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合同(优质19篇)

时间:2023-11-14 作者:笔舞2023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合同(优质19篇)

买卖过程中,买方需要关注商品的质量、价格和服务,而卖方需要关注市场需求、竞争对手和销售渠道等因素。无论是买还是卖,以下的建议都能帮助大家获得更好的交易体验。

2023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合同(优质19篇)篇一

2010年5月,a小姐购买了位于杭州市的一个商品房,并与房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小姐需支付房屋全额的30%作为首付款,余款采取按揭贷款方式支付。合同生效后,a小姐到房产公司指定的银行办理了房屋按揭贷款手续,并且签订了《房屋按揭贷款合同》。

2012年7月,该楼盘交付,a小姐至现场勘验,发现房屋的结构及面积都发生了变化,于是,与房产公司协商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公司同意a小姐的要求,但告知需要贷款银行予以配合。

随着现金房产市场的不景气,要求退房的现象越来越多,a小姐的情况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律师认为可以从下面二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a小姐与银行签订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非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不会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解除直接导致《房屋按揭贷款合同》无效或解除。但是两者又不是单独的可以分割的两份独立合同,因为a小姐与银行签订《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的前提是签订有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a小姐需要将其购买的房屋作为担保物抵押给银行。且办理按揭的唯一条件是因为需要购买房屋,如果购买房屋这个根本目的不能实现的,则按揭贷款已无意义。

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合同法》第94条规定: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而《商品房买卖额合同》的解除即为基于商品房按揭贷款合同不能实现的特殊条件。所以说,法律赋予了购房人与银行同样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并且能妥善保护各方的利益。

2023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合同(优质19篇)篇二

xxx:

您好!

贵我双方于xx年xx月xx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由贵方向我司购买房号为xx住宅,共计xx平方米,单价xx元每平方米,总价xx元。同时,合同对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等内容也作了明确约定。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四条之约定,贵方应及时足额支付房款,其中应于xx年xx月xx日之前支付xx元,并于xx年xx月xx日前支付余款。如果贵方逾期付款,我司有权按日向贵方收取应付款万分之xx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90日,我司有权解除合同。但是,截至目前,贵司仍有xx元房款尚未支付,也从未向我司提出任何合理理由。针对以上情况,我司多次通过函件、电话等形式催促贵方尽快履行合同义务,缴清费用,但贵方一直不予回应,亦未采取任何实质履约行为。

综上所述,贵方已经明显违反合同约定,长期恶意拖欠房款的行为给我司造成重大损失,已构成根本违约,达到了合同解除的条件。鉴于我司多次催促均无实果,为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约定的相关规定,特以此函郑重告知贵方:

一、自本通知发送之日起,即解除您与我公司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xx)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协助我公司办理合同解除的全部手续,否则我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xx房地产开发公司

xx年xx月xx日

2023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合同(优质19篇)篇三

xxxx有限公司:

陈—永和(法定代表人)先生:

您好!

我与贵公司作为双方当事人xxx年xxx月xx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第八条“交付期限”约定贵公司(作为房屋出卖人)应当在20xx年9月30日前向我交付合同项下的房屋(xxx号房),但截至20xx年xx月xx日,贵公司仍未向我交付该房屋,贵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本人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房屋买受人)现依据该合同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之约定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与贵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解除后依合同之约定贵公司应向我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赔偿其他损失。同时,我亦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等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之权利。

特此告知。

买受人:xxx。

_____年___月___日。

2023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合同(优质19篇)篇四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为明确商品房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商品房基本情况。

1.甲方依据________房许字第________号《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将坐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街)________号(小区)________号楼(总层数、用途、结构)________单元________层________室________厅________号(管理号________________)的商品房出售给乙方。

2.乙方购买商品房________套,建筑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以________市房地产管理局实地测量后计算的测量结果为准。

3.乙方购买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以(划拨、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年限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4.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上述所列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5.甲方出售的商品房除《商品房住宅使用说明书》所列设施外,还有等设施。

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1.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该商品房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元销售给乙方,总价款(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付购房定金________元。

3.乙方可将购房款一次付清,也可分期付款。乙方一次性付款的,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付清全部房款;乙方分期付款的,其购房定金在第________次付款时冲抵,分期付款日期、金额为:

合同定额(元)。

付款日期

4.其中第_______期乙方申请        款,付款期限届满金融机构未批准贷款,且乙方无力支付该款项的,甲方应在十五日内将其已收取的房款返还乙方,本合同解除。如因一方故意造成贷款未获批准,或乙方逾期不申请贷款,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面积误差。

