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服务方案指南(精选15篇)

时间:2023-12-29 作者:碧墨

工作方案的制定过程需要与团队成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确保每个人对工作方案的理解和支持。工作方案的范文分享可以促进团队间的交流和合作,提高整体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社会工作服务方案指南(精选15篇)篇一

社会科学系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反工作的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学生实际情况,以“崇尚科学、反对”为中心,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

根据学校维稳工作要求,社会科学系成立了以系主任为负责人,主管学生工作副主任和学生口所有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社会科学系反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了维稳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做好排查、预防、信息搜集和报告等具体工作。

建立以系学生副主任、辅导员为主体的信息网络体系,充分发挥辅导员队伍的作用,深入到学生中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组建学生党员、积极分子和学生干部组成的反信息员队伍,并加强相关的培训工作。

用社科系教师队伍的知识和智力资源优势进行培训,邀请宗教研究专家进行讲座,通过培训使学生对宗教与产生的时代背景、崇拜对象、文化积淀、修炼方法和目的、社会作用等方面有了全面的了解,提高学生对等认识,掌握政治信息搜集的方法和技能,及时反馈学生的思想动态以及xx活动的苗头。做好科学知识的普及工作,揭露伪科学的实质及其危害,加强对学生的素质教育,以铲除组织渗透的土壤。

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授课中的宣传教育作用,在教学中安排课时,专门进行宗教知识和反知识的教学,让反理论教育进教材、进课堂。通过多学科反渗透的教学,使反警示教育普及到每一个专业,渗透到每一位学生头脑中,从而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在反xx活动中积极功能。

引导学生参与研究并进行自发宣传,提高学生自觉识邪反邪的能力。通过系学生业余党校及班会的形式进行学习辅导,开展反知识的教育宣传;结合学生社团、学生科技文化活动、学生创业活动等进行崇尚科学、反对、关爱生命、青春活力等方面的教育引导;组织学生举办知识竞赛、反征文活动、反书画摄影作品展等活动,通过采取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自觉参与到反活动中来。

反工作是一项关系到校园安全稳定的长期的政治工作,我们将紧紧围绕“崇尚科学、反对”这个中心,扎实做好反工作,弘扬正气,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社会工作服务方案指南(精选15篇)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要求,充分发挥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在预防矛盾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高水平的平安健康穆棱。按照《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穆棱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有关文件精神,深刻认识领会我国社会矛盾的新变化,着力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社会参与社会心理服务的运行机制,强化党委政府和部门协作,逐步构建起以心理知识宣传普及为前端、心理问题监测预警为中端、高危人群精准干预为末端的“社会心理健康全程服务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解、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今年要实现以下目标:

1.镇级心理工作办公室建成率达100%,各村依托村委会、农家书屋等场所,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村心理服务咨询室建成率达到80%,为村民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2.特殊人群的排查发现率、登记造册率达到90%,监测预警及时率、个体干预率达到85%。

3.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线索调查完成率、诊断及时率达到95%,报告患病率达到4‰以上。

4.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100%,农村人群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50%,村心理咨询开展率达80%。

5.镇综治工作平台中设立社会心理服务信息模块,心理服务信息入库率达到100%;特殊人群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建成率达到95%。

(一)建设“三级”心理服务平台。

1.建设乡镇心理服务站。乡镇负责本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依托综治中心,结合乡镇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平台”建设,设立至少1个心理服务站,向公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2.建设村心理服务咨询室。镇负责辖区内各村心理咨询工作室或社会工作室建设,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人员、法律工作者及社会工作者。组织志愿者对村民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绘制“心灵之旅”地图,标明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镇心理服务站、村心理咨询室等的地理位置,方便群众就近接受服务。

(二)培育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

1.社会心理服务队伍。将卫生院医护人员、村干部、网格员、社区民警、人民调解员等作为社会心理服务兼职工作者,组织开展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提高其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不断壮大社会心理服务力量。

2.志愿者队伍。积极鼓励专业人才和社会力量加入社会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联合医疗机构、心理咨询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单位通过开展公益活动、分享会、朋辈支持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多元化的心理咨询服务、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等心理支持。

1.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成立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党委分管政法领导任组长,分管卫生领导任副组长、卫生计生、组织、宣传、综治、维稳、司法、教育、科技、发改、财政、人社、民政、残联、市场监管、文广、信访、工会、团委、妇联、老龄、科协等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辖区内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统筹推进社会心理服务工作。

2.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建立卫生计生、教育、司法、团委、妇联、残联、信访、民政等部门的社会心理服务子系统,以心理健康辅导室为平台,开展行业心理健康教育和评估、心理训练等服务,组织对职业人群、儿童青少年、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特殊人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群体实施心理干预,形成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

3.完善宣传教育机制。发挥乡镇、村三级社会心理服务平台作用,动员社会组织、专业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广泛开展心理健康宣传进机关、进村居、进企业、进工地、进市场、进家庭等服务活动。实现职业人群、儿童、青少年、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特殊人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群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利用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建设一批心理健康教育阵地,每个村至少设置1个以上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橱窗(栏)。通过多种宣传途径,提高公众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

4.建立日常排查评估机制。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的“底座”作用,组织村干部、网格员等进企入户,做好社会心理信息采集、特殊人群排查摸底等工作。对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及性格偏执等五大类人群,尤其是涉恐、涉稳、重大刑事犯罪前科、涉毒、在逃、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人员等八类特殊人群,逐一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工作,形成特殊人群心理服务与综治中心规范建设、社会矛盾风险化解、全科网格建设“三结合”的格局。

5.建立预警和干预机制。依托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设立社会心理服务信息库,建立特殊人群心理问题红黄绿“三色等级预警”机制,即“红”色为高危对象、“黄”色为关注对象、“绿”色为一般对象。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心理救助”,对服刑、刑满释放人员及其家属实施“心理援助”,对涉毒、涉稳、邪教等人员实施“心理纠正”,对特殊利益群体实施“心理干预”,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心理疏导”,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实施“救治救助”,努力实现高危对象无自伤自残、肇事肇祸,关注对象无恶意闹访、随意缠访,一般对象无消极冲动行为的“三无”目标。

6.建立“3+1”服务机制。建立矛盾化解(综治)、法律援助(司法)、帮扶救助(民政)与心理疏导干预(卫生计生)有机结合的3+1服务机制,将心理服务工作与市、乡镇、村三级综治工作平台相衔接,及时反映和协调群众利益诉求,消除和减少负面情绪;将心理服务与法律服务结合起来,帮助群众及时了解政策信息,提高法律素养和防护能力;将心理服务与帮扶救助结合起来,对家庭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心理失常等人员给予帮扶救助。

7.提升“走出去”的心防工作机制。整合各种心理服务资源,破解在心理咨询机构等待群众上门咨询的被动局面,发动乡镇、部门干部主动深入群众,收集需要心理干预疏导的情况,尤其是针对失独家庭、特殊利益诉求群体等“弱势群体”,组织心理咨询专家、乡镇和部门干部认真分析心理失衡原因,按照“一事一策、一人一方案”的原则,因人制宜、因事制宜,量身定制疏导方案,通过党政干部主动牵头、心理咨询师主动介入、公益组织志愿者主动帮扶、基层乡贤主动参与,按需调配最优心理服务力量,综合施策,取得实效。

8.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预防管控机制。建立日常服务网和专业服务网的“两网互动”机制,按照患者基本情况、风险评估、救治救助情况建立“一人一档”,分类落实帮扶、救助、管控等保障措施;形成专科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帮扶关系,定期开展患者诊断复核、病情评估、治疗方案调整等“精防日”制度,提供诊断评估、分级管理、定期面访、治疗康复等服务,努力实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六个零”,即排查零盲区、管理零遗漏、服务零距离、衔接零缝隙、处置零闪失、命案零容忍的目标。

9.强化心理服务信息互通机制。整合资源,建立卫生、综治、教育、司法、团委、妇联、残联、信访、民政等部门信息互通共享的运行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沟通疏导、问题答疑等心理服务。开通咨询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服务,回应群众关切、缓解群众心理压力。将心理服务信息纳入政法信息化建设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信息支持。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是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的基础性、源头性工作,是新时代总结提升推广的重要内容,各村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抓好工作推进和督查落实等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推送心理科普信息,加强基层心理健康促进与服务力量,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均等化,营造社会氛围。

(三)落实工作保障。参照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加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力度,将工作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

(四)完善奖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监护责任,明确区分监护人“以奖代补”与残疾人护理补贴。

(五)强化督导考核。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把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作为综治平安考核的内容,采用评估、督导、考核、激励、惩戒等措施,对因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到位导致工作任务未及时完成的,将在年底考核中予以扣分;对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社会工作服务方案指南(精选15篇)篇三

本人已认真学习,知悉该规章制度内容,本人在实习期间自愿遵守该文件及企业其他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愿意接受实习单位给予终止实习退回学校等相应处理:

(一)有意向倒卖车票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火车票谋取私利的;

(二)个人以营利为目的,买进火车票后又高于买进价卖出或变相加价谋取私利的;

(三)与票贩子勾结倒卖车票谋取私利的;

(四)利用工作便利接送无票人员进出站(含客技站)上下车谋取私利的;

(五)列车工作人员私带无票人员、安排越席乘车及其他不符合乘车条件人员谋取私利的;

(六)列车工作人员为旅客代办车票、霸座卖座谋取私利的。

(七)在实习期间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者;

(八)因本人过失发生安全事故、路风事件者;

(九)对工作不负责任,发生野蛮粗暴待客者;

(十)在实习期间不服从分配,不听从指挥,违反铁路运输有关的劳动纪律、组织纪律、作业纪律者。

实习单位(公章):实习学生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社会工作服务方案指南(精选15篇)篇四

案例小红,女,9岁,在民工学校就读,家住某市郊区。

父亲龚某偏瘫,基本没有劳动能力,家庭收入全来自于母亲起早贪黑地拉黑摩的。

家庭月收入七八百无,生活极其贫困。

二零零六年,母亲

王某不堪生活压力想离家出走,遭到父亲强烈反对后放弃。

父亲为此曾多次在小红面前表现出悲伤和痛苦情绪,后来父亲为此还曾自杀过一次,反幸自杀未遂。

2008年9月29日早晨,小红起床后想叫父母起床,突然发现父母已经双双惨死在床上。

闻到室内有一丝甜甜的农药味,小红认为父母是喝敌敌畏死的,因父亲曾经说过敌敌畏是甜的。

邻居报警后,警察很快就来到现场,警方调查后确认小红的父亲在杀死其母亲后,服毒自杀身亡。

小红至今还不知道事实的真相。

小红的亲戚都十分贫困,无力抚养她。

一方面,小红悲伤不已,她不禁反复问自己为什么自已出生在这样的家庭,而其他人却不是这样呢?另一方面,一夜之间家人全部去世,自已依靠谁,还能上学吗?小红陷入了困境。

问题:请针对小红的情况设计社会工作服务方案。

问题的陈述与分析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小红主要存在下列问题:

1、生存生活问题

(1)生活安置问题(2)生活适应问题:(3)新的人际依附关系的搭建

2、心理情绪及精神问题

(1)心理和情绪疏导问题:(2)丧亲、自杀所带来的精神创伤问题:(3)对父母自杀行为的认识问题:(4)安全感、信任感和自信心的重建:

