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民组织化问题 武隆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调查报告(通用5篇)

时间:2023-09-23 作者:翰墨2023年农民组织化问题 武隆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调查报告(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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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组织化问题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农民共同致富,由・(所有发起人)发起并召开创立大会,经・・批准成立。本合作经济组织定名为:新城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条本社是以从事商品流通、生产、加工、经营和服务的农户为主体,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原则建立起来的专业性的合作经济组织。在本合作经济组织内部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三条本合作经济组织的原则是“民办、民管、民受益”,实行民主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成员享受平等权利,志愿加入,自由退出,自我服务,民主管理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第四条本合作经济组织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组织生产经营,通过成员的合作与联合。依法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员增产增收,提高社员生活质量和水平。接受由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在经济活动中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本合作经济组织主要开展下列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

(一)为社员提供市场信息,农资商品、经济、技术,生产和生活服务;

(二)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组织技术辅导和培训;

(三)推行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

(四)组织社员从事产品的储藏、加工和销售;

(五)提供其他社员所需的服务。

第五条本合作经济组织自6月6日成立,办公地点是甘肃省嘉峪关市新城镇新城镇供销社。

第二章成员

第六条凡从事与本合作经济组织业务目标相同的生产经营的农民或相关事业的个人,年满18周岁,有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加入本合作经济组织,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并经理事会审查批准,报成员代表大会备案即为本合作经济组织成员。吸毒、品行恶劣者等不得加入合作经济组织。

第七条成员有下列权利:

1、参加成员大会,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享有本合作经济组织提供的各种经济和技术服务、合作经济组织内设施的权利;

3、享有合作经济组织内购买物资和销售产品的权利;

4、享有共有成果的受益权和分配权;

5、有权对本合作经济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6、有权建议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

7、享有参加本合作经济组织年终盈余分配;

・8、有权拒绝不合法的负担;

9、有权提出退出合作经济组织的申请。

第八条成员有下列义务:

1、遵守本合作经济组织章程,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定;

3、积极参与本合作经济组织各项经济活动,优先与本合作经济组织开展业务往来和交易,促进本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5、承诺不从事同本合作经济组织相竞争或与本合作经济组织利益相对立的活动;

6、按规定交纳会费(或股金)。

第九条成员退出合作经济组织须在年终决算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经理事会或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退出合作经济组织。退出合作经济组织时,其入合作经济组织股金于年终决算后两个月内退还。如本合作经济组织经营亏损,则应扣除其应承担的亏损份额。如本合作经济组织经营盈余,则分给其应得红利。不退会费。

第十条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须在6个月内提出入合作经济组织申请,经理事会审查批准后继承成员资格和股金。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第十一条成员股金可以在合作经济组织内转让,但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如将股金转让给非成员,须经本合作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认可。

第三章管理机构

第十二条本合作经济组织设立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大会是本合作经济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召开成员大会有困难时,可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履行成员大会职权。代表由成员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成员(代表)大会职权如下:

2、选举或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3、审查批准本合作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计划和报告及财务计划和报告;

4、审查批准本合作经济组织生产经营方针及发展规划;

5、决定本合作经济组织各项业务部门的设立或撤销;

6、讨论决定接纳新成员,审查和通过对本合作经济组织成员和工作人员的奖励和处分;

7、讨论决定成员缴纳的会员股金总额、每股金额,每个成员认购股金的最大份额;

8、讨论并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成员大会每年召开1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1、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时;

2、监事会的建议;

3、五分之一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出。

第十五条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代表)出席方可召开。本合作经济组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个成员最多只能代理两名成员。各项决议须有出席会议半数以上的成员(或代表)同意,重要事项须三分之二成员(或代表)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六条召开成员大会前,理事会须提前5天向成员通报会议内容,否则成员有权拒绝参加。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本合作经济组织的执行机构,理事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由理事人组成,由理事会选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人。理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理事长为本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如下:

1、执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决议;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

3、对外代表本合作经济组织签订合同;

4、对成员进行培训,组织成员参加各种协作活动;

5、聘用或解雇本合作经济组织经理及其他工作人员;

6、管理本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与资金;

7、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办理章程中所规定的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应严格遵守各种报告制度,按期向成员大会提出有关业务、财务等工作报告。

第二十条理事会负责经营业务,保护本合作经济组织一切财产,如有因违法失职、营私舞弊而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须负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实行协商一致原则,重大事项由理事会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会由理事长主持。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须将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理事会开会可邀请监事、成员代表列席,但列席者无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是本合作经济组织的监察机构,代表全体成员监督和检查理事会的工作,监事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由人组成。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的职权如下:

1、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合作经济组织章程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本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营业务和财务审计情况;

3、监督理事会和本合作经济组织工作人员的服务情况;

4、向成员大会提出监察工作报告;

