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屋居间买卖合同书(优秀17篇)

时间:2023-11-22 作者:ZS文王北京房屋居间买卖合同书(优秀17篇)

居间合同在商业活动中具有广泛的应用,能够帮助各方实现互利共赢的合作。居间合同可以维护交易双方的权益,提高交易的效率,以下是一些经典范文供大家参考。

北京房屋居间买卖合同书(优秀17篇)篇一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居间方):成都某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该房屋用途为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 字第 号,所有权人为 。乙方对该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 房屋交易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交易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第三条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按国家和成都市有关规定执行,由甲、乙方承担,由丙方代收代缴。经甲、乙双方确认,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一。

若乙方需要向银行贷款,则乙方还应支付保险费、评估费和律师费,该费用在评估报告完成并确定后仍应由丙方代收代缴,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二。

第四条 委托事项和服务费

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促成房屋买卖、代办房屋产权过户等服务。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经甲、乙双方确认,具体支付的服务费用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一。 若需要从银行贷款,则乙方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代办银行贷款服务。乙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经乙方确认,具体支付的服务费用见附件二。

第五条 定金支付

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该定金自支付于丙方时起视为定金已支付。在支付定金同时,甲方应将该房屋的产权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交付于丙方。

第六条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一)一次性现金付款

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二)银行按揭贷款

2、在银行放贷手续完成后,由丙方配合甲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办理70%的房款;

币 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甲方,计人民币 元整)。

第七条 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二)该房屋交付当日,甲、乙双方均需到场。待该房屋交付完毕后,甲、乙双方应签订《物业交割单》。

(三)该房屋交付前,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屋交付并签订《物业交割单》后,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屋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单据。

(四)如该房屋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五)甲方交付该房屋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 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 甲方义务

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承诺对该房屋权属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交付时符合国家规定。

3、甲方应及时提供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二)乙方义务

1、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交付定金。

2、提供该房屋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3、若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三)丙方义务

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3、代收甲、乙方支付的定金、房款,并按本合同第六条中约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商;协商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支付定金后,若甲方悔约,不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额赔偿乙方,甲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屋成交价2.5%的违约金,丙方将乙方已付定金如数退还;若乙方违约,不购买该房屋,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屋成交价2.5%的违约金。三方对此条款均无异议。

(二)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悔约条款处理。

(三)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悔约条款处理。

(四)在办理立契过户和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能履行已无实际意

义时,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所有证件及相关资料退还。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 提交 仲裁;

(二)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对于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北京房屋居间买卖合同书(优秀17篇)篇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石家庄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

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

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

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__年月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北京房屋居间买卖合同书(优秀17篇)篇三

二、供货方式:

三、验收方法:

1、甲方应按批次管材提供提供相应厂家质量证明有关原件或复印件。

五、有关责任:

2、变更到货地点时,乙方应在交货前7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乙方:xx公司代表人:

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房屋居间买卖合同书(优秀17篇)篇四

甲方(卖方):, 公民身份号码:。

乙方(买方):, 公民身份号码:。

甲方拥有位于号的房屋一套、柴间,产权面积分别为1*3.88平方米、*.76平方米(包括公摊在内)。现甲方将该房屋卖给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房屋及产权情况。

1、甲方房屋座落于房屋一套、柴间,产权面积分别为1*3.88平方米、*.76平方米(包括公摊在内),房屋结构为框架,用途为住宅。

2、甲方房屋在出让前不存在任何抵押、债权债务等权利瑕疵。如有出现任何权利瑕疵,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甲方为房屋的所有权人,甲方应确保有权出让该房屋。

第二条 交易价格及付款方式。

1、房屋售价为人民币 元。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 元给甲方,甲方应出具收款凭证。

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再付购房款人民币 。

4、在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变更登记为乙方之日,乙方付清剩余购房款人民币 元。

第三条 房屋交付。

1、甲方应在乙方付清款项时,立即将该房屋的房产证、门牌证等有关权利证书交付乙方,并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四条 产权变更登记。

1、该房屋变更登记到乙方名下所需缴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水电过户等手续。如甲方故意拖延的,甲方按每日人民币**0元,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款项的,逾期达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甲方在收到定金后,不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甲方拒绝履行交付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退还全部已支付的款项,并按月利率1%计算已支付款项的利息作为违约金。

3、如出现本合同第一条第2项情形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已支付款项的三倍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对该房屋进行处置,包括赠与、转让、出租、或从事商业活动。

2、当房屋因城市规划再次面临拆迁安置时,拆迁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3、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生效及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2、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附件是合同重要组成部分,附件一为甲方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二为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约定。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日期: 日期:

北京房屋居间买卖合同书(优秀17篇)篇五

卖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买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街道)】________【幢】【座】【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包括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所有家具。

第二条 房屋价款。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该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第三条 卖方权利义务。

(二)卖方保证该房屋具备办理房产、土地证(不动产权证)之日的当日为买方办理登记过户手续,过户所需缴纳的一切税费由_____方承担。

(三)卖方保证在签订本协议的当日将该房屋、钥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所有家具等交付至买方,交付日前所涉该房屋的水电、物业费等已全部结清。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1、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上述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交付完成。

(四)卖方应在为买方办理登记过户之起5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与该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手续。

(五)本协议签订后,卖方不得再将该房屋出卖给本协议买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

第四条:买方权利义务。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买方向卖方一次性支付购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

五、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一)、(二)、(五)款约定,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买方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如买方实际损失超过上述违约金标准的,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支付房屋差价等损失。

(二)卖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三)、(四)款的约定,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按照总房款的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总房款的30%支付违约金,如买方实际损失高于上述违约金标准,则买方有权主张实际损失赔偿。

(三)卖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买方因此维权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等费用由卖方承担。

(四)买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一)、(二)款的约定,每逾期一日,买方应按未付金额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为标准向卖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30日,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送达条款。

本合同首部当事人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适用于双方往来联系、书面文件送达及争议解决时法律文书送达。因首部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错误而无法直接送达的自交邮后第7日内视为送达。

第八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 方: 买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家具清单。

家具清单。

序号家具名称数量规格备注。

卖方(签字):

买方(签字):

北京房屋居间买卖合同书(优秀17篇)篇六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储藏室40平方米,产权证号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1个月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五十万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空调两台(型号:),热水器(型号:),浴霸(型号:),饮水机(型号:),音响两台(型号:),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乙方(买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北京房屋居间买卖合同书(优秀17篇)篇七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拥有位于北京市 区 的房产,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上述房产并向甲方交纳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就该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剩余房款以乙方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 代理费用及全证过户代办费:

1. 丙方代理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签定本合同时 方按出售房屋价格 %的比例向丙方支付代理费(大写) 元整。委托事项完成后(以新房产证下发为准)剩余代理费同时一次性由 方支付丙方。

第3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

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迟一日乙方按延迟交付价款万分之 (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迟超过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并由乙方付丙方全部代理费用及权证过户代办费。

第4条 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后三日内,将上述房产交予乙方。若甲方在上述期

限内未履行交房义务,应将已收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 利率计算并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费及权证过户费。

第5条 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屋资料的真实性并符合国家及徐州市房屋上市有关规

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若违反国家及徐州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发的一切法律或经济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并支付丙方全部代付款方式为: ,乙方支付首付款(大写) 2. 甲乙双方各向丙方交纳权证代办费人民币以壹仟伍佰元整。

理费用及权证过户代办费。

第6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合同后50个工作日(以丙方通知为准),持本合同和

相关证件共同到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产

权过户手续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手续费按国家规定收费标

准由 方支付。

第7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三方同

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8条

及权证过户费。

第10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第11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