1、生存生活问题

(1)生活安置问题:这是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需要社会工作者紧急干预的事件。

小红的父母双亡,家里的亲戚又没有能力抚养她,小红的生存与抚养问题急需得到解决。

(2)生活适应问题:无论对小红如何进行安置,小红都将面对一个全新的学习生活环境。

如何尽快融入这个环境,适应新环境中的人员和互动交往模式,并发展和其周围人员的良好关系,培养新的生活方式等都将成为对小红的一个全新挑战。

(3)新的人际依附关系的搭建:父母死亡让小红原有的社会支持网络解体,失去了旧的人际依附关系。

小红的健康成长需要建立新的人际依附关系,发展新的人际交往模式。

这种依附和交往可以是对同学朋友的,看护人员的或者学校老师、寄养父母等新监护人的。

总之,小红需要从新的依附和交往关系中找寻到关怀、依赖和安全感。

2、心理情绪及精神问题

(1)心理和情绪疏导问题:从父亲生前的痛苦和自杀未遂到目睹父母的死亡,尚处于学龄期的小红在心里留下了深深的阴影。

尤其是父母的突然离世,小红将经历震惊、抑郁、内疚、深陷于丧失、恼怒等负面心理和情绪,如果这些心理得不到正确的矫治,如果这些情绪得不到适当的宣泄,小红可能出现心理情绪的问题,从而影响个人的心理精神健康。

(2)丧亲、自杀所带来的精神创伤问题:父母的突然离世可能让案主不知所措,甚至产生逃避的自我保护所应,不肯承认父母离世的现实。

要帮助案主正确地认识死亡,勇于接受失去双亲的事实。

在此基础上坦诚地面对自己遭遇的创伤和感情,不是怨天尢人,而是调试心态,积极适应生活中发生的巨大改变。

大的冲击,可能让案主认为自杀是一种解脱痛苦的有效方法,如果这种认识建立起来,以后在遭遇困境时她就会倾向于选择同样途径来解决问题。

因此,要帮助案主正确看待父母的自杀,教育其对生命的尊重,培养健康的.生命观。

(4)安全感、信任感和自信心的重建:生活的突变可能让案主对内外部世界的稳定产生怀疑,对未来充满不安全感、未知感、无力感,失去掌控感。

因此需要通过给案主营造稳定的生活环境,由外部世界的稳定增强案主内心的稳定。

同时需要通过个案治疗和生活中的细节增强案主的效能感,使她认识到未来虽然有很多变化,但自己是有能力控制、面对抑或改变的,重建对自己的信心。

方案设计

根据以上对小红问题和需求的分析,设计为小红服务的综合社会工作方案,包括:

1、方案目标

方案基本目的是为小红的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环境。

具体来说,包括以下目标:

(1)妥善安置小红的生活和学习,并协助其尽快适应生活和学习环境;

(2)帮助小红在新生活学习环境中,结交新的伙伴,建立新的人际关系网络。

(3)疏导小红因丧亲、目睹自杀等所带来的不良心理和情绪,纠正不良认知。

(4)帮助小红勇敢面对丧亲事件和生活改变,建立健康的人生观以及生死观。

(5)帮助小红重建对生活的信心,挖掘案主潜能,促使其恢复正常的社会功能,由他助到自助。

2、方案关施策略

为了解决小红丧亲所带来的各种问题,满足小红多方面的需求,需要采取多种介入策略,综合运用各种方法来达到上述目标。

主要包括:

(1)针对小红安置和心理情绪的个案工作。

针对小红的问题,可以开展以下个案工作:

a初步接触,探索近期和长期安置。

和小红的亲属、邻居、村委会等有关人员进行面谈,详细了解小红小人及家庭的背景资料;和小红本人进行接触,稳定其情绪,探讨其本人对未来的打算,与案主初步建立服务关系。

通过初步预估,收集相关资料,探讨小红的近期和长期安置方案。

可以为小红争取“五保”待遇,探讨由村委会担任监护人,委托有抚养意愿和抚养能力的家庭进行抚养。

这种安置可以使其生活在所熟悉的环境中,在就读学校继续原来的学业。

也可以探索由民政部门监护,在儿童福利院、孤儿学校等机构进行安置,由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寄养、收养等。

b初次探视,评估小红的安置状况。

在安置初期,进行初次探视。

到小红的安置场所、就读学校进行座谈,详细了解小红当前生活学习情况,观察小红目前的物质生活条件和学习条件,了解小红在家庭或者机构以及学校的生活适应程度和人际交往情况,了解小红的心理和情绪,并由案主视角初步把握其问题和需要,通过观察和面谈等对案主过去和现在的状况进行评估。

c再次探视,关注小红心理情绪状况。

和小红进行面谈,以真诚、尊重、接纳和关心的态度进行倾听、观察、理解和回应,了解小红从危机发生至今的心理感受,引导其宣泄不良情绪,教导表达不良情绪可行途径,掌握服务对象心理情绪状态,从小红的立场出发探索和定义问题。

对威胁服务对象身体和心理安全的因素的危险程度、失去能动性的情况和严重性进行评估,了解对象在危机事件中的心路历程,巩固与案主的信任关系。

d后续探视,鼓励服务对象面对危机。

营造分享与开放的空间和氛围,引导协助小红去讲述自己的所思所想,通过语言、声调和躯体语言向求助者表达支持与关怀。

采用游戏治疗的方法,让案主透过游戏协助自己理解生活中的经验,在游戏中摸索及试探出适合自己的因应方式,并通过游戏中主导、自主的过程找回失落的自我掌控感及自尊,借由游戏,与案主探讨生命的价值。

让案主认识到社会工作者是可靠的支持者,在社会工作者的支持下学会面对丧失,转化案主的软弱感,学习对逝者生命的不同看法。

e持续探视,促进小红的自助行动,与小红面谈,共同搜索过去或现在关心自己的人,使案主看到自己身边的关爱,促使案主明白自已仍被关爱。

与案主共同行动,探讨与度过危机相关的内部和外部条件,帮助案主选择替代现有行为、态度和使用环境资源的方法,使案主看到自己身边的各种资源并促使案主积极地探索可获得的环境、可资利用的处理危机的方式,发掘积极的思维方式,促进案主通过社会支持和环境资源的获得增加对生活的自主控制。

(2)针对小红心理情绪的小组活动。

根据小红的生活学习环境,为缓解其心理情绪,可以开展以下小组活动:

a自杀认知小组。

避免组员错误理解死者自杀是对幸存者的轻视,重拾组员对自我的认同;帮助这些丧亲的人彼此建立相互支持的关系网络,通过对死者的追忆、悼念、思考,缓解居丧带来的心理压力,并赢得别人的帮助。

b丧亲支持小组。

组织小红以及在学校、社区中其他丧亲的儿童开展小组活动,通过小组活动,在有相似经验的儿童间建立一种亲密感,让他们一起感受、回忆、想象、描绘以及思考有关死亡的体验,减轻丧失父母带来的心理压力;协助他们在彼此之间建立一种相互鼓励、相互帮助的人际网络;帮助他们学会从别人的经验中建筑资源和支持,寻找面对的勇气;减轻丧亲儿童的孤独感和悲惨感。

c案主生活学习支持小组。

帮助案主熟悉并适应安置家庭(机构)学校及班级的各种规章制度和要求,投入有序的学习和生活中;在全班培养一种互敬互爱的气氛,营造家庭成员间、同学间的亲密感,减轻案主的孤独感和陌生感。

(3)针对小红生活的社区活动。

整合社区资源,帮助案主建立社会支持系统,例如通过社区服务中心、居委会等组织向社区中的私人、企业、基金会等募集资金,向案主提供可能的物质救助。

社区中还可借助慈善组织,针对案主开展相关活动,为案主提供家庭式的节日温暖。

(4)针对类似孤儿的制度倡导活动。

结合案主服务的经验,倡导社会政策,倡导政府应加强儿童福利立法,特别是在意外事件或危机发生后,政府应有高效反应机制,在第一时间主动承担起救助孤童的责任,帮助幸存者得到妥善的安置,建立积极的救助体系,给孤儿提供完善寄养家庭制度和认领养孤儿制度,加强对寄养和领养家庭的后期照料监督制度,加大对外来贫困家庭的关注力度等。

3、服务方案执行

社会工作者立足社会工作价值观,遵守社会工作道理伦理守则,根据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的有关技巧开展工作,为小红提供个性化的个案服务,开展小组活动和社区活动。

在此过程中,要注意监督服务工作进度,及时处理各种危机事件,整合社区及社会资源等。

4、服务方案的评估

根据服务方案要达到的目标,社会工作者可以采取目标测量的方式进行评估,也可以测量社会工作对案主的影响,还可以邀请督导和同事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

一、总体计划:

(一)活动主题:让“烦恼”飞

(二)活动目的:让上班族在活动中活跃身心,释放压力。

(三)活动地点:有限公司

(四)活动时间:

(五)参与对象:佳天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六)参与人数:6~10 人。

二、具体计划: (一)活动前期计划: (1)组内确定实习面对的企业,选定活动主题,做初步活动方案,并商讨预案。

(2)与实习单位取得联系,共同商讨本次活动的相关事宜。

如参加活动的相关人员,场地 安排等。

(3)与预定参加活动的相关人员取得联系,确保活动能顺利进行。

对于不能参加的人员, 做好登记,及时补入人员名单。

(4)购买活动需要的物品,查询到达实习地点的路线,以免中途出现差错。

(5)在活动开始前一个小时内到达实习地点,确保有充裕的时间做现场准备工作。

(二)活动过程: 活动名称 时间 目的 规则 所需物品 开场白 释放“压力” 13:00~13:05 13:05~13:15 暖场用这种独特的方式,让 参与人员心身放松。

1、给参与人员分发气球,每人一个。

2、引导大家把气球吹大。

3、让每个人把自己的压力写在气球上。

4、把气球抛向空中(或者踩破)。

气球 备 注 坐地起身 13:20~13:30 体现团队成 员的配合, 让大家明白 1、四个人一组,围成一个圈,背对背地 坐在地上。

2、不用手撑地站起来。

合作的重要性 3、随后依次加入人数,增加难度。

(有人手触地则游戏失败) 合力吹气球 13:35~13:40 让参与人员 明白合作的 重要性,在活动中放松。

准备六张签,上写:嘴巴;手(二张) ; 气球脚(二张) ;气球(每组一个) 。

适合全部的人游戏方法: 1. 分组,不限几组, 但每组必须要有六人。

2. 每组每人抽签。

然后 二个抽到脚的人抬起抽到的人把气球坐破。

蹲蹲乐 13:45~13:55 考验参赛者 的反应能力,活跃现 场气氛。

1、参与者每个人挑选一个名字。

2、记住自己和其他参与者游戏中的名 纸张字。

3、被叫到的那个人蹲下重复指令, 如此循环。

(被叫到没蹲下或者错蹲的人淘汰) 总结 13:55~14:00 对整个活动 做小结 参与者以及实习同学分享感受。

附: 惩罚节目 :学广告台词、动作 今年过节不收礼啊不收礼,收礼还收脑白金啊脑白金; 嗨,你的益达!-----是你的益达! ; 我也用妇炎洁,洗洗更健康(老外的口气) ; so easy,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学习了(用童声) ; “我是你的什么” “你是我的优乐美啊” “啊!原来我是奶茶啊” “因为这样我就可以把 你捧在手心了” (也是必须把动作加进去)

