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银行资金监管协议书(通用12篇)

时间:2023-10-21 作者:文锋2023年银行资金监管协议书(通用12篇)

公司宣传语需要具备可延展性,能够适应企业发展和变化的要求。编写公司宣传语需要不断的修改和优化,以适应市场需求和消费者的变化。通过不懈努力和创新,我们已成为行业的领导者和标杆企业。

2023年银行资金监管协议书(通用12篇)篇一

丙方(监管方):_________。

为保证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丙方受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委托提供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甲,乙,丙三方共同友好协商,就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买卖的房屋位于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产权号:_________,交易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第二条本协议所示资金监管期限从乙方第一笔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之日起至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该房地产转移登记,甲方收到全额监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产权证之日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委托丙方监管购房款为:

第四条根据甲,乙双方相关协议,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分_________次,将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_________银行_________支行帐号_________,具体付款方式,金额,期限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后___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后___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后___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第五条付款方式经三方协商,按下列第_________款处理,甲乙双方所签订《买卖合同》之付款方式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一)丙方应在乙方全额监管房款划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且丙方收到《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收件收据》所示受理日期后第二十五日(如有退件,受理日期应从交易中心收到补件之日起计算),通知甲,乙双方双方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甲方全额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如遇双休日及国定假日顺延)

(三)甲,乙双方自办贷款,则本协议所示放款日期自乙方全额监管款项到帐后第二十五日(以银行到帐凭证所示日期为准)由监管方通知甲,乙双方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甲方全额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丙方按本协议约定书面通知甲,乙双方后,甲,乙双方应于收到通知十日内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如逾期不领,丙方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乙双方,通知发出七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无法同时至丙方处同时领取,丙方视作甲方或一方自动放弃权利,可向甲方或乙方单方发放监管房款或产权证。

第七条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过程中,经房地产登记机关审核,因不符合产权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办理转让交易过户登记,不予登记书一经作出,丙方通知甲,乙双方,并于不予登记书作出拾日内向乙方退还已收房款,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八条若甲乙双方于正式签订《买卖合同》前签订本协议,但因故终止该房地产交易,或由甲,乙双方所签《买卖合同》引起的纠纷造成交易登记终止。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九条丙方实行房款监管后,不能对抗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对该房地产的查封或以其他形式的限制房地产权利的裁定,决定。如发生丙方所监管房款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因非为丙方原因而依法冻结造成丙方不能将监管房款交付甲方或乙方。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条丙方对房款的监管不意味着对乙方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对房地产交易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其他与房地产买卖合同有关的任何问题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甲,乙双方在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过程中发生与本协议无关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双方自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因甲,乙双方原因导致监管方未能及时完成本协议委托事项,则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约定负相关违约责任。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一条因甲,乙双方不按本协议中规定的程序办理而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承担责任。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二条监管费用为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_________元,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如委托丙方办理贷款,产证等其他事宜,具体见附页。

第十四条_________。

第十五条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并由乙方按协议约定将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经甲方收到全额监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产权证后,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联系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2023年银行资金监管协议书(通用12篇)篇二

为保证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丙方受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委托提供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

甲,乙,丙三方共同友好协商,就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买卖的房屋位于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产权号:_________,交易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

第二条 本协议所示资金监管期限从乙方第一笔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之日起至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该房地产转移登记,甲方收到全额监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产权证之日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委托丙方监管购房款为:

第四条 根据甲,乙双方相关协议,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分_________次,将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_________银行_________支行帐号_________,具体付款方式,金额,期限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后___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后___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后___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第五条 付款方式经三方协商,按下列第_________款处理,甲乙双方所签订《买卖合同》之付款方式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一)丙方应在乙方全额监管房款划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且丙方收到《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收件收据》所示受理日期后第二十五日(如有退件,受理日期应从交易中心收到补件之日起计算),通知甲,乙双方双方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甲方全额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

(如遇双休日及国定假日顺延)

(二)甲,乙双方约定,上述监管房款中的部分款项作为交房尾款,具体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甲,乙双方办妥物业交接手续出具书面意见后,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

(三)甲,乙双方自办贷款,则本协议所示放款日期自乙方全额监管款项到帐后第二十五日(以银行到帐凭证所示日期为准)由监管方通知甲,乙双方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甲方全额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丙方按本协议约定书面通知甲,乙双方后,甲,乙双方应于收到通知十日内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如逾期不领,丙方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乙双方,通知发出七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无法同时至丙方处同时领取,丙方视作甲方或一方自动放弃权利,可向甲方或乙方单方发放监管房款或产权证。

第七条 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过程中,经房地产登记机关审核,因不符合产权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办理转让交易过户登记,不予登记书一经作出,丙方通知甲,乙双方,并于不予登记书作出拾日内向乙方退还已收房款,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八条 若甲乙双方于正式签订《买卖合同》前签订本协议,但因故终止该房地产交易,或由甲,乙双方所签《买卖合同》引起的纠纷造成交易登记终止。

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九条 丙方实行房款监管后,不能对抗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对该房地产的查封或以其他形式的限制房地产权利的裁定,决定。

如发生丙方所监管房款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因非为丙方原因而依法冻结造成丙方不能将监管房款交付甲方或乙方。

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条 丙方对房款的监管不意味着对乙方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对房地产交易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其他与房地产买卖合同有关的任何问题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乙双方在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过程中发生与本协议无关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双方自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若因甲,乙双方原因导致监管方未能及时完成本协议委托事项,则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约定负相关违约责任。

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一条 因甲,乙双方不按本协议中规定的程序办理而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二条 监管费用为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_________元,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如委托丙方办理贷款,产证等其他事宜,具体见附页。

第十四条 ____ _____。

第十五条 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并由乙方按协议约定将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之日起生效。

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经甲方收到全额监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产权证后,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联系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结算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结算制度,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商联卡发行资金管理和结算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关键名词