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经纪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售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居间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市相关规定,

本着自愿、公平、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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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居间买卖合同书(优秀17篇)篇八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2小区3号楼4单元405室(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储藏室40平方米,产权证号st)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零二千元整;即人民币小写100xx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三十万元整,即小写300000元.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1个月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五十万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空调两台(型号:),热水器(型号:),浴霸(型号:),饮水机(型号:),音响两台(型号:258695),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北京房屋居间买卖合同书(优秀17篇)篇九

卖方:

联系方式:

买方:

联系方式:

卖方公证人:

联系方式:

买方公证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状况。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号楼,东单元六楼东户,主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储藏室平方米,水电暖及通信设施均齐全。

1、甲方自愿将房屋出售给乙方。

2、乙方自愿购买上述房屋。

4、甲乙双方公证人系与双方无任何血缘关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且对该房屋买卖的有关事项清楚明确。

第二条:房屋价格。

甲乙双方约定房屋的成交总价格为元整。该价格包括附属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的转让费用。

第三条:房屋付款及过户等相关相应费用的缴纳。

4、截至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因使用该房屋产生的各项未结费用应有甲方承担。

6、待房产买卖手续办理完后,水表、电表、煤气表、天然气表、有线电视等相关设施的更名手续应由甲方协助办理。

6、本合同未进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

5、甲乙双方对本合同规定的第四条:甲乙双方需充分认识的相关条款无异议,若甲乙其中一方由此产生异议视为该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该方的刑事责任,并要求该方赔偿损失。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在公证人的公正下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自买卖双方及双方公证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及双方公证人各执一份。

第八条: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在双方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报房产管理部门。

第九条:甲乙双方及双方公证人签章:

卖方签章:买方签章:

卖方公证人签章:买方公证人签章:

北京房屋居间买卖合同书(优秀17篇)篇十

第1条 合同原则:鉴于目前买卖双方因为合同不明造成诸多争议,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出卖人的合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买受人购买出卖人商品房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2条 文字定义。

(3)本合同所称“本楼”或者“楼房”系指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位于的楼座;

(4)本合同中所称“小区”、“社区”系指房屋所处于的社区;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买受人解除购房合同的行为。

第3条 合同标的。

本房屋位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目前施工进度情况参照由出卖人提供的照片。

第4条 合同目的。

出卖人知道买受人购买商品房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获得利润,或者行使相关的所有权或用益物权以获得利益。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购买此房屋后,除作为住宅使用外,还可以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使用,可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的注册登记许可。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条 协商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由各方依次选择谈判地点,分别为出卖人销售场所(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路_____号)或者为买受人及买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场所(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路________号),各方应在会面协商时准备好应当提供的文件资料,以节省双方的时间。

第6条 销售广告。

买受人根据出卖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刊登在________________报第________版的广告,参考出卖人提供广告(包括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电子出版物、网络),与出卖人就购买商品房一事进行协商;出卖人承诺商品房及周边环境符合广告所描述之内容,双方就可预见的内容进行约定,如双方没有在涉及房屋质量、装修、周边环境等细节作出说明时,则出卖人提供或发布的广告及宣传品可作为证据,证明出卖人承诺提供房屋符合广告宣传品中文字及图案的描述。

第7条 土地权利。

本项目由北京市政府有关机构批准立项,项目的批准文号为: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件的主要内容为:______________。本宗土地原所有权人为:___________,原土地使用权人为:____________,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码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土地使用权性质为:_____________(商业或住宅)。

第8条 权利担保。

考虑到目前出卖人无法提供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为保证买受人的权利,出卖人承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买受人提供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且在他项权利记录中不会有任何担保抵押记录,如到期不能提供,则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出卖人则应当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如出卖人不同意退房,或者虽然同意退房却未自同意之日起________日内使买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卖人都将因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而每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9条 规划许可。

用地规划批准部门为: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________,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_____________。

第10条 销售许可。

房屋销售许可部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销售许可证:________________;出卖人承诺已经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可以提供、办理并具备办理销售许可的全部文件。

第11条 施工许可。

施工许可部门:___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________________开工证:________________。建筑企业:总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建筑师姓名:________________,注册建筑师号码:________________,总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总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

第12条 商品房标准。

商品房将适用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本商品房的设计和建筑标准。商品房验收:由________________负责验收;由________________负责进行质量评价。

第2部分房屋质量。

第13条 质量原则。

考虑到买受人支付的价款,买受人所购房屋各项验收标准不仅要达到合格要求,还应当达到优良标准;出卖人不得仅以房屋质量合格来履行合同义务,而是应当在满足基本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时还需要达到买受人的特别要求,并证明其各项验收标准均达到优良等级。

第14条 防震减灾。

考虑到买受人所购房屋将可能在未来时间内长期使用,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提供楼房地震安全性能评价测试报告,以使买受人的安全在未来得到保障,否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条 墙体平直。

房屋的墙体及平面均应当平直,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计算方法为:高度差/直线距离;不平直情况并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6条 防水情况。

房屋顶棚无水渍、厨房及厕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与地板结合处无漏水、渗水;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7条 表面裂缝。

出卖人承诺商品房内部无任何裂缝,保温层墙壁表面平整,瓷砖地板平整无松动、无爆裂、无间隙;出卖人保证房屋的沉降情况优于北京政府颁布的最高要求,并对于可能发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匀沉降情况对质量产生的影响向买受人提供检测及评估报告。如果双方无法对是否是裂缝达成共识的,则双方从楼内业主中随机选择3人,由这3人确定是否属于裂缝、漏水、渗水、墙体平直等,此3人的观点应当作为有效证据。出卖人有义务申请有关机构就此问题进行评价,如出卖人不予以申请,则视为存在裂缝,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18条 质量文件。

考虑到房屋质量将在未来相当的时间内对买受人的安全与收益要求有巨大影响,而提供完全的质量文件是出卖人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为充分保证买受人的知情权,出卖人除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外,还应当向买受人提供如下文件:

(1)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3)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4)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5)卫生部门出具的水质检验合格文件;

(6)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7)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8)电梯工程监督报告;

(9)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10)抗震评估机会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评价报告;

第19条 文件交付。

(2)如无法按时交付上述文件,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0条 质量标准。

商品房设计质量不应低于各级政府有关机构颁布的最有利于买受人的标准,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项规范及标准均为出卖人应当遵守的强制性标准,即出卖人所提供的房屋质量不得低于各项规范的要求;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1条 质量证明。

考虑到出卖人的优势地位,出卖人在房屋交付时应当向买受人提供证明其质量合格的申报手续及质量评价报告;当买受人对此报告提出异议时,出卖人应当证明这种异议不成立;出卖人不能证明的则视为存有质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视为交房。

第22条 质量评价。

出卖人在交付商品房前应当提供质量评价报告;买受人有权查验与商品房质量相关的全部文件,有权委托相关机构对商品房质量进行重新评价;如出卖人拒绝提供文件,或者在买受人申请重新质量评价时拒绝进行协助,则视为房屋质量不符合规定而不能交房;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视为未交房,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3部分户型空间。

第23条 商品房户型:________室________厅________卫________浴________厕________厨,本商品房使用率为:

第34条 房屋层高:________毫米;室内净高:________毫米。

第35条 立平面图:平面图中所列面积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套内使用面积;立面图中所列尺寸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净高度。

第4部分房屋面积。

第36条 建筑面积。

(1)文字定义:商品房销售的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

(2)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阳台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另室内墙体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第37条 建筑面积变化。