四、注意事项 (一)招募组员

1、与实习单位以及负责人取得参与本次活动参与者的联系方式,及时通知他们参与,在活 动前作最后一次活动参与人员确认,对于不能参与的要做好登记。

2、活动前联系组员,通知活动时间。

3、活动人数少量不足时,可以由志愿者填充。

(二)安全问题 1、在活动前,实习同学就要提醒每一个参与者,活动时要听从引导者的安排,不要擅作主 张。

2、准备的游戏活动实习同学要事先做好安全评估。

(三)活动气氛不够活跃 1、活动带领者要熟悉活动的流程、规则,同时有一定的主持经验。

2、活动带领者要首先准备好几个应对冷场现象的方案以备急用,调动现场气氛。

3、其他同学要配合活动带领者,调节气氛。

社会工作服务方案指南(精选15篇)篇五

工作程序的应用非常广泛。从适用主体来看,既可以是各级党政机关,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和各种社会组织。从工作内容上看,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人民生活。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1)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工作会议,研判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高质量推进。截至目前,累计召开培训会议5次、部门协调会议4次、工作调度会议3次。

(2)开展社会活动。采取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心理健康课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自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全县共计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活动40余次,分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各心理咨询室接待来访咨询群众430余人次。

(3)关注重点人群。组织专业医师深入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讲授常见心理健康知识,剖析相关易感心理情绪问题。对中小学校60余名师生进行个体心理测评,了解心理精神状况,针对性进行心理疏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先后7次组织专业医师深入到病例辖区居民家中和集中医学隔离点,为居民、医学观察人员、密切接触者等开展个体心理访谈和心理疏导。

(4)进行科学调查。结合全县工作实际制定精神卫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统筹有关部门和乡镇力量,随机抽取部分村或居委会作为调查点,每个调查点抽取一定住户,每户抽取1名常住居民,对其进行一般情况调查、心理卫生知识水平和精神障碍筛查等问卷调查,以掌握全县各种精神障碍的患病率、精神卫生服务费用和精神卫生知识知晓率等情况。截至目前,全县共调查1503名常住居民。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要求,根据青浦区卫健委、青浦区政法委等十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青浦区社区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推进我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推动、综治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格局,从源头上预防矛盾风险、培育理性平和社会心态,努力打造平安练塘、健康练塘。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生活节奏明显加快,人们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多元,心理应激因素日益增多,焦虑症、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逐年增加,心理失衡多,一些人不良情绪潜滋暗长,以报复社会、制造影响等为目的的重特大案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冲击正常的社会心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按照工作要求,我镇将全面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疏导机制和干预机制建设,培育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建成与我镇社会发展和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新时期社会治理整体水平。

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练塘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按照“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原则,在全镇构建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组织完善、平台健全、人员齐备的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网络。

(一)推进心理咨询室建设。

坚持统筹推进,依托村(居)委综治中心等场所,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的心理咨询师,为村(居)委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以村(居)为单位,心理咨询室建成率2020年底达60%,2021年底达100%。同时,完善4家中小学和1家健康企业心理咨询室建设。

(二)推进心理健康服务。

1、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在各村(居)委或卫生室等向市民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利用各类宣传主题活动日,通过各种媒体和方式,在市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中开展心理健康有关活动。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65%以上。

2、落实在册在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5%以上,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率达85%以上,在册精神分裂症患者治疗率达85%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评估及分级分类服务管理覆盖率95%以上。进一步提升阳光心园康复服务,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社区参与康复率达7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家属护理教育培训,对70%以上的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

在区精神卫生中心的指导下,建立起家庭医生团队、卫生干部、综治队员、民警、助残员等人员组织的心理服务管理队伍,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培训和指导等主题活动,为社区居民有针对性地提供救助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关系调适等服务,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社会融入等服务。

加强综合管理,推进关爱帮扶举措,落实好疑似患者线索调查和摸排工作。充分调动各村(居)委疑似精神病人线索排查排摸小组的作用,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力量,开展动态排查,及时上报排查信息,对疑似患者协助做好到专业机构就诊工作,对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进行信息核查,及时纳入管理。

(二)加强宣传教育。利用新媒体推送心理科普信息,加强基层心理健康促进与服务力量,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均等化,营造社会氛围。

(三)落实工作保障。参照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加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投入力度,将工作经费列入镇财政以及部门财政预算,从人、财、物上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四)完善奖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监护责任,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水平。

(五)强化督导考核。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把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列入综治平安考核的内容,采用评估、督导、考核、激励、惩戒等措施,对因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并追究有关领导干部责任。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对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落实本方案的情况开展月度督导评估考核和定期分析通报。通过建立定期通报形式,推广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典型案例。

附件。

按照《青浦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成立由党政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如下:

组长:陆秋根(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肖菁(副镇长)。

倪争艳(副镇长)。

组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佳妮(社区管理办)叶洲(社会事业办)。

沈冬林(蒸淀派出所)沈庆华(综治办、综治中心)。

张志清(练塘派出所)陆丽丽(信访办)。

肖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事业办,办公室主任由肖菁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叶洲兼任,蒋辉、崔金煌、陶婉婷、李顺辉为办公室成员。

下设工作组,由蒋辉、崔金煌担任组长,俞春明、鲁晓丽、陆叶秀、徐梅芳为工作组成员。

今后,上述成员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继任者自然替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等部委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建设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各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文明武汉、健康武汉、平安武汉的总体战略布局,着力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的平台、机制、队伍、能力、重心和综合治理等方面建设,到2021年底,初步建成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社会治理主体心理疏导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全人群心理健康意识普遍提高,市民文明素养跃上新台阶,重点(特殊)人群心理健康问题得到有效干预,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案(事)件呈明显下降趋势。

(二)具体指标。

1.全面建设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普遍设立社区(村)社会工作服务站(心理咨询室),2020年底之前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心理咨询室)建成率达到50%以上,2021年底之前达到80%以上。城市、农村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50%以上。

2.市属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按照师生比不少于1:4000的比例,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中小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教师,2020年底之前配备率达到70%以上,2021年底之前达到90%以上。

3.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者以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单位职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2020年底之前配备率达到50%以上,2021年底之前达到80%以上。

4.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开设心理门诊实现100%全覆盖;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门诊,2020年底之前开设率达到20%以上,2021年底之前达到40%以上。

5.依托武汉市委党校(武汉行政学院)、武汉社区干部学院建设武汉市党政干部、社区(村)干部心智拓展实训室和心理健康研究中心。

6.起引领作用的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和社会化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发展培养5000名掌握基本心理咨询技能的社会工作者(师)队伍。

(一)健全线上线下社会心理服务平台。

1.组建四级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立市、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区(村)社会工作服务站(心理咨询室)的四级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区(村)社会工作服务站、综治中心、职工之家、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青年之家、儿童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作用,为职工、老人、妇女、青年、儿童、残疾人等重点(特殊)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2.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平台。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德育工作计划,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面向师生开展心理筛查、辅导与咨询,为遭受欺凌、校园暴力的学生提供心理创伤干预。市属高校要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配备专职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支持在汉高校联合相关医疗机构建立校内精神(心理)科门诊。中小学普遍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积极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示范学校和合格学校,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机构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区人民政府)。

3.建立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平台。公安等重点行业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设立心理服务场所,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和危机干预等服务,每年至少为职工及其服务对象举办1次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并根据需求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其他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者购买服务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场人际关系、情绪调节等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武汉社区干部学院要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培训内容。(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市委党校〈武汉行政学院〉,各区人民政府)。

4.规范发展线上心理援助服务平台。通过网站、app、公众号等建立提供公益服务的心理援助平台。招募一批心理咨询专业人才,充实我市心理援助公益热线工作力量,常态化开展7×24小时服务,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系统性培训。建设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服务站)相互对接的远程心理会诊机制,试点推动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基层心理咨询室加入远程会诊体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区人民政府)。

1.建立社会心态监测预警机制。按照智慧城市顶层规划,依托武汉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大数据信息库,增加心理体检、心理课程、在线咨询等心理健康服务模块,实现心理预警功能。定期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心理服务行业协会、各部门服务热线等对市民心态开展分析研判;发挥市、区综治信息系统平台作用,定期对特殊人群重点人员开展风险评估。(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团市委,各区人民政府)。

2.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组建市心理危机干预专家队伍,建立卫生健康等重点行业部门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队伍,每年至少开展2次培训和演练,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后心理应激障碍。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戒毒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和问题青少年等特殊人群中的高风险对象持续开展心理援助服务,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团市委)。

3.建立心理服务行业监管机制。成立市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组织,有序规范行业从业行为、人员管理、收费标准、信息保护、督导考评、检查申诉等具体内容,促进行业组织规范发展,提升行业组织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1.培养职业化队伍。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心理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进力度,着力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增加心理健康服务专业从业人员数量,建立专业化督导机制。继续实施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等,提升精神科医师数量和服务水平。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置医务社工部,通过招聘或者购买服务等形式,培育医务社会工作者队伍。(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人民政府)。

2.发展专业化队伍。委托在汉高校为公安、司法、教育、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订制化培养一批心理服务专业人才,壮大专业化队伍。组建市级社会心理服务专家组,为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质量控制。鼓励引进心理学、社会工作专业高端人才,并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在职称、薪酬待遇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建立完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办法,体现公立医疗机构心理治疗师的技术劳务价值。(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培育社会化队伍。依托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心理医院)、心理行业协会等,分级分类对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开展培训,遴选培训考核合格人员进入市级人才信息库。广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加大志愿者培训力度,健全奖励激励机制,规范管理志愿队伍。(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

1.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加强综合性医疗机构与精神卫生专科的合作,构建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的心理联络会诊机制。妇幼保健机构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工作中,加强对孕产妇、哺乳期妇女抑郁症知识的普及和筛查。加强非精神科临床医师心理健康服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早期识别能力。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发展在线问诊、互联网医院,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和特殊场所心理服务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与精神卫生机构的合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科普宣传,对辖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等。切实做好特殊场所被监管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心理健康辅导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区人民政府)。

3.增强广大市民的心理健康意识。加强心理健康宣传平台建设,在地铁等公共场所设立心理健康公益广告,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活动,广泛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和最大受益人”“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识和健康理念。(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重点(特殊)人群心理援助服务。

1.构建重点人群心理援助体系。建立市、区、街道(乡镇)上下联动的三级心理援助服务体系,市级成立心理援助技术指导专班,各区设置区级心理援助服务专员,街道(乡镇)设置心理援助服务心理专干,统筹指导同级卫生健康、民政、教育等部门开展心理疏导社会工作服务,构建心理需求人群筛查发现、心理支持、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闭环式心理援助的服务机制。(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2.开展重点人群日常评估及干预。对新冠肺炎病亡者家属、康复患者及其家庭、医疗卫生机构一线医务人员等重点群体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逐一形成心理健康状况评估档案;引导有需要的重点人群,通过心理援助平台获取心理测评、心理咨询等自助式专业服务。对存在明显心理问题的个体,及时转介至医疗机构接受专业援助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3.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在街道(乡镇)一级成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加大病情不稳定患者的个案管理力度,建立社区康复机构与精神卫生机构快速转介工作机制,确保居家患者社区康复参与率达到6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居家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率达到50%以上。(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区人民政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8月—2021年9月)。各区、各相关部门采取以点带面、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工作方法,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1年10月—2021年12月)。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及时提交验收申请,做好相关现场和资料准备工作,接受国家、省级评估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成立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负责统筹协调、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各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措施,统筹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加大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投入力度,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公益性服务的筹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

(三)强化督导评估。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纳入平安武汉、健康武汉、文明城市建设的考评内容,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细化分解到各区、各相关部门。建立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和工作评估机制,市领导小组对各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联合调研评估,及时了解各区、各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组长:陈邂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涛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红辉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卫生健康委党委第一书记。

罗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严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李辉市信访局副局长。

陈辉市委党校秘书长。

夏春胤市教育局副局长。

夏俊市公安局副局长。

彭莉莉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诗高市普法办主任。

袁运强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冬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贺敏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郑云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喻思源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新兴市市场监管局总经济师。