1.**卡:符合乙方业务及技术标准,能在乙方发展受理商家使用的有统一标识的磁条卡、ic卡以及网上交易的信息载体。

2.交易:指持卡人使用商联卡在受理商户进行的消费行为。

3.特约商户:指与乙方签订了《特约商户协议书》,能够受理商联卡用户交易的商户。

4.结算监管账户:指为实现商联卡交易资金清算而开立的资金结算账户。

5.资金监管:甲方对乙方的“结算监管账户”借方交易额进行监管,该账户资金仅用于与商联卡业务相关资金结算。

二、适用范围

本协议所约定的事项限于乙方销售商联卡资金全额存放在甲方,由甲方代为资金管理和结算的商联卡资金运营模式。

三、账户的开立

乙方遵照甲方相关规定以乙方的名义在甲方处开立商联卡交易资金结算监管账户(开户行: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结算监管账户”)。

“结算监管账户”用于存放乙方出售商联卡的资金,付款仅限于与特约商户的资金结算和乙方收入、利息及手续费及过期资金等的划转。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规章制度的规定,为乙方办理“结算监管账户”的开立及其他相关金融业务。

2.甲方受乙方委托对“结算监管账户”的资金进行监管。

“结算监管账户”用于存放乙方出售商联卡的资金,付款仅限于与特约商户的资金结算和乙方收入、利息及手续费、及过期资金等的划转。

如果乙方签约的特约商户要求乙方支付保证金(包括保付函)的,应从“结算监管账户”资金中进行划拨。

3.甲方应指定专门的客户经理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办理各类结算服务,并提供业务资料交接及传递相关凭证,做好各类金融服务。

4.若甲方出现迁址、暂停或终止营业、解散、撤销、破产、清算、接管等任何对履行本协议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应及时通知乙方。

如双方协商后同意乙方变更服务银行的,则甲方应配合做好乙方账户中资金的划转、账户的注销或转移等善后工作。

5、乙方特约商户及其他相关合作方如需乙方出具银行资金监管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的,甲方应配合出具相关材料。

乙方委托甲方进行商户交易资金结算的,相关结算流程及结算手续费减免优惠等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相关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在甲方处开立“结算监管账户”,办理相关金融业务。

2.乙方应按时将商联卡出售所收到的资金存入“结算监管账户”。

3.若乙方出现迁址、暂停或终止营业、解散、撤销、破产、清算、接管等任何对履行本协议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应及时通知甲方。

五、关于资金结算

甲乙双方协商采取以下一种资金结算方式乙方委托甲方办理资金结算业务

1.乙方按照与特约商户签署的.结算周期,定期提供交易清算数据及商户结算信息等报表给甲方,作为委托甲方办理资金结算业务的委托指令,由甲方利用自身资源为乙方进行资金结算。

甲方应确保资金结算及时、准确,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资金结算不成功的,甲方应及时采取纠错弥补措施,由此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乙方结算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因被有权单位采取停止支付、冻结等原因不足以甲方执行乙方委托指令的,或因乙方提供的有关交易清算报表的不准确、不完整,如数据存在错误或者缺失等原因造成甲方代为进行资金结算不成功的,乙方应及时采取纠错弥补措施,由此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甲方并为此有权通知乙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进行纠错处理,乙方应按甲方通知要求及时办理。

2.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商联卡交易清算数据后当日将资金划至甲方已留档的各相关特约商户账户中。

资金划拨手续费优惠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

六、争议解决

1.因法律、法规、金融政策和银行结算制度出现变更,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并对本协议作相应调整和变更。

2.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规定,如有分歧、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协议有效期间如因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规等事由导致本协议无法执行,则协议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但遭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有义务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并尽最大努力减少该不可抗力带来的后果,协助对方处理善后事宜。

七、保密条款

1.双方均保证,对于本协议内容及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任何涉密信息,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不包括乙方特约商户及其他合作方)或用于其他目的。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金融监管部门另有要求的除外。

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须对乙方的交易结算资金账户情况保密。

未经乙方许可,甲方应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查询。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金融监管部门另有要求以及乙方所做的查询除外。

八、协议的履行及终止

1.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除甲乙双方按本协议有关条款提前解除外,本协议的有效期为12个月。

本协议每一次到期后自动向后延长6个月,除非任何一方在到期之日前三个月内提出不再续签。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及时履行本协议项下任何义务或违反本协议项下任何规定的,未违约一方除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外,还有权请求对方赔偿其所遭受的所有损失。

3.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应积极配合,妥善处理并解决善后事宜,甲方应当配合把剩余的资金在五个工作日内转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4.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在此之间已经进行但尚未完结的商联卡结算业务仍需继续履行,不因本协议终止(解除)而终止。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7.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四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署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 方:

乙 方:

为推进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与xx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的全面合作,实现共同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 说明

1.1 投资人:指在xx平台使用自有资金认购标的的个人客户。

1.2 借款人:指在xx平台进行贷款申请的中小企业或者个人。

1.3 p2b:指peer-to-business,个人对企业的一种贷款模式。

p2b网络借贷平台是作为一种中介的模式,投资人能够在平台上找到合适的投资目标,能够很好的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1.4 p2p:指peer-to-peer,个人对个人的一种贷款模式。

p2p网络借贷平台是作为一种中介的模式,投资人能够在平台上找到合适的投资目标,能够很好的解决个人用户的资金需求问题。

1.5 平台运作原理:投资人和借款人在乙方提供的xx平台上自主实现资金撮合,由投资人向借款人提供资金贷款,贷款人定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归还本金的一种互联网p2b及p2p的商业模式。

第二条 合作内容

为加强对平台流通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资金的真实、合理、安全划拨,由甲方对乙方运营的xx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所有交易资金进行监管。

2.1 资金监管账户

户名:账户号: 开户银行:监管期间,乙方不得变更、撤销该账户。

2.2 投资人通过乙方运营的平台进行标的认购,其认购资金全部进入资金监管账户,平台确认撮合交易成功后,乙方通过平台向甲方发起划款指令,甲方核对乙方划款指令的真实性后,按划款指令将投资人的认购资金划入借款人的指定账户。

2.3 借款人偿还支付的借款本息、平台管理服务费等到资金监管账户,由乙方统一管理,乙方再将属于自己的平台管理费转入乙方自己的普通账户。

2.4 投资人如果拟收回全部或部分已到期或已取得的本金和利息,在向乙方下达提现请求后,乙方通过平台向甲方发起支付指令,甲方在核对指令的真实性后,按支付指令将等额资金由监管账户划入投资人的指定账户。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 甲方负责对资金监管账户的合理监管,以保障该账户符合国家相关法规。

