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工作会议总结(汇总20篇)

时间:2023-12-17 作者:温柔雨

通过撰写述职报告,我们可以更好地与领导沟通、交流并建立互信的工作关系。8.接下来,小编为大家分享一些写述职报告的经验和技巧,希望对大家的写作能够有所启发。

立法工作会议总结(汇总20篇)篇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立法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我市立法工作,部署今后五年立法任务。刚才,几位同志对相关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大家要抓好贯彻落实。

自2015年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我市立法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实践,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立法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当前,×正阔步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532”发展战略全面起势,奋进gdp万亿之城的号角已经吹响。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要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贯穿到立法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地方立法各项工作与党中央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要立足“532”发展战略,紧扣“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推动解决根本性、全局性问题,为推进现代化建设破除障碍、提供保障。

地方立法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高立法质量效率,加快形成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配套、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程相适应,体现时代精神、富有×特色、更加科学完备的法规规章体系,确保每一件立法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第一,要聚焦改革发展重点领域,立务实之法。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优化营商环境、水生态环境保护、大运河文化遗产、乡村振兴、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立法。同时,积极发挥地方立法“试验田”作用,探索开展创制性立法。

第二,要聚焦民生改善重大事项,立有情之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七有”要求,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加快教育、养老、就业、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立法,擦亮“六个常有”民生名片。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每一部法规都载满民意、回应民需、体现民情。

第三,要聚焦法治建设重要环节,立管用之法。把立法工作放到法治×建设中一体推进,让高水平法治成为×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断推进全民守法,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

立法工作会议总结(汇总20篇)篇二

关于工作会议总结的范文怎么写,下面小编整理推荐工作会议总结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结合本届会议精神和公司环保岗位的现状,对环保工作有了重新的认识,为不断地充实自己,提升自己的素质和能力,能够做好自我管理工作,对自己提出几点要求。

一、学习计划的方法

做好日、周、月、季、年工作计划,计划是工作之先,一项工作,首先要具有计划,才会有后续的实施、检查和纠偏。只有有了计划,工作才会有方向、有目标。计划,在工作中具有预先性,同时,它对工作目标的达成又具有指导性。工作会议总结。做好计划,使自己的工作更加条理,能够主动地报告工作进度,让领导知道。

二、提升执行的能力

一个好的计划需要具有执行力的人来完成,做好计划后要马上把计划用于实践过程中,不怕犯错误,犯错误后,一定要接受批评,争取不犯二次错误,让领导省事。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完成自己岗位的工作后,要主动帮助领导,让领导有效。

三、在总结中学习

工作总结是个人或集体对某一阶段的工作进行的回顾或评价,写好工作总结,可以从中得到启发,看到工作中的优点和不足,从而进一步明确今后的工作重点和任务。阶段性地进行总结和分析,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回顾,做到心中有数,对领导的提问,有问必答,而且清楚,让领导放心。

四、在学习中提高

当今时代是一个飞速发展的'时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与知识的急剧增长、知识更新周期的缩短、创新频率的加快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不断孕育出新的生产方式、经济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不加强学习就难以跟上形势的发展。工作会议总结。利用自己的空闲时间,不断充实自己,努力学习各类知识,这样才能了解领导的言语,让领导轻松。

五、在否定中成长

在日常工作中要勤于思考,善于发现问题,并能及时想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断地否定自我、超越自我,从表层看,是个创新方法问题,往内里想,却是一个对事业的责任心问题。因此自我否定后要在适合自己和适应当时具体的环境中进行自我改善要,做到因己因时因地而宜,利于自我发展,不影响团队的稳定性和当时的空间环境。工作中,对自己的业务主动提出改善计划,让领导进步。

7月25日上午,明珠社区召开了2012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会,对半年来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会上,王建国书记对党建、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综治调解、劳动保障、文体工作等几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半年以来,社区紧密围绕社区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不断创新社区社会化管理,真抓实干、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在各项工作中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书记对在座的居民小组长和支部书记所做的工作表示肯定和感谢,并鼓励大家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继续发挥无私奋献精神,为社区建设发挥出自己的光和热。

会议还强调了社区半年来在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等方面的重点难点以及存在的问题,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可以有所侧重,有的放矢,为接下来计生工作的开展和迎接创卫检查打好坚实的基础。针对创卫迎检,负责卫生工作的工作者也在会上作了动员,并就具体工作进行了布置,希望居民小组长和支部书记能积极配合,同时发挥带头人的作用带动广大居民自觉树立环境卫生意识,为创卫迎检做好充分准备。

会议最后,书记就社区下半年工作以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片租户联系”工作平台为主线,要求居民小组长切实履行信息员、调解员、宣传员、管理员、服务员等职责,统筹做好管理与服务的各项工作。

立法工作会议总结(汇总20篇)篇三

今年以来,系统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质监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六届十次全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严谨务实,创新跨越,建设和谐质监”的工作要求和“强素质、重业绩、争一流”的工作基调,紧扣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城乡一体化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三件大事,牢牢抓住“一条主线、一条底线、一个平台、一支队伍”四项重点工作,知责图为,形成了动态、区域、分类三项监管齐抓共赢,质量强市、标准强业、名牌强企、评议强风四大活动齐头并进的良好态势。

积极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抓总作用,强化领导推动、政策拉动、载体带动,质量强市建设有力推进。

1.政策意见陆续出台。质量强市建设写进了绍兴市《xx年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意见》、《绍兴市xx年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行动方案》2个政策意见;质量强市建设“十二五”规划通过了专家评审;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质量强市建设推进会,总结推广了质量强市试点工作经验。各县(市、区)及开发区均将质量强市(县、区)工作纳入了政府对乡镇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其中诸暨市“创新六大机制推进质量强省试点工作”的经验得到了王建满副省长的批示肯定,并在上半年质量强省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

2.工作机制不断健全。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后,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分管市长亲自带队,组织四大质量牵头部门对质量强市试点工作开展了专题督导;强市办建立了“单月督查、双月例会和季度通报”工作推进机制,组织召开了数次市级牵头部门、联络员和县(市、区)办公室主任会议,并组建质量强市工作指导组,进驻绍兴县四大质量16家试点企业,开展了面对面、一对一、点对点的上门入企蹲点指导,指导总结了十大试点经验。四大牵头部门分别编制了四大质量建设“十二五”规划和xx年行动方案,联合下发了《绍兴市开展“千争创万导入”活动实施方案》,“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主抓、领导小组主推”的工作推进机制不断健全。

3.工作载体全面落地。以政府质量奖、名牌标准化战略、“百争创千导入万培训活动”等载体为抓手,扎实推进质量强企活动,企业追求质量的主体活力不断激发。

一是企业自愿采标,技术标准战略实施呈现新现象。与经信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加快实施标准化战略的若干意见》,积极引导企业走标准战略之路,取得了新成效。在跟踪推进现有10只重点项目的基础上,上半年新推荐省级块状产业标准化项目5个、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4个,新增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项目12个,县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24个,新增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企业46家,诸暨市还被确定为全省唯一一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新有1家国家级标计委在袍江落户,新上报国家标准立项申请1只、省地方标准制定2只、省标准化重点研究项目1只。规上企业主导产品新增采标产品147只,重点产品采标率累计达到了84%。诸暨市出台的《养老服务》地方标准填补了我省养老服务地方标准的空白。

二是企业自动申报,名牌战略推进呈现新气象。在政策导向上,名牌培育优先向绍兴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五大传统优势产业倾斜;在工作重心上,调整了名牌工作的着力点,重在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提升品牌竞争力、做强品牌经济,重在推动企业练好质量内功。今年企业申报名牌产品的积极性进一步高涨,分别有160只(复评64只)产品、248只(复评149只)产品申报省、市名牌产品,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分别占新申报省、市工业名牌数的19.7%和27.6%;新申报的省工业名牌中,有80.3%的产品属于高技术、高附加值、装备制造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35.3%的产品属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国家级新产品;同时,突出发挥区域名牌促进块状产业质量提升的推动作用,做到培育与标志使用管理并重,培育与地理标志保护相结合,既加大对绍兴家纺、嵊州绿茶、枫桥香等区域产品的培育力度,又突出加强厦伞件、店口铜加工产品等7只省级区域名牌的管理和标志使用工作,经严格审核,上半年新增22家企业获准使用区域名牌标志,累计已有126家企业使用了区域名牌标志。

三是企业自发分析,计量工作开展呈现新景象。继续加大力度推进纺织印染和医药化工2个省级行业节能推进项目,并择定铜加工、热电、领带、水泥等绍兴区域性能耗行业,新组织实施了8个县级试点行业节能推进项目。上半年已帮助企业解决能耗问题39个,节能5.8万吨标准煤,并有1只项目入围xx年度市节能降耗重点项目。同时,在重点耗能企业全面推行能源计量精细化管理工作,全市630家年耗标煤1000吨以上的企业达到或基本达到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标准要求,占企业总数的82.1%。另有57家餐饮单位和商店向社会作出了诚信计量承诺,有7家集贸市场新推行了计量器具“四统一”管理工作。

四是企业自觉导入,质量管理推行呈现新征象。以“百企争创千企导入万员培训”活动为载体,积极探索质量强企的途径和方法。由市质量强市建设领导小组下发了《企业质量星级管理评定管理办法》,强市办制订了《企业质量星级管理评定标准》和《企业质量星级管理评定细则》。通过广泛开展“专家千企把脉”活动,分类指导企业导入有效的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树立了一批质量管理示范企业、管理体系认证示范企业。目前,全市已有796家企业导入了先进质量管理模式(今年新导入164家),其中: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的有253家(新导入54家)、实施精细化管理模式的有283家(新导入110家)。今年有10家企业申报省政府质量奖、20家企业申报市长质量奖,并分别有4家企业和15家企业通过了资格审查,数量为历年之最。上半年举办质量管理培训班81期,共培训质量管理人员10003人次,其中新昌县组织开展了“来立信”杯质量强县教育活动,县长亲自作培训动员。新增质量赶超项目4只,有120家企业创造了164个qc研究成果,直接经济效益已超4000多万元。

立法工作会议总结(汇总20篇)篇四

当前,我行不良贷款实际占比在百分之六十以上,对我行业务经营和加快发展形成了严重的“瓶颈制约”。由于我行不良贷款形成时间长、金额大,许多呆滞呆帐户已被判了"死刑",面对经济案件多、经营效益差、不良资产居高不下、干部员工精神面貌不佳的严峻形势,我们感到:大发展小困难,小发展大困难,不发展难中难。当前制约我们前进的步伐,很大程度是受资产质量的影响,要谋求我行的“大发展”,必须搬开不良资产这个“绊脚石”。近几年,市分行对各项经营指标进行考核时,对不良贷款的考核力度很大,对效益工资的分配影响一样很大。因而,要解决我行的经营与发展问题,一方面要多增存款,壮大经营实力,另一方面就是多清不良贷款,优化资产质量。有些同志说,还有一条途径,就是想办法扩张规模,靠规模扩张稀释不良,改良资产。这个办法很好。但是,我们面临的企业群体整体较差,规模不大,潜力有限,前景一般,很难从上级行争取到信贷政策。再从另一个侧面来看,扩张规模和清收不良又是两个概念。省、市两级分行对清贷指标都是钢性考核,既与当年效益工资分配联系紧密,又与次年贡献工资的基数确定密不可分。省行领导对不良贷款有一套核算理论,简单来讲,就是清收一百万的不良贷款,相当于搞回一个亿的存款。同时体现在经营方面,它改良了资产,体现在效益方面,它的价值又间接地体现在利润里面。由此可以看出,下大力气清收不良贷款,既可以解决面临的发展问题,又可以解决我们的工资问题。既可以改良我们的资产,又壮大了经营实力。

实事求是来讲,清收不良贷款犹如坚冰,越积越厚越不易攻破。越往后越是硬骨头。从不良贷款的成因来看,绝大多数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银政不分、银行过多地承担社会义务而形成的信贷资金沉淀,以及市场经济初期国家产业政策调整造成的企业风险向银行的转嫁所致。从我行的清收现状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难点:

1、外流贷户清收难。经我们了解,有很大一部份贷户常年外流,甚至是举家外流,而且他们的贷款既无抵押也无担保或是担保无效,给清收工作造成很大的困难。

2、胜诉的案件执行难。前几年,我们曾尝试通过大量起诉贷款户,寻求清贷途径,但赢官司不赢钱。案件执行艰难,时至今日,仍有大批胜诉贷款无法收回。主要是法院执行力度不够。

3、村集体贷款收回难。目前,我行有相当一部分农户贷款,均系原村集体落贷给村民的,这部分贷款形成不良原因极其复杂,牵扯到很多因素,多年来它们连利息都不予偿还,更别说本金了。

4、问题贷款清收难。两年前,支行清贷队人员就曾反映,个别内部人员将贷户归还的贷款私自截留自用,至今不予归还。支行曾与这些人员进行过沟通,由于无据可查,导致这部分贷款事实上已经被蒸发。

5、碍于情面清收难。由于有部分贷款与内部员工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复杂关系,实际清收起来也十分困难。

6、责任不清落实难。有些贷款的第一责任人由于调离、退休、退养等原因,造成责任难以落实,甚至贷户是谁都无法搞清楚,让我们的清贷人员根本找不到着力点。

除上述原因外,形成不良资产越积越多的原因还有以下三点。一是受客观环境的影响,我县没有大型企业作支撑,加之其他工商企业的经营包袱沉重,机制不活,效益不佳的问题也很明显,许多国营或集体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我们自然也受到了连带影响。二是有怕苦畏难情绪,缺乏下猛药、出重拳、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决心。三是清收机制不健全,清贷人员流动频繁,干好干坏一个样,激励机制跟不上。纵上所述。如何活化不良资产,尽快调整干部职工在清收工作中的精神状态,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

立法工作会议总结(汇总20篇)篇五

4月6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部署安排经省委审定的《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xx年立法计划》实施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素琍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省长方春明就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落实立法任务提出明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朱读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要切实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勇于担当,奋发作为,努力将我省立法工作提高到新水平。要毫不动摇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立法机关党组作用,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准确把握立法工作基本要求,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坚持依法立法,严格遵守法定的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切实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和谐统一;坚持科学立法,一切从实际出发,遵循立法自身活动规律,不断提升立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坚持民主立法,尊重人民主体地位,高度重视发挥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开门立法渠道,使所立之法符合客观实际,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真正立得准、站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会议要求,各有关方面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法规草案起草、审议工作,做好法规审查批准工作,注重提升立法能力,确保如期完成今年立法任务,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和制度保障,不断开创我省法治建设新局面。

3月27日,全市立法工作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宝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成中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东勋作全市立法。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曹春明、各委办室负责人,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立法顾问和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参加会议。

市政府秘书长郭善瑞主持会议。

会议回顾总结去年立法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新一年立法工作任务。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一年多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逐步健全,立法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各项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夯实,首部实体性立法已经启动,立法工作进展顺利。

会议认为,我市获准行使地方立法权,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通过地方立法,将涉及全市工作大局、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有利于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推进法治阜新建设。

会议强调,扎实推进我市地方立法工作,要注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要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要在市委的领导下,主动适应全市改革发展和社会管理需要,深入研究“三大领域”的立法重点难点问题,及时从立法上提出解决问题的路径和方法,推动市委决策得到有效实施。二是要发挥好人大主导作用。人大主导立法,更多体现在立法规划、立项、审议等环节的主导。人大主导要按照“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要求,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验立法工作的标准。三是要发挥好政府依托作用。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抓紧完善相关制度,抓紧制订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订规章的程序规定。立法项目所涉及的政府部门,要提前做好立法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四是要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发挥各方参与作用。坚持问计于民、用计于民,使地方立法工作真正集中民智、反映民情、体现民意。充分发挥好地方立法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积极将事关阜新转型升级大局的重要事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通过地方法规固定下来,为阜新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立法工作会议总结(汇总20篇)篇六

导语:工作会议总结怎么写?欢迎阅读小编为您推荐的范文!

