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检测报告看 精神病人管控工作的调研报告材料文档(优秀5篇)

时间:2023-09-25 作者:JQ文豪精神病人检测报告看 精神病人管控工作的调研报告材料文档(优秀5篇)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报告帮助人们了解特定问题或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精神病人检测报告看篇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精神病人是一个特殊群体,不仅其本人要承受疾病的折磨,同时以精神病人为人身侵害主体的犯罪案件常造成人员受伤及死亡,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及公民人身安全。政府部门在具体处置中又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是执法中的难点之一。切实加强对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对于维护公共安全,确保社会安定具有迫切而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现状分析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竞争日益激烈,生活压力越来越大,加上遗传因素的影响,导致精神病患者逐年增多。若不能正视,极易引发肇事肇祸行为,会给家庭造成伤害,给社会带来危害。截止2019年底,xx县在册精神病患者已超过2000人,并有逐年增多趋势。为全面掌握精神病人有关情况,防止精神病人肇事肇祸,xx县不断加强对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对全县精神病患者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特别是把有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列为重点人员进行管控。

二、存在困难

一是控制难度较大。一些精神病患者家属因不堪长期拖累或束手无策,干脆放任不管,导致部分精神病人居无定所,活动轨迹随意性较大,难以摸排管控。另外,由于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具有暴力性、攻击性、突发性和盲目性,往往在周围人毫无戒备的情况下,随时受任何外部条件刺激实施杀人、伤害和个人极端行为,管控的主动权难以掌握,往往只能在肇事肇祸案件发生后被动地采用处置措施。

二是实时排查较难。由于对精神病人的排查、调查、了解工作不够细致,排查方式方法单一等原因,以及一些家属尤其是新发病的年轻精神病人家属怕患者受人歧视,不配合调查,造成一部分精神病人未能及时发现,导致目前掌握的精神病人名单不全面、不准确。

三是监控责任乏力。精神病人的监护主要力量是直系亲属和亲朋好友,大多数是以家人看管为主。但由于精神病人发病时间长,行为控制难,加之治疗费用较大,一些低收入家庭难以承受。有的年老体弱无力监护,有的不愿履行监护,有的虽有监护能力,但为达到免费收治的目的,对精神病人不管不问,这些都是精神病人在社会上肇事肇祸的原因。

四是处置压力倍增。由于精神病人发病时难以控制,且作案后逃跑路线没有规律,瞎跑乱撞,给堵截和控制带来一定难度,公安机关使用常规手段处置很难奏效。事后由于受害人医药费和财产损失不能及时得到补偿,有可能引发信访事件,或产生其他不确定因素,在后期处理过程中面临很大压力。

五是治疗能力不足。据了解,平均一个精神病人在相关医院每个月的治疗费用在3000-5000元左右,对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一笔巨大的开支和负担。由于精神病治疗周期长、费用高、易反复等特点,大多数家庭无力承担巨额的医疗费用,很多家庭因此放弃治疗。由于目前没有有效的精神病人治疗社会救助机制,使多数病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六是监管职责不明。卫生、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财政、团委、妇联以及街道办、社区等部门对精神病人预防、治疗和管理都具有一定职责,但因缺乏有效的组织协调和联动机制,各部门各单位没有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正因为涉及管理部门多,导致很多部门认为自己不是牵头部门,能躲就躲,能推就推,形成了几乎没有部门来具体牵头管理的局面。

三、对策建议

一要整合管控力量,建立联动协作机制。精神病人管控涉及排查、社区控制、社会面查控、家庭监护、强制治疗、社会安置等诸多内容。要由党委政府主导,各部门共同参与,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履行管理、处置、医疗、救助、保障等具体工作,并通过建立一整套的多部门联动机制,保证各管控措施的衔接互补,使齐抓共管格局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精神病人肇事肇祸造成的人财物损失及社会影响。