5、列席理事会会议,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理事会有违背章程行为时,可要求理事会召开临时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

6、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第二十四条监事会议由监事长召集,会议决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理事会接到通知10日内作出响应,否则为理事会失职。

第二十五条监事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

农民组织化问题篇二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确立了农户自主生产经营地位和独立的商品生产地位,使农民的积极性得到了充分的调动,有效地激活了农业生产力,开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小农经济的格局,面对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小而分散的农户难以与广阔的竞争激烈的大市场很难有机对接,尤其是随着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的推进和加入世贸组织,农村经济组织和生产经营状况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和考验。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强农产品的竞争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是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课题。

一、全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

(一)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本情况

据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信息调查统计,到1月为止,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共有183个,专业合作社15个,会员50人以上的78个,成员50以上的仅78个,注册登记的156个,占85.2%,未注册登记的有27个,入会成员23476户,带动农户92151户,资产总额2661万元,发展主要分布在种植、养殖、加工、销售四个领域多个产业。其中,盘县滑石乡核桃协会、盘县响水镇鲁楚蔬菜协会、水城县发耳果蔬专业协会、六枝特区岩脚镇养鸡协会、六枝特区郎岱镇养猪协会、六盘水市钟山区农牧产品联合会六家为省级试点。

(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运行模式

目前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呈现多元化的发展特点,在组织形式上主要有专业技术人员领办和农民自己办两种;从发展类型上:技术服务型占4.37%,生产销售兼营型占53%,单纯生产型占39.34%,单纯销售型占1.64%,加工型占1.09%;从发育程度、产权关系、组织行为、生产经营等方面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龙头带动型。依托龙头企业建立协会,采取“公司+协会+基地+农户”为主要运作形式,在稳定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产销关系,协调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如钟山区裕丰牧业有限公司与3个乡镇、6个农村合作经济组织300多户农民签订了养殖协议,公司提供部分周转资金、前期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服务、负责销售、承担市场风险,保证农户养鸡利润每只在2元以上,农户只需提供鸡舍、场地、劳动力及部分周转资金。二是流通服务型。主要是依依托市场,由协会根据市场的需求,有计划地安排和发展生产,基本做到以销定产,避免了生产经营的盲目性,较好地实现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衔接。三是生产经营型。主要是政府围绕资源优势和特色产业开发组织建立的协会。这类协会主要是政府投入扶持资金,协会组织农户生产、销售,并负责培训和技术服务。如钟山区老鹰山养猪协会。四是示范带动型。主要采取“协会+能人+农户”的组织形式,围绕发展当地特色产业,以协会为平台负责向农户提供市场信息、产品销售、技术指导等服务。如六枝洒志乡茶叶协会理事会在理事会成员的示范下,带动种茶农户按统一的技术标准进行管理。五是村委指导型。一般由村级领导任会长,技术培训、质量管理、对外销售等环节都由村级组织负责,农户一般只负责生产。如六枝大用毛坡大蒜协会等。六是经济实体型。主要是由一部分加工营销大户、种植能手等经济能人,按照“自愿、民主、互利、平等”的原则组建协会,协会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统一收购农产品集中销售。七是产业带动型。“产业+协会+农户”为主要运作形式。以某一农产品或加工产品为主,成立农村专业经济协会,通过制订章程,明确会员的责、权、利,把分散农户连结在一起,促进了支柱产业的形成,增加了农民收入。如盘县四格乡马铃薯协会等。

(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运行现状

从总的发展方向来看,我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虽然数量不多,规模较小,但组建方式灵活多样,区域特色初步显现,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服务领域日益广泛,为扩大产业基地规模、带动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很好地解决了家庭经营与市场经济的衔接问题,有效地解决了政府“统”不了、部门“包”不了、单家独户“干”不了的难题,是对农村经济体制的丰富、发展和完善。一是加快了市场流通,提高了农民的市场化组织程度和闯市场的能力。二是降低了农产品生产和交易成本,增加了农民收入。如水城县纸厂乡前进村果蔬协会与水城矿务局签订了生产和销售合同,形成“订单农业”,降低了生产和交易成本,增加了农民收入。三是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如水城县纸厂乡前进村果蔬协会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着力打造“一园”、“十基地”,促进结构调整,带动周边发展。一园即以前进坝子为重点,集观光、休闲、娱乐等为一体的观光园。十基地即150亩中华寿桃和艳红桃,400亩板栗,500亩花椒,1000亩华山松,200亩西瓜,200亩蔬菜,年产3000头的“三元”杂交仔猪、年出栏30000余羽的家禽,周边是1500余亩玉米和2500亩脱毒马铃薯。四是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深入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各种服务,把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联为一体,把龙头企业和农户这两个经营主体结合起来,加快了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五是提高了农民素质和农业的科技水平。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成员的示范引导、会员带、明白人教等形式,把农户看得见、摸得着、学得会的先进农业科技传到广大农户,提高了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动了农业科技的普及。