(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3)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当此面积小于,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视为未交房,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面积费用:鉴于目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面积所适用的契税为2%,如果因为出卖人的原因使面积扩大,导致买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来税率更高的税费,因此而多支付的税费,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同时有权不支付由于面积扩大所引起的各种费用(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用等)的增加,必须支付的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保留退房的权利。

第38条 分摊的公用面积。

(1)文字定义:可分摊的公用面积是指与商品房在同一幢楼内且为本楼提供公共服务的建筑面积。

(2)基本原则:此部分仅存在于与本楼内部并与本楼建筑结构中存有相连结的部分并且仅向本楼居住者提供非营利性服务,不符合此条件的建筑不得计入公摊面积。

(3)分摊构成:公共门厅、电(楼)梯前厅、电梯井、电梯间、电梯机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仅为本楼服务的其他设备间;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4)面积核实:因分摊的公用面积涉及范围大、操作过程复杂,使买受人无法核对及查实,可能给合同一方提供欺诈机会;为保证交易的公平性,出卖人根据《房产测量规范》和《房产图图式》提供公摊面积的构成与尺寸,以使买受人可以根据自有的条件对面积进行核对。

第39条 套内建筑面积。

(1)文字定义:套内建筑面积为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三者之和。

(2)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

(4)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

(5)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发生增加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积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内建筑面积增加比例的,买受人无须为任何增加的面积支付费用。

(6)比例减小:交房后,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减少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减少;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小于套内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的,出卖人应当按照最有益于买受人的原则退款,买受人有权选择诸多方案中的一个。

第40条 套内使用面积。

(1)文字定义:套内使用面积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间(如卧室、起居室等)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2)面积构成:卧室面积:________平方米、书房面积________平方米,客厅面积:________平方米、卫生间面积各为:________平方米;面积的数字以出卖人现有的平面图纸为标准。

第41条 使用面积变化:

(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结果办理产权登记。

(3)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使用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结果办理产权登记。

第42条 露台面积。

鉴于露台面积并不计算在买受人购买面积之中,出卖人将面积为:平方米的露台之使用权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在使用过程中无须支付物业管理费;如出卖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机构阻碍买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积,则出卖人应当根据平均房价的三倍与按露台总使用面积计算应当退还给买受人的费用。

第43条 面积测量。

房屋分摊的公用部分、面积及全部长度尺寸应当注明,经过测量的应当提供符合《房产测量规范》和《房产图图式》的测量报告,使买受人有权可以获得精确的详细内容。

第44条 测量机构。

测量机构应当是取得中央政府机构测绘专业管理机构颁发的测量资格的机构,测量义务不得委托给他人;没有专业资格的机构测量的数据无效,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房款。

第45条 面积核实。

买受人有权根据测量报告对任何一个尺寸进行核实,此等核实无需复杂的测量工具,仅凭于任意一个市场上购买的米尺等测量工具即可进行测量。

第46条 面积自测。

买受人有权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对室内全部长度、宽度、高度尺寸进行测量;如果需要对全楼进行测量的,出卖人有义务向买受人提供与本楼相关的图纸,买受人也可以召集楼内其他业主共同进行测量。

第47条 测量争议。

买受人入住前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入户进行测量,如果测量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测量结果有差异,则双方有权提请法院或者有关机构进行最终决定,在此以前买受人有权先行入住,并且根据最有益于买受人测量的结果支付相关费用。

第48条 通知到场。

当买受人对公共面积进行测量时,如果发现出卖人提供的尺寸与事实不符,则可以通知出卖人到场进行共同测量,此等通知可以通过电话、普通信函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者传真,买受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到场;出卖人不到场的,买受人即可自行进行测量。

第49条 违约条件。

买受人以约定方法得到的任一个尺寸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图纸不符,则视为出卖人提供的公摊面积不合法,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公摊面积的费用;出卖人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交付房屋,并仍应及时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第50条 违约责任。

当出现上述违约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3日内双倍退还公摊面积的价款作为违约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则每天应当支付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部分建筑设备。

第51条 用水供应。

出卖人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24小时供水,水源由市政机构提供,压力为________________。出卖人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24小时热水,温度为________;价格________。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2条 排水设施。

出卖人在入住时保证买受人室内的排水设施可以使用。室内排水共有地漏________个,分布在卫生间、厨房等。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53条 管道密封。

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管道压力测试数据,并保证管道不会出现任何泄露;如果室内发生液体或气体泄露,导致买受人的装饰装修家具损坏的,如果买受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责任,则出卖人应当以________倍装修家具款额或者每人每日________元作为赔偿,以补偿买受人在选择装修企业、设计施工所支付的费用与耗费的时间。如液体或气体的泄露给买受人或其亲属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则出卖人应当同时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第54条 管线安装。

出卖人承诺不在商品房内通行任何公用管线。所谓公用管线是指管线内的物、气体不直接从此管内进入到买受人室内且供买受人单独使用;如有通过,则视为合同的变更,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要求出卖人进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视为商品房仍未交付;不能修改的,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5条 电梯使用。

本单元共有电梯部且不得少于两部,型号为,额定载重量不得低于________公斤,每部电梯服务住户数量不得超过________户,电梯终生保修,买受人可以24小时使用电梯,并可以到达商品房所处层楼,等待时间不得超过________分钟。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6条 电梯安全。

电梯安全的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当因买受人或其亲属或其他人员因乘坐电梯受到伤害,受害人及相关权利人有权要求出卖人同时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第57条 消防设施。

出卖人提供的消防设施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在交房时取得消防机构的认可;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部分电气部分。

第58条 电力供应。

负荷________kva,计费设备为________,插座位置________,数量________,供电平面图____________,可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9条 通讯设施。

线路数量________条,出口位置:见图纸,使用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0条 其他线路。

有线电视数据线至少一条,出口位置在:________________,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部分供暖与燃气。

第61条 供暖设备。

第62条 设备安全。

安全使用时间20xx年,出卖人保证燃气设备的安全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产品质量责任;在产品质量争议时由出卖人承担质量无瑕疵的证明责任。

第63条 技术指标。

在封闭状态下的室温不低于20度时每个月用气量不高于300立方米,温度:________湿度________:暖气片数量________。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4条 暖气计费。

暖气价格不高于政府规定的标准,计费方式__________________及价格____________每月________每平方米。

第65条 使用时间。

第66条 燃气品质。

燃气设备:________________计量设备:________________计费方式及价格:___________;燃气安全装置为________。

第67条 使用时间。

燃气交付使用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按日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8部分装修标准。

第68条 室内装修标准为:见附件标准,出卖人提供的附标标准包括装修部位、工程量、装修标准。

第69条 室内装修总价格为:见附件价格,出卖人提供的附件价格包括各工程部分的材料单价与总价。

第70条 室内装修标准:室内经过装修不得低于或者超过下述标准《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质限量》、《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剂释放限量》、《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标准。

第71条 违约责任:装修交付使用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交付时间要求并符合前述质量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9部分室内环境。

第72条 日照时间。

考虑到采光系决定房屋价格的重要构成内容,出卖人承诺房屋全年在日照时间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户能够接受的满窗日照时间为6小时,由出卖人提供具体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3条 自然通风。

考虑到室内通风系决定房屋价格的重要构成内容,出卖人承诺其自然通风性能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4条 室内保温。

考虑到房屋保温情况将对买受人的生活质量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室内保温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5条 房屋隔热。

考虑到房屋隔热情况将对买受人的生活质量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外墙隔热不低于政府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6条 噪声隔音。

考虑到室内噪声隔音将对买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墙体隔声情况不低于政府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7条 电磁辐射:考虑到室内外电磁辐射可能严重影响买受人的身体健康,出卖人承诺不低于政府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0部分室外环境与绿化。