二要摸清病人底数,实施动态核查列管。明确具体牵头部门,建立统一的精神病人调查登记表,将辖区精神病人的基本信息及发病情况登记造册,并对轻微型、狂躁性、暴力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型精神病人进行分类掌控,坚持动态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来的发生肇事肇祸行为或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疑似精神病人,在相关机构鉴定确认后要送往精神病院治疗,最大限度避免因精神病肇事肇祸引发的重大伤亡案件;对有过肇事肇祸行为并进行过医治的狂躁型、暴力型精神病人,要在病人家属中确定监护人员,建立监护人、村级组织和派出所民警三级监护体系,确保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三要完善救助体系,解决病人实际困难。积极争取将精神病纳入城乡医疗保险的病种,在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上给予一定倾斜,尽量做到让精神病人家庭不承担费用。对无监护人的精神病人、流浪精神病人、贫困精神病人,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救济办法,加大救济力度,尽可能做到无钱也要治病。继续加大县级以下医疗设施建设力度,按需求建设精神病人医疗场所,给予精神病人必要的治疗。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中心,统一开展对精神病人的救助、救济工作,集中代养病情相对稳定的无监护人的精神病人和流浪精神病人。

四要健全监护体系,全面落实监护责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监护精神病人的责任落实到精神病人所在的街道办、社区、村委会及其监护人。要同精神病人监护人签订监护责任书,督促监护人自觉履行监护责任,严查遗弃、虐待精神病人的行为,并要求监护人平时注意精神病人的言行和病情发展,及时向村组干部报告动向。村组干部要经常到精神病人家庭进行走访,遇到异常动向及时与公安民警联系处理。在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及特困精神病人发病、有危险或遇到困难时,乡镇、村、公安派出所、监护人应四方联动,及时进行救助和治疗。

建立专业处置队伍,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具有专业能力的民警能够赶赴现场处置,并实现控制、鉴定、收治三个环节无缝衔接,最大限度地降低一线民警的工作压力和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可能。

六要落实专项经费,提供强力支撑保障。制定地方性的精神病患者强制治疗实施办法,为监护、治疗和管理危害社会的精神病人提供法律依据。要尽快建立精神病人救治体系,建立政府出资、社会捐资、家庭筹资、单位助资、医院让利、增加医疗报销比例等多方参与的专项经费保障机制,努力做到精神病人医疗保险参保率、重性精神病人住院治疗率均达到100%。不断提高专业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重性精神疾病规范化治疗的能力,真正让精神病人病有所治,减少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的可能性。

精神病人检测报告看篇二

精神病人的世界的读后感.

每个患者都有不同程度的偏执,和以偏概全.举例来说:

角色问题

患者认为他可以把握整个世界,因此他就是这个世界的作者.事实上他只能把握有关他自己的事情,无论是被送进医院,还是半年后出院.他错把自己当做整个世界.然而,[他是主角和作者]证明了[他就是世界]这个说法,反之[他就是世界]也支持了[他是主角和作者],因此该患者逃不出错误逻辑.

梦的真实性

四维虫子

录音笔能记录下谈话内容,也能快进或者快退录下来的内容,但是这不代表它能再自己的时间轴上倒退.意思是:它在8点钟记开始录音,到9点钟时,它无法倒退回7点59分时没有录音的状态.患者把错误的逻辑当成真理,又没有人愿意倾听他、纠正他,于是他愈发自负.高中生接触到“量子物理”这个词并不难,事实上我曾经的同桌就认真学习过量子物理(而且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已经不需要专业词汇字典了).给这位患者量子物理考试,如果考好了,他会更加自负;考不好,他会认为现在的科学还无法理解他.他缺乏对个人和权威的准确认识.

这本书又叫天才在左疯子在右.天才跟疯子一样执着,而对与错,也就差那么一点.

其实多考虑一下疯子的逻辑还是有问题的(问题往往出在偷换概念),不过世界观不坚定的人还真会被动摇.

只看了前3个故事,暂舒浅见.

是本精神病人访谈录,可以当异闻录来看.他们的心灵世界异于常人,形成自有的思维模式故事很有趣,被动摇的话就太嫩啦呃,我就好像有点…

里面有个叫《苹果的味道》的,我看了之后,最近这几天打算闭关呢…吃馒头,嘿嘿

精神病人检测报告看篇三

第一条为了规范危害社会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危害社会精神病人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人员:

(一)患有精神病;

(二)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触犯了刑事法律;

(三)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

(四)不强制医疗将会继续危害社会。

精神病人检测报告看篇四

被告人闫某因对政府旧城改造和房屋拆迁产生不满情绪,遂持刀闯入政府办公大楼将一名干部砍伤(轻伤),一审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闫某有期徒刑二年。闫某提出上诉,要求二审为其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经二审法院委托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鉴定,闫某确为精神分裂症患者,仍处于疾病期。