李宗华市政务服务与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盖松梅市总工会副主席。

隋鹏团市委副书记。

杜小彩市妇联副主席。

黄丽琴市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郑云兼任。

社会工作服务方案指南(精选15篇)篇六

为迎接20xx年3月18日“国际社工日”,弘扬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扩大社会工作社会影响,总结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成果,动员广大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各界奉献爱心、服务社会,市社工办拟于3月中旬举办第二届“武汉社工宣传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2021年3月17日至3月21日。

建设幸福武汉社工与您同行。

(一)传播社会工作知识,树立专业社工典范;。

(二)提升社会对专业社工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三)营造尊重社工良好氛围,推动武汉社工事业发展。四、活动内容及分工。

本次活动主要采取“最美社工评选、社工成果展、社工站观摩、社工电影巡放、社工专题巡讲、媒体宣传”等形式进行。各单位分工如下:

(一)市民政局:1、组织20xx年度武汉最美社工评选活动;2、举办第二届社工宣传周启动仪式暨最美社工颁奖典礼;3、组织“武汉最美社工”媒体系列宣传报道。

(二)7个试点部门及19个试点单位:1、试点部门组织本部门试点单位统一制作社工试点成果展版(每个试点单位2块,规格2米×0.8米);2、各试点单位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设立社工知识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发放社会工作宣传资料,方便群众取阅;3、组织电视台、电台、报社报导社工典型实例,并以新闻、专题、专刊等多种形式对群众开展社会工作知识的普及。

(三)7个中心城区民政局:1、组织开展社工站实务观摩活动(每个区不少于20人);2、组织社区开展社工电影巡放活动(每个区不少于5场);3、组织社工专题巡讲并组织集中收看《发展中的中国社会工作》专题片。

(一)本次活动由武汉市民政局牵头协调,7个市直试点部门和7个中心城区民政局负责落实,民办社工机构全力配合。

(二)市民政局负责协调提供社工站观摩点、社工影碟、及《发展中的中国社会工作》专题片。

(三)试点部门和试点区要根据“社工宣传周”活动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于3月7日前送市民政局备案。

(四)7个市直试点部门和4个试点区的成果展板请于3月12日前送市民政局。

(五)各单位要做好“社工宣传周”的宣传总结工作,于3月28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市民政局。

2021年2月28日。

社会工作服务方案指南(精选15篇)篇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要求,探索社会心理服务模式和工作机制,依据呼市卫健委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到2021年底,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平安和林格尔、健康和林格尔建设。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搭建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健康城镇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健康细胞工程(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家庭)和基层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基本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案(事)件明显下降。具体工作指标包括:

(一)依托村(社区)综治中心等场所,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为村(社区)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以村(社区)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达80%以上。

(二)高等院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有条件的学校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三)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及用人单位规模达到4000人以上应当设立专职心理咨询服务人员,不能设立专职人员或规模在4000人以下的,应当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工作人员逬行心理咨询服务和心理健康体检。特别是从事服务业的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购买心理咨询服务和心理健康体检等服务。

(四)县人民医院、蒙中医院开设心理门诊。培育发展一批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为大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务。利用各种资源,建立24小时公益心理援助平台,组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

(一)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等要求,在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符合心理健康服务要求的场所,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健康教育、答疑释惑、心理咨询等服务。基层综治中心等要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社会心理需求。充分发挥综治信息系统平台优势,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开展社会心态预测预警,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心理问题的高危人群及突发事件的苗头。在村(社区)党组织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心理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网格管理员、人民调解员、志愿者等,对居民摸排各类矛盾问题,及时疏导化解。利用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为空巢、丧偶、失独、留守老年人,孕产期、更年期和遭受意外伤害妇女,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孤儿,残疾人及其家属等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政法委、卫生健康、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基层综合管理小组,结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完善流浪乞讨人员、公安监所被监管人员、**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心理沟通机制,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干预。制订个性化疏导方案,特殊人群个性化心理疏导的覆盖率达到60%以上。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加强人文关怀,促进社会融入,对有劳动能力者积极提供就业引导,提升其适应环境、重返社会的能力。

(二)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的建设力度。高等院校要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建设,按照师生比不少于1:4000配备心理专业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心理辅导与咨询、危机干预等。中小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积极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学前教育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开展以学前儿童家长为主的育儿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学前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特殊教育机构要结合听力障碍、智力障碍等特殊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心理品质。教育局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现有经费渠道,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发展性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以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融入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要密切与村(社区)联动,及时了解遭受欺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以及沾染毒品等学生情况,并提供心理创伤干预。要创新和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提供方式,通过“校社合作”引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心理服务机构,为师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每年对教师不少于两次心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师心理疏导工作。文明办协调各相关部门,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依托条件较好的心理咨询站点,整合区域内心理健康服务资源,面向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与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对村(社区)、学校等基层心理咨询站点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的建设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考核范围,夯实文明城镇创建工作基础。

(三)健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及用人单位等依托本单位党团、工会、人力资源部门、卫生室,设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团队或通过购买专业机构服务的形式,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每年不少于一次心理健康体检。从事服务业的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购买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心理咨询服务和心理健康体检等服务。要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举办职场人际关系、情绪调节等方面公益讲座,提升员工心理健康意识,掌握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通过员工心理测评、访谈等方式,及时对有心理问题的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干预,必要时联系专业医疗机构治疗。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在公安监管场所、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司法所、社区矫正场所、救助管理站、信访接待场所等设立心理服务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成立危机干预专家组,对系统内人员和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服务。

(四)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卫生健康委牵头,政法委等10部门要积极培育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并研究制订管理、规范、监督、评估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的政策措施,促进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向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基层组织及村(社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逐步扩大服务覆盖面,并为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性服务。社会心理服务机构要加大服务技能和伦理道德的培训,提升对心理行为问题的服务能力和常见精神障碍的识别能力。

(五)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整合现有资源,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通过平安医院创建、等级医院评审等,推动县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对躯体疾病就诊患者提供心理健康评估,为有心理行为问题者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服务。妇幼保健机构要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等工作中。鼓励蒙中医院开设中医心理等科室,支持中医医师在医疗机构提供中医心理健康诊疗、咨询和干预等服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合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科普宣传,对辖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推广老年痴呆适宜防治技术。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的空间和内容。鼓励医疗集团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便捷提供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服务,提高服务质量。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培育医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医患沟通、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等方面优势,强化医疗服务中的人文关怀。

(六)建立健全心理援助服务平台。依托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或具备条件的社会服务机构等方式,通过热线、网络、app、公众号等建立提供公益服务的心理援助平台。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扩大心理援助平台的社会影响力和利用率。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队伍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组织开展个体危机干预和群体危机管理,提供心理援助服务,及时处理急性应激反应,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在事件善后和恢复重建过程中,对高危人群持续开展心理援助服务。

(七)健全心理健康科普宣传网络。宣传部、卫健委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健全包括传统媒体、新媒体在内的科普宣传网络,运用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互联网(门户网站、徼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等,广泛宣传“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识和科普知识。积极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进学校、进企业、进村(社区)、进机关等活动,开展心理健康公益讲座。在公共场所设立心理健康公益广告,各村(社区)健康教育活动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向群众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组织志愿者定期参加科普宣传、热线咨询等志愿服务。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50%以上。

(八)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工作机制。各乡镇、政法委、卫生健康、公安、民政、残联等单位要建立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依法开展案(事)件处置,使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在册患者治疗率、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达到80%以上。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要建立由村(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精防医生、民警、民政专干、助残员、志愿者等基层人员组成的个案管理团队,对患者实施个案管理。做好医疔救助、疾病应急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制度的衔接,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贯彻落实民政部等4部门《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意见》,开办多种形式的社区康复机构,使居家患者在社区参与康复率达到6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对50%以上居家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辖区建立绿色通道,患者在社区康复期间病情复发的,可通过社区康复机构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快速转介。

(九)发展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队伍。要探索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政策措施,开发心理健康服务相关的社会工作岗位。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开展心理学和精神卫生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培训,提高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优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为社区居民有针对性地提供救助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关系调适等服务,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社会融入等服务。

(十)培育心理咨询人员队伍。研究制定吸引心理学专业背景人员和经过培训的心理咨询人员从事心理健康服务的相关政策,设置相关工作岗位,提高心理健康服务的可及性。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和支持心理咨询人员为公众提供心理健康教育与科普知识宣传,为有心理问题人群提供心理帮助、心理支持、心理教育等服务。同时,开展实践操作等方面的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定期开展督导,提高心理咨询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十一)发展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队伍。卫生健康委要引进心理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增加心理健康服务专业人员。通过精神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等,提升精神科医师数量和服务水平。县医院(含蒙中医院)要通过培训、继续教育等形式,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临床心理知识培训,对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进行识别和转诊。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师心理健康服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临床医师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早期识别能力。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对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给予技术指导,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进行治疗和心理干预等。

(十二)组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政法委、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向社会广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探索支持引导志愿者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政策,鼓励和规范心理健康志愿服务的发展。要对志愿者开展心理健康相关培训,健全奖励表彰机制,支持其开展科普宣传、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特别是鼓励和引导医务人员、高校心理教师、心理专业学生等加入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

(十三)健全行业组织并加强管理。政法委、卫健委、教育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要整合辖区社会心理服务资源,完善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组织。指导心理服务行业组织加强能力建设,有序开展心理服务机构和人员摸底调查、行业服务规范制订和实施、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督导等工作,要求心理服务专业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和伦理规范。卫生健康等十部门在试点过程中要注意将有关资料立卷归档,妥善保管。加强心理健康数据安全的保护意识,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护机制,防范因违反伦理、安全意识不足等造成的信息泄露,保护个人隐私。发挥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组织的枢纽作用,建立心理健康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心理健康志愿组织的合作机制,形成连续性的服务链条,实现共同发展。研究制订心理服务机构和人员登记、评价等工作制度,对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和享受财政资金资助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进行考核评价,逐步将机构服务数量、质量等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组长:图亚副县长。

副组长:乔波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成员:李全贵政法委主任科员。

刘迷所宣传部副部长。

曹海军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郝永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伊俊文教育局局长。

李生栋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云楠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

陈勇民政局局长。

秦少飞司法局局长。

魏斌财政局局长。

马志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郭银良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云福珍医保局局长。

王建功总工会**。

张海清共青团县委书记。

武荣华妇联**。

武俊伟残联理事长。

马俊伟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白皓盛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晓旭新店子镇党委书记。

郭鹏飞巧什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建平舍必崖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李瑞丽大红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孟东升羊群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云青黑老夭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王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乔波兼任。领导小组要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要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试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政法委、卫健委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试点工作,牵头成立跨部门、跨行业的专家委员会,为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政法委要将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卫健委要对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宣传部、政法委、卫生健康、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财政、政府办(信访)、残联等部门加强部门间交流合作与信息共享。各行业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心理健康服务的领导,开展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二)加强政策扶持。研究制定体现心理健康服务技术劳务价值的相关政策措施,增加岗位吸引力,调动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通过政策引导和项目支持,培育发展医疗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和心理健康志愿组织,为公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服务。创新心理健康服务模式,建立心理健康服务网站、心理自助平台、移动心理服务应用程序等,通过网络平台向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服务。民政、卫生健康、政法委等部门根据居民需求,确定适宜社会组织参与的项目,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科普宣传、心理疏导等服务。将心理健康相关机构纳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培育发展一批以心理健康服务为工作重点的社会组织。

(三)加强经费保障。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开展试点工作。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公益性服务的筹资渠道,探索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的政策措施,探索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政策和激励措施,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四)督导评估。政法委、卫生健康、教育等有关部门,定期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对于工作完成差、重视不足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五)加强联络。请各有关单位于10月25日前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分管领导及一名联络员(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报送至15661087723@。