第78条 周边建筑。

本商品房周围米外无其他建筑物,从本商品房各窗户、门及门外50米内没有公共垃圾处理场所、污水处理站、供变电站、公共停车场、有轨交通工具等其他设施。

第79条 采光保障。

出卖人应当知道在本楼房与其南侧的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并承诺此距离绝对不会影响买受人所购房屋的采光;其间距系数不得少于1.8,以保证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之室内的采光。

第80条 环境绿化。

本商品房________米范围内不可能再建设任何非绿化设施,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81条 绿地定义。

所谓绿地是处于房屋以外,种植于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包括杨树、柳树、槐树、梧桐,其目的在于给买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适感觉,并且能够产生隔音、清洁空气的作用,绿化植物寿命不应低于20xx年。

第82条 绿地面积。

考虑到绿地面积将对买受人生活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本社区绿地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绿化率不应低于北京市标准,交付时绿化率的计算方法为地面绿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之比,房屋交付时本社区的绿化率不低于30%,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83条 气味条款。

本商品房敞开门窗后,不会闻到任何异味;室内在任何条件下均不会出现异味。双方对是否是异味有争议的,可以随机选择3人进行评价,以多数人的意见作为最终结果;此三人的决定如果未被执行,其决定应当在诉讼中作为决定性证据。

第84条 环保噪声。

本商品房敞开门窗后,白天来自室外的声音不高于60分贝,夜晚不高于50分贝,室内原有设备不会产生任何声音。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85条 电磁辐射。

出卖人承诺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内及本商品房楼上建造或允许他人建造任何电磁发射装置,包括寻呼台发射台、移动电话发射台、广播电视转发台或其他有辐射的装置;如果有此设施,无论是否影响人体健康,买受人均有权退房,出卖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11部分社区及设施。

第86条 社区名称。

本商品房所属社区经政府地名管理机构确定为:______________,本小区属于政府管理机构认可的合法社区。考虑到社区名称的稳定性有利于买受人购买房屋的增值,因此出卖人承诺将在未来时间内始终使用的名称为____________;如此名称发生变化,出卖人承诺将赔偿给买受人总房价百分之三,作为因名称变更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第87条 自用车位。

出卖人向买受人提供安全停车的车位壹处,具体位置为:______________,买受人无须为此车位支付任何费用;如果需要支付费用则每月不超过________元,且在买受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时即开始使用。

第88条 用地面积。

本社区总用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米,重要指标:______________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

第89条 建筑总量。

社区共有楼房________幢,其中一期工程________幢,二期工程________幢,各期工程的开工时间与竣工时间分别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和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90条 设施使用。

社区所属的共用设施系为社区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设,不应当向买受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取费用,其功能不得侵害买受人利益,设计及建筑标准均不低建设部相关技术标准。

第91条 参考标准。

本社区的公用设施的具体质量、数量由出卖人提供数据标准,不能提供的应当按照出卖人的各种广告资料作为标准。

第92条 公共设施。

幼儿园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学校________个,其中小学________个,中学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医院(________级________等)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停车场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邮局________个,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娱乐设施:________________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邮政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电话接通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93条 道路交通。

交通公路等级为:________________ 公路宽度:________________ 道路质量:_______________;所述公路或者道路应当可通过车辆,否则不视为交付,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为宽度不低于6米,社区内应当有人车分行的道路,以保证买受人与家庭成员安全交通,道路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或北京市最高标准。

第94条 居住安全。

交付时社区内不应当有正在建设的建筑物,在买受人可能经过的道路绝对不允许有任何可以产生坠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绝对不得有可能阻碍行人或者车辆的坑、沟、井或者其他产生危险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第95条 商品房标识。

社区内的所有建筑物应当有明确的标识,以利于买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员能够顺利找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

第96条 建设标准。

出买人承诺本社区的设计与施工标准不低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的最高标准,如果北京市有更为有利的设计规范,买受人有权适用此规范,双方对标准的选择有争议时,买受人有权从不同的标准选择较为有利的条款适用。

第97条 违约确定。

对出卖人提供的各种设施是否合乎约定,应当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买受人与出卖人共同随机选择三人,选择方法见本合同争议解决中的约定,由其对此争议做出仲裁裁定。

第98条 违约责任。

出卖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交房时间从承诺全部履行完毕之日开始计算,详细条款见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不能在宽限期(________日)内完成交付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2部分价格付款。

第99条 公平价格:

(2)出卖人不得将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显优于买受人的价格出售给其他买受人(差额应在合理范围内),否则将认为是对买受人的歧视或价格欺诈,出卖人承诺并承认买受人有要求同等优待的权利。

第100条 分期付款。

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买受人一次将全部房款交付给出卖人显然存有巨大风险,为此双方商定以如下方式向出卖人支付房款:

(2)第二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房屋主体竣工后支付。

(3)第三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全部内部设备安装完毕后支付。

(4)第四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房屋全部装修工程竣工后支付。

(5)第五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银行于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后支付。

第101条 工期证明。

上述施工进度应当与实际情况相符,而且出卖人应当提交设计企业、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出具的证明,此证明除证明工期已经达到付款期限外,还应当由签字证明人承诺如果不能证明工期进度的,则签字企业及签字人承担连带欺诈赔偿责任。

第102条 银行贷款。

如因出卖人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则出卖人在10日内比照退房条款归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03条 买受人原因。

出卖人证明系买受人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则出卖人在10日内比照退房条款归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3部分房屋交付。

第104条 交付含义。

本合同所称交付是指占有权及使用权的交付,以保证买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实现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权的交付。

第105条 交付时间。

商品房交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社区设施环境交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106条 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卖人向买受人发出入住通知书;

(2)书面签收:买受人书面签收“收到入住通知书”;。

(3)钥匙收条:买受人书面签收“商品房钥匙收到条”;。

(5)其他条件:其他合同中约定的条件也应当具备,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应再收取任何费用作为买受人入住的先决条件,否则买受人有权依此每天获得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赔偿金。

(6)不视为交房:上述条件缺少任何一条,均不构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7条 入住费用。

入住前买受人应当支付以下费用:物业管理费、产权证费用、车位费用及其他由买受人享受服务的代办费用,除此外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第108条 强行入住。

考虑到买受人在入住前已经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卖人在交付房屋时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买受人入住,出卖人同时应当保证所聘请的先期物业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关机构和人员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买受人入住;当此等阻碍情况发生后,买受人有权不经过任何机构或人员的许可强行入住,此时任何人的阻挡行为均视为违法。

第109条 交付验收。

买受人在出卖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进入室内进行观察,并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对其进行评价,出卖人及其聘请的机构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买受人及有关人员进入。买受人可以进行如下项目的评价与验收:建筑质量、室内设施、室内外环境、社区质量及其他验收。

第110条 延迟交付。

当出卖人无法按期交付时,则买受人有权通知出卖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卖人日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出卖人仍然不能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111条 交付效力。

出卖人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占有权、出租权、收益权,并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

第112条 文件内容。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及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其内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标准。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4部分初步验收与保修。

第113条 初步验收。

鉴于商品房质量无法立即做出判断,买受人无法在交付使用后立即对质量做出判断,因此双方共同认为质量的评价与验收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买受人仅能对外观部分进行初步使用性评价。

第114条 保修内容。

主体结构、公用部分、环境设施、建筑外表部分、装修部分、室内电气部分、室内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卖人提供的内容。

第115条 责任承担。

如果入住后发生漏水、裂缝等质量瑕疵,应当由出卖人承担责任,并立即进行修复,出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此责任转移至第三方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16条 保修期间]。

