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病假工资条(汇总18篇)

时间:2023-10-21 作者:ZS文王实用病假工资条(汇总18篇)

发言稿的语言应该朴实、真实,符合听众的心理预期和接受程度。发言稿中的逻辑结构要清晰,可以采用时间顺序、因果关系、对比等方式,使得观点更加连贯有力。如果你想要写一份出色的发言稿,不妨参考一下以下的范文,或许能够给你带来一些帮助和启发。

实用病假工资条(汇总18篇)篇一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第四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市和各区(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工资支付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经贸、财政、工商、税务、审计、建设、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做好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工作。

工会对用人单位遵守工资支付规定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有权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交涉,进行调查并提出意见、建议。

第二章工资支付。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就涉及工资支付的有关内容制定基本的工资支付制度。

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工会就工资支付有关问题依法进行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工资支付的内容。约定的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本单位集体合同或者工资集体协议的规定。

第七条工资集体协议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支付标准;。

(二)支付项目;。

(三)支付形式;。

(四)支付的周期和日期;

(五)工资的扣除;。

(六)其他工资支付内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支付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工资正常调整机制,根据当地政府制定的工资指导线和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定工资调整方案。调整方案应当征求本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第九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十条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清单。工资清单应当包括:支付工资的时间、姓名、工作日数、加班时间、应发工资、实发工资和工资扣除的项目、金额等。

用人单位工资清单至少保存2年备查。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直接发放工资的,应当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并由本人签字。劳动者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领。书面委托随同工资清单存档。

用人单位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应当按时将工资划入劳动者本人账户。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并将延期支付的时间告知全体劳动者,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需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执行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工资管理权限报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发基数”,是指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劳动者本人上月扣除加班工资后的工资,但是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五条实行计件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应当参照国家部颁劳动定额标准,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并征求本单位工会意见。

劳动者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为基数,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比例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六条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按150%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按300%支付加班工资。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集中休息时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休息时间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工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劳动者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十七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没有约定的,按照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劳动者休假前本人上月正常工资为标准计发。

劳动者请事假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事假期间的工资。

第十八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用人单位应视其提供了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县(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召开的会议;出庭作证;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非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第十九条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医疗期间和伤残鉴定后待遇,按国家、省、市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以下标准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超过医疗期,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疾病救济费。

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最高不超过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条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劳动者本人患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数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安排职工待岗,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降低工资支付标准,但是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二条劳动者受到纪律处分,用人单位没有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变更劳动岗位和职务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变动后的岗位和职务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第二十三条非全日制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支付,从其约定,可按周、日、小时支付,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劳动报酬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执行。

非全日制就业的最低小时劳动报酬标准包括小时工资收入和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代缴以下税费:。

(一)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三)法院判决、裁定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费用;。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五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的剩余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工资支付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约定支付工资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加班工资的;。

(五)拖欠工资并有意转移、隐匿资产的;。

(六)其他影响劳动者工资支付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工会发现本单位有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交涉,要求用人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工会在向上级工会报告的同时,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区(市)以上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定期组织调查,及时向同级工会、上级工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书面报告调查情况。

第二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察。用人单位在接受监察时应当如实报告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明。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第二十九条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应当作为考核企业诚信的重要内容。有关部门应当将企业克扣、无故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第三十条实行欠薪报告制度。用人单位欠薪1个月以上的,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欠薪报告应当包括欠薪的原因、时间、金额、涉及的职工人数、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偿还计划和措施等内容。

第三十一条试行建筑等企业欠薪保障制度,具体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建设等相关部门制定。

第三十二条建筑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发包方未能按期结清工程款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发包方先予支付劳动者工资;发包方已按期结清工程款,总承包方与分包方未按期结清工程款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责令总承包方先予支付劳动者工资。发包方或者总承包方先予支付的工资款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第三十三条合伙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有合伙人逃匿或者无力支付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他合伙人先予支付劳动者工资;合伙人先予支付后,依法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逾期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责令支付工资处理决定的,由作出处理决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有意转移、隐匿资产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予以财产保全。

第三十五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无故拖欠、扣罚或者停发工资超过3个月,致使劳动者生活确无基本保障的,劳动者在劳动仲裁中可以依法申请先行给付。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全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用人单位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超过1个月的,责令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三)超过6个月的,责令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并可以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金总和的2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擅自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

