(二)投放要求。

1、易腐垃圾: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倒入开水间的专用茶叶渣收集容器,纸杯等倒入其他垃圾桶;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各办公室易腐垃圾桶内,再投放至卫生间易腐垃圾桶内。

2、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其他垃圾桶内。

3、废品及可回收物:(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由保洁员统一上门收集;(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集中投放点,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确保可回收物干燥。

4、有害垃圾:投放至集中投放点。

1、提高认识。全街道机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是党员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等,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当好样板、做好示范。

2、严格管理。本着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合理配置分类设施,规范分类标识,落实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做到坚持不懈,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共同维护好工作环境。

组长:__。

副组长:__。

各部门负责人(成员):__、__。

教育教学方面:

宣传、氛围与少先队活动方面:

校园环境与后勤补给方面:

各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贯彻落实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全校师生积极配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通过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提升同学们对垃圾分类这一实际问题的重视;宣传分类垃圾的具体做法,引导同学们正确地进行垃圾分类,保护环境;最后以标记垃圾桶等方式提醒同学们时刻注意垃圾分类回收问题。

2021年_月_日。

1.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让学生了解生活中有哪些垃圾,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

2.在日后生活中能够分类投放各类垃圾,树立环保意识。

本项活动主要是通过班级文化宣传、课堂教育教学经过讨论、探究、设计方案等形式让学生们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从而引导学生重视环境保护,注意节约资源。

1、学校宣传通过红领巾广播站、国旗下讲话、课间小结的形式进行校园氛围宣传。

2、每个学期做好班级“垃圾分类”计划、总结。

3、利用每期的黑板报进行宣传,开辟相关“垃圾分类”板块。

4、做好班会课“垃圾分类”宣教资料的收集。

5、健康科根据三年级下册的课程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总结、教案,要有过程性记录,学科计划、总结也要有专门的工作安排。

6、美术科生动展现垃圾分类的形象。

7、保持校园卫生环境。

1、各班级老师高度重视“垃圾分类”教育教学,把“垃圾分类”纳入到平时学生的学习中。

2、学科教学互相渗透,注意课堂教育。健康课、美术课上交相关的教案。

3、积极参与活动,把活动的资料整理收集,在每学期期末上交。

4,所有材料按时上传ftp,照片一律使用复制、粘贴word文档,并附简短文字说明的形式。

本次活动通过提升同学关注并力行垃圾分类这一侧面来提升同学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并积极参与其中,共同保护地球。

为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根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切实提高农村环境卫生质量,加快我镇生态镇建设步伐。

(一)源头减少、资源化利用的原则。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产生,减低垃圾处理压力,实现垃圾资源再利用。

(二)政府主导、村民主体、社会参与原则。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减量应坚持政府整体规划指导,农户自行分类为主,农村保洁员分类收集为辅,鼓励市场参与的原则。

(三)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原则。村社负责指导实施本区域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统一管理工作。结合人口聚集程度、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生活垃圾成分、性质与情况,因地制宜组织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的原则。选择一批环境综合。

整治示范村和优秀村作为试点,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减量和处理利用,逐步探索和推广符合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利用的工作模式。

按照“一年试点启动、两年成熟运作、三年全面推开”的目标和思路,逐步在全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促进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不断提升村民参与垃圾分类和减少垃圾排放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完善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设施设备,从源头减少垃圾量的产生,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建立完善的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理的长效管理机制,最终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全面落实。

(一)到2018年10月底,制定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实施方案,明确今后三年工作任务和目标,并选取试点村进行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二)到2018年11月底,建成有示范作用的农村垃圾分类试点行政村1个。

(三)到2019年底,完善试点村分类减量设施建设,

初步构建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及管理机制。

(四)到2020年底,垃圾分类处理试点行政村不少于4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40%。不断加大农村分类减量设施设备投入,分类收集体系进一步完善,相关产业配套网络及资源回收网络初步建成,节能环保技术得到进一步推广。

(五)到2020年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50%。

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健康成熟运作。

全镇农村范围内的农村生活垃圾(主要指农户),均实行分类减量投放收集处置管理。

(一)分类标准。

1.可沤肥垃圾。指厨余垃圾(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及瓜皮果壳、农作物秸秆、枯枝落叶、畜禽粪便等。

2.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含纸箱、纸盒等)、金属(铁、铜、铝及制品等)、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废弃家用电器等再生利用价值较高,能进入废品回收渠道的垃圾。

3.不可回收垃圾。指废弃衣物旧鞋、卫生间垃圾、白色垃圾(一次性餐具、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泡沫板)等垃圾。

4.有害垃圾。指废电池、萤光灯管、灯泡、过期药品、农药瓶等对人体健康有害及对环境有危害的垃圾。

5.惰性垃圾。指不定量产生的废弃陶瓷品、建筑垃圾和泥沙砖块碎石土渣等无机惰性垃圾。

(二)分类设施。

根据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处理需求,完善分类垃圾收集处置过程中的设施配套建设。

1.农户垃圾分类设施。按每户村民配备一组(两桶)的标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按“可沤肥、不可回收垃圾”标识,分别用于存放“可沤肥”和“不可回收垃圾”;“惰性垃圾”由农户自行操作直接用于铺路或在村庄附近的沟壑、废旧水塘等地方填埋;“可回收垃圾”由村民自行分类、存放、出售。农户配置的“两桶”及公共场所有毒有害垃圾收集桶,实行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采购、统一发放。

2.公共场所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村小组垃圾收集点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区分“可沤肥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投放,并有遮雨棚,收集点的容量应能满足服务区域垃圾投放需要;垃圾房中应配置有毒有害垃圾收集桶1个,有毒有害垃圾由村民直接投放到集中点的相应容器中。负责垃圾收集点收运的保洁员相应配备1台垃圾收集手推车,用于垃圾分类的收集和运输。

3.生态堆肥池配套。每个自然村建设一个生态堆肥池。

(场),用于就地消纳处理“可沤肥垃圾”及部分垃圾灰土,

沤制成农家肥还田。生态处理池宜设置在离村民住宅300米以上的村头地边,并宜按三格设置,按满足20天以上的垃圾填充量要求确定每格的容量,依次填满沤肥,循环使用。鼓励将厨余垃圾(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及瓜皮果壳与秸杆、稻草等农业废物混合进行静态堆肥处理,或与畜禽粪便、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及沼渣等混合堆肥,亦可混入畜禽粪便,进入沼气池厌氧发酵。生态堆肥池要求布局合理,不污染水源,并具有挡雨功能。纳入城市垃圾分类的区域可以无需建设生态堆肥池。

(三)分类处理。

按地域特点、产业结构、运输成本等特点,实行差异化收运处理模式。我镇交通运输道路平坦,生活垃圾应在就地实施分类减量的基础上,以集中处理为主,纳入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运处理体系。

(四)分类收运。

农村生活垃圾采用户分类,保洁员收集细分(消纳),

行政村收集运输、处理。

1.农户定点分类。村民按照垃圾分类标准将生活垃圾进行准确分类。

2.农户定点投放。农户按照垃圾分类处理的方法将垃圾定点投放到垃圾分类收集点。其中“可沤肥垃圾”可实行分散处理(喂养家禽家畜等)或统一收集投放到生态堆肥池或就地消化处理,对少量不能分散处理和堆肥还田的,自行投放至村收集点。

白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专业15篇)篇六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将垃圾分类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以法制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底前,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0%,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产生量减少1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0%以上;我区xxx个社区按年度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5%的目标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有条件的街道办事处建立一个居民厨房垃圾处理试点,xx街道办事处和xx街道办事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辖区居住小区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制度;全区各级文明单位强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在具备条件的商业区、农贸市场等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同时,按照“大分流、小分类”的原则,建立厨余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以及要建立园林绿化垃圾收运、处理体系,防止各类垃圾混收混运增加处理难度和成本。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按照“双四分”要求,将城市生活垃圾分成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全程分类,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一)开展动员部署。

4月份,召开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进行安排部署;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制定居民小区、农贸市场、辖区单位、文明单位、商务楼宇等区域,完成宣传动员部署工作。

(二)设立工作机构。

4月底前,各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单位均要成立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每个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配备x名专职管理人员,各社区配备x名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建督导员队伍,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原则上居住小区按每300户左右配置1名督导员。商业街按每100户配置1名督导员,每个机关单位按100人配置1名督导员,每个农贸市场按100个商户配置1名督导员。同时,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对接协调。建立例会制度,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分类办)每半个月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研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组织专项培训。

区城管局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的培训,上、下半年各组织2次,重点学习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标准和先进国家、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进经验以及上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通报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难点问题,具体分析解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市场化运作等可能遇到的问题。

4月底前,完成区分类办生活垃圾分类专职管理人员培训,分批次完成辖区内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和全体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的培训。

(四)在辖区各级文明单位强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各级文明单位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每季度开展1次垃圾分类知识培训,根据单位人数每50名职工或一个楼层确定1个垃圾分类督导员;放置能满足日产日清需要的、标示明显的垃圾三分类设施,有餐厅()和职工食堂的设置密闭厨余和餐余收集投放容器;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按35%覆盖率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五)开展工作总结。

12月底前,各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单位结合全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认真查找问题和短板,制定改进对策和措施。召开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结部署会,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对下一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部署。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筹划部署,研究协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大事项,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责任,强力推进本辖区、本行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

探索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即以居民日常垃圾分类行为为依据,对主动进行垃圾分类的居民先进个人及单位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鼓励、引导更多居民、单位参与生活垃圾的源头分类。全区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驻区部队等,要积极配合抓好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所需经费由各单位从办公经费中列支。区城管局做好投资计划,经费预算,加强统筹协调。

(三)加强制度保障。

以《xx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政策支撑,研究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区域环境补偿和总量控制机制,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引导公众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发挥绩效考评杠杆作用,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的绩效考核指标中,坚持奖优罚劣,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通过健全效能督查问责机制,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奖罚结合,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在全区全面铺开。

白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专业15篇)篇七

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宁政发〔**〕126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塞上湖城”和“美丽凤城”建设,进一步发挥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总***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力争**年底前厅机关各处室生活垃圾分类达到全覆盖。

1.日常教育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作为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主题宣传,定期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厅机关人员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测试,做到人人知晓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引导人人参与践行。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节约型机关、文明机关创建目标,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绿色生活方式。

2.完善分类设施。根据厅机关实际,因地制宜地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与暂存空间。每个办公室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在楼梯间、楼层廊道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按便捷、安全的原则,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在食堂与就餐区域设置餐厨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开水间设置收集茶叶渣、瓜果皮的收集容器。厅机关设置垃圾集中存放区域,集中存放区域配置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相配套的240升或120升标准容器。