该商品房交付时,实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超过约定面积_______%时,乙方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

2.乙方同意接受房屋。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金额按实际建筑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双方应持本合同到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登记,同时鉴证或公证;税费按国家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鉴证或公证,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按房款的_______%赔偿并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五、质量标准。

甲方交付的房屋需经工程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验收合格,同时必须实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商品房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凡未实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住宅使用说明书》的住宅房屋,如因质量问题与乙方发生争议,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产权登记。

乙方应于房屋交付三十日内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甲方应予协助。

七、设计变更的约定_______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对原设计方案做重大调整时,必须在设计方案批准后_______天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___天内提出退房要求,或与甲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八、配套设施的承诺。

甲方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运行:

九、房屋的用途及公共设施的使用。

乙方的商品房仅作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房屋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受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设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质。

1.甲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房屋停建、缓建,应在_______日内通知对方变更或解除合同。

2.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甲方未能按时交房或乙方逾期交付款项的,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无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而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对方必须履行。

2023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合同(优质19篇)篇五

本文目录。

xx年6月6日,张某向新某公司购买商品房,双方签订一份《商品房。

购销合同。

》,合同约定张某向新某公司购买位于某市某路45号某1号楼1—2号门面,合同还对商品房的价款、付款的方式、房屋交接的方式、质量争议的处置、保修责任等进行了约定。

合同签订后,张某征得新某公司的同意,在没有支付房款的情况下,持新某公司提供的购房手续,于xx年7月到某市房产局办理了该处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

xx年10月15日,张某出具欠条,确认尚欠新某公司购房款1685430元。此后张某分文未还,至今,张某尚欠新某公司房款1685430元。

xx年2月,新某公司以张某诈骗为由向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经侦支队在经过案前调查后,已决定不予立案。

[壹审法院]:

法院认为,新某公司控张某诈骗一案,公安机关已决定不予立案,新某公司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其合法利益。本案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系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的,体现了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合法有效。

合同签订后,虽然张某未按约定及时支付房款,但新某公司已将商品房交付给张某,张某是在新某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办理了房产证,该房屋产权已经转移,权属张某。尔后张某出具的房款欠条新某公司对此没有异议,并确认了张某的欠款行为,故张某出具的房款欠条应视为对原合同价款的变更,双方的。

关系已转为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新某公司要求终止双方的商品房购销合同,责令张某退回已占用的门面,不予支持。虽然张某的欠条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关于“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规定,新某公司有权要求张某清偿所欠房款。

判决:张某应偿还所欠新某房地产股份合作公司房款人民币1685430元。

[贰审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新某公司因资金紧张,要求时为其职员的张某帮助新某公司办理向银行借款,张某遂提出由其向银行贷款给新某公司用,新某公司将本案争议的房屋卖给张某并过户到张某名下,经协商双方于xx年6月6日签定了本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合同约定新某公司将位于某市某路45号某1号楼1—2号门面卖给张某,总价款为936350元,xx年5月8日前支付50万元,xx年7月8日支付436350元。合同还对房屋交接的方式、质量争议的处置、保修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张某未依约支付房款,经其向新某公司请求,新某公司为起提供的购房手续,于xx年7月到某市房产局办理了该处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xx年10月15日,张某出具欠条,确认尚欠新某公司购房款1685430元。此后张某仍分文未付,新某公司请求其退回房屋,双方发生纠纷,新某公司于xx年2月以张某诈骗为由向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经侦支队在经过案前调查后,决定不予立案。新某公司又诉至一审法院要求终止本案合同,责令张某退回已占有的门面。

另查明,本案所争议的房屋现在仍为新某公司所控制、使用。

法院:

新某公司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在一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撤销合同,故其该项主张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信。

因此:新某公司与张某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应为有效合同。

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根本违约?(违约行为,合同目的)。

法院:新某公司与张某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并将房屋过户到张某名下,是为了向银行贷款,解决公司资金困难的问题,但张某在取得房屋产权以后,未给公司提供贷款,也未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支付房款。xx年10月15日其出具欠新某公司1685430元购房款的欠条至今,已一年有余,仍分文未付,亦没有对其不付款行为作出合理解释,二审庭审中对其是否具有履约能力未能提出充分证据。

因此:张某的行为已构成对合同的根本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此:新某公司提出要求解除合同的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解除合同后,张某应将诉争房屋的房产证退回给新某公司,新某公司应将欠条退回给张某。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不当,判决欠妥,使违约方不能得到违约制裁,显失公平,依法应予纠正。

终审判决:

一、撤销某市中级人民法院(xx)某市民初第130号民事判决;。

三、张某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位于某市某路45号某1号楼1—2号门面的房屋所有权交回给新某房地产股份合作公司;新某房地产股份合作公司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内将张某于xx年10月15日出具的欠新某公司1685430元的欠条退回给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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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三河成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陈永和(法定代表人)先生:

您好!