社会工作服务方案指南(精选15篇)篇八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探索社会心理服务模式和工作机制,建成与我区社会发展和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全面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党政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服务网络,构建共同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事)件明显下降。具体工作指标包括:

(一)依托综治中心等场所,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基本建立。以村(社区)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的建成率达到80%。

(二)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中小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各类学校针对儿童青少年身心特点开展有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和实践活动,打造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三)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员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

(四)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均要设立心理治疗门诊,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门诊。

(五)培育发展一批专业化、规范化的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

(六)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城市、乡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50%以上。

(一)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

1.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等要求,在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社会工作者。(政法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牵头)。

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符合心理健康服务要求的场所,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答疑解惑、心理咨询等服务,并逐步将儿童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干预纳入儿童保健服务。(社会发展局卫生健康保障科牵头,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基层综治中心要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心理问题的高危人群及突发事件苗头。结合社区网格化管理,建立民情走访调查机制,网格管理员要会同心理服务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共同摸排居民各类矛盾纠纷问题,及时化解,将心理疏导先期介入运用到调解工作中。(政法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进一步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加强人文关怀,促进特殊人群社会融入,对有劳动能力者积极提供就业引导,提升其适应环境、重返社会的能力。(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网络。

教育主管部门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现有经费渠道,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高等院校要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建设,按照师生比不少于1:4000配备心理专业教师。中小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学前教育机构要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特殊教育机构要结合听力障碍、智力障碍等特殊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要根据自身性质和特点,积极打造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整合区域内心理健康服务资源,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并将其建设情况纳入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考核范围。共青团等组织与学校、家庭、社会携手,开展“培育积极的心理品质,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心理健康促进活动,尤其是针对留守儿童、流动儿童要给予必要的心理辅导。(文教局、团区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

员工思想。

政治工作,制定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为员工提供健康宣传、心理评估、教育培训、咨询辅导等服务。鼓励规模较大、职工较多的单位依托党团、工会、人力资源部门、医务室等建设心理辅导室,规模较小企业和单位可通过购买专业机构服务的形式,为员工寻求心理健康服务创造条件。加强特殊职业人员心理健康服务和促进工作。对处于特定时期、特定岗位、经历特殊突发事件的员工,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援助。公安、信访等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在信访接待场所、社区矫正场所、监狱、戒毒所等普遍设立心理服务机构,配备专业人员,成立危机干预专家组,对公安干警、武警、调解员、信访接访等系统内人员和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服务。(党工委、区总工会、公安局、政法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

(五)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

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推动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开设心理门诊,妇产医院、妇幼保健机构通过建立孕妇学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开设中医心理等科室。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合作,普遍配备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并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科普宣传和心理健康评估。鼓励医疗联合体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的空间和内容。(社会发展局卫生健康保障科牵头,卫生健康综合科、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建立健全心理援助服务平台。

进一步加强依托市心理医院建立的心理危机援助热线建设工作,逐步建立通过网络、app、公众号、远程会诊指导等提供公益服务的心理援助平台。要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突发事件发生、善后和恢复重建过程中,开展个体危机干预和群体危机管理,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各部门按职责分工)。

(七)健全心理健康促进和宣传网络。

的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通过举办心理健康公益讲座、在公共场所设立心理健康公益广告等方式传播健康知识。并发挥社区基础作用,面向全体居民开展多样化的科普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利用社区网站、讲堂、宣传橱窗和宣传册页等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促进居民健康心理养成。[社会发展局(卫生健康保障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文教局、区总工会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综治、卫健、公安、民政、医保、残联等部门的协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例会制度和“四位一体”管控机制,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报告、随访管理、治疗评估、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依法开展案(事)件处置,使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治疗率、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达到80%以上。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建立“一站式服务”,切实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落实民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意见》,开办多种形式的社区康复机构,60%以上有需求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50%以上居家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社会发展局、公安局、政法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门交流合作和信息共享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商讨试点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社会发展局、政法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为牵头部门,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试点工作。

(二)强化主体责任。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实施本方案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总责,要加强对心理健康服务的领导,逐年制定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计划,并将其纳入政府考核目标考核体系,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指标如期实现。

(三)落实部门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本方案确定的任务措施,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领导小组,并将工作进展情况于每年3月底前报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做好组织协调,监督指导任务落实,定期调度进展情况。

(四)加强经费保障。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开展试点工作,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成本核算制度与标准规范。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公益性服务的筹资渠道,探索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的政策措施,探索加强体系建设的保障政策和激励措施,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五)严格奖惩制度。实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采用评估、考核、激励、惩戒等措施,形成正确的激励导向。

(六)强化督导评估。社会发展局、政法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每半年一次,督导内容包括组织领导、试点工作进展等情况,2021年10-12月份对试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社会工作服务方案指南(精选15篇)篇九

9月9日下午,凤阳县召开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多部门协调会议。县委政法委、县卫健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残联、司法局、教体局、融媒体中心、疾控中心、妇计中心、两家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等单位的分管负责人及联络员出席会议。

会上,县卫健委对凤阳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县疾控中心对《中共凤阳县委办公室凤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阳县开展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印发凤阳县2020年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进行了详细解读。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就试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细致地分析讨论,并提出了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为下一步工作推进理清了思路。会议还对下一步试点工作开展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一是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复杂的综合性工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对照任务分解表,认真落实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与试点工作办公室及时对接,报送信息。三是加强督导评估,县委政法委、卫健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进一步夯实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根基,扎扎实实把工作做好、做出成效,造福凤阳人民。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突出亮点,打造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凤阳特色。

社会工作服务方案指南(精选15篇)篇十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2016]145。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市场主导、企业自主、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探索保险业参与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创新保险业参与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新模式。

“绿色保险”(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同时由承保公司为投保单位提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机制,探索保险业参与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的新模式,全力打造政府推动、风险共担、企业平安、员工受惠、社会和谐的多方共赢的安全生产工作局面。

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1.

准备发动阶段(。

2016。

11。

采取组织会议、下发文件等多种宣传形式,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与绿色保险参的积极性。

2.

推进落实阶段(。

2016。

11。

-2016。

12。

动员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承保公司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做好承保工作,并按照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及时跟进对参保单位提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同时做好咨询服务以及其他相关业务,方便参保单位积极投保。

3.

总结提高阶段(。

2017。

1

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实施方案,推进安全生产。

“绿色保险”服务工作长效化。

参保单位可以在全市范围内自主选择综合实力强、机构网点完善、承保理赔服务优、赔偿能力强的保险机构,且自愿参加的保险机构负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承保工作。参保单位为本单位全体员工实名参保,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保险的形式、险种及参保费率。

30。

万元。

/

人。为鼓励和强化参保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可以采取浮动费率制,根据参保单位上一年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情况对次年参保费率实行上下浮动。

为加大对事故的预防力度,切实提供事故预防资金保障,参保单位在相应保险公司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后,承保公司每年应当按照参保单位投保费用的一定比例提取防损减灾费用,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用于投保单位生产安社会化服务等,督促指导参保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服务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1.

2.

定期对参保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

3.

协助参保单位完善安全生产基础台账;

4.

为参保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咨询;

5.

为参保单位提供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以及应急救援演练等其他服务;

6.

承保公司内部加强服务力量配备,强化对安全生产“绿色保险”投保业务的服务工作。

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加强宣传引导,努力推进安全生产。

“绿色保险”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工伤社会保险的一项重要补充,是安全生产风险防范的有效手段。同时,生产经营单位已经投保其他商业险种的,可以通过与保险机构协商、或到期自动终止,转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费用可以依法从生产成本中列支。

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不影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全额赔付。

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强化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管控的重要措施,是增强安全生产意识、防范事故发生、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减轻事故发生后救助负担的有力举措;对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经济健康运行,保障社会安定具有重要意义。

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各界深入了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带来的好处。

镇、村要积极配合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参保单位提供安全技术服务,促进参保单位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社会工作服务方案指南(精选15篇)篇十一

一、指导思想。

以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为总目标,围绕强化基层民政工作人力、专业双支撑,强化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以社工站为依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力量,打造专业社会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公正和谐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时代我区各项事业发展蹚出一条新路。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把社工站打造成为宣传先进思想的阵地、贯彻路线方针的阵地、密切联系群众的阵地。

(二)坚持群众需求导向。

围绕困难群众最根本、最迫切的需求,找准目标,精准服务。

(三)坚持社工专业方法。

逐步打造一支专业素质过硬、实操经验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用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提升基层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坚持社会广泛参与。

建立以民政部门为主导,利用财政资金,采取市场化、契约化方式,面向具有社会服务,特别是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资质的机构购买服务。

三、职责分工。

具体职责如下:

(一)区民政局负责研究制定我区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工作方案;

指导社工站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和实务培训;对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协议)、人员配备情况进行备案管理;对社工站服务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二)各乡镇、社区负责为社工站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活动场地,协助社工站各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

(三)承接主体负责人员招聘、场地规划、人员管理、项目规划和具体实施。

(四)各乡镇、社区社工站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根据本乡镇、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服务方案,上报承接主体审核,报区民政局备案。

四、进度安排。

2022年,全区建设xx个社工站,其中x个区级社工总站,x个乡镇级社工站,x个社区社工站。孵化培育一批扎根基层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不断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配备必要工作人员,实现全区乡镇、社区社工站机构全覆盖、工作全覆盖。

2023年,在社工站项目实施成效基础上,不断提升现有社工站服务水平,完善服务内容,强化专业意识。同时,持续推进社工站项目实施进度。

2024年,培育一批特色鲜明、效果显著、服务专业、影响力大的示范站点。

2025年,围绕社工站专业化服务的各项基础性工作,不断完善巩固提升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鼓励各社工站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具有xx特色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五、社工站建设标准。

(一)硬件设置。

社工站应具备能够满足工作必需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办公场地应按照便于服务的原则,采取独立办公、分区域集中办公等方式设置,并配备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设施设备。社工站开展个案咨询、小组活动等所需的场所,应按照“一室多用”原则灵活设置。

(二)制度建设。

社工站要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要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要建立健全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人员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规范化制度;要有服务承诺、服务对象满意度反馈等机制。

(三)人员配备。

原则上每个社工站按照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进行配备,明确工作人员为承接主体聘用的工作人员,与承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由承接主体为其发放薪酬,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作人员原则上要求年龄在45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学专业、心理学专业优先,具有社会工作、社会管理、心理咨询、民政领域相关从业经验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所有满足报考条件的社工站工作人员,从上岗之日起3年内必须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并完成登记。

(四)统一标识。

社工站须悬挂统一的标牌、标识,格式为:“中国社会工作标识+xx区xx乡镇(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

六、服务内容。

社工站各项服务应严格按照购买服务资金使用要求,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服务事项。

(一)社会救助领域。

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政策宣传、需求分析、绩效评价等事务,并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照料护理、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二)养老服务领域。

为特困人员(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健康服务、能力评估、精神慰藉、法律援助、老年教育等服务。建立助老档案、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志愿服务,制定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等。统筹服务性企业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点,上门为日间居家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为老服务,打造城镇“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

(三)儿童福利领域。

围绕家庭探访、入户核查、监护评估、精准帮扶、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热线运行、督导检查等环节。协助区民政部门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为困境儿童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抚慰、关系调整、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方面的服务。为有需求的农村留守妇女开展心理辅导、精神慰藉等专业服务。

(四)社区治理领域。

探索“五社联动”(即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社区治理模式,发展壮大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链接社区公益慈善资源,推动多方参与社区治理。按照居民需求,合理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协助乡镇、社区在居民健康教育、社区群众文化、社区环境改善、社区防灾减灾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