3.实施分类投放。厅机关工作人员应按分类目录要求,以及具体规定,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鼓励对可回收物中的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塑料等进一步进行细分。

4.实施分类收运。可回收物由厅机关服务中心统一回收,并做好品种与数量记录;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委托辖区城管环卫部门统一组织收运。

5.倡导绿色办公。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推行可更换笔芯的中性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号召,实施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产生。

6.突出源头治理。积极探索实施物业服务+分类服务的模式,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做好废快递包装物、废饮料包装、废玻璃、废塑料等低价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工作。鼓励引入生化处理机,对餐厨垃圾实施就地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生活垃圾的排放量。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厅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厅长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主任、计财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担任,负责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机关服务中心明确管理、监督和宣传人员和职责,负责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监督和宣传及回收处置工作。

2.加强考核评估。将厅机关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情况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加强日常督导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处室及个人要予以通报,确保将工作责任压紧压实。

3.加强示范创建。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对厅机关实施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不定期分析,鼓励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积极提出好的思路、方法。对实施过程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加以总结并在厅机关宣传推广,努力营造浓厚的氛围,形成强大的合力。

白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专业15篇)篇八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提高医疗卫生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水平,进一步改善诊疗和就医环境,提升医院品质。

到2020年底,全区所有医疗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产生的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照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回收率达到40%以上。

为推进卫生健康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负责人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成立区卫生健康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明确分类类别。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医疗废物的源头分类管理,规范收集暂存,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医疗机构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属性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类。

1、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等。

3、可回收物。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

4、其他垃圾。

(二)明确分类投放要求。

1、有害垃圾投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安全、便利、快捷的原则,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

2、易腐垃圾投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在易腐垃圾主要产生区域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易腐垃圾,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

3、可回收物投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

(三)明确分类处置要求。

1、有害垃圾处置要求。医疗机构应当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

2、易腐垃圾处置要求。医疗机构可与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每日产生的易腐垃圾由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上门收集并处理。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采用生物转化有机肥等技术就地处置易腐垃圾。

3、可回收物处置要求。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交接登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四)明确使用后输液瓶(袋)的分类管理要求。

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理。医疗机构应当科学、规范、节约用药,提高药物使用效率,减少浪费,降低药品消耗和环境承载压力。

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1)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一)严格管理,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内的所有医疗卫生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按“四分类”要求投放生活垃圾,严禁将有害、易腐垃圾投放到其他类垃圾收集设备中。

(二)严格规范,分类收存。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设置外观统一、标识明显、功能齐全的分类容器,并将其集中到满足运输条件和环境控制要求的地点密闭存放,再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类运输。对有害垃圾要根据不同品种和实际产生量,科学设置专门场所(容器)和醒目标志,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专人管理,由具有相应资质企业收运并对易腐垃圾要设置专门密闭容器单独投放、收存,建立记录易腐垃圾种类、产量、去向等内容的台账制度,做到“日产日清”。

(三)严格标准,分类处置。有害垃圾应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利用处置,可由统一收集运输至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处置,也可统一运输至符合要求的贮存库,再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上门收运并综合利用和处置。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一单位一方案,抓好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各尽其职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分类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是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应当认真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暂存的主体责任,完善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及办法,明确内部管理岗位职责,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提供相应服务社会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其严格做好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督促、引导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监督考核、示范创建内容。区卫生健康局将适时对各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三)突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分级分层的相关知识业务培训,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宣传媒介。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同时鼓励干部职工将垃圾分类习惯带进社区,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身边的人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提倡再生办公用品的使用,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

(四)强化资金保障,确保工作成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加大垃圾分类设备设施的投入力度,保障分类工作有效开展。

在平常生活中,垃圾分类处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通过此次活动,让学生们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从而引导学生养成在日后生活中能够分类投放各类垃圾的好习惯。让我们一起共同努力,保护好我们身边的环境,为了大家都能拥有一个清洁、美好的环境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20xx年x月x日下午xx。

xx校区x年级全体学生。

xx校区x楼报告厅。

1、组织学生观看《xx市垃圾分类宣传片》。

2、齐诵童谣《垃圾分类我宣传》。

3、学生代表发言。

4、现场提问并进行模拟操作。

5、各班“环保小卫士”宣誓。

1、报告厅布置、录像:xx负责。

2、学生座位安排:xx安排。

3、四个垃圾筒及部分垃圾:xx负责。

4、电视台人员茶水:xx。

5、活动主持:xx。

6、拍照、微官网:xx。

7、信息报道:xx。

8、学生代表发言、环保小卫士集合:xx负责。

1、xx市电视台组织拍摄,请xx校区x年级各班主任加强学生的纪律教育,有组织地参加活动。

2、x月x日下午,x年级xx课暂停一次。如果下雨,原定在报告厅上课的情xx请任课老师安排好地点。xx老师的xx课暂停一次,学生留在自己班级上课,涉及到的学生请各班主任关注好。

3、假期里,学生们已完成了各项关于“垃圾分类”的社会实践作业。一二年级绘制宣传画,三四年级设计宣传标语,五六年级出刊宣传小报。学校德育处将对学生作品进行组织评比。

4、各中队在本学期组织开展关于垃圾分类的有仪式的中队活动,出刊一期黑板报。

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切实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2017〕26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91号),《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的通知》(朝政办发〔2019〕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行政村为着力点,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与目标如期实现。

(二)工作原则。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各乡镇街要加强统一领导,建章立制,坚持属地化管理。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全民意识,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科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长效运行机制。

循序渐进,先易后难。先试点示范,再普遍推广。先建立体系框架,再逐步进行完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科学规划,市场运作。科学编制本辖区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近期规划,合理布局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依据相关标准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优先选择适合本辖区的垃圾分类处理工艺技术,加强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建设,提高资源利用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探索市场运营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领域,探索农村环卫保洁有偿服务模式,鼓励和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科技创新和先进技术的研发。

通过试点,总结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经验,按照宣传引导、试点巩固、普及推广、全域覆盖的步骤,扎实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工作,适时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地方性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垃圾分类有偿服务和奖惩制度。利用7年时间全力攻坚,全市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运行体系,垃圾分类取得明显成效,村民垃圾分类习惯基本养成,逐步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处理设施无害化、回收资源利用化,村容村貌全面改观,农村生活环境焕然一新。

到2019年年底,完成编制《凌源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及垃圾分类目录,制定垃圾分类指南,普及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群众对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0%以上,所有行政村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定宋杖子镇范杖子村、万元店镇铁匠炉村、前进乡石门沟村为垃圾分类试点示范村。到2020年底,各乡镇街所在地行政村完成垃圾分类工作。到2022年底,所有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垃圾分类阶段性成果。到2025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域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全面建成。

(一)明确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夯实任务指标。

各乡镇街作为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强协调,加大监管力度,推动本辖区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各乡镇街要按照本方案工作目标,明确试点行政村,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垃圾分类制度,定目标、定计划、定任务、定措施,把目标任务指标分解到乡镇街、村,到岗到户到人,夯实垃圾分类处理基础,有计划有步骤的完成工作任务和目标。市、乡、村三级建立目标任务指标数据库,实行项目库清单式管理,实行实名制管理任务村,明确完成工作时限,落实具体责任清单,确保当年任务当年完成。

(二)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处理运行体系。

逐步取消垃圾池和拖拉机、大板车等前端收运工具,每个村按要求和数量合理配置标准化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封闭收运车辆。

2、建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村建设分类收集分拣站(暂存房)。

建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原则上每个乡镇街至少设置1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选址综合考虑服务区域、服务人口、转运能力、转运模式、运输距离、污染控制、配套条件等因素影响,设在交通便利,易安排清运线路的地方,满足供水、供电、污水排放、通信等方面的要求。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村配套建设垃圾分类收集分拣站。垃圾分类收集分拣站主要用于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等进一步分拣、拆解、分类和暂存。

3、建设废旧物资回收站,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村建设垃圾资源化处理站。

建设废旧物资回收站。原则上每个乡镇街至少设置1座废旧物资回收站。相邻区域可共建共享,规模根据人口和垃圾产生量合理确定。行政村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垃圾回收点。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统筹辖区内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的建设,科学测算所辖区域、人口和垃圾产生量,使处理能力和处理需求相适应,保证站(点)覆盖范围最优化,设施设备效益最大化。可“一村一建”,也可“多村合建”,以此来推动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两融合,确保分类垃圾有可靠的分类去向。

鼓励各乡镇街出台地方性政策,利用项目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培育一批资源回收,资源生产再加工的龙头企业,加强农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链的建设。

4、建立保洁收集员和宣传督导员队伍。

建立垃圾收集员队伍。行政村按照每400人配备1名保洁员,原则上每个村民组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保洁员定时上门分类收集农户垃圾,在收集过程中,对农户分类垃圾进行检查、指导和再分类,并做好垃圾回收记录。

建立督导宣传员队伍。各乡镇街、村需组建工作小组,深入村庄开展垃圾分类政策宣传、工作指导,巡查监督分类运行状况,做好考核评比和信息报送。

(一)分类标准。

结合农村生活垃圾的特点和垃圾后续处理方式,从强化资源回收利用出发,将农村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

1、易腐垃圾(湿垃圾)。是指餐厨废弃物、家庭厨余垃圾和集贸市场产生的易腐性垃圾等有机垃圾。主要包括:居民家庭生活中产生的厨余垃圾;乡村酒店、民宿、农家乐、餐饮店、单位食堂等集中供餐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村庄集市、村庄超市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有机垃圾;村民庭园饲养动物的粪便等可生物降解的有机垃圾。

2、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电池(充电电池、铅酸电池、镍镉电池、纽扣电池等)、废油漆、消毒剂、荧光灯管、含贡温度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等。

3、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废弃物,如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主要包括:报纸、纸箱、书本、广告单、塑料瓶、塑料玩具、油桶、酒瓶、玻璃杯、易拉罐、旧铁锅、旧衣服、旧包、旧玩偶、旧数码产品、旧家电。

4、其他垃圾(干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餐盒、餐巾纸、湿纸巾、卫生间用纸、塑料袋、食品包装袋、污染严重的纸、烟蒂、纸尿裤、一次性杯子、大骨头、贝壳、花盆等。

(二)分类要求。

1、分类投放。

在农户便于保洁员上门收集的区域每户配置2个户用垃圾桶,颜色为绿色和灰色,分别放置易腐和不易腐垃圾。农户每天将有机易腐垃圾(可烂垃圾)投放到绿色垃圾桶,剩饭剩菜将汤汁沥水后投放,将不易腐垃圾(不可烂垃圾)投放到灰色垃圾桶。