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不低于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维修办法》的规定,当开始日期与交房日期不一样的,则从交房日期开始,按最益于买受人的时间进行计算。

第117条 故障排除。

自买受人电话通知后4小时内维修人员应当到达现场,8小时内将故障排除。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部分权属证明。

第118条 房屋所有权。

(1)取得标志: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以北京市政府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为标志。

(2)取得时间: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最后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出卖人不能在此最后期限前使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则确认为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3)违约责任:一旦无法取得产权证后,出卖人应当30日内立即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赔偿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4)选择权利:当无法取得产权证后,买受人有权选择是否退房,如果买受人同意延长,则可向出卖人发出同意延长办证期的书面证明。

(5)所有权保证:出卖人保证出卖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卖人,出卖人经过审查后认为买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为合法的购买人,因此出卖人保证买受人凭借出卖人提供的文件能够在北京市房屋所有权登记机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及他项权利证书,如买受人无法取得上述证明,则出卖人应当在10日内立即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赔偿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银行的贷款利息、银行罚息、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装修费用、误工费用、无法居住而租赁房屋的租赁费用、交通费用、因重新购买房屋而产生价格上涨的损失及其他损失。

(6)费用分担: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双方平均承担税款费用。

第119条 所有权证的办理。

(1)出卖人有义务为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证书,在买受人入住前30天通知买受人支付办理产权证所需要的全部材料,买受人提供全部材料后60日内出卖人将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全部资料(包括出卖人的全部资料)交付给北京市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机构,并且出卖人承诺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为买受人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受人在此日期前不能取得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有权选择是否自己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出卖人承诺出卖人提供的资料足以使买受人通过个人行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买受人自己办理所有权证的,则自入住后60天内,最迟日期为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卖人将全部相关手续交付北京市________区房屋土地管理局进行备案,并将备案情况书面通知买受人,以保证买受人凭此备案可以独立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如果北京市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在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认为出卖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尽管买受人可能无法就此取得证据,但仍视为出卖人违约;出卖人只有通过取得权属机构出具的证明出卖人手续完备的证明后才能免除自己的违约责任。此时出卖人应当根据北京市区房屋土地管理局或者买受人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如果自前述要求发出之日起60天内出卖人无法提供所需文件,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20条 转移效力。

买受人取得所有权证书后,即取得与房屋相关的全部权利,涉及房屋的风险同时发生转移,出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买受人行使对房屋的所有权。

第121条 土地使用权。

考虑到我国目前实行的土地使用权制度,出卖人还应当向买受人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保证上面载有买受人的姓名与权利,此项证明应当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为买受人办理完毕。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6部分前期物业管理。

第122条 物管公司。

(2)如果出卖人希望买受人选择物业公司,则应当将物业管理公司的情况通知买受人,以使买受人正确选择,在买受人众多的情况下,可以在某个约定的时间内,根据多数人的选择进行决定。

第123条 服务期限。

首期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期限不超过1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期限届满后,由小区或者本楼业主管理委员会另行决定。

第124条 物管费用。

物业公司的收费范围与标准不得超过北京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其中保洁费: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治安费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水费:________元/每吨;电费:________元/每度;燃气费:________元/每平方米;其他费用:________元。

第125条 管理责任。

楼内外清洁,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楼层设立可以方便使用的垃圾收集处,至少每小时清理一次;如果出卖人将此义务转让给首期物业管理公司,则应当保证其履行义务。出卖人选择的物业公司应当保证买受人及亲属和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汽车安全。

第126条 社区安静。

出卖人应当承诺室外持续噪声不高于60分贝,每小时持续时间不超过5分钟,每月仅能有1天可产生噪声,以保证买受人生活舒适不受影响。

第127条 服务时间。

物业管理的时间至少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开始,以保证买受人能够及时享受到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128条 新公司选择。

当买受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重新选择物业公司,此等选择过程不应当受到出卖人及其所选择的初期物业公司的阻挠。

第129条 交接责任。

出卖人应当保证初期物业公司将如下物品交付给新物业公司:

(2)大修基金:属于买受人所有的用于维护房屋的大修基金;

(3)保险单据:原始物业公司向保险公司支付的各项财产、人身保险单据。

(4)预收费用:初期物业公司已经收取的但没有使用的各项物业管理费用。

(6)保修单据:与初期物业公司购买的设备相关的全部保修单据,以使业主选择物业公司能够有效地对上述设备进行维护。

第130条 交接验收。

(2)故障记录:初期物业公司应当对设备或者其他部分存有的各项故障进行提示,没有提示的,则在业主选择物业公司进入后,三个月内发现的故障,均视为初期物业公司有维护义务,不能及时维护的,则应当承担赔偿义务。

第131条 交接责任。

新物业公司及买受人组织有权对应当交付而没有交付的物品进行追偿,因为出卖人应当交付而没有交付,不仅需要交付外,还应当承担没有及时交付给设备维护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将设备复原所支付的费用。

第132条 证明责任。

物业公司负责证明向买受人提供安全及时达标的物业服务,如不能证明则视为出卖人不能提供相应水平的物业服务。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17部分业主管理委员会。

第133条 姓名知情。

为方便买受人组织小区委员会或其他业主维权组织,当本楼居住者达到30%时,出卖人应当将其他业主的姓名及联系方法以信函形式告之买受人,以利于买受人与其他业主进行沟通;但考虑到不影响其他业主的权利,他们书面拒绝的除外。

第134条 知情权利。

出卖人提供的各项证据和资料,如有相反证据足以说明与事实不符,则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35条 组织权利。

买受人有权组织业主管理委员会,出卖人应当积极配合,为组织业主委员会提供有利证明文件,使其可以及时在相关管理机构处获得批评或登记。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36条 通知权利。

买受人有权向其他业主发布信息或者通告,并就质量或者物业管理问题与其他业主进行协商,出卖人不得阻碍买受人行使此权利;鉴于买受人的弱势地位,出卖人对于买受人在业主管理委员会筹建或运行中的言行,不应向买受人提出任何侵权责任要求。

第137条 财物交付。

出卖人应当将相关财产,在业主管理委员会成立后3日内开始办理交接手续,每天工作时间不低于8小时,并且在30日将全部财产交付完毕,对于其中有损坏的财产应当修复或者以市场价格进行赔偿;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8部分消费者权利保护。

第138条 身份权利。

买受人作为商品房的消费者,其知情权利及其他权利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买受人有权就组织业主维权机构在所居住区内或者新闻媒介发布维权信息,出卖人及聘请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不应阻碍买受人行使上述权利。

第139条 知情内容。

买受人有权获知与房屋相关的施工进度、设计、施工、监理、测量、物业管理机构的资格等信息,有权取得与本商品房相关的设计文件、与本商品房所有权相关的法律文件复印件,并有权获得与房屋相关的诉讼信息。

第140条 施工进度。

出卖人将根据向有关机构提供的工期进行施工,现有的工期计划基础部分(地基土石方、结构、正负零)将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完成;主体结构完工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楼外屋面装修完成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室内装修和设施安装: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交付使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141条 工程监督。

鉴于建筑工程完工后,房屋质量的瑕疵可能在短时间内无法发现,为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利,买受人有权对施工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当出卖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由完成建筑工程时,或者承建人没有按照政府的强制性规定进行施工时,或者监理人不能履行质量监督义务时,除非出卖人提出相应的担保,买受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无须等待最后交房日期;买受人暂时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142条 参与争议。

如出卖人可能与房屋相关的权利与其他第三方进入诉讼或者仲裁,例如设计施工监理担保抵押等争议,应当及时就法律文件、开庭等事项通知买受人,以使买受人对于此事情对未来权利的影响做出正确的判断,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利。