从内部运行情况来看,我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尚处于起步阶段,发展还不规范,还不适应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形势需要。三分之一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能正常运作,三分之一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能正常运作,三分之一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只是一个“架子”,基本上没有开展什么有效活动。普遍存在规模不大,领域窄、力量弱、功能小,发展速度不快;合作组织的章程、管理制度、土地入股、劳动力股以及经营决策和收益分配等方面还不健全;合作关系不紧密,绝大多数还处于松散型阶段;发展不平衡,质量提高较慢;成员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纽带主要是技术或服务,经济效益关系不紧密;一些合作组织一无资金,二无场所,三无专人,四无实体,综合实力普遍较弱,自我发展后劲不足。

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到位,合作基础薄弱。从主观上讲,一些部门和领导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特别是部分乡、镇领导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地位、作用和潜力缺乏足够的了解,认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群众自发组织起来的民间组织,属于扩大了的“个体户”,不正规,没有从怎样才能依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来联系群众、组织群众,建立农业商品基地和创建农村支柱产业的高度去支持、去帮助。同时,相当多的农户不懂什么是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发展这种组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知之甚少,加之我国的合作化运动曾走过弯路,一些农民对加入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心存疑意,积极性不高。

2、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注册、管理等有法可依,有法进行规范,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就没有来自国家、政府层面的法律支持,使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缺乏统一的管理和指导,相当一部分处于分散,自由发展的状态。许多合作组织内部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有的协会没有登记注册,有的登记没有章程,有的有章程但制定很不规范,缺乏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如管理制度、议事制度、监理制度、财务制度等,组织规范化程度不高;一些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重大项目和活动中决策不民主,成员很少参与决策和管理。

3、成员素质较低,发展后劲不足。人才缺乏,成员综合素质低是制约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一大因素。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头人大多文化素质、农技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素质和能力不强,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更是缺乏。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文化素质偏低,基本上只有中小学文化程度,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也是极少数,整体素质很难适应现代农业的生产需要和要求。部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无经济成分实体,合作组织服务层次低、产业规模小、经济实力弱、辐射带动能力差,缺乏规模扩张的动力。

4、管理机制滞后,扶持力度不够。首先,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工作存在着多头管理和指导不力的现象。市虽明确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归市农业局农经站负责管理,但农经站由于人少事多等原因根本管不过来,指导和服务等工作基本上难以开展。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过程中,涉及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部门有各级涉农部门、各级科协、各乡镇,这些部门都可以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成立进行批复、指导,造成了管理混乱,情况不清,指导不力。其次,各级政府虽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在资金和信贷方面也给予了一定的扶持,但数额有限,力度不够;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兴办实体或开展综合服务中,信贷、工商、税务、民政等部门的政策支持不够;政府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合作思想、合作原则、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不足;农业科研、推广组织及有关涉农机构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难以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系统的服务支持。

三、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对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对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认识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广大农民群众为提高组织化组织程度,共同组建的一种“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受益”的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它是连接农民与市场的重要纽带,是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提高农民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途径,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重要载体,增加农民收入重要渠道,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和落实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当今世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凡是受市场经济支配的农业,都存在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而且这种组织已经成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事关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事关“三农”问题解决,事关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战略的实施,要从实践“三个代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日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要把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做好“三农”工作、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抓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协调指导力度。

(二)进一步加强协调指导工作

我市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虽有了一个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组织规模小,资金少,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这一阶段的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扶持、引导、规范。目前,我市各级政府在组织指导合作经济发展上存在的最大问题是职责不明,责任不清,手段不够,力度不大。为此,建议市政府进一步明确县以上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发展协调指导职责,并成立由市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市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仍设在市农业局,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加强对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协调工作的指导。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统一管理和指导的职能。要因地制宜地制定好发展规划,抓好试点示范,搞好分类指导。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及时为专业合作组织的成立、登记、运行等提供辅导和咨询服务。要深入实际,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对策,为党委、政府提出决策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规范管理,完善合作经济组织的内部运作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和积累发展机制。县乡两级农经机构应尽快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监管服务制度,建立完整的专业合作组织档案,时刻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动态,加强指导和服务。乡镇党委政府要把引导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结构调整、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三)加大财政扶持和政策支持力度。