有害垃圾应单独存放于无污染环境风险隐患的贮存设施中,由保洁员或分拣员依据废物类别分拣贮存。或由农户直接投放到村中固定的红色垃圾桶中。

2、分类收集。

在村公共场所等人员活动较多且便于投放和收运的地点配置公共垃圾桶。根据村庄规模一般1-2组/村民组,每组设置4个垃圾桶,颜色为绿色、蓝色、红色和灰色。根据村庄规模合理配置分类收集车,原则上1个自然村至少配备1辆,收集车要求密闭、有盖板,严禁收集过程中抛洒滴漏,分类收集车车内至少有两格,或在车内设置隔板,有条件的收集车可以设置四格,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集。

推行农户源头分类和保洁员二次分拣相结合的“二次四分”方法,即农户源头将垃圾分为易腐垃圾和不易腐垃圾,村保洁员进行二次分拣,进一步分类成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别收集至规定的收集容器内或者分类收集分拣站(暂存房)。

3、分类运输。

根据村庄规模合理配置垃圾运输车,原则上每个乡镇街至少配备3辆。采用桶装专用车或全密闭机械装卸收运车辆进行运输,生活垃圾密闭运输率达到100%,人民群众对垃圾清运满意度达90%以上。

保洁员每天上门收集,分类运输。将有机易腐垃圾运送至资源化场所(如堆肥房);可回收垃圾定点放置(垃圾分拣房),集中运送至乡镇废旧物资回收站;其他垃圾运送至垃圾中转站;有害垃圾根据环保要求定时统一运输,也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企业统一运输。

4、分类处理。

离城区处理设施较近的村,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城区处理体系,离城区处理设施较远的村,不便纳入城区处理体系的,原则上纳入乡镇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体系。

易腐垃圾实施就地生态处理,采取家庭自行处理、村或乡镇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方式,鼓励依托农村生产经营组织进行集中堆肥。农户易腐垃圾推广新宾模式,即“户分类、户处理、不出院、零填埋”的源头处理模式。集中供餐单位的餐厨垃圾由有资质的企业统一处理。

可回收物由农户或保洁员自行交售,或由垃圾分类收集分拣站统一交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回收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进行资源化处理。

有害垃圾应由行政村统一科学设置有害垃圾回收点,并负责和有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企业达成回收意向,定期上门回收,做到有害垃圾不落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做好相关业务的指导工作。

其他垃圾转运至垃圾焚烧厂或填埋场处理。

(一)宣传引导阶段。

2019年10月至2019年末,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摸底调查工作。制定垃圾分类具体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考核办法。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向每一户发放一封告知信和指导手册,争取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做到户知晓率90%以上。

(二)试点示范推行阶段。

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30日,选定的试点示范行政村(组)配备标准垃圾分类投放容器,成立收运队伍,配置收运车辆,全面推行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工作。建立垃圾分类试点示范村管理责任人和垃圾分类统计制度。各乡镇街设定的废旧物资回收站、分类收集分拣站、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垃圾资源化处理站投入使用,试点示范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三)普及推广阶段。

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末,对试点启动阶段的实施情况进行及时评估分析和总结,制定第二阶段任务内容和工作计划,按照垃圾分类覆盖率要求,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设备的分步建设和配置,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规,进一步健全垃圾分类收运网络,完善监督机制,做好分阶段考核验收。上报实施垃圾分类行政村名录,完成第二批乡镇街废旧物资回收站、分类收集分拣站、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垃圾资源化处理站选址和建设,按首批工作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到2020年底,各乡镇政府所在地行政村完成垃圾分类工作。到2022年底,所有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减量成效明显。

(四)全域覆盖阶段。

2022年至2025年末,完成第三批乡镇街废旧物资回收站、分类收集分拣站、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垃圾资源化处理站选址和建设。对各乡镇街垃圾分类情况进行全面验收,认真总结分析垃圾分类工作情况,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到2025年,各乡镇街全域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全面建成,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规范运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推进、有序有效、群众满意。

(二)明确责任分工。

此项工作统一由住建部门负责。市有关部门负责加强对各乡镇街相关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市住建局负责牵头跟踪总结垃圾分类试点情况,研究推动农村垃圾分类引导政策,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建立监督检查考核制度,负责对全市农村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督导推进,统筹农村垃圾分类转运、处理设施建设和协调工作,会同财政、教育、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商务、发展改革等部门共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农村垃圾分类相关经费和计划,强化资金保障,制定奖补政策。市商务局负责指导各乡镇农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系统。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各乡镇结合畜禽粪便、秸秆综合利用,协同处理农村可易腐垃圾。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审批和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研究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和循环利用规划编制。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和协调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市教育局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学校(幼儿园)教育内容,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践活动。为便于推进工作,各市直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责落实此项工作。

(三)保障经费投入。

自2020年起,市、乡镇街财政部门要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给予一定经费补助。要将保洁员工资及运行维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担。年度经费原则上执行农民居民每人30元标准,其中省以上财政承担40%,市财政承担30%,县级财政承担30%。运行维护资金由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管理。乡镇街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运行,协调保障各行政村垃圾分类经费投入。鼓励社会各界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事业捐赠资金和设施、设备,支持各扶贫帮扶单位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事业提供和建设垃圾分类处理设备和设施,支持相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及市、乡镇两级政府积极向国家、省争取扶持资金。

(四)严格考核督查。

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对各乡镇街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各村每日自检、乡镇街每月考评、市每季度、半年、年度总评的目标考核制度。

(五)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及学校、村广播、文化活动室、宣传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知识;组织引导村民参与制定村规民约、村级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方案;编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手册;聘请志愿监督员参与垃圾分类工作评比和经费使用监督;开展垃圾分类示范户评比、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等活动,激发村民参与垃圾分类、建设美丽乡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村民提高垃圾分类意识,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生活习惯。

为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实效,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根据《2021年昆山市生活分类及减量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周市镇实际,特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新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综合施策、补短补软,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全链条管理水平,持续为北部新城生态文明建设再添新动力。

2021年,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运行质量稳步提升,力争建成苏州市高质量全覆盖片区乡镇。人均生活垃圾减量率达到5%,居民厨余垃圾分出率达30%以上,厨余(餐厨)垃圾总处置量不低于生活垃圾焚烧总量的3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推进星级小区建设,五星小区达10%以上。公共机构分类优秀率达到100%。启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规上企业分类优秀率达到90%。聚焦自然村、打工楼、商住楼等垃圾分类薄弱区域,实现垃圾分类成效更加明显、分类评价更为满意。

(一)凝聚合力,党建引领作用更明显。

1.夯实双组长制度。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定期召开推进会、点评会、总结会,推动形成工作合力,精准施策补短板,精细管理强弱项,在源头分类、收集转运、末端处置、管理手段、执法力度上全面提升。

2.党建引领再深化。把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党建考核内容,推动“党建+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要争当垃圾分类“优等生”,抓实抓好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的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把垃圾分类工作融入日常工作管理。各村(社区)充分发挥“红管先锋”、“大党委”、“管家团”等力量,引领基层治理新时尚。加强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工作,发挥党群系统联系群众的优势,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水平。

3.部门联动再加强。镇垃分专班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强化日常考核,掌控推进进度和分类质量,做到全要素推进,指导各部门高质量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承担行业管理的部门每季组织一次督查,每半年组织一次点评,每年组织一次总结,切实形成常抓不懈管理机制,各类联合会、协会、商会等发挥行业团体作用,将垃圾分类列入日常工作,纳入企业文化,完善设施布设,推动员工参与。

(二)广泛宣教,垃分文化更入人心。

4.宣传方式再拓展。在继续保持铺天盖地宣传的基础上,通过定点宣传与流动宣传相结合,传统宣传与新媒体宣传相结合,把基层党组织、村、社区作为主阵地,镇村联动、点面共进。指导快递、外卖等行业助力垃圾分类,形成流动的“宣传源”。强化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占比不低于20%。通过设立垃圾分类“微课堂”、课件比拼、实践活动等,加大家校联动。在小区、农村投放点设立“流动回收站”,结合可回收物兑换开展宣教活动。把垃圾分类工作渗入每个单位、每个行业、每个角落,形成全民参与,个个自觉的全域垃圾分类氛围。

5.靶向宣传再精准。以提升全社会参与度及满意度为目标,进一步充实垃圾分类“管家团”队伍,完善管理制度,深化“三听四看五查”工作内涵。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社区(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窗口的“五进”活动,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各村、社区持续推进入户宣传,加强流动人员以及新昆山人的教育引导,对不了解、不支持、不参与垃圾分类的重点人群进行靶向教育,持续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社会氛围。

6.源头管理再提效。全年开展面向公共机构、企业等投放管理责任主体的培训不少于2次。重点组织村(社区)、物业、督导员等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培训,每月不少于1次。梳理我镇垃圾分类公益组织、社会团体,构建垃圾分类公益联盟,打响周市镇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品牌,镇宣教中心面向不同群体每月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组建规上企业垃圾分类宣讲团队,明确宣教重点,联合开展垃圾分类源头教育引导工作,构建垃圾分类宣教服务体系,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三)压实责任,考核激励成效更显著。

7.督查考核更精细。优化督查考核评价体系,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单位考核指标体系,对公共机构常态化开展检查、督查。加大对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指导考核,将农户垃圾分类与农户庭院管理、星级户评比相结合,实行同检查、同考核。加大对小区考核力度,落实市级、镇级、村(社区)属地层级督查机制,助推垃圾分类成效。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出台行业垃圾分类考评制度并组织落实,形成“管区域就要管垃圾分类”、“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的工作习惯。

8.引导激励更有效。对在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企业、小区、家庭或个人给予正面引导。开展“星级”小区评定工作,全面提升“三定一督”小区分类质量,落实奖惩措施。按照“三个全覆盖”要求,推进开放式小区、背街小巷等定时定人分类收运工作,对成绩显著的属地村(社区)予以引导激励,优先申报市级优秀社区和样板社区。

9.执法尺度更精准。加强法律保障,法律意识、执法行为全面、全方位覆盖各行各业。加大联动执法和协作执法力度,完善宣传引导、教育整改、拒收拒运、行政处罚等具体措施,形成属地管理、环卫收运、综合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源头分类质量和减量效果。

(四)优化模式,分类体系建设更完善。

10.收运体系有时效。围绕“四不同”要求,通过增人、增车、增队伍,优化收运线路,确保居民区生活垃圾“一日两清”。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积极构建多元化回收场景,充分利用闲置用房、环卫中转等现有设施设置可回收物暂存点,畅通老旧、开放式等小区的可收回物回收渠道。健全建筑(装修)、大件、园林绿化等大分流垃圾的收运管理体系,探索城中村、打工楼、开放式小区等区域定点收集、流动收集、巡回收集模式,优化规上企业厨余垃圾收运服务,不断提升垃圾收运时效。