第143条 房屋验收。

买受人有权就商品房质量、商品房面积、环境质量、环境面积、水、电、暖、燃气等可能影响商品房质量及居住质量的全部方面进行单项或者综合验收。

第144条 验收方式。

买受人有权查阅相关文件原件,并有权复印;买受人有权聘请相关专家进入商品房内部进行鉴定;买受人进入前提前一天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安排人员协助鉴定,如出卖人或现场管理人员拒绝买受人进行鉴定,则视为出卖人违约。

第145条 验收文件。

出卖人应在商品房项目竣工后90天内,提交市建筑质量管理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46条 欺诈责任。

出卖人不能证明自己向买受人提供的许可文件复印件与真实的许可文件系相同内容的,视为对买受人的欺诈;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款10%的违约金。

第147条 撤销权。

鉴于买受人的弱势地位及房屋质量瑕疵显示的长期性,及买受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过程中,可能将遭受来自各方的胁迫,因此双方均认为构成买受人行使撤销权的事由可能在本合同签字或房屋所有权证取得3年后出现,买受人有权在取得相关机构提供的评估、评价或监测报告后1年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就合同条款依法行使撤销请求权,买受人承诺不以时效作为责任免除的理由。

第148条 消费者组织。

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后,即有权组织其他消费者对出卖人的施工或者管理进行监督,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各项权利,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买受人行使此项权利。

第149条 权利行使。

买受人有权查看原件,并有权保留复印件,出卖人应当书面回答买受人提出的各项质询;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9部分抵押担保。

第150条 抵押登记。

鉴于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后即将支付大部分款项,而房屋在短期内尚不能交付,此等情况可能使买受人在未来面临巨大风险;为此出卖人承诺将与买受人所购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证及在建工程抵押给买受人,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到不动产抵押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手续,并且应当在30天内将此程序办理完毕,以使买受人在出卖人面临破产风险时能够优先得到受偿,从而减小买受人可能产生的损失;如不能按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1条 定金情况。

本合同签订之前,买受人已经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出卖人支付定金________元,如出卖人不能按时交房,则除承担买受人的延期交付的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外,还承担不能交付的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如无法同时取得定金与违约金,则买受人有权从中选择。

第152条 土地抵押。

出卖人保证在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押土地使用权。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3条 抵押知情。

买受人有权在任何时候,要求出卖人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出卖人在买受人发出通知之日起三天内不能提供的,则视为出卖人违约。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4条 禁止抵押。

出卖人保证此商品房在转移所有权以前未经过任何抵押,出卖人保证此商品房在向买受人转移所有权过程中不会进行任何形式抵押;同时保证房屋竣工前的在建工程、施工原材料等未经过任何方式的抵押;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5条 权利担保。

出卖人保证在商品房所有权转移过程中,其他任何第三方不会对买受人所购的房屋提出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留置权等)要求,不会要求买受人支付任何价款以达到取得所有权的目的。如发生此等情况,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6条 无效担保。

出卖人保证本合同的有效性,如本合同无效则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由出卖人赔偿本合同所列的买受人之各项损失。

第20部分合同变更。

第157条 基础变更。

当出现买受人婚姻变化、买受人生理变化、买受人行为能力变化、买受人支付能力变化、买受人经营情况变化时,双方应对合同进行变更。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8条 买受人变更。

如果买受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家庭成员发生变化,出卖人应当根据买受人的要求,对本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当离婚时,出卖人应当根据买受人的离婚协议或者判决或者调解书,将合同的买受人变更为买受人指定的人。

第159条 设计变更。

考虑到本合同签订后,商品房尚未竣工,期间出卖人可能会对房屋的户型(包括门窗的位置与大小尺寸)、面积、质量、社区设施等进行变动性修改,为此出卖人承诺此等修改在设计完毕后首先应当征得买受人的书面同意及签字,未经过此等认可程序,即使变更设计经过行政管理机构的许可,仍然视为违约;此时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60条 义务转让。

未经买受人书面认可,出卖人不得随意转让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未经买受人许可而转让的,买受人有权继续向出卖人主张合同约定的权利。

第161条 权利义务转让/________买受人有权将自己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自己的家庭成员,转让时出卖人应当签字认可,并与新的买受人签订合同,现有的合同条款无条件适用于新的买受人,如需要增加新的条款,则另行协商;买受人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家庭成员以外的其他人的,应当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第21部分合同终止与解除。

第162条 合同终止。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合同终止:

(2)出现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且买受人书面认可的其他情形时。

第163条 解除条件。

出卖人没有按时交付商品房、或出卖人没有按约定提供商品房质量或者环境质量、或出卖人不能交付商品房、或出卖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时均可构成买受人解除合同退房的正当事由。

第164条 解除后果。

合同解除后出卖人返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项款(包括银行贷款及公积金贷款),并且赔偿买受人的全部损失;对于延迟交付的应当支付延迟违约金,对于不能交付的还应当支付两倍定金。

第22部分退房条款。

第165条 基本原则。

双方通过协议或者判决或者仲裁退房的,应当按照本部分规定的退房程序进行;双方在计算本合同中任何一项费用或者金额时需要涉及比例计算的,均以总房价为依据。

第166条 退房通知。

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过挂号信或者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出卖人提出;有壹名证人(与买受人的身份关系不受限制)证明的,也应当认为买受人通过口头提出过退房要求。

第167条 退房程序。

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出卖人应当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受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出卖人应当代替买受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出卖人除承担前述条款的义务外,还应当赔偿买受人因请求损害赔偿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

第168条 退还房款。

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受人,并且办理完毕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还款手续。如果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则自买受人发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买受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出卖人应当每天向买受人支付总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69条 个人房款。

出卖人在解除合同前先向买受人退还个人支付的购房款;不能支付的,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170条 银行借款。

自买受人发出要求退还房款的通知后,出卖人应当承担买受人向银行归还贷款的义务,并且向买受人出示已经向银行还清全部贷款及利息的协议或合同。

第171条借款合同。

出卖人应当承担要求银行与买受人解除合同。

北京房屋居间买卖合同书(优秀17篇)篇十一

甲方(出卖方):乙方(居间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信息描述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该房屋用途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面积为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甲方同意在与乙方介绍的买方达成买卖协议后,自愿到公证处公证。

第二条房屋交易价格甲方授权乙方按照净房价等于或者高于300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的价格介绍、联系买方(不含税费)。

第三条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税款、费用按国家和____市有关规定执行,由甲方、买方在房屋买卖协议书中另行约定。

第四条委托事项和服务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寻找合适买方、协助价格谈判、促成房屋买卖成交、代收代付定金、代拟房屋买卖协议等服务。甲方应按实际成交价格的2%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以下简称基本服务费),同时甲方承诺,如果实际成交价格高于300万元,甲方将按照超过300万元的部分的50%另行向乙方支付额外服务费(以下简称额外服务费)。

第五条服务费的支付基本服务费的支付:双方约定上述2%的基本服务费在买方支付购房定金时,由乙方直接从定金中扣除,即:通过乙方居间服务,甲方与买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的,买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20万元,甲方同意由乙方代收定金,并从定金中直接扣除服务费(按实际成交价格的2%计算),扣除服务费后的.定金余款,乙方应及时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后立即出具定金收条给买方,收条金额为定金20万元。额外服务费的支付:在甲方收取定金后,乙方应及时协助买卖双方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协议书。甲乙双方约定,在房屋买卖协议书签订后,在买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额外服务费,具体支付方式为:首付款中金额等于额外服务费的部分款项(按照实际成交价格超过300万元的部分的50%计算),由买方直接支付到本协议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余部分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应在收到后立即出具首付款收条给买方,收条金额为首付款全额(含服务费金额)。