结合本届会议精神和公司环保岗位的现状,对环保工作有了重新的认识,为不断地充实自己,提升自己的素质和能力,能够做好自我管理工作,对自己提出几点要求。

做好日、周、月、季、年工作计划,计划是工作之先,一项工作,首先要具有计划,才会有后续的实施、检查和纠偏。只有有了计划,工作才会有方向、有目标。计划,在工作中具有预先性,同时,它对工作目标的达成又具有指导性。工作会议总结。做好计划,使自己的工作更加条理,能够主动地报告工作进度,让领导知道。

一个好的计划需要具有执行力的人来完成,做好计划后要马上把计划用于实践过程中,不怕犯错误,犯错误后,一定要接受批评,争取不犯二次错误,让领导省事。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完成自己岗位的工作后,要主动帮助领导,让领导有效。

工作总结是个人或集体对某一阶段的工作进行的回顾或评价,写好工作总结,可以从中得到启发,看到工作中的优点和不足,从而进一步明确今后的工作重点和任务。阶段性地进行总结和分析,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回顾,做到心中有数,对领导的提问,有问必答,而且清楚,让领导放心。

当今时代是一个飞速发展的时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与知识的急剧增长、知识更新周期的缩短、创新频率的加快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不断孕育出新的生产方式、经济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不加强学习就难以跟上形势的发展。工作会议总结。利用自己的空闲时间,不断充实自己,努力学习各类知识,这样才能了解领导的言语,让领导轻松。

在日常工作中要勤于思考,善于发现问题,并能及时想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断地否定自我、超越自我,从表层看,是个创新方法问题,往内里想,却是一个对事业的责任心问题。因此自我否定后要在适合自己和适应当时具体的环境中进行自我改善要,做到因己因时因地而宜,利于自我发展,不影响团队的稳定性和当时的空间环境。工作中,对自己的业务主动提出改善计划,让领导进步。

7月25日上午,明珠社区召开了2012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会,对半年来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会上,王建国书记对党建、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综治调解、劳动保障、文体工作等几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半年以来,社区紧密围绕社区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不断创新社区社会化管理,真抓实干、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在各项工作中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书记对在座的居民小组长和支部书记所做的工作表示肯定和感谢,并鼓励大家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继续发挥无私奋献精神,为社区建设发挥出自己的光和热。

会议还强调了社区半年来在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等方面的重点难点以及存在的问题,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可以有所侧重,有的放矢,为接下来计生工作的开展和迎接创卫检查打好坚实的基础。针对创卫迎检,负责卫生工作的工作者也在会上作了动员,并就具体工作进行了布置,希望居民小组长和支部书记能积极配合,同时发挥带头人的作用带动广大居民自觉树立环境卫生意识,为创卫迎检做好充分准备。

会议最后,书记就社区下半年工作以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片租户联系”工作平台为主线,要求居民小组长切实履行信息员、调解员、宣传员、管理员、服务员等职责,统筹做好管理与服务的各项工作。

根据省市教研室要求,我校组织本校语文组老师参加了省教研室组织的教研会议,收获良多,特总结如下:

1、关于提高教师解读文本和执教语文课堂的能力。会议上,有关专家提到了应该加强对经典篇目的解读,这对我们是有益的启发。经典篇目由于长期被教育名家研读、分析,似乎已经没有多少可以挖掘的东西了。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和教育教学理念的更新,对传统篇目的理解和分析会出现更多更新的角度和切入点,对文本的解读是没有止境的,如能找到合适的突破口,老课文也可以上出新意。

2、学生不是教师完成讲课任务的道具。很多时候,我们讲课的时候更多地想到的是如何顺利地完成,而不是学生在课堂上能得到多少东西。这个问题牵涉到教育最终为了谁这个终极命题。专家认为,真正适应学生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真正适应学生的课堂才是最好的课堂。那么,以此为标准,不管是教师的讲授还是学生的学习,都应以能不能促进学生的更好成长为标准。

3、让中青年教师重视自身的成长。教师是成人,在工作之前受过多年的教育,参加工作后也获得了不少有益的教学经验,但这并不表示教师就不需要学习和成长了。一个真正的教师应该始终是一个学习者,他有学习的渴望,不断试图超越自己,在不断地反思和否定中获得更好的成长。但在实际教学工作中,由于缺乏有效的指导和激励,很多教师喜欢靠经验教学,迷信老办法。不注重学习和研究,这是非常危险的.,因为他极可能因为年龄的增长而逐渐和学生越走越远,最终丧失学生的信任和喜爱,那么,他的教学也就必然走向了失败。

立法工作会议总结(汇总20篇)篇七

4月6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部署安排经省委审定的《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实施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素琍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省长方春明就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落实立法任务提出明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朱读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要切实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勇于担当,奋发作为,努力将我省立法工作提高到新水平。要毫不动摇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立法机关党组作用,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准确把握立法工作基本要求,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坚持依法立法,严格遵守法定的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切实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和谐统一;坚持科学立法,一切从实际出发,遵循立法自身活动规律,不断提升立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坚持民主立法,尊重人民主体地位,高度重视发挥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开门立法渠道,使所立之法符合客观实际,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真正立得准、站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会议要求,各有关方面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法规草案起草、审议工作,做好法规审查批准工作,注重提升立法能力,确保如期完成今年立法任务,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和制度保障,不断开创我省法治建设新局面。

立法工作会议总结(汇总20篇)篇八

20xx年3月5日,全体网络中心成员集中召开了“春季学期工作动员大会”,会中,各部门老师都对其管理的部门进行了重要的工作总结,指出了我们上学期和新学期开学存在的问题,并肯定了我们这段时间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果。

经过此次会议,我们能够更为深刻认识到自身工作所需加强的地方及该继续发扬的方面。结合会议内容及工作生活实践内容,我们认识到:

协作密切化。

各部门相互帮助,协作工作是非常必要的,正如:开学开户高峰期的那段时间,客服组的工作负担骤然加重,而能够如此完善的完成工作,除了需要客服组打起的十分精神,尽职尽职,主动工作,还需要资源组及技术组等部门的协助配合工作,正因为他们的参与,才能在新学期开户高峰期有条不紊的完成工作。这方面的协作,我们在往后的工作生活中也应该有所发扬,促进部门与部门的交流,团结各部门力量。如何协作密切化,这也关系到各组组长认识的深入化,组长的必要交流除了平常接触之外,更该自动自发规律时间上的接触,因此,必要的活动安排显得至关重要。

大二的我们将要迎来新生力量,如今的我们对于自身的工作,相信都能驾轻就熟了,可是有些事情我们都得老话重提,特别是客服组与网维技术组网络问题交流部分,及时的信息及时的反馈、了解和解决,对于这两个部门应该是多交流的方面,而客服组的开单质量应更提一个层次,因此,客服组一旦遇到问题当问就问,技术组了解到的出现问题当说就说,而工作的细致只有我们不断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交流问题,才能不断完善、细致。

工作环境的整洁化。

中心办公室是我们大家一起工作生活的场所,而场所的环境卫生尤为重要,因此个人卫生问题应当注意,我们大家应该养成环境整洁习惯,而这也是需要一定的.督促。

一个logo的设想。

会中多次强调招新及前期招新宣传问题,主要为宣传推广团队精神和形象。自创办到现在,学生群中泛称我们为“网络中心”,因此对其继续沿用。校内学院团队的宣传惯用:展板、大字报、横幅及各大活动组织冠名。团队logo体现了团队文化形象及灵魂精神,因此团队独立的logo设计是非常有必要的,更易于加深大众的印象。由logo的启发,我们也可以举办一个logo设计大赛,胜出者能获得相关奖励,成为我们的中心logo,以此达到宣传推广的效果及完善中心的目的,成就学生口碑,扩大影响力。作为负责学院的信息网络这块的工作团队,我们拥有的学院资源较为广阔,比如参与学院校内网的编版、监督,而我们可以利用此资源,在页头或页尾注明我们的中心logo及名称;中心资源组新开辟的资源论坛,以强有力的视觉冲击展示我们的logo特色和个性,以论坛的形式广告,宣传中心。

20xx年将是预示着一个不平凡的学期,我们迎来了开户新高峰,也将面临培养新一代的责任,我们当竭尽全力,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让平凡在平凡的工作中大放异彩!

文档为doc格式。

立法工作会议总结(汇总20篇)篇九

20xx年7月9日至11日,展辰涂料集团20xx年上半年销售工作总结会议在北京顺利召开。此次会议由销售中心主持,来自全国六家分公司的业务一部、业务二部、技术服务部以及集团家具漆销售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共同参会,会议还荣幸地邀请到了刘顺总裁、孙金平副总裁、肖劲总经理、王宝副总经理、张君副总经理以及北京公司部分同仁参会。

会议第一天,刘顺总裁作了精彩的开幕致辞,继而各分公司业务二部的负责人分别对各自20xx年上半年的销售工作做了总结,并在总结后进行了务实的交流和讨论。会议后两日分别是各分公司业务一部和技术服务部门的总结和交流,均得到了卓有实效的成就。

此次销售年中会议,在每个人的汇报中,纷纷呈现出展辰文化中谦虚、好学、求真、务实的态度和精神,用准确的数据和系统性的分析,真实地将成绩表达,也将各自的问题毫不掩饰地拿出来交流,共同探寻解决之道,传递出一股极有力的正能量,为下半年销售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汇报总结结束,集团对表现优异的业务和技服部门进行了表彰和嘉奖,北京业务一部、成都业务一部、青岛业务一部、成都业务二部、上海业务二部、深圳业务二部、北京技术服务部、成都技术服务部、深圳技术服务部分别获得精英团队奖。

会议最后,孙总对会议进行了精炼而又务实的总结,一番感激之词让现场每一个展辰人温暖而感动,一语“为了目标,前行!”更将展辰销售人的风采潇洒展现!

通过此次会议,大家更加清晰了下半年的工作方向、目标和重点,同时对于提高各公司的销售管理工作提供了一个交流沟通的平台。相信通过此次会议,展辰销售系统必将在下半年取得更优异的成绩!

立法工作会议总结(汇总20篇)篇十

20xx年5月23日午自习时间,医学系全体教师在医学系四楼会议室召开了2015-20xx-2学期中期工作总结会议,会议由刘浩主任主持。医学系副主任李利军、副主任李进明及全体教学、教辅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上,李利军副主任首先对我系本学期的教学工作进行了总结。他宣讲了三个方面的内容:

2、组织实施了16届升学班6次模拟考试,全部年级一次模拟考试。

4、系上对科任教师辅导进行了不定期抽查,基本能做到按时认真,解难补漏。

5、系上和教务处各组织检查了一次教案、作业、听课记录,督促教师做到“一课一案”的要求,同时将教案检查结果进行了及时通报。

6、组织实施了20xx年陕西省护理技能大赛参赛人员的选拨、赛前训练、赛前技能展示,并参加了20xx年陕西省护理技能大赛,且获得了三个一等奖,一个二等奖的好成绩,同时有2名同学代表陕西省积极备战20xx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护理技能大赛。

7、15届博爱药剂班的大部分同学在神木县药材公司博爱大药房顺利走上了顶岗实习岗位,有望后半年签订就业协议,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岗位。

8、本学期的实训教学继续实施分小组教学,强化了实训课的管理,16届6个教学模块、16届6个教学模块紧张有序进行。

9、组织学生参观了神木博物馆,了解了神木久远的人文历史。

1、举办6届五年一贯制班级以“回忆似水年华,畅想美好未来”为主题的毕业汇报演出。

2、学科知识竞赛。

3、组织三名教师随机听课活动。

4、教师说课比赛。

5、招生宣传。

1、部分班级成绩起伏较大。

2、辅导问题(辅导的人常辅导,不辅导的人常不辅导,有事的人经常有事耽误辅导)。

3、专业课学习兴趣不浓(多媒体教学)。

4、听课。

5、请假人数多,调课次数频。

李进明主任对本学期的德育工作进行了总结讲话,他希望所有班主任能够脚踏实地做好班级德育工作,多与科任老师交流谈话,对于部分学生有针对性的扰乱课堂秩序的行为积极配合科任老师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最后,刘浩主任统筹兼顾,作了补充强调和说明。他强调了以下8个方面的内容:

1、毕业班的高考和毕业离校工作。

2、技能大赛国赛前期准备事宜,争取再创佳绩;

3、招生宣传工作,所有教师大力宣传我系优势和特色,力争19届新生优质生源;

4、下学期教师聘用计划;

5、实验室建设工作,强调实验室管理员认真工作,管理好自己所管区域,教育学生爱护实验设备。

7、严格控制学生流失问题;

8、系内教师请假调课问题,严禁教师私自调课换课行为。

总结:我们获得了许多工作方面的宝贵经验,我们吸取着教训,不断反思,继续实践,让我们更加坚定学校对我们的正确引领。正所谓“天道酬勤”,一份付出!一份收获!我坚信:没有昨天的辛勤耕耘,就没有今天的累累硕果;没有今天的兢兢业业,也不会有明天的灿烂辉煌。今天的成绩是昨天付出的回报,今天的荣耀更是明天成功的阶梯!让我们以坚定的信念,饱满的热情、求实的作风、实现新的跨越,创造新的辉煌。

立法工作会议总结(汇总20篇)篇十一

同志们:

这次全市人大工作会议,是市委专题研究人大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换届以来全市的人大工作,研究部署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为建设法治上饶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法治保证。刚才,信州区、万年县、德兴市3名同志作了交流发言,承祖市长和跃岭主任分别作了讲话,都讲得很好、很到位,我完全同意。

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特别是20xx年换届以来,全市各级党委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有力支持和保证了人大及其会依法履行职责。市、县两级政府和“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决议,诚恳办理代表建议意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各级各部门自觉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宪法法律,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在全社会形成了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全市各级人大及其会在党的领导下,始终坚持正确方向,监督工作更加有力,重大事项决定及人事任免依法有序,各级人大代表、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履职能力明显提高,人大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有力促进了全市民主法治建设,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市人大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亲切的问候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20xx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对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深入学习贯彻习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出台了《关于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下面,我就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重要精神,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我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领会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正确方向。

20xx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系统总结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年来取得的重要成就和成功经验,科学阐释了这一制度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深刻揭示了坚持这一制度对推动国家发展的重要作用,明确提出了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的根本要求和重点任务。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为我们在新形势下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提供了行动指南。去年12月15日,省委强卫书记在全省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全省上下要始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不断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质特征、地位作用的认识,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积极为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造良好条件。强书记的讲话,紧密结合我省人大工作实际,既有理论的高度,又有实践的深度,具有很强的思想性、实践性、指导性。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和省委强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

第一,深刻认识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必然性和科学性。指出,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以来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做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对此,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性,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具体体现,作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保障,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第二,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和宝贵经验。指出,在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做主,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习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了“四个必须”的要求,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做主,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我们一定要从“四个必须”的要求中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深刻认识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深刻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努力方向,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康发展、持续提升。

第三,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途径。在讲话中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六个坚持、六个防止”的要求:一是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防止出现群龙无首、一盘散沙的现象;二是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切实防止出现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现象;三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切实防止出现党争纷沓、相互倾轧的现象;四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切实防止出现民族隔阂、民族冲突的现象;五是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切实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六是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和原则,切实防止出现相互掣肘、内耗严重的现象。这些重要论述,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规律的深刻总结,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制度理论的新发展新成果。我们要深刻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权组织体系的“基石”,国家各方面制度都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基础、由人民代表大会创制和构建,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都依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制定的法律法规来展开、来推进。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新发展,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根本性的牵引作用。就地方来讲,我们要对地方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实施有效治理,就必须适应时代变化,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加快构建起科学的地方法规体系、高效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体系。

第四,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与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人民是主体,是力量源泉。人大代表来自人民,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体会得最具体,对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人民群众的愿望呼声了解得最深入。我们要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面推进改革与法治建设过程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将改革决策同依法决策结合起来,做到凡属于重大改革都于法有据,为改革提供可靠依据;另一方面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依法治国的关键,为法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真正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的坚实政治保障。

二、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当前,上饶正处于“爬坡过坎、攻坚转型”的关键期。为落实省委“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战略部署,市委确立了把上饶打造成四省交界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和江西绿色崛起重要增长极的战略目标。为此,全市各级人大及其会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的中心任务,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凝聚起推动上饶发展的强大正能量,把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第一,要在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上有新进展。新《立法法》赋予了设区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权。市人大及其会要主动适应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新常态,积极探索建立地方立法工作机制,承接好地方立法的各项工作。要将提高立法质量作为地方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反对为立而立,坚持问题导向、开门立法,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能管用。要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深入开展立法协商,注意听取不同利益群体的立法诉求,完善民意采纳机制和立法咨询制度,增强立法的民意基础和认同基础,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市人大及其会开展的立法工作,主动做好法规草案起草调研、法规配套实施细则制定等基础性工作。

第二,要在增强监督实效上有新举措。对“一府两院”依法进行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责。各级人大会要围绕中心工作,每年选择若干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重点有计划地加强监督。要顺应民意取向,加强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民生工作的监督力度,尤其要继续坚持人大代表集中视察重大重点项目机制,推动包括民生工程在内的重大重点项目落到实处。要加强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依照监督法的规定,健全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机制,督促政府严格预算执行,推进预算公开。审查预算草案,应当对预算安排的合法性、完整性、可行性,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是否适当等进行重点审查。要加强对审判权、检察权的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健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工作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积极探索通过询问、质询等方式加强监督,加大督促落实力度,切实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解决问题。“一府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的监督,积极配合人大会开展的各项履职活动,认真研究处理人大会审议意见,并抓好落实整改。政府垂直管理部门、派出机构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的依法监督。

第三,要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上有新成效。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最根本的职权,最能体现国家权力机关的本质特征。各级党委要增强依法执政观念,善于把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各级人大及其会要把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作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点,依法认真负责地作出决议、决定。要把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措施以及区域发展总体规划、城镇建设、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建设项目等列入重大事项范围。要切实维护人大及其会决议决定的权威性、严肃性,凡人大及其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必须遵守执行。“一府两院”应切实落实重大事项向同级人大报告制度,重大决策出台前应向本级人大或者其会报告,对涉及立法的重要改革方案、超过一定数额的政府举债等重大事项,应提请同级人大或者其会审议决定。