3.2 甲方负责配合乙方接入银联在线支付/支付宝/微信支付,以支撑平台的在线充值功能。

3.3 甲方负责接收乙方平台传输的交易数据,该数据由甲乙双方共同保存,并对数据进行核对确认,甲方以此数据进行资金划拨,且数据准确性以甲方保存的为主。

3.4 在乙方平台进行充值的客户,其充值对应的银行账户信息全部同步提供给甲方,由甲方进行信息备份并保存。

3.5 若甲方清算系统发生故障,甲方应于次日内告知乙方;若由于未及时告知导致甲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6 在协议有效期内,对资金监管账户本身及账户内资金变动产生的手续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4.1 提供给甲方接入乙方系统的接口规范,确保甲方系统能够正确连接乙方的业务平台。

4.2 负责本方系统的运营和维护工作。

4.3 保护用户的交易传输安全,若因为乙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故障、员工道德风险等导致用户资金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4 若乙方平台系统发生故障,乙方应于次日内告知甲方;若由于未及时告知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5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交易信息的安全性,由此产生的资金损失由乙方承担。

4.6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平台交易真实性的检查。

第五条 保密条款及其它义务

5.1 不论是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还是在本协议结束以后,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保密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违约方应向其他方赔偿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5.2 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本方从事该项目合作的员工范围内知悉。

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本方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

5.3 如果任何一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提供保密信息,该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立即向保密信息提供方予以通报,以便保密信息提供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并且应用尽适用的所有程序来保护该保密信息,由此所花费的合理费用由保密信息提供方承担。

5.4 未经对方同意,双方均不得使用对方名称和商标用于合作范围以外的商业宣传和广告。

第六条 争议解决及其它事项

6.1 因本协议的履行和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协议双方应平等、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在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期间,除有争议事项外,协议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6.2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方可有效。

6.3 本协议有效期为xx年(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且协议必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方可生效。

本协议期满后,如无任何一方书面提出终止要求,可自动延续壹年,累次有效。

6.4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2023年银行资金监管协议书(通用12篇)篇三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结算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结算制度,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商联卡发行资金管理和结算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关键名词。

1.卡:符合乙方业务及技术标准,能在乙方发展受理商家使用的有统一标识的磁条卡、ic卡以及网上交易的信息载体。

2.交易:指持卡人使用商联卡在受理商户进行的消费行为。

3.特约商户:指与乙方签订了《特约商户协议书》,能够受理商联卡用户交易的商户。

4.结算监管账户:指为实现商联卡交易资金清算而开立的资金结算账户。

5.资金监管:甲方对乙方的“结算监管账户”借方交易额进行监管,该账户资金仅用于与商联卡业务相关资金结算。

二、适用范围。

本协议所约定的事项限于乙方销售商联卡资金全额存放在甲方,由甲方代为资金管理和结算的商联卡资金运营模式。

三、账户的开立。

乙方遵照甲方相关规定以乙方的名义在甲方处开立商联卡交易资金结算监管账户(开户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结算监管账户”)。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规章制度的规定,为乙方办理“结算监管账户”的开立及其他相关金融业务。

2.甲方受乙方委托对“结算监管账户”的资金进行监管。“结算监管账户”用于存放乙方出售商联卡的资金,付款仅限于与特约商户的资金结算和乙方收入、利息及手续费、及过期资金等的划转。

3.甲方应指定专门的客户经理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办理各类结算服务,并提供业务资料交接及传递相关凭证,做好各类金融服务。

4.若甲方出现迁址、暂停或终止营业、解散、撤销、破产、清算、接管等任何对履行本协议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双方协商后同意乙方变更服务银行的,则甲方应配合做好乙方账户中资金的划转、账户的注销或转移等善后工作。

5、乙方特约商户及其他相关合作方如需乙方出具银行资金监管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的,甲方应配合出具相关材料。

乙方委托甲方进行商户交易资金结算的,相关结算流程及结算手续费减免优惠等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相关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在甲方处开立“结算监管账户”,办理相关金融业务。

2.乙方应按时将商联卡出售所收到的资金存入“结算监管账户”。

3.若乙方出现迁址、暂停或终止营业、解散、撤销、破产、清算、接管等任何对履行本协议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应及时通知甲方。

五、关于资金结算。

甲乙双方协商采取以下一种资金结算方式。

1.乙方按照与特约商户签署的结算周期,定期提供交易清算数据及商户结算信息等报表给甲方,作为委托甲方办理资金结算业务的委托指令,由甲方利用自身资源为乙方进行资金结算。甲方应确保资金结算及时、准确,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资金结算不成功的,甲方应及时采取纠错弥补措施,由此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结算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因被有权单位采取停止支付、冻结等原因不足以甲方执行乙方委托指令的,或因乙方提供的有关交易清算报表的不准确、不完整,如数据存在错误或者缺失等原因造成甲方代为进行资金结算不成功的,乙方应及时采取纠错弥补措施,由此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并为此有权通知乙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进行纠错处理,乙方应按甲方通知要求及时办理。

2.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商联卡交易清算数据后当日将资金划至甲方已留档的各相关特约商户账户中。

六、争议解决。

1.因法律、法规、金融政策和银行结算制度出现变更,甲乙双方。

2.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规定,如有分歧、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协议有效期间如因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规等事由导致本协议无法执行,则协议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但遭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有义务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并尽最大努力减少该不可抗力带来的后果,协助对方处理善后事宜。

七、保密条款。

1.双方均保证,对于本协议内容及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任何涉密信息,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不包括乙方特约商户及其他合作方)或用于其他目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金融监管部门另有要求的除外。

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须对乙方的交易结算资金账户情况保密。未经乙方许可,甲方应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查询。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金融监管部门另有要求以及乙方所做的查询除外。