1、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财政资助是农村合作组织健康发展的保障。由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除政府资助外的各项资金来源面窄量少,资金短缺已成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瓶颈。全市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获得资金支持54.50万元,与贵阳、遵义等投入的二、三百万相比差之甚远,应当加大财政扶持力度:(1)政府应设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专项发展项目资金。在财政支农资金和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为创办各种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必要的启动资金;(2)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财政资金作为贷款贴息,以低息贷款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3)在各种综合性和专项投资、拨款、贷款、基金项目中,应列入支持合作组织的相关项目;(4)政府涉农项目的申报可以适当地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倾斜;(5)实行对新办的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给予补助,为农服务的大宗固定资产投入贴息,对从事一定经营活动、确有还贷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给予担保。

2、加大政策支持力度。(1)税收减免。今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4项税收优惠政策,即: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合同,免征印花税。要积极研究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原则下,借鉴外地的经验和做法,加大支持力度。(2)信贷优惠政策。加大农村金融网点建设力度,改变全市农村金融网点布局不足的现状。目前,全市农村还有39个乡镇没有金融网点,要把农村金融网点建设纳入农村改革发展规划。信用社在信贷资金安排上要向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积极帮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解决发展中资金困难问题。要支持鼓励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组建民间担保公司,开展信贷担保业务,开展互助性融资担保。(3)提供便捷服务。工商部门要完善登记制度,简化登记程序,进一步降低登记门槛,放宽注册资金标准,减免登记费、验资费和工商管理费等;对办理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企业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核名、优先登记、优先提供咨询服务,在登记注册上提供工商法律帮助,指导专业合作组织完善相关登记手续。交通部门要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设“绿色通道”;农发、质监、科技等部门要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上提供优质服务;国土、发改、金融等部门各施其职,积极配合,认真执行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形成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良好氛围。(4)实行项目倾斜。国家投资的退耕还林、品种改良、畜牧、扶贫、产业化、基本农田建设、改土改水建设等项目,重点向有优势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基地集中;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设备引进应纳入农业综合开发、扶贫整村推进、农业产业化项目总盘子给予统筹安排。(5)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以乡镇农业服务为重点的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农村“信息入乡”网络建设,推进市、县(区)、乡联网;进一步加快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农业质量监测体系和和农业标准体系,建成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力发展流通中介组织,加快农产品加工、存储、保鲜和运输体系建设,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创造条件。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力度。

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是一个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它的发展及发展的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成员的素质和认识程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从提高农民认识和合作能力入手,让农民知道什么是是合作经济,参加合作经济组织的好处,合作的游戏规则是,怎么合作才有效率等,从而降低合作组织的制度创新成本。我市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也就是农民对发展合作经济的认识不足,平等合作思想和合作意识淡薄,积极性不高,风险意识较差,只能“利益共享”,难以“风险共担”。因此,要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合作经济基本知识,澄清模糊认识,唤起农民的合作意识,降低传统习惯对农民的负面影响,增强和提高广大农民参加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性。

农业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加大对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管理人才的业务培训工作,努力通过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院及职能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培养一批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把握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基本理论和具体操作方法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才。当前,重点要抓好现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理事会人员、监事会人员、骨干人员的培训,在基层干部和农民中间造就一批熟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本知识的骨干。

(五)正确处理发展中的几个问题

1、坚持“四个原则”。一是“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己的组织,这就决定了政府及其部门只能进行鼓励、支持和指导,绝不能搞强迫命令和行政干涉;在内部管理中要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成员对组织内部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二是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的发展原则。走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的发展道路,不能搞一刀切。发展以什么形式和方式,应由农民自己选择、决定,只要是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发展方向,起到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作用,无论采取哪种形式和方式,叫何种名称,都予以肯定、鼓励和支持。三是发展与培育特色主导产业相结合的原则。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以产品为纽带,体现地方特色。要紧紧依托和发挥当地的比较优势,以优势特色主导产业为导向,从农民合作要求和市场需求出发积极组建体现主导产业特色的专业合作组织。四是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的原则。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业市场化发展中的新事物,不能强求在短期内发展较大的规模,要立足市情。在发展过程中,要结合本地农村发展的实际和要求,采取循序渐进的方法,不能急于求成,以防欲速则不达。

2、处理“四个关系”。一是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关系。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必须建立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之上,决不能侵害农户的经营自主权,决不能形成对农户经营自主权的剥夺。二是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村集体组织的关系。目前,两者的职能、组织形式的差别,各有侧重,不能相互代替。但从长远看,用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原有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改造,加强其合作功能,十分必要。三是政府推动与群众自愿的关系。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需要政府的引导推动和必要扶持,但必须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不能搞包办代替,更不能强迫命令。四是发展与规范的关系。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初期,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完善是正常的,不能求全责备。要本着先发展,后规范的原则,在发展的基础上逐步规范。