(二)违反本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没有执行欠薪报告制度的。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有本规定第三十七、三十八条之外违反工资支付规定行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对单位处以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期间,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得被评为先进;国有、集体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得晋级晋职,实行年薪制的,不得兑现年薪。

第四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劳动者投诉举报和用人单位工会的提请处理不受理、不及时查处的;。

(二)玩忽职守的;。

(三)泄露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

(四)泄露举报人情况的。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月法定工作时间为20.92日,计167.4小时。

本规定所称的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法定和约定事由扣减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的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但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延期支付工资和经与工会协商一致延期支付工资等情形除外。

第四十三条胶州市、胶南市、即墨市、平度市、莱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当地情况制定本市企业工资支付规定。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实用病假工资条(汇总18篇)篇二

昨天,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副局长曲珂参与“网络在线问政”活动中,就“劳动保障监察维权”方面的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网谈中,曲珂针对病假工资、劳动合同解除违约金等回答网友的提问。

在网谈中,有网友咨询:“我在一次工作的时候把腰给扭伤了,去医院检查时医生说是腰肌劳损,就跟单位申请休病假,单位不但不给报销反而克扣工资,是否合理?”

对此,曲珂表示,如果职工属于病假,依据《青岛市企业职工支付规定》规定“(一)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6个月的,由用人单位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二)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超过6个月的,发给本人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该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最高不超过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劳动者患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数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因此,若单位低于上述标准支付职工病假工资,职工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职工认为自己属于工伤,可以个人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待认定工伤后,享受工伤待遇。

实用病假工资条(汇总18篇)篇三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叫林旭,我于xx年7月在北京协和医院确诊为原发性干燥综合症,这种疾病引起我的造血系统、神经系统、肺功能、牙齿、舌下腺等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疾病和药物的副作用使我头昏、嗜睡、口干舌燥、四肢麻木、疼痛、记忆力减退,经过药物治疗,病情稍有缓减,但仍无法胜任工作,现恳求领导批准我病休。

十分感谢!

请假人:xxx。

xxxx年x月x日。

实用病假工资条(汇总18篇)篇四

吉林省职工病假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资料图)。

吉林省职工在病假期间按什么标准开工资?病假工资如何计算?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有何规定?7月15日,记者针对读者关注的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等问题,咨询了吉林省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热线的专家。

答:用工单位所在地。

问: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有何规定?

答: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次的工资或者本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答:30天。

问:非全日制用工工资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多少天?

答:15天。

问:中省直属企业初次办理劳动用工备案需携带的手续?

答: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劳动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采集软件离线版20090410版。

问:职工在患病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按照什么标准支付工资?

答: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应当支付的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问:青年节、妇女节等部分公民放假期间工作有加班费吗?

答: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节日期间,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或参加庆祝活动的,不享受加班工资待遇。

实用病假工资条(汇总18篇)篇五

申请人: ,性别: ,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今年 岁, 户口,原住址: ,职业 ,联系方式: .

被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邮编:

申请事项和理由:

申请人 诉被申请人 有限责任公司工伤赔偿一案,贵院于 年 月 日已审理完结,下达了[ ] 法民初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并于 年 月 日发生了法律效力。该判决书规定,被告北京市 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后 日内赔偿给王 工伤期间工资,医疗费、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等共计 万元。

但是被申请人对贵院的上述判决拒绝履行,本应于 年 月 日以前归还的 万元,至今分文未付。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232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依法执行,强令被申请人如数给付限定期限内的款项,并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实用病假工资条(汇总18篇)篇六

《浙江省劳动厅关于转发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关于病假工资的计发问题:

1、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按其连续工龄的长短发给病假工资。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为本人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物价生活补贴;下同)的百分之五十;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连续工龄满三十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2、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病假在六个月以上的,按其连续工龄的长短改发疾病救济费。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四十;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五十;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连续工龄满三十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实用病假工资条(汇总18篇)篇七

首先,对于员工而言,病假属于有薪假期。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职工因患病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用人单位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医疗期的具体计算方法是:自职工病休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规定的时间内累计病休时间达到规定医疗期时限的视为医疗期满。连续病休的,其节假日按病休日计算。