八、协议的履行及终止。

1.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除甲乙双方按本协议有关条款提前解除外,本协议的有效期为12个月。本协议每一次到期后自动向后延长6个月,除非任何一方在到期之日前三个月内提出不再续签。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及时履行本协议项下任何义务。

3.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应积极配合,妥善处理并解决善后事宜,甲方应当配合把剩余的资金在五个工作日内转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4.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在此之间已经进行但尚未完结的商联卡结算业务仍需继续履行,不因本协议终止(解除)而终止。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7.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四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署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银行资金监管协议书(通用12篇)篇四

甲方:

乙方:

为推进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与xx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的全面合作,实现共同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说明。

1.1投资人:指在平台使用自有资金认购标的的个人客户。

1.2借款人:指在平台进行贷款申请的中小企业或者个人。

1.3p2b:指peer-to-business,个人对企业的一种贷款模式。p2b网络借贷平台是作为一种中介的模式,投资人能够在平台上找到合适的投资目标,能够很好的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1.4p2p:指peer-to-peer,个人对个人的一种贷款模式。p2p网络借贷平台是作为一种中介的模式,投资人能够在平台上找到合适的投资目标,能够很好的解决个人用户的资金需求问题。

1.5平台运作原理:投资人和借款人在乙方提供的平台上自主实现资金撮合,由投资人向借款人提供资金贷款,贷款人定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归还本金的一种互联网p2b及p2p的商业模式。

第二条合作内容。

为加强对平台流通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资金的真实、合理、安全划拨,由甲方对乙方运营的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所有交易资金进行监管。

户名:账户号:开户银行:监管期间,乙方不得变更、撤销该账户。

2.2投资人通过乙方运营的平台进行标的认购,其认购资金全部进入资金监管账户,平台确认撮合交易成功后,乙方通过平台向甲方发起划款指令,甲方核对乙方划款指令的真实性后,按划款指令将投资人的认购资金划入借款人的指定账户。

2.3借款人偿还支付的借款本息、平台管理服务费等到资金监管账户,由乙方统一管理,乙方再将属于自己的平台管理费转入乙方自己的普通账户。

2.4投资人如果拟收回全部或部分已到期或已取得的本金和利息,在向乙方下达提现请求后,乙方通过平台向甲方发起支付指令,甲方在核对指令的真实性后,按支付指令将等额资金由监管账户划入投资人的指定账户。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负责对资金监管账户的合理监管,以保障该账户符合国家相关法规。

3.2甲方负责配合乙方接入银联在线支付/支付宝/微信支付,以支撑平台的在线充值功能。

3.3甲方负责接收乙方平台传输的交易数据,该数据由甲乙双方共同保存,并对数据进行核对确认,甲方以此数据进行资金划拨,且数据准确性以甲方保存的为主。

3.4在乙方平台进行充值的客户,其充值对应的银行账户信息全部同步提供给甲方,由甲方进行信息备份并保存。

3.5若甲方清算系统发生故障,甲方应于次日内告知乙方;若由于未及时告知导致甲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1提供给甲方接入乙方系统的接口规范,确保甲方系统能够正确连接乙方的业务平台。

4.2负责本方系统的运营和维护工作。

4.3保护用户的交易传输安全,若因为乙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故障、员工道德风险等导致用户资金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4若乙方平台系统发生故障,乙方应于次日内告知甲方;若由于未及时告知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5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交易信息的安全性,由此产生的资金损失由乙方承担。

4.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平台交易真实性的检查。

第五条保密条款及其它义务。

5.1不论是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还是在本协议结束以后,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保密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违约方应向其他方赔偿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5.2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本方从事该项目合作的员工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本方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

5.3如果任何一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提供保密信息,该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立即向保密信息提供方予以通报,以便保密信息提供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并且应用尽适用的所有程序来保护该保密信息,由此所花费的合理费用由保密信息提供方承担。

5.4未经对方同意,双方均不得使用对方名称和商标用于合作范围以外的商业宣传和广告。

第六条争议解决及其它事项。

6.1因本协议的履行和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协议双方应平等、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在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除有争议事项外,协议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6.2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方可有效。

6.3本协议有效期为xx年(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且协议必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方可生效。本协议期满后,如无任何一方书面提出终止要求,可自动延续壹年,累次有效。

6.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银行资金监管协议书(通用12篇)篇五

资金监管是指银行为存在资金监管需求的委托各方提供的一项专业中介服务。银行资金监管。

协议书。

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资金监管协议书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甲方(卖出方):_________。

乙方(买入方):_________。

丙方(监管方):_________。

为保证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丙方受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委托提供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甲,乙,丙三方共同友好协商,就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买卖的房屋位于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产权号:_________,交易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第二条本协议所示资金监管期限从乙方第一笔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之日起至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该房地产转移登记,甲方收到全额监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产权证之日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委托丙方监管购房款为:

第四条根据甲,乙双方相关协议,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分_________次,将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_________银行_________支行帐号_________,具体付款方式,金额,期限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后___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后___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后___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第五条付款方式经三方协商,按下列第_________款处理,甲乙双方所签订《。

买卖合同。

》之付款方式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一)丙方应在乙方全额监管房款划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且丙方收到《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收件收据》所示受理日期后第二十五日(如有退件,受理日期应从交易中心收到补件之日起计算),通知甲,乙双方双方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甲方全额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如遇双休日及国定假日顺延)

(三)甲,乙双方自办贷款,则本协议所示放款日期自乙方全额监管款项到帐后第二十五日(以银行到帐凭证所示日期为准)由监管方通知甲,乙双方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甲方全额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丙方按本协议约定书面通知甲,乙双方后,甲,乙双方应于收到通知十日内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如逾期不领,丙方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乙双方,通知发出七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无法同时至丙方处同时领取,丙方视作甲方或一方自动放弃权利,可向甲方或乙方单方发放监管房款或产权证。