第四,要在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上有新提高。要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确保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的干部选得上。提名机关要及时向人大会党组通报党委人事安排的意图和被推荐人员的基本情况,并听取意见。要坚持任免事项说明、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表态发言等制度,使人大会组成人员更加深入地了解人选情况,保障民主权利的行使。要进一步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要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机制,积极探索人大选举任免人员接受人大监督的有效途径。各级人大及其会要认真实现党委意图,特别是人大会组成人员和党员人大代表,要切实增强党性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带头贯彻执行党的决策和决定,带头宣传党的主张和意图,正确反映人民群众意愿,保证党的组织路线得到贯彻执行。

第五,要在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上有新突破。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分布在社会各个阶层,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血肉联系。各级人大及其会要建立健全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完善社情民意收集分析工作机制;要加强代表联络机构、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有计划地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参与代表联络站活动,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发挥代表在联系群众、汇聚民意、服务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组织好代表学习培训、视察、专题调研、列席人大会会议等活动,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探索建立代表履职监督和激励机制、代表述职制度,组织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接受选民监督。政府和有关方面要为代表履职提供必要条件,有效保障代表活动经费,逐步建立代表履职补助制度。代表所在单位要落实代表履职时间、经济待遇和经费保障。

各级人大及其会要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作为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关键环节,强化对议案建议办理单位承诺事项落实的跟踪问效,开展办理工作满意度测评,切实提高议案建议所涉问题的解决率。“一府两院”应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和落实情况纳入承办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严格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和“一把手”责任制,切实解决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提升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整体水平。

三、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供根本保证。

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依法履职,是各级党委的重要职责,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保证。全市各级党委要采取有力措施,营造良好条件,全力支持人大及其会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作用。

第一,要更加完善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制度要求。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从坚持和完善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出发,谋划推进和研究部署人大工作,把人大工作纳入全局统一部署、统一谋划、统一推进,定期听取人大专题工作汇报,及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人大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与保障。要充分发挥人大会党组的重要作用,善于通过人大党组实施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及时向同级人大会党组通报重大事项和重要人事安排。推荐人大会委员、人大专委会成员、人大代表人选,以及下级人大主要负责人的变动,要事先听取人大会党组意见。要畅通人大和党委政府联系渠道,坚持重大决策、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及时向人大和人大代表通报制度,及时听取人大和人大代表提出的工作意见和建议。人大会党组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的始终,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和全市工作大局确定人大工作重点,确保人大工作与市委的中心工作同心同向。

第二,要更加有效地推动人大加强自身建设。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人大会的思想建设、机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使人大会的人员构成、机构设置、工作条件与担负的责任和任务相适应。要适应立法工作和人大职能需要,为市人大设立法制委员会,市人大会设立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积极创造条件,为市、县(市、区)人大机关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数。要重视优化人大会组成人员的结构,逐步将专职组成人员比例提高到60%以上。要把人大干部培养使用纳入整个党政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保持人大干部队伍老中青梯次结构。要把人大作为培养干部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的重要基地,注重选拔一定数量政治素质好、法治观念强、工作能力优的人大干部到党政司法机关任职。要配强乡镇、街道的人大干部,支持基层人大依法履职,不断提升基层人大工作水平。各级人大及其会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

第三,要更加努力营造人大工作良好环境。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增强法治理念,自觉在宪法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要把人大制度理论和宪法法律纳入各级党组织学习的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的必修课程,党委宣传部门、新闻舆论单位要把宪法、法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纳入宣传工作总体部署,创新思路理念,拓展方式方法,增强人大工作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人大工作的影响力、知晓度。各级党委、政府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适当考虑人大的需要,从体制机制、机构设置、基础设施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为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创造良好条件。

同志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就在于它深深根植于中国国情,深深根植于人民之中。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既毫不动摇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又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开创全市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四省交界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和江西绿色崛起重要增长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立法工作会议总结(汇总20篇)篇十二

同志们:

这次全市立法工作座谈会,是市人大会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统一思想、部署工作、明确方法。统一思想,就是用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我们对地方立法工作的认识;部署工作,就是贯彻落实全国人大会立法工作会议、第十九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以及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本届会的立法工作;明确方法,就是根据本届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认识和把握,提出做好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具体措施,推动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市人大会对开好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主任会议专门听取了会议方案的汇报,树国主任对如何开好这次会议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出了重要指示。刚才四位同志做了交流发言,就如何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谈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使我们很受启发。

下面,我受树国主任的委托,就全市的地方立法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在工作中研究参考。

一、领会新要求,不断深化对地方立法工作的认识。

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市自1986年被赋予地方立法权以来,历届市人大会始终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35件,修订89件次,废止50件,现行有效的85件。这些地方性法规,为我市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法制保障,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为推进长春又好又快发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党的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法治建设作出重大部署,先后围绕法治建设做出系列重要论述。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深化对地方立法工作的认识。

(一)要正确认识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在全国立法工作会议上,张德江委员长高度概括了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他指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形势的发展、改革的深化、人民的期待,既是立法工作面临的新挑战,也是新机遇。我们今天从事的立法工作,同过去相比,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标准更高了,任务更重了,责任更大了。我们必须紧跟时代前进步伐,丝毫不能放松、时刻不能懈怠,努力使我国的立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要正确认识新形势下立法工作的目标任务。

适应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新时期我国立法工作总的目标任务。xx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要着力实现制度创新,不断完善和发展各项制度,落实到立法上,就是要因时废旧立新,不断完善法律体系。要自觉将立法工作放在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中谋划,放在现代化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中推进。

(三)要正确认识新形势下做好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

张德江委员长提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我们要努力把握好这个总体要求,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时俱进、发展完善。

(四)要正确认识立法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充分发挥立法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关于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命题,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实践性,对于推动立法工作与时俱进,具有深远意义。我们要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牢牢把握新形势下立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积极践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注重从法律制度上进行顶层设计,努力做到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协调同步。凡可以用立法推行或需要修改、废止的,都要同步。努力使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结合,使各项改革于法有据,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深化改革。

(五)要正确认识地方立法必须遵循的指导原则。

全面深化改革,对地方立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全面把握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遵循以下几个重要的指导原则:

一是要增强大局意识,围绕中心、重点立法。坚持把立法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筹划,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突出“发展”和“民生”两个关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重点领域来开展立法,力求用法规制度引导、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要增强特色意识,立足市情立法。要立足于市情实际,深入分析立法需求,区分轻重缓急,突出立法重点,注重各方面制度的协调发展,努力使制定的法规更符合我市深化改革的实际,具有地方特色,立得住、行得通、用得好。

三是要增强问题意识,用问题引领立法。要密切关注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对需要上升为法规制度层面的,及时启动立法,适时调整、规范和引导,使各项改革于法有据,避免盲目试错,降低改革成本,分担改革风险,从而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共识,为改革决策提供强大的民意基础和动力支持。

四是要增强民本意识,做到立法为民。以人为本,立法为民,是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根本宗旨,立法工作要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从法律制度上充分体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五是要树立体系意识,维护法制统一。尊重并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要确保在维护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发挥地方性法规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无论是先行先试,还是制度创新,都要坚持法制统一原则。

二、增强责任感,认真落实会五年立法规划。

20xx年是本届市人大会的起始年,为了统筹安排本届任期内的立法工作,保证本届人大会立法工作科学有序地进行,会根据立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要求,在认真总结经验、广泛听取意见、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长春市第十四届人大会五年立法规划(20xx—20xx)》。这个立法规划已经中共长春市委批准。我们要认真落实立法规划,确保市委批准的立法规划顺利实施。

会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共有61件,其中比较成熟,拟提请会或者人代会审议通过的27件;需要抓紧工作,待成熟时提请审议的21件;立法条件尚不具备、需要调研论证的13件。这些立法规划项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推动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法规。如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统计管理条例、邮政条例、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条例等。

二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的法规。如残疾人保障若干规定、社会救助条例、住房保障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社区工作条例、养犬管理规定等。

三是促进资源节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法规。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公园条例、水土保持条例、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

四是推进城市基础建设,保障城市安全方面的法规。如地下空间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条例、防震减灾条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

五是推进教育卫生发展,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法规。如精神卫生条例、学前教育管理条例、信息化促进条例、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等。

六是完善人大工作制度,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方面的法规。如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人大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人事任免办法等。

本着突出重点,急需先立的原则,会将城市绿化条例、防震减灾条例、邮政条例、残疾人保障若干规定、轨道交通条例、精神卫生条例纳入20xx年立法计划。同时,将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养犬管理规定、学前教育管理条例、城市客运出租汽车条例、水土保持条例、人民防空工程条例、信息化促进条例、志愿服务事业促进条例、地下空间管理条例确定为20xx年的立法调研项目,为20xx的立法工作奠定基础。

制定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工作,是立法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搞好立法计划,是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必然要求,是立法工作走向规范和成熟的重要标志。其作用就在于使立法工作有目的、有步骤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立法工作的盲目性和无序性。20xx年7月23日长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4次主任会议通过的《长春市人大会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对法规立项原则、条件、程序、项目调整等问题都做出了具体规定。按照规定,立法计划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确定的,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更改的。他虽然不是指令性计划,可以根据实际做出必要的调整,但是他同样具有严肃性,应当得到严格的遵守和执行。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我们出现过个别立法项目列入立法计划后,又撤销的情况,同时,也出现过追加立法计划的情况。这说明,这样的立法项目,事先调查研究不够,准备工作不充分。需要今后特别加以注意。不是不可以变,而是应当尽量不变或者少变,否则,无论对立法项目的提出部门还是对有关专门委员会来说,也无论是对政府还是对人大会来说,都是不严肃的,立法的质量恐怕也难以保证。

会法工委要负责好会五年立法规划的协调落实工作,按照程序每年制定立法计划,协调和参与开展每年的立法调研工作。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要按照会五年立法规划,协调、指导、帮助有关部门开展立法调研,及时将符合立项条件的立法项目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并按时完成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按时提请会会议审议。政府法制办要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为政府和市人大会当好参谋助手,对会五年立法规划从全局的角度抓好落实,要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沟通协调,保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适时开展立法调研工作,适时将符合立项条件的立法项目列入年度立法计划,按时完成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按照序时进度广泛征求各方面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及时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按时提请市人大会会议审议。有立法任务的政府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按照会五年立法规划精心、适时开展立法调研,对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的立法项目,要切实做好法规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提请市人大会会议审议等各个重要环节的工作,确保落实。

三、树立新理念,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提高立法质量是立法工作的永恒主题。越是强调依法治国,越是要注重提高立法质量。我们要与时俱进,不断树立新理念,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使制定的法规能够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充分发挥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一)树立对立法负责的理念,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

人大及其会是立法机关,理所当然要对立法负责,要在立法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这种主导作用,要体现在立法的立项、起草、审议、通过的全过程。

一是要在法规立项中发挥主导作用。法规项目立不立、什么时间立、如何立,这种对立法时机、立法方向的把握,是立法的关键环节,也是立法主导性的第一道关口。我们要认真解决有时前期调研不充分、把关不严,从而被动接受立法项目、被动调整立法项目的问题。注意在项目的征集、调研、论证、筛选、确定各个环节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从全面深化改革的现实需要出发,按照突出重点、急需先立、调研先行、立改废并举的要求,科学确定立法项目。编制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要加强调研论证,特别注重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民意,严把法规项目准入关。

二是要在法规起草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起草法规草案是立法最重要的环节,直接决定着法规的质量。我们要认真解决以往有时存在的重程序服务,轻实质介入的问题,在做好程序性服务工作的同时,更要实质介入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要坚持提前介入,从法规的论证、起草环节入手,与政府法制办和相关部门共同工作,全面了解和熟悉法规的主要内容、基本框架,跟踪了解掌握法规起草进度、存在的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广泛听取意见。适时对法规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与起草部门共同研究法规制度设计的针对性、合法性和适当性。同时要防止部门强化权力、弱化或者推卸责任,避免因部门利益影响立法质量。。广泛深入的调研是立法的基础,我们要认真解决以往有时存在的听取各方面意见不够充分,过于依赖政府或者法规起草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的问题,始终发挥人大及其会在调研过程中主导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四是要在法规草案审议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会在审议阶段,要紧紧围绕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扬民主,着力解决立法中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把握立法决策主导权。要通过引导委员深入审议、加大协调力度、做细做实基础工作以及建立有效的审议制度等措施,进一步增强对法规实质性内容的决策能力和水平,发挥会审议和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作用,有效解决法规案中管理职责权限、管理与执法机制等方面的矛盾。对于法规案审议中遇到的分歧意见较大、影响立法进度的难点问题,既要加大征求意见、调查研究和沟通协调力度,努力取得共识,又要勇于并善于在矛盾的焦点上“划杠杠”,坚持原则、观点明确。涉及重大制度改革或者存在明显重大分歧意见时,主动向市委请示、汇报,所有法规二审前,都要将法规草案以及相关要点书面报送市委把关,确保法规质量。

五是要加强代表大会立法。在我市现行有效的85件地方性法规中,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只有2件。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法律法规案,不仅仅是程序上的要求,更是严格依法办事的要求。加强代表大会立法,既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也有利于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推动解决立法重点难点问题,还有利于提升全社会对立法的关注度,从而促进更广泛地凝聚社会共识。今后,会将根据需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大会的立法工作。

(二)树立精细化立法的理念,增强法规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法律实施情况表明,有些法律执行的效果不理想,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律规定过于原则,需要层层配套,有的配套法规偏离立法精神或法律原意,导致法律执行效果大打折扣,影响法律的权威。提高立法质量,必须变粗放式立法为精细化立法,使法律规范更加明确具体。新一届全国人大会在精细化立法方面,已经给我们做出了表率。去年以来,全国人大会制定的旅游法、特种设备安全法,修改的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都充分体现了精细化立法的理念,赢得了广泛的好评。

本届市人大会特别重视法规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问题,明确提出,制定地方性法规一定要管用、要有效,项目上是急需的或者必须的,内容上注重地方特色、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法规的主要条款能够细化的一定细化,防止执行中出现歧义,防止照抄照搬上位法的现象。在今后的立法工作中,我们要切实把这些新的认识和理念落实好。

一是要增强法规的可执行性、可操作性。地方性法规多数是实施性的立法,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延伸、细化的补充。主要任务是依据本地实际情况,根据解决本地实际问题的需要,对上位法原则性规定予以细化,对上位法没有充分考虑到的问题予以补充,确保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得到遵守和执行。我们应该在立法体例上有所改革,要防止立法“抄袭”和重复立法;要防止立法贪大求全、华而不实;不要“大而全”,而要“小而精”,需要几条就制定几条。我们还要完善立法技术,统一法规的体例、结构、用语,使规定更加准确、精炼、规范。我们要科学严密设计法规规范,对制度规定、行为规范和处罚幅度等进行细化,能具体就尽量具体,能明确就尽量明确。少一些原则性、宏观性、纲要性的条款,多一些细化、量化的规定。

二是要强化地方特色,重视创制性立法。有地方特色是地方立法的重要标志。只有突出地方特色,地方性法规才有生命力,才能实现地方立法的初衷。地方立法必须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敢于破除体制障碍,勇于触及社会管理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努力为深化改革留出空间,这就需要不断探索完善创制性立法,在创制性立法上有所突破。

三是要接地气,让法规条文长根,牢牢扎根于现实生活。要加强和改进立法调研工作,结合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的选择调研方向,深入到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直接听取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要不断完善立法专题调研制度,设计好调研方案,采取召开相关管理者和管理相对人座谈会、民意调查问卷、随机访谈、实地察看等方式,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地了解真情、实情,掌握翔实、可信的第一手材料,并形成。

调研报告。

为会审议及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三)树立立法为民的理念,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张德江委员长指出,提高立法质量根本途径在于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本届市人大会明确提出,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体现在立法工作中,真正解决好立法“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途径,使制定的法规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要牢固树立立法为民的理念,坚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科学立法,就是要求立法准确反映和体现所调整社会关系的客观规律,同时遵循法律体系的内在规律。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立法要尊重和体现规律。一要树立科学的立法理念。从法的功能角度明确政府管理边界,有所立、有所不立,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二要运用科学的立法方式。把立法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统筹兼顾立法前、中、后三个环节,适应不同立法需求和任务,综合运用制定、修改、废止、解释等多种形式,增强立法工作的协调性、及时性、系统性。三要完善科学的法规起草机制。涉及到多个部门职责的法规,由政府法制部门或人大专门委员会牵头,组成法规起草班子进行起草;对一些理论性、专业性强的法规,可以吸收有关专家学者参加起草,也可委托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起草。四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做好立法工作。要拓展调查研究的深度,把基层、群众和相关领域作为立法调研重点,注重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调查了解情况,力求将事情的实际情况调查清楚,将问题的本质和规律把握准确,将解决问题的思路对策研究透彻。