第六条后续事项甲方、买方在房屋买卖协议书正式签订并结清首付款后,乙方的基本义务已完成,买卖双方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纠纷处理均按房屋买卖协议执行,后期产权过户、按揭贷款手续的办理由买卖双方自行处理或委托中介机构代理,乙方提供必要协助,并担任双方交易事项的见证人。在买卖双方房屋买卖协议书正式签订并结清首付款后,乙方的基本义务已完成,甲方应无条件向乙方支付基本及额外服务费,即使此项房屋买卖因买卖双方或任何一方违约原因、或者其他原因最终未能完成产权过户、按揭贷款手续,也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支付基本及额外服务费的义务。而应由无过错方按照买卖协议的约定向过错方追究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通过乙方居间服务,甲方与买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且买方已向甲方支付定金后,甲方未向乙方支付基本服务费的,甲方构成违约,除应及时补付服务费用外,还应另行按照基本服务费的30%支付违约金。

2、在房屋买卖协议书签订且买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未在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额外服务费,除应及时补付服务费外,还应另行按照额外服务费的50%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对于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北京房屋居间买卖合同书(优秀17篇)篇十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出卖人所售房屋为【楼房】【平房】,坐落为:____________【区】____润枫欣尚_________【小区】__6号楼______【幢】【座】【号】_________单元___701户______号。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_______层,其中地上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

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办公】【商业】【工业】:________商业__________。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该房屋所有权人为_段金作____,共有权人为,所有权证正在办理中,尚未取得。

房屋共有权人对出售该房屋的意见见附件二。

土地使用状况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填发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_______种情形:

1、商品房;。

2、已购公有住房;。

3、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4、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

5、其他房屋。

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___________。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他项权利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出卖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___________。

1、出卖人未将该房屋出租。

2、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买受人为该房屋承租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关于房屋权属情况的说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赁情况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三。

第三条出卖人与买受人自行成交达成交易。

第四条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壹佰肆拾万元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的有关价格另有约定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一。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付款,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四。

1、自行交割,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见附件五。

2、通过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见附件五。

买受人【是】【否】向出卖人支付定金,定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定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直接支付给出卖人】【存入专用账户划转】。

买受人应将房价款存入双方共同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出卖人持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出具的《转移登记办结单》到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按照《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的约定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关于贷款的约定。

买受人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申办抵押贷款,拟贷款金额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未获得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双方同意按照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买受人自行筹齐剩余房价款,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出卖人;。

买受人继续申请其他银行贷款,至贷款批准,其间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本合同终止,买受人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应如数返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申办贷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五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出卖人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出卖人应当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对出卖人出售的该房屋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屋。

出卖人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日以后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同意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账面余额转移至买受人名下。

第六条房屋的交付。

出卖人应当在_________________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手续: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逾期交房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和不作累加)。

逾期超过______日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附件四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和不作累加)。

逾期超过____日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按照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六。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出卖人】【买受人】缴纳。

第十条权属转移登记。

当事人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买受人未能在____________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自买受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因出卖人自身原因未如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应当向买受人支付__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日未迁出的,自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二、附件三有实际约定内容的,需一并提交。

出卖人: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附件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

6、空调:【中央空调】【自装柜机_______台】【自装挂机_______台】:

_________________。

7、电视馈线:【无线】【有线】: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9、互联网接入方式:【拨号】【宽带】:_________________。

10、其他:

房屋家具、电器、用品情况。

1、双人床:

2、单人床:

3、床头柜:

4、梳妆台:

5、衣柜:

6、书柜:

7、写字台:

8、沙发:

9、茶几:

10、椅子:

11、餐桌:

12、电视柜:

13、电视:

14、冰箱:

15、洗衣机:

16、热水器:

17、空调:

18、燃气灶:

19、排油烟机:

20、饮水机:

21、电话机:

22、吸尘器:

23、其他:

房屋配套物品。

3、【水卡】【电卡】【气卡】;。

4、【有线电视交费凭证】【电话交费凭证】【交费凭证】;。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七补充协议及其他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出卖人所售房屋为【楼房】【平房】,坐落为:____________【区】____润枫欣尚_________【小区】__6号楼______【幢】【座】【号】_________单元___701户______号。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_______层,其中地上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

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办公】【商业】【工业】:________商业__________。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该房屋所有权人为_段金作____,共有权人为,所有权证正在办理中,尚未取得。

房屋共有权人对出售该房屋的意见见附件二。

土地使用状况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填发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_______种情形:

1、商品房;。

2、已购公有住房;。

3、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4、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

5、其他房屋。

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___________。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他项权利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出卖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___________。

1、出卖人未将该房屋出租。

2、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买受人为该房屋承租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关于房屋权属情况的说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赁情况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三。

第三条出卖人与买受人自行成交达成交易。

第四条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壹佰肆拾万元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的有关价格另有约定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一。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付款,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四。

1、自行交割,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见附件五。

2、通过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见附件五。

买受人【是】【否】向出卖人支付定金,定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定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直接支付给出卖人】【存入专用账户划转】。

买受人应将房价款存入双方共同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出卖人持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出具的《转移登记办结单》到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按照《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的约定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关于贷款的约定。

买受人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申办抵押贷款,拟贷款金额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未获得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双方同意按照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买受人自行筹齐剩余房价款,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出卖人;。

买受人继续申请其他银行贷款,至贷款批准,其间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本合同终止,买受人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应如数返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申办贷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五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出卖人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出卖人应当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对出卖人出售的该房屋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屋。

出卖人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日以后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同意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账面余额转移至买受人名下。

第六条房屋的交付。

出卖人应当在_________________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手续: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逾期交房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和不作累加)。

逾期超过______日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附件四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和不作累加)。

逾期超过____日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按照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六。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出卖人】【买受人】缴纳。

第十条权属转移登记。

当事人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买受人未能在____________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自买受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因出卖人自身原因未如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应当向买受人支付__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日未迁出的,自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二、附件三有实际约定内容的,需一并提交。

出卖人: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附件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

6、空调:【中央空调】【自装柜机_______台】【自装挂机_______台】:

_________________。

7、电视馈线:【无线】【有线】: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9、互联网接入方式:【拨号】【宽带】:_________________。

10、其他:

房屋家具、电器、用品情况。

1、双人床:

2、单人床:

3、床头柜:

4、梳妆台:

5、衣柜:

6、书柜:

7、写字台:

8、沙发:

9、茶几:

10、椅子:

11、餐桌:

12、电视柜:

13、电视:

14、冰箱:

15、洗衣机:

16、热水器:

17、空调:

18、燃气灶:

19、排油烟机:

20、饮水机:

21、电话机:

22、吸尘器:

23、其他:

房屋配套物品。

3、【水卡】【电卡】【气卡】;。

4、【有线电视交费凭证】【电话交费凭证】【交费凭证】;。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修装饰情况。

关于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的有关价格的具体约定。

该房屋所在楼栋【已完成节能改造】【未进行节能改造】。

附件二房屋共有权人对出售该房屋的意见。

附件三房屋权属情况的说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赁情况的约定。

附件四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

附件五《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或《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

附件六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

1、出卖人承担的税费为:【所得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城建税】【土地增。

值税】【印花税】【综合地价款】。

2、买受人承担的税费为:【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

附件七补充协议及其他约定。

北京房屋居间买卖合同书(优秀17篇)篇十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产)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房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登记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双方现场确认,均无异议。

第二条【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第______项: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卖方须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及租赁合同交予买方。

第四条【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如该房地产所附着有卖方户口,基于保证买方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后,应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____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小写:______元)。