第七条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过程中,经房地产登记机关审核,因不符合产权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办理转让交易过户登记,不予登记书一经作出,丙方通知甲,乙双方,并于不予登记书作出拾日内向乙方退还已收房款,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八条若甲乙双方于正式签订《买卖合同》前签订本协议,但因故终止该房地产交易,或由甲,乙双方所签《买卖合同》引起的纠纷造成交易登记终止。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九条丙方实行房款监管后,不能对抗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对该房地产的查封或以其他形式的限制房地产权利的裁定,决定。如发生丙方所监管房款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因非为丙方原因而依法冻结造成丙方不能将监管房款交付甲方或乙方。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条丙方对房款的监管不意味着对乙方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对房地产交易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其他与房地产买卖合同有关的任何问题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甲,乙双方在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过程中发生与本协议无关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双方自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因甲,乙双方原因导致监管方未能及时完成本协议委托事项,则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约定负相关违约责任。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一条因甲,乙双方不按本协议中规定的程序办理而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承担责任。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二条监管费用为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_________元,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如委托丙方办理贷款,产证等其他事宜,具体见附页。

第十四条_________。

第十五条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并由乙方按协议约定将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经甲方收到全额监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产权证后,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联系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结算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结算制度,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商联卡发行资金管理和结算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关键名词。

1.卡:符合乙方业务及技术标准,能在乙方发展受理商家使用的有统一标识的磁条卡、ic卡以及网上交易的信息载体。

2.交易:指持卡人使用商联卡在受理商户进行的消费行为。

3.特约商户:指与乙方签订了《特约商户协议书》,能够受理商联卡用户交易的商户。

4.结算监管账户:指为实现商联卡交易资金清算而开立的资金结算账户。

5.资金监管:甲方对乙方的“结算监管账户”借方交易额进行监管,该账户资金仅用于与商联卡业务相关资金结算。

二、适用范围。

本协议所约定的事项限于乙方销售商联卡资金全额存放在甲方,由甲方代为资金管理和结算的商联卡资金运营模式。

三、账户的开立。

乙方遵照甲方相关规定以乙方的名义在甲方处开立商联卡交易资金结算监管账户(开户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结算监管账户”)。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

规章制度。

的规定,为乙方办理“结算监管账户”的开立及其他相关金融业务。

2.甲方受乙方委托对“结算监管账户”的资金进行监管。“结算监管账户”用于存放乙方出售商联卡的资金,付款仅限于与特约商户的资金结算和乙方收入、利息及手续费、及过期资金等的划转。

3.甲方应指定专门的客户经理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办理各类结算服务,并提供业务资料交接及传递相关凭证,做好各类金融服务。

4.若甲方出现迁址、暂停或终止营业、解散、撤销、破产、清算、接管等任何对履行本协议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双方协商后同意乙方变更服务银行的,则甲方应配合做好乙方账户中资金的划转、账户的注销或转移等善后工作。

5、乙方特约商户及其他相关合作方如需乙方出具银行资金监管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的,甲方应配合出具相关材料。

乙方委托甲方进行商户交易资金结算的,相关结算流程及结算手续费减免优惠等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相关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在甲方处开立“结算监管账户”,办理相关金融业务。

2.乙方应按时将商联卡出售所收到的资金存入“结算监管账户”。

3.若乙方出现迁址、暂停或终止营业、解散、撤销、破产、清算、接管等任何对履行本协议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应及时通知甲方。

五、关于资金结算。

甲乙双方协商采取以下一种资金结算方式。

1.乙方按照与特约商户签署的结算周期,定期提供交易清算数据及商户结算信息等报表给甲方,作为委托甲方办理资金结算业务的委托指令,由甲方利用自身资源为乙方进行资金结算。甲方应确保资金结算及时、准确,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资金结算不成功的,甲方应及时采取纠错弥补措施,由此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结算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因被有权单位采取停止支付、冻结等原因不足以甲方执行乙方委托指令的,或因乙方提供的有关交易清算报表的不准确、不完整,如数据存在错误或者缺失等原因造成甲方代为进行资金结算不成功的,乙方应及时采取纠错弥补措施,由此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并为此有权通知乙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进行纠错处理,乙方应按甲方通知要求及时办理。

2.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商联卡交易清算数据后当日将资金划至甲方已留档的各相关特约商户账户中。

2

页,当前第。

1

1

2

2023年银行资金监管协议书(通用12篇)篇六

买方:____________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

买方代理人:_______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

第三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易铮华地址:芙蓉区五一大道766号中天广场写字楼九楼。

买卖双方于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转让长沙市________区单位房产的《________》,为保证此次交易资金安全,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愿意委托第三方对________部分交易资金进行监管,并签定协议如下:

一、买卖双方同意将本次交易________(定金/房款/交房押金)人民币合计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元)委托第三方托管。签定本协议后________日内(买/卖方)以现金或转帐方式交付给第三方,为转帐及付款方便,买卖双方同意(买方/卖方)从指定帐户将款项转入第三方指定帐户视为第三方收到款项,________(买方/卖方)与第三方的指定帐户如下:

买方:户名开户行帐号签名确认:

第三方: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帐号:_______。

二、第三方仅对托管在其处的资金安全负责,并依据买卖双方约定的以下第________种事由出现时无息放款给卖方:

(a)、卖方将房产证原件交给第三方办理房产过户,且经查档无抵押无查封登记;

(b)、买卖双方签订房管局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将过户回执原件产第三方;

(d)、________。

卖方指定帐户如下:

户名开户行帐号签名确认:

三、买卖双方声明:若此次交易发生纠纷无法完成交易,为了达到保证交易资金安全而委托第三方托管的目的,如第三方已经按约定事由放款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要求第三方再次支付托管款项;如在放款事由出现前双方已发生纠纷,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要求第三方支付托管款项,第三方仅凭买卖双方书面协商结果或法院/仲裁生效判(裁)决向权利人放款。

四、本协议一式叁份,卖方、买方、第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备注:

提示:此合同必须由买卖双方本人或经委托公证的代理人签名后方可生效。

2023年银行资金监管协议书(通用12篇)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银行________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本协议需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为依据制定。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截止_____年__月__日,专户余额为_____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_________________项目、________________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_____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_____年__月__日,期限__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__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_____年12月31日解除。

十、本协议一式_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____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十一、联系方式:

1.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分行(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保荐机构)(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保荐代表人a: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保荐代表人b: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署: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

乙方:____银行____分行_____支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2023年银行资金监管协议书(通用12篇)篇八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合同号为中交易资金安全,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如下(20____年)第号合同交易资金监管合同。