(五)社会事务领域。

开展婚姻和殡葬政策法规、移风易俗等宣传倡导,婚姻、殡葬需求咨询服务。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返乡和易走失人员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

(六)探索其他领域服务。

除民政领域外,社工站可拓展承接禁毒、司法矫正、青少年事务等其他领域社会工作服务,丰富社工站服务内容。

七、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

区民政局根据工作实际确定社工站服务项目,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报上级民政局备案。年度实施计划应包含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预算和购买方式、项目内容和进度安排、社工站服务质量和数量标准、绩效评估等内容。

(二)组织政府采购。

区民政局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公开服务项目信息,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要求、购买方式、承接主体条件等事项,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依法依规履行政府采购相关流程,确定承接主体。承接主体主要是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应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拥有一支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专业团队。

(三)签订合同(协议)。

区民政局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成交)的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协议)。服务合同(协议)应明确服务期限、服务内容、服务目标、服务标准、服务价格、工作人员配备和资质要求、资金结算方式、各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可变更或解除协议。

(四)开展驻站服务。

社工站服务项目承接主体在服务合同(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按照要求完成站点设置、工作人员配备等基础工作;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区民政局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末期工作报告。

(五)资金支付。

合同签订后,承接主体要以书面形式向购买主体提交资金申请,并附相应的服务协议、凭证资料等。购买主体审核后按照有关财务支付规定和协议内容支付资金。

(六)组织监管评估。

购买主体应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全程跟踪社工站服务项目实施进展和服务开展情况,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对象满意度反馈、工作人员管理、人才培养、财务管理等内容开展监管,发现偏离合同(协议)目标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区民政局将按照本方案相关要求,对社工站项目实施及服务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送上级民政部门。

八、经费保障。

按照“区级保障为主,省市分级补助”的原则,落实社工站项目实施经费,并严格遵守经费使用规定。

(一)区民政局主要从可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的经费中,统筹安排社工站项目实施经费,推动项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二)社工站服务项目经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承接主体支付。

承接主体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协议)约定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项目预算等要求使用项目经费。

(三)省、市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评估等次为优秀的县(区)民政部门及承接主体,开展本地区、本机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专项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实施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九、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区民政局要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社会工作职能部门牵头负责,相关业务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在创新民政服务模式上蹚出一条新路。

(二)多元经费保障。

区民政局应积极统筹可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福彩公益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等,用于购买社工站服务项目,足额落实项目资金。

(三)严格资金使用。

区民政局要严格按照各类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定,明确资金使用方向,确定社工站各类服务项目的范围和内容,杜绝超范围服务引发的资金使用风险,要监督承接主体依法依规使用各类资金。

(四)加强队伍建设。

严格落实民政部《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区民政局和承接主体应定期组织社工站工作人员开展考前培训、业务培训、实务培训、督导培训等,不断提升社工站工作人员民政业务能力和社会工作从业水平,加快孵化培育本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五)广泛宣传交流。

区民政局和承接主体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相互交流,共同提升质量,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宣传社工站项目实施的重要意义,传播专业社会工作的服务成效,推广具有借鉴意义的工作经验,为项目推广和社会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社会工作服务方案指南(精选15篇)篇十二

加快我县现代农业发展进程,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省委。

“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部署,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三化”建设为目标,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核心,以组织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为主线,以培育服务主体、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能力为重点,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功能定位,坚持政策引导、市场主导、组织推动的方式,着力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主体、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

利用。

3

2015。

年为基础年,科学规划,全面布局,起步建设;

2016。

年为发展年,依据规划,全面建设,初步形成体系;

2017。

2017。

100%。

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上新台阶。

一是推进农业公共服务站点建设。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大政府对农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投入力度,尽快建立适应我县农村现状、能满足农业产业发展需要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有效提高基层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在“三位一体”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上,按照“综合设置、分类建设、多功能、一体化”的思路,整合资源,建设一批功能多元、场所固定、设施配套、人员精干、服务优质、运行规范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构建县乡有服务机构、村有服务站点的农业公共服务网络,实现农业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和基层农业公共服务的优质化。二是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

2015。

年晋升省级以上规范社。

4

个,累计达到。

9

个,到。

2017。

年累计达到。

15。

20。

50。

个入社农户多、辐射带动面广、服务功能强的联合社。积极推进供销体制改革,以县乡供销社和所属企业为主体,组织创建为农社会化服务网络。

2015。

年发展农村服务中心。

16。

个、站点。

20。

个。到。

2016。

1

处,在县城周边建设集农产品购销、宣传推介、储存加工、信息交流等多功能市场。

1

个;加强电子商务网站建设,开展好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业务,通过网络直销将我县特色农产品推向全国市场;三是壮大专业服务企业。培育农机作业、机具维修、科技服务、动物防疫、产品推介、品牌营销、专业市场运营管护等专业服务公司。引导工商企业投资发展生产资料供应、仓储物流等适合产业化经营的农业服务业。引导龙盛现代农业、飞雪制糖、鸿翔亨利米业等农业龙头企业为相关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社会化服务。按照“扶优、壮大、扶强”原则,不断完善信贷担保、贷款贴息、用地用电扶持政策,支持农业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品牌创建和生产基地建设。四是整合社会服务力量。积极与科研院所联合,建立农业综合服务示范基地,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鼓励各种协会和农民经纪人,为农民开展培训、科技指导、市场信息收集、政策法规宣传、业内主体信用评定和产品营销等服务。政府逐步将适宜行业协会承担的职能委托或转移给行业协会,推动建立政府向行业协会购买服务的机制。培育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政策法律咨询等涉农中介服务组织。

按照社会化、市场化服务方向,结合现有能力,整合资源,完善设施,提升标准,加快各类服务中心建设。

一是建设水稻催芽育苗中心。

牵头部门:农业局。

配合部门:农经站、财政局、发改局、项目所在乡镇。

主要任务:

2015。

年在三道镇和丰产乡建设。

2

个水稻催芽车间,

10。

万亩水稻全部实现智能浸种催芽;今后随着水田开发进展,每。

5

万亩水稻本田建设。

1

个小型水稻智能化催芽平台,工厂化育苗小区平台和标准化育秧大棚。通过项目投放、育苗补贴等优惠政策,扶持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市场化运作水稻催芽育苗中心。

二是建设粮食仓储烘干中心。

牵头部门:粮食局。

配合部门:工信局、农业局、农经站。

主要任务:

2015。

10。

20。

公里的粮食仓储烘干网络格局。配置粮食烘干机。

29。

台以上,形成日烘干能力。

9000。

吨以上,在。

100。

天内烘干稻谷。

90。

万吨,占商品量的。

100%。

牵头部门:农机局。

配合部门:发改局、规划办、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环保局、工商局、招商局、消防大队。

主要任务:按。

10。

5000。

万元以上,建设占地。

20000。

4s。

店。

6

个镇各建一处维修分中心,每处带动辐射。

3

个以上乡镇,覆盖面达到。

100%。

通过改善农机维修作业条件,优化农机维修装备结构,解决大中型及复式高新农机具维修问题,推动农机维修服务向集约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牵头部门:畜牧兽医局。

配合部门:发改局、规划办、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环保局。

主要任务:遵循。

10。

吨。在外六镇建设化尸窖。

6

个。支持和引导各类经营主体施用有机肥,解决畜禽粪便污染环境问题,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

2015。

年内完成论证、选址等前期工作,形成项目建设方案,

2016。

年内建设完成外六镇化尸窖,

2017。

年全面建设完成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

牵头部门:农业局。

配合部门:畜牧兽医局、质监局。

主要任务:整合农业、畜牧质检资源,建立农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2015。

6

月末前完成质量检测人员专业培训和检测机构资质双认证工作,并对重点超市进行检测抽查;为产业化龙头企业搞好原料基地监测。逐步完善对全县大型超市、蔬菜交易市场以及重要蔬菜产品的生产基地检测,并建立起对粮食物流中心重要农产品准入准出机制和农产品可追溯制度。畜牧方面重点做好动物免疫监测、动物疾病检疫净化、动物及产品流通过程中的监测服务。

坚持有偿与公益相结合,注重有效、实用,逐步扩展完善,加强各类服务平台建设。

牵头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配合部门:财政局、住建局、监察局、审计局、农经站。

主要任务: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标准,依托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和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林权、房屋所有权等农村产权交易。鼓励发展农村产权流转中介组织,提供资信评估、资质评审、法律咨询等相关服务。积极引导各类农村产权资源进场交易,创造条件提升产权价值,降低交易成本。

牵头部门:农经站。

配合部门:农业局、信息中心、畜牧局、农机局。

主要任务:依托县农经信息网站,增设政策咨询、专家讲座、农机服务、价格行情等窗口,以农业专家和信息资源为依托,构建运转高效、调度灵敏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进乡村两级农经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形成县有信息中心、乡有信息站、村有信息点的农经信息服务网络;引导经营主体在农机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产销衔接等方面应用信息技术;探索成立农民信息服务合作社,为农民提供科技、市场、政策法规等服务。

牵头部门:水务局。

16。

个乡镇水利服务站建设,每个村设立水利服务点,逐步建立起县级水利专业化服务队伍、乡镇水利服务机构、村级水管员队伍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多种组织形式互为关联补充、相互促进发展的服务格局。

牵头部门:畜牧兽医局。

主要任务:以畜牧。

110。

qq。

群和微信群,定期发布先进技术、牧业信息、政策法规、医政药政、牧业动态、饲料价格、重大疫病防控等信息。开通牧业网络书屋,及时提供先进牧业技术和动态知识。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与追溯、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应急指挥调度和畜禽污染防治、畜禽良种的选育和推广、兽药经营和使用、技术推广和人员培训,全面提升畜产品安全保障能力。

牵头部门:工信局。

配合部门:邮政局、县供销联社。

16。

个乡镇物流服务中心,设立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

100。

个,搭建覆盖县乡村三级梯次物流服务平台,满足广大农民农资和农产品购销需求。

牵头部门:教育局。

配合部门:农业局、农经站、劳转办。

主要任务:加大教育改革力度,整合职业教育资源,依托省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和县职教中心建立教学基地和实训基地,开设农民合作社急需专业学科,搞好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培训。认真抓好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科技示范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农民经纪人的培养。建立职业农民认证制度,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牵头部门:金融办。

配合部门:人民银行、信用信息中心。

主要任务:完善县级信用信息中心建设,开展涉农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等级评定等项工作。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制度,逐步培育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约束机制。充分使用信用信息产品,在农户信贷、产权交易方面发挥信用等级评定作用,降低农户融资、产权交易门槛。