民主立法,就是要求立法真正反映最广大人民的共同意愿、充分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民主权利。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立法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推进民主立法,一要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立法机关主导,有关部门参加,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使各方面的意见和关切得到充分表达,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二要拓展公民有序参与途径。进一步健全完善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机制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对一些关系群众利益的法规草案,实行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制度,重视网络民意表达,认真归纳整理分析,最大限度汇聚立法智慧。三要完善协商机制。广泛听取并认真对待各方面意见,包括不同意见,积极面对争议,充分尊重、合理吸收各种建设性意见建议。对于立法中的重大问题、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要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加强沟通协商。

(四)树立立改废并重的理念,坚持维护法制统一。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改革不断深化,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立法滞后问题。法规清理是维护法律体系内部和谐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保证国家法律在地方的贯彻实施,及时清理、修订地方性法规,将成为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截止目前,我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85件,其中修改过一次的有18件,修改过两次的11件,修改过三次以上的6件,从未修改过的50件。可见法规清理的工作任务还是比较重的。

今年,会正在组织对本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清理的范围是公告施行五年以上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主要检查其合法性、衔接性、实效性,对上位法有新规定的,或者现规定的内容已不符合改革发展新要求、已经失去适用效力的法规有计划地进行清理。法工委已作出清理法规参考目录,共计53件。这次法规清理活动是多年来会首次自主安排法规清理工作,希望大家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我们要通过坚持立、改、废并重,维护上位法的权威,更好地使法规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通过加强对地方性法规的清理,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为打造民主、公平竞争、正义、和谐、安全的社会法治环境提供立法支持和法制保障。

(五)树立立行并重的理念,做好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工作。

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从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这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各方面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因此,我们要认真解决过去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重立法、轻执行的问题,在继续加强立法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

一是要做好立法宣传工作。我们要积极创新立法宣传工作机制,针对法规草案立项、起草、审议、通过等不同阶段,选准立法宣传时机,增强立法宣传的实效,妥善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法规通过后的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和网站,采取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专访、发表文章、编写法规释义等形式,对法规第一时间作出说明和解读,使社会各方面正确理解立法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准确把握法规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避免对法规误读误导,为法规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是建立法律法规执行监督机制。会要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工作,在做好对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的同时,注意加强对地方性法规的执法检查。对实施一年以上的法规,相关专门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要进行执法检查,进一步推进法规的贯彻执行。对实施三年以上的法规要进行立法后评估。对上位法已发生变化,社会发展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法规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会每年都要安排地方性法规的检查、调研活动,执法部门要向会或者相关专门委员会做年度执法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备案审查是人大及其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要着力促进这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实效。要防止有关部门以文件代替甚至改变法律法规,防止规章超越立法,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督促纠正,必要时要予以撤销,努力解决“法”出多门、政出多门的问题,保证法律体系科学和谐统一,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四、适应新形势,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立法干部队伍。

加强立法机关和立法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培养高素质的立法工作人才,既是当前的紧迫需要,也是长远的战略任务。中央专门下发文件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着力培养一批国家级立法工作领军人才、专家级立法工作骨干人才以及素质优良的立法工作专业人才。”全国人大会计划用10年左右时间,以全国人大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其他工作委员会及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主体,打造法制人才高地,培养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特点突出、优势明显的立法工作人才队伍。我们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立法干部队伍。

(一)打造高素质立法干部队伍是立法工作的要求。

立法活动是国家重要政治活动,立法工作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局。从事立法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作为立法工作者要对自己的责任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对待立法工作要高度重视、倍加珍惜。

首先,立法工作者的地位十分重要。法国哲学家卢梭曾经说过:“立法者在一切方面都是国家中的一个非凡人物。”其“非凡”并不是指他们能力非凡,而在于他们地位的“非凡”。我们必须知道,不是谁都有机会从事或者直接参与立法工作的,也不是每一个有机会从事或者直接参与立法工作的人天生就具有了与之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既然我们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取得了参与地方立法这样“非凡”的地位,如果不具备与之相应的素质和能力,恐怕就辜负了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委托与期待。

其次,立法工作者的责任特别重大。指出,不是所有的法都能治国,不是所有的法都能治好国。也有人说,一项错误的立法的灾害性影响远远大于一次错误的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因为相比较而言,执法者犯法,只是污染了水流,而立法者制定“恶法”,却是污染了水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需要立好法、立高质量的法、立管用的法,使法律制度有足够的权威,能够切实发挥作用。而这些正是我们立法工作者必须承担起来的重大责任。

第三,立法工作者的素质对立法工作至关重要。我们常说,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然而,事实上,法律却是由具体的人制定的,是由具体的立法机构起草、修改和审定的。因而立法者的素质决定着法律的生命力,立法者的法律经历、法律学识、法律修养、法律意识影响着法律的制定。而我们中的许多人都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法律教育,如何使自己胜任立法工作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

(二)会要切实加强立法干部队伍建设。

多年来,市人大会一直非常重视立法干部队伍建设问题,特别是换届以来,会进一步加强了包括法制委、法工委在内的各专门委员会和会办事机构的建设,调整人员,充实了新的骨干力量,及时建立了由181位法学专家、行业专家及富有地方立法工作经验的工作者组成的立法专家库,并从中选聘出18位立法顾问,今年,又适时将51位专家充实进立法专家库,为做好立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省市人大会法工委还与吉林大学联合组建了立法研究中心,并于去年11月23日正式成立,为加强地方立法理论研究和立法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新的平台。现在,我们已经初步建立了一支专兼职结合,具有良好素养,能够基本适应我市地方立法工作需要的立法干部队伍。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突出地表现在立法工作队伍偏弱,人员编制还不能适应立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下一步,会要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勤政廉洁的目标,高度重视、进一步抓好立法干部队伍的建设。要通过培训进修、基层调研、挂职锻炼、理论研讨、出国考察等多种途径,创造有利条件,大力提升立法工作队伍的政治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要全面规划立法工作队伍建设,主动向市委报告立法工作队伍建设情况,在市委的领导下,加强立法工作机构建设,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要完善立法工作人才选拔任用、激励保障等机制,为优秀立法工作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有利制度环境,对于队伍中政治坚定、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优秀人才要及时予以重用。

我们每一位立法工作者都要树立起强烈的责任意识,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以永不自满的进取精神,以临渊履冰的态度,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我,完善自我,不辱使命,做一名合格的立法工作者。

一是要政治过硬。立法是基本的政治活动,每一部法、每一项制度都与一定时期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发展的基本格局密切相关。坚定的政治立场、过硬的政治素质始终是对立法工作者第一位的要求。因此,立法工作者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紧紧围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宏伟目标,始终从政治高度思考和把握立法工作。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意图,善于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转变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法律规范。要牢固树立党的宗旨观念,每制定一部法规,每废立一项制度,每修改一个条款,都要把它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上来观察,放到维护人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上来思考,放到法律体系统一科学和谐上来审视,立足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统筹不同利益诉求,维护公平正义。

二是要立足实际。立法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它深深根植于实践的土壤之中,与经济发展紧密相连,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如果没有丰富的社会经验,没有对国情、民情全面、正确的把握,所制定出来的法律就会与现实脱节,就会成为一纸空文。所以,有人说“法律的生命从来就不是逻辑,而是经验”。要对法律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立法工作者就必须深入到生活中去,时刻注意从鲜活的社会实践中汲取营养,考察与法律相关的经济、政治、文化、宗教等各方面的内容,积累丰富的社会经验,还要与人民群众多接触,了解人民群众的诉求,以更加宽广的视野看待立法工作,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推进立法工作。

三是要精通业务。立法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领域,良好的专业素养对于立法工作至关重要,没有足够的专业水准,则难以胜任这项工作。而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面对现代社会的立法工作,任何人都可能会在许多时候感到能力不足。要努力钻研业务,勤学善思,广博地学习政治理论、法律知识、行政管理、市场经济、科技、历史等各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更新知识结构,自觉提高业务素质,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和法律水平,为立法工作打牢专业功底、提升理论素养。要学以致用,善于将所学知识运用于立法实践,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常学不懈,常学常新。

多年来,市人大会的立法工作得到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得到了全体立法顾问、立法专家等专业人才的鼎力帮助,得到了全体市人大代表和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得到了各县市区人大会的密切配合,更得到了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法工委的悉心指导。在此,我代表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志们,进一步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完成五年立法规划的新任务摆在我们面前。让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开创长春改革发展的新局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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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工作会议总结(汇总20篇)篇十三

人大工作要有所建树,有所发展,关键要有一支锐意进取、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精神风貌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因此,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一定要认真学习和积极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搞好自身建设,关键是增强活力。从调查情况看,换届后,大多数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的工作积极性很高,劲头很足。但也有个别同志精神状态不佳,没有进入角色。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党和人民群众对人大寄予了很大的期望。所以,乡镇人大的同志一定要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要求,发扬与时俱进的精神,正确认识工作职位的转换,正确看待自己肩负的重要职责,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理解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努力塑造一流形象、争创一流业绩、达到一流水平,靠新的更大的作为扩大影响、树立权威,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

近些年来,各县市区人大及其会和各乡镇人大在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方面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形成了许多好的制度和做法,有些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但是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尤其要加强上下左右的联系,加大工作交流和相互学习的力度,推动整个乡镇人大工作的健康发展。同时,乡镇人大要按照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和江泽民同志“5.31”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一要加强思想建设。要把抓好学习作为加强思想建设的根本性措施,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始终。首先要加强理论学习。认真系统地学习好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过学习,坚定理想信念,热爱本职工作,增强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其次要加强法律法规和人大工作业务知识的学习。再是要加强对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等其它方面知识的学习,努力做复合型人才。

二要加强组织建设。要注意把好代表入口关。加强对代表的培训,不断提高其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执行代表职务的水平和能力。同时,要选好配强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对于个别还未配齐专职副主席的乡镇,要抓紧配齐配强。对尚未配备乡镇人大专职秘书的乡镇,要按照市委的意见要求尽快配齐,以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的组织建设,保障其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要加强制度建设。目前,全市各乡镇人大依照法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实行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工作制度,基本做到了有章可循。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工作的深入,还需要继续加强对各项制度实践情况的总结和研究,并注意借鉴和吸收外地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加以修改和完善,以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要研究建立代表工作激励机制,完善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增强对代表的监督力度,努力实现乡镇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要加强作风建设。乡镇人大的同志工作生活在农村第一线,整天与人民群众打交道。其形象优劣、作风好坏直接关系到人大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因此,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牢固树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意识,坚持深入实际,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要求,维护群众利益,以推动“民心工程”的深入实施。

总之,各级人大及其会要牢固树立创新争优意识,围绕市人大会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五新”要求,努力实现“四个发展”:即要在继承中求发展,认真总结过去的工作经验,在巩固中取得新成效,做出新成绩,再攀新高峰;要在探索中求发展,努力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形成新观点、新思路,开创新局面,树立新形象;要在抓重点中求发展,工作中善于抓主要矛盾,抓突出问题,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要在加强自身建设中求发展,着重抓好思想作风、组织和制度等方面的建设,以适应不断发展的新形势的要求。

过去一年,镇人大在原市人大会指导和乡党委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创新工作思路,为镇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新的一年,随着区域性划转和转型发展,给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为此,我乡今年的人大工作将以“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围绕区委、政府发展战略目标。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好人大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我乡经济社会发展做好服务。作为刚踏上人大工作的新手,没有经验可谈,仅对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作简要的汇报。

(一)建立健全机制,激励代表履职。定制度是抓好人大工作的开端,作为初入人大工作对新手,通过建立制度,理顺工作思路,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一年来,先后制定了主席团议会制度、学习制度、主席团职责、主席职责、主席团成员联席代表制度、主席团信访接待制度、民主恳谈制度。从而规范了人大主席团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抓培训、强素质,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为切实提高主席团成员、人大代表的履职素质和能力,坚持主席团成员季度学习制度和代表一年两次学习培训工作,邀请市人大各办负责人、省农科院以及市农牧科技局专家来我乡授课,主要学习代表法、组织法、选举法、监督法以及农业实用技术。通过学习,有效增强了主席团成员和代表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科技意识。为我乡换届选举和产业结构调整奠定了基础。一年来共培训8000余人次。

(三)借平台、广宣传,增强群众法制意识。为了加大对群众的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法规知晓率。通过赶集发放宣传资料,设立法制宣传台、黑板专栏和“六进村”活动进行广泛宣传。群众法制意识得到了普遍提高。

(四)重接访、解民忧,帮助群众化难题。由于我乡地域广、人口多、居住较为分散,为了方便群众办成事、办好事,设立了便民利民服务中心。把赶集日定为接访日,由人大主席带队,各站所分别抽派1人组成的接访工作组对来信来访群众进行接待,对能当场办理的及时转交办理。对不能当场办理的责成相关部门限时办理。通过接访日活动的开展,密切了干部群众关系。

(五)抓督查、强管理,确保工作实效。为了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和落到实处,一是每周二、周四晚上组织中层干部进行工作汇报和学习,对工作不务实、作风不良的干部组织代表进行测评和询问,对述职不实的干部进行免职和待岗。二是组织代表对境内项目工程进行视察,对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治。

二、换届选举工作。

我乡根据省、市会议精神,于12月10日召开了区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政府乡长一名、副乡长3名、人大主席一名。

根据会议安排,我将我乡本次换届工作的做法和体会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健全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

我乡党委、政府对换届选举工作高度重视。为了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顺利开展,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并就换届工作进行了详细、周密的部署。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以罗勇军同志为组长,杨应昌、远红伟为副组长,党政办、民政办、财政所、妇联、派出所为成员的换届选举领导小组。二是制定换届选举方案、工作细则和处置预案,为换届选举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奠定了基础。三是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根据选区的划分,把选举任务落实到每个指导员,明确责任追究制度,增强了参与干部工作责任心,调动了工作积极性。

2、深入宣传、强化培训,营造良好的换届选举氛围。

为了搞好我乡换届选举工作,召开乡、村、组三级干部大会,会议上对换届选举步骤、注意事项、选民登记的对象、选区划分等进行了培训,还通过标语、黑板刊栏进行广泛宣传,全方位宣传《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和省、市文件精神。通过培训和宣传,使指导人员、工作人员准确掌握选举政策、程序和要求,明确了应把握的原则,并指出了选举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为换届选举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3、规范程序、依法操作,严把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环节。

我们把保证选举程序和操作上的依法公正作为选举组织指导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确保选举成功的关键。具体把好以下四大关:

(1)选区划分关。根据上级人大分配给我乡的代表名额、结构,结合各村人口和每一选区产生代表不得多于3人的原则,对全乡进行选区划分。

(2)选民登记关。根据户籍、年龄、政治条件等标准,按一人一地一次一票的原则,对选民进行登记。做到不错登、漏登、重登。

(3)代表候选人提名关。代表候选人的提名由选区选民按照代表产生的条件进行推选。

(4)选举投票关。对人口密集的村寨采用集中投票,对居住较为分散的自然村寨采用流动票箱。选民凭选民证领取选票。在选举结束时当众计唱票,并当场公布结果。

(二)、体会。

回顾总结换届选举工作的成功,除了区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区人大的直接指导有方外,主要得益于:

1、乡党委的精心安排部署;。

2、参与指导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尽心尽职;。

3、得到各村广大党员同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4、充分发扬民主,确保了广大选民的民主权利。

三、20xx年工作打算。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乡人大在乡党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会的指导下,围绕乡党委的决策、部署,切实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促进我乡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现就今年的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依法召开好人民代表大会和主席团例会。

依法召开好一年一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主席团例会是人大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和完善代表联系制度,及时听取和反映代表的意见、建议。一是加强代表联系,扩大代表知情权和参与权,畅通代表议政渠道。二是关心代表学习、生活和工作。为此,我乡人大今年准备每季度例会安排3-4个议题,会前将广泛征求代表、选民意见。确保每次例会召开务求实效。同时按时开展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不断改进政府部门工作,推进依法行政。

(二)加强自身建设,强化人大履职能力。

人大工作要有新的作为,就必须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学习政治和经济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了提高新当选代表的法律意识和履职能力,更好的服务于群众。一是组织代表借助乡干部群众教育培训学校,学习宪法、组织法、监督法、代表法和代表建议和意见等有关知识;二是加强人大队伍的勤政、廉政建设,切实增强党性观念、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工作热情,树立良好干部形象,起好表率作用。三是坚持代表每季度一次的学习制度,使人大代表进一步加深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解。明确人大代表应履行的职责,了解人大工作的法定程序,增强代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今后代表工作中更好的履职发挥作用打基础;四是遵照制度狠抓落实。

(三)强化监督工作,全力促进我乡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乡人大主席团围绕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重大问题,特别是在加快推进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需要政府部门引起高度重视和协调解决。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在我乡的贯彻实施,围绕全乡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能: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不定期开展对学校食品安全检查。

2、以关注民生为重点,全力支持新农合、村级一事一议、合作医疗、农村低保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听取相关工作汇报。

3、全年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2次,听取专项报告2次。

(四)完善信访接待制度,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信访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的纽带,在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同时,密切代表与选民的关系,开展代表进村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六五”普法工作的开展。努力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围绕人大代表权力和义务,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为目标,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代表履职提供更好的服务。一是在各村中心村寨设立代表信箱方便联系选民;二是代表联系选民一年不少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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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工作会议总结(汇总20篇)篇十四