监管费用为______元,甲方支付______元,乙方支付______元。

4.1本合同应自乙方将交易金额一次性全额转入甲方在丙方开设的监管账户,到甲方履行过户和交付义务并收到全部监管金额为止。

4.2按照合同号为约定,监管期限暂定为月,如果甲方不能如期完成过户义务,则丙方自动将监管账户内本金以及产生的利息打入乙方原转账账户。

4.3如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协商延长监管期限,则需甲乙双方共同通知丙方延长监管期。

甲乙双方在签订(20____年)第号合同后日内,由乙方将付款金额1680万(大写壹仟陆佰捌拾万)由乙方账户(账号)转账支付于甲方在丙方新设立的账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5.1乙方转入甲方账户的款项由丙方先行监管,甲方该账户余额为不可用余额。监管期限,按客观预估为月,如果期限届满前,甲乙双方无共同通知丙方延长监管期限,甲方未履行全部过户义务则,丙方将监管账户的本金以及产生利息归还给乙方转出账户。

5.2甲乙无论乙方构成违约,对本协议导致无法履行,则丙方所收取的监管费用不予退还。

5.3在甲乙双方共同持过户后的新的土地证和产权证到丙方办理取消监管程序时,丙方应当在一日内予以办理,逾期不能办理视为违约。

5.4在甲方义务履行完毕后,乙方可以单方书面通知丙方银行,取消对监管账户的'监管。如果乙方未能及时通知,甲方可向丙方提交申请,由丙方向乙方负责人发出书面确认,乙方确认后也可取消管控。该合约视为履行完毕。

甲方在乙方转账后日内需履行完成合同编号为(20____年)第号中土地使用权以及不动产的登记过户义务。

7.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则按照合同编号为(20____年)第号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7.2如果丙方违约将监管账户的款项提前取消监管,则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收取的监管费用予以退还,并需支付所收取监管费的两倍费用作为违约金。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效力等同于本协议。协商不成的,守约方可依法向违约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合同签订地点唐山区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持一份,协议自三方单位盖章并由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23年银行资金监管协议书(通用12篇)篇九

甲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乙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

丙方(监管银行):

根据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万元人民币,作为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为了保证甲乙双方顺利完成交易,保障转移资金的安全,经本协议各方协商,就甲乙双方授权丙方对股权转让款人民币万元进行监管之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同意并授权丙方按本协议的约定对甲方应当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万元(以下称监管资金)进行监管。

二、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在丙方处开立资金监管账户,户名:,账号:,并将监管资金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全部存入监管账户。

三、资金监管期限为日历天,即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四、在监管期间,除本协议第六条的有关约定外,丙方不得受理本协议各方及其他任何人支取、划转、销户或其他动用监管资金的业务。但如遇有权机关对上述账户进行查封、冻结、扣划,则丙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丙方不承担责任。

五、在监管期间,若因上述卡挂失补办或其他原因换领新卡,导致上述卡号变更,对于新卡内的存款丙方仍然应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监管。

六、监管期内丙方根据下列情形将监管资金解除监管:

1、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转移登记至甲方名下(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名下);法人代表已经变更为甲方指定人员。

2、在监管期内甲乙双方取消股权转让交易,甲乙双方共同向丙方提出解除资金的书面申请,丙方在收到后予以解除资金监管,监管账户内的监管资金由甲方自行处置。

3、监管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能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也未能达成补充协议延长监管期限的,丙方监管责任解除,监管账户内的资金由甲方自行处置。

七、丙方依据本协议仅承担资金监管的责任,甲乙双方之间因履行股权转让协议产生的所有纠纷由甲乙双方自行解决,与丙方无关。

八、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有权签字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银行资金监管协议书(通用12篇)篇十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示范文本)的通知》(浙建房〔2010〕72号),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商品房预售资金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市区行政区域内(含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批准预售的商品房建设项目,其预售资金的收缴、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缴、使用实施监督指导。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温州监管分局(以下简称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温州银监分局)负责对监管银行的预售资金监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温州银监分局建立温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调小组,负责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协调工作。协调小组要建立定期协调机制,加强日常信息沟通,及时解决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中遇到的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监管对象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各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三)受理商品房预售资金收缴、使用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处理;。

第六条批准预售的商品房建设项目应当全部纳入预售资金监管对象范围。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商品房预售许可规模作为独立的预售资金监管对象(下称“监管项目”),在当地银行机构申请开立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下称“资金账户”),若监督项目有开发贷款的,应在办理开发贷款的银行机构开立资金账户。一个预售项目只能开立一个资金账户,该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应与开设资金账户的银行机构(下称“监管银行”)、监管项目的工程监理单位共同签订统一格式的《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下称“《监管协议》”,附件1),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同时,向监管银行提供以下资料:

1、监管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表(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

2、监管项目各阶段资金使用计划;。

3、监管项目工程预算清册;。

4、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5、监管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后,监管银行应当向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发放资金账户账号,用于申请办理监管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八条《监管协议》应载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坐落、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土地面积、总建筑面积、总套数、工程预算清册总额、监管项目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预发放的资金账户账号等相关信息。

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监管银行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取得监管银行预发放资金账户账号后,应当向项目所在地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的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3、监管银行预发放的资金账户账号;。

4、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材料。

材料齐全的,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当天予以备案,并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备案表》规定栏目签署同意备案的意见、盖章后,返回两份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中一份用于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商品房预售方案中应当包括: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监管银行预发放的资金账户账号、监管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监管项目各阶段的资金使用计划等内容。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未经备案的项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账户管理规定,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监管银行正式开立资金账户,开立的资金账户账号应当与预发放的资金账户账号一致。资金账户的性质为专用存款账户,户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记载的项目名称组成,其中企业名称须与该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名称一致,预留银行签章上的名称须与资金账户的名称一致。监管银行在账户开立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房地产开发的开户申请书、《商品房预售证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监管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表、监管项目各阶段的资金使用计划等材料报当地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监管银行应当按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履行义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第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或者资金账户的,须经原监管银行、工程监理单位同意后,向预售许可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开立新的资金账户账号,将原资金账户中的预售资金全部转入变更后的资金账户,同时解除原监管协议、注销原资金账户账号,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重新签订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报原备案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2、批准文书;。