11.分类盲区有进步。全域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补齐分类短板,以辖区内全要素提升为目标,以“三个全覆盖”为要求,进一步压实村、社区属地管理职责,通过社区自治,不断优化城中村、农夹区、打工楼、商住楼、建筑工地等分类盲区弱项,推进居民区“三定一督”定时定点投放和定时流动督导收集相结合的分类模式,着力解决“难分类、分类难”的顽疾,切实提高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精细化程度。

12.源头减量有提升。全镇小区进行星级申报,优化集中投放点配套设施,年底五星小区达10%以上。完成15个“三定一督”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计量终端,集中整合数据资源,建立数据管理信息库,实现源头减量有数据。鼓励机关单位使用再生纸制品,推动无纸化办公,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落实酒店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明确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目录;落实餐饮经营单位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落实塑料吸管禁令;落实“限塑令”,试点无塑料袋的超市和农贸市场。巩固公共机构分类成效,提升分类质量。

(一)坚持党建引领,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各单位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垃圾分类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村民自治、物业公司力量,发动社区、村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二)加强多元监管,严格考评执法。

镇垃分专班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统筹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纪检办深化监督检查,对反对或阻碍垃圾分类推进的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并严肃查处,对在推进垃圾分类过程中不求质量,形式主义、本位主义严重,问题突出的组织和个人从严问责。社会事业局、建设局、市场监管分局等部门制定行业评价制度并组织落实,全面提升垃圾分类工作实效。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深化执法检查,形成执法案例,提升执法质效,努力形成“以法促分”新态势。

(三)加大政策扶持,落实资金保障。

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的保障落实,确保各级下拨的垃圾分类专项经费专项使用,对垃圾分类领域新技术、新产品和确有实效的项目予以适当资金支持,以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正常开展。

(四)强化全民参与,深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公共资源,播放垃圾分类公益广告。结合文明城市、国家卫生镇复审、社区治理等行动,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形成垃圾分类的良好社会氛围。严格落实宣传引导要求,要通过入户宣传等形式教导居民正确的垃圾分类理念和知识,同时充分发挥村、社区的宣传能动性,形成“以点带面,以面连片”的宣传引导氛围。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0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70号),进一步推进我市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全面治理农村(含行政村和自然村,下同)生活垃圾,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统筹城乡发展、造福农民群众为出发点,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面长效治理为目标,以切实改善和提高农村生态环境水平为导向,深化落实建村〔2015〕170号文件和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治理,加快形成人居环境与乡风文明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建设整洁卫生、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美丽乡村。

1.源头减量、集中处理。按照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总体要求,探索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着力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集中处理目标。

2.政府引导、居民自治。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政策法规、专项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引导村、社及农村居民参与治理,形成农村生活垃圾齐抓共管、联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3.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五大功能区域建设,结合自然条件,先易后难,因地制宜,分步实施。

4.整体推进、局部优先。全面推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的同时,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优先在贫困村实施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

按照搭建一个工作班子、制定一个实施方案、建立一套运行机制、完善一套工作制度、健全一套保障机制的“五个一”要求,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充足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完成农村存量生活垃圾治理,确保全市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集中处理。

――2016年1月底前,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确保2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涪陵区、潼南区全面完成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6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存量垃圾清理,所有通村道路沿线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确保5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万州区、黔江区、南川区、丰都县、武隆县、忠县、秀山县全面完成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7年年底前,所有农村居民集聚点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确保7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城口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酉阳县、彭水县全面完成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8年年底前,除少数偏远散居农户外,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全覆盖,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全市1919个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得到巩固。

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按照“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域处理”模式,建立“五有”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即:有稳定的村社保洁队伍、有专业的乡镇垃圾收运队伍、有达标的村级垃圾收集容器、有完善的垃圾转运设施设备、有规范的垃圾处理设施。引导农村居民进行居住院落、田间地头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并投放到指定收集地点;行政村建立、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相关村规民约,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队伍建设及运行管理,指导村民实行源头分类投放;乡镇配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转运设施设备,并将垃圾转运到相应转运站;区县(自治县)建设、运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并集中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同时负责完善农村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

综合治理农村存量生活垃圾。

按照全面清理、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的原则,重点治理居民聚居点、风景名胜区周边及国道、省道、县道等主要道路沿线存量生活垃圾。治理时综合考虑存量垃圾多少、成分构成、污染状况、所处位置、风险等级等因素,采取就地简易封场、规范封场、搬迁处理以及垃圾综合利用等方式,消除农村存量生活垃圾带来的环境影响。

完善政策法规、规划和技术标准。

推进《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推动出台《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结合“十三五”相关规划编制,研究编制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规划。针对重庆五大功能区域划分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出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技术指南,逐步形成我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农村居民增强环保意识、文明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开展“整洁庭院”等评比活动,提高村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积极性。推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筹备启动阶段(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

2015年12月底前,理顺全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体制,明确管理机构和职责。2016年1月底前,各区县(自治县)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案编制并报市市政委备案,完成宣传动员工作,同时启动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2月至2018年6月)。

各区县(自治县)基本建成本行政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包括收运队伍建设、收运设施建设、资金配套保障、责任体系建立等,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面完成存量垃圾清理。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政策法规规章,完成相关规划、治理技术指南等编制工作。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逐年完成治理目标任务。

总结评估阶段(2018年7―12月)。

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工作经验,完善相应机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目标和计划,形成农村生活垃圾长效管理机制。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协调组,不定期研究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机制,明确牵头部门,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明确部门职责。

市市政委负责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考核及其他日常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设备建设项目规划、国家有关资金的争取和安排,并会同市市政委统筹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安排。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全市涉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资金投入安排,落实财政专项补贴,督促各区县(自治县)落实财政性资金配套;会同市市政委及其他相关部门对区县(自治县)资金投入、资金使用效率进行监督管理。

市环保局负责结合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积极支持配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关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指导、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规划选址工作。

市国土房管局负责指导、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用地。

市城乡建委负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项目建设,在农村建设、改造等项目中落实、完善垃圾收运设施,在小城镇建设资金中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项目配套。

市农委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新农村建设中涉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的实施和资金补助。

市商委负责农村可利用物资回收管理和回收网络建立完善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市爱卫办)负责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推进卫生镇(村)建设,并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作为卫生区县(镇街、村社)评审的决定性指标。

市移民局负责争取国家有关政策及项目资金,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配置和运行经费纳入三峡移民后续资金补助范围。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会同市市政委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宣传引导。

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市政委开展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督查督办。

加强经费保障。

组长:__。

副组长:__。

各部门负责人(成员):__、__。

教育教学方面:

宣传、氛围与少先队活动方面:

校园环境与后勤补给方面:

各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贯彻落实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全校师生积极配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通过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提升同学们对垃圾分类这一实际问题的重视;宣传分类垃圾的具体做法,引导同学们正确地进行垃圾分类,保护环境;最后以标记垃圾桶等方式提醒同学们时刻注意垃圾分类回收问题。

2021年_月_日。

1.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让学生了解生活中有哪些垃圾,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

2.在日后生活中能够分类投放各类垃圾,树立环保意识。

本项活动主要是通过班级文化宣传、课堂教育教学经过讨论、探究、设计方案等形式让学生们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从而引导学生重视环境保护,注意节约资源。

1、学校宣传通过红领巾广播站、国旗下讲话、课间小结的形式进行校园氛围宣传。

2、每个学期做好班级“垃圾分类”计划、总结。

3、利用每期的黑板报进行宣传,开辟相关“垃圾分类”板块。

4、做好班会课“垃圾分类”宣教资料的收集。

5、健康科根据三年级下册的课程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总结、教案,要有过程性记录,学科计划、总结也要有专门的工作安排。

6、美术科生动展现垃圾分类的形象。

7、保持校园卫生环境。

1、各班级老师高度重视“垃圾分类”教育教学,把“垃圾分类”纳入到平时学生的学习中。

2、学科教学互相渗透,注意课堂教育。健康课、美术课上交相关的教案。

3、积极参与活动,把活动的资料整理收集,在每学期期末上交。

4,所有材料按时上传ftp,照片一律使用复制、粘贴word文档,并附简短文字说明的形式。

本次活动通过提升同学关注并力行垃圾分类这一侧面来提升同学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并积极参与其中,共同保护地球。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省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实施好《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项要求奠定坚实基础,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坚持以全程管控为核心,增强处置能力为关键,落实源头分类为基础,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为高水平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提供有力支撑。

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自2020年10月1日起按照《条例》的要求,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到2022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其他市、县自2020年起至少选取一个条件较为成熟的党政机关、学校、住宅区、超市商场等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到2021年选取不少于三个乡镇、街道、社区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到2022年所辖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到2025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氛围基本形成。

(一)明确分类标准和要求,夯实基础工作。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城镇的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因地制宜、简单易行”的原则对生活垃圾实行简易分类。鼓励农村和偏远地区对厨余垃圾、枯枝烂叶等实行就地处理,能还林还地的尽量还林还地,减少垃圾外运量。(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9月)。

2.不同区域设桶要求。办公区域、居住区域、酒店、学校、超市、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医疗机构等场所,应按照“四分类”要求,根据不同场所的需要和垃圾的产生量因地制宜配备相应数量和类别的垃圾桶,满足分类投放需求。(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9月)。

(二)切实提升源头分类质量,实现垃圾准确投放。

1.合理设置投放容器及收集点。综合考虑生活垃圾产生比例、人口数量、运输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投放容器的类别、尺寸、数量,建设或改造一批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要求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收集亭,并在明显位置告知各类生活垃圾收集点的位置、收集时间、收运频率、收运时间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住宅区,配备可回收物分类柜、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等,并设置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的临时收集堆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9月)。

对于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建设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和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验收后交付使用;对于已建成的住宅区、公共场所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进行改造或配置符合要求的环卫附属设施,使其满足垃圾分类收集要求。(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2.提升投放质量。可回收物应做简单分类处理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易碎或含有液体的有害垃圾应采取防止破损或渗漏的措施后投放;厨余垃圾应沥干水分后,使用可循环利用的盛装容器投放;装修垃圾应简单分类,捆扎装袋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废品收购网点或者投放至指定投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3.推行定时投放。根据居民的作息时间、垃圾产生量等合理确定各类垃圾的投放时间。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可每天投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可集中在双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定时投放,具体投放时间由各市、县确定。(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4.落实投放管理责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应承担下列责任:一是按照分类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投放设备设施并负责维护,对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改造;二是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宣传横幅、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三是设立督导员或志愿者,引导群众准确分类投放,纠正不准确的投放行为,实现垃圾准确投放。(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9月)。