兵器城项目于20xx年x月x日正式开展,历经三个多月的酝酿与筹划,虽未取得特别突出的成效,但还是收获相当多的实际意义以及宣传效果。这对于分析现状以及客户需求以及下一阶段的工作都有很多的借鉴意义。

参与该项目的所有人员在主观上都有将该项目圆满完成的良好心愿,所有参与人员都尽心尽力,全心全意在该项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针对该项目尚未完成的现实情况,发现问题、找出不足、改正错误、完善方案、调整策略才是最重要的目的。因此本总结中将会议中取得的成效与出现的问题列出,重点是为下一步的项目的继续推进、和决策提供意见。

一、项目现状。

20xx年x月x日项目暂告一段落、于基地的品鉴会刚刚完成。

二、项目先期阶段宣传上没有到位,以至于大多数业主还不知道有这样的活动、业主偏少。会议气氛不够、采集的信息量较少。

三、会场布置太过仓促、杂乱、与预期有很大差距、材料商携带材料过多、占据了演讲区、设计区。给人一种卖材料的感觉、通俗点说像是逛市场。

四、时间上也过于仓促,从接到开会通知到会议开始,准备时间一共六天。设计方案展会布置时间压缩的太多。

五、组织策划,原计划以家装设计、宣传理念、剖析家装流程为主要目的没有达到。而此次会议几乎没有流程。客户走马观花、一带而过。厂商之间没有理解此次会议的核心观念,争相推销产品。三家单位和材料商之间各自为战。甚至有相互攻击的现象出现。会场秩序及给客户的印象不是很好。

六、思想上未能达到统一,目标也并不一致。例如此次展会是以博雅装饰为核心,与各家单位强强联合。但大恒装饰以及商家在宣传产品以及介绍上全部以大恒装饰为主,背离此次展会的核心意义。

七、上述问题为我个人见解,希望给予补充或者批评指正。当然此次展会也收获到一些有效信息,积累到一部分客户信息,以及客户的真正想法,这些成效对于下一阶段的工作进展能够起到很好的借鉴意义。

对于此次展会的问题,以及取得的成效应及时纠正错误的战略决策,结合客户的真正想法以及意愿研究下一步的工作。

立法工作会议总结(汇总20篇)篇十五

同志们:

在全省上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之际,省人大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部署实施本届人大会立法规划,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非常及时、意义重大。刚才,毕主任传达了全国人大会立法工作会议以及第十九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精神。等一会,毕主任还要对我省下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作重要讲话,希望省政府各部门紧密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如何做好政府立法工作,落实五年立法规划,讲几点意见。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五年来政府立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立法工作,把立法工作放在全省工作大局中谋划、统筹和安排。近年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会的指导、监督下,省政府及政府各部门注重立法质量,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较好地完成了政府立法工作任务。五年来,共提请省人大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修正案草案81件,制定、修改和废止政府规章88件,其中20xx年提请省人大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修正案草案15件,制定、修改政府规章8件;对建省以来132件规章进行了清理,其中废止18件,修改38件,保留76件;对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制发的26000多件文件进行了清理,分别作出保留、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处理。我省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政府立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要体现为“五个促进”:

(一)以立法促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为贯彻实施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国家战略,省政府提请省人大会制定了《导游人员管理规定》、《旅行社管理规定》、《旅游景区景点管理规定》、《旅游价格管理规定》、《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等法规,制定了《外国免签证旅游团管理办法》等规章,创新了旅游业管理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此外,为了进一步增强国际旅游岛服务保障能力,省政府还提请省人大会制定了《公路条例》、《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电力建设与保护条例》等法规,制定了一批有关公共服务设施管理的规章。

(二)以立法促进科学规划和项目建设。为了加快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省政府提请省人大会制定和修改《城乡规划条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制定和修改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规定》、《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规定》等规章,对我省相关规划的科学编制和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以立法促进生态省建设。为了加大环境和资源保护力度,推进生态省建设,省政府提请省人大会制定和修改《环境保护条例》、《海洋环境保护规定》、《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规,制定和修改了《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规章,推动我省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保障机制。

(四)以立法促进民生改善。为了保障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省政府提请省人大会制定和修改了《法律援助规定》、《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经济特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以及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等一批涉及民生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法规,保障了公民在就业、受教育、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基本权利,强化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五)以立法促进各项重大改革。一是推进和完善省直管市县管理体制改革。提请省人大会制定和修改了《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实施〈渔业法〉办法》、《实施〈海域管理法〉办法》等一批法规,将几十项原由省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行使的行政管理事权下放或者委托给市县行使。省政府也以省政府令的形式下放了一批行政管理事项。二是规范和保障农垦、洋浦等各项重大改革工作有序进行。省政府提请省人大会制定了《关于推进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从农垦国有资产管理、经营体制、政策支持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提请省人大会修改了《洋浦经济开发区条例》,明确了洋浦管委会对属地管理事务,行使设区的市和县级行政管理权,进一步完善洋浦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三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政府在立法过程中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并通过几轮的行政审批清理取消和调整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最近,省政府通过了拟运用特区立法权停止实施11项行政审批项目,并提请省人大会进行审议,为推进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了积极的尝试。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政府立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草案质量有待提高。主要是设定行政许可、处罚、强制不当;调查研究不够充分,海南特色、特区特点不够突出,存在照抄照搬上位法的现象,可操作性不强。二是立法计划执行不严格。有些部门对立法工作重视不够,立法工作进展缓慢,有的立法项目不能按时提请审议,影响了整个立法计划的完成。三是立法协调力度不够。有的单位对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不答复或者不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意见;有的单位应付差事,对相关内容不认真研究或者根本不研究就草草回复;有的部门过分强调本部门或本行业不适当利益,给协调工作增加了难度。四是立法力量薄弱。有些部门没有配备具有一定法律素养的人员从事立法工作,有些部门法制机构不健全等等。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是对新形势下加强立法工作的重要性缺乏充分的认识,对立法推动改革的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知。各有关部门要正视这些问题并努力加以解决。

当前,政府立法工作面临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十八届三中全会刚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完善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深入开展立法协商等。加强立法,保证五年立法规划顺利实施,政府承担着繁重任务和重大责任。我们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切实增强做好政府立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着力强化政府法制建设,提升政府立法水平,为我省改革开放和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认真落实五年立法规划。

《海南省五届人大会立法规划》统筹安排本届省人大会任期内的立法工作,提出明确的指导思想、工作要求和落实措施,确定由省政府承担的立法项目有106件。贯彻落实立法规划,必须深入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实现绿色崛起的总目标,按照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立法进程与改革进程相适应的原则和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要求,把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摆到突出位置,创新立法工作机制,改进立法工作方法,为我省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支撑。具体来说,要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按照立法规划,合理统筹安排,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列入立法规划的项目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为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作好充分准备。规划中重点的、急需的、立法条件基本成熟的项目,以及与法律法规配套实施的项目,要优先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凡是列入省人大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法规项目,都要列入省政府的立法工作计划,综合考虑、统筹安排。确定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时,要对立法项目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及其对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分析,根据评估分析的结果,按照条件成熟、重点突出的原则进行统筹谋划。

(二)明确任务分工,突出工作重点,注重立法项目的实施。列入立法规划确定的一类项目中,由省政府提请省人大会审议的法规项目就有86件,今年已完成15件。而从现在起到本届任期届满,还有四年时间,摆在我们面前的立法任务相当繁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急需先立”的原则,尽早研究制定本部门完成立法规划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政府立法工作要以建设国际旅游岛为总抓手,在促进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方面,重点抓好旅游者权益保障、彩票管理、餐饮业管理、物流业促进、会展业促进等一系列法规的研究和起草工作;在推动重点领域开放改革方面,重点要抓好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条例的研究起草工作,通过立法创新排除体制机制障碍;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面,重点抓好城乡规划管理、土地管理、供排水管理等法规的研究和起草工作;在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方面,重点抓好天然林保护、森林公园管理、湿地保护、中部核心生态区管理、生态补偿等法规的研究和起草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重点抓好扶贫开发、居民医疗救助、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法规的研究和起草工作;在推动海洋强省建设方面,重点抓好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开发、海域使用管理、促进邮轮游艇产业发展等法规的研究和起草工作等。通过实施立法规划,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立法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三)强化改革创新,彰显海南特色,注重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立法工作,必须增强立法的引导性和前瞻性,从法律层面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破除瓶颈制约。要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要求,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突出地方特色上,放在有针对性地解决具体问题上,放在打造海南环境特色、产业特色和体制特色上,务使政府立法切实管用。在确定立法计划时,从实际需要出发,不单纯追求立法的速度与数量,更加注重立法的质量与内涵。在确定立法内容时,着眼于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对所需调整规范的社会关系作出具体规定,防止小法抄大法、重复立法。在确定立法体例时,根据立法的内容决定体例,宜繁则繁,宜简则简,防止贪大求全、华而不实。

(四)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注重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政府立法是一项实践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求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作保障。当前,要着重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三个方面的工作机制:一是调查研究工作机制。要坚持系统周密的调查研究,扎扎实实地做好立法的基础工作。立法调研工作要有针对性,充分了解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用立法手段解决的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下功夫提高调查研究的质量,尽可能把各种情况搞清楚,把存在的问题和产生问题的原因搞清楚,把制度可能涉及的各方面利益需求和可能产生的利弊搞清楚。二是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机制。要继续开门立法,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健全公布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机制,对一些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为其设定义务的法规规章草案,要畅通各方面利益诉求渠道,通过报刊、网络、听证会等方式实现与社会公众的互动,广泛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意见,使各方面的意见得以充分表达。三是专家咨询、论证工作机制。要进一步整合本省立法资源,拓宽专家学者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渠道。政府立法草案拟确定的重要制度,要广泛征询专家学者的意见,必要时,组织专家学者联合起草,以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公正性。

三、统筹安排,扎实工作,全力完成明年立法任务。

20xx年是实施五年立法规划的重要一年,新形势、新任务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扎实抓好明年立法任务,对于确保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近几年立法情况来看,正式立法项目数量多,任务相当繁重。为此,承担法规、规章草案起草任务的政府相关部门,一定要采取有力措施,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确保按时完成立法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立法责任。20xx年立法在培育具有海南特色的产业方面,重点是要修改旅游条例,制定自驾租赁车管理规定;在环境和资源保护、促进生态省建设方面,重点修改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松涛水库环境保护规定、林地管理条例;在保障民生、法治惠民方面,重点制定民办养老机构条例、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承担立法任务的部门,要从全省全局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强化责任担当,按照省人大会和省政府的要求,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立法工作责任制度,将本部门的立法任务分解到处室,落实到人员,配强立法工作力量,优化立法资源配置,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立法草案及有关材料。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书面向省人大会和省政府作出说明。省法制办要抓好立法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加强对立法项目起草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对重点项目或涉及多个部门职能的项目,必要时提前介入、加强指导、提供帮助,或者直接牵头起草。对起草单位报送的草案,要科学安排进度,严格审查把关。

(二)加强立法协调,妥善解决分歧。针对目前立法协调难度越来越大的实际情况,要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立法协调机制。承担立法任务的部门,对涉及其他部门的事项要主动进行沟通协调。草案内容涉及多部门或者需要多部门组织实施的,起草部门要提前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对重大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积极出面协调。省法制办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协调工作,站在全局的高度,坚持原则,依法妥善处理立法争议。对政府立法中涉及的重大、敏感、复杂问题,要及时向省政府请示、报告。对省法制办发出的征求意见稿,有关部门要组织认真研究,及时反馈意见。省法制办召开的立法协调会,有关部门要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按要求指派能够代表本单位意见的负责同志参加。各部门都要自觉维护协调过程中形成的一致意见,防止无原则的随意否定引发的扯皮现象,力争把矛盾和争议解决在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之前。

(三)加强汇报沟通,完善工作衔接机制。有关部门在立法过程中要加强向省人大会有关工作机构汇报沟通。在立法项目研究确定阶段,省法制办要及时听取省人大会法工委及有关工作机构的意见。在草案的起草阶段,起草部门要主动向省人大有关部门请示报告,争取省人大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参与。在审查修改阶段,省法制办要及时征求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法工委的意见,对于涉及的重大问题和较大意见分歧,要及时汇报、沟通,必要时邀请其提前介入。在人大审议阶段,要积极参与省人大会有关工作机构的审查修改工作,共同修改完善法规草案。

同志们,政府立法工作是决策性工作,事关全局,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省人大会的要求,精心组织,扎实工作,不断探索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新路子,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努力完成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确定的任务,为全面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实现绿色崛起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立法工作会议总结(汇总20篇)篇十六

同志们:

这次全市立法工作座谈会,是市人大会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统一思想、部署工作、明确方法。统一思想,就是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我们对地方立法工作的认识;部署工作,就是贯彻落实全国人大会立法工作会议、第十九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以及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本届会的立法工作;明确方法,就是根据本届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认识和把握,提出做好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具体措施,推动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市人大会对开好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主任会议专门听取了会议方案的汇报,树国主任对如何开好这次会议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出了重要指示。刚才四位同志做了交流发言,就如何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谈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使我们很受启发。

下面,我受树国主任的委托,就全市的地方立法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在工作中研究参考。

一、领会新要求,不断深化对地方立法工作的认识。

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市自1986年被赋予地方立法权以来,历届市人大会始终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35件,修订89件次,废止50件,现行有效的85件。这些地方性法规,为我市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法制保障,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为推进长春又好又快发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党的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法治建设作出重大部署,先后围绕法治建设做出系列重要论述。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深化对地方立法工作的认识。

(一)要正确认识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在全国立法工作会议上,张德江委员长高度概括了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他指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形势的发展、改革的深化、人民的期待,既是立法工作面临的新挑战,也是新机遇。我们今天从事的立法工作,同过去相比,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标准更高了,任务更重了,责任更大了。我们必须紧跟时代前进步伐,丝毫不能放松、时刻不能懈怠,努力使我国的立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要正确认识新形势下立法工作的目标任务。

适应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新时期我国立法工作总的目标任务。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要着力实现制度创新,不断完善和发展各项制度,落实到立法上,就是要因时废旧立新,不断完善法律体系。要自觉将立法工作放在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中谋划,放在现代化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中推进。

(三)要正确认识新形势下做好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

张德江委员长提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我们要努力把握好这个总体要求,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时俱进、发展完善。

(四)要正确认识立法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充分发挥立法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关于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命题,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实践性,对于推动立法工作与时俱进,具有深远意义。我们要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牢牢把握新形势下立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积极践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注重从法律制度上进行顶层设计,努力做到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协调同步。凡可以用立法推行或需要修改、废止的,都要同步。努力使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结合,使各项改革于法有据,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深化改革。

(五)要正确认识地方立法必须遵循的指导原则。

全面深化改革,对地方立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全面把握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遵循以下几个重要的指导原则:

一是要增强大局意识,围绕中心、重点立法。坚持把立法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筹划,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突出“发展”和“民生”两个关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重点领域来开展立法,力求用法规制度引导、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要增强特色意识,立足市情立法。要立足于市情实际,深入分析立法需求,区分轻重缓急,突出立法重点,注重各方面制度的协调发展,努力使制定的法规更符合我市深化改革的实际,具有地方特色,立得住、行得通、用得好。

三是要增强问题意识,用问题引领立法。要密切关注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对需要上升为法规制度层面的,及时启动立法,适时调整、规范和引导,使各项改革于法有据,避免盲目试错,降低改革成本,分担改革风险,从而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共识,为改革决策提供强大的民意基础和动力支持。

四是要增强民本意识,做到立法为民。以人为本,立法为民,是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根本宗旨,立法工作要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从法律制度上充分体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五是要树立体系意识,维护法制统一。尊重并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要确保在维护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发挥地方性法规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无论是先行先试,还是制度创新,都要坚持法制统一原则。

二、增强责任感,认真落实会五年立法规划。

20xx年是本届市人大会的起始年,为了统筹安排本届任期内的立法工作,保证本届人大会立法工作科学有序地进行,会根据立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要求,在认真总结经验、广泛听取意见、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长春市第十四届人大会五年立法规划(20xx—)》。这个立法规划已经中共长春市委批准。我们要认真落实立法规划,确保市委批准的立法规划顺利实施。

会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共有61件,其中比较成熟,拟提请会或者人代会审议通过的27件;需要抓紧工作,待成熟时提请审议的21件;立法条件尚不具备、需要调研论证的13件。这些立法规划项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推动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法规。如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统计管理条例、邮政条例、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条例等。

二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的法规。如残疾人保障若干规定、社会救助条例、住房保障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社区工作条例、养犬管理规定等。

三是促进资源节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法规。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公园条例、水土保持条例、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

四是推进城市基础建设,保障城市安全方面的法规。如地下空间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条例、防震减灾条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

五是推进教育卫生发展,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法规。如精神卫生条例、学前教育管理条例、信息化促进条例、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等。

六是完善人大工作制度,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方面的法规。如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人大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人事任免办法等。