我与贵公司作为双方当事人x年x月xx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第八条“交付期限”约定贵公司(作为房屋出卖人)应当在xx年9月30日前向我交付合同项下的房屋(号房),但截至xx年xx月xx日,贵公司仍未向我交付该房屋,贵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本人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房屋买受人)现依据该合同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之约定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与贵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解除后依合同之约定贵公司应向我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赔偿其他损失。同时,我亦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等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之权利。

特此告知。

买受人:。

_____年___月___日。

2023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合同(优质19篇)篇六

二、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买卖合同即终止,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甲方收回出售给乙方的上述商品房,该商品房的产权即与乙方无关。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缴纳的房屋价款及其他费用。

1、此房价成交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元(元)。

2、乙方已缴付楼款/首期款:_________________(元)。

3、乙方已缴付维修基金:_________________元(元)。

4、退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配合甲方办理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事项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退还已缴付的全部款项(首付款+维修基金),共计元(元)。

四、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的个工作日内提交办理解除按揭贷款协议,解除买卖合同,注销抵押登记事宜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配合甲方办妥上诉事宜,若乙方不按时提交相关资料或提交资料欠缺、不合格或拒绝配合办理的,甲方有权暂缓退还乙方所有款项。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乙方办理上述事宜,并告知乙方需准备的相应全部资料,并配合乙方办妥上诉事宜,若甲方不尽告知义务,乙方可委托甲方工作人员自行办理,甲方自委托协议签订后立即向乙方支付上诉全部款项。

五、办理解除合同产生的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六、送到地址确定: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七、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2023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合同(优质19篇)篇七

在市场交易中,我们经常会遇见买受人或者出卖人在交易完成后又反悔的情形。那么,假如有一天我们在购买了商品房后我们又反悔了,我们还能够解除合同吗?现在,小编将在下文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怎么行使为您做简要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关法律问题。

解除合同的条件,分约定解除条件和法定解除条件两种,其中约定解除又可分为协议解除和约定解除权。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只要通知对方即可,也就是说,解除权的行使,只要向对方当事人传达了自己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而不需要以其他方式辅助。对方接到通知后,合同即发生解除的效力,而无需被通知人同意。如果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定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依照特别程序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才能产生合同解除的效力,这是与合同生效要件相对应的。

根据前三点内容可知,如果购房者与售房者未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达成约定的,那么,行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前提就得符合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如果购房者和售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符合了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情形,购房者或者售房者主张解除合同,只要通知对方即可,而无需被通知人同意。如果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定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依照特别程序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才能产生合同解除的效力。总之,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解决该问题除了需要结合您自身实际情况,还需要对解除合同后的后续问题做完善。在此建议您尽早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您自身的最大合法权益。

2023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合同(优质19篇)篇八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下称“购房合同”)及相关文件,乙方购买甲方________号商品房(以下简称为该商铺),现经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就解除该购房合同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购房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之间就该购房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持上述购房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收款收据原件等相关资料,向甲方办理退房手续。

三、甲方应于乙方办理完毕退房手续后10日内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人民币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元)并无须支付利息。

四、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双方就上述购房合同的签订以及已履行和未履行的权利义务,均无任何异议,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

五、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购房合同注销登记手续,若乙方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合格或拒绝配合办理的,甲方有权暂缓退还乙方所有款项。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政府相关部门留存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2023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合同(优质19篇)篇九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甲方以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规划用途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设_________商品房。该项目的有关批文如下: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颁发机关: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编号:_______________;。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1.该商品房作为现房,已办理权属登记,登记机关为_______;并领取了【房地产权属证明书】【房地产权证】,编号为_______。

2.该商品房作为在建商品房,已具备《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规定的预售条件,已取得《广东省广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颁发机关为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编号为: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标的物基本情况。

乙方所购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________【幢】【梯】【座】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号房,测绘地址: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房。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主体结构为_________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______层,地下层数为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层高为_________米。该商品房户型结构为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厨_________卫,封闭式阳台_________个,非封闭式阳台_________个。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通讯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之前,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由甲方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甲方应采取符合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方式和条件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甲方与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应制定《业主临时公约》作为向乙方明示并予以说明,乙方在签订本合时对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作出书面承诺。