5.公共机构率先垂范。优先选择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主要旅游景区、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宾馆、饭店、酒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公共机构和场所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宣传、优先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并推广无纸化办公,引导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9月)。

(三)杜绝“混装混运”,畅通垃圾全程分类渠道。

1.确定收运模式。按规定时间、频次和路线对不同类别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运输,做好管理责任人和运输企业、环境卫生部门的衔接,采取定点收运、箱房分类直运等模式,具备条件的区域或居住区内交通不便利的“城中村”可以实行以桶换桶、桶车直运的模式,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9月)。

2.配置收运车辆。对现有收运车辆进行改造,按照不同类别喷涂与《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相一致的图文标识和颜色,并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需要按计划增配收运车辆,确保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新购置的收运作业车辆原则上应选择新能源环卫车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9月)。

3.落实收运要求。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根据产生量合理安排收运频次,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预约收运或者定期分类收运;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行每日分类收运,且必须使用密闭高效的垃圾运输设备,并做好收运过程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避免在装车和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滴漏”等二次污染现象。(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9月)。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分类处置能力。

白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专业15篇)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26号)有关要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的工作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和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以党建为引领,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加快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体系,努力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综合素质,为加快建设美丽**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管理职责,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提高分类准确率,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协同联动,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推进可回收物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有害垃圾分类收集与危险废物处理的衔接,建立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全域推进,分期达标。在先期开展示范小区和示范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水平。

——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和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效率和成果。

(三)工作目标。

2019年,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达到70%;以社区为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达到5%,“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片区”达到45%;全市中小学和市属幼儿园全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达标学校60%以上;全面启动1541个村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年内实现135个村达标;实现720吨餐厨垃圾日处理能力;生活垃圾无害化日处理能力达到7500吨。

2020年,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达到100%;以社区为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达到10%,“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片区”达到90%;全市中小学和市属幼儿园实现达标学校100%。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工作任务。

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实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

1.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3.餐厨垃圾。主要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食物加工废料等易腐性垃圾;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易腐性垃圾;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的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等。

4.其他垃圾。主要包括:污损后不宜回收利用的包装物、餐巾纸、厕纸、尿不湿、竹木和陶瓷碎片等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1.居民小区。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包括餐厨垃圾)三类收集容器,其中有害垃圾投放设施每个小区至少设置1个,可回收物投放设施根据实际需求设置,其他垃圾投放桶按标准设置并规范标识。计划两年内在全市145个街道(乡镇)、911个社区(村),设置可回收物回收箱(鼓励示范片区设置智能回收箱)、有害垃圾收集箱、有害垃圾桶、宣传牌、称重设备等。今年完成10个试点小区餐厨垃圾分类任务,设置100个餐厨垃圾分类容器。

2.公共机构及企业。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大中型企业等单位,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收集容器,集中供餐的单位,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区域设置餐厨垃圾桶。有害垃圾投放设施每栋楼设置1个,可回收物投放设施每层楼设置1个,其他垃圾投放桶按照空间、人数和工作需求设置,餐厨垃圾桶每百人设置不小于120升的投放桶。

3.公共场所。车站、机场、体育场馆、演出场馆,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公共场所,应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宾馆、饭店等餐厨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需要增加设置餐厨垃圾桶。农贸市场应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投放设施。

4.农村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湿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4类。根据实际,借鉴新宾经验,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探索以积分兑换机制激励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由村民以家庭为单位,按照湿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村民对湿垃圾(易腐垃圾)进行院内堆肥、就地处理;其他垃圾投放至指定的垃圾收集容器,将有害垃圾单独投放。2019年计划在农村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箱135个。

1.建立绿色积分体系。以“自主申领、自助积分、自由兑换”为方向,动员市民注册账户,领取二维码。在投放和环保屋收集环节,分类扫码称重,计入绿色积分。建立绿色账户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参与积分兑奖,发挥绿色账户在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中的正向激励作用。建设生活垃圾全产业链数据平台,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其他垃圾、居民绿色积分、生活垃圾末端处理数据全部纳入平台,具备统计、分析、报警、预测、评价等功能,实现生活垃圾全程溯源,全程动态监管。鼓励各区县(市)创造性开展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推行“定时定点”投放。根据不同类型居民小区实际,因地制宜确定定时定点投放的分类投放点设置、投放时间安排及分类投放规范。鼓励物业企业、居委会及志愿者、再生资源企业做好居民定时定点投放的宣传引导及日常指导。环卫作业单位要开展“上门收集”工作,沿街商铺要配合环卫作业单位,严格按照定时定点分类要求交投各类垃圾。

3.加快推进“两网融合”。鼓励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链条分类工作。推进源头垃圾分类投放点和再生资源交投点的融合,推进标准化菜市场、连锁企业、商业楼宇等企事业单位结合垃圾强制分类开展“两网融合”工作,推行再生资源回收人员、生活垃圾扫保人员“一岗双职”,逐步实现“统一标识、统一车辆、统一衡器、统一服装、统一服务规范”管理。

1.设置环保屋。在农村以村为单位,全市1541个行政村利用现有房产,每个村设置1处环保屋(面积为20至60平方米);在城区以社区为单位,全市911个社区利用现有房产,每个社区设置1处环保屋(面积为20至60平方米),实现垃圾分类、回收利用、资源再生、兑换积分等一站式智能化管理。环保屋采用“一屋一岗”管理模式,每一处环保屋配备1名专业管理人员,负责宣传、引导居民分类投放垃圾、扫码注册、垃圾二次分类整理,或者引入再生资源企业派人进驻环保屋,将回收箱中的物品运回环保屋扫码称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设置环保屋,收集暂存有害垃圾、可回收物。

2.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要求。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运输,杜绝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有害垃圾采取预约收运方式,由市生态环境局许可的危险废弃物收运企业进行收运。可回收物鼓励再生资源末端企业进行收运处理。餐厨垃圾由特许经营企业采用密闭专用车辆收运。其他垃圾由环卫企业采用专用车辆收运。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实现“日产日清”。

3.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运输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要专车专用,符合作业管理规范。加强生活垃圾运输管理,对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等进行实时监控。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视觉识别系统,统一运输车辆标识,便于公众监督。严格执法检查,坚决杜绝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后混合收集运输。

(五)加快建设分类处理设施。

1.有害垃圾处理设施。加快推进铁西、辽中再生资源产业园建设,年底前分别完成每年3万吨、2万吨危险废物焚烧项目建设,启动填埋场二期扩建工程,到2020年,建成9家危废处置企业,基本实现主要危险废物就近集中处理。

2.其他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加快推进大辛、老虎冲、西部3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今年年底前全部投入运行,日处理能力达7500吨,城区居民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100%。同时,大辛餐厨垃圾处理厂投入运行,全市餐厨垃圾日处理能力提高到720吨。

3.可回收物处理设施。积极支持城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实现塑料、木制家具、废旧衣物、报废汽车等可循环再生物资的终端处理,年处理能力达到200万吨,计划2020年6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党建引领,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协调管理工作。各地区党委、政府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期完成。

(二)注重宣传引导。

制作**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宣传单、宣传片,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资源,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对市、区县(市)两级领导干部,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培训。组建宣讲团,深入全市各街道(乡镇)、社区(村)进行宣讲,提高市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小区志愿者在垃圾投放高峰时段进行引导,提高生活垃圾投放准确率。发挥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学校教育。

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全市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组织学生参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利用科技馆、图书馆等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专题讲座,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在全市教育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创建282所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学校。加强垃圾分类等生态文明教育,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目标,促进一代人良好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的养成。

(四)加大资金投入。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投放收集设施、运输车辆、大数据平台、终端处理设施的经费,由市、区县(市)两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鼓励和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

(五)强化监督考评。

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扩大考评权重,细化考评指标,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制定**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各地区、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市财政拨付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

白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专业15篇)篇十

垃圾分类一般是指按照一定的规定或标准对垃圾进行分类、储存、放入和处理,使其成为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一、工作目标。

1.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达到3.5万户以上(浉河区1.1万户以上,平桥区1万户以上,羊山新区5000户以上,信阳高新区2000户以上,南湾湖风景区4000户以上,上天梯管理区2000户以上,鸡公山管理区1000户以上);各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达到1万户以上;试点所选取的单个居住小区居民户数不少于300户。

2.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文明单位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市中心城区在规定的3.5万户试点范围外,因地制宜,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19年底,试点范围内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实现全覆盖,群众对分类知晓率达到80%以上,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7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到100%,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二、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7月底前)。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明确试点单位(小区),制定考核办法。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所需经费,配置必要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

(二)试点实施阶段(2019年7-9月)。试点小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启动有害垃圾暂存、处置场所和可回收物分拣中心规划建设工作,开工建设易腐垃圾处理项目,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

(三)验收推广阶段(2019年10-12月)。组织相关单位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情况进行验收,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逐步在全市推广。

三、分类方法。

可回收物: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

易腐垃圾:单位食堂、宾馆、饭店、家庭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有害垃圾: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其他垃圾:指上述三类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垃圾。

四、工作任务。

(七)开展检查考评。办公室成立督导考评组,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采用民意调查、抽查暗访、第三方考核等方式,对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及市直各有关单位实施督导考评。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筹划部署。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要成立由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强资金保障。市中心城区3.5万户试点由市级财政保障,其它部分由县区财政保障。

(三)加强统筹协调。市供销社要督促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的生活垃圾分拣中心选址筹建工作,尽早解决废弃物循环利用问题,真正把“资源-产品-废弃物”的线性经济模式改造为“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闭环经济模式,实现生活垃圾变废为宝、循环利用。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要按照专业化管理的要求,逐步建立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处理体系。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要建立大件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创造良好条件。

(四)加强督导考核。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要加强对从事垃圾分类工作的企业和人员指导监督和考核,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通报;市督查部门会同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将垃圾分类工作列为重点督查内容,不定期进行督查。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及市直相关单位进行考核,奖优罚劣,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有序开展。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建督〔2019〕108号)精神,为贯彻落实《蚌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加快推进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构建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为建设淮河流域和皖北地区中心城市共同努力。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

2020年,贯彻落实《蚌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市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助力培育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总结经验,全力推进,用2-3年时间全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一)统一标准,循序渐进。

统一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居民家庭实行强制“二分类”,鼓励“三分类”,奖励“四分类”模式,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效果和质量。

(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实行市场化运作,规范指导,分区实施。各区(县)公开招标选择分类企业,统筹实施垃圾分类,加快建立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示范引领,协同联动。

强化公共机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市、区(县)、街道、社区四级联动机制,市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各区(县)政府(管委会)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抓好推进落实;街道、社区统筹负责引导垃圾分类,建立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四)广泛宣传,全民参与。