其次,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1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职工在休病假期间,支付给员工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根据《关于调整北京市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规定,2013年度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400元。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能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这就是说,病假工资不能低于1120元是指实发工资,而非应发工资。

员工维权。

如果员工对所获得的工资金额有异议,应当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到用人单位所在区县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或直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相关知识名词解释。

医疗期,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因患病停止工作治病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职工的病假假期。

应发工资,也称为应得月工资或税前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正常提供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实发工资,也称为实得工资或税后工资,是用人单位已扣除劳动者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需个人承担部分的月工资。

实用病假工资条(汇总18篇)篇八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以前工资都是两三千、工龄二十多年、但是因为非工商(在单位中得病、送进医院的、但都说不是工伤、那就按不是工伤吧)准备病退、其中享受24个月的补助外、工资是怎么算的!如果单位让提前病退合理吗?(还在医疗期病假之内)、不明白!

实用病假工资条(汇总18篇)篇九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劳动法规定:。

劳动者连续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第八条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实用病假工资条(汇总18篇)篇十

疾病休假工资标准: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疾病救济费标准: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2、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3、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注: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应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但不得高于本人原工资水平、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应补足到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不包括应由职工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在制度工作日内请病假的日工资计算:按以下原则确定的计算基数除以发生当月的计薪日。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实用病假工资条(汇总18篇)篇十一

一、6个月是区分界限,请假6个月发的是病假工资,请假6个月以上,发的是救济费。

1、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按其连续工龄的长短发给病假工资。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为本人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物价生活补贴;下同)的百分之五十;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连续工龄满三十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病假在六个月以上的,按其连续工龄的长短改发疾病救济费。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四十;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五十;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连续工龄满三十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解读:

1、病假6个月以内的情况,发病假工资:

工龄,按50%。

10年工龄,按60%。

20年工龄30年,按70%。

工龄30年,按80%。

2、连续病假6个月以上情况,发救济费:

工龄10年,按40%。

10年工龄20年,按50%。

20年工龄30年,按60%。

工龄30年,按70%。

二、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

《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期间,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省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内部工资支付制度的规定,支付病伤假工资。企业支付的病伤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人民的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解疑:

答: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按其连续工龄的长短发给病假工资。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为本人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物价生活补贴;下同)的百分之五十;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连续工龄满三十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病假在六个月以上的,按其连续工龄的长短改发疾病救济费。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四十;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五十;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连续工龄满三十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病假期间,物价补贴照发,如发生职工的病假工资与物价生活补贴之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百分之八十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发给。疾病救济费与物价生活补贴之和低于当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的,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发给。

实用病假工资条(汇总18篇)篇十二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二、病假天数怎么确定。

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应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而以上公式中提到的计薪日概念,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例如小冯单位的制度工作日是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6月份单位制度工作日是20天,如果是5月份就得加上“五一”3天法定休假日,而不是统一的国家规定的20。92天月平均工作天数。

实用病假工资条(汇总18篇)篇十三

1)其可以由劳动合同进行约定,但是不得低于相应的岗位工资;。

2)如果集体合同或集体协商约定标准高的,取其高;。

3)双方无任何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来确定。

5)满8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100%;。

6)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上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40%,满2年不满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50%,大于等于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

4.职工病假待遇如果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以按照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病假工资支付规定、病假工资计算方法、病假工资计算标准?

1)非定额人员:

实用病假工资条(汇总18篇)篇十四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按其连续工龄的长短发给病假工资。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为本人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物价生活补贴;下同)的百分之五十;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连续工龄满三十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病假在六个月以上的,按其连续工龄的长短改发疾病救济费。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四十;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五十;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连续工龄满三十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病假期间,物价补贴照发,如发生职工的病假工资与物价生活补贴之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百分之八十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发给。疾病救济费与物价生活补贴之和低于当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的,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发给。

实用病假工资条(汇总18篇)篇十五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

(2)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

(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

(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0%;。

(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100%。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救济费)也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40%;。

(2)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50%;。

(3)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60%。

上述提及的本人工资均指按《上海市工资支付办法》规定的原则所确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

二、病假天数如何确定。

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应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而以上公式中提到的计薪日概念,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例如小冯单位的制度工作日是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6月份单位制度工作日是20天,如果是5月份就得加上“五一”3天法定休假日,而不是统一的国家规定的20.92天月平均工作天数。

实用病假工资条(汇总18篇)篇十六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向能仁家商请假。

请假期间委请学校赓续公保与健保的加保,公保费与健保费本人同意全额自行负担,并於办理退休案之前缴清保费.