第五条基本术语的含义。

双方同意,合同中出现的基本术语作如下理解:

1.首层:本合同所指首层以经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设计图纸的标注为准。

2.建筑面积:房屋外墙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3.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与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4.层高:是指地面至楼面或楼面至楼面、楼面至瓦底之间的垂直距离。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结构,层高均应在2.20米以上。

5.共有建筑面积: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的共有建筑面积,其内容包括:

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6.已支付房价款:以按揭贷款购房的,该款项不限于乙方自行支付的首期价款,还包括以贷款向甲方支付的款项。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合同(优质19篇)篇十

(合同编号:20075493401)。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

证件类型:

国籍:联系电话:证件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共有情况:

代理人:

国籍:联系电话:代表人联系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一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

亩,土地使用起始日期为,其中非商业用地终止日期为,商业用地终止日期为。1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项目名称。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规划用途为,施工许可证号为。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现房,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幢][层]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属结构,该幢房屋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套内建筑。

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计价方式及付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元,总金额(元)。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总金额元。

3元)。

2

第五条预售款监管。

该商品房的预售款监管机构:,预收款监管账户名称为,账号为。预售款应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管使用。

买受人应当按合同约定如期足额将房价款缴入上列预售款监管帐户。买受人采用现金直接支付给出卖人房价款的,出卖人收到款项后应及时缴入上列预售款监管帐帐户。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首付款(含定金)元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

2、银行按揭付款。

首付款(含定金)元于支付,剩余房款壹拾伍万采用银行按揭方式支付。

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出卖人同意买受人在日内,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并不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违约责任。

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买受人可以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合同继续履行,具体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买受人权解除本合同。

的,买受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在收到买受人书面通知日内将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全部退还给买受人。

3、其他方式。

首付款(含定金)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合同签订之后三十日内应付元,剩余房款的支付。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过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第八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面积)为依照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4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提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2.双方自行约定:。

第九条房屋室内层高及差异处理方式。

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室内层高为米,若房屋实际交付时室内层高低于该约定,双方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

本合同所述房屋室内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3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合同(优质19篇)篇十一

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七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第十条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条出卖人与包销人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出卖人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屋交由包销人以出卖人的名义销售的,包销期满未销售的房屋,由包销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出卖人自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房屋,包销人请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对于买受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出卖人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包销人参加诉讼;出卖人、包销人和买受人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内容确定各方的诉讼地位。

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二十四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第二十六条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亦未与担保权人办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担保权人起诉买受人,请求处分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买受人合同权利的,应当通知出卖人参加诉讼;担保权人同时起诉出卖人时,如果出卖人为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提供保证的,应当列为共同被告。

第二十七条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但是已经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并与担保权人办理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人请求买受人偿还贷款或者就抵押的房屋优先受偿的,不应当追加出卖人为当事人,但出卖人提供保证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本解释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后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案件,本解释公布施行后尚在一审、二审阶段的,适用本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后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案件,在本解释公布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发生的商品房买卖行为,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2023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合同(优质19篇)篇十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

1、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格:即:人民币:壹万贰仟贰佰壹拾柒元整

2、付款时间与方式:

2.1甲方于收到产品日内全额支票支付乙方合同全部货款。

2.2乙方于货款入账日内提供甲方全额增值税发票。

3、交货方式、交货日期及交货地点:

3.1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交付甲方产品。乙方收到甲方货款后,交付甲方产品。

3.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

4.1乙方所提供产品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

4.2在质保期内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需要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相应处理,3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特殊情况需要乙方提供备机给甲方。

5、违约责任

5.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条款。

5.2如发生交货日期延迟,乙方每延误一天交货需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货款,如甲方没有按期支付,每延误一天需按合同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6、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双方认可的仲裁部门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签字: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2023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合同(优质19篇)篇十三

出售方(甲方):购买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定。

第二条甲方经___人民政府文件批准,取得位于__市__地段,占地面积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自__至__止,共计__ 年,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

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属__结构,定名为__,由甲方出售。

第三条 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上述楼宇内的第__座(幢)楼 单元,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占地(分摊面积__平方米)___平方米。由甲方于__年__月__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的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须以 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楼宇单元售价为__币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整。

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付款办法: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以应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 银行当时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如乙方逾期三十天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还甲方之款时,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转售盈利则盈利属甲方所有。

第六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将楼宇单元交付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以当时 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将乙方原认购时所交付的定金 退回给乙方或抵作购楼价款。

第八条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 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乙方付款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

