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自查报告(精选5篇)

时间:2023-09-23 作者:灵魂曲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自查报告(精选5篇)

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报告吗?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自查报告篇一

按照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要求,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我办对各项重点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精神

1、《条例》颁布后,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办党支部高度重视,把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每年的专项学习任务、督查的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对《条例》的学习贯彻进行组织和部署;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对《条例》进行解读和辅导;利用工作宣传栏、政务平台,以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

2、大力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组织党员参加干部在线学习,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围绕科学发展观、党的方针政策、机关事务业务知识、法律等领域的基础知识开展专题培训,做好督促检查,确保党员一年中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不断提高党务工作水平。

(二)强化领导,把握机关党建重点

1、党支部书记带头抓党建工作。党建工作开展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把手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张日银同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机关党建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参与、亲自检查,坚持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关于党建工作的情况汇报,定期讨论、研究和指导各支部的党建工作。

2、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个目标一起订、两项工作一起抓、两个责任一起担、两个成果一起要,实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目标责任书内容具体实在,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有督办,年末有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先进单位评先内容,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健全制度,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规范化

1、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践行“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75条要求的基础上,我办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应急值班制度》等作风建设方面的制度。以制度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的落实,着力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着力解决了“四风”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了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得到了督导组的肯定。

2、建立健全了党支部生活制度,提高了党支部生活质量。一是进一步规范“一课三会”制度的落实,对“一课三会”的内容,党支部都有准备、有安排,做到了重点突出,确保了活动实效。今年我办党支部共组织召开4次支部大会,12次支部委员会议,上党课13次,党员集中学习培训20次。二是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制定了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标准,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等开展评议,全部党员被评定为“好”的等次。三是采取专家辅导、警示教育、先进事迹报告会、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等方式,增强了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3、健全和执行了党内监督制度,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监督职能。今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的各阶段、各环节也促使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的次数较往年多,从活动的第一阶段到最后阶段,各支部广泛开展了两次民主评议党员的活动,办党员领导干部都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机关的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不断健全和执行党内监督制度,除平时常抓不懈外,对重要的节点,如干部的婚丧喜庆事宜、子女上学等进行监督检查,进行每月两次的暗访,并将结果通报。全办领导干部严格遵守规定,对不按规定进行申报备案的,责令其说明原因,并视情节责成本人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或一定范围内作出检查。

4、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我办现有党员27人。支部成立以来严格落实条例,组织机构健全,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党员素质不断提高,严格执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调入调出党员接转手续齐全完备。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接纳新党员工作。按照机关党委下发的有关党费收缴的通知要求,严格按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党员按时、足额缴交党费。

二、存在的不足

(一)党支部要进一步健全,党务干部要进一步配强

我办现没有专职的党务工作者。兼职党务人员积极工作,认真履职,但由于承担了大量其它工作,系统性学习、钻研党建业务的机会不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够强,影响我办党建工作更好地开展。按照县直机关党委工作要点中提到的对符合条件成立直属机关党委的可设立党委办公室的要求,下一步,我们要积极争取设立机关党委办公室,配备专职的党务干部,加强党支部的力量。

(二)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力度还不够

虽然我办党支部做了很多有特色的工作,创造了许多有亮点的成绩,但有的党建活动仅仅只是按部就班地实施,也有一些党建工作还停留在方案和计划中,或实施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又中途放弃了。对支部的党建工作虽然有要求,也开展了一些经常性的具体指导,但指导的力度和效果上缺乏系统性和创新性,特别是结合办公室干部职工队伍实际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手段和方法还不够多。

(三)党建工作缺乏更加有效的交流平台

在“一课三会”、党员目标管理、党员联系群众等很多方面,我办想了一些具体的办法,采取了一些有效的举措,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些经验,支部的党建工作也有特色,有亮点,但搭建的党建工作交流学习的平台还不够,很多好的做法和成绩没有在系统内得到有效地交流,创造的典型经验又是“墙内开花屋内香”没有很好地宣传出去,也没有在县直机关和全县得到有效地宣传和推广。

三、下一步打算

我办将借此次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和迎检之际,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抓好整改。

(一)以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为重点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凝心聚力、推动发展

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学习《党章》和《廉政准则》活动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办党支部周二、五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思想大讨论,促进党员干部理论素养、思想觉悟、精神境界提升,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

(二)以创建服务型党支部为重点加强机关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

围绕我县发展大局,立足办公室职能,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按照县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要求,创新活动载体,突出服务意识,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探索岗位服务、志愿服务、结对服务的途径和办法,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激发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以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为重点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形象