3、把握“四个趋势”。一是合作领域纵深化趋势。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仅限于生产领域的一般合作已经不适应农产品竞争的要求,必须促进合作由生产领域向加工、流通领域拓展,通过加工、流通企业的带动实现产品增值、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二是合作方式紧密化趋势。办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关键在于组织成员之间结成利益共同体,要通过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规范各自的行为,正确处理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与农户的利益分配关系。三是合作组织实体化趋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搞好自我服务、满足自我需求以外,必须增强经济实力,扩大经营范围,提高经营效率和竞争力,增强对农民的吸引力。四是外向型发展趋势。目前,大部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局限于在本村、本乡开展经济活动,不少合作经济组织还处于“单打独斗”状态,但仍有部分合作组织出现了跨区域发展态势,如发耳姜业协会等。要加强外向型跨区域合作的联合引导,促进合作经济组织从本土型向外向型转变,提高合作经济组织的外向度,进而提高合作经济组织的辐射水平和经济效益。

农民组织化问题篇三

为了全面摸清掌握我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情况,我们在全面统计的基础上,开展了点面结合的调查,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据调查统计,到20xx年6月底,我县共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64家,社(会)员5933个,平均每个专业合作组织93个;固定资产1206.2万元;经营服务总收入57128万元,平均每个组织89.2万元;纯收益1741万元,平均每个组织27.2万元;返还社(会员)收益64.35万元,平均每个组织1万元,平均返还给每个社(会员)107.5元。分类情况体现出4个为主:

1、按从事产业来看,以种养殖业为主。其中从事种植业的25家,占39%,从事畜牧业的27家,占42%。

2、按会员分布来看,以当地乡镇、村社农民参加为主。会员或社员集中在乡镇范围内的35家,占54.7%,会员跨乡镇的3家,占4.7%。

3、按兴办方式、依托情况来看,以专业大户牵头兴办为主。其中依托农技部门牵头16家,占25%,依托乡村干部牵头14家,占22%,企业牵头10家,占15.5%,农民牵头24家,占37.5%。

4、从注册登记看,以社团法人登记为主。经工商部门按企业法人登记的14家,占22%,按社团法人登记21家,占33%,农业部门批准登记7家,占11%,其他部门批准登记2家,占3%。

(二)运行特点.

1、在合作方式上,实行统分结合、双层经营。农民参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影响自主经营权利,不变更家庭财产关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社员开展服务的同时,积极开展经营活动,充分发挥了社员和合作经济组织两个层次的积极性。如永清乡蔬菜协会20xx年成立以来,已有会员210个,协会为会员提供技术培训、参观、收购产品,会员按照协会的要求种植蔬菜,协会和会员分工负责,有统有分。

2、在经营内容上,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社员往往由从事同类产品或产业的生产、经营的农民和组织组成,其名称也由从事的产品或产业而命名。全县就有兔、鸭、鱼、花椒、西瓜、果、菜等,具有明显的专业特征。如大庙镇的兔业协会,是由从事养兔生产、经营的农民和业主组成。

3、在组织管理上,实行自愿结合,民主办社。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农民自愿组成,只要符合入社条件,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内部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重大事项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

4、在办社宗旨上,对内以服务为宗旨,对外以获取最大利润为目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其成员开展技术培训、信息咨询、农资供应,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对外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参与市场竞争,以获取最大利润为目标,不断壮大自身实力。

5、在利益分配上,让社员充分得到实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无偿、低偿为社员开展技术培训、技术辅导、信息发布,甚至无偿提供良种等;帮助社员进行产品销售,或者按不低于市场价统一收购后销售;产生的收益按交售量实现二次分配,给社员带来实惠。

(三)初步作用.

第一、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一是积极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如福果镇兔业协会,组织养兔积极分子到四川省畜科院参加养兔知识培训、引进优质良种兔,并向社员推广。二是积极开展技术推广与培训。三是收购农产品,为农民提供产品销售服务。如旧县镇果品协会,几个运销大户联合收购水果外销,协会做好协调工作。

农民组织化问题篇四

从总体看,我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向专业化、市场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加快农民致富奔小康进程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展示了广阔的发展前景。

1、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加速了农业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提高了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多数以各类技术能人和乡土人才牵头创办起来的,他们凭借自身的技术和经验,把农民组织起来开展技术交流、技术培训和技物结合等服务活动,使看得见、信得过、学得来的实用技术得到迅速有效地传播;他们还以专业技术为纽带,同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建立了广泛的联系与合作,组织农民示范、引进新技术、新品种,使最新的农业科技成果以最便捷的方式、最低的成本、最高效的途径传递到农民手中,成为引进、推广农业技术和成果的一个有效载体。望奎蔡景学的瓜菜研究会自1985年创建以来,已培训全国各地学员8万多人次,推广良种20多万斤;曾繁盛的经济作物研究会有会员7万多人,先后与国内外十几家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举办培训班近300场次,培训学员9万多人。肇东市向阳乡瓜菜技术研究会挂靠中国农业大学、省农科院、东北农业大学,近年来已开发了40多个“三高”玉米新品种,试验推广了20多个名优特、无公害新品种,与中国农业大学共同开发国家级盐碱地种植高油115青贮玉米试验项目已在全省推广,寒地黑土越夏栽培番茄项目已被国家标准委批准立项。目前,这种以农民对农业技术的迫切需求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约占总数的60%左右,不但加速了农村实用技术的普及和推广,而且还加快农民思想意识的转变,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市场意识、法律意识和现代意识的,有力促进了农村专业技术人才和现代化新型农民的成长,为造就一批懂技术会管理的农业企业家奠定了人才基础。