4、监管银行预发放的资金账户账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变更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或资金账户期间,暂停该项目的网上预售。

第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代理销售机构预售商品房时,应由购房人将预付的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直接存入资金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存购房款。

第十五条按揭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的,其按揭贷款由贷款银行直接转入资金账户,并注明用途。

第十六条分期或其它付款方式购买商品房的,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必须注明付款次数、每次付款金额和付款时间,并按合同约定及时将购房款存入资金账户。

第十七条监管项目在预售资金账户账号开立前已经申请到的贷款,应当在该项目预售资金账户账号开立后10日内,相关银行要配合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该项目的贷款资金余额全部划转到监管银行的预售资金账户账号。不能如期划转的,其贷款的全部金额不能利用该监管项目预售资金账户的资金偿还。

第十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备案登记时,应当提供购房人将购房款存入监管银行资金账户的证明(见附件4)。

第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应逐季编制用款计划,并按计划分次向监管银行提出申请。用款计划应当按建设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情况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制定。

第二十条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优先用于相关的工程建设,其中监管项目工程预算清册总额不低于130%的预售资金按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方式进行监管。

按监管协议监管的项目工程预算清册总额的20%可以用于监管项目相应的前期工程费用。前期工程费用包括:前期工程费、管理费、设计费、监理费、销售费、财务费、不可预见费、税费以及其他行政事业收费。

预售项目累计收缴的预售资金超过该项目工程预算清册总额130%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凭工程监理单位对调用超出部分资金用于有关工程建设的真实性证明向监管银行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监管银行自申请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进行付款。

第二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使用监管项目预售资金时,应当向监管银行提出申请,并根据资金用途的不同,分别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自申请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由监管银行将核准使用资金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签约的合同当事人或相关单位。

(一)申请用于支付工程预算清册列明的工程建设资金时,应当提供:

3、收款方缴费通知书以及账户账号。

(二)用于支付前期工程费用的(按照本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不能超过监管项目工程预算清册总额的20%),应当提供:

1、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使用监管项目预售资金的报告;。

2、应当支付的证明,如合同、缴费通知书以及收款方的账户账号(首期工程费用在监管账户账号设立之前已经支付的,可以持已经支付的凭证申请核销)。

(三)用于偿还本项目开发贷款的,应当提供:

1、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使用监管项目预售资金的报告;。

2、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通知书和该款项已放款并用于本项目工程建设的证明;。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监管银行不予办理用款手续:

1.收款单位、用途、金额等内容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提供的合同约定不符的;。

2.资金账户余额不足的;。

3.其他不符合本实施细则情况的。

第二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中若发生退款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购房人账户账号,监管银行在审核相关材料后,将相关款项以转账方式退购房人。

第二十四条监管银行应在每月10日前出具监管项目的预售资金收缴、支出情况对账单,并在对账单中明确预售资金支出的用途,于每月15日前报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每月15日前,向监管项目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工程完成的形象进度以及监管银行出具的预售资金收缴、支出情况对账单,并附送明细表。

第二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监管银行提出资金账户撤销申请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二)商品房监管项目已经竣工验收备案的证明。

监管银行收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撤销申请后,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账户撤销手续,并出具解除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撤销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账号意见书。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撤销手续后,应当在5日内向项目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撤销备案表后,材料齐全的,要当场予以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各县(市)可以参照执行。

2023年银行资金监管协议书(通用12篇)篇十一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定了《杭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以下是详细内容。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示范文本)的通知》(浙建房〔〕72号),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商品房预售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批准预售的商品房建设项目应当全部纳入预售资金监管对象范围。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商品房预售许可规模或者建设项目全部作为独立的预售资金监管对象(下称“监管项目”),在当地银行机构申请开立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下称“资金账户”)。一个监管项目只能开立一个资金账户,该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应与开设资金账户的银行机构(下称“监管银行”)、监管项目的工程监理单位共同签订统一格式的《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下称“《监管协议》”),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同时,向监管银行提供以下资料:

1.监管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表;。

2.监管项目各阶段资金使用计划;。

3.监管项目工程预算清册;。

4.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5.监管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后,监管银行应当向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发放资金账户账号,用于申请办理监管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证》。

(三)《监管协议》应载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坐落、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土地面积、总建筑面积、总套数、工程预算清册总额、监管项目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预发放的资金账户账号等相关信息。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证》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商品房预售方案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2.监管银行预发放的资金账户账号;。

3.监管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表;。

4.监管项目各阶段的资金使用计划。

(五)未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的项目,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发放《商品房预售证》。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及资金账户账号应通过透明售房网对外公布,并在商品房定金合同或买卖合同签订前通过网上合同备案系统自动予以提示。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账户管理规定,凭《商品房预售证》在监管银行正式开立资金账户,开立的资金账户账号应当与预发放的资金账户账号一致。资金账户的性质为专用存款账户,户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商品房预售证》记载的项目名称组成,其中企业名称须与该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名称一致,预留银行签章上的'名称须与资金账户的名称一致。

(七)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或资金账户的,须经原监管银行、工程监理单位同意后,向预售许可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解除原监管协议,同时重新签订新的监管协议,将原资金账户的预售资金全部转入变更后的资金账户,并报项目预售许可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变更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或资金账户期间,暂停该项目的网上预售。

三、预售资金的收存。

(八)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代理销售机构预售商品房时,应由购房人将预付的购房款直接存入资金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存购房款。

(九)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的,其按揭贷款由贷款银行直接转入资金账户,并注明用途。

(十)分期或其它付款方式购买商品房的,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必须注明付款次数、每次付款金额和付款时间,并按合同约定及时将购房款存入资金账户。

四、预售资金的使用。

(十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应逐季编制用款计划,并按计划分次向监管银行提出申请。用款计划应当按建设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情况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制定。

(十二)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其中监管项目工程预算清册总额不低于130%的预售资金按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方式监管。按监管协议监管的项目工程预算清册总额的20%可以用于监管项目相应的前期工程费、管理费、销售费、财务费、不可预见费、税费、同步归还本项目房地产开发贷款及其他费用。