一是土地流转服务。发挥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作用,健全土地流转信息和价格定期发布制度,开展流转信息发布、政策咨询、资格审查、合同鉴定、抵押担保等服务。建立土地质量等级评定、价格评估等制度,科学界定各类农地的质量等级和价格。依法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纠纷调处,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是生资供应服务。建立以农资供应商为核心,农资配送中心、农资连锁超市、农资便利店相配套的农资供应网络,拓宽服务覆盖面,提高统一配送率,减少流通环节。整合农资经营网点,打造品牌农资“放心店”。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实现农资全程可追溯制度。深入开展“红盾护农”、“春雷行动”等专项服务活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三是技术推广服务。以“农技宝”服务平台为载体,加快构建以政府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立以县级推广中心为龙头,驻乡镇中心站为依托,农民技术员、农民专业服务组织和专业大户为补充的农技推广网络;积极与农业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推广部门开展科技合作共建;鼓励农技人员深入一线,以技术承包、技术入股分红等方式开展经营性服务,领办帮办一批服务型农业合作组织,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推广步代。四是农业生产服务。制定和实施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并把技术标准融入生产全过程。推进以农机股份合作公司、农机合作社为龙头,农机户为基础的农机服务。推行深松整地制度,扩大机械深松整地作业规模,活化土层,加深耕层,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全面提高耕地蓄水、供水、抗旱涝能力。大力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三年内将损毁水利设施全面修缮。加快完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重点建设气象灾害监测预测预警、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加强对农业自然灾害和重大动植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预警,建立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制度,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监控和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五是质量监管服务。建立高于“国标”的“两大平原”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重点对优质、特色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制定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提高标准到位率。创建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县、示范乡,对检测合格并申请认证的农产品,加贴地理、绿色、有机、无公害等标识。充分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在农产品各流通环节实现质量可追溯,健全产品召回制度。六是产品销售服务。以龙盛现代农业、鸿翔亨利米业、棒棒娃等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以遍布城乡的农产品集贸市场为基础,建设服务功能齐全的农产品销售体系。加强京津唐、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中心城市窗口市场建设,逐步形成辐射国内外的销售网络;要在北京、上海、海南等大中城市,扩大绿色食品销售专营店和配送中心网点布局。七是农业信息服务。充分发挥我县农业信息网信息服务平台作用,强化信息服务平台对农产品市场行情、农业科技成果、涉农扶持政策等农业信息的甄别筛选和发布能力,加快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信息服务体系,实现信息资源有效共享。八是金融保险服务。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改制,扩大融资规模、提升融资能力、增加农村金融网点。探索在农村设立民间资本发起的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引导乡镇、村设立涉农小额贷款公司。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业务,为社员之间开展资金互助提供服务平台。开展“四权”抵押贷款业务,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瓶颈,强化龙盛融资担保公司职能,放大信用额度,为合作社提供担保贷款。创新畜牧场区确权登记发证制度,将养殖场产权证作为产权抵押担保,拓宽畜牧养殖融资渠道。鼓励法人银行在我县设立村镇银行,提高民营资本在村镇银行持服比例。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农村金融产品营销力度,优化审贷程序,简化审批手续。增加保险机构,引进或新设保险公司、农业保险互助组织,支持现有商业财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开发保险产品,探索按照农作物物化成本、农作物产量等分别设定保险金额。鼓励开展互助合作保险,探索政策性保险与商业性保险相结合的互助合作保险新模式,稳步推进农业互助合作保险试点工作。建立适应农业保险业务发展需要的基层服务体制,调动农民投保积极性。积极开展地方财政补贴的特色农业保险试点。县委、县政府将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来抓,成立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各牵头部门的主管县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强化领导,全力推进。支持开展政策制定、项目安排、人才培训、服务指导等工作;把农业社会化服务纳入各级农业生产性、建设性项目实施范围,集中用于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实行目标管理,明确具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跟踪问效。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协同、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农业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建立健全推进机制、考核约束机制;发改、财政、国土资源、税务、工商、科技、金融等部门加强配合、主动支持、通力协作;其他各有关部门从各自职能出发,积极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支持,合力推进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公共服务设施的财政扶持力度。深入实施农机化促进工程,引导区域性农业经营服务组织使用先进适用农业机械装备,加快推进育秧中心、粮食烘干中心、区域性农机维修保养中心、农产品初加工等建设,鼓励开展农机跨区作业等服务。深入实施农业设施化工程,加快推进农田钢架大棚、养殖场自动喂料系统、环境控制、农产品仓储和保鲜冷链等设施建设及改造,促进“智慧农业”发展。加强统筹协调,科学调配资源,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体系及病虫害防治体系等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重点配备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所需的仪器设备、科技资料、信息化工具、培训设施等,满足农业公共服务的需要。支持市场化动物诊疗机构以及畜禽排泄物、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专业服务组织配备必要设备,改善动物安全生产条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现有财政扶持政策,整合扶持资金,进一步推进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相关技术培训业务,以及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支持创建服务新平台,通过政策支持、特许经营、合同外包、政府采购等方式,鼓励支持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参与公益性、区域性、市场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创新服务机制,推广订单式、承包式、代理式、融合式、保姆式等服务方式,总结推广作业对接、产销对接、银农对接、农企对接、人才对接、科技对接等新模式,择优推广适用性强、农民欢迎的服务模式与机制,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到位率。开展服务示范创建,按照农业社会化服务“五有”标准,规范服务行为,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乡镇、示范县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加强涉农服务部门在技术、信息、物资、资金、供销、安全等方面的统筹协调,理顺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指导推进体制。

社会工作服务方案指南(精选15篇)篇十三

依托“互联网+”,促进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方式,也是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民政部门主动作为,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以及慈善募捐等事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依然面临信息化基础薄弱、信息公开不广泛、互联网服务不充分等问题。当前,运用“互联网+”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任务很紧、场景很广、创新很快、潜力很大,需要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加快行动、主动作为,着力在未来三年(2018-2020年)将《“互联网+民政服务”行动计划》的相关任务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中国、网络强国和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加快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慈善募捐等工作深度融合,推动政务服务流程优化再造,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坚持统筹布局。强化“一盘棋”思想,服从大局安排,聚焦《“互联网+民政服务”行动计划》的目标和重点,落实具体工作任务,深化部门合作、上下协同、纵横联动。

——坚持用户导向。以群众的办事需求、社会组织的发展需求、社会力量的参与需求、行政机关的监管需求为着眼点,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优化办事流程,改善用户体验,推动信息惠民。

——坚持改革创新。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动技术创新和流程再造,广泛运用互联网治理手段、大数据辅助决策,完善寓管理于服务的动态监管体系,与时俱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坚持融合发展。加强数据有序共享,推进政务数据、行业数据、社会数据等汇聚融合、合理利用,推动社会组织依托互联网更好发挥作用,增强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一)主要举措。

1.优化社会组织网上办事服务。把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要求,贯彻落实“放管服”任务部署,统筹推进、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推动相关办事事项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协同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完善分类服务指南,优化网上服务流程,开发友好服务界面,加强移动终端服务及信息推送,推动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年报、评估、公开募捐资格管理等业务网上办理,努力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化多跑路。配合法规修订与制度实施,加强登记管理机关信息化条件配备、互联网应用能力建设,健全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反馈、网上监管工作机制,推动移动办公、无纸化作业、电子档案管理,着力提升登记管理效能和为民办事服务水平。

2.推动社会组织法人库及相关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全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一库、一网、一平台”的技术方案,兼顾国家、省、市三级互联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体系整合,推动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含行政审批、综合监管、信用管理、执法监察等信息系统开发与升级),为民政部全流程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供业务支撑。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小步快跑、迭代开发,增强工作灵活性,夯实“互联网+”基础。推动有需求的地方使用部本级业务办公平台,支撑各级工作人员依托同一平台交流业务、答疑解惑。加快制定社会组织元数据标准、数据质量管理标准及相关信息系统接口标准,推动不同层级、部门信息系统之间数据融通、信息互通,协力打破“信息孤岛”。

3.推动社会组织数据管理和数据共享。加强社会组织数据质量管理,规范数据存储、交换与利用,对增量数据逐级汇总、实时更新,对存量数据系统排查、分级完善,提升全国社会组织登记数据的精准性、规范性、系统性;条件成熟时,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委托专业机构,组建专门团队,开展全国数据日常监测、精细管理、及时纠错。依托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机制、民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机制,推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通过民政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与网信、发展改革、教育、公安、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民银行、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依法依规交换、分享和利用社会组织数据资源及相关法人、自然人信用信息。探索采用监控大屏、数据地图、关系网络、智能语音提醒等展现方式进行大数据挖掘与分析,支撑宏观决策、日常监管、风险预警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4.推动社会组织信息网上公开与公众查询。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依托民政门户网站及相关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信息公开,优化全国社会组织数据统一查询服务,实现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年检/年报信息、信用信息、行政许可与处罚信息等数据一网通查。发挥传统媒体、新兴媒体各自优势,面向社会开放依法可公开的社会组织数据资源,支持互联网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社会组织查询服务,方便公众随时随地获取信息。加强移动端信息公开服务,推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建设,鼓励地方民政部门开展社会组织“两微一端”(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建设,拓宽与网络媒体合作渠道,扩大面向基层群众的正能量传播,提升社会组织的知晓度与公信力。

5.运用互联网手段实施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加强社会组织网络舆情监测,跟踪社会组织网上活动信息,对潜在风险点早发现、早通报、早处置。发挥互联网信息传播优势,及时曝光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及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社会组织网上投诉举报机制,实现举报信息和社会组织执法监察系统自动对接。运用大数据技术筛查互联网上非法社会组织信息,为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提供具体线索。打通与国内主流搜索引擎、新媒体服务商的数据接口,在搜索结果、服务列表中标识合法社会组织信息,拦截屏蔽非法社会组织信息,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6.引导社会组织提升信息化服务能力和互联网传播水平。鼓励社会组织适应信息化要求、强化互联网思维,自觉学网、知网、用网。引导社会组织加强网站、自媒体建设,推广使用便捷易操作的管理软件、手机app、微信小程序,推动工作方式从线下为主向线上线下融合转变。引导社会组织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把握网络传播分众化、差异化特点,加强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积极稳妥运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发声,推动品牌建设与传播。鼓励社会组织利用互联网平台的协同优势,积极参与网络公益、网络扶贫,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增强资源筹措能力,实现社会组织服务与社会需求有效对接。搭建社会组织与互联网企业对话和会商的渠道,为社会组织在相关互联网平台开设账户、开展宣传、开通服务提供便利,增强社会组织运用互联网优质资源开展活动的能力,激发社会组织创新发展的活力,推动社会组织更好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

(二)进度安排。

2018年,启动全国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并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基本完成信用管理、执法监察等信息系统(一期)面向地方的部署使用,初步完成社会组织统一用户办公平台、登记管理知识库、离任审计管理模块的开发部署,实现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基于二维码技术的法人基本信息加载,签订并启动实施与相关互联网企业、互联网平台的合作备忘录,实现互联网搜索引擎直接查询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推动社会组织信息共享共用。

2019年,全面部署使用全国社会组织统一用户办公平台,基本完成数据“一数一源”质量管理,初步完成法人库应用系统定制开发并面向地方部署试运行,推动与地方社会组织信息化系统对接,实现与民政部一体化网上政务平台有效衔接整合与复用;推动手机端移动办公,启用方便实用的微信小程序,形成社会组织自媒体宣传矩阵,切实帮助社会组织赋能。

2020年,完成法人库项目验收及地方部署使用,打通电脑端、手机端兼顾的线上服务流程,推动“一号申请、一网通办”服务延伸基层,实现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信息化办公、网络化服务;丰富社会组织大数据监管模式,做到及早预防、主动甄别、关联处置、系统排查、辅助决策,推动形成“互联网+”服务有序开展、社会组织治理智能化的新格局。

(一)主要举措。

1.推动信息系统建设及信息汇总。建设社会工作信息服务系统,加强数据收集,汇聚服务资源,掌握行业动态,辅助开展从业人员、服务机构的台账管理、就业培训、内部治理、激励惩戒与资讯交流,助力提升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2.推送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信息。依托互联网平台推送技术及地理信息技术,打造社会工作服务对象与服务提供者之间“零距离、多渠道、精准化”的供需对接机制、服务品质评价模式,扩大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公众的覆盖面、可及性,让城乡居民能够便捷享受身边的社工服务。

3.推动社会工作大数据分析运用。基于大数据分析和互联网传播,展示具有中国特色、契合本土需求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推广方法专业、公众欢迎的社会工作服务模式,加快形成多维度、高效能、全流程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探索运用“互联网+”,创新社会工作行政管理,辅助决策分析,促进政策完善。