农民组织化问题篇五

2005年12月12日县政协主席会议通过县委、县政府:

2005年8月下旬,县政协副主席...带队,县政协经济委员会对全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经过听取汇报、实地调查、组织座谈后,委员们一致认为:我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具有很强的发展生命力和市场竞争力,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发展后劲;但在组织运行、管理规范、辐射广度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亟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政策扶持、规范管理,促使其健康发展。

一、我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特点

(一)多元化兴办的特点

龙头企业型。为了增强企业加工原料来源的稳定性,与农户以合同的形式结成较紧密的联合体,企业领头创办了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是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精深加工稻谷、小麦等农产品为主。获全国“放心粮”食品称号。年组建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公司,注册资金1,020万元。企业与农户之间实行订单合作方式,企业为农户提供种子和技术服务,按市场价回收稻谷。2005年合同订单中稻10万亩,其中优质稻2.4万亩,合同订单稻谷1,200万斤。2005年已加工稻谷和小麦1,500万斤,销售收入2,000万元,实现利润20万元。

...有限公司是全省农业产业化百强企业,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收购、加工、销售棉花为主。2005年改制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公司,注册资金600万元。公司与农户之间实行订单合作方式,公司为农户发放周转金、提供技术服务,回收籽棉加工。2004年,加工籽棉2,400万斤,实现利润100万元。

...有限公司是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生产优良种猪、出售牲猪为主。2004年改制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公司,注册资金400万元。2004年,销售优良种猪和肉猪13,000头,实现利润230万元,股本分红160万元。

一般公司型。为了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提高自身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部分从事专业生产的能人自主创办了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由黄鳝养殖大户...等人自主创办,公司拥有...乡特种水产养殖场,实行“公司加基地加农户”的经营模式。成立了黄鳝养殖协会,到2005年已发展会员382名,其中科技人员24人、营销人员58人、管理人员7人。目前黄鳝养殖达到1万亩、8,000箱,跨3县10多个乡镇,仅秦市乡就达到900户、6,000亩。2005年,秦市乡黄鳝养殖协会被纳入省级农民专业协会试点单位。

...有限责任公司由...于2005年创办,实行“公司加基地加农户”的经营模式。养鸡户向公司交一定的押金后,由公司提供鸡苗、饲料、回收肉鸡。公司现有固定资产270万元,流动资金500万元,已发展到10,000只的种鸡场。2005年发展养鸡户52户,养鸡12万只。

...村经济联合社成立于,实行“经联社加农户”的经营模式。主要以订单方式为...公司进行棉、油良种繁育。2004年,经联社组织农户为荆楚种业繁殖棉花良种1,000亩、油菜良种700亩,实现利润3.5万元。经联社以每斤籽花高于市场价0.25元、菜籽每斤高于市场价0.3元回收,可使农户增收几十万元。

行业协会型。为了适应市场竞争,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倡导下,相同行业人员创办了以服务为宗旨、以自律为目的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协会成立于,2005年发展到会员180名,会员基本辐射全县。2004年,会员养鸭18万只,通过协会销售成鸭4万只、鲜蛋6万斤,加工鲜蛋50万枚。2005年,协会孵化鸭苗10万只,会员养鸭30万只。2004年,...协会被纳入湖北省100家农民专业协会试点单位。

...协会成立于20,有会员72人。2005年,发展到拥有大型收割机34台,小型收割机35台,旋耕机7台。每年夏、秋季节,协会组织农机到河南、山东、河北等地收割作物,实施跨区作业。

...协会成立于20,有紧密型会员22人,分散型会员80人。2004年,菊花种植面积在1,000亩左右,2005年,菊花种植面积达到1,500亩。2005年,...镇菊花协会被纳入省级农民专业协会试点单位。

...协会成立于2004年,有会员50名。协会提供“四供两销售”服务,即供鸡苗、供饲料、供药品、供防疫,销售成鸡、销售蛋品,促进了养鸡业发展,2005年会员养鸡22万只。

...协会由...领头创办,目前正在组建筹备中。

(二)多形式并存的特点

产加销一体型。围绕本地拳头产品联

合专业生产大户,组成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生产服务、产品加工和销售等活动。如...协会实行“五统一”,即统一提供优良品种、统一防疫治病、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提供配方饲料、统一禽蛋加工销售,有力推动了全县稻鸭共育模式的发展。