进一步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建章立制工作,落实好“两方案一计划”,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进一步健全完善改进机关作风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机关作风建设群众评价机制,使机关作风建设在群众的监督和推动下,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制度不走样,遵守纪律不松懈。把党风廉政建设之弦绷得紧,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通过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干部的执行力,提升机关工作的效能,带头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形象。

继续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支部党建工作的联系和指导,着力细化完善我办实际的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体系,深化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改进和创新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推进党建工作信息交流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自查报告篇二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市局党组工作,加强党组领导,根据酒泉市委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酒办电〔〕101号)要求,酒泉市局党组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规定,围绕两项重点任务全面开展自查工作。

一是认真抓好学习培训。酒泉市局党组通过召开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等形式,组织党组成员及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运用《条例》做好党组工作的能力。要求党员干部特别要在学懂吃透《条例》关键点和新内容的基础上,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二是严格落实督促检查。市局党组对照《条例》规定,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议事范围、议事决策和责任追究方式,并从党组管党治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组思想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纪检监察职责履行等方面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工作,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市委组织部。

针对此次自查存在的问题,市局党组认真分析、严肃对待,制定整改计划,从四个方面持续强化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

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自查报告篇三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宣传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健全和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现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上半年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书记抓”和“抓书记”,明确要求党组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直接抓、亲自抓,切实解决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抓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昂扬向上的舆论氛围。

人社局党组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壮大积极向上主流思想,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加强思想引领,深化理想信念教育

进一步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做到“四讲四有”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人社局党组下一步意识形态工作主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看齐意识和责任意识,牢牢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向党中央看齐,向习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看齐,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组工作报告、纪律检查以及干部考核当中去。二是强化担当意识和战斗意识,加强正面宣传,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真正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落地落实。三是加强短板意识和创新意识,以及先进单位的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中的标杆作为参照物,补齐短板,做好创新工作。

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自查报告篇四

州党委组织部:

根据州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党组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巴党组通字〔〕80号),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通过认真梳理和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基本情况

巴州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于3月28日。8月30日,在原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成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月,调整自治区地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由垂直管理改为地方管理。204月15日,州党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成立巴州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的批复》(巴党组通字〔〕34号),成立州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11月16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印发《关于张万亮等5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新食药监党〔〕64号)。204月16日,州党委印发《关于常雪林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巴党干字〔〕41号)。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一直保持5名;8月20日,州党委印发《关于钟振胜同志免职的通知》(巴党干字〔〕122号),党组成员减少至4名;12月7日,州党委印发《关于州档案局等部门单位成立、撤销党组及部分党组设定、变更成员职数的通知》(巴党委字〔2015〕46号),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确定为5名。

经查,州食品药品监管局无设立范围、审批主体不规范的已建党组,下属事业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支队、食品药品检验所均未设立分党组。本级党组书记、行政正职分设,党组成员任职条件和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二、党组成员基本情况

(一)党组书记。胡久斌,男,汉族,1966年6月出生,安徽庐江人,198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巴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二)党组副书记。吾买尔江木沙,男,维吾尔族,1964年9月出生,新疆库尔勒人,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巴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三)党组成员。刘泽生,男,汉族,1957年7月出生,河北清苑人,198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专科学历。现任巴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四)党组成员。常雪林,男,汉族,1960年1月出生,江苏泗洪人,199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专科学历。现任巴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三、党组工作规则制订情况

9月25日,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印发《党组工作制度》(巴食药监党发〔〕78号),明确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准则,党组成员职责,主要任务,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会议制度,工作纪律等方面内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明显,始终坚持集体领导,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则办事、按规矩办事、按集体意志办事。凡“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在集思广益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集体作出决策。作出决策后,能够雷厉风行、不折不扣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得到全局上下信赖与拥护。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于206月11日起施行。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及时启动党组工作规则修订工作,确定党组书记牵头负责、办公室具体实施,对党组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作出全面规范,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提出明确要求,明确议事内容目录,实行清单管理。2015年12月11日,经第23次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已报州党委组织部审核(巴食药监函〔2015〕59号),待批准后施行。

四、下一步工作

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责任重大。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现有成员4名,其中1名作为“访惠聚”工作组组长长期住村工作。上述情况既不符合《条例》规定,也难以适应当前极端重要紧迫的任务和形势。鉴于此,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拟:(1)推荐本单位符合任职条件的同志担任党组成员。(2)根据《条例》第七条规定,推荐本单位重要职能部门或者下属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党组成员。

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自查报告篇五

在党的组织体系中,地方党委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肩负着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协调推进本地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责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实施,为新形势下做好地方党委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一定要强化地方党委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真正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一、把牢政治方向,做维护党中央权威的表率