(二)进度安排。

2018年,深入论证应用需求,深化系统设计,形成社会工作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方案;对接相关互联网平台,探讨推送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可行性,形成相关具体方案;发挥各方参与主体的能动性,基本实现“中国社会工作”标志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和有效识别。

2019年,启动社会工作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汇聚各地社会工作数据,形成依托大数据分析的社会工作管理与服务模式,搭建方便公众定位查询的互联网渠道,推送属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信息,丰富社会工作项目、品牌、理念的互联网传播模式。

2020年,基本建成社会工作信息服务系统(含手机移动端),实现全国社会工作相关数据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形成社会工作人员、机构、项目和服务对象之间有效对接供需,扩展社会工作服务可及性、覆盖面,提升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

(一)主要举措。

1.推动信息系统建设与指定。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关于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要求,升级改造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组织开展相关地域、领域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指定工作,推动信息系统之间互联互通,汇聚志愿服务大数据资源,为社会公众便捷参与志愿服务、形成完整志愿服务信息、掌握志愿服务发展动态、科学进行决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2.推动志愿服务流程优化。把握志愿者的分众化特征、个性化需求,优化信息系统的流程设计,发挥互联网平台的流量优势,为有需求的个人和组织提供网上服务渠道,搭建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对接平台,提供实名注册登记、活动搜索报名、人员招募录用、服务时间记录、证明查询打印等全流程、多场景、便捷化服务,引导推动志愿服务规范高效开展。

3.推动志愿服务的联合激励。以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为依托,会同相关部门、互联网平台加强志愿者褒奖和优待,丰富与完善具体待遇和措施,扩大志愿服务精神、志愿服务活动的网络传播和典型宣传,助推完善公民信用信息制度、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激发人们的爱心与热情,使志愿服务成为社会风尚,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进度安排。

2018年,广泛部署应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有效汇集志愿服务数据信息;结合“金民工程”实施,研究形成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改造升级方案;依托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基本完成存量志愿服务组织标识;对接相关互联网平台,形成具体合作方案。

2019年,完成全国志愿服务系统迭代升级改造,启动相关地域、领域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指定及数据对接工作,开发手机用户端小程序并推广使用,为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打造全流程、便捷化服务,增强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公众知晓度、用户友好性。

2020年,基本建成志愿服务大数据资源库,实现相关部门间的志愿服务数据共享与汇聚,形成与互联网企业、平台共同推进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推动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实现志愿者登记、志愿服务组织管理与互联网技术有机结合,志愿服务活动、志愿精神弘扬与互联网传播深度融合。

(一)主要举措。

1.推动互联网募捐信息规范发布。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相关标准,依法依规开展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遴选指定和日常监管,指导平台加强募捐信息发布审核,扩大网络传播范围,防范网络舆情风险,营造“人人公益、随手公益”的网络公益环境。指导公募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之间开展对接,打造便捷、规范、畅通的筹资渠道,为慈善组织筹措善款、扩大影响提供规范指引。

2.推动慈善组织信息统一公开与透明查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信息公开要求,对“慈善中国”平台进行改造升级,优化版面设计,完善内容维护,加强数据对接,拓展客服体系,提升运用网络开展慈善募捐备案管理的效能,方便慈善组织办理相关事项、公开慈善信息,方便公众便捷查阅公益慈善的“明白账”“放心账”。探索区块链技术在公益捐赠、善款追踪、透明管理等方面的运用,构建防篡改的慈善组织信息查询体系,增强信息发布与搜索服务的权威性、透明度与公众信任度。

3.推动慈善捐赠联合激励与惩戒。贯彻落实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民政部等40个部门和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探索建立涵盖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的信用数据库,加强慈善捐赠相关信用信息的共享互通,推动备忘录各参与部门及相关互联网平台向慈善组织、捐赠人提供多种优惠便利措施,并联合惩戒诈捐、骗捐等失信行为,保障公众合法权益。

(二)进度安排。

2018年,完成第二批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遴选并加强能力建设;选定“区块链”技术方案,完成“慈善中国”平台新一轮升级改造,基本打通“慈善中国”平台与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的数据对接,初步实现各地慈善组织、网络募捐等数据定时汇聚。

2019年,打通“慈善中国”平台与地方自建系统的数据对接,启动慈善捐赠信用信息与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平台、相关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互联网企业与金融机构信用产品的对接,推动慈善信息在互联网搜索结果页直接展示,基本实现“慈善中国”平台的数据即时更新、多方共享和便捷查询。

2020年,运用先进技术记录慈善项目全程信息,努力推动网络募捐善款从捐赠者手中到受助者手中全过程有迹可查,基本实现全国慈善组织的项目进展情况、公开募捐金额等数据互联互通、智能统计和透明监管,增强慈善组织、慈善项目的社会公信力。

(一)加强思想武装。

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战略的重要论述为主线,聚焦“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民政服务”,组织系列培训、集中调研、专题会议、主题宣传和远程视频教学,确保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运用“互联网+”,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思想入脑入心、用到实处。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同志要带头解放思想、更新理念,至少围绕“互联网+”作一次报告或开展一次学习成果分享,引领所在部门打破传统思维方式、工作模式束缚,着力构建开放、互联、共享、集约、透明的工作方法体系,自觉运用互联网,加快工作转型升级。

(二)加强组织实施。

按照“互联网+民政服务”的总体部署,与各有关职能单位做好工作对接,做好“三社联动”等民政业务协同,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执法的内部衔接,发挥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单位和软件研发机构、网络社会组织的能动性,统分结合,借力用力,加大协作,灵活实施,形成效应。将“互联网+”纳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年度工作要点、地方业务工作评估范围,定期进行总结、督查和通报。适时在“互联网+”发展较好地区开展试点示范,鼓励各地学习借鉴,形成比学赶超工作局面。部、省两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业务部门明确专人或专岗从事“互联网+”工作,保持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加强干部培养锻炼,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激励机制,抓好项目规范管理,重视廉政风险防范,尽快形成一支耐得住寂寞、敢啃能啃硬骨头、既懂互联网又熟悉业务的信息化骨干队伍。

(三)加强资源配置。

充分利用国家、地方社会组织法人库、“金民工程”等重大电子政务项目提供的资金和系统资源,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争取项目经费,保障有困难的地方使用全国系统,推动数据资源逐步汇聚到民政统一大数据中心。发挥各地社会组织(包括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能动性,探索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中设置有关“互联网+”内容,鼓励社会组织就“互联网+”申请项目立项、筹措经费,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互联网+”的技术开发、项目实施与产品推介,协同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和互联网传播。

(四)加强政企合作。

在职能范围内,加强与优秀互联网企业、平台的合作,视情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在依法依规前提下,把握互联网创新规律、“放管服”改革趋势,以行动方案为基础,大胆探索实现路径,积极拓展合作内容,协调推进项目实施、标准制定、模式推广,不断丰富公众参与、开放透明、清亲兼顾、良性互动、与时俱进的政企合作模式。

(五)加强安全防护。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落实国家关于网络安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等法规制度,加强社会组织法人库等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包括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及办事群众等用户的信息保护,防止隐私泄露、信息不当使用。建立网络安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重大节点网络安全防护,切实保障和维护网络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社会工作服务方案指南(精选15篇)篇十四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要求,根据青浦区卫健委、青浦区政法委等十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青浦区社区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推进我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推动、综治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格局,从源头上预防矛盾风险、培育理性平和社会心态,努力打造平安练塘、健康练塘。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生活节奏明显加快,人们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多元,心理应激因素日益增多,焦虑症、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逐年增加,心理失衡多,一些人不良情绪潜滋暗长,以报复社会、制造影响等为目的的重特大案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冲击正常的社会心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按照工作要求,我镇将全面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疏导机制和干预机制建设,培育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建成与我镇社会发展和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新时期社会治理整体水平。

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练塘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按照“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原则,在全镇构建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组织完善、平台健全、人员齐备的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网络。

(一)推进心理咨询室建设。

坚持统筹推进,依托村(居)委综治中心等场所,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的心理咨询师,为村(居)委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以村(居)为单位,心理咨询室建成率2020年底达60%,2021年底达100%。同时,完善4家中小学和1家健康企业心理咨询室建设。

(二)推进心理健康服务。

1、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在各村(居)委或卫生室等向市民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利用各类宣传主题活动日,通过各种媒体和方式,在市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中开展心理健康有关活动。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65%以上。

2、落实在册在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5%以上,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率达85%以上,在册精神分裂症患者治疗率达85%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评估及分级分类服务管理覆盖率95%以上。进一步提升阳光心园康复服务,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社区参与康复率达7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家属护理教育培训,对70%以上的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

在区精神卫生中心的指导下,建立起家庭医生团队、卫生干部、综治队员、民警、助残员等人员组织的心理服务管理队伍,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培训和指导等主题活动,为社区居民有针对性地提供救助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关系调适等服务,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社会融入等服务。

加强综合管理,推进关爱帮扶举措,落实好疑似患者线索调查和摸排工作。充分调动各村(居)委疑似精神病人线索排查排摸小组的作用,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力量,开展动态排查,及时上报排查信息,对疑似患者协助做好到专业机构就诊工作,对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进行信息核查,及时纳入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社会心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事业办。

(二)加强宣传教育。利用新媒体推送心理科普信息,加强基层心理健康促进与服务力量,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均等化,营造社会氛围。

(三)落实工作保障。参照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加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投入力度,将工作经费列入镇财政以及部门财政预算,从人、财、物上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四)完善奖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监护责任,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水平。

(五)强化督导考核。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把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列入综治平安考核的内容,采用评估、督导、考核、激励、惩戒等措施,对因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并追究有关领导干部责任。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对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落实本方案的情况开展月度督导评估考核和定期分析通报。通过建立定期通报形式,推广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典型案例。

附件。

按照《青浦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成立由党政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如下:

组长:陆秋根(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肖菁(副镇长)。

倪争艳(副镇长)。

组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佳妮(社区管理办)叶洲(社会事业办)。

沈冬林(蒸淀派出所)沈庆华(综治办、综治中心)。

张志清(练塘派出所)陆丽丽(信访办)。

肖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事业办,办公室主任由肖菁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叶洲兼任,蒋辉、崔金煌、陶婉婷、李顺辉为办公室成员。

下设工作组,由蒋辉、崔金煌担任组长,俞春明、鲁晓丽、陆叶秀、徐梅芳为工作组成员。

今后,上述成员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继任者自然替补。

社会工作服务方案指南(精选15篇)篇十五

20__年,按照“规范运作、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围绕“提高矫正质量,探索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的工作思路,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强化矫正措施,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具体思路如下:

一是认真总结社区矫正试点经验。20__年上半年联合召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经验,并对如何深入推进试点工作进行部署,推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发展。

二是进一步提高矫正质量。强化措施,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衔接管控。按照“积极稳妥、依法规范、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原则,探索个案矫正、分类矫正、心理矫正等措施,不断提高矫正质量。依托区心理咨询中心建立区心理矫正工作站,在1-2个街道建立社区矫正心理。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社区矫正质量评价体系,确定合理的评价指标,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加强对社区矫正质量和效果的评估。

三是加强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和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网络和考核制度,探索外出社区服刑人员的调查和跟踪教育管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社区矫正法律文书规范标准》执行,确保工作规范运行。

吸收一批有责任心,热心矫正工作的退休政法干部,教师等人员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

着力培育一批社区矫正工作能手,切实解决有人做社区矫正工作,由能力的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客观的评价和积极的报道,争取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为社区矫正立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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