第九条乙方在交清购楼款后,由 市房管部门发给房产权证书,业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转让等权利。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联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所购楼宇只作 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乙方所购楼宇,如发生出租、抵押、转让等法律行为,应经 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后,由 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并经 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共 页,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市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售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23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合同(优质19篇)篇十四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通过________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________。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分摊的土地使用面积转让给乙方。

第一条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土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上述面积已经________房地局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大写)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__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定________日内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__。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合同后三十日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到北京市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的。

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人民币计算。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付款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甲方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大写数字)种方式解决纠纷。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各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023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合同(优质19篇)篇十五

国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定。

第二条甲方经人民政府文件批准,取得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地段,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自__________至__________止,共计__________年,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

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属__________结构,定名为__________,由甲方出售。

第三条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上述楼宇内的第__________座(幢)楼__________单元,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占地(分摊面积平方米)__________平方米。由甲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的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须以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楼宇单元售价为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整。

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银行:_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以应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当时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如乙方逾期三十天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还甲方之款时,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转售盈利则盈利属甲方所有。

第六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将楼宇单元交付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以当时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将乙方原认购时所交付的定金退回给乙方或抵作购楼价款。

第八条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乙方付款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

第九条乙方在交清购楼款后,由市房管部门发给房产权证书,业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转让等权利。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联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所购楼宇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乙方所购楼宇,如发生出租、抵押、转让等法律行为,应经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后,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并经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共页,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售方(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2023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合同(优质19篇)篇十六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_________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共有权证号:_________,产权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使用性质为: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乙方对该房屋充分了解后愿意购买。该房屋转让时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经过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转让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人民币(小写)_________元(含经济适用住房补贴_________万元整,《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凭证》编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约定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过程中所缴纳的税费由_________承担。

双方约定,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全额价款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

(1)第一期。

(2)第二期。

(3)第三期。

3、银行按揭付款。

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首期房款人民币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元在_________日内由买方向银行申请以按揭方式付清,如未能付清,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乙双方应于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转让房屋交付给乙方,并将与转让房屋有关的权利凭证同时交付。甲方保证所转让的房屋权属明晰,没有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法律保障。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依本合同的约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长沙市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存档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2023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合同(优质19篇)篇十七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物。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北京市号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现用途为自住。

2.甲方已于年月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3.甲方已于年月取得上述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4.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屋所有权及所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无产权纠纷和无债权债务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房屋价款。

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

三、付款方式。

种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办理该房屋买卖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购房款。

2.分期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支付。

3.贷款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乙方向申请贷款支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提交贷款申请。

四、定金。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支付甲方购房定金贰万元,作为购房担保。乙方不购买房屋的,定金不退;反之,甲方不出售该房屋的,双倍返还定金。乙方支付首付款时,定金折抵首付款。

五、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房屋内设备、设施及装饰见合同附件。

六、乙方同意其购置房屋由原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并遵守其管理公约的规定。

七、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有关税费。房屋评估费由双方共同承担。

2.甲方已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和供暖费已计入房屋总价,随房屋转让一并转让给乙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房屋交付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支付购房款。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购房款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乙方逾期付款达6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要求逾期应付款3%的违约金。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约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交房达6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购房款3%的违约金;乙方愿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附件约定条件的,视为未交付房屋。

5.甲、乙双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交易部门提出交易申请。

6.因甲方原因,致不能交易过户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购房款,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5%的赔偿金。

八、因订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包括合同效力,违约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十、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北京签订。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中介公司备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2023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合同(优质19篇)篇十八

市房产局规定,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原则上不予撤销。但购房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合同协议的,可持身份证明和相关材料办理撤销合同备案手续:

6、购房人因出国留学或定居要求解除合同的,需提交护照和留学、定居许可证明;。

8、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的,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资格证书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为: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_________.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区_________县_________路、道、街。

设计用途_________;建筑结构____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____层。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元。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4、_________.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万元)。

2、分期付款。

2023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合同(优质19篇)篇十九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是房产合同纠纷中最常见的一种纠纷,是由于买卖双方中的一方或者双方不能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规定的内容履行义务所产生的民事纠纷。

商品房买卖中,由于商品房属于不动产交易,除符合卖方交房、买方付款这一交付形式外,还必须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产证),这是商品房买卖的关键之处。

房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

房产纠纷双方先自行协商解决。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事纠纷调解,包括房产纠纷的调解。

调解解决无效的,房产纠纷双方可到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房产纠纷双方必须执行。

如仲裁结果双方不服可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选择用诉讼的途径解决房产纠纷,当事人就需要找专业的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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