建立健全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推进机制,突出宣传引领,从学校和家庭抓起,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加强分类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广大市民垃圾分类意识,推动习惯养成,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1.分类投放。

(1)统一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明确分类的标准、标识、投放规则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居民家庭实行强制“二分类”,即要求居民必须做到生活垃圾干湿分类;鼓励“三分类”,即在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基础上,引导居民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奖励“四分类”,即对生活垃圾细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居民给予相应奖励,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效果和质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外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项任务均需各区(县)政府(管委会)落实,以下不再列出)。

(2)合理设置垃圾投放容器及投放点。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统一垃圾分类标识和垃圾桶颜色。逐步推进居民小区撤桶并点,以方便居民投放和适应垃圾产量为原则,按分类标准配备布局合理、数量适宜的分类投放垃圾容器,其中厨余垃圾(湿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米。鼓励居民小区因地制宜设置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3)强化激励约束机制。设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积极建立垃圾分类积分等奖励制度。充实基层管理力量,发挥垃圾分类监督员、宣传员、志愿者作用,做好现场引导,纠正不规范投放行为。明确并落实物业公司等投放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将垃圾分类服务内容、标准纳入物业管理等有关服务合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分类收运。

(1)加快完善垃圾分类收集站点。新建小区应当配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通过配套环卫设施竣工验收。居民小区根据楼栋分布的实际情况,配建“四分类”垃圾收集站点。优化垃圾转运站布局,由市级统一运营和管理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等,完善垃圾转运站渗滤液收集及处理相应配套设施,实现垃圾分类收集、计量、中转等功能,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运输、暂存的条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外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配备垃圾分类运输车辆。按照垃圾分类需求和清运量配备数量足够的分类运输车辆,规范车辆分类运输标识,明示所承运的生活垃圾种类,做到运输车辆密封性好、分类标识明显、节能环保、车况完好、车辆整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外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垃圾分类收运管理。严格实行垃圾分类运输市场准入,做到垃圾运输专车专用并符合相关规定。采用“桶装车载”的方式,分类后的垃圾及时分类运输,做到日产日清。厨余垃圾(湿垃圾)由取得特许经营许可的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收运至我市厨余垃圾处理厂进行资源化利用,严禁饲喂生猪或交未经许可的单位收运。督促指导物业公司等责任人与有资质的收运单位签定收运服务合同。公开分类收运时间、作业规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垃圾收运台账管理制度,加强垃圾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等实时监控。严格执法检查,坚决杜绝垃圾分类收集投放后被重新混合收集运输。(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外事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分类处理。

(1)提高大类细分能力。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中可回收物由分类企业进行资源化处理;有害垃圾单独存放;其他垃圾进入环卫系统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品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外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推进可回收物循环利用。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将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进行资源化处理。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站点,引导建设规范站点。健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促进机制,鼓励企业采用押金、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机、快递送货回收包装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加快培育再生资源龙头企业,鼓励从事垃圾分类的企业兼营再生资源回收业务。(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外事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有害垃圾规范处置。分类后的有害垃圾交由具备相应利用处置资质的单位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统筹建设专业化、规模化的综合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不断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水平,实现危险废物就近利用处置,确保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和资源利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厨余垃圾(湿垃圾)资源化处理。2020年,建成运行市厨余垃圾处理厂,补齐厨余垃圾(湿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实现厨余垃圾(湿垃圾)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持续提高不可回收类垃圾末端处理能力。规范运营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规范配置飞灰填埋、渗滤液处理等设施。加强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处置设施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参与氛围。

1.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户外广告、广播电视、报纸、微博、微信、宣传栏、网站、倡议书等媒介,大力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宣传。依托中国城市生活垃圾领域国家适当减缓行动试点项目平台,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材料,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等主题宣传活动,建立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不断提升广大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蚌埠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外事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管理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着力从学校和家庭抓起。学校结合实际绘制张贴垃圾分类宣传画,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常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依托游戏活动、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开展垃圾分类教育活动,培养幼儿和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组织各级共青团、妇联,紧紧依托社区,面向广大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居民自觉成为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广泛开展志愿活动。积极鼓励和引导青少年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和培育志愿者队伍,引导就地就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全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通过志愿者在单位和家庭带头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带动养成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知识培训。结合垃圾分类推进情况,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进行培训。通过社区课堂、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对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做到应知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2020年7月)。

1.成立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政府(管委会)以及市相关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4.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部署会;各区(县)政府(管委会)以及市相关部门召开动员会,落实责任,推动工作。

5.规范指导,分区招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标准提出行业指导意见,各区(县)政府(管委会)对居民小区摸底排查、测算,制定分年度推进计划,依法编制采购需求和招标文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施公开招标选定分类企业。

6.建立完善厨余垃圾(湿垃圾)收运体系,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建设完成并试运行。

(二)广泛实施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2月)。

1.结合垃圾分类推进情况,对市、区(县)、街道、社区从事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人员、物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分类管理人员进行分门别类的培训。

2.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在广场、公园、景点、车站、工地围墙等公共场所和设施投放垃圾分类公益广告;组织策划“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系列宣传活动,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发放《蚌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普法宣传、垃圾分类宣传等资料。

3.合理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和专门的分类运输车辆,市级统一运营和管理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等硬件设施。

4.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全市范围所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

5.制定示范片区标准,各区政府(管委会)至少各确定一个街道建成分类示范片区,出台示范片区推进方案,全市基本建成至少六个分类示范片区,巩固提升建设成果。

6.建立垃圾分类考核制度,加强对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

7.部署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重点针对收集容器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三)示范引领阶段(2021年1月-2021年12月)。

1.组织示范片区市级验收,召开现场观摩交流会。

2.总结推广示范片区建设经验,提高示范片区覆盖范围,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机制。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2023年12月)。

1.以分类示范片区为基础,总结经验,全力推进,加快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运行系统。

3.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负总责、各区(县)抓落实的思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区(县)政府(管委会)和市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组织协调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区(县)政府(管委会)和市相关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

(二)加强法治保障。贯彻落实《蚌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管理部门要做好分类义务、分类标准、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等告知工作,并加强日常督促监管和指导,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对拒不执行垃圾分类的,要按照规定移交城管执法部门予以处罚。城管执法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巡查执法,对拒不履行分类义务的单位及个人,依法依规严格执法。

(三)强化调度推进。建立定期调度推进机制,实行“一周一分析调度、一月一督查推进”,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定期对各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督促垃圾分类工作落地见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汇总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

(四)保障工作经费。市、区(县)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按照分级保障原则,由市、区(县)财政分别予以保障。市财政负担部分,由市级有关部门根据承担任务和工作安排编制经费使用方案,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各部门预算;区(县)财政负担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程,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根据《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科学筹划、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原则,强化源头思维、系统治理、依法管理、共同缔造思想,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与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提升行动紧密结合,以推行清洁直运和垃圾分类为突破口,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一体化垃圾处理系统,不断夯实部门协作、重心下移、全民参与、人人动手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基础,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着力提升城市文明管理水平和居民文明修养,为全面实现“五大”战略目标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程分类,统筹推进;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源头思维,系统治理。

(三)实施范围。

在城区范围内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城市住宅小区一般分为四类,公共区域可根据不同场所垃圾产生源确定收集容器设置种类。

(四)工作目标。

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2020年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推进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到2025年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拉卜楞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

1.全面动员部署。按州、县既定的工作目标,因地制宜编制操作性强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类标准、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具体措施。县直各部门按具体职责分工分别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计划,完成动员部署工作。

2.完善组织架构。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解决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充实人员配置,有效运作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有序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开展业务培训。2020年5月中旬前,组织拉卜楞镇政府、县城环卫队、各小区物业等单位从事垃圾分类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分批组织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垃圾分类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2020年5月底前,完成全县垃圾分类培训工作,并根据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情况,将培训常态化、制度化。

4.创建示范社区。2020年5月初,选定条件较好的社区(住宅小区)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社区工作,按分步推进实施的要求,制定试点社区(住宅小区)实施方案,将该社区管辖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及公共区域纳入垃圾分类试点范围,组织开展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力争2020年12月底前构建起试点社区垃圾分类体系。

1.建立投放管理单位责任制度。由县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划定垃圾分类责任区域,公示垃圾投放管理责任单位。辖区内各单位、住宅小区和商业、农贸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委托物业企业管理的,物业企业为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管理的,单位、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为管理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公园、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管理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委托的服务单位为管理责任单位。各管理责任单位应当设置生活垃圾分类监督员,做好责任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日常监督、纠错、协助收运及台账记录,确保需要转运的垃圾无缝对接分类收运网络。(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

2.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机制。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产生。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要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严禁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邮政局)。

(1)完善投放设施。完善街道两侧、旅游景点、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分类垃圾桶设置,方便投放垃圾;按照“门前四包”要求,临街门店自备分类垃圾容器;夜宵摊位、流动摊贩自备分类垃圾桶或垃圾袋;物业管理小区设分类垃圾桶或封闭式垃圾站;各类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的生活垃圾应分类袋装化,分类包装、定点投放。(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

(2)倡导绿色消费。组织倡导低碳生活、适度消费,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餐饮行业光盘行动,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3)加强限塑管理。加大“限塑令”的执行力度,加强对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业等重点场所和行业的监督检查,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控制、减少塑料袋的销售、使用。鼓励引导餐饮、旅馆经营单位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

(4)抓住关键源头。开展厨余垃圾家庭处理试点,可在社区试点逐步推广厨余垃圾处理器,鼓励对家庭厨余垃圾进行处理,财政部门给予一定补贴。(牵头单位:拉卜楞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城管执法局)。

(5)推行“净菜入市”。加大对农贸综合市场、商铺的监管力度,设置满足需求的垃圾分类容器,将理菜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菜叶菜头、骨头碎渣等归类为厨余垃圾,进行收集处置。(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

3.强化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保障。结合实际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或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的体制机制,制定《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法治轨道。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全面监督的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

1.坚持分类投放。将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统一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城市住宅小区按生活垃圾分类设置可以分投全类型垃圾的容器,严格按类型投放;其他公共区域根据不同场所、不同垃圾产生源,按照操作方便、实用性强的原则合理确定投放容器设置种类,至少设置可以分投两类以上垃圾的容器,确保垃圾收运便捷。监督员引导、教育投放不规范的个人或单位。个人和单位分投垃圾行为逐步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

(1)设施配置。根据生活区各类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大小和人员数量,抓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桶的采购、配置。各责任部门督促管辖范围(城市道路、旅游景点、广场公园、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完成分类垃圾桶的设置;抓好垃圾分类转运车的采购,确定直运线路。(牵头单位:拉卜楞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