兹检附医疗院所医师证明一份.

请假人:签章)。

中华民国年月日。

实用病假工资条(汇总18篇)篇十七

尊敬的学院领导:

您好!按国家统一安排,幼教部于20xx年-6月22日三天,6月23日星期二正常上课。为了让幼儿度过一个安全、健康的节日,敬请家长配合幼儿园做好安全教育,切实履行起监护孩子的重任,保证让孩子过一个愉快和有意义的假期。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遵守交通规则,不骑摩托车,不骑英雄车,不骑车带人,不追车,不爬车,不乘坐无牌无证、无正当手续的车辆。

不到池塘、水库和河流中洗澡、游泳;发现学生私自到池塘、水库和河流中洗澡、游泳者,学校将严肃处理;学生私自到池塘、水库和河流中洗澡、游泳发生意外,后果由学生及其家长负责。

我保证今天向学院提供的'有关xx由xx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书及病历真实有效。如遇有人举报系造假一经查实或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定为虚假证据,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我本人承担,与学院无关,我能代表其本人权利。同时,也愿意接受有关学院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特写下此保证书,永不反悔。

保证人签字:

所在单位行政领导签字:

实用病假工资条(汇总18篇)篇十八

假期间工资的支付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即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二、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是什么。

企业职工病假工资及疾病救济费的给付,以职工休工前6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不含奖励工资、各项补贴),仍按照《劳保条例》规定的连续工龄及计发比例计发。按此计发的病假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同期企业平均工资的150%。疾病救济费不得高于同期企业平均工资的70%,不得低于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相关范文推荐

    热门有趣的贺卡文案大全(14篇)

    爱国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顶尖文案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和启示。1、请把你对我的所有烦恼全丢开,请不要犹豫不决,我会将我的人

    实用工程返佣协议书(通用13篇)

    决议是指在面临问题或困境时,经过思考和讨论后做出的决定或方案,它可以帮助我们解决问题,我想我们需要做出一个决议了吧。决议的执行过程中,要及时跟进工作进展,及时解

    热门男生贾里全传第一章读后感(汇总20篇)

    读了《男生贾里》这本书后,我十分惊讶。主人公贾里的生活竟和我们的现实生活惜惜相关。《男生贾里》这本书,大部分讲的是主人公贾里在学校的种种趣事。也有在生活中,在家

    2023年cam实训报告心得体会(通用16篇)

    开题报告是研究生论文写作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它可以帮助研究生明确研究方向和研究目标。【公司名称】辞职报告让我们通过运用手工和计算机操作手段,对模拟会计资料进行分岗

    2023年做蛋糕的收获和感想大全(19篇)

    答谢词是一种表达感激之情的文字,用于对某人或某团体给予帮助、支持或关心表示感谢。在特定场合或特殊时刻,我们常常需要用到答谢词。现在,就让我们一起学习如何写一篇感

    2023年供水宣传标语(模板15篇)

    标语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和传播力,能够引导人们的思考和行为。标语需要引起人们的兴趣,激发他们的好奇心。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1、为了人类和您自身的生命,请珍惜每

    最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日活动方案大全(16篇)

    游戏策划师需要具备对市场趋势和用户需求的敏锐洞察力,以及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团队合作能力。下面是一些婚礼策划专家解读的婚礼趋势和流行元素,希望能给新人带来一些启发

    2023年党史转折心得体会(模板14篇)

    实习心得是对自身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评估和反思,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提供指导。以下是学生在教学反思中提出的一些建议和意见,供教师们参考和改进教学方法。党史是一部历史的长

    实用个人分期还款承诺书大全(13篇)

    在即兴表演中,演员需要凭借自己的直觉和想象力,即时创造出情节和角色。即兴创作可以培养个人的创造力和创新思维,让我们敢于冒险和尝试新的表现方式。这些即兴绘画作品充

    专业环保应急预案演练计划(通用17篇)

    大学规划的目标是帮助学生实现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的双赢局面。这里有一些职业规划的经典书籍和资源推荐,供大家查阅和学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适应突发事故应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