(十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监管银行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根据下列不同申请款项提供相应材料:

2.申请购买建筑材料、设备款的,提供购销合同及监理单位证明;。

3.申请设计监理等相关费用的,提供相关合同或缴费证明;。

4.申请法定税费的,提供相关单据;。

5.申请偿还土地或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由抵押权人提供他项权证明、借款及抵押合同。

首次付款后,之后每次申请付款时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提供上一次申请用款事项的相应票据。符合条件的,自申请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由监管银行将核准使用资金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签约的合同当事人或相关单位。

(十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监管银行不予办理用款手续:

1.收款单位、用途、金额等内容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提供的合同约定不符的;。

2.资金账户余额不足的;。

3.其他不符合本实施细则情况的。

(十五)在保证整个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资金账户中商品房预售资金超出该监管项目工程预算清册总额的130%时,可允许以其超出部分用于调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工程监理单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调用预售资金用于有关工程建设的真实性证明向监管银行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监管银行自申请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进行付款。

(十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中若发生退款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购房者账户账号,监管银行在审核相关材料后,将相关款项以转账方式退购房人。

(十七)在建设过程中,若发生超出用款计划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工程监理单位的证明材料,向监管银行提出申请,监管银行按《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的规定给予支付。

五、资金账户的管理。

(十八)监管银行应按月出具监管项目的预售资金收缴、支出情况对账单,并在对账单中明确预售资金支出的用途。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每月15日前,将建设工程完成的形象进度以及监管银行出具的预售资金收缴、支出对账单,报送监管项目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十九)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完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向监管银行申请撤销资金账户,监管银行按规定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办妥相关手续后,撤销资金账户。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资金账户撤销的证明报预售许可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附则。

(二十)杭州市主城区11月20日后受理预售的商品房项目,按本细则实行预售资金监管。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二十一)各县(市)、萧山区、余杭区可参照执行。

2023年银行资金监管协议书(通用12篇)篇十二

甲方(受让方):身份证号:

乙方(转让方):身份证号:

丙方(监管银行):

根据甲乙双方于20__年月日签定的《__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万元人民币,作为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为了保证甲乙双方顺利完成交易,保障转移资金的安全,经本协议各方协商,就甲乙双方授权丙方对股权转让款人民币万元进行监管之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同意并授权丙方按本协议的约定对甲方应当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万元(以下称监管资金)进行监管。

二、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在丙方处开立资金监管账户,户名:,账号:,并将监管资金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全部存入监管账户。

三、资金监管期限为日历天,即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__年月日止。

四、在监管期间,除本协议第六条的有关约定外,丙方不得受理本协议各方及其他任何人支取、划转、销户或其他动用监管资金的业务。但如遇有权机关对上述账户进行查封、冻结、扣划,则丙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丙方不承担责任。

五、在监管期间,若因上述卡挂失补办或其他原因换领新卡,导致上述卡号变更,对于新卡内的存款丙方仍然应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监管。

六、监管期内丙方根据下列情形将监管资金解除监管:

1.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__有限公司的%股权转移登记至甲方名下(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名下);法人代表已经变更为甲方指定人员。

2.在监管期内甲乙双方取消股权转让交易,甲乙双方共同向丙方提出解除资金的书面申请,丙方在收到后予以解除资金监管,监管账户内的监管资金由甲方自行处置。

3.监管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能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也未能达成补充协议延长监管期限的,丙方监管责任解除,监管账户内的资金由甲方自行处置。

七、丙方依据本协议仅承担资金监管的责任,甲乙双方之间因履行股权转让协议产生的所有纠纷由甲乙双方自行解决,与丙方无关。

八、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有权签字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相关范文推荐

    2023年申请取暖费的请示(案例12篇)

    转专业申请书还需要说明自己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和兴趣。下面是一些党员转正申请书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公司领导:为了保障未我公司即将上线的系统和xx软件业务系统能

    实用在基层派出所工作的心得体会(通用16篇)

    培训心得写作可以通过自我评价、案例分享、收获总结等方式来展示自己的学习成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军训心得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近日,笔者有幸到当

    专业药品专业知识培训的心得体会(模板13篇)

    军训心得是对军事训练中的规范和要求的总结和思考,可以提高自己的纪律意识和执行力。下面是一些引人深思的读书心得范文,让我们一起来欣赏和思考。水利专业是具有较高技术

    2023年妈妈的好品质有哪些(案例18篇)

    梦想是一种愿望,一种希望,是我们奋斗的方向和目标。实现梦想需要我们勇敢面对挑战和困难,但同时也要学会调整自己的方向和策略。这是一些关于如何制定和实现梦想的实用建

    优秀经营人生的经典语录大全(15篇)

    导游词需要经过反复修改和打磨,以确保其准确性和流畅性。首先,导游在准备导游词时需要充分了解景点的历史和文化背景。朋友们,欢迎来到这个被誉为“东方明珠”的城市!在

    优秀木头人教案大班大全(16篇)

    教案的评估要紧密结合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调整和改进教学策略。现在就让我们来看一看一份优秀的幼儿园教案,一起学习和进步吧。1.通过游戏,利用折叠的方法大胆表现想象

    2023年学药学的心得体会范文(16篇)

    学习心得是培养自主学习能力和学习方法的有效途径,对于提高学习成绩有很大帮助。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一些值得一读的培训心得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

    2023年党性心得体会(案例18篇)

    实习心得是对实习单位和导师的一种回馈,可以表达对他们的感激和敬意,并提出对实习单位的建议和意见。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优秀的实习心得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为你的

    热门家长写转学申请(模板15篇)

    入党申请书是对党组织展示个人对党的认识水平和入党动机的材料。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些低保申请书的经典范例,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灵感和启发。xx小学教导处:我

    2023年下乡义诊活动心得体会范文(16篇)

    在写工作心得时,要注意尊重事实,客观公正地表述自己的观点和看法,避免夸大和虚假宣传。最后请看小编整理的一些军训心得心得,希望能给大家的总结写作提供一些参考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