产销结合型。以产品为依托,以销售为重点,联合生产大户,组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如....协会积极开拓市场,寻找产品销路,统一打造品牌,开展行业自律,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以成为一个跨乡镇的合作经济组织。

生产服务型。如...协会提供农机维修、业务信息、维护合法权益、农机收割技术创新培训等服务。

(三)多利益机制的特点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从利益机制来划分可分为紧密型、半紧密型、松散型。由于我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一般是半紧密型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松散型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半紧密型。如...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村经济联合社、....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实行保护价收购肉鸡,市场价低于保护价按保护价收购,市场价高于保护价按市场价收购,保证会员每只鸡至少有1元的利润。

松散型。以公司或协会形式存在,与大多数农户没有直接的利益联系,由公司或协会根据自身能力开展培训、咨询、技术服务等工作,合作主要体现在生产环节上。

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全县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中的作用

(一)引导农民有序进入市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根据市场信息,合理调配资源,减少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盲目性。...在与河南、山东、河北等省的县市政府职能部门取得联系后,利用掌握的市场信息,合理组织、整体调配农机实施跨区作业,降低了运行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协会统一组织销售下,规范了行业行为,提高了菊花的市场竞争力,防止了恶性竞争。

(二)推广先进农业科学技术。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利用的组织优势,将农业科学技术迅速推广到会员,成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养鸭能手...,将绍兴公鸭和荆州麻鸭杂交,成为全省推广的2个优良品种之一,还通过多年的技术创新,探索出稻鸭共育和渔鸭套养两种新模式,通过了省级专家鉴定。在...鸭业协会的支持下,...很快将这两种养鸭模式推广给协会会员,2005年协会会员稻鸭共育6万只,渔鸭套养15万只,全县养鸭由2004年的18万只发展到2005年的30万只。2005年3月,...养鸡协会会长..邀请省市专家到...乡传授养鸡技术,会员面对面问,专家手把手教,现场气氛十分热烈。....乡黄鳝养殖协会会长...探索“三改一换”养殖新模式,即改土养为飘养、改大箱为小箱、改深水为浅水,青鳝品种换成黄鳝品种,新模式很快推广到所有会员。

(三)优化农业产业化链条。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特有的民办性、合作性和专业性等优势,把服务渗透到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完善了社会化服务体系。协会会员饲养的鸡鸭患病,协会派技术专家上门治疗;协会会员农机出现故障,协会安排修理人员免费修理;协会会员菊花、黄鳝销路不畅,协会组织营销人员拓展市场。

(四)有力促进农民增收。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生产组织上,以市场需求为主导,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规模经营,利用组织的规模优势,增加了经济效益。...乡在黄鳝养殖协会的带动下,黄鳝养殖目前发展到1万亩、8,000箱,年产值9千多万元,基本形成了规模经营。协会培育并注册的“荆陵”牌黄鳝,直接销售到浙江、上海,市场销售价就比同类产品每公斤高1元,仅此就为养殖户增收30多万元。通过...农机协会的组织、联系,会员跨区作业每年可创收近300万元。

三、我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

我县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尽管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总体上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与农村经济的发展很不适应,与会员的期望值差距还很大。

(一)思想认识不够统一。有的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必然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真正认识到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的需要。一是错位型,认为现在主要应发挥家庭经营的积极性,把合作经济与家庭经营对立起来,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的困难,没有采取得力措施帮助解决。二是越位型,没有正确把握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原则,在引导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时,包办过多,管了不该管的事。三是缺位型,认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己的组织,政府不宜多管,放任自流,无所作为,特别是在部分农产品比较畅销的今天,认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认为可有可无。政府部门牵头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只求形式,不求效果,只管建立,不管发展。

(二)内部管理不够规范。由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个新生事物,主要负责人管理水平低、能力差,所以存在内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大部分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章程不规范,流于形式,有的甚至没有章程。二是组织机构不健全。大多数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没有理事会、监事会等必要机构,管理机构不健全,或有机构而流于形式。三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运行和管理随意性大,日常运作少数人说了算,科学性、民主性不够。四是与会员的利益关系还不够紧密。大部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内没有会员股份,也没有对会员进行二次分配,所以会员生产出来的产品,自己能销并有一定的利润时就自己销售了,协会统不起来,无法统一销售。五是协会经费紧张,运转艰难。有的协会规模小,经济实力弱,没能在服务中实现收益,在实现收益中增强服务的良性循环,每年每名会员的会费一般为30至50元,无法维持协会正常运转,有的由于经营不善甚至出现亏损。六是发展思路不清。对于怎样拓宽与农民的合作领域、怎样与会员结成利益共同体、怎样增强会员合作的积极性、怎样在服务中实现收益、在实现收益中增强服务等问题,没有进行积极探索和大胆实践,走不出发展的路子。