本着突出重点,急需先立的原则,会将城市绿化条例、防震减灾条例、邮政条例、残疾人保障若干规定、轨道交通条例、精神卫生条例纳入20xx年立法计划。同时,将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养犬管理规定、学前教育管理条例、城市客运出租汽车条例、水土保持条例、人民防空工程条例、信息化促进条例、志愿服务事业促进条例、地下空间管理条例确定为20xx年的立法调研项目,为20xx的立法工作奠定基础。

制定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工作,是立法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搞好立法计划,是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必然要求,是立法工作走向规范和成熟的重要标志。其作用就在于使立法工作有目的、有步骤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立法工作的盲目性和无序性。20xx年7月23日长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4次主任会议通过的《长春市人大会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对法规立项原则、条件、程序、项目调整等问题都做出了具体规定。按照规定,立法计划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确定的,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更改的。他虽然不是指令性计划,可以根据实际做出必要的调整,但是他同样具有严肃性,应当得到严格的遵守和执行。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我们出现过个别立法项目列入立法计划后,又撤销的情况,同时,也出现过追加立法计划的情况。这说明,这样的立法项目,事先调查研究不够,准备工作不充分。需要今后特别加以注意。不是不可以变,而是应当尽量不变或者少变,否则,无论对立法项目的提出部门还是对有关专门委员会来说,也无论是对政府还是对人大会来说,都是不严肃的,立法的质量恐怕也难以保证。

会法工委要负责好会五年立法规划的协调落实工作,按照程序每年制定立法计划,协调和参与开展每年的立法调研工作。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要按照会五年立法规划,协调、指导、帮助有关部门开展立法调研,及时将符合立项条件的立法项目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并按时完成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按时提请会会议审议。政府法制办要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为政府和市人大会当好参谋助手,对会五年立法规划从全局的角度抓好落实,要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沟通协调,保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适时开展立法调研工作,适时将符合立项条件的立法项目列入年度立法计划,按时完成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按照序时进度广泛征求各方面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及时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按时提请市人大会会议审议。有立法任务的政府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按照会五年立法规划精心、适时开展立法调研,对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的立法项目,要切实做好法规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提请市人大会会议审议等各个重要环节的工作,确保落实。

三、树立新理念,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提高立法质量是立法工作的永恒主题。越是强调依法治国,越是要注重提高立法质量。我们要与时俱进,不断树立新理念,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使制定的法规能够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充分发挥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一)树立对立法负责的理念,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

人大及其会是立法机关,理所当然要对立法负责,要在立法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这种主导作用,要体现在立法的立项、起草、审议、通过的全过程。

一是要在法规立项中发挥主导作用。法规项目立不立、什么时间立、如何立,这种对立法时机、立法方向的把握,是立法的关键环节,也是立法主导性的第一道关口。我们要认真解决有时前期调研不充分、把关不严,从而被动接受立法项目、被动调整立法项目的问题。注意在项目的征集、调研、论证、筛选、确定各个环节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从全面深化改革的现实需要出发,按照突出重点、急需先立、调研先行、立改废并举的要求,科学确定立法项目。编制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要加强调研论证,特别注重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民意,严把法规项目准入关。

二是要在法规起草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起草法规草案是立法最重要的环节,直接决定着法规的质量。我们要认真解决以往有时存在的重程序服务,轻实质介入的问题,在做好程序性服务工作的同时,更要实质介入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要坚持提前介入,从法规的论证、起草环节入手,与政府法制办和相关部门共同工作,全面了解和熟悉法规的主要内容、基本框架,跟踪了解掌握法规起草进度、存在的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广泛听取意见。适时对法规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与起草部门共同研究法规制度设计的针对性、合法性和适当性。同时要防止部门强化权力、弱化或者推卸责任,避免因部门利益影响立法质量。。广泛深入的调研是立法的基础,我们要认真解决以往有时存在的听取各方面意见不够充分,过于依赖政府或者法规起草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的问题,始终发挥人大及其会在调研过程中主导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四是要在法规草案审议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会在审议阶段,要紧紧围绕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扬民主,着力解决立法中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把握立法决策主导权。要通过引导委员深入审议、加大协调力度、做细做实基础工作以及建立有效的审议制度等措施,进一步增强对法规实质性内容的决策能力和水平,发挥会审议和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作用,有效解决法规案中管理职责权限、管理与执法机制等方面的矛盾。对于法规案审议中遇到的分歧意见较大、影响立法进度的难点问题,既要加大征求意见、调查研究和沟通协调力度,努力取得共识,又要勇于并善于在矛盾的焦点上“划杠杠”,坚持原则、观点明确。涉及重大制度改革或者存在明显重大分歧意见时,主动向市委请示、汇报,所有法规二审前,都要将法规草案以及相关要点书面报送市委把关,确保法规质量。

五是要加强代表大会立法。在我市现行有效的85件地方性法规中,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只有2件。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法律法规案,不仅仅是程序上的要求,更是严格依法办事的要求。加强代表大会立法,既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也有利于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推动解决立法重点难点问题,还有利于提升全社会对立法的关注度,从而促进更广泛地凝聚社会共识。今后,会将根据需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大会的立法工作。

(二)树立精细化立法的理念,增强法规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法律实施情况表明,有些法律执行的效果不理想,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律规定过于原则,需要层层配套,有的配套法规偏离立法精神或法律原意,导致法律执行效果大打折扣,影响法律的权威。提高立法质量,必须变粗放式立法为精细化立法,使法律规范更加明确具体。新一届全国人大会在精细化立法方面,已经给我们做出了表率。去年以来,全国人大会制定的旅游法、特种设备安全法,修改的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都充分体现了精细化立法的理念,赢得了广泛的好评。

本届市人大会特别重视法规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问题,明确提出,制定地方性法规一定要管用、要有效,项目上是急需的或者必须的,内容上注重地方特色、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法规的主要条款能够细化的一定细化,防止执行中出现歧义,防止照抄照搬上位法的现象。在今后的立法工作中,我们要切实把这些新的认识和理念落实好。

一是要增强法规的可执行性、可操作性。地方性法规多数是实施性的立法,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延伸、细化的补充。主要任务是依据本地实际情况,根据解决本地实际问题的需要,对上位法原则性规定予以细化,对上位法没有充分考虑到的问题予以补充,确保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得到遵守和执行。我们应该在立法体例上有所改革,要防止立法“抄袭”和重复立法;要防止立法贪大求全、华而不实;不要“大而全”,而要“小而精”,需要几条就制定几条。我们还要完善立法技术,统一法规的体例、结构、用语,使规定更加准确、精炼、规范。我们要科学严密设计法规规范,对制度规定、行为规范和处罚幅度等进行细化,能具体就尽量具体,能明确就尽量明确。少一些原则性、宏观性、纲要性的条款,多一些细化、量化的规定。

二是要强化地方特色,重视创制性立法。有地方特色是地方立法的重要标志。只有突出地方特色,地方性法规才有生命力,才能实现地方立法的初衷。地方立法必须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敢于破除体制障碍,勇于触及社会管理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努力为深化改革留出空间,这就需要不断探索完善创制性立法,在创制性立法上有所突破。

三是要接地气,让法规条文长根,牢牢扎根于现实生活。要加强和改进立法调研工作,结合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的选择调研方向,深入到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直接听取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要不断完善立法专题调研制度,设计好调研方案,采取召开相关管理者和管理相对人座谈会、民意调查问卷、随机访谈、实地察看等方式,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地了解真情、实情,掌握翔实、可信的第一手材料,并形成调研报告,为会审议及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三)树立立法为民的理念,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张德江委员长指出,提高立法质量根本途径在于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本届市人大会明确提出,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体现在立法工作中,真正解决好立法“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途径,使制定的法规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要牢固树立立法为民的理念,坚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科学立法,就是要求立法准确反映和体现所调整社会关系的客观规律,同时遵循法律体系的内在规律。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立法要尊重和体现规律。一要树立科学的立法理念。从法的功能角度明确政府管理边界,有所立、有所不立,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二要运用科学的立法方式。把立法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统筹兼顾立法前、中、后三个环节,适应不同立法需求和任务,综合运用制定、修改、废止、解释等多种形式,增强立法工作的协调性、及时性、系统性。三要完善科学的法规起草机制。涉及到多个部门职责的法规,由政府法制部门或人大专门委员会牵头,组成法规起草班子进行起草;对一些理论性、专业性强的法规,可以吸收有关专家学者参加起草,也可委托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起草。四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做好立法工作。要拓展调查研究的深度,把基层、群众和相关领域作为立法调研重点,注重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调查了解情况,力求将事情的实际情况调查清楚,将问题的本质和规律把握准确,将解决问题的思路对策研究透彻。

民主立法,就是要求立法真正反映最广大人民的共同意愿、充分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民主权利。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立法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推进民主立法,一要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立法机关主导,有关部门参加,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使各方面的意见和关切得到充分表达,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二要拓展公民有序参与途径。进一步健全完善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机制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对一些关系群众利益的法规草案,实行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制度,重视网络民意表达,认真归纳整理分析,最大限度汇聚立法智慧。三要完善协商机制。广泛听取并认真对待各方面意见,包括不同意见,积极面对争议,充分尊重、合理吸收各种建设性意见建议。对于立法中的重大问题、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要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加强沟通协商。

(四)树立立改废并重的理念,坚持维护法制统一。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改革不断深化,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立法滞后问题。法规清理是维护法律体系内部和谐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保证国家法律在地方的贯彻实施,及时清理、修订地方性法规,将成为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截止目前,我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85件,其中修改过一次的有18件,修改过两次的11件,修改过三次以上的6件,从未修改过的50件。可见法规清理的工作任务还是比较重的。

今年,会正在组织对本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清理的范围是公告施行五年以上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主要检查其合法性、衔接性、实效性,对上位法有新规定的,或者现规定的内容已不符合改革发展新要求、已经失去适用效力的法规有计划地进行清理。法工委已作出清理法规参考目录,共计53件。这次法规清理活动是多年来会首次自主安排法规清理工作,希望大家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我们要通过坚持立、改、废并重,维护上位法的权威,更好地使法规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通过加强对地方性法规的清理,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为打造民主、公平竞争、正义、和谐、安全的社会法治环境提供立法支持和法制保障。

(五)树立立行并重的理念,做好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工作。

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从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这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各方面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因此,我们要认真解决过去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重立法、轻执行的问题,在继续加强立法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

一是要做好立法宣传工作。我们要积极创新立法宣传工作机制,针对法规草案立项、起草、审议、通过等不同阶段,选准立法宣传时机,增强立法宣传的实效,妥善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法规通过后的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和网站,采取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专访、发表文章、编写法规释义等形式,对法规第一时间作出说明和解读,使社会各方面正确理解立法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准确把握法规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避免对法规误读误导,为法规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是建立法律法规执行监督机制。会要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工作,在做好对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的同时,注意加强对地方性法规的执法检查。对实施一年以上的法规,相关专门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要进行执法检查,进一步推进法规的贯彻执行。对实施三年以上的法规要进行立法后评估。对上位法已发生变化,社会发展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法规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会每年都要安排地方性法规的检查、调研活动,执法部门要向会或者相关专门委员会做年度执法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备案审查是人大及其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要着力促进这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实效。要防止有关部门以文件代替甚至改变法律法规,防止规章超越立法,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督促纠正,必要时要予以撤销,努力解决“法”出多门、政出多门的问题,保证法律体系科学和谐统一,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四、适应新形势,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立法干部队伍。

加强立法机关和立法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培养高素质的立法工作人才,既是当前的紧迫需要,也是长远的战略任务。中央专门下发文件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着力培养一批国家级立法工作领军人才、专家级立法工作骨干人才以及素质优良的立法工作专业人才。”全国人大会计划用10年左右时间,以全国人大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其他工作委员会及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主体,打造法制人才高地,培养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特点突出、优势明显的立法工作人才队伍。我们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立法干部队伍。

(一)打造高素质立法干部队伍是立法工作的要求。

立法活动是国家重要政治活动,立法工作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局。从事立法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作为立法工作者要对自己的责任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对待立法工作要高度重视、倍加珍惜。

首先,立法工作者的地位十分重要。法国哲学家卢梭曾经说过:“立法者在一切方面都是国家中的一个非凡人物。”其“非凡”并不是指他们能力非凡,而在于他们地位的“非凡”。我们必须知道,不是谁都有机会从事或者直接参与立法工作的,也不是每一个有机会从事或者直接参与立法工作的人天生就具有了与之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既然我们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取得了参与地方立法这样“非凡”的地位,如果不具备与之相应的素质和能力,恐怕就辜负了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委托与期待。

其次,立法工作者的责任特别重大。指出,不是所有的法都能治国,不是所有的法都能治好国。也有人说,一项错误的立法的灾害性影响远远大于一次错误的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因为相比较而言,执法者犯法,只是污染了水流,而立法者制定“恶法”,却是污染了水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需要立好法、立高质量的法、立管用的法,使法律制度有足够的权威,能够切实发挥作用。而这些正是我们立法工作者必须承担起来的重大责任。

第三,立法工作者的素质对立法工作至关重要。我们常说,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然而,事实上,法律却是由具体的人制定的,是由具体的立法机构起草、修改和审定的。因而立法者的素质决定着法律的生命力,立法者的法律经历、法律学识、法律修养、法律意识影响着法律的制定。而我们中的许多人都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法律教育,如何使自己胜任立法工作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

(二)会要切实加强立法干部队伍建设。

多年来,市人大会一直非常重视立法干部队伍建设问题,特别是换届以来,会进一步加强了包括法制委、法工委在内的各专门委员会和会办事机构的建设,调整人员,充实了新的骨干力量,及时建立了由181位法学专家、行业专家及富有地方立法工作经验的工作者组成的立法专家库,并从中选聘出18位立法顾问,今年,又适时将51位专家充实进立法专家库,为做好立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省市人大会法工委还与吉林大学联合组建了立法研究中心,并于去年11月23日正式成立,为加强地方立法理论研究和立法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新的平台。现在,我们已经初步建立了一支专兼职结合,具有良好素养,能够基本适应我市地方立法工作需要的立法干部队伍。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突出地表现在立法工作队伍偏弱,人员编制还不能适应立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下一步,会要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勤政廉洁的目标,高度重视、进一步抓好立法干部队伍的建设。要通过培训进修、基层调研、挂职锻炼、理论研讨、出国考察等多种途径,创造有利条件,大力提升立法工作队伍的政治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要全面规划立法工作队伍建设,主动向市委报告立法工作队伍建设情况,在市委的领导下,加强立法工作机构建设,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要完善立法工作人才选拔任用、激励保障等机制,为优秀立法工作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有利制度环境,对于队伍中政治坚定、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优秀人才要及时予以重用。

我们每一位立法工作者都要树立起强烈的责任意识,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以永不自满的进取精神,以临渊履冰的态度,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我,完善自我,不辱使命,做一名合格的立法工作者。

一是要政治过硬。立法是基本的政治活动,每一部法、每一项制度都与一定时期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发展的基本格局密切相关。坚定的政治立场、过硬的政治素质始终是对立法工作者第一位的要求。因此,立法工作者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紧紧围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宏伟目标,始终从政治高度思考和把握立法工作。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意图,善于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转变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法律规范。要牢固树立党的宗旨观念,每制定一部法规,每废立一项制度,每修改一个条款,都要把它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上来观察,放到维护人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上来思考,放到法律体系统一科学和谐上来审视,立足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统筹不同利益诉求,维护公平正义。

二是要立足实际。立法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它深深根植于实践的土壤之中,与经济发展紧密相连,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如果没有丰富的社会经验,没有对国情、民情全面、正确的把握,所制定出来的法律就会与现实脱节,就会成为一纸空文。所以,有人说“法律的生命从来就不是逻辑,而是经验”。要对法律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立法工作者就必须深入到生活中去,时刻注意从鲜活的社会实践中汲取营养,考察与法律相关的经济、政治、文化、宗教等各方面的内容,积累丰富的社会经验,还要与人民群众多接触,了解人民群众的诉求,以更加宽广的视野看待立法工作,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推进立法工作。

三是要精通业务。立法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领域,良好的专业素养对于立法工作至关重要,没有足够的专业水准,则难以胜任这项工作。而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面对现代社会的立法工作,任何人都可能会在许多时候感到能力不足。要努力钻研业务,勤学善思,广博地学习政治理论、法律知识、行政管理、市场经济、科技、历史等各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更新知识结构,自觉提高业务素质,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和法律水平,为立法工作打牢专业功底、提升理论素养。要学以致用,善于将所学知识运用于立法实践,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常学不懈,常学常新。

多年来,市人大会的立法工作得到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得到了全体立法顾问、立法专家等专业人才的鼎力帮助,得到了全体市人大代表和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得到了各县市区人大会的密切配合,更得到了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法工委的悉心指导。在此,我代表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志们,进一步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完成五年立法规划的新任务摆在我们面前。让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开创长春改革发展的新局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立法工作会议总结(汇总20篇)篇十七

同志们:

在全省上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之际,省人大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部署实施本届人大会立法规划,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非常及时、意义重大。刚才,毕主任传达了全国人大会立法工作会议以及第十九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精神。等一会,毕主任还要对我省下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作重要讲话,希望省政府各部门紧密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如何做好政府立法工作,落实五年立法规划,讲几点意见。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五年来政府立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立法工作,把立法工作放在全省工作大局中谋划、统筹和安排。近年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会的指导、监督下,省政府及政府各部门注重立法质量,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较好地完成了政府立法工作任务。五年来,共提请省人大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修正案草案81件,制定、修改和废止政府规章88件,其中20xx年提请省人大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修正案草案15件,制定、修改政府规章8件;对建省以来132件规章进行了清理,其中废止18件,修改38件,保留76件;对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制发的26000多件文件进行了清理,分别作出保留、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处理。我省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政府立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要体现为“五个促进”:

(一)以立法促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为贯彻实施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国家战略,省政府提请省人大会制定了《导游人员管理规定》、《旅行社管理规定》、《旅游景区景点管理规定》、《旅游价格管理规定》、《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等法规,制定了《外国免签证旅游团管理办法》等规章,创新了旅游业管理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此外,为了进一步增强国际旅游岛服务保障能力,省政府还提请省人大会制定了《公路条例》、《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电力建设与保护条例》等法规,制定了一批有关公共服务设施管理的规章。

(二)以立法促进科学规划和项目建设。为了加快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省政府提请省人大会制定和修改《城乡规划条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制定和修改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规定》、《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规定》等规章,对我省相关规划的科学编制和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以立法促进生态省建设。为了加大环境和资源保护力度,推进生态省建设,省政府提请省人大会制定和修改《环境保护条例》、《海洋环境保护规定》、《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规,制定和修改了《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规章,推动我省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保障机制。

(四)以立法促进民生改善。为了保障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省政府提请省人大会制定和修改了《法律援助规定》、《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经济特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以及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等一批涉及民生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法规,保障了公民在就业、受教育、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基本权利,强化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五)以立法促进各项重大改革。一是推进和完善省直管市县管理体制改革。提请省人大会制定和修改了《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实施〈渔业法〉办法》、《实施〈海域管理法〉办法》等一批法规,将几十项原由省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行使的行政管理事权下放或者委托给市县行使。省政府也以省政府令的形式下放了一批行政管理事项。二是规范和保障农垦、洋浦等各项重大改革工作有序进行。省政府提请省人大会制定了《关于推进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从农垦国有资产管理、经营体制、政策支持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提请省人大会修改了《洋浦经济开发区条例》,明确了洋浦管委会对属地管理事务,行使设区的市和县级行政管理权,进一步完善洋浦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三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政府在立法过程中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并通过几轮的行政审批清理取消和调整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最近,省政府通过了拟运用特区立法权停止实施11项行政审批项目,并提请省人大会进行审议,为推进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了积极的尝试。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政府立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草案质量有待提高。主要是设定行政许可、处罚、强制不当;调查研究不够充分,海南特色、特区特点不够突出,存在照抄照搬上位法的现象,可操作性不强。二是立法计划执行不严格。有些部门对立法工作重视不够,立法工作进展缓慢,有的立法项目不能按时提请审议,影响了整个立法计划的完成。三是立法协调力度不够。有的单位对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不答复或者不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意见;有的单位应付差事,对相关内容不认真研究或者根本不研究就草草回复;有的部门过分强调本部门或本行业不适当利益,给协调工作增加了难度。四是立法力量薄弱。有些部门没有配备具有一定法律素养的人员从事立法工作,有些部门法制机构不健全等等。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是对新形势下加强立法工作的重要性缺乏充分的认识,对立法推动改革的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知。各有关部门要正视这些问题并努力加以解决。

当前,政府立法工作面临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xx届三中全会刚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完善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深入开展立法协商等。加强立法,保证五年立法规划顺利实施,政府承担着繁重任务和重大责任。我们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切实增强做好政府立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着力强化政府法制建设,提升政府立法水平,为我省改革开放和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认真落实五年立法规划。

《海南省五届人大会立法规划》统筹安排本届省人大会任期内的立法工作,提出明确的指导思想、工作要求和落实措施,确定由省政府承担的立法项目有106件。贯彻落实立法规划,必须深入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实现绿色崛起的总目标,按照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立法进程与改革进程相适应的原则和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要求,把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摆到突出位置,创新立法工作机制,改进立法工作方法,为我省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支撑。具体来说,要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按照立法规划,合理统筹安排,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列入立法规划的项目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为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作好充分准备。规划中重点的、急需的、立法条件基本成熟的项目,以及与法律法规配套实施的项目,要优先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凡是列入省人大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法规项目,都要列入省政府的立法工作计划,综合考虑、统筹安排。确定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时,要对立法项目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及其对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分析,根据评估分析的结果,按照条件成熟、重点突出的原则进行统筹谋划。

(二)明确任务分工,突出工作重点,注重立法项目的实施。列入立法规划确定的一类项目中,由省政府提请省人大会审议的法规项目就有86件,今年已完成15件。而从现在起到本届任期届满,还有四年时间,摆在我们面前的立法任务相当繁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急需先立”的原则,尽早研究制定本部门完成立法规划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政府立法工作要以建设国际旅游岛为总抓手,在促进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方面,重点抓好旅游者权益保障、彩票管理、餐饮业管理、物流业促进、会展业促进等一系列法规的研究和起草工作;在推动重点领域开放改革方面,重点要抓好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条例的研究起草工作,通过立法创新排除体制机制障碍;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面,重点抓好城乡规划管理、土地管理、供排水管理等法规的研究和起草工作;在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方面,重点抓好天然林保护、森林公园管理、湿地保护、中部核心生态区管理、生态补偿等法规的研究和起草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重点抓好扶贫开发、居民医疗救助、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法规的研究和起草工作;在推动海洋强省建设方面,重点抓好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开发、海域使用管理、促进邮轮游艇产业发展等法规的研究和起草工作等。通过实施立法规划,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立法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三)强化改革创新,彰显海南特色,注重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立法工作,必须增强立法的引导性和前瞻性,从法律层面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破除瓶颈制约。要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要求,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突出地方特色上,放在有针对性地解决具体问题上,放在打造海南环境特色、产业特色和体制特色上,务使政府立法切实管用。在确定立法计划时,从实际需要出发,不单纯追求立法的速度与数量,更加注重立法的质量与内涵。在确定立法内容时,着眼于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对所需调整规范的社会关系作出具体规定,防止小法抄大法、重复立法。在确定立法体例时,根据立法的内容决定体例,宜繁则繁,宜简则简,防止贪大求全、华而不实。

(四)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注重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政府立法是一项实践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求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作保障。当前,要着重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三个方面的工作机制:一是调查研究工作机制。要坚持系统周密的调查研究,扎扎实实地做好立法的基础工作。立法调研工作要有针对性,充分了解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用立法手段解决的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下功夫提高调查研究的质量,尽可能把各种情况搞清楚,把存在的问题和产生问题的原因搞清楚,把制度可能涉及的各方面利益需求和可能产生的利弊搞清楚。二是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机制。要继续开门立法,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健全公布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机制,对一些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为其设定义务的法规规章草案,要畅通各方面利益诉求渠道,通过报刊、网络、听证会等方式实现与社会公众的互动,广泛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意见,使各方面的意见得以充分表达。三是专家咨询、论证工作机制。要进一步整合本省立法资源,拓宽专家学者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渠道。政府立法草案拟确定的重要制度,要广泛征询专家学者的意见,必要时,组织专家学者联合起草,以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公正性。

三、统筹安排,扎实工作,全力完成明年立法任务。

20xx年是实施五年立法规划的重要一年,新形势、新任务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扎实抓好明年立法任务,对于确保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近几年立法情况来看,正式立法项目数量多,任务相当繁重。为此,承担法规、规章草案起草任务的政府相关部门,一定要采取有力措施,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确保按时完成立法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立法责任。20xx年立法在培育具有海南特色的产业方面,重点是要修改旅游条例,制定自驾租赁车管理规定;在环境和资源保护、促进生态省建设方面,重点修改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松涛水库环境保护规定、林地管理条例;在保障民生、法治惠民方面,重点制定民办养老机构条例、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承担立法任务的部门,要从全省全局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强化责任担当,按照省人大会和省政府的要求,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立法工作责任制度,将本部门的立法任务分解到处室,落实到人员,配强立法工作力量,优化立法资源配置,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立法草案及有关材料。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书面向省人大会和省政府作出说明。省法制办要抓好立法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加强对立法项目起草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对重点项目或涉及多个部门职能的项目,必要时提前介入、加强指导、提供帮助,或者直接牵头起草。对起草单位报送的草案,要科学安排进度,严格审查把关。

(二)加强立法协调,妥善解决分歧。针对目前立法协调难度越来越大的实际情况,要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立法协调机制。承担立法任务的部门,对涉及其他部门的事项要主动进行沟通协调。草案内容涉及多部门或者需要多部门组织实施的,起草部门要提前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对重大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积极出面协调。省法制办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协调工作,站在全局的高度,坚持原则,依法妥善处理立法争议。对政府立法中涉及的重大、敏感、复杂问题,要及时向省政府请示、报告。对省法制办发出的征求意见稿,有关部门要组织认真研究,及时反馈意见。省法制办召开的立法协调会,有关部门要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按要求指派能够代表本单位意见的负责同志参加。各部门都要自觉维护协调过程中形成的一致意见,防止无原则的随意否定引发的扯皮现象,力争把矛盾和争议解决在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之前。

(三)加强汇报沟通,完善工作衔接机制。有关部门在立法过程中要加强向省人大会有关工作机构汇报沟通。在立法项目研究确定阶段,省法制办要及时听取省人大会法工委及有关工作机构的意见。在草案的起草阶段,起草部门要主动向省人大有关部门请示报告,争取省人大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参与。在审查修改阶段,省法制办要及时征求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法工委的意见,对于涉及的重大问题和较大意见分歧,要及时汇报、沟通,必要时邀请其提前介入。在人大审议阶段,要积极参与省人大会有关工作机构的审查修改工作,共同修改完善法规草案。

同志们,政府立法工作是决策性工作,事关全局,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省人大会的要求,精心组织,扎实工作,不断探索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新路子,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努力完成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确定的任务,为全面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实现绿色崛起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立法工作会议总结(汇总20篇)篇十八

市绩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考评责任单位研究全市政府部门绩效考评推进工作。市纪委、法制办、财政局、信访局、行政服务中心、调查队等6家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后,绩效工作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各相关部门均做出了积极贡献。网上绩效管理操作平台完成多轮调试整改,运行趋于稳定。部门年度绩效计划网上报送初审工作基本完成。《市政府绩效管理条例》配套实施细则完成初稿,处在征求意见阶段。政府绩效管理实务培训扎实有效,各单位工作人员绩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为我市下一步深入推进绩效考评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议指出,当前我市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仍不健全。在行政经费控制、队伍素质提升、廉政建设、规范性文件合法率、登记审批事项提前办结率、公众满意度等方面,欠缺相应概念界定、执行标准、应用范围以及行之有效的操作方法,亟需各相关考评责任单位加以细化完善。

会议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各相关考评责任单位应牢固树立绩效管理工作理念,根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架构、评估考核制度要求,科学制定各类分支考核指标,灵活设置考核分值标准,全面建立数据库应用。务求做到考核基本概念清晰,考核标准、方法符合实际。

绩效考评工作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各考核责任单位完成考评后,其结果将按权重纳入整体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直接影响被考核部门全年考核成绩,责任重大、利益攸关。因此,各单位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今后要打破以往年终考核只重结果的目标考评模式,不仅问结果也问过程、不仅问过程也问效果,更加注重公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突出产生的效果和影响,定期开展考评工作通报工作。

全市政府部门要按照年度绩效计划制定要求,切实做好本部门年度绩效计划修改完善工作,应包含指标体系内各专项工作。各专项考评责任单位要抓好相关审核确认工作,尽早向社会公布。

立法工作会议总结(汇总20篇)篇十九

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关键。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全面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保障县乡人大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一要切实重视人大工作。县委将继续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把人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总体工作布局,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要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工作制度,县委会要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向人大交任务、提要求,加强对重大问题的分析研判和对重点工作的统筹指导。要保持沟通联系,县委、县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充分听取县人大会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对涉及全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要安排县人大会主任会议成员参加。县人大会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坚持把履行职能与执行政策、与推动工作相结合,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要抓好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落实,县人大会办公室要会同县委督查室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要求和规定落实到位。特别是县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紧紧抓住全市试点的难得机遇,切实抓好《试点工作方案》的落实,着力解决长期以来制约人大工作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运行机制等一系列瓶颈问题,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要切实加强乡镇人大建设。要坚持问题导向,鼓励乡镇大胆创新,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努力提升乡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要推进乡镇人大建设,设立乡镇人大办公室,为一、二类乡镇配备人大副主席,确保基层人大工作更加科学规范。要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支持乡镇人大依法履职,乡镇人大主席团主持日常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人代会,充分发挥基层人大联系代表、服务群众的平台作用,做到建议在一线收集、问题在一线解决、作用在一线发挥,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回应、群众利益得到切实维护。

三要切实强化保障措施。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为县乡人大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要进一步优化人大会组成人员的知识、年龄和专业结构,逐步提高人大会专职委员比例;要关心人大机关建设特别是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对人大干部的培养、使用、交流,推动人大机关与县直部门之间双向交流干部,保持人大干部队伍的旺盛生机和活力。要统筹解决县人大会机构设置不健全、人员编制短缺等问题,坚决消除“一人一委”现象。要加大对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部门要精心组织开展全方位、多视角的宣传报道工作,为人大有效履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不断开创全县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加快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做出新的贡献。

同志们:

今天,县委在这里隆重召开人大工作会议,这是在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奋力掀起富民强县和谐榆社建设新高潮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这次会议是我县历史上第一次以县委名义召开的人大工作会议,会议规格之高,规模之大,参会人员之广泛,充分体现了县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与支持。这次会议必将对今后我县的人大工作乃至全局工作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也必将成为我县人大工作史和民主政治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刚才,曹煜书记代表县委作了重要讲话,从历史的高度和现实的角度,全面深刻阐述了坚持、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意义,并就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履行职责,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切实的措施。曹书记的讲话思想深刻,措施具体,对我们今后推动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这次会议上,县委还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这是我们今后一段时期开展人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全县上下,特别是今天与会的同志,一定要把县委的意见和曹书记的讲话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

我县的人大工作在历届人大及其会的努力下,逐步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为推进全县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动全县的改革和发展,促进人民生活的改善和提高,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也为我们进一步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当前,我们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县四大班子团结带领全县人民经过顽强拼搏,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同社会发展的要求、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我们还有很大差距,还需要我们一如既往地扑下身子全力推动我县的改革发展事业。

人大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根本性、法制性很强的工作,对能否团结和激励全县人民群众投身改革发展大业,能否营造人人促改革、个个谋发展的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能否形成人民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才智与活力充分涌流、竞相释放的进取态势,能否形成政通人和、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政治、经济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党委的号召、人民的期盼,这对于人大工作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机关团体及全县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恪尽职守,努力工作,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定不移地将人大工作推向前进。

下面,我就学习贯彻县委意见和曹书记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县人大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紧紧围绕建设富民强县和谐榆社的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依法行使职权,服务全县大局。

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最重要的政治原则。全县县、乡两级人大要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县委和乡(镇)党委的领导之下,紧紧围绕建设富民强县和谐榆社的目标,始终做到与党委政治同向,思想同心,行动同步。一是要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继续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汇报制度,主动向县委汇报工作,反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掌握的情况。坚持健全和完善人大党组工作制度,今年8月,县人大会党组专门讨论制定了《中共榆社县人大会党组工作制度》,并将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把人大党组建设成为人大及其会的坚强领导核心和贯彻县委精神的坚强战斗堡垒。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会组成人员中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的有关规定,以扩大人大及其会内部运作过程中的党内民主,推动人大工作民主化程度的提高。人大党组要协助县委逐步完善人大干部培养、选拔、使用、交流机制,加大培养、选拔、交流力度,格外关注那些默默无闻、踏实工作的县、乡人大干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保持人大工作的蓬勃生机与活力。乡镇人大要主动争取乡镇党委的支持,依靠党委的领导,积极探索拓展发挥作用的渠道和形式。乡镇人大工作开展的好不好,代表着乡镇党委班子及其主要负责同志政治思想水平的高低和民主法治观念的强弱。各乡(镇)党委及其主要负责同志,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站在人大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的高度,认识、支持和推动乡(镇)人大工作。二是要坚决贯彻党委的决策。坚持党的领导对人大工作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要在人大工作中坚决贯彻党委的决策。全县县、乡两级人大要把贯彻执行县委和乡(镇)党委的决策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看待。在党委作出决策之前,要充分发挥人大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为党委决策做好参谋。在党委决策之后,要依照法律规定,将党委的决策上升为国家意志,并依法行使好各项法定职权,保证党委的决策意图得到贯彻落实。要自觉摒弃“党委谋、政府干、人大看”的错误思想,不等不看,不怕被人误会,不怕遭人抵触,不说风凉话,不说丧气话,堂堂正正,积极依法行使各项法定职权,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决策。三是要服从和服务于党委的中心任务。人大工作是党领导下的工作,党的中心任务就是人大的中心任务。全县县、乡两级人大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县委和乡(镇)党委的中心任务,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当前,全县县、乡两级人大要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建设富民强县和谐榆社的总目标,按照十七大精神的要求,结合人大自身特点开展工作。要紧紧抓住影响全县、全乡(镇)改革发展稳定和谐的重要问题和关键问题,积极站在人大的角度思考破解之法、谋划解决之道。要按照既要积极参与、又不越俎代疱的原则,发挥人大的独特作用和优势,协助党委、支持政府抓好经济发展、民主政治建设、社会稳定等关系全县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各项工作,为建设富民强县和谐榆社发挥人大的作用。