(2)投放要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单位责任制度,各管理责任单位督促管理责任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分类规定的投放要求,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垃圾桶内,负责与收运部门对接,确保需要转运的垃圾无缝对接分类收运网络。对投放不规范的个人或单位,通过教育引导纠正其行为,并逐步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县委、县政府对管理责任人履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

2.实行分类收集。根据州政府要求,建立与州上统一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颜色和标识,由投放管理责任人在责任区范围内按照规范标准合理设置容器,保持容器干净整洁。设置必要的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公示栏,引导提醒分类行为,倡导使用智能设备。严禁露天倾倒进行二次分拣。(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

(1)严格执行收运要求。可采用固定点收集、流动收集(收集车)等模式收集分类垃圾,收集作业时垃圾不得洒落,不得污染环境;分类收集应按照收集区域规定的收集频次、时间作业,可回收物可由居民自行卖给回收机构,或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采用固定、流动或预约方式进行回收;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由分类投放管理单位负责,与城区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对接,按要求收集运往市容环卫部门指定处理点;有害垃圾收集至环保部门指定暂存点,暂存点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对接收的有害垃圾进行检验并填写有害垃圾移交接备案表。居民小区的分类收集方式、时间、位置、作业单位、责任人联系方式应公示。(牵头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城管执法局)。

(2)建立责任倒逼机制。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对未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单位,收运单位可以拒绝收运。同时,结合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执行《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对“工作不实、执行不力、屡督不改”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实行挂牌督办、对账销号,做到压力传导与解决问题相统一。(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城管执法局)。

3.加强分类运输。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收运网络,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并喷涂统一规范的标识。合理规划收运路线、确定收集站点、设置相关标识、配置设施设备,尽快建成分类直运体系,具体收运时间和次数由各收运主体确定,对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实行分类别运输。有害垃圾必须由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到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厨余垃圾收运采用密闭的专用车辆,做到“日产日清”或“一日两清”;可回收物可采取预约收运、定期收运方式,由专门运输车辆进行清运,县环保队应对可回收物回收数量进行统计;其他垃圾收运利用现有环卫收运系统运输。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推进现有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实现对分类垃圾的暂存、称量、减量等功能,有条件的可以增加分选设施,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布局建设有害垃圾暂存点。完善生活垃圾收运登记制度,加强保洁收运人员培训、管理,分类垃圾实行分类收运,杜绝混运混处问题。(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执法局)。

4.完善分类处理。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评估辖区内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和使用期限,加强规划、用地保障,新建、扩建、改建一批生活垃圾处理厂,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有害垃圾的利用、处置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由依法取得许可的企业进行处置。加快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属于危险废物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合理布局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具备条件的厨余垃圾产生单位要自建处理设施,统筹解决厨余垃圾、园林垃圾、果蔬垃圾。加快生活垃圾热气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推进城市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可回收物规范化、专业化处理,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大件垃圾。鼓励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建设,统筹各类生活垃圾处理。(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

(1)可回收物处理。完善以社区回收为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连锁经营,规范回收站点管理,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的计量统计,并将该计量统计指标纳入生活垃圾统计指标体系。探索可回收垃圾免费收运、让利保洁员等经济手段,激发居民和保洁员垃圾分类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执法局)。

(2)厨余垃圾处理。厨余垃圾由收运单位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加快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全面提升厨余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能力,探索在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设置专门设施对餐厨垃圾就地处理。加强对厨余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

(3)有害垃圾处理。建立有害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提供规范的有害垃圾定时定点收集服务。对接生态环境部门,选择合理位置,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有害垃圾贮存设施,积极与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企业沟通衔接,财政部门给予一定补贴,采取异地处理的方式,将有害垃圾转运至处理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分局)。

(4)其他垃圾处理。其它垃圾由收运单位统一收运,运送至指定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进行处理。加快建设新工艺垃圾热气化处理设施,减轻现有垃圾填埋场处理压力。(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执法局)。

1.公共机构先行。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社会组织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2020年底前,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带动国有企业、经营场所比照党政机关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牵头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县工信和商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社区党员带头。强化社区党建的引领作用,鼓励党员带头,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服务机制,引导群众逐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牵头单位:拉卜楞镇政府)。

3.学校教育培养。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内容,教职工率先垂范,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习惯。到2020年底,县城内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实现全普及、全覆盖。(牵头单位:县教科局)。

4.宣传动员引导。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编制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培育青年志愿队伍,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社会组织、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寺院等活动,主动上门宣传指导,将垃圾分类知识传递到每个居民,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团县委、县妇联)。

5.强化示范引领。及时总结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的经验做法,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组织观摩学习、开展互查互评等活动,正视差距、补齐短板,积极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0年4月30日前)。县政府编制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分类标准、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具体措施,细化分类处置设施建设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二)试点推进阶段(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县城区4个廉租房小区、4所中小学和2所幼儿园开展试点工作,各党政机关同步推进;至少有一个社区(住宅小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三)重点实施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加快推进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进一步提高。

(四)全面完成阶段(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县城区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一个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确保顺利通过州政府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验收。迎接省政府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验收,总结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研究谋划和协调解决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培训、监督考核等。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强化资源保障。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制定政策,引导人才、资金、技术向相关领域集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作为示范先行单位,要在单位办公经费中安排一定资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三)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对辖区工作的检查考核,对管理责任单位履责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情况实行季报,于每季度首月底前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强化教育培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对辖区内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特别要强化对行业主管部门、乡镇、社区的负责人、工作人员、物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分类管理人员的培训,着力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白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专业15篇)篇十一

成立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价格综合科科长任领导小组组长,xxx担任组员,落实工作责任,共同推进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1.楼层内:每层楼梯间各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2.局机关大院:在值班室后面内空地设置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可回收物收集桶及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4.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设置回收纸张书架、回收电池箱、电子类产品回收箱各1个。

(一)有害垃圾。

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物品统一投放在一楼值班室后的有害垃圾桶。之后由具备资质的有害垃圾回收机构统一回收。安排专人与回收机构联系,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可回收垃圾。

1.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按照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通过报废资产处置平台,统一委托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中涉密载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图书、废弃打印纸等其他可回收垃圾,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定时委托已签订合同具备资质的处理企业上门回收。

(三)其他垃圾。

废弃食品袋(盒)、保鲜膜(袋)、卫生纸、餐巾纸、果皮果壳、灰土等不可回收垃圾,投放在每层办公楼楼梯间的可回收或不可回收垃圾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分局、中心、办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工作的意义,把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工作认识。

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垃圾分类,自觉在工作、生活中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

白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专业15篇)篇十二

1.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达到3.5万户以上(负忧1.1万户以上,平桥区1万户以上,羊山新区5000户以上,信阳高新区2000户以上,南湾湖风景区4000户以上,上天梯管理区2000户以上,鸡公山管理区1000户以上);各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达到1万户以上;试点所选取的单个居住小区居民户数不少于300户。

2.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文明单位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市中心城区在规定的3.5万户试点范围外,因地制宜,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xx年底,试点范围内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实现全覆盖,群众对分类知晓率达到80%以上,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7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到100%,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二、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7月底前)。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明确试点单位(小区),制定考核办法。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所需经费,配置必要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

(二)试点实施阶段(20xx年7-9月)。试点小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启动有害垃圾暂存、处置场所和可回收物分拣中心规划建设工作,开工建设易腐垃圾处理项目,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

(三)验收推广阶段(20xx年10-12月)。组织相关单位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情况进行验收,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逐步在全市推广。

三、分类方法。

可回收物: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

易腐垃圾:单位食堂、宾馆、饭店、家庭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有害垃圾: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白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专业15篇)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循环、可持续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为宗旨,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级统筹、属地负责的生活垃圾管理模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规划建设力度,优先保障生活垃圾处理投入,依托静脉产业园区建设,构建完善的城乡统筹、结构合理、技术先进、能力充足的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再利用与无害化处理体系。采取不可回收垃圾分类收集清运无害化处置和可回收垃圾分类回收分拣深加工再利用处理的双模式,有效解决现行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的单一模式,形成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产业化格局,进一步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

坚持科学规划、城乡统筹。按照《昆明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优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完善科学合理的区域处置布局,以静脉产业园区建设为支撑,实现产业发展、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共赢目标,逐步形成全市生活垃圾处理城乡统筹发展新格局。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建立和完善市、县(市)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三级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管理体系,形成市级统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管理政策、标准、技术,县(市)区负责所辖区域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街道办事处(乡、镇)分类收集工作格局。

坚持以点带面、因地制宜。垃圾分类收集以居民区开展创建工作为切入口,按照“大分流、小分类”的要求,做到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日常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置减量明显。通过示范性小区、街道办事处试点建设,合理布局垃圾分类回收站点,在商业片区、企事业单位片区、清扫区和乡村片区逐步推广。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积极构建政府引导下的社会参与机制、市场准入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按照市场化运营管理模式,形成职责明晰、技术先进、能力充足的生活垃圾分类、分拣、收运和末端处置体系,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效率。

坚持技术创新、安全运行。以适用、先进、安全为方向,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技术的创新与产业化应用,引入先进的垃圾分类回收分拣技术、设备,加强分类收运、处置设施运营监管,规范分类处置运营行为,严格控制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过程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一)工作目标。

1.20xx年6月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人员和队伍实现规范化管理,各社区至少建成1个规范性的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网点,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物资进入指定分拣区,运往静脉产业园区进行规范化交易和集中处理,初步实现垃圾分类回收加工利用产业化。

2.20xx年12月底,全市建成800个规范的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网点,新增加1000辆垃圾分类流动回收车,建立统一、规范的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队伍和收运队伍;主城五区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范围内按照每5000人左右不少于一个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网点的要求,每个社区至少建成3—5个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网点,基本建立起统一、规范的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管理体系。

3.20xx年12月底,全市建成20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分拣中转区;20xx年12月底,建成1个深加工综合利用工业片区。

4.20xx年12月底,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安宁市、晋宁县、宜良县、石林县、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再利用的资源收集率达到20%以上;东川区、富民县、嵩明县、禄劝县、寻甸县、倘甸产业园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再利用的资源收集率达到10%以上。

(二)主要任务。

1.加强源头管理,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

促进社会源头减量。加大政府引导推进力度,努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鼓励社会、市民积极参与源头减量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不断促进清洁生产。限制产品过度包装,鼓励包装物回收利用,发展绿色包装,强化生产者责任。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提倡适度装修,减少房屋装修垃圾。倡导节俭型餐饮文化,积极引导绿色消费、适度消费。持续推进净菜上市,减少餐厨垃圾。

推进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大力推行低碳生活方式。推进居住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在文明小区、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以及市容环境责任区等各类创建活动中的作用,促进生活垃圾的循环利用。加大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专用设备的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日常生活垃圾、建筑装修垃圾、餐厨垃圾、绿化垃圾分流处理系统,逐步形成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过程分类。