二审期间,随着诉讼进程的发展,出现了许多程序性的问题,这些问题虽然不大,但却直接影响诉讼的进行和被告人的实体权利。仔细斟酌,发现许多办案思路和习惯并没有真正体现法律的本意。

一、首先,精神病人能否仅以自己的名义上诉?显然不能,既然不能,是否应该否认其提出上诉的效力,按无效上诉处理,从而直接导致一审判决的生效呢?这样做,显然有失偏颇也不妥当。本案被告人闫某一审时未予鉴定,是按其神志正常下判的,宣判时被告人当即表示要上诉(宣判笔录中记载),一审法院依法将案件材料报送二审法院,并没有违反法定程序。二审受理后,在讯问被告人时发现被告人本人并不愿意上诉,是其近亲属(一审辩护人,不是法定代理人)未经其同意提出上诉的,而且唯一的上诉请求就是要求对被告人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虽然在鉴定前暂时还不能从法律上认定其为精神病人,但经过阅卷,发现被告人有精神病史,多年来一直病休在家,单位和居委会均按精神病人对待,因此,鉴于这种状况,不应仅凭被告人自己的个人意思表示判断处理,更不能据此简单地否认其上诉的有效性。尽管最终其亲属未征得其同意而以其名义提出上诉,是因为亲属一直认为其是精神病人,且在一审时即已提出鉴定申请。而究竟是否有病乃至承担刑事责任,在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前还不得而知,只能存疑。从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出发,应暂按有病处理为宜。程序上的小小瑕庇完全可以合理补救:即征求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的意见,如其同意上诉,便会产生对上诉的有效性予以追认的效果,本案则继续审理;如其不同意上诉,则上诉无效,原审判决在上诉抗诉期满后生效。总之,遇到这样的问题,不宜不分青红皂白,一律以无效上诉处理,从而直接剥夺了被告人享有的诉权,表面上看是程序公正的体现,实际上未贯彻疑案从轻的原则,由于机械死板地适用法律条文,导致这样一种现象:个案正义未能实现,却连普遍正义也丢掉了。疑案从轻的.原则不仅仅要体现在实体的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上,而且还要在程序的操作上亦应有所体现,这样才能全面的展示现代刑法对人权的尊重和文明司法的价值取向。

二、上诉案件审理中,当案件事实发生变化,出现新的事实和重要证据,应发回一审重新审理,这样控辩双方对新的事实和证据可以各抒己见,当庭质证、认证,宣判后,不服者皆可上诉或抗诉,有利于双方特别是保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但并非每案必须发回重审,如本案中,上诉人请求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实务中,有观点认为,先由原审法院组织鉴定。如鉴定没有病,则维持一审判决;如鉴定有病,则只能发回重审。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不尽合理,发不发应区别不同情况对待。如经过开庭审理,并且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均无异议,一审无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情形,完全可以在二审判决结案;如有异议,再发不迟。具体理由如下:

1《刑诉法》189条(三)项规定:“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具体到本案,被告人闫某的法定代理人在一审时即已申请精神病鉴定,但未予准许。二审鉴定后,闫某确为精神病人,无刑事责任能力。如开庭审理时,控辩双方对被告人患精神病的事实和鉴定结论等新的证据均无异议,而且在适用法律上亦无分歧意见,依法改判理所当然,顺理成章的事。如此,即使不发回重审,不走一审程序,也不会剥夺和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影响公正审判。而且在实体上,使被告人尽早获得公正的判决,客观上也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其合法的权利,符合立法精神和刑事诉讼理念的要求。

2二审作出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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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检测报告看篇五

3月17日,县政府副县长方志国主持召开安庆市精神病人福利院项目建设指挥部会议。项目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会议听取并讨论通过县民政局关于安庆市精神病人福利院项目建设推进方案。

方县长要求,安庆市精神病人福利院项目是一项德政工程。项目的建成将进一步提高我县精神病人及其家庭成员的生活质量,将减少暴力倾向精神病人给社会带来公共安全隐患,有力助推我县社会建设,将解放精神病人家庭生产力,有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开展。

方县长强调,安庆市精神病人福利院项目是县政府20重点工程,不是某一部门工作,是县政府的.重点工作,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各项工作要在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限内完成。各成员单位和工作小组要分工负责、密切合作、协调统一,不得推诿扯皮,将各项工作立体推进、交叉进行。要根据实施方案,主动作为,进一步细化工作安排,明确各自工作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倒排工期,销号推进。指挥部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时时进行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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