《条例》指出,“党的地方委员会必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任何地方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这就要求地方党委要站稳政治立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条生命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必须坚定信念。坚定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之本。对地方党委而言,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理想坚定,团结带领地方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必须维护大局。贯彻落实《条例》,地方党委必须坚持“全国一盘棋”思想,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紧紧围绕大局、时时服从大局、处处服务大局。必须坚持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同时,善于把桂林工作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衔接起来、统一起来,同桂林的实际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以大局为重、为大局分忧、不给大局添乱。

必须令行禁止。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一旦形成,必须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决不允许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桂林来说,建设桂林国际旅游胜地是国家赋予的战略任务,必须“一本蓝图绘到底”,按照既定目标,攻坚克难,全力推进,任何时候都不能退缩。同时,作为地方党委书记,在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上,必须旗帜鲜明,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确保政令畅通。

二、发挥核心作用,做总揽全局的表率

《条例》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主要实行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这就要求地方党委提高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把发挥把关定向作用作为第一标准。坚持以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科学分析形势、正确把握大势,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持原则、坚持真理,不断提升班子的整体政治判断力。地方党委书记要善于引导班子成员在事关地方建设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的重大问题上,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积极投身地方建设与发展。

把坚持民主集中制作为第一要求。必须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严格按照市委常委班子规则议事。实行“重大事项民主表决制”,在全会、常委会表决重大议题时,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党委书记出议题并末位发言,经常委、委员充分讨论后实行民主表决,涉及人事任免的逐人逐事无记名票决。健全“常委分工负责制”,按照“分工负责、认真负责、负责到底、分工不分家、相互监督、主动补位”的要求,将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常委,明确责权分工,健全集体领导。常委要定期向常委会和全会报告工作,促使常委正确行使权力。

把支持国家机关依法履职作为第一推力。充分发挥地方党委在同级各种组织中的核心领导作用,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等依法依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做到总揽不包揽,协调不越位。积极建立党委统筹协调,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党组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市“四家班子”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注重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筑牢制度基础,做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表率

《条例》要求,“党的地方委员会及其常委会议事决策应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这就要求地方党委要完善制度建设,着力筑牢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制度基础。

完善决策动议制度。对决策动议环节进行全面规范,从动议时机、主体、程序、纪律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制度,防止随意动议、临时动议、动议由少数人或个人说了算等问题的发生。实行动议酝酿机制,需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采取先召开书记专题会议进行酝酿的方式,由书记、副书记和其他有关常委会委员对动议事项进行初步酝酿讨论,提高常委会会议的效率和决策的成熟度。实行动议责任制,初始动议人提出动议后,全过程记录和跟踪初始动议的实施效果,对动议差错,甚至出现腐败问题的,要视情形追究动议人责任。

完善决策咨询制度。加大决策咨询工作力度,强化决策前咨询。实行调研记实,对决策事项的调研层次、参加人员、批次、对象、方式方法、个体和群体的调研结果等内容进行全程记实,并确定相应评定标准对调研结果进行认定。推行决策听政,在拟定初步方案后,分层次征求各方意见,有条件的应召开工作对象听政会,问计于民。实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针对征求意见和听政的结果,对方案进行修改后,聘请专业机构和人员对方案的风险性和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审查评估,提前为决策把关。

完善全会监督制度。坚持用制度明确全会的责任和履职途径、程序,确保全会运行有章可循。对全会召开的时间规定、议事范围以及重大问题的酝酿办法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建立健全全会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完善全会提案制度和列席会议制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强化全会对常委会的监督。健全全会票决制度,有效落实全会的决策权。进一步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责任追究等制度,使全会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全面确保党委决策的科学性。

四、始终从严从实,做落实责任的表率

作为地方党委,要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躬耕不辍种好“责任田”,敢抓敢管坚守“主阵地”,凝聚干事创业正能量。

落实选人用人责任。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关口,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二十字”标准,注重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和工作一线培养考察干部,让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好干部脱颖而出、有为有位。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着力选拔政治可靠、能驾驭全局、服务科学发展、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的干部担任党政正职。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着力构建党委(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注重发挥纪委监督职能,支持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加快“三转”,深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着力解决好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落实基层党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和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整合资源向基层倾斜,强化基层基础保障,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建立健全责任体系,贯彻落实市委《建立健全市、县区党委和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形成党委抓、书记抓、有关部门统筹抓的责任体系。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对基层党建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不重视的进行约谈,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进行追责。

落实经济社会发展责任。始终牢记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加快建设新城、疏解提升老城、产业融合发展、城乡协调推进、生态文化相融、富裕和谐桂林”的总要求,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更加注重保障改善民生,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建成桂林国际旅游胜地,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桂林篇章。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