2.推进资源利用,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水平。

完善废旧物资资源回收再利用体系。鼓励社会参与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依托我市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健全废品回收利用准入、资质、备案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网络。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推进废品回收企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积极推进现有回收体系与相关末端处理企业的对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回收渠道建设。

拓展建筑装修垃圾利用途径。建立健全建筑装修垃圾集中收集、规范运输、定点处置机制,促进建筑装修垃圾有序消纳,积极扶持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支持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健康发展,拓宽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产品利用途径,对有条件的市政工程等必须使用一定数量的资源化再生产品。

推动餐厨垃圾资源利用。规范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行为,实现餐厨垃圾产生个体全覆盖管理。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探索餐厨垃圾处理新技术和新方式,开发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推广餐厨垃圾源头脱水技术。鼓励郊县区采取资源规范利用等方式处理餐厨垃圾。

加大绿化垃圾回收利用力度。完善城乡绿化枯枝、落叶收集系统,鼓励有条件的郊区接纳中心城区已粉碎的预处理绿化垃圾。推广应用绿化垃圾回收利用技术成果,采取粉碎发酵、腐熟堆肥等多种方式,实现绿化垃圾综合利用。

(一)组织市发改、财政、教育、环保、城管、公安、工商、住建、规划、国土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等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五华区美璟欣城小区、红云小区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试点现场观摩会。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五华区政府。

完成时限:20xx年3月10日前。

(二)对辖区范围内的资源再利用回收网点(原废品回收点)进行摸底排查,对固定、流动回收人员统计汇总,并上报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十四个县(市)区政府,五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完成时限:20xx年3月30日前。

(三)按照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要求,市级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制定并上报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方案和计划。

完成时限:20xx年4月30日前。

(四)组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网点、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讲授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处置要求和作业规范、备案管理、台账管理等知识。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局。

完成时限:20xx年4月30日前。

(五)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多种渠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科普宣传,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环境改善活动,营造“百万家庭低碳行,垃圾分类要先行”的全民参与大型社会实践活动氛围。

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

配合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前。

(六)在高等院校、大中专、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科普宣传,广泛开展“小蜜蜂”文明行动使者、“小手牵大手”活动,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走进校园,带动千家万户。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前。

(七)对辖区内从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站点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建设标准、回收要求和从业要求的站点、企业、人员依法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督促整改达到规范要求。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十四个县(市)区政府,五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xx年8月31日前。

(八)每个社区至少启动1个以上规范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网点”建设,20xx年底以前,全市完成800个规范的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网点建设。其中:五华区150个、盘龙区150个、官渡区150个、西山区150个、呈贡区100个、高新区30个、经开区40个、度假区30个。

责任单位:主城五区政府、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前。

(九)对主城一环路以内及城市主要街道上不便于设置固定回收网点的地方采取流动方式开展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工作,对写字楼、商业区和城市临街铺面采取定时定点回收方式开展垃圾回收工作;新增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车1000辆,其中:五华区180辆、盘龙区180辆、官渡区180辆、西山区180辆、呈贡区150辆、高新区40辆、经开区50辆、度假区40辆。

责任单位:主城五区政府、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前。

(十)建设20个以上规范的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分拣中转区,对社区回收点和流动车辆交送的可再利用物资进行专业分类、挑拣、清洗后打包。其中:五华区3个、盘龙区3个、官渡区3个、西山区3个、呈贡区3个、高新区2个、经开区2个、度假区2个。

责任单位:主城五区政府、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前。

(十一)启动、建成深加工综合利用工业片区(计划选址昆明市静脉产业工业园),依靠有相应规模、有加工制造能力的生产企业,作为垃圾分类可再利用资源综合利用深加工企业,吸纳技术含量高、生产规模大的资源再利用现代企业加入片区,利用高新技术对不同再生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实现我市垃圾分类资源深加工的规模化和产业化。

责任单位:主城五区政府、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前。

(十二)充分利用政策引导,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及综合管理的基础性、关键性技术、项目支持研究,加快出台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性制度文件、政策法规,完成《昆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初稿。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前。

(十三)研究出台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基础设施资金保障、扶持、补贴政策。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前。

(十四)对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站网点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回收站(网)点实施长效管理和常态化管理。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前。

(十五)对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进行规划,优化垃圾分类设施,完善科学合理的区域处置布局,对回收站点、分拣中心、深加工片区建设予以支持。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前。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昆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陈勇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陈伟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主要负责人,十四个县(市)区政府,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倘甸产业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为:统筹建设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制定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规划、网格化体系、配套文件,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做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的牵头协调、督促检查和情况报送,以及领导小组各项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综合执法局陈春局长兼任。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协调机制,落实工作经费,及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和设施建设中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快速有效推进。

(二)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公众节能减排、低碳生活的环境责任意识、行为规范意识。采用多种方式、利用多种渠道开展生活垃圾处理科普宣传,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环境改善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集中群众智慧,完善公众监督机制,创新公众参与途径。

(三)加强创新,严格监管。要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力度,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及综合管理的基础性、关键性技术的研究,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快制度创新,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促进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多元化监管体系,防止垃圾混装、混运,防止收集、运输、处置中对环境的再污染。建立并完善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质量标准、监管标准和综合考评办法,强化监管手段,加强运营质量监督和环境监测,切实提高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运营效率和监管水平。

(四)加强督查,严厉问责。市政府目督办要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列入今年市政府对主城五区政府、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的重点督查事项;同时,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或部门,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厉问责。

(五)加强信息资料报送。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建立月报、季度报和年度总结的工作机制,于每月底、季度末和年终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进行汇总整理并报送领导小组掌握。请各单位、各部门于20xx年3月2日前,将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联络员名单及工作方案通过昆明市党政机关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白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专业15篇)篇十四

1、了解垃圾的来源,认识到合理处理垃圾,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2、掌握相关知识,初步学会给垃圾分类,能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

有关垃圾的资料。

一、什么是垃圾。

垃圾就是没有用的、准备扔掉的东西。

二、垃圾到哪里去了。

我们每个人每天都会扔出许多垃圾,你知道这些垃圾它们到哪里去了吗垃圾处理的通常方法大多处于传统的堆放填埋方式,占用上万亩土地;并且虫蝇乱飞,污水四溢,臭气熏天,严重地污染环境。人们大量地消耗资源,大规模生产,大量地消费,又大量地生产着垃圾。

三、了解垃圾的危害。

出示有关垃圾危害的资料,请大家结合自己的经验谈谈垃圾的害处。

小结:垃圾气味难闻,破坏风景;垃圾侵占土地,使人们生活的地方越来越小;垃圾中的病毒、病菌会让人生病。

四、分类处理垃圾的优点。

分类处理垃圾的优点:

3、变废为宝:回收1500吨废纸,可免于砍伐用于生产1200吨纸的林木。生产垃圾中有30%—40%可以回收利用,应珍惜这个小本大利的资源。大家也可以利用易拉罐制作笔盒,既环保,又节约资源。

五、认识垃圾分类标记,学会垃圾分类。

出示新型垃圾箱照片,说说它的外形特点。

如今中国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四大类: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

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这些垃圾需要特殊安全处理。

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采取卫生填埋可有效减少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及空气的污染。

六、树立垃圾分类的环保意识,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爱护身边的环境,把垃圾从敌人变成朋友。

1、出“垃圾分类”主题黑板报。

白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专业15篇)篇十五

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和《x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参照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20xx年底前,实现市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x街道、x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0xx年底前,x道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市城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并协同处理厨余垃圾;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达到xx%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xx%。

20xx年底前,xx道、白露塘镇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同时,苏仙区(不含农村)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20xx年底前,xx道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同时,北湖区(不含农村)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从而实现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20xx年,巩固和提升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xx年底前,市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全市各县级城市(含县城)应参照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因地制宜,逐步推进。

生活垃圾分类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包括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除上述四大类外,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单独分类、独立处理,提高资源化利用效率,减轻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负担。

(一)居住区域日常生活产生的垃圾,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确保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单独投放,逐步做到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开投放。

(二)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宾馆酒店、商场、商铺等机构产生的垃圾,有集中供餐的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无集中供餐的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确保产生的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农贸市场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等独立收运处置。

(三)车站、码头、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区域,一般以“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也可根据垃圾产生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分类模式。

严禁将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1、加大使用环保包装物。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促进邮件、快件包装物减量化和循环使用。加强对果蔬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超市的管理,积极推行净菜上市。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推广和引导消费者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等环保包装。

2、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要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和一次性杯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用品。鼓励和支持铝合金模板、装配式建筑、精装修住宅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降低建筑施工和房屋装修建筑垃圾产生。

1、注重培训引导。加大对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知识的培训力度,引领公共机构带头参与垃圾分类工作。鼓励居民在家中滤出厨余垃圾水分,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减少塑料袋使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社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依靠街道社区党组织,统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力量,发动社区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宣传和现场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社区,要安排现场引导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现场宣传和引导,做好台账记录,纠正不规范的投放行为。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地单独设置,并进行分类堆放。

2、明确分类投放要求。垃圾产生者按照分类规定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垃圾桶内,责任人负责将责任片区内需要转运的垃圾以桶为单位,按本区域收运路线和时间规定转移至收集点,无缝对接进入环卫系统收运网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下列规定确定:

(1业主自行管理的居住区,业主委员会为责任人;委托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

(2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管理区域和生产场所,本单位为责任人。

(3公共建筑,所有权人为责任人;所有权人委托管理的,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

(5酒店、宾馆、饭店、购物中心、商场、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展览展销、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举办单位和店主为责任人。

(6道路、广场、景区、公园、公共绿地、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长途客运站、公交场站、体育场(馆)、宗教场所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按照上述规定不能确定责任人的,对管理责任范围有争议的,由所在区城管部门组织相邻责任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所在区城管部门确定。市城区涉及跨区争议的,由市城管部门或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1理设置分类收集站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社区要优化布局,合理设置垃圾箱房、垃圾桶站等生活垃圾分类站点,并提供分类投放所需器具、设备及条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做到功能完善、干净无味。全市分类垃圾桶实行统一的外型、型号、颜色等,其中,可回收物用蓝色收集桶,有害垃圾用红色收集桶,厨余垃圾用绿色收集桶,其他垃圾用灰色收集桶,颜色色标以省相关部门规定为准。收集桶标志统一字体为黑体,英文为arial粗体,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执行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xxxxx-xxxx)。有关单位和社区应同步公示生活垃圾收集点的分布、开放时间,以及各类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收运频率、收运时间和处置去向等信息。有害垃圾按照便利、安全原则,设置专门贮存场所(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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