(三)服务层次不够完整。我县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覆盖面较小,服务层次低。在很多经济领域、很多行业还没有建立行业协会,已建立的协会规模小、经济实力弱、服务层次低,大多数以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生产资料的采购服务等初级合作内容为主。由于受经济实力的限制,或受市场风险的影响,缺乏农民企盼的加工、销售、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高经济效益的合作内容。如...协会的产品没有注册品牌,只能进行粗放加工、低价销售。养鸡、养鸭协会不能对成鸡、成鸭、鲜蛋进行深加工。

(四)外部环境不够宽松。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氛围还没形成。一是多头管理造成要求不统一,标准不一致。说起来多家管,实际上是一家也没管,影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有序发展。二是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与扶持力度不够。我县至今没有制定加快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相关政策。至今没有明确关于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政策,信贷支持不到位,农产品收购流动资金难以保证,致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能全方位开展服务,影响了服务功能的发挥,影响了会员效益的提高。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其成员提供技术服务或劳务收入是否免征所得税,对销售农产品是否按一定比例扣减进项税等有待税务部门依法确认。三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资也远远落后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要求。四是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宣传不多。农民对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认识不清。

四、发展我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议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

农村问题,从根本上说就是如何组织农民的问题;农村经济问题,核心是如何组织农民进入市场的问题。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提高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广大农民群众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受益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

1、要充分认识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当前深化农村改革、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出现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一种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能有效弥补目前农业社会化服务滞后的缺陷,有利于解决农村基层组织“统”不了、政府部门“包”不了、单家独户“办”不了的事情。

2、要充分认识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有效措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高低,决定着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小规模的分散经营,组织化程度低,是目前提高我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最大制约因素。只有通过建立农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把分散的家庭经营有效组织起来,才能应对来自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挑战,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要充分认识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既可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与龙头企业对接,与龙头企业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又可以自办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二)领导上要切实加强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去把握,从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高度去统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和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通知》(...政办发[2004]3号)文件精神,将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应对入世挑战、发展农村经济、完善农村市场、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来抓。

1、县委、县政府应该明确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主管、指导部门,协调各方关系。农业部门要牵好头,要发挥广大农业技术人员与农民联系紧密的优势,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要极力形成职能部门指导、能人牵头、信贷支持、财政扶助、农民自愿、法律保护的运行发展机制。

2、要坚持在自愿、自主、自治的原则下,本着引导不包办、支持不捏合的精神,加大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工作力度。

一是鼓励多主体创办。要鼓励龙头企业联合农民创办,建立“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组织模式。要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学习借鉴四川省乐山、德阳等地“支部加协会”的经验。“支部加协会”是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下,以农户为基础,以产业为依托,以专业协会为载体,以富民为目的,通过支部抓协会,协会带农户,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民增收的一种新的工作模式。要鼓励乡(镇)、村级组织发挥本地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和种养传统,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引导农民合伙举办,特别是发挥能人的作用,鼓励有一定销售渠道、有一定生产加工技术、有一定资金实力、有一定营销能力的能人牵头联合农民创办。

二是鼓励多形式发展。根据农民的需求和自身实力,既可以建立松散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更要鼓励和发展经济利益紧密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既可以发展生产服务型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民提供低偿或无偿服务,更要鼓励和发展产加销一体化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仅为会员提供生产技术服务,还要帮助会员加工和销售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实行第二次分配。

(三)管理上要逐步规范

县委县政府要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主管部门的责任,要建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确认制度。跨乡镇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县级主管部门确认。工商税务部门根据确认文件办理登记手续。要以县为单位制定示范章程,规范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运行机制、利益分配等基本要求,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运行有章可循。

(四)政策上要给予扶持

1、要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给予人才扶持。鼓励各类科技人才积极参与兴办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到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允许取得相应报酬。辞职创业的科技人员,可给予一次性补助。

2、要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给予资金扶持。将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列为各类支农项目及资金的重点扶持对象,将其发展与农业产业化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实施相结合,逐步使其成为落实支农政策和实施支农项目的有效载体。财政在支农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农行、农发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要积极的给予信贷支持,帮助解决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启动资金和农产品收购环节的流动资金不足问题。

3、要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给予税收优惠。登记成立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向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得可免征所得税,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和经过分等分级、整理包装、加贴品牌商标等简单加工的自产农产品,可免征增值税或适当降低税收。

4、要给予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用地、用电、运输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非农工程建设时其缴纳的土地收益按有关规定返还,从事种养业、农产品初级加工业的用电执行非普通工业用电电价。建立销售农产品的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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