二、紧紧围绕推动榆社科学发展,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反映民意,充分汇集民智。

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人大工作的第一要务。推动榆社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是全县县、乡两级人大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推进人大工作的立足点。全县县、乡两级人大必须从这个根本出发,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反映民意,充分汇集民智。

1、围绕推动榆社科学发展,认真履行职责,为实现科学发展提供更有效的监督保证机制。

推动和实现科学发展离不开人大的参与,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对科学发展担负着不可推卸的监督保证之责。县、乡两级人大要围绕推动和实现全县科学发展,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构建推动榆社科学发展更有效的监督保证机制。一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支持政府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促进政府统筹发展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推动全县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县人大会要严格执行《榆社县人大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对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事情,要旗帜鲜明地支持和推动政府去干,对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事情,也要旗帜鲜明地依法予以否决,做到不含糊、不渎职,真正做到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各乡(镇)人大要妥善处理好推动本乡(镇)实现科学发展同保障全县科学发展大局的关系,既要不遗余力地推动本乡(镇)实现科学发展,又要服从和服务于全县发展的大局。二是要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依法行使好人事任免权。县人大及其会要严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考核评价拟任免人员,切实把那些对科学发展观学习得透、领会得深、把握得准、贯彻得好、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人民群众认可拥护的干部任用到重要岗位上去,并把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作为任后监督的主要内容。对那些不按科学发展观要求做决策、办事情的干部,县人大会要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按照《榆社县人大会人事任免办法》,依法行使罢免权。通过这些措施,努力在全县干部队伍,特别是人大任命的干部队伍中形成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榆社科学发展为己任的健康氛围,为推动榆社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行政领导力支撑。三是要贯彻科学发展观要求,依法行使好监督权。要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作为监督的重点,通过组织代表视察和开展调查研究等多种形式,采取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质询等多种方式,特别是要通过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无记名表决,以及强化对人大决议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加大监督力度,突出监督实效,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支持政府把握全县发展的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全县又好又快发展。要把服务科学发展的实效作为对法院、检察院进行监督的重点,促进法检两院公正司法,为推动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2、围绕推动榆社科学发展,切实反映民意,为实现科学发展提供更广泛的民心民意基础。

科学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根本是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人大及其会作为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国家权力机关,反映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促进人民全面发展,是人大的天职。

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科学发展必须坚持的方向和原则。全县县、乡两级人大要自觉坚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为人民代言,为群众办事,为百姓谋利益。县人大及其会要从改革会会议入手,坚持代表列席,扩大列席范围,推行公民旁听,强化信访职能,拓展民意参与渠道。要加强调查研究,走出会场,贴近基层,了解民情;走出大楼,贴近群众,倾听民声,了解榆社人民对科学发展的愿望和要求,充分反映民意,使全县人民群众都可以通过人大的渠道,充分表达自己对推动榆社实现科学发展的要求和见解,力争使人民群众通过人大这个平台形成对科学发展最广泛的共识,产生最广泛的凝聚力,最终形成推动榆社科学发展广泛而深厚的民心民意基础和伟力源泉。只有全县人民都来关心科学发展、参与科学发展、维护科学发展的大局,我们才能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3、围绕推动榆社科学发展,充分汇集民智,为实现科学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民智民力支持。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推动和实现科学发展的力量源泉。全县县、乡两级人大要积极探索发挥作用更广泛的形式和渠道,突出和体现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坚持不断丰富人民民主形式,在人大这个民主的平台上,团结全社会各个阶层的人民群众,努力创造全体社会成员关心科学发展、服务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激励全体人民为推动和实现榆社科学发展积极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辛勤劳动,把蕴藏在人民群众当中的无穷智慧和力量汇集起来,为推动和实现榆社科学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民智民力支持。十四届人大会在这方面作了积极探索,研究制定了重大事项公告制度、人事任免公告承诺制度和公民旁听会会议的试行办法等,这些举措必将会对扩大全县人民对本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团结和激励全县人民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投身榆社科学发展大业产生积极的影响。

各乡(镇)人大要结合各自的实际,积极探索团结和激励全乡(镇)人民群众共同推动本乡(镇)科学发展的新机制和新做法,努力把乡(镇)人大建设成为团结激励全乡(镇)人民群众推动科学发展的平台。

三、紧紧围绕促进全县社会和谐,充分发挥职能,切实关注民生,积极推进民主。

促进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也是建设富民强县和谐榆社的基本要求。人大作为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主要载体,对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全县县、乡两级人大要把促进全县社会和谐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目标,充分发挥职能,切实关注民生,积极推进民主。

1、充分发挥职能,在畅通社会诉求、促进社会和谐上有新进展。

在我们国家,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社会各阶层表达利益诉求的主要渠道之一。全县县、乡两级人大要把畅通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诉求作为发挥职能、促进和谐的重要着力点之一,在完善社会诉求表达机制上积极探索。首先,要着力优化代表结构。要坚持人大代表先进性与广泛性的统一,注重与新社会阶层的联系和沟通,倾听他们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将他们中的优秀分子推荐为人大代表候选人。要按照十七大精神的要求,积极探索推进农村与城市按照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逐步扩大农民人大代表的比例。同时注重提高社会弱势群体代表在县乡人大代表中的比例,使人大代表具有更广泛的代表性,努力使人大代表覆盖社会各个阶层,代表社会各个方面,使各个阶层、各个方面的利益诉求都能在法律的范围内、在人大的框架内得到合法有序的表达,为促进全县社会和谐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其次,要注重发挥代表作用。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既是全县社会各方面利益的代表,也是人大职能作用的主体。县、乡两级人大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积极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只有代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利益才能够得到充分体现和维护。县、乡两级人大要努力建设成为人大代表之家,支持代表履职,维护代表权益,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素质。要探索建立代表履职档案等管理制度,促进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尊重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尊重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各项职权,主动配合代表的工作,带头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尊重代表、支持代表的和谐氛围。第三,要提高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县人大会在制定通过的一系列工作制度中,十分注重公开透明,在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和监督的各个环节,引入议题公告、任前公告和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情况公告等各种公开形式,让社会的方方面面都能够及时、全面了解人大工作,监督人大工作,了解全县的重点工作和重要人事任免,以公开透明的人大工作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以公开增进民众了解,以透明消除社会误解,让公开透明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一剂良方。县、乡两级人大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大胆创新发挥职能的方式,不断提高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和水平。

2、切实关注民生,在推动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上有新作为。

改善民生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县、乡两级人大要把关注民生、推动改善民生作为人大工作的主要着力点。县人大及其会要把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作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主要领域,把民生问题作为人大监督的重点。围绕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加快全县社会建设步伐,推进政府加快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现实利益问题,作为人大工作关注民生的切入点,努力推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明显改善民生,为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必要的条件。要把增加农民收入、教育、就业、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卫生保障等问题作为人大监督的重中之重,不断改进监督方式,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质询等监督手段,强化监督实效。各乡(镇)人大要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乡(镇)人大工作关注和推动改善民生的立足点,充分发挥人大的独特优势,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提供支持。要进一步加强社区人大工作,格外关注社区低收入人群的就业、教育和医疗等民生问题,推动实现社区低收入人群和弱势人群享有基本保障。

3、积极推进民主,在加快民主进程、促进社会和谐上有新突破。

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县、乡两级人大要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个根本,从各个层次和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在人大这个平台上,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积极推进人民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不断提高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水平,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一,要大胆创新,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民主化程度和水平。县十四届人大会开展工作以来,在提高人大工作的民主化程度和水平上进行了大胆创新,对会会议议题的确定、执法检查项目选择等环节的人民民主参与作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还制定了公民旁听会会议的试行办法,这些都是提高人大工作民主化程度的有益尝试。

第二,要完善制度,不断加强人大及其会的自身建设。县人大及其会是全县范围内最高层面的人民民主的实践者和推动者,要坚持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加强会自身建设,用制度来规范会的工作,用制度来保障民主,推进民主。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要自觉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四有四讲”,即:有正气、有骨气、有勇气、有才气,坚持讲大局、讲团结、讲原则、讲纪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努力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民主法治的先锋、推进民主的标兵。

第三,要加强指导,不断推进基层民主。县人大及其会要以人民民主的实践者和创新者的责任感,加强对乡(镇)人大和城管委人大联络组的指导,帮助他们按照十七大关于发展基层民主的要求,提高农村和社区的基层民主建设水平。要加强乡(镇)人大建设,提高乡(镇)人大开展工作的自觉性和创新能力。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城管委党委、城区管委会要从人、财、物等各个方面大力支持人大工作,努力使乡(镇)人大和城管委人大联络组成为全县农村和社区基层民主建设的助推器,为加快全县的民主进程,促进全县社会和谐准备必要的条件。

同志们,刚刚闭幕不久的党的十七大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坚持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做好新时期县、乡两级人大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让我们在中共榆社县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坚持推动榆社科学发展和促进全县社会和谐两个基本点,坚定不移地将人大工作不断推向前进,为开创我县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富民强县和谐榆社而奋斗!

立法工作会议总结(汇总20篇)篇二十

今年是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继9月份召开庆祝大会之后,市委又召开人大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新时期我市人大工作。这对于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和创新发展,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充分发挥全市各级人大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中的重要作用,在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和建设“四好示范区”中的重要作用,更加有力地保障和推动宁波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深刻学习领会重要讲话精神,以更坚定的制度自信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一要深刻认识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能够把亿万中国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凝聚起来,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它具有面向未来、面向实践、与时俱进的属性和品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60年的历史,就是一个坚持与发展、加强与改善、巩固与创新的历史。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要在坚持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础上,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人大工作机制和履职方式,使人大各项工作更有活力。

二要深刻认识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实现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制度保障,是整个政权组织体系的“基石”。国家各方面制度都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基础、由人民代表大会创制和构建,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都依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制定的法律法规来展开、来推进。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根本性的牵引作用。就地方来讲,我们要对地方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实施有效治理,就必须适应时代变化,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加快构建起科学的地方法规体系、高效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体系。

三要深刻认识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方面。当前,发展进入新常态、社会进入转型期。唯有全面深化改革,才能使经济社会发展既富有活力又井然有序。指出:“新常态也伴随着新矛盾新问题,一些潜在风险渐渐浮出水面。能不能适应新常态,关键在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力度。”在全面深化改革这场攻坚战中,各级人大及其会既有推进立法决策、决议决定与改革决策相协调的任务,又有监督改革进度、评估改革绩效的职责;既有开展重大改革项目调研论证的任务,又有组织动员广大代表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职责;既有汇集各方合力推进改革的任务,又有解疑释惑、统一社会共识的职责。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找准人大在全面深化改革实践中的定位,使人大工作紧扣改革大局、服务改革实践,确保我们的每一项改革都按照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有序推进。

四要深刻认识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是全面深化法治宁波建设的基本途径。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人大作为权力机关、立法机关、监督机关,承担着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确保宪法法律实施的重任,是全面深化法治宁波建设的主力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就是要及时做好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工作,保证立法工作顺应时代潮流、反映实践要求、体现人民意愿;就是要加大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力度,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使法律法规的权威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尊重和维护;就是要完善依法决策程序,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二、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以更好的履职成效保障推动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发展。

一要始终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人大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最根本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和政治前提。各级人大及其会要切实把党的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把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有机统一起来,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使人大各项工作都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人大会党组要发挥好贯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的组织保证作用和人大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人大及其会重要会议、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委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意志。要加强对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他们始终坚信、坚持、坚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觉在党的领导下推进人大工作。我国的依宪执政,与西方“宪政”有着本质的不同。西方的“宪政”制度是不同政党的竞争制度,从根本上说代表了不同政党、不同集团的利益。我国的依宪执政则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们一定要坚定自己的制度自信,决不能看到别的国家有、而我们没有就简单认为有欠缺,搬来一座政治制度上的“飞来峰”。

二要始终以推进民主法治为中心,切实发挥人大在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一线作用。这些年,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少数干部不履行法定职责、不按法定程序办事,一些社会成员不懂法、不敬法、不守法等等。人大处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要责无旁贷地承担起保障宪法法律贯彻实施的重要职责。要坚持立法先行,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具有宁波特色的地方法规体系。要完善开门立法、第三方评估立法的机制,扩大立法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不断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水平。特别是要把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贯穿立法的全过程,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法律化。要围绕保障宪法法律实施,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推动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固防线。要带头维护法律权威,带头严格依法办事,以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的模范作用,引领全体社会成员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要始终以服务全市大局为主线,更加有力地保障和推动改革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是人大的使命职责所在。各级人大及其会要紧紧围绕实施“六个加快”战略、“双驱动四治理”决策部署和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找准履行职能与服务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做到深处着力、精准发力,为推进改革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一要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协调。当前,许多改革需要立法来推动、需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需要通过法规进行规范。要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深入研究全面深化改革、经济转型升级、社会治理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新型城市化等领域的立法需求,做到改革有需求、立法有所应。特别是要把立法重点放在核心条款的设计上,能具体的尽量具体,能明确的尽量明确,确保每一部法规可执行、可操作,确保每一项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蹄疾而步稳、行稳而致远。二要坚持人大监督与工作推动相结合。各级人大及其会要把党委重视、政府关注、群众关切、人大可为的事项作为人大监督的重点,对推进不力、成效不好、群众不满意的,要敢于较真顶真,敢于“亮剑亮牌”,充分体现人大监督的权威。被监督单位要有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决不能把人大监督看成“找茬”、“挑刺”,决不能在思想上抵触、行动上规避。三要坚持党委决策与人大决定相一致。按照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的权力运行关系,推动建立重大事项决定的清单,完善重大事项决定的机制,实现重大事项决定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及时把党委的决策主张转变为全市人民的统一行动。四要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健全选举任免工作机制,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

四要始终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提升人大行权履职水平。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最主要的是要把改革创新精神体现到人大工作中,在宪法法律的框架内,推进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以及基层基础建设等各项工作的机制创新,使人大工作更有创造性和实效性。比如在监督工作方面,要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项审议、专题询问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探索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审议等刚性手段开展监督,力求督到点子上、督到关键处。特别是要抓大事、议大事、督大事,把监督重心放在推动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上,放在推动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的正确行使上,放在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放在推动宪法、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上。明年是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要以监督《预算法》的贯彻实施为抓手,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提高政府预决算的绩效。再比如在代表工作方面,要加强和规范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双向互动机制,通过组织代表开展主题活动、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完善社情民意收集分析机制,搭建代表履职平台,拓宽代表知情议政渠道,激发代表依法履职热情。各级人大代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决不能当“挂名”代表、“荣誉”代表。还比如在基层基础建设方面,要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鼓励和推动基层人大工作实践创新,大力推广政府实事工程代表票决制、代表进联络站联系群众、代表建议第三方评估等好做法,不断增强基层人大工作活力。各级人大及其会要始终高度重视抓好自身建设,着力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锲而不舍治“四风”,驰而不息改作风,使“带着感情经常走、带着问题及时走”成为联系服务群众的常态,努力建设政治坚定、敢于担当、奋发干事、作风清廉、人民满意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三、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以更大的支持力度保障人大及其会履职尽责。

一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总体布局。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和人大建设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每届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每年至少两次听取人大工作专题汇报,及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适时向人大出题目、交任务、提要求。要把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列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各级干部依法办事能力。要建立党委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大工作制度,党委书记每年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情况汇报,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人大工作调研,参加一次人大会会议、一次接待代表活动。

二要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履职。各级党委要支持人大及其会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确保人大监督有力度、有刚性、有执行力。支持人大及其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凡属于人大职权范围的事项都要依法由人大及其会审议、决定。支持人大及其会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尊重和维护人大及其会选举任免结果。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会工作委员会与“一府两院”相关部门的对口联系机制,健全人大会工作机构与纪检、监察及审计部门的工作联系机制。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立法工作,适时提出立法建议,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各级“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要认真执行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主动向人大会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会的审议意见以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三要为人大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各级党委要重视人大工作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人大会领导班子,进一步优化人大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充实人大会立法、预算审查、代表联络、理论研究等工作力量。要把人大机关干部的配备、培养、交流、选拔和使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做到人大机关干部与党政司法机关干部同样使用、同样考核、同样交流。要把人大工作理论研究纳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加强人大理论研究智库建设,推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要把宣传宪法法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纳入宣传工作总体部署,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就在于它深深根植于中国国情,深深根植于人民之中。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既毫不动摇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又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开创全市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为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建设“四好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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