第七条【税费承担】。

双方约定,由买方承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双方按规定应缴纳的一切可能产生的税、费。

买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买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合同应继续履行,但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付款方式】。

买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九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__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三条【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____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卖方应按照行政机关的登记手续要求积极协助。

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____日内,买方须按本约定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

第十四条【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六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_份。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房产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十九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4份,卖方1份,买方1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卖方(签字):____________买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房屋居间买卖合同书(优秀17篇)篇十四

协议双方:。

甲方(受委托方):

乙方(委托方):

甲、乙方双方本着。

一、乙方应如实填写出售房屋登记表,并出示产权证及身份证,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二、乙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无争议,无纠纷,并已征得共有人(或产权人)同意,否则造成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三、该方最终成交价,由买卖双方自主商定,甲方只提供参考意见。乙方与甲方所介绍的卖房达成买卖协议时,须交甲方按成交价的1%的中介费,成交价低于伍万元按500元收费。

四、乙方也可同时委托他人或自行联系卖房,但不得与甲方介绍的买方以各种借口私下交易,否则,应承担双倍的中介服务费(乙方卖房一旦可以成交,因乙方原因不能成交,乙方须按规定给付中介费)。

五、甲方应通过媒体发布卖房信息。物色,筛选,推荐适合买方。带客户到乙方现场看房。如实传递买卖双方的要求,积极周旋,直至买卖成交。

六、甲方还可以为乙方提供下列服务:起草房屋买卖协议、代办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为定金、房款的收付提供信用帐户,钝化矛盾、调解纠纷,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七、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今后另行签订协议或委托书,本协议终止,权利义务关系以后签协议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北京房屋居间买卖合同书(优秀17篇)篇十五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拥有位于北京市区的房产,面积为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上述房产并向甲方交纳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

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就该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元。

剩余房款以乙方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代理费用及全证过户代办费:

1.丙方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元整。

签定本合同时方按出售房屋价格%的比例向丙方支付代理费(大写)元整。

委托事项完成后(以新房产证下发为准)剩余代理费同时一次性由方支付丙方。

第3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

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迟一日乙方按延迟交付价款万分之(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

逾迟超过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并由乙方付丙方全部代理费用及权证过户代办费。

第4条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后三日内,将上述房产交予乙方。

若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履行交房义务,应将已收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利率计算并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费及权证过户费。

第5条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屋资料的真实性并符合国家及徐州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

若违反国家及徐州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发的一切法律或经济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并支付丙方全部代付款方式为:,乙方支付首付款(大写)2.甲乙双方各向丙方交纳权证代办费人民币以壹仟伍佰元整。

理费用及权证过户代办费。

第6条甲乙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合同后50个工作日(以丙方通知为准),持本合同和相关证件共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手续费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由方支付。

第7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的,三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拥有位于北京市区的房产,面积为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上述房产并向甲方交纳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

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就该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元。

剩余房款以乙方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代理费用及全证过户代办费:

1.丙方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元整。

签定本合同时方按出售房屋价格%的比例向丙方支付代理费(大写)元整。

委托事项完成后(以新房产证下发为准)剩余代理费同时一次性由方支付丙方。

第3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

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迟一日乙方按延迟交付价款万分之(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

逾迟超过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并由乙方付丙方全部代理费用及权证过户代办费。

第4条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后三日内,将上述房产交予乙方。

若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履行交房义务,应将已收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利率计算并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费及权证过户费。

第5条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屋资料的真实性并符合国家及徐州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

若违反国家及徐州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发的一切法律或经济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并支付丙方全部代付款方式为:,乙方支付首付款(大写)2.甲乙双方各向丙方交纳权证代办费人民币以壹仟伍佰元整。

理费用及权证过户代办费。

第6条甲乙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合同后50个工作日(以丙方通知为准),持本合同和相关证件共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手续费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由方支付。

第7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的,三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9条丙方在甲乙双方备齐过户及贷款相关资料后,有责任在50个工作日内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过户及贷款手续,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

本合同签定后如甲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主动解除方应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费及权证过户费。

第10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第11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

乙方:丙方:

代理人:代理人:经纪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房屋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现甲方自愿将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在________。

第9条丙方在甲乙双方备齐过户及贷款相关资料后,有责任在50个工作日内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过户及贷款手续,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

本合同签定后如甲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主动解除方应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费及权证过户费。

第10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第11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

乙方:丙方:

代理人:代理人:经纪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_

北京房屋居间买卖合同书(优秀17篇)篇十六

丙方(居间方):__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______字第______号,所有权人为____________。乙方对该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 房屋交易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交易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由甲、乙方承担,由丙方代收代缴。经甲、乙双方确认,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一。

若乙方需要向银行贷款,则乙方还应支付保险费、评估费和律师费,该费用在评估报告完成并确定后仍应由丙方代收代缴,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二。

第四条 委托事项和服务费。

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促成房屋买卖、代办房屋产权过户等服务。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经甲、乙双方确认,具体支付的服务费用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一。

若需要从银行贷款,则乙方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代办银行贷款服务。乙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经乙方确认,具体支付的服务费用见附件二。

第五条 定金支付。

甲、乙双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当于房屋交易价格10%的购房定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该定金自支付于丙方时起视为定金已支付。在支付定金同时,甲方应将该房屋的产权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交付于丙方。

第六条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一) 一次性付款。

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二) 银行贷款。

2、在银行放贷手续完成后,由丙方配合甲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办理70%的房款;。

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甲方,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第七条 房屋交付。

(一) 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二) 该房屋交付当日,甲、乙双方均需到场。待该房屋交付完毕后,甲、乙双方应签订《物业交割单》。

(三) 该房屋交付前,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屋交付并签订《物业交割单》后,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屋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单据。

(三) 如该房屋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四) 甲方交付该房屋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 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 甲方义务。

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承诺对该房屋权属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交付时符合国家规定。

3甲方应及时提供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二) 乙方义务。

1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交付定金。

2提供该房屋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3若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三) 丙方义务。

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3代收甲、乙方支付的定金、房款,并按本合同第六条中约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商;协商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 乙方支付定金后,若甲方悔约,不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额赔偿乙方,甲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屋成交价2.5%的违约金,丙方将乙方已付定金如数退还;若乙方违约,不购买该房屋,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屋成交价2.5%的违约金。三方对此条款均无异议。

(二) 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悔约条款处理。

(三) 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悔约条款处理。

(四) 在办理立契过户和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能履行已无实际意义时,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所有证件及相关资料退还。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 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

(二)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对于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附件一 略。

附件二 略。

北京房屋居间买卖合同书(优秀17篇)篇十七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已经于_____年___月__日与_____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标的房屋为_______房,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意偿还完标的房屋的按揭贷款后将前述编号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买方(既本协议中的甲方)的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做以下约定,由双方遵守。

2、签订本协议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去银行支行设立共管账户;

5、乙方与开发商________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与编号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相比除编号及买方由甲方变为乙方外,其他条款完全一致),并取得由开发商________有限公司出具正式的与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匹配的正式不动产发票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短信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提前三天短信通知乙方具体时间配合甲方向银行支行申请解付甲乙共管账户中共计人民币_______万元给甲方。

3、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向甲乙双方的共管账户转账。

6、开发商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给乙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与编号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除编号及买方由甲方变为乙方外,其他条款不一致的,乙方可以选择拒绝签订该买卖合同,不属于本协议第三条第4款约定的情形,且甲方须赔偿乙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万元。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因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双方一致同意交由海南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双方法定联系方式为以下列明,致函、短信、电邮以下联系地址均视为已经履行完